《动机不纯》 第1章 《动机不纯》作者:河禾禾【cp完结】 简介: 季霄x卫寻 - 如果说人只活在某个瞬间,那么卫寻大概活在八岁那年的某个夜晚 那日,就着满世界的月光,循着悠远的琴声,卫寻遇见了拉小提琴的邓衡 自此,卫寻拜师学艺,小提琴和邓衡都走进了他的生命 但好景不长,有一天,邓衡忽然消失在他的世界,只留下一把摔落在地的琴 他苦寻多年,不见斯人踪影,却在人海中觅得一双与之相似的眉眼 季霄有一追求多年无果的心上人,心上人订后,他死了心,却在这时,遇见舞台上的卫寻 二人非亲非故,竟像了个十成十 他平复着心跳,上前跟人搭讪,没聊两句,红了脸,仓皇而逃 再见面是在乌烟瘴气的夜店,卫寻摇身一变,变成被人包养的情人 季霄不屑地想,亏自己还觉得他像心上人,可笑 心上人大婚,婚礼现场,季霄又见到了作为金主男伴出席的卫寻 后花园,晚风吹拂,酒意愈加上头 季霄把人堵在角落,认真看着他的脸,“姓谢的给你多少钱,你跟了我,我出双倍。” 卫寻一直以为,他与季霄不过各取所需 直到有一天,季霄颤着双手,捧起戒指,单膝跪在他面前 那便将错就错吧 婚礼前夕,宾客纷至 卫寻这才知晓,季家有一在外养病的私生子,年长季霄五岁,名唤邓衡 - 1.双处 2.追夫但没有火葬场 狗血、追夫、双替身、替身、酸甜口、破镜重圆、纯情攻、渣受、he 第1章 月光 暮色暗沉,霓虹闪烁,南街口地处庆海市市中心,八九点正值这条街最热闹的时候。 街边有家小店,不怎么打眼,从外往内看只见黑漆漆一团,散发着股生人勿进的气息。 店前招牌的右下角,上书极淡的“月光”二字。 这是一家清吧。 从店门进来,走三两步,拐两道弯,似有一道屏障隔绝了街上喧嚣,划出另一个安静的世界。 月光的装修以棕黑色调为主,灯光是暖黄色,偏暗,酒吧中央是一小型舞台,上有一架三角钢琴,舒缓的爵士乐在空气中流淌。 这儿仿佛被施了什么魔法,每个人进来后都会不由自主放轻脚步,店内除了乐曲声和客人的小声私语,便是酒液注入玻璃杯时的哗哗声。 可惜魔法也有失灵的时候—— “孟云柏你到底在故弄什么玄虚,再卖关子我走了!” 吧台边,高脚凳上的男人神色恹恹,眉目间充斥着化不开的郁气,左手一刻不停地翻弄着一个精致小巧的打火机,淡蓝色火苗一次次燃起又熄灭,终于,他的不耐烦越过临界值,开始骂骂咧咧。 男人个高,腿长,即使在这么高的椅子上,整个脚掌也能轻松触地,一席蓝黑色戗驳领西装,庄重得像是刚刚结完婚的新郎,但这身打扮显然与清吧内的轻松氛围格格不入。 季霄正是刚结束一场订婚典礼。 不过,他不是新郎,新郎是孟家二少——季霄思慕多年无果的对象。 人和人之间的缘分就是如此妙不可言,季霄屁颠屁颠围在孟星竹身边数年,恋爱宝典中的招式一招不落统统使过去,都不得佳人青睐,偏孟星竹和谢家那位一见面就跟王八看绿豆似的,看对了眼,二人从相识到坠入情网,再到订婚不过短暂数月,堪称天作之合,一时间羡煞了无数人——季霄除外。 不巧,孟季两家是世交,季家独子如果不参加孟家少爷的订婚典礼,说不过去。 万般无奈之下,季霄腆着张比榴莲还臭的脸,出席了所爱之人的订婚仪式。 礼毕,孟云柏作为孟星竹的大哥兼季霄的至交好友,在季霄周身气压低到极点的时候,深感责无旁贷,火速拉着人逃离现场,到自己偶然间发现的酒吧解闷。 他在季霄肩上轻拍两下,以示安抚,顺便按住准备起身的男人,“别急嘛,稍安勿躁,都说了是惊喜,我还能诓你不成?” 话音刚落,全场光线暗下,爵士乐停止播放,店里瞬时一片死寂。 舞台正上方的冷白色的灯光缓缓亮起—— 一个黑发及肩的少年,左手握小提琴,右手持琴弓,不疾不徐来到了灯光之下,侧身站好。 在看到灯光下少年那张脸的一刹那,季霄瞳孔骤然紧缩。 他不敢眼前所见,猛眨两下眼,再往舞台上看去。 妈的,怎么还是这么像。 难以置信,这世界上,居然有这样相像且没有血缘关系的两个人。 “怎么样?”孟云柏嘚瑟抖腿,附在季霄耳边轻语,“这人竟然比我还像星竹,如果不是确定我爹只生了我们两个,我都要怀疑他是不是老孟家流落在外的私生子了。” 季霄横他一眼,神色意味不明。 伴随着一声有力的低音和弦,钢琴前奏响起。 前奏响了会儿,少年才撩起一头浓密黑发往后拨去,略一歪头,拿起小提琴在锁骨上夹好,空出双手,旋紧琴弓。 在钢琴伴奏的某一个节点,少年抬起右臂,扬弓—— 琴弓落下,弓毛与琴弦高速摩擦,一串紧而密的悠扬高音响彻室内。 第2章 运弓轻若飞雪,却又重似千钧,握弓的右腕松弛而有力,左手四指在黑色指板之上翻飞自如,两只手配合完美,相得益彰——如果是内行人便知道,只有在具备极高天赋的同时,拥有常人难以想象的毅力,再佐以数不胜数的练习,才能达到如此水准。 为了将台上的人瞧得更清晰一丁点,季霄不自觉伸长脖子,头仰得老高。 少年每一根发丝都清晰地映在季霄眼底,纤毫毕现——他甚至能看清少年额角和锁骨上的晶莹汗珠。 随着拉琴的动作,白衬衫袖口下的前臂肌肉若隐若现、线条优美,夹琴的脖颈如天鹅般修长,白皙的皮肤在灯下几近发光,衬照着丝缎似的头发愈发乌黑透亮,无端让人想起天山上的一瓣雪莲,圣洁,缥缈。 视线舍不得挪开半寸,季霄两眼发直,喉结一滚。 酒吧中央的小舞台仿若一个黑洞,蕴含着神秘而动人的魔力,即使季霄是个五音不全的音痴,也在曲声的引诱下忘却生活的一摊烂事,为其所吸引。 余光瞥见好友哈喇子都快流出来的痴态,孟云柏暗自发笑,但也不怎么意外——台上的人和孟星竹,真的很像。 节奏从疾速到缓慢,音色由高昂至低沉,g弦上响起最后一个延长音,宁静,寂寥。 琴声渐低,如一片羽毛,被风吹向远方,消失不见。 乐曲落下帷幕。 惟余音飘荡空中,久久不散。 许久,不知谁起的头,掌声从一声响成一片,震耳欲聋。 一大片掌声中,季霄的掌声最响、最亮,掌心都拍红了,也不见他停歇。 少年又演奏了两首曲子,最终,在满场的安可声中,深鞠一躬,不紧不慢走下舞台,消失在众人眼中。 舞台熄灭,室内灯光再次亮起,爵士乐开始重新播放,仿佛刚才的一切只是一场梦境,并没有真正发生。 季霄怔愣半晌,方才回过神,适应了眼前的光线后,倏而抓起酒杯,仰起头,浸着冰块的威士忌被一饮而尽。 饮毕,似乎仍不解渴,他迫切地给自己又倒了一杯。 欲再次抓住酒杯的手被摁住,是孟云柏,他说:“如果你对他感兴趣,不如就——” “孟云柏,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季霄语气带着愠怒,“我才不会,不会……” 他心虚地朝少年消失处扫了一眼。 “包养”两个字季霄无法宣之于口,这种肮脏的词汇,哪怕想一想,都是对少年的亵渎。 况且,这样做又把星竹置于何地。 “真的假的,你可别后悔。”孟云柏半信半疑,季霄对孟星竹的情愫圈内有目共睹,珍珠高高在上不可企及,能有个鱼目杀一杀心头痒也是好的。 他们这圈子里谁还没包养过几个小情儿,比吃饭睡觉还要正常的事,惟季霄,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对此避如蛇蝎。 从前在追求孟星竹便也罢了,现在人家都名草有主了,季霄怎么还是这副清心寡欲的鬼样子,他怎么不干脆出家算了。 孟云柏啧了一声,摇摇头,“想不到啊想不到,季家竟然出了你这么个情种。” 季父季母都是风月场上出了名的人物,二人商业联姻,婚后夫妻俩依旧各玩各的,换情人一个赛一个频繁,比之常人换衣服的速度有过之无不及,季父甚至还在季霄五岁那年领回家一个私生子,季母对此毫无反应,纵是孟云柏浸淫欢场多年,对此也咋舌不已——也不知这夫妻俩是从哪个旮旯里生出了季霄这么个宝贝儿子。 饮尽杯中酒,季霄唰地起身,一刻也不想多待似的,大步流星往外走。 “诶诶你等等我。”孟云柏忙不迭操起外套,紧随季霄的步伐,一边嘀咕,“这才几点,没劲。” 出了门,冷风迎面袭来。 头脑被吹得清醒了一些,季霄往口袋里一摸,脸色微变,“我的打火机呢?” 孟云柏随口道:“落里头了吧,不就个打火机,丢就丢了。” “那是星竹给我的生日礼物。”季霄皱眉,“我回去找找,你先走吧。” “不是,你又不抽烟,要打火机有个屁用啊!” 话未讲完,季霄便已转过拐角消失不见。 ……这么深情你这么不去演偶像剧啊? 孟云柏知道自己如果再操季霄的心指定会以下老十岁,摸摸自己尚青春的脸蛋,恨铁不成钢地走了。 - 再次回到月光,季霄刚才的位置现在坐了另一个人,及肩黑发被牛皮筋随意挽起,脊背笔直,旁边放着一副琴盒。 少年从高远的天山上回到人间,和诸位凡人一样,捏着酒杯,有一搭没一搭地喝着。 打火机就在那人面前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 季霄脚步一顿。 这时,一位男士走到少年的身边,和他攀谈起来。 少年偏过头和男士讲话,嘴边挂着微笑,淡淡的,很好看,但却透着显而易见的疏离。 果不其然,没两下子,男士面露不自然,讪讪走了。 幽幽打量着男士仓皇而逃的背影,季霄幸灾乐祸。 又站了一会儿,他一步一步走到少年身边: “你好,请问你有看到我落在这的打火机吗?” 视线在桌上扫视一圈,卫寻发现了角落里的打火机,递给他,“是这个吗?” 偏头看到季霄后,一霎时,他整个人跟个木头人似的定在原地。 第3章 -------------------- 非专业人士,本文小提琴相关部分至少百分之八十系胡编乱造,大伙儿看个乐呵,感谢包涵~(鞠躬)) ps:球一球收藏评论和海星() 第2章 “我叫卫寻” 忘记了说话,忘记了松开抓打火机的手,忘记了周身一切存在,卫寻直直盯着季霄。 似乎季霄的脸上存在着某种引力,牢牢吸住了卫寻的目光。 少年的眼眸凝聚着熠熠光采,如有实质,烧得季霄脸颊滚烫。 诡异又尴尬的氛围持续了好几秒,终于,季霄伸手,在卫寻眼前晃了晃,“你怎么了?” 渐渐地,卫寻眸中光芒散去,恢复平静,淡淡一笑:“没什么,不好意思。” “那麻烦你,”季霄捏住打火机的另一端,试图从卫寻手里抽出它,“这个给我一下。” 打火机很小巧,二人指尖相触,互相都能感受到对方身体源源不断传来的热意。 卫寻顺着季霄的视线低头一瞧,好似这才意识到自己失礼的行为,触电一般倏地缩手。 “谢谢你,”季霄摩挲着失而复得的打火机,“差点就要弄丢了。” 卫寻又露出了礼貌而疏离的招牌微笑:“没事。” 说完,他的头转了回去,端起酒杯喝了一口,没有再与季霄继续交谈下去的意思。 想再多和眼前人多说几句话,可二人不过萍水相逢,季霄绞尽脑汁,大脑几近宕机,也没想出什么合适话题。 别无他法,季霄讪讪离去,一直走到门口,他才懊悔地想到,他还没有问那少年的名字。 - 晚高峰,南街口水泄不通,车流量与人流量再次达到巅峰。 信号灯由红转绿,季霄双手操控着方向盘,用蓝牙接通了电话。 孟云柏的大嗓门传了出来:“老季!哥儿几个今晚去谢尧的游艇上轰趴,你快来啊!” 季霄微微凝眉:“不去。” 谢尧就是孟星竹的未婚夫,他在的地方孟星竹定然也在,一想到那对小情侣你侬我侬的腻歪样,季霄心里就发堵。 孟谢两家订婚后,庆海市二代圈子里长只眼的人都发现了,有孟星竹在的地方,十有八九不见季家少爷,仿佛二人是酸与碱,不可共存。 “你说你至于吗?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孟云柏早猜到季霄的反应,但贼心不死,“再说了,天涯何处无芳草,来来来,今晚包在哥身上,给你找几个水灵灵的小男孩,不比我弟强多啦!” 季霄沉声道:“我今晚有事,没空。” “江滨的项目已经在收尾了,你骗鬼啊,你要是不喜欢男孩的话,女孩也——” 季霄忍无可忍,挂断电话。 揽胜离开车流,熟门熟路,驶进“月光”附近的停车场。 一连好几天,季霄千年难见地准时下班,预支掉了下辈子的耐心,在高峰期穿过如织车流,去到酒吧观看演出。 停好车,季霄风驰电掣朝酒吧走去,脑海里反复咂摸着两个字: 卫寻,卫寻。 他向酒保打听到,少年的名字叫卫寻,是庆海音乐学院的学生,几乎每晚都会来这兼职。 这几天季霄还观察到,卫寻每晚演出后,都会到吧台小酌几杯,时不时就会有人来和他搭讪,但他们无一例外会被三言两语打发走,只有一个例外—— 那是一个和卫寻年龄相仿的男子,目测和自己差不多高,隔几天就会来月光看卫寻演出,而后和其一块喝酒,再一同离去。 二人的关系季霄猜不出来,比恋人少一分亲密,比朋友又多了一分熟稔。 可是,他为什么要关心卫寻跟别的男人是什么关系呢,他不过是个看演出的观众,关他什么事。 季霄晃了晃脑袋,晃走了脑海里乌七八糟的想法。 - 演出完毕,卫寻照例来吧台喝酒,手肘搭在桌上,双腿交叠,敛下眼,喝着琥珀色的白兰地,视周遭如无物。 喝两口酒,胆子稍微膨胀了些,季霄深吸两口气,这么些天以来第二次往少年身边走去。 一步,两步,三步…… 到可以望见卫寻纤长睫毛的距离时,他停下脚步。 “你刚刚演奏的最后一首曲子是海上钢琴师里的playing love吗?” 卫寻应当是记得他,转过头看到他的时候,眼神明显闪烁了一下。 “对。”卫寻点头,紧接着喝了口酒,攥着酒杯的手指用力到发白,整个人往椅子后挪了半寸——这是一个抗拒的姿态。 但季霄无暇顾及,他在脑海里拼命回忆着刚刚听歌识曲搜索到的信息,道:“那部电影我很喜欢,你也喜欢吗?” “还行吧。”眼神与季霄短暂交汇一瞬后,卫寻一下躲开视线,低头凝着杯中晃荡的琥珀色酒液。 季霄自顾自继续道:“1900和那个女孩太可惜了。” “还好。”卫寻喝了一大口酒,满杯的龙舌兰几近见底。 “他明明可以去找那个女孩的,却选择留在船上。” 好半晌,不见卫寻接话,季霄终于发觉不对劲。 少年似乎对自己格外冷淡些。 这些天来,据他观测,每晚约莫有两三人来找卫寻搭讪,少年对他们虽也疏离,但绝没有如此刻这般……淡漠。 这种感觉季霄很熟悉,从前追求孟星竹的时候,他几乎天天都能尝到此番滋味。 第4章 放在平常,他绝不会再自讨没趣。 但今晚,兴许是刚才灌进去的伏特加起了作用,酒精扩散至他全身上下的每一个毛孔,疯狂叫嚣—— “我叫季霄,可以和你认识一下吗?”季霄随手拿过一杯酒,举起。 出乎意料,这句话不知踩到了少年哪根神经,他猛地抬头,直直望进季霄的双眼。 过了整整两秒,他也略微颤抖着举起杯,和季霄碰了一下: “我叫卫寻。” 悬在心头多天的大石咣当坠地,季霄整个人瞬间放松了下来,素日里极少喝酒的他这会儿终于感到酒意上头。 “时候也不早了,我顺路送你回去?” 话一出口,季霄就后悔得想抽自己两巴掌,他又不知卫寻住哪儿,何来“顺路”一说? “卫寻!” 季霄正想找补两句,这时,身旁传来一道声音。 一个男子从门口走进,左右探了探脑袋,大步来到卫寻身边,不好意思地说:“抱歉,路上堵车,有点迟了。” 男子浓眉大眼,英俊挺拔,一进门就引得众人侧目。 正是那个经常来找卫寻的男人。 “没事,来得及,我们走吧。”这人一来,卫寻整个人好似松了口气,放下酒杯,逃也似的站起身,拉着人就往外走。 “听说剧院附近新开了一家蛋糕店,要不一会儿看完演出我们去尝尝……” 男子虚拢着卫寻的肩膀,说着话,同时状似无意地回头瞥了季霄一眼。 一个再平淡不过的眼神,季霄却汗毛倒竖,浑身肌肉绷紧,仿佛猛兽的领地遭到入侵。 一句“再见”卡在他的嗓子眼里,甚至都没来得及脱口。 凝望着少年和男子消失的拐角,季霄苦笑。 垂下头,欲再饮一口酒,他忽然愣住—— 他看到了酒液倒映出的自己的眼神,莫名地亮,其间涌动着不知名的情绪。 目光继而露出迷惑,自己最近……这是怎么了? 第3章 雨夜 接下来的一个月,风雨无阻,卫寻每晚都能在月光见到那位奇怪的客人。 那人会趁自己演出完毕,在吧台边休息的片刻,自来熟地同自己攀谈,捧着一杯酒,但又不怎么喝。 一来二去,卫寻在面对他时,不会再如最初那般,频繁把他的脸和记忆里另一个人交叠起来。 渐渐地,他可以和那位姓季的客人正常对话了。 饶是如此,在聚光灯下演奏时,他老是不受控制,从小提琴中抽出一丝注意力,找寻台下那双格外炯炯有神的眼睛——很好找,那人始终坐在离舞台很近的位置。 每每瞧见他,卫寻的心跳总是条件反射般漏掉一拍——而后,他的琴声也随之漏掉一小拍,极其细微的误差,在场无人觉察。 卫寻对自己乐曲的完成度有着近乎苛刻的要求,他不喜欢这样。 酒吧里和他搭讪的人挺多,他也总是三言两语客气礼貌地把他们打发走,无一例外。那些人,同性,异性,或是大学生,或是精英白领,意图都是清晰明确的——想和他一夜情,亦或是谈恋爱。 那位姓季的客人和他们很像,但又不大像。 整整一个月过去,那人每次来找自己,聊的都是当晚他演奏的曲目,从古典到流行,从爵士到蓝调,滔滔不绝,口若悬河——好几次差点没把他听困。 卫寻甚至开始怀疑自己的判断了,或许这位客人真的只是个狂热的音乐爱好者。 除了他们第二次见面聊天时,那人说要送自己回去以外,他便没有想要进一步发展亲密关系的任何意思表示。 虽然卫寻很擅长拒绝,但他也不懂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那便顺其自然,什么都不办吧。 不知是有意无意,卫寻没有去打断那人近似永不停歇的喋喋不休,他作出一副聆听姿态,在饮他最爱的樱桃白兰地的间隙,借机瞧上一瞧那人谈天时的奕奕神采。 这样,就挺好。 - 天不遂人愿,庆海市正面遭遇百年难遇的特大暴雨。 卫寻到酒吧时,天上只飘着牛毛小雨,他连伞都没带,谁料出来后,雨水泼天,已没至路上行人脚踝以上,浑浊的水上飘荡着被风吹落的树枝,和若干诡异的不知名物体。 过去两个小时内,降水量暴涨,每小时降雨量激增至100毫米,庆海市气象台发布临时暴雨红色预警,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紧急措施,协调部署各方力量,开展灾害预防及救援工作。 卫寻蜷缩在窄小的屋檐里,提着琴,拢了拢黑色外套,掏出手机又看了眼,眉心微蹙。 极端天气,公共交通工具一律停止运营,他别无选择,只得打车回出租屋。 不料,二十分钟过去了,打车软件无人接单。 也是,这等恶劣天气,哪有人愿意接单,钱又哪有命重要。 就在卫寻认真思考徒步回去的可能性时,夜色中,一辆银黑色路虎淌着路面积水,从远方驶来,稳稳停至卫寻跟前。 车门打开,季霄迈出腿,撑开黑色大伞,皮鞋毫不迟疑地踩到肮脏积水中,一路小跑,上三级台阶,至卫寻跟前。 暴雨如注,他微扯着嗓门:“卫寻,雨下太大了,我送你回去!” 他站在卫寻面前背风处,宽阔的脊背似一座山,挡住烈风和雨水。 第5章 卫寻迟疑片刻,轻轻点头。 他可以冒雨回家,但他的乐器不可以。 风太大,就算有伞也还是很容易被淋到,越野车距他们约莫五米距离。 卫寻竖起琴盒,双手护在自己怀里。季霄紧紧揽住卫寻的肩膀,确保他在伞下,少年的肩膀单薄瘦削,一臂就能轻松圈过。 豆大雨滴噼里啪啦打在伞上,淹没了二人沉重的呼吸声和心跳声。 上了车,卫寻在副驾接过季霄递来的纸巾,一丝不苟地擦净琴盒,反一面,就要往自己的脸上擦。 季霄眼疾手快,止住他的动作,又递给他一张纸巾,神色不虞。 “这琴就这么重要,比你人还重要?” 适才,卫寻跟母鸡护崽似的把琴盒搂在怀里,丝毫不顾自己死活的情形,犹在季霄眼前。 卫寻愣了一下,垂下眼,纤长的睫毛尽数覆盖住眸底的情绪,不置可否,“这把琴……是别人放在我这保管的。” 季霄没来由心里一慌,他问:“那你怎么不把琴还给他?” 倾盆大雨,狂风怒号,掀得枝叶七零八落。空旷大道,揽胜无惧风雨,自若前行。雨帘糊满车窗,晕开路边灯光。 许久,季霄也没等来卫寻的答话。 - 沉默了一路,顺着卫寻给的地址,揽胜来到一处小巷。 巷子狭小,逼仄,里头只有零星灯光,隐约可见两侧破旧的老楼,颤颤巍巍立于风雨之中,脆弱得仿佛随时都有可能被吹跑。 季大少从小住的不是金窝就是银窝,竟不知21世纪,这座城市还有此等比狗窝还破落的地方。 “停这就行,车开不进去的。”卫寻终于开口,顿了顿,偏头看季霄,犹豫道,“你……要不要进去坐坐?” 人家大老远把自己送回家,还是这等偏僻的地方,不意思一下实在说不过去。 况且,卫寻敢笃定,这么破败不堪的地方,季霄这样的公子哥儿是不会愿意踏足的。 季霄嘴角现出笑意,欣然答应:“好啊。” 卫寻:“……” 附近能停车的地方挺多,季霄偏偏朝一个荫蔽又刁钻的车位开去。 揽胜后倒,转弯,漂移,以一个极度清奇的角度停在了车位上,全程严丝合缝,连片树叶都没沾到。 停好车后,季霄转头,一脸期待地望向卫寻。 卫寻看着腿上的琴盒发呆,压根没注意刚刚发生了什么。 季霄:“……” 二人依偎在黑色大伞之下,走进昏暗小巷,七弯八拐,一路跋山涉水,进到卫寻家里。 “季……先生,”卫寻挠挠头,颇不好意思,“寒舍简陋,见笑了。” 本想叫他名字,但一下想不起来他叫什么了,本想再问问的,但以他们的关系,似乎也没什么必要。 季霄大大咧咧在沙发上坐下,突然道:“卫寻。” “嗯?” “我饿了。”季霄认真看着卫寻,眼神活像只左右摇尾巴的哈巴狗,“有吃的吗?” 卫寻说:“有,你等等,我去做。” 进厨房之前,卫寻先找来了干净毛巾和吹风机,递给季霄。 季霄一脸问号。 卫寻无奈提醒:“你的衣服和头发,湿了。” 他一侧的衣服和头发近乎全部湿透,卫寻身上除几滴雨点以外,倒是干爽得很。 季霄似乎这才察觉,朝卫寻一笑,“噢噢,好!” 笑容惹眼得紧,卫寻定了一下,转身去往厨房。 今天有早八,卫寻刻意起了个大早,赶在上课前去了趟附近菜市场,从王大娘那买了最新鲜的排骨和水灵灵的西红柿,盘算着今晚从酒吧回来后,做糖醋排骨和西红柿炒蛋当晚饭吃,王大娘刚添了孙子心情好,排骨搞特价,卫寻一个激动,买了整整一斤排骨回来。 本是决定分三顿吃的,但季先生今晚毕竟帮了自己这么大一忙,区区几块排骨实在不足以聊表谢意。 顿了一下,卫寻将一整袋排骨全部从冰箱里拿出来。 给排骨焯水,趁此间隙洗西红柿,打蛋。接着将排骨放入油锅两面各煎至金黄,炒糖色,浇入糖醋汁熬煮稍许,最后大火收汁。 “你什么时候开始学小提琴的?”季霄不知何时来到了卫寻身后。 卫寻将西红柿切成一块一块,“八岁。” “你的老师一定很厉害吧?” 名师出高徒嘛,季霄暗自得意,自己这话说的够水平,既能夸到人又不显刻意。 刀一偏,在食指上割开一个口,鲜血渗出,卫寻猛地缩手,“嘶!” “怎么了?”季霄两步上前,抓起卫寻的手。 卫寻躲开他的动作,背着手到身后,勉强一笑,“我没事,贴个创可贴就好。” 季霄愧疚不已,在卫寻做西红柿炒蛋的过程中,生怕卫寻再次分心,给嘴缝上了拉链,退了几步,静静注视着他的背影。 他是不是有点太瘦了,季霄在虚空中比划,丈量着卫寻被围裙勾勒出的腰身,是不是每天又上学又兼职任务太重? 他……很缺钱? - 不多时,饭菜上桌。 饭香与肉香交织,即使季霄早已吃过晚饭,也不禁食指大动,迫不及待夹起一块排骨。 排骨刚进嘴,季霄险些把它吐出来。 怎么这么甜?! 第6章 卫寻的视线瞧了过来,带着询问的意味。 季霄囫囵咽下排骨,对着人挤出一丝微笑:“好吃。” 他打小厌甜,稍甜一点的水果一律无法接受,家里保姆也都依他的口味来做饭,他上一次吃这么甜的东西——大概是在娘胎里。 嚼完排骨,季霄急不可耐夹起一筷子炒蛋,试图压一压。 下一刻,他自小到大建立起的认知崩塌了:西红柿炒蛋……不应该是咸的吗? 还有,卫寻做菜用的是糖罐子吗? 不得已,季霄疯狂扒拉着大米饭。 对面人吃这么香,卫寻也跟着高兴起来——这是自己最喜欢、最拿手的两道菜,合他口味就好。 他把两道菜往季霄的方向挪了一寸。 季霄动作微顿,瞧了他一眼,又夹了块排骨进碗,更加卖力地狼吞虎咽。 一顿风卷残云,季霄碗里的饭很快见底,卫寻边帮他添饭边庆幸,还好自己刚才为以防万一多煮了米饭。 同为成年男人,这人的食量却实在深不可测,卫寻在瞠目结舌之余,唯一能做的只有少夹几块肉,眼睁睁看着满满当当的盘子逐步成为空盘。 - 饭后,季霄仍沉浸在刚才那两盘菜的杀伤力中,头昏脑涨,一度怀疑自己牙齿是否完好,喝了两大杯水,这才勉强回过神。 卫寻正弯着腰,在水池旁洗碗。 他三步并作两步上前,止住卫寻,“我来洗吧,你的手不能碰水。” 卫寻被吓一大跳,脊背一颤,倏地从水池里缩回手,不小心溅了好几滴水到季霄的毛衣上。 “不好意思。”卫寻忙不迭抽出两张纸,欲替季霄擦掉水滴。 混乱中,季霄碰到了卫寻的手,冷冰冰的,凉得他一个哆嗦。 他面色一沉:“怎么不用热水?” 刚刚吃饭的时候没感觉,直到这会儿,季霄才察觉出周身飕飕的凉意。 他环顾四周,不单是没有热水,这里连个暖气也没有! 庆海市的冬天几乎都在零度左右,没有暖气的话,除非卫寻是铁做的,不然他能活下来堪称奇迹。 “还行,没那么冷。”卫寻这是实话实说,他早习惯了用冷水洗碗,热水要额外去烧,电费一毛钱六毛二呢。 “这还叫不冷?”季霄瞧了瞧卫寻冻到发红的手,这可是他用来拉琴的手,怎可以这样作践? 酸胀的涩意渗出心脏,夹着一丝愠怒,季霄不知道自己这股情绪从何而来。 顿了顿,他抬手把卫寻往厨房外推,“你出去吧,我来洗。” 卫寻岿然不动,愣愣看着季霄,好像没听懂他在说什么。 “愣着干嘛,你杵在这我还怎么洗碗?” 卫寻依旧不动,季霄无奈,只得拖着人到客厅沙发上坐下,给他倒一杯热水暖手。 回到厨房,在一池碗筷前站了两秒,季霄果断掏出手机,点开百度: 【碗要怎么洗?】 随意翻了两下,大致有了思路,季霄收起手机,又朝洗碗池看去。 如临大敌地盯着一池碗筷好半晌,他拧着眉,撸起两边的袖子,在海绵上挤出一坨洗洁精,两根手指捏起一只碗。 “嘶——” 这么冷都能洗得好好的,卫寻不会真是铁人吧? - 卫寻在沙发上屁股还没坐热,厨房便传出一道清脆声响—— “哐啷!” 他赶忙起身。 正准备一脚踏入厨房,就被季霄喝止:“别动!” 开玩笑,这一地碎碴子,要是割到了卫寻的脚可怎么是好? 这碗一沾上洗洁精就滑不溜秋,比小屁孩还不听话,一个没留神,碗就脱了手。 季霄纳闷地蹲在地上,手忙脚乱拢过一地碎片,将其一股脑地丢进了垃圾桶,抽出纸巾在地上又擦几遍,确保没有了漏网之鱼才作罢。 全程,卫寻听了话,真就傻站在厨房门口,连一下少了小半瓶的洗洁精都没注意到,只顾注视着在地上忙活的季霄,眼神复杂。 季霄再次抬起头时,卫寻还在直勾勾盯着他。 “没事,小问题。”季霄擦掉额角的冷汗,自认为很潇洒地挤出一丝笑,“你回去坐着吧,我这快结束了。” 再次坐回沙发上,卫寻太阳穴突突直跳,手脚都忘了该怎么摆放,变扭得像个木偶。 那人,是在关心自己吗? 心底的某个角落被触动了一下,有点暖,有点甜,像是含着一块渐渐融化的蜜糖。他已经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久到他几乎忘掉了那个角落的存在。 这一整晚就如一场诡谲绮丽的幻境,美好又虚无,卫寻身处其中,不明白自己在干些什么、想些什么。 事情像是脱缰的野马,不受控制地发展。卫寻不想这样,也不该这样。 突然亮起的手机屏幕打断了他的思绪,是谢咏,跟他约时间排练新年音乐会,他们有一个单独的节目,大小提琴二重奏。 【明天下午我没课。】 刚回完消息,季霄洗好碗走了出来,隐约看到卫寻似乎在跟什么人聊天,嘴角隐约透着笑意——无端让季霄想起了常去月光找卫寻的那个男人,卫寻在看见他时也是这么笑的。 想了想,他问:“你男朋友这个点还来找你?” 视线移开手机望向季霄,反扣手机在茶几上,卫寻勾了勾嘴角,不置可否。 第7章 季霄的心一点点下沉,原来卫寻和那个人果然是这种关系吗? 就在他整个人魂不守舍时,听见卫寻道:“季先生,我累了。” 他微愣,“……那我先走了,你好好休息,谢谢你的晚饭。” 是啊,自己这个点还赖在人家里叨扰,实在不妥。 卫寻送他到门口,“也谢谢你送我回家。” 关门声响起后,卫寻嘴角的笑意顷刻间消失不见。 今晚的人,今晚的事,今晚的一切,都是错误。 错误,就不该任其继续,当断不断,必受其乱。 第4章 邓衡 乌云遮天,寒夜无月。暴雨渐停,但城市低洼处的洪水仍未褪去,阴风阵阵似恶鬼啼哭。 季霄走后,卫寻给小提琴带上弱音器,闷在卫生间里练了会儿音阶,吞了颗安眠药,这才睡去。 暗夜无边,长日漫漫,磨得人不得安眠。 - 卫寻出生在南方的一个小城镇。 这里的经济不大发达,胜在空气清新,气候宜人。 他的童年充斥着父亲歇斯底里的嘶吼与母亲濒临崩溃的哭喊,混杂着各种物品摔落在地的丁零当啷声,动静大到几乎要把屋顶掀了去。 房间内,透过细细的门缝,卫寻看着这一切。 其实他的家并非一直这样,在他微弱模糊的记忆里,他的家很幸福,父亲会在下班后给母亲带一枝玫瑰花,偶尔也会给自己带一颗奶糖,睡前,母亲会给他唱摇篮曲,父亲会讲童话故事哄他睡觉。 可是这一切在父亲所在的工厂倒闭之后全都变了。 没有了轻柔的摇篮曲和有趣的童话故事,取而代之的是无休无止的争吵,父亲变得面目全非,吵架不够,渐渐地,他甚至开始动手。 一开始,父亲还会在清醒之后哭喊着跪地求母亲原谅,可后来,他清醒的时候越来越少,整个人愈发肆无忌惮。 发完脾气后,父亲总是“哐”一下摔门而出,这时,母亲便会抹着泪,拿来扫把收拾地上的烂摊子,收拾完后,她会用衣物遮盖掉身上狰狞的伤痕,红着一双眼来到房间里,轻轻摸一摸卫寻的小脑袋,督促他看书。 有一日,在父亲留下一地狼藉夺门而出后,母亲没有再管这一地的玻璃碴,也出门了。 临走前,她转头看了卫寻一眼,只一小眼,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那时候卫寻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他还在期待着妈妈晚上给自己做香香甜甜的西红柿炒蛋。 