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混球》 第一章 意外 (W oo 1 8 . vi p) 燕山山脉西起洋河,东至山海关,北接坝上高原,七老图山、努鲁儿虎山,西南以关沟与太行山相隔。南侧为河北平原,滦河切断此山,形成峡口——喜峰口,潮河切割形成古北口,自古为南北交通孔道。在军事中也很有地位,古代与近代战争中,常常是兵家必争之地。这里自古以来就是中原的重要屏障,举足轻重,不知道多少名将则在这里坚持,苦苦守护着身后的家园,或者率领大军雄纠纠气昂昂的经喜峰口、古北口出塞,开疆辟土,建功立业。这里留下了太多太多古老的记忆,每到雷雨天气,还能听到汉家战士嘹亮的军歌,一位位名将忧心忡忡的叹息,或者胡骑狂野的怪笑。不过,时光抚平了昔日的伤痕,岁月的风尘无声无息的埋葬了刀光剑影,现在的燕山,只是一个风光秀丽的风景区,供厌倦了都市丛林的人放松一下,找回一丝原野的自由和惬意,仅此而已。 当然,也会有人跑到燕山去偷猎的,比如说现在…… 燕山主峰雾灵山里,几个半大不小的家伙身穿迷彩服,小心的躲过护林人的巡视,往有野猪出没的地方摸去……迷彩服,高腰陆战靴,伪装网,乍一看还真像一支特种部队,不过他们手里的强弩和猎枪彻底暴露了他们的身份……没错,这就是一群家里钱多得没地方花,闲得蛋疼,要么扛着偷偷进口的仿真枪满世界的乱窜玩什么真人cs,要么偷偷溜进野生动物保护区偷偷猎杀野味打牙祭,反正变着法子找乐子的二世祖!这次这帮家伙瞄上了生活在燕山深处的野猪,冒雨开车溜进了保护区,准备尝尝野猪肉的鲜美滋味。 只不过,想找到野猪并不容易,他们已经搜索了两个小时,还是一无所获。走在最前面那个一个劲挥舞着高碳钢铸造的狗腿刀开路的终于不耐烦了,扭过头来压低声音问跟在他后面的那个小白脸:“我说,云老二,你确定没有搞错?这一带真的有野猪?” 小白脸一脸不爽:“我说,杨梦龙,你要我重复多少次?这一带有野猪!我都打探清楚了,有人说在这里见过一头三百多斤重的野猪!” 那位名为杨梦龙的开路先锋很更加不爽:“你肯定是被人家骗了,我们都找了两个小时,别说三百斤重的野猪,连猪屎都没见着一泡!” 云老二说:“我说有就有!” 杨梦龙说:“没有我就揍你!” 云老二明显哆嗦了一下,声音小了很多,显然杨梦龙对他是威慑力十足。 在他们这个圈子里,杨梦龙是一个很特别的人。他身高一米七,不算高,看起来瘦瘦的,皮肤晒得微黑,高挺的鼻梁上是一双灵动而澄澈的眼睛,两片薄薄的嘴唇勾勒出洒脱的唇线,带着三分叛逆,不笑的时候也像笑。他今年才还不满十八岁,却在圈子里闯出了很大的名气,原因有两个: 第一:这家伙家里很有钱! 第二:这家伙超级能打! 杨梦龙的老爸是做皮鞋生意的,白手起家,靠着过硬的产品质量和诚实守信的经营原则,把生意做得红红火火,产品远销欧洲,名声极佳,身家过十亿,差不多是他们几个的老爸全副身家加起来的总和了,在商界,这是一个传奇。不过,杨梦龙显然没有继承他老爸的商业天赋,更没有继承他作为国学大师的母亲的温文尔雅,这家伙生来就是一个野小子,还在幼儿园的时候便开始跟同班的小朋友三天一小战,五天一大战,上了小学更是不得了,从三天一小战五天一大战演变成三小时一小战五小时一大战,一年到头那张脸就没有哪天不是青一块紫一块的,哪里打架哪里就有他的身影。他老爸实在拿他没办法了,送他到拳馆去练咏春,没三天他就跑了回来,说这是娘们练的拳法,一脸不屑;再送他去练跆拳道,才两天他又跑了回来,得意的报告老爸:“我把在里面练了一两个月的同龄小朋友揍了个遍,没有一个是我的对手!”而带着鼻青脸肿的孩子前来告状的家长也证实了他的战绩,果然一点水份都没有。他老爸彻底拿他没办法了。后来在他五年级的时候,偶然遇上了一位来中国旅游的华裔泰国拳师,那位拳师认为他是块练武的好材料,便收他做徒弟,征得杨梦龙父亲同意后把他带到泰国严加训练,传授了古泰拳、劈挂拳、摔角等极其凶狠而深奥的武术。这次杨梦龙学进去了,一到寒假暑假便往泰国飞,苦练拳法,甚至上场与同样凶悍而顽强的泰国拳手对决,胜多败少。那位泰国拳师既欣慰又惋惜的说:“可惜你生错了时代,要是在古代,以你的身手和性格,肯定能成为一名远近闻名的侠客,甚至青史留名的!” 能不能青史留名杨梦龙不知道,反正他现在就够出名的了,拳术练出一点水平后,他打架的几率就更加频繁了,单挑不过瘾,干脆拉上一帮小弟行侠仗义,专揍街头混混,没少跟街头混混展开规模可观的团战,每次团战他都冲在最前面。也正因为这样,他成了拘留所的常客,却一点都不在乎,反正老爸第二天就会把他赎出去的。他的性格总结起来就是:非常好斗,但从不欺凌弱小;眼里不揉沙,说到就做到!对于他那帮伙计来说,“说到做到”这项是挺要命的,他说揍你,就肯定会揍你! 云老二下意识的摸了摸右脸——这里挨过杨梦龙一拳,肿了一个星期,那是他调戏杨梦龙的班花招来的教训——苦笑:“我说,杨梦龙,你别动不动就喊打喊杀行不行?看到你举起拳头,老子就头皮发麻了!” 一个相貌跟云老二很相似,但是要大两岁的男生说:“就是,动不动就喊打喊杀像什么样子!” 杨梦龙瞪起眼睛:“嘿,你们还来劲了是吧?赶紧找野猪,不然我两个一起揍!” 这哥俩还没来得及发话,跟在云老二身后那个扎着一根马尾,有一双漂亮的大眼睛的小女生瞪起了眼睛,叫:“你别动不动就欺负我大哥和二哥!你再欺负他们,我就不跟你做朋友了!” 杨梦龙委屈的叫:“云雨班长,你讲点道理好不好,他们年纪比我还大,怎么就成了我欺负他们了?” 小女生说:“你经常打他们!” 杨梦龙说:“那不叫打,那叫切磋!” 云老大云老二齐声叫:“切磋你个头!我们都不会武艺,谁跟你切磋了?” 杨梦龙嘿嘿一笑:“你们练了不就会了?” 面对这么个无赖,云家三兄妹只有翻白眼的份了。他们和杨梦龙一起长大,云雨还是杨梦龙的班长,经常帮杨梦龙做作业做课外辅导什么的,关系挺不错,就是杨梦龙太好斗了经常会跟她大哥二哥打起来,让她很不高兴。 正说着,一条小径出现在大家的面前。这条小径一面是怪石嶙峋的悬崖峭壁,一面是万丈深渊,没有一点胆量的人根本就不敢过去。不过,杨梦龙明显不在此列,昂首阔步,走得那叫一个轻松愉快。云家三兄妹则有点提心吊胆,特别是云雨,小脸煞白,嘴唇直哆嗦。杨梦龙不耐烦的叫:“唉呀,我的好班长,你快点好不好?这样磨磨蹭蹭我们什么时候才能通过这条危险的小径?” 云雨没好气的说:“你以为人人都像你那样,长着熊心豹子胆啊……拉我一把!” 杨梦龙还真听话,拉着她往前走。山风吹来,把两个人都吹得摇摇晃晃的,云雨吓得一个劲的尖叫,杨梦龙咕哝:“真不知道你这么胆小的女生老是跟在我们后面干嘛!” 云家兄弟超过了杨梦龙,在前面冲他招手:“快过来,快过来!” 杨梦龙没好气的说:“要不是带着你们妹妹,我早就过去了……咦,怎么有小石头落下来?”他忽然看到几块拳头大小的碎石往下飞坠,心中诧异,抬头一看,不禁骇然色变:三四十米高处,一块万斤之重的巨石底下全空了,摇摇欲坠!他低吼一声:“快跑!”拉着云雨撒腿飞跑,云雨吓得尖叫,直震得杨梦龙耳膜作痛!云家两兄弟也看到了那块危险的大石,吓得面无人色,连滚带爬的往前猛跑,连穿过了这条危险的小径来到了平地都没有意识到,还想跑,只听到身后隆隆作响,还有杨梦龙的怒吼:“接住她!”接着,云雨腾云驾雾般飞了过来,这两个当大哥的本能的伸手接住,三兄妹摔成一堆。在他们惊骇的目光中,那块巨石挟雷裹风的落下,砸在小径上,地动山摇,由岩石组成的小径轰隆一声全部崩塌了,碎石飞溅如雨,裹在那漫天石雨里坠向万丈深渊,转眼之间便消失在白茫茫的雨雾之中…… 云雨扑到悬崖边,望着那白汤般翻腾不休的雨雾,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悲呼:“杨梦龙————” 更┆多┆就┇上:wo o1 8.v ip (W oo 1 8 . vi p) 第二章 荒野惊魂 死了,肯定是死了。 杨梦龙知道自己肯定完蛋了,那么大一块巨石砸下来,就算是大象都得被砸扁,何况是他!都说人在临死之前,一生的经历会像按了快进键的录象一样一一在脑海中掠过,现在他正体会着这种感觉,不过他看到的并不是自己的经历,而是一些莫明其妙的东西,很陌生,却让他灵魂都几乎为之凝固: 湛蓝的天空亮得刺眼,没有一丝云彩。太阳像一团巨大的火球高高挂在天空,酷热煎烤着大地,草木焦枯,河流干涸,土地龟裂,几乎看不到一丝生机。偶尔一片乌云掠过,带来的却不是凉意和降雨,而是更可怕的灾难————那是铺天盖地的蝗虫,它们从一个村镇飞到另一个村镇,从一个县飞到另一个县,将最后一点绿色的东西一扫而空,留下一张张绝望的、麻木的脸庞。暑气蒸腾的大道上,无数衣衫褴裸骨瘦如柴的饥民成群结队,踉跄而行,至于要去哪里,他们也不知道,在哪里才能找到活路,他们更不知道。不断有人倒下,一旦倒下就再也站不起来了,没有人多看他们一眼,就这样麻木的走过,尸体扔在路边腐烂。 画面一变,,饥民拿起了粪叉锄头,条件好一点的则拿着一把钝刀,带着疯狂的表情冲向一座座城市。城墙上箭如雨发,滚木石块如冰雹,将他们一片片的打倒,城墙之下的尸体叠起一层又一层,但是后面的人视而不见,踩着死者和伤者的身体继续往前冲,他们不像是在进攻,倒像是在寻求解脱!杨梦龙必须承认,他被吓住了!他练习的是古泰拳和劈挂拳,都是极为凶狠的拳术,在擂台上撞上实力相当的对手,打得皮开肉绽血流满面那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也算见过血了,可是如此惨烈的情景真的是闻所未闻,让他手足冰冷! 这就算最悲惨的了? 不,还差得远! 成千上万额部半个脑袋剃得光溜溜,后面拖着一根又粗又长的辫子的骑兵挥舞马刀,弯弓搭箭,仿佛涌上陆地的洪水,呼啸而来,一座座城门在他们面前打开,接着就是屠杀,一座座名城在他们的狂笑中燃烧,烟火直冲云霄,火光映亮了已经成为地狱的城市,大街小巷中尸骨如麻,血流漂杵!粗野的狂笑中,一些纷杂的声音穿透了时空,在他的耳畔响起: “朕非亡国之君,臣尽亡国之臣!” “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 “那你们把我们的头拿去吧,不就是个死吗!?” “有降将军,无降典史!” …… 纷杂的声音消失了,杀戮也停止了,尸堆成山的城市里不见人烟,只闻鬼哭,隐约可以听到一个女声在凄怆的吟诵着: 腐胬白骨满疆场,万死孤城未肯降; 寄语路人休掩鼻,活人不及死人香! “啊————” 一声尖叫划破了黎明前的死寂,杨梦龙悚然坐起,全身都是冷汗,微微颤抖,气喘吁吁,眼睛由于惊恐而瞪得极大。太可怕了,太可怕了!那不是梦,饥荒,征伐,屠戮,焚城,还有那绝望的悲叹和吟唱,一切都是如此真实,就像是他亲身经历的!他参观过南京大屠杀纪念馆,通过那一张张旧照片和一件件还带着血迹的证物触摸过那段悲惨的历史,毛骨耸然,然而却远远没有这场可怕的梦来得恐怖,让他血液几乎凝固!他极力瞪大眼睛,大声叫:“云龙,云雨,云南!你们快过来!” 人在害怕的时候总会本能的想把死党叫过来,好有个依靠。可是周边静悄悄的,没有人应他,倒是传来一声充满野性的低吼。一片死寂中,这声低吼不亚于一声惊雷,杨梦龙遁声望去,全身的汗毛一根根的倒竖起来: 借着月光,他看到好几条野狗正一步步的朝他逼近,眼情都是红的,跟疯了一样! 慢着,哪来的野狗?还有,他不是死了吗?从万丈悬崖摔进深渊,整个人应该粉身碎骨了才对的,怎么还会感到恐惧,感到冷?他奋力活动一下手脚,没有哪里闹独立啊,甚至没有任何不适的感觉,只是觉得有点冷而已。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野狗并没有给这个喜欢探索的家伙多少时间去思考,一条站起来足有成年人高的野狗突然发出一声狂吠,箭也似的窜了过来,张开大嘴照着杨梦龙有脖子咬过去!多年野架和擂台经验救了杨梦龙一命,他整个人还在浑浑噩噩,右手已经本能的在腰间一拉,刷一声拔出狗腿刀,一刀挥了出去!花高价买来军用高碳钢,请铸刀名师亲自打造,除了开刃用到机械之外其他工序都是由手工完成的狗腿刀锋利无比,刀光闪过,野狗的头顺着刀锋打着旋飞了出去,失去头颅的身体往前一扑,撞在一棵树上,蹬几下腿就不动了。血腥味让野狗凶性大发,纷纷窜起,扑了上去!这下杨梦龙没有心思多想了,野狗是不可能注射什么疫苗的,被咬上一口,传染了狂犬病,他找谁哭去!他跳了起来,飞起一脚,将一条凌空飞扑过来的野狗踢飞,狗腿刀抡得跟风车似的疯狂砍劈,砍哪少哪,砍谁死谁,一连砍翻了三四条! 想吃点鲜肉,结果撞上了个这么难对付的家伙,野狗们多少有点迟疑了,不敢再继续进攻。杨梦龙趁机挥出两刀,将挡住他后路的那条野狗给逼开,然后撒开脚丫子,驾上风火轮,跑得只剩下一道烟,边跑还边放声狂叫:“云龙,云雨,云南,刘家富,李宣睿!你们都死哪去啦?快跑啊,再不跑野狗就要把你们的骨头都给啃掉了!”吼得那叫一个惊天动地。只是他完全忘记了,在现代社会,野生动物的生存空间已经所剩无几,野狗这种生物早就从中国大地上消失了! 还是没有回应。那几个小伙伴也不知道是死了还是压根没打算理他,任他喊破喉咙也没有人吱一声。倒是有一群野狗在后面汪汪叫着穷追不舍,追得他急急如丧家之犬,忙忙似漏网之鱼,只恨爹妈少生了两条腿!好在,在见识过狗腿刀的厉害之后,野狗已经不敢再太过嚣张,只是想将这个家伙赶出自己的领地,因此只是在后面盯着,并没有扑上去撕咬的意思。一口气跑出了几百米,野狗还是追在后面不放,杨梦龙那一片空白的脑袋终于灵光了一点点,他以猴子都瞠目结舌的速度嗖一声窜上了一棵十几米高的大树!野狗包抄过来,将大树团团围住,冲着上面放声狂吠:有种你下来,我保证不咬死你! 杨梦龙喘着粗气冲下面挥舞着狗腿刀:有种你上来,我保证不砍死你! 一个想上也上不去,一个死活不肯下来,得,双方僵持住了。 杨梦龙抹了一把冷汗,刚才真的好险,差点就让野狗给啃了。那几个家伙到底在搞什么鬼,这么大的动静他们会一点反应都没有,任由他们被野狗围攻?或者说,他们已经……他打了个冷战,飞快的拿出卖肾6手机,拨下电话云龙的电话号码,不通!再拨云雨的,不通!继续拨刘家富的,妈的,还是不通!他这才意识到手机一点信号都没有,一团怒火冲起三千丈不止,他死命捏住手机,才没有把这台卖肾才买得起的手机给甩向树身砸个稀巴烂! 最重要的工具总是会在你最需要它的时候坏掉,这话一点都没错。 瞪着手机,他脸上的表情突然凝固了:手机完好如初! 不应该的,不应该的!他明明被巨石砸中了,那粉身碎骨的剧痛,记忆犹新!如果说他的运气好到姥姥家,只是被擦了一下,然后昏迷过去,身上不可能不带一点伤。就算身体不带一点伤,起码手机这种太过脆弱的东东摔个稀巴烂是免不了的,然而,它一点损伤都没有!靠,这倒底是怎么回事? 这位可爱的少年像猫头鹰一样蹲在树上,陷入了深深的困惑之中。 野狗们蹲在树上,绿着眼睛瞪着那只特大号猫头鹰和他手里那个会发光的古怪东东,陷入了深深的困惑之中。 被巨石砸中而不留一点伤痕的身体…… 杳无音信的小伙伴们…… 没有半点信号的手机…… 还有这群要吃他的肉舔他的血的野狗…… 还有那个离奇的、令他的心灵为之震撼的噩梦…… 杨梦龙的脸揪得跟个包子似的,眉头拧成一团,头痛欲裂。他才十八岁,说到打架的经验确实丰富得很,但是说到人生阅历,却是少得可怜,面对这一系列离奇之极的事件,他茫然不知所措,唯一能做的就是顶着寒风坐在树上,用收不到一点信号的手机一次次的拨打着小伙伴们的手机号码,祈求能得到回应。 这种努力带给他的,除了一次次失望,还是一次次失望。 第三章 天仙公主 一道黯淡的曙光从天际射落,掠过地平线,天边由如墨一样的漆黑变成了鱼肚白,天亮了。借着晨光,杨梦龙极目四望,所看到的一切让再度陷入深深的困惑之中:周边一马平川,一眼就能看到地平线尽头,哪里有什么险峻的山峰和峡谷?这个他昨晚在逃跑的时候就感觉不对了,地面实在太平坦了,跑起来全然不费力,只是当时被那群疯狗吓得不轻,没往细里想,现在看清周边的地形之后,彻底傻巴了。 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啦?他清清楚楚的记得自己明明是在燕山灵雾峰的,怎么一转眼就来到了坦坦荡荡的大平原?有问题,肯定有问题! 他用力拍了拍自己的脑袋,试图将这些离奇古怪却又处处透着不祥的东东拍走。可惜这招不灵,当他睁开眼睛,沮丧的发现自己仍然置身于大平原之中,手机仍然没有任何信号。 见了鬼了! 肚子里发出的轰鸣提醒他,该吃饭了。他摸了摸口袋,只摸到几块巧克力。本来在他的背包里装着好几份军用野战口粮和两包酱牛肉,准备在灵雾山顶峰野餐时享用的,可惜背包不知道扔到了哪里,现在他身上能吃的东西就剩下这几块巧克力了。幸好天亮后,野狗悻悻的离开了,他往嘴里塞了一块巧克力,小心翼翼的下树,确定没有野狗想打他伏击后,这才松了一口大气。检查一下自己的装备,一把花了一万多块请名师铸造的牛骨柄狗腿刀,一张同样花了一万多块从德国订制的狙击弩,二十支弩箭,一台没有半点信号,屁用都没有的卖肾6手机,还有几块巧克力,一个打火机,齐了。至于汽车钥匙什么的,在他重新找到他的车子之前恐怕是派不上什么用场的啦。他习惯性的打开gps,想搞清楚自己现在的位置,结果……打不开,一点信号都没有。他无言的诅咒一声,只好使出最笨的法子:找个人问问。 没有车,没有导航,东南西北都不大分得清楚,对于一个已经习惯了靠着卫星导航,开车跑到哪里都不会迷路的人来说,这实在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杨梦龙很怀疑是不是因为自己把小伙伴们欺负得太狠了,老天爷看不过去了,故意整他的!没有办法了,只好一路小跑,朝他想象中有人居住的地方跑去。好在由于长年习武,他也煅练出了一副强壮的身骨子,跑个几十公里不成问题,他就不信在这么平坦的地方会一连几十公里没有一个村镇! 事实证明,他是对的,不到十分钟,他就跑出了树林,再往前一点,哎哟,一片可爱的农田像地毯一样在他眼前铺开了!田间还带着一点冰霜,还没到麦子发芽的时候,因此这片田野光秃秃的,什么都没有,不过这并不影响杨梦龙的心情,有农田的地方就有村镇,有村镇就有人,他很快就能搞清楚自己所在的位置了。他快步穿越田野,朝远处的村庄走去,很快又发现了一个问题: 没有水泥路! 奇怪,现在全国还有哪个镇子不通水泥路的啊,连偏远山区都通了,一马平川的北方平原居然还有地方是用土路?邪门,邪门! 等他终于走近那个镇子,第二个打击接踵而来:整个镇子到处都在冒烟,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看那些仍在冒烟的墙壁大多是用泥砖砌的。见了鬼了,这到底是什么鬼地方啊,怎么跟解放前似的,穷得连红砖都用不起,还在用泥砖?这事要是捅出去,只怕市长甚至省长都丢脸丢到姥姥家喽。不过,如果是为了拍电影故意弄出来的,倒也是情有可愿,只是现在中国似乎找不到这么认真负责的导演了…… 他突然惊恐的瞪大了眼睛,第三个打击悄然降临,把他打蒙了:他骇然看到他鄙视不已的那堵泥砖墙上居然钉着好几个人!这几个人看样子都是壮汉,胸口各自被一支长矛贯穿,钉死在墙上,血流得满地都是,已经干涸,变成了酱紫色,他们的眼睛瞪得大大,嘴巴张开,临死前的恐惧和绝望凝固在脸上,令他不寒而栗!在这堵墙不远处躺着个须发俱白的老人,手里紧紧抓着一把粪叉,头颅几乎离开了身体,脖子只剩下一点皮连着,惨不忍睹。这个老人身后是一堆还没有烧干净的茅草和木头,以及两扇烧掉了一大半的门板,他就躺在门板前面,显然在灾难降临的时候,这个苍老瘦弱的老人勇敢的拿起粪叉,试图阻止什么人闯进他的家去,结果被当场砍杀,家也被烧掉了。 整个镇子都被夷为平地了,镇子里死尸枕藉,男女老幼都有,一些妇女的衣服被剥光了,赤裸的身躯上到处都是牙印和抓痕,甚至皮鞭抽出来的血痕,很难想象她们临死前遭到了何等可怕的虐待。这一幕幕让杨梦龙血脉贲张,全身的血液直往头顶涌去,头痛得几乎要裂开来了。这样的场景他在电影里见过很多次,可是不管导演用了多少血浆都无法带给他这样的恐惧,因为,这一切都是真实的!那一具具血淋淋的尸体,一双双死了也没有闭上的眼睛,带血的兵器,还有凝固在死者脸上的恐惧和绝望,无不在告诉他,这一切都是真的,不是某部大片的拍摄现场,也没有哪个导演会这样拍电影! 最奇特的是,这些死者的衣物发型跟古人一模一样! 杨梦龙已经没有力气再去探究什么了,他全身的血液已经凝固,心脏几乎停止跳动,就像是坠入了无底深渊。死者的怨恨和绝望包围着他,令他连呼吸都变得困难,终于,他受不了了,在自己精神崩溃之前撒开腿往镇外狂奔,一口气跑出三四公里远,那种速度,那种激情,就算把博尔特请来也得跪!由于走路不看路,他一脚踏空,狠狠的摔了一跤,这才停了下来,大口大口的喘着气,才喘了一口便发出一声狂叫:“我的妈呀————” 千万不要嘲笑他的胆小!如果你走着走着,一脚踏空掉进一个大坑里,然后发现大坑里密密麻麻全是冻得僵硬的尸体,你肯定也会像他一样狂叫“妈呀”的! 疯了,这个世界肯定是疯了! 再一次被吓得落荒而逃的杨梦龙脑海里只剩下这么一个念头。莫名其妙从燕山来到大平原,又莫名其妙的看到成百上千的尸体,这一连串的打击已经把他给打蒙了。要以是这个世界疯了,要么是他疯了,否则决不会发生这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的!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他都是精神恍惚,跟梦游似的。他漫无目的的乱窜,手机信号始终没有恢复,倒是把电池的电给折腾得差不多了,那几个死党没有任何踪迹,他能找到的只有一个个被夷平的村庄和镇子,一堆堆惨不忍睹的尸体,连个活人都没见着。不难想象对于一个生活在和平环境中的人来说,这一切是何等的恐怖,他都快要疯掉了! 饥饿也在折磨着他,这几天来他连活人都找不着,口袋里的钞票派不上任何用场————他有个预感,就算能找到活人,这些钞票恐怕也派不上任何用场————自然就买不到吃的,全靠那几块巧克力撑着。一向锦衣玉食,从来不知道饥饿是什么滋味的杨大少爷这次终于尝到了苦头,他饿得眼冒金星,在看自己的胳膊的时候越看越觉得胳膊像一只烤得焦黄的特大号鸡腿,好想咬上一口。这个像没头苍蝇一样四处乱窜,一点也不晓得要保留体力的二货又累又饿,终于倒在了路边,连爬起来的吃气都没有了。 就这样莫名其妙的死在这个处处透着古怪的地方了吗? 杨梦龙极力瞪大眼睛,不让眼睛闭上,因为这一闭上,很可能就再也睁不开了。纵横校园无敌手,还在泰国拳坛闯出了一点名堂的杨大少爷居然会饿死在一个他叫不出名字的地方,那绝对是本世界最冷的冷笑话之一了。他想高声呼救,想点一堆火求救,然而现在他一点力气都没有,耳朵在嗡嗡作响,眼前有几百只白色、金色的萤火虫在飞呀飞,牛头兄说跟我走,我请你吃火锅,马面兄说跟我走,我请你吃东北乱炖,比火锅实在多了……这两位老兄在他耳边吵得凶,看来阴曹地府的公务人员压力也挺大的,为了冲业绩,浑身解数都使出来了。杨梦龙只想对着这两个急着冲业绩的老兄放声怒吼:“你们他妈的会不会办事的?先让我吃饱了再来争好不好!?”那两位老兄只当没听到,一个劲的开着空头支票,真是气死人了,看样了阴间的公务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就在牛头马面争得不可开交的时候,第三方势力加入了争夺。这个势力厚道多了,没有狂开支票,只是飞快的把一小块食物塞进了杨梦龙嘴里,接着再灌进一口温热的水。杨梦龙下意识的咀嚼,呃,这是……水煮鸡蛋?早就被抽干了的力气重新回到身体,不,是回到嘴巴,他下腭飞快的蠕动着,奋力咀嚼,好吃,好吃,为什么他以前就没有发现水煮鸡蛋竟然如此美味呢?一个鸡蛋几口就进了肚子,饿,还是饿得厉害!他张大嘴巴,意思再明确不过了————我还要!牛头马面对那个爱管闲事的家伙怒目而视,让那个家伙这以一搅和,他们到嘴边的鸭子可就飞掉了! 活该,谁让你们只会开空头支票,一点实惠都不给? 啪!一声脆响,似乎是鸡蛋壳被砸开的声音。一个稚嫩的声音响起:“姐,这是我们最后一个鸡蛋了!” 姐? 送鸡蛋给他吃的竟然是个妹子? 杨梦龙闭上嘴巴,睁开眼睛,只看到十根纤长白皙的手指在飞快的剥着一个鸡蛋的壳,一个顶多也就六七岁的小屁孩拿着一个小小的水壶眼巴巴的看着,每一小块鸡蛋壳落下,他都会下意识的吞一口口水,显然是馋得不行了。剥鸡蛋的就是那个小屁孩的姐姐,简单的梳着个偏鬓,长发瀑布秀直泄到腰际,顺滑如丝绸,一袭白衣上染了一点污迹,不过脸很干净,鹅卵脸上柳眉星眸琼鼻朱唇自自然然的搭配在一起,算不上倾国倾城,却透着一种幽然似水的恬静,杨梦龙只看了一眼就移不开眼睛了,心里狂叫:“正点!真正的天仙公主!”心里在零点零一秒钟之内作出了决定,什么牛头马面,什么四川火锅东北乱炖,通通滚一边去,大爷我要跟天仙公主走! 面对小屁孩的不满,天仙公主微微一笑,捏了捏小屁孩的脸蛋,说:“小君听话,把鸡蛋让给这个快要饿死了的人吃,等回到家,我再给你煮上十个,让你吃个够好不好?” 小屁孩嘟着嘴咕哝:“又在骗我,家里哪里还有十个鸡蛋啊,一个都没有了!还有啊,这个人奇装异服,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人,你救了他,就不怕他害我们啊?” 天仙公主说:“这个世界哪里有那么多坏人啊?小君听话,别闹了,回去姐姐给你做好吃的!”安抚完弟弟,才发现杨梦龙已经醒了,迎着杨梦龙的眼睛,她两颊飞起一朵红晕,掰下一小块鸡蛋送进杨梦龙嘴里,低声说:“你家在哪里啊,为什么会饿昏在这里?要不是我们姐弟俩刚好路过,你恐怕就没命了……快吃点东西吧,我们带的食物也不多,只够你垫一下肚子,不要见怪。”那语气,倒像是没有足够的食物把杨梦龙喂饱是她的错似的。杨梦龙心里涌过一阵暖流,这种不带一丝杂质的善良和关怀,哪怕是石头都会为之感动吧?他没有说话,只是大口大口的吃着天仙公主送到他嘴边的食物,默默的记住这份恩情。 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第四章 明末欢迎你 干掉了两个鸡蛋,一个干巴巴硬梆梆,急眼了拿来当石头砸人效果也相当不错的窝窝头,又喝掉了半壶热水,杨梦龙总算是饱了————当然,是灌水灌饱的。他长长的打了个饱嗝,伸了个懒腰,力气一点点的回到身上,舒服,真是舒服!遗憾的是肚子里的食物还是太少了,大半肚子都是水,几泡尿下来又该饿了。他清了清嗓子,坐正,望定天仙公主,问:“美女,这里到底是哪里呀?” 此言一出,那两姐弟都愣住了,天仙公主脸红得跟个柿子似的,那个小正太一双本来就够大的眼睛瞪得跟个猪尿泡似的,小拳头捏紧,咬牙切齿,似乎想冲上去给这个王八蛋几个脆的!不过,在初步评估了双方战斗力的差距之后,小正太还是明智的选择了放弃,气鼓鼓的冲姐姐嚷:“我没说错吧?我没说错吧?都说了他穿得花里胡哨,不是个好人,你还要救,现在好了,他有力气了,马上就动坏心眼了!” 杨梦龙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这两位的反应也太大了吧?现在美女和帅哥都已经成了性别的代名词了,逮着一个四五十岁的大妈都叫美女,更何况这位风姿绰约,貌似天仙,叫她美女应该没错呀,干嘛一副像是受了莫大耻辱,要跟他拼命的样子?他一脸茫然,不知道自己哪里错了,天仙公主又羞又恼,提起水壶拉着弟弟,低声说:“我们走!”小步快走,快速离开,头都没有回。 这下杨梦龙急了,都这么多天了,跑了这么多地方,那些村镇要么就已经被烧成白地,除了死人什么都没有留下来,要么就人去屋空,鬼影都没一个,好不容易遇上两个可以说话的,居然一开口就要走,你们走了我找谁请教去!不顾腿还在发软跳了起来,快步追上,叫:“美女,请留步,我真的迷路了,请好人做到底,告诉我这是什么地方!” 小正太怒冲冲的甩掉姐姐的手,从地上捡起个硬梆梆的泥团,使出吃奶的劲朝杨梦龙扔去,破口大骂:“你这个忘恩负义的坏蛋,我姐姐拿出家里仅有的两个鸡蛋救了你的命,你倒好,吃饱喝足了就开始调戏她,我跟你拼了!”要不是他姐姐及时扯住他的衣领,他准会冲上去跟杨梦龙拼命的。 杨梦龙很轻松的躲过泥团,越发的郁闷:“我哪里说错话啦?我只是想弄清楚这里是什么地方而已!” 小正太怒火冲天,张牙舞爪就要扑上去,可惜被天仙公主轻轻一提,整个人给拎了起来,只能冲杨梦龙吐口水:“你只是想问路?鬼才信呢!我看你就是不怀好意,想欺负我姐姐!坏人,坏人,坏人!” 天仙公主打量了杨梦龙一眼,见他在自己的注视下竟有些手足失措,不由得暗暗松了一口气,放下弟弟,说:“这位公子,这里是筱家庄的地界,往前走上四五里路,就是筱家庄了,如果要去县城的话,往东走上五十里就到了。”语气温柔,声音脆耳动听,听她说话就像是在欣赏最优美的音乐,她不去星光大道实在太可惜了。 杨梦龙重复:“筱家庄?”迅速在脑里百度关于筱家庄的信息,结果当然是一片空白。 小正太手往腰间一叉,鼻孔朝天,哼哼了两声:“筱家庄可是我们家的地盘,在这里你最好别动什么坏心眼,不然我叫上一声,马上会有几十号人拿扁担锄头过来打断你的腿!” 杨梦龙又好气又好笑,这个小东西的戒备心理还挺强的,而且这句狠话说得也挺有气势,是块当黑帮小弟的好料子! 未来的黑帮小弟在恶狠狠的威胁,天仙公主却温柔得着江南春暖花开时节从花丛中掠过的轻风,她看着地面,不敢看杨梦龙,轻轻打了一下未来黑帮小弟的后脑勺:“瞎说什么呀!” 未来黑帮小弟气势不减,越发的神气:“没瞎说!坏人,我可告诉你,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是我们家的人,得罪了我姐姐我要你们好看,识相的乖乖向我姐姐赔礼道歉!” 杨玮莫明其妙:“我哪里说错话了?” 小正太怒吼:“还说没有错?岂有此理,简直就是岂有此理!”一双大眼睛四处乱扫,似乎想找家伙揍人。天仙公主却不打算再计较这些了,彬彬有礼的说:“不知道这位公子尊姓大名,是何方人事,为何流落到筱家庄来?” 呃,连说话都跟普通人不一样,颇有几分古代千金小姐的典雅气质哟,我喜欢!杨梦龙说:“我叫杨梦龙,江苏南京人……” 小正太马上抓住了破绽:“露馅了吧?你说你是广东人福建人广西人都能糊弄住我们,偏偏说自己是南京人,哈哈!有穿成这样的南京人吗?你以为我们没有去过南京?告诉你吧,我们祖籍就是南京!” 杨梦龙瞅了瞅自己,一身从淘宝买来的军用防割布制成的迷彩服,一双高腰陆战靴,腰间挎着狗腿刀,还背着一具强弩,这副行头简直酷毙了,怎么在这个小东西眼里就成了他是坏人的证据了?这些东西又不是很难搞到,不管是真军迷还是伪军迷,只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都能弄到嘛,有什么好出奇的?在他眼里,这个小东西布扣子布腰带的打扮才叫怪异透顶! 天仙公主仍然保持着友善的微笑,说:“原来是杨公子,久仰了。” 怎么像是武侠小说里的对话? 杨梦龙越听越别扭,再看看不远处正在田里劳作的几个农民,靠,都跟这两姐弟一样,一副古人的打扮,他心里那种不祥的预感越来越强烈,令他面色苍白。再回想一下先前他看到的那些尸体的衣着服饰发型,他只觉得一股寒气直冲头顶,再也无法保持冷静了,一个箭步冲上去揪住小正太的衣领,嘎声叫:“告诉我现在是哪一年!快告诉我!” 小正太被他吓到了,拼命挣扎,眼泪都出来了:“你想干什么?你放手!你给我放手!” 欺负一个六七岁大的小孩子是一件很没面子的事情,不过杨梦龙顾不上了,这几天来,他都快让种种诡异的、难以捉摸的、恐怖的事情给折磨疯了,非弄个水落石出不可,他低吼:“快告诉我,现在是哪一年!你们是不是在拍电影!?快告诉我!” 小正太吓得小脸煞白,冲姐姐叫:“姐,这个人疯了,这个人疯了!”哇一声,两条海带泪狂飙而出,蔚为壮观! 杨梦龙耐心只乎耗尽了,真的想掐死这个小东西:“快告诉我现在是哪一年!” 天仙公主也被他那状若疯狂的样子给吓到了,本能的想逃跑,但是姐姐保护弟弟的本能还是让她鼓起了勇气,说:“杨公子,快放了小君,他还是个孩子,经不起吓————” 杨梦龙瞪向天仙公主,再次低吼:“快告诉我现在是哪一年!” 天仙公主吓得倒退两步,这个人准是疯了,连黄历都忘记了!不过她很清楚,这个大男孩已经到了疯狂的边缘,不得到答案他是不会罢休了,她颤声说:“现在是崇祯三年元月啊!” 回应她的,是一声咆哮:“什么!?你再说一遍!” 这声咆哮把天仙公主吓得花容失色,差点昏倒,强撑着说:“现在是崇祯三年元月……” 揪着小正太的衣领将他整个提到半空的手失去了力气,松开了这个吓得半死的小东西,杨梦龙一个踉跄,几乎昏倒在地。 崇祯三年元月…… 明白了,一切都明白了。 崇祯二年十一月,虎踞关外的后金政权突然出动数万精锐大军,绕过铜墙铁壁般的关宁防线,从蓟县迂回,对北京发动了闪击战。这次不管怎么推演都不大可能成功的奇袭竟然不可思议的成功了,明帝国的蓟辽防线在后金铁骑面前形同虚设,转眼之间,皇太极就打到北京城门外了。蓟辽督师袁崇焕率七千关宁铁骑火速回援,随后被丢进了监狱,关宁军军心涣散,在祖大寿的带领下逃回山海关。后金数万大军在京畿重地横冲直撞,摧城拔寨锐不可当,明军不敢离开坚城与之野战,只能眼睁睁看着后金军在自己眼皮底下撒野,无可奈何。无数村镇就这样被毁灭,无数平民被屠杀,被虏掠成为奴隶!区区几万人马把帝国的心脏地带搅得天翻地覆,直到实在没有力气再抢下去了才带着无数战利品和俘虏,洋洋得意的返回东北。也就是说,他们在河北纵横驰骋,肆虐了整整数个月之久,给明帝国造成的损失难以估量! 财产人口的损失或许还能统计,这次大胆的奇袭给明帝国造成的心理打击却是无法估量的。它意味着,明帝国在与后金政权的较量中彻底丧失了主动权,昔日蜷缩在明帝国脚下,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走狗如今已经变成了恶狼,它已经有能力置明帝国于死地了! 八个月后,袁崇焕被凌迟处死。 这就完了吗?不,这仅仅是个开始。 在随后十几年里,后金建国,改国号为“清”,数度入侵,兵锋所向,血流成河。而帝国内部旱灾蝗灾涝灾冰雹瘟役,没完没了的天灾人祸将农民逼得家破人亡,最终为了活命,揭竿而起,陕西西山西河南河北湖北四川,遍地烽火,杀得血流成河,人命在这样的乱世里比蚁还贱。在经过残酷的厮杀后,李自成终于打进了北京,把延绵近三百年的明帝国送进了坟墓。再然后,满清入关,李自成败亡,野蛮再一次战胜了文明,嘉定三屠,扬州十日,湖广填四川……半边江山的花木都染上了血腥。这就是明末,一个尸山血海血火交织的年代,一个人命贱如蝼蚁的时代。 杨梦龙童鞋,欢迎来到明末! 第五章 筱家庄 筱家庄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河北村庄,有八十来户人家,几百亩田地,有一条小河,有一小片树林,种着几十棵榆钱树,还有八九头瘦牛,齐了。这里土地贫瘠,农民一年到头脸朝黄土背朝天,累死累活仍然是衣不蔽体,食不果腹,贫穷已经成了他们生活的主题。村民们早就习惯了贫穷,习惯了饥饿,只要河里还有水,地里还能长出麦苗,他们就能活下去。他们要求的并不多,粮食不够吃,拿榆钱拌上小米煮成粥也能吃得很香,杨树柳树的嫩叶摘下来煮一煮捞起来捏成菜团子就能果腹,如果在过年的时候能吃上一顿白面馒头,用零零碎碎的旧布给孩子做件衣服,他们便已经心满意足。正是千千万万这样的农民用自己的脊梁扛起这个帝国缓缓前行,当他们不堪重荷,轰然倒下的时候,整个帝国也会随之摔得粉碎。 可悲的是,从古到今,能看到这一点的人少之又少,能看到这一点的帝王更是比野生华南虎还少。 跑题了,转回正题。筱家庄本来是一片荒地,十年前,一位姓筱的南京地主不知道怎么回事,惹上了官司,几个回合下来家财几乎耗尽,勉强把事情摆平了,不过江南再也没有立足之地,无奈之下带上最后一点财产和家人,辗转来到河北,买下了这块荒地,招募佃农,经过一番拨弄,总算把这里变成了一个像模像样的村庄。也不知道是不是水土不服还是因为在那场官司里吃了大亏,落下了心病,这位地主在六年前就去世了,留下一儿一女守着这份可怜巴巴的产业过日子,一日不如一日。不过这对儿女都挺出色,女的自然就是那位救了杨梦龙一命的天仙公主了,她叫筱雨芳,美丽温柔,乐善好施,庄里不管哪家遇到困难,她总会尽力去帮,多的不敢说,几斗米几百文钱总是有的,要是交不起租子她也不去催逼————就她一个弱女子,就算找上门去人家也不见得会交,还是省省吧————这些善举为她赢得了极佳的名声,在筱家庄,你骂贪官骂皇帝都没人管你,但是你要是敢说筱小姐半句不是,打断你一条腿都算轻的。她还是一位才女,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能识文断字,乡里闹了矛盾,请她去评理,她都能成功的化解矛盾,让双方化干戈为玉帛。至于那位未来的黑帮小弟,是她的弟弟筱君,也不是省油的灯,聪敏好学,过目不忘,小小年纪就有不错的学识了。筱雨芳到现在都没有嫁人,一心一意想将弟弟培养成才,光大门楣。她倒是有过一门亲事,男方是县官的儿子,一表人才,算起来是她高攀了,要是这门亲事能成,对她来说倒也是个不错的归宿,奈何就在谈婚论嫁的节骨眼上老爹去了,留下她和才一岁大的弟弟,男方嫌她带着个拖油瓶麻烦,要她把筱君送给别人寄养,她死活不同意,就这样僵住了。再拖上两年,男方见她的家境日益衰落,又死活要带着个小屁孩,便公然悔婚了,退回了婚书,双方恩断义绝。这几年来上门求亲的人倒也不少,甚至有愿意倒插门的,可她一个都没看上眼,都很委婉的拒绝了,她要守住老爹留下来的这份田产,还要把弟弟抚养成人。佃农都替抱不平,说老天瞎眼,这么好的女子居然找不到一个好的归宿。她只是淡然一笑,从不怨天尤人,坦然接受命运的安排,只要老爹留下的田产还在,弟弟还在,她就满足了。 不过,她这种平静的生活维持不了多久了。后金铁骑侵略如火,在这片他们垂涎了几十年的土地上尽情肆虐,掀起腥风血雨,不知道多少村庄城镇被淹没在血海之中,筱家庄,迟早会成为那帮野猪皮的目标。 筱雨芳并没有想到这些,就算想到了她也无能为力,只能祈祷灾难不要那么快就降临。她今天提着一篮煮好的鸡蛋,带筱君到邻村去拜访私塾的老夫子,打算把筱君送到私塾去念书————私塾一般都是地方的地主办的,专门给自家子弟提供学习的机会,筱家庄太穷了,办不起私塾,只好让筱君到邻村的私塾去借读了。老夫子见筱君那么聪明,很是喜欢,同意了,收下了那篮鸡蛋,还退回了两个。姐弟俩千恩万谢,欢天喜地的回家,没想到在路边看到饿得昏迷过去了的杨梦龙!虽然觉得这家伙穿得花里胡哨,还留着个平头,来历古怪得很,但是这毕竟是一条人命,不能坐视不理,筱雨芳用最快的速度烧了一壶水,拿出那两个准备给弟弟加菜的鸡蛋,再捎上一个硬梆梆的窝窝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是把这小子给救醒了。只是姐弟俩做梦都没想到,自己救的竟然是个疯子! 看吧,那个疯子现在正发了疯似的又跳又叫,一会儿放声狂吼:“我操,明末!!!老天爷,你是成心要玩死我是吧!?”一会儿跳到土丘上挥舞着手臂狂叫:“打个雷吧!打个雷劈我,把我送回现代吧,我才不要在这个乱世呆下去!”再过一会儿,吼得更响了:“如果你真的想要我的命,干嘛不干脆一石头砸死我,非要把我丢到这么一个人命比蚁贱的乱世来!”姐弟俩吓得够呛,筱君完全没了作为未来黑帮小弟的威风,整个人蜷在姐姐怀里,牙齿直打架:“姐姐……这个人……人……是疯、疯、疯子!”筱雨芳一个劲的安慰弟弟要他别怕,其实自己怕得更厉害,硬撑着而已。 杨梦龙没疯,不过也快了。他真不知道自己上辈子到底作了什么孽,兴致勃勃的去一趟燕山,结果把自己给折腾到明末来了!我的老天爷,“宁做太平犬,莫当乱世人”这句话是闹着玩的吗?特别是在明末,外有女真虎视眈眈,年年寇边,内有流民作乱,天灾人祸接连不断,在这个世道,连想当个苦哈哈的农民都是奢望,鬼才知道什么一波流民杀过来,抢光你仅有的一点粮食,牵走你的牲畜,然后裹挟着你扑向下一个目标,美其名曰:“欢迎加入义军!”然后呢?没有然后了,你会被当成炮灰,拿着最简陋的武器冲向城墙,用自己的尸体填平壕沟,拿自己的命去消耗守军的箭枝火药,如果不幸挨上一箭,或者被石头砸中,这条小命就保不住了,要是侥幸打赢了,顶多也就换来一顿饱饭而已,战利品什么的没你的份,吃过这顿饱饭,继续朝下一个城镇进发,直到将那个城镇打下来,才能吃上第二顿饱饭,要是打不下来,那就饿着吧,要不怎么叫“饥兵”呢?这样的命运,仅仅是想想都不寒而栗。老天爷,老子跟你有多大的仇啊,居然把我丢到了这样的乱世来! 发泄了一通,杨梦龙垂头丧气的认命了。不认命也没办法,再怎么吼也改变不了事实,反倒会把肚子里那点食物早早的折腾干净,然后继续饿肚子。事实上,这几天的所见所闻已经让他有了一点心理准备,毕竟在现代社会,在中国,是不可能发生如此大规模的屠杀的,现在谜底揭晓了,总算不用再迷茫了。乱世就乱世吧,咬咬牙先混着,没准会有转机,一场雷雨,一场大雾,一场风暴,就把自己带回了现代呢?又或者这只是一场梦,一觉醒过来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呢?穿越小说都是这样写的嘛,先想办法活下去,只要还活着就会有希望。不得不说,这家伙是个乐天派,神经特别粗,换了别人碰到这么倒霉的事情,不疯掉也会傻掉,他只是咆哮了一通就冷静下来了,难得,难得! 冷静下来之后,他硬挤出一丝比哭还要难看的笑容,像模像样的朝筱雨芳拱了拱手,说:“多谢小姐出手相救,一饭之恩,没齿难忘。刚才在下情绪失控,吓到了小姐,实在是抱歉。” 咦,疯子居然知道自己发过疯?还有救,还有救!筱雨芳还了一礼,说:“杨公子不必客气……不知道公子打算去哪里?小女子别的忙帮不上,帮忙指指路还是可以的。”那意思就是你可以趁早滚蛋了,别留在这里吓坏小孩子。倒不是她冷漠,刚才杨梦龙的表现实在是太吓人了,把她给吓到了,这么可怕的家伙,还是离他远一点为妙。 杨梦龙看了看天色,哦,那轮惨白的太阳已经开始西沉了。他说:“我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的,实在不知道去哪里才好,再加上天马上就要黑了,不知道能不能先到贵庄逗留片刻,买点东西吃?” 筱雨芳暗暗翻了个白眼,这家伙的脸皮还真厚,越是不想让他到筱家庄来,他越是要凑过来!没办法,她无权把人家撵走,只好说:“欢迎,欢迎。往前走上几里路就到村口了,很近的。”说完带着筱君快步往回走,那样子有点像是逃,下意识的想离这家伙远一点,免得他又发疯,吓坏人。杨梦龙挠挠头,跟在后面,看到他跟上来,筱雨芳走得更快了。三个人两个在前一个在后,先后走进村子,一路上不知道多少人投来异样的目光,都是针对杨梦龙的,像是在欣赏一头怪兽,甚至有人在窃窃私语:“哪里来的怪人?穿得离奇古怪的,一看就不像个好人!”杨梦龙郁闷万分,心里寻思着是不是想办法把身上的迷彩服给换掉,再这样下去,迟早会被人当成怪物或者后金间谍给抓起来的。 等进了村,他就更郁闷了。村子里的房子都是低矮破旧,甚至有几个地窝子,只有村子中央那幢房子还像个样子,青砖黑瓦,足有两百来平米,不用说,这就是筱家庄地主的家了。没有饭店,没有酒店,没有菜市场,甚至连个卖鸭脖子的小摊子都没有,有的只是一张张痿顿枯瘦的脸,一扇扇破破烂烂的门。看到这一切,杨梦龙真的要哭了,别说口袋里没有铜钱,就算有,他也没地方买吃的啊! 筱雨芳一进村就径直朝那幢还算像样的砖瓦房走去,看来那就是她的家了。杨梦龙没有跟过去,人家一个大姑娘,素不相识的,救了他一命已经是莫大的恩情了,还要跟上去蹭饭吃?他自问自己的脸皮没这么厚。没办法,只好在村子里四处转悠,希望能找到卖食物的摊子,或者有富余食物的人家,他身上还有几件稀奇的小玩意儿,拿出来应该能换到一点吃的。只可惜他去到哪里,哪里就赶紧关门,小孩子还想再瞅瞅,被大人粗暴的抱了进去,这场面,跟皇协军进村差不多。这再正常不过了,小老百姓嘛,任谁看到一个穿得花里胡哨,挎着短刀背着强弩的家伙也会害怕的,躲远一点准没错。大家都躲着他,自然不会有人跟他交谈,交换食物什么的了,杨梦龙揉揉又开始咕咕叫了的肚子,苦笑,老子想吃顿饱饭怎么就这么难哟。 太阳已经下山了,家家户户都升起了炊烟,空气中传来食物……不,糠糊糊的香味。不用进去杨梦龙也知道他们正在煮什么,他胃袋一阵抽搐,虽说肚子很饿,但是要他吃糠,打死他都咽不下啊。再说了,大家防他防得比贼还严,就算是糠糊糊,也不会有人拿出来跟他交换的,他只好哀叹一声,找个背风的地方沮丧的坐下,倾听着肚子乐队倾情演奏的饥饿交响曲,忍受着寒风的侵袭,怎生一个惨字了得! 老子绝对是有史以来最悲惨的穿越者了!他恨恨的想。 第六章 当长工? 天已经黑了,寒风越发的劲疾,像是要把皮肤撕裂。北方的冬天可不是闹着玩的,泼水成冰,在野外呆上几天,不被冷死也得冷掉半条命,都好几天了,杨梦龙居然还没有被冻死,简直就是个奇迹。不过,就算没冻死也不好过,他一个劲的往手心呵气,走来走去,试图让自己暖和起来。当然,这是不大可能的,一连饿了好几天,体温都流失得差不多了。他很想做几十个俯卧撑什么的取暖,但是考虑到那两个鸡蛋一个窝窝头已经消化得差不多了,还是算了,可别没暖和起来,反倒把自己给弄趴下了。 就在这时,那幢全庄唯一还像点样子的瓦房大门呀一声打开了,未来黑帮小弟筱君提着灯笼出现在门口,冲他叫:“你过来!” 杨梦龙走了过去,笑容僵硬————脸都冻得跟块死猪皮差不多了,能不僵硬吗:“干嘛?” 筱君竖起耳朵,很满意的听到他的肚子在咕咕叫。他问:“还没吃饭吧?” 杨梦龙沮丧的说:“没,大家都躲着我,想买饭都没处买。” 筱君说:“你穿成这样,还带着刀,大家不躲着你才是怪事!不过,你看起来也不像个坏人,要是你是坏人,手里有刀有弓箭,早就去抢饭吃了……不过抢也抢不到什么东西,这年头,大家都没粮食,只能啃糠菜捏成的窝窝头……” 杨梦龙很响亮的叹了一口气,糠菜捏成的窝窝头也算啊,老子都快饿死了!糠菜做的窝窝头怎么了,我现在一口气能干掉十个八个! 筱君似乎很能体谅他的难处,招了招小手:“跟我来。”关上门,把他带了进去。 房子里黑漆漆的一团,就两处点着灯,一处是客厅,一处是书房。客厅里摆着一副碗筷,盛着一碗麦粥,不算稠,但热气腾腾的,让杨梦龙口水长流。筱君让他坐下,把那碗麦粥往他面前一推:“吃吧,吃下去暖暖肚子。” 话音未落,那碗麦粥就进了杨梦龙的肚子,这样的速度,把筱君吓得不轻,直愣愣的看着他,像是在从株罗纪公园里跑出来的霸王龙。 杨梦龙舌头一卷,把碗里最后一粒麦粒卷进肚子里,依依不舍的放下碗,可怜巴巴的看着筱君,“我很饿”这三个字分明写在脸上。筱君气鼓鼓的说:“没了,没了!撞上你,我们可算是倒了大霉了,没见过这么能吃的!” 杨梦龙说:“要是你饿了三天,肯定比我还能吃。好人做到底,再给我弄点好吃的啦,拜托了!”就差没戴上一对兔耳朵,睁着水汪汪的眼睛,嘟起小嘴卖萌了,估计他做梦都没有想过自己也会有为了一顿饭去求人的一天。 书房里传来天仙公主温柔的声音:“小君,去把锅里那两个窝窝头拿来给他吧。” 杨梦龙感动得几乎要飙泪了,天仙公主万岁!我爱死你了! 筱君叫:“那是我们的宵夜!” 天仙公主说:“他都饿了好几天了……” 杨梦龙连连点头:“对对对,我都快饿死了,管饭管饱嘛!” 筱君恨恨的瞪了他一眼:“你还真不客气啊!”提着小灯笼离开客厅,走进厨房,捧来一个粗瓷大碗,碗里盛着两个婴儿拳头大小的窝窝头,还是热的。杨梦龙也老实不客气,一手一个抓起来就啃。窝窝头是用玉米面加麸皮做的,又干又硬,很粗糙,这玩意连放在杨梦龙家里连狗都吃不下,但是现在他狼吞虎咽,吃山珍海味都没这么来劲,还真是应了那句话:饿急眼了,连蛆虫都是蛋白质! 两个窝窝头下肚,总算有了几分饱意了。杨梦龙意犹未尽,却也不好意思再开口要食物,因为他留意到客厅里的家具都是原木做的,连漆都没上,十分寒酸,显然主人的家境好不到哪里去,要是放开肚皮大吃,搞不好要把人家的口粮一扫而光的。这一家就够寒酸了,但是想想村子里其他人家那破破烂烂的房子和地窝子,唉,他还是跪吧。他咂咂嘴,好奇的问:“你们家是地主?” 筱君神气的说:“废话,所有的田产都是我家的!” 杨梦龙说:“当地主能混到你们这么落魄的地步,也算是一种本事了。” 小屁孩腾的跳了起来:“你说什么!” 杨梦龙无视那两个高高举起的拳头,说:“我有说错吗?你看看,你家里有哪件东西是像样的?连个仆人都没有,能富到哪里去?” 筱君直磨牙齿:“要你管!哼,嫌我们家穷是吧?我告诉你,其他人更穷!至少我和我姐还能吃上饱饭,其他人连饭都吃不上,再罗嗦我就把你撵出去!” 杨梦龙吓得连连摆手:“别别别,千万别!就算要赶我走,好歹也等到明天再撵人吧?现在这天气泼水成冰,在外面过上一夜,不死也掉几层皮了!” 筱君又神气起来了,一双小手交叉在胸前,鼻孔朝天,一副你的小命捏在我手里,我要你圆就圆,要你扁就扁的老气横秋样,与他的年龄严重的不符,令人喷饭。杨梦龙不得不感叹,乱世果然能让人早早的成熟,在现代社会,这么大的孩子还赖在妈妈怀里撒娇呢,而明末,这个六七岁大的小家伙已经开始扛起生活的重担了。摆足了架子,未来的黑帮小弟用小手敲了敲桌面,说:“老实说,你是干什么的?流浪的刀客?从关外逃回来的难民?”不等杨梦龙说话,他又说出了自己的猜测:“我猜你肯定是流浪的刀客。” 杨梦龙似笑非笑:“你怎么知道?” 筱君指了指他摘下来放在一边的那把狗腿刀:“你带着刀啊!” 呃,看样子屠夫也应该列入刀客范畴,因为屠夫也带着刀。 “你会不会武功?”问题又来了。 杨梦龙老老实实的说:“会一点点。” 筱君两眼发亮:“厉不厉害?” 杨梦龙谦虚的说:“厉害谈不上,不过放倒四五个人不成问题。” 筱君眼睛更亮了:“那你有什么打算?准备去哪里?” 杨梦龙神情迷茫:“我……我不知道,我头一回来到这地方,人生地不熟,真的不知道能去哪里。” 筱君露出一丝奸笑:“那就是没地方好去喽?要不暂时在我们家住下,再作打算吧?” 杨梦龙瞪大眼睛:“在你们家住下!?” 筱君理直气壮的点头:“对啊,反正你也没地方好去,不如暂时留在我们家当个长工好了,白天到田里干点农活,晚上帮忙看家护院,我们管你吃住,怎么样?” 杨梦龙哭笑不得,搞了半天,原来人家是想拉壮丁呀。不过这小子还真够黑的,拉来的壮丁又要种田又要看家护院,还没工资拿,似乎包吃包住已经是莫大的恩赐了,奸商! 筱君见在他考虑,赶紧加上一把火:“你就别考虑啦,别以为我们亏待你,你知不知道,现在想换口饭吃有多难?一天两顿,包你吃饱,我们已经是仁至义尽了!再说了,田里的活有人干,你要是干不来就不用干了,帮忙看住家,不让人进来偷东西就行了。” 