这一走,她再也没有回来。 从这以后,家里就剩下了卫寻与卫守平。 卫寻一度怀疑父亲的身体里其实住着两个人。 一个患上了失心疯,成日在家翻箱倒柜,偶尔他还能从某个角落里搜出几张钞票,但更多时候,他搜了半天却还是一无所获,怒极之下他又开始摔东西,摔碗筷,摔杯子,摔花盆,到后来,他连电视也没放过,家里没过多久就被他摔得空空荡荡,跟无人新房没两样,实在没东西摔了,他就开始打卫寻出气。 而另外一个,满面红光,满脸堆笑,他会收拾家里被自己搞出来的一地狼藉,他还会给卫寻买街角的酒酿小汤圆,热热的,甜甜的。卫寻更喜欢这个人。 住在楼下的刘婶每次看到卫寻就跟躲瘟疫一般,她一边把小孙子往自己怀里搂,一边絮絮叨叨教育他,说这个人是赌徒的孩子,以后一定要离他远一点,不然指不定哪一天也被传染上了赌博的臭毛病,这赌瘾一沾上,人可就要毁啦。 虽说她的声音压得很低,但卫寻还是听见了。 他这才知道,原来卫守平每天早出晚归,是在赌博。 一到晚上十点,卫寻的心就会高高悬起来,就如开盲盒一般——他不知道今天回来的会是哪一个人,他希望是后面的一个,这样他就有大馄饨可以吃了。 慢慢地,父亲不再每天晚上都回来了,他开始两天回家一次,三天回家一次…… 一年级的寒假,父亲不知是赌博走火入魔,还是又被逮住行政拘留了,一连好几天都没回来,家里最后一滴米早已被吃尽,卫寻饿得眼冒金星,双腿哆嗦,他再也受不住饥饿,在身无分文的情况下,出了门。 卫寻原是惧怕黑暗的,他总是幻想着黑暗中有一头大怪物要吞了自己——那个怪物比卫守平还要可怕。 可这一晚,皓月当空,犹如宝石闪闪发光,凄清,明媚。月光跟不要钱似的洒满了世界,虽比不过阳光那般灿烂,却也足够让卫寻不再害怕。 就是在这满世界如水般的月光之下,卫寻遇上了邓衡。 天色已晚,长街只剩寥寥几位行人,街角的馄饨铺早就收了摊,卫寻走了许久,也没找到吃的。 忽然,街的另一头有声音响了起来,轻柔婉转,动人心弦。 卫寻不知那是什么声音,只知道那声音比老师上课时提到的童话里的天使还要美丽。 一瞬间,他将饥饿抛去了脑后,调转方向,往街的另一头跑去。 他在冬日的夜晚里狂奔,北风若刀子般刮到他的脸上,他浑然不觉,只一味向前奔跑,想要找寻声音的源头。 远远地,卫寻瞧见了一个模糊的人影。 月亮挂在他身后的树梢上,为他渡上一圈淡淡的光晕。。 慢慢走近,那人的身影清晰了起来。他二十左右,身量笔直,侧身对着他,略歪着脑袋,脖子上架着一把琴,一手托住琴尾,一手握着把长弓——声音就是那把琴发出来的。 第8章 即将跑到那人身边时,卫寻压下急切的心,屏住呼吸,放慢脚步,生怕弄出一丁点儿声响,惊扰了这仿若来自天国的音乐。 在距那人大约十步远的地方,卫寻停了下来,呆呆站在那儿,竖着耳朵,专心聆听。 曲调就如同今夜的月光,明朗而朦胧,迷离而通透,让人倾心、沉醉。 后来卫寻知道了,这首曲子,是德彪西的《月光》。 很久以后,卫寻考上了全国最顶尖的音乐学院,成为了乐团首席,在长夜里把这首曲子来来回回拉了无数遍,好几次练到手指劳损,也从没有拉出过那一晚的琴声。 不知不觉,曲声变淡,渐渐远去,连余音都消散在了这冬夜呼啸的风声中。 “啪啪啪啪——” 卫寻不留余力地鼓起掌来,掌心被他拍得又红又肿。 乍然听见声音,邓衡转过头看来,见不知什么时候来了个小男孩,挑了挑眉。 他喜欢每晚在这里练琴,琴声在这宁静的天地之间别有一番韵味,从前这都是没人的,今晚竟跟中彩似的蹿出了个小孩。 邓衡是来这个气候不错的小城市养病的,再过一年,他就要飞往大洋彼岸接受开颅手术——手术台一上,他便只剩下了十分之一的生还可能。 季家的医生为他拟定了保守治疗的方案,虽说这样他可以多活个几年,但可他宁可即刻死去,也不愿余下的几年都在死亡的恐惧中苟且。 他提着琴,一步一步走到卫寻身边,蹲下身,问道:“好听吗?” 卫寻重重点了两下头——但凡他力道再重一些,他那脖子就要架不住脑袋了。 他的眼睛直勾勾盯着那把琴,像是被摄取了心魂一般。 琴板是琥珀色,上头是一左一右对称的f孔,琴弦由细到粗,依次排列在琴码之上,延展至琴头,琴头弯起,似海螺一圈一圈卷起的旋,美极了。 顺着男孩的视线望去,邓衡噗嗤一笑,“你喜欢它?” 卫寻再次重重点了两下头,“它叫什么呀?” 男孩一双圆圆的大眼睛又清又亮,邓衡端详着这双不掺杂质的眼睛,脑海里冒出一个念头。 “它呀,它叫小提琴。”邓衡晃了晃手中的琴,“想不想学?” 卫寻瞪起圆眼,“我……我可以吗?” “当然。” “那……我可以用它发出和你一样的声音吗?”卫寻小心翼翼地指了指小提琴。 彼时邓衡已经是声名远扬的国际小提琴大赛的世界冠军,放眼全世界,也没有多少人与之比肩,他点点头:“可以。” “我叫邓衡,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卫寻。” “那……我们认识一下?” 邓衡伸出了他的大手,卫寻伸出了他的小手,大手与小手相握,他们这就算认识了。 这时候,卖烤红薯的大爷收了摊,正推着车缓缓从街道对面走过,烤红薯暖烘烘的香气四散在了空气之中。 “咕噜咕噜……”卫寻的肚子十分不争气地叫出了声。 “你饿了?” 这下丢脸丢大发了,卫寻忙捂住肚子,假装无事发生,“没有。” 邓衡暗自发笑,说:“可是我有些饿了,要不要一起来点烤红薯?” 也不等卫寻点头,邓衡就拉起他的小手,走到街对面,唤住大爷,买了两个烤红薯。 一大一小,一高一矮的两个人一点儿不讲究,直接蹲在路边吃了起来。 卫寻饿到了极处,也再顾不得什么形象,大口大口地往嘴里塞着红薯,连嘴巴周围都染上了一圈金黄色的红薯渣都没有察觉。 很快,有他半个脑袋那么大的红薯被吃了个精光,卖红薯的推车尚未走远,卫寻眼巴巴探着脑袋望着大爷的背影。 邓衡跟变戏法一样掏出张纸巾,擦干净卫寻的嘴巴,佯装苦恼道:“这一个好像有点不够吃呢,我还想再去买一个,你呢?” 这话碰巧说到了卫寻心坎上,他忙不迭点头,拉着邓衡朝红薯摊跑去,生怕再慢些,大爷就要走远掉了。 这下子,卫寻终于吃饱,撑着圆滚滚的肚子,一步三回头,和邓衡道别,两人约定好,明天同一时间,还在这里见面。 - “叮铃铃——” 早上七点,闹铃响起,把卫寻从梦境中一下拽出来。 好不容易梦到那人,可他却连一场完整的梦都不能拥有。 卫寻眼角挂着残泪,紧闭双眼,妄图挽留梦中人。 一切都是无用功,那人的身影要比镜花水月更为脆弱,闹铃一响,他便化作一团水雾,向四周散开,不留一丝痕迹。 紧接着,卫寻的脑海里渐渐浮现出另一张脸,那人在滂沱大雨中,撑着一把大伞向自己走来,对他说,雨太大,我送你回家。 卫寻倏地睁开眼,跟对待仇人似的恶狠狠划掉闹钟,恨它打断了自己的美梦,恨它不能令时光倒流。 又在床上怔了半晌,他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自嘲一笑:卫寻啊卫寻,他们只是眉眼间有些相像,仅此而已,你在想什么? 第5章 “请自重” 接下来一整周,卫寻没有再去月光演出。 白天学校要上课,乐团要排练,除此之外他还要准备三个月后的金云杯选拔赛,凡此种种透支了他的体力,他没有工夫再去应付晚上的演出。 第9章 其实也不然,他没这么不堪一击,卫守平从前经常把他打到遍体鳞伤,但他依旧会等卫守平发泄完输钱的怨气后,给自己上好药,提着琴盒,到自己的秘密基地去练琴,那儿是附近一处荒地,天高地阔,琴声能够得到最极致的发挥,平日也几乎不会有人来,如果第二天放假,他甚至可以不吃不喝不睡在那练上一个通宵,好像他是个体力不会透支的机器人——只要有小提琴在,他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小孩。 卫寻想,自己大概,只是在找借口回避什么人吧。 - 从中午排练到晚上,卫寻神色郁郁,和谢咏一起从学校里出来。 “多大点事儿,谁还没点出错的时候。”谢咏安慰着身边人。 他幼时开始练大提琴,长大后又对指挥起了兴趣,去年在国外拿到了指挥系博士学位,之后的几场国际比赛让他名声大噪,人气飙升,成为当下炙手可热的青年指挥家,回国后,受母校请,担任庆海音乐学院交响乐团的客座指挥,将与乐团在明年校庆音乐会上首次合作。 西贝柳斯d小调小提琴协奏曲,史上最难的小提琴协奏曲之一,交织着大量快速的节奏和复杂的演奏技巧,对演奏者的水平有着极高要求。之前卫寻也作为solo在几场演出上演奏过西小协,许多乐评人都道,这位少年小小年纪便能将这首曲子演绎至如此高水准,必定未来可期。 可是,刚才排练的时候,几乎从不出错的卫寻却屡屡失误,乃至耽误了整个乐团的排练进度,谢咏只好暂时先跳过西小协,排练其他曲子。 谁都有状态不好的时候,偶尔出差错很正常,但卫寻明白,自己失误并非偶然。 打在月光遇见那位客人开始,自己就像是被灌了什么迷魂汤,心里一团乱麻,连带着拉琴的时候也心不在焉,总有一丝神识在魂游天际,昨天他甚至连一首练习曲都拉断掉好几次。 如果到演出时自己还是这样的状态,后果不堪设想。 “你这个状态今晚就别再练琴了,走吧,去喝一杯。”谢咏拉住准备往公交车站走的卫寻,往另一方向去。 他知道卫寻一遇上小提琴就变得跟头倔驴似的,无比吹毛求疵,再多安慰也是徒劳,碰巧孟云柏的夜店今天开业,一早便让他们几个都过去捧捧场,谢咏略一思忖,让卫寻回家一味闷头练琴也不是个事,索性带他一块过去散散心。 - 连续一整周,季霄再去月光时,晚上的演出都不见卫寻身影,原以为那人只是偶尔有事请假一天,可他消失了整整一周。 季霄问酒保,酒保说卫寻只是老板请来在这儿兼职表演的,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跟老板打声招呼就行,问卫寻什么时候会回来表演,他说他也不知。 一个大活人,就这样突然消失在了他的世界,好似之前种种,只是一场梦。更可笑的是,和卫寻交谈那么些天,他居然没有想到要留下对方的联系方式。 卫寻宛若一颗大石,猝不及防从天而降,搅乱了季霄的心湖,在平静的湖面上荡起一圈又一圈波澜,而后便赖在湖底不走了,让他实在不知怎么办才好。 周五晚上,季霄出了公司,循着过去一个多月以来的固定路径,穿过车海,挤过人堆,第n次来到月光,还是没见到人。 今晚的驻场乐手似乎水平不错,但还是逊于卫寻——至少看周围人的表情是这样的。 打小季霄就没什么音乐细胞,哆瑞咪发在他耳朵里全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但一个豪门继承人不学点音乐附庸风雅又实在说不过去,因此父母孜孜不倦地企图培养他的音乐情操——可别说是钢琴小提琴,甚至三角铁他都敲不清楚,在气跑过无数个老师后,季先生和贺女士才终于面对现实,母猪上树的概率都比自己儿子学音乐大,方就此作罢。 浑浑噩噩地回到停车场,收到了孟云柏的微信,请他到自己新开的夜店: 【下班了吗,下班了就快来我这玩!】 仿佛猜出季霄在想什么,孟云柏立马补充一句: 【我弟跟谢尧和他父母吃饭去了,今晚不在,你别墨迹,是个男人就麻溜地赶紧过来】 夜店是季霄最讨厌的场所,自从十年前不小心在一家夜店看到母亲贺观月和男模调笑之后,他再没有踏足过这样的场所。 但孟云柏的面子他又不能不给,犹豫片刻,季霄发动车辆,往孟云柏给的地址开去。 - 炫丽的灯光晃得人发晕,鼓点燥热,dj不知疲倦地打碟,舞池内,男男女女如水蛇一般扭动着身体。 卫寻喜静,换作平常,绝无可能来这种场合,可是今晚,他却觉得这样的噪音刚好,刚好够占据他的脑袋,让他无暇去想其他的人、其他的事。 “敞开了喝,今晚我请客!”谢咏又给卫寻满上一杯龙舌兰。 知道卫寻是个酒鬼,谢咏特意让酒保拿来店里最香醇的烈酒。 数两酒液下肚,夜色渐深,店里气氛愈发热烈,男男女女之间仅存的界限也都消失不见。 孟云柏的都是庆海市二代圈子里有头有脸的人物,他们各自都带上了自己的男伴或是女伴——说好听点是伴,实际上就是花钱包养的情人,有的还带了不只一个。 五十多度的烈酒卫寻干掉了半瓶,正想再倒一杯,被谢咏拦住了动作。 他后知后觉地感到了卫寻的反常,就算卫寻再能喝酒,但也不是这么个喝法。 第10章 卫寻抬起眼皮,望着他,眼神如小鹿般晶亮,氤氲着水汽。 “……最后一杯,喝完我送你回去。”谢咏撇开视线。 大抵是真的喝多了,卫寻一抬头,看到了站在门口的季霄。 - 季霄到的时候入目便是这番景象。 满屋充斥着烟味和酒味,一片乌烟瘴气,男人女人不清不楚地搂抱在一起,场面不堪入目,季霄脑袋嗡嗡发胀,立刻就想离开。 但刚准备抬脚,他透过纱一般的烟雾,望见了那个近来一直困扰他、在他脑海里盘旋不止的身影。 他先一惊,又一喜,两眼放光,三两步来到他身边,摁着卫寻的肩膀,“你怎么在这儿?” 好半天,卫寻没有反应,呆呆看着他,眼里一片迷茫。 “这位先生,你是?”谢咏不动声色拍开季霄的手,把卫寻往自己方向带,动作之中透着一分不显山不露水的亲昵。 季霄这才注意到卫寻身边还有一个人,正是那个经常到月光找卫寻的男人。 他的目光在两人之间转着,又瞧了瞧周遭的男女,最后看向卫寻面前已经空掉大半瓶的酒。 圈里人玩得多花,季霄早已见怪不怪,可是他想不到被包养的人居然有一天会变成卫寻。 是了,卫寻长得好,又缺钱缺到住在那样的鬼地方。 难怪他看卫寻和这人相处得这么奇怪,这不就有了解释。 “我……”季霄一噎,千言万语汇到嘴边,可他仍不知说什么好。 无来由的怒意直冲天灵盖,仅一瞬,便被一盆凉水兜头浇下。 是啊,他是谁,他跟卫寻又算什么,自己这些天的行为又算些什么,笑话。 “老季,您老人家终于肯纡尊降贵出现了啊!”孟云柏见季霄真来了,有点意外,他记得季霄是不喜欢去夜店的。 他走到季霄身边,登时注意到季霄难看的脸色,一转头,看见了谢咏。 “来来来,谢咏,这是我哥们儿季霄。”他干笑了两声,摸了摸鼻子,“季霄,这是谢咏,谢尧的弟弟,今年刚从国外读完书回来。” 谢咏作恍然大悟状,笑得人畜无害,“原来你就是季霄啊,久仰大名,我常听星竹说起过你。” 星竹星竹,叫这么亲热,人明明只是谢尧的未婚夫,还没正式过门呢。 季霄在心里呸了一口,咬咬牙,努力调动着面部肌肉,撇了撇嘴角,“你好。” 打完了招呼,孟云柏生怕季霄搞连坐,把对谢尧的怒气牵连到谢咏身上,回头自己场子被殃及池鱼就不好了,忙不迭拉着人到离谢咏最远的一个角落。 - 季霄被拉走后不久,谢咏的电话响了起来。 他应了两句,面露难色,正想说些什么,就被电话对面的人堵住话语。 挂掉电话后,他为难道:“卫寻,那个,爸妈、我哥和他未婚夫吃饭,他们一定要我也过去,我恐怕……” 卫寻打断他:“你去吧,我一会儿打车回去。” “可是……”谢咏有些担心。 “你快去吧,我等会自己打车回去。”卫寻晃了晃酒杯,眨眨眼,“再说,我的酒量你还信不过啊。” 谢咏盯着他的眼睛,愣了一瞬,哑然失笑,“你悠着点,这杯喝完就别喝了。” - 卫寻饮着杯中酒,不时瞥向远处角落里的季霄。 酒意终于有些上了头,浑身发飘,胃也开始隐隐作痛,他也不知自己今晚怎就醉得这么快,这点酒换平时都不够他看的。 呆呆坐了半晌,卫寻起身去卫生间。 水流哗哗响,卫寻不停地洗着脸,一把又一把的冷水拍到脸上,抚不平体内的燥热。 隐隐约约中,他想,原来他叫季霄啊。 先前只知他是个富贵公子哥儿,却不想他就是季霄。庆海市几乎无人不晓季家,以一己之力为整座城市的gdp作出卓越贡献,季家和贺家强强联姻,就生了一个独子,自小就是众星捧月的存在,卫寻在月光喝酒的时候,依稀听周边人讲过这些八卦。 可是那人跟自己在一起时总是冒着傻意,不大聪明的样子可爱得紧,哪有半分天之骄子该有的模样?想到这,卫寻眼里泛起笑意。 胃中的疼痛霎时开始放大,似有一根绳索绞住胃,渐渐收紧,绞得其几乎变形。卫寻一下疼得直不起腰来,伏在洗手台上,明明只有几度的天气,额头上却冒着大颗冷汗。 不知过了多久,他才缓缓直起身子,一抬头,透过镜子,只见季霄站在他身后,面色阴沉得能滴出水。 收回视线,只当自己看到了一团空气,卫寻自顾自从墙上抽了张纸擦手。 抬手时,衣角被带起,露出了一小截腰,本该光洁白皙的皮肤上却横贯着丑陋的伤疤。 季霄蹙了蹙眉,正打算说些什么,卫寻把纸丢进垃圾桶,便要离去。 却被季霄掐住手臂,“你跟谢咏什么关系?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明明心里有了答案,却还是执拗得想听卫寻亲口说出来才肯相信。 季霄很认真地看着自己,仿佛不听到一个答案誓不罢休,卫寻直直盯着季霄的眼睛,脑子更晕了。 他想抽手离开,让这人远离自己的视线,却不想手被抓得死紧,一时半会儿动弹不得。 卫寻的抗拒在季霄眼里完全就是心虚的默认,他胸腔剧烈起伏,另一手拳头攥得死紧,艰难说道:“你怎么可以这样作践你自己?钱就有那么重要吗?” 第11章 听了这话,卫寻挑了挑眉,他之前是在有意无意地让季霄误会自己和谢咏,好让季霄远离自己,却不料这人的脑回路如此清奇,直接把自己和师兄的关系想歪到了天边。 但也没关系,只要能达到目的,随他怎么想吧。 静了半晌,卫寻冷冷一笑:“你说怎样便怎样吧。”他看了眼季霄抓着自己的手,又说:“季少,请自重。” 这么大手劲,怪疼的。 季霄又盯了他一会儿,一副要把卫寻生吞活剥的模样,也不知哪来这么大火气。 松开手,转身离去。 走到门口,他顿住,偏过头,轻声道:“你怎么就这么贱啊,卫寻。” - 从卫生间出来,已不见季霄的踪影。 不会是被自己气跑了吧,卫寻暗暗自嘲,这样也好,想必自己以后是不用再跟他见面了。 拿上外套,卫寻也准备离开,时候还不算特别晚,回家之后还可以再练会儿琴。 刚走到门口,一个服务生手里提着个保温袋喊住了他,“先生,这个给您。” 卫寻疑惑:“我没有点东西。” “是刚刚离开的一位先生点的。” 想来是谢咏走之前给自己点的,卫寻欣然收下。 服务员继续道:“那位先生还给您叫了车,就停在后院,请您跟我来。” 回到家,打开保温袋,里面有一个饭盒和一盒胃药。 掀开饭盒的盖子,里头冒着丝丝热气,但不会过烫,温度正好。 红枣小米粥,暖胃醒酒的。 很甜。 第6章 十年 卫寻第二次见到邓衡时,他除了带着自己的琴以外,还另外带着一把更小的琴,四分之一的小琴配上八岁男孩的小手,正好。 第一节课前,邓衡上下打量了卫寻几眼,招了招手。 卫寻屁颠屁颠地离他又近几步,仰头望着他,瞳仁又黑又亮,如同布满星辰的夜空。 男孩面容清秀,头发却乱得跟鸟窝似的。 妈妈离开家里之后,没人帮卫寻梳头发了,也没人给他剪头发了,他也不敢碰剪刀,一来二去,头发就这样留长了。 而他自己扎头发时,头发远不如在妈妈手里那样听话,东一撮西一撮,总是拢不齐,到头来他的辫子每天都乱成一锅粥,班上的同学看到他就笑,说他是没有妈妈的邋遢大王。 邓衡拆掉卫寻七歪八扭的辫子,用修长的手指轻轻捋着头发,重新一圈一圈把它们绑好——就好像变了场魔法,邋遢小孩一下子变成了个清爽小孩,不但清爽,还有几分漂亮。 后来,卫寻索性不绑头发了,他每天就顶着乱蓬蓬的头发来找邓衡,反正邓衡每次课前都会帮他绑好头发。 就这般,卫寻与小提琴结下了缘,在邓衡的指导下,他进步神速,三个月后,琴声已经有模有样了。 但这远远不够,卫寻日也练,夜也练,左手结上了一层厚厚的茧,可比起邓衡,他们仍一个在天,一个在地。 他苦着一张小脸问:“我什么时候可以发出和你一样的声音啊?” 邓衡揉揉他的脑袋,笑眯眯道:“不着急,慢慢来,你以后会比我厉害的。” “真的吗?” “骗你是小狗。” “我不信,你那么厉害,我怎么可能超过你。” “那我们拉钩?” “拉钩就拉钩!” 邓衡还真没说假话,这世上不乏有天赋的人,也不乏勤学肯练的人,可两头都沾到的人少之又少,卫寻就是其中之一——他对音乐有着惊人的洞察力与掌控力,许多时候自己只需稍稍点拨,他即可领会其中要义。弦乐器入门不易,寻常人至少得花上整整一年,而卫寻,一个月便做到了。 没有老师不爱惜天才,没有老师不希望自己的学生青出于蓝。 如果可以的话,他真的很想看到亲手教出来的学生超越自己的那一天。 光阴似箭,一眨眼,卫寻学琴已有一阵子,有些话,邓衡不得不说出来了。 夏日的一个夜晚,卫寻上完课,照例去大爷的摊子上买来两杯仙草蜜,和邓衡一人一杯——这个季节大爷没再卖热乎乎的烤红薯,卖的是冰凉凉的仙草蜜。 这天的仙草蜜格外香甜,卫寻小口小口舀着清凉q弹的果冻,欢喜得眼睛弯成了月牙。 邓衡挑在这个时候,跟卫寻说,自己就快要死了,就让他帮忙保管自己的琴——他无比清楚,手术台上凶险万分,几无生还可能,他不愿给旁人希望,也不愿给自己妄想。 琴是邓衡的母亲留给他的,近三百年的古董琴,它陪着他度过无数个日夜,夺得无数荣光,他陪着它经过千锤百炼,历尽岁月沧桑。 在这世间,他孤身一人,与其让琴作为遗产流落到陌生人手里,倒不如把它留给能够真正爱惜它的人。 往后的日子,就让他心爱的小提琴代他见证卫寻的成长吧。 不知道邓衡为什么会突然说这句奇怪的话,卫寻睁圆眼,眼底满是疑惑,他问:“什么是死?” 很小的时候,卫寻在童话书上见到过这个词,但他不明白它的具体含义,问妈妈,妈妈也支支吾吾。 思考许久,邓衡告诉卫寻,死亡就是自己要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在那个地方,自己会变成一颗星星,一直在天上看着他,陪着他。 第12章 卫寻没听懂他在说什么,惊恐地摇头,不敢要他的琴。 邓衡无奈笑笑,转移了话题。 他盘算着到时应该怎么跟卫寻道别,是请他吃一顿刚出炉的烤红薯,还是给他烤一块香甜的蛋糕,这小孩忒爱甜,爱到连蛀牙都不怕。 盘算来,盘算去,上天却没有给他这个机会。 一个再平常不过的午后,他吃过饭,在院子里拉琴,没有任何预兆,他晕倒了。 意识消失的前一刻,他脑子里最后一个想法是,卫寻今晚来见不到他,会很伤心的。 邓衡的大脑内的肿瘤忽然恶化,不得已,只得提前飞往国外接受手术。 那晚,卫寻和往常一样,背着迷你的小提琴,蹦蹦跳跳地来邓衡家上课,可这儿已不见了那个会耐着性子帮他梳头发,再一遍一遍教他拉琴的人。 只有一把摔落在地的小提琴。 - 后来,卫寻知晓了死亡的含义,可他还是固执地认为,死去的人会像邓衡说的那样,化为世间万物,日日陪伴在人们身旁。 那把琴也几乎每时每刻都被卫寻带在身边,他记得邓衡的话,要好好保管这把琴。 日子一年年过去,卫寻的琴技也在一年年地长进,他不是只能拉儿童琴的小孩子了,他终于长成了可以拉成人琴的大孩子。 与此同时,卫守平的赌瘾也一年年越犯越严重。 罪恶之花于阴暗角落生根发芽,疯狂滋长。在赌场上狐朋狗友的怂恿下,卫守平开始吸毒。 他清醒的时刻越来越少,卫寻身上的伤痕越来越多,经常旧伤未褪又添新伤。 有一回,他在赌场上欠了笔大的,大到女娲亲临也填不上了。 卫守平不知从哪听来,卫寻成天带在身边的这把琴价值连城。 尝试了好几次,他想把这琴从卫寻身边偷来,夺来,抢来,均未成功。 在数次差点被卫守平抢走琴之后,卫寻意识到这样下去不是办法,这把琴他护得了一时,护不了一世。 这时,他无意瞥见卫生间角落,那儿有一整袋被卫守平视若珍宝的白色粉末。 一周之后,人赃俱获,卫守平因涉嫌非法持有毒品被当地公安局采取强制措施。 三个月后,法院宣判,卫守平触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 弓在琴弦上打了滑,琴声中突兀地响起杂音,就像是一粒老鼠屎出现在一碗鲜甜的粥里。 卫寻这才意识到自己走神了。 这些年,他把有关邓衡的记忆埋藏在了内心深处,轻易不会去想,只敢在夜深人静、月光皎洁时,才小心翼翼翻出那段回忆,细细品味一番,再将它们完好无损地收回去。 可不知怎么,季霄出现后,一切都乱套了。 那双与邓衡极为肖似的眉眼频频闯入卫寻的脑海,搅乱他的心神,扰得他觉也睡不好,琴也拉不好。 尽力将那人的身影从脑海里擦去,却是徒劳。 卫寻叹一口气,停止练习,从脖子上放下小提琴,松了弦,拿出绸布,擦去琴板上的松香,将其轻轻放回琴盒。 在琴盒边坐下,垂下眼,来来回回打量着里头的小提琴,目光温柔似水,像是母亲看自己的孩子,怎么看也看不够。 不练琴的时候,卫寻经常这样,在琴盒边发呆,时常一呆就是一下午。 迄今为止,这把琴陪伴他,已经十年了。 不知不觉中,邓衡竟然离开了他整整十年。 十年间,他刻苦练琴,不敢有一日松懈,他考上了那人的母校,全国最好的音乐学院,他无数次观看那人的演出视频,只为再现那人的琴声。 可是,无论卫寻再怎么努力,那个在冬夜里、月光下拉琴的人,终是回不来了。 - 望着琴从中午发呆到傍晚,电话铃骤然响起,卫寻这才醒神。 应了一声,挂掉电话。卫寻站起来,敲了敲发胀的双腿,去换衣服。 换上仅有的一身正装,这是卫寻为了学校里演出专门买的,为此他打了好些份工,少吃了不知多少顿糖醋排骨。 今晚谢咏的哥哥结婚,师兄说他刚回国不久,不大认识什么人,就麻烦自己当一下他的男伴。 从前师兄帮过自己不少忙,当初自己艺考复试迟到,他是当天的考官之一,还是他帮忙说情,说看过这学生初试视频,是个好苗子,要不就通融一下,其他考官给了谢咏这个面子,卫寻这才得以顺利进入庆海音乐学院。 此后的学琴生涯,师兄虽远在重洋之外,但也经常视频指导卫寻,帮他突破了数次练琴的瓶颈,可以说,师兄是他的良师,也是他的益友。 如今谢咏就让他帮这么一点小忙,他万没有推辞的道理。 第7章 动机不纯 卫寻没有想到,自己还有见到季霄的一天。 那天之后,卫寻又回到“月光”演出,拉琴时眼神不经意向台下瞥去,熟悉的位置再也没有了熟悉的人。 如他所料。 失序的生活回归正轨,除了心里残留的失落,不多,但时不时就跳出来,蹦哒在他的神经上,惹人心烦。 没有关系,时间能够洗刷掉一切,卫寻相信自己可以把季霄忘个干干净净,就跟他从没出现在自己的世界里一样。 毕竟,那人不过眉眼处和邓衡有些形似,其余方方面面,二人皆天差地别。 第13章 那般惊才绝艳、谪仙似的人儿,世间只此一个。 - 孟谢两家联姻,遍请庆海市有头有脸的人家。 在看到举着香槟和人交谈的季霄时,卫寻再次无奈感慨,这世界真小。 那人不知为何,大喜的日子,面上却笼着片阴云,但他依旧耐着性子,十分有涵养地同人聊天,倾听对方讲话,不时轻轻点头。 卫寻这才有了点季霄是豪门继承人的实感,而非酒吧里那个偷偷观察自己好几天,才敢上前搭讪的大男孩。 在季霄一连应付过数人之后,谢咏带着卫寻,也上前和季霄攀谈起来——卫寻本不想跟着的,谢咏却不知为何一定要他在身边。 季霄的目光跟看一个无关路人一般,扫过卫寻,落在谢咏身上,和他寒暄起来。 似乎是卫寻的错觉,他感到季霄的面色又暗了一分,阴沉得能滴出水来。 失落又从心底蹿了出来,不同以往的是,这股情绪不再只是点到为止,而是由点成片,迅速扩散至整颗心脏。 趁其不注意,他瞟了眼季霄,又嗖地收回视线,低头饮了口酒,欲盖弥彰。 过了会儿,谢咏和季霄的谈话仍未至尽头,卫寻默数三下,再次将视线转到季霄脸上。 这次多停留了一秒,才舍得挪开眼。 就在这时,季霄草草结束了和谢咏的对话,放下酒杯,像是有什么急事,疾步往远处走去。 - 自步入婚礼现场之后,卫寻发现有许多人在偷偷看自己,自己回望那些目光时,那些人又尴尬地收回视线。 直到婚礼进行曲响起,见到踏上红毯的新郎,卫寻一愣神,这才明白了缘由。 那一瞬间,卫寻以为自己在照镜子。 非亲非故的两人竟能够长得如此想象,也是挺罕见。 如果不是十分清楚自己亲爹此刻就在号子里蹲着,卫寻都要怀疑自己是不是狗血剧里流落民间的豪门私生子了。 夫夫二人交换对戒,声情并茂地朗诵婚礼誓词,在全场无数注目礼之下接吻。 周围响起了啜泣声,不少人红了眼睛在抹泪。 卫寻百无聊赖,把玩着手指,眼神乱瞟。 他始终无法理解,为什么大家都执着于寻找另一个人类共度一生,明明一个人、一把琴、一杯酒,便最圆满不过。 视线转到季霄的位置,方还坐在那的人,不知什么时候消失了。 - 晚宴开始前,谢咏的领带不小心沾了点红酒,让人重新送来一条,婚礼现场安保森严,未受者不得入内,可谢咏作为新郎的弟弟又实在走不开,卫寻便自告奋勇帮他跑腿。 取完领带后,卫寻抄近路回宴会厅。 这是花丛中的一径鹅卵石小路,只有一盏微弱的昏黄路灯供照明,狭小,幽暗,一般人不会踏足,大抵是为方便园丁照顾花草而修的。 转角处,在听到前方依稀传来的熟悉人声后,卫寻顿住脚步,迟疑片刻,后退两步,隐在一丛两米多高的灌木后。 透过枝叶的间隙,只见季霄整个人跟被抽干了精气似的瘫靠在树干上,低垂着头,看不清表情,整个人颓然无比,和刚才席间大方有礼的季家少爷判若两人。 季霄前面站着另一个陌生男人。 孟云柏背着手,气哼哼来回走动,忽地停下,指着季霄脑门,连珠炮弹一般骂骂咧咧:“不是,季霄你脑残吧?你把你家传家宝送给我弟当贺礼是想干嘛?你怎么不干脆去抢亲啊?” 相传,季家有一块代代相传的艳彩蓝钻,足有11.28克拉,产自南非库里南矿区,色彩浓郁,闪烁生辉,而今价值无可估量,被季家的某任家主命名为“无际之蓝”。 无际之蓝至今没有被制成打成饰品,依旧是一颗裸钻。 “我没有。”季霄声音蔫蔫的,吸了吸鼻子,“这就是……就是我最后给他的一点心意……”话音的末尾染上哭腔。 关于送给孟星竹的新婚礼物,季霄愁了好几个月,头发掉了一堆,也没愁出个结果。 对喜欢的人,他习惯只给最好的,何况孟星竹是他从小到大动心的人。 