杨梦龙目光四处乱扫,实在想不出这家里有什么东西好偷的,做贼的跑到这里来偷东西,也算没眼光了。 筱君似乎看得出他在想什么,捏着拳头气愤的说:“我家的东西就是让那帮家伙偷光了的!这些年来年年都有小偷光顾,偷钱,偷字画,偷首饰,偷家具,什么都偷,到后来实在没有值钱的东西好偷了,就偷粮食!就在上个月,他们从我们的谷仓里偷走了五石麦子,害得我和我姐连饭都吃不饱了!” 杨梦龙叫:“粮食也偷!?”在他的观念里,粮食不怎么值钱,偷粮食绝对是最蠢的,除非你能几十吨几十吨的偷,否则是弄不到多少钱的。当然,要是能几十吨几十吨的偷,那就不叫偷了,叫抢,叫搬都可以,反正不叫偷。居然有人冒着被打断腿的危险跑到地主家来偷几百斤麦子,这实在是最冷的冷笑话了。 筱君却不是这样看的,在他看来,偷粮食的人比偷字画偷家具的要可恶一千倍,一万倍,字画没了最多损失了一点钱,粮食没了,就得饿死。他哭丧着脸说:“我们千辛万苦忙活了一年,才收上来这么一点租子,卖掉了十几石换来一点钱,就剩下这几石了,结果一下子被偷走了一大半,肯定不够吃的,现在粮价这么贵,想买都没处买,在新粮收上来之前我们就只能吃树皮树叶了!” 地主家也要吃树叶啃树皮,筱地主混得也太惨了点。现在杨梦龙总算明白筱君为什么要冒险把他这个来历不明的人留下了,完全是被人偷怕了,生怕最后这点粮食再被人偷走,所以就让他留下来看家护院。 好吧,看家护院就看家护院,这份工作当然谈不上多风光,但总比饿着肚子满世界的流浪强…… 在饿了三天之后,杨大少爷总算找到了他来到明朝后的第一份工作:给一个破落的地主家庭当家丁,简称狗腿子。 第七章 大忽悠 筱雨芳正在书房里看书。 这几年家境一日不如一日,家里值钱的东西不是拿去当了就是被人偷了,只好用仅比普通老百姓强一点点的器物来撑着,书房也不例外。熏香樟脑什么的就不要想了,连书桌都换了一张没有上过漆的,寒酸得很。想想以前优裕的生活,再想想现在艰难的处境,真的是感慨得很,不过她仍然平静的面对,没有抱怨过命运的不公。抱怨也没用,命运压根就不知道你是什么东西,白费力气而已。 她看的是宋词。每天晚上点上一支蜡烛,欣赏这些精巧旖丽的文字,就是她最大的快乐,有时候一看就是两个时辰,不忍释卷。不过今天她明显有点心不在焉,目光时不时从书本移开,朝门外望去,或者竖起耳朵来听听,对于她这么个爱读书的人来说,是非常少见的。这也不能怪她,家里来了个陌生人嘛,换你你也不大自在,何况是个无依无靠的大姑娘。她是见杨梦龙可怜,才煮了一碗麦粥,让筱君叫杨梦龙进来吃,再腾出个房间让他住上一晚,这一切都是出于善良的天性,她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了。只是这次不大一样,她总觉得心里有些不安。 因为杨梦龙来历不明,而且还带着刀。如果他想对她和筱君不利,那她真的是引狼入室,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筱君却体会不到姐姐的担心,他还在那里叽叽喳喳的跟杨梦龙说个不停,两个人天南地北的聊着。绝大多数时候都是杨梦龙在说,筱君在“喔,喔,哇,呀”的惊叹,也不知道那家伙到底说了些什么,把筱君给忽悠成这样了。筱雨芳干脆合上书本,凝神倾听,想听听杨梦龙到底在侃些什么,于是她听到: 有个小孩出生了,这个小孩可不得了,他一出生,满室生辉,百鸟在屋顶上盘旋,烟囱里隐隐有紫色烟霞腾起,显示这个小孩的不凡。他也真的不凡,这不,接生婆刚把他身上的血污洗干净,从产房里抱出来,他就冲着爷爷叫:“爷爷!”结果爷爷当场向后一仰,死了。他叫了一声“奶奶”,奶奶也死了。他爹见小东西望向自己,大惊失色,伸手去捂小东西的嘴巴,可还是慢了一步,小东西喊了一声:“爹!”结果隔壁的老王死了! 筱君咧嘴大笑,笑完了才好奇的问:“为什么隔壁老王死了啊?他明明叫的是爹的。” 杨梦龙嘿嘿直笑:“因为隔壁老王才是他爹啊。” 筱君恍然大悟:“我明白了,他是个野种!” 杨梦龙连声夸奖:“孺子可教,孺子可教!” 筱雨芳两颊绯红,轻轻的啐了一口,叫:“小君,过来!你该练字了!” 筱君依依不舍的说:“我先去练字了,我们明天再聊,明天记得再给我说几个这么好玩的笑话哦。” 杨梦龙大咧咧的说:“去吧,去吧,我们明天再聊。” 筱君这才慢腾腾的走进书房,手里拿着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关上书房的门,猴子献宝的叫:“姐,他给了我好多好玩的东西!” 筱雨芳问:“都给了你些什么好玩的东西呀?” 筱君把自己的战利品一一摆在桌面上:“这个是口琴,他说用它能吹奏出美妙的音乐来,我吹了两下,声音挺好听的;这个是巧克力,我吃了半块,可好吃了,姐,你也尝尝吧!这个是安劈三,他说里面有很多好听的歌……” 这都是些什么鬼玩意啊? 筱雨芳看着桌面上这一小堆乱七八糟的东西,脑海里打了个巨大的问号。她也算是见过世面的,可是这些东西别说见,听都没听过!还在发愣,筱君已经将那最后半块德芙巧克力塞进了她嘴里,顿时,那种甜蜜美妙的滋味从舌尖扩散开来,蔓延到全身的每一个细胞,她瞬间就被俘虏了。巧克力是女生的杀手,这一定律放在古代也是一样的。筱君见姐姐一脸陶醉的神色,得意的问:“很好吃吧?” 筱雨芳轻轻点头:“嗯,很好吃。” 筱君惋惜的说:“可惜啊,他说他就剩下这么一块啦,以后想吃都没得吃了。姐,你试试这个。”拿起口琴递给筱雨芳。筱雨芳翻来覆去的看着,琢磨着,弄了半天也没弄明白是怎么用的,不过这东西制作还真够精巧,她必须承认,自己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精致的东西。见她不会用,筱君又得意起来了,要过来学着杨梦龙的样子往里面吹气,几个音符从里面飘了出来。他还不会吹,当然吹不出什么动听的旋律,不过那非常特别的音色还是让筱雨芳微微一惊:“这是一件乐器呀?” “它叫口琴,既然是琴,当然是乐器啦。”筱君放下口琴,拿起那个“安劈三”按了一下,这个小东西的屏幕顿时亮了起来,波多野结衣的玉照出现在屏幕上,姿容俏丽,笑靥如花。 尖叫! 冷不丁的黑墨墨的屏幕里弹出这么个玉女来,筱雨芳吓得尖叫出声,花容失色,缩到一边惊恐的叫:“这……这是什么妖物?为什么里面会关着个人?小君,快把它扔了!快把它扔了!” 筱君显然已经经历过这样的惊恐了,很能体会姐姐的心情,大咧咧的说:“放心啦,姐,这不是什么妖物,梦龙哥哥说它是一件神器,里面住着一位乐仙,对,就是你看到的这位,她专门负责为大家献上优美的音乐的。” 神器? 听说是神器,筱雨芳的心稍稍定了一点。这种数百年之后满大街都是的电子产品放在明末,简直就是匪夷所思,完全超越了他们认知的范畴,只能将这些自己无法理解的东西当成神器或者妖物,杨梦龙的解释虽然蹩脚,不过这姐弟俩还是信了。为了证明自己并没有说谎,筱君按杨梦龙教的不大熟练的操作着,从里面挑出一首歌,点下了播放指令,顿时,缥缈空灵、略带一丝忧郁的音乐响起,只是一个前奏就把筱雨芳的心给抓住了,沦陷在美妙的音符中无法自拔。 筱君播放的是《故乡的原风景》,不朽的陶笛演奏名篇,空灵的笛声和忧郁的旋律,风靡全世界。音乐是全人类共同的语言,它可以跨越国界,穿越时空,不管你来自哪个国家,哪个时代,听到这些优美的音乐都会为之陶醉。这不,这首曲子只放了一半,筱雨芳就相信了杨梦龙的鬼话,认定这件神器里确实住着一位乐仙,除了神器,除了乐仙,还有谁能演奏出如此唯美的曲子。 一首曲子放完,筱君摇头晃脑的问:“怎么样,姐,现在你信了吧?” 筱雨芳还沉浸在音乐里:“嗯……确实是一件神器。” 筱君越发的得意了:“它不仅可以演奏笛子,还能演奏古筝哦!”又点了一下,清丽之极的筝声随之响起,珠圆玉润,仿佛一串珍珠坠入玉盘了一般,让筱雨芳发出一声惊叹:“太美了……” 杨梦龙在外面听着,略得意。看样子平时下载点古风音乐还是挺管用的,比如说刚才那首《故乡的原风景》,比如说这首古筝演奏的《寒空》,听怕已经把那位才女彻底给征服了吧?可惜哟,当着她的面摆弄这些东西的不是他,白白便宜了那个小屁孩,这个风头应该属于他才对的! 一首《寒空》放完,就听到筱君兴高采烈的叫:“姐,是不是很好听呀?” 筱雨芳的声音像是梦呓:“好听……” 筱君说:“这件神器实在太厉害了,这么小一个,居然可以容纳下乐仙,还能容纳那么多乐器!” 杨梦龙暗暗偷笑,笨蛋,它的空间不小好不好?四g内存呢,下载个几百首上千首歌还不是轻松愉快的事情! 筱雨芳似乎在思考什么,沉默了好久都没有听到她说话。筱君问:“姐,怎么啦?” 筱雨芳的声音似乎有点迟疑:“弟弟,我们……我们把乐仙放出来好不好?她一个人被关在那么小的空间里,多孤独,多难受啊。” 杨梦龙:“……” 筱君的声音同样迟疑:“怎么放啊?” 筱雨芳:“要不……我们把它砸开?” 杨梦龙:“……” 靠,吹牛吹过头了,好死不死的把mp3说成神器干嘛啊,现在人家要大发慈悲,把神器给砸了,把困在里面的乐仙放出来了!但是,不这样说还能怎么样?难道直接告诉这姐弟俩,这其实就是一件再普通不过的电子产品,满大街都是?然后再告诉他的天仙公主,屏幕上那位不是什么乐仙,而是专门拍那种儿童不宜的、具有岛国特色的爱情动作片的?只怕没等他解释完,天仙公主就会抓起扫把把他撵出去喝西北风!算了,砸就砸吧,反正送给筱君了,怎么处理是这姐弟俩的事情,他是眼不见心不烦,睡觉去! 筱君————或者说筱雨芳给他准备的房间就在书房隔壁,收拾得很干净,席子旧了点,被子上也布满了补丁,不过在野外吹了三天三夜的冷风之后,这样一张床,一床被子,对于杨梦龙来说已经跟天堂差不多了。他舒舒服服的钻进被窝里,闭上眼睛。姐弟俩的争论一个劲的往他耳朵里钻,筱君死活不同意把mp3砸了,筱雨芳则认为应该砸掉,把乐仙给放出来,她的声音很轻,争了这么久也没有一句重话,十足的好脾气。争论了好久,终究还是舍不得,生怕砸了神器会遭天谴,于是,继续放音乐。《竹舞》、《画心》、《摇篮曲》、《吻你》、《遥远的妈妈》、《琵琶语》……琵琶古筝陶笛洞箫扬琴美声……让人眼花缭乱,不小心还以为书房里开起了音乐会。杨梦龙无声的笑笑,把被子盖得更紧一点,心里说:“天仙公主,你是个善良的女孩子,好人一定会有好报的。” 只是想想这几天来的所见所闻,他又茫然了。后金铁骑正在河北大地大开杀戒,所到之处村镇焚之,妇孺戮之,一座座城镇在铁骑呼啸而过之后变成了炼狱,不见人烟,只闻鬼哭,谁也不知道灾难什么时候会降临到这个小村庄,这个美丽善良的女孩子,能躲过这场灾难吗?或者说,他这个新鲜出炉的狗腿子,有能力保护这对对他有救命之恩并且收留了他的姐弟吗? 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 唯一知道的就是,他什么都不知道! 想得有些头疼,干脆不去想他了,好好的睡一觉吧,这几天可把他折腾惨了,先把精力补回来。 在他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有人冲进来爬上床抓住他的手臂一通猛摇!杨梦龙坐了起来,睁开惺忪的睡眼叫:“家里着火了?” 把他摇醒的自然是筱君。这个小屁孩已经吓哭了,连声叫:“不见了,不见了!” 杨梦龙一激灵:“你姐姐不见了?” 筱君说:“比我姐姐不见了还要严重!”扬起手里的mp3:“乐仙……乐仙不见了,乐仙不见了!” 杨梦龙差点赏了他一记爆栗子,天寒地冻的把老子弄醒,就因为这点屁事?考虑到这个小屁孩是他的东主,衣食父母,实在惹不起,他磨磨牙齿,忍了,接过mp3看了看,三秒钟不到就弄明白原因了:没电了!鬼才知道这姐弟俩到底听了多少首歌,最后那点电都用清光了。他把mp3往床头一扔:“没电了,用不成了。” 筱君眼睛瞪得滚圆:“电?电是什么东西?” 杨梦龙头又开始痛了:“电就是……就是……就是乐仙的法力,她的法力用光了,离开了这件神器,回天庭去了。” 筱君眼泪汪汪:“那我们以后岂不是再也见不到她,听不到她演奏的曲子和唱的歌了?” 杨梦龙说:“那也说不准,等她什么时候恢复法力了,自然就会回来了。” 筱君一听乐仙还会回来,大大的松了一口气,破涕为笑,抓起mp3跳下床跑向书房,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的姐姐去。杨梦龙耳根清静了,像个放掉了气的皮球一样瘫回床,咕哝一声:“看样子,以后忽悠人不能忽悠得太狠,特别是不能在晚上忽悠小孩子,不然连觉都睡不成……” 第八章 我不是故意的 杨梦龙一大早就醒了,是被劈柴声给吵醒的。他揉揉睡眼,往脸上拍了几下,伸个懒腰,穿上衣服走向厨房,想看看是谁那么可恶,一大早就在那里劈柴,搞得他连觉都没得睡。 结果就看到筱雨芳在用一把钝得可以的柴刀,吃力的劈着木柴,额头都冒出了汗珠。杨梦龙马上换上一副阳光灿烂的笑脸:“美……呃,大小姐早!”美女这两个字才刚刚出口他就惊觉不对,赶紧改口。要知道,这是古代,是明朝,古人的观念跟现代人不一样的,你要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叫美女,周围的人丢过来的白眼准能把你打成筛子,而那位美女第一反应也不是高兴,而是羞恼,认为你在调戏她。如果在那些烟花之地怎么叫都没关系,就是不能大咧咧的叫一位良家女子美女,当然,两个人如果是恋人,倒没关系,问题在于他跟筱雨芳认识才一天,八字都还没一撇,昨天已经犯过一次错了,今天要是还在她家里这样叫,没准一把柴刀就会朝他额头甩过来了。 筱雨芳吓了一跳,见是杨梦龙,才松了一口气,微微喘息着,说:“公子起得这么早啊?为什么不多睡一会儿?等做好饭了我叫你。” 杨梦龙说:“这种粗活怎么能让你来干?让我来!”不由分说,夺过柴刀开始劈柴了。 有个人帮忙总是好的,筱雨芳迟疑了一下,说:“那就有劳公子了。”用手帕轻轻拭去额上的汗珠,揭开缸盖,从里面取出一大碗高梁面,看样子是打算和面做饼子吃的,只是柴都还没有劈好,自然烧不到热水,没法和面。杨梦龙劈了两刀,都没能把柴劈开,嘿,肯定是刀的问题。他撬出柴刀,用手指刮了刮刀刃,我的老天爷,都钝得不成样了!他说一声“等等”,跑回自己的房间拿来狗腿刀,一刀下去,碗口粗一臂长的木柴啪一声一分为二,再竖起来又一刀,这下成了四块。筱雨芳吃惊的每微微张开小嘴,合都合不拢,这么锋利的刀,还真是头一回见。 几刀下去,就劈出了一堆木柴,这效率可比筱雨芳高太多了。不过,接下来生火这道工序让杨梦龙郁闷了一把,他的打火机在这几天里已经用废了,几能拿着燧石和火镰对着一堆干燥的麦秸在那里磕呀碰牙,弄得火星四溅,就是没有办法把火生起来。筱雨芳抿嘴轻笑,要过火镰和燧石划了几下,那束麦秸便腾起了火苗。杨梦龙脸一红,二十一世纪的大好青年居然让一个连mp3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古代女子给鄙视了,耻辱啊!可是这也不能怪他,习惯了打火机,谁还耐烦学着用火镰、燧石这些效率超低超级麻烦的古董级生火工具啊? 不学就不会,所以,被鄙视了。 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来,杨梦龙同学抢着烧火,发誓要把面子找回来。好吧,筱雨芳求之不得,毕竟烧火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被烟熏出眼泪来是小事,灼伤烫伤才叫麻烦,有人代劳,那是再好不过了。不过,她显然高估了杨梦龙同学的生活智商,他根本就不会烧火,三分钟不到厨房里便被弄得浓烟滚滚,火苗在那里有气无力的蠕动,死活不肯窜起来,把杨梦龙和筱雨芳熏得眼泪长流。筱雨芳顾不上客气了,叫:“你……咳咳……你到底会不会烧火的!?” 杨梦龙用吹火筒一个劲的往灶里吹气,一边吹一边咳,眼泪鼻涕齐下,狼狈不堪:“一会……一会儿……咳咳……就好……” 再让他这样弄下去,老鼠都要被熏出来了。筱雨芳把他撵到一边,从被塞得严严实实的灶里抽出一部份木柴,拨弄几下,再吹几口气,火熊一下腾了起来,浓烟开始消散了。而此时,罪魁祸首已经被熏成了个大花猫,吸着鼻涕,心有余悸的说:“这火好难烧!” 筱雨芳白了他一眼,到底是火难烧还是你根本就不会烧啊?她算是看出来了,这家伙根本就是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主,跟五代十国时期那位太监已经帮忙把米和水都放进了锅子里,柴也塞进灶里了,只要小火一点就能煮熟,最后却找不到火,守着灯看着锅灶干瞪眼,最后活活饿死的皇帝是同一路数的,指望他做饭实在是有点强人所难。不过人家毕竟是客人,又是好心帮忙,她也不好说什么,便说:“一次不要往里面加太多的柴,要留一点空间,这样火才烧得旺……我要和面了,你帮忙看着,不要让柴棒和木炭掉出灶门把柴堆给点着了。” 杨梦龙用力点头。不就是看个火,看到柴要烧完了再加点柴嘛,容易!这点活再干不好,他买块豆腐一头撞死算了!他就守在灶前烤着火,看着筱雨芳忙活。筱雨芳把高梁面玉米面还有少量的白面掺在一起,然后打来热水开始和面,贴饼子,手脚麻利,娴熟之极,显然不是头一天干这些活了。杨梦龙问:“大小姐,这些活都是你一个人做啊?” 筱雨芳嗯了一声:“请不起仆人,只好自己做了。反正也只是准备两个人的饭,很容易的,就是农忙时节麻烦一点,中午得管短工们一顿饭,好几十张嘴呢,忙到腰酸背痛都忙不完。” 杨梦龙莫名的有些心痛。如此优雅的女子,她应该过着优裕的生活,十指不沾阳春水,终日与诗词歌赋琴棋书画为伍才对的,然而一日不如一日的家境却迫使她挑起了生活的重担,要知道,她连劈柴的力气都没有啊!他忍不住问:“听筱君说筱家有几百亩良田,日子应该过得还不错才对的,怎么会这么……” 筱雨芳说:“本来家境还不错的,但是自从家父吃了官司,被迫离开金陵来到这里之后就开始中落了。六年前,家父去世,只剩下我们姐弟俩,我又不会持家,田租很多都收不上来,家里又没有功名,税一年比一年重,再加上经常有小偷光顾,就一天不如一天了。两年前还请得起几个仆人,后来其中一个偷了一笔钱跑了,就再也请不起人了,这些活只好我自己干,到农忙的时候再招些短工,忙完之后再给他们一点钱就算了。”她又抹了一把汗,摇了摇头,发出一声叹息。生活的艰辛全都浓缩在这一声叹息中了。 杨梦龙还是不明白:“那也不至于啊,要知道你们有几百亩良田……” 筱雨芳扭过头来,诧异的看着他,像是看白痴:“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 杨梦龙很诚实的摇头:“我是真不知道,你们有那么多田,应该过得很好才对的!” 筱雨芳说:“好什么好,税越来越重了,就在去年,税又加了,至少得拿出一大半的产出交上去才够,佃农也要留口粮,有些无赖死活不肯交租我也拿他们没办法,一来二去,一年能收个二三十石租子已经谢天谢地了,卖掉一部分补贴家用,剩下的也就是勉强够我们吃上饱饭而已。” 一个有几百亩地的地主一年居然只能收两三千斤粮食! 杨梦龙目瞪口呆,完全蒙掉了。嫌历史课太过枯燥,每次上历史课总是睡大觉的他当然不可能知道明末的农民负担有多重。明末土地兼并极为严重,全国九成的土地都集中到了占人口一成不到的地主手里,占总人口九成以上的农民只拥有一成不到的土地,够吗?最惨的是,那些地主大多是不用交租的,因为他们都是有功名的,最差也是个秀才,属于士绅阶层,明朝优待士绅,所以他们一毛钱都不用交。好吧,士绅不用交税就算了,反正粮食产量那么低,再怎么收也收不上多少税的,那我多收商税盐税什么的行不行?答案是不行,哪个皇帝敢收商税盐税就等着被文武百官指着鼻子破口大骂好了,文武百官曰:“这是与民争利,万万不可!”于是皇帝还得硬着头皮向农民征税,而且随着国势日衰,税也越收越重,到最后,农民就算不吃不喝,把一年的收获全部交上去也不够交税了。所以有些农民干脆把地契扔到路上,然后猫在路边,一旦路人捡起地契,他们马上跳出去说:“恭喜你,这块地是你的了!” 筱家比较倒霉,一连三代,别说大官,连个秀才都没出,不能算是士绅,只能算是个富农,所以得老老实实的交税。税吏大概是觉得这一家人老实,又是没有什么人脉的外来户,好欺负,挖空心思敲竹杠,特别是在筱老爷死了之后,就敲得更狠了,一来二去,别说几百亩瘦田,就算是有一座金山也经不起这样折腾啊。这个家居然撑到现在都还没有倒,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杨梦龙对这些一无所知,他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不懂人间疾苦,跟他说这些都是扯淡,不过,他很快就会体会到明末农民生存的艰辛了。他还在那里想些,筱雨芳就叫了起来:“你在想什么呀,柴都掉出来了,喂!” 杨梦龙吓了一跳,一看,可不是,柴真的掉出来了,已经在麦秸上点起了火苗,要不是筱雨芳及时提醒,只怕厨房都会让他烧掉。他赶紧捡起柴棒塞回灶里,脚也没闲着,一通猛跺把麦秸上的火苗踩灭。看他那手忙脚乱的狼狈样,筱雨芳无奈摇头,真不知道这家伙是怎么搞的,一般的男子在他这个年纪都已经成家立业了,他还什么都不会,不会生火,不会烧火,想来更不会做饭,比她还差劲。她真的想问一句:“你是怎么活到这么大的啊?”在她看来,杨梦龙居然没有饿死,简直就是一大奇迹了。不过想想这家伙神秘兮兮,随手能拿出一堆她见都没有见过的东西送给筱君,她也就觉得不是那么奇怪了,能拿出可以播放无数优美的音乐的神器的人,岂是普通人? 拜杨梦龙这个生活白痴所赐,这顿饭做得跟世界大战似的,险象环生,几次差点把柴堆给点了不说,还险些把锅子给烧穿了。筱雨芳手忙脚乱四处扑救,罪魁祸首露出四颗白牙在那里嘿嘿傻笑,气得她有种拿起滚烫烫的饼子狠狠的拍到他的脸上的冲动! 当饼子终于从锅里端出来的时候,筱雨芳打心里松了一口大气,不容易,真不容易啊!她把早餐端上餐桌,去叫醒筱君,三个人围着餐桌坐下,开始享用早餐。 早餐自然就是杂粮饼,高梁面玉米面再加少量白面做成的,烙得黄焦焦,在老百姓眼里算得上是难得的美味了,就连吃惯了松露鱼子酱的杨梦龙,也是口水长流。筱雨芳给自己夹了一个饼子,又给筱君夹了一个,对杨梦龙说:“吃吧,不要客气。” 杨梦龙吸着口水说:“那我就不客气了。” 筱雨芳说:“随便吃,就当是在自己家里好了。” 话还没说完,杨梦龙已经把整个饼子塞进了自己的嘴里,胡乱嚼上两下,咕嘟一下吞下去,又抓起一个塞进嘴里。只见他左右开弓,一个接一个往嘴里塞,甩开腮帮子,咧开后槽牙,狼吞虎咽,风卷残云,腭部关节啪啪作响,吃得那叫一个飞快!筱雨芳和筱君都被吓着了,傻傻的看着他,都忘记了要吃东西。五分钟不到,所有饼子都让杨梦龙给一扫而空了,这货还意犹未尽,舔舔嘴唇,瞄向筱家姐弟手里的饼子。面对那狼一样的目光,筱君总算是反过来了,看着连粒饼渣都没有剩下来的盘子,发自内心的想哭,小脸扭呀扭的,眼泪在眼眶里汇集,最终哇一声号陶大哭,哭得比昨天还要伤心。昨天只是被吓哭,今天可是连吓带气,海带泪直飙出三尺远! 杨梦龙尴尬的挠挠头,惨了,一个不留神,把三个人的饭全给吃掉了,姐弟俩都没得吃了,换他他也哭啊!他可怜巴巴的望向筱雨芳,天仙公主,我真不是故意的,我只是这几天被饿惨了,没能管住自己的嘴巴而已,你千万不要赶我走啊! 第九章 屠村 半晌,筱雨芳才吃力的合上自己的嘴巴,瞪着杨梦龙神色不善。这货不仅一点忙都帮不上,还超级能吃,干起活来三个都顶不上一个,吃起来一个顶三个,简直就是岂有此理!一瞬间,她都有种叫他滚蛋的冲动了,乱世中粮食极为紧张,这样的大肚汉,谁养得起啊?不过,看到杨梦龙那可怜巴巴的眼神,她的心又软了下来。杨梦龙看起来实在太可怜了,那样子,就像一条被主人关在门外不让进来的小哈巴狗,明知道他是装的,可她就是狠不下心来扳起脸让他滚蛋,谁叫她那么善良?没办法,她只好安慰筱君:“别哭了,啊,他可能是饿狠了,所以吃得多了一点,情有可原嘛……别哭了,吃不饱的话姐姐给你煮个鸡蛋好不好?” 筱君的哭声戛然而止,眼泪汪汪:“唏——哪里还有鸡蛋啊?最后两个都煮掉给他吃了!” 筱雨芳说:“今天中午鸡还会生的————” 杨梦龙突然叫:“不要说话!” 筱雨芳被他吓了一跳,见他的神情变得凝重,似乎在倾听什么,心没来由的一紧,问:“怎么了?” 杨梦龙说:“有马蹄声,又急又快,朝这边冲过来了!” 筱君马上来劲了:“有人骑马过来了?”这年头马可是非常珍贵的,有那个能力购买一匹骏马的人并不多,在小孩子眼里,骏马飞驰而过的画面难得一见,听说有人骑马朝这边来了,他当然高兴。 杨梦龙皱着眉头说:“好像有……有好几匹马,对,至少有四匹,速度很快!” 筱君兴奋的叫:“这么多马?我要出去看看!”饭都不吃了,把饼子往桌面一扔,跑了出去。这时马蹄声已经比较清晰,连筱雨芳都听到了,她蹙着眉头说:“奇怪了,这里又不是官道,为什么会有那么多马径直朝这边跑来?” 杨梦龙摇头,他也不知道,但是想到前两天看到的那些被村庄被屠戮之后的惨状,他心里蒙上了一重阴影,脱口说:“会不会是建奴鞑子来了?” “建奴鞑子!?”筱雨芳骇然失色,娇躯微微颤抖。后金铁骑就在京畿地区横冲直撞,遇神杀神,遇佛灭佛,凶名震怖一时,筱家庄离京城也就三百来里,自然不会不知道的。事实上,这段日子经常可以听到一些传闻,哪个县城被建奴攻破了,哪个城镇被建奴屠了,都说得有鼻子有眼的,让人听得心惊肉跳,很多人都逃了。不过筱家庄的人始终心存侥幸,认为这里这么穷,建奴不会跑到这么个兔不拉屎鸟不下蛋的地方来的,他们都是自己骗自己,说白了就是舍不得这个破破烂烂的家,舍不得田里播种的庄稼,也没地方可去,只能留下来。后金铁骑就像一片铅云,终日压在大家心头,大家都是自己骗自己,烧香拜佛,救佛祖保佑,不要让这群恶魔闯进他们的家园。听说来的可能是建奴,筱雨芳登时吓坏了,颤声说:“不会吧?这里这么穷,建奴怎么会……” 杨梦龙说:“不好说!这几天我走过很多地方,看到好多城镇都被屠了,连只活鸡都没有留下来……快看住筱君,我去拿家伙,以防万一!” 筱雨芳已经吓得六神无主,下意识的点头,跑出去找筱君,而杨梦龙三步并作两步跑回自己的房间拿起强弩和弩箭,顺手踏弦上机,冲了出去。他出去的时候,正好看到一股烟尘朝着村口逼近,马蹄声迅疾而整齐,只有几匹马,并不是很响亮,但是那种气势却非常吓人,跟滚雷似的叫人透不过气来。杨梦龙的心直往下沉,他虽然没有打过仗,但也能感受得到那股可怕的杀气,只有身经百战的精锐骑兵,才有这样的杀气! 来的,绝对不是普通人! 马蹄声惊动了村民,大家纷纷跑出来想看个究竟。看到数骑其疾如风,径直朝村口扑来,他们都骇然对视,看到的是一张跟自己一样由于惊恐而惨白的脸。小孩子却不知道这些,他们只觉得好玩,欢呼着朝村口跑去想看个究竟。而此时,来者已经从烟尘中现出身形,高头大马,铠甲锃亮,手中那张已经拉成满月状的强弓和寒光闪闪的箭镞再清楚不过的表明了他们的身份,几张或多或少都带着伤痕的脸上笑容狰狞,如同厉鬼! 惊呆了,彻底惊呆了。 这些老实巴交的农民呆呆的看着这几名骑士风驰电掣的冲过来,极度的恐惧让他们手足发软,脑海里一片空白,忘记了逃跑,忘记了喊叫,忘记了对方的弓箭正指着自己! 杨梦龙发出一声狂吼:“快趴下!”猛扑过去将正使出全身力气把筱君往回扯的筱雨芳扑倒。几乎在同一时间,他听到了弓弦的震鸣,利箭呼啸声如鹞鹰长鸣,刺耳得很,接着就是凄厉的惨叫,呆立在原地的村民不多不少,倒下了五个,利箭几乎贯穿了他们的身体,鲜血喷溅,这样的伤势,没救了。看到有人倒下,村民们总算是反应过来了,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狂叫:“鞑子来了,快跑啊!”撒腿飞跑,什么都不顾了。只有几个妇女披头散发,尖叫着迎着后金骑兵冲过去,母亲保护孩子的天性让她们忘记了恐惧,她们眼里只有已经被吓呆了的孩子,她们要把自己的孩子从后金骑兵的屠刀下抢回来! 这种举动是勇敢的,是伟大的,同时也是绝望的。没等她们跑出几步,后金战马那碗口大的马蹄已经在她们的孩子身上重重的踏了过去,一个个幼小的孩子被踩得血沫飞溅,肚破肠流,惨不忍睹。接着,马刀出鞘,根本就不用挥砍,只要把马刀刀口对准目标就行了。而他们的目标,是那几个披头散发状若疯狂的妇女! 战马飞驰而过,几颗头颅顺着刀锋打着旋飞了出去,血花以惊人的速度绽放,又以惊人的速度凋零,宣告一条条生命的终结。 嗖、嗖、嗖! 利箭破空之声接连不断,每一声弦响过后,必有一名村民应弦而倒。吓疯了的村民只恨爹娘少生了两条腿,奔走若狂,然而他们无论如何也跑不过马的,于是一个接一个倒下,不是被利箭射死就是被马刀砍死,反正骑兵冲到哪里都是死伤一地!最让人绝望的还是那几名正在大开杀戒的后金骑兵发出的狂笑声,是的,他们是在笑着把村民一个个砍翻或者射死的,在他们看来,这只是一场竞赛,一场他们喜欢玩的游戏! 筱雨芳很幸运,由于杨梦龙机警的把她扑倒,并把她和筱君拖进了屋里,姐弟两都没有受伤,却吓得魂飞魄散,面无人色。筱君面色青白,躲在姐姐怀里一个劲的发抖,连话都说不出来了,筱雨芳拼命抱紧弟弟,带着哭腔问杨梦龙:“现在我们怎么办啊?”完全忘记了他们认识才一天而已,下意识的把杨梦龙当成了唯一的依靠。村子里哭喊声、惨叫声震天动地,不断有人被杀,在这样的地狱中,除了杨梦龙,她还能依靠谁? 筱雨芳并不知道,被她视作唯一的依靠的杨梦龙现在也快吓傻了。他是在和平的环境下长大的,那个世界虽然远远谈不上夜不闭户路不拾遗,充斥着冷漠、功利、浮躁和欺骗,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信任都很难保证,但最起码,那是一个和平的年代,在那种环境下长大的他,什么时候见过如此血腥的屠杀了?就算是见过,也是在新闻上看到的,了不起就是几张照片,一段干巴巴的文字而已,看了也没什么感觉。可是这次不一样了,毫无人性的杀戮就在他的眼皮底下发生,这些对后金骑兵没有任何威胁的村民被利箭射穿身体,被马刀砍掉头颅,他们的房子被点着,燃烧,喷溅的鲜血,凄厉的惨叫,撕心裂肺的哭喊,惊恐万状的哀求,后金骑兵的狂笑,在他的内心掀起了滔天骇浪,撕扯着他的心,他听到了自己的神经断裂的声音。这一切像慢镜头一样在他的眼前上演,每一个细节都看得清清楚楚: 一位农妇抱着孩子拼命的跑,跑着跑着,一杆长矛从后面刺了过来,后胸入前胸出,把她和孩子穿在了一起;一位看起来还算强壮的农夫抡起锄头朝冲过来的骑兵砸去,刀光闪过,他的头颅离开了身体,带着一道血柱飞起一米多高;一个老人拿着一根烧火棍颤巍巍的挡在门口,试图保护躲在里面的孙子和儿媳,一支利箭马上贯穿了他的头颅…… 这几个畜生,他们要屠村! 没有任何恩怨,没有任何理由,他们就是要杀光村里的人,抢光村里的财物! “我们怎么办啊?”筱雨芳的声音就在耳畔,却仿佛是从天边传来的,那样的遥远,几乎听不见。 是啊,怎么办呢?怎么办呢? 第十章 杀无赦! 是躲在这里,等这帮畜生抢够了杀够了,心满意足的离开了再出去,还是跟他们拼了? 出去跟他们拼那绝对是自己找死。这帮畜生只有四个人,但都是骑兵,而且是身经百战的老兵,弓马娴熟,来去如风,根本就没法打,没看到那么多本能的试图抵抗的村民都被轻而易举的杀死了,而那四个畜生却毫发无损么?这是骑兵的特有的优势,利用其强大的冲击力来回冲撞,将对手击溃,然后追在后面掩杀,打不着甩不掉,直到敌军的尸体铺满战场,停下来跟敌军面对面的厮杀的是白痴!对方只有区区四个人,但真打起来,二三十名明军士兵都奈何不了对方,他算老几啊,只有一把刀,一张弩,去跟四名骑兵硬碰,那不是找死是什么? 躲在这里也不见得保险。后金骑兵虽然冲杀过去了,但很快又会折回来的,谁叫筱家是全村唯一一幢还算像样的房子,青砖黑瓦十分显眼?等那帮畜生杀累了,肯定会跑到这里来搜集战利品的,把东西抢光了还不忘记放把火,他们三个就算没有被揪出来当场格杀,也会被烧死! 是出去还是躲在里面,这种选择跟是喝农药还是吃砒霜差不多,左右都是死! 迎着筱雨芳近乎哀求的目光,杨梦龙没有说话,他用力咬住嘴唇,面色惨白,手抖得厉害,哆哆嗦嗦的从箭袋里摸出一支半米长的弩箭,插进发射槽里。这一系列平时再熟练不过的动作在慌乱中竟然错误百出,费了比平时多两倍的时间才把箭装好。做完这一切,他冲他的天仙公主挤出一丝比哭还要难看的笑容,声音微微颤抖:“赶紧找地方躲好,我去引开他们。” 筱雨芳大惊失色:“别去……你会死的!” 杨梦龙说:“我不去也会死,这帮混蛋想把我们赶尽杀绝,根本就不给我们留任何活路……有没有地窖?赶紧带小君躲进地窖里,那里比较安全。” 听他一提,筱雨芳清醒过来,急急的叫:“有地窖,有地窖!我们一起躲进去!” 杨梦龙摇头:“我不进去。我是一名武者,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们像割草一样把那么多无辜的人杀死,如果今天我躲进了地窖里,我这辈子都只能躲在心灵的地窖里,再也出不来了……”轻轻拨开筱君下意识的抓住他衣角的小手,说:“谢谢你们救了我,没有让我饿死在路边,你们保重!”一咬牙站起来走了出去。筱雨芳惊叫一声,一把没有拉住,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他走了出去,顺手关上了大门。她只能通过门缝,痴痴的看着他的背影,对他的担心甚至压过了对死亡的恐惧。她发现,自己根本无法理解他,这几个魔鬼如此可怕,大家都吓得四散逃命,他却勇敢的站了出来,只因为他要坚守一名武者的原则! 筱家庄被一条土路一分为二,从村头直通到村尾,这给骑兵砍杀提供了便利,那帮后金骑兵已经消失在村尾的烟尘之中。这些魔鬼确实是最高效的杀人机器,他们像狂风一样席卷而过,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就有三四十人死在了他们的马刀弓箭之下,有青年,有老人,有妇女,有小孩,这些老实巴交面黄肌瘦的农民悲哀的躺在地上,伤者仅剩下一口气,在血泊中痛苦的蠕动,血流满地,空气中充斥着令人作呕的血腥味,让人如同置身于地狱之中。杨梦龙深深吸了一口气,极力压抑住呕吐的冲动,手脚并用爬上一幢泥砖房的屋顶,架起强弩,对准了村尾。狗腿刀已经出鞘,就摆在旁边,骑兵奔驰的速度实在太快了,弩箭装填又麻烦,他顶多只有两支箭的机会,射完这两支箭,就要抄起狗腿刀跳下去肉搏了。 心在狂跳,像是要从胸膛里跳出来一般。恐惧不断辗压着他的神经,他的肌肉在不听话的微微抖动,好几次都要条件反射的跳起来逃跑。求生的本能告诉他,他就算逃跑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他对这些村民不负有任何责任,除了筱家姐弟,他不欠这里任何人的,为什么要为了他们而以卵击石,却跟四名职业军人死拼?快跑,有多远跑多远!他嘴唇已经咬出血来了,他不能跑,正被后金骑兵肆意屠戮的村民跟他有着一样的黄皮肤,一样的黑眼睛,他们说着同样的语言,用着同样的文字,在同一片土地生活,只是生活的年代不同罢了,他是他们当中唯一一个有能力对抗这四个屠夫的人,他要是跑了,所有人都会被杀光的! 乱世中的粮食那么稀缺,生活如此艰难,大家又素不相识,筱雨芳仍然把仅有的两个鸡蛋给了他,并且在他无处可去的时候收留了他,哪怕仅仅是为了她,他也不能逃。 他闭上眼睛,低声念着:“忠耿正直,宁死不屈;保护弱者,无违天理……” 马蹄声大作,后金骑兵大概已经把逃到村尾的人杀光了,拨转马头又杀了回来,这次他们的目标是侥幸逃过了第一波杀戮,正哭着喊着逃向村口的村民。要是再让他们杀上一轮,只怕筱家庄没几个活物了。杨梦龙睁开眼睛,闭上左眼,右眼贴到瞄准镜前。两百来米的距离,后金骑兵在高精度瞄准镜之下可谓纤毫毕现,连脸上的麻子都看得清清楚楚。他看到,这四名骑兵都已经被从死者身上喷溅出来的血给淋成了血人,连脸上都糊满了血浆,挥舞着马刀强弓哈哈大笑,如同恶魔。正在逃跑的村民看到这几个恶魔又回来了,发出绝望的惨叫声,后金骑兵笑得越发的狂野,在他们看来,这些村民就是任由他们宰割的绵羊! 他们忘记了,兔子急了也是会咬人的,何况是长着角的绵羊! 十字星稳稳的锁定了领头的那名骑兵的胸口,现在的距离是一百五十米。杨梦龙发出一声怒吼:“去死吧!!!”虎口均匀发力,噔!金属颤音响动,铿锵激越,弩箭激射而出,挟着无边的怒火凿向后金骑兵的胸口!那名被锁定的骑兵已经将一支箭搭上弦,拉开了强弓,猛然听到利箭破空之声刺耳发痛,不禁悚然一惊,暗叫:“不好!”身体猛的向前一伏,试图躲过这致命一击。 晚了! 噗!这名倒霉的骑兵刚动,弩箭就射中了他的胸口,精钢铸造的三棱形箭镞轻而易举的洞穿了他身上的棉甲,贯穿心脏,余势未尽,从后背血淋淋的突出一截来!这名骑兵惨叫一声,从马背上直挺挺的摔了下去,扭了几扭就不动了。这绝对意外的一幕让跟在后面的三名骑兵大吃一惊,目光集中到这个挂了的骑兵身上,忘记了盯住前方。 好机会! 这次杨梦龙没有浪费哪怕一秒钟,躺在屋顶上脚蹬住弓臂,腰腿同时发力,将强弩拉开,然后十万火急的装上弩箭,瞄准目标,一系列动作一气呵成,就算事后再让他做一万次也不可能做得如此完美流畅了。刚做完这一连串动作,那三名骑兵就策马朝这边冲了过来,他的动作太大,位置已经暴露了!不过不要紧,现在双方的距离仍有一百来米,骑弓是射不到这么远的,就算射到了也射不准,能百步穿杨的神箭手毕竟只是少数。 十字准星抖抖,套在了一名骑兵的胸口。那名骑兵已经暴怒,在狂吼:“杀了他!杀了他!”嗖的一箭朝这边射了过来。太远了,等箭射到茅屋来,已经没有什么准头了,杨梦龙躲都懒得躲,如果这样都还会中箭,他也认了!不出所料,那支箭有气无力的落下,离他足有三四米远,哼哼,看来号称骑射无双的后金骑兵箭法也就这水准嘛。你射不到我,就乖乖的让我射你一脸吧! 噔! 又是这让人心弦为之一颤的金属颤音,第二支弩箭呼啸而出。那名后金骑兵有了前车之鉴,在射出这一箭之后马上一个铁板桥向后仰。动作标准,姿势美妙,应变也对路,只是他做梦都没想到弩箭会来得这么快,宋代的神臂弓弩箭离弦时初速约每秒一百五十米,便已经让游牧民族身披重甲的骑兵胆寒,这具制作精良的现代强弩弩箭初速却达到两百五十米每秒,远远超过了神臂弓,又高精确度瞄准镜,可以进行精确狙杀,哪有那么容易躲过!他这个铁板桥只做到一半,弩箭便射中了他的下巴,一穿到底,直透大脑,吭都没吭一声就完蛋了。 转眼间一连两名同伴被杀,剩下的两名后金骑兵又惊又怒,马速提到极限,身体左右摇摆做出假动作试图迷惑那个可恶的家伙,手往箭袋一摸,各自摸出三支利箭,弓弦颤动间三箭连发,六支利箭几乎联成一线朝茅屋射去!他们的假做作做得很到位,换了经验较少的弓箭手肯定被他们晃花眼,不知所措了,可惜,杨梦龙不是经验较少的弓箭手,他……他压根就没有任何经验!他只知道自己只有两支箭的机会,射完这两箭,无论如何也来不及在后金箭兵把利箭射到他的身上之前装好第三支箭了,因此他在射出第二支箭后很干脆的从屋顶上滚了下去,六支箭全部落空,钉在了空无一人的屋顶上。杨梦龙喘着粗气,扔下强弩,握紧狗腿刀的刀柄喘声叫:“白痴,老子在这里呢!有本事就来杀我啊,你们搞不死我,我就搞死你们!”嚷完了,撒腿就跑!武侠剧里的小反派都是这样干的嘛,打不过人家,撂下两句狠话就跑,这倒是一个好习惯,想要活命,当然得从善如流了。 一边跑得飞快,一边在心里恶狠狠的骂:“妈的,早知道这样,我带什么狙击弩啊,带一支自动步枪多好!要是给我一支ak,早就把你们打成筛子了!”可惜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可吃,满天神佛也不大可能满足他的愿望,赐给他一支弹药无限的自动步枪帮他脱离苦海,所以这个小苦逼只能被两名骑兵追得连滚带爬。 那两名骑兵对视一眼,一个继续往前飞奔,箭就搭在弓弦上,另一个则拨转马头,绕过一幢房子穷追不舍,打算把这个家伙撵出去,让往前飞奔的那个一箭射个透心凉,两个人之间的配合可谓默契。 杨梦龙见一名骑兵追过来了,而且张弓搭箭瞄准了自己,不禁头皮发麻,使出吃奶的劲朝一幢茅屋撞去。不能跑出去,那边还有一个等着他呢,跑出去就死定了。哗啦一下,麦秸四散,非常幸运的,他居然没有一头撞上柱子木板什么的,而是把茅草做的墙壁给撞穿了,整个人都滚进了屋里。嗖一声,一支利箭从他胁部擦过,火辣辣的痛,要不是他穿的是防割布裁成的迷彩服,早就皮开肉绽了。 这家伙是耗子变的吧,怎么这么能钻!? 那名后金骑兵有点火大,费了这么大的力气都没能收拾掉一个农民,传出去还不让人笑掉大牙啊?他盯住那个窟窿,勒住战马叫:“塔克潭,他钻进茅屋里了!我们————”话还没说完,就看见那扇破破烂烂的窗户砰一下碎裂开来,一条人影捷如猎豹从里面窜出,炮弹般朝他撞了过来,一膝顶向他的面门!紧接着,他清楚的听到自己鼻梁骨碎裂的声音,眼前一黑,从马背上掉了下去,他的鼻子已经被撞扁了,鲜血泉水般喷涌而出。杨梦龙一击得手 ,毫不留情,手起刀落,咔嚓一下,这个倒霉鬼的脑袋滚到了一边。 还剩下一个! 杨梦龙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抓住那根长长的辫子,忍着恶心把人头给拎了起来。他的身后传来砰一声大响,本来风吹就倒的门被人狠狠撞倒!他甚至来不及看上一眼,便使出全身力气将人头当成石头,朝后面抡去,然后挺刀猱身,撞向最后那名差点把茅屋都给拆了,挥舞着马刀喘着粗气朝他扑来的后金骑兵冲去,一刀捅向那家伙的心脏! 第十一章 死斗 塔克潭真的气疯了! 他是正蓝旗的旗丁,正儿八经的建州女真,可谓血统纯正。他的阿玛是早早追随努尔哈赤东征西讨,经历了一场场传奇般的厮杀,亲眼见证了明军在辽东的全面溃败,也亲眼见证了后金的崛起,并在这一连串残酷的战事中立下了不少战功,如今已经混到了牛录章京,假以时日,前途不可限量。他也沾了老子的光,早早就从军,如今已经是一名拥有五年实战经验的老兵了。从小刻苦训练打磨出来的身骨子和在战场上血腥厮杀积累下来的经验是他赖以骄傲的本钱,一次次大获全胜让他对明军充满了蔑视,在他眼里,明军就是一支沙子堆成的军队,看上去像模像样,其实一冲就垮,他们一次次以寡击众,战况却是一边倒,他们疯狂冲杀,明军落荒而逃,像无知的草木一样任由他们砍杀。也只有凭借坚城据守的时候明军才有一点战斗力,野战?万万不是他们女真勇士的对手。 这次入关以来的经历再一次证明了这个观点。他们只有区区六万人左右,入关以来势如破竹,除了在北京城外跟关宁军对阵的时候遭到小小的挫折之外,基本上都是他们在肆虐,明军被虐。集结在京畿重地的明军多达二三十万,却没几支敢出城跟他们野战,都是像乌龟一样缩在城里,然后被他们逐一击破。明军已经被他们吓破了胆子,他们纵横京畿重地,如入无人之境,爱杀就杀,爱抢就抢,比在自己家里还要自由!哼,要不是孙承宗那个老不死拖着老迈的身躯坐镇北京,指挥大军把北京守得跟个铁桶似的,只怕现在他们已经在崇祯的皇宫里开怀畅饮,欣赏明国的皇后和公主的舞蹈了!该死的孙承宗,实在太讨厌了,这个老家伙来到这个世界上似乎就是为了折磨后金勇士,搞出了一道坚不可摧的关宁防线,关宁军躲在宁远、锦州这些小而坚固的城市里当钉子户,牢牢的扼住通往北京的咽喉要道,后金大军几次过来想强制拆迁,都在坚城之下碰得头破血流,还努尔哈赤都被熬死了,关宁防线仍然岿然不动!这次他们绕过关宁防线,从喜峰口杀入京津地区,让明廷为之震骇,本来大有打破北京的可能性的,但是这个老头一出手,煮熟的鸭子就拍拍翅膀,飞走了,讨厌,这个死老头太讨厌了!在这个老人面前,就连天纵奇才的皇太极也只能认栽,老老实实的放弃围攻北京的打算,去打滦河、迁安、遵化这些小城市,蚊子再小也是肉嘛。不过这倒很对女真勇士们的胃口,他们可不喜欢攻城,明国的城池太坚固了,就算啃下来也要死一大堆人,攻打明朝第一雄城北京?他们嫌命长啦?反正明军也不敢出城跟他们野战,后金骑兵干脆撒开来,几十骑、十几骑一队,冲进没有城墙保护的村镇尽情杀戮抢掠,玩得不亦乐乎! 塔克潭这一队已经屠了三个村庄,杀人如麻。可能是嗨过头了,他们这一队居然再次分散成好几队,各自扑向一个村庄,这下倒好,本来只有十几个人的小队变成几个人了。他们这一队的头头似乎跟老大的点矛盾,分到的地盘是穷得当当响的筱家庄,真倒霉,不过在听说筱家庄有一位远近闻名的大美女之后,这帮家伙又打了鸡血般兴奋起来,二话不说快马加鞭的杀了过来,想一亲芳泽! 结果没能跟美女一亲芳泽,倒是让三棱弩箭亲得叫苦连天。这帮精虫上脑,又抢又杀手风正顺的家伙做梦都没想到在这个小村庄里竟然躲着一个如此可怕的杀手,两个伙伴还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就被弩箭连头带脑的射落马了,而对方就一个人而已!耻辱,简直就是奇耻大辱!怒火冲天的塔克潭和他的好伙伴阿隆分工合作,左右堵截,总算把那小子堵住了,听到阿隆大叫说这小子在茅屋里,塔克潭二话不说,跳下马撞入茅屋里,只有用马刀将那小子身上的肉一片片的割下来塞进那小子嘴里让他吃下去,才能消他心头之恨!可他没想到那小子动作这么快,他刚撞进入那小子就撞碎窗户窜了出去,一膝撞中阿隆鼻子,把阿隆从马背上撞了下去!塔克潭知道不妙,撞碎门冲出去,可还是晚了一步,阿隆的脑袋已经被砍下来了,而且被那小子当成流星锤,朝他面门砸了过来! 转眼之间三个伙伴全部死光,塔克潭惊怒之极,发出一声狂吼,马刀一挥将血淋淋的人头打飞,顺势一撩将捅向自己胸口的那把狗腿状弯刀撩开,包着铁手套的左拳呼一声照着杨梦龙的鼻子砸了过去,两刀一拳快如闪电,时机角度都恰到好处,充分显示出一名精锐军人的素质。相比之下,杨梦龙多少有点手忙脚乱,忙不迭的一侧头避过这一记铁拳,一膝顶向塔克潭的胸口,力道凶猛,只是出手有点慌乱。塔克潭心里冷笑,原来是个仗着练过几天拳脚就出来保护弱小的愣头青呀,哼,今天大爷我就让你知道知道精锐军人与拳师的差距在哪里!不闪不避硬挨这一膝,刀锋顺过来照着杨梦龙的腹部抹了过去! 咝————这是马刀从防割布上抹过时发出的摩擦声。 嘭!这是膝盖撞在棉甲上发出的闷响。 两个人左右分开,杨梦龙捂住腹部,防割布制成的迷彩服竟然被一刀割裂,锋利的马刀在他小腹上划拉出一道血口,要不是防割布挡这一下,只怕他现在已经捂着肚子躺在地上研究自己的肠胃是什么颜色了。塔克潭也不好过,杨梦龙用的是古泰拳,泰拳被称为世界上最野蛮的拳术,而古泰拳比现代泰拳还要野蛮得多,在擂台上,拳手被一肘砸得皮开肉绽血流满面,或者被一膝撞断肋骨,甚至被一脚踢爆肾脏脾脏都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尽管他披着棉甲,还是被这一膝撞得险些闭过气去,一连向后倒退好几步才勉强站住脚。这下子,他万万不敢小看这个看起来精瘦精瘦,还长着一张圆圆的娃娃脸的小子了,双手握住刀柄横刀护胸,盯着杨梦龙的胸腹要害,用生硬的汉语说:“以你这样的身手,不应该是个无名小卒……明狗,报上名来!” 杨梦龙喘着粗气,一字字说:“要你命的人!”再度挺刀冲上去,挥刀直劈!塔克潭横刀格住,当的一声,两刀对撞,迸出一点火星,两个人都是虎口一麻。塔克潭大吼一声,马刀抡得跟风车似的一连七刀劈过去,每一刀都足以将杨梦龙劈开两半!杨梦龙只能硬挡了,当当当当!一连串钢铁碰撞之声震得人耳根生痛,火星溅射,两名武功高强的战士像两头暴怒的猛兽,愤怒地撕咬着,冲撞着,拼尽全力要置对方于死地!塔克潭的力气大得吓人,杨梦龙很快就透不过气来了,前几刀还能拼个旗鼓相当,后面那几刀下来,把他震得摇摇晃晃,对了九刀,连刀都快握不住了。塔克潭大喜,拼尽全力一刀劈下,当!狗腿刀被生生劈飞,接着是第十一刀!杨梦龙在狗腿刀被劈飞的前一秒抢进半步,左肘一记横肘击在塔克潭眼角,这一肘只怕是连吃奶的劲都使出来了,塔克潭的眼角顿时血肉模糊,大叫一声,后退一步。这一步要了他的命,杨梦龙右腿发力,带起一道疾风,一记侧踢,正中塔克潭暴露出来的左肋!包着铁皮的靴尖重重踢在棉甲的甲叶上,发出令人牙酸的声响,塔克潭往右冲出两步,面色苍白得像一张纸,不敢置信的瞪着杨梦龙。 杨梦龙没有追击,只是抿着嘴用微微颤抖的手捡起了被打落在地的狗腿刀。 现代工业生产出来的优良钢材把古代的精铁的质量甩出了二十光年,对拼了那么多刀,搭克潭的马刀刀刃上已经砍开了好几个豁口,这把狗腿刀的刀刃却完好如初,依旧锋利无比。 一缕血丝从鼻孔渗了出来,塔克潭捂住左肋,嘎声说:“你的拳法……竟然比刀法还要强!?” 废话,拳法当然比刀法还要强!这拳法他可是练了将近十年,有时候一天要苦练十个小时,还经常上擂台跟对手进行无规则比赛,能不强吗?刀法呢?只能算是一种爱好,没有人会在擂台上用到刀的吧?杨梦龙笑了,牙齿带着血丝,在塔克潭眼里,就像个噬血的恶魔,他笑得愉快:“答对了,有奖!” 塔克潭暴吼一声,挥刀冲向杨梦龙!他依旧凶悍,但是步履踉跄,杨梦龙那一记侧踢踢断了他三根肋骨,尖锐的碎骨所入肺部,这是致命伤,已经让他丧失了战斗力。杨梦龙冷冷的看着他冲过来,向旁边一闪,轻松的闪过这最后一刀,狗腿刀挥出,塔克潭怒目圆瞪的头颅打着旋顺着刀锋滑飞出去,失向头颅的身体向前冲出几步,颓然倒下,一条血柱从颈部腔子里喷出一米多远,仿佛一股血色喷泉。 第十二章 恐惧 让人肝胆俱裂的马蹄声、狂笑声、怒吼声以及喊杀声消失了,筱家庄陷入了死一样的寂静。幸存的村民还没有从遭到屠杀的极度惊骇中清醒过来,一切就跟一场噩梦一样:他们正准备吃一点掺杂了太多树皮草根的早餐,四名后金骑兵就杀了进来,见人就杀,见屋就烧!不断有人被砍杀,身首分离,血光冲天,不管他们逃到哪里,都逃不过那压命的利箭,当时他们真有以为世界末日已经降临了,全村人都死定了!在千钧一发之际,有人挺身而出,经过一番短暂而惨烈的死斗,将这四个屠夫全部干掉了,救了他们一命!看着满地尸首,还有已经变成火海的房子,村民们哆嗦得厉害,他们已经暂时丧失了思考的能力,只希望这一切真的只是一个噩梦,醒过来之后噩梦结束了,一切都还是原来的样子。 这个令人心酸的愿望是不可能实现得了的。渐渐的,村子里响起了撕心裂肺的恸哭,幸存者在血泊中抱起亲人那惨不忍睹的尸体,失声痛哭。就那么一点时间里,便有四五十人被马刀砍死,被弓箭射死,被骏马踩死,刚才还能说能笑能跑能跳的大活人转眼间就变成了血淋淋的尸体,谁承受得了这样的打击?一些妇女抱着自己孩子那血肉狼籍的尸体捶打着地面,血泪交流,那哭声像是要将整颗心都撕裂开来,闻者心酸,见者落泪。可是,有什么办法呢?谁让她们碰到的是这么一个乱世? 宁做太平犬,莫当乱世人。 杨梦龙还紧紧握着狗腿刀,浑身都是血,有自己的,有后金士兵被他砍掉脑袋的时候溅上去的。他喘着粗气,眼睛漫无焦距,跟傻了似的,走近一点不难看到,他在发抖,而且抖得很厉害,随时可能跌倒。