上小学时,听说星竹喜欢吃巧克力,季霄便托人四处打听,几经波折,从国外买回世界上最香甜的巧克力,战战兢兢地送给他,只说是家里旅游带回来的。 长大以后,有一年星竹过生日,他专程飞往意大利,和一个收藏家那软磨硬泡半天,最终以高于市场价数倍的价格,买回了星竹最喜欢的画家的遗作,赠给他时,只说是合作伙伴碰巧送的。 每年,除了清明,无论大小节日——连劳动节都算上,季霄皆不厌其烦地为心上人准备礼物,后来终于有一天,孟星竹单独把他约了出来。 在季霄满怀期待的目光中,孟星竹说,你的行为让我很困扰。 季霄忘了自己当时是什么反应,只记得打从那以后,他只敢在星竹生日的时候混在人堆里为他送上礼物。 如今星竹结婚,二人之间再无可能,季霄这是最后一次给他送礼物。 可寻常俗物又哪里配得上星竹,季霄挑来挑去也挑不到合适的,最终,把主意打到了自家的传家宝头上。 季霄对自己弟弟的情愫,别人不懂,孟云柏却是最清楚不过。 静了片刻,他长叹一口气,从兜里摸出一个红丝绒盒子,放到季霄手里,语气放缓:“这个你收回去,星竹说你这礼物太贵重,他受不起。” 第14章 季霄有点着急:“那星竹的新婚贺礼……” 孟云柏摆摆手,“改天你随便补送一个就是了。” 季霄苦笑,无奈收回了红丝绒盒子。 “行了。”孟云柏看了眼手表,轻拍两下面前人的肩,“晚宴快开始了,我得回去,你差不多再过会儿就进去吧,不然别人该多想了。” 孟云柏离开后,季霄不知从哪摸出了一个打火机,放在手里把玩。 卫寻定睛一看,这好像就是自己和季霄第一次见面那天,他落在自己位子上的打火机。 一个寻常打火机,能让主人如此钟爱,除了送礼的人不一般外,似乎也没有别的答案了。 如同在千丝万缕中找到一根引线,顺着这跟引线,所有的思绪都被理得清清楚楚。 自遇见季霄以来的这段时日,那人在自己面前所有反常的举止,都在这场偷听后有了解释。 原来,动机不纯的,不只自己一个啊。 世上竟有如此荒唐又凑巧的事,卫寻撇了撇嘴角,一时不知该作何感想。 天幕中,月亮浑圆,月光澄澈,照得地上树影摇曳——几乎快赶上卫寻记忆里的某一夜月光了。 怔怔凝望着不远处树下的人,卫寻的脑子里蓦然蹦出一个想法,自己把自己都吓了一跳。 几分钟之后,卫寻从灌木丛后出来,往季霄的方向走去。 - 沿着鹅卵石小路向前走,行至某处,卫寻状似不经意地往某一方向暼去,止住步伐。 他不确定地问:“季先生?” 被乍然响起的声音吓了一跳,季霄浑身一震,猛地抬头,转向卫寻,眯起眼睛:“你怎么在这?” 少年站在一片玫瑰花海前,嘴唇和花瓣分不清何者更为娇艳,沐浴在月光中,及肩黑发闪动着柔和光泽。 美得不似真人。 眼前的人影一会儿是卫寻,一会儿又换作另一人——那人是今日婚礼的主角。 夜风一吹,酒意愈发上头,迷迷糊糊中,季霄想,我在做梦吗? 卫寻晃了晃手里的袋子,“我去门口拿东西,这条路更近,就——” 覆下的吻打断了卫寻的话。 不知何时,季霄来到了卫寻跟前,扣住他的后脑勺,微曲双膝,够上他的唇瓣。 大掌揉搓着锦缎般的黑发,光滑的触感传来,手掌到指尖都在微不可察地发颤。 两唇静静相贴,没有多余动作。 世界仿佛就此定格,除了彼此鼻尖不断呼出的滚烫热意。 好半晌,他们才分开。 分开后,季霄的掌心仍流连于卫寻的双颊,恋恋不舍。 “你拿的什么东西?”沉默被打破。 “领带。” “你要领带干什么?”季霄不解,卫寻明明系着领结。 “我……”卫寻一噎。 这时,季霄蓦然想起,卫寻是作为他人的男伴来参加婚礼的。 他放下手,后退一步,注视着眼前人,脸色晦暗不明。 抿了抿嘴角,他哑声道:“抱歉。” 他捋着卫寻被自己抓乱的头发,将碎发拨至耳后,目光在他的面庞上轻轻地点了一下。 头也不回,转身离去。 - 走了大概五步远,季霄整个人倏而定住。 下一秒,他决然返身,迈着大步回到卫寻跟前。 卫寻只觉自己被一股大力推至树干上,未来得及感到疼痛,疾风骤雨般的吻便再次落下。 季霄跟没接过吻似的,极为生疏,动作仿若狗啃,不久后,嘴里便尝到了血腥味。 直到卫寻大脑几近缺氧,一吻才勉强结束。 季霄扣着他的双肩,死死将他抵在树干上,眼尾泛红,认真盯着他的双眼,“姓谢的给你多少钱,你跟了我,我出双倍。” 清风皓月,暗香浮动,周遭一片静寂,擂鼓般的心跳无处遁形。 许久,卫寻浅浅一笑,轻轻道:“那就多谢季先生厚爱了。” 罢了,就当是饮鸩止渴,他认。 第8章 黑森林 隔天,季氏总部大楼,总裁办。 季霄对着一份文件干瞪了二十分钟,只看进去不到三行字。 最终,他忍无可忍,啪一下合上文件夹,抓起车钥匙,在助理团齐刷刷跟见了鬼似的目光中,提早离开了公司。 他不喜欢冰冷的大别墅,平日住在市中心的公寓。 甫进门,蛋糕的甜腻香味扑面而来,季霄下意识皱了皱鼻子。 一位穿围裙的中年妇人从厨房里出来,满脸慈祥笑意,“回来这么早呀?” 刘婉为季家工作了几十年,几乎看着季霄一点点长大,今早在接到少爷的消息,说让她今晚在做饭的时候多烤一块蛋糕时,惊讶得下巴差点没掉下来。 自家少爷看到甜食就跟耗子碰见猫似的,唯恐避之不及,如此反常,只有一种可能。 那就是她家的一根筋少爷谈恋爱啦! 从小到大只知围着孟家那位打转的少爷,如今终于成了捅开的锈锁——开窍了,刘婉倍感欣慰。 她一脸送大闺女出嫁的表情,明知故问:“小霄,今晚有约会啊?” 季霄矢口否认:“不是。” . “那怎么今天突然想吃蛋糕了?” “刘姨,我就是……就是……”舌头打起了结。 刘婉不再逗他,挤挤眼,“你可得好好待人家,蛋糕在冰箱里,他喜欢的话,我下次多做几种口味。” 第15章 季霄张口还要解释什么,刘婉却生怕做了小情侣的电灯泡,两下收好围裙,脚底抹油似的离开了。 门被关上后,季霄去冰箱看了眼蛋糕,而后坐到了沙发上,和墙上的挂钟大眼瞪小眼。 时针和分针指向五点整。 才五点,那人还有整整半小时才下课。 昨晚,花园小径,过量的酒精让他理智尽失。亲吻了那片甜蜜的唇瓣后,大脑彻底不受支配,于是他说出了那句话。 等待答案的时间有如一场无期徒刑,漫长,煎熬。 在他笃定地以为自己会被拒绝时,卫寻同意了。 脑子里霎时绽放开烟花,他欢喜至极,忘了自己还在参加婚礼,当即就想带人回家。 好在摸到口袋里刚被退回的丝绒盒子时,他清醒了些许。 他和卫寻约好,明晚见面。 嘀嗒,嘀嗒。指针一分一秒地走过。 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门铃方才响起。 - 学校地处郊区,下课后,卫寻被教授喊住,聊了聊有关金云杯选拔赛的相关事宜,等他倒两趟公交,紧赶慢赶来到季霄给的地址时,距两人约好的时间已过去将近半小时。 最近天气越来越冷,卫寻今早起来就感觉脑袋沉沉的,喝了感冒药,原以为能有些好转,但兴许是刚才吹了一路冷风,卫寻只觉脑袋越来越重了,他拍了拍脸颊,强迫自己清醒些,摁响了门铃。 门开后,卫寻连忙为失约而道歉:“对不起,刚才有点事……” 季霄打断他:“快进来。” 进入恒温室内后,被暖意包裹着,卫寻终于恢复了稍许知觉。 门口整齐地摆着一双淡蓝色的史迪奇拖鞋,卫寻面无表情地看了它几秒,扫了眼季霄脚上的拖鞋——一双普通的灰色拖鞋,再三确认地上只有这一双拖鞋后,穿上了它。 空气静了下来,偌大的房子,两个人却都跟被胶水粘住了似的直挺挺杵在原地,相顾无言。 明明一个多月以前,季霄还是月光里那个爱跟卫寻谈论音乐,一聊起天来就刹不住车的热情客人。 “那个……”季霄眼神躲闪,反复揉着衣角,“厨房有蛋糕,你要不要——” 正说着话,卫寻缓缓走到了他面前,抬起手,伸向他的衣领。 季霄浑身一震,接连后退两步,避开卫寻的手,护着自己的衣领,睁圆眼,“你干嘛?” 卫寻目露迷茫,不知他什么意思。 还能干嘛,季霄把他叫到自己家,不就是为了和他做这事吗。 卫寻放下手,看着季霄,示意他来。 怔愣片刻,季霄似乎明白了什么,好似被一桶凉水当头浇下,短时间内脸色变了又变,半晌,冷冷开口: “所以你就是这样对谢咏的?” 卫寻眨眨眼,准备解释一下自己和师兄的关系。 “行啊。”季霄嗤笑一声,抱臂坐到沙发上,嘲讽道,“你开始吧。” 想了想,卫寻垂下头,一颗一颗解开自己衬衫的扣子,脱下。 可好半天,也没等来季霄的动作。 他抬起头,疑惑地望向沙发上的人。 “转过去。”季霄沉声。 不明所以,但卫寻还是乖乖背过身。 横七竖八的伤疤几乎布满了白皙的脊背,各种形状,有大有小,虽都是陈年旧伤,而今不知为何,又红又肿,十分骇人——是从前卫守平在他身上留下的,或许是当时没照料好伤口,这些年卫寻一感冒,背上的伤疤就会发炎,又痛又痒,倒不算什么大事,一来二去他也习惯了。 “谁干的?”季霄深吸两口气,颤着双手,极力保持冷静。 话音刚落,他注意到了卫寻异常红的脸,伸手一探,果不其然烫得吓人。他心中一凛,拔高声音:“你这人怎么回事,生病了怎么不说?” 都发烧了怎么还大老远从学校跑过来,怎么这么不爱惜自己的身体? 还有,外面天这么冷,怎么连件厚一点的衣服都没穿,这能不感冒吗? 剩下的话被季霄咽回了肚子里。 他越想越气,迈着大步急冲冲回到卧室,砰一下重重摔上门。 徒留卫寻在原地一头雾水。 等了好几分钟,也不见人出来,卫寻捡起衣服穿好,想着,今晚应该就到这了。 或许,是自己背上的伤痕丑陋,倒了季霄胃口吧。 他轻轻关上门,离开了季霄的公寓。 - 前脚卫寻刚走,几乎就在后脚,季霄打开了卧室的门。 望着空空如也的客厅,季霄拿着一个温度计和一盒退烧药,无所适从,本就难看的面色又沉了一分。 刚刚翻遍医药箱,研究半天说明书,只找到这一种有用的药。 他定定站了一会儿,收起棉签和药膏,来到厨房。 冰箱里,黑森林蛋糕上铺满巧克力碎片,点缀着一颗颗鲜红的樱桃,散发着可可混着樱桃酒的甜香。 看起来就腻得人直犯恶心。 黑森林被人毫不犹豫地一股脑扔进垃圾桶。 第9章 烤红薯 庆海音乐学院,管弦系演练厅,悠扬琴声传出。 今天是管弦系学生的主修专业期末考,评委除了系里几位教授以外,还有周华千先生。 周华千是当今世界最负盛名的小提琴演奏家和音乐教育家之一,门下优秀学徒无数,近期来华演出,档期很满,但不知怎么,竟然接受了学校的请。 第16章 相传,能得先生一句提点,胜过练琴十年。 候场走廊上,气氛凝重,有人低头看谱,有人架着琴练指法,有人在做深呼吸。 管弦系的学生个个身经百战,但面对这样一位特殊的评委,不免还是有些紧张。 卫寻背对人群,手持小提琴,伫立于墙边,仰起头,注视着墙上框起的照片。 庆海音乐学院历史悠久、底蕴深厚,培育出的杰出音乐家不计其数,学校将他们的照片及简介挂在走廊两旁,彰显学校荣耀,并借此勉励学生。 卫寻眼前的人是两排照片里最年轻的。 照片中,灯光璀璨,一位十来岁的少年立于舞台之上,身姿挺拔如松,面前是乌压压一片观众,身后坐着近百人的交响乐团,彼时少年意气风发,毫不怯场,左手举琴,右臂运弓,全身心沉浸在乐曲之中,嘴角不自觉勾着淡淡笑意。 照片右侧,是此人的简介: 邓衡,第十三届金云杯国际青少年小提琴比赛冠军得主。 不过“邓衡”两个字框着黑框。 仰视照片许久,一动不动,卫寻几乎快化成一座雕塑,目光如漩涡般幽深,无人猜得透他在想什么。 有学生路过,看到卫寻的背影,开始窃窃私语。 “哟,这不是卫首席。” “管弦系这次期末考阵仗那么大,他怎么还能这么悠哉?” “你这不废话,人毕竟是大佬,能被一个期末考吓到?”那人啧一声,“我猜,这次金云杯选拔赛不是定他就是定张煊。” “你少关心别人了,明天的西音史背完了吗?” 二人打打闹闹地走远了。 对话音量不低,一五一十地传进了卫寻的耳朵里。 卫寻对此置若罔闻,别说转身去看说话的人,就连眼皮都懒得多动一下,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个聋子。 演练厅内音乐停了下来,前一位考生演奏完毕,评委开始点评。 过一阵子,门被打开,张煊走了出来,看到卫寻,眼里飘过一丝不自然,正要说些什么,卫寻的视线终于从墙上照片移开,直接略过他,目不斜视擦过他的肩,迈入排练厅。 张煊:“……” 演练厅内传出报幕声,“卫寻,门德尔松e小调小提琴协奏曲第一乐章。” - 曲毕,卫寻鞠了一躬,等待老师们点评。 望着舞台上的学生,周华千目光里闪动着惊艳,这个学生他之前听说过,管弦系的教授几乎人人都对其赞不绝口——事实上,他在百忙中抽空来当评委,有一部分原因就是卫寻。 沉吟片刻,他道:“卫寻,你很不错,你的琴技堪称无懈可击。” 被德高望重的大师夸奖,卫寻并没有受宠若惊,只微微颔首,以示感谢。 接着,周华千话锋一转:“不过整首曲子下来,你每一个音符的处理风格几乎都和邓衡一模一样,你很喜欢他?” 像是被一下戳中心事,卫寻垂下眼,“……是。” “他从前也是我的学生,可惜啊……” 最得意的门生英年早逝,一直是周华千心里的痛,他长叹一口气,道:“卫寻,我看过你从前的演奏视频,你拉的每一首曲子,都有邓衡的影子。” 不愧是周华千,一阵见血,直击要害——这是卫寻拉琴面临的最大问题。 之前也有位老师指出过卫寻这个问题,卫寻听进去了,他也曾尝试过摒弃邓衡的演奏风格,可这样一来,他就跟不会拉琴了一样,曲子变得不伦不类。 “卫寻,你是个好苗子。”教授颇为欣赏这个有灵气的学生,期待他未来能有更高的建树,“不过只靠纯粹的模仿,你技术再好,也成为不了一个真正的音乐家,你……自个回去好好琢磨琢磨吧。” 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有些道理没法教,只能自个儿悟。 “谢谢老师。”卫寻再鞠一躬,转身离去。 “卫寻。”刚走两步,周华千喊住了他,“明年的金云杯比赛,我很期待你的表现。” 卫寻浅浅一笑,“好的。” - 从考场出来以后,已将近七点,卫寻晚上还得去月光演出,饭也来不及吃,提着琴直奔公交车站。 “卫先生。” 刚出校门,卫寻便被一人拦住。 扭头看去,是季霄的司机。 “卫先生,季总让我送您去演出。” 顺着司机的视线,卫寻瞧见路边停着的劳斯莱斯幻影。 距上次和季霄不欢而散已经过去一周,其间,季霄没有再约他见面,只派人接他去了家私立医院,开了好些药,医生说他背上的伤疤当年没有愈合好,人体免疫系统弱的时候就极易受到感染,这个毛病只能每天涂药,慢慢治。 药还怪好用的,以往他的背一痛就要痛好些天,涂了药之后明显好受多了。 前两天,季霄突然给他发短信,问他什么时候再去月光。 最近在准备期末考,乐团那边也要排练,卫寻实在不得闲,一连旷掉月光好几天的演出,只在今天考完试才空得出时间。 他照实和季霄说了。 无来由的关心让卫寻十分不自在,这种感觉很奇怪,说不上来喜不喜欢。 卫寻迟疑一下,上了车。 - 演出结束,卫寻照例去喝酒,却在熟悉的位置上望见了熟悉的人。 第17章 他顿了顿脚步,“季先生,你怎么来了?” “今晚有个会要开,我来的时候演出已经过半了。”季霄不好意思地笑笑,答非所问。 正欲倒酒,季霄抢先一步,为他斟上一杯低度的百利甜。 尝不出半点酒精味儿,就跟喝糖水似的。卫寻皱着眉喝完杯中酒,准备再倒一杯自己惯常喝的白兰地。 却被季霄按住手,“走吧,去吃饭,我肚子饿了。”司机跟他说卫寻刚考完试就出来了,他想着卫寻指定是还没吃晚饭。 金主吃饭自己奉陪好像也是理所应当,卫寻恋恋不舍地瞥了吧台上的白兰地一眼,跟季霄离开了月光。 天气渐冷,但远不敌南街口热闹。小摊小贩的喝声如波涛,一浪更比一浪高。鸡蛋仔,黄米糕,板栗饼……各式糕点的味道交汇在空气中。 大街上,人头攒动,一个挨着一个,拥挤似猪圈,稍有不慎便会和同伴走失。 卫寻被季霄拢着肩膀,顺着人群缓缓蠕动。 不知何时,空气中飘来了烤红薯的味道,温暖而香甜,不经意间挑逗着卫寻的神经。 偏过头,打量着身边人的眉眼,季霄五官线条硬朗,却也在这人间烟火中柔软了些许。 就和当年月光下的人一般温柔。 卫寻愣愣盯着他,心中一动,道:“季先生,我想吃烤红薯。” “你说什么?”周围太吵,季霄以为自己听错了。 卫寻指了指不远处烤着红薯的炉子,一字一句又说了一遍。 “……红薯有什么好吃的。”季霄蹙眉。 虽然这是他第一次包养情人,但他长期在自己的父母和朋友身边耳濡目染,没见过猪跑也吃过猪肉——他知道,没有人带自己的情人吃饭,会请人吃烤红薯。 为此,今天一早,他还去刻意请教孟云柏,问他应该带情人去哪吃晚饭。 孟云柏听他说包养了个情人后,一副见了鬼的模样,还专门打开手机,查找一下最近有没有诸如火星要撞地球之类的新闻。 在确认世界末日没有降临,自己还可以继续好好活着以后,孟云柏露出了跟刘姨一样看闺女出嫁的表情,连着甩给他好几个链接。 “这家店,网红打卡点!”孟云柏拍着胸脯保证,“虽然每道菜量很少压根吃不饱,但是它贵啊!我那些小情人最喜欢这种店了,听哥的,准没错!” 季霄深觉自己被孟云柏的强盗思维霸凌了,但他点开链接,许多人说这是情侣年度打卡圣地top1,外加这店也刚好在月光附近,所以最后还是选定了这家店。 卫寻忽然站住不动,定在原地。 季霄疑惑地望向他。 卫寻轻轻拽一下季霄的衣角,清润的眼直直瞧着他,眼中透着乞求。 这时,路旁的一个小孩走着走着倏地一屁股坐到地上,仰头嚎啕大哭,“不要不要,我就要吃糖葫芦,我就要吃糖葫芦……” 一个男人蹲在他身边,跟他说了好一会儿话,小孩仍旧啼哭不止,却是雷声大雨点小。 半晌,男人站了起来,面露无奈,买了一串糖葫芦到小孩面前,小孩瞬间川剧变脸,甜甜笑开了颜。 季霄看了看小孩,又看了看卫寻。 “……行行行,红薯就红薯,不过你只能吃一个啊。” 季霄牵着卫寻往红薯摊走去,嘴里不忘嘀咕着,“真是怕了你。” 选了一个据卖家说是最甜的红薯,季霄剥开滚烫的红薯皮,用塑料袋卷好,递给卫寻。 大口吃着红薯,卫寻嘴边沾上了点金黄色的红薯渣。 “你要来点吗,很甜的。”卫寻问。 季霄怔怔凝视着卫寻,鬼使神差地低下头去,就着卫寻吃过的地方咬了一口。 虽然红薯甜得腻人,但好像没那么难吃了。 一个红薯你一口我一口,很快就吃完了,季霄不知从哪掏出张纸巾,擦去了卫寻嘴边的红薯渣。 卫寻十分乖巧,任由季霄动作,而后猛地眨了好几下眼。 “你眼睛怎么红了?”季霄奇怪问道。 “没事。”卫寻偏过头,用袖子擦了擦眼睛,“风太大,不小心进了沙子。” 第10章 “在这睡吧” 饭后,季霄载卫寻回了市中心的公寓。 “衣服脱了,转过去。”季霄翻着抽屉,对床边的卫寻说。 虽然卫寻不是第一次做这事了,但他的心脏仍不住狂跳。 再一次,卫寻在季霄家里解开自己的衣服。 “砰。” 季霄关上抽屉,往他身后走来。 一步步走近,他甚至感受到了季霄的体温。 背上传来一阵凉意,还有些痒。 卫寻猛地回头。 “怎么了?”季霄拿着棉签和药膏, 这药和前几天他让司机送给自己的药是一样的。 卫寻面露难色:“你不用这样的。” 季霄置若罔闻,用棉签沾上乳白色药膏,一点一点,涂抹在几乎覆盖了整片背的伤口上。 动作很轻,跟被小猫的尾巴挠了似的,不久,伤口结疤带来的不适统统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凉爽。 卫寻竟不知,上药竟然也能够这么舒服。 好半晌后,季霄涂好了药,不知从哪儿掏出一套白色睡衣,衣右下角映着一只迷你草莓熊,递给卫寻,“唔,这应该是你的尺码。” 第18章 卫寻:? 季霄解释:“天色不早了,你就在这睡吧。” “季先生……”卫寻垂头看着季霄手中的睡衣,纤长的睫毛掩住了眼中情绪,“我还得回去练琴。” 他穿上衣服,冲人挤出一丝笑容,“我先走了。” 从头到尾,季霄冷着张脸,抿着嘴一言不发。 卫寻不敢再看他一眼,拎起琴盒就要走。 “你等等。”季霄从房间里追了出来,晃了晃手中的车钥匙,“不早了,我送你回去。” - 回到家后,卫寻照例打开琴盒,给小提琴带上弱音器,闷在卫生间里练琴。 以往,无论再浮躁,他的心绪也能很快在琴声里平静下来。 可今晚半小时过去了,脑子里依旧盛满了季霄恼人的身影,嘴里仿佛还余有提拉米苏泛苦的甜香——那是今晚的饭后甜点,季霄瞧了它半天,最终把它推给了自己。 渐渐地,脑海里的画面有跳转到了多年前,寒凉冬夜,空旷长街,刚练完琴的青年带着饥肠辘辘的小孩,追上即将收摊的大爷,买了一大个热气腾腾的烤红薯。 曲子进行了一半,琴声戛然而止。 卫寻破天荒地只练不到一小时,便收了琴,比往日多吞了一颗安眠药,这才沉沉睡去。 - 卫寻下车后,季霄没有立刻离开,熄了火,一手下意识地去触摸右边口袋的打火机,另一手百无聊赖地刷着朋友圈。 一条一条翻下来,刷到了孟星竹度蜜月的动态: 好好生活,好好爱你。 配图是他和谢尧的合照,定位在巴厘岛。评论是一串连一串的99。 季霄习惯性地翻了个白眼。 正准备再翻一个时,他忽然意识到什么,愣住了。 自己这段日子似乎已经很少想起孟星竹了,看到他和别人秀恩爱也没有像以前那么生气了,这是怎么回事? 定了好半天,他无奈笑笑,随手给这条朋友圈点了个赞,收起手机,重新发动路虎,掉头离去。 第11章 同居 好一阵子,卫寻和季霄之间似乎被输入了某段固定程序,维持着那一晚的相处模式:傍晚五点半,有时是司机,有时是季霄,等候在校门边,载卫寻去月光,演出结束,两人再一块儿去吃晚饭,饭后,季霄送卫寻回家,给他的背上完药后离去。 卫寻委婉表示过自己有手有脚,上药这种小事就不劳烦季少了,不曾想季霄一听这话就耷拉下脸,抿起嘴角一言不发,活脱脱自己欠了他八百吊。 久而久之,卫寻不再纠结,安然享受起季霄的“服务”,不知是药效惊奇,还是季霄的双手蕴藏魔力,那些卫寻从没在意、置之不理多年的旧疤,竟真的在一点点淡褪。 唯一的变量是晚餐后不带重样的甜点,在把美食如云的南街口霍霍一遍过后,季霄开始载着卫寻天南地北地吃晚饭,有时是在高档餐厅,有时是在偏僻小巷。 卫寻最喜欢巷口那家的桂花酒酿小丸子,大老远开外就能闻见夹杂着酒香的桂花香,季霄不怎么吃饭后甜点的人,遇上这酒酿,也会吃上几口。 夜色中,晚风里,他和季霄肩并着肩,排着十来米蛇一般的长队,也不嫌时光漫长。 恋爱这个词从没在卫寻的字典里出现过,但他也意识到了自己和季霄之间的不对劲,哪里像是金主和情人,倒更像是……情侣,校园里随处可见的那种。但卫寻丝毫没不自在,内心深处倒隐含着一丝愉悦——即使他并不乐意承认。 不过也说不准,卫寻没接触过庆海市的上流社会,或许这是某种本土特色吧。 - 校门旁,银杏参天,数年如一日守望着这座百年学府,光秃秃的深褐色枝桠横七竖八,几乎覆盖了半片天空,萧瑟而苍茫,最后一片叶脱离枝干,缓缓飘落。 风吹过满地金黄落叶,沙沙作响,庆海市的冬天来了。 前两年买的电热毯已经罢工,卫寻打算趁双十一买个新的,出租屋本就没有暖气,再没个电热毯的话,他大概可以大变冰雕,被拉去冰雪节展览了,届时他一定是场上最活灵活现的冰雕。 卫寻讨厌冬天,总是要花上他好些时间,才能让冻僵硬的手指慢慢变热,恢复往日的灵活度。且庆海市冬天湿度极低,小提琴的声音总是紧绷着,放不开,像个不敢向心上人表白、害羞腼腆的小姑娘。 冬天也是庆海音乐学院一年一度体质测试的时间,在一片哀鸿遍野中,管弦系学生的体测如期开展。 最后项目一千米跑完之后,除个别运动健将,学生们大都奄奄一息瘫在地上,不见了活人生气。 卫寻背着琴盒,一瘸一拐出了校门。跑一千米的时候一个走位不对,崴到了脚。 “怎么了!” 倚在路虎边的季霄三步并作两步到卫寻跟前,揽过卫寻的腰,让他整个人靠在自己身上。 知道了卫寻负伤的缘由后,脸上的担忧瞬时变哭笑不得。 作为雷打不动每天十公里越野跑的选手,季霄实在想象不出跑一公里就崴了脚是什么操作。 虽然卫寻坚称这点小伤修养几天就好,但季霄还是把车开到了医院。 拍了片,医生说这是软组织挫伤,静养几天便无大碍。 卫寻无奈,满脸写着“你看我说的没错吧”,看向季霄。 第19章 季霄却没注意他的表情,不厌其烦跟医生询问着卫寻脚伤恢复期的各项事宜,从饮食到用药,事无巨细。 - 从医院出来,季霄把揽胜开向自己市中心的公寓。 车库停完车,在卫寻疑惑的目光中,季霄缩着左手,手指微微一蜷,又立马松开,默了半晌,转过身,认真盯着卫寻,说道: “你要不就住我这吧。” 卫寻:“不麻烦,我的脚没大碍,医生说过几天就没事了。” “不是这几天。我的意思是,”季霄一字一句,说出了憋在心里许久的话,“你以后搬来,和我住。” 卫寻的出租屋实在不像是能住人的地方,大冬天的连个暖气也没有,卫寻当自己是铁打的吗? 季霄原想另给卫寻找个住处,可是那天,在卫寻拒绝了他递过去的睡衣,说自己要走的时候,一个念头鬼使神差地蹦进了他的脑海:他不要卫寻走。 有什么办法能让卫寻不走呢,无非就是让他搬进来。 一想到能够和卫寻朝夕相对,季霄浑身每一个毛孔都兴奋得颤栗,以至于他都忘掉了去思考同居这件事背后的意味。 季霄是个谨慎的人,公司里他所下的每一个决策,无不是专业团队多轮评估、大数据测算,外加自己深思熟虑的结果。 可就在刚才,他花了两秒钟时间做了个决定,即刻付诸实践。 他突然又想到了什么,躲闪着视线,找补道:“那啥,刘姨最近回老家了,家里最近没人做饭,你吧做饭也挺好吃的,你以后负责我的一日三餐,我照市价给你开工资,怎么样?” - 明白过季霄的真正意思过后,卫寻的身体有片刻僵硬。 面前人的眸光温柔、炽热,好似冬日里的暖阳——多年以前,也有这样一双眼,带给了卫寻无尽的温暖,不同的是,那双眼睛总是带着三分笑意,哪怕天都塌下来也分毫不减。 他不清楚季霄这话从何而来,大概是图一时新鲜,大概是因为自己这张肖似季霄心上人的脸。 不论是哪种,等季霄头脑发热的劲头一过,就该和自己一拍两散了。 他既能放纵自己一次,又为何不能放纵自己第二次? 卫寻微微抬头,直视季霄的目光,勾起嘴角,说:“好啊,谢谢季少收留。” 有好几秒,季霄直愣愣凝视着卫寻,消化着自己听到的话,不知作何反应。 困在胸膛里的心脏“咚咚”跳动,声音不大,通过骨传导至耳边,只有季霄自己能听见。 “我有名字,季霄。”好半天,他终于憋出一句,“何当凌云霄的霄。” 第12章 婚姻的本质是爱与责任 搬家效率很高,当晚卫寻的行李就被打包送来了季霄的公寓,一一摆放在客房。 “你吃安眠药做什么?”季霄从行李箱里拿出一罐药瓶,阅读完背面的说明后,拧起眉。 卫寻背对着季霄铺床,随口答:“晚上睡不着。” 季霄的目光不经意扫过他细软的后颈和白嫩的耳垂,嘴动了动,没说什么,放下药瓶。 “你可以去书房练琴,这里房间隔音不错,你不用担心吵到邻居。“他简单交代道,“医生说你的脚这两天要尽量少着地,有什么事你给我发微信。” 帮卫寻收拾好客房,季霄便准备离开。 刚转身,卫寻拉住了他的手。 他的左手指腹结着层厚厚的老茧,紧贴季霄着掌心。 走上前,慢慢贴近季霄,近到几能感受到他鼻尖喷洒出的灼热气息,卫寻微仰起头,凝视着面前人的嘴唇。 下一秒,季霄唰一下抽出手,闪电般原地向后漂移一大步,后脑勺砰地一下撞上了柜脚。 “嘶!” 倒抽一口凉气,季霄揉着脑袋,龇牙咧嘴,“不早了,你好好休息。” 避开卫寻的视线,季霄跟躲瘟疫似地快步走出房间,迈过房门的时候一个踉跄,左脚差点拌倒了右脚。 门关上后,卫寻的目光透出迷茫。 这是什么意思,敢情季霄真只是让他来做饭的? - 正当卫寻一头雾水,床头柜上的手机响了起来。 看到来电人时,卫寻的眼睛顷刻间亮了亮。 “妈妈。”语调很平静,话音的末端却扬了起来。 静静等了好一会儿,电话那头才传出声音,“卫寻。”紧接着是一声微不可察的抽泣。 卫寻心头一凛,放轻声音,“怎么了?” “最近……还好吗,学业顺不顺利?” “我都好。”说完三个字便闭上了嘴,他静静等着,等母亲切入正题。 “小寻,那个……”她迟疑片刻,“昨晚你弟弟心脏病忽然发作了,医生说要尽快动手术,我和你赵叔叔一时凑不出那么多钱,你那边可不可以先借我们一点?” “你们还差多少?” 林珂报了个数字,她知道卫寻一直在酒吧表演打工,收入不菲,虽没指望他能将这笔钱一下填上,但也死马当活马医,能凑一点是一点。 不想,卫寻二话不说,应下了。 顾不得惊讶,手术费用有了着落后,林珂便放下了心,回病房去照顾小儿子。 卫寻:“你注意休息……” “嘟——”话说一半,电话里传来一串忙音。 卫寻打开银行账户,他这几年演出攒下的积蓄,外加季霄近几个月给的钱,几乎正好到母亲说的那个数字。 第20章 他凑了个整,把钱打到林珂的账户。 在离开卫守平后,林珂遇见了一位年轻时的故交——一个婚姻不幸的女人和一个暗恋了她多年的男人很快便碰撞出火花,不多时,她重新迈入了婚姻。 婚后,林珂和赵勇来到庆海市,开了家小餐馆维持生计,餐馆的生意时好时坏,小日子过得大致也算红火,来年,林珂与赵勇生下了他们爱情的结晶赵轩晨,赵轩晨有先天性心脏病,病情原本控制得挺好,不料还是出了变故。 再婚后,林珂一直放不下年幼的儿子,与赵勇安定下来后,她又重新与卫寻取得了联系,熟知前夫脾性的她,这么些年,虽然手头不甚宽裕,但也一直背着丈夫明里暗里地接济卫寻。卫寻能够顺利地考上音乐学院,林珂居功至伟。 窗外,树木的枝干落光了叶子,徒留光秃秃的枝杈在北风中颤动,枝杈上孤零零到鸟巢无处遁形,燕雀妈妈觅食归家,把食物喂进嗷嗷待哺的幼鸟嘴里。 直愣愣望着窗外,发了好半晌呆,一直到燕雀给每一只小鸟喂完食物,卫寻才回过神,转身从琴盒里拿出琴。 两个月后庆海音乐学院将举办金云杯比赛的选拔赛,产生的冠军将被学校选送去正式参加金云杯比赛。 金云杯国际小提琴比赛,世界范围内最具权威的小提琴赛事,无数小提琴手心中的最高殿堂,仅21岁以下的青年小提琴手才有资格报名,比赛两年一度,卫寻已20岁,从前因为种种原因他错过了比赛,今年是他最后的机会。 