村民们围着他指指点点,有人眼尖,认出了他:“那不是昨晚在我们庄子里四处乱逛的那个怪人吗?”马上有人附和:“对啊,我记得昨晚是筱家小姐收留了他,没想到……” 没想到这个初来乍到的外乡人在最危急的关头挺身而出,救了全村人的命,想想昨晚大家关门闭户将他拒诸门外,避若蛇蝎的自私,再想想刚才那一战的凶险,筱家庄的村民都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了。 筱雨芳听到外面震天响的杀声已经停止了,村民似乎在议论什么,犹豫再三,让筱君呆在家里别出来,自己深深的吸一口气,鼓足勇气打开大门。一股浓烈的血腥味扑面而来,熏得她一个踉跄,扶着门哇一声吐了出来,等看清楚外面尸横遍地浓烟滚滚的惨状后,她吐得更厉害了,简直连胃都要呕出来。长这么大,她还从来没有见过如此恐怖的场面,整个庄子都成了屠宰场,令她只想昏倒过去,不要再看到什么,听到什么,因为她承受不了。 不得不说,她在筱家庄还是有一点威信的,看到大门打开,马上有一名村民跑过来,叫:“小姐,你可出来了!快去看看吧,你的……你的朋友他……” 筱雨芳心一紧,忘记了呕吐,脱口问:“他怎么啦?” 村民说:“他杀了四名鞑子!要不是他,整个庄子早就让鞑子给屠光了!” 筱雨芳不想知道这些,她问:“他到底怎么样了?你倒是说呀!” 村民说:“他没事,不过整个人浑身都是血,跟傻了似的站在那里,一句话都不说,谁叫他他都不应……小姐你还是赶紧去看看吧。” 筱雨芳顾不上那么多了,说:“他在哪里?快带我去!” 村民带着筱雨芳,三步并作两步往杨梦龙那边跑。 杨梦龙那边人围了一大圈,那名村民连声叫:“大小姐来了,大家让让,让让!”奋力抒把挤在一起的村民两边拨开,多亏了他的帮助,筱雨芳才挤了进去,看到了杨梦龙。 正如那名村民所说,杨梦龙整个人都变成了血人,傻傻的站在那里,目光散乱,失去了初见时的灵动,就像失了魂。那把狗腿刀糊满了鲜血,血珠正顺着刀尖一滴滴的滴落地面,在他旁边,两名后金甲士身首分离,血流满地,十分可怕。 筱雨芳失声叫:“杨公子,你怎么样了?” 杨梦龙没有反应。 筱雨芳上前一步,小心的推了他一下:“杨梦龙,你怎么样了?你说话呀!” 杨梦龙的眼珠慢慢的转动了一下,目光总算有了点焦距,落在筱雨芳身上,他的眼神里透着莫大的恐惧和彷徨,就像是闯了大祸,被吓坏了的孩子。这个眼神让筱雨芳的心为之一震,这才意识到,他虽然可以一连击杀四名可怕的后金骑兵,强悍绝伦,但本质上,他就是一个还没有完全长大的孩子,并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坚强。杨梦龙的声音在颤抖:“我……我杀人了……杀了四个……” 筱雨芳大声说:“我们都看到了。杀得好,要不是你把他们杀掉,我们都得死在他们刀下!” 一个老人也大声叫:“对啊,壮士,你没有错,杀得好,替我的小孙子报了仇了!老汉谢谢你,给你叩头了!”说着就跪了下去,连连叩头。 一个妇女紧紧抱着怀里吓得不会说话了的孩子,说:“小哥,要不是你,我们母子都活不成了,谢谢你!” 村民们七嘴八舌,都发自内心的感激他救了自己和整个村庄。筱雨芳大声说:“你听到了吧?大家都感激你!你没有错,你杀的不是人,而是四个嗜血成性的畜生!这样的畜生,杀得越多越好!” 杨梦龙手一松,狗腿刀落地,嚓一下插在地上。他带着哭腔说:“我知道我没有错,可是……可是我从来都不知道,一刀砍中敌人后他会流这么多血,临死前的眼神会这么可怕,太可怕了……” 敢情他是被吓坏了。村民们为之哑然。也是,让一个普通人用刀砍死一条狗他都可能会做两晚恶梦,何况是一连杀死四个人!筱雨芳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她不知道怎么安慰杨梦龙。这时,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农夫对她说:“大小姐,他惊吓过度,脑子有点不大清醒了,赶紧带他回去,给他喝几口酒压压惊,可别落下病根。”筱雨芳觉得很对,也顾不上避嫌了,对杨梦龙说:“跟我来!”拉着他往自己家走去。杨梦龙乖乖的跟在后面,像个被人扯住线的木偶。村民们自发的跟了过去,看能不能帮上一点忙。老百姓最纯朴,谁对他们好他们就死心踏地的对谁好,杨梦龙救了他们的命,他们自然替他揪心,生怕恩公有什么好歹,能帮一点是一点。 那个提醒筱雨芳的老农却没有跟过去,只是默默的拔出那把钉在地上的狗腿刀,用后金士兵的衣服擦掉上面的血污,凝视着刀身,兴味盎然。他勾起食指往刀身一弹,狗腿刀发出一声清脆的嗡鸣,良久不绝。他凝神听着,直到嗡鸣消失,才缓缓吐出一口气,用只有自己才听得到的声音说:“好钢,好刀!” 他眼睛突然一亮,快步走到茅屋屋檐下,拨开茅草,杨梦龙手忙脚乱的塞进里面的强弩和那袋弩箭顿时暴露出一角来。老农随手一扯,把东西扒拉了出来,当复杂而精密到极点,还装着一具价值不菲的高精度瞄准镜的强弩出现在他的眼前的时候,他的手不由自主的颤抖起来,直吸凉气!而精钢铸造的弩箭给他的心理造成的冲击更加可怕,他看着这堆东西直发愣。 那小子到底是何方神圣啊,身手那么好就算了,装备还精良得吓人,这刀,这弩,这箭,一件比一件古怪,一件比一件可怕,只怕就算是关宁军,也远远不及吧? 杨梦龙并不知道有人正在试图查他的老底。他下意识的跟着筱雨芳回到筱家,早有人拿来珍藏多年,平时舍不得喝,打算等儿女成家的时候再拿出来喝的烈酒,斟了满满一大碗,双手递给筱雨芳,筱雨芳把碗口送到杨梦龙嘴边,说:“快喝吧。”杨梦龙迟疑的看了她一眼,看到她一脸紧张、关切,真的张开嘴,咕咕咕咕一口接一口的把整碗烈酒给喝了下去。酒一下肚,像是肚子里燃起了一团大火,浑身温度直线飙升,汗从毛孔里猛冲出来,浑身都温透了。他舌头伸出老长,一连吸了好几口气,才气急败坏的叫:“你们给我喝的是什么?想把我的胃烧穿吗!?”吼得那叫一个震天响! 在场所有人齐齐的松了一口大气,有人叫:“冷汗激出来了,人也清醒了,没事了,没事了!” 杨梦龙辣得眼泪都出来了,伸长着舌头一个劲的喘气,狼狈不堪,被骑兵追得连滚带爬的时候都没有这么狼狈。酒壮怂人胆,这碗烈酒把他的魂给拉了回来,也呛掉了他半条命,因为他的师父对他要求非常严格,禁止他喝酒,所以从小到大他就没喝过烈酒,现在这么大一碗烈酒灌下去……这到底是救人还是谋杀啊? 第十三章 战利品 清醒过来后,杨梦龙被筱雨芳撵进浴室里洗澡。不洗不行,他全身都是血,光是那身血腥味就够吓人了。这小子也不客气,洗就洗,反正不用他烧水,怕什么啊? 于是,他整整洗掉了一盆水,才勉强把身上的血污洗干净。在清洗身体的时候,他看了看腹部那道伤口,心有余悸。幸好他穿的衣服是用防割布做的,不然这一刀肯定把他的肚子给剖开了。这年头似乎没有什么外科医生,挨这一刀的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死! 脚趾也疼得厉害。他那一记侧踢在重创塔克潭之余,也把自己给弄伤了,至少有两根脚趾骨折了,动一动都疼得他直飙泪。肚子被划了一刀,脚趾断了两根,拼掉了半条命才把塔克潭拼掉,想来都心有余悸,对后金精兵的凶悍又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 暂时是转危为安了,可是,接下来该怎么办? 他还是很迷茫,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该做点什么,或者说,不知道自己能做点什么。按照历史的进程,在接下来的十几年里,后金还会数次入关抢掠,一次比一次疯狂,最厉害的一次甚至连山东济南都给打下来了,不知道有多少汉家子民将惨死在他们刀下。而明朝也到了油尽灯枯的地步,流寇跟韭菜似的,割掉一批又冒出一批,一个比一个厉害,最终在李自成的带领下攻陷北京,国祚延绵近三百年的明朝就这样划上了一个悲惨的句号。然后就是满清入关,从中原到江南,从湖广到四川,一片血海,不知道多少人将被无情的屠戮,汉家衣冠就此辗落为尘化作泥。这段历史他虽然一知半解,平时也没多大的感触,但是现在莫名其妙的到了这个时空,眼睁睁的看着这片古老的土地被末世的阴霾一点点的吞噬,他没来由的惊恐,彷徨。 筱家庄的遭遇在这个乱世中只能算是预热,不,连预热都算不上,死在这个村庄的人,和其他村镇被杀得一干二净的人,甚至不够格在历史上留下任何痕迹,他们只是一个血淋淋的数字中的一小部分,微不足道的一小部分。后金不会在意的,明朝……想在意也无能为力,死者和幸存者都注定要被遗忘,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可是……这毕竟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不是无知的草木啊!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再这样下去,悲剧将继续上演,直到神州大地被血海淹没! 可是,他能干什么呢?一个塔克潭就差点要了他的命,后金十几万大军中,有塔克潭这等身手的人何止万数,就算他豁出性命,又能拼掉几个,从他们刀下救出几个人呢? 他想得脑壳都疼了,也理不出半点头绪,都有些抓狂了。这时,他听到筱雨芳在叫:“杨公子,你洗好了没有?” 杨梦龙用力摇摇头,把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甩到脑后,说:“好了,好了。”三两下擦干身上的水,拿起衣服往身上套。他那套衣服上全是血,当然不能再穿了,现在穿的是筱雨芳从柜子里翻出来的,嗯,也就是这幢宅子原来的主人的衣服,一套藏青色的衣服还算合身,不过有好几处洗得发白了,看样子这位地主生前的日子也不大好过。这种衣服他穿不惯,穿上去总觉得浑身不自在,不是这里不对就是那里别扭,忙乱了好一会儿也没穿好。 筱雨芳又催他了:“戚老爷子来了,说要把你的东西还给你……” 杨梦龙暗叫不妙,他刚才吓傻了,把狗腿刀、狙击弩还有弩箭都扔掉了,这些东西可都是他赖以保命的装备啊,要是丢了那还得了?他急急的叫:“那位老爷子在哪里?我马上就来!”也不顾有没有穿整齐,抓起腰带往腰间一勒,再打个死结,光着脚窜了出去。筱雨芳就在浴室外,见他穿得乱七八糟的,吃惊不小:“你……你怎么穿成这样?” 杨梦龙说:“这可不能怪我,要怪就怪这衣服实在太难穿了!对了,那位老爷子在哪里?我的东西都还在吧?” 筱雨芳说:“戚老爷子在客厅呢,你的刀、弩、箭,都是他帮忙找回来的,还有那些鞑子的首级、马匹、兵器,都是他帮忙搜集的,一点都没少呢。”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壮着胆子伸手帮杨梦龙把衣服整理一下,一边扯平皱褶处一边轻声说:“戚老爷子是见过世面的人,方圆几十里没有人不知道他的名字,在见他之前必须穿得周正些,不然就失了礼数,这可不好……”这样的举动实在是过于亲昵了一点,她的脸一直红到了耳根,心怦怦直跳,像有只小鹿在乱撞。 可惜杨梦龙实在是缺根弦,丝毫没有察觉筱大小姐这样做有什么不对,咧着嘴笑:“那你帮我弄好一点。”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还挺享受的。 筱雨芳稍稍帮他整理了一下衣着,说:“行了,快去吧,别让戚老爷子等急了。” 话音刚落,杨梦龙就没了踪影,跑得那叫一个快啊! 客厅里的人都散了,死了那么多人,村里都乱了套,每个人都有事情要忙,谁有空在这里停留那么久啊。所以现在,就剩下一个五十来岁的老汉在那里喝茶了。这个老头看上去精神头还不错,一双眼睛炯炯有神,身骨子甚是健壮,举止从容,死了那么多人,所有人都觉得天都塌了,就他跟没事似的。桌面上摆着杨梦龙的刀和弩,在他身边还撂着几副带血的棉甲和四把马刀,四副强弓,还有一个大麻袋。见杨梦龙出来,他放下茶杯站起来,拱手行礼:“老汉戚虎,见过义士!” 杨梦龙有样学样,拱手还礼,说:“老爷子别多礼,我可当不起……”目光往桌面一扫,还好,三样兵器一样不少,他松了一口气,说:“多谢老爷子替我把兵器拿回来,不然我就惨了,肯定会把这些保命的家伙弄丢的。” 戚虎把这一堆兵器往杨梦龙面前一推:“义士看一下,看有没有少什么,要是少了,老汉再让全村人帮你找回来。” 杨梦龙拔出刀来看了一眼,又拿起狙击弩来用力拉了拉,再看看弩箭,谢天谢地,刀和狙击弩都完好无损,弩箭也一支没少,就连他射出的那两支也收集回来了,箭杆上还带着一点血迹呢。他笑说:“一样都没少,真的太感谢你了,老爷子。” 戚虎说:“义士万万不可再言谢了,你救了全村人的性命,这份恩情,我们怎么还都还不清的,帮义士捡一下兵器又算得了什么?”指了指撂在地上的棉甲和兵器:“这是那四名鞑子的盔甲和兵器,都是义士的战利品了。” 杨梦龙瞅了瞅,不大感兴趣,只是哦了一声。 戚虎捋须一笑,拿出一个小袋子摆在桌上打开,一堆白花花、黄澄澄的好东东滚了出来:“这是老汉从那四名鞑子身上找到的银钱,共有白银九百五十两,黄金一百两,还有不少铜钱……” 实诚人啊! 杨梦龙那双眼睛一下子变得贼亮,亮得像金币的光芒一样耀眼。这个老汉太可爱了,居然把这么多金银一厘不少的交到他手里,哎,多淳朴的老百姓啊!他笑得合不拢嘴,妈蛋,终于不用害怕没钱买饭吃了!他摆了摆手,说:“那些铜钱就留给老爷子喝茶吧。”一把把那堆金银撸了过来,从里面拿出两个银元宝一个金元宝,塞到戚虎手里:“老爷子辛苦了,这些钱您拿去,当我孝敬你的。” 戚虎看着手里的钱愣了一下,失笑,没说收,也没说不收,只是把地上那个大得多的口袋提了起来,摆到桌上,解开。搂着一堆金银笑得见牙不见眼的杨梦龙眼睛马上瞪得滚圆,眼巴巴的看着,期待着更大的惊喜。那个麻袋可比装金银的这个大了十倍呢,能装的东西也多了十倍,肯定有更大的惊喜吧? 确实有更大的惊喜,只是,有惊,没有喜————袋子打开,四颗血肉模糊的首级赫然暴露出来,其中一个怒目圆瞪,可不正是塔克潭那个倒霉催嘛!看着这几颗人头,杨梦龙只觉得一股寒气沿着脊柱直冲脑门,全身汗毛一根根的倒竖起来,跳起了美妙的霹雳舞,鸡皮疙瘩掉了一地,胃袋一阵抽搐,胃液差点从鼻孔里喷了出来。他万分艰难的把胃液给咽回肚子去,挣扎着叫:“老爷子,这是……”其实他很想冲这个老东西怒吼:“老子裤子都脱了,你就给我看这个!?”可惜被吓惨了,连话都说不完整,实在没什么气势。 戚虎则两眼发亮的看着这几颗血淋淋的脑袋,不无羡慕的说:“这可是最贵重的战利品了。” 杨梦龙左看右看,实在看不出这几颗人头贵重在哪里:“最贵重的战利品?” 戚虎有些惊讶:“义士竟然不知道?” 杨梦龙比他还惊讶:“我不知道什么?” 戚虎见他一脸茫然,不禁失笑,说:“按我军的赏格,我军士兵斩获鞍子一级者可得赏银三十两,斩获两级者可升一级,斩杀一名白甲可得赏银千两,斩杀一名牛录额真,可封千户……” 一颗脑袋能换三十两白银,三四一十二,可以换一百二十两,省点花的话,十两银子够一个人吃饱穿暖的过上一年……杨梦龙看这四颗首级的目光马上就变了,在他眼里,这四颗血淋淋的首级变成了一堆白花花的银子……好多钱啊…… 第十四章 家丁 戚虎似乎能看穿他的心思,又补充了一句:“当然了,这些首级都是义士独自斩获的,这个功劳就更大了,除了可以得到应得的赏银之外,还可以获得官衔……如果义士愿意从军,封个百户是不成问题的了。” 一介布衣,就因为干掉了四名后金骑兵,居然可以籍此一步登天当上百户,这也充分说明后金鞑子的脑袋有多值钱了。这也难怪,后金鞑子的首级可不是那么容易斩获的,八旗军中有死令,如果有人阵亡,其他人将他的尸体背回来,就能获得他一半的财产!利字当头,后金士兵很注重收敛阵亡士兵的遗体,万一打了败仗,一般都会尽量将尸体抢回去,所以明军就算能打赢,斩获的首级也是少得可怜,一员统兵数千上万的大将一战能斩获三百来颗首级已经是少有的大胜了。再加上明军与后金对阵一向是败多胜少,首级就更难获得了。像杨梦龙这样以少敌多,一下子干掉了四个,可谓逆天了,给他个百户之类的官职,那是妥妥的。 杨梦龙一听还有官当,笑得就更开心了,差点流出口水来,在他眼里,这几颗首级越发的可爱了。不过,他有点纳闷:“老爷子,你怎么对这些事情这么清楚?难道你当过兵?” 戚虎说:“年轻的时候在边关呆过几年,后来老了,打不动了,就回家了。”说到这里,他的神情有些黯然。 杨梦龙恍然大悟,在边关呆过,肯定跟蒙古骑兵或者后金鞑子干过仗,自然对这些事情一清二楚了。他正想说话,又听到蹄声骤起,不禁面色一变,闪电般抄起兵器冲了出去。不光是他,很多村民都骚乱起来,有人尖叫出声,被后金骑兵砍杀了一回,大家已经患上了骑兵恐惧症,听到马蹄声就条件反射的以为后金鞑子又来了,本能的就想逃跑。这时,一个破锣嗓子随着急促的马蹄声传了过来:“村里的人听着!知县大人有令,所有人马上转移到县城去,协防县城,不得有误!所有人听着,知县大人有令……”一路喊一路策马狂奔,转眼间就冲进了村子里。这家伙虽然不遵守交通规则,好几次险些把人给撞了,不过他的话还是给村民们吃了一颗定心丸。原来是明军的传令兵,还好,还好,不是女真鞑子就好! 杨梦龙撇撇嘴,现在才来通知村民转移到县城去,也太晚了吧?要不是他拼死力战,干掉了那四名后金骑兵,估计现在这名传令兵只能看到一地死尸了!那名传令兵看到满地的尸体,家家披麻戴孝,大吃一惊,放慢了马速,骇然问:“这……这是怎么啦?” 村民有些愤怒,又有些敬畏的回答:“好教军爷得知,一个时辰前有四名鞑子冲进我们村庄,见人就杀,见屋就烧,一口气杀了我们四五十号人,我等也是侥幸才从他们刀下捡回一条命!” 一听说鞑子在这里出现过,那名官兵的脸就白了一下,连声音都有点颤抖了:“那……那几名鞑子呢?他们还在不在?”话一出口,他就发现自己说了句废话,如果那几名鞑子还在,这些老百姓还会在这里收敛遗体吗?早就跑光了,或者被杀光了!最起码的,如果鞑子还在,他这样大呼小叫的闯进来,早就没命了! “那几名鞑子都让杨义士给收拾了,连首级都割了下来!瞧,看到那几匹战马了没有?就是鞑子的!” 这名士兵顺着村民手指的方向望去,果然看到几匹辽东战马被拴在筱家宅院大门,正不安的踢着蹄子打着响鼻呢。这些辽东虎马高大健壮,骨干精坚,跟它们一比,他骑的这匹马不像是马,倒像是一头病驴,真是人比人该死,货比货该扔。他数了数,不多不少,正好是四匹,嘴巴顿时就合不拢了。说一个人干掉了四名后金鞑子,还是骑兵,打死他都不会相信的,但是那几匹辽东战马却活生生的被拴在那里,再真实不过了!他可不认为这帮穷得连饭都没得吃的村民有那个能耐弄来四匹货真价实的辽东战马,布一个骗局。一匹战马少说也值上百两白银呢,岂是平民百姓买得起的!他咽了一口口水,小心的问:“那位义士现在在什么地方?” 村民说:“就在筱小姐家里。” 这名官兵二话不说,策马就朝着筱家宅院飙了过去,打老远便扯着嗓子嚷了起来:“义士,杨义士!杨义士在哪里?” 杨梦龙耸耸肩膀,好像……好像他出名了?把狗腿刀插回鞘中,三步并作两步回到客厅,一手一个口袋,将金银和首级都提进自己的房间藏好,动作之快,行动之果断,都让戚虎瞠目结舌。这家伙只顾着把自己的战利品藏起来,没有半点出门迎客的意思,一直躲在房间里安慰筱君的筱雨芳只好亲自出面,整整容色,挤出一丝微笑步出大门,曼声说:“军爷来啦?里面请。” 那名官兵滚鞍下马,向筱雨芳抱拳一礼,说:“小姐请了,鄙人许弓,奉县尊大人和千户大人之命前来通知县城周边村民撤入县城,以免遭鞑子荼毒……听说这里有一位义士,格杀了四名入村屠戮的鞑子,特意前来拜会,还请小姐代为引见。” 看不出这个丘八还是懂一点礼数的,不过这也难怪,筱家在这一带多少有点声誉,筱雨芳又是远近闻名的才女,还曾跟县太爷的爱子订过婚,别说他,就算是县太爷见了她,都得客气几分。筱雨芳说:“许军爷,里面请。”把许弓给请了进来,然后朝着杨梦龙的房间叫了一声:“杨公子,有位军爷想见你!”就去泡茶了。她家穷归穷,客人来了还是能喝上一杯幽香扑鼻回味无穷的好茶的。 杨梦龙已藏好了他的战利品,装作若无其事的走出来,朝许弓拱拱手:“军爷好!” 咦,这姿势不对啊! 不过这也不能怪他,他对明朝的礼节一窍不通————谁吃饱了撑的,没事去研究这些啊?好在许弓也不在意,杨梦龙一人一刀格杀四名后金骑兵给他造成的心理震撼实在太大了,大到可以让他自动自觉的无视杨梦龙的失礼之处的地步,杨梦龙肯给他行礼他都有点受宠若惊了!他赶紧还礼,说:“义士……不,杨公子,鄙人许弓,是张千户的家丁,奉县尊大人和千户大人之命,前来通知村民撤到县城去,以免遭鞑子屠杀,没想到还是来晚了一步,要不是义士挺身而出,手刃四敌,只怕筱家庄已经被烧成白地了!”一番话说得还算文雅,有条有理,只是他自己似乎浑身不自在,目光四处乱溜,然后就黏在了那几副盔甲和兵器上,再也挪不开了。他虽然没有跟后金鞑子见过仗,但是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走路,这盔甲,这刀弓的制式,假不了的,百分之百的后金货,上百还沾着血污呢!他心里最后一丝怀疑也就此消散,剩下的只有震惊、崇拜和羡慕了。看看杨梦龙,年纪比他还小嘛,却一口气格杀了四名后金骑兵,立下了这么大的功劳……唉,要是他也能干掉一名鞑子就好了,那个风光,千户麾下二三十名家丁,哪个比得上他的? 他在那里羡慕妒忌恨,杨梦龙却一脸茫然。他被绕晕了,你丫是千户的家丁,许说家丁不是狗腿子,专门帮主人欺压穷人的吗,怎么变成官兵了?还有啊,我就算你是兵好了,你丫又说你是奉县尊大人的命令……靠,好复杂,好头晕啊!他并不知道,此家丁非彼家丁,明朝末年,朝廷财政已经濒于崩溃,一连三四个月不发军饷那是再正常不过了,欠饷八九个月甚至整整一年的都有,就算发放军饷,也是层层克扣,发到士兵们手里已经所剩无几,这样的军队,当然别想指望他们有多能打。没办法,明军将领只好克扣军饷,从军中挑选最精锐的士兵纳为心腹,也就是他们的家丁了。这些家丁的待遇比普通士兵要好得多,最起码,军饷是足额发放的,将领一个高兴还会有一些赏赐,武器也是最好的,跟他们一比,那些连饭都吃不饱的普通士兵跟叫花子差不多。这些家丁只忠诚于将领,说白了,他们就是将领的私兵,跟五代十国时期的牙兵差不多,拥有比较强的战斗力,明军将领就靠这些家丁撑场子了。许弓也是有两把刷子的,不然肯定不够格成为千户的家丁,不过,也不知道他真的是个傻大胆,还是人缘不好,领到了这么个苦差,冒着随时可能撞上后金游骑的危险离开县城,逐村逐村的通知村民撤到县城去。后者的可能性似乎更大一些,从他骑的那匹瘦马就能看出来了。他本人对这份苦差事未必就没有怨气,不过现在,怨气已经烟消云散,他笑眯眯的看着杨梦龙,就像是看着一堆白花花的银子…… 第十五章 交易 经过与许弓的交谈,杨梦龙才知道,后金一个牛录的兵力已经从邻县窜入,屠了多个村庄,全县为之震骇。当地卫所紧急入城布防,县令方霖与千户所的张千户商议,决定派出一些骑兵,去通知离县城较远的老百姓赶紧躲进县城去,或者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可别白白的给鞑子喂了刀,许弓就是其中一个。由此可见,那个方县令倒还算是个比较负责任的官员,并没有扔下全县老百姓逃跑或者关闭县城独善其身,不管老百姓死活。 “一个牛录大概有多少人?”杨梦龙好奇的问。 许弓歪着头,眉头拧起,显然他也不知道一个牛录有多少人。一旁的戚虎冷不丁的插了一句:“这个说不准。按当初老奴努尔哈赤建立的八旗制,三百丁为一牛录,五牛录为一甲喇,五甲喇为一旗,一个牛录应该是三百来人。但是有的牛录较强,有三四百户,每户抽一丁,一个牛录就是三四百人,有的牛录较弱,只有不到一百户,就算他们每户抽两丁,也不到两百人。” 许弓诧异的看了一个这个老头,暗暗吃惊:“这个老头怎么懂这么多?”杨梦龙却没心情去琢磨这些,他的头有点疼。后金骑兵的战斗力他领教过了,只是四名骑兵就差点屠光了筱家庄,要是呼啦一下子来了两三百骑,他还活不活了?他一下子宰了人家四个,那个后金鞑子肯定会来报复的,好汉不吃眼前亏,还是赶紧溜进县城去吧!县城好歹还有城墙可以抵挡一气,留在筱家庄只有死路一条! 主意打定,他赶紧找筱雨芳商量:“筱小姐,鞑子可能还会来,这里太危险了,我们还是赶紧逃到县城去吧,不然鞑子一来,我们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筱雨芳抱着筱君,说:“杨公子,你去吧,我就不去了。” 杨梦龙大急:“为什么啊?” 筱雨芳苦笑:“我要看住家父留下的这份家业,如果我走了,这份家业就保不住了。” 杨梦龙跳着脚说:“就算你留下来又怎么样?你有能力保住这些东西吗?鞑子一来,该烧的还得烧,该抢的还得抢,没准连你都得搭进去,被他们抢去当军妓!” 女孩子最怕这个了,一听说可能会被抢去当军妓,筱雨芳吓得俏脸发白,颤声说:“不会吧?他们……” 杨梦龙连说带比划:“什么不会啊?你知不知道这帮畜生有多凶残?我告诉你,我这几天经过好几个村庄,都是被他们屠了的,太惨了,太惨了!一个村子好几百口人,不分男女老幼,一律斩杀,年轻女子被蹂躏至死,尸体就一丝不挂的挂在树上……” 筱雨芳发出一声尖叫:“你不要再说了,我们去县城,我们去县城!” 杨梦龙赶紧刹住话头,说:“那还不赶紧收拾一些银钱衣物好上路?鞑子随时可能会杀到,到那时想跑都跑不掉了!” 筱雨芳不敢再拖延,放开筱君,手脚麻利的收拾东西,筱君也不再那么害怕了,帮忙翻箱倒柜,把值钱的东西找出来带上。考虑到筱雨芳和筱君一个是弱女子,一个是小屁孩,根本就走不快,杨梦龙到院里子找出一辆运粮食的大车,拉来一匹战马,拿着绳子比划起来,那匹战马不安的打着响鼻,似乎有种大事不妙的感觉。许弓一直盯着他的一举一动呢,见他似乎打算把战马套上,失声叫:“杨公子,你这是干什么?” 杨梦龙说:“筱小姐姐弟俩走不了那么远的路,我得给她俩套上大车,让她俩坐车去……我说,老大,你能不能别在一边看着?过来帮忙啊!” 许弓瞪着他,跟他有仇似的,看那样子,似乎很想给他套上缰绳,让他来拉这辆大车:“你要用战马来拉大车?” 杨梦龙躲过战马踢过来的蹄子,理直气壮:“废话,不用它拉,难道老子来拉啊?” 许弓冲上去劈手夺下缰绳,比让他拉大车还要激动:“你要搞清楚,这是战马,是用来打仗的!像拉大车这种粗活应该用驽马!你让战马拉大车,拉上几趟它就废了,还不如一刀杀了它呢!” 杨梦龙满不在乎:“废了就废了呗,又不是我的马,心疼个鸟。” 许弓气得很想给他一鞭,但是考虑到双方战斗力的差距,他还是忍了,握着皮鞭的手直发抖,冲着这个榆木脑袋咆哮:“你知不知道这样一匹战马有多珍贵?少说也值一两百两银子,而且有钱都不见得买得到!我们当兵的要是能有这么一匹战马,不知道高兴成什么样子,待战马比待自己老婆还好,你倒好,要用它来拉大车!气死老子了,真是气死老子了!”照着地面奋力一鞭,在地面生生抽出一道鞭痕来,向杨梦龙证明,他真的快被气死了。 杨梦龙一听战马这么值钱,也有点犯嘀咕了:“这样啊……那可怎么办?总得有马才能拉车啊。”捏着下巴围着战马走了两圈,小心翼翼的说:“它这么壮,拉一回车应该不要紧的吧?” 许弓险些一口老血喷了出来。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再这样下去他真的会被这个白痴活活气死的,他提出了个天才的建议:“杨公子,我骑的那匹正好是驽马,适合用来拉车,要不我把它牵过来套上,让它拉车,然后你借这匹战马给我骑回去?” 杨梦龙大喜:“原来你有驽马啊,早就说嘛!成交了!” 许弓不大相信自己的耳朵:“公子同意了?” 杨梦龙点头:“同意了,赶紧把你的马牵过来套上,然后这匹战马就借给你骑了。” 嗖的一下,许弓没了踪影,那鬼魅般的身法把杨梦龙吓了一大跳,拍着心口喃喃自语:“太可怕了,太可怕了!这货该不会是身怀流影电光闪之类的绝技吧?” 于是,一笔交易就这样完成了,双方交换了马匹,许弓那匹被迫客串战马的驽马被套上了大车,他本人则非常神气的骑上了高大健壮的辽东战马,算是鸟枪换炮了。他大概是看出杨梦龙好说话,开始得寸进尺: “杨公子,筱家庄到县城足有四十多里,得走到天黑才能到呢,这一路可不太平,随时可能撞上鞑子的游骑,你一个人就算有三头六臂也顾不过来啊……要不我们一起护送他们进城?” 杨梦龙求之不得,同意了。 于是,问题就来了:“可我没有称手的兵器……” 马上就有一把锋利无比的马刀塞进了许弓手里。 “我还缺一副弓箭……” 一副制作精良的弓箭到手了。 “鞑子的箭法精准得很,中者必死,没有一副盔甲可不行啊……” 一套满是血污的棉甲也到手了。反正这些东西也是从后金鞑子身上扒下来的,拿来做人情杨梦龙一点也不心疼。 很快,许弓披上棉甲,配上马刀弓箭,整个人看起来威风凛凛,这副行头走到街上,不知道要迷倒多少大姑娘。他心里得意非凡,这一趟跑得实在太值了,虽然这些东西不见得就归他了,但是这副行头回到县城,也是很出风头的嘛,他倒想看看把这么份苦差硬塞在他身上的家丁队长脸往哪搁!当然,要是能从杨梦龙手里买到一颗首级,那就更美妙了…… 戚虎老汉在一边笑眯眯的看着,等许弓打扮停当了才慢悠悠的说:“许军爷说得对,这一路上可不太平,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撞上鞑子……老汉年纪虽然大了,但力气还是有的,还顶得动甲,抡得动刀,开得了硬弓,斗胆向杨公子借一副盔甲,一把马刀,一副弓箭,万一真的撞上鞑子,也多一分力量嘛!” 杨梦龙很大方:“老爷子,甭跟我客气了,战马盔甲兵器都在那里,你随便挑,看中哪样就拿好了。” 戚虎笑得眼都眯了起来:“那老汉就不客气喽!”开始挑选盔甲兵器。 许弓趁戚虎还在忙活,把杨梦龙拉到一边,压低声音问:“杨公子……不,我也就大你几岁,就叫你一声杨老弟吧。杨老弟,你杀了四名鞑子,可有斩获首级?” 杨梦龙已经把这哥们当成自己人了,神气的说:“废话,当然有了!”把那个麻袋拎出来打开,四颗血淋淋的首级出现在许弓面前。许弓拿起一颗看了看,惊叹:“真的是鞑子的首级啊!看这光溜溜的额头,显然是从小就剃发的,没错,是真奴首级!”放下一颗又拿起一颗,一副看不够的样子。半晌,他才依依不舍的放下首级,搓着大手,不大好意思的说:“杨老弟,哥哥求你个事,不知道你能否答应?” 杨梦龙说:“你说吧,什么事?” 许弓扭扭捏捏的说:“我……我想买一颗首级……” 杨梦龙还是那么大方:“靠,我以为多大的事呢,原来是这个!行,就卖你一颗,不过钱可不能少!” 许弓大喜过望:“真的?那就太谢谢老弟你了!回去哥哥我就算当裤子也要把钱给你凑足!” 杨梦龙一拳捶在许弓肩上,差点把他给砸趴下:“咱们谁跟谁啊,用得着那么客气吗?” 许弓傻笑几声,喜不自胜,比娶了媳妇还要高兴。他突然想到了什么,声音压得更低:“不过,杨老弟,你可千万不要说这首级是你卖我的,上头要是问起,你就说是我们合力干掉了那四名鞑子,你斩获了三级,我斩获了一级,千万要记住!” 杨梦龙很是配合:“理解,理解,要不咱们先对对台词?” 于是这两个家伙躲到一边,两个脑袋凑到一块嘀嘀咕咕的对起了台词…… 第十六章 将门之后 嘀咕了半天,总算对好了台词,一个军民团结连杀四敌的精彩故事新鲜出笼,说得那叫有鼻子有眼,就算用测谎仪来测,也难判真假。搞定之后,两个人一起奸笑起来。 许弓对杨梦龙实在太满意了,觉得这小子不光能打,还大方得很,很好说话,这么好的凯子上哪找哟!他狂拍胸口表示,如果杨梦龙有兴趣入军籍,他一定会替杨梦龙在千户大人面前美言几句,高了不敢说,伍长什长肯定没问题的!可惜杨梦龙现在只想着发财,对这些不是很感兴趣。 这时已经陆续有村民扶老携幼,朝着县城方向挣扎前行了。实在没有时间,死者用一张破草席一裹,刨个浅坑就埋了下去,顾不上了,死者已矣,幸存者还要挣扎着活下去,活命的希望,就在县城。他们带上破旧的衣物,带上仅剩的一点口粮,依依不舍的离开了这个破破烂烂的家,踏上了求生的道路。每个人心里都茫茫然,这一去还能不能回来,谁也说不上来,可是有什么办法呢?要怪就怪自己生在这个人命贱如蝼蚁的乱世吧。一些老人留了下来,他们走不动了,也不想走,就留在家里等待着未知的命运,谁劝都没用。 筱雨芳和筱君也收拾停当了。反正有车,筱雨芳就把衣物啊书籍啊什么的一古脑的搬了上来,连谷仓里最后那两石麦子也装了上去,除了那点不值钱的家具之外,再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留下来了。许弓看着那一大堆东西,再看看自己那匹瘦马,暗自咧嘴。还好自己动作够快,要不然拉车这份苦差就要落到战马身上了,这一趟下来,还不把好好一匹战马给玩残啊?现在他是一点也不关心那匹瘦马的命运了,它最后到了县城后死掉,这样的话,这匹威风凛凛的战马不就归自己了?一匹驽马换一匹战马,怎么算都是自己占便宜嘛! 杨梦龙爬上大车想赶车,被筱雨芳赶了下来,她说这点小事,她来就好了。杨梦龙没办法,只好苦着脸去骑马。他在马术俱乐部学过骑术,不过学得不精,连自己会不会被摔下来都无法保证……他现在可是村民眼里的大英雄了,要是从马背上摔下来,屁股摔成四瓣,他的脸往哪里搁?可是天仙公主死活不同意跟他同乘一车,他只好硬着头皮上马,过一把当大将军的瘾了。 准备停当,出发! 筱雨芳挥动缰绳,正要驱动大车,筱君叫:“等等,芦花,芦花还在窝里!”跳下车往后院跑去。 杨梦龙看看天色,靠,都下午了,再这样拖下去肯定没有法子在天黑前赶到县城了。他叫:“你要去干嘛!” 筱君头也不回:“芦花还在窝里下蛋,我要把它带走,不然鞑子会吃掉它的!”一拐就不见了,接着,“咯咯咯————”鸡叫声响起,一只母鸡拍打着翅膀从后院里飞了出来,跑得飞快,筱君紧追出来,叫:“快帮忙抓住它啊!” 杨梦龙不耐烦了:“不就是一只母鸡吗,有什么大不了的?别管它了,我们快走,不然就没有办法在天黑前赶到县城了!” 筱君怒冲冲的说:“不就是一只母鸡吗!?你说得轻巧,这可是我们家唯一一只母鸡,就是它下的蛋救了你的命!” 杨梦龙愣了一下,跳下马去一手一个,把母鸡和筱君拎起来放上车,警告他:“不许再下车,再下车我就揍你!” 筱君抱紧惊恐的芦花,对他怒目而视。 杨梦龙懒得理他,翻身上马,意气风发的一挥手:“出发!” 筱家庄逃难队正式启程。逃难队足有两三百人,扶老携幼顶着刺骨的寒风,踉跄而行,速度非常慢。大概是被杀怕了,几十号青壮在出发前都想方设法弄了一件兵器,好一点的拿着一把还算锋利的柴刀或者斧子,差一点只能用柴枪粪叉钉耙,或者一根削尖的木棍,这些家伙能不能刺穿后金鞑子的盔甲不知道,反正拿在手里总能给自己几分安全感。他们是比较幸运的,其他村庄里的村民,传令兵只是跑过去通知他们迁入县城里,就扬长而去,不管他们死活了,能否活着到达县城全看他们的运气,而他们呢?有三个武艺高强(至少他们是这样认为的)的人身披铠甲,骑着骏马全程保护,这种vip级服务,放在方圆百里是独一份。特别是戚虎这个老头,披上棉甲配上刀弓后精神抖擞,腰杆挺得笔直,俨然一位久经战阵的老将,看到他,大家仿佛就找到了主心骨。 杨梦龙觉得这个老头很神秘,他看起来就是一个连饭都吃不饱的佃农,却对军事了如指掌,披上甲配上刀后,浑身都笼罩着一股杀气,这绝对不是一个普通人。这样一号人物为什么会沦落到穷乡僻壤给地主当一个连饭都吃不饱的佃农的地步,实在是让人没法不好奇,但他三缄其口,他也不好去问,有些事情还是不要问那么清楚为妙。 这么多老弱妇孺,又天寒地冻,走得很慢,简直就是在慢慢挪的。幸亏没有下雨,要不然道路翻浆,走得就更慢了。许弓一个劲的催大家快点走,他可不想在野外过夜,但是想快也快不起来,队伍还在慢慢挪。在当时,一支部队一天能走四五十里,就算是精锐之师了,军人尚且如此,何况是一群老百姓呢。他无可奈何的对杨梦龙说:“看样子,很难在天黑前到达县城了。” 杨梦龙点了点头,眼巴巴的看着长长的队伍,心里嘀咕老天爷干嘛不送他几辆东风大卡?要是有这玩意就好了,这点人轻轻松松就装上了车,一脚油就到了县城,哪里还用得着在路上慢腾腾的挪着,喝西北风!而且东风大卡还是克敌制胜的法宝,碰到后金骑兵话都不多用,直接开车撞过去,来多少死多少,多爽啊!可惜老天爷别说东风大卡,连个车轮都不给他。 “爷爷,我想骑马!” 一个稚嫩的声音响起,杨梦龙遁声望去,看到一个小男孩正坐在大车上,用央求的目光看着戚虎。这个小孩十二三岁的年纪,比较瘦,不过比同龄的孩子要高大一些,浓眉大眼,透着一分与年龄不符,仿佛与生俱来的坚毅,这个孩子不简单。 戚虎呵斥一声:“老老实实的呆在车上,骑什么马!” 小男孩觉得委屈,大声说:“我就是想骑马!” 杨梦龙策马跑过去,笑着问:“怎么了?” 戚虎说:“这是老汉的孙子,从小就好动,整天都停不下来,公子莫要见怪。” 杨梦龙伸手捏了一下小男孩的脸,问:“你叫什么名字?” 小男孩一点都不害怕他,迅速回答:“破虏,戚破虏!” 杨梦龙说:“这名字还真有气势。小破虏,你会骑马吗?” 戚破虏哼了一声:“怎么不会?我骑得比你还好!” 戚虎喝了一声:“放肆!你怎么能这样跟公子说话!” 戚破虏吓得脖子一缩,不敢再吱声了。杨梦龙却不以为意,把手里那匹从马的马缰往戚破虏手里一塞:“上马,让我看看你的骑术是不是真的像你吹的那么牛。” 戚破虏可怜巴巴的看着爷爷,大眼睛里写满了渴望。戚虎无奈,说:“公子让你骑,你就骑吧。”小家伙大喜过望,冲杨梦龙甜甜的叫:“谢谢公子!”也没见他怎么使劲,就从大车上窜到了马背,提起缰绳一夹马腹,这匹战马唏律律长嘶一声,撒开四蹄一阵风似的飙了出去,杨梦龙真想把他抓回来狠狠的打他屁股————没事你飙那么快干嘛?不怕摔断脖子啊?不过再看那个小屁孩,哟,整个人就像钉在马背上一样,任凭战马怎么飞驰都稳如泰山,这骑术,让他不由自主的在心里自卑了一把……这个小屁孩的骑术确实比他强多了。他对戚虎说:“这小子也是在边关大的吧?骑术真不错。” 戚虎点头:“是的,他从小就是在边关长大,还没有学会走路呢,就先会骑马了。回到关内之后,我们连饭都吃不饱,他就没有再骑过马,现在看到这么好的战马,自然心痒难耐,公子切莫见怪。” 杨梦龙笑说:“不会,不会。”再次看了一眼戚破虏纵马飞驰的英姿,由衷赞叹:“好小子,小小年纪就有这样的骑术了,等他长大了,没准会当上大将军,驰骋僵场呢!” 戚虎的脸微微抽搐,说:“我就不指望他能当上什么大将军了,只希望他能健健康康的长大,做一个普通的老百姓,莫像他爹,他叔叔,他伯伯那样早早的战死沙场,扔下我一个孤苦零丁的老头子……” 杨梦龙吃了一惊:“他爹爹叔叔伯伯都战死了?在哪里战死的?” 老人眼里尽是锥心的痛苦,半晌才吐出两个字:“浑河……” 杨梦龙极力思索着跟浑河有关的战役,一片茫然,许弓却身体一震,拱手向老人行了个大礼!见杨梦龙一脸茫然,他压低声音,神情少有的严肃:“他们是戚家军的后人!” 戚虎,戚破虏,戚家军,浑河…… 杨梦龙脑海里掠过一道电光,明白了,通通都明白了! 第十七章 游骑 戚家军在大明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这支劲旅起于浙江义乌。当时明朝沿海地区倭寇异常猖狂,杀人放火屠城,无恶不作,明军卫所战力糜烂,屡战屡败,朝廷束手无策,甚至传出了放弃沿海地区,将民众迁入内地的声音。此时,戚继光挺身而出,在民风剽悍的义乌招募凶悍好斗的矿工,严加训练,拉起一支剽悍善战的劲旅,这就是戚家军。这些浙江子弟在戚继光的带领下东征西讨,战无不胜,杀得倭寇人头滚滚,不是被剿灭就是逃到了海外,从此,沿海地区的倭患基本平息。在肃清倭寇之后,戚家军又被调到边关,去对付越来越猖狂的北方游牧民族,屡屡以少胜多,将犯边的北方游牧民族打得一败涂地,提起戚家军无不谈股栗。从沿海地区一直到边关,戚家军都是以少胜多,鲜有败迹,歼敌多达十余万,在明朝中后期,这样的战绩堪称恐怖。 这支部队本来应该更加辉煌的,但是很遗憾,他们没能走向这样的辉煌。张居正死后,戚继光被调离了边关,戚家军开始走下坡路了。其实这也跟戚继光的作风有极大的关系,他是一个纯粹的军人,喜欢用最简单的方式去解决问题,在江南,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剿灭了倭寇,在边关,他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粉碎了蒙古人的野心,令他们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敢再造次,对于老百姓来说,他无疑是一位伟大的守护者。但是,对于他的军队,甚至他本人而言,这并非完全是好事,明朝内部的政治斗争是异常激烈的,倭患、边患一平,他似乎就没什么用处了,朝廷里肯定有人会对付他,谁叫曾经把皇帝欺负得气都不敢喘的张居正是他戚某人的靠山呢?张居正已经在皇帝心里留下了阴影,他还活着的时候谁也不敢动他,等他一死,马上就开始秋后算账了,张家的人通通都没好下场,他一手提拔起来的戚继光当然也就别想有好下场,坚决打倒大反派张居正的走狗!在一片痛打落水狗的吆喝声中,戚继光黯然离开了部队,戚家军从此失去了灵魂。换了李成梁,结果肯定不一样,李成梁跟戚继光一样,都是极优秀的将领,他比戚继光要聪明得多,在辽东不断挑拨辽人内斗,拉一派打一派,看到哪派要赢了再暗中捅一刀,让他们始终斗个不停,辽东战事没个消停,简单的说,就是玩敌养寇。辽东战火不断,他自然就有大把作战的机会,捷报频传。他比戚继光跋扈一百倍,却始终在辽东安安稳稳的当他的土皇帝,哪怕明知道他在玩敌养寇,也没有人敢动他。只是他似乎玩过头了,让建州女真渐成气候,最终在万历朝后期疾风劲草般崛起,将明朝赶出了辽东!两位明朝中后期最优秀的将领各自坐镇一方,两种迥然不同的结果,正应了那句老话:“善战者无赫赫之功,大忠者无炎炎之言。”可惜,朝廷里的大人物不懂这些,所以软柿子戚继光被撸掉了,戚家军从此被遗忘,他们的辉煌被塞外的风沙渐渐掩埋,只剩下那支军队被剥夺了属于自己的那份荣誉的军队还在日渐破落的军营里默默坚持。终于,在天启元年,在浑河边,这支部队绽放出最后一点残光…… 浑河之役,浙军和川军近万人与后金大军在野外激战,直杀得血肉横飞。号称“女真不满万,满万不可战”的后金在此役投入了八旗中的六旗人马,将近六万之众,将这两部团团包围,却始终啃不动浙军与川军的防线,伤亡惨重,最后还是靠投降的明军炮手开炮轰开了明军的战阵,这才险胜。浙军与川军全军覆没,戚家军主将戚金力战殉国,这支部队仅剩下数百人,就这点种子也在沈阳战役中全部战死,戚家军就这样从明军的作战序列中消失了。此役可谓惊天地泣鬼神,浙军的忠诚和顽强,连后金都为之钦佩,老百姓更是痛心万分,怀念着这支守护了他们数十年的铁血劲旅。 戚家军的命运是一个悲剧,不光是明朝的悲剧,也是中国军事史上的悲剧。在它巅峰时期,拥有大量火枪火炮,并且摸索出了可操作性极强的步炮协同战术,可以说,戚家军已经站在近代军队的门槛上了,然而,这一步,他们终究没能迈进去,而打败他们的满洲八旗,同样没能迈进去,中国军队就这样被西方国家远远的抛在了身后。直到泰西列强的坚船利炮撞开了国门,中国才恍然醒悟,开始急起直追,可惜,已经太晚了,整个民族都为此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 想到这些,杨梦龙也对这个老头肃然起敬,学着许弓的样子向戚虎拱手一礼:“原来老爷子是戚家军的后人,失敬,失敬了!” 戚虎苦涩的说:“哪里还有什么戚家军啊,都变成浑河边的白骨了……” 许弓叹息:“朝廷对不起你们哪!” 戚虎摆摆手,说:“慎言,当心祸从口出!” 杨梦龙满不在乎:“公道自在人心,怕他个鸟!要我说……” 迅疾的马蹄声打断了他的长篇大论,戚破虏这个小屁孩策马飞驰而回,帅得那叫一塌糊涂啊。只是这个小家伙面色似乎有点不对,径直跑到他爷爷身边,喘息着压低声音说:“爷爷,我看到后金鞑子了!” “什么!?”许弓悚然一惊,四处张望。 戚虎同样压低声音问:“在哪里?有多少人?” 戚破虏说:“在前方三里处一片林子里,足有十几骑,都带从马一匹……他们肯定发现我了,正朝这边追过来!” 十几骑,听起来不多,但是对于一群老百姓而已,已经是一股毁灭性的力量了,可以毫不费力的将他们杀清光!许弓的面色变得苍白,一副要哭了的样子,要是只有一两个人,他勉强还能鼓起勇气周旋一番,可对方足有十几号人,那还打个屁啊!完了,完了,这回死定了! 杨梦龙却对戚破虏刮目相看。好小子,碰到这么危险的事情居然还能保持镇定,只是偷偷的告诉他们这几个人,并没有大声嚷出来,这份冷静真是可怕,连他都自叹不如啊。他把目光投向戚虎,他连一个牛录有多少人都不知道,至于怎么对付骑兵,就更是一窍不通了,还是听听专家的意见吧。 戚虎看看身后愁容满面的百姓,再看看自己三个,暗暗叹了一口气。没法打,真的没法打,后金鞑子有十几个,而且是一人双马,他们呢?真正有战斗力的就三个而已,杨梦龙还不大会骑马,真正能在马背上厮杀的就他和许弓两个,这可怎么打?可是关系到两三百人的性命,他也只能硬着头皮一试了。老军人就是老军人,他很快就拿出了对策,低声对杨梦龙说:“把首级拿出来挂在马脖子上,我们迎上去……” 许弓大骇:“这……这不是送死吗!?” 戚虎睨了他一眼,说:“就算我们缩在这里,也是死路一条,还不如冒一次险。鞑子自入关以来鲜有败绩,看到我们挂在马颈上的首级,肯定会心生顾忌,摸不准我们的实力,这样一来,我们或许还能拖延时间……” 许弓说:“鞑子不是笨蛋,就算一时被蒙住了,也瞒不了多久的,他们很快就会识破,到头来……” 戚虎指指天空:“天快黑了。天一黑,鞑子的战力就大打折扣,我们的机会就来了。” 这年头可没有什么夜战装备,大家都两眼一抹黑,再好的箭法也发挥不出来了。肉搏?后金骑兵不大可能这样干,毕竟他们就这点人,而这边却有两三百人,光青壮就有好几十,舍命相搏之下,他们恐怕占不到什么便宜的。一句话,只要拖到天黑,便有活命的机会,杨梦龙对老爷子的决定举双脚赞成,马上拿出首级给挂在马颈上。戚破虏叫:“公子,我也要!” 杨梦龙说:“你不能去,我们这是去玩命呢,一旦被识破了,大家都得完蛋!你留在这里,势头不妙就赶紧跑,以你的骑术,没准能跑掉的……” 戚破虏愤怒的说:“戚家的男人没有当逃兵的传统!” 杨梦龙真想踹他一脚:“打不过就逃,逃脱了再想办法回来咬他们一口,有什么好丢脸的?你是你家的独苗了你知不知道?万一你有什么三长两短,你们家的香火就断了!” 戚破虏还是那句:“戚家的男人没有当逃兵的传统!” 杨梦龙鼓起眼珠,扬起拳头:“你再犟,你再犟信不信我揍你!” 戚破虏毫不视弱,瞪大眼睛与他对视,没有半点妥协的意思,一个小男孩一个大男孩像王八对绿豆似的大眼瞪小眼,僵在了那里。戚虎悠悠说:“公子,给他一把刀,让他去吧,戚家的男人确实没有当逃兵的传统。” 杨梦龙无可奈何,把狗腿刀递给戚破虏:“拿着!跟紧一点,可别逞英雄,要是你敢乱来我就宰了你!” 戚破虏哼了一声,没吱声,接过狗腿刀,随手挽出一朵刀花,显然对玩刀这活并不陌生。杨梦龙把首级挂到他的脖子上,又给自己的强弩上了一支箭,策马跑到筱雨芳身边,低声说:“有情况,我们到前面去看看,你带大家躲进林子里,让青壮保护你们,千万不要乱跑!” 筱雨芳发出一声惊呼:“是不是鞑子来了?” 杨梦龙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来了几个,人数并不多,我们完全应付得来的,放心好了。”拍了拍腰间的马刀,“他们识相还好,要是不识相,我就一刀一个送他们回老家!” 听说就来了几个而已,筱雨芳略略放心了一点,杨梦龙一个人就能杀掉四个,现在有两个人帮忙,对付起来应该比较容易吧?她说:“那……那你小心一点。” 杨梦龙大咧咧的说:“放心吧,能要我命的人还没有生出来的,我去了,你保护好自己!”说完一夹马腹,纵马朝前方飞驰而去。戚家爷孙紧紧跟上,许弓踌躇良久,一咬牙,说:“死就死吧,杀头不过碗大的疤,你们都不怕,我怕个鸟,等等我!”也拍马追了上去,四骑一字排开,并肩驰骋,转眼间就去远了。筱雨芳勒住马,停了下来,从大车上站起来,叫:“乡亲们,大家注意了,前面发现了几名鞑子,杨公子他们已经过去挡住他们了……大家安静一下,不要惊慌,杨公子能对付他们的!现在大家跟我进林子里躲起来,我们一定能逢凶化吉的!” 村民们一听鞑子又来了,吓得六神无主,但听说杨公子已经过去应付了,又稍稍放心下来,就近钻进一片林子里躲了起来,青壮还无师自通的利用大车等物制造障碍物,以阻碍骑兵,至于管不管用,只有天知道。 辽东战马的速度快得出奇,弹指之间便跑出了一里多远。这时,前方腾起了一股沙尘,蹄声密集,人喊马嘶,赫然有二三十匹战马,十几名骑兵朝这边冲了过来!戚虎勒住战马,弯弓搭箭,开弓如满月,弓弦颤响,啸————一支响箭朝着烟尘涌动处呼啸而去,告诉那帮家伙,老子在这里呢!这嚣张的举动果然引起了后金骑兵的注意,战马狂嘶,那十几名骑兵纷分勒住马缰,由动至静浑然一体,不愧是闻名天下的女真铁骑。杨梦龙眯起眼睛望过去,只见这些家伙一个个牛高马大,人人披甲,目光冰冷而阴鸷,令人不寒而栗。领头那个披着两重白色铠甲,整个人看起来就像一个铁罐头,身上的杀气比其余十几个加起来都要浓,隔了这么远都让他汗毛倒竖。戚虎面色微变,低声对杨梦龙说:“白甲兵,那是建奴的白甲兵!” 许弓嘶的倒抽一口凉气,同样低声说:“我们有大麻烦了!” 第十八章 斗智 杨梦龙一脸好奇的问:“白甲兵是什么玩意儿?很厉害的吗?” 许弓:“……” 戚虎:“……” 就连戚破虏这个小破孩,也像看怪物似的看着杨梦龙。这个世界上居然还有人不知道建奴白甲兵是什么玩意儿?估计这种人比二十一世纪的野生华南虎还少了。不幸的是,杨梦龙正好是野生华南虎中的一员,他真的不知道白甲兵是什么东东。 戚虎强忍住喷血的冲动,低声向他解释:“白甲兵是建奴最凶悍,装备也最精良的士兵。按照建奴的编制,每个牛录都会有一些白甲兵,不过很少,顶多二三十个而已,这些士兵从小就开始训练,装备、训练、作战技巧都是佼佼者。每次战事陷入僵持,这些白甲兵就会身披重甲,悍然冲阵,往往一日能冲阵数次甚至十数次,仿佛永远不知道疲倦,直到我军彻底崩溃为止!可以说,他们是建奴中最可怕的一支部队!” 许弓也压低声音说:“我听千户大人说过,这仗都打了几十年了,我军从来没有斩获过一颗建颅白甲兵的首级!一名白甲兵的首级赏格高达一千两银子,非常吓人,可就是没有人有这个能耐拿到这笔赏金!” 杨梦龙来了兴趣,隔着百步之遥打量着那名白甲兵,琢磨着该怎么把那一千两银子弄下来。虽然他已经有一千多两银子了,省点花的话可以过上十几年优裕的生活了,可是没有人会嫌银子硌手的,对吧?不得不说,这小子纯粹就是一个变态,上午在杀掉四名后金骑兵之后还吓得面无人色,才几个时辰而已就完全变了样,后金士兵的脑袋在他眼里已经跟白花花的银子直接划等号了。 