最近这段时日卫寻的练琴状态一直不好,他需多加练习,到时才有可能在选拔赛中夺冠,取得入场资格 他没有退路,不能输,只能胜。 - “啪。” 关了灯,主卧霎时一片黑暗。 季霄躺在床上,直勾勾望着天花板。 被窝里的手指摩挲着方才被卫寻触碰到的右掌心,季霄仔细回忆着当时的触感。 温热,粗糙,磨得他直泛痒。 大抵是周公今夜罢了工,天花板几乎要被季霄瞪穿了一个洞,仍不见他有丝毫睡意。 半晌,他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抓过手机,播放里头的一段音频。 悠扬而舒缓的小提琴声慢慢传出——这是卫寻在月光演出时,季霄偷偷录下的一个段落。 聆听着音乐,再次闭眼,仿佛又看到了舞台上闪闪发光的少年。 他的右手悄然往被子里探去。 不多时,房间内响起粗重的喘息,几乎要将琴声盖了去。 - 舞台之上,冷白光越来越亮,台上人影越来越朦胧,渐渐地,亮光占据了全世界,又在顷刻间熄灭,眼前仅余一片黑,琴声戛然而止。 室内的喘息声慢慢微弱,季霄重新睁开眼。 不是没有diy过,但从没有哪一次如刚刚一般,由内而外,从四肢百骸,到骨头缝,一同感受到了巅峰的快感和极致的愉悦。 这些年不乏有人在背后嘲笑议论他,说他是苦行僧,为了个孟小少爷放弃了整片森林,那么些个花花绿绿愣是瞧都不带瞧一眼,堪称伟人。更有谣传,说他性功能有问题,孟星竹不过是个掩人耳目的幌子。 也是,搁他们这圈子,要说有人宁可在被窝里苦哈哈diy,也不愿让他人帮忙纾解欲望,谁信啊? 只有季霄自己知道,不全是星竹的缘故。 自小到大,包二奶大战小三之类的八卦他见了太多——甚至都不能算八卦,已经赶得上家常便饭了。其中贡献八卦最多的人,非季父季母莫属。 在季霄的印象里,季远山和贺观月之间从没有过一丝温情,只有冷漠与忽视,他不止一次地撞见过父母分别和不同男女的亲密举止。饶是如此,夫妻间哪怕连争吵都没有过一回。 他五岁那年,季远山从外头领回来一个足足大他五岁的私生子,让季霄叫他哥哥。 季霄记得,自己当时丝毫情面也不留,臭着脸,看也没看那私生子一眼,夺步回房,重重摔上了门。 没人来房间找他,等天黑了,他饿得受不了,出来找东西吃,却见餐厅中,贺观月笑眯眯地给那私生子端上一碗莲子羹。 他曾气冲冲地质问过自己的父母,季远山只当他闲得没事干在胡闹,让他回房做功课,贺观月则耸耸肩,不以为然,微笑着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这算个狗屁的生活方式! 季霄始终相信,婚姻的本质是爱与责任,性事亦是如此。 一个人类如果连最低级的欲望都控制不住,随处交配,打一枪换一炮,那和种马又有何分别? 冲完冷水澡出来,周身冒着寒气,这下子季霄是彻底睡不着了。 他干脆坐到书桌前,随手把弄着桌面上的打火机,开电脑,准备审核项目部递交的滨海新区开发项目计划书。 滨海新区是庆海市下辖的国家级新区和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坐拥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和政策优势,庆海市政府在上个月初发布了出让滨海新区东区土地使用权的招标公告,已经有多家企业对这块大肥肉虎视眈眈,季氏同样不遑多让。 这是季霄接任季氏集团ceo以后带的影响力和规模最大的项目,他和团队已经为此奋战了无数个日夜。 盖子掀开,合上,淡蓝色火苗燃起,熄灭,燃起,熄灭……终于,在季霄再次打开盖子时,不再有火苗冒出。 第21章 算来,似乎有好一段时间没把它送去充气了。 电脑开机的过程中,季霄问自己,他爱卫寻吗? 几乎是下一秒就有了答案,他的大脑告诉他:不爱。 他接着问:那他现在跟卫寻算怎么回事? 大脑飞速运转,老半天也没得出答案,最终卡了bug,陷入瘫痪。 “咚。” 打火机被狠狠摔在桌面上,金属外壳和岩板碰撞,发出沉重的闷响。 第13章 狮子王 校门口,银杏树下—— “今天谢谢师兄的指导。”卫寻四处张望着,目光落在不远处的人影上。 谢咏不以为然地笑笑:“跟我你还客气啊。” 跟谢咏挥手作别,卫寻往人影的方向走去。 却被谢咏喊住:“卫寻。” 卫寻刹住脚步,“怎么了?” 谢咏顿了顿,斟词酌句地说:“刚才你没有发挥出全部水平,你最近,练琴状态不对。” 卫寻眸色暗了暗,“我知道。” 他一早便察觉到了这个问题,否则也不会明知师兄进来忙得脚不沾地,还麻烦他来指导自己练琴。 “金云杯再神乎也不过是场比赛,你以后路还很长,真没必要把它看得这么重要。 “我知道你……很崇拜他。”谢咏深深注视着卫寻,意有所指,“可他是他,你是你,你不用凡事都跟在他的脚步后面。” “如果你一直陷在其中,到头来很有可能适得其反。” 卫寻垂着头,情绪被尽数敛在眼底。片刻后,他抬起头,扯了扯嘴角,没说什么,转身离去。 一回头,只见季霄正迎面走来,至他身边,牵起他的左手,十指相扣,一套动作下来行云流水,老夫老妻似的。 卫寻僵着左手,干巴巴介绍:“季霄,这是学——” “谢咏。”虽仅两面之缘,但季霄仍旧准确地沉声报出了对方的名字。 “这不是季少吗,好久不见。”谢咏笑着和季霄握了握手,目光在他和卫寻之间打转。 两人的手交叠,又在顷刻间松开。 谢咏暗自甩甩手,控制着表情,“季少好身手。” 季霄:“彼此彼此。” 谢咏:“对了,上礼拜的品酒会怎不见季少赏光,我哥还跟嫂子在念叨你呢。” 季霄咬着后槽牙笑:“公事耽搁了。” 紧接着,他伸手搂过卫寻,对谢咏说:“不早了,我们先走了,谢少自便。” “我们”两个字被咬得很重。 谢咏的眼神在季霄脸上定了两秒,若有所思,紧接着瞥了卫寻一眼,卫寻轻咳一声,不自然地偏过头。 - 回到家,季霄坐在沙发上开着笔电工作,卫寻走进厨房,穿上季霄家里的淡黄色小熊维尼围裙,开始做饭,今日菜谱是西红柿炒蛋、糖醋排骨,和南瓜红糖小圆子。 他询问过季霄的口味,并报出了几样自己的拿手菜,并诚恳地表示如果有不会的他可以去学。 听过卫寻报出的菜名后,季霄神色有些怪异,道,自己说的这些菜他都挺喜欢的。 这不巧了么,季霄的口味竟跟他出奇一致。卫寻往电饭锅里倒了小半包红糖,庆幸地想,季霄家里送来的都是顶顶好的食材,排骨是上好的猪肋排,换作以前,卫寻瞧都不敢多瞧一眼。 吃饭时,二人相对无言,饭桌上的空气出奇凝固。 卫寻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了季霄的不对劲。 从在车上开始,季霄便罕见地沉闷,放以往,他可是要叽叽喳喳说一箩筐子话的,从他凭借聪明才智和董事会斗智斗勇大获全胜,说到办公室的蝴蝶兰开了新花,粉粉嫩嫩,可爱极了。 挺奇怪,饭桌上没了季霄的叨叨,排骨似乎都没以往香了。 整理完桌子,卫寻略一思忖,走来季霄身边,“我和师兄只是朋友,不是你想的那种关系。” 季霄紧盯着笔电屏幕,一刻不停敲着键盘,“我知道。” 虽然卫寻和谢咏有那样的往事,但季霄相信卫寻,他们之间清清白白,只有学习上的往来。 可他就是很不爽。 一想到自己的不爽毫无来由,季霄黑下脸,更不爽了。 不明白季霄这三个字什么意思,卫寻想了想,还是决定耐下心,补充道:“我和他是朋友,从来都是。” 季霄终于舍得把目光移开笔电,不敢相信:“可,可你们上回明明……” “那是你搞错了。”卫寻嘴上斩钉截铁,心里却有些发虚,那日若不是他有意引导,季霄又哪里会误会他跟师兄的关系。 “行,我知道了。”季霄重新望向屏幕,手指在键盘上哒哒哒敲,竭力压下欲上扬的嘴角。 仔细想想,孟云柏的夜店里,他不过看见了卫寻和谢咏在一块儿喝酒,就先入为主地以为他们是包养与被包养关系,这般低级错误,实在不该犯。 “季霄。”怔怔凝望着面前人的眉眼,卫寻忽然道,“我们看狮子王吧。” “真的?”季霄眼睛噌地亮了,不确定自己有没有听错,“可这个点你不是要练琴?” 上个星期,季霄在一次晚饭后卫寻观看狮子王,卫寻瞧了眼cd上躺在母狮怀里憨态可掬的小狮子,抽了抽嘴角,以需要练琴为由婉拒了。 “真的,开始吧。 被两重惊喜连着砸晕,持续一整晚的阴霾拨云见日,彻底散尽,季霄再压抑不住翘起唇角,“啪”一下合上笔电,丢在一旁,去开投影仪。 第22章 对不起,本章节内容暂缺! 第23章 铅笔登时掉落到桌上,卫寻猛地抬头,眼神几乎要比月光还亮堂,“有巧克力的吗?” “有。” “我要吃两块。” “行。” “我要配着酒喝。” “……行。” - 乐团排练散场后,谢咏单独叫住了正在收琴的卫寻。 “怎么了师兄,是刚刚的曲子有问题吗?” “不,你最近有进步,拉出那么些意思了。”谢咏真心道,最近的卫寻跟以前有些不大一样了——很细微的差别,但谢咏还是从琴声中听了出来。卫寻的状态松弛了许多,没再如从前一般紧绷着身心,他在用心灵接纳自己的音乐,一点点地进步,速度很慢,但这也足够了。 天赋异禀的小提琴家不少,在卫寻这个年纪便名扬四海的更是大有人在,卫寻没有他们高超的音乐技巧和与生俱来的音乐理解力,更不像他们年少成名路途坦荡,却是他见过最特别的一位小提琴手,他敢打赌,虽然这位少年今后的路会很坎坷很漫长,但假以时日,他定会成为荆棘丛中盛放出的最灿烂的花朵。 可谢咏要跟卫寻说的不是这些。 “谢谢师兄夸奖。”卫寻挠挠头,略带羞涩地笑。 谢咏正色,肃声:“你跟季霄是怎么回事?” 和季霄的事纸包不住火,卫寻也没打算瞒着,他敛起笑容,沉默少顷,“就是你看到的那样。” “你们在谈恋爱?”谢咏追问。 卫寻眨动着眼,点了点头,忽然想起什么,把头摇得像拨浪鼓。 “你,你们……”莫名的怒意迅速扩散至谢咏胸腔,“卫寻你知道你在干什么吗,季霄那张脸分明和——” “师兄。”卫寻平静地打断了他,“我知道。” 二人都知道谢咏嘴里呼之欲出的名字是什么,但卫寻就是不愿从他人口中听到那个名字,仿佛那人是经年累月封闭在他心门里的一个禁忌,不能说,不能想,不能忘。 “我知道我在干什么,你放心。”卫寻说。 这是不愿让谢咏多加干预的意思。 谢咏总觉得不对劲,还要再说些什么,卫寻拉上了琴盒拉链,背在肩上,和他道了别,急步离去。 - 今日一早,卫寻跟季霄说今天放学后有同学聚会,结束后自己打车回家,就不麻烦他来接了。 季霄过了许久才回了一个字:【好】 在公交上颠簸了一个半小时,卫寻来到一栋高楼前,抬起头,仰视悬挂着的牌匾: 庆海市第三人民医院。 第15章 摇篮曲 心外科病房外,卫寻感受着自己砰砰乱跳的心脏,把手伸向门把手。 里头隐隐飘出了歌声,卫寻动作顿住。 “小宝宝,你睡吧,你看枕上的玫瑰……” 歌声轻、缓、揉,好似风吹起叶片,几不可闻,卫寻的耳朵动了动,却敏锐地听到了。 旋律极尽言语能够传达的温柔,身在其中,任何人都会迅速进入充满糖果与粉色泡泡的梦乡。 歌声化作一片羽毛,轻轻搔了掻卫寻的心脏,唤醒了他一段久远的记忆,久到他以为那段记忆早已被自己忘却。 那时候的卫寻还是个淘气鬼,每每到了夜晚,撒泼打滚不愿睡觉,不是指挥着卫守平给自己读童话故事,就是死缠着林珂给自己唱摇篮曲,父母实在拿他没办法,只得满足他的愿望,不然自家小祖宗可要闹个没完没了,林珂更是无奈,学了好多版本的摇篮曲,不然没法满足儿子挑剔的耳朵。 这是卫寻最喜欢的一首摇篮曲,许多年后他才知道,这首曲子改编自德国作曲家勃拉姆斯,他最喜欢的音乐家之一。 丝毫没察觉走廊行人奇怪的目光,卫寻静静立于门边,一直到歌曲进入尾声,才推门进去。 床边坐着个中年女人,面相和善,连日的轴转使她脸色疲倦,眼下透着乌青,却难掩眉目的清秀,她垂头凝视着病床上约莫五六岁的孩子,孩子正睡着,她却怎么也看不够,眼也不舍多眨一下。 林珂瞥见卫寻,惊诧地挑了挑眉,旋即竖起食指在唇边“嘘”了一声,眼睛瞥向门外,示意他们到外头去说。 轻轻带上门,林珂问:“你这孩子,不是跟你说不用过来了吗?” 卫寻提着楼下水果店买的果篮,有些无措:“正好路过,就想着来看看弟弟。” 提起赵轩晨,林珂无奈又宠溺地笑了笑,“他呀,混世魔王,好不容易才给哄睡着,简直比你小时候还……”她忽然想到什么,倏地闭上嘴。 卫寻感到了她的尴尬,忙不迭转移话题:“弟弟现在情况怎么样了?” “还不错,手术很成功,大概再过几个月就能出院了。” “你和赵叔叔钱还够吗,我这——” 他想说钱不够的话他那边还有,林珂却误解了他的意思,打断他:“你放心,马上到了旺季,等你赵叔叔的饭店生意好起来钱就能还你。” 体谅又生疏的语气让卫寻心里一沉,他攥着衣角,想解释自己想说的不是这些,少顷,他扯着嘴角笑了笑,却说:“既然弟弟睡了,那我就先走了。” 他转身离去时,林珂叫住了他,“我们一块儿走吧,我回去给轩晨做饭,那臭孩子这几年被他爹给惯坏了,死活不肯吃医院的饭,天天念叨着要吃西红柿炒蛋和糖醋排骨。” 第24章 并排走医院大门,却发现天公在搞突袭,外头不知何时飘起了牛毛细雨。 林珂的家距医院不远,但也有好一段路了,林珂的身体本就濒临极限,再淋雨吹风,定是要感冒的。 卫寻不知从哪抽出一把伞,递给林珂。自上回大暴雨,季霄载他从月光回家后,他便一直随身带着伞。 林珂有些犹豫:“可是你……” “一会儿有同学来接我。”卫寻打消了她的顾虑。 “行,那我先走了。”林珂接过伞撑起,匆匆走进雨里,怕再晚一会儿赵轩晨醒来见不到自己要哭闹。 卫寻伫立在房檐下,脊背绷得笔直,注视着一个方向,睫毛的阴影倒映进深邃的眼眸。 直到林珂的背影消失,卫寻才走下台阶,不假思索地踏进雨中。 - 点点雨丝从空中飘落,伴着冬日里的寒风,冰冷刺骨,没一会儿,手指便冻得发白。 天色晚了,大街开始慢慢热闹起来,这头孩子缠着妈妈要买小猪佩奇气球,那头一家三口餐馆里其乐融融地吃饭。卫寻漫无目的地晃悠着,脑子里时不时闪过林珂的身影,响起轻柔的歌声。 路过一处商场,卫寻脚步一拐,行至商场大门旁的共享雨伞自助借用机前。 面无表情地盯着自助机上的“借用30分钟5元”瞧了一秒,卫寻调转步伐,继续向前走。 他也不知要往何处去,似乎打算就如此般,背着一把琴,走到天荒地老。 口袋里的手机忽地开始震动。 看到来电名字,卫寻绷直的脊背不自觉地放松下来。 他摁下接听键,举着手机,什么也不说。 片刻后,那边试探着传出声:“卫寻?” “季霄。”听筒紧紧贴在耳廓边,他淡淡开口。 那头好像松了口气,“你在哪呢,结束了吗,要不要来接你?” “刚结束,就回来。”卫寻也不知自己现在在哪,朝四周扫视了一圈,瞧见不远处有个公交车站。 抬脚往公交车站的方向走去,走出没两步,他顿住步伐。 攥着手机的手指用力到发白,卫寻报出了附近那座商场的地址。 “你等我十分钟。”那头的语调微微扬起,紧接着听筒里传出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和车钥匙碰撞的叮叮响。 放下手机,卫寻深吸一口气,又慢慢地把这口气呼了出来,飘摇在雨中的心好似随着这口呼出的气一块儿,安定了下来。 - 这场雨来时悄无声息,去得也十分随意,渐渐地就不再下了。 九分钟后,揽胜从远方呼啸而来,精准地刹在卫寻正前方三米处。 “你是不是淋雨了?”季霄看到他的第一眼,便问。 只是一场很小的雨,小到来不及在世界上留下什么痕迹,除了鬓角有些许湿意,卫寻几乎全身都是干爽的。 卫寻试图抵赖:“没有。” 季霄深深望了他一眼,没再说什么,站在背风处,捞来他的手,放在掌心里来回搓着,一边还哈着热气。 炽热的体温源源不断地传至卫寻手上,又悄然钻进他的心里,不多时,早没了知觉的手一点一点“活”了过来,泛起健康的红。 - 上车后,季霄把暖气又调高了几度,和他闲聊,“聚会还开心吗?” 卫寻眼也不眨地扯谎:“还行。” “吃饱了吗?” “差不多。”卫寻的胃空了一晚上,现在正天翻地覆地叫嚣着饥饿。 季霄状似无意地问:“你师兄也去了?” “……嗯。” 季霄手指有节奏地敲击方向盘,啧了一声,“一把年纪还跟你们年轻人混一起。”他的余光扫了眼卫寻,突然想到什么,把“不要脸”咽回肚子里。 “师兄也就比我们大了三四岁。”卫寻认真地解释。 话音刚落,揽胜在一处昏暗的小巷口停下。 “等我一下。” 丢下一句话,打开车门,季霄砰地关上车门,一路小跑进巷子里。 第16章 “唱就唱呗” “怎么样,甜吧?”季霄一脸嘚瑟,嘴角到眉梢浸满了得意,“连那老板都夸我,一眼就把他那最甜的红薯给挑出来了。” 方才,进了巷子后没多久,季霄就急匆匆地跑了出来,怀里还抱着什么东西。 车门一开一和,他又坐回车上,带进来一身寒意。 卫寻这才看清,季霄怀里是两团锡纸。 下一秒他骤热反应过来,眼睛一亮,整个人打起精神。 季霄一层层剥开锡纸,越到里头越烫,他跟踢皮球似的,把烤红薯在两手间来回丢,嘴里呼着气,用指尖一点一点剥开皮,露出金灿灿的果肉,车内顿时香气四溢。 他把烤红薯的根部用锡纸包好,既不会烫又方便抓握,递到卫寻手里。 刚接过香喷喷的烤红薯,季霄的手机便进来了一条消息,他瞥了一眼屏幕,面色陡然凝重起来。 朝卫寻笑了笑,他说:“你慢慢吃,我有点工作要处理。” 他垂着头在手机上打字,似乎遇上了什么麻烦事,眉心微微拱起。 直到卫寻连着吞咽下两个烤红薯,他仍旧紧盯着屏幕。 卫寻微微侧过头,打量着近在咫尺的人,目光从额头移到眉毛,移到眼睛,又缓缓移到下巴。 剑眉星目,丰神俊朗。 第25章 说来,同居了这么些日子,这还是卫寻第一次这般仔细地端详季霄。 他不止一次地产生过疑惑,季霄长得好看,人也好,怎么那个孟姓小少爷就瞧不上呢。 话说回来,如果孟先生看上了季霄,也就没他什么事了,他就没有了和季霄坐一辆车里吃烤红薯的机会。 身边人仍沉浸在工作中,卫寻的眼神愈发放肆。 不知过了多久,季霄放下了手机,卫寻“唰”一下抽回视线。 “吃完了吗?”季霄语气如常,脸色却有些不自然。 卫寻点点头。 他又露出了那副从前只对孟星竹露出过,而今在卫寻面前独有的笑容,重新系上安全带,“走了,我们回家。” - “你怎么也没睡?” 当晚,卫寻练完琴已是半夜,一出书房就遇上季霄,几乎和人来了个脸贴脸。 他们惊愕地看着对方,异口同声发问。 “睡不着。”卫寻摊摊手,说道。 季霄脑海里闪过了卫寻行李箱里的那瓶安眠药。 他不易察觉地拧了拧眉,“怎么会睡不着?” 卫寻跟耍无赖似的,说:“睡不着就是睡不着。” 近似撒娇的口气让季霄莫名发笑,“你是小孩吗,是不是还得有人唱摇篮曲哄你睡觉啊?” 本是一句随口打趣,卫寻却不说话了,若有所思地盯着季霄。 “不是吧。”季霄心里咯噔一下,“真得唱歌你才肯睡啊?” 卫寻顿了顿,果断道:“不是。”说罢,利落转身回客房。 季霄间歇性耳聋,紧随卫寻的步伐,“行,唱就唱呗。” - 恒温26度的室内,周遭一片昏暗,从纱帘透进的朦胧月色成了唯一光源,卫寻盖着鹅绒被,躺在床中央。 从旁传来的歌声划破了这一室宁静。 “安睡吧!小宝贝!你甜蜜地睡吧!睡在那绣着玫瑰的花被里……” 季霄扯着嗓子,唱得脸红脖子粗。从前父母请来的老师教过他这首曲子,他别的不行,记忆力却是杠杠的。 原本轻柔的曲调硬生生被唱出了千军万马奔腾的气势,跑调跑没了边,歌声自成一派,除了歌词和摇篮曲没有半毛钱关系。 卫寻紧闭着眼,静静聆听。 “噗嗤。” 终于一个没忍住,笑出了声。 “你笑什么呢?”季霄不满。 “没有,你唱得很好听。”卫寻在被窝里掐了自己一把,敛起笑容。 “真的假的?”季霄有些不敢相信,小时候老师可不是这么说的。 卫寻诚恳道:“真的。” 季霄放宽了心,他还担心自己唱歌跑调呢,真是杞人忧天。 “安睡吧,小宝贝……” 歌声继续响起。 在五花八门的曲调里,跟着了魔一般,卫寻的眼皮越来越沉。 最终,眼睛慢慢阖上,与此同时,歌声渐渐小了下来。 季霄环顾四周,卫寻搬来以后他几乎从未踏足过这里,他猛地吸了吸鼻子,嗅到了一股似有似无的松香,和卫寻身上的味道一样。 他居高临下,注视着床上安睡的人,眼神复杂。 虽然卫寻闭着眼,但不妨碍季霄在脑海中勾勒出他眼睛的形状。 那双眼会在演奏时深情地望着小提琴,也会在车里躲躲闪闪地偷瞧自己。 不是第一次了。 自打认识卫寻,余光便时常捕捉到那人暗自瞄来的视线,热烈而燎人。季霄没有回应过他的目光,也不敢。 卫寻喜欢他。 念头甫进脑海,季霄便被吓一跳,下意识往远离床上人的方向后退一大步。 然后呢? 卫寻喜欢他,然后呢? 心跳一码一码叠快,季霄没敢往下想,转过身,脚底抹油似的快步离开客房。 第17章 “今晚陪我睡,可以吗” “邓衡,你给我布置的这首曲子太难了,我拉不下来。” “卫寻跟你说多少遍了,你要叫我老师。” “邓衡这首曲子太快了,我不想练了,要不我们换一首吧?” “……没大没小,不然你喊我哥哥也行。” “要不你再给我示范几遍吧,我想听你拉琴,好不好,邓衡邓衡邓衡!” 那人的面容有些模糊,声音却如篆刻一般深刻地烙印在卫寻的大脑,他甚至还清楚地记得那人说话时上扬的尾音。 邓衡的嗓音总是温润而沉静的,仿若大海,包容万物,卫寻从没见他生过气,老是仗着他脾气好胡作非为。 果不其然,邓衡放弃了纠正他,无奈地笑笑,轻叹一口气,从兜里掏出一把梳子,冲他招手,“过来,先把头发梳好。” 邓衡的左手指腹由于常年摁弦,结了层厚厚的茧,手指头穿插在卫寻的发间,痒得他止不住发笑。 “卫寻。”邓衡一边梳一边说,“练琴这事儿不能急,节奏太快就放慢了练,一遍不行两遍,两遍不行就三遍。” 他放下头梳,一点点拆着卫寻头发打的结,“我总有教不了你的时候,你得慢慢学着自己把这些曲子学会呀。” 忽然,卫寻转过身,顾不得头皮被撕扯的疼痛,直勾勾注视着眼前人,问:“你不能一直教我吗?” 邓衡的眼神有些复杂,彼时卫寻尚无法理解其中的含义。 第26章 怔忡许久,邓衡笑了起来,眉眼弯弯,“当然,要是以后卫寻成为了小提琴大师,我哪儿还教得了你?” 那天,邓衡应了卫寻略有些无理的请求,不厌其烦地将那首曲子拉了一遍又一遍,还刻意放慢了速度,好让卫寻看清自己的指法和运弓。 下课后,卫寻正要收拾东西走人,却被邓衡唤住,他听到邓衡说:“卫寻,等以后我不在了,这把琴交给你,行吗?” 邓衡有一把漂亮的小提琴,音色如月光般清澈明亮,云杉木面板上的纹路匀称优雅,色泽莹润而不扎眼,历经岁月洗礼,褪去浮华,明明无比耀眼,却甘愿收敛锋芒,如同它的主人。 照理说,那时候的卫寻当是无法明白邓衡的意思,但此刻,他似乎预感到即将发生什么,惊恐地睁大眼,冲到邓衡面前—— 为时已晚,邓衡的身体越来越透明,在卫寻的指尖距他只有一寸时,化作一团空气,消失不见,连着手里的小提琴也摔落在地。 - “轰隆隆——” 立春,惨白的光划过黑夜,今年第一声雷乍然响起,硬生生地撕碎了卫寻的梦境,他猛地从床上坐起。 从头发到脊背,浑身上下跟泡过了水一般,湿漉漉的,明明是凉爽的天气,他却起了一身冷汗。 打和季霄同居以来,他已经很少梦到邓衡了,方才也不知是怎么回事。 已经过了饭点,胃里空空如也,卫寻下了床,打算去厨房随便弄点吃的,季霄近日似乎公司很忙,已经很久没回家了,这几日他都是一个人吃饭。 饭做一半,开门声音响起,一回头,是季霄。 “卫寻我回来啦!”季霄眼底隐隐泛着乌青,衬衫下摆起着褶皱,不知是熬了多少个大夜,此刻他却是神采奕奕,满面春风,一进门就大声嚷嚷,“这几天可忙死我了。” “好在标书的初稿终于是出来了,董事会那帮老头平常明里暗里给我使绊子,哼,到头来还不是折服于我的才华,乖乖通过了我的提案。”滨海新区这样庞大的项目,一旦中标从中获取的利润无可估量,季霄一人无法做主,需经董事会三分之二票数通过才作数,这么一通忙可真是给他累坏了,他滔滔不绝地跟卫寻说着自己这几天的辉煌“战绩”,无形的尾巴恨不能翘到天上。 “卫寻……卫寻?”说了半天,卫寻毫无反应,手里抓着半块西红柿,呆呆注视着他。 卫寻张张嘴,发出微弱的音节:“邓……” 季霄在他眼前挥了挥手,“你说什么?”卫寻怕不是忽然见他回家激动过了头。 季霄张扬的眉眼直直映进卫寻眼底,适才梦中人模糊不清的面容终于在当下有了轮廓。 “没什么,我说我在等你回家。”眼神恢复清明,卫寻扯了扯嘴角,淡淡一笑。 说完,他不敢再看季霄,背过身去,切着剩余半块西红柿,趁着转身迅速用手背拭去眼角的泪水。 他系着围裙,腰身十分明显,宽松的家居裤衬得脚踝越发纤细,季霄怀疑自己一手就能把它圈住,他用目光隔空丈量着卫寻的腰围,微微拧眉。 怎的这几日不在家,他瘦了不少? 难不成没有自己作陪,他连吃饭的胃口都没了? 越想越不是滋味,季霄继续端详着卫寻,想看看他还有哪里不一样。 视线上上下下扫视着,倏而定在某一处。 季霄走上前,探了探卫寻的发根,“头发怎么湿了?” 卫寻打蛋的动作顿住,“有点热。” “今天热吗?”季霄莫名,他怎么记得刚才回家的路上挺冷呢? 他把空调降低了几度,对卫寻说:“你饭先别做了,先去洗个澡吧,不然要感冒的。” “可是……”卫寻犹疑,季霄聘重金请自己来家里给他做饭,现在雇主好不容易饿着肚子下了班回家,这点小事他都完不成的话,是不是不大好? “快去洗吧。”季霄夺过卫寻打蛋的碗,把人往浴室推,“饭我来做,饿不着你,放心。” 卫寻瞥了眼碗里的蛋液,依旧迟疑不决:“可是你……”他怀疑季霄会不会做饭,又怕冒然问出口拂了金主面子。 季霄一眼看穿卫寻的想法,果断道:“我会做饭,只不过……”他眼神发虚,揉了揉鼻子,声音轻了下去,“我平常懒得做。” - 卫寻擦着头发从浴室出来后,饭桌上果真躺着香喷喷的饭菜,卖相上佳,色香俱全。 碗筷已整齐摆好,季霄坐在餐桌边好整以暇,晃着腿,得意洋洋望着卫寻。 卫寻假装自己没注意到垃圾桶里的外卖袋子,故作惊讶:“这都是你做的?” 季霄随意摆摆手,示意这些只是小意思,心里感慨自己这加急配送费花得值,他用下巴轻轻一点茶几上的吹风机,“你快吹头发,吹完再吃饭。” 有些日子没理发了,卫寻向后拢了拢长过肩膀的乌亮黑发,在餐桌边坐下,把手伸向筷子:“头发不用吹。”电吹风对发质多少有些损坏,卫寻十分爱惜自己这一头长发,宁可自个儿感冒也不愿让头发遭殃。 手捞了个空,筷子被季霄抓了去,卫寻不解地看向他。 “那怎么行?”季霄有些着急,直接站起身拉着卫寻来到客厅,不由分说把人按到沙发上,站在他身后,打开电吹风。 头顶上,季霄的手指穿进卫寻发间,拨弄着,轻柔而强劲,很熟悉的力道。 第27章 电吹风隆隆作响,而卫寻的世界里一片静寂。 伴随着季霄的动作,心里有扇尘封多年的大门毫无预兆地悄悄打开了,露出一小条缝。 耳膜躁动着心跳声,恍惚间,卫寻分不清这是现实还是梦境—— “邓衡,今天班里有人说我的头发像女孩子,你别再给我梳头发了,帮我把它们剪掉好不好?” “你要叫我老师……唉算了算了,什么女孩子,那是他们嫉妒你头发好看,别管他们,随他们说去。” “真的吗?”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邓衡——” 吹风机的运作声戛然而止,季霄不知从哪找出了把木梳,开始帮他梳头发。 动作轻轻的,笨拙又生疏,身后的人也不嫌麻烦,一缕一缕梳着,遇到打结的地方,便放下梳子,一点点把结解开,卫寻的头发又细又密,等梳齿一一梳过头发,时间漫长得仿佛已经过了整个世纪。 季霄不舍地松开卫寻的头发,品味着指尖残留的丝滑触感,放下头梳,“行了,吃饭。” - 深夜,客房,床头亮着昏暗的暖光色灯。 铿锵有力的摇篮曲响彻房间,惊得窗外一窝燕雀幼崽齐刷刷瞪着黑溜溜的眼睛,迟迟无法入眠,鸟妈妈开始盘算着要不要搬家远离噪音污染。 近来,仿佛成了某种约定俗成,季霄只要在家,都会在睡前变着法儿地给卫寻唱一首摇篮曲,中文的摇篮曲全唱完了接着唱英文摇篮曲,英文之后接着法文。卫寻便在这一首首“摇篮曲”里,奇迹般地渐渐戒掉了安眠药——他从前竟不知,原来梦乡可以如此香甜,比之他最爱的巧克力蛋糕有过之无不及。 一曲终了,季霄从床边的椅子上站起身,关掉床头灯,房间彻底陷入黑暗,他放轻步伐,往门外走去。 “季霄。” 卫寻不知什么时候醒了——又或许他压根没睡——唤住了准备关门的季霄,声音温温软软,似含着一汪泉: “今晚陪我睡,可以吗?” -------------------- 歪?有人咩~ 第18章 “你喜欢他?” “啪。”床头灯重新亮起。 卫寻半躺着,眼也不眨盯着门口的人。 衣领随着动作敞开,季霄的目光顺着滑了进去,又立马移开。 他咽了下喉咙,清清嗓子:“行啊。”复走回床边,重新拉开椅子坐下,“我在这,你睡吧。” 卫寻仿佛中了蛊,凝眸注视着眼前人。 昏黄色的灯光打在季霄脸上,为他的面庞蒙上一层淡淡的光晕,五官变得朦胧起来,似真似幻。 卫寻坐起身,面朝季霄半跪在床上,伸出双手环住他僵直的后颈,微微倾身,在他的唇上虔诚地印下一吻。 全程,季霄的后背绷成一弦弓,眼都忘了眨,整个人宛若提线木偶,任由卫寻摆布。 这时候要再不明白卫寻什么意思,他就白活这二十多年了。 浅浅的一吻,蜻蜓点水一般便结束了,柔软而细腻的触感转瞬即逝,酥麻的过电感流窜至四肢百骸,叫他全身都在轻微颤抖。 卫寻停在距他咫尺远的地方,灼热的呼吸喷洒在他的下巴和脖颈上,有点痒,像小猫的尾巴在心尖上挠,视线仍粘着他,眼眸湿润,眼中带着探询,也透着丝乞怜。 季霄丝毫不怀疑,只要自己说一个“不”字,这双眼立刻就会滴落泪水。 手指蜷起,指甲深深嵌进掌心,刺痛传入大脑,季霄这才敢确定,此情此景不是自己乱七八糟的梦境里的片段,这是活生生的卫寻。 浑身上下的神经顿时躁动起来,大脑一片混沌,理智溃不成军,自己这些日子固守的某些信条瞬间化为泡影,成了场笑话。 