他在琢磨后金骑兵的脑袋,后金骑兵同样也在琢磨他们。入关以来,后金骑兵已经习惯了明军的闻风丧胆四散逃窜,潜意识里已经把这一切看作是理所当然的了,冷不丁的看到四名骑兵不知死活的迎了过来,不免大吃一惊。等看清楚来的这四个家伙中居然有一个老头和一个小孩子,他们又吃了一惊,我靠,就算你们两三百号人见了我们也只有掉头就跑的份,就这四个家伙,有两个还是爷孙,居然敢迎上来跟我们对峙?有问题,肯定有问题!当他们发现这四个家伙披的棉甲骑的战马用的刀弓都跟他们的一模一样,而且马颈上还各自挂着一颗呲牙咧嘴死不瞑目的人头后, 震惊变成了暴怒,纷纷鼓躁起来,发出愤怒的咆哮声,挥舞着兵器面目扭曲,眼睛几乎要瞪出血来! 该死的明狗,居然杀了他们四个人,而且将他们的头颅挂到马颈上耀武扬威!他们竟敢这样侮辱女真勇士!这些明狗,必须死! 杨梦龙看到这些女真骑兵一个个疯狗上身了身的,心里暗暗叫苦,要是这帮疯狗不顾一切的扑上来,他们这四条好汉估计只有被砍成肉酱的份了。杨梦龙硬着头皮策马上前几步,挥舞马刀向女真骑兵挑衅:“来呀,来呀,有种就来砍我们呀!你们这帮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蠢货,别说来十几个,就算来一百个,一千个,大爷我都能一个个的把你们当小鸡一样捏死!” 都这样了还敢向鞑子挑衅? 许弓快哭了。疯了,这货肯定是疯了!他决定了,这次要是能活着回到县城,一定要跟这个二货划清界线!再跟这个二货混在一起,肯定是活不长的,不是被人砍死就是被他吓死,反正不得好死! 果然不出所料,被气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的后金骑兵咆哮如雷,有两个弯弓搭箭,恨不得变成千手观手,同时拉开几百张弓,将这个可恶的家伙射成海胆!但是那名白甲兵扬了扬手,那两个家伙停止了手里的动作,一脸不忿的瞪着那名白甲兵,似乎在抱怨他为什么不让自己动手,给惨死在明狗刀下的战友报仇。这名白甲兵面无表情,眼神透着对生命的冷漠————不管是别人的,还是自己的,他冷冷的盯着杨梦龙,似乎识破了他那点小伎俩,用满语叽哩咕噜的说了一串。一名精通汉语的士兵会意,翻译:“我家大人问你们,你们到底是什么人?是哪位将军的部下?” 杨梦龙哈哈大笑:“告诉你家主子,我们不是谁的部下,纯粹就是四个闲得蛋疼,想把你们的狗头割下来当球踢着找乐子的无聊的家伙!这四个家伙都是被我杀掉的,想给他们报仇的话,只管来找我好了!记住,我叫杨梦龙,可别找错人了!”说完拨转马头,朝着来时方向跑去,许弓等人忙不迭的跟上,动作一个比一个快————再不跑就要死菜啦! 看着这几个家伙背对着自己扬长而去,在场的后金士兵脸都气绿了。这四个家伙也太嚣张了,就算是明朝第一劲旅关宁军,也不敢在他们面前如此嚣张的!几名士兵一提马缰就打算追上去给他们来个脆的,那名白甲兵沉声说:“别急,慢慢吊着,当心有诈!” 一名骑兵气愤的说:“鄂尔泰,这不像你!别说就这么几个人,就算明狗有两三百人,你也照样敢领着我们直冲过去,将他们冲垮,可对方就这么几个你,你却小心翼翼!这不是以前的你!” 那名叫鄂尔泰的白甲兵说:“可明狗也不是以前的明狗!就这么几个人居然敢将我军将士的首级挂在马颈上前来向我们挑衅,然后大摇大摆的离开,这是明军以前的作风吗?” 那名骑兵一怔:“你的意思是……有诈?” 鄂尔泰说:“小心无大错。我怀疑这附近有明军的大部队在设伏,这几名老弱残兵是明军故意放过来引我们上钩的诱饵。” 一名国字脸的骑兵咒骂一句:“明狗真是狡猾!” 鄂尔泰冷笑:“可惜,在战场上还是以武力决胜负的,抡不动刀,再多的计谋也无济于事!远远的吊着他们,找到他们主力部队所在的位置,然后通知额真,请他带人赶过来,将这些试图伏击我们的明狗杀个片甲不留!” 那十几名骑兵无不心悦诚服,刻意放慢马速,远远的吊着,不即不离,如附骨之蛆。许弓小声说:“鞑子追上来了!” 戚虎说:“意料之中。放慢速度跟他们磨时间,一定要拖到天黑!” 许弓现在只想策马狂奔,有多远逃多远,放慢速度继续跟鞑子纠缠?脑子有毛病!不过他也知道,想跑肯定跑不过这些女真骑兵的,骑术什么的就不说了,最起码的,人家一人双骑,一匹马跑累了就纵身跳到另一匹马的背上继续追,追也能将他追死!没办法,谁叫人家战马多呢?每名骑兵都带一两匹从马,来去如风不说,就算碰上单双号限行也不怕,逃跑,这绝对不是什么好主意,还是老老实实的听从戚虎的指挥,跟这些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鞑子磨时间吧。在戚虎的指挥下,这四骑走走停停,时不时拐个小弯,或者回头向后金游骑挑衅一番,玩得是不亦乐乎。后金游骑很有耐心,始终一脸轻松的在后面跟着,保持着一箭的距离,挑衅只当没看到,想用箭射他们,他们后退几步就完全无视弓箭的威胁了,这种打不着也甩不掉的感觉简直让人发疯。不过这正合杨梦龙他们的意,大家就这样四处兜圈子磨时间,比拼着耐心。到后来,后金骑兵发现有点不对劲了,这几个家伙似乎根本就没有什么目的地,一个劲的牵着他们四处溜,我们该不会是上当了吧?他们望向鄂尔泰,鄂尔泰也拧起了眉头,正想说话,却看到那四名骑兵发出一声欢呼,策马就往林子里冲,跑在后面那个留着平头的家伙还放声大叫:“傻逼,你们上当了,老子是耍你们的!跟在老子后面吃了半天的灰是不是很爽啊?哈哈哈————”嚣张的笑声中,四骑嗖一下消失在了林子里。 后金骑兵面面相觑。 鄂尔泰捏紧拳头,随即又放松,淡然说:“狡猾的明狗,你们以为这样就可以骗得过我了吗?”巡视着林子,目光锐利,仿佛一头发现了猎物踪迹的猛兽。以他的经验,一眼就能看出,这片林子里隐藏的人马不在少数,哼哼,好嘛,绕了半天原来是把人马埋伏在这里,想把我们引进去,欺负我们书读得少吗?我们是没读过多少书,但至少“遇林莫入”这个道理还是懂的,你们打错算盘了! “我们先离开,过一个时辰再折回来,查探清楚里面到底藏了多少人!”鄂尔泰阴森森的下令,眸中透着无穷的杀意,显然,这几名明军士兵的嚣张已经把他彻底激怒了。 十几名后金骑兵会意,拨马便走,转眼间就去远了。 杨梦龙躲在一颗大树后面,看到那些可怕的骑兵渐渐消失在暮色之中,像个放了气的皮球一个软倒在地,一个劲的叫:“谢天谢地,这帮瘟神总算是走了!” 许弓一屁股坐在地上,衣服已经被冷汗湿透。这些后金骑兵给他的心理夺力实在太大了,跟他们对峙了这么久,他的心理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两腿阵阵发软,站都站不起来了,一个劲的喘气。 戚虎声音低沉:“他们只是暂时离开了而已,很快又会回来的。” 许弓像只被踩到尾巴的猫一样弹了起来,尖声叫:“什么!?他们还会回来!?” 戚虎说:“这些鞑子跟野狼似的,一旦咬住了目标就绝不松口,他们会一直追在目标身后一次次的扑上去撕咬,直到对方崩溃为止!我们暂时骗过了他们,但是他们很快就会反应过来,摸黑绕回来,一旦被他们看穿了我们的实力,我们就死到临头了!” 许弓哀叹一声,一副认命了的表情。 杨梦龙却嘿嘿一笑,说:“他们不回来还好,一回来就有他们受的了……哼哼,黑夜就是我的天下,他们要是敢摸黑走进这片林子,只怕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戚虎诧异的看了这小子一眼,只见他两手叉腰,腰杆挺得笔直,鼻子翘得老高,一张圆圆的娃娃脸上尽是强烈的自信,仿佛他就是这片林子里的王,谁要是敢闯入他的领地,必死无疑。他问:“公子,你有什么办法可以对付这些骑兵吗?” 杨梦龙说:“办法是想出来的,只要别自己把自己吓死了,总能找到办法对付这帮猪尾巴。” 许弓急急的问:“那老弟你有什么办法?快告诉我,快告诉我!” 杨梦龙说:“现在还没有想好……吃饭去,只有吃饱饭了才有力气跟这帮鞑子干!” 许弓哀叹一声,又瘫回原地,不想动了。从绝望到希望再到失望,这通折腾下来他都被弄掉了半条命,哪里还有心情去吃饭? 戚虎笑说:“公子说得对,只有吃饱饭了才有力气想办法,就算想不出办法,做个饱死鬼也是好的。” 许弓嚷:“亏你们还笑得出来!那帮鞑子随时可能回来,要我们的命,谁还吃得下饭?要吃你们吃去,我不吃!” 杨梦龙说:“你不吃也得吃!” 许弓说:“老子就不吃,就不吃!”他在琢磨着要不要趁这帮二百五吃饭的机会骑马溜掉。 杨梦龙嘿嘿一笑:“不吃也可以过去看我们吃嘛……老爷子,我们把他拖过去!” 许弓大叫:“你们敢!?” 杨梦龙也不废话,抓住他的左腿;戚虎也不说话,抓住他的右腿,一起使劲把他往营地那边拖。许弓被拖得怒吼连连,使劲将这两个家伙踹开,摸了摸臀部,倒没有什么损失,不过被拖得脏兮兮却是一定的。杨梦龙和戚虎明显就是看穿了他心里的想法,死活不肯放过他,他忿忿的瞪了这一老一少一眼,站起来走向营地,边走边发狠的自言自语:“吃就吃,老子放开肚皮,吃穷你们!” 第十九章 玩命理论 看到杨梦龙等人平安回来,村民们发出一阵惊喜的欢呼声,他们一直在担心他们,生怕他们有什么不测,现在好了,他们一根汗毛都没少,一块心头大石落地了。一帮青壮围上来叽叽喳喳的问鞑子有多少人啦,你们有没有受伤,是怎么跑回来的啦,鞑子被是不是被你们打跑了啦,问什么的都有。在他们眼里,杨梦龙等人简直就是有如神助,居然能跟鞑子周旋这么久而毫发无损,难得,难得。 杨梦龙大咧咧的叫:“别问啦,有什么好吃的没?拿点过来,我们都快饿死了!” 许弓嘟嚷:“对啊,拿点吃的过来,鞑子随时可能打过来,让我当个————” 他一开口,杨梦龙就知道他那张破嘴打算吐出什么泄气的话了,很没礼貌的从一位妇女手里抢过一张杂粮饼子一把塞进他的嘴里,把后半截话给堵住:“有得吃你就吃吧,一天到晚唧哪歪歪个不停不累吗?留点力气跟建奴厮杀多好!” 许弓也不废话,从嘴里拔出卷成一圈的饼子大嚼起来。这饼子是玉米面、地瓜面再加一点榆钱树树皮做的,看起来金黄金黄很好吃,其实又硬又涩,很难吃。但是对于老百姓来说,连这样的饼子都是难得的美味了,要不是正在逃难,他们说什么也不会用那么多玉米面和地瓜面做饼子的,树皮起码要占上四成。许弓饿急了,懒得计较那么多,只顾着大嚼,看样子他也是穷苦人家出身,不然根本吃不下这种东西的。 大家都反应过来了,无数张饼子争先恐后的递了过来,一个比一个慷慨,老百姓对于保护他们的人,是从来不会吝啬的。杨梦龙的肠胃却还没有适应如此粗劣的食物,他连连摆手,谢绝了大家的好意,四处张望。大家似乎知道他打的是什么主意,轻笑着给他让开一条通道来————在那边,筱雨芳正在揭开锅盖呢。他三步并作两步走了过去,叫:“大小姐,今晚吃什么呀?”那自然而然的态度,好像是在自己家里一样。 筱雨芳俏脸一红,说:“我给大家煮了麦饭,你们快过来吃吧。” 麦饭就是用麦子煮成的饭,以杨梦龙的经验,这玩意绝对好吃不到哪里去。可是老百姓可不是这样想的,在他们眼里,麦饭简直就是最好的美味了。杨梦龙三步并作两步跑了过去,呃,还真是,锅里煮着一小锅麦饭,足够十几号人吃个饱了。许弓抢到杨梦龙前面,笑嘻嘻的说:“大小姐,给我来一碗!” 筱雨芳手脚麻利的给他盛了一大碗,那碗还是江湖豪杰拼酒时必不可少的道具———海碗。盛好后,她又从一个小袋子里抓出一点盐粒洒在上面,这才递给许弓。许弓道了一声谢,走到一边甩开腮帮子大吃起来。 这时,杨梦龙又来跟他捣乱了:“别吃得太饱,鞑子随时可能回来的,吃撑了就没有力气厮杀了!” 许弓瞪起眼睛叫:“你让老子安心吃顿饱饭成不成?真是讨厌!” 杨梦龙嘿嘿一笑:“你要是想往死里造也成,不过别怪我没提醒你,要是吃撑了别说厮杀,连动弹都很成问题,要是肚皮上挨一刀,你就会看到你刚刚吃下去的东西是怎么跟着肠肚和污血从裂开的肚子里泥石泥一样喷涌而出的……” 许弓胃口大倒,咀嚼的动作僵在那里,瞪着杨梦龙,喉结一动一动的似乎想吃了他。他挥舞着筷子怒吼:“你是成心不让我吃饱的对吧!?”相处了这么久,他算是摸准了杨梦龙的脾气,这家伙天不怕地不怕,阎王爷挡在前面他也敢冲上去踹两脚,但脾气却好得很,跟他开玩笑也不生气,总之就是一个很容易相处,很容忽悠的人,跟这样一个活宝实在没有什么客气的必要。 杨梦龙笑容邪得可以,险恶的用心不言自明。戚破虏却哼了一声:“看来内地的军队是太平日子过久了,连临敌七分饱这么简单的道理都忘记了!” 许弓怒声说:“谁说我忘记了的?大爷我只是饿狠了而已!”气冲冲的捧着碗回到小灶旁,依依不舍的用筷子将冒尖的那一部分麦饭给拨回锅里,然后瞪了杨梦龙和戚破虏一眼,气哼哼的回到自己原来的位置,开始细嚼慢咽。 戚家爷孙也各自装了一碗麦饭,都是平碗,然后到一边慢慢吃,吃的时候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不愧是出身军旅世家的,军中那些习惯、条例已经融入到他们的血液中,成为他们的本能了。 杨梦龙一指那些正在啃杂粮饼的青壮,叫:“别吃那种难吃得要死的饼子了,都过来,每人盛一碗麦饭吃,不够再煮!今晚可就全靠你们这些棒小伙了,不吃饱一点怎么行!” 青壮们大喜,纷纷走了过来。筱雨芳有些迟疑:“我原来打算把多出来的麦饭分给老弱妇孺的……他们身体虚弱,需要吃得好一点……” 杨梦龙摆摆手,说:“先让青壮吃饱,我们能不能熬过今晚,全看这些青壮了,至于老弱妇孺,等青壮吃饱后看还有没有剩余的麦子吧,有的话就给他们煮一碗麦粥,没有的话就算了。” 他的意思很明显,今晚可能会很危险,必须依靠这些青壮和他们一起保护大家,而一群饿得前胸贴后背的人是没有战斗力的,因此必须优先让青壮吃饱一点,吃好一点,老弱妇孺嘛,先等等吧。这有违尊老爱幼的传统,但现在不是尊老爱幼的时候,筱雨芳只好照办,给青壮们分饭。领到饭的青壮们无不感激涕零,连声道谢,然后到一边狼吞虎咽。筱雨芳也给杨梦龙盛了一碗,杨梦龙走到一边大吃起来,两筷子下去,感觉不对,小心的从碗里翻出一个鸡蛋来。呃,看来那只名叫“芦花”的母鸡还真是战斗力强悍,兵荒马乱中也照样生了一个蛋给他加菜,真是好样的!他实在是饿狠了,顾不上客气,在几道羡慕的目光中敲开鸡蛋壳,把鸡蛋捏碎伴在饭里,吃得头不带抬。 原生态的、不吃饲料不打针的鸡产下来的蛋就是不一样,香,真香啊…… 一锅饭分完了,不用筱雨芳动手,几名妇女凑了几口小锅子,淘米生火煮饭,干得热火朝天。筱雨芳已经明确表示把粮食拿出来跟大家分了,这已经是天大的恩情了,哪里好意思再让她亲自动手呢。她端着一碗麦饭走到杨梦龙身边,轻声问:“杨公子,这麦饭可合你的品味?” 杨梦龙吞下嘴里的食物,说:“又香又软,非常可口。”用筷子挑起一块蛋黄,“再加一个鸡蛋,更加美味。” 筱君嘟着嘴哼了一声:“芦花生的蛋,能不好吃吗?这可是唯一一个蛋啊,就这样让你吃掉了,亏你还说要扔下芦花不管的……” 筱雨芳笑着拍了拍弟弟的脸,说:“小君,杨公子跟鞑子周旋了这么久,又累又饿的,吃一个鸡蛋正好补充体力,你就别跟他计较了,等以后姐姐天天给你煮鸡蛋吃,可好?” 筱君说:“我没计较他吃了我的鸡蛋,可是他要扔下芦花不管……” 杨梦龙翻了个白眼:“筱公子,筱少爷,筱爷爷,我错了行不行?以后我宁可牺牲自己也要掩护你的芦花安全撤退好不好?” 筱君哼了一声:“这还差不多!” 筱雨芳轻笑,坐下,用筷子挑起一点麦饭想送进嘴里,忽然又蹙起眉头,停著不吃了,清丽的眉宇间尽是忧郁。 杨梦龙问:“怎么啦?” 筱雨芳咬着嘴唇,低声问:“鞑子……到底有多少人?” 杨梦龙说:“十六个,要杀光我们这些人是非常容易的事情。” 筱雨芳一惊:“十六个,这么多!” 杨梦龙说:“不过你放心,他们人虽然不少,但大多都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货,让我们给耍得团团转,估计现在已经气得半死了。” 筱雨芳勉强一笑,忧色更浓:“他们……还会再回来吗?” 杨梦龙嘿嘿笑:“他们当然要回来,而且必须回来,他们不回来,我怎么玩死他们呀?”把最后一粒饭粒送进嘴里,将碗筷递给筱君,双手抱头伸了个懒腰,一脸神往:“那帮建奴中间还有个白甲兵呢,听说一名白甲兵的脑袋能换一千两银子……嘿嘿,只要撂倒他,我就可以摆脱一贫如洗的衰运了!” 筱雨芳心惊肉跳,惊呼:“白甲兵?听说白甲兵都是茹毛饮血、杀人不眨眼甚至会生吃人肉的恶魔,你要跟他们拼命?万一输了可怎么办?” 杨梦龙满不在乎:“输了就死了呗,打仗本来就是玩命的活,在玩敌人的命的同时也在玩自己的命,赢的站着,输的躺下,就这么简单……” 如此精彩的玩命理论,真的听得筱雨芳瞠目结舌,目瞪口呆!等她回过味来,再看杨梦龙的目光,已经等同于看疯子了。 第二十章 暗箭难防 天已经完全黑了,伸手不见五指的,小雪纷纷扬扬,跟棉絮似的。 雪是个好东西。对于农夫来说,一场大雪意味着一个丰收的年头;对于文人墨客而言,意味着灵感;就连枭雄豪杰也喜欢在下雪天来个煮酒论英雄。至于在韩剧泛滥成灾的现代就更不用说了,一对情侣在大雪纷飞的时节依偎在一起吃着烤鸡块,喝着啤酒,多浪漫哪!总之,大家都很喜欢雪就是了。 可是,逃难的老百姓不喜欢,一点都不喜欢。风已经停了,雪却越下越大,树木冻得喀喀开裂,这鬼天气,就算是躲在家里都受不了,何况是在野外!这两三百口,也不知道有几个人能熬过这一晚,到达县城! 可有人还嫌筱家庄的村民处境不够悲惨,要给他们来个雪里送冰,比如说……白天被杨梦龙他们耍了一次的那支后金游骑。 正如戚虎所料,在子夜,这帮豺狗又阴魂不散的出现了,他们根本就没有走远。他们少了一个人,是去找牛录额真报告去了。四名后金勇士被杀,在这野外还可能埋伏着一支明军,试图伏击他们,这可不是什么小事,慎重对待总没有错的。鄂尔泰如此谨慎,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他认出其中一颗被挂在马颈上的首级,正是牛录额真的宝贝儿子塔克潭!额真的宝贝儿子居然被明狗斩杀了,脑袋就挂在马颈上四处招摇炫耀!他当时是又惊又怒,不难想象牛录额真得知这一噩耗后,将会愤怒成什么样子,如果不能将这帮明狗全部杀清光,他们肯定会被额真用皮鞭抽个体无完肤的! 说到野战,此时的满洲八旗大概是东亚最为强大的野战军团了,怒马强弓,来去如风,令人不寒而栗,明军往往明明拥有三五倍于对手的兵力,却被打得大败亏输。可是,八旗子弟兵毕竟没有金刚不坏体,对方如果猫在林子里放冷箭打黑棍,他们也多少有点头皮发麻。为了慎重起见,同时也为了捞取军功,以免被额真大人当成出气筒抽个皮开肉绽,鄂尔泰带领他的手下分成三个小组,悄无声息的摸进林子里,先将明军的实力查探清楚再说。当然,如果明军疏于戒备,他们不介意给明军一个惊喜。以他们的经验,明军的士气一直不高,只要混进他们的营地制造出混乱,明军将会不自战溃,接下来,无非就是一边倒的屠杀而已。 他的打算不能说不精明,只是,完全错了。林子里根本就没有明军,只有一群逃难的农夫;也没有他们想象中的数百上千兵马,只有四十来名装备极差的青壮!至于士气……抱歉,他们完全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他们没有士气,有的,只是拼死保卫家人的决心! 从东边摸进来的那一路已经深入林子中央了。这帮家伙没有骑马,乌漆麻黑一团,到处都是树,马速根本就提不起来,骑马反而累赘。不过后金勇士上马上骑兵,下马是步兵,没有马,一样能将明军打个大败。只见他们嘴里咬着刀,手握强弓,一双双隐藏在黑夜中的眼睛目光锐利无比,仿佛一群悄然接近猎物的狼,行走起来竟然悄无声息! 真不愧是身经百战的老兵。 如果是在一般情况下,估计明军到死都不会知道这些后金士兵是怎么摸进来的,可惜,他们现在碰到的对手没法用常理去理解。他们刚进林子,就已经被盯上了,杨梦龙躲在大树后面,用强弩的瞄准镜盯着他们,小声对躲在旁边的许弓说:“一共五个,没有骑马,可惜了我们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设置好的绊马索。” 许弓不大相信的朝那边张望,结果什么都没看见。他不满的说:“哪里有人啊?鬼影都没有!” 杨梦龙嘿嘿一笑:“我射一箭你马上就知道有没有人了。” 许弓说:“你射,你射!我看你是嫌钱多了,拿那么精良的弩箭来射空气!” 杨梦龙也不说话,强弩随着后金士兵的移动而进行着角度微调,在瞄准镜里,每个人影都清清楚楚。那帮可怜的娃自认为自己很小心很隐蔽,却做梦也没想到,有个家伙的强弩上装备着一具价值数万的军用级白光瞄准镜,他们还在两百米外就被发现了!碰到这么一个开挂的家伙,他们也真够倒霉的,好在这具白光瞄准镜电池里的电所剩无几,他们忍忍就过了。锁定目标,杨梦龙深深吸了一口气,再慢慢的把肺叶里的空气吐出去,扣动机括! 噔! 让人心头为之一震的金属颤音响起,在黑暗中如同闷雷一般,弩箭暴射而出,不到半秒钟就后金士兵的身体挡住了去路。锐利无比的三棱箭镞是不会在乎一层铠甲的阻挡的,噗的一声透甲而过,贯穿前胸,直透后背,带出两道血线。那名后金士兵被弩箭所携带的凶猛力道撞得一连后退好几步,双手一扬,将手中那把短柄大斧抛出老远,轰然倒下。不过这名士兵还真是硬骨头,硬是忍着没吭一声。与他一起行动的其余四名士兵大吃一惊,飞快的躲到了大树后面,一支利箭搭上了弓弦。明军居然在一团漆黑中还能一箭射中目标,这绝对意外的一幕令他们为之惊愕,以他们的经验,不难判断出这一箭是从百步开外射来的,见鬼了,明军中什么时候多了一个如此强悍的神射手! 杨梦龙向许弓比了一下手势:做掉了一个! 许弓冒险探出头去张望,还是什么都看不见。 杨梦龙懒得理他,迅速转移到西边,以最快的速度上弦,换上一支箭。很快,他又利用白光瞄准镜发现了从西边摸过来的那一路,没什么好说的,机括一扣,噔!第二支弩箭呼啸而出,噗的一声,将走在最前面的那个脑袋射了个对穿。这一个没有刚才那个那么硬气,发出一声压抑的惨叫,栽倒在地,剩下那几个急忙躲起来,不敢再往前走了。杨梦龙低声说:“二货们,明枪易挡,暗箭难防哟!”又跑到了南边,第三支箭上弦。 这次出了意外,不等他瞄准目标,嗖!一支破甲重箭破空而来,目标正是他的脑袋!杨梦龙本能的一缩头,嗤的一声,那支箭从他的头盔边缘擦了过去,迸出一溜火星,方向略略改变,飞出数米远后笃一声深深的钉进树身,箭杆犹自嗡嗡颤动!杨梦龙只觉得裤裆一热,差点就尿了出来: 有人发现他的狙杀行动了,并且果断给了他一箭! 不用猜了,这一箭肯定就是那名白甲兵射的,差点要了他的命。看来戚老爷子没有忽悠他,白甲兵果然是后金八旗军精锐中的精锐,其强悍的战斗力,从这一箭就可见一斑!杨梦龙一咬牙,探头出去,架起强弩,正好看到数名后金士兵猎豹般朝这边冲过来,嗖嗖嗖嗖嗖!利箭破空之声几乎联成一线,数支火箭飞过来钉在树上,火苗被寒气拉得忽长忽短,照亮了小小一片地方。杨梦龙暗暗叫苦,要是让你们看清楚了,老子还玩个屁啊!可后金士兵是不会在乎他是叫苦还是叫冤的,另两路依葫芦画瓢,火箭接连射来,钉在树身上跟鬼火似的闪烁不定,更惨的是其中几支钉在地上,点燃了落在地上的枯枝,顿时就燃起了好几堆火!这下倒好,敌明我暗变成敌暗我明了,低低的惊呼声顿时从各个角落响起! 杨梦龙咬住嘴唇,瞄准了冲在最前面的那名白甲兵。现在双方的距离是五十步,在这个距离,别说古代的铁甲,哪怕是现代的警用防弹衣,也挡不住他一箭。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放倒了这名白甲兵,其他人就好对付得多了。他果然击发,嗖!第三支弩箭暴射而出! 他的判断没有错,放倒这名白甲兵会对后金士兵的士气造成沉重的打击,这样对付起来就容易多了,可惜,这名白甲兵没那么容易对付。他在战场上磨练出来的第六感敏锐之极,就在杨梦龙击发的前一刻,他本能的感觉到了危险,往旁边一闪!弩箭擦身而过,噗一声钉入他身后那名士兵的肺部,直接死翘。这下好了,三支小队各自被射死了一个,平衡了。放倒这个之后,杨梦龙把强弩往一堆枯叶里一塞,扯开喉咙大吼:“各位父老乡亲们,建奴来啦!快起来招呼他们啊!!!”这小子肯定练过狮子吼,一嗓子吼出来,那叫一个震天动地! 建奴? 父老乡亲? 听得懂汉语的后金都兵都愣了一下,这都什么跟什么啊?建奴的意思他们明白,骂他们呗,可是这个父老乡亲又是什么暗号?搞不清楚,反正绝对不会有一支部队的名号叫“父老乡亲”就是了。 很快,他们就明白“父老乡亲”是什么意思了:借着火光,他们看到一大群衣衫破烂的农民挥舞着钝刀、木棍、锄头、斧子甚至石块,朝他们冲了过来! 鄂尔泰脑筋彻底凌乱了,搞了半天,就是这群农夫干掉了塔克潭他们四个,并且躲在树林里试图伏击他们?反了天了,连你们的军队见了我们都躲着走,你们一群农民居然敢跑出来跟我们玩命?你们有种!真是叔可忍,婶婶都不能忍了,不灭了你们我的名字倒过来写!又射出一箭,也不看有没有射中,将弓往地上一扔,扬起手中重剑一指前方,咆哮:“杀!一个不留!!!” 认为自己的人格尊严没有得到承认的后金士兵看着猛冲过来的农夫们,一个个气得七窍生烟,二话不说,手持刀斧就撞了上去,一场惨烈的厮杀开始了。 第二十一章 血战黑林子 鄂尔泰那一箭准确命中目标,一名手持斧子,脸由于恐惧而微微扭曲的青年捂着胸口惨叫着倒了下去。后金士兵也各自忙里偷闲射出几支利箭,又有几名青年中箭倒下了。不过,筱家庄的村民也不是光挺着挨打,两支利箭射了回去,一支射空了,另一支射中一名后金士兵的额头,当即了账。不难想象现在后金士兵愤怒到了什么地步,把一群农民误当成明军精锐,紧张兮兮的折腾了半天,丢脸丢到额真那里也就算了,还在这帮农民手里损失折将,十五名士兵摸进来,转眼之间被放倒了四个,奇耻大辱,奇耻大辱啊!现在这些家伙一个个都面目扭曲了,凶神恶煞的嗥叫着挺刀就上,那满身煞气,令人胆寒! 只是,狠是要付出代价的。 杨梦龙大吼:“砸死他们!” 一名村民果断砍断绳子,几名后金士兵马上听到头顶风声骤起,抬头一看,好家伙,一段段圆木正照着他们的脑袋猛砸下来呢!大概是嫌圆木砸得还不够狠,这帮淳朴的村民在圆木身上钉满了几寸长的木钉,别说被砸中了,光是看着就觉得疼!反应快一点的左闪右躲,总算逃过一劫,一个运气比较差的被砸了个正着,而且是脸部被砸中,几根木钉深深的钉进脸去,眼睛鼻子都烂了,死得那叫一个惨。好不容易躲过了圆木,脑袋大的石头又砸了下来,而且看那气势,足有几十颗树在下着石雨,砸得那是惊天动地!又有一个倒霉蛋中招了,脑袋被生生砸扁,另一个腿被砸断,站都站不起来。 这片林子里竟然有这么多机关,完全出乎意料。鄂尔泰见自己的士兵死的死伤的伤,又惊又怒,用重剑拨开一块砸向他的石头,放声怒吼:“明狗,靠机关陷阱伤人算什么本事?是个男人的就跟我们真刀真枪的打!”他似乎忘记了,一群身经百战的军人去欺负一群老实巴交的农民,同样不算什么本事。 杨梦龙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不过还是猜得出来。这小子有个外号叫“地图炮”,意思是吵起架来就满地图的开炮,惹他的没惹他的都格杀勿论,这样一个人当然不肯在嘴皮子上吃亏,放声大笑:“傻逼,老子费尽主思搞出这么多机关陷阱,摆明就是要坑死你们的,你们还想跟我们一对一单挑?脑子进马尿了对吧?射死他们!” 还来!? 听得懂汉语的后金士兵快疯了,这帮该死的农夫到底给他们准备了多少机关啊!没等他们反应过来,嗖嗖嗖嗖!十几支标枪破空而来。这些标枪做工粗糙,选一段还算笔直的鸡蛋粗的树枝,然后用刀子削尖,再在火上烤一烤,就成了,但是利用树木的弹力射出,杀伤力还是相当不错的,至少把人捅个对穿不成问题。后金士兵可不敢拿自的小命来尝试一下这些标枪能否捅穿自己身上的棉甲,只好用盾牌护住要害,连连闪避。两个倒霉蛋的盾牌被标枪击中,被震得倒退几步,没等他们站稳,脚踝一紧,竟然被绳子勒住了,然后……然后他们被吊到了半空,没等他们的同伴反应过来,标枪弓箭石块从四面八方袭来,可怜的娃啊,都给打得不成人样了。 现在,十五名后金骑兵挂了七个,伤了一个,还剩下七个,损失过半了,对于一群农民来说,这已经是非常难得的胜利了,不过,现在还不是欢呼的时候,因为这帮野兽还没有死绝。鄂尔泰正好是没有死绝的那批当中的一员,非但没有死,他还毫发无损,躲过了重重机关,挥舞重剑撞入青壮中间,重剑一挥,两名青年的头颅打着旋飞了出去,喷起一阵血雨。几根削尖的木棍同时朝他捅过来,他躲都懒得躲,重剑连砍带刺,中者必倒,眨眼间,用木矛捅他的那几名青年无一幸免!他身披两重铠甲,可谓刀枪不入,箭射不穿,区区几根削尖的木棍,能奈他何!他那双眼睛已经变得血红,那么多士兵的惨死已经将他彻底激怒了,脑海里只剩下一个念头:杀,杀光他们! 杨梦龙见势不妙,再让他这样杀下去,用不了多久,林子里就没有活人了!他大吼一声,猛冲上去,挥刀砍向鄂尔泰的后脑勺。鄂尔泰后面长了眼睛似的,不等他的马刀劈落便已经回身,横剑一格,当!刀剑交击,火花四溅,杨梦龙只觉得虎口一麻,似乎裂开来了,疼得他心里狂叫一声“我的妈呀”,差点飙泪。鄂尔泰似乎认定他就是这伙农夫的头头,谁叫他穿着一身这么显眼的棉甲来着?一剑将他震退后得势不饶人,虎吼一声,抢上一步,刷一剑斩向杨梦龙的脖子。吃过亏的杨梦龙可不敢硬接了,一矮身闪开,飞起一脚踢向鄂尔泰的胫骨,刀尖对准了鄂尔泰的小腹,鄂尔泰闪过这一脚,但是马刀结结实实的捅在了他的小腹。只是,一刀捅中的杨梦龙的表情看上去似乎很想哭————根本就捅不进去!他这才记起,马刀从来都不是以刺见长的,何况对方穿着两重铁甲,捅得进去才有鬼了! 一步走错,后果严重。鄂尔泰的铁拳带风击来,砰的一下将他打得双脚离地,直飞出去,眼前金星直冒,银星飞舞,直想吐血!顾不了那么多了,杨大侠放声怒吼:“许弓,你死哪里去了?过来帮忙啊!” 好汉不吃眼前亏,打不过喊人虽然有点丢脸,但总比自己被人家一剑砍下脑袋挂在马脖子上要强一点点。 许弓嗖的一箭射出,一名挥舞大斧正要将戚破虏劈成两半的后金士兵咽喉处多了一个小孔,血线溅出三米开外,斧子停在了半空。戚破虏狸猫般从他胯下钻过,狗腿刀一抹,这名摇摇晃晃走向许弓,要一斧头砍死他的后金士的脚筋被割断,身体失去了支撑,轰然倒下,紧接着又一刀,他的脑袋滚到了一边去,这小子下手之快,下手之黑,下手之狠,都让许弓深受教育。 许弓叫:“这个鞑子是被我射死的,他的首级应该归我!” 戚破虏绷起脸说:“开玩笑,你射死的?你射了他一箭他还能抡斧头砍你呢,你射死的?明明就是我砍死的,应该归我!” 许弓怒吼:“没有我射他一箭,你杀得了他?” 戚破虏也不是好欺负的:“要不是我割断他的脚筋,你早就让他一斧子劈成两片了,还有力气跟我争?” 许弓吼得更响了:“明明就是————”话说到半截,杨梦龙求救的吼声就轰轰烈烈的传了过来,吼得可比他响多了,都快超越国际男高音歌唱家八个g的音阶了。许弓瞪了戚破虏一眼:“回头再找你算账!”朝杨梦龙那边冲了过去。戚破虏也不废话,一手提人头一手挥刀,再次杀入战场,与戚虎并肩作战,力战两名后金士兵,那种凶悍,颇有几分先秦锐士的风格。现在战场的形势只能用一团糟来形容,几十号农夫围殴几名后金士兵,根本就没有任何章法,大家脑海一片空白,只知道如果不打死他们,自己就得死,自己的媳妇儿子爹娘就得死!锄头砸斧头劈柴刀砍柴枪捅,逮着机会就把手里的兵器往后金士兵身上狠狠招呼过去,哥哥倒下了弟弟补上,父亲倒下了儿子补上,都豁出去了,你们不让我们活,我们就要你们的命!这帮后金士兵见惯了明军的软弱,却没想到一群农民发起飙来竟是如此恐怖,他们固然可以凭借过人的武艺轻易杀死其中一些人,但是在这么多农民的围殴之下,他们一个都逃不掉,只有被砸成肉酱的份!不止一名后金士兵在被锄头砸碎脑壳之前惊叹:“原来明国的农民这么恐怖……早知道这样,我们就不找他们麻烦了,找他们军队的麻烦多好!?” 他们并不知道,这个民族从来不缺乏血性,只是被压抑得太狠太久了,被淡忘了而已。如果有人愿意挺身而出,带领这些看起来很平凡很普通的农民起来反抗,这些农民很快就会变成世界上最可怕的勇士!很不幸,他们撞上的就是一群找到了主心骨,有人愿意带领他们拼死反抗的农民,所以,他们死了。虽然死在他们刀下的农民比他们阵亡的人数多得多,但是,他们还是死了,他们的萨满神没有因为他们英勇杀敌而多给他们一条性命。更加不幸的是,这只是一个小小的前奏,如果他们当中有人能够活下来,他们将会看到,那个胆大包天,带着一群农夫就敢跟东亚最可怕的铁骑叫阵的家伙在不久的将来将变成一个顶天立地的巨人,将入关的满洲八旗子弟兵一浪接一浪的拍死在沙滩上! 可惜,他们都变成了锄头、粪叉、柴刀这些简陋的武器下飞舞的碎肉血浆,别说看不到几年十几年后的事情,连明天的太阳都看不到了。 第二十二章 武功再高,也怕菜刀 戚武年纪虽然大了,身手却依然矫健,步法沉稳,进退有度,一把刀马舞得水泄不通,两名后金士兵都近不了他的身,斗了数个回合也没能分出胜负。那两名后金士兵见自己居然奈何不了一个老头,都觉得很没面子,进逼得更紧,一刀接一刀,每一刀都是拼尽全力,恨得得将这个让他们很没面子的老头一刀砍成两半!这下子戚虎有点吃力了,毕竟年纪大了嘛,体力比不上年轻人了,全靠丰富的作战经验在撑着。好在这时,戚破虏一手提着人手一手拎着狗腿刀杀刀,专往下三路招呼,杀法凶狠,身手矫捷,居然将这两名后金士兵给逼退了,救了爷爷一命。他急吼吼的问:“爷爷,没事吧?” 戚虎喘声说:“年纪大了,比不得当年喽。要是让我再年轻十岁,这两个狗鞑子早就去见阎王爷了!” 戚破虏说:“现在送他们去见阎王爷也不晚!” 话音刚落,不远处传来噗一扭闷响,一名后金士兵扭头望去,哦,原来是一把锄头重重的砸在一名浑身是血的后金士兵脑门,砸得脑浆迸裂。这名后金士兵的头盔被打掉了,脑门处血肉模糊,身体摇摇晃晃,还没有倒下,一把钉耙又狠命的锛了下来,尖锐的耙齿深深的锛进他的头颅里,终于将他放倒了。围攻这名兵金士兵的农民不管有没有伤,一拥而上,用锄头斧子柴刀之类的武器玩命的往他身上碎剁,边剁边破口大骂:“狗鞑子,我叫你烧我们的家,我叫你杀我们的婆娘和娃娃,我叫你逼得我们无家可归!你们这帮不干人事的畜生怎么不去死?都他娘的留在这里肥地吧,我去你娘的!”噗嗤噗嗤一阵可怕的闷响,这名后金士兵生生被剁碎了,变成了一堆肉泥,就算将他老妈找来也认不出这是什么东西了。这帮农夫的疯狂让后金士兵本能的感到一阵恐惧,再看看四周,似乎除了他们两个,就剩下鄂尔泰大人还在战斗,其他人要么被明狗设下的陷阱给坑了,要么就是被这帮疯狂的农夫给剁了,反正是没一个还站得起来的了,这可怎么办? 凉拌! 这两个死剩种还没有想出个对策来,戚虎和戚破虏便齐声大吼,挥刀砍杀过来!更要命的是,那些杀红了眼的农民也挥舞着看上去简陋得可笑,但由于糊满了血肉,变得一点都不可笑了的武器,喘着粗气扑了上来!一名后金士兵挡住戚虎接连劈来的三刀,小腹一痛,竟然被一根削得很尖的木矛给捅中了。木矛是捅不穿他身上的棉甲的,不过挨这一下子可不好受,吃痛的后金士兵野性大发,大吼一声,一刀将木矛削断,抢上一步一刀捅过去,那名刺了他一矛的农夫被捅了个对穿。气是出了,不过不等他转过身来,戚虎的马刀便挥了过来,刀尖轻飘飘的从他脖子扫过,顿时血光崩现!他捂住脖子,眼睛瞪得大大,死活不敢相信自己会死在一个老农民手里。为了加深他的认识,一把斧头照着他的脖子砍了过来…… 另一个也杀死了两名农民,但是肚子被捅了一刀,那是一把杀猪刀,刀尖刺穿棉甲,老实给他放了一点血,他及时一刀砍断那名屠夫的手腕才没有被捅死,不过也痛得直哆嗦了。他正要把刀拔出来,腿部一痛,两条腿都失去了所有的力气,大叫一声仆倒在地,踵部血流如注,原来戚破虏故伎重施,一刀割断了他的脚筋。戚破虏年纪还小,要他一刀把一个成年人的腿砍断那肯定办不到,但是以狗腿刀的锋利程度,要割断脚筋却是轻松愉快的事情。那名后金士兵支撑着想站起来,腿却根本就不听使唤,他又惊又怒,厉声咆哮:“卑鄙的明狗,有种与我————”一把锄头挟着风声砸在他的胸口,封死了他的狠话,接着钉耙铲子斧头什么的雨点般落下,顷刻之间,好好一个人就变成了一堆碎肉…… 杨梦龙可没有这么轻松了,鄂尔泰那家伙活像一头暴怒的霸王龙,横冲直撞,一把重剑使得跟风车似的,碗口粗的小树一剑就断,被这么一头发了情的霸王龙追着打,谁受得了?最惨的是,这家伙的经验丰富得吓人,不管他玩出什么花样,鄂尔泰都一眼看穿,靠,这还玩个屁啊!他且战且退,尽量不跟鄂尔泰硬碰,一边游斗一边叫嚷:“我说,蠢货,你的人已经死光了哦,你再不跑就晚了哦!我不要你这一千两银子了,你快跑吧,我保证不会追杀你!” “你怎么不说话呀?你不说话我就当你同意啦!” “我日,还来!你就不知道累吗?” “我靠,撞上你这么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老子可算是倒了血霉了!” 这小子的废话怎么那么多!? 鄂尔泰气得眼珠发红,一剑紧似一剑,不把杨梦龙宰了他誓不罢休!他当然知道自己的部下已经死清光了,而且死得一个比一个难看,也正因为这样,他才必须干掉杨梦龙,否则他回去就没法交差了。至于那群农夫……哼,以他们的身手,哪里拦得住自己!他的主意打得倒是不错,只是把杨梦龙给坑惨了。论斗心眼,论拳脚,鄂尔泰万万不是杨梦龙的对手,可问题在于,这不是斗心眼,更不是擂台赛,而是真刀真枪的厮杀,稍不留神就得去见阎王!杨梦龙虽然单挑、团战经验异常丰富,但是这种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厮杀还是头一天经历,碰上的又是凶名昭著的白甲兵,那叫一个命苦哇。好在,许弓已经赶过来了,扔掉弓箭拔出马刀朝鄂尔泰砍去,还好还好,救星来了。鄂尔泰狞笑:“一起上吧,省得我一个个的找你们,麻烦!”重剑一荡,当的一声将许弓的马刀荡开。许弓虎口一震,马刀险些脱手飞了出去,剑尖扫过他的胸口,嚓一声,棉甲裂开,胸前凉飕飕的,让他浑身汗毛倒竖,要命,真是太要命了! 没时间多想了,许弓身体略略向后仰,躲过第二命,利用鄂尔泰露出的一个小小的破绽,一刀捅向鄂尔泰右肋!他也犯了跟杨梦龙一样的错误,马刀捅是捅中了,可是没能捅穿那两重铁甲,刀身弯成了弓形,紧接着,一记铁拳飞来,他像个布娃娃一样向后飞了出去。鄂尔泰抢上一步,一剑拦腰扫过去,杨梦龙在后面怒吼:“看刀!”使出吃奶的劲一刀剁向他的后脑勺。鄂尔泰冷笑,重剑往后一圈,当!杨梦龙的马刀打着筋斗飞起老高,往后倒退,要不是许弓猛扑过来抱住鄂尔泰的腿,他肯定要被一剑捅过透心凉了。鄂尔泰大怒,一剑刺下,许弓撒手滚出去,动作稍慢,这一剑刺中他的左肩,将他钉在了地上,痛得他发出一声惨叫!戚虎见状大吃一惊,叫:“公子,接刀!”他肯定来不及赶过去了,一甩手,将马刀掷了过去。杨梦龙手往后面一抄,接住马刀,双手握住刀柄,劈柴似的照着鄂尔泰脑门劈下!鄂尔泰及时拔出重剑一格,当!又挡住了,不过由于仓促招架,力道不足,他的重剑被生生打落,杨梦龙的马刀也脱手飞了出去,两败俱伤! 然而……杨梦龙手往后一捞,又捞住了一把刀,玩命剁下!鄂尔泰可没有他那么好的凌空接物的本事,更没有那么多人在后面一个劲的给他输送弹药,这一刀无论如何也躲不开了,笃的一下,那把刀剁中额头,整个刀身都劈了进去!鄂尔泰发出一声厉吼,飞起一脚,杨梦龙挨了个正着,又一次布娃娃似的向后飞了出去,噗地喷出一口血来。鄂尔泰还不放过他,嗬嗬喘息着,摇摇晃晃的朝他走来,走出几步后突然向前一仆,仆倒在地上,抽搐几下,不再动弹。 杨梦龙又喷出一口血,摇摇晃晃的站起来,走过去翻转鄂尔泰的尸体,只见这个可怕的对手已经停止了呼吸,这一刀砍得够狠,几乎将他的脑壳劈开两半了。杨梦龙看着那把救了他一命的刀,咧嘴直笑,用力踹了鄂尔泰一脚,叫:“你拽啊,你再给我拽啊!武功再高又怎么样,还不是让我一菜刀给劈死了!我让你屌,我让你屌!” 那把立下大功,救了杨梦龙一命,顺便劈死了后金一名武功高强的白甲兵的刀刀刀不足一尺,背厚刃薄刀身阔,锈迹斑斑,赫然是一把劈排骨的菜刀!当然,穷苦人家是很少吃得起排骨这么奢侈的东西的,这把菜刀打出来这么多年了,估计劈排骨的次数还是零蛋,一直客串着劈柴的角色,没想到今天发了利市,把一名白甲兵的颅骨给劈开了!难怪鄂尔泰死了眼睛仍瞪得牛蛋一样大,换谁在战场上让一把菜刀给砍死也是死不瞑目啊。 正应了那句老话:武功再高,也怕菜刀;衣服再屌,一砖拍倒! 第二十三章 坚持 依靠无耻的人海战术和杨梦龙那丰富无比的群殴经验,筱家庄的农民经过一番苦战,终于将这支后金游骑全部干掉了。其实也只能怪他们自己太蠢,明明是骑兵偏要下马去干步兵的活,去干步兵的活也就算了,还抢侦察兵的饭碗,摸进林子里查探敌情。侦察兵的饭碗是那么好抢的吗?林子里到处都要以挖坑打埋伏,就他们这十来个人摸进去,只怕怎么死的都不知道!结果好了,十五名后金士兵有十四个被当场干掉了,仅剩的那个那从天而降的圆木石块给砸伤了腿,跑都跑不掉,被愤怒的农民团团包围,眼看就要变成肉酱了,杨梦龙适时喝住众人:“别杀,这家伙还有用!” 现在他的威信在筱家庄的村民里可是非常高的,听说杨公子还要用这个鞑子,大家也就罢手了,但还是恶狠狠的瞪着这个鞑子,像是要吃了他似的。那名鞑子露出惊恐的神色,柱着刀想站起来,却被杨梦龙一脚踢翻,大手一挥:“绑起来!”马上有几个人扑上去,用绳子将这家伙绑了个苏秦背剑,而且勒得很紧,疼得这家伙哇哇大叫。杨梦龙懒得理,扶起许弓:“没事吧?” 许弓面色苍白,呲着牙说:“你也来挨一剑就知道有没有事了!”朝肩膀那个血淋淋的伤口呶了呶嘴。这一剑刺得够狠,差一点点就把他一条胳膊给废了,到现在伤口仍在流血。 杨梦龙说:“知道你伤得厉害啦,谢谢你救了我一命。” 许弓说:“你知道就好!这名鞑子的首级送上去后,赏金我要一半!”他又呶嘴,不过这次是朝鄂尔泰的尸体呶嘴。 杨梦龙说:“没问题,这小子是咱们合力干掉的,赏金当然是对半开啦。”瞅了瞅地上横七竖八的尸体,一脸纠结:“这帮犊子太凶了,我们都利用机关暗箭干掉了他们一半人,结果打起来还是死了这么多人,还活着的青壮只怕也就一半出头了!” 他猜得很准,参战的四十多名青壮,还活着的只剩下不到三十个,这点人里还有十几个或多或少都带着的点伤的,可谓伤亡惨重了。先是用冷箭,接着用机关陷阱,弄死了一半后金士兵,然后几十号人围殴剩下七个,还死伤了这么多人,杨梦龙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依他的团战经验,对方在损失这么多人之后早就该跪下来唱征服了的。 许弓却是见怪不怪了:“你就知足吧,一群只有一身蛮力的农民,能打成这样已经非常好的了,连一些军队都不如他们呢!” 杨梦龙点点头:“也是。”随即怒吼:“戚破虏,你小子往哪跑?把刀给我还回来!” 他可没有忘记那把狗腿刀只是暂时借给戚破虏用的,那小子一直躲躲闪闪,大有独吞了他的刀的意思,他当然不干。 戚破虏十二万分不情愿的走过来,把刀还给杨梦龙:“还就还,整把刀跟条狗腿似的,难看死了,谁稀罕!”说真的,他还真稀罕。这把刀看起来挺难看的,却锋利得难以置信,用来砍脑袋那叫一个轻松,跟削甘蔗似的,可惜,就这么一把,杨梦龙说什么也不会送给他的。 这时,躲在不远处瑟瑟发抖,提心吊胆了半晌的老弱妇孺见战斗已经停止,哆哆嗦嗦的走了出来,看到满地死尸,不由得都愣住了。杨梦龙在吃完饭之后就开始布置,指挥大家就地取材,采来石块,砍来圆木,布置了大量陷阱,然后故意用冷箭射杀后金士兵,将他们引入自己为他们精心准备的坟墓,最终将十五名后金士兵全歼,生俘一人,在戚虎这位老军人的帮助下,在几位猎人的指点下,他的计划可谓取得了完满的成功,成功的让大家活了下来。然而,代价却是十九名青壮死亡,还有十余人受伤,这样的代价未免太沉重了,村民扑上来,看到自己的子弟还活着,一把搂住又哭又笑,而看到自己的亲人倒在血泊里的则觉得天都塌下来了,扑到血淋淋的尸体上发出撕心裂肺的恸哭,以头抢地,血泪俱下。杨梦龙脸上的笑容消失了,怔怔的看着那些痛不欲生的可怜人,神情竟有些悲戚。 戚虎捂着手臂上的伤口走过来,问:“公子,怎么了?” 杨梦龙闷声说:“他们还是失去了亲人……” 戚虎叹了一口气,说:“但至少他们还活着,这就足够了。” 杨梦龙摇头:“不,不是这样的。他们信任我,把自己的子弟交给了我,他们交给我的是活生生的棒小伙,我还给他们的却是一具具血淋淋的尸体,我对不起他们……本来我可以做得更好的……” 戚虎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你已经做得够好了,要不是你,现在我们早就变成旷野之外一堆冻得僵硬的尸体了。走吧,此地不宜久留!” 杨梦龙点了点头,扬声叫:“大家都别哭了,鞑子原本有十六个的,这里只有十五个,其中一个想必是去报信了,鞑子大军随时可能杀过来,我们还是赶紧处理尸体,然后连夜赶往县城,否则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伤心欲绝的村民听说鞑子可能还会来,都收住了眼泪,强忍悲戚,在地上刨个浅坑,用草席将尸体裹住往坑里一埋,然后堆上三小堆土,让孩子跪下去磕几个头,便上路了。乱世之中,一切都以生存下去为第一优先,就连痛痛快快的哭上一场都是奢侈的,死的就死了,活的没有时间去伤心,他们还得为活下去而挣扎。 戚虎将后金士兵的首级一一割了下来,十四颗,一颗没少,看来村民还是知道分寸的,晓得这些宝贝死鬼的脑袋值钱,整个人都给打得稀巴烂了,唯独脑袋没有被砸烂,他们这一村子人能不能活下去,就要看这些首级能否换来足够的银钱了。对了,那个战俘也没有被人偷偷干掉,相反还得到了较好的待遇,让大家给弄上车拉着走,据说活人比死人还要值钱呢,这个宝贝死鬼可不能让他轻易死掉。 大家在树林外找到了后金的战马,一共三十匹。这次杨梦龙没有了阿里巴巴小朋友发现宝藏的兴奋,只是让大家把马赶着走,他则坐在大车上发呆。这几天来的际遇实在太离奇了,莫名其妙的来到这个残酷得令人发疯的乱世,莫名其妙的被筱家姐弟救下,莫名其妙的卷入战争,莫名其妙的杀人……短短一天之间,他手里就多了八条人命!残酷的现实让他难以适应,要知道,在此之前他别说杀人了,连只鸡都没杀过,顶多把人揍成猪头,但那跟杀人是两码事! 怎么会这样? 我为什么会来到这里? 我的出路又将在哪里? 我还能不能回到原来的世界? 失去联系这么久了,老爸老妈都该急疯了吧? 想起父母,他的心便被愧疚塞满了。他家有两兄弟,他是弟弟,父母的严厉和期望全给了哥哥,把温柔和溺爱毫不吝啬的留给了他,把他宠得没边了。哥哥捧着课本猛啃的时候他在捉蜻蜓,哥哥还在书桌前刻苦攻读的时候他早已进入梦乡……在老爸老妈眼里,责任什么的就让哥哥来扛,他这个小儿子负责享福就可以了。从小到大,父母都对他百依百顺,他闯了祸,妈妈赔着笑脸跟对方的家长道歉,从来没有骂过他半句;他对读书没兴趣,喜欢习武,老爸就重金聘请有真才实料的拳师回来指点他,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只要不是杀人放火伤天害理,父母都会支持的……可怜天下父母心!他敢在学校里横,敢拿着一根铁管把好几个大他几岁的流里流气的混混追得面无人色,敢跟向他要保护费的黑社会混混单挑,却不敢对父母说过半句不敬的话,不是胆小,而是,他爱他们,并且也懂得他们有多爱他。 以后再也见不到他们了…… 杨梦龙眼角发涩,两滴眼泪顺着脸颊无声滑落,在寒风中凝成了霜。 筱雨芳发现他的情绪不对,轻声问:“怎么啦?是不是想到什么伤心事了?” 杨梦龙吸了吸鼻子,说:“没有,没事。” 筱雨芳说:“别骗我了,你眼泪都流出来了。” 筱君说:“梦龙哥哥,如果你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可以跟我和姐姐说的,说出来就不那么难受了。” 杨梦龙睁开眼睛,说:“我没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我只是……只是觉得生命太过脆弱了。我们拼命挣扎,仅仅是为了活下去,甚至仅仅是为了多活一天,却是那么的艰难,可是要死却容易得很,一支箭,一把刀,甚至摔上一跤就完蛋了……仅仅是今天,就有八个人死在我手里了,八个人!” 筱雨芳幽幽一叹:“是啊,活下去远比死亡更需要勇气……” 杨梦龙斩钉截铁的说:“我不能死,我还想回家呢,我一定要活下去!你们也一定要活下去!” 是的,必须想尽一切办法活下去。只有活下去,才有希望。 第二十四章 出风头 “县城!” “县城!看到县城了,看到县城了!” “谢天谢地,我们终于走到县城了!” 远处,一道城墙在黯淡的里光中露出了小小的一角,筱家庄村民顿时惊喜的欢呼起来,原本疲惫不堪的身躯一下子充满了力量,他们几乎是欢呼着加快脚步,朝县城跑去。短短一天里两次撞上后金游骑,每一次都杀戮极惨,九死一生,又顶风冒雪走了整整一夜,随时可能跟后金游骑撞个正着,寒冷和恐惧让这些村民几乎绝望了,现在看到了县城,顿时就觉得有了希望。躲进县城里总比呆在野外强,有厚厚的城墙保护着,鞑子没那么容易冲进来,运气好的话,他们没准还能熬过这次战乱呢。 蜷在大车上盖着一张破毯子呼呼大睡的杨梦龙被吵醒了,坐起来揉揉眼睛,正好看见不远处的城墙。他长长的松了一口气,说:“总算是到了,小命可算保住了!”他再怎么不懂军事常识,也晓得骑兵的攻坚能力是很弱的,总不能让马长翅膀飞上城墙去吧?如果他们下马老老实实的攻坚……哼哼,求之不得,骑兵下马步战,等于放弃了他们特有的强大冲击力和机动能力,好对付得多了!像构成关宁防线的宁远、锦州这些城市都是小城,后金花了几十处都啃不动,直到明朝灭亡都没能拿下关宁防线……如果后金真那么够种,只派几百人来攻城,他们一定会死得很难看的。 一直骑马跟在他身边的戚虎却神色凝重,说:“到了县城也不见得能保住小命,搞不好反而会丢掉小命。” 杨梦龙一愣:“为毛?” 躺在他身边的许弓也醒了,捂着伤口,神情痛苦,从牙缝里挤出四个字:“杀良冒功!” 杨梦龙眼睛一下子瞪得跟乒乓球一样大:“不会吧!?”他古文水平再烂也不至于烂到连“杀良冒功”这四个字也听不懂,他觉得不可思议,敌军正在自己的国土上肆虐,肆意砍杀自己的同胞,身为军人不想想怎么保家卫国,反而把刀对准自己的同胞,试图拿自己同胞的脑袋去邀功?这他妈是什么世道,还有没有王法了! 戚虎说:“这种事情实在太寻常了。一些将领奉命剿匪,不敢跟流寇交战,就把大量良民诬为流寇,斩杀殆尽,然后把首级割下来送上去报功……在边关也有人干这种缺德的事情,瞅准机会就出兵,打下鞑子一个小村庄,将里面的人不分老幼全部杀光,然后割下首级邀功,这就是所谓的打草店。”他指了指堆在大车上的盔甲兵器和这三十几匹战马,还有十几颗首级,说:“这些东西放到一个千户手里,足够他升半级并且得到一笔厚赏了,换谁都会心动的,还是小心为妙。” 杨梦龙还是觉得不可思议。 这时,几名村民已经跑到城门外了,而远处也冒出了一些人影,显然是其他村镇逃往县城的老百姓。他们在风雪中挣扎前行,不时有人倒毙在路上,扔下了十几具尸体才来到这里的,一个个神色惊惶仿佛后面有野兽在追逐他们,打老远就喊:“开门!开门!快开门让我们进去啊,鞑子就要来了!” 守城的士兵被惊动了,看清楚后破口大骂:“叫叫叫,叫魂啊?时间还没到呢,老实在外面等着,时间到了自然会放你们进来!” 一些头发衣服上都挂着不少雪花的老百姓苦苦哀求:“军爷,你们就行行好吧,我们都走了一夜了,又冷又饿,鞑子随时可能追过来的,你们就开门让我们进去歇歇吧!” 守城门的士兵一点油盐也不进:“整整一夜你们都熬过来了,还差这一会儿吗?老实等着就是了……哼,一个个装得可怜巴巴的,谁知道你们是不是建奴派来赚城的奸细?老子可不上你们的当!” 这么大一顶帽子扣下来,原本还在叫唤的老百姓顿时不敢吱声了。冷一会儿事小,要是被军爷当成建奴奸细抓起来杀掉,那才叫冤呢!其实这也怪他们不识相,这些士兵都是从河南那边调过来的,走了这么远的路,一路所过的州县防他们甚于防匪,挨了这么多白眼,好不容易来到这个鬼地方,知县大人请他们进城驻扎,又仗着自己是文官,高人一等,对他们颐指气使,这些士兵早就一肚子火了!这肚子火很大,大得连刺骨的寒风都吹不熄,看到那些老百姓一个劲的哀求开门,他们火就更大了。该死的,我们站在城头上吹了整整一夜的寒风,肚皮都冻得跟铁甲一样硬了,你们居然不晓得给点好处!这样就想进城了?作梦去吧!本着无利不早起的原则,这些士兵一个个鼻子比额头还高,完全无视老百姓的苦苦哀求,说不开门就不开门,你们能拿我怎么样?有本事就冲上来咬我啊! 杨梦龙眼看着老百姓越来越多了,哭喊声不绝于耳,一些孩子冷得脸色青白,哆嗦得像秋风中的树叶,随时可能倒下,看不过眼了,对许弓说:“喂,那帮家伙怎么回事,天都大亮了还不开城门,成心把我们堵在城外冷死,或者等建奴追过来将我们一一砍死吗?” 许弓苦笑:“他们在等着咱们将送上粮米银钱把他们喂饱呢。这帮家伙,一个个都是棺材里伸手————死要钱,就算是鸡蛋让他们摸一下都要蚀上几分!”看样子他这位张千户的家丁也吃过这些小兵的苦头,提起来就火大。 筱雨芳抱紧冷得直抖的筱君,说:“许军爷,你行行好,跟他们说说,让他们快点把城门打开放我们进去好不好?小君冷得受不了了,还有这么多孩子也冷得不行了……” 许弓说:“大小姐客气了,不用你开口我也会这样做的。”摇摇晃晃的从大车上站起来,望定城头上一名小旗叫:“是张老三吗?”他是拼尽了全力,奈何伤得重,中气不足,再加上此时上千农夫号哭哀求,声音嘈杂,别说城头上的人了,隔了十步都听不到他的声音。不过,他浑身都是血,站在大车上又高出所有人一大截,非常显眼,那名小旗一眼就发现了他,吓了一跳,怒吼一声:“你们这帮刁民,通通给老子住口,否则就让你们在外面喝足一天的西北风!”这家伙凶神恶煞的,声音洪亮,让他这么一吼,那么多农民顿时就不敢再叫唤了,全场寂静。 小旗官张老三望定许弓,打量了好久才不大确定的叫:“你……你是许老二?” 许弓松了一口气,身体摇晃着只想坐下,苦笑:“你可算是认出我了。” 张老三眼睛瞪得老大:“你不是出去通知老百姓撤到县城来的吗,出去的时候还好好的,怎么闹成这样了?” 许弓说:“说来晦气,在回来的路上撞上了鞑子,狠狠的打了一仗,杀伤了他们不少人,我也挨了一剑,就成了这样子了。” 这下彻底冷场了,所有人的目光都朝这边看了过来,看着这个血人,这才发现这一拨人不简单:他们带着几十匹健壮的战马,大车上还放着铠甲兵器,都沾满了血迹,而且多已残破,显然都是从战场上弄回来的。最具说服力的莫过于堆在大车上的那十几颗首级,那前额光光后脑勺留着长辫的古怪发型,就算他们没有见过,也能一眼认出,这就是建奴鞑子的首级!很多人都惊呼起来: “呀,他们真的跟建奴干过仗,看样子还杀伤了不少!” “瞧那首级,一大堆,少说也有十几二十颗了吧?放在战场上这些首级都够好几名千户打出狗脑子来了!” “他们当中还有不少人带伤的呢,是在跟建奴打的时候受的伤吧?” “撞上了建奴,不仅活下来了,还斩下了这么多首级,真了不得!” “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一帮泥腿子居然打败了建奴?骗人的吧?我可听说有些官兵喜欢杀良冒功,把我们这些良民一杀,然后将前额的头发剃掉,束个发辫,就当成建奴的首级拿去邀功……” “首级能假,那些辽东战马,那些铠甲兵器总假不了吧?而且你看,这些首级的相貌跟我们都不大一样……” 议论声越来越大,无数人围着筱家庄的村民,发出阵阵惊叹。筱家庄的村民坦然接受,把胸膛挺得高高的,只觉得能出这么一回风头,这一路所受的苦都值了!城上的明军士兵面色连变数变,张老三拉过一名士兵,悄悄说:“快去告诉张大人!”那名士兵会意,一溜烟的跑了,张老三打个哈哈,说:“许老二,没想到你跑这一趟,居然立了个大功啊,了不得,了不得呀!怎么样,宰了几个?” 许弓说:“两个!”这也是事先分好的。 张老三问:“有没有把首级带回来?” 许弓说:“废话,不把首级带回来,我这一剑不是白挨了?” 张老三羡慕之极:“两颗首级,值八十两赏银了吧?还能官升一级,了不得啊!以后哥哥就要靠你照应了……唉,早知道这样,我也去跑一趟啊,没准也能割回一颗首级换几两银子呢!” 许弓不耐烦了:“现在不是说闲话的时候,赶紧开门让老子进去,老子的伤口还在流血呢!” 张老三说:“好好好,你稍等一下,马上开门,马上开门!”带领两名士兵走了下去。 许弓这才软绵绵的坐下,说:“成了,准备进城吧。” 戚虎低声说:“不见得!” 第二十五章 小人 城门磨磨蹭蹭的,半晌都没有打开,老百姓也不敢吱声,许弓却一百二十个不耐烦了,骂:“张老三,你是不是没吃饭呀,开个门都这么慢!” 大概是听到了他的抱怨,里面的人加快了动作,城门吱呀一声打开了,张老三等人分开众人来到许弓面前,目光四处乱溜。张老三满头都是汗,气喘吁吁的说:“城门让石条给堵死了,把那些死重死重的家伙搬开,可把老子累了个臭死……” 许弓说:“知道你辛苦了,回头请你喝酒。” 张老三赔着笑脸连声说:“不敢,不敢,你们可是大英雄啊,能给你们开门可是我的荣幸!”那叫一个热情洋溢,跟刚才的冷若冰霜可谓冰火两重天,真让人难以适应。嘴里说着客气的话,手脚却不大老实,不等许弓同意,便走向一辆装满战利品的大车,摸摸这件,摸摸那件,连声惊叹:“好家伙,真是好家伙!看看这盔甲,多沉,多厚,我们千户大人都穿不起这样的盔甲呢,都说建奴的装备比我们的要好,一点都没错!”又拿起一把重剑,看着上面的斑斑血迹直咧嘴:“这他娘的就跟一条两边开刃的厚铁片一样,也不知道建奴是不是力大无穷的怪物,这么沉的剑也使得动!” 杨梦龙笑嘻嘻的说:“不是建奴厉害,是你们太差劲了!” 张老三面色一沉:“小子,你是谁?这里有你说话的地方吗?” 杨梦龙指着自己翘翘的鼻尖:“我是谁?你问问许弓,他会告诉你我是谁的。” 许弓说:“这位是杨梦龙义士,身手了得,能以一当十,这些建奴有一大半是死在他手里的!” 张老三倒抽一口凉气,反复打量着杨梦龙,只觉得他精瘦精瘦的,一张娃娃脸稚气未脱,打心里不信许弓的话。连大明最精锐的边军都没有办法一对一的战胜建奴,这个娃娃能有多大的能耐,可以以一敌十?不过他还是堆起了笑脸,说:“原来是杨义士,失敬,失敬!” 杨梦龙摆摆手,说:“不用客气,大家都是混口话吃的……我们可以进去了吧?” 此时已经有很多老百姓陆续进城了。 张老三神色颇为古怪:“这个……这个……” 正这个着,马蹄声骤起,正进入城门的人骇然,两边让开,一彪骑兵从里面冲了出来,数一数,足有二十来人,后面还跟着一大队步兵……不过,杨梦龙对于这队步兵的身份持怀疑态度,他们一个个神情麻木,茫然,手里的兵器锈迹斑斑,他甚至能看到好几根长矛的矛杆有老鼠啃过的齿痕。他们衣衫破旧,一件鸳鸯袄下面鼓囊囊的,也不知道乱七八糟的都塞了些什么,也许是从老百姓那里抢来的衣服,也许是芦花之类可以让他们稍稍暖和一点的东东,大部分人都穿着草鞋,脚冻得红肿。反倒是那二十来名骑兵,一个个骑着马,穿着棉甲,神气活现的,硬把步兵给比成了乞丐————话说这些步兵本来就很像乞丐。领头那个二十八九岁的年纪,很年轻,长得也不难看,只是目光闪烁,狡诈,骄横野蛮,他骑马冲在最前面,有个妇女闪得慢一点,呼一鞭就抽了过去,那妇女身上顿时多了一道血痕,鲜血淋流,失声惨叫,他看也不看,径直朝筱家庄村民这边冲来,所到之处,鸡飞狗跳!杨梦龙眉头一皱,握紧了狗腿刀的刀柄。 许弓面色一变,瞪向张老三。张老三又向杨梦龙表演了他那堪比蜥蜴的变脸功夫,脸上那热情的笑容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腰刀出鞘,噙着森冷的笑意盯着许弓,他那几名手下也一个个剑拔弩张,随时可能扑上去大开杀戒。这下再迟钝的人都知道大势不妙了,逃难的老百姓发出惊呼,远远的躲开,筱家庄的村民则本能的往圈内缩,一下子就被孤立起来了。那青年一指筱家庄的村民,喝:“围起来!”二十余名骑兵四下撒开,马刀出鞘,虎视眈眈,而步兵也不大熟练的四下撒开来,把筱家庄村民团团包围,矛尖林立,指向这些平民,倒也有几分威风。许弓面色大变,叫:“大少,你……你这是干什么!?” 带队出来的,竟然是张千户的宝贝儿子,也是唯一的儿子,张郁!这家伙在卫所的名声可不大好,骄横野蛮,贪财好色,看中哪个军户的田就巧取豪夺,看中哪个姑娘直接抱上马就走,千户所里的军户对他又恨又怕,都在暗地里咒他不得好死。张郁虽然坏事做尽,却还没有遭到天谴,因此他现在还是吃嘛嘛香,腰好腿好身体好,耳聪目明,自然吸得见许弓的话,却理也不理,只是用贪婪的目光看着筱家庄村民的战利品。成堆的首级,成群的战马,还有堆在大车上的盔甲兵器,这些都让他垂涎欲滴。嗯,那一堆的首级,该有十几二十颗了吧?一个千户在战场上斩首四十级,就能升一级,这堆首级也够老爹升个半级了……这些盔甲兵器上全是一块块血肉凝成的褐斑,看上去恶心,不过胜在有说服力啊,把这堆东西一亮出来,谁敢怀疑自己的战绩?还有那些兵器,比自己家丁用的都好,回头就给家丁换装,还有……哇,还有个大美女呢!她还搂着个小屁孩,是她的孩子还是她弟弟?不管了,抢过来验明正身不就得了?他眼里的贪婪之色越来越浓,跳下去拨开两名村民,拿起一颗首级来翻来覆去的看,一点也不嫌恶心。张老三讨好的凑上去,小声说:“大少,我看过了,都是真假伙,真奴首级!” 张郁问:“你确定?” 张老三说:“确定!” 张郁又用手摸了摸首级那光溜溜的前额,这才放下,拍拍手,跳上马,阴恻恻的说:“建奴入寇,京畿生灵涂炭,血流成河,圣上忧心如焚,我等身为大明子民,正该奋力杀敌,驱逐鞑子,还大明一个朗朗乾坤!可偏偏有些刁民见利忘义,竟然趁火打劫,杀死逃难的民众,将他们的首级割下来试图冒充建奴首级来骗朝廷的赏银,手段残忍,其心可诛!” 许弓面色大变,嘶声叫:“大少,你误会了!我们并没有杀良冒功,这些都是如假包换的建奴,为了干掉他们,我们可是拼掉了几十条人命的!就连我也挨了一剑!” 张郁哼了一声,说:“许弓,我看你是被这帮暴民给骗了,帮他们杀了这些无辜的良民不说,还要帮他们说话!至于你受的伤,我看也是拜他们所赐吧?毕竟在战场上要暗算一个人是件很容易的事情。” 这简直就是在睁眼说瞎话了,可偏偏,瞎话也有人相信,一名家丁笑着说:“我看许老二不是被打坏了脑子,而是骑马出去的时候着凉发烧了,烧坏了脑子,连自己做了什么都不清楚了!” 许弓挣扎着叫:“我……我没有发烧!这些建奴真的是我们豁出性命才杀死的,我亲手射死了一个!大少,首级可能假冒,这些盔甲兵器总假不了吧?普通的难民会有这东西吗!?” 张郁面色阴沉,说:“这年头,连首级都能造假,何况是兵器盔甲!这些盔甲不过是一堆假货,骗骗外行人还行,要骗我还差得远!许弓,你跑这一趟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回去记你一功,你老老实实的给我过来,闭上你的鸟嘴!” 又一名家丁说:“大少,跟这帮暴民废话那么多干嘛?直接杀清光了把首级割下来交上去,大小也算一件功劳!” 家丁们放声大叫:“杀光他们!杀光他们!”连步兵也两眼发绿,放声大叫,跟一群饿狼似的。筱家庄的村民吓得几乎魂飞魄散,一些妇孺甚至抱头痛哭。还以为到了县城就安全了,没想到县城才是真正的鬼门关,这些官兵比建奴还要可恶!那些在与后金游骑的惨烈厮杀中幸存下来的青壮则抿着嘴一言不发,握紧了手里的武器。我们连建奴都能干死,还会怕你们?想动我们的亲人,夺走我们的战利品?拿命来换吧,鸡蛋撞石头,哪怕撞得粉身碎骨也要溅你一身污! 白的变成了黑的,奋起反抗英勇杀敌的义民一下子变成了杀良冒功死有余辜的暴民,筱雨芳又惊又怒,放下筱君站起来,颤声说:“你们……你们这是想杀良冒功么!?鞑子闯进我们的村庄肆意杀人放火的时候你们在哪里?鞑子的骑兵像饿狼一样咬着我们不放,随时可能扑上来将我们杀光的时候你们在哪里?我们顶着风雪挣扎着往县城走来,不时有人倒毙在路边的时候你们在哪里?我们九死一生才逃到这里,你们非但不让我们进城,还要……还要诬陷我们是暴民,要杀我们?还有没有王法了!” 晨风将她的长发吹得狂飞乱舞,那张总是带着温柔而友善的微笑的脸因为寒冷、愤怒和恐惧,已经变得煞白,却越发的美丽,让那些正在起劲的喊打喊杀的士兵们都看愣了,吆喝声不知不觉的小了很多。张郁暗暗吞了一口口水,笑嘻嘻的说:“王法?我就是王法!小娘子,跟我走吧,找个地方让你见识一下我的王法!” 家丁们叫:“就怕她受不了啊!”说完放声大笑。 筱雨芳气得身体颤抖,眼泪夺眶而出,带着哭腔骂:“你们……你们太过份了!”估计她这辈子都没有真正骂过人,所能想到的最难听的话,也就这么一句了。她越骂,那帮家丁笑得越凶,充满了猫戏老鼠的快乐。他们的快乐本来就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的。倒是那些步兵,有不少人暗暗惋惜,这么美丽的一个女孩子,怕是要被这帮畜生糟蹋了,唉,这老天真不长眼啊! 许弓露出一线认命的苦笑,说:“筱小姐,算了,你越骂他们就越来劲,为这帮人渣气坏身体,不值。”目光投向杨梦龙:“老弟,哥哥对不起你们啊,千辛万苦把你们带到县城来,想替你们找一条活路,没想到把你们带进了鬼门关!” 杨梦龙还是那副满不在乎的笑容,说:“没事,意料之中。”他眯起眼睛盯着那帮得意忘形的家丁伙,自言自语:“戚老头啊戚老头,又让你猜中了,我真是太佩服你了……话说,下次再有这种事情,麻烦你老人家能不能猜错一次?再这样下去,老子就算有九条命也得被活活玩死啊!” 张郁注意到了杨梦龙,看以他只留着个板寸头,眼睛一亮,指着杨梦龙哈哈大笑:“没想到你们胃口这么大,不仅杀良冒功,还私通外敌试图骗城,真是死有余辜!” 戚虎沉声说:“军爷,说话要讲证据!” 张郁一指杨梦龙:“他就是证据!你们看他这发型,跟胡人一模一样,他不是奸细是什么?你们跟这个奸细混在一起,说你们是什么好东西,有谁会信!?” 这个帽子扣得有点大了,筱家庄的村民无不骇然失色。现在他们算是明白了,谁是奸细,谁杀良冒功,完全是这小子说了算的,他们就算能拿出铁证来也没用! 张郁见那些青壮拿着兵器的手直发抖,越发的得意。他之所以要费这么多口舌,不外乎就是看出这些青壮都是见过血的,逼急了难保他们不会狗急跳墙。虽说他要杀光这么一点人是很容易的事情,但是为此丢下十几条人命不大划算,还是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好。他厉声说:“我数三声,限你们在三声之内放下武器,否则格杀勿论!一!” 筱雨芳大声说:“杨公子不是鞑子的奸细,他是义士!是他救了我们!” 村民们齐声嘶叫:“杨公子不是鞑子的奸细!” 张郁只当没听到,竖起第二根手指:“二!”那二十几名家丁开始勒马后退,作势欲扑,一股杀气扑面而来。 杨梦龙站起来,看着张郁,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那叫一个阳光灿烂,不过他说出来的话可一点也不阳光: “知道吗?你真的很烂,就连在街边的混混都比你强。你丫看上去人模狗样威风凛凛,其实也就是一个狐假虎威的烂货,你老太婆靠墙喝粥————卑鄙无耻下流贱格,你爹肯定是上辈子挖死人坟撬寡妇门这类缺德的事情做多了,才生出你这么一个没屁眼的货!” 第二十六章 抽你的理由 筱雨芳傻在那里。 戚虎咧开了嘴巴。 戚破虏眼睛瞪得滚圆。 所有人————包括张郁带来的那些家丁和士兵,一个个都目瞪口呆,傻傻的看着杨梦龙,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不能怪他们,古人嘛,但凡识几个字的都要装出知书达礼的样子,就算是骂人也不带脏字,骂人家是妇女已经是非常恶毒的了,就算是最泼辣的泼妇,也不敢骂得这么恶毒。他们哪里知道,杨梦龙这水平放在二十一世纪,那就是个渣渣,在那个连小女生一开口都一口一个“你妈个逼”的年代,骂功简直就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这算什么了?只是古人的心脏承受能力远没有现代人这么强,杨梦龙都还没有热完身呢,张郁已经面色铁青,脖子上的血管根根暴起,像一条条大蚯蚓在皮下扭动着身体,随时可能爆裂开来,非常骇人。他的头发根根上指,颇有几分怒发冲冠的气势,发出一声咆哮:“竖子安敢辱我!!!”拔出佩刀策马朝杨梦龙冲过去,刀刃带风,嗤一声劈向杨梦龙的脖子,恨不得一刀将他的脑袋劈下来! 杨梦龙双手叉腰,不丁不八的站在那里,看着张郁冲过来,满不在乎的说:“姿势还蛮帅嘛,可惜,王八就是王八,别说骑上马,就算上了宇宙飞船,还是王八!”猛一缩头,刀身贴着他的脸颊扫了过去,狗腿刀出鞘,寒光一闪,马颈处鲜血喷溅,战马悲嘶一声,人立而起,马头滚落雪地,喷起一道血柱!张郁万万没想到这只猴子手里竟然有一把如此可怕的宝刀,骇得几乎灵魂出窍,极力想控制住战马,却哪里还控制得住?轰隆一下,失去头颅的战马直挺挺的栽倒在地,把他掀翻,摔得七荤八素,那把卖相还算不错的佩刀早就不知道甩到哪里去了。 家丁们无不悚然一惊,齐声叫:“大少!!!”不约而同的策马冲过来,动作倒也十分迅速。可惜有人比他们更快。没等他们冲上来,杨梦龙便猎豹般飞扑下去,一记飞膝将摇摇晃晃的站起来的张郁撞翻,一手掐住他的脖子,狗腿刀架在他颈上,而戚虎和戚破虏奋不顾身的抢出,各自挺刀挡在杨梦龙前面,齐声大喝:“谁敢上前一步!” 哗啦一声,那些看傻眼了的步兵挺起长矛齐齐上前一步,矛尖攒动,只消一下就能将杨梦龙等人刺成筛子。 哗啦一声,筱家庄的青壮不约而同的扬起手里的武器,将杨梦龙等人护在圈子中心。那一双双发红的眼睛警告这些无法无天的士兵:想杀杨梦龙,得先过他们这一关! 剑拔弩张。 杨梦龙将半死不活的张郁拖上大车,瞪着步步逼近的家丁们,寒声说:“你们想要他死的话只管上来,我保证不砍死他!” 家丁们看着那把架在张郁颈上的弯刀,又看看滚落雪地的马头,均觉得一阵胆寒。如此锋利的刀,当真是闻所未闻,别说砍了,那猴子一个不爽,轻轻一抹,张郁这条小命就算报销了。他们迟疑的停下了脚步,家丁头头扬声叫:“你想干什么?造反吗?赶快放了大少,否则就叫你们死无葬身之地!” 杨梦龙重复:“你想干什么?造反吗?”好像是听到了这辈子最搞笑的笑话似的,突然放声大笑,笑得整个人都趴下了,抡起拳头一个劲的砸着大车,肩头一耸一耸的,整个人全身像是发生十三级地震一样抖动着,都笑岔气了。筱家庄那些青壮也放声大笑,一个个笑得东倒西歪,站都站不稳了。 家丁队长恼羞成怒,厉喝:“你们笑什么!?” 这下可不得了,连那些原本吓得浑身发抖的老百姓都狂笑起来,许弓也在大笑,只是没两下就变成了痛苦的哀号————笑得太嚣张了,牵动了伤口,有他受的。几百号人笑成一团,何其壮观,只是笑声中蕴含的悲哀和愤怒又骗得了谁? 家丁队长只觉得自己什么脸都丢光了,打肺里吼出来:“你们到底在笑什么?很好笑吗!?”那声音尖厉无比,跟用指甲刮黑板或者用钝刀刮篾青的声音差不多,让人耳根生痛,汗毛倒竖。 杨梦龙总算抬起头来了,这回他真的笑惨了,肚子一个劲的抽搐着,脸上全是眼泪和鼻涕,喘得几乎说不上话来。他狠狠的喘了几口气,瞪起眼睛说:“笑什么?我笑你弱智啊!” 家丁队长都快气爆炸了:“我……弱智?” 杨梦龙说:“你要不是弱智,怎么可能不知道我们想干什么?你们刚才是怎么说的?对了,说我们是杀良冒功的暴民,说我是建奴派来的奸细,要打你们的城池的主意呢,这些事情有哪一桩不是造反呀?我们早就造反了,你居然还问我们是不是想造反,就跟我们裤子都脱了你才来问我们是不是要上茅坑差不多,不是弱智是什么?” 戚虎也笑得不行了,喘声说:“公子说得对极了,老头子活了一辈子,还是头一回见到这么弱智的家伙!” 杨梦龙说:“那智商,也太惨烈了……” 家丁们面面相觑,都说不出话来了。他们习惯了在老百姓面前耀武扬威,为所欲为,他们就是天,他们就是王法!谁要造反谁是良民,还不是他们说了算?筱家庄村民斩获的这些首级,还有缴获的兵器盔甲战马,这些都让他们垂涎三尺,这可是一份大功啊,说不心动那是不可能的。他们没有那个种去跟后金八旗军打,但是要对付一群又冷又饿的老百姓却是绰绰有余的,这帮泥腿子,这些东西给他们都是浪费,还不如交给自己搏个前程呢!这种事情他们也不是头一回干了,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只是他们做梦都没想到这帮刁民这么难搞,百般恐吓甚至要动刀子,也不肯作半点让步,反而把张郁给逮过去了,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想想自己刚才的所作所为,再问人家是不是想造反,确实是非常搞笑的事情,脸都丢光了。 张郁眼前的金星总算是消散了,杨梦龙那嚣张的面孔在他眼前渐渐清晰,脖子上那把冰冷的弯刀令他浑身发冷,但是骄横的本性却不曾收敛一下,厉声说:“杂种,你敢拿刀对着本少爷?我看你是活腻了!识相的赶紧把刀放下,否则我杀你全家!” 杨梦龙果然把刀放下了,不过,张郁同学也别笑得那么早,因为杨梦龙的右掌已经带着风声抽了过来,啪一声脆响,眼冒金星:“我就是活腻了,怎么样?有本事你杀我全家啊?就怕你没这能耐!” 这一巴掌打得不轻,张郁脸颊上多了一张殷红的五百,两点鼻血喷溅而出,嘴角出血,耳朵嗡嗡作响。他捂着脸,眼睛瞪得极大,一脸不敢置信的样子:“你……你敢打我!?” 杨梦龙笑嘻嘻的说:“我不敢打你,但是我敢抽你!”啪!又是一耳光,抽在另一边脸颊,这下倒好,两边脸的温度和高度都一样了,公平了:“这一耳光是因为你弱智,都挨打了还问人家敢不敢打你,傻逼老子见多了,就没见过你这样极品的傻逼!” 张郁猛的站了起来,张牙舞爪:“我杀了你!!!” 然后又被一耳光打跪了:“这一耳光是因为你不自量力!身为武将,身手居然不如一名黑帮小弟,你简直就是军人的耻辱!更可恶的是,你居然还敢冲老子挥刀,这简直就是老子的奇耻大辱!” 啪! “这一耳光是替你爷爷打的,他到底是造了什么孽才有了你这么一个龟孙子!” “这一耳光是替你老爹打的,我要是有你这么个儿子,跳十次黄河都嫌少了!” “这一耳光是替我本人打的,你让我很不爽,让我很不爽的人一般都会在裤裆里找到自己的归宿,不管是别人的还是自己的!话说,你是想钻我的裤裆还是让我把你的头塞进你自己的裤裆里?自由选择,我很民主的!” “这一耳光是替逃到这里寻求你们保护的老百姓打的,他们九死一生才逃到这里,你不光不让他们进城,还要诬良为盗,杀良冒功,简直就是丧尽天良了!我真的很想剖开你的肚子,看看你的心是不是石头做的!” “这一耳光是替筱小姐打的!她那么善良,与人为善,你这个猪头不如的东西居然敢侮辱她?信不信我把你裤裆里那一咕噜玩意割下来塞进你嘴里!” “这一耳光……”一个劲的猛抽,把张郁的脸抽得跟个猪头似的高高肿起的大手忽然停在了半空,杨梦龙挠了挠脑袋:“这一耳光替谁打好呢?好像理由都用完了哦。” 张郁嘴里吐出一股血水,含糊不清的咕哝了两句,也不知道想说什么,反正刚一开口,那一巴掌就加倍用力的扇了过来:“靠,老子抽你还要理由吗?!” 啪!啪!啪!啪! 响亮的耳光接连不断,张郁被打得满脸都是血,连话都说不出来,而周围的人早就看傻了,都忘记了自己该做点什么! 第二十七章 前倨后恭 响亮的耳光还在继续,也不知道杨梦龙跟张郁是不是上辈子有仇,现在逮到机会了就往死里打,都把张郁给打得半昏迷了还不罢手,再这样下去,这位无法无天的张大少十有八九要被他活活打死……真要是这样,估计他爹张千户在上报朝廷的时候肯定会很为难的。死亡原因是什么?总不能说是被人家扇耳光扇死的吧?那还不得让人家笑掉大牙啊!张郁手下的那些家丁都给吓着了,说不出话来,而那些跟叫花子似的的步兵嘛……一个个都是一副看好戏的样子,根本就没有半点要开口替张郁求情的意思,搞不好他们还巴不得杨梦龙打得狠一点,替他们出出气呢。人缘能坏到这种地步,张郁也算是人才了。 就在这时,一声威严的大喝响起:“给我住手!” 杨梦龙嘿嘿一笑,小样,我还以为你有多能忍呢,这么快就冒出来了?哼,打了小的,老的想不出头都不行。他使出吃奶的劲再往张郁那张看着就讨厌的脸补上最后一耳光,打得张郁往后栽,两片碎牙带着血水从嘴里飞了出来,看样子他得提前换假牙了————如果这年头能换假牙的话。抽完人,杨梦龙拍拍手,转过身来,笑嘻嘻的一脸轻松,好像打人的根本就不是他。 他看到一名五十来岁的明军将领面色阴沉的分开众人,快步朝这边走来,那两道阴冷的目光让人心头发凉。 家丁们纷纷拜了下去:“老爷,你可来了,你要为大少作主啊!”有几个甚至哭出声来,演得那叫一个七情上脸。 张千户用阴冷的目光盯着杨梦龙,脸上满满的全是诚意————把他煎皮拆骨的诚意:“你是谁?为何毒打我儿?” 杨梦龙仰天打个哈哈,说:“我说,千户老爷,别装了行不行?事情的来龙去脉你比我更清楚。” 张千户的目光更加阴冷,沉声说:“老夫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老夫一直在与县尊大人谈正事,突然有家丁告知我儿与逃难的百姓发生了冲突,这才赶过来,却看到你在毒打我儿!” 杨梦龙好奇的问:“那刚才那个一直在城墙上盯着这边的将领是谁?难道我眼花,看错了?不好意思哈,我这眼神,真是该打,该打!”啪啪啪!又赏了张郁三记耳光,打得那叫一个血花四溅。 张郁捂着脸,眼泪夺眶而出,竟然被打哭了,连口齿都清晰了不少:“爹,你可要救我呀!这人是个疯子,他真的会杀了我的,是你吩咐我这样做的,你可不能不管我哪!” 这个二货! 张千户现在一刀砍死他的心都有了。杨梦龙说得没错,他授意儿子出头,抢夺战利品,自己则躲在城头上看着,如果事情顺利当然万事大吉,万一点子太硬,儿子啃不动,他再出头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把责任推卸个一干二净,再装模作样的骂儿子几句,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这就是为官的处事技巧,一切都要留条退路,极少自己顶上去的。换了别人或许装糊涂,让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蒙混过去,可惜杨梦龙对这一套一窍不通,大咧咧的喝破了,让他下不了台,现在这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东西又往他伤口撒了一把盐,把他按到火炉上烤,任他老奸巨滑,也吃不消啊。没办法了,张千户只能厚着脸皮喝:“畜生,我让你带人出来维持秩序,你却欺压百姓,你……你要气死我啊!”然后朝杨梦龙拱了拱手,说:“这位义士,这个小畜生被家里宠坏了,骄横得很,老夫想管也管不了,你只管替我狠狠的收拾他就可以了!” 哇噻,不愧是老狐狸,就那么几句话,杀良冒功就变成了欺压百姓,高,高到珠穆朗玛峰去了!杨梦龙笑嘻嘻的说:“那我替你宰了他,怎么样?”说完抄起狗腿刀,对准了张郁的脖子,作势欲砍。 张千户骇出一身冷汗,乖乖,这刀一刀能把马头给砍下来,他的宝贝儿子的脖子可远远没有马颈粗,这一刀下去,还不得人头落地啊?他老张家就这么一根独苗,万一张郁有什么三长两短,家里那头母老虎还不得施展九阴白骨爪,把他的脸抓个稀烂呀!他又惊又怒,喝:“小子,别欺人太甚!” 杨梦龙冷笑:“你们都要我们全村人的性命了,还要我别欺人太甚?可笑,可笑!”筱家庄的村民都露出冷笑,就连筱雨芳也不例外。 一个沉稳的声音插了进来:“确实可笑。”众人分开,穿着朱红官服的县令快步走了过来,睨了正持刀对峙的村民和官兵一眼,盯着张千户,冷冷的说:“张大人,这些都是本官治下的百姓,平时尊法守纪,勤勤恳恳,乃是再良善不过的良民,怎么到了你这里就成了串通鞑子试图赚城的暴民了?你最好给本官一个解释,否则本官定要上报朝廷,狠狠的参你一本!” 筱雨芳和筱君跳下车,向县令行礼:“方伯伯!” 县令微微颔首:“贤侄女和贤侄受委屈了。本官听说建奴入流窜入本县,担心你们姐弟俩有危险,便派人去接应你们撤到县城来,本想保你们平安的,不成想好心办了坏事,差点害得你们人头落地了,真是惭愧!” 张千户暗暗叫苦,别看他在老百姓面前威风八面的,在文官面前却怎么也威风不起来,这伙村民里竟然有县令的熟人,这下麻烦大了! 县令姓方,名逸之,今年四十七岁,是八年前调到这里来的。他原本在京城里当一个闲官,大概是厌倦了那种光动嘴皮子不做事的日子,便千方百计弄了个实缺,跑到这么个小地方来当县令。他为官还算清正,两袖清风是不可能的,一大家子要养呢,就明朝官员那点俸禄,真要两袖清风就等着全家饿死好了,像冰敬、碳敬、火耗这类该拿的钱他都会拿,一家子过得还算滋润。不过他是一个有原则的人,知道要有个尺度,不敢贪得太过火,对手下约束也严,该拿的你们就拿,不该拿的还是别伸手为妙,他也为老百姓办了不少实事,这么个穷得当当响的地方在他的治理下谈不上百业俱兴,至少老百姓还是有饭吃,有衣服穿,在这个乱世已经算是难得了。他跟筱家姐弟的父亲有过深交,他刚上任的时候要修一条桥,却拿不出钱来,筱地主慷慨解囊,带头捐了三百两银子,顺利的把桥修起来了,两者套上了交情,后来还结成了亲家。可惜筱地主死后,筱家就破落下去了,他那个不成器的儿子也变了心,暗地里把婚书退还给筱雨芳,为此他狠狠的打过儿子几顿,却没有办法让儿子回心转意,再说了,就算方大公子回心转意,筱雨芳也不会再接受他,这桩亲事算是黄了。为此他心里内疚,平时总是尽力照顾这姐弟俩一下,以弥补一二,要不是有他罩着,筱家的田产只怕早就被人巧取豪夺瓜分干净了,筱雨芳再聪明也只是一个弱女子,哪里斗得过那群恶狼!这帮该死的丘八,居然想杀良冒功,拿他治下的百姓动刀子,还险些伤了老友留下的儿女,他怎能不怒!安慰了筱家姐弟两句,又盯住了张千户,一字字说:“张千户,你们赖在县城不走,不肯去驰援京师替圣上分忧,还骚扰民众,这些我都可以不跟你们计较,但是,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城门口外,你们竟然试图杀良冒功,是不是太过份了?还有没有王法了!!!” 宋明两朝,文官都稳稳压过武将一头,一个芝麻大的官也敢对武装呼来喝去,驱之如犬,防之如贼,不服气?好办,别忘了,你的粮草饷银都捏在这帮芝麻官手里,惹毛了他们,你们就等着去要饭啃草皮好了!在方县令面前,张千户可万万威风不起来,赔着笑脸说:“县尊不要动怒,这是犬子求战心切,有眼无珠,那位少年的发型又太过怪异,因此发生了误会,老夫代犬子向县尊赔不是了。” 什么叫前倨后恭?这就是了! 杨梦龙算了开了眼界,原来一个人的脸色能变得这么快! 方县令自然知道这里头的古怪,但是现在建奴压境,正值用人之际,也不能把这帮丘八得罪得太狠,当下冷哼一声,说:“但愿如此吧……还不让你的人把武器收起来!” 张千户眼底掠过一丝狠厉的神色,一挥手,几百号人忙不迭的把兵器收了起来。方县令又朝杨梦龙拱拱手,说:“这位义士,误会已经解开了,你就不要再为难张公子了,给本县一个面子,放了他如何?” 杨梦龙说:“大人既然开口了,我就放了他吧。”收回狗腿刀,一脚踹过去,张郁猝不及防,给踹个正着,直别别的摔下去,啃了满满一嘴雪泥,要多狼狈就有多狼狈。大家不禁笑出声来,就连方逸之,嘴角也露出一丝笑意,张郁羞愧欲死,真恨不得学鸵鸟,把头埋进雪地里算了。可惜的是现在地上的积雪很薄,地面又冻得跟铁板一样硬,他别说学鸵鸟,就算他学泥鳅也钻不进去。恼羞之下,他跳了起来,指着杨梦龙叫:“小子,你……你给我等着……” 杨梦龙发出一声暴吼:“滚!” 张郁现在怕极了这个疯子,被他吼得浑身一哆嗦,差点就尿出来了,见杨梦龙挥刀欲砍,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手脚并用朝张千户那边爬过去,爬得那叫一个飞快。他那狼狈不堪的样子实在令人喷饭,这下子百姓笑得更响了,就连不少士兵也笑出声来同,他们平时可没少被这家伙欺压,现在到他倒霉,只觉得神清气爽身轻如燕,腰不酸了腿不疼了,肚子也不饿了……那笑声像一支支钢钱,无情的扎着张郁的心,他只觉得奇耻大辱,莫过于此,心里掠过千般恶毒之极的想法,只想把杨梦龙等人抓住,用最残忍的酷刑慢慢折磨,让他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最后再将整个县城屠个干净,否则难解他心头之怒!只是现在他什么脸都丢光了,实在没脸再停留在这里,用手捂着脸跑进城门,转眼就不见人影了。张千户也觉得面上无光,带着一干手下悻悻的走了,不一会儿,人就散得差不多了。 方县令上上下下的打量着杨梦龙,面带笑意,问:“你知道你现在把张千户得罪得有多狠吗?” 杨梦龙昂然说:“我知道我把他得罪得有多狠,他却未必知道自己把我得罪得有多狠!” 好小子,有种。方县令的目光停在他腰间那把牛骨柄狗腿刀上,这刀的式样实在太过古怪,想不引人注意都不行。他再看看杨梦龙那极具特色的板寸头,脸上笑意更浓了。张千户找出来的理由虽然很烂,不过似乎也说得过去,因为杨梦龙使用的兵器和他的发型,跟中原人差异太大了,可他偏偏又说得一口流利的汉语,越发的神秘起来。县太爷拱了拱手,问:“请问义士尊姓大名,仙乡何处?” 杨梦龙说:“杨梦龙,南京人,家里……家里就我一个,没其他人了。” 筱雨芳惊讶的望向他,暗想:“没想到他也是个没爹没娘的可怜人。”心里有几分同情,她和筱君相依为命,自然知道没爹没娘的孩子有多苦,于是柔声说:“方伯伯,杨义士武功高强,更兼智勇双全,昨天几名建奴骑兵闯进村里大开杀戒,就是他挺身而出,将那几名建奴全部斩杀!随后他又和许军爷一起护送我们来县城,在半路与建奴游骑恶战一场,又斩杀了十四名建奴,生俘一人,那队游骑被他们杀了个精光,包括一名白甲!” 方逸之听到最后,嘴都合不拢了,跳了起来:“什么!?你们还杀了一名白甲兵!” 第二十八章 施粥 方县令那不可思议的语气实在有点伤人,不过也是可以理解的:一帮农民,两次遭遇建奴游骑,能逃出几个人来已经算是奇迹了,他们居然两次反手杀光了建奴游骑,还斩杀了一名有万夫不当之勇的白甲兵!?怎么看都像一个神话嘛。 筱雨芳一指一辆大车上沾满血污的铁甲:“盔甲都在那里呢!” 方逸之顺着她指的方向望去,眼睛一下子定在了那两套糊满血污的银白色盔甲上。他在京城的时候也负责过查验边军送来的战利品之类的工作,有一定经验,一眼就能看出这是建奴白甲兵的标志。见多识广的县令大人只觉得阵阵眩晕。我的天哪,这帮农民是不是吃了大力丸了,居然真的两次反手全歼建奴游骑,还打死了一名白甲兵!最妙的是,他们都是自己治下的百姓……这岂不是说自己教化有功,人人忠君爱国,不畏强敌?这个政绩可比每年交上多少银钱粮秣要强得多了,发达了,这回真的发达了。这位政治老手眼珠子一转便有了主意,无论如何,一定要把这一战果抓在自己手里……能不能翻身,就看这一回了!打定主意,他朝杨梦龙拱了拱手,说:“多谢义士出手相助,救下这些百姓,还帮助他们杀了那么多建奴!” 杨梦龙大咧咧的说:“客气话留到以后再说,现在我可是又冷又饿,都快翘辫子了……就算我受得了,这个宝贝死鬼也受不了。”朝后面那名被石头砸伤了腿,躺在大车上冷得面色惨绿惨绿,跟个霜打过的冬瓜似的的俘虏呶了呶嘴。 方逸之吸了一口凉气:“建奴生俘!!!” 杨梦龙说:“如假包换。可惜是个残次品,被石头砸断了腿的。” 这位仁兄是缺胳膊还是少腿,方逸之一点也不关心,只要这丫还活着就行了。建奴入寇,蹂躏京畿,不知道多少城池被打破,百姓惨遭屠戮,老百姓对建奴可谓恨之入骨,恨不得生食其肉,饮其鲜血!把这名俘虏献上去,那功劳可不比斩杀十名建奴小,发达了,这回发大达了!他对身后的人喝:“还愣着干什么?赶紧将这些首级盔甲拿进去仔细保存起来,手脚都放干净点,这可是要献给圣上的,出了什么问题小心你们的脑袋!还有,把这个活的也带下去小心看管,别让他死了!” 这可是个长脸的活,一帮窝窝囊囊的衙差一拥而上,牵巴的牵马,推车的推车,将这些战利品带了进去。方逸之又向杨梦龙拱了拱手,说:“义士,你可立了大功了,本官定要上奏朝廷,重赏于你,该得的赏银,一分都不会少!如果你想为官,本官也可以代为推荐,一个百户是不成问题的!” “身价又涨了。”杨梦龙心里咕哝着,昨天许弓拉拢他的时候说如果他愿意投靠张千户,保他当个什长甚至小旗官,这回一下子窜到百户了,啧啧,难道老子的官运真的那么厉害,城墙都挡不住?他也知道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方逸之帮他是需要回报的,比如说从中分润一份战功。对此杨梦龙没有多大的意见,毕竟他在明朝毫无人脉,必须依靠方逸之才能把手里的战利品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利益,否则这些首级就只能烂在手里了,好吧,看在你没有扔下老百姓,自己关起门躲起来保命的份上,就分你一份功劳吧。 方逸之可不知道他心里是怎么想的,见他不说话,不以为他不相信自己,有点急了,说:“杨义士莫不是信不过本官?本官可是孙阁老的门生,孙阁老又求才若渴,义士如此骁勇善战,本官向阁老推荐,他老人家定然欣然接纳,到时候义士可就前途无量了!”说到这里,他心里有点惭愧。为什么?不为什么,大人物的门生遍天下啊,每一科的学子进京赶考,离京城还有十万八千里就被朝中那几条大鳄给盯上了,屁股还没有坐热大人物就会派人过来请你到府上一叙,如果你没意见的话,你就是他的门生了,他会想方设法照顾你一下。如果你有意见,那对不起,你就是他的眼中盯,除非你能找到更硬的后台,否则等待你的命运,百分之百是名落孙山。说白了,这些学子还没有涉足官场,便已经卷入党争中,身不由己了。那些大人物可精得很,一路精挑细选,挑出他们认为最有前途的学子,施以小恩小惠,百般拉拢,在其身上打上自己的烙印,等到这名学子真的高中了,就成了自己这一党的人,就算没有拉到自己这边来也结了个善缘,以后好说话嘛,说白了,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这些小恩小惠是要回报的,也许是五年,也许是十年,也许就在明年,反正都是要回报的。那些大官干得最上心的就是两件事,一是争权,二是施惠————或许说是长线投资更合适一些,争权当然是寸步不让,长线投资也不能落下,万一自己失势了也好有个照应嘛。他这个门生的身份也是这么来的,孙阁老的门生,听起来挺威风,天知道孙承宗大人还记不记得自己有过这么一个门生!不过方县令有办法让孙阁老记起自己,眼前就是一个大好机会。 孙承宗爱才,而且慧眼识英才,这是人尽皆知的事情。他一手提拔了袁崇焕、赵率教、满桂等人,个个都不是等闲之辈,正是这些牛人把关宁防线经营得铜墙铁壁一般,让后金屡次撞得头破血流。现在满桂、赵率教已经战死,袁崇焕入狱,曾经将星云集的关宁军就只剩下一个祖大寿了,阁老肯定忧心如焚,而自己在这个时候举荐一个能让他眼前一亮的人物,要让他记起自己,又有何难? 杨梦龙哪里知道这里头有这么多弯弯绕绕,他只知道自己现在肚子很饿,肚皮都贴到后背去了,还冷得要命,实在没有心情跟方县令闲扯了,很干脆的点头答应。方逸之大喜,亲自在前面引路,将杨梦龙等人带进城去,同时吩咐加仆赶紧回去设宴,为杨梦龙等人接风洗尘。杨梦龙指了指许弓,表示这位也是有功之臣,而且伤得很重,方逸之二话不说,让人去请大夫,那态度,真没话说的。 这县城给杨梦龙第一个感觉就是穷,真的很穷,大多都是些低矮的平房,墙壁千疮百孔,只能用稻草塞着,太穷了。偶尔有几幢宅子,却是红砖碧瓦,十分气派,贫富差距之大,令他惊愕。现在街边屋檐下蜷缩着无数逃难到县城来的平民,冷得瑟瑟发抖,不远处,两条街道被人流堵得水泄不通,一个个脏兮兮的大碗高高举过头顶,原来是官府正在施粥。衙役拿着水火棍来回巡逻,发现插队的就一棍打过去,可就算是这样,插队的行为还是屡禁不止,没办法,大家都饿狠了,谁知道落在最后还有没有自己的份,当然得想方设法的往前挤了。 一名牛高马大的汉子突然转过身来,瞪着后面那个十一二岁的男孩,破口大骂:“挤挤挤,挤什么挤,你是不是急着去投胎了!?” 男孩愣愣的与那壮汉对视,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他身后那名妇女赶紧道歉:“这位爷,这孩子已经一天都没有吃过东西了,饿狠了,又不懂事,您别跟他计较,俺代他给您陪不是了!” 壮汉瞪了那孩子一眼,又看看这个瘦小的妇女以及她怀里那个还在襁褓中的婴儿,叹了一口气:“唉,要是没有饿得前胸贴后背,谁耐烦顶着这刺骨的寒风在这里排队啊。你们也怪可怜的,算了,俺让一让吧。”说着走到了这俩母子后面。那妇女不住口的道谢,男孩子呜一声哭了,叫:“娘,俺饿!” 妇女用枯瘦的手揉着孩子的脸,说:“再忍忍,再忍忍,很快就能轮到咱们了……” 筱雨芳怜悯的叹了一口气,说:“好可怜……” 杨梦龙也是鼻子发酸,问方逸之:“大人,为什么不多开几个粥铺,好让他们早点吃上一口热食暖暖肚子?” 方逸之苦笑:“多开几个粥铺?谈何容易啊,县衙里没有多少存粮,只能施一点稀粥,就这样都还僧多粥少,也不知道能维持多久……唉,这世道,真的叫人没法活了啊!” 杨梦龙抿抿嘴,对明末农民生存之艰辛又有了更深的体会。在二十一世纪,别说他这种富二代了,就算是贫困山区,也不愁衣食的,顶着刺骨的寒风大排长龙,忍受着白眼和咒骂,只为了得到一碗照得见人影的稀粥,这对他而言是无法想象的事情。再这样下去,不等建奴打过来,这些难民就得因为寒冷和饥饿而死掉大半了! 第二十九章 杀马 杨梦龙停在那里看,又看到那位壮汉一连往后退了好几回,让一些妇女、老人排到他前面去。看不出这人看上去挺凶恶,居然这么善良。只是他的善意没能得到回报,就在这时,长龙前头传来衙役们的叫声:“没粥了,没粥了,大家散了吧,明天早点来!” 正在奋力往前挤的人都愣住,随后一片哗然: “这刚开始不久,怎么就没粥了!?” “对啊,我大清早就起来排队了,怎么还没轮到我就没粥了!” “肯定是这帮狗腿子偷偷把给我们的米给私下分了!” “我们要喝粥!我们要喝粥!” 一时间,人声鼎沸,群情汹涌,一句“没粥了”激起了无数人的怒火,大家或怒吼或哀求,场面混乱不堪,眼看就要失控了。负责施粥的典吏两手一摊,说:“说没了就是没了!上头拨下来的粮米就这么多,你们让我怎么办?总不能把我自个给剁了煮汤给你们喝吧?散了,散了,明天早点来!” 几名妇女含着眼泪挤到前面哀求:“官爷,俺们已经一整天没吃过东西了,大人没关系,可是小孩子受不了啊!求求你大发慈悲,施舍一碗粥给俺们吧,俺们给你磕头啦!” 典吏还是鼻孔朝天,一副“我管你死活”的嘴脸。排在最后面的人对此倒是有心理准备,叹着气怏怏不乐的离开,前面的还不肯放弃,苦苦哀求,不过看那些小吏的态度就知道,他们今天就算把眼睛哭瞎,也别想弄到一碗粥了。 杨梦龙望向方逸之,方逸之只是摇头叹气,显然他也无能为力。杨梦龙耸耸肩,正好看到那壮汉垂头丧气的走过来,他眼珠一转,叫:“那个大块头,你过来。” 壮汉听到有人叫他,快步走过来,见县太爷也在这里,面色微微一变,赶紧行礼,这才问杨梦龙:“你叫我?” 杨梦龙说:“废话,当然是叫你了。我问你,你肚子饿不饿?” 壮汉没好气的说:“你试试两天不吃饭就知道肚子饿不饿了。” 杨梦龙嘿嘿一笑,又问:“想不想吃肉?” “吃肉?”壮汉重复着这两个字,眼里腾起一缕绿光。对于一个一连饿了两天的人来说,吃肉这两个字的吸引力简直就是无以伦比的。他舔了舔嘴唇,说:“想!我长了这么大,就吃过两回肉,谁能给我一顿肉吃,这条命卖给他又有何妨?” 杨梦龙说:“我不需要你把命卖给我,不过————”闪电般抽出狗腿刀,照着许弓那匹瘦马马颈挥去。这匹倒霉的马顶着刺骨寒风拉了整整一夜的大车,又冷又饿,直喘大气,四条腿颤得厉害,随时可能倒下,它可能做梦都没想到杨梦龙翻脸就不认人,呃,不认马了,还没反应过来呢,刀光一闪,马头就掉到了地上,失去头颅的尸体轰然倒下。很多人都看到了这一幕,一个个目瞪口呆。杨梦龙又一刀挥下,砍下一条马腿扔给那名壮汉,说:“这是给你的,拿去煮了吃,味道虽然差一点,但好歹也是肉啊,能顶肚子。至于其他的,大家就平分了吧。” 壮汉拎着血淋淋的马腿,整个人都傻掉,下意识的说:“无功不受禄,我与公子素不相识,公子为何要送我这么多肉?” 杨梦龙说:“这是对你的善行的奖赏,知道了吧?老天爷不会让好人没好报的。” 这时,无数饥民四面八方的围上来,都盯着地上那匹死马,眼里冒出油绿油绿的光芒,像极了一群饿狼,那饥不择食的凶狠模样,让方逸之一阵恶寒,悄悄离死马远一点,以免饥民扑上来连他一起啃了。筱雨芳小声说:“杨公子,他们人太多了,这点马肉不够分啊。” 杨梦龙一拍脑勺,叫:“城门外还有一匹死马,比这匹肥多了,想吃肉的就去把它抬进来!顺便提一句,那匹也是被我杀的。” 饥民一听还有一匹更肥的,哪里还管它是谁杀的,呼啦一下往城门涌去,转眼间就走掉了一半!有点脑子的人都看得出这匹马这么瘦,就算把马毛都拿出来分了也不够分,而外面还有一匹更肥的,傻子才在这里傻等着呢,赶紧去,不然那匹也没他们的份了! 于是,城门外那几名正吃力的把死马往里面抬的衙役倒了大霉,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汹涌而出的人流给撞倒,踩了个半死。留在城里的那批又一次把碗高高举起来,大叫:“肉!肉!肉!”都不用指挥了,有人拿来杀猪刀当街将马肚剖开,有人拿来锅瓢柴火烧起水来,然后割下大块马肉往锅里扔,再加上一点盐巴,一股淡淡的肉香弥漫开来,令无数人口水长流。杨梦龙微微摇头:“唉,真可怜!”没心思再看下去了,跟着方逸之快步离开。那壮汉也把自己那条马腿扔进了锅里,和一大群人一起守着锅子口水长流,见杨梦龙要离开,急了,跳起来叫:“公子,能否告知尊姓大名?将来也好报答你的赐肉之德!” 杨梦龙说:“不用谢我,我的名字叫雷锋!” 壮汉说:“原来是雷公子,以后有用得着我的地方,雷公子只管开口,王某绝不推迟!” 杨梦龙一个趔趄,差点摔倒……雷公子,还真是雷公子啊,雷死人了! 筱家庄的村民比较幸运,有县太爷特别关照,不至于流落街头,方逸之让衙役想方设法给他们腾出几间房子,大家挤一挤还住得下,拥挤是拥挤了一点,但总比睡马路强。至于杨梦龙、筱雨芳、许弓、戚虎等人待遇就更好了,方逸之力邀他们住进县衙去。县衙占地颇大,有几处库房空着,随便收拾一下,住几个人那是绰绰有余的。杨梦龙当然不会跟他客气,满口答应,筱雨芳则显得有点儿不乐意,但是看了看冷得牙齿直打架的筱君,也就没作声了。 筱家庄的村民还在为自己的住宿而忙碌着,大街上的肉香却越来越浓郁了。非常意外的捞到一顿肉吃的饥民比过年还要高兴,排着队上前领肉,人多肉少,每人只能领到一块肉,一勺肉汤,对他们而言却是难得的美味了。小心翼翼的嚼着肉,喝着滚烫的汤,大家脸上都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大家都很高兴,可有人不高兴,比如说,被杨梦龙当着两三千号人的面狠狠的抽了一顿的张郁。从小到大,极少有人敢惹他,更别提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打得他体无完肤,被杨梦龙抽了这么一顿,他的脸都丢光了,内心的怨毒,可想而知。当着大家的面他不敢作声,等回到驻地后,他便歇斯底里的发作了,嘶声怒吼:“爹,我一定要杀了那小子,我一定要杀了他!把你所有家丁都交给我,我非把他碎尸万段不可!!!” 张千户厉喝:“你想干什么?造反吗?” 张郁吼了回去:“我不想造反,我只想杀了他!从来没有人敢这样羞辱我的,从来没有!”他指着自己高高肿起的脸,两眼喷火:“你看,你看我的脸让他打成什么样了?爹,他这是在打你的脸哪!我们父子俩在南阳也是一号人物,谁敢这样对我们!?” 张郁的脸现在确实很惨,一个个鲜红的掌印密密麻麻的,红中泛青,青中带紫,两边高高肿起,嘴角鼻孔还在不停的流出血丝,可谓色彩斑斓,形状独特,十分有趣。只不过,张千户是不会觉得有趣的,看着儿子那张惨不忍睹的脸,他就觉得自己的脸也在火辣辣的作痛,心里腾起一团怒火。杨梦龙,你也太过份了,一点面子都不给我们留,你一定要为此付出代价!他却从来没有想过,这摊子事完全是他们父子俩自己惹出来的,说白了,就是他们找抽。杨梦龙赢了,只是抽了张郁一顿而已,要是张郁得手了,筱家庄两三百条人命就没了,哪头轻哪头重,谁都清楚。张千户是不会在意这些细节的,他只知道杨梦龙伤害了他的儿子,这个人,必须死!他一把按住处于暴走状态的张郁,厉声说:“你冷静一点!那小子的来历不简单,身手极好不说,还有方逸之那个老匹夫给他撑腰,我们想动他,没那么容易!” 张郁眼里布满了血丝:“难道就这样算了!?” 张千户冷笑:“当然不能就这样算了,不过,我们得从长计议!哼哼,方逸之那个老匹夫精得很哪,看到那些贱民杀敌有功,马上使出吃奶的力气去维护他们,别人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我还不知道吗?无非就是想把这点功劳揽到自己身上嘛!有他护着那帮贱民,我们还真不能随便拿他们怎么样……”说到这里,他也觉得有点无奈。怎么说呢,他虽然有兵有权,但毕竟是客军,又是在县城里,在城外杀良冒功大家睁只眼闭只眼就过去了,但是在城里这样搞,那就等于是造反了,他可没这个胆子。 张郁叫:“那我们可怎么办?就这样放过他们?我不甘心啊!” 张千户说:“当然不能就这样放过他们!