谁也没意识到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等季霄再次反应过来时,卫寻已经被他压在了身下。 正准备进一步动作时,卫寻忽然动了一下,以一副略带抗拒的姿态推开季霄。 似有一盆凉水兜头浇下,将所有欲望无声无息地扑灭。 季霄登时手忙脚乱放开了卫寻,退到床边,畏畏缩缩站着,像个犯了错被罚站的小学生。 他要抬脚离开的时候,卫寻打开床头柜,翻出一个蓝色盒子扔了过来,有些好笑地看着他。 眼疾手快接住盒子,借着微弱的光线一瞧,霎时,季霄薄薄的耳翼迅速飞红。 “杜蕾斯”三个大字赫然在目。 卫寻的下巴点了点盒子,用目光示意他戴上。 季霄僵了一瞬,来不及去思考为什么卫寻的房间里会有避孕套,垂下头,调动毕生最快的阅读速度,一目十行浏览包装盒上的使用说明。 好在季霄打小脑子灵光,试了第二次,便成功戴了上去。 卫寻倚在床边望着他,若有所思。 为了掩盖适才的窘迫,成功戴上避孕套后,季霄红着脸一不做二不休,捧起卫寻的脸颊,狠狠亲上去,如同一头蛮牛,似乎要把人吞吃入腹,牙齿数次撞在一块儿,不久嘴里便漫开血腥味。 天上如同打翻了瓶墨水,浸得夜幕越来越深。 窗外,燕雀幼崽终于在妈妈翅膀的庇护下沉沉入睡。 窗内,玻璃上交叠的人影渐渐停下,满室只余下喘息声,声音交缠在一块儿,分不清谁是谁的。 连着在公司加好几天班,回家又这么折腾一通,季霄已是疲累至极,完事后,趁着最后一缕神志尚存,他强撑着眼皮,在卫寻脸颊上轻轻点下一吻,摁灭了床头灯,心满意足地阖上双眼,倒头睡去,睡着时嘴边也勾着淡淡笑意。 第28章 少顷,枕边响起慢节奏的呼吸声,平缓,悠然。 黑暗中,卫寻缓缓睁开双眼。 他偏头扫了眼身边沉睡的人,用拇指与食指轻轻拨开环在身上紧实的手臂,放到枕头上,蹑手蹑脚地穿上史迪奇拖鞋。 “咚。” 站起来时一不小心撞到了床头灯,寂静的房间乍然传出突兀的声响,卫寻旋即扭头看季霄。 床上的人眉心皱了皱,呓语一样“哼”一声,手臂在床单上探着,摸索片刻,将卫寻的枕头搂进怀里,定住不动了。 卫寻漠然地盯了季霄两秒,转身离开。 他去厨房里冲了杯蜂蜜水——家里常备着桂花蜜,一罐喝完以后柜子里总是原封不动出现新的一罐,他端着蜜水来到书房坐下,打开笔记本。 开机时,卫寻喝了口水,温热的水流过嘴里的伤口,猛然间传来尖锐的刺痛,他疼得倒抽一口气,想起了季霄那狗啃一般的吻,眼底不由透出了淡淡笑意。 笔电打开后,他熟门熟路地点开了一个视频链接。 一个很久远的视频,画面几乎快糊成一团马赛克,传出的声音也不怎么清晰,掺杂着电流的颗粒感。 悠远的小提琴声自破旧笔记本电脑的音响传出,依然动听若天籁。 这是第十三届金云杯国际小提琴比赛决赛现场,舞台之下坐着数不清的评委和观众,四面都有摄影机,全世界的乐媒都在关注这场比赛,期待着见证新一届冠军的诞生。 邓衡在掌声中不疾不徐来到舞台中央,朝台下微微欠身,他架起小提琴,姿态懒散随意,这时候才记起拧紧琴弓,仿佛这不是万众聚焦的国际舞台,是七大姑八大姨齐聚一堂的家庭聚会。 曲目是德彪西的《月光》。 古今中外,无数大家都演绎过的世界名曲,在邓衡的手下被赋予了别具一格的韵味。 曲终,全场空气凝滞,观众静默了许久,忽地响起炸雷般的掌声,持续了整整二十分钟之久。 选手全部演出完毕,成绩要等评委商讨后再公布,但冠军已经毫无悬念。 邓衡,第十三届金云杯国际小提琴比赛青年组冠军,这个舞台上首位获得该荣誉的华人。 一夜成名后,他陆陆续续与诸多国际知名乐团合作,每场演出皆盛况空前,收获无数赞誉。 但是没过两年,他便悄无声息地消失在了国际舞台上,如他当年的横空出世一般始料未及。 最开始,还有许多人在等候他的消息,期待他重归舞台,但渐渐地,一代一代人才辈出,便也不再有什么人关注他了。 冠军的奖杯被邓衡放在了柜子的角落里,一次上课时,卫寻眼尖地发现了它。 “邓衡。”小卫寻指着摆放在高处金灿灿的奖杯,“那是什么?” “嗯?”邓衡顺着他的手指的方向忘去,随口道,“那个啊,金云杯的冠军奖杯。” “能吃吗?”卫寻眨巴着眼睛,这个东西和前几天邓衡分他的金币巧克力颜色一模一样。 邓衡哑然失笑:“你可以试试。” 他果真把奖杯拿了下来,擦掉上面的灰尘,放到卫寻嘴边。 卫寻试着啃了啃,刚换好的牙差点要崩掉,他苦着脸说:“邓衡你骗我。” 邓衡强忍着笑抵赖:“我哪有。” 卫寻嘴角一耷,鼻子一抹,眼见就要掉金豆子,邓衡忙道:“别哭别哭,奖杯我送你好不好?” “我才不要,这是你的东西。”卫寻揉着眼睛说。 邓衡把卫寻的手从眼睛上拿开,抽出纸巾擦掉他的眼泪,认真注视着他:“那你以后自己把这奖杯赢回来好不好?” 卫寻又瞥了瞥亮得几乎要闪瞎眼的奖杯,难以置信地瞪大圆眼:“我可以吗?” “你不是整天嚷着以后会比我厉害吗,连这奖杯都赢不回来,将来怎么超过我,嗯?” “行吧。”卫寻思虑一番,感觉邓衡的话很有道理,他郑重点头,伸出小拇指,“我们拉钩!” 邓衡也伸出小拇指,同他勾在一起。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 他满心沉浸在回忆中,连身后的开门声都没听到。 “卫寻,你怎么不睡觉?”季霄的声音蓦然响起,方才迷迷糊糊间往旁边伸手摸了个空,他顿时惊得睡意全无,起了一身冷汗,着急忙慌寻了半天,最终在书房的门缝里捕捉到微弱的光,提到嗓子眼的心这才归位。 卫寻浑身猛地剧烈一颤,下意识就要关掉视频,当即又察觉到这样做反而欲盖弥彰,硬生生地刹住动作。 他僵硬地转过头。 季霄“啪”地打开灯,不满道:“怎么不开灯,黑灯瞎火的回头眼睛看坏了。” 边说着,季霄走到卫寻身后,瞧见视频上的人,面色瞬时变得奇怪而诡异,“你喜欢邓衡?” 卫寻平复着心跳,面无波澜地望向季霄,强自镇定,竭尽全力用自己最自然的声线说:“对。” 想了想,似乎觉得不够,又补充道:“之前无意中见到了他演出的视频,很好听,之后就找了很多视频听他拉琴。” “哦。”季霄点点头,表情已经恢复自然,打了个哈欠,自顾自在卫寻旁边坐下,“我们一起看。” 这下卫寻是什么声音也进不了耳朵了,在原地如坐针毡,用余光悄悄打量着季霄。 第29章 这人一脸刚睡醒的倦意,明明上下眼皮子都开始打架了,还直挺挺坐在自己身边。 卫寻明镜似的清楚,他和季霄能走到今天,不过是靠着二人各自心怀鬼胎,他们之间的一切也不过是各取所需。 可他的心脏陡然变得闷闷的,心里似乎被什么给堵着,有点喘不上气,好半天,他才意识到,自己这是在愧疚。 此刻的他情绪过于慌乱,没有去进一步思考自己为什么会愧疚。 他也没有去思考,为什么季霄一个五音不全的音痴,能看一眼十几年前模糊的视频画面,便精准地叫出邓衡的名字。 屏幕里,乐曲已近尾声,四分音符时值刚近一半,他“嘭”地合上笔电,对季霄说:“不看了,我们回去睡觉。” 第19章 巧克力 春节一过,便到了情人节,南街口人群比肩接踵,仿佛整个庆海市的情侣都在这一天倾巢而出。 从月光出来,卫寻身前抱着琴盒,左躲右闪,好不容易找着一处落脚地,呼吸到了新鲜空气。 卫寻很喜欢情人节,来庆海市念大学以后,每年这时候,他都在掰着指头算日子——月光附近有家甜品店,每逢情人节都会搞大促,招牌巧克力一盒六六折,两盒五七折。 那是全世界最好吃的巧克力,跟小时候卫守平从上班工厂附近给买回来的巧克力味道十分相像——卫守平怕他吃坏了牙,偶尔才会给他买上一盒,每每这时,卫寻便会跟护犊子似的恨不得把巧克力盒子24小时都抱在怀里,林珂跟他开玩笑让他分自己一颗,卫寻一个磕巴都不带,毫不犹豫地拒绝,同时抱着盒子的手臂紧了又紧。 可惜这家店平常巧克力都卖得死贵,也就趁着情人节促销,卫寻才舍得割肉买上两盒。 不过今年他忙比赛的事差点把情人节给忘了,还是季霄昨晚提了一嘴,他才想起来。 这几天他们都睡在一块儿,季霄大抵是禁欲久了,这一开荤就如着火的老房子,平日里不打眼,一旦势起,便蔓延不绝,无止无休。 但不得不说,季霄的吻技和床技进步飞速,很快就不再是接吻时只知抱着卫寻乱啃的愣头青。起先卫寻还纳闷,直至昨晚,他洗完澡出来,无意间瞥见季霄手机屏幕上缠抱在浴缸里没羞没臊的两道人影,方才知晓事情原委。 季霄看手机的眼神过于专注,一时没察觉卫寻已经洗完了澡,卫寻别无他法,故作无意地撞到床头灯弄出声响,季霄便如惊弓之鸟,脊背一颤,猛地把手机反扣在被子上,慌里慌张看向卫寻,面颊到耳根唰地飞红,顷刻间滚烫无比。 室内诡异地沉默了好几秒,季霄脸上的温度稍微降了些,把手机扔到远处,清了清嗓子,说:“我明天得加班,明晚不能陪你吃饭了,抱歉。”滨海新区土地使用权的招标在即,他和团队这几天都在加班加点,季氏的老对手天云实业此次也会参加投标,季霄不敢掉以轻心。 卫寻愣了片刻,恍惚间反应过来,明天是情人节。 不过,没法和自己吃饭有什么好抱歉的呢,卫寻不理解,跟他们是真情侣似的。 但他也懒得追根究底,没这个必要。 他贪婪地望着季霄的眉眼,眼皮都不舍得多眨一下,半晌后,覆上眼前人的唇。 不知不觉走到了甜品店,巧克力香甜的气息弥漫在空气中,店前早已排上了长队,卫寻揉了揉这几日过度劳损有点酸痛的腰,站到了队伍末尾。 卫寻独来独往惯了,可如今排队的时候没有季霄在旁边,他竟破天荒地有些不习惯。 揪着心脏思想斗争了半晌,距离排到卫寻只差两人的时候,他终于咬着牙做出决定:买两盒巧克力。 一盒九颗,每天早晚各吃一颗,足足够他吃上九天。 南街口离季霄的公寓很近,卫寻不好意思麻烦司机,自己散步走了回去。 迈进小区之前,卫寻忽地停住脚步,转头看向身后。 最近总感觉有什么人在跟踪自己,可他左右张望了好几眼,并无异常。 卫寻无奈地笑笑,兴许是最近备赛过于疲累,他老有幻觉产生。 甫进门,他就迫不及待地在茶几上拆开甜品包装,吃完今日份额的巧克力,等到嘴里的甜味消失不见,他的目光还紧紧黏着盒子里剩下八块巧克力,手伸出去又缩回来,勉强抑制住再吃一颗的冲动。 凑合着吃完一顿饭,他提着琴盒进到书房。 备赛金云杯的这一年来,他没日没夜地练琴,恨不能一天练上四十八小时,拉琴的同时脑子里也无时无刻不在焦虑着比赛的成败——这是他最后一次参加金云杯的机会,失败的后果他无法承受——无止境的焦虑干扰了他的练琴状态,低迷的状态反过来增加他的焦虑,如此周而复始,恶性循环。 但或许是听了谢咏的劝导,也或许是因为近来总和季霄厮混在一块儿,每天好吃好喝,日子过分安逸,明明选拔赛就在两周以后,卫寻却一反常态,放松了紧绷多时的神经,试着把自己从比赛的焦虑和恐惧中抽离出来,专注于音乐本身—— 小提琴还是那么难学,一首音乐,明明一样的音准节奏,可别人拉得就是比他好听,同一串音符,卫寻反复把它练上百遍千遍,仍不得其中要领,周围的老师和同学时常说卫寻是天才,他们大概料不到,卫寻背地里练琴也有这么多几近抓狂的时刻。 第30章 这种时候,卫寻会放下小提琴,喝一杯蜂蜜水——有时是他自己冲的,有时季霄会帮他泡好送来书房,喝完水后,他重拾心情,重新开始练习,可能他会在一次次的重复中顿悟,也可能到头来依旧一无所获,但这些都不重要了,他已尽了自己的全力。 - 练完琴出来,时针堪堪走向零点,卫寻和沙发上的季霄对了个正着。 季霄应当刚回来,外套还没脱,周身上下都是外头的寒意,他僵直着脊背,坐在沙发上,直勾勾地盯着茶几上的巧克力发呆,听到声响,一下抬起头。 “吃饭了吗?”卫寻嘴上这么问,步子已经往厨房走去,季霄最近在忙什么滨海的项目,一连好几日都是这个点回来,卫寻想着他每个月打给自己的那笔钱,每当这时都会尽职尽责地为其准备宵夜。 打开冰箱,搜罗着食材,“唔,你要吃荔枝肉还是番茄牛腩?”卫寻回头询问季霄。 季霄还保持着抬头的姿势愣愣看着他,没有反应。 卫寻的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又问一遍。 季霄似乎才回过神,指了指茶几上的巧克力,问:“这是……你送我的礼物?” 卫寻翻着冰箱的动作定住,面色凝固,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活像是被人往喉咙里塞了团棉花。 季霄的神色充满激动,似乎摆在茶几的不是巧克力,是季氏营业额翻十倍的财报。 他的目光过于热切,卫寻把本要说出口的“不是”硬生生咽了下去,缓缓关上冰箱,踱步来到茶几边。 慢慢捧起一盒巧克力,摩挲着烫金盒子凹凸的触感,最后留恋地望它一眼,卫寻把它递给了季霄。 “嗯,送你。” 季霄在裤子上擦了擦手,双手接过巧克力。 却一下没把盒子从卫寻手中抽出来,他疑惑地望着卫寻。 卫寻笑笑,松开手。 季霄瞥了眼茶几上剩下的巧克力。 卫寻又迅速将剩下一盒巧克力也放在季霄腿上,不愿再多看它一眼。 “谢谢你,”季霄挠挠头,颇为不好意思,“那个,我都没来得及给你准备礼物。” “没关系。”卫寻不愿在此处久留,转身回厨房。 确认卫寻看不到自己,季霄拆开包装纸,一脸蛋疼地看着眼前的心型巧克力,少顷,他屏住呼吸,眼一闭,捏着鼻子把整个巧克力丢进嘴里,没怎么嚼就囫囵咽下,之后连往嘴里灌好几杯水。 嘴里的甜味被冲淡下去,季霄重新睁开眼,表情好像适才经历的是十大酷刑。 粉红色的包装纸还被他捏在手里,他垂下头,认真地瞧着上面的一颗颗渐变色爱心,还有英文花体“love”,嘴角不知何时翘得老高,眼角到眉梢也都浸满了笑意。 “季霄,饭好了。”卫寻在餐厅里喊他。 五常大米的醇香飘了出来。 “来了。”季霄应道。 他把包装纸叠成了一颗星星,郑重收进自己的口袋里。 吃饭时,季霄夹起一块荔枝肉,面不改色地囫囵咽下,状似不经意地问:“下周四晚上,你有空吗?” “有什么事吗?” “有一场家宴,你……可以和我一起去吗?”季霄小心翼翼地瞥了眼卫寻,面露期许。 筷子顿了顿,卫寻试探着问:“你父母也在?” 季霄点点头。 卫寻低头扒拉着米饭,恨不得把头埋进米饭里假装自己不存在。 他和季霄的关系本就不明不白,见了人的父母岂不是更说不清楚,况且到时他又要以什么身份出现在季霄家人面前? . 好一会儿,卫寻从米饭上抬起头,说:“不了,下周四有排练。” - 临睡前,季霄去洗澡的时候,卫寻收到了一通陌生来电。 “喂。”他接起电话,那头却久久没有声音。 正当他以为是恶作剧要挂掉电话时,听筒里传出了声音,嘶哑低沉,仿若来自地狱: “卫寻。” 脊背狠狠一颤,捏着手机的手指霎时间用力到发白,这个声音他到死都忘不了。 “卫守平。”许久,卫寻平缓地喊出那人的名字,“好久不见。” 第20章 “你真会乐意离开他?” 次日,狭小的苍蝇馆子里,卫寻抱着双臂,盯着对面的中年男人,眼神没有一丝温度。 当年卫守平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大抵是因为他在监狱里表现不错,这才四年不到就被放了出来。 除了额角多生出的几根皱纹,他没怎么变,五官周正齐整,如果忽略掉他身上衣服的馊味,其人甚至算得上英俊,这么一副欺骗性极强的外表,年轻时候迷倒了包括林珂在内的不少女生——若非亲眼所见,任谁都不会将他和当年那个赌毒皆沾家暴妻小的疯子联想到一块儿。 卫守平埋头稀里呼噜吃完一碗花生酱拌面,一抹嘴巴,皱着眉头不满道:“你就请你爹吃这些东西?” “找我什么事?”卫寻直截进入正题。 “当年,是你举报给警察的吧。”卫守平冷哼一声,“真看不出来,你平日里不哼不哈的,也是个狠角色,大义灭亲都干得出来。” 卫寻扯了扯嘴角,不置可否:“彼此彼此。” 能知道卫守平私藏毒品的,除了朝夕相处的亲儿子大概也没别人,卫寻没想过要瞒,也自知瞒不住。 第31章 卫守平强压下眉目间的一抹戾气,说:“当年的事我就不和你计较了,不过你得帮我一个忙。” “什么事?”卫寻早有预料,卫守平来找自己铁定是黄鼠狼给鸡拜年。 顿了顿,卫守平露出一个高深莫测的笑容,慢吞吞地卖关子:“听说你最近,勾搭上了一个有钱有势的姘头?” 突然想到什么,卫寻浑身一凛,沉声道:“这几天是你在跟踪我?” 卫守平耸耸肩,算是默认,“你帮我从他的电脑里拷贝一份文件出来,当年的事我们就算两清,怎么样?” “你又跟什么乱七八糟的人混到了一起?”卫寻挑了挑眉,没太意外,当年卫守平便是在赌友的怂恿下开始吸毒的,看来蹲了四年大牢他还是死性不改。 “不用你管,这个忙你帮是不帮?”卫守平不耐烦了。 “不帮。” 卫寻懒得再多看自个的窝心亲爹一眼,拉上外套拉链,就要离去。 刚往外走没两步,卫守平在身后幽幽道:“你是因为当年那个送你小提琴的人,才去勾搭你那姘头的吧?” 脚步硬生生刹住,卫寻慢慢回过头,望向坐在椅子上的人,目光像淬了冰。 “你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就是,”卫守平大喇喇翘着二郎腿,无视周围顾客嫌弃的表情,燃起打火机点了根烟,活脱脱一个地皮流氓,“把文件从电脑拷出来,不然你那宝贝姘头就会知道你接近他动机不纯的事。”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u盘拍在卫寻面前,阴恻恻地咧开嘴,笑出一口又黑又黄的牙,“到时候你猜猜,那么好脸面的有钱人还会不会把你留在身边?” 如果季霄知道了自己接近他是因为邓衡…… 心脏骤然间像是被无形的大掌狠狠揉搓成一团——光是思考一下这种可能,卫寻就已经难受得喘不上气来。 桌下,他的手指死死攥住裤脚,腿脚冰凉,后背不知何时满是冷汗。 然而面上,他的面色八风不动,没一丝裂痕,好半晌,他冷笑一声,“你凭什么觉得这种小事能威胁到我,大不了我离开他就是。” “哈哈哈哈……”卫守平仿佛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拜托,我可是你爹,我还能不了解你?” “你真会乐意离开他?” 他将快燃到底的烟头扔进扁肉汤里,披上外套,站起身,似是笃定了卫寻会答应自己的要求,把u盘留在了卫寻面前的桌上。 临走前,他用常年吸烟熏得灰黄的手指拍了拍卫寻的肩膀,“放宽心,不白让你干活,回头那伙人给的钱我分你一成。” - 卫寻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回到家的,等他恢复神智时,已经站在了季霄的书房外。 房门没有上锁,这个点季霄也在加班,他只消轻轻转动门把,书房里的一切都会向他敞开。 季霄不知是不是缺心眼,从他搬来的第一天起,这个家的一切都没有对他有所保留,有好几次,他就坐在季霄旁边,那人甚至毫不避讳地在他眼皮子底下输入笔电密码,用它查看各种文件。 卫守平要的那份滨海新区项目计划书季霄跟他提起过很多次,那人苦丧着一张脸,跟他抱怨着这个项目多重要多复杂,季氏的竞争对手又是多难搞,整个人臊眉耷眼,莫名让卫寻想起了自己小时候练琴死活拉不会跳弓,便去跟邓衡耍无赖说不想再学小提琴的场景。 打开笔记本电脑的时候,卫寻还抱有一丝侥幸心理,自己记错了密码,亦或是季霄压根没有心大到把这么重要的文件存放在家里,和自己共处一室。 电脑畅通无阻地开机,项目计划书正大咧咧地摆在桌面上,他甚至找都不用找。 卫寻颤着手,把那块几乎被自己掌心汗浸湿的u盘插进了电脑。 手掌悬在鼠标上空,迟迟没有下一步动作。 口袋里的手机忽然震了一下。 他如抓住救命稻草一般松下一口气,转移开注意力,放开鼠标,掏出手机。 季霄的消息。 【图片.jpg】 图上是一个冰柜,摆了好几排小蛋糕,五颜六色,款式精美。 这家店便是秘境,他和季霄一同去过好多次的甜品店。 季霄的消息又弹了出来: 【下班顺路经过,他们家上了很多应季甜品,有你喜欢的草莓】 【只能选一个啊,这么晚甜品吃太多会蛀牙】 很长一段时间,卫寻的耳边都在嗡嗡作响,他看着季霄的消息,一遍又一遍,到后来后面屏幕上的字都快要不认识了。 季氏总部大楼和秘境几乎在庆海市的对角线上,也不知那人顺的是哪门子鬼路。 似乎是卫寻太久没回消息,那头又发了条消息: 【……行吧,两个就两个,不过剩下一个你得留着明天早上吃啊】 黑暗中,卫寻在季霄的书房静静坐了许久,电脑微弱的光芒打在他脸上,恍若一具孤魂野鬼。 墙上的挂钟一分一秒走过,声响格外清晰。 倏而,他的眼皮抬了抬,拔出u盘,关上电脑,飞也似的离开书房。 第21章 山竹蛋糕 卫寻浑浑噩噩坐到沙发上,连自己今天琴没练都忘了,垂着脑袋无所事事地数手指。 没多久,门口传来动静,季霄回来了。 开门声响起之后,是一阵塑料袋摩擦窸窸窣窣的声音,却迟迟未听见关门声。 第32章 卫寻疑惑地望向玄关。 季霄左右手各提着好几个塑料袋,袋子的拎手处缠在了一块儿,他正低头专注地解开它们。 试了一次没成功,季霄也不恼,不厌其烦地继续试第二次。 视线在他头顶上的发旋上停了一会儿,卫寻起身走到他面前,接过塑料袋,三两下解开,放到了桌上。 季霄抬眼便见卫寻,有些惊喜:“你今天琴练完了啊?” 没等卫寻回答,他自顾自打开了话匣子:“你刚刚没回我消息,我就自作主张买了草莓慕斯和黑森林,刚好那家店附近有卖酒酿小圆子,我也一并买了,唔,你试试,不知道好不好吃。” “还有,你猜怎么着?”季霄小心翼翼地双手从塑料袋里捧出蛋糕,仿佛手里是什么易碎瓷器,声音里满是兴奋,“秘境的老板应该是看到我给他们留的评论了,他家还真研发出了山竹蛋糕,你说巧不巧,新品第一天试卖就给我赶上了!” 卫寻问:“你给他们评论什么了?” “不是你上个月说想吃山竹蛋糕但是市面上买不到吗,我就给他们提建议了啊。” “……我说过吗?”卫寻隐约有点印象,不过那也只是他随口一句抱怨,没承想季霄真记到了心上。 心里蓦地又闷又酸,整颗心脏像是被浸泡在柠檬水里。 “我有点困,先去睡了。”卫寻轻声说。 “噢……好。”季霄微愣,“那蛋糕明天再吃。” 他把三块蛋糕连同酒酿小圆子放进冰箱,习惯性跟卫寻回客房,给他唱摇篮曲。 却被卫寻给拦下,“今晚我一个人睡吧。”他垂了垂眼,“我有点……不舒服。” “哪里不舒服?”季霄蹙起眉,一下子有些着急,抓起车钥匙,拉着卫寻就往门外走,“我们去医院。” 卫寻使出吃奶的劲才拖住季霄,“我没事。”他朝季霄露出一个安抚的笑容,“真没事,睡一觉就好。” 季霄打量着他难看的脸色,用手背探了探他的额头,又探了探自己的,狐疑道:“真的?” “嗯。”卫寻慢慢抽出手,对季霄道,“晚安。” - 第二天,卫寻带着自己的小提琴,来到一处典当行。 老板手持放大镜对着小提琴左看右看,透过老花镜上下打量着卫寻,眼底写满疑惑,干这一行的见人多,年轻人瞧气质应当是学音乐的,音乐生一个个把乐器看得比自个眼珠子还重要,这人究竟是遇上了多大的事,才会选择卖自己的琴。 “麻烦帮我留着它,我过段时间一定把它买回来。”他看着老板的眼睛,认真地说。 “最多给你留六个月。”老板推了推滑落的老花镜,“六个月后你就自求多福吧。” 和老板谈妥价格,卫寻确认款项到账后便离开了。 出门后,他发了条短信给卫守平: 【你不就是要钱吗,那人给你多少,我一样给你就是。】 第22章 “你和他上床了?” 庆海音乐学院,音乐厅—— 舞台中央,卫寻拉完最后一个音,鞠一躬,走下舞台。 这是金云杯选拔赛之前的最后一次彩排,每一个选手都要上台走一下场。选手们下场后大多没离开,而是留在现场观摩其他人的表演。 下一位选手上台的间隙,观众席窸窸窣窣响起了讨论声。 “牛逼,他怎么做到的,泛音比我的前途还明亮。” “得,这次肯定又要陪跑了。” “无所谓,我反正就来混个综测分。” “我赌一包辣条,这次的冠军就是他了。” “话别说太早,张煊还没上场呢。” “不行不行,我感觉张煊没戏。” “你快准备好辣条,我要吃卫龙。” “……” 最后一排的角落里,张煊死死盯着刚走下台的人影,眼神晦暗,手指几乎快要抠破了座椅。 - “你怎么换琴了,之前那把呢?”卫寻一来到跟前,谢咏便凝着眉问。 卫寻低着头,用丝巾擦琴上掉落的松香,看不清神情,“坏了,正在修。” 谢咏担忧道:“那正式比赛前能修好吗?” 卫寻擦完琴,收起丝巾,抬头苦笑:“怕是不行。” “这怎么行,你现在这把琴跟之前那把差得也太多了,要不我去帮你借一把?” “不用了师兄,没事的。”卫寻背起琴盒,对谢咏说:“我们走吧。” 谢咏在心里无声叹了口气,卫寻哪哪都好,唯独自尊心太强,几次三番将他的帮助拒之门外。 说着话,二人走到了校门口的银杏树下。 谢咏问:“今晚你有去季家老宅么?” 卫寻:“没有。” 谢咏挑了挑眉,颇为意外。 “行。”谢咏拍了拍卫寻的肩膀,不厌其烦地叮嘱着早已对卫寻说过无数遍的话,“这也马上比赛了,你注意保护好手,适度练琴。” “知道了,师兄。”卫寻也再一次回应他同样的话。 这时,季霄的司机开车到了,卫寻和谢咏作别,转身离去。 临走前,谢咏叫住了他,“卫寻。” “嗯?”卫寻回头。 谢咏深深望着他,真心道:“你最近进步很大,不用焦虑,你……真的很优秀。” 卫寻愣了一瞬,弯弯地拱起眉眼:“谢谢师兄。” 第33章 - 季家老宅—— “你就是小霄吧,生日快乐!”女生身着桃粉色抹胸长裙,鬓角别一个同色系蝴蝶结,甜甜地朝季霄微笑。 季霄勉强扯了扯嘴角,和女生碰了下杯,三言两语把人打发走。 趁这会儿没人来敬酒,季霄见缝插针,拉着孟云柏到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坐下。 孟云柏问:“刚刚那谁啊,长得怪好看的。” 季霄的表情像是吞了只苍蝇,欲言又止,往季远山和贺观月的方向瞥了一眼,夫妻俩正和一位珠宝商攀谈,俨然把儿子的生日宴会当成了拓展业务的契机。 孟云柏顺着他的视线看去,恍然大悟:“你爸的新欢?” “不是,我妈的。”季霄波澜不惊地给自己倒了杯纯净水,补充道:“我爸不喜欢这款。” “……” 好半晌,孟云柏干巴巴笑道:“那个,贺阿姨眼光不错哈。” “诶我说,”两人静了一会儿,孟云柏硬生生转移了话题,“你那小情人呢,怎么没来给你过生日?” “他今晚没空。”季霄正偏头朝窗外发呆,闻言,眼睛微微发暗。 孟云柏奇道:“怎么你生日还能没空,这人也忒不上道。” “我没告诉他今天是我生日。”季霄眼底透着笑意,嘴角弯起,“情人节他刚送了我礼物,如果知道今天是我生日,他还会给我买礼物的,我不想他再破费了。” 孟云柏的眼神骤然高深莫测,上上下下打量着季霄,忽地问道:“你和他上床了?” 瞬时,季霄从脸红到了脖子根,他垂下头喝水,从喉咙里“哼”一声,算是默认。 “哇喔。”孟云柏吹了声口哨,推了推季霄的肩,“什么时候把人带出来给兄弟见见,我倒要看看,是何方神圣夺走了我们季大少爷尊贵的童贞。” “滚蛋。”季霄横他一眼,又揉了揉鼻子,“那人你见过。” 孟云柏:“嗯?” 季霄提醒道:“你带我去的酒吧里的那个。” “哦,他啊。”孟云柏切了一声,方才的热情熄灭一大半,翻了个白眼,“我弟不都离婚了,你不如继续追我弟去,找替身多没意思。” 据传,谢尧婚内出轨被孟星竹捉奸在床,奸夫裤衩子都来不及套上就屁滚尿流地离开了酒店,孟小少爷打小便被惯坏了,哪受得了这种委屈,不顾两家人反对,执意和谢尧离了婚。这不到一年,闪婚闪离,闹得所有人都唏嘘不已。 “嗯?你弟离婚了?”季霄的目光有一瞬震惊,下一秒复归平静——他竟然已经这么久没关注孟星竹的消息了。 随即他又想到孟云柏最后那句话,不自在道:“我不是……” 他好像突然有了语言障碍,嗓子里一连发出好几个无意义的音节,好不容易才憋出几个字:“我没有……” 孟云柏眯了眯眼,“不对啊,你是把他当成我弟了还是真喜欢上他了?”他思忖片刻,蓦地想到什么,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般睁圆眼,拔高声音:“我靠,你爱上他了?” “不得了啊老季。”孟云柏老母亲般欣慰地笑了,“铁树开花母猪上树啊,亏我还一直担心你以后会成为万年单身狗呢,这下可好。” 季霄下意识反驳:“我才没有——” 停了许久,他才接着说:“爱上他。”后半句的声音比蚊子还小。 他曾无数次把自己那颗鲜红的真心捧到另一个人面前,却从没收到回音,“爱”这个字眼于他而言过于沉重,重到连说,他都不敢说出口。 这时,碰巧一位侍从经过,季霄问他要了一小碟蜂蜜,倒进水里搅拌着,抬头就见孟云柏惊恐地看着他。 “你不是一向和甜食不共戴天吗?”孟云柏的身体连连后靠,“你你你,你究竟是谁?快把季霄的身体还给他。” 季霄懒得理会这个戏精,搅拌均匀后,灌了一大口蜂蜜水,怔怔端详着手中的玻璃杯,不知在想什么,“还行,现在没那么讨厌了。” 孟云柏满腹狐疑,欲再说什么,谢咏的声音从两人身后响起: “季少,你在这儿啊,亏我一通好找。” 第23章 长寿面 几乎就在听到这道声音的下一刻,季霄极速翻了个白眼,而后转过身,挂上一副假笑:“谢少有何贵干?” “这不还没给寿星贺喜吗?”谢咏装模作样的左右张望着,故作惊讶道:“咦,卫寻没有来给你过生日吗?” “他过两天就要比赛了,这两天要抓紧时间练习。”季霄攥着玻璃杯,手指用力到发白——但凡杯子质量次一点,只怕是已经碎无全尸了。 他忿忿盯着谢咏,忽然笑了,“我们的关系,无所谓这些虚的。” “唔。”谢咏悠悠点头,打量着季霄的眉眼,目光暗含怜悯,“那祝二位百年好合。” 季霄勾唇冷笑:“怎么,你不是成天跟那帮学生混一块吗,连卫寻要比赛了都不知道?” “嗯?”谢咏挑了挑眉,他这个月都在外地演出,昨天刚回的庆海市,已经许久没给庆海音乐学院的乐团排练了。 “谢少真是贵人多忘事。”季霄强忍住再翻一个白眼的冲动,提醒他道,“就这个月八号,你不是还和卫寻他们出来聚会了?” 谢咏一副无辜的模样,摊摊手,“我八号不在庆海,季少这话是从何说起?” 