那小子就是那帮贱民的靠山,只要弄死了他,再对付那帮贱民还不是易如反掌的事情……这样,你去把最擅长拳脚功夫的家丁叫过来,我有事情要他们去做……” 第三十章 情敌 杨梦龙见四下无人,马上把房门关上,从自己的行李中拿出一个大口袋,解开袋口往床上一倒,只听到砰砰砰砰一阵闷响,一个个金元宝银元宝争先恐后的从里面滚出来落在床上,四处乱滚,满屋子都是金光银光,闪得人眼都花了。他把口袋一扔,扑到床上抓起这些几十两一个的元宝亲亲这个,亲亲那个,欢声叫:“好多钱,好开心啊,哈哈哈……”躺在元宝上面滚来滚去,被硌得全身生痛也不在乎,嘻嘻哈哈的笑个不停。 建奴实在太能抢了,昨晚干掉那十五名建奴,又从他们马背的口袋里翻到了大笔金银,光黄金就有四百多两,白银超过二千两!这些东西被他、许弓、戚虎三个暗地里瓜分掉了,也就是是,现在的杨大少爷已经有了一千五百两白银,二百五十多两黄金,成了土财主了。看到这么多钱,他自然是乐不可支,已经在yy用这些钱买下几百亩地,建几幢宅子,娶一大堆美女的幸福生活了。目前他的财富仍在稳步增长中,只要财廷兑现赏金,他少说还会有好几百两银子的收入,再加上那一大群辽东战马也是挺值钱的,将它们卖掉的话……啧啧,真是财源滚滚哪! 美中不足的是,这年代实在坑爹,没有夜总会,没有网络,没有电视,更不会有飞机轮船之类的东东,甚至没有卫生纸,再多的钱也没法让他过上原来那种舒适的生活。唉,算了,不苛求那么多啦,看着这么多元宝在自己床上乱滚也是一件很有成就感的事情嘛!拿着这笔钱到江南去,买几百亩田,娶上十来个娇妻美妾,嘿嘿,这日子该有多自在哪!古代就这点好,男人可以娶很多很多老婆! 正想得口水直流,剥剥剥!有人敲门了。他一激灵,猛跳起来,用被子盖住满床的元宝,警惕的问:“谁呀?” 门外传来温柔甜美的声音:“杨公子,你在干嘛?” 哦,是天仙公主。杨梦龙三步并作两步跑过去打开门,只见筱雨芳亭亭玉立,俏立在门口,面带微笑,真是迷死人了。杨梦龙问:“筱小姐,有什么事吗?” 筱雨芳说:“没什么,我是来提醒你,方伯伯要请你吃午饭,而且时间也快到了。” 杨梦龙看看天色,靠,阴沉沉的,谁分得清是什么时辰嘛。不过,肚子饿得咕咕响了,午饭时间也该到了。他说:“知县大人请吃饭,不吃白不吃啊,走,一起去。” 筱雨芳说:“我……我不去了。” 杨梦龙问:“为什么呀?” 筱雨芳神情有些忧郁,说:“没什么,就是不想去,我只想陪小君。” 杨梦龙说:“你傻啊,好不容易才有蹭饭的机会,怎么能轻易放过?一起去,把知县吃个倾家荡产!”不容分说,拉着筱雨芳兴冲冲的朝外面跑去。筱雨芳惊叫:“哎……你干嘛?放手!放手!”男女授受不亲,杨梦龙冷不丁的拉住她的手,她的脸顿时就红透了,使尽全身力气想抽出手来,哪里办得到?她这点力气在杨梦龙看来,根本就不值一提,身不由己的被杨梦龙拉着往外跑,那种尴尬,就别提了,她都想在地上找条缝隙钻进去了。杨梦龙哪里懂这些,这个二货只觉得筱雨芳的手又软又滑腻,羊脂美肉一般,握在手里简直就是最好的享受啊,他全身的骨头都轻了几两,差点就飘起来了。正闹着,一青年男子迎面走来,见他们两个手拉着手,不禁愣在那里,而筱雨芳一见这男子,反而停止了挣扎,反手握住了杨梦龙的手。青年男子注意到她这个小动作,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叫:“筱小姐,这位是……” 筱雨芳朝他盈盈一礼,说:“方公子,好久不见了。”对杨梦龙说:“杨公子,这位是县尊大人的爱子,方应秋公子。” 杨梦龙略略打量这位方公子一眼,咦,长得还不赖,白白净净的,一表人才,只是表情有些古怪。当然,筱雨芳的表现也相当的怪异,嗯,这两位之间一定发生过一些不怎么愉快的事情。他笑着拱拱手,说:“我叫杨梦龙,方公子,久仰了。” 方应秋反应过来了,彬彬有礼的说:“原来是杨义士,久仰久仰。听闻杨义士带领筱家庄的村民奋勇杀敌,两次全歼建奴游骑,斩杀建奴十余名,可谓智勇双全,在下敬佩之至啊!” 杨梦龙大咧咧的一挥手,说:“这些客套话就不要说了,县尊在哪里设宴?快带我去,我都要饿死了!” 这么直白的家伙,方应秋还是头一回碰到,当下愣在那里。筱雨芳不禁抿嘴一笑,这家伙还真是饿鬼投胎,不管什么时候都只记着吃,方应秋碰到这么个不按常理出牌的家伙,有他头疼的。好在,方应秋反应也是挺快的,打个哈哈,说:“杨义士还真是心直口快啊,这边请!”走在前面带路,杨梦龙和筱雨芳跟在后面,筱雨芳故意放慢脚步,双方拉开了二十步左右的距离后,她甩开了杨梦龙的手。杨梦龙嘿嘿笑着,看着自己的手,宝贝似的回味无穷。他小声问:“你们认识?” 筱雨芳“嗯”了一声,神色郁郁。 杨梦龙声音更小了一点:“他是不是做过什么混账事情让你很不高兴?告诉我,我去揍他一顿帮你出气!” 筱雨芳说:“不用了,事情都过去了。”然后闭上嘴,一言不发,摆明是不打算再继续这个话题了。 天仙公主生气了,杨梦龙只好作罢,他瞅着方应秋的背影,怎么看都觉得他像传说中的负心汉。哼,你负别人我可管不着,你负了我的天仙公主,我就饶不了你,姓方的,你最好别让我找到证据,否则我非揍得你连你妈都认不出来不可! 他似乎压根没有想过,如果方应秋没有负他的天仙公主,他是一点机会都没有的…… 方应秋还不知道后面那个家伙已经打定主意要揍他了,现在这位公子哥儿心里正酸着呢。几年前,他因为筱雨芳家境中落,一日不如一日,又带着筱君这个拖油瓶,便开始嫌弃她,转而追求本县一个跟他门当户对的大户人家小姐。他的如意算盘是让这位门当户对的小姐当正妻,筱雨芳作妾,财色兼收,何乐而不为?只是他没有想到筱雨芳性子这么倔强,在得知他移情别恋后二话不说,提出解除婚约,怎么劝都没用,于是他就顺水推舟,把婚书退回给她,筱雨芳将聘礼还给他,双方一刀两段。解除婚约后,他如愿娶到了那位千金小姐,满以为有了一段美满的姻缘,没想到女人这么善变,婚前还善解人意温柔体贴,一结婚就变成了山西老陈醋店的店东,整天喝飞醋喝得不亦乐乎,别说找小妾了,就算他跟家里的婢女说句话,这位都会大哭大闹,吵得鸡飞狗跳,让他一个头两个大!闹了几回,我们的方公子开始后悔了,又想起了筱小姐的好,她家虽然穷,但是知书识礼,温柔体贴,比这头爱喝醋的母老虎强了不止一百倍啊!只是这事他做得很不厚道,也没脸再去见筱雨芳了,直到听说筱雨芳到县城避难,住进了县衙,他心里又燃起了一丝希望,兴冲冲的找过来,看看还有没有再续前缘的机会。如果筱雨芳还没有放下他,他说什么都不会放手了,至于家里那个醋坛子,请老爹出面摆平就是了,她再怎么刁蛮善妒,也得给公公一点面子吧?堂堂男子汉连个小妾都没有,像什么样子? 结果就看到筱雨芳跟杨梦龙手拉手的走出来。这一幕击碎了他所有的幻想,让他的玻璃心碎了一地,深刻的认识到,这个世界是没有后悔药可吃的!最让他心里不平衡的是,杨梦龙愣头愣脑的,一看就知道是个土包子,筱雨芳怎么就看上他了!? 算了,多想无益,还是想想怎么对付家里那个凶悍的醋坛子吧…… 等到杨梦龙和筱雨芳赶到的时候,酒席已经摆好了,飞禽走兽,河鲜水产,美酒珍馐,一应俱全。来的客人也不少,县里稍有名气的士绅富商都到了,一个个衣冠华丽,谈笑风生,更有不少美丽女子长袖善舞,周旋其间,活跃气氛。绫罗绸缎,山珍海味,红袖招展,这些让杨梦龙看到了明末的另一面,豪富奢华的一面。看着那一席席的美酒珍馐,杨梦龙不自觉的想到了顶着寒风在街道上排起长龙,高高举着手中的碗哀求官差施舍一碗稀粥续命的难民,这巨大的反差,让他有一种荒谬的感觉。这一顿饭的钱够买多少粮食,够煮多少锅稀粥,让难民好好的吃上一顿了?难道就没有人想过那些蜷缩在街边饿得奄奄一息的难民?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白居易说得一点都没错! 第三十一章 二货赴宴 方逸之起身快步走过来,带着热情的微笑说:“杨义士,筱小姐,大家都到齐了,你们来得最迟,应该自罚三杯哦。”不等这两位行礼,便把杨梦龙拉过来,面向满坐高朋,说:“各位,这位就是带领筱家庄义民奋起反抗,斩杀十余名建奴的义士,杨梦龙!” 几十双眼睛齐刷刷的集中到杨梦龙身上,上上下下的打量着,那种眼神,像是在菜市场里买鸡,弄得杨梦龙浑身不自在。一位肥头大耳的富商呵呵一笑,捋着下巴那疏得搞笑的胡子,说:“英气勃发,果然是少年英雄啊。”他身边那个比他还胖,放到现代拍张照片得按团体收费的说:“可不是,看看那双眼睛,充满斗志和野性,跟野牛似的,一看就知道是一位可力敌数十人的侠士!” 杨梦龙额头上顿时黑线成排,我靠,跟野牛似的!?你丫到底会不会说话的,你才像野牛,你全家都像野牛!不过这是人家的地盘,他也不好翻脸,只能挤出一丝笑容冲大家拱拱手,算是行过礼了。方逸之指一指那两个超级大胖子,说:“杨义士,我来替你介绍一下,这位是利民粮店的店东,莫洪发老板,这位是恒兴布庄的李茂才老板,这两位都是本县首屈一指的富商,分店都开到京城去了。这位是张老板,这位是林老板,这位是前朝举人郑老爷,这位是……”看得出县太爷跟这些人都很熟,随口就能叫得出名字来,被他叫到名字的都面带微笑朝杨梦龙拱了拱手,不过目光更多是集中到筱雨芳身上————这位大美女可比杨梦龙这只黑不溜丢的猴子养眼多了。杨梦龙也知道自己的魅力跟筱大美女没得比,也就很大方的把风头让给了筱雨芳,同样是拱拱手就算了,他更关心的是什么时候才能吃饭,这几天都没有吃过一顿像样的饭菜,这么多美食摆在眼前还不能动筷子,馋死他了。 可偏偏就有人那么不识相,那位经营牛行的石老板走过来打量着他,笑:“义士带领一群村民便杀了十几名建奴,当真是身手了得啊!怎么样,有没有兴趣加入我们兴旺牛行?我给你双倍的工钱哦!”他一个牛贩子,赶着牛群走南闯北,碰上土匪流寇是家常便饭,这年头牛可是非常值钱的,随便让人抢走几条都够他捂着心口唉哟几天了。要是能把这个一看就知道很能打的家伙拉入伙,一般的小毛贼哪里还敢打他的主意? 他主意打得好,可是有人不让他如愿。那位镖局的郑镖头瓮声瓮气的说:“杨义士有这么好的身手,去当一个牛贩子是不是太浪费了?照我说呀,最好加入我们镖局,既能拿到很高的分红,又能长见识!” 石老板不高兴了:“郑镖头,你什么意思?什么牛贩子?你是看不起我石某人吗?” 郑镖头呵呵一笑:“不敢,不敢,郑某也是就事论事而已。” 石老板的脸有点黑了。贩卖牲畜这一行辛苦危险不说,还不是什么体面的工作,他最讨厌人家说他是牛贩子,而这个姓郑的居然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大咧咧的一口一个牛贩子的叫,分明就是扫他面子嘛!他正要反唇相讥,杨梦龙已经不耐烦了,瞪起眼睛叫:“我说,可以开饭了没有?我都快饿死了!” 此言一出,所有人都不说话了,目光刷地集中在他的身上,都是一副吃惊的样子。本来嘛,这帮家伙所谓赴宴,从来都不是以吃东西为目的,人到齐了还要东拉西扯谈天说地,直到主人再三邀请才能落座,动筷,酒过三巡还要行酒令,歌舞助兴,搞不好还要吟诗作对,反正一顿饭能从中午一直吃到晚上,一句说,就是吃饱了撑的。大家都习惯了这种繁琐的礼节,乐在其中,像杨梦龙这种三句话不到直接开口嚷饿要吃饭的,还是头一回碰到。于是,这帮士绅富商打量杨梦龙的目光中多了几分不屑————还以为是多了不起的人物呢,原来是个土包子!倒是那几位千金小姐用手绢掩口窃笑,都觉得杨梦龙坦率得可爱。 最先反应过来的还是方逸之,这位县太爷哈哈一笑,说:“哎,我都忘记了,杨义士从昨晚到现在粒米未进,早就饥肠辘辘了。各位不要客气,请上坐!” 杨梦龙欢呼一声,飞快地占据了一个好位置,然后伸手护住旁边的座位,叫:“筱小姐快来,我帮你抢了一个好位置!” 此言一出,所有人再次傻住,筱雨芳脸都红透了,恨不得在地上找条缝钻进去。这个二货,到底懂不懂一点礼数啊?他风风火火的扑过去抢位置就算了,关键是大家相识还不到三天,他就要人家坐到他身边来,有这样干的吗?筱雨芳暗暗咬牙,这回真的是什么脸都丢光了,以后打死也不跟他一起赴宴了! 方逸之哈哈一笑,说:“筱小姐,你就坐到他身边去吧。” 筱雨芳无奈,一脸不情愿的在杨梦龙身边坐下,狠狠的瞪了他一眼。结果这位老兄满不在乎,眼疾手快的抄起筷子,一家伙就把一条鲤鱼最美味的鱼腹给夹了下来,放到她碗里,说:“鲤鱼腹部的肉最美味了,赶紧吃吧,冷了就不好吃了。”接着又一筷子,鱼头到了他碗里。全场再一次目瞪口呆,有没有搞错,县尊大人都还没有落座你就开始夹菜了!筱雨芳很想把碗里的饭菜狠狠的扣到他的脑袋上,看看这颗榆木脑袋能不能开开窍,就连方逸之面色也不大好看了,这个二货的行为也太出格了一点,弄得他这个主人都有点没面子。杨梦龙哪里管这么多,他都快饿死了!以前在家里吃饭他会等父母到齐了再吃,问题是他父母都不在这里,讲究那么多干嘛?吃,不吃白不吃! 气氛变得有些尴尬。 幸好,就在这时,脚步声响起,张千户快步走进来,见这里高朋满座,满面堆笑的朝大家拱手行礼,说:“抱歉,抱歉,张某来迟了,当自罚三杯!” 方逸之暗暗松了一口气,你可算是来了,你再不来我都不知道怎么下台了!快步迎上去,朗声笑说:“张大人来得正好,酒菜已经上完,宾客亦已到齐,就等您啦。来来来,张大人,这边坐!” 张千户作了个请的手势:“县尊请!” 方逸之说:“张大人请!” 杨梦龙张了张嘴,一根鱼骨从嘴里掉了出来……原来上座也这么多礼节的呀?失礼了,这回真的失礼了。悲催的是,张千户正好坐在他对面,见大家的碗筷都摆得整整齐齐,就他和筱雨芳碗里多了大块的鱼肉,不禁露出一丝讥笑:“杨公子怎么不等县尊大人上座了再动筷呀?” 你丫想找碴是吧? 杨梦龙继续低头啃鱼头,懒得理他。 张千户见他无言以对,更是得意,摇头晃脑的说:“杨公子的行为未免有些不妥,圣人云……” 杨梦龙冷不丁的冒出一句:“张郁那个猪头怎么没来?” 筱雨芳哧一声笑了,张千户则窒住,都还没有云出个屁来,云就被风吹散了。他面色连变数变,说:“杨公子,犬子……” 杨梦龙打住:“千户大人,你最好别动不动就骂自己的儿子犬子啊兔崽子啊什么的,从遗传的角度来看,这对你十分不利。”摇摇头,替张郁鸣不平:“虽说那个猪头很差劲,但是你也不能骂他是狗崽子啊,这也太狠了。” 狗崽子? 张千户愣了半晌,总算反应过来了。我的儿子是狗崽子,那我是什么?老狗?他心里那个恼火,就别提了,本来嘛,“犬子”只是个谦虚的叫法而已,在这年代,哪怕你再怎么优秀,老爸在外人面前提起你的时候都是“犬子”“犬子”的叫,嫌吃亏?那赶紧当老爸吧,等你当上了老爸就叫他的孙子作“犬子”叫一辈子就赚回来了。好好一个称号,被杨梦龙这么一弄居然变成了狗崽子,自己也很光荣的成了老狗,他别提有多恼火了,太阳穴冒出几根青筋,差点把酒杯照杨梦龙的脸砸了过去! 杨梦龙满不在乎的与张千户对视,那桀骜不驯的目光分明是在警告张千户:“没事你少来惹我,不然有你受的!” 方逸之见这两位大有要掀桌子的意思,吓了一跳,赶紧出来打圆场,说:“如今建奴正在京畿肆虐,甚至流窜到本县,随时可能兵临城下,张千户和杨公子都武功高强,正应齐心杀敌,保卫乡里,为圣上分忧,何必为了些许小事而伤和气?给本官一个面子,今天的事情就此揭过,可好?” 张千户咬牙说:“方大人都发话了,张某怎敢不从?” 杨梦龙耸耸肩,说:“我没意见,只要那个猪头别再来惹我就行了。” 当着老子的面一口一个的骂人家儿子是猪头,还真没几个咽得下这口气的,张千户气极,跳了起来:“小子,你!” 方逸之暗暗叫苦,我脑子被驴踢了么,居然让这对冤家死对头坐到一块了,纯粹是自己找不自在嘛!他递给杨梦龙一道警告的目光,同时举起酒杯,大声说:“大家难得聚到一起,那些不愉快的事情就不要提了,干杯!” 所有富商士绅纷纷起立,举起酒杯:“干杯!”气氛那叫一个热烈,只是杨梦龙依然和张千户狠狠对视,活像两只发怒的公鸡,随时可能扑上去狠狠的啄对方一口! 干完这一杯,总算可以吃饭了。张千户暂时把跟杨梦龙那点恩怨抛到了一边,专心对付眼前的美食。他虽然贵为千户,但说白了就是一土财主,井底的青蛙————见过多大的天啊?这满桌的山珍海味,他也没有多少机会品尝,得趁机吃个够本。杨梦龙就更不用说了,来到明末差不多一个星期了,饿了整整三天,接着又是杂粮饼又是麦饭,可把他的肠胃给折腾惨了,吃到的最美味的东西居然就是水煮鸡蛋!难得有这么多纯天然无污染的美味,不吃白不吃!如果说张千户多少还要装出一点文雅的模样,细嚼慢咽,那么他是连装都懒得装了,狼吞虎咽,风卷残云,吃得那叫一个飞快啊,筷子所向,杯盘狼籍,同桌的宾客一个个目瞪口呆,看他的那种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从非洲难民营里逃出来的家伙。 方逸之苦笑,让这个二货这样一搞,他的脸算是丢尽了。他朝一位紫衣少女使了个眼色,那名紫衣少女会意,站出来向所有宾客盈盈一礼,曼声说:“承蒙方大人不嫌弃我等出身卑微,发来请柬,因而得见各位高朋,不胜荣幸。小女子无以为报,只能献上一舞,以助酒兴,望各位不要见笑。” 石老板笑说:“紫嫣小姐才艺绝佳,能为掌上舞,能一睹小姐的美妙舞姿,不枉此生啊!” 紫衣少女含笑说:“石老爷过奖了。”优雅的打了个手势,一位比她要小上一点的少女轻轻吐气,一缕天籁之音从洞箫那小小的孔中悠悠的飘出,让所有人心神一漾,情不自禁的屏住了呼吸。在第一个灵动的音符从箫孔中飘出的同时,紫衣少女广袖一展,衣袂飘扬,仿佛一片从云缝中飘落,随风飞舞,悄然飘落人间的雪花,那舞姿优美轻盈之极,柔得让人心都碎了。她仿佛就是为舞蹈而生的,她的血液,她的骨骼,她的每一丝肌肉,都充满了灵感,牢牢把握着音乐的节奏,如同一个在音符间跳跃的精灵。 杨梦龙都忘记了呼吸,就这么傻傻的看着,心里除了惊叹还是惊叹。如此纯粹而优雅的舞蹈,如此空灵优美的音乐,真的是闻所未闻呀,就连他这个五音不全的家伙,也已经为之着迷! 感谢老祖宗,是你们为我们留下了如此辉煌、灿烂、瑰丽的文化。 第三十二章 彩头 一曲舞罢,客厅里鸦雀无声,落针可闻,大家仍然沉浸在优美的舞蹈和箫声中,难以自拔。半晌,终于有人反应过来了,大叫一声:“好!”众人这才如梦初醒,掌声雷动,其中数杨梦龙鼓得最来劲。 方逸之含笑问杨梦龙:“杨公子,紫嫣姑娘的舞跳得怎么样?” 杨梦龙竖起个大拇指:“没得说的,顶呱呱!” 紫衣女子微笑着微微一礼:“多谢公子夸奖!” 方逸之笑说:“紫嫣姑娘,你是奇女子,杨公子是伟男子,你们能相见就是缘分,何不敬杨公子一杯?” 紫衣女子倒也落落大方,斟了一杯酒轻移莲步,来到杨梦龙面前,举起金杯:“杨公子,请!” 杨梦龙都有点受宠若惊了,忙不迭的举杯:“请,请!”一饮而尽。 谁知道紫衣女子只是轻轻抿了一口,见他一口喝个底朝天,嫣然一笑,说:“杨公子真是海量,佩服佩服,紫嫣再敬你一杯。”提起酒壶又给杨梦龙斟了一杯,也不等杨梦龙说话,便笑盈盈的举起酒杯。杨梦龙没辙了,只好说:“只能喝这一杯了啊,再喝我就该醉了。”又是一饮而尽。他的酒量不怎么样,真的不能再喝了,再喝就该趴下了,所以事先作了声明。 只可惜,他小看了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能让你喝一杯就能让你喝两杯,三杯,直到把你灌趴为止。他刚放下酒杯,就看到紫衣女子又提起了酒壶,急忙用手挡住杯子,说:“不能再喝了,真的不能再喝了。” 紫衣女子似笑非笑:“公子不会连这点面子都不给吧?” 杨梦龙说:“不是给不给面子的问题,我再喝就该醉了。”殊不知,人家就是打算灌醉他。方逸之事先吩咐过,一定要把杨梦龙给灌倒,灌到什么地步?灌到他分不清东西南北为止。紫衣女子是方逸之的义女,对他自然是言听计从,说灌人就灌人,绝无二话。杨梦龙这个连女朋友都没有交过的菜鸟哪里是这位长着一颗七窍玲珑心的大小姐的对手,两句话不到就只能认输了,又被灌了一杯。现在他的头有点晕了,紫衣女子倒没有继续灌他,只是朝刚才吹奏洞箫的少女使个眼色,那位少女带着甜美的笑容走过来,说:“杨公子,你都跟紫嫣姐姐喝了这么多杯了,也不跟我喝一杯,是不是看不起我呀?” 萌,这个才十五六岁的小丫头撒起娇来实在是太萌了,杨梦龙完全没有抵抗力,连忙说:“没有,绝对没有这个意思。” 少女笑说:“那……我们干一杯!”举起了酒杯。 杨梦龙暗暗叫苦,把求救的目光递向筱雨芳。谁知道筱雨芳看都没看他,没办法了,硬着头皮上吧!他举杯,又跟这位少女干了一杯。 方逸之含笑看着,心里暗暗得意。这位紫衣少女原本是京城高官的掌上明珠,家世显赫,几年前那位仁兄到边关督战,结果因为瞎指挥,打了个大败仗,然后又爆出贪污受贿等等丑闻,皇帝一怒之下要了他的脑袋,儿子扔到边关充军,女儿打入贱籍,本来要扔到教司坊去的,他利用自己的关系将这位大小姐连同她的贴身丫环给捞了出来,收为义女。原本他是打算让这个义女给宝贝儿子作小妾的,没想到儿媳妇醋劲那么大,一提到纳妾就闹得鸡犬不宁,没办法,只好继续留在身边养着,如果那个软骨头儿子还是搞不定媳妇,他就只好自己动手,采了这朵牡丹花了,干女儿也是可以变成干女儿的嘛。现在看来花钱养着这个义女也是物有所值的嘛,略略施展手腕就把杨梦龙这头牵着不走打着倒退的犟驴给治得服服贴贴了,很好,很好!加油灌,一直灌到他说太阳是方的杨梦龙都深信不疑为止! 方逸之的如意算盘是用美人计诱使杨梦龙合作,把杨梦龙的身份改为本县捕头。这样一来,筱家庄村民自发抗敌就变成了方老爷亲自指挥杀敌的了,主要的功劳可就归他啦,手腕耍得好的话,没准儿子都能沾光分上一份功劳呢。他的美人计也相当有效,杨梦龙完全没有抵抗力,眼看就能成功了,可惜…… 可惜,总会有一粒老鼠屎在你盛了一碗汤准备慢慢品尝的时候冒出来,在你的眼前载沉载浮,倒尽你的胃口。张千户无疑就是这样一粒老鼠屎,他见杨梦龙被美女环绕着,心理严重不平衡,举起酒杯对筱雨芳说:“筱小姐,犬子在城门外多有得罪,张某代他向你赔罪,敬你一杯!” 筱雨芳礼貌的说:“千户大人客气了,小女子不会喝酒。” 张千户脸一沉:“筱小姐不会连这点面子都不给张某吧?” 筱雨芳有些害怕,但还是坚持:“小女子真的不会喝酒,如果一定要喝,就以茶代酒,敬千户大人一杯好了。” 张千户说:“喝茶有什么意思?喝酒!只有一杯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 看样子这杯酒不喝,张千户是不会善罢甘休的,筱雨芳咬着嘴唇,端起酒杯正要喝,杨梦龙伸手挡住。他本来有点醉意了,可一听有人提起城门外的事情,马上就清醒过来了,斜着眼睛瞪着张千户,叫:“喂,我说你老兄还有完没完了?筱小姐都说了不会喝酒了,你为什么非要逼她喝?” 张千户要咬牙了,好小子,你非要跟我作对是吧?他按捺住胸中的怒火,说:“听闻筱小姐是本县有名的才女,既然筱小姐不想喝酒,就请唱上一曲,让大家一饱耳福吧。” 杨梦龙这回不斜眼睛了,现在他的眼睛瞪得跟两个牛蛋似的:“你凭什么让她唱?你当她是什么人?戏子吗?” 张千户哼了一声:“女人生来就是娱乐男人的,唱上一曲又如何?” 杨梦龙叫:“女人生来就是娱乐男人的?这话你干嘛不回家去跟你妈说!?” 这小子那张嘴也太毒了,在座的宾客有一大半险些喷饭,张千户的脸可挂不住了,放下杯子砰一巴掌拍在桌面,震得杯杯碟碟都跳了起来,好几名女宾客发出一声尖叫,噤若寒蝉。杨梦龙却不为所动,不屑的说:“拍桌子冲女人耍威风算什么本事?有本事就上前线去跟建奴干啊!有箭靶神帮忙,你肯定能大获全胜的。” 这次就连筱雨芳都抿嘴笑了起来,而张千户面色则由白转红,由红转青,由青转黑,变化之快,色彩之鲜明,实属罕见,他快气疯了!“箭靶神”源于一个段子,说有个武将出去打仗,被敌军打得满地找牙的时候,忽然有神兵来助阵,转败为胜,武将立即趴下叩头,请教神的姓名。神说:”我是靶子神。”军官千恩万谢地说:“小将有何能何德,怎敢麻烦尊神来搭救?”靶子神说:“感谢你平日在教场上练习射箭,从来没有一箭射中我。”这段子是大文豪冯梦龙编的,影射了明朝中后期武备松驰,军队疏于训练,已经变成一群除了不会打仗什么都会的废物了,杨梦龙说张千户要靠箭靶神才能打胜仗,不就是嘲笑他开不了硬弓,抡不动大刀吗? 方逸之低声喝:“杨公子!”他觉得杨梦龙太过份了,再这样下去迟早要跟张千户干上,到时候他脸往哪里搁? 张千户勉强挤出一丝笑容,说:“杨公子有万夫不当之勇,张某年纪大了,体力不支,自然没法比啦,呵呵,呵呵……听说杨公子亲自手刃了一名建奴的白甲兵,此事可当真?” 杨梦龙傲然说:“珍珠都没这么真!那小子穿着两重铁甲,刀枪不入,好在我把他的头盔给打掉了,许弓拼着挨他一剑,抱住他的腿,我一刀劈开了他的脑袋!” 张千户笑得更加温和了:“建奴的白甲兵个个都有一身过人的武艺,能将其手刃,说明公子武艺超群,身手不凡,张某佩服。不知道杨公子能否赐教一番,让大家开开眼睛?” 杨梦龙又斜起了眼睛,打量着张千户,似乎害怕自己一拳把他给打死了:“这么说,你是想跟我比划比划喽?” 张千户连连摆手:“不不不,张某都快五十了,筋骨老迈,反应迟钝,哪里是杨公子的对手?老话怎么说来着?拳怕少壮,不服都不行啊!” 杨梦龙皱起眉头:“那你想怎么样?” 张千户说:“张某正好有几个家丁,学过一点拳脚功夫,如果杨公子不嫌弃,张某就把他们叫过来,跟公子切磋切磋?” 方逸之皱着眉头说:“张大人,这不妥吧?高朋满座的,你们拳来脚往舞枪弄棒,这成何体统?” 张千户笑说:“县尊此言差矣,这样光喝酒多没意思,不如来几场精彩的比试助助酒兴,让大家喝得尽兴一些。”阴恻恻的目光落在杨梦龙身上,“公子,你说对吧?” 杨梦龙说:“对对对,活动活动筋骨胃口会更好的。张大人,快把你的家丁叫进来吧。” 方逸之气得直磨牙齿,真想咬张千户一口。好好的计划,就这样被这个武夫给破坏了,真是可恶!还有杨梦龙,他长没长脑子的?能给武将当家丁的,有哪个不是心狠手辣武功高强的?他居然一口答应要跟人家比试,活腻了是吧?算了,我不管了,我不管了! 郑镖头抚着大手,呵呵笑着,说:“今天真是饱了口福又饱了眼福啊,赚大了,赚大了!”眼珠子一转,又说:“如果加一点彩头就更有意思了,大家说是不是呀?” 看热闹的就没有怕事儿大的,几十号士绅富商纷纷应是,就差没有开赌局了。张千户露出奸计得逞的笑容,拍拍手,十名家丁走了进来。这些家丁不管是营养还是装备、训练,都远远比那些叫花子似的的农兵要强出十倍,一个个虎背熊腰,肌肉发达,更带着一股杀气,显然手里都是有人命的。张千户指着这十名家丁,说:“这些家丁是张某的家丁队伍中最不成器的几个,杨公子,你随便在里面选一个作你的对手。不过,还请公子下手轻一点,别把他们给打出个好歹来了啊。” 大家心里暗骂,这个张千户还真够无耻的,这十名家丁明明就是他的家丁队伍中身手最了得的,还故意说得很差,还要不要脸了?可惜,杨梦龙却当真了,一脸失望:“为什么要拿最不成器的跟我打?看不起我是吧?” 张千户笑说:“如果杨公子能打败这些最不成器的,张某自然会把更厉害的叫出来。”又拍了拍手,一名壮汉端着一个托盘走进来,托盘上盖着一块红布。张千户把托盘摆到桌上,掀开红布,哎哟,里面是二十两一个的银元宝,足有十个呢!张千户大方的说:“郑镖头说得对,没有一点彩头确实不过瘾,所以张某拿出二百两雪花银作彩头。公子若能胜其中任何一人,就可得一枚银元宝,如何?” 杨梦龙点头:“就这么定了。” 张千户问:“那,杨公子准备拿什么作彩头?” 杨梦龙大咧咧的说:“随你便,你说什么就什么吧。” 张千户说:“这样吧,张某对杨公子那把宝刀十分喜爱,公子就拿它作个彩头,如何?” 杨梦龙说:“行。” 张千户又说:“张某也对辽东战马甚感兴趣,如果公子输了第二场,就给张某一匹战马,如何?” 杨梦龙说:“没问题。” 张千户的目光落在筱雨芳身上:“如果杨公子输了第三场,就请筱小姐跟张某回去,如何?” 筱雨芳的面色顿时变得煞白,身体微微发抖。杨梦龙的眼睛眯了起来,叫:“张大人。” 张千户应:“怎么了?” 杨梦龙说:“用不着准备第三个彩头,你这些家丁准备爬回去吧!” 张千户皮笑肉不笑:“公子这么自信?” 杨梦龙眼里几乎要喷出火来:“你把我给惹毛了,真的把我给惹毛了,别让我逮到机会,否则我一定会把你揍成猪头!”说完起身,大步走向大厅中央,随手指向一名家丁:“你,出来跟我比划比划!” 第三十三章 不服再来 那位很荣幸的被杨梦龙选中的家丁身材高瘦,一双手跟鹰爪似的,看不到什么肉,指关节一节节的异常分明,显得特别有力,显然是苦练鹰爪功的高手。这名家丁也不客气,大步上前,向杨梦龙拱拱手,说:“小人蒋正,只学过一点粗浅的拳脚功夫,还请手下留情。”说得客气,可是顾盼之间分明带着几分不屑。 杨梦龙说:“我不会手下留情的,你是准备爬着出去还是准备被人抬出去?” 蒋正怒哼一声,也不废话了,两手无名指和小指收起,拇指、食指、中指三指钩起,青筋暴起,双臂展开,左腿盘到右膝,右腿屈起,身体前倾,眸中精光四射,仿佛一头已经发现猎物,即将从九霄之外俯冲而下的雄鹰!郑镖头不禁喝:“好俊的鹰爪功!”众人纷纷喝彩,北方不比南方,由于长年遭受战争威胁,还保留着一点尚武之风,河北沧州更是武术之乡,武学流派众多,这些大老爷当然没那个兴趣去习武,但是对武术也并非一无所知,看到蒋正摆出的这个起手式,都是眼前一亮。 杨梦龙却不屑的哼了一声:“鹰爪功?不知道除了这些耍帅的招数外,鹰爪功最重要的快、准、狠你学了几成?鹰爪功练到家了,能光靠三个指头捏碎最坚硬的核桃,甚至将人的颈部的血管喉管撕裂,不知道你有没有达到这个水平?” 蒋正心头微微一震,看来这个愣头青是有真材实料的啊!不等他发问,杨梦龙已经脱去鞋袜,横肘提膝,摆出一个攻守兼备的古泰拳起手式。郑镖头“咦”一声:“这是什么拳术?怎么我从来没有见过?” 那位前朝举人郑老爷有点不屑的说:“粗野,粗野!此子不光行为粗野,就连拳术也处处透着粗鄙野蛮!看看蒋壮士的起手式,是何等的优雅,再看看他,跟村夫斗殴似的!”哼了一声,“这场比试,胜负已分!” 话音未落,蒋正大喝一声,一个苍鹰搏兔,动如脱兔,双爪快如闪电,分别抓向杨梦龙右肩和咽喉!他快,杨梦龙更快,没等他扑过来便侧身闪到了一边,一膝撞出去将蒋正的后招化解,然后变顶膝为侧踢,腿带旋风踢向蒋正的头部!蒋正大吃一惊,身体一挫,那一腿擦着发稍扫了过去,双爪再次前探,抓向杨梦龙的面门。然而他身体刚刚探起,耳边风声大作,紧接着,他觉得自己脑袋好像被一根铁棍砸了一下子,似乎破裂开来了,整个人原地转了一圈,轰然倒下! 这也太快了吧!? 所有人都傻了眼,这不是应该大战三百回合的吗,怎么一个回合不到蒋正就倒下了?只有郑镖头看得清楚,杨梦龙在一腿扫空后,整个人以脚为轴原地三百六十度旋转,纯粹以腰发力,踢出去的那一腿没有沾到地,便又踢了出去,正中蒋正的头,一举将其击倒。快,真是太快了,快到蒋正根本就没有任何出手的机会!他吃惊的张大嘴巴,咕哝:“这是什么拳术,怎么这么凶悍?”郑老爷则手一抖,揪下了自己几根胡子,可见他有多吃惊了。 放倒了蒋正,杨梦龙仍旧是横肘提膝,叫:“张千户,这场我赢了,一个银元宝,麻烦筱小姐帮我收下。” 筱雨芳恼张千户屡次对自己出言不逊,绷着脸向张千户伸出手,摆明就是要钱。张千户见蒋正一个回合就被战翻了,脸有些挂不住,筱雨芳居然伸手向他要钱,他就更不爽了,但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也不好赖账,只好气哼哼的拿起一个银元宝扔给筱雨芳。 杨梦龙见张千户给钱了,乐了,瞅着剩下九名家丁,叫:“谁来送我下一个银元宝?” 敢情在他眼里,这些家丁已经变成一个个银元宝了。被人这样鄙视,这些心高气傲的家丁哪里咽得下这口恶气,一名身高臂长的家丁越众而出,说:“小人张子龙,学过几招鹤拳,请公子指教。” 杨梦龙皮笑肉不笑:“鹤拳?好说,好说!” 张子龙也不跟他客套,凝神提气,摆出一个白鹤亮翅的起手式:“来吧!” 杨梦龙唉声叹气:“起手式摆得不错,不过也仅仅是不错而已……难道你们所有的精力都拿来练习起手式了吗?” 张子龙露出一丝怒色:“公子————”猛的看到一道黑影黑豹似的窜扑过来,一脚带风踢到,快如闪电,不禁大吃一惊,一记铁板桥躲开,右掌照着杨梦龙小腹击了过去!砰!这一掌打是打中了,可杨梦龙浑若无事,相反还双手环抱,将张子龙的颈箍住,不顾张子龙猛击自己腹部,提膝猛撞!一下,两下,三下,四下,五下!只撞了五下,张子龙便口吐鲜血,身体明显软了下去。杨梦龙顺手往他脊椎补上一肘,这位鹤拳高手呃一声,像条死蛇一样倒在地上,不动弹了。杨梦龙拍拍手,说:“张千户,我又赢了,麻烦再给一个银元宝,谢谢!” 张千户看着口吐鲜血的张子龙,发自内心的想哭。这完全是一边倒啊,照这样打下去,他得输掉多少钱,还要掏多少医药费治好这些家丁啊!本来他暗中下令这些家丁在比试中暗下杀手,把杨梦龙打成重伤,或者“失手”将他打死的,没想到这些家丁这么不经打,没两下就被放倒了一双!他笑得比哭还要难看:“公子真是武艺超群,张某佩服,佩服!” 然后,又一个银元宝在他面前长翅膀飞走了。 筱雨芳叫:“杨公子,你都一连打了两场了,就休息一下吧。”她认为已经赢了两场,面子赚回来了,钱也弄了不少,可以了,不妨见好就收。她也怕杨梦龙有什么不测,这拳来脚往的,她看得心惊肉跳,能不打,当然是不打的好。 杨梦龙却打得正过瘾,说:“没事,难得有机会可以活动筋骨,我怎么能放过这样的好机会!”一指一名膀大腰圆的家丁:“你出来,咱们过几招!” 于是,比试继续,张千户的损失也在继续,而且这种损失还是财力和人力上的双重损失……他麾下的精锐家丁的表现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号称苦练过十年铁砂掌,能一掌击碎大石的张子风一上场上场不到一分钟就被杨梦龙踢断了手臂;号称横练一身铁布衫功,刀枪不入的陈雷脑门挨了一肘,皮开肉绽血流满面,直接昏菜了;练过七十二路弹腿的一轮对拼下来胫骨和肌肉软组织大面积挫伤,站都站不起来;练过螳螂拳的直接被一轮狂风骤雨式的暴揍揍趴下……杨梦龙越战越勇,来一个灭一个,来两个灭一双,这些对手就没有哪个能在他的攻击下撑过两分钟的,效率极高!同时他也让在场所有人知道了什么叫野蛮,打得性起,拳打脚踢膝撞肘击头顶牙齿咬,无所不用其极,基本上这样一通组合型攻势下来,对手已经遍体鳞伤了。他越打越失望,这些家丁也太不经打了,难不成他们在拜师学艺的时候都去泡师娘了,根本就没有把心思用在学武上? 其实这并不奇怪,中国的句老话,是“教会徒弟,饿死师父”,拳师也是一样。为了防止被饿死,拳师在授艺的时候往往会偷偷藏一手绝活,留着收拾那些不听话的徒弟,极少外传,而他们的徒弟在接过他们的衣钵,向门徒授艺的时候又有样学样的留一手,这一代代下来,一套拳术的精华基本上流失得差不多了,只剩下一个徒有其表的空壳。也就是说,那些代代相传的拳术并不是精益求精,而是在稳步倒退,到最后,恐怕开山祖师都不认识这是自己所创的拳术了。明代还没有到这个地步,还是有相当部分的精华保存下来,可惜这些家丁能学到的,大多都是一点皮毛,最可怕的是,就连这点皮毛,他们也没有用心去学!在杨梦龙被师父严厉监督,一天训练十一个小时,稍有松懈就大棒伺候的时候,他们在挖空心思讨师父的欢心;杨梦龙对着椰子树、毛竹、香蕉树拳打脚踢的时候,他们在为小师妹争风喝醋;杨梦龙在擂台上跟对头打得头破血流的时候,他们点到为止,唯恐伤了师兄弟之间的和气……拳术是最公平的,付出多少努力,就会有多少回报,甚至得不到相应的回报,不肯下苦功去学,能学到什么真本事?学到一点皮毛就沾沾自喜,迫不及待的下山想凭借自己的身手搏取富贵的家伙碰上了世界上最野蛮的拳术,还能有什么好果子吃? 半个小时不到,十名家丁倒了九个,还有一个拒绝出战,这场比试,杨梦龙大获全胜。虽然他也多处受伤鼻青脸肿,但是他兑现了自己的承诺:张千户那些家丁果然是被人抬出去的。张千户没脸再留在这里了,扔下最后一个银元宝,向方逸之拱拱手,怒冲冲的走了。杨梦龙一手拿着一个银元宝,眉开眼笑,冲张千户的背影喊:“多谢千户大人的银子!不服再来战哦!” 张千户一个踉跄,险些摔倒! 第三十四章 各人心思 “咝————轻点,疼!” 杨梦龙呲牙咧嘴,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哪里还有半点狂扁九名家丁的威风霸气?这是因为筱雨芳正拿着个刚煮熟的鸡蛋轻轻的烙着他脸上的瘀伤处,说这样可以去瘀消肿。考虑到自己现在大小也是一个风云人物了,顶着一双熊猫眼出门实在没法见人,他也就同意了,任由筱雨芳在自己脸上折腾。筱君则在一边眼巴巴的看着,唉,今天的鸡蛋又没了……打从杨梦龙出现之后,他一天吃一个鸡蛋的权力就被无情的剥夺了…… 筱雨芳把还有点烫手的鸡蛋摁到杨梦龙肿起的眼眶,一边烫着一边数落:“都叫你别打了,你偏要逞能,这下好了,让人家打得鼻青脸肿了吧?那些家丁也真是的,你又不是他们的仇敌,至于出手那么狠么……” 杨梦龙不服:“我是被他们打得鼻青脸肿没错,可是我把他们打得更狠啊,都是被抬出去的!” 筱雨芳赌气用鸡蛋往他肿处用力一按:“还在嘴硬!” 杨梦龙哎哟一声,表示很疼,筱雨芳赶紧放轻了力道。 筱君兴奋的叫:“梦龙哥哥,你的拳法这么厉害,能不能教我几手?” 杨梦龙瞅着筱君,不怀好意:“你想学?” 筱君用力的点头。小孩子嘛,哪个不曾幻想过自己身怀绝世武功,行侠仗义,所向无敌的?当然,他的想法比较简单,只想学到一身好本领,保护姐姐,这样姐姐就不会每晚听到门窗发出响声就吓得抱着他直发抖了。 杨梦龙说:“我可以教你,不过事先声明,练功很苦的哦!” 筱君越发的兴奋:“我不怕,我不怕!” 杨梦龙说:“好,你先练练基本功,比如说在河里练习跑步,或者从坡上滚下来,又或者用拳、肘、膝去击打树木……” 筱群小脸有点发白:“用拳头去打树木?那多疼啊!” 杨梦龙翻了半个白眼————一边眼睛正被鸡蛋烫得眼泪长流呢,只能翻半个:“废话,当然疼了!这些只是基本功,煅练你的体能、反应能力以及身体各个部位的攻击力,等你满十岁了才能正式教你练拳,到那时你一天要练上五六个时辰,我还要用沙棍抽打你的身体……” 筱君脸更白了:“还要用沙棍抽我!?” 杨梦龙说:“当然!那沙棍就是用粗砂粒灌进布袋里做成的,比拇指粗一点点,五尺来长,它的好处是打在身上不会留下任何伤痕,不过那种疼痛可是透彻骨髓的,长期抽打可以加强你忍受痛苦的能力以及肌肉的抗打击能力。我学艺的时候我师父就是这样抽我的,疼得我直想飙泪,还不准喊出声来,一旦喊出声来就会被抽得更重,更狠!” 这回连筱雨芳的脸都白了,叫:“你这哪里是授艺,分明就是虐待嘛!” 杨梦龙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小君,你学不学?” 筱君很犹豫:“我……”筱雨芳一眼瞪了过去:“我什么我,不许学,好好读你的书就是了!” 筱君垂头丧气,看来这个大侠真不是那么好当的,又要光着脚在河里跑步又要学狗熊滚山坡,还要用拳掌膝腿去击打树木,一个不留神,沙棍就抽到身上了,想想都觉得可怕!他这小身板肯定无法承受这样的虐待,还是算了,努力读书,将来考取功名,这样他就有能力保护姐姐了。 鸡蛋已经冷下去了,筱雨芳说:“可以了,再烫几次就能完全消肿————”话还没有说完,鸡蛋就到了杨梦龙手里,他老人家习惯成自然的把鸡蛋往床板一磕,三两下剥掉蛋壳,一口下去鸡蛋就被咬掉了半个,动作之快,让筱雨芳根本就没有反应的时间。鸡蛋都被吃得差不多了,她才发出一声惊呼:“这鸡蛋吸收了瘀血,是不能吃的!” 杨梦龙满不在乎:“怎么不能吃了?我觉得味道就挺不错。”将最后一点鸡蛋丢进嘴里,掀开被子,一床的金元宝银元宝顿时暴露出来了。他拿出五锭二十两重的银元宝递给筱雨芳:“拿着,给你的。” 筱雨芳一愣:“为什么给我这么多钱?” 杨梦龙说:“感谢你救了我一命,让我不至于饿死在路边啊!” 筱雨芳的脸顿时黑了下来,说:“我救你可不是为了银子!”也不给杨梦龙解释的机会,端起盛着热水的木盆、热毛巾,头也不回的走了。 杨梦龙摸不着头脑,瞅着筱君:“她怎么啦?” 筱君一字字说:“你惹她生气了!”跳下床跟了出去。 杨梦龙大叫:“靠,你倒是把银子拿过去给她啊!” 筱君在门口探出半个小脑袋,面带坏笑:“这么重的东西,我拿不动啊,还是你拿过去给她吧。”说完,嗖一声不见了。 杨梦龙赌气把银子扔回床,咕哝:“我拿过去给她?我过去干嘛?吃闭门羹啊?哼,不要就不要,反正银子又不会咬人,我搂着它睡好了,哼!”气哼哼的将金银装回袋里,藏好,然后双手枕头躺下,睡觉。 他是躺下了,可是有人睡不着,而且还不止一个。 砰! 一个大瓷瓶被人使出全身的力气惯到墙上,撞得粉碎。要是杨梦龙在场,非心疼得昏过去不可:这可是成化年间的青花瓷瓶,放到二十一世纪,几百万上千万那是妥妥的!这砰一下子就把一千几百万给砸了个粉碎,有钱也不能这么任性啊! 砰! 这回被砸碎的是一只斗彩瓷碗,又有一千几百万完蛋了。转眼之间毁掉了一两千万的罪魁祸首面目赤红,两眼喷火,一把掀翻了一张桌子,指着耸拉着脑袋站成一排的家丁的鼻子破口大骂:“废物!通通都是废物!平时一个个不可一世的,吹得天下无敌,结果呢?连个毛头小子都打不过,我养着你们这帮废物有什么用!!!” 这帮平时眼高于顶目中无人的家丁现在一个个像个斗败了的公鸡一样垂头丧气,恨不得把头缩回脖子去。他们这次丢脸丢大了,十个人,还是车轮战,居然让杨梦龙重伤了九个,最后那个不敢出战才逃过一劫,张千户的脸都让他们给丢光了!都说强将手下无弱兵,千户大人最精锐的家丁居然是这副德行,张千户的名声能好到哪里去?真的是熊将熊兵啊!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他们只能耸拉着脑袋挨训,祈祷千户大人的怒火快点过去,否则没法活了。 可惜,他们低估了千户大人的愤怒。张千户冲这帮家伙咆哮:“你们平时不是很能说的吗?怎么现在一个个都不吱声了!?说话!” 家丁们不由自主的后退一步,以免被张千户的滔天怒火烧焦。说话?现在千户大人火气正大,当出头鸟肯定没好果子吃的,还是缩着的好。 这时,张郁的心情反而好了一点,看到那些家丁一个个被打得比他还惨,他心里暗爽:现在你们知道那个黑小子的厉害了吧?不是我学艺不精,而是那小子太凶悍了啊,看你们还敢不敢拿这事来嘲笑老子!不过,杨梦龙没有打这帮家丁的脸,这让他暗暗有点不满,凭啥把我的脸打得跟个南瓜似的,却不打他们的脸啊,这不公平嘛!不过也只是有点不满就算是,给他个缸子做胆他也不敢去向杨梦龙抗议的。他有些不解:“爹,那小子真这么厉害,我们最精锐的家丁都打不过他吗?” 张千户一听这话就冒火:“那小子也不知道是从哪里学来的无赖拳术,打起来完全不按套路出招,又踢又咬跟条疯狗似的,而这帮废物又太无能,被他一个接一个轻松的给打趴下了!” 张郁很是纳闷:“他用的是什么拳法,这么厉害!?” 那名声称自己练过铁布纱,刀枪不入的家丁现在头已经被包成了粽子,整个人看上去呆呆傻傻的,他该不会是被杨梦龙那一肘给砸傻了吧?好在,铁布纱不是白练的,他虽然整个人晕陀陀的,但还撑得住,没有趴下,愣愣的说:“大人,公子,小人走南闯北,打过交道的拳师着实不少,可真没见过如此凶悍和无赖的拳术……它不像是南北流派中任何一门拳术,倒像是外国传进来的!” 张千户面色一沉:“外国传进来的?难道这小子有外国背景?”露出一丝阴笑,“真要是这样,我们就有文章可作了……马上想办法查清楚这小子的来历,哼,他让我一时不痛快,我就要他一辈子不痛快!” 方逸之也没有睡,他在伏案疾书: “阁老均鉴: 自去年建奴入寇以来,京畿重地遍地烽线,血流成河,无数城池沦陷,百姓或被屠戮,或为奴役,国朝二百五十余年,奇耻大辱,莫过于此!阁老身为大明擎天柱,想必忧心如焚,寝食不安吧?下官无能,无力组织民壮奋起杀敌,只能将民众转移进县城,严防死守,力求保住县城,不为建奴蹂躏,形势之危殆,实在令人胆寒……几日来我县民壮与建奴多次交锋,侥幸获胜,斩首十八级,生俘一名,夺得战马数十匹,刀枪盔甲一批,此番小胜当可稍挫建奴之威风,也略报一二皇恩。生俘、首级、兵器等将在适当时机送至京城,这数十匹战马颇为强健,正可献与阁老充实骑兵,此乃下官一点心意,望阁老笑纳。 又:我县义士杨梦龙武艺超群,智勇双全,在抵抗建奴之战中大发神威,斩杀建奴多名,并手刃一名建奴白甲,实乃可造之才,假以时日,未必不能成为一员勇将,若阁老能指点一二,实是此子之幸!” 一封信洋洋千言,一挥而就,力透纸背,文采飞扬,方县令对此甚为满意,放下笔后将信笺拿起来吹干墨汁,小心的装入信封中封好,交给一名仆人:“把信拿好,带上一名建奴的首级骑上快马连夜出发,一定要把信交到孙阁老手里。我们方家能否一飞冲天,就看这一回了!” 那名仆人恭敬的说:“是,老爷,小人拼着这条命不要,也会把信送到阁老手里的!” 方逸之微微一笑:“此事若成,少不了你的赏钱,快去吧。” 那名仆人施了一礼,退了出去,很快就准备停当,出发了。 方逸之悠悠一叹,随手翻开一本书,却一页都看不进去,满脑子都是今天所发生的事情。他也真够倒霉的,三十七岁了才金榜题名,成为京官,本以为从此可以平步青云,却被扔到一个没有人注意的角落去当一个没什么油水的闲官,虚度年华!京官确实比地方官要风光些,天子脚下嘛,然而京官也有自己的苦处,那就是来钱的门道远没有地方大员多,只有地方官跑到京城求你帮忙办事,或者代天子巡狩四方,才能弄到点外块,其他时候嘛,就老老实实守着那份死工资度日吧。就连这点外块都不是那么好挣的,冗官现象严重啊,看到来钱的活大家一窝蜂的上,得有点实力才捞得到钱,没有实力的,谁送钱求你帮忙啊?他刚好属于没实力的那种,又不愿意像御史台那些御史言官那样疯狗似的咬有实权的大员,日子过得那叫一个惨啊!好不容易,离开了那个令他窒息的大染缸,跑到这里当一个县令,试图一展拳脚,在让自己过得好一点的同时也让全县老百姓过得好一点,结果又他妈的碰上了建奴入寇,搞不好连命都保不住!唉,这世道,别说老百姓了,连他这个当官的都快活不下去了啊!好在,杨梦龙的出现给他带来了一丝希望,手刃建奴白甲,斩首十余级,这样的战绩在一片丢城失地的哀声中也算显眼了,如果运作得好,没准他会因此得到高升,从此翻身呢! 方大人微微苦笑,怎么如此功利了?不过也是,快五十了,能不急吗?再不翻身就没机会了…… 第三十五章 建奴来了 突然,一声惊呼打破了县城的寂静,隔得太远了,叫什么听不清楚,只觉得那呼声颇为惶急、恐惧,活像一只被人扭住了翅膀,拔掉了颈上一小撮毛,面前还摆着一碗盐水和一把雪亮的菜刀的鸡!接着,梆子声敲响,当当当当————又快又急,吓得县城里的狗纷纷狂吠声来。梆子声、狗吠声、门窗打开之声响声一锅粥,混乱而嘈杂,一个由于恐惧而有些变形的声音远远的传来,不甚真切,但是却如同一个惊雷在耳畔炸开,震得知县大人几乎魂飞魄散:“建奴来了!建奴来了!”一呼而百应,更夫和巡逻的衙役纷纷狂叫:“建奴来了!建奴来了!”顿时惊呼声和哭喊声响成一片,气氛混乱而慌张,后金在京畿一带可谓凶名昭著,在老百姓眼里,那些留着辫子的后金士兵简直就是吃人不吐骨头的魔鬼,听说建奴来了,顿时觉得天都塌了! 方逸之只觉得眼前阵阵发黑,摇摇晃晃的想站起来,却四肢无力两腿发软,又软绵绵的坐了回去,说不出话来。老天爷玩他玩得也算狠了,杨梦龙的到来带给他一个大大的惊醒,让他看到了翻身的希望,却也给他带来了一场灾难,让他看到了提前到祖坟报到,在棺材里连升两级的“希望”,老天爷,你对我方某人真是太好了! 杨梦龙搂着银子睡得正香,被那一阵震耳欲聋的梆子声给震醒,睁开眼睛,竖起耳朵,听到外面哭喊声此起彼伏,“建奴来了”的狂呼声令他浑身出了一阵冷汗,蹭一下坐了起来三两下套上衣服,穿上靴子冲了出去,险些跟筱雨芳撞了个满怀……咳,话说要是知道他的天仙公主正慌慌张张的往他房间跑,他肯定会很“不小心”的撞过去的。他一把扶住筱雨芳,问:“怎么啦?” 筱雨芳吓得俏脸煞白,连话都说不大清楚:“建……建奴来了!你听到没有?建奴来了!” 杨梦龙心里说:“废话,那吼声都快把天震塌了,我怎么可能不知道!”嘴里却大咧咧的说:“我听到啦,不就是几个建奴来送死了嘛,多大的事啊!?” 筱雨芳见他满不在乎的样子,心稍稍定了一点,问:“现在可怎么办啊?本来以为躲到县城会安全一点,没想到我们前脚刚到,建奴后脚就追过来了……” 杨梦龙捏起拳头,捶了捶胸口,说:“这点小事交给我们男人来处理就行了,你赶紧回房里照顾好小君。”冲着戚家爷孙住的那个房间作狮子吼:“戚破虏,给老子出来!你想缩起来当乌龟是吧?” 话音未落,房门就打开了,戚破虏腰佩马刀大步流星的走出来,一脸不爽的样子:“你才想缩起来当乌龟!” 杨梦龙嘿嘿一笑:“不想当乌龟就好,其实有我在,你就算想当乌龟也当不成……走,我们一起到城墙去看看!”不容分说,揪着戚破虏就往城墙那边跑去。此时城内局势火乱,男女老幼惊慌失措,奔走若狂,“建奴来了”的呼声如同海啸,一浪高过一浪,好几处燃起了火光,显然是有人混水摸鱼,趁乱放起火来了,滚滚升腾的浓烟大火中,人影涌动,形势越发显得混乱不堪。戚破虏被重重的撞了一下,差点摔倒,他愤愤的瞪了那个撞他的人一眼,只看到一个穿着破破烂烂的鸳鸯服的背影。那是一名士兵,这位仁兄的兵器不知道扔到哪里去了,两片脚丫子上下翻飞,边跑边放声狂叫:“建奴来了!建奴来了!”不光是他在跑,他的伍长在跑,什长也在跑,一大帮士兵跑得不亦乐乎,叫得忘情而投入,而此时,他们连后金军队的影子都没有看到! 戚破虏撇撇嘴:“连敌人的影子都没有看到就吓得四散奔逃了,孬种!这种货要是在我们戚家军,早就被斩首示众了,哪里还容得下他们在这里大呼小叫扰乱军心!” 杨梦龙吃力的挡开几名迎面冲来的百姓,叫:“得了得了得了,知道你们戚家军纪律严明,牛得不行了,快走吧!再留在这里非被他们活活踩死不可!他娘的,都说兵熊熊一个,老子这次却是碰上熊兵集团了!” 两个家伙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从混乱的人流中脱身,挤上了城墙。城墙上同样乱作一团,不少垛口都已经人去垛空,只留下七凌八落的扔了一地的兵器。勉强留在那里的也在瑟瑟发抖,像无头苍蝇一样来回乱窜。看着这些士兵,杨梦龙一阵无语,这些大爷的字典里到底有没有“军纪”这两个字的?不对,明代的军纪是很严的,动不动就打军棍、插箭游营、割鼻甚至斩首,连随意喧哗都要斩首,可是……这么严苛的军纪还是控制不住这帮熊兵!他不得不发出一声惊叹:“明朝到底是怎么养兵的啊,出一个两个这样的熊兵很容易,整支部队都是这样的货色却很难吧?你们居然做到了,佩服,佩服!”他捡起两面盾牌,一面递给戚破虏,另一面小心的遮住头部和胸部要害,小心翼翼的探头出去,呵,好家伙,就在城门外三百步处,数百名骑兵巍巍列阵,火把一团团一簌簌的,映得盔甲寒光四射,寒风将火焰拉得忽长忽短,一张张丑陋的面孔也忽明忽暗,仿佛一群从地狱中钻出来的厉鬼。 戚破虏瞅了一眼,笃定的说:“一个牛录,最多一个牛录的兵力,就算他们都长出钢牙,也啃不下县城的,建奴的攻坚能力很差。” 杨梦龙苦笑着指了指那些仍然乱作一团的士兵:“我可不是这样认为的,再坚固的城墙也得有人去守才行吧?你看看他们现在的样子,守得住吗?” 戚破虏比划出一个宰人的手势:“要不要拿其中一两个开刀,震住他们?” 杨梦龙吓了一大跳:“你可别乱来,这些又不是你的手下,你说砍就砍啊?” 戚破虏恨铁不成钢:“可是不这样做根本就没法让他们冷静下来啊!” 杨梦龙说:“再看看吧。” 一名四十多岁的士兵匆匆跑过,见这两个小鬼居然一脸淡定的在那里对着就在数百步外虎视眈眈的后金骑兵评头品足,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叫:“你们还呆在这里等死啊?建奴马上就要进攻了,再不跑就死定了!” 杨梦龙说:“怕个鸟,难不成建奴还能长翅膀飞上城墙不成?” 一个威严的声音响起:“没错,建奴还没有长出翅膀,他们飞不上来的!” 所有人都吓了一跳,扭头一看,哎哟,方逸之和张千户联袂而来,都面色阴沉,瞪着他们这些乱作一团的士兵,恨不得宰了他们的样子(可以理解。)。方逸之放声高呼:“本县的士兵听着,建奴没有攻城器械,他们上不来的!你们马上回到城墙,再四处乱窜者严惩不殆!” 这位还算文雅的,张千户就没这么好的脾气了,刷一声拔出大刀,虚空一劈发出一声啸响,厉声喝:“他奶奶的,慌什么慌?建奴还没动呢你们就乱成一团了,丢脸,丢脸!马上滚回自己的位置,再敢骚动者,立斩!”几名家丁也纷纷拔刀出鞘,用寒光闪闪的钢刀和冰冷的眼神警告那些跟无头苍蝇似的的士兵:千户大人不是开玩笑的! 在钢刀的威胁下,士兵们胆战心惊的回到自己的位置,虽然建奴很可怕,但他们毕竟还在城外,可家丁们的钢刀却架到自己的脖子上了…… 杨梦龙屁颠屁颠的凑了过去,叫:“方大人,张大人,你们也来啦?” 方逸之苦笑:“出了这么大的事,方某身为本县的父母官,怎能不来!” 杨梦龙说:“也没多大的事啦,不过就是几百名建奴而已,翻不了天的。”从小看着《三大战役》之类的电影长大,见惯了大写笔的他还真没把这种小场面放在眼里,几百人,靠,山西矿工械斗都不止这个规模啊! 杨梦龙认为没什么了不起的,可是方逸之和张千户不是这样看的,在他们看来,几百名后金骑兵已经是一股非常恐怖的力量了,毕竟后金军队给他们的心灵阴影实在太大了。对于杨梦龙这种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傻话,方逸之只能苦笑,张千户则看不惯杨梦龙的嚣张,冷笑:“杨公子如此自信,想必已经有破敌之策了喽?” 杨梦龙哼了一声:“就这几苗人,还用得着去想什么破敌之策?我随随便便就能玩死他们!” 张千户露出一丝嘲弄:“哦?不知道公子有何良策?” 杨梦龙说:“跟你说了也是白搭,你又不会把军队交给我指挥……” 废话,把军队交给你指挥了老子吃啥? 张千户正打算好好嘲弄一下杨梦龙的智商,却听到马蹄声争促响起,一人一骑飞驰而来,转眼间已经到了百步开外,声若洪钟:“城里的明狗听着,我们是镶蓝旗旗下塔布伦额真的勇士!你们杀了我们十几名勇士,并且残忍的割下了他们的头颅,我们额真极为愤怒,特意前来向你们讨回这笔血债!我们知道,杀害那些勇士的人就在城里,限你们在半个时辰之内将凶手交出来,并且献出美女五十名,白银五千两,黄金五百两,粮食三百石作为补偿,否则我们就将整个县城夷为平地,把你们杀个鸡犬不留!” 方逸之暗暗叫苦,果然是那批首级惹的祸!杨梦龙这小子在城外宰了人,躲进城里,建奴便追过来了,这可怎么办!张千户的目光则一个劲的在杨梦龙身上打转,面色阴晴不定,似乎是在考虑要不要将他扔下去谋求和平。杨梦龙完全没有留意后面两个大人物在想些什么,他哈哈大笑,探出头去叫:“下面的建奴听着,你们的人是老子杀的,有本事就上来找老子算账啊!” 那名骑士盯着杨梦龙,问:“敢问阁下尊姓大名?” 杨梦龙说:“老子杨梦龙!你们那名白甲兵就是被我一刀砍死的,记好了,是我砍死的,报仇的时候可别找错人了!” 那名骑士一头雾水,压根就没有听说过有这号人啊,哪里冒出来的?不过,生性骄狂的八旗勇士根本没将杨梦龙放在眼里,狞笑一声,说:“阁下敢作敢当,令人敬佩,只是,欠债还钱,杀人偿命,阁下手里有我们十几条人命,打算怎么还?” 杨梦龙干脆把盾牌都扔了,双手叉腰放声狂笑:“哈哈哈……欠债还钱,杀人偿命……搞笑,搞笑!请问你们打从入寇以来到底屠了城镇,杀了多少平民?请问打从你们的野猪头子自起兵以来在辽东屠了我多少汉家子民?你们居然还有脸提什么杀人偿命?真要杀人偿命的话,你们全族死光也不够偿一个零头了!全世界的人都可以说杀人偿命,唯独你们没有资格,永远没有资格!” 方逸之心神一荡,大声说:“杨公子说得没错,尔等鞑子残暴嗜杀,几乎屠尽了辽东汉人,更得寸进尺,入寇京畿,以至于北直隶哀鸿遍野血流成河,你们有什么资格跟我们说什么杀人偿命!?还有脸找我们索要钱粮美女?本县可以告诉你们,没有!就算有,也不会给你们!” 杨梦龙说:“对,就算有也不会给你们,滚回你们老家吃屎去吧!” 如此粗俗不堪的话语让方逸之眉头大皱胃口大倒,却正对那些士兵的胃口,有几个胆大的哄笑出声,纷纷叫:“对,就算有也不会给你们,滚回你们老家吃屎去吧!” 双方就隔着几百步的距离,又是深夜,声音传得特别远,那些后金士兵听得一清二楚,都不用同步翻译了,光是听明军士兵那猖狂的大笑就知道没什么好话,气得他们嗷嗷大叫,用兵器击打盾牌,发出砰砰声响,一股凌厉的杀气从他们身上迸出,气温直线下降!感受到这股可怕的气势,明军士兵的笑容纷纷僵住了。 不管怎么说,后金八旗始终是这个时代东亚最可怕的一支军事力量,没有之一,一旦他们动了杀机,真没几个人还笑得出来。 第三十六章 又是冷箭 杨梦龙看到那帮建奴一个个暴跳如雷,心里暗爽,嘴里不停的嘀咕着:“进攻,快点过来进攻,快点过来进攻……”他的主意打得挺不错,那帮建奴原本四散抢掠,接到消息后仓促集结,然后顶风冒雪朝县城奔袭而来,就算他们个个都是内裤穿在外面的超人也吃不消。再加上这个牛录是轻骑来袭,没有带攻城器械,真打起来恐怕只能学壁虎,利用墙缝爬上来了,不知道他们的壁虎游墙功学得怎么样?就算达到六级水平也没用,城墙结了一层冰,滑不溜手的,哪怕是真正的壁虎也爬不上来。一句话,如果建奴此时发动进攻,那他们真的是赚大了,不必露头,只管把石块灰瓶什么的往下扔能把建奴打得死伤累累了,看到建奴爬上来就用刀子剁手,或者用狼牙棒玩一回砸地鼠的游戏,多爽! 可惜,他的算盘打得精,建奴也不是笨蛋,他们很清楚自己的劣质。努尔哈赤攻打宁远,惨败;皇太极攻打锦州,铩羽而归;这两次失败给他们敲响了警钟,让他们深深的知道,强制拆迁是门技术活,不是他们这群粗人玩得转的。当然,这种小县城他们还是可以啃下来的,只是就这么一点人马……围都围不住,啃个毛啊。那位牛录额真策马上前,指着城墙用满语叽哩咕噜的咒骂着,似乎在问候守城官兵的母亲,连带警告他们,再不开城投降就要杀全家了,可谓凶神恶煞,声色俱厉。只可惜,守城官兵在度过最初的惊慌后已经稍稍冷静下来了,见杨梦龙如此嘲弄辱骂,建奴硬是拿他没办法,只能像泼妇一样破口大骂,这才惊讶的发现,建奴好像没有自己想的那么可怕嘛,他们又没有三头六臂血盆大口,更没有斩天刀金箍棒之类的大杀器,没有攻城器械他们连城墙都上不来,怕他个毛啊!那位牛录额真越是咒骂,城墙上的笑声越是响亮。杨梦龙频频点头,这位牛录额真还真是国际友人啊,知道守军士气不高,胆气不壮,冒着被大风扭掉舌头的危险在那里声嘶力竭,鼓舞守军的士气,提升守军的信心,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 这是一种无私的国际主义精神哟…… 方逸之见建奴咒骂了半天也不敢进攻,心头一块大石稍稍放下了,轻蔑的说:“跳梁小丑!”突然发现自己双脚疼得厉害,偷偷的瞄了一眼,靠,刚才太紧张了,鞋子都没穿就跑出来了,天寒地冻的,地上还凝着一层霜,不穿鞋子能好受吗?他那张瘦瘦的脸微微抽搐,看来得找个借口赶紧回去,不然他的脚会被冻伤的。他再看一眼杨梦龙,哦,这小子拿出了一具式样古怪的强弩,已经蹬弩上弦,装上弩箭,朝那位骂得正过瘾的牛录额真瞄准了。他目测一下距离,失笑。足有百步之遥,又是黑夜,就算是再厉害的神射手也射不中,不过,让他射一箭杀杀那名虏酋的威风也是好的。 杨梦龙打开白光瞄准镜,十字星稳稳的套住了那名牛录的胸口,微笑:“哥们,看这边,笑一个!”刚好一阵风从他这边往牛录额真那边吹,好机会!他毫不犹豫的扣下机括,噔!金属颤响绵绵不绝,弩箭疾似流星,破空飞向牛录额真的胸口!守城官兵看得真切,都屏住了呼吸,眼也不眨的盯着牛录额真。牛录额真骂得正过瘾,猛的看到一点寒星破空而来,目标正是自己,不由得大骇,本能的从马背上滚落,弩箭带风擦身而过,身后传来一声惨叫,一支火把跌落在地,他扭头一看,原来是一名披甲旗丁替他挨了这一箭,那支一尺多长的弩箭洞穿了甲衣,几乎将这名旗丁射了个对穿!这名倒霉的旗丁脸部扭曲,抓住箭杆奋力一拔,连皮带肉拔出一大块,带出一道一米多长的血箭,他瞪着这支要了他的命的弩箭,发出一声野兽般的嗥叫:“好毒的箭!”身体往前一倾,栽下马来,扭了几扭就不动了。 杨梦龙愤愤的一拳砸在城碟上,破口大骂:“妈蛋,本来想杀个大怪的,结果只射死了一个肥肥之类的小角色,气死我了!老子的箭啊!”他是真的心疼,这些弩箭回收不易,就算能回收,箭镞或多或少也会有一点变形,甚至不能再使用了,也就是说他二十支弩箭用一支少一支,这一箭本来要射死一个夏候淳之类的大将的,结果只射到肥肥,靠,好歹你也让我射死一个赵锤之流的白甲兵吧?他在那里愤愤不平,可守军却不是这样想的,隔了一百多步,还乌漆麻黑的,居然一箭命中,神射手中的神射手啊!他们在短暂的惊愕后欢声雷动,士气直线上升!牛录额真却是一阵胆寒,浑身汗毛都竖起来了,这么远都还能射中,而且是躲在暗中放冷箭,太恐怖了,急忙策马后退。两名包衣奴才冒死跑过来将那名披甲旗丁的尸体拖了下去,看到他们那狼狈样,守军欢呼声更加响亮,而后金士兵则气急败坏,指着城墙破口大骂,他们骂得越凶,守军就笑得越欢! 杨梦龙还想再补上一箭的,结果看到牛录额真已经缩卵了,大感泄气。可惜了,听说干掉牛录额真能连升n级当上千户哦,他也想尝尝当一个加强营营长的滋味,可惜人家不给他这样的机会。他放声怒吼:“还笑个毛啊,不想死的话就躲好,真当建奴是随咱们捏的面团啊?再不躲好有你们哭的时候!” 透过白光瞄准镜,他赫然看到,数十名后金骑兵已经策动战马朝这边冲了过来。马上飞不上城墙的,这帮家伙这样做,唯一的目的只能是绕城奔射,把守军的锐气打下去! 得到他的提醒,守军马上反应过来了,一个个都缩到城碟后面,甚至还举起了盾牌。刚做完这一系列动作,嗖嗖嗖嗖!破空之声不绝于耳,利箭蝗虫过境般飞过来,钉在城墙上擦出星星点点的火花,或者从守军头顶飞过落入城内,甚至钉在盾牌上笃笃作响。这些后金射手把骑射玩得出神入化,骑在飞驰的战马背上,全凭双腿控马,隔了几十步也能准确无误的把利箭抛射到女墙上,箭雨不绝,硬是把守军给压得抬不起头来。杨梦龙和戚破虏高举着盾牌,动都不敢动一下,每一支箭落下,盾牌都会震一震,不一会儿,他们的盾牌上已经密密麻麻的钉满又粗又长的利箭了。杨梦龙咕哝:“娘的,这帮家伙的箭术真不赖,要不是老子反应快,早就让他们射成海胆了!” 戚破虏说:“比蒙古鞑子还要厉害!蒙古鞑子现在用的骑弓跟成吉思汗时期没法比,弓力很差,有效射程不过三十步,这帮建奴所用的骑弓却可以准确射中六十步外的目标,而且洞穿铁甲!” 杨梦龙好奇的问:“你怎么知道这么多?” 戚破虏说:“废话,我就是在边关军营里长大的,在边关,这些东西三岁小孩都能倒背如流!” 三岁孩子都能倒背如流?算你狠。 “啊!” 几个城碟之外传来一声惨叫,一名士兵面部中箭,仰面倒下,这是守军第一次出现伤亡。杨梦龙很恼火:“见鬼了,我们的弓箭手死哪里去了?就这样干挺着让他们射啊?” 戚破虏撇撇嘴,说:“我们的弓箭手?得了吧,他们的弓比蒙古人的骑弓还差,拿来射鸟还可以,射这些身披重甲的建奴?那简直就是笑话!” 两句话的功夫,惨叫声接连响起,后金骑兵数十人一队,一队过了又一队跟上,绕城飞驰,箭雨不绝,一些士兵在一波箭雨过后本能的探出头去观察情况,马上被射中,伤亡大增!惨叫声中,方逸之厉声叱喝,让张千户马上放箭还击。一批弓箭手很不情愿的闪到垛口,弯弓搭箭朝后金骑兵乱箭,箭雨稠密,蔚为壮观。然而箭雨过后,后金骑兵一个都没少,仍在策马飞驰,反倒有几名弓箭手脸部、胸中部箭,从城墙上栽了下去,凄厉的惨叫声让还活着的士兵毛骨耸然。这下轮到后金骑兵得意了,他们放声狂笑,挥舞着强弓冲城墙上的守军喊:“你们的弓是娘们用的,连只兔子都射不死!”守军大为郁闷,好不容易鼓起的一点士气直线跌落,开始有人偷偷的溜下城墙了。 方逸之面色铁青,瞪着张千户,说:“张大人,这是怎么回事?你最好给本官一个解释!” 张千户一言不发,怎么解释?没法解释!卫所的官兵战力糜烂,说白了就是一群穿着破破烂烂的军装的农民,这样的角色还能指望他们有多强的战斗力不成?他们用的弓都是软弓,拿来打猎还马马虎虎,打仗?省省吧,搞不好射中十箭八箭人家都不当一回事! 强弓也不是没有,不过都给了他的家丁,这些事情自然没法跟这个书呆子解释,反正大家都是这样干的,有什么不对?算了,当他放屁好了,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抓好手里那批家丁,这可是他保命的本钱…… 第三十七章 猪队友 噔! 一声金属颤响炸开,箭去似流星,一名正在举起强弓放声狂笑的后金骑兵惨叫一声,被飞驰的战马甩了下去。又挨了一记冷箭,后金骑兵心头一震,这才想起城墙上至少有一名可怕的神射手正在瞄着他们,随时可能为他们送上死神的请柬。反正已经把守军的士气打下去了,没必要再冒着被冷箭射中的风险继续在这里耍帅,他们拖着死者,一溜烟的跑远了。 杨梦龙举着强弩站起来,冲着后金骑兵的背影破口大骂:“我日你们十八代祖宗的,有种别跑,再让老子射你们几箭!”可惜没有人听他的,一转眼,后金骑兵已经退到五百步开外了。 看到建奴终于跑了,士兵们如释重负,发出欢呼,庆祝自己还能再活至少一晚。杨梦龙却愤怒之极,抡起大手一个一耳光挨个抽过去:“叫叫叫,叫个毛啊!你们是死人啊?人家要射你们就干挺着让人家射,不会还手啊?你们的弓箭呢?你们的火枪呢?都是吃干饭的?干嘛不用这些家伙干死他们?你们这么乖巧,干嘛不去叫建奴做爹?去叫,去叫啊!他们的儿子都没你们这么乖!”他如此愤怒是因为他发现至少两百名士兵背着火枪!这年头的火枪还很落后,死重死重的不说,装填还慢得要死,打完一枪不等他们装好弹药,敌军就到他们面前砍人了,对上后金骑兵,火枪在野战中的效果是很差的。可问题是,这不是野战,他们有坚固的城墙,后金骑兵是冲不过来的,他们完全可以从容的装弹、射击,这些火枪手却一个个缩得比乌龟还好,一枪不发,任由后金骑兵飞驰放箭!摊上这样的猪队友,他气得直想吐血,火枪兵有一个算一个,一人一耳光挨个抽过去,才不管他是张千户的人还是方逸之的人,不抽他们回头他就该气得抽自己了。 挨了抽的火枪兵也不敢还手,愣愣的看着杨梦龙,可能还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吧?方逸之倒看不过去了,说:“杨公子,算了吧,反正建奴已经撤退了,抓紧时间加固城防要紧,别再计较这些细节了。” 杨梦龙怒哼一声,别再计较这些细节?这些也叫细节?一个搞不好,只怕他们就得死在这些细节上了!方逸之却不给他说话的机会,说:“跟我来!”径直走下城墙,张千户则调兵遣将,加强城防,一派忙乱。杨梦龙只好跟着方逸之回到县衙,现在他留在城墙上也派不上什么用场了,再加上跟张千户严重不对付,留在这里也是碍眼,张千户要是手黑一点的话搞不好他还会挨黑棍,还是躲远点为妙。 县衙里灯火通明,仆人衙役什么的全都起来了,一个个神色慌张,看到方逸之回来,呼啦一下围上去,七嘴八舌的问:“老爷,外面怎么样了?” “老爷,建奴不会打进来吧?” “老爷,建奴来了多少人?刚才马蹄声震天动地,怕不少于几万人马了吧?” 方逸之被吵得头晕,大喝一声:“天还没塌,都给我闭嘴!”他的官不大,官威却不小,放声怒斥,在场所有人无不噤若寒蝉,都不敢吱声了。方逸之怒容不减:“衙役加强值班,所有仆人马上回去睡觉,再敢乱跑乱叫的,定当严惩!”带着杨梦龙大步走进书房,砰一声关上门,用这一声巨响告诉所有人,他现在心情很糟糕,最好不要惹他。所有人面面相觑,被训了这一顿心反而安了不少,各自散了,值班的值班,睡觉的睡觉,县衙总算安静了下来。 方逸之坐下,指了指一把张椅子:“公子,请坐。” 杨梦龙坐下。 方逸之仔细打量着他,说:“公子真是神射无双,一片漆黑的居然能一箭射死百步外的敌军,只怕是李广再世,黄忠重生,也不及你啊!” 杨梦龙被他说得有点脸红。他的箭法哪里敢跟这些历史牛人比啊,不过就是占了点技术上的便宜罢了。 方逸之笑了笑:“能射这么远,公子所用的弓弩必定是精妙绝伦了,不知道能否让本官一饱眼福?” 杨梦龙呃了一声,说:“这弩是我师父耗费毕生心血制造出来的,里面有很多东西都是本门派的不传之秘,不能示人,请大人见谅。”开玩笑,这弩上有太多超越这个时代的东西了,要是给这个书呆子留意上,他的麻烦可就大了! 好在方逸之也不是很在意,见杨梦龙这样说,便不勉强了,拿起一份文书递给杨梦龙:“公子请看。” 这份文书正是他写给孙阁老的那封信的底稿。好歹在上初中高中的时候学过一点文言文,杨梦龙连蒙带猜,很快就看完了,意思也弄懂了:他和筱家庄村民奋起自卫格杀建奴,不再是自发性的行为,而是方大人精心布置甚至指挥的,所以,首功应该归方大人,还有,他缴获的这三十多匹战马将要上缴给那位他没有见过面的孙阁老。吃了这么大的亏,换来的就是孙阁老的提点————或者说是提拔,好吧,这就是一笔交晚,方逸之把这份草稿给他,就是如实告诉他,我需要分你一份功劳,然后向孙阁老推荐你作为回报!没办法,这年头上级不占下级的便宜,那不叫高尚,那叫白痴了,他虽然不爽,却也没有办法。 方逸之坦然说:“这封信我已经让人送出去了,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不出三日,孙大人就会知道你的名字。本官厚颜,分了你一份功劳,但也向孙阁老推荐了你,孙阁老惜才如命,定会重用你的,杨公子,你并没有吃亏。” 杨梦龙眨眨眼,问:“不知道这样一来,我能分到什么好处?” 方逸之失笑,这小子还真是诚实得可以,一句客气话都没有,直接就问他能分到什么好处。他沉吟着说:“这就要看你有多大的才具了,如果孙阁老认定你是个可造之才,收你为门生亲自栽培,你的前途将不可限量……不过就算是现在,以你的功劳,到一富庶之地任一百户也是绰绰有余的了。” 杨梦龙撇撇嘴:“百户?那撑死也就是一个连长,芝麻大的官啊,当起来也没什么滋味。我要么不当,要当就当千户,管着上千号人的那种!” 方逸之再次失笑,说:“公子果然雄心勃勃,本官佩服。其实你要当千户又有何难?只要你能助本官击退建奴,再斩获一批首级,本官定力保你当上千户!”心里说:“千户有什么好的,管着一大帮孱弱不堪的卫所兵,穷得要死,这样的官,请我当我都不当!”也是,现在大明各地的卫所基本上都烂透了,军户大量逃亡,大片军田不是被侵占就是荒芜下去,一个千户还能拉出六百兵已经是谢天谢地了,居然还有人挖空心思要去当卫所千户?脑子坏了吧? 杨梦龙却不知道这些,他见张千户到哪都是横着走的,只觉得千户很威风,所以他也想当千户,听说有人愿意帮他当上千户,他自然高兴,满心欢喜的说:“没问题,那帮建奴包在我身上,不把他们打出屎来算他们拉得干净!” 方逸之眉头大皱,这家伙怎么这么粗鲁!他勉强一笑,说:“好,好,公子真是豪气干云,令人佩服,不过……”拍了拍手,门打开了,一名衙役拿着一支火绳枪和一副步弓走了进来,说:“老爷,你要的东西我给你拿过来了。” 方逸之让他把东西放到书桌上,然后退出去。他拿起火枪递给杨梦龙,苦笑:“公子刚才不是恼守城将士为什么不开火还击吗?本官从他们手里要来一支火枪,公子看过之后就知道原因了。” 杨梦龙接过来,第一眼就看到枪身上生了很多锈,再看仔细一点,我的娘咧,枪管内部也生了不少锈!最最要命的是枪管管壁薄得可怕,看得他汗毛都竖起来了。我的娘,真的是我的娘咧,难怪那些火枪兵都不敢开火,这样的火枪一旦开火,到底是打死敌人还是打残自己人啊?他时常抱怨二十一世纪的假冒伪劣商品太多,质量差得令人发指,可是跟这支火枪一比,那些做假货的商家简直就是业界良心了! 方逸之叹息:“开国之初,我军的火枪极为精利,甚至能一枪打穿两个人,乃是制敌制胜的利器。但是后来监管不力,官员偷工减料,匠户出工不出力,火枪越做越差,到最后都没有人敢用了……” 杨梦龙看着手里这支一旦开火,有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的可能会当场炸膛,把枪手炸得血肉模糊的火枪,彻底无语。 方逸之又把一张步弓递给杨梦龙:“公子再看看这张弓。” 杨梦龙放下火枪,接过弓来试着拉了拉,头顶飘过两个大字:我日!!!这弓的弓胎薄得让人落泪,弓弦有明显受潮的痕迹,它居然还能用,简直就是奇迹了。这样的弓就别指望能有多强的杀伤力啦,射出去的箭到了中途就变成飘的了,有个屁用,难怪那些后金骑兵挨了十几箭都屁事都没有,开弓嗖嗖嗖射得不亦乐乎!他真的要哭了,张千户,你都干了什么呀,你的部下的装备连叫花子都不如啊! 方逸之似乎能看穿他的心思,愤愤的说:“那姓张的玩忽职守,平时不注意保养装备,乃至于刀枪生锈,老鼠啃断弓弦,等此番战事结束,本官定要狠狠的参他一本!” 杨梦龙苦笑:“我的大老爷,这事以后再说,当务之急还是想办法守住县城,不然你只能到阴曹地府去参他了!大人,县衙府库里有没有好一点的装备?用这玩意根本没法打呀!” 方逸之说:“你把本官当什么了?这是本官负责的事情吗?” 杨梦龙一想也是,他只是个芝麻大的县官,只负责管民生和审案,武备什么的跟他真没有什么关系,那是地方卫所负责的。想到张千户那些兵的装备,他对卫所官兵已经不再有爱了。他哭丧着脸看着这一张弓一支火枪,叫:“这可怎么办?拿着这样的垃圾,怎么可能打得过人家嘛!” 方逸之又是一声叹息:“本官何尝不知道我军装备奇差,但是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杨公子,我把本县所有的衙役和乡勇都交给你指挥,希望你能和张千户并肩作战,击退建奴,保我全县数万黎民的安全!”他知道自家有多少斤两,让他写写文章,断个案什么的没有问题,可是让他指挥打仗就不行了,肯定会把自己人给玩死的,这种事情还是交给专业的人来做好些。杨梦龙能带领一帮村民干掉十几名建奴,说明他的指挥能力不差,又当众露了一手出神入化的箭术,险些一箭射死牛录额真,在守军中建立了很高的威信,把指挥权交给他,应该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杨梦龙暗暗叫苦。他连军校的门都没摸过,哪里会指挥军队厮杀啊,让他去指挥一场群殴肯定没问题,指挥几百人上千人去跟建奴厮杀……害死人啊!可是知县大人已经把拯救地球的重任交给他了,他也不好推脱,只能暗暗祈祷张千户比自己强一点,老张,现在全靠你啦!他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要把张千户得罪得那么狠了,要知道,现在可就全靠他指挥作战啦,悔不当初,悔不当初啊! 靠山山倒,靠人人跑,就在杨梦龙为该不该向张千户服个软,装装孙子缓和一下双边关系,共同携手对敌而烦恼的时候,张千户用果断的行动终结了他的烦恼: 黑暗中,城门悄悄打开,一支骑兵从中飞驰而出,绕过后金军队的防线朝远方狂飙而去,转眼间便消失在了无边的黑暗之中…… 第三十八章 靠山山倒,靠人人跑 又跟方逸之谈了一些细节,杨梦龙终于撑不住了,呵欠连连,没办法,他这两天都没有睡好。方逸之见他实在是累得厉害了,也就打住,让他先回去睡觉。杨梦龙也不客气,揉着惺忪的睡眼离开书房,迷迷糊糊的往自己的房间走去。这时,他看到东方已经微微泛白了,靠,今晚又没有睡成,看来一副蚊香眼是跑不掉的了…… 筱雨芳就在门口等他,她有些憔悴,看得出这一晚也没有睡好,见他回来,惊喜的迎了上来:“杨公子,你回来啦?外面的情况怎么样了?” 杨梦龙强打精神,说:“建奴来了几百号人,也放箭射死了我们几个人,我用强弩射死了他们两个,扯平了。他们没有攻城器械,这几天是不会攻城的,你就安心的待着吧……还有,别再叫我公子了,你看我像个公子哥儿吗?” 筱雨芳听说建奴暂时不会进攻,拍了拍胸口,松了一口大气,听了他后面的话,又有些迷糊了:“不叫你公子,那叫什么?” 杨梦龙推开门,坚定不移的往温暖的床走去,地球人已经无法阻止他补回一觉了:“你可以叫我小杨,如果你觉得不好意思的话,也可以叫我龙哥,我比较喜欢别人这样叫的。” 第一个选项还马马虎虎,第二个嘛……筱雨芳啐了一声:“什么龙哥?我明明比你大好不好!” 杨梦龙打个呵欠,说:“那就叫我小杨吧……我先去补回一觉,今天的早餐就拜托你啦,记得给我煮个鸡蛋。没有了就去买,回头我再把菜钱给你补上。”砰一下关上门,睡觉。 筱雨芳见他确实累得不成样子了,也只好认命,下厨去做早餐。 早餐当然是麦粥,这乱世,有口吃的就算不错了,哪里还有那么多讲究?至于鸡蛋……先煮好麦粥再想办法吧。难得听到一个好消息,她的心情自然不错,煮麦粥的时候下的麦子不少,希望杨梦龙能吃得饱饱的,吃出浑身力气,她和筱君这姐弟俩可就靠他来保护了。虽然大家没有多少瓜葛,但是她觉得理所应当,我救了你的命,又给你饭吃,你当然得对我们姐弟的安全负责啦,哼!至于杨梦龙现在已经有一大笔钱,完全可以包个馆子狂吃海喝个十天十夜这一事实……咳咳,别在意这些细节。再说了,杨梦龙似乎对筱小姐的厨艺很满意,短时间内还没有换饭票的打算,所以,她还是可以理所当然的让杨梦龙负起保护她和筱君的职责。 刚把火生起来,脚步声响起,方应秋两脚带风的跑了过来,看到她也不客套了,直截了当的问:“杨公子呢?” 筱雨芳往杨梦龙的房间一指。 方应秋也不道谢,扑到门上一阵猛敲:“杨公子,杨公子!” 敲了半天,里面传来杨梦龙快睡着了的声音:“本人已死,请勿打扰,小事烧纸,大事挖坟!” 筱雨芳嘴角悄然绽开一个暗笑,这个活宝太可爱了。 方应秋却一点也不觉得他可爱,现在方公子已经快急疯了,他既不烧纸也不挖坟,就一个劲的敲门……呃,不对,是踹门,像是要拆了房子似的:“杨公子你快出来,出大事了!” 杨梦龙的声音更加模糊了,想必是用被子蒙住了头的结果:“天大地大没我睡觉大,谁都别吵,再吵我就宰了他!” 方应秋真不信这个邪,敲得更凶了,敲久了不信你不开门!结果这招还真管用,没几下,门就开了,杨梦龙瞪着一双跟兔子一样红的眼睛怒冲冲的出现在门口,瞪着他,破口大骂:“我操,老子睡个觉容易吗,你吵什么吵!你最好把原因给我说清楚,否则我揍死你!” 哇,火气这么大!方应秋被吓得一哆嗦,往后缩了缩,飞快的说:“圣人云:主辱臣死!如今建奴入寇,京畿处处烽火,生灵涂炭,正是大丈夫报国之时!圣上下诏全国兵马入京勤王,实是指望借重各地的精兵强将奋勇杀敌,驱除鞑子,复我山河!皇恩浩荡,众将士本应以死相报才是,然而总有一些懦夫贪生怕死,于危难之际临阵脱逃,把无数平民扔给鞑子……” 杨梦龙听得头晕,大吼一声:“说人话!!!” 方应秋又被吼得哆嗦了一下,灵感泉涌,一气呵成:“张千户跑了!” 杨梦龙差点没吐血,你唧唧歪歪了半天,就为了说这五个字中啊?真是服了你了。服了之后是暴怒:“什么?那个王八蛋跑了!?” 方应秋说:“在凌晨时分偷偷跑的,跟着他跑的士兵足有两百多,现在全城都乱套了!” 还梦龙可没有泰山崩于眼前而面不改色的本事,他暴跳如雷:“他怎么会跑掉呢?他为什么要跑?他是怎么跑掉的?他……”不管那么多了,回房拿起大衣往身上一披,抄起狗腿刀风风火火的冲了出去。现在他是又惊又怒,惊的是张千户一走,城里军心浮动,人心惶惶,看了守军昨晚的“精彩”表现之后,他已经不对守军军官的指挥水平抱任何幻想了,张千户当然也没好到哪里去,但好歹这位千户大人有统率一千多号人马的经验,也算有点威望,镇得住场子,他再出出馊锼主意,给建奴来几记冷箭黑棍,守住县城的可能性是很大的。然而,这个王八蛋居然跑了!这下完了,最后一个有威望镇住场子的也走了,那还玩个屁啊!怒的是这个王八蛋居然可以无耻到这种地步,他一个外来者都知道要守护这住城市,守户这座城市里的数万平民,这个王八蛋身为千户,居然拍拍屁股一走了之,把这几万平民扔给了后金建奴!做人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如果张千户现在在他面前,他肯定会二话不说,拔出狗腿刀一刀砍了他! 不得不说,小杨同学严重高估了明末将领的节操。牛人朱元璋制订的卫所制度把明朝军队养成了叫花子,全国各地的卫所军户都穷得让人落泪,不仅待遇菲薄,还得忍受上官的盘剥,千辛万苦经营的军田还被人明目张胆的侵占,卫所军队的战斗力自然烂到家了。卫所的军户是世代相传的,只要这一户还没有死绝,就得有人去当兵,不能逃跑,就算要逃跑也不能被抓回来,万一被抓回来了,惩罚是非常可怕的。而千户、百户同样也是世代相传的,他们的处境当然比普通军户要好得多,有那么多人供他们盘剥嘛,日子相对好过一些也是理所当然的。不过,好也有限,这年头军人处处受岐视,嘲笑穷军汉没啥意思,这些千户、百户就成了大家取笑的对象,在他们自己的地盘上,他们或许算一号人物,但是离开了卫所,他们什么都不是,一个县丞都敢拿他们开涮。不服?那你就等着欠薪十七八个月,或者拿到手的粮饷被“漂没”掉七八成好了!在明代,武将的地位就是如此低下,有功劳没人记着,有过错人家记一辈子,想出头?没门!世世代代都被人家看不起,久了,自己都看不起自己了,这些将领作为一卫之长,全部的心思就是用来搞钱,镇守一方保家卫国什么的对于他们而言就是个屁,打得赢他们当然会玩命,要是打不赢可就别怪他们了。在抗倭战争的时候,往往一个千户所几百人被几十名甚至十几名拿着倭刀的倭寇杀得溃不成军,区区几十名倭寇居然一路转战打到南京、杭州这些大城市去,吓得这些大城市竖闭城门,家有数千、上万守军都高挂免战牌,是真的打不赢吗?当然不是,这些倭寇固然凶悍,但并不是内裤穿在外面的超人,几千个打几十个,一人踩一脚他们能治好都漏水,可问题是,卫所的将领不想打,卫所的官兵不想打,他们认为倭寇在自己的国土上横冲直撞跟他们没有任何关系,倭寇杀了多少人他们都照样有饭吃,而不管杀了多少倭寇,他们始终还是穷军汉,子子孙孙都没有出头之日,值得拿命去拼吗?满朝文武,还有万千老百姓都会指责他们懦弱,畏敌如虎,他们也不吭声,是,他们是懦弱,是畏敌,可是,是深层次的原因却是,他们认为这片土地不值得他们拿命去守护,因为这片土地连最起码的温饱和尊严都没有给予过他们。 一片没有希望的、不值得守护的土地却要一群从来不对这片土地抱任何希望的、早已麻木了的人舍命守护,还有比这更滑稽的吗? 当然,这只是卫所官兵的想法,像千户、百户这些日子过得好一点的家伙的想法就简单了,他们可舍不得就这样挂掉,他们还要留着这条命继续剥削这些穷军户,侵占军田呢,哪里舍得去死!张千户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是被上头逼得没办法了才不得不带兵从河南赶来的,说白了,只是捧个人场而已,能跑到距离风暴中心的京城不足两百里的地方驻守已经是人口爆发了,还指望他领兵死战?开玩笑吧!后金骑兵昨晚的表现吓着了他,他意识到自己的军队碰上后金鞑子,只有给人家送菜的份,这座县城可能守不住,还是赶紧跑吧!于是他副千户还有几个百户带上自己的亲信还有家丁,趁着大家不备,溜之大吉了,守城?谁爱守就让他守好了,老子不陪你们玩啦。至于那几百号穷军汉的死活,他才不会放在心上,死光了拉倒,死光了,军田就全是他的了! 千户大人极不讲义气的开溜了,由于保密工作做得好,守军居然在十几分钟之后才反应过来,杨梦龙使出吃奶的劲才安抚下来的军心马上就乱了,那些被抛弃的卫所官兵破口大骂:“姓张的,你这个王八蛋,居然扔下我们自己跑了,你不得好死!”更有人怒吼:“姓张的都跑了,我们还留在这里干嘛?等死啊?我们也跑!当官的都不想守了,我们何苦在这里死撑!”不得不说,这家伙说出了大家的心声,群情越发的汹涌,大家扔下兵器,扯掉身上那套快要烂成布条的鸳鸯战袄就跑! 然后,有人骑着马冲进他们中间,抡着带鞘的狗腿刀照他们身上猛劈,小兵、伍长、什长人人有份,谁也别想逃掉,噼哩啪啦一顿猛揍,惨叫声和咒骂声此起彼伏,嚷得越响的被揍得越狠!他不光揍人,还骂人:“跑跑跑,就知道跑!你们长这双腿就是用来逃跑的是吧?睁开眼睛看看啊,好几百名建奴骑兵就在外面盯着,你们跑得过他们的辽东战马?出去一拨就得死一拨,这么简单的道理你们都想不透?你们脑子里装的是浆糊啊!?还跑,还跑,信不信我一刀把你们给砍了!” 这一顿猛揍榀把这些士兵给揍得不轻,一个个鼻青脸肿,哀叫不断。他们认识这个家伙,就是这个家伙在城外一刀砍死了张郁的战马,当着几百人名卫所官兵的面把张郁打成了猪头,然后又在比武中以一敌十,把张千户最看重的九名家丁给揍趴下了。就在不久之前,他们还亲眼看到,这个家伙一箭射死了一名两百多步外的建奴士兵,这手箭法令所有人瞠目结舌,这个胆大包天的家伙只用了一天一夜,就在他们中间赢得了不小的人望,大家都知道他跟自己的顶头上司张千户不对付,大家在心里暗暗叫好,希望他把张千户弄得更狼狈一些才好。现在看到这个家伙风风火火的冲过来,二话不说就揍人,大家在哀哀惨叫之余也暗暗松了一口气,还好,这个没跑。 嚷得最响的是一个四十余岁的军汉,生活的艰辛都写在脸上,才四十多岁,瘦巴巴的脸上已经布满皱纹了。他嚷得厉害,挨打也挨得厉害,一连被劈了好几刀背,终于支撑不住了,倒在地上捂着被劈中的部位放声大哭:“我们也不想跑的啊!但是姓张的扔下我们跑了,能打的人都让他给拉走了,就我们这些连长矛都拿不稳的有,留在这里也就是一个死!我们死了不要紧,我们的婆娘娃娃可怎么办?她们可都指着我们了,我们要是死了,他们都得活活饿死的!” 狗腿刀停在了半空,杨梦龙瞪着这个可怜巴交的军汉,这一刀背无论如何也砍不下去了。 不能怪他们,不是他们愿意当逃兵,实在是不得不当逃兵,他们死了,这一家人都完了。 第三十九章 态度问题 逃兵,是一项有着光荣历史的职业,很多名垂千古的牛人都客串过这一绝对不光彩有角色,着实为逃兵这一行增色不少————比如说管仲。他当逃兵的理由很简单:家里还有老娘要养,如果他战死了,老娘就得饿死,一尸两命啊!相信管仲绝对不是第一个出于这种原因当逃兵的,也绝对不是最后一个。眼前就有一大波人出于同样的原因要逃跑,而且他们的情况更加糟糕,如果他们战死了,饿死的可不仅仅是老娘,而是一家数口!他们有充足的理由逃跑,为了自己那个通风采光效果一流,除了四堵墙壁什么都没有的家,他们必须活着回去。 只是,他们似乎没有想过,城里这几万人很有可能会因为他们的逃跑而死在建奴的屠刀之下。 方逸之慌慌张张的赶了过来,比起昨晚来,他好歹也有了点进步————这次是穿着鞋子出来的。见守军大多都扔掉了武器,他大惊失色,厉喝:“你们想干什么?造反吗!?大敌当前,你们不思杀敌报国,反而要逃跑,该当何罪!” 军汉们沉默不语。这种沉默不是因为被训得没话可说,而是懒得鸟你,当你放屁。 杨梦龙苦笑:“方大人,你省省吧,就算你说到嘴干,他们也不会听进一个字的,这些大道理又不能当饭吃,当衣服穿!” 方逸之大怒:“你————” 杨梦龙附到他耳边,指了指那个被自己打得血流满面的老军汉,压低声音说:“方大人,你看看他们,他们像一群士兵吗?像叫花子更多一些吧?他们穷,他们家里更穷,一家大小全靠他们养活,如果他们死了,全家都会饿死!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如果我们连让他们吃顿饱饭,穿一套新衣服都做不到,又有什么资格要求他们去为了这座县城死战?” 方逸之窒了窒,看看这些面有菜色、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军汉,不得不承认杨梦龙说得有道理。卫所的军汉生活有多悲惨他略有耳闻,这不,听说建奴入寇,本地卫所的士兵就逃光了,迫使他不得不留下张千户帮他守城,哪怕张千户和他的手下手脚很不干净,欺男霸女,他也只能捏着鼻子忍了。现在张千户跑了,指望这些混得比叫花子还差,已经一盘散沙的军汉舍命死战,他还不如把这些军汉通通掐死让他们重新投胎,练就十八般武艺再来帮他守城更现实一些。他苦笑:“我也知道卫所官兵战力极差,可是你也看到了,除了他们,我们兵吗?” 杨梦龙说:“那也不能又让马儿跑又不让马儿吃草!想让人家给你卖命,好歹得给点好处吧?就好比大人要分我的功,但至少也给了我很多好处一样……” 方逸之咳嗽一声,暗示杨梦龙注意一点,这种事情是万万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说的。杨梦龙嘿嘿一笑,看来古人的脸皮还是薄了点,放在二十一世纪,这算个屁啊,没吵得面红耳赤都算好的了。他正想说话,被城外一阵喧嚣给打断了。城楼上有人叫:“建奴来了!”杨梦龙顾不上那到多,三两下爬上一座箭楼,一眼望去,好家伙,好几百名后金骑兵正策马朝城门这边冲过来呢!他们一路欢呼,洋洋得意,像是打了一场大胜仗似的,而事实上,他们确实是打了胜仗,不过跟他们以往那只能用恐怖来形容的战绩而言,这算不了什么大胜仗: 在城墙上无数军民近乎绝望的目光中,数百名后金骑兵策马飞驰,每个人的刀尖枪尖上,都挑着一颗血肉模糊的首级!张千户、张郁、种副千户、胡百户、刘百户……这些家伙以及他们的家丁、亲信,都变成了一颗血淋淋的首级,被人挑在枪尖上耀武扬威!两百来颗人头就在自己眼前晃动,那情景甚是骇人,方逸之当场就吐了,不少军汉也吐了,甚至哭出声来。不管张千户这些军官还有家丁怎么欺压他们,让他们恨之入骨,看到这么多人一转眼就被杀了个精光,脑袋被人挑在枪尖上示众,军汉们总有几分兔死狐悲,心中的绝望,难以形容。杨梦龙也是一阵恶心,这几天经过那么多被杀得连只活鸡都没剩下来的村镇,死人见多了,可是这么多血淋淋的人头,倒还是头一回见,他差点就吐了出来。 城墙上弥漫着惊怖的气氛,鸦雀无声。 牛录额真对于这个效果很满意,他停在两百步外,把张千户的人头高高举起,叽哩咕噜的一通鬼叫。太远了,听不大清楚,这个死鞑子死活不肯走近一点,没办法,昨晚那一记冷箭把他吓着了,谁知道那个变态的神箭手在不在,靠得太近是会有生命危险的!两百步,别说弓箭射不到,就算是最强的弩也射不中,除非用床弩吧,不过貌似明军已经很少装备床弩这玩意儿了……两百步,安全的。他咕噜完了,一挥手,一名包衣奴才硬着头皮策马上前,扯开喉咙开始翻译:“城里的明狗听着,你们的千户已经抛弃了你们,自己带人逃跑,被我们斩杀干净了!你们最能打的那些家丁已经死光了,这两百多颗首级已经可以证明,跟后金勇士对抗只有死路一条,识相的赶紧开城投降,否则……” 杨梦龙懒得听了,这年头,连汉奸都不大专业,喊话的水平比起抗战时期的汉奸差得太远啦,都没兴趣去听。喊话都没人愿意听的汉奸,是最最失败的汉奸,不过人家吼得声嘶力竭的,总该作点回应吧?他也冲箭楼下面吼了一嗓子:“戚破虏!” 戚破虏现在已经成了他的小跟班了,看到他风风火火的冲出来他也跟了出来,而且背上了杨梦龙那具标志性的强弩。杨梦龙一叫,他马上应了一声,噌噌噌几下爬了上来,把强弩交给杨梦龙。杨梦龙二话不说,踏弦上机,戚破虏目测一下距离,说:“一百三十步,射那个包衣奴才应该射得到。” 杨梦龙说:“射那个奴才有什么意思?要射就射那个牛录额真!牛录额真的脑袋太值钱了,弄一个过来能当千户呢!” 戚破虏直撇嘴:“你想当官想疯了!两百步呢,就算是把李广、养鹞基、黄忠这等神射手请来也射不中,你还是省省吧,这样一支弩箭可是很贵的!” 杨梦龙手脚麻利的装好弩箭,开始调整瞄准镜上的表尺,目标果然还是那位正在耀武扬威的牛录额真:“能不能射中是技术问题,射不射是态度问题,我的态度就是他冒一次头我就射他一箭,多射几箭总会有射中的时候!” 戚破虏无语的翻了个白眼,准备开溜。你这一箭射过去,不管能否射中,后金骑兵都必然会冲上来放射报复,箭楼正是他们重点报复的目标,还是早点溜之大吉为妙。 那个包衣奴才还在忠实的充当着复读机的角色,一遍遍的重复着牛录额真的话,而牛录额真则自信满满的在那里等着,等着明军开城投降,然后大开杀戒,用这满城百姓来给他的儿子塔克潭陪葬。以他的经验,明军虽然规模庞大,但是能打的部队也就明军将领麾下的家丁,杀光了这些家丁,明军就崩溃了。这一次他很轻松的将逃出城去的张千户连同整个千户所百户以上的军官以级这些军官杀了个精光,光是家丁就杀了八十多个,明军应该没有勇气跟他们对抗了,投降吧,早点把脖子伸长领刀吧,这样你们省事了,我也省事了…… 一名白甲兵却注意到了箭楼的动静,一指箭楼:“主子,你看那边!” 牛录额真眯眼望去,咦,明军爬那么高干嘛?该不会又是想射他吧?开玩笑,隔了两百步呢,有什么弩射得这么远!他轻蔑的笑笑:“不就是两名小兵吗,不值得大惊小怪。” 那名白甲兵说:“怕就怕明狗打算故伎重施,想暗算主子,主子还是小心为妙。” 牛录额真说:“无妨,无妨,谅他们……”话音未落,杨梦龙在那边鬼叫一声:“哥们,来,笑一个!”一扣机括,噔!一支弩箭暴射而出,直奔牛录额真而来!利箭破空之声尖锐刺耳,牛录额真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闪电般趴到马背上以缩小目标。事实证明,他这是自作多情,因为杨梦龙的目标不是他,而是他的马。太远了,三百来米呢,哪怕是精确度极高的狙击弩也很难准确命中目标,而小杨同学又没有浪费弹药的习惯,于是找了个容易命中的目标————马的块头比人大得多,反应又慢,好,就你了! “唏————”凄厉的战马长嘶声响彻战场,牛录额真那匹心爱的枣红战马马颈处飙出一道血线,人立而起,然后撒开四蹄狂奔,没办法,这一箭没射中要害,可疼得厉害,战马也发了性子,不受控制了。牛录额真险些拼命夹紧马腹,抱住马颈才没有被抛下来,却也颠来颠去,狼狈之极,守军见状,无不哈哈大笑,畏敌之心大减!牛录额真好不容易才控制住战马,见城墙上的守军一个个笑得东歪西倒,恼怒之极,放声咆哮,如果可以的话,他真的会扑上去咬杨梦龙一口的。该死的,昨晚被你暗算了一回,险些没命了,现在我都躲到两百步外了,你还射!放着那个离你那么近的包衣奴才不射,专门射老子,射不中人就射马,你有毛病是吧?老子跟你有多大的仇啊?他麾下的士兵也看不过去了,纷纷指着城墙破口大骂,懂几句汉语的纷纷叫:“躲在暗处放冷箭算什么好汉,有种就出来跟我们对射!”守军不甘示弱,马上就骂了回去:“就你们那点能耐也配跟公子正面交锋?回去苦练二十年再来吧!”毒舌一点的笑着说:“只怕他们的本事都是跟师娘学的,撑死也只能把箭射出六十来步,跟杨公子一比差远了!”城上城下口水纷飞,脏话连篇,好不热闹! 牛录额真拔出插在马颈的那支箭一看,气得面色发青。这支箭的制式跟昨晚那支一模一样,显然是出自同一人之手,这么短的时间内差点被人家暗算了两回,任谁的心情都好不起来。冲那位差点吓尿了的包衣奴才咆哮了一通,包衣奴才苦着脸上前,冲箭楼拱了拱手,说:“那位壮士,我家主子说他很佩服你的射术,认为你的射术出神入化,放眼天下,你认第二,没有人敢认第一!但是他对你这种躲在暗中放冷箭的做法很不认同,说如果你真的是一名勇士,就请站出来跟他面对面的决一死战,他愿意绑住一只手来跟你打!” 戚破虏破口大骂:“你的主子两次差点死在公子箭下了,还有脸要跟公子决战?还绑住一只手跟公子打?什么玩意!” 杨梦龙则笑嘻嘻的说:“你回去告诉你家主子,老子天生就喜欢躲在暗中放冷箭,这个纯属个人爱好,与人品什么的无关,他不用激我,激我也没用。你告诉他,我很佩服他的身手,居然两次躲过了我的狙杀,希望他能一直保持如此敏捷的身手和反应能力,因为我给他留了十三支箭,我希望这十三支箭里会有一支穿透他的胸膛,把他钉在这片他本来不应该来的土地上……当然,我这个人是很敬重好汉的,英雄惜英雄,我真心希望他能躲过接下来这十三支箭……行了,我要说的就这么多,赶紧回去回话吧,不然我会在这十三支箭里分出一支给你的。” 那位还想套出杨梦龙的身份的包衣奴才一听,像被射了一箭的兔子似的撒马便跑,一直跑回到牛录额真身边,结结巴巴的把杨梦龙所说的话复述了一遍。牛录额真的表情一下子变得丰富多彩,痛恨,愤怒,无奈,更多的还是恐惧。想到有那么一个变态的神射手躲在暗处,随时给自己一箭,他就头皮发麻!他再次瞪了一眼那座该死的箭楼,一挥手,撤,等蒙古人来了再收拾你们! 第四十章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后金这次入寇不光自己来了好几万人马,蒙古各部也出了不少青壮到大明来打秋风。说白了,这些蒙古人就是后金的炮灰,打仗他们冲在前面,撤退他们垫在后面,像攻城这种要死一大堆人的光荣任务,自然是交给蒙古人了。牛录额真已经派人去联系两个抢劫抢得正爽的蒙古牛录,让他们马上滚过来包围这座让他颜面尽失的县城,合三个牛录之力总该可以将这个小小的县城打下来了吧?额真大人对这座小县城已经是恨之入骨,哪怕是用牙齿去啃,也要把它给啃下来! 城上的守军可不知道这些,看到建奴又一次吃了鳖,他们挥舞兵器放声欢呼,像打了个大胜仗一样高兴。他们毫不吝啬的把欢呼声和崇拜献给了杨梦龙,就是他两次差点要了那个不可一世的建奴头子的命,而且照这样下去,那个建奴头子迟早要死在他手里!不管是谁,都会发自内心的尊敬真正的强者,杨梦龙在几百名士兵的包围下痛扁试图杀良冒功的张郁,当众击败张千户九名最强的家丁,又在不可思议的远距离两次射死射伤建奴牛录额真的亲随和战马,面对建奴的怒马强弓而面不改色,这样的强者,自然值得他们尊敬,甚至被他们当成主心骨。杨梦龙走下箭楼,笑嘻嘻的看着士兵们,也不说话,直到他们慢慢的安静下来了,才没头没脑的说了一句:“没那么可怕的,对吧?” 众人愣住,不明所以。 杨梦龙说:“这帮建奴,没有你们想象的那么可怕,对吧?” 大家都点头。看了那个牛录额真的狼狈样,他们才愕然发现,这些建奴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么可怕,面对坚城,他们一样会毫无对策只能咬牙切齿,面对杨梦龙的强弩,他们一样会畏缩,建奴跟他们一样,也会怕,也会死! 杨梦龙指指城外被人扔得满地都是的首级,说:“你们都看到了,这就是试图逃跑的下场!他们人少,围不住县城,但是要控制周边地区却是绰绰有余,只要我们一离开县城,这群畜生马上就会从四面八方蜂拥而来,像狼群一样把我们撕个粉碎!逃跑,只能是自己找死,我们唯一的希望,就是依靠城墙跟他们耗,耗到他们没有脾气为止!” 这倒是大实话,士兵们都不作声了。他们刚才还在怨恨张千户逃跑的时候不带上他们,现在看到张千户他们的首级后,只觉得一阵阵后怕……幸好没有跟着跑,不然那满地首级里必然有他们一个了!没办法,只能死守啦! 杨梦龙瞅瞅方逸之:“大人,大家已经下定决心死守了,你没有理由让他们白干吧?” 方逸之说:“那当然,那当然!众将士奋勇杀敌,所有战绩本官都会如实上奏朝廷,为众将士请赏……” 杨梦龙撇撇嘴,不耐烦的叫:“哎呀,现官不如现管,朝廷现在都火烧屁股了,指望他们,还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大人,他们可是家里的顶梁柱,一旦他们死了或者伤了,那个家就垮了,如果朝廷的抚恤银不能尽早送到,全家都得饿死!” 一名什长叫:“就是呀,朝廷干什么都拖拖拉拉的,等到赏银拨下来,少说也得好几个月,我们哪里等得了那么久!” 士兵们大声叫:“就是,就是!” 方逸之犯了难:“那……”望向杨梦龙:“那你说怎么办?” 杨梦龙伸出五个手指头:“斩首一级者,赏白银五两,现银!” 士兵们愣了一下,猛的发出热烈的欢呼声。这年头粮价涨得厉害,五两银子最多只能买到四百斤米,还得是丰收年景,听着不多,但是胜在这是现银啊,马上就能拿到手的啊,这比什么都要实在。指望朝廷?哼,一层层的盘剥之后,到手的都不知道还有没有五两! 杨梦龙又屈起四根手指,食指高高竖起:“身负重伤者补偿白银十两,也是现银!” 这下大家都愣住了。战场上最可怜的就是伤兵,医学技术太差了嘛,一旦伤口感染就只有死路一条,只能被抛弃,在缺粮的时候甚至会被吃掉。在将领们看来,肯把你抬回来敷点药你就该谢天谢地了,还补偿?做梦去吧,搞不好还巴不得你快点死掉好吃空饷呢。这也是士兵们不愿意死战的原因,万一受伤了可怎么办?现在听说受伤居然能拿到十两银子的补偿,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了,还有这样的好事?有人想说话,见杨梦龙又竖起了一根手指,知道杨公子还有话要说,马上闭嘴。 果然,杨梦龙还有话要说:“阵亡者,二十两,保证一分不少的发到家属手里,少了一分,天诛地灭!” 轰! 这下可炸了营,这年头的士兵的命实在是太不值钱了,阵亡了,家属能领到几斗米就算不错了,现在听说如果自己阵亡了,家里能拿到二十两银子,一个个都目瞪口呆。那名连方逸之都敢于质疑的什长好不容易才合上自己的下巴,问:“公子,你不是开玩笑吧?怎么斩首一级的赏银才五两,阵亡了却可以拿到二十两?” 杨梦龙双手往腰间一叉,瞪起眼睛叫:“这能一样吗?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天朝上国的子民,而他们呢?一群跟野人差不多的杂种,我们吃肉的时候他们啃树皮,我们穿丝绸他们光屁股,我们的命比他们的烂命值钱多了,这价钱能一样吗?”他霸气的一挥手,“我们天生就该比他们尊贵!我们天生就该过着比他们舒服得多的、让他们只能躲在林子里吃着草垂涎三尺的好日子!斩首一级赏银三十两,阵亡了却只能领到几斗糙米,这是哪个脑残的定下来的赏格?叫他出来,我保证不砍死他!” 众人哄堂大笑,纷纷叫:“对,我们的命比他们的命值钱,这群牲口的命就只值这个价钱!” 杨梦龙趁热打铁:“大家努力杀敌吧,等一下方大人就会把银子抬过来,就地分发!对了,还会把饭菜抬上来让你们吃个够!” 守军无不欢呼雀跃,士气一路猛涨,一个个像饿极了的狼一样瞪着远处的建奴大营,眼里冒出油绿油绿的光芒,恨不得建奴马上攻过来,好拿他们的脑袋换钱。砍死一个能赚五两银子的现钱,要是被建奴砍死了家人还能得到二十两银子的补偿,划算,太划算了,他们都恨不得马上就被建奴砍死,好让家人过上一两年舒心的日子了。不过还是有人担心杨梦龙能否兑现赏银,杨梦龙也不废话,拍胸口表示如果方大人不给钱,你们就找我要!这下大家再无怀疑,准备打仗吧!打仗免不了要有死伤的,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但不管怎么样他们都有赚,怕个鸟!