第34章 闻言,季霄心里咯噔一下,表情终于产生了一丝裂痕。 卫寻八号那天没有去参加同学聚会,他为什么要骗自己?他那天究竟又去了哪里? - 打发走谢咏,季霄揣着心思,有一搭没一搭喝着蜂蜜水,久久不回神。 一旁,孟云柏掐着嗓子,模仿着季霄刚才的语气,揶揄道:“我才没有爱上他……” 季霄瞥他一眼,压下胸膛里翻滚的烦躁,一口闷下杯里剩下的蜜水,“咚”一下吧玻璃杯磕在桌面上,站起身,说:“我先走了。” “不带这样的啊,哪有过生日寿星先离场的道理?”孟云柏在背后嚷嚷。 季霄顿住,瞧向远方,季远山与贺观月正同那位珠宝商相谈甚欢,季远山的身边跟着一个乖巧白净的男生,贺观月则站着适才来和季霄打招呼的那个粉色长裙女生。 从生日宴开始直至现在,季霄和他们只匆匆打了个照面,夫妻俩便四处跟人聊生意去了,不知道的,还以为站在他们身旁的男生和女生才是夫妻二人的孩子。 他目露嘲讽:“我在不在,有什么区别么?” - 一路走到老宅的雕花大门前,一道熟悉的声音唤住了季霄。 侧头一看,是孟星竹,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 孟季两家是世交,生日宴按照惯例也给孟星竹发了请帖,只是季霄想不到,他竟真的会来,毕竟打孟星竹结婚以后,他们几乎断了交集。 “季霄。”孟星竹目光闪烁,变扭地笑着,“生日快乐。” “谢谢。”季霄看他一眼,便往反方向偏过头,等来接自己的车。 夜里的凉风吹着,季霄有些许恍惚——不知何时,他已记不得了当年还喜欢孟星竹时的心境。 稍许时候,孟星竹磕磕绊绊开口:“送你的生日礼物……你喜欢吗?” “嗯?”季霄回想了一下,礼物都登记在名册上,他只随意扫了一眼,左不过是金银玉器之类,孟星竹的礼物他还真没印象。不过出于礼貌,他还是说:“喜欢,你费心了。” 孟星竹咬着嘴唇,“那你——” 接季霄的车停在了二人面前,助理为他打开车门。季霄打断孟星竹的话,“我先走了,回见。”头也不回,钻进车里。 老宅门前,孟星竹一动不动站着,死死攥着裤脚,目送季霄的车直至远去。 - “季总,刚才纽约传来消息,说邓先生的眼睛……今天动了一下。”助理转着方向盘,边和季霄汇报工作。 后座,季霄给车窗降了条缝,让风吹散他身上的酒气,整个人也清醒了稍许。 闻言,季霄抬了抬眼,眼底闪过复杂的情绪,“他要醒了?” 当年,他的哥哥查出脑瘤后,推掉了所有演出,前往南方一座小城市休养,计划一年后前往国外动开颅手术,可天有不测风云,肿瘤始料未及突然扩散,压迫至神经,不得已,只得提前送其出国,接受成功率仅有十分之一的手术。 手术没有失败,但也不算成功,邓衡没死,但也没活着,他成了植物人,自此,需要借助一根管子才能呼吸。 “不一定。”助理道,“医生说得看他自己的求生意志。” 季霄神情暗了暗,问:“今年的花送了吗?” “按照您的吩咐,送的八枝香水百合,生日贺卡也在花上。” 季远山从外面牵回来的私生子和他同一天生日,现在想想,季霄还是觉得讽刺。 “辛苦了。” 季霄脱力地倚在车窗旁,今晚光顾着喝酒,现下已饿到反酸,他捂着胃,偏头望着窗外一帧一帧闪过的万家灯火。 他又想起宴会上谢咏的话,思绪几转,迟疑好半晌,最终实在没忍住,对助理说:“帮我查一下,这个月八号卫寻去了哪里。” “好的,季总。” - 来到家门前,季霄再次嗅了嗅自己的衣服,确保酒味散尽,又捋平了衣角的一处褶皱,这才打开门。 “卫寻,我回来啦!” 四下张望,只见卫寻正穿着自己前两天新买的达菲围裙在厨房忙活,胸腔内积聚了一晚上的郁气顿时烟消云散。 他走进餐厅,“怎么大晚上的才吃——” 话说一半,他刹住脚,愣愣地睁大双眼。 卫寻捧着碗长寿面端上了餐桌。 第24章 “生日快乐” 汤底是慢熬两小时的乌鸡汤,面是丝细如发的线面,面上卧了两颗溏心蛋,一旁点缀着翠绿的小青菜。 九岁那年,卫寻生日那天,邓衡给他煮了这么一碗面,那是卫寻第一次吃长寿面,他嫌这面条越吃越多,费劲巴拉老半天也吃不完,邓衡却坚持让他把面都吃掉,称吃不完的话新一年菩萨就不会保佑他平安了。卫寻苦着脸,撑着圆滚滚的肚皮,表示自己真吃不下。讨价还价许久,邓衡拗不过他,败下阵来,让他好歹把两颗蛋给吃了。 后来,每逢邓衡生日,卫寻都会煮碗一模一样的长寿面,仿佛只要自己把面吃完,那人便会平安归来。 晚上熬鸡汤费了他好长时间,长寿面正式出锅时,已至深夜。 刚把面条端上桌,准备开动,就见季霄不知何时站在了餐桌旁。 他两眼发直,望着刚做好的这碗面,不由分说将碗拖到他面前。 卫寻:“?” 第35章 “谢谢你,卫寻。”季霄眼圈发红,“这是我收到的最好的生日礼物。” 卫寻:“??” 他怎么不知道今天也是季霄生日? 手足无措地干站半晌,卫寻堪堪从牙缝里挤出一句“不客气”,无声叹一口气,认了命,又从冰箱里拿出一捆线面。 跟寿星抢长寿面着实有些不地道,反正鸡汤还够,也罢,便再煮一碗吧。 线面过了开水,没几分钟就煮好了,浇上金黄色的鸡汤,又是一碗新的面。 季霄看了看卫寻光秃秃的面,又瞧瞧自己的,夹起自己碗里更圆更大的溏心蛋,放到卫寻碗里。 “我们一起吃。”季霄对卫寻笑着,日光灯反射着他眼底的泪光。 透过眼泪看卫寻,人影有些模糊,好似这一切只是一场梦。 季霄埋着头,三下两除二,呼噜呼噜吃完一碗长寿面,连带着汤也喝得一干二净。汤很咸,不知是因为卫寻放多了盐,还是他滴了太多泪到碗里面。方才还空虚的胃仿若泡了遍热水澡,暖烘烘的,暖意流经四肢百骸,汇聚到他的心头。 - 幽暗的室内只亮着盏昏黄的夜灯,客房犹如笼罩着一层暧昧而朦胧的纱。 卫寻额角涔着汗,湿透的长发丝丝缕缕粘在脸侧,感受着身上人喷洒在颈间的灼热呼吸。 随着两个人在床事上愈发和谐,季霄察觉到卫寻越发地黏自己——卫寻的视线总是腻在他身上,一刻也不愿离开,就连有一次他想用背入位,卫寻都跟被触及逆鳞似的死活不愿。 借着微暗的光线,卫寻迷蒙着双眼,痴痴凝视着近在咫尺的人,不舍得眨动眼皮。 这样的距离,卫寻可以数清他的睫毛,清晰地望见他的眼睛。 颤颤巍巍地抬手,一下一下,描摹着季霄眉眼间的轮廓,眼底不知不觉盛满了忧伤与温柔。 不知不觉,一滴泪从卫寻的眼角滑落,枕头被泅深了一小块。 “别哭。”季霄哑着嗓子道。 他拨开散在卫寻额角的碎发,俯身轻轻吻去少年脸上的泪珠,同时不由自主地放缓动作。 “嘀嗒,嘀嗒……” 时钟一秒一秒向前走着,无限接近零点。 房间化作一处巨大空茫的黑洞,时间与空间统统在卫寻的脑海里变得错乱。 分针走向十二点的最后一刻—— 卫寻微微欠身,侧首贴着季霄耳边,不带称谓,低声说: “生日快乐。” 第25章 打火机 “季总,证监会昨日收到匿名举报,天云实业董事长刘恩云涉嫌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今早他前脚进公司后脚就被警方叫走问话了。” 助理放了个文件夹在季霄办公桌上,一副幸灾乐祸的表情,“这次滨海的招标,我们势在必得。” 季霄并没有太意外,他叠着双腿,垂眼慢悠悠翻着文件夹,忽然问:“天云的资产评估书做好了吗?” 助理一愣,“已经发到您的邮箱了。” “行,这几天你们拟一份收购天云的报告书。”季霄啪地合上文件夹,抬头,“另外通知下去,二十天后召开董事会。” “好的。”助理瞳孔巨震,消化着一下季霄话中巨大的信息量,准备离开总裁办公室,季霄叫住了她。 “季总,还有什么吩咐吗?” 季霄面带犹豫,问:“今天大家怎么这么反常,出什么事了吗?” 今天上午,从踏入公司大门到走进办公室,季霄粗略估计,不下十人看着他的表情里都透着诡异的笑。 助理罕见地沉默了,她试探着问:“您看了今天的娱乐头条吗?” 季霄在鼠标上点了几下,莫名其妙:“娱乐新闻有什么……” 他蓦地瞪大双眼。 照片是昨晚拍摄的,他与孟星竹肩并肩站在季宅大门前,他侧头和孟星竹讲话,摄像角度卡得极其精妙,好像他们在深情接吻。 新闻的正文绘声绘色地讲述了季霄苦恋孟星竹的历程,夸张地渲染了季霄从一再被拒绝到而今守得云开见月明的艰难历程,标题起得更是更是抢眼:【孟氏二公子离婚,同绯闻男友激情四射】 “马上通知这家媒体,撤掉新闻。”季霄脸色阴沉得能滴水。 助理出去后,季霄脱力般瘫在椅子里,抓着鼠标的手轻轻颤抖,脸色差得好像正逢世界末日。 晚了。 季霄的脑子里只剩这一个念头。新闻是一早发布的,这会儿已经传开了,卫寻十有八九也瞧见新闻了。 如果卫寻知道了自己从前喜欢孟星竹…… 心脏一点一点下坠,他不敢再往下想。 今天的工作还没完成,但季霄一刻也坐不住,外衣都顾不得套上,抓起车钥匙便离开了公司。 - 推开家门,卫寻先一步到了家,此刻在沙发上正襟危坐,面前手机还亮着屏幕,听到开门声,抬头望向他,神色凝重。 季霄浑身动弹不得,在玄关处傻站着。 他看见卫寻站起身,手插在兜里,一步一步向他走来。 似乎有柄剑悬在季霄头上,随着卫寻不断走进一点点下落,随时准备将他处以极刑。 在剑尖距季霄的头顶不到一寸时,季霄闭了闭眼,破罐子破摔地说:“卫寻你听我解释……” 几乎就在同一时刻,卫寻也张开口:“季霄……” 第36章 他们一齐顿住。 好半晌,季霄往裤腿上擦了擦手心的冷汗,磕磕绊绊道:“你……你先说。” “那个。”卫寻垂下头,嘴唇抿成一条线,顿了顿,重新抬头直视季霄,插在兜里的手拿了出来,摊开掌心,“生日礼物,给你。” 季霄低头看去—— 卫寻手心里是一个翻盖打火机,黑金配色,散发着金属高贵而低调的色泽,跟季霄成日揣在身上的打火机几乎一模一样。 第26章 “我喜欢你” 像是有什么东西“嘣”地一下在季霄脑子里炸开,炸得他脑子里一片空白,整个人发懵。 对着打火机怔愣许久,季霄咽下喉咙的苦涩,说:“这是……给我的?”他的表情喜怒难辨,要接礼物的手伸出又缩了回去。 卫寻看了眼季霄的口袋——那是他通常放打火机的地方,说:“前两天正好路过专卖店,感觉它很适合你,就买了。” 事实上卫寻也疑惑过,季霄一个从不抽烟的人为何这么喜欢打火机,喜欢到成天揣兜里,但他并没有多加思考,只相信季霄自有道理。 “谢谢。”季霄犹豫再三,双手终于从卫寻的掌心里郑重接过礼物。 明明是他不希望卫寻破费才没告知其自己生日的,而今事与愿违,这个牌子的打火机远远超出了卫寻一个大学生的消费范围,他的心里仿佛打翻了调料瓶,五味杂陈,很陌生的感觉,说不上来到底是什么滋味,或欣喜,或兴奋,或忐忑,或愧疚,但季霄清楚地知道,这些感受都是卫寻带给他的。 季霄从小到大生日礼物几乎收到手软,送礼的人要么仰仗季家的权势,要么有求于季霄父母,礼物一个赛一个的稀有名贵,从没有人问过他的喜好,但手中的打火机不同,它是卫寻在日常的点点滴滴中仔细观察,经过精心挑选后才买来送给自己的,即使自己对于打火机丝毫没有实质上的兴趣。 季霄还记得那年,他厚着脸皮死乞白赖在孟星竹面前提了很多次,终于在生日当天,那人不情不愿地塞给了他一个打火机,那一瞬间,他高兴得脑子里像有烟花绽开,也不管自己用不用得上,从此以后无论走到哪,都屁颠屁颠地把那个打火机带在身上,如影随形。 孟星竹结婚以后,季霄知晓自己和心上人再无可能,他试过把那人送给自己唯一的礼物存放至再也看不见的地方,但打火机好似变成了他的本体,他尝试了所有办法,也做不到将其舍弃,如同一种戒不掉的瘾。 季霄呆呆注视着卫寻,端详着他的五官轮廓,端详他一根鬓角顽皮翘起的头发,端详他白皙圆润的耳垂。 最初会注意到他完全是孟星竹的缘故,如今细细看来,卫寻和孟星竹很相似,却又那么不同——具体哪里不一样季霄说不上来,但他就是觉得二人从头发丝到耳尖哪哪都不像。 少顷,季霄从兜里掏出从前旧的打火机,低头瞧了它一眼,扬手一扔,打火机划过一道抛物线,进了垃圾桶,一连串动作毫不拖泥带水,就跟平日丢纸巾丢果核一般自然。 “你丢它做什么?”卫寻拎不清有钱人的生活习惯,看着垃圾桶里昂贵的打火机心疼地皱眉。 季霄耸耸肩,云淡风轻地笑笑:“它的边角有些磕碰,还是你送我的这个好。” “……你喜欢就好。” 卫寻顿了片刻,抿着嘴唇,望向季霄的目光有些不舍,“季先生,这些日子多谢照顾。” 季霄一时反应不过来,“你说什么?” “既然季先生跟孟少在一起了,我们……”卫寻的手在他们之间比划了一下,苦笑,“再保持这样的关系就不大合适了。” 和季霄同住的这段日子有如一场美梦,就算明白季霄对自己的种种体贴温柔皆是因为自己这张和孟家小少爷肖似的脸庞,卫寻仍旧止不住地沉溺其中——如今正主回归,季霄自然不会再同他混在一块,这场梦,也该醒了。 卫寻是个识情识理的,在主人家驱逐之前,便已收拾好了行李——其实他早也料到了这一天的到来,就算不是孟星竹,也会有旁人,而自己不过是个替身,待季霄过了这阵新鲜劲,他们之间也就结束了。 季霄脊背一绷,听懂了卫寻的话,这才望见沙发边上立着的行李箱,小小的,同卫寻来时的行李箱一样小,仿若这人从头到尾都只当自己是这间房子的过客。 进家门之前,季霄心里尚存一丝侥幸,卫寻没有看到那则新闻。 现下,随着卫寻拖着行李箱离开的动作,那点侥幸彻底化为齑粉。 全身上下的血液都凝滞住,连带着大脑也停止转动,季霄的耳边只剩一片嗡嗡响。 完了,卫寻什么都知道了。 卫寻是见过孟星竹的,一定晓得他们何其相像。 卫寻知道自己接近他动机不纯了。 这几个想法在季霄的脑子里自动无限循环播放,整个人的身体比木偶还要僵硬。 一直到卫寻拖着行李打开了家门,季霄才恢复一丝神志。 他听见自己急切地开口:“卫寻,别走!” 卫寻回过头,短暂地愣住。 趁着这一瞬,季霄拉着卫寻的手到沙发旁,示意其坐下,然后给他们一人倒了杯蜜水,在卫寻对面坐好。 他喝了口水,双手握着水杯,垂首沉吟良久,才抬起头,直视卫寻的双眼,艰难地开口:“一开始我接近你确实带着别的目的,很抱歉。” 第37章 “可是卫寻,”季霄语气急切,“那些都是过去式了,你能不能,重新给我一个机会?” 默了半晌,卫寻张口正要说些什么,季霄生怕来不及一般抢先开口:“我知道现在说这些话你可能不会相信,但是……” 深吸两口气,胸膛随之上下剧烈起伏,他猛地闭了下眼,再睁开时,双眸盛着滚烫而赤诚的热意,他一字一句道: “卫寻,我喜欢你,和你在一起的这些日子我很开心,比我遇见你之前过的所有日子加起来再乘以一个平方都要开心。”季霄不敢多加停顿,借着自己这点好不容易积聚起的勇气一鼓作气把话说完,“所以你可不可以,一直像现在这样,和我在一起?” 紧接着,季霄想起了当初自己气昏了脑袋,为了让卫寻离开谢咏到自己身边而胡诌的那句“包养”戏言,又补充道:“以男朋友的身份。” 第27章 “谢谢” 话音落下后,不知是不是错觉,季霄感觉卫寻望向自己的目光中透着迷茫,迷茫中还有……一丝哀伤。 好半天都没等来卫寻的反应,倏而,他自嘲一笑,“当然,如果你坚持要走的话我也完全理解,不管怎么说,这段日子,谢谢。” 谢谢你做的饭,谢谢你精心为我挑选的礼物,谢谢你与我共度的这些日夜,谢谢你……这么喜欢我。 但是任何情感一旦掺杂了欺骗与背叛,就算卫寻的喜欢再浓烈,大抵也无法轻易妥协。 室内一片寂静,空气仿佛都凝固了起来,叫人无法呼吸。 仍旧没有等来回答。 季霄端起杯子,又喝了口蜂蜜水,借着抬手的动作拭去眼角的泪水,低着头不敢再看卫寻,“算了,你走吧,司机会送你到住处。” 少顷,卫寻终于动了,季霄听着他一步一步向门口走去,紧接着行李箱轮子滚动的声音响起,内心仅存的一丝希望化为泡影。 可轮子滚动声迟迟未消失,反而由远及近,停在了季霄跟前。 季霄难以置信地抬起头,瞳孔骤然猛缩—— “这个点做饭来不及了,出去吃吧。” 卫寻把行李箱从门口推回来,俯视着季霄,眸光幽深,平静地说。 - 就这样,卫寻和季霄开启了情侣生活,但奇怪的是,二人之间除了多挂了个名头外,相处模式并未见什么改变:在月光演出结束后,他们有时会在外头下馆子,有时则在家里做饭,卫寻陪季霄看了一堆无聊的电影,季霄会在书房静静听着他练琴,入夜,季霄哼着没一个音在调上的摇篮曲,他们同床共枕,相拥而眠。 卫寻从未谈过恋爱,不知其他恋人是否也如他们一般。 季霄时常不经意地谈到想带卫寻见自己的亲人,也想见见卫寻的亲人,卫寻想眼下二人虽在一起了,但迟早也会分开,实在不必如此劳师动众,于是他每次都不着痕迹地岔开话题,渐渐地,季霄也就不再提了。 一晃眼,入了夏,庆海音乐学院门口的银杏重新生长出茂盛的枝叶,和校园中每一个学生一样,焕发着勃勃生机。 金云杯选拔赛如期而至。 早餐桌上,好不容易空掉的饭碗又被季霄夹进来一个虾饺,卫寻嘴角抽了抽,揉着肚子,无奈道:“季霄,我吃不下了。” 季霄望着自己起一大早从附近茶餐厅买回来的一桌子点心,都是当天现做、新鲜出炉的,此刻,桌上的食物较刚买回来时并没怎么减少,他皱着眉头,肃声道:“你这才吃多少,一会儿比赛饿了怎么办?” 卫寻不说话了,看着季霄,睫毛随着眼皮,一眨一眨。 “行行行。”季霄不自然地移转视线去收拾桌面,“那你再去检查一下东西带齐了没有。” 哪里用带什么东西,不过就一把琴和一张选手证,卫寻将琴盒放到玄关,准备穿鞋出门坐公交。季霄却从一旁抓起车钥匙,回头对他说:“走吧。” 卫寻疑惑地问:“你不去公司吗?” 季霄负责的项目进展到了关键阶段,最近他基本都是自己去学校。 “不去了。”季霄晃着钥匙,“你的比赛最重要。” 卫寻面露犹疑,他觉得季霄没必要在自己身上倾注过多时间与精力,“如果你实在忙的话其实不用——” 似乎猜到了他要说什么,季霄截断话头,拎起琴盒,拉起卫寻的手就往外走,“走吧走吧,过会儿要堵车的。” 边走边掂了掂手里的琴盒,季霄后知后觉地察觉到不对劲:“咦,你的琴是不是跟以前的不一样了?” 卫寻浑身一僵,脚步猛然顿住,下一秒神色恢复如常,继续往车库走,他“嗯”了一声,含糊其辞道:“之前那把出了问题在修,就先换一把。” 怎么偏就这种时候出问题了,况且那把琴于卫寻而言又如此重要,季霄心头没来由地掠过一丝不安,他还想继续问下去,但比赛在即,问太多问题怕影响卫寻的情绪,他只得牢牢闭上嘴。 来到候场室,门口的牌子写着闲杂人等禁止入内。 卫寻从季霄手中接过琴盒,同季霄道别后转身离去。 “等等。”季霄唤住他,递过来一瓶矿泉水,接着跟变戏法似的不知从哪掏出一个小袋子,里面装着两块椰汁红豆糕,咧嘴冲他笑,“候场的时候吃。” 卫寻有些好笑地望着眼前的食物,摆手推拒:“我又不是来郊游的。” 第38章 季霄却不容质疑将东西塞到他怀里,在卫寻再次拒绝之前,留下一句“好好比赛,今晚我们去吃大餐!”麻溜地走了。 卫寻在原地对着季霄的背影愣了好半晌,直到不少路人投来疑惑的眼神,他才发现自己不知何时笑了起来。 轻咳一声,压下翘起的嘴角,卫寻推开候场室的大门。 比赛在一小时后正式开始,选手大多在外头的走廊调音,或是进行手指练习,杂乱无序的音符此起彼伏,候场室里只剩几个同学零零散散坐着。 卫寻打开琴盒,取出琴,也准备去外面校音。 这时,一个面熟的男同学走到了他的面前,叫他名字:“卫寻。” “比赛加油。”男同学对他说。 卫寻默了片刻,试探着问:“请问你是?” 上大学后,由于兼职结束时已经过了门禁点,卫寻权衡再三,索性决定申请外宿,反正在月光演出的收入极为可观,租房子那点钱与之相比实在不算什么——但这样一来,他便跟年级同学少了许多接触,加之他的记忆力堪比金鱼,以至于都大三了,除开班长和团支书,班上其他同学卫寻都无法将人脸与名字相匹配。 男同学一副被噎住的表情,仔细观察着卫寻的神色,似乎在评估他是不是故意的,但瞧了半天也没瞧出端倪,只好说:“我是张煊,学号就在你后一位。” ……完全没印象。 出于礼仪,卫寻作出副恍然大悟状,之后诚恳地说:“谢谢,你也加油。” 张煊动了动嘴,还想跟他说些什么,卫寻口袋里的手机震了起来。 瞥了眼屏幕上的名字,卫寻眉眼不自觉弯了起来,他把琴和弓放回琴盒,对张煊笑笑:“不好意思,我接个电话。” 第28章 恰空 “别紧张,就是个比赛。” 偏僻角落,卫寻倚着墙,柔声对电话中的季霄说。 电话中人的声音仍然滔滔不绝地从听筒里传出。 卫寻不厌其烦,一句一句回答着对面的问题。 “嗯,证件都带齐了。” “里面不热,有空调。” “……也不冷,温度刚好。” “比赛半小时后开始,我是二十号,应该没那么快。” “季霄。”卫寻温声打断他的话,“放轻松,深呼吸。” 季霄听了劝,听筒里传出他明显的气息声。 “好些了吗?”卫寻忍着笑意问。 那边迟疑地“嗯”了一声。 比赛组委会的工作人员来了,让参赛选手排队签到,大厅不多时排起了长队。 卫寻又跟季霄季霄胡聊了两句,准备去签到。 挂断电话之前,卫寻顿了顿,好似下定了很大决心,问:“季霄,你相信我吗?” 那边毫不犹豫:“我当然相信你。” 卫寻痴痴遥望着远方,目光所及之处是此刻暂时灰漆漆一片的舞台。 不多时,那方舞台便会亮起,届时,全场的灯光和目光都将集于台上的人。 他即将站到舞台中央,就和当年的那人一样。 “我不会让你失望的。”他轻轻说道。 - “20号选手卫寻,演奏曲目:巴赫《恰空舞曲》。” 站在一片昏暗之中,卫寻深吸一口气,持着他的小提琴,一步,一步,迈向闪着光亮的舞台中央。 灯光璀璨,叫人几乎睁不开眼,从台上望下去,观众席乌泱泱一片漆黑,但卫寻的目光却莫名地定在某一点—— 仿佛发生了某种微妙的化学反应,心底最后的一丝彷徨与不安尘埃落定。 舞台之上的少年眼神自信而坚定,明明只是普普通通地站着,浑身却散发着“我就是舞台”的气场,整个人比头顶上的灯光更加耀眼。 少年朝台下深鞠一躬,夹琴,起弓,开始演奏。 恰空,巴赫无伴奏小提琴组曲第2首的末乐章,作为复调音乐,作曲家仅用一把小提琴便展现出多声部效果,曲调看似平静冷淡,实则囊括了如宇宙一般宏大而深邃的情感——这样一首乐曲自然也对演奏者的技术提出了极高的要求。曲子是卫寻在参考了谢咏和教授的意见之后慎重选取的,纷繁的技巧和复杂的变奏能够最大限度发挥他的优势。 小时候的卫寻特别讨厌这首曲子,无聊就算了,偏还无比难拉,练了好几天,一直到脖子酸痛手指抽筋,有几个小节还是练不下来,急得他想摔琴但舍不得,心里又堵着一股子劲想要发泄出来,后来事情便演变成他“哐哐”拿头砸水泥墙——卫寻一直觉得自己记忆力不好应当是有这方面原因。 那时候的卫寻遇上点困难就要抹着泪找邓衡哭诉,说这首曲子难听又难拉,他不要再练了。 邓衡很好说话,却从不在和小提琴有关的事上纵容纵容卫寻,他沉默片刻,暂停了上课,和卫寻一齐坐在小院里的台阶上,吹着晚风,摸着他的脑袋,缓缓开口说,这不是你的问题,曲子只是表面上枯燥,但等你慢慢长大以后,自然能够领略到其中之妙。至于太难拉,开什么玩笑,我们卫寻那么厉害,还能被区区几个音符给难倒? 在台阶上休息了许久,头脑被风吹清醒了好些,躁动的心慢慢静下来,卫寻擦掉眼泪,拍拍屁股,站起身,跑到房间里,重新拿起琴,捡着最难的部分练了起来。 后来,练琴再遇到瓶颈之时,卫寻没有了可以哭诉的人,只能想着邓衡的话,一点一点慢慢练,练琴的夜很长,却耐不住弓毛与琴弦摩擦震颤发出的声音实在美丽。 第39章 整首曲子宛若一台精密而巧妙的仪器,严丝合缝地运行着无数个齿轮部件,演奏者如同悬于钢丝之上,稍有一丝不慎,整场表演将在顷刻之间毁于一旦——卫寻便是仪器的操纵者,顶着观众席上百号人的目光,以强悍到可怕的心理素质,左右手指法与弓法精细地配合着,让乐曲圆满无缺地进行。 乐曲进入高潮,音符如雨点一般轻快密集地砸下,忽然,卫寻的耳朵动了动,心里咯噔一下,他听到了小提琴尾端传来的一丝细微的声音——非常轻,他甚至都无法判断这是不是自己的错觉。 但出于人的本能反应,在从a弦换到e弦的一霎时,卫寻的左手以肉眼无法看清的速度极快地调整了一下把位—— 音乐照常进行,卫寻悬到嗓子眼的心松懈了下来。 他的判断是对的,果不其然e,弦的弦轴松了,大抵因为这把琴是新琴,各部件之间尚未充分磨合,虽然自己调过音,但弦轴乍然松动是常有的事,音乐演出中类似的意外不稀奇,可卫寻没想到,这种意外偏这么巧在这种时候让自己遇上了。 一系列变故只发生在一瞬间,在场无人察觉到演奏者的不对劲,除了角落里的季霄皱了皱眉头。 接下来的演出进行得很顺利,甚至比卫寻平日里练琴发挥得更好一些。 结束最后一个音符,在如雷贯耳的掌声中,卫寻再次鞠躬,走下舞台。 穿过长长的走廊回至后台,卫寻发现自己的后背布满了冷汗,方才觉出一丝后怕。 万一他刚刚没听到琴弦松动的声音呢?万一他左手换把的位置不正确呢? 任何一个环节出了差错,他都不可能顺利地完成这首乐曲。 适才在舞台上沉着自若的人,现下在候场厅里手抖得拉不上琴盒的拉链。 好半晌后,心绪才稍微平复,卫寻背上琴盒离去,一出候场室,迎面撞上了季霄。 “刚才演出时怎么回事?”一见他,季霄便脱口问道。 第29章 “想哭就哭吧” “没事,走吧。”卫寻勉强扯出一丝微笑,拉起季霄就要往外走。 整件事毕竟有惊无险,没必要再说出来徒增他人担忧。 “卫寻。”季霄岿然不动,端详着眼前人比纸还白的脸色,蹙着眉,尽量放缓着声音问:“刚才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他摆出一副今天不说出个原委来就赖在这不走的架势,无比认真地看着卫寻。 卫寻只好说:“刚才e弦的弦轴突然松了,整根弦上的音都比平时低了点。” “好好的怎么弦就松了呢?”季霄的眼眶迅速泛红,话音末尾透着哽咽。 一时间竟不知是谁受了委屈。 被这么一打岔,卫寻心中残留的惊惶很快消失殆尽,他哭笑不得道:“只是出了点意外。” 上下打量了季霄片刻,卫寻忽地抬起手,摁下他因早上过于匆忙,没梳理到位而翘起的一小撮头发,用安抚的语气继续道:“这不没事了吗,比赛很顺利。” 季霄臊眉耷眼,眼底的阴霾好似又重了一分,他抽了抽鼻子,不再发一言,牵起卫寻的手,走向停车场 卫寻想了想,说:“今晚我们看电影吧,庆祝一下比赛结束。” 果不其然,季霄眉头一动,眼神亮了亮,“什么电影?” “泰坦尼克号,怎么样?”这是季霄最喜欢的电影,即使在卫寻看来这部电影很无聊。 “行!” 一直到坐上车,季霄才想起来一个重要问题:“对了,比赛结果什么时候出来?” “得等两天吧。” 参加金云杯的人选事关学校名誉,就这么一个名额,须慎之又慎,学校得开会讨论才能做出最终决定,届时比赛结果将以短信形式通知给选手。 “那岂不是下周一之前就能出结果?” “对。” “别害怕。”等红灯的间隙,季霄转过头,深深望了卫寻一眼,空出一只握住方向盘的手,捏了捏他的手,“我在。” 卫寻同身边人对视,嘴边挤出一丝笑意,点了点头。 红灯转绿,停滞的车流重新开始发动,卫寻靠着椅背,偏过头看向窗外,掩住面部的情绪。 怎么可能不害怕呢,那捧金光闪闪的奖杯不知多少次出现在了他的梦里,每一次梦见,都似乎离他更近了一些,这是他期盼多年的机会,有且仅有一次,如果失败—— 卫寻自嘲又无奈地笑了笑,他甚至都不敢去想象,如果失败了自己将怎样。 - 接下来一天是周六,难得清闲,但人一闲下来就容易焦虑,对比赛结果的猜想几乎占据了卫寻每一寸神经元,密密麻麻,无孔不入。 别无他法,他必须做点事转移自己的注意力——能让他排除杂念一心一意去做的事,好像也只有小提琴。 季霄早上出门加班前,卫寻就一头扎在书房里拉琴,傍晚回来时,那人竟还闷在书房里。 去翻看了冰箱,食材一点没少,垃圾桶也没有食品包装袋——他竟真的在书房里窝了一整天,连午饭都顾不上吃。 季霄蹙着眉头淘好米,开启电饭煲,旋即一把推开书房的门。 卫寻正侧身对着他拉琴,明明屋内开着空调,额角却沁着豆大的汗珠,脊背僵直如铁板,运弓的右手在小幅度抖动,拉出来的音符也在发颤,但本人对此似乎毫无察觉,整个人仿佛一具无意识的木偶,无法与外界感应,仅凭着肌肉记忆的牵动在动作。 第40章 “卫寻。”季霄轻声唤道。 面前人没有任何反应。 心里一急,他两步上前,摁住卫寻的右手,迫使其停止拉琴。 琴声戛然而止,卫寻愣愣地转过头,眼神涣散,在看到季霄后逐渐开始聚焦,好似这才知晓他的存在。 “我们不练了,好不好?”季霄尽力压抑内心的烦躁,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更温和,语气如同哄小孩子睡觉,“你该吃饭了。” 卫寻发怔的时候,季霄小心翼翼地一点点从他手里抽出琴与弓,放回琴盒里收好,又把人带到一旁的椅子上坐下。 全程,卫寻都跟木偶一般乖乖地任人摆布。 喝一口季霄倒的蜂蜜水,干裂的嘴唇得以滋润,卫寻整个人总算恢复了一丝生气。 “季霄,我害怕……”咽入喉间甘甜的水仿若打开了卫寻的某个开关,他的双眼慢慢渗出眼泪。 情绪的闸门一旦启开一条缝,便如洪水般奔涌不绝,再也控制不住,连日来的被强行忍耐住的消极情绪张开血盆大口,成倍地将他反噬,辛辛苦苦伪装出的坚强与冷静在须臾间化为齑粉。 其实卫寻早已适应并习惯了独自消化负面情绪,早在漫长的童年时光中,他便亲手为自己筑起了一座坚不可摧的碉堡,封闭在其中——邓衡消失的时候,被卫守平打骂的时候,只身来到这座大城市,火车晚点偏又赶上艺考复试忽然提前,险些没有复试成绩的时候,他都没有流过一滴泪,因为早在年幼时,他在林珂被卫守平殴打时的哭喊里,就知道了眼泪无用。 而如今,季霄却以一种春风化雨般的姿态,他的温柔、关心、包容,无声无息地渗入卫寻的生活,缠绕住他的每一根神经,不知不觉,碉堡轰然坍塌。 季霄无声叹一口气,手臂搂过卫寻,让他的脑袋倚在自己肩上,一下下轻抚他的脊背,低声道:“想哭就哭吧,哭出来就好了。” 怀中人的肩膀从轻微颤动慢慢变为剧烈抖动,季霄感觉到自己肩上的衣料蔓延开了一片温热。 卫寻哭泣时,他拿过卫寻的右手,沿着指关节不轻不重的按起来——打从上回卫寻练琴过度以至于手指握不住琴以后,他便去医生那儿学了这个方法,说是这样按有助于缓解手指劳损。 不知过了多久,卫寻的动静渐小,最终停止了哭泣,在这片坚实的肩膀上又靠了一会儿,才抬起头。 一见卫寻的脸,季霄“噗嗤”一下笑出了声,“小花猫。” 卫寻瞧着季霄肩膀上一块被泅深的衣料,这才意识到自己刚刚都做了些什么,也不好意思地笑起来,笑了一会儿,转身进卫生间洗脸。 哭这一场,积压多日的情绪得到了淋漓尽致的释放,卫寻的内心犹如一下子卸下千钧重担,整个人都明快了起来。 等他再出来时,空气中正弥漫着暖烘烘的饭香,一阵一阵往他鼻子里钻。 第30章 “我爱你” “吃饭吧。”季霄背对着卫寻说。 他正搅拌着电饭煲里的粥,往上撒一把翠绿的葱花——这是他第一次用电饭煲,还是在观摩卫寻做饭时学会的。 被饭香勾起了馋虫,卫寻这才意识到自己已将近一整天没吃饭,胃正饿得抽痛,忙不迭坐下,舀起一大勺粥塞进嘴里。 “嘶!” 口腔内壁冷不丁被烫了个正着,双眼被烫得迅速一片雾气。 季霄急喊:“快吐出来!” 卫寻摆手示意自己没事,硬生生咽下这口粥,“没事。”他弯起眼笑,“很好吃。” 季霄又气又无奈,嗔他一眼,不由分说拿过他手中的碗,用勺子一下一下搅拌着,白茫茫的热气源源不断地蒸腾到空气中。 “既然这个比赛的结果对你真的那么重要,”季霄手腕的动作一刻不停,突然开口,“我可以和你们校领导打声招呼,让他们——” “季霄。”卫寻好像知道季霄接下来要说什么,打断了他的话,语气严肃,但在望见面前人认真的表情后,顿了顿,声音软下来,“不用了。” 他是想赢,可他更想堂堂正正地赢,他要凭借自己的实力捧回那座他祈盼多年的奖杯。 季霄自知失言,讪讪地闭了嘴——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自己要真那么做,才是看轻了卫寻。 这时,一旁卫寻的手机乍然亮起,进来了一条陌生人信息,卫寻喝粥的动作一僵。 季霄小心观察着卫寻的神色,“是结果出来了吗?” “应该是。”卫寻咽了下喉咙,默数两秒,拿起手机,划了两次才解开屏幕。 看到消息内容的一刹那,他浑身的肌肉顿时松懈。 只是一条垃圾广告。 心底庆幸并失望着,他放下手机,心不在焉地继续喝粥。 空气凝固了一阵,季霄忽然想起了什么,跑到客厅拉开抽屉,从深处翻出了什么东西,拍到卫寻面前。 望着面前花花绿绿的牌,卫寻额角抽了抽,询问:“这是?” 季霄把牌分成了两叠,一左一右各拿一叠,呼啦啦洗着牌,娴熟程度堪比荷官,“这是塔罗牌,我可以帮你算算比赛结果。” 卫寻:“……” “你这什么表情?”季霄啧了一声,不满道,“以前我都用它来算我爸妈晚上会不会回来过夜,你猜怎么着?” 卫寻从善如流:“怎么了?” 第41章 季霄扬眉:“一算一个准!” “那他们回来了吗?” 季霄噎了一下,撇撇嘴,“十有八九,没有。” 他的父母成日里要么忙工作,要么忙着会情人,两人双双回家过夜的几率比中彩票还低,幼时,他曾为了吸引父母的注意力,在中秋节当天,保姆们都放假回家过节后,潇潇洒洒地背起小书包离家出走,流浪大半夜,街上的文字往他腿上咬了好几个大包,最终,他不得不灰溜溜地回家抹止痒药膏——家里还是只有他一人,闹了半天压根没人发现他的离家出走。 片刻后,他洗好牌,把它们唰一下又快又均匀地在桌上铺开,对卫寻说:“闭上眼睛,心里想着这件事,连接宇宙的能量,凭直觉抽三张牌。” 这副神神叨叨的做派神奇地让卫寻真的升起了一丝紧张,他闭上眼,照季霄说的,抽出三张牌。 “嗯……”季霄盯着牌沉吟半晌,“星币十,宝剑国王,圣杯九的逆位,星币十上盛放的鲜花预示着你前途的花团锦簇,但是圣杯九逆位意味着你会在前路上遇见很多坎坷……” 在季霄口若悬河侃侃而谈时,手机再次亮起。 余光扫到手机亮起的光亮时,卫寻一把抓起手机,解了锁,扫了眼屏幕,而后放下手机,平静地同季霄对视。 “还是广告?”季霄问。 卫寻用力闭了闭眼,深吸一口气,又睁开,平淡如水的语气之下是掩盖不住的颤抖,“我是第一。” “我要去参加金云杯了……” 一时间,激动和欣喜占满了胸腔,又迅速溢出,无处安放,卫寻手足无措了一阵,最终狠狠地拥抱住季霄,环住他的脖颈,“吧唧”一下重重亲了亲他的脸颊,有什么话未过大脑便涌至嘴边:“季霄,我爱你。” 空气倏然安静,两人同时愣住。 时间与空间仿佛就此冻结,空气中的粒子仿佛带着电流,顺着季霄的皮肤噼里啪啦窜进大脑,叫人通体酥酥。 好半天,他还是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舌头打成了同心结:“你……你刚刚说……说了什么?” “我什么都没说!”卫寻噌地从座位上弹起来,椅子脚和地面摩擦发出刺啦一声响。 季霄眼睛瞪得滚圆,他指指卫寻,“你……”又指指自己,“爱我?” 卫寻面部淌血似的红,嘴唇动了动,似乎还想再解释些什么,试了好几次,嗓子却无法发出声音。 再也无法在这待下去,卫寻脚底抹油,大步回去客房,“砰”一声,甩上了门。 听到摔门声后,季霄犹如瞬间被点开了穴道,这才真正意识到卫寻都说了些什么。 他转过头,呆呆凝视着卫寻消失的那扇门,过了几分钟,忽地抬起手,摸了摸脸上被卫寻亲到的地方,嘴角绽开笑意,久久未褪。 - 这晚客房的门没有再打开,就连季霄想进去睡觉也被拒之门外。 次日一早,卫寻变得没事人一样,仿佛在一夜之间失了忆,全然不记得自己昨天说的话,和往常一般在厨房忙活。 看到卫寻后,季霄脑海中便开始自动循环播放昨天那三个字,好似魔音贯耳,他想问个究竟,但他怕卫寻再次害羞,自己又把人吓跑,几番忍耐后,终是把问题咽回了肚子里。 早饭仍是雷打不动的橙汁和蜂蜜舒芙蕾松饼,最上方点缀一圈淡黄色奶油,吃在季霄嘴里却多了分无可言说的滋味,他难得在用卫寻做的早饭时一下眉头也没皱。 饭后,季霄还得去公司加班,近日滨海新区的项目季氏不出所料成功中标,季霄连口气都来不及喘,又开始为项目的动工和天云实业的收购案忙活。 一只脚踏出家门时,季霄迟疑稍许,再次回头叮嘱:“午饭我会让人送来,别忘了吃。” 卫寻摸了摸鼻尖,“好。” “今天别练琴了,你的手得好好休息一下,月光那边我帮你请了一天假。” 卫寻:“……好。” 一步三回头离了家,待季霄步入公司大门时,太阳早已高高挂起。 助理汇报完工作进度,额外递给季霄一个文件夹,说:“季总,您前天说事已经查出来了,当事人正在休息室等着,这是他的资料。” 一目十行浏览完资料,季霄的眼神如淬了冰,嘴角渐渐勾出一抹冷笑,“让他进来。” 少顷,办公室里进来了一个学生模样、面容白净的男生。 “张煊,是吗?” -------------------- 宝宝们,内个,内个,想要海星……(对手指) 第31章 暗算 “是。”男生点头,眼神不知何处安放,四处乱瞟,左右边的手指都绞在了一块,“季……季总,我是张煊,您找我……有什么事吗?” 季霄开门见山:“张同学,十号早上八点半,候场室里,你都干了些什么?” 闻言,男生的眼神有片刻的迷茫,随即他意识到了什么,瞳孔骤然紧缩:“我……我什么都没干……” 季霄懒得废话,转过电脑屏幕,点开视频播放按钮。 视频中,卫寻刚打开琴盒,男生便前来和卫寻聊天,聊没两句,卫寻看了眼手机离去,角落里只剩下男生一人。 男生四下张望,在原地站了一会儿,把手伸向卫寻的琴盒—— 季霄摁下暂停键,往后一靠,抱着双臂,眼神令人不寒而栗:“还有什么想说的吗?” 第42章 张煊的面色打了霜似的惨败。 卫寻在比赛时出的意外成了卡在季霄嗓子眼里的一根鱼刺,让他难受无比。这段日子,卫寻为比赛做的一点一滴努力他统统看在眼里,难以想象,但凡他的临场应变能力差那么一点,这一切努力都将付之一炬。 虽然卫寻一再强调这事只是意外,但季霄就是直觉不对劲,命人去调查了比赛当天发生的事。 果不其然。 “卫寻不没事吗?”张煊梗着脖子,强作镇定,“第一名不还是他的?” 金云杯是全世界最负权威的国际性小提琴比赛之一,哪怕只是取得比赛的入场券,也足以在他的履历添上辉煌的一笔。人们一向爱拿他和卫寻做比较,但大概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和卫寻之间的差距——无论是天资还是悟性——又何止天堑。 那天,现成的机会摆在眼前,犹如禁果,一步步引他堕向深渊,等他再回过神来时,他的已经放在了卫寻的琴上。 他安慰着自己,或许卫寻在比赛前就会发现琴弦出了差错,而就算真的在比赛时出了岔子,也会被当作演出常见的意外事件,没有人会怀疑到他头上。 后来,一切都那么刚好,卫寻没有发现小提琴的异样,琴弦刚好在乐曲的关键部分松掉了——他看到卫寻眼睛都没多眨一下,在换弦的短短一瞬间,左手精准地调整把位,流畅地续上了音。 那一刻,张煊没其他想法,只是很想笑。 笑自己不知天高地厚,竟敢妄想有朝一日能够超过卫寻。 “是吗?”季霄怒极反笑,“那真是可惜了,张同学费尽心思,最后没半点好都没讨着。” 张煊脸涨得通红,心一横,破罐子破摔:“所以季总这是要把我怎么样?” “没记错的话,令堂罹患冠心病,已经发展成心力衰竭在住院?” 闻言,张煊面色骤变,颤声道:“不要……不要把这事告诉我妈。” 她的母亲好脸面,脊梁骨直了一辈子,纵使卧病在床大限将至,也每日梳妆打扮维持着体面,不想让人看轻了去——他不惜手段要参加金云杯,也只是为了母亲走的时候脸上能有光。 她又哪里能受得了自己膝下唯一的儿子干这等偷鸡摸狗的事? “我这个人呢,一向通情达理。”季霄掸了掸衣服上不存在的灰尘,“要不这样,你把学退了,这事儿咱们就不计较了。” “你说什么?”张煊怀疑自己听错了,这事儿就算闹到学校最多也不过是一个通报批评,无论如何都到不了退学的地步。 “不退学也行。”季霄翘起嘴角,眸中却没有丝毫温度,“不过令堂那儿……” 怔忡好半晌,张煊全身渐渐松垮下来,眼底一片灰败:“好,我会去递交退学申请,也希望季总说到做到。” “成交。” “还有,我不希望有别人知道我们的对话。”张煊刚要转身,季霄又说。 他不希望卫寻知晓这些腌臜破事,那人只需要好好拉自己的琴,其它的,都不用管。 张煊离开后不久,助理抓着手机急色匆匆地又冲了进来:“季总,刚接到消息,卫先生他……又去了医院。” 季霄倏地从靠椅上站了起来。 - 季霄前脚刚走,卫寻后脚便跟着出了门。 最近季霄一天之内有大半时间都在公司忙活,卫寻趁此机会接了很多演出,今儿也有两场。 他攒了好一阵钱,虽然距离赎琴还差不少金额,但好在卫寻出场费高,加上前两天林珂也还了从他这借的钱,相信照这样下去,再过不久。他就能把邓衡的小提琴赎回来。 演完一场,第二场的老板临时通知演出取消,卫寻瞧天色还早,略一思忖,坐上了前往庆海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公交车。 天气正好,金灿灿的阳光从窗边洒进病房,林珂坐在床边,背着金色的柔光,捧着本童话书,慢声细语念着,赵轩晨则靠在病床上竖着耳朵专心致志地听故事,不知听到了什么有趣的情节,嘴角挂着浅浅的笑。 “叩叩。” 卫寻轻扣了两下病床的门。 “小寻来了啊,坐。”林珂从书本中抬起头来,笑着招呼,“轩晨,叫哥哥。” 见到来人,赵轩晨脸上的笑容霎时消失不见,抬头瞥了卫寻一眼又迅速收回视线,小声嗫嚅:“他才不是我哥哥。” “轩晨。”林珂板起脸,“平时怎么教你的,要有礼貌。” 在母亲的再三催促下,赵轩晨瘪着嘴,不情不愿地喊:“哥哥。” 卫寻目光流露出笑意,应了一声,局促地坐了下来,手脚都不知该怎么摆,怎么放都感觉不对劲。 相顾无言好一阵,他干巴巴地开口:“轩晨最近身体怎么样了,什么时候出院?” 赵轩晨垂头把玩着自己的手指,好似听到了一阵耳边风。 林珂叹一口气,无奈替他回答:“医生说他恢复得不错,再观察一周,没什么事就可以回家休养了。” 她望着病床上的小男孩,语气里满是宠溺,“这次也算是轩晨有福气,正巧赶上了医院的一个什么慈善项目,医疗费用给我们减去了不少,连病房都升级……咦,都这个点了。”林珂看了眼钟表,拿起饭盒往外走,边回头对他们说:“我去打饭,你们兄弟俩先聊着。” 脚步声远去后,赵轩晨玩手指的动作停住,他猛地抬头,怒视卫寻,目露凶光:“你到底来干什么?”来干什么?” 第43章 第32章 “我是卫寻的男朋友” 卫寻的神情慢慢透出迷茫与惊诧,不明白为什么适才还乖巧的孩子一下变了样,“我……我就是来看看你。” “你说!你是不是来和我抢妈妈的!”赵轩晨瞪着他,恶狠狠道。 自赵轩晨有记忆以来,母亲和父亲一直很恩爱,为数不多的吵架几乎都是由自己这所谓的哥哥而起,吵架的内容总是夹杂着“钱”一类的字眼,在他眼中,卫寻便是他们家庭的头号破坏分子。 “我没有。她是你的妈妈,我知道。”卫寻认真地和他解释着,目光落在床头柜上印着奥特曼图案的保温杯和一大叠童话书上,有些落寞,“我……不会和你抢的。” 赵轩晨将信将疑:“真的?” 卫寻点头。 “好吧。”耳边熟悉的脚步声由远及近,男孩眼珠一转,朝不远处的保温杯扬了扬下巴,“那你给我倒杯牛奶,那个盖子我拧不开。” 卫寻为他倒出一杯牛奶,还是热的,本欲凉一会儿再给赵轩晨喝,男孩却已经伸手接过水杯。 刚想出声提醒他小心烫,赵轩晨的手蓦地一松—— 六十多度的液体倾倒在男孩的手背上,娇嫩白皙的皮肤迅速泛红。 “妈妈,我好痛……”赵轩晨望向门口,眼圈也跟着一起红起来。 卫寻随着他的视线转过头—— 林珂不知何时回来了,见状,急忙把饭盒往旁边一放,快步走上前来捧起赵轩晨的手。 她轻轻往烫伤处吹着气,边柔声安慰道:“没事没事,妈妈去给你买药膏,抹上药膏就不痛了,轩晨乖……”她又回头责备地瞧了卫寻一眼,“怎么这么不小心,小孩子哪里能碰这么热的水。” “妈妈你不要怪哥哥,他也不是故意的。”赵轩晨幸灾乐祸地偷偷瞥了卫寻一眼,随即又泪汪汪看着林珂说道。 卫寻手足无措地望着面前这对母子,磕磕巴巴张口:“我不是——” “等妈妈一会儿,妈妈去买烫伤膏好不好?”林珂摸了摸赵轩晨的脑袋。 “好。” 林珂风风火火地又离开了病房,裙摆在卫寻身边刮起一阵气流,带着熟悉的香味——这么多年过去了,她还是最爱栀子味的香水。 赵轩晨登时抹掉眼泪,扭头满脸挑衅地斜着卫寻,一副横鼻子竖眼的欠揍样儿。 “叩叩叩。” 卫寻正斟酌着要说些什么,敲门声响了起来。 开门见到来人,卫寻浑身一僵,难以置信地瞪大双眼。 “你什么表情,不欢迎我?”季霄挑眉。 “没有没有。”卫寻恍惚一瞬,忙不迭请季霄进来,为他介绍,“这是我弟弟赵轩晨。” 又转身对男孩说:“轩晨,这是——。” “迪迦!赛文!盖亚!奥特之王!” 赵轩晨颤抖地指着季霄拎着的玩具盒子,眼冒精光,整个人激动得就差没从病床上蹦起来。 季霄四下扫了眼病房,问卫寻:“你妈妈呢?” “我妈妈去给我买药膏了。”赵轩晨抢先回答,眼神还在奥特曼上流连。 季霄这才发觉病房内气氛有些不对劲,“刚才怎么了?” “没什么。”卫寻嗫嚅着,心虚地偏过头,去给季霄搬椅子。 季霄注意到摔落在地的水杯,又瞧瞧男孩发红的手背,还有卫寻微蹙的眉头,顿时心下了然。 想了想,他问:“我渴了,有水吗?” 卫寻点头,往开水壶的方向走去,“有,我给你倒。” 季霄拉住他,语气中隐约透着委屈:“想喝冰的,外面热死了。” 卫寻愣了一下,“行,自动贩卖机有冰水,我去买。” 病房的门再一次被合上。 季霄慢悠悠地踱步到病床边,居高临下俯视着床上的男孩。 赵轩晨依旧眼也不眨地盯着盒子里一整排限量版奥特曼手办,幼儿园班上的王志涛也有这套手办,成日不忘带到班上来炫耀,可把他和其他小伙伴给嫉妒坏了。 “喂,小鬼,想不想要?”季霄晃了晃盒子。 赵轩晨的眼珠随着盒子左右转动,痴痴地点了点脑袋,垂涎欲滴。 季霄倏地把盒子背到身后,盘问道:“那你老实告诉我,刚刚发生了什么事,你哥哥这是怎么了?” “他才不是我哥哥……嘶!” 赵轩晨的拳头重重砸向床单,却不小心碰到烫伤的地方,当即痛得呲了呲漏风的门牙。 季霄欣赏了一会儿男孩皱成抹布的脸,继续道:“这水是你自己泼的吧?” “才不……不是我!”赵轩晨梗着脖子嘴硬。 季霄不打算再跟他兜圈子,嘭地把玩具盒放在赵轩晨面前,“等下老老实实跟你哥道歉,它就是你的,不然的话……”季霄阴恻恻咧嘴一笑,眼里透着危险,“我就扒了你的裤子打屁股!” 话音刚落,男孩便打了个寒颤,本能向后一退——眼前人比爸爸还要高大,打起屁股来指定要比爸爸还痛。 赵轩晨小朋友认清了局势,深谙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之道,果断认错,而后一指玩具盒:“你把它给我。” 季霄重新把盒子背到身后,不容分说:“跟你哥道歉,道完歉就给你。” 不多时,卫寻买完水回来了,身后紧跟着从药店买完药的林珂。 第44章 林珂进门后,气也不带喘一下,坐到床边,撕开烫伤膏包装,用棉签沾上乳白色膏体,拿起赵轩晨的手就要往上涂。 季霄轻咳一声。 赵轩晨瞥了眼季霄,屁股一紧,视线旋即转向卫寻。 “哥哥。”他垂着眼,弱声开口。 卫寻惊诧地扬眉,下意识望向季霄,季霄扭头看窗外的风景。 “对不起,牛奶是我不小心撒的,跟你没有关系。” 臭小孩一下变得通情达理,卫寻反倒无所适从起来,连连摆手,“没……没关系。” “小寻,不好意思,刚刚我也是急昏了头……”随后林珂也跟着道歉,她之后稍微一想便觉不对,卫寻哪里会这样粗心,定是自家这坏脾气小孩搞得鬼。 “小孩还是不要惯太过了好。”卫寻身边的季霄冷不丁凉凉补充道。 林珂这才发现房间里多出了个人,她问卫寻:“这是?” 季霄自我介绍:“阿姨好,我是卫寻的男朋——” “他是我的同学。”卫寻慌忙说。 季霄腾地向卫寻看来。 卫寻假装没注意到季霄的眼神,心虚地摸了摸鼻尖。 第33章 穿帮 从病房出来,季霄在前头疾行如飞,卫寻垂着脑袋在后面慢吞吞踱着脚步。 季霄能出现在这里,说明上回自己来医院却欺骗他去参加同学聚会的事也穿帮了。 也不知是什么时候穿帮的。 好一会儿,季霄才发现人跟丢了,他停下脚步,等着后面的人蜗牛似的一步一步挪到自己身边。 “季霄。”卫寻抬起脑袋,小心翼翼地同面前人对视,“上次我骗你是因为……” 因为他与季霄随时都会分开,且他家这些乱七八糟的事着实不光彩,他不想让季霄过分渗入他的生活,好像他们的关系有多么亲密一样。 但这些话,他又实在不知该如何说出口。 “不想讲就别讲了。”季霄见卫寻欲言又止的样子,温声止住他的话头。 卫寻不想说他家里的事,一定有他的苦衷,没关系,自己可以慢慢等。 网上好多帖子都说情侣刚在一起时都会经历磨合的过程,应当保持适当的边界感,给对方留足私人空间。 其实今天这个医院季霄也不该来的,只不过他还记得卫寻上回从医院回来之后,整个人闷闷不乐了好些天,他怕今天再出什么乱子,这才没忍住赶了过来。 卫寻不愿意对家人承认他的身份也没有关系,他这么贸然前来一定把人给吓坏了,见家长对情侣而言又是何其重要的头等大事,卫寻有所顾虑实属正常。 季霄这么告诫着自己。 实际上知道卫寻对他有所隐瞒,就像被人摁在漆黑的水下口鼻无法呼吸,窒息一般的难受,自打在生日宴上得知卫寻撒谎对自己撒谎后,他便一直把这事憋在心里,好几次面对卫寻时都想问个究竟,好在他都忍住了。 “还有我妈她最近一直忙着照顾我弟,不大方便分出心来操心我们的事,所以我刚刚才跟她说你是我的同学。”卫寻也不知道自己在害怕什么,揉着裤脚绞尽脑汁,编造苍白的借口来解释自己的行为。 默了半晌,季霄从胸腔深处长长叹出一口气,“不是说了吗,不想讲就别讲了,没关系。” 卫寻端详着季霄的神色,实在不像“没关系”的样子。 “真的?” “我骗你干嘛?”季霄强行舒展开眉眼,挤出一丝笑,牵起卫寻的手,放慢步伐继续往前走。 一直到坐进车里,卫寻才想起来问:“我弟弟的病房……是你安排的吗?”天上哪来那么多馅饼,也就林珂才会相信这样拙劣的借口。 “是。”季霄发动着汽车,“为你弟弟动刀的是全国最好的心外科医生之一,放心吧,你弟弟没事的。” 鼻子渐渐泛酸,卫寻终于道出藏于心中已久的疑问:“季霄,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季霄的脸可疑地红了,他想说这不算什么,不都是身为伴侣应该做的么。 话到嘴边却变得支支吾吾:“不……不为什么。” 好不容易才压下心中的五味杂陈,卫寻真挚地对身边人说:“谢谢。” 转方向盘的手停住,季霄顿了顿,目视前方,轻轻说: “你不用对我说谢谢。” - 金云杯在盛夏如期开幕,每一届赛事都由各大国际都市轮流举办,今年正巧轮到庆海市,比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 站在初赛的舞台上,卫寻没有自己所想象的那样紧张,明明是自己期盼多年的时刻,他却忘记了自己为什么要来参加这场比赛,忘记了输赢,忘记了一切过去,唯一的念头,是想尽自己所能,赋予这首乐曲最完美的灵魂。他的目光所聚,不过手中心爱的小提琴,还有台下浩瀚人海中的某个席位。 用谢咏的话说,卫寻这段日子如同被打通了任督二脉,琴技跟乘火箭似的突飞猛进,最近每回在排练厅练琴都会吸引不少学生慕名前来。 “你从实招来,最近是不是吃什么灵丹妙药了?”谢咏某天半开玩笑地问他。 闻言,卫寻的脑子里竟莫名浮现出季霄的脸庞,香甜的桂花蜜水,还有每晚从不缺席的手部按摩——他的手伤已经许久没有发作过了。 他晃了晃脑袋,晃掉脑子里的人影,谦逊道:“哪里,都是师兄指导得好。” 第45章 初赛和复赛很顺利,卫寻都发挥出了正常水平,最终成功晋级决赛。 参赛选手都是各国优秀的小提琴手,但整体实力较卫寻依旧略逊一筹,除了一个来自英国年仅十六岁的小姑娘。 小姑娘据说是第一次参加这种国际赛事,却丝毫不见怯场,整个人落落大方,用精湛的琴技和细腻的情感征服全场,向来苛刻的评委们都不约而同为其打出了罕见高分。卫寻观赏过她的表演后同样自叹弗如。 卫寻原以为季霄近来忙项目日理万机,铁定没有闲工夫来看自己比赛,可他没想到,每一场比赛季霄都在台下,离他最近的一个观众席位,预赛、组内赛,到正赛,季霄都在。 虽然卫寻私心也希望季霄在,但也不愿为此耽误其工作,他让季霄不要来了,那人却总是“碰巧”公司有空闲,他直觉不对,却也不了解他们那项目的具体事宜,也实在不知该如何是好。 果不其然,复赛一结束,季霄把卫寻送回了家,便立刻开始收拾行李,要去隔壁省和什么供应商谈合作,卫寻屁股还没坐热,又在季霄的一再推辞之下送他去了机场。 季霄走没两天,今年第一号台风“花鹿”于西北太平洋正式生成,正以每小时178公里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中途数次调整方向,最终准备向庆海市袭来。 作为沿海城市,庆海市拥有着诸多抗击台风的经验和教训,早早采取了一系列防范措施。 卫寻一连收到政府部门的多条短信,提醒民众注意防范,确保安全。季霄也一下子来了许多电话和信息,千叮咛万嘱咐,让卫寻储存好水和食物,关进门窗,不要外出。 然而大自然变幻莫测,谁也无法预料,“花鹿”在登陆前忽然由强台风进化为超强台风,一经登陆,便以极强的破坏力重创电网,造成变电站停运,全市大部分地区停电。 季霄的公寓也未能幸免,卫寻在用尽所有电子设备和充电宝的最后一丝电量后,彻底陷入与世隔绝的状态。 第34章 “让我抱一会儿” 停电的日子对卫寻而言并没有什么不适,他向来喜静,身处如墨的黑暗中,耳膜鼓噪着狂风的怒吼,雨点掷地有声——这一切给了他前所未有的安宁。 这两天除了练琴以外,卫寻坐在窗边想了许多。 脑海里交替放映着一帧一帧的画面,记忆毫无章法地一幕幕涌现。 他想起了林珂和卫守平,想起了卫守平还没沾上赌,他们还很恩爱的时候。 想起了一个同样昏暗的夜晚,他追随着悠远的琴声,迎着风,跑过长街,遇到了在月光下拉琴的邓衡。 很多事卫寻一直以为自己忘了,直到它们在这个雨夜里排着队一个接一个蹿进脑海中。 邓衡几乎每天都要喝中药,一开始卫寻还嫌苦,趁他喝药时屏着呼吸,后来渐渐也觉得这股味道好闻了起来;他的嗓音和他的琴声一样动听,声音中仿佛含有镇静剂,练琴练到狂躁的卫寻总是能被他三言两语抚平情绪;他经常笑,笑起来时眉眼都跟着弯起一个好看的弧度,沉闷的黑夜好似都活泼了起来;他的左手指腹布满着厚厚的茧,脖子和下巴都有常年夹琴而形成的淡红色痕迹,仅用一把弓和四个手指头,他就能奏出一首又一首美妙的乐曲,小时候的卫寻百思不得其解,不明白他是怎么做到的,差点还以为邓衡是天上来的神仙。 脑中画面忽地一转—— 那日,卫寻在月光演出完,照例坐在台边喝酒。 有个人在身后问他有没有看到一个打火机,他回过身,看见了季霄。 世间竟有这样相近的两个人,卫寻的心跳一下乱了好几拍。 最终,他在克制和放纵之间选择了放纵,怀着不纯的动机接近季霄并留在了其身边,对着他那张脸感怀故人。 原打算在恰当的时机全身而退,不曾想,纵使清楚自己这是在饮鸩止渴,他却依旧跟中邪似的,一步一步,越陷越深—— 到今天,他甚至连自个儿都不知道为什么还要留在季霄身边。 是时候结束这场闹剧了,卫寻平静地想。 临近毕业季,卫寻正在尝试着申请国外的研究生,目前已经收到了几所知名音乐学院的offer,但他最想去的m国音乐学院却暂时还没来消息——那是全球最顶尖的音乐学府之一,无数学子心目中的艺术圣殿,也是邓衡的研究生母校。过去三年,卫寻没日没夜地兼职演出,正是为了能拥有一个进入这所学校的机会。 ——到时候不管结果如何,他大概都不会再继续待在季霄身边了吧。 胡思乱想了不知道多久,对面大楼的灯慢慢开始一盏一盏亮起来。 卫寻这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来电了。 重新给手机充上电,信息如爆炸般涌入。 都是季霄的消息,三十多条未接来电,数不清的微信。 卫寻发的上一条消息,还是应季霄要求,拍给他看自己的午餐——一块红豆面包。 季霄问他,这么点儿能吃饱么? 他刚要回复,手机最后一丝电量便耗尽了,底下一溜消息全是季霄发的。 【在干嘛呢】 【小猫探头.jpg】 【这里有一家好大的音像店,环境很复古,里面好多经典唱片,你肯定喜欢,以后带你一起来】 【人呢.jpg】 【这个巧克力是不是你想吃很久的那种!竟然这么碰巧给我遇到了!】 第46章 【你要啥口味的,不然我一样买一点?】 【家里是不是停电了?】 【你看到消息之后回我一下,不然我担心】 【我后天就回去了,这两天你坚持一下】 【卫寻,回消息】 …… 一条一条消息扫下来,好半天才看到底,卫寻看到了季霄六个小时前发给他的最后一条消息: 【我去问了下,应该马上就来电了,看到消息之后回我一下,好不好?】 卫寻忙不迭给季霄回电话报平安。 刚嘟不到一声,那边就接通了。 “季霄。” 静了半晌,听筒才传出沙哑的声音,透着浓浓的疲惫: “嗯。” “我没事,你……你别担心。” 耳边再次响起熟悉的声音,卫寻的眼眶莫名发涩,明明他们失去联系也才不过两天。 “行,那先挂了。”那头的语气无比冷淡。 “等一下——”想着季霄大概是因为自己许久不回消息生气了,卫寻的心里一下发慌,他本能地想说些什么,嗫嚅着,“季霄……” “怎么了?” “我……”卫寻低垂着脑袋,艰难地把内心的想法说出口,“想你了。” 那头传出了电梯“叮”的声音,之后,听筒便陷入沉默。 卫寻试探着问:“季霄?” “叮。” 又是一声电梯响,只听季霄淡淡道,“开门。” 心脏猛地一坠,怔了一瞬,卫寻缓缓放下手机,不可思议地扭头望向大门。 下一刻,手机被丢在一旁,他飞奔至玄关处,打开家门—— 季霄正一动不动伫立在门外,头发全湿了,凌乱地贴在额角,肩膀也被水泅深了一大片,衣角和裤脚都皱得不成样,周身散发着刺鼻的汗臭,整个人风尘仆仆,活像刚刚回归文明社会的野人。 他仍旧握着手机贴在耳旁,布满红血丝的眼睛炯炯地注视着卫寻。 卫寻对着门外的人傻愣半天,才想起来说话:“怎么……怎么这就回来了。” 回答他的是一记重重的拥抱,季霄两步跨进大门,双臂把他揽进怀中,用力得仿佛要将他揉进骨髓。 想伸手回抱季霄,却被连着手臂一块儿勒住。 “嘘。”季霄说,“让我抱一会儿。” 第35章 无际之蓝 季霄身上混杂着的酸臭汗味与呛鼻烟味,一阵阵钻进卫寻鼻尖,他却深深嗅着,好似要把属于季霄的每一丝气息都嗅进肺叶里。 房间一片寂静,秒针滴答滴答地走了不知多少圈,季霄察觉到怀中人快要被自己勒到喘不上气来,方恋恋不舍地松开手。 卫寻抽了抽鼻子,猛眨着双眼,企图眨去眸中的热意,他带着哭腔问:“什么味道,难闻死了。” 季霄挠挠头,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路上有点困,就用你送我的打火机点了根烟。” 卫寻失联时,他脑子一热,什么也顾不上了,高铁和动车在台风天全部停运,他只好租了辆车开回来。 高速公路上只有零星几辆火车,到了晚上,灰暗大道伴着阴风怒号,指定有很多恐怖片愿意来取景。季霄没功夫注意车窗外的景观,那时他困得眼睛都快睁不开了,别无他法,去服务区买了包烟,就着红牛,竟真给他开了回来。 在门打开见到卫寻完好无损站在他面前的那一刻,九百多公里的连夜奔波,全部值了。 “饿了吧?”好半天,卫寻好不容易从见到季霄后的汹涌情绪中抽离出来,问道,“冰箱里还有水饺和馄饨,你要吃哪个?” 季霄一手揣在兜里,视线黏在卫寻身上,不知在想些什么,有些恍惚,他的嘴唇动了动,却一个字也没说。 “季霄?” “什么……噢。”季霄仿佛这才听见卫寻的话,“我吃水饺。” 卫寻到冰箱里搜罗着,边问:“你要吃什么口味的,唔……有白菜猪肉和芥菜牛肉。” 许久没有等来答复。 卫寻疑惑地偏头,顿时硬生生定在原地—— 距他约一米的地方,季霄单膝跪地,颤颤举着双手,仰视着他,眼眸如宇宙般深邃,手心捧着一枚亮闪闪的戒指。 戒指上的蓝色钻石卫寻认识,之前他在孟星竹婚礼上偷听季霄和朋友讲话,谈话的内容就和这枚钻石有关,好像……是季霄家的传家宝,竟不知什么时候被镶在了戒指上。 “卫寻,和我结婚好吗?” 很轻很轻的声音,却似惊雷在卫寻耳朵里炸响,他的手还放在冰箱里,在冷气中都冻僵了却浑然不觉。 天空逐渐泛起鱼肚白,一束温柔的晨光透过玻璃照在戒指上,蓝钻折射的光芒更加璀璨,晃了晃卫寻的眼。 倏忽间他回过神,从冰箱里抽出手,“你是不是太困了?”他干笑着,“要不先睡会吧,我去铺床……” 刚走没两步就被季霄拉住手。 他还保持着刚才的姿势,仰起脸,直勾勾盯着卫寻,“我不困。” 季霄咽了下喉咙,再次郑重问道:“卫寻,你愿意从今往后,永远,永远,都和我在一起生活吗?” 他们正式确定关系的第二日,季霄就从巴黎请来了世界顶尖的珠宝设计师,二人一齐敲定了式样,把无际之蓝镶嵌在了戒指上,在此之后,他几乎每时每刻都把戒指揣在兜里。 第47章 同卫寻相处的每一天,他都无数次鼓起勇气想把戒指取出来,却又一次次泄气。 那人甚至都不敢在家人面前承认他的身份,又哪里能答应他的求婚呢? 但是在开车回庆海市的路上,满心焦躁,在烟雾缭绕中止不住咳嗽的时候,他想明白了一件事—— 他无法容忍和卫寻分开、收不到卫寻消息的日子,一天、一小时都受不了。 卫寻就是他想要共度余生的人。 从对爱情处于懵懂状态的青春期开始,他便开始渴望那样一个人的存在——尤其在每回看到父母分别和其他男女成双成对出入的时候,这种渴望变得愈发强烈。 从小到大,对季霄示好过的男男女女加起来能有一个连,但季霄固执地以为,他们都不是那个人。 如果找不到一个与之真心相爱的人,季霄想,他宁愿一个人过一辈子。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对卫寻动心的呢? 这个问题季霄答不上来,或许是从他生日那碗朴素却充满着温情的长寿面开始,或许是从情人节那盒甜掉牙的粉色爱心巧克力开始,或许是从卫寻陪他看狮子王的那晚开始。 又或许更早,从酒吧里,他隔着人海,遥遥望着伫立于舞台中央,清冷灯光之下拉琴的少年时起。 苦苦寻觅多年,季霄一度认为自己会打一辈子光棍,好在时光不负有心人,那个人好像……终于被他找到了。 轿车在空寂大道上飞驰,季霄慢慢不困了,一点一点打起了精神。 他有充足的耐心去克服一切困难——它们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和卫寻彼此相爱。 这就够了。 - 时针一分一秒地走着,并不因为屋内近乎停滞的气氛而停止转动。 季霄跟铁人似的不知疲倦,兀自手举戒指、直挺挺单膝跪着,看向卫寻,眼神坚毅而执拗。 卫寻的笑容渐渐凝固,消失不见。 他的手臂忽然一抬,又在顷刻间放下。 来来回回端详着季霄的脸庞,目光又状似不经意地扫了眼不远处的小提琴盒,最终落回面前人的眉眼间。 半晌,他再次抬起手臂,在季霄眼前张开修长的五指。 喉间涩得发苦,他扯出一丝笑,声音轻若羽毛: “我愿意。” - 折腾一宿,两人在天光大亮之际一起回床补觉。 季霄的上下眼皮之间仿佛有磁力,一沾枕头,便不受控制地闭合。 刚阖眼,他便倏地弹开眼睛,定定望向身边的卫寻,问:“刚才你说的话是真的吗,我没听错吧?” “真的。”卫寻在他额头上印下一吻,“啪”地关上床头灯,也躺了下来。 季霄这才安心闭眼。 不一会儿,他又诈尸一般睁开眼,拍开床头灯,下床去行李箱里翻弄着。 “你还睡不睡了?”卫寻无奈道。 “等等。”季霄说着从箱子中翻出一张黑胶唱片,递给卫寻,骄傲地抬下巴,“你不是喜欢他吗,给。” 卫寻接过唱片,低头一瞧。 唱片的封面是一个拉小提琴的男人的黑白侧影,上头张牙舞爪地签着唱片作者的大名:邓衡。 第36章 “为什么不能” 这张专辑是邓衡斩获金云杯冠军不久后,受和世界顶级乐团一道录制的,是邓衡留存于世的第一张也是最后一张专辑,发行后一度引发市场轰动,距离今天,也有不少年头了。 卫寻掩在被窝下的手不停颤抖,片刻后,他露出一个恰到好处的惊喜笑容,问:“这么久远的唱片,还是签名版,你哪来的?” 季霄跟鼹鼠似的钻回到被窝里,扬着眉毛臭屁道:“那谁让我运气好呢,当天刚好有人来音像店里卖二手唱片,这不,碰巧就给我买到了。” 哪来什么好运气,他那天确实是在音像店里逛到了邓衡的这张唱片,但不是签名版,他突发奇想去问了老板,老板却一脸为难,支支吾吾地说他爷爷那儿有一张,不过老头子把那签名唱片看得跟自个命根子一样,只怕不会轻易出手。 季霄也是没预料到自己哥哥会那么抢手,他随老板去见了老头。 他都已经摆出一副要谈判的架势,准备跟人唇枪舌剑软磨硬泡一番了,谁知在他说明来意后,那老头眯了眯眼,瞧了眼封面,又带上老花镜,上上下下打量了他好几眼,大手一挥,居然把唱片送他了。 季霄大概明白这是为什么,打小便有不少人说过他和邓衡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那时的他极度反感邓衡,连带着也开始讨厌自己的脸。 想不到啊想不到,他竟也有一天能沾到这张脸的光。 唱片在卫寻手里变成了烫手山芋,被他放进了最底层柜子的深处。 季霄的上下眼皮又重新粘合了起来,没注意到卫寻的异样。 等卫寻上床后,季霄探着手臂摸索一阵,一把将人捞进怀里,开始喋喋不休:“我还在那家店买了人鬼情未了、魂断蓝桥和花样年华的蓝光版,回头我们一起看。” “那儿的街头有小提琴手在卖艺,好多人围观,不过他拉的琴跟你比还是差了十万八千里。” “有家餐厅的提拉米苏瞧着很好吃,可惜太远了我带不回来。” “不然我们去意大利度蜜月吧。” “对了,过段时间,给你个惊喜。” 第48章 卫寻想问什么惊喜,身边已经传来了平缓的呼吸声。他偏头凝视着枕边人安静的睡颜,目光复杂。 又等了一会儿,他轻声下了床,来到书房,从琴盒里取出了一张一模一样的唱片。 不同的是,封面已经旧得发黄,上面还用马克笔写了一整段字。 字体潦草得差点让人认不出来,那时候卫寻还嘲笑邓衡字写得比他们班倒数第一还丑。 【卫小寻: 九岁生日快乐,好好练琴,快快长大,不然你只能永远拉这么屁点大的琴啦! 你亲爱的老师邓衡】 卫寻低头静静凝视着唱片,手指在陈年字迹上轻柔地抚摸。 “啪嗒。” 一颗硕大的灼烫泪珠掉在了唱片上。 - 隔天,卫寻下课后在学校的琴房练琴,谢咏怒气冲冲地摔门进来。 “你脑子里是哪根筋搭错了?!” 卫寻放下琴,“怎么了师兄?” “你和季霄……"谢咏是跑上五楼的,现下正倚着墙喘气,“外面都传遍了,季霄将和你择期完婚!” “你告诉我,他们说的都是真的吗?” 他定定望着卫寻的双眼,好像不听他亲口承认就不甘心一样。 “是。”卫寻耸耸肩,承认了,“师兄,到时候你会来的,对吧?” “你!”谢咏一口老血梗在心头,半天说不出完整的话,“你疯了?!你跟他在一起明明是因为……” 卫寻握着琴把的左手用力到发白。 “你以为你能一辈子把姓季的当作邓衡吗!!!“谢咏的嗓门已经略带嘶哑,“你清醒一点,他早就死了!!” 沉默片刻,卫寻沉声冷静地反问:“为什么不能呢?” 琴房安静了许久。 “卫寻。你该不会,”谢咏缓缓开口,眼底一片灰败,语气不复刚才的激动,“真的爱上季霄了吧?” - 放学回家,一开门,卫寻便听季霄在客厅扯着嗓门打电话。 “红毯边我要摆樱花粉的玫瑰花,不是樱花,请问你是哪一个字没听懂?” “你发给我的那几个颜色都不对,不是太白就是太粉。” 季霄烦躁地来来回回走着,蹙着眉头,忽地顿住步伐,啧了一声,“当然不行,因为我这是要结婚!结婚懂吗?结婚当然就要用玫瑰花,你听听你这说的这是什么话?” 卫寻挑了挑眉,没弄懂他这话的逻辑,也实在不理解他的品味。 注意到卫寻回了家,季霄一锤定音给这段对话收尾:“国内没有就去国外找,就算在南极洲也得给我空运回来!” “怎么不让婚庆公司去策划婚礼?”卫寻眼含笑意,问道。 一提婚礼,季霄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唉声叹气,连连摇头,“他们给的几个方案都丑死了,还是得我亲自出马。” 其实本可以等卫寻参加完金云杯决赛再举办婚礼的,但不知为何,季霄对于结婚有一种狂热的执着和追求,一刻也不愿多等,他拍着胸脯包揽下筹备婚礼是一切事宜,扬言称卫寻只管好好备赛,婚礼当天他人出现就行。 卫寻自从答应了季霄的求婚后心里一直发慌,想着尽早完婚这事儿就能尽早定下来,便也随季霄去了。 沙发上好像粘了502胶水,季霄坐下后,就没有再站起来的意思。 “不是说今晚要去你爸妈那儿吗?” “……哦。”季霄耷拉着脑袋,拖着长调子应了一声,磨磨蹭蹭站了起来。 季霄恨不得把他要和卫寻结婚的消息张贴告示让全世界都知晓,却唯独没有和自己父母说起,昨个晚上二老终于忍无可忍,来电下了最后通牒,让季霄今天务必把卫寻全须全尾地带回去给他们瞧瞧。 一想到自己的父母,季霄的眉头刚展开不久又皱了起来。 一路上,季霄都在絮絮叨叨和卫寻说着季远山和贺观月的事。 第37章 父母 “我爸妈吧,是家族联姻,据说是很早就定下的娃娃亲。大清早亡了,这年头还有包办婚姻,想不到吧。” 卫寻想起了林珂和卫守平,并不觉得自由恋爱就有多美好。 “他们的关系……也不是说不好,是好得不正常,几十年了,我一场架都没见他们吵过。”季霄转着方向盘,忿忿道,“两个人很相像,都是工作狂魔,成天跟个陀螺似的世界各地转个不停,每年两个人都在家过夜的次数两只手数得过来,也不知道几个破钱有什么好挣的。” 卫寻抽了抽嘴角,没法跟这位大少爷解释钱有多重要。 “而且他们一点夫妻的样子都没有,两个人在外面都是男女通吃,玩得一个比一个花,他们对彼此居然都没有意见,结婚誓词在他们眼里就跟狗屁一样,这么些年可让外人看了不少笑话。”季霄把从没对外人说过的话一股脑倒给了卫寻。 “就搞不懂了,一点爱情基础都没有的婚姻,他们竟然能维持几十年。”季霄苦笑,“或许在他们眼里,利益最重要吧,说不定我都是他俩凑合着生下来巩固两个家族关系的。” 趁着等红灯的间隙,季霄空出一只手去牵卫寻,“你可能……不是他们理想中我的结婚对象,一会儿如果他们说了难听的话,我先替他们道歉。” “不过你不用怕,有我在,怎么着都不会让你受委屈的。” 第49章 卫寻对此毫无感觉,在他眼里,见父母不过是结婚必要的前置程序,至于季霄父母对他什么态度并不重要。 他弯起眼笑道:“好呀。” 季霄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他偏过头,小心翼翼地再次向卫寻确认:“不管他们怎么说,你都会和我结婚的,对吧?” 卫寻心虚地避开他的目光,转向车窗外,轻声道:“当然。” 汽车一路驶进季家大宅,推开门之前,季霄轻咳一声,意有所指地问管家:“家里没其他人吧?” 管家知道季霄问的是老爷和夫人有没有把外面的情人带回家,微笑答道:“没有,少爷放心。” 季远山和贺观月已经在沙发上正襟危坐了,两人瞧见季霄身边的卫寻,皆是眉头一动,刚要开口说些什么,就被季霄堵了回来。 “我知道你们要说什么,不过我是一定要和卫寻结婚的。”季霄站在沙发前,紧紧拉着卫寻的手,坚定地望着自己的父母,“你们可以有你们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我尊重你们,也希望你们尊重我。” “但是我不会和你们一样的,我爱卫寻,只爱他一个,以后我也只会和他共度一生。”他转头望了眼卫寻,“总之,不管你们同不同意,我都是要和他在一起的。” 贺观月终于逮到了空隙说话:“我们同意。” “我就知道,你们要是不同意的话,季氏ceo的位置我也不干了,你们另寻高明吧……等等你刚刚说什么?” 季霄跟活见鬼似的瞪圆了眼看着贺观月。 “杵那儿做什么,不累啊?”贺观月嗔了季霄一眼,“你不累就自个站着吧。”她的视线转向卫寻,笑若春风,“卫寻是吧,坐。” 她上下打量着卫寻,皱眉:“你这孩子怎么这么瘦,不会是季霄平时虐待你了吧,一会儿晚饭可得多吃点。” 卫寻一下适应不了这股热情,慌忙摆手,“没……他没有。” 贺观月瞧向季霄,眯了眯眼,忽地伸出手捏了捏他的肱二头肌,“这谈了恋爱的人就是不一样哈,肌肉都紧实了不少,练得挺辛苦吧?” “妈你……胡说什么!”季霄脸色一下涨得通红。 “你是不知道,”贺观月拉着卫寻的手,就像在拉着救命稻草,“季霄之前一直不肯谈恋爱,我帮他介绍了那么多好人家的男孩女孩,这死孩子愣是看都不多看两眼,搞得后来我都想给他介绍男科医生看看到底他有什么毛病了。” “得,这下好了,还好有你在。”贺观月拍了拍季霄的肩,满脸欣慰对卫寻道:“我这傻儿子终于有个伴了。” “饭好了吗,我饿了。”趁贺观月揭自己更多短之前,季霄忙不迭转移话题。 晚饭有很多卫寻喜欢吃的菜,包括糖醋排骨和西红柿炒蛋,而且刚巧就摆在他的位置附近。一顿饭吃得很愉快,有贺观月在的地方绝对不会冷场,他们聊了些日常话题,从卫寻的大学专业一路聊到了他与季霄的婚期及婚后安排。 饭后,贺观月和卫寻一起吃饭后甜点——白天刚做好的樱桃蛋糕,几近沉默了一晚上的季远山则让季霄去书房。 “天云实业的收购,还顺利吧?”门一关,季远山便开门见山问。 闻言,季霄不自觉挺起胸膛,眉眼皆是得意,自信满满:“很顺利。刘恩云那老家伙这回蹲号子基本上是板上钉钉了,天云不少股东都松了口,欢迎季氏的入股。” 两人又谈了一些收购案的具体事宜。 “行。”季远山端详着季霄,不知何时已赶上自己高了,他面带恍惚,“你长大了,自己拿主意就好。” 料想事情谈完了,季霄正欲离开,季远山忽地开口:“你哥的事,你都知道了吧?” 季霄一愣,“知道。” 前不久,他收到了纽约的消息,邓衡已经彻底苏醒,身体各项机能也在慢慢恢复。 “他下周回来,你去机场接一下他吧。”季远山长叹一口气,“以前有些事是我做的不好,可是季霄,他毕竟是你的哥哥。” 沉吟半晌,季霄点头:“我会去的。” 第38章 哥哥 烤箱“叮”一声,季霄戴着隔热手套取出托盘,一边把手机夹在肩膀与耳朵之间,歪着脑袋打电话。 “场地布置大概就这么安排,下周五我去现场做初步确认。” 将蛋糕放在桌上凉着,季霄又去到客厅,从角落里的抽屉里拿出一个许愿瓶,瓶中满满装着用卫寻送他的情人节巧克力外包装叠成的星星纸,粉色的星星一闪一闪,在灯下波光粼粼。 他左右端详着许愿瓶,嘴角挂着甜蜜的笑,“喜糖的话,记得准备我发你图片上那个牌子的巧克力,包装也要一模一样的。” 主卧的门开了,卫寻睡眼朦胧,拖着步子走出来,顿一下,动动鼻子,闻到了空气中蛋糕暖烘烘的甜香,他打了个哈欠,问:“怎么起这么早?” 季霄把许愿瓶归位,语气里是难以掩盖的兴奋:“不是说今天要去机场接人,忘了?” 其实邓衡本应在纽约继续休养一段时间的,这是为了参加他的婚礼,才提前赶回来。 卫寻晃晃脑袋,眼神慢慢开始聚焦,这才想起昨晚季霄一直在他耳边念叨着今天要去机场接他大哥的事,可他不明白为什么季霄非坚持让自己也去接机,对此季霄只挤挤眼,卖关子道:“都说了是惊喜。” 第50章 - 去机场的路途顺畅得不可思议,没怎么遇见红灯,仿佛老天都在为他们开路。 明明只是初秋,卫寻却莫名手脚发凉,进机场大厅后也没有好转,连打好几个寒颤。 “出门的时候都让你多披件外套了。”季霄摸着他冷冰冰的手,蹙起眉,“这都入秋了,只穿一件短袖,能不冷吗?” 卫寻揉着发红的鼻子,无语地看着他,“你不也只穿一件短袖?” “那我跟你能一样吗?”季霄站起来,“你等等,还好我有先见之明,车上有件备用外套。” 卫寻把他拉回椅子上,“不用这么麻烦,就一会儿时间了。”停车场离这也怪远的。 季霄看一眼手机时间,也是,航班马上就要落地了。 他向四周瞧了瞧,“那我去买杯热茶,你先捂一捂。” 茶水的温度一阵阵传至掌心,冷意却不减反增。 卫寻竭力抑制发颤的四肢,维持着正常表情,问季霄:“航班是不是延误了,怎么这个点还没到?” 这个机场跟被下了蛊似的,他一刻钟也不想多待。 身后忽然响起突兀而蹩脚的中文,“衡,这就是你的国家啊,人也太多了,挤得我难受。” “早说你不用跟来,我很快就回去了。”另一道声音责怪中又满是宠溺。 卫寻浑身一凛,刻骨的冰寒从脚底直窜天灵盖,他不敢相信自己听见了什么,僵着脖子不敢回头。 “那不行,我可赖定你了。” 季霄迫不及待地迎上前,望着阔别十来年的兄长,眼眶渐渐发红。 他瘦了,腿脚似乎还有些不便,要边上人搀扶着走。 瞧着人一点点走近,季霄张了张口,想说些什么但又咽回了肚子里,视线躲闪,不自在地揉着衣角。 激动得一晚上睡不着的是他,临到人前一句话说不出来的也是他。 十年前,他又一次撞见季远山在外和别的女人约会,窝一肚子火回到家,正巧撞见邓衡,一怒之下,他把所有邪火都撒到了自己这不知从哪冒出来的哥哥身上,口不择言说了许多难听话,却始终没注意到邓衡看向他的目光,复杂而犹豫。 第二天邓衡就从家里搬了出去,季霄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过分了,却始终拉不下脸和人道歉,好不容易下定一次决心,但邓衡人也寻不着,消息不回电话不接,他便堵着气,一直拖着这事。 很久以后,国外传回消息,邓衡手术失败,成为了植物人。 季霄这才知晓,那天邓衡刚被查出脑部肿瘤,医生建议他立马放下手上的工作,去安静的地方休养。 那一晚,他是回来和自己道别的。 还是邓衡先打破沉默,他抬手揉着季霄的脑袋,眼底泛起柔和的波纹,“变帅了。” 动作闲散而熟练,丝毫未见生疏,好像他不是在大洋彼岸躺了十年,只是出国旅了趟游。 “不许你碰我的头!”季霄捂着脑袋,条件反射地说出从前每回邓衡摸他的头后,他都会讲的话。 然而说多少遍都没用,下回他的头发该遭殃还是得遭殃。 话一脱口,季霄便呆了一瞬,没想到过了这么久这该死的反射弧还在。 两人一齐笑起来,十年的空白跟着在笑容之间消融不见。 季霄不着痕迹地拭去眼角的泪水,想要为邓衡介绍卫寻。 “我爱人今天也来了,他可是你的粉丝。”季霄回头,“卫寻。” 只见卫寻傻愣愣地立在五米开外,死死盯着他们的方向,眼中的情绪意味不明,捏着红茶的左手正小幅度地颤抖,对季霄的话充耳不闻。 “卫寻?”季霄想他怕不是见到偶像兴奋傻了,又喊了他一遍。 卫寻似乎是被声音吓到了,左手蓦然一松,纸杯连着茶水一齐倾洒在地上,水还在冒着白色热气。 “怎么回事,有没有被烫到?”季霄忙不迭上前,要看他的手。 一被季霄碰到,卫寻便如触电似的缩回手,后退一步。 随即他察觉到自己反应过度了,勉强一笑,“没事。”他伸出手摊开,示意自己没事。 季霄反复确认卫寻真的没被烫到,悬着的心才放下。 “卫寻?”邓衡走到他们身边,打量着卫寻的面孔,有些不大确定,“你是卫寻?” 季霄站在二人之间,看看邓衡,又看看卫寻,不明所以:“你们……认识?” 卫寻抢先道:“在老家的时候见过一面。” “一面”被他咬得很大声。 邓衡望向卫寻,挑了挑眉,没再说什么。 季霄心底闪过一丝异样,但也不作他想,颇为懊恼地挠挠头,“你们见过啊,亏我还想介绍你们认识呢。” “咳咳!” 邓衡身旁的金发碧眼男孩重重咳一声,轻轻推了把邓衡。 “对了,这位是henry,我老师的孩子。”邓衡大大咧咧地揽过身边人的肩膀,笑道,“也是我的男朋友。” 第39章 高烧 中午一行人本要和季霄的父母一起吃饭的,卫寻却推脱说学校乐团临时要排练,自己可能没法去了。 季霄知道他们乐团最近忙着为校庆音乐会做准备,早就习以为常,顺路把他送到庆海音乐学院,并嘱咐他记得吃午饭。 下车前,卫寻不经意地扫了眼后排的人,扯着笑容应了季霄的话,手抖得两次才推开车门,似乎是怕被发现异样,一刻也不敢多待,飞也似的走进校门。 第51章 停了电没法开灯,琴房昏暗而空寂,仅存的光源来自墙角一扇狭小的窗户,稀薄的阳光照进来,空气中浮动着无数细小尘埃。 卫寻立于窗边,夹起琴,左手指腹轻揉琴弦,右手琴弓与琴弦摩擦、震颤,《月光》的旋律缓缓流淌而出。 认识季霄后,他已许久没有拉响这首曲子了,明明从前的他曾疯狂为之痴迷——他把邓衡的演奏视频观赏过千万遍,一早便能完美将其复刻,每一个音符的处理都做到了分毫不差。 他却从未想过,琴声的主人,有朝一日真的回来了。 琴声中,卫寻回到了初见邓衡的那一晚。他仿佛又感受到了将琴声送至他耳边的晚风,嗅到了烤红薯暖烘烘的甜香。 直至曲毕,四周重归宁静,卫寻方恍然意识到,那一天,他再也回不去了。 - 傍晚,季霄拎着大包小包回来,从袋子中取出好几个餐盒,把它们一一整齐码进冰箱。 关上冰箱,余光瞥见一个人影,他偏过头,有些吃惊,随即笑道:“今天怎么这么早,我还打算一会去接你呢。” 卫寻穿着睡袍,头发半干披在肩上,额角散落着碎发,漆黑而清亮的眼睛正氤氲着水汽。 季霄挪开眼,打开冰箱,“今天吃的粤菜,我看味道不错,就让他们一样多做了一份,热热就能吃。” 手被摁住,卫寻的双眸深深凝视着他。 “怎么了?”季霄轻轻问。 随即察觉到不对劲,他反扣住卫寻冰凉的手,蹙起眉,沉声问:“你是不是洗冷水澡了?” “白天刚挨冻,晚上就洗冷水澡,你不要命了……你,你要干嘛?” 卫寻忽然伸出双手,开始解季霄衬衫最上方的扣子。 打开最难解的一颗扣子,他抬眸平静地看着眼前人: “季霄,我们做爱吧。” 说罢,卫寻双手环住男人的脖颈,直直吻向他的唇。 两片唇分开时,季霄才从凝滞的状态中回过神来,扣住卫寻的后脑勺,加深了这个吻。 两人缠绵着一路来到卧室,卫寻解开腰带,里面什么都没穿,皮肤笼罩在昏黄的灯光下,散发着羊脂玉般莹润的光泽,如同一件精美的艺术品。 季霄想起什么,动作倏而顿住,喉结滑动一下,转身去床头柜拿润滑剂和保险套。 “不用了。” 季霄刚把东西拿出来,一下没反应过来,“什么?” 卫寻几不可闻地叹一口气,抽出男人手里的东西放到边上,淡淡开口:“已经做好了。” “这……”季霄不知所措地愣住,一时间没法适应卫寻变得这么主动。 就当他犹豫之际,卫寻一个翻身骑在他身上,重新吻住他的唇,同时撑着他的肩膀,慢慢坐下。 …… 谁也数不清他们做了多少次,完事后,高楼大厦间只剩下零星几盏灯,夜色已经被墨浸透了,天幕中无星亦无月,凄清而空茫。 卫寻下床的时候踉跄一下,季霄正要扶他,他却飞奔至卫生间,“砰”地关上门反锁,抱着马桶天昏地暗开始呕吐。 胃中连连痉挛,寥寥无几的食物被吐得一干二净后,他把绿色的胆汁也吐了出来,嘴中苦得要命。 “卫寻!怎么了!开门!”季霄在外头急促地拍门。 冲掉呕吐物,胃中绞得抽疼,卫寻蜷缩在地上,好似陷入了另一个世界,对外头的声音毫无反应,眼眶不知何时蓄满了泪。 适才他和从前一般凝望着季霄的眉眼,但无论他怎么瞧,都没法再从那双眼里看见另一人的影子了—— 自欺欺人一场,可算是遭到了报应。 季霄最终拿来锁开了门,见此情景,来不及多加思考,打横抱起人,拖鞋都没换,连夜将人送去医院急诊。 高烧39度,再迟一会儿,卫寻怕是要烧没了。 护士看见卫寻身上的痕迹,很快便联想到发生了什么,用看禽兽的眼神责备地看了季霄好几眼。 季霄则失魂落魄地垂头站在病房门口,心跳如擂鼓,全然没注意到护士的目光。 卫寻恢复清醒,已经是第二天了,见季霄一副快要哭出来的模样,想了想,说这事儿都是自己不好,大抵是那天中午吃坏了东西,加上早上受了凉,才会变成这样,和他没有关系。 季霄潜意识里察觉到卫寻一整天的反常绝没有这么简单,但也不敢往深处想,姑且便信了卫寻的话。 第40章 车祸 病来如山倒,这一病,卫寻在病床上躺了整整七天。 不过好在,他也借此躲过了季家为庆祝邓衡康复举办的好几场活动。 婚礼就定在半个月以后,季霄忧心忡忡地要延迟婚期,卫寻却坚称自己只是生个小病,不会影响他们结婚的,届时他一定活蹦乱跳、全须全尾地出现在他们的婚礼上。 季霄似乎想到了这幅场景,红着耳朵,略带羞涩地笑了笑,没有再坚持。 卫寻曾问过季霄为什么偏要把婚礼定在那一天,那人却支支吾吾顾左右而言他,他再三追问,季霄才说,那一天是他们同居的日子。 听到这个答案,卫寻神思恍惚了许久。 他和季霄已经在一起一年了啊。 那个时候,他还只当二人不过是相互利用各取所需,随时都有可能一拍两散。 没承想,现在他们竟要结婚了。 第52章 躺在病床上这几天,卫寻也想明白了,有些事,注定只能腐烂在心底,永远见不得光——既然错误已经无可挽回,那遍将错就错,错到底吧。 至于他对季霄究竟是何感情,很重要吗? - 第八天,卫寻终于恢复了精气神,医生宣布他可以出院了。 季霄满面红光地来接他,称要带他一同去最后确认一遍婚礼现场,顺便选一下婚宴上喝的酒。 来到车上,卫寻惊觉后排还坐了个人。 邓衡笑嘻嘻地和他打招呼:“卫小寻,好久不见。” 心跳登时漏一拍,卫寻干巴巴地和邓衡问了好,迅速移开目光。 季霄解释道:“我是个俗人,你和大哥都是艺术家,你们都去现场把把关,看看有哪里需要调整的。” 虽然事先早有准备,但是当见到粉蓝色为主色调的婚礼现场,尤其是盛放在红毯两侧的梦幻粉玫瑰时,卫寻依旧震惊得说不出话来,还以为自己走进了迪士尼公主的城堡。 他好像有些明白,为什么几个月前,季霄硬要拉着他去迪士尼玩,又在城堡前和他一起拍好多张照了。 一路参观现场,卫寻都在似有似无地远离邓衡,三人并行时,他永远都把中间的位置留给季霄,好像他和邓衡稍微靠近一点,世界就要爆炸了一样。 季霄拉着他到角落悄悄问:“你很怕我哥?” 卫寻迟疑片刻,点点头。 “我哥人很好的,你放松点。”季霄只当他这是在偶像面前的害羞紧张,捏了捏他的手,“没事儿,以后我多喊他一块出来玩,你们自然就熟了。” 婚礼的布置早已精细到了每一根神经末梢,连每一盆花的摆放角度都经过季霄的精心安排,备选的几样酒更是一瓶赛一瓶香醇。 卫寻一下喝了好几杯下肚,最后季霄看不下去,一把夺过他手中的酒杯,“你病才刚好,别喝了。” 明明这点酒对卫寻的酒量而言只是九牛一毛,他的双目却已蒙上了三分醉意,他盯着眼前的红酒,痴痴望着季霄,笑得眼泪都出来了,“我们要结婚了,我高兴……” 季霄一愣,也幸福地抿嘴笑起来。 直至此刻,他才有了些自己就要和所爱之人成家的实感,这几天心里莫名的慌张总算逐渐落地。 他终于要有家了啊,一个真正的家。 将来他可以和卫寻一起领养一个孩子,养了孩子的话,他们或许该考虑着搬到大一点的房子住,房子里要专门给卫寻修一个琴房,卫寻还可以教孩子拉琴…… - 回程途中,大抵是即将新婚的情侣二人参观完婚礼场地兴奋过度了,车内静得有些诡异。 “一转眼我们季霄就要结婚啦。”邓衡咳一声,打破沉默,有些感慨地说,“我老觉着你还是那个天天围着孟家小子转的中二小孩……那人是姓孟,我没记错吧?” 季霄一口老血堵在嗓子眼里,“你别胡说。”他下意识慌乱地瞥了卫寻一眼,见其无丝毫异样,才稍微安下心。 邓衡也意识到不妥,从善如流地转移话题,“你俩,怎么在一起的?” 这下卫寻也跟着一起发慌,缩着的右手悄然蜷起。 许久都没等来回答,邓衡啧了一声,撇撇嘴,“这有啥不好意思说的,都是要成为法定夫夫的人了,没劲。” 天色渐渐暗下来,车窗外移动的景物慢慢被阴沉笼罩着。 单行道上,前方约莫十五米的拐角处猛地窜出一辆卡车,不要命一般直直朝他们这辆车相向而来。 千钧一发之际,来不及多加思考,季霄条件反射地解开自己的安全带,朝副驾上的卫寻扑过去。 那个瞬间被拉成了一帧一帧的慢动作,一直到很久以后,都在季霄的脑海里反反复复放映着,阴魂不散—— 霎时,卫寻扭头望向后座的邓衡,嘴巴做了个口型,同时向后座伸了下手臂,似乎是想要不管不顾地挡在其面前,然而下一刻,他便被季霄下了死力气狠狠抱在怀里。 “嘭——” 虽然很快也很不明显,但那个口型季霄仍旧看得清清楚楚。 卫寻在唤自己大哥的名字。 卫寻望向邓衡的那个眼神,季霄也无比熟悉。 酒吧里两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夜间缠绵于床榻的时候,乃至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中,卫寻在看向他时,都曾流露出这种眼神。 季霄曾以为,这是卫寻对自己独一无二的偏爱——他只在自己面前才会有这种温柔而痴迷的眼神,别人都没有。 耳边忽然响起音像店老板的一句话。 “你和这位长得也太像了。”老板敲了敲手中邓衡的专辑,“刚刚一个不留神,差点就把你俩给搞混咯。” - 那辆卡车撞上来前,卫寻眼前倏地闪过许多年前的一个夜晚。 他背着自己的迷你版小提琴到邓衡家上课,邓衡却毫无预兆地消失在了他的世界里,消失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地上一把琴弦乱崩的小提琴。 他盼啊盼啊,好不容易把人给盼了回来,他实在是不想再失去一回了。 卫寻本能地回头去看那个人,也不晓得自己这是想干嘛,或许是徒劳地想要救他,或许只是想在临死前瞧上他最后一眼。 一声巨响后,天地间惟余一片死寂。 他被勒得动弹不得,几乎要喘不上气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