至于县城被攻破……那更没什么好怕的,大家都完蛋了,还怕什么? 方逸之见守军士气高涨,斗志昂扬,打心里松了一口大气。被杨梦龙这一通忽悠,只怕现在赶他们走他们都不走了,很好,很好。不过想到那笔可怕的赏银,他不免心惊肉跳,一下城墙就把杨梦龙拉到一边,压低声音问:“你该不会真的想给他们发这么多赏银吧?” 杨梦龙说:“不发行吗?你看看他们刚才的样子,能打仗吗?” 方逸之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这没错,杀敌有功就该获重赏,这也没错,可是……这受伤的阵亡的所得赏银居然比斩获首级的还高,是不是太过了?本朝从无此先例啊!” 杨梦龙习惯性的撇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这话没错,可是大人有没有想过,他们本来就不是当勇夫的料,他们只是一群缺乏训练的农兵!他们心里没有什么大义,只想让自己,让自己的家人过得好一点,你不能保障他们家属的利益,给再高的赏格也没用,因为他们是要拿命去拼的,而且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斩获首级,万一他们阵亡了,一家人都得饿死,谁敢去拼?” 方逸之无语,半晌才发出一声叹息:“现在居然要靠银子来激励他们去杀敌了,忠义之道居然敌不过几两白银,真是世风日下,道德沦丧啊!” 杨梦龙又开始翻白眼了:“我的好大人,你的忠义之道能填饱肚子吗?你的仁义道德能让他们的婆娘娃娃的身体暖和一点,不至于冷得瑟瑟发抖吗?不能?不能,这些对他们又有什么用!你与其在这里感概万分,还不如想办法弄银子准备给他们发赏银,同时筹集粮食让他们吃肚饱的,让他们有力气跟建奴拼命呢!” 方逸之苦着脸说:“这怕是得要好几千两银子吧?仓促之间,让本官上哪筹集这么多银子!” 杨梦龙耸耸肩,说:“那是你的事,与我无关,我只负责把建奴打回去。”说完,大步流星的朝一处营地走去,那背影,潇洒得很啊。 方逸之欲言又止,半晌,发出一声长叹:“为了本县数万生灵,本官也只好厚着脸皮救那些士绅一次了……”摇摇头,大步朝县衙走去,接下来他的日子可不好过了。 第四十一章 装备 牛录额真反复比对着手里这两支带血的弩箭,神情专注。不光是他,那些白甲兵也眼都不瞅的看着这两支撑死也就尺半长的箭仿佛这两支箭上隐藏着什么惊天秘密似的。 箭长五十厘米,仅相当于后金弓箭手所用的重箭一半多一点,却有着骇人的威力:后金重箭有效射程仅六十步,这两支弩箭却远远超过了,一支在一百多步的距离一箭射死了一名旗丁————还是黑夜呢,另一支则飞越两百步的遥远距离,重创了牛录额真的战马,现在这匹倒霉的战马伤口还在不断流血,没法止住,看样子是凶多吉少了。这让以骑射无双自夸的满洲勇士为之震骇,骑还不好说,至少在射这方面,他们是远远不及对手了,要是明军拥有几万张这样的强弩,这仗还用打吗?只怕他们还没有冲到明军面前就已经被射光了!好在,这种武器不是一般人装备得起的,从这两支弩箭就能看出来了。高强度铝合金制成的箭杆被打磨得异常光滑,就让他们叹为观止————这得花多少钱哪!最奇怪的是,这种合金不仅轻,而且异常坚韧,跟精铁一般,刀都砍不断;三棱形箭镞寒光闪闪,极为尖锐,显然是精钢打造的,其制作之精良,其锋锐之程度,简直匪夷所思,这样一支箭,成本怕是比一把制作最精良的马刀还要贵得多吧?牛录额真越看越困惑,跟明军打了一辈子的仗,如此精良的弩箭却是头一回见,他皱着眉头问身边一名一脸谄媚的笑容的士绅:“范先生,你在这一带也算有头有脸了,可曾听说这一带有什么著名的神射手么?” 包衣奴才赶紧翻译过去。范先生听完,沉思片刻,拱拱手说:“回将军的话,我朝以火器取代弓弩足有两百多年了,别说民间,哪怕是军中也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神射手。” 牛录额真说:“可是,县城里就有一个家伙,两次隔着百步之遥放箭,差点要了我的命!” 范先生脱口叫:“这不可能!” 牛录额真哼了一声:“什么不可能的?我的抬旗被他射死了,我的马也被他射成了重伤,还有什么不可能的!” 范先生有点凌乱了,居然有人的箭法比后金勇士还要厉害?这怎么可能!更不可思议的是,这么厉害的人物,他居然从来没有听说过! 牛录额真见这家伙这副表情,就知道连他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不免有点泄气,这个带路党不给力啊!他放下弩箭,问一名分得拨什库:“福隆,蒙古人还要多久才能赶到?” 那名分得拨什库躬身说:“回主子的话,木卓尔那个牛录离咱们最近,最多只要一天就能赶到了,雅台那个牛录远一些,得两天才行。” 牛录额真说:“让他们快点,我没有耐心在这里耗下去!两天之内,我要看到他们全部到达,否则别怪我翻脸不认人!”顿了顿,又说:“你们也别闲着,趁现在还有时间,把抓到的奴才赶过来让他们帮忙砍伐树木制作攻城器械,一定要准备充分!”他越想越气,啪地把那两支弩箭拍在桌面上,怒吼:“我随大汗南征北战,纵横沙场二十余载,从来没有受过这样的侮辱,不将这座县城夷平,把那个两次暗算我的小子碎尸万段,誓不收兵!” 在场的白甲兵和红巴牙喇兵一个个呼吸粗重,牛录额真从一个小兵当起,断断续续打了二十年仗,不曾受过这样的侮辱,他们又何尝受到过这样的侮辱!杨梦龙拉仇恨的本事一流,在用近乎放肆的行为鼓起守军的斗志和士气的同时,也很成功的让自己成为后金数百勇士的眼中钉肉中刺,欲除之而后快,不管是从哪个方面来看,他都做得很成功。 吃了两回亏后,这个牛录再也没有找到城下去找抽,他们驱来大批被俘获的明朝平民,用皮鞭和钢刀逼着他们去砍伐木料,赶制云梯、盾车等攻城器械。这些可怜的平民饿着肚子,顶着寒风战战兢兢的忙活着,手脚稍慢一点,一记皮鞭就抽了过来,从他们身上卷走一片衣衫皮肉,惨不忍睹,不时有人冻饿而死,甚至被后金士兵砍杀,哭号之声不绝,可是有什么办法呢?生在乱世就是他们的错。 建奴在磨刀霍霍,杨梦龙也没闲着。张千户他们死光了也有死光了的好处,那就是,县城守军的指挥权顺理成章的落到他手里了。本来还轮不到他这个外人插手的,但是由于他的表现太出色了,大家都服他,剩下几个指挥官反而被晾到一边去了。他用重赏成功的鼓舞起了守军的士气,大家斗志高昂,只等着跟建奴大杀一场了。不过他很清楚,没有精良的装备,再高昂的士气也没用,一旦伤亡过大,守军一样会崩溃的,他必须做好充足的准备,否则就只能完蛋了。 那么,守军的装备怎么样呢? 不怎么样。张千户带来了七百多名士兵,其实最能打的也就那一百多名家丁亲信———由此可见,千户大人搞钱还是很有一套的,一般的千户可养不起这么多家丁。可惜,一次愚蠢的逃跑将这些家丁连同他本人,他的儿子的小命一起断送了,留给杨梦龙的是一帮除了种田什么都不会的农兵。这批士兵里有两百多名火枪兵,倒也算一支可用的力量,可是火枪的质量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能勉强使用的火枪不过六十支,六十支一分钟都未必能发射一发子弹的火枪,能干什么?至于刀枪什么的也看得杨梦龙直想哭:就没有哪样不是偷工减料的,铸刀所用的铁料很差,砍上几回就该报废了,长枪就更不用说了,没准一枪刺出,枪头就脱落了,我靠!盔甲什么的就更是想都别想了,有件鸳鸯袄穿就算不错啦。他看得直拍额头,完蛋了,这回绝逼是完蛋了,拿这样的装备,怎么跟人家打啊! “就这些东西了吗?”他看着那一堆的破烂,脸苦得几乎要滴出汁来。 军需官连忙说:“不止,不止,还有几桶火药。” 一听说还有几桶火药,杨梦龙顿时高兴起来:“拿过来给我看看!” 那几桶火药很快就被抬了进来。杨梦龙打开一桶,是典型的黑火药,里面掺了一些杂质,本来威力就不怎么大的火绳枪再用这样的发射药,不整出人命来才有鬼了。不过,这些火药肯定能爆炸,而且威力还不弱,这一点他百分之百肯定。他抓起一把来看了看,问:“这火药是用来做什么的?” 军需官说:“这是火枪的子药,当然,如果攻城遇到障碍,也可以用火药将城墙炸开。”他讨好的说:“千户大人认为此次入京,可能会有一场恶战,因此把卫所里的火药全带来了,足有好几百斤呢。” 杨梦龙有点沮丧:“你两百多支火枪只有六十支能用的,这么多火药又有个鬼用!” 军需官讪笑一声,不敢再吱声。 一名姓陈的百户大概是人缘太差,张千户在开溜的时候没有叫上他,他侥幸活了下来。这位硕果仅存的百户不无焦虑的说:“公子,不仅是火枪,我们的箭支也有很大问题,很多箭镞都锈得不能用了,箭杆更是一碰就断,一旦开战,后果不堪设想啊!” 杨梦龙捏着下巴,沉吟不语。 戚虎这个老头现在升官了,成了杨梦龙的助手。没办法,杨梦龙对行军布阵一窍不通,只能劳烦他老人家啦,这个老头看着摆在大厅里这一大堆破铜烂铁,气愤的说:“那帮没良心的家伙,竟然拿这么差的武器来充数,简直就是在谋杀!” 杨梦龙突然叫了起来:“慢着,你刚才说什么?” 戚虎说:“我说他们拿这样的装备给士兵们用,简直就是在谋杀自己的部下……” 杨梦龙叫:“不对,是前一句,前一句!” 戚虎说:“我说那帮没良心的家伙……” 杨梦龙一拍大腿:“没良心……没良心……哈哈,老子怎么把这家伙给忘记了!”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中,这家伙打了鸡血似的一蹦三尺高,意气风发的叫:“众将听令!” 大家翻了个白眼,还众将听令哩,我看你准是想当官想疯了,这里最大的也就一个百户一个县丞好不好!不过大家不是凑趣的坐起来,作肃然听令状。 杨梦龙叫:“陈百户,你马上把那些生锈的、不能再用的箭支给我搜集过来,一支都不许漏掉!” 陈百户莫名其妙,要那些破烂干嘛?见杨梦龙那么严肃,他也不敢多问,应了一声是,下去忙活了。 杨梦龙目光落在县丞身上:“县丞大人,麻烦你把全城的木匠给我找过来,有一个算一个……对了,也麻烦你把全城的火药都给我弄过来,我们能否守住县城,全看它了!” 县丞也不敢怠慢,赶紧去了。 杨梦龙自言自语:“还是不够……得再加一点料……”对主簿说:“主簿大人,麻烦你让人把全城用不着的瓦罐、铁钉之类的东西搜集过来,有大用!” 主簿同样不敢怠慢,拱了拱手,下去安排。 “把全县能用的兵器都集中过来,淘汰掉那些垃圾,不然这仗没法打!” “多找些旧衣服给士兵们送去,让他们穿得暖和一些,最好让他们吃一顿肉,免得打起来了没有力气!” “把全县的青壮都召集起来,就近编队,守军顶不住了他们就补上去,赏格和伤亡抚恤跟守军一样!建奴也就那几百号人,咱们县里可是有好几万呢,十个里面抽一个也有几千青壮,哪怕是四个拼他们一个也要把他们拼清光!” “没武器?简单,菜刀有没有?铡刀有没有?斧子有没有?有啥用啥,别挑剔了……如果这连都没有怎么办?好办,木棍总有吧?铁钉不能找吧?找些胳膊粗的木棍钉上钉子,不就成了很好用的狼牙棒了?砸人效果一流!” 杨梦龙飞快的下达命令,整个县城都迅速运转起来。城门外那两百多颗首级已经再明确不过的告诉城里的人,别心存侥幸,否则只有死路一条,想活下去,只有拼死守住县城!他们积极配合守军,木匠、铁匠被召集起来,开始为守军打制兵器,虽说晚是晚了点,但总比没有强。杨梦龙点名需要的瓦罐很快就收集到了三四百个,这玩意太普通了,谁家里没有几个啊?腾一两个出来不是什么难事。青壮则拿起他们所能找到的一切武器编队联防,准备为守军运送守城器物,抢送饭菜和伤员,而妇女也行动起来为守军做饭做菜,一切都忙碌而紧张的进行着。当天下午,一桶桶热饭,一撂撂旧衣服衣被送到了守军手里,守军一打开桶,看到大碗大碗的酸菜肥肉,眼都绿了,不要命的抢啊!他们恐怕都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吃过一顿不掺沙子的、热气腾腾的干饭和油汪汪的肥肉了,一个个吃得直打嗝,都说如果天天能吃到这样的饭菜,这仗打多久他们都乐意! 这一番拨弄下来,守军士气高昂不说,城里也多了三千多名随时准备补上去的青壮。这些青壮让他们出城野战那百分之百是送死,但是一旦建奴攻进城里,他们就可以通过巷战跟建奴拼杀到底,耗也要把建奴耗光————巷战中骑兵会受到很大的限制,这种敌中有我我中有敌的烂仗是为将者之大忌。正如杨梦龙所说,粪叉、铡刀、菜刀、斧子什么的都成了这些青壮的武器,实在没有武器了,找根木棍钉上钉子也凑合能用,砸上一下不死也得掉两层皮,小小的县城里都有点全民皆兵的味道了。 隐藏在民间的战争潜力是巨大的,遗憾的是,在明清之间长达五十多年的战争里,明军将领始终没有学会将这股力量动员起来,这似乎还是头一次。现在该后金尝尝全民皆兵的滋味了。 第四十二章新玩具 都傍晚了,杨梦龙还在忙个不停。整个县城的防务都交给了他,意味着几万平民的安危都压到他的身上了,这份压力压得他几乎透不过气来。好在,他老人家群殴、团战经验异常丰富,而且并不仅仅是一个冲锋陷阵的猛将,同时还是运筹帷幄的指挥官,这些经验帮了他的忙。或许你要问打群架跟打仗有什么关系?嘿嘿,关系就大了,说白了,打仗就是一群最高技术含量的群殴,不信? 高水平的群架,事先必须制订计划,找一个理想的场地,而打仗也必须事先制订作战计划,抢占有利的地理位置; 高水平的群架事先要分发兵器————比较菜刀、木棍、啤酒瓶等等,不过我不建议用狼牙棒,大家又没多大的仇,犯不着一棍把人家打死。打仗嘛,就不用说了吧?哪一次开战前不是要打开军械库调出大批装备的呀? 高水平的群架事先要选定撤退路线以逃避警察或者对手的追杀,这跟打仗是一样的; 高水平的群架开打前就要商量好由谁来背黑锅,或者打完了再选也不晚,这也跟打仗一样; 综上所述,一个团战高手确实是有能力指挥一支小型军队上阵对垒,至于能不能打赢嘛,还是不要在意这些细节。但不管怎么说,团战高手杨梦龙到目前为止,干得都挺不错,把整个县城可供动用的资源都调动起来,几千名青壮已经武装起来,城墙上的守军士气高昂,情绪稳定,而他需要的物资塞满了仓库,能干到这个地步,也算不错了。当然,这里头也有戚虎一份功劳,这个老头经验丰富,不管是多难办的事情他都能拿出主意来,在他的帮助下,杨梦龙把一切都做得有条有理。他在这里忙得昏天黑地,突然看到筱雨芳走了进来,手里提着个竹篮,里面散发出阵阵饭菜的香味,这才想起自己似乎还没有吃晚饭,肚子很不争气的咕咕叫了。他嘿嘿笑:“给我送的?” 筱雨芳白了他一眼:“谁给你送饭了?是送给戚老爷子的!”把竹篮放在桌面上,掀开麦杆编成的盖子,里面是满满一篮的麦饭,还有一碗酸菜肥肉,让人垂涎。杨梦龙响亮的吸着气,筱雨芳又好气又好笑:“还不去洗手!”拿出两个碗摆在桌面上,开始盛饭了。 戚虎拱拱手,说:“有劳大小姐了。” 筱雨芳说:“老爷子不要客气,你们多次救了我们的命,我给你们做顿饭又算得了什么……快吃吧,再不吃就要凉了。” 杨梦龙洗了手,一把抢过盛得最满的那碗,狼吞虎咽吃得像一头小猪,他真的是饿急了。筱雨芳对他这副吃相已经完全不抱任何希望了,用一双筷子从麦饭里挖啊挖,挖出一个热气腾腾的鸡蛋递给他。杨梦龙咧咧嘴,笑:“芦花今天生的?它可真能生啊。”剥掉蛋壳三两口吃掉了,然后继续扒饭。说实话,他真的有点吃不惯这粗糙的麦饭,他更喜欢吃米饭,不过麦饭顶肚子,吃饱了不容易饿,还是吃吧。 筱雨芳坐下,随手拿起杨梦龙摆在桌面上的那一撂文书,草草的扫了几眼,都是一些筹集物资、统筹安排的命令,字迹倒是工整,只是签名那叫一个惨不忍睹,跟鸡扒的一样。她一连看了几份,每一份的签名都是一样,不禁笑出声来。杨梦龙脸一红,吃力的咽下满嘴的食物,叫:“你就别笑了,快点帮我把字给签了,我不会用毛笔!” 戚虎慢悠悠的嚼着一块肥肉,说:“这一点老汉可以证明。” 筱雨芳似乎不大相信:“你不会用毛笔?” 杨梦龙说:“会用就不至于写成这样了!那个该死的主簿成心整我的,都跟他说了一千遍,说我不会用毛笔,他顺手签上字就行了,他非要让我签,岂有此理!”这倒是情有可原,都二十一世纪了,谁还用毛笔写字啊,用五笔打的不是更好吗?一些小朋友会到兴趣班练练书法,可惜杨梦龙是橄榄屁股,坐不定的,让他静下心来一笔一划的练上好几个小时,还不如杀了他算了。结果现在他看到毛笔就傻眼了,主簿死活不肯替他签字,他又不会用毛笔,一大堆公文积压在这里没法处理,他都快愁死啦!他倒是勉为其难的签了字,可惜连他都不认识自己写出来的字,还是算了吧。筱雨芳摇摇头,又发现了杨梦龙一项缺点:不会用毛笔写字!不过现在不是嘲笑他的时候,她微笑着提起笔,开始飞快的写了起来。杨梦龙端着饭碗跑过去,哎哟,不愧是大才女,字迹绢秀工整,一气呵成,跟他的鬼画符形成了极鲜明的对比,他连连点头,不错,不错,两个人的签名放在一起,绝对可以当防伪标签用了,有本事模仿筱雨芳的字的绝对没本事模仿他的字,有本事模仿他的字的绝对没有本事模仿筱雨芳的字,嘿嘿! 正吃着,陈百户走了进来,一拱手,说:“公子,老爷子,你们需要的残破箭镞都收集起来了,足有四千余枚!” 县丞后脚跟到:“公子,木匠铁匠都集中起来了,想打制什么跟他们说一声就行,此外,我们还从几个火药作坊里搜集了两三百斤火药,不知道够不够用?” 杨梦龙说:“等等,我吃完饭就过去。稀哩哗啦几下把碗里的饭全扒进了嘴,把碗一扔就跑了出去,不见人影了。 筱雨芳继续专心帮他签字,只是明显有点心不在焉了。 戚虎继续吃饭,嗯,今天的饭菜可真香哪! 县城一幢书院已经被腾了出来,成为临时的作坊。二三十名铁匠木匠集中在这里,而县丞千辛万苦收集过来的木料、瓦罐、废铜烂铁之类的物资也堆积在这里,幸好老夫子已经逃了,不然看到书院被弄得乱七八糟,他的胡子都会给气得翘起来。看到县丞进来,这些工匠诚惶诚恐的行礼,县丞对杨梦龙说:“这些都是从外地逃过来工匠,本地的工匠都在自己的铺子里没日没夜的赶制各种器械呢。” 杨梦龙嗯了一声,说:“不错,不错。” 县丞说:“公子想要造什么,就直接跟他们说,他们很快就能造出来。” 杨梦龙说:“那我就不客气了。”走到这些工匠面前,问:“知道我找你们来是干什么的吗?” 工匠们说:“知道!为我军制造各种器械!” 杨梦龙又问:“知道要制造什么样的器械吗?” 工匠们摇头,这个他们就不知道了。 杨梦龙作了个夸张的手势:“杀人的器械!让建奴尸横遍野,这辈子想起我们都要尿裤子的利器!” 工匠们轰一声笑了,一个壮汉叫:“公子,要做什么你只管吩咐,俺王铁锤豁出这条命不要,也要帮你做出来!” 杨梦龙觉得这壮汉很眼熟,不免多打量了他几眼:“我们……是不是见过面?” 那壮汉憨笑着:“公子你不记得了?昨天在街上,你送给俺一条马腿,让俺美美的吃了一顿!” 杨梦龙一拍脑袋,想起来了,就是那个明明饿得不行了,还接二连三的让老弱妇孺插队到自己前面去的壮汉!他想拍拍王铁锤的肩膀,有点尴尬的发现这丫比自己高了一个头,拍上去似乎有点吃力,只好算了,问:“你叫王铁锤是吧?” 王铁锤说:“不是,俺原名叫王家富,世世代代都是打铁出身的,只要是铁能打出来的东西,俺都能用这把大铁锤给你打出来,大家都叫俺王铁锤,久了,俺原来的名字都不怎么用了。” 杨梦龙说:“你很不错,没有恃强凌弱不说,还主动让老弱妇孺排到自己前面去,真的很不错,我看好你!” 王铁锤一个劲的憨笑。 杨梦龙说:“闲话休提,咱们来说正事,会做木工活的出来!” 刷的一下,工匠里站出了十几号人。 杨梦龙数了数人头,应该足够了,他果断下令:“你们的任务就是赶造一种比较特别的厚木桶。” 木匠们愕然:“不是要制造杀敌利器的吗,做木桶有什么用?” 杨梦龙说:“少废话,没用我会让你们做吗?看清楚了,这个木桶的口径至少要达到一尺,每一块木板一定要加厚,完了还要用铁条箍紧,反正你们把它当成一门木炮来做就行啦,能做出来吧?”他拿出图纸交给工匠们,图纸是用炭笔画的,画得很认真,一看就懂。工匠们看完了,表示这活毫无技术难度,他们一天就能做出十个来!杨梦龙算了算,一天十个似乎太多了点,浪费资源嘛!他走过去拿起一个瓦罐抛来抛去,然后一松手,瓦罐掉到地上,摔了个稀巴烂。他自言自语:“太不经摔了,这可不行……”转头问:“谁会做木罐的?” 木匠们都笑了:“木罐这玩意都不会做,还好意思自称木匠吗?”看他们那态度,似乎不会做木罐的木匠简直就是木匠这一行的耻辱。 糟糕,被鄙视了。杨梦龙用手比划着:“我要做的木罐有这么大,至少能作二十斤水,而且一定要密,不能有任何渗漏。” 木匠们继续鄙视他,这毫无技术难度好不好,我们的徒弟都能一做一大堆! 杨梦龙这下没话说了,说:“那好,尽快赶制这种木罐,越多越好。”再看看那些瓦罐,对来了主意,对县城说:“找人把这些瓦罐砸成碎片,千万别扔,木罐做好了我有用!” 县丞一脸郁闷,闹了半天你就是想做木桶木罐?真是浪费了我的表情。不过杨梦龙现在是方逸之钦点的城防总指挥,而且砸一堆瓦罐也不是什么很费力气的事情,就找人砸呗! 铁匠们的活就比较辛苦了,他们必须要加班加点打制兵器。刀剑之类的武器太费时了,杨梦龙让他们统一打制枪头,这玩意儿省铁料不说,杀伤力也相当不错,砍伤刺死嘛,好几杆长枪同时捅过去,挨上一下不死也得重伤。此外他们还要赶制投枪,一公斤重一支的那种,杀伤力也很强。投枪这玩意儿不仅可以用来肉搏,还能投掷作远程攻击,虽说投枪兵也是需要经过严格训练的,投枪技巧不大好掌握,但是他也没指望这帮民兵农兵能一夜之间小宇宙大爆发,变成所向无敌的劲旅雄师,投出去能把敌人钉死当然不错,实在不行,用投枪肉搏也不失为一种选择嘛,捅上了就是一个窟窿。 看完人,他又在县丞的带领下来到书院一个房间里,那里面可储存了近千斤火药,这些炸药除了张千户的部队带来的那几桶之外,还有大量县城作坊自己制造的。杨梦龙小心的拿起一点作坊自制的看了看,说:“这种火药做烟花用还行,用来炸人……不行。” 县丞说:“这些火药本来就是用来做烟花的,谁活得不耐烦了,敢大量生产军队专用的火药啊。” 杨梦龙有些沮丧:“可是我现在急需烈性火药,爆炸威力越强越好,这玩意能顶什么用!” 县丞说:“方大人已经下令全城的作坊紧急赶制烈性火药了,这些……要不我们把它扔了?” 杨梦龙将手里的火药扔回去:“别!这玩意炸人是不行,但是将它洒在稻草、麦秸等物上点着扔下去,照样可以把建奴烧个焦头烂额!” 县丞眼睛一亮:“对啊,当初老奴攻打宁远,大批建奴在盾车的掩护下接近城墙拼命挖墙的时候,关宁军就是用床单包着稻草,然后洒上火药点着扔下去,烧得建奴死伤无数的!我这就去收集旧床单!” 杨梦龙连连点头:“对,尽量收集旧床单破布片,关宁军能做到的我们一样能做到!” 县丞又指了指那几桶军用火药:“那这些……” 杨梦龙连连摆手:“这些可不能这样用!我要用它们弄点新玩意儿出来,给建奴一个惊喜!等着瞧吧,除非建奴不来攻城,否则,这场战斗会让他们终生难忘的!” 说到这里,这家伙陶醉的笑了起来,那阴险的笑声让县丞浑身发冷…… 第四十三章 铁公鸡 木罐这玩意儿确实没有什么技术含量,木匠们一阵刨刨凿凿,很快就做出了一个。杨梦龙拿过来看了看,不赖,不赖,真心不赖,把水装进去涓滴不漏。他想了想,指着一个部位说:“在这里钻一个小孔,不用太大,小小的,能穿过一根火绳就行了。” 这个好办,三两下就搞定了。杨梦龙拿着木罐跑进放炸药的房间,装了大药一斤用来做烟花的火药然后出来,让木匠小心的把木罐口封死,然后插入一根火绳,嘿嘿直笑:“我们的秘密武器出来了!我倒要看看是建奴的弓箭厉害还是我们的火药厉害!” 县丞恍然大悟:“原来公子是想制造万人敌啊!” 杨梦龙一怔:“县丞见过这种武器?” 县丞说:“县城的军械库里有一些,不过年代太过久远,已经不堪使用了。”要过这个要命的家伙来看了看,评价:“比军械库里的万人敌要轻很多,就是不知道威力如何?” 杨梦龙的笑容邪得可以:“试试不就知道了?走,到城墙去试试!” 大家也挺好奇的,就跟着他来到城墙。这时天已经黑透了,呼啸的寒风中隐约可以看到后金大营那边有火光在晃动,还有压抑的哭声和惨叫声,显然,那些民夫正在后金士兵的威逼下日夜赶制攻城器械。而守军则用老百姓送来的旧衣物把自己裹得跟个粽子似的,他们刚刚饱餐了一顿酸菜肥肉,精神抖擞,看到杨梦龙他们来了,纷纷打招呼:“公子好!”杨梦龙笑着回应,让那些士兵坚守岗位,选定一个垛口,然后要来一支火把点燃火绳,周边的人呼啦一下闪出老远,开玩笑,这里面装的可是炸药啊,能炸死人的东东啊,不躲远一点,被炸死了找谁哭去?杨梦龙却不在乎,在泰国连火箭筒都玩过,这点东西实在是太小儿科了,一点挑战都没有。等火绳烧得差不多了,他随手将木罐抛了下去。 轰!!! 木罐落地,里面的炸药猛然爆炸,发出一声巨响,木碎纷飞,嗖嗖作响,煞是骇人。大家都吓了一大跳,纷纷往这边看过来,杨梦龙叫:“没事,没事,随手点了个大炮杖而已。”大家这才放下心来。 县丞面色有点白,说:“这……这玩意居然真的会炸!” 杨梦龙说:“废话,那么多火药放在如此狭窄的空间里点燃,它当然会炸!”瞅瞅那团冉冉升腾的硝烟,不大满意:“杀伤力太差了,用了足足一斤火药才这模样,撑死也只能炸死一两个人……嗯,得往里面加点碎石、铁箭头、铁钉、玻璃渣子之类的东西,加大装药量……猪油似乎不错,爆炸瞬间温度这么高,将猪油熔化不成问题吧?这样一来就可以制造出古代版的凝固汽油弹了,嘿嘿……”咕哝到最后,他又习惯性的发出了标志性的阴笑,笑得大家头皮发麻。 一名木匠好半天才回过神来,问:“杨公子,这木罐你可满意?” 杨梦龙说:“还不行,木壳还要加厚一点,缝隙最好用蜡之类的东西彻底封死,一点缝都不能有……压力越大,爆炸的威力就越强,懂吧?” 木匠们整齐划一的摇头,不懂。 杨梦龙教育癖发作,就在城头上叭啦叭啦的给木匠们讲起了炸药爆炸的原理————其实他本人也是一知半解,不过天南地北的一通瞎扯,还是能把这些老实巴交的木匠唬得一愣一愣的。遗憾的是不管他说什么,那些木匠都是一脸茫然。也是,他们只是做木工的,从来没有跟火药打过交道,趴他们讲怎么做炸弹,跟对牛弹琴差不多。显摆了一通,一点效果都没有,杨梦龙也泄了气,说:“反正吧,你们按我说的,回去把木罐做得更厚一点,更紧密一点,到时候肯定会派上大用场,那时候,你们每一个人都成为功臣啦!” 木匠们放声欢呼,纷纷跑回去做木罐,谁不想成为功臣呢! 杨梦龙再次看了一眼城墙下面那个被炸出来的坑,嘴里咕哝:“要是给我几颗155榴弹就好了,那家伙,从这么高扔下去,绝对是死伤一大片啊!” 正yy着,方应秋的声音传了过来:“杨公子,杨公子!”这位公子哥儿正火烧屁股似的朝杨梦龙这边跑过来。杨梦龙的眉头顿时就拧了起来,心里暗叫一声:“有没有搞错!”他现在是真心讨厌方应秋了,这家伙除非不来,一来绝对没好事,靠!他原本想躲,但是方应秋都来到面前了,想躲也躲不掉,只好臭着一张脸迎上去,没好气的问:“又有什么事?” 方应秋喘着气说:“家父请公子过去一趟!” 杨梦龙双手往腰间一叉:“先告诉我大人为什么叫我过去,否则我是不会过去的!” 方应秋略迟疑的看了看周围的士兵,压低声音说:“家父召集全县士绅富商筹集将士们的赏银和抚恤银,那些士绅富商一毛不拔,还把话说得很难听……” 刷的一下,所有人的耳朵都竖了起来,毕竟这直接关系着他们的切身利益,谁不关心啊? 杨梦龙问:“他们说什么了?” 方应秋说:“这些话不方便在这里说。” 杨梦龙皱着眉头说:“你只管说,其实你不说我也能猜到他们说了些什么。” 十几名士兵围了过来,把方应秋圈在中间,大有不说就揍你的意思。方应秋没法子,只好说:“他们说,当兵打仗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凭什么让他们出钱……” 那些当兵的登时就火了,一名伍长气愤的说:“去他娘的!他们怎么不说我们已经欠了整整七个月的军饷,而且每次拿到的军饷只有我们应得的四成不到?他怎么不说我们的军田已经让他们占光了,我们的婆娘娃娃连顿饱饭都吃不上了?我去他的当兵打仗,天经地义!” 一名什长怒不可遏:“没错,凭什么让我们饿着肚子来替这帮脑满肠肥的家伙守城!” 士兵们纷纷叫:“没错,我们宁死也不替这帮家伙卖命!我们提着脑袋守在城墙上,他们连个辛苦钱都不肯给,实在太过份了!”吼声越来越响,整段城墙都沸腾了,军官士兵无不满腔怒火,他们已经让那些一毛不拔的铁公鸡给气炸了肺,如果此时有人振臂一呼,没准他们真的扔下武器就走了! 杨梦龙怒吼:“通通给我闭嘴!”这一嗓子震得方应秋耳朵嗡嗡作响,眼冒金星,苦不堪言,心里叫:“这小子是不是练过狮子吼啊!?”甭管有没有练过,反正这一嗓子吼出去,登时压倒了所有的喧嚣,大家都不敢再说话了。杨梦龙瞪着他们,怒骂:“看看你们,看看你们这熊样,还像个军人吗?建奴都没有打过来你们就乱成这样了,换我我也不会拿钱出来给你们的,因为你们根本就没有半点让人信得过!” 吼得最凶的士兵们都低下了头,那名什长嗫嚅说:“公子,你……你想想办法啊,白天才说好的,不能一转眼就不算数了……” 杨梦龙没好气的说:“老子说话算话,说了给你们多少赏银还有伤残抚恤,一毛都不会少,那帮王八蛋不肯出,我就自己出,总之不会让你们的血白流,更不会让你们的家属在你们战死后活活饿死!现在你们都给我闭上你们的鸟嘴,老老实实的站好岗,我去替你们要钱!他们要是敢不给钱,老子就砍了他们,你们要是再在这里大呼小叫,我就砍了你们!”一拉方应秋,几乎将他提了起来:“走!”怒冲冲的直奔县衙而去。而那些原本群情激愤的士兵一个个全都安静了下来,老老实实的站岗,不敢再吱声。 县衙里,方逸之正在苦口婆心的劝说着:“诸位乡绅,诸位掌柜,如今建奴正在各地肆虐,攻城掠地,锐不可挡,各路大军畏敌如虎,不敢出城,本县已经成为孤城,不会有任何援军的,全靠我们自己了!如今我军新败,军心不稳,士气低迷,没有赏银发下去,他们决不会卖命死战,到时候,县城危矣,全县数万民众危矣!望诸位慷慨解囊……” 一位精瘦精瘦的乡绅哼了一声,说:“方大人,你不用再说了,我们没钱,就算有钱,也不会给他们!哼,一群穷军汉,上阵打仗是他们的天职,他们有什么资格讨价还价?就不怕朝廷治他们的罪吗?” 一个一张圆脸,留着两撇细长的胡子的掌柜激动的说:“对啊,这本来就是他们该干的事情,凭什么找我们要钱!那个姓杨的也是糊涂,斩首一级给五两银子也就算了,伤了给十两,死了给二十两,这不是胡闹是什么?万一那群穷军汉穷疯了,自残甚至自杀怎么办?咱们的钱不就打了水漂了?” 布庄老板叫:“哼,趁着没人注意,偷偷的给自己一刀,就能换来十两银子了,这钱也太好赚了!当我们的钱是大风刮来的么!” 方逸之说:“林老爷,胡掌柜,张掌柜,你们放心吧,本官一定会严加监督,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的!” 李乡绅说:“方大人,不是我们信不过你,实在是……那群军汉太过狡猾了,为了银子他们什么都做得出来的!我们把银子捐出来,他们拿了钱一转身就投了敌,这算谁的?还有,阵亡的一个给二十两银子,他们的烂命值这个钱吗?” 方逸之不免有些气恼,好说歹说才筹到不足一百两银子,还不够这些家伙办个喜宴什么的,口水都干了他们也不肯再出一分钱,摆明了就是要钱不要命,碰到这种固执而吝啬的家伙,他是一点办法都没有。正好,就在这时,门被一脚踢开,杨梦龙阴沉着脸走了进来,他眉头一皱,却没有计较,把无奈的目光投向杨梦龙,意思是事情是你惹出来的,你自己想办法摆平吧。 李乡绅却让杨梦龙踹门的举动给吓了一跳,一蓬花白的胡须飘了起来,老气横秋的喝:“你是何人?这里是你撒野的地方吗!?” 杨梦龙说:“老子就是你们所说的那个糊涂蛋,杨梦龙!” 在座的乡绅富商都窒了一下。杨梦龙现在可是名人了,带领一帮村民斩首近二十级,手刃建奴白甲兵,两次险些射杀建奴的牛录额真……这些战功让他在县城里家喻户晓,老百姓都把他当成了唯一的依靠。不过,这些高高在上的缙绅是不会将他放在眼里的,在他们眼里,杨梦龙不过就是一武夫而已,给他们提鞋都不配。只是,不屑归不屑,当杨梦龙怒火冲天的闯进来的时候,他们都有点胆怯。 杨梦龙却不管他们,目光落在那一小堆碎银上,不无嘲弄的冷笑一声:“各位真是好大方啊,居然拿出了近百两银子,多谢,多谢。” 胡掌柜哼了一声:“这点银子都是我们给你们面子,凑出来的,赶紧拿去分了吧,做人要知足!” 杨梦龙抱着手臂,冷笑:“以各位的身家,一两千两现银是拿得出来的吧?我也不敢多要,只求你们每人拿出一两百两银子,凑一凑份子就足够上千人马分的了,你们……你们这是打发叫花子呀!” 这下大家的面色都不大好看了,虽说我们就是在打发叫花子,但是你也不能说出来啊,你说出来了我们多难堪!张掌柜干笑一声,说:“杨公子,并非我们吝啬,实在是……” 李老爷硬梆梆的打断:“张兄,跟这武夫客气这么多干什么?”傲然看着杨梦龙,说:“小子,不管你怎么想的,钱就这么多了,你爱要不要!当兵打仗,天经地义,还要拿了赏银才肯上阵?简直就是岂有此理!这样的军队要来干什么?还不如养几条狗呢!” 方逸之喝:“李老爷,你别太过份了!” 李老爷瞪起眼睛,喝:“方大人,就是因为你软弱,这帮穷军汉才敢狮子大开口!你身为地方父母官,连一帮穷军汉都摆不平……” 砰! 一声巨响打断了这个死老头的话,杨梦龙一脚将放银子的那张桌子踢翻,零零碎碎的银子散了一地。李老爷吓了一大跳,颤巍巍的站起来,叫:“你……你放肆!” 杨梦龙说:“我就放肆了,怎么着?方大人,不必再跟他们浪费口舌了,这帮家伙就是一群不锈钢牌铁公鸡,你就算说到嘴干也别想再从他们口袋里掏出一分钱!”他一脚将一块滚到脚边的碎银踢到李老爷脸上,盯着这个老头,一字字的说:“这钱,我们不要了,你们留着买棺材好了!” 此言一出,所有人都变了脸色,李老爷喝:“你……你想干什么?” 杨梦龙懒得跟他废话,转身就走,他已经被气坏了,这群铁公鸡不肯出钱是吧,那他就用自己独有的方式给他们放血好了! 李老爷等人目送杨梦龙挟怒而去,心里没来由的泛起一阵惧意,把火力集中到了方逸之身上,纷纷指责他所托非人,用了这么一个骄横野蛮的家伙,居然敢威胁他们!方逸这被吵得头都大了,对这群士缙绅的反感达到了顶点。刚才嘴皮都说破了,让他们多拿几两银子出来充作军费,他们死活不肯,现在杨梦龙才放了一句狠话,便变成了热锅上的蚂蚁,吵着要他保证他们的安全,烦人,真是烦人! 方逸之的判断出了点小小的偏差:杨梦龙是放出了狠话没错,不过,他从来都不会随便放狠话的,了解他的人都知道,一旦这小子发狠了,天他都敢捅出个窟窿来!这群守财奴把他彻底给惹毛了,他出了县衙,直奔陈百户所在的临时指挥部。 陈百户正在一本正经的向几个手下面授守城机宜,见杨梦龙来了,急忙起身迎接:“公子,这么晚了还过来,有什么紧要事情吗?” 杨梦龙一屁股坐下,拿起茶壶,壶嘴对着自己嘴巴一倾到底,把大半壶茶喝了个一干二净,才把茶壶往桌面一搁,怒声说:“那帮老王八,真真是气死我了!” 陈百户见他怒容满面,吃惊的问:“怎么啦?” 杨梦龙说:“怎么啦?还不是让那帮铁公鸡给气的!”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原原本本的说了。陈百户他们肺都气炸了,陈百户第一个发作,愤怒的叫:“那帮老王八,我们千里迢迢来到这里替他们守城,他们一分钱都不肯出,还对我们冷嘲热讽?不给他们一点颜色看看是不行的了!” 杨梦龙叫:“对,必须给他们一点颜色看看!” 几名军官头脑发热,一点就着,就要召集人手去收拾那帮该死的缙绅了。杨梦龙急忙把他们喝住,开玩笑,让你们这么一搞,非出大事不可!他把这些军官拉过来,带着神秘的笑容,压低声音说:“肯定要教训他们一顿的,不过不能明着来,要做到既给了他们教训又不能让人抓住把柄,这可是个技术活,咱们得从长计议,从长计议……” 第四十四章 拔鸡毛(上) 大概是让杨梦龙那句“留着钱买棺材好了”的狠话给吓到了,那帮铁公鸡难得的大方了一把,在杨梦龙走后再次带着割肉的痛苦表情,凑了三百两银子给方逸之,再多,再多就没了,对他们而言,肯拿出三百两银子已经是非常难得啦。方逸之气得够呛,张千户带来了好几百人马呢,再加上被动员起来的民壮,人吃马嚼的,一天得花掉多少钱?三百两银子,顶个屁啊!可那帮铁公鸡摆出了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架势,他也没办法,只能放他们走,总不能割了他们卖肉吧? 好事不出门,丑事传千里,这帮缙绅的吝啬之举很快就传遍了全城,这下子不光是守城的士兵,连衙役、老百姓都为之气愤。他们可是拿命在守县城呢,而这帮缙绅却连一点钱粮都不肯出,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简直就岂有此理!好在现在县衙还支得出钱粮,大家能吃上饱饭,晚饭碗里甚至还能看到几块肥肉,这才没有闹起来,不过把这帮贪财吝啬的家伙恨透了却是少不了的,不少人在巡逻的时候总要指着这些家伙的宅子咬牙切齿:“铁公鸡,要是建奴冲进来,我们说什么都不会救你们的!”不过,这帮大老爷们是不在乎的,在他们看来,不管他们出不出钱,官兵和民壮都会拼尽全力去守城,既然是这样,他们何必浪费这个钱呢?这本来就是你们应该做的事情,凭什么向我要钱?这帮铁公鸡,就这么无赖,大家还真拿他们没办法,总不能真的为了这点倒霉的事情不守城了,放建奴进来吧?真要是这样,只怕全城都会被屠光的!这帮缙绅可以不顾全城老百姓的死活,他们却不能不顾自己一家老小的死活! 他们还太老实,事实证明,老实人是对付不了无赖的,想要对付无赖,你就得变得比他更无赖! 不妙的是,城里正好有这么一个脸皮够厚手也够黑的无赖。 一转眼,天又黑了,日子过得可真快。 天黑后,陆续有官兵离开城墙,回到临时指挥部,等到子夜,临时指挥部里已经有三十多号人了。这些士兵的服装和装备比普通士兵要好一些,更有一股普通士兵身上看不到的凶悍,显然都是那种好勇斗狠的角色。他们都是夜不收,也就是相当于现代军队中的侦察兵,一个千户所中,除了家丁,最能打的就是这些夜不收了。陈百户数了数,对杨梦龙说:“公子,人都到齐了,一共三十七个夜不收,全来了!” 杨梦龙从这些夜不收面前慢慢走过,突然出掌一掌击在一名夜不收的胸口,那名夜不收身体一阵摇晃,脚下去没有移动,像钉在地上一样。杨梦龙满意的说:“身手不错,怎么练出来的?” 那名挨了一掌的夜不收憨笑:“我们卫所有个铁矿,开采出来的铁砂值不少钱,有人眼红,经常到矿山捣乱,三天两头都要爆发一场械斗,打架打多了,自然学到一点本事了。” 杨梦龙一阵无语。这两天他已经查清楚了,一些士兵来自河南南阳府舞阳地区,舞阳地区穷得要命,其他地方还能靠着运河漕运得一点好处,舞阳却离运河老远,毛都弄不到一根。好在,靠山吃山,舞阳这几年发现了一处铁矿,靠着走私铁砂,张千户还是发了一点财的,要不然他也没那个能耐养一百多个家丁了。有人发财自然也就有人眼红,发现卖铁砂能来钱,自然有人想分一杯羹,而张千户哪里肯答应,于是械斗就成了家常便饭了。这名夜不收群架打多了,居然练出了一身好本领,看来群殴也是有一点好处的。他冲那名夜不收竖起个大拇指,说:“想不到你还是自学成才呀,了不起!都说拳师遇盲师,就得吃狗屎,努力干吧,我看好你……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那名夜不收高高挺起胸膛,说:“李勇!” 杨梦龙说:“李勇……我记住你了,希望你真的能像你的名字一样勇。”清了清嗓子,严肃的问:“各位,知道我叫你们过来干什么吗?” 夜不收们纷纷摇头。他们吃睡都在城墙上,甚至还盼着建奴过来偷袭好割几颗首级换酒钱,或者挨上一刀换个十两银子呢,一门心思都扑在发家致富上了,哪里知道杨梦龙在打着什么鬼主意。 杨梦龙扬了一下拳头,说:“城里有一帮铁公鸡,县城都危在旦夕了,他们还是一毛不拔,你们说气不气人?” 这下夜不收们可气坏了,破口大骂。杨梦龙许下的赏银和伤亡抚恤可是他们守城的动力了,而这笔钱县衙是拿不出来的,杨梦龙可能也拿不出来,只能靠城里的大户们筹,这帮王八蛋一毛不拔,那他们还打个屁! 杨梦龙说:“都说铁公鸡一毛不拔,现在老子偏偏要去拔他们几根毛!找你们来要干的事情很简单,就是跟我走,劫富济贫!” 一听“劫富济贫”这四个字,夜不收们倒抽一口凉气,这特么是打家劫舍的节奏哪,他们喜欢! 杨梦龙大声说:“参加行动的,事后每人可以分到十两银子,不过,有一条你们要给我牢牢记住:我们是谋财而不害命,不许闹出人命,不许欺负他们家中女眷和孩子,谁要是敢乱来,我的弯刀可不是吃素的!” 一名夜不收有点迟疑:“公子,这可是要杀头的,方大人那里……” 杨梦龙截口说:“方大人什么都不知道!只要你们管住自己的嘴巴,还有,别闹出人命来,就屁事都没有!” 说白了,这是抢了也白抢呀!夜不收们兴奋得连连点头。 杨梦龙对他们的士气深感满意,接着说:“还有,这次抢来的钱是要充作所有弟兄们杀敌的赏银和伤亡抚恤的,所以,所有的收获一律上交,该给你们的一分都不会少,不该你们拿的你们要是敢伸手,我就剁了你们的爪子!” 夜不收们没意见。抢一大户就能拿到十两银子,这是典型的低风险高回报啊,该知足了,再说了,要是他们能立下战功,分到的银子也不少。 杨梦龙见大家都没意见,知道他们都同意了,看了看天色,该行动了。他最后说了一句:“这是要杀头的活,谁害怕了可以退出……有人要退出吗?” 夜不收们都笑了,李勇叫:“傻子才退出!” 不错嘛,打家劫舍都做得心安理得。杨梦龙在心里默默的鄙视了一把明军的军纪,一挥手,陈百户打开一个箱子,里面放着三十多套夜行服,一人一套分下去,大家穿上。由于害怕闹出人命来,每人都带了一根手臂粗的棍子,砸起人来也是挺狠的。当然,刀还是要带的,只不过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能拔刀,都说了是谋财不害命嘛,动不动就拔刀,吓到了小朋友就不好了。准备停当后,杨梦龙打个手势,带着这一拨人离开临时指挥部,直奔李老爷的家。 万籁俱寂,四夜飞霜,整个县城寂静无声,只是偶尔传来梆子声,大街小巷里不时有一队巡逻队开过,这些夜不收走在街上,真有点头皮发麻的感觉。杨梦龙却大步流星,目不斜视,而那些巡逻队跟集体得了白内障似的,一队兵一队贼就这样擦肩而过,各不相干。原本还心中惴惴的夜不收们这下彻底放心了,看来杨公子已经打点好了一切,他们还有什么好怕的? 穿过几条街道,一堵一丈高的围墙挡在了大家面前,李老爷的家到了。这个老不死是进士出身,当过几年官,估计在任上捞了不少,宅子比县衙还要气派,有家丁值夜,门口还有凶狠的狼狗守着,外人想进去可不容易。不过,对于这些胆大包天的夜不收来说,这就不算事,他们摸到墙脚,两名夜不收拿出绳子抡了抡,往上面一抛,绳子上系着的铁钩准准的钩住了围墙,这些沿着绳子飞快的往上爬,那叫一个训练有素……看来他们以前没少干这种偷鸡摸狗的事情。杨梦龙连连点头,不错嘛,都有特种兵搞夜袭的感觉了。他也爬了上去,然后纵身一跃,跳进了后院。可能是动作大了点,脚刚落地,那头就传来“汪汪,汪汪”的狂吠声,一条狼狗飞窜过来,呲开一嘴又尖又白的牙齿就咬! 李勇叫:“糟糕,被发现了,怎么办?” 杨梦龙说:“我们是来抢劫的,又不是来偷东西的,还怕被发现吗?给我打!”抡起棍子照着狼狗砸了过去。他有过被野狗追得屁滚尿流的恐怖经历,对狗有了心灵阴影,逮着了就往死里打。可惜这一棍没有打中,狼狗躲开了,非但如此,这位仁兄还用自己的狂吠声招来了自己的帮手:又一条狼狗窜了过来,而宅子里也响起了斥喝声,几扇窗子亮起了烛光,这回真的被发现了。杨梦龙满不在乎,还在抡着棍子打狗,嘴里叫:“打死这两条狗,拿回去加菜!” 这两条狼狗少说也有六十来斤肉了吧?兵们一个个口水长流,抡起棍子一通猛打,比打建奴还狠,几棍下去,那两条李老爷花了大价钱买来的恶犬就一命呜呼了。不过这两条狗也完成了自己的职责,这番动静把所有人都给吵醒了,人声嘈杂,脚步声大作,一大群家丁拿着刀枪棍棒提着灯笼,杀气腾腾的朝这边围了过来!只是一看到溜进来的毛贼居然有好几十人,大家都傻眼了,愣在那里不知道如何是好。他们平时顶多也就敢欺负一下小老百姓,这么多贼人闯进他们家里,他们哪里敢上呀,那不是要人命嘛! 夜不收们更没有将这些家丁放在眼里,就这帮软脚虾,他们绑着一只手也能打得他们满地找牙。群架经验丰富的杨梦龙只看了一眼,就对家丁们的战斗力作出了最客观的评估:“战五渣!”一脚把那条被他打得脑浆迸烈的狼狗踢到李勇脚下:“拿着,回去打火锅,弄丢了我找你算账!” 李勇咧嘴一笑,把死狗提起来扛在肩上。什么样的头头带什么样的手下,原本在张千户手下,他们别说闯进缙绅家里了,就算半路碰到这些大人物的家丁都要绕路走,以免被取笑,但是跟着杨梦龙,他们闯进人家家里,可是一点心理压力都没有。 一个貌似管家的中年人站了出来,厉声喝:“哪里来的蠢贼,竟然跑到李家闹事!你们也不去打听打听我家老爷是什么人,是你们惹得起的吗?识相的就乖乖束手就擒,否则管叫你们死无葬身之地!” 杨梦龙拍拍胸口,说:“死无葬身之地?我的妈呀,我好怕啊!”转头问夜不收们:“兄弟们,有人要我们束手就擒哦,咱们干不干?” 夜不收们齐声吼:“不干!” 吼声如雷,吓得家丁们不约而同的后退了一步。管家露出一丝惧色,叫:“你……你们想干什么?你们可别乱来!我家老爷可是有功名的,两位公子也是朝廷命官,你们要是敢放肆,他们动动手指头就能将你们辗成肉酱!” 杨梦龙哼了一声:“他们有没有这么神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现在就能把你们给熊了!兄弟们,给我打!别弄出人命就行了!”带头抡起还带着狗血的棍子朝家丁们扑了过去,一棍子将那名还想废话的管家敲倒。夜不收们也不废话,嗷嗷叫着猛冲上去大打出手。这些家丁或许学过一点拳脚功夫,可哪里是这帮亡命之徒的对手,没两个回合就被打得溃不成军了,机灵一点的扔下武器撒开脚丫子就跑,反应慢一点的可就倒了霉,被放倒在地,拳脚棍棒雨点般落下,打得他们哭爹喊娘! 第四十五章拔鸡毛(下) 李老爷今晚睡得比较晚。 没办法嘛,早些时候来了几个粮商,大家在商量着是不是把粮食价格往上浮动一点,趁机赚上一笔。咱们老李也算不上是什么大地主,不过四五千亩良田还是有的,囤积了不少粮食,也开了两家米铺,算是城里一个小有名气的粮商了,就靠着卖粮食吃饭啦。李老爷对是否涨价的态度非常明确:涨,往死里涨!咱们辛辛苦苦囤积粮食,不就是为了这一天吗?现在县城都被包围了,对外联系断绝,粮食吃一颗少一颗,这时候不涨价,什么时候涨?不涨个几倍你出门都不好意思跟人家说你是粮商了! 乱世对于穷人而言,是可怕的炼狱,可对于这些黑心的商人而言,却是大发横财的好机会。他们知道在这个乱世,粮食是最宝贵的,当然要利用建奴入寇的好机会把粮价往死里提,好赚个盆满钵满。至于那些泥腿子能不能买得起,会不会饿死,跟他们有什么关系?大家决定,明天粮铺先歇业,后天开张,粮价上涨五成! 搞定了生意上的事情,已经是子夜了,送走了客人之后,李老爷却没什么倦意,他仿佛看到无数白银和铜钱哗啦啦的往自己的口袋里流,在白银的刺激下,他精神抖擞,搂着小妾就想来一发!没想到前戏还没结束,狗吠声震天动地的响起,接着是咒骂声和惨叫声,整个宅子灯火通明,人影乱窜,别提多热闹了。李老爷吓得不轻,惊恐的叫:“来人哪,来人哪!” 果然来人了,不过那人很没礼貌,门都没敲,直接一脚把门踹开,闯了进来,黑巾蒙面,手里拿着刀,分明就是匪徒。那位小妾发出一声尖声,生生吓昏了过去,李老爷同样魂不附体,一双原本深深陷下去的眼睛此时有多大瞪多大,胸膛急剧起伏,真怕他一口气喘不上来,就这样挂了。那位老兄冲他嘿嘿一笑,说:“别紧张,我们只谋财,不害命,只要你老实配合,我们不会动你一根汗毛。” 李老爷非常艰难的吐出一口气,连带吐出的,是两个人见面以来的第一句话:“好汉饶命,好汉饶命!” 叫得那叫一个凄厉呀…… 藏在黑巾后面的那张娃娃脸撇了撇嘴,还以为你有多牛呢,才一见面就尿了?真没意思!他一把掀开被子,李老爷又是一声尖叫,现在他和小妾都是衣衫不整的,被子一掀可就春光外泄啦!那位土匪让他的尖叫吓了一大跳,瞪起眼睛叫:“叫叫叫,你叫春啊叫……不对,就算是叫春也轮不到你来叫的!”目光落在那位只穿着贴身小衣,暴露出曼妙迷人的身段的小妾身上,发出一声夸张的惊叹:“哇噻,老头,你都一把年纪了还要骑这么烈的马,肾吃得消吗?” 李老爷惊恐的叫:“你……你想干什么?” 黑衣人说:“不干什么,手头紧了,想找你借点小钱钱花花……你还是给我下来吧!”一使劲,跟提只小鸡似的把李老爷从床上拎起来,李老爷放声尖叫,双手乱挥,两条老腿一个劲的乱蹬,却不起任何作用,就这样被人家提着走了出去。这个老头这回吓坏了,他可是有功名在身的,在京城当过不小的官,两个儿子也是京官,连知府大人见了他都要客气几分,从来只有他冲别人耍威风的,什么时候尝过被刀子架在脖子上的滋味了?他脑子里一片混沌,由于惊吓过度,整个人都浑浑噩噩了。这伙强盗对他的表现深感满意,那位强盗头头似乎满有几分行为艺术细胞,当着他和一众鼻青脸肿的下人的面抓来一只鸡往天上一抛,然后拔刀,一刀挥出,鸡头飞上半空,拉出一道血线,失去脑袋的鸡晃动着血淋淋的脖子一个劲的扑腾着,吓得大家魂不附体。当这把沾着一点鸡血的刀架到李老爷脖子上的时候,他当即就跪了,老老实实的把这伙强人带向自己的金库,动作再慢一点的话,只怕要掉脑袋的不是鸡,而是他啦。 李老爷的小金库藏得极其隐蔽,当一堵墙壁两边慢慢裂开,露出一个可容一人进入的豁口的时候,杨梦龙舌头都伸出来了。我的娘咧,居然还有这样的机关,看样子真的不能低估古人的智慧啊!他随手将李老爷丢到一边,走了进去。随后,他的舌头再次伸了出来: 小金库里整整齐齐的码着白花花的银锭和黄澄澄的金条,少说也有几千两! 杨梦龙咧了咧嘴,我的乖乖,这死老头还真有钱!他就算拿出十分之一来,也有几百两了,要鼓舞起守军的斗志又有何难?可是,他连这区区十分之一也不愿意拿,难道他就那么肯定建奴打进来,他能保住自己的身家性命和财产,所以舍不得花这个钱?好吧,你要当铁公鸡,就别怪我把你的毛连着皮肉一起扯下来了!他二话不说,拿出口袋把黄金白银往里面猛装,装满一袋就递出去,外面再递进一条口袋,再装,整整装了四大袋!他还算够意思,好歹给李老爷留了点碎银,少说也有个七八十两,够他们凑合过上十几天了。当然,要是他知道这个老不死手里还有几千石粮食扣着不肯拿出来卖的话,他恐怕一个角子都不会给李老爷留的。 装完了,杨梦龙退了出来,墙壁再度合拢。他打了个手势:“我们走!” 四条壮汉有点吃力的扛起装满银子的口袋,大步往外走。这时,李老爷忽然反应过来了,奋不顾身的往前一扑,抱住杨梦龙的腿,老泪纵横,哀声叫:“好汉,好汉,这可是我一生的积蓄,你们不能就这样走了啊!如果你们非要把我的财产拿走,那就先拿走我的性命吧!” 杨梦龙哼了一声,说:“这可是你说的哦!”刷一声拔出刀,照着李老爷脖子一刀砍了下去!李老爷做梦都没想到他说砍就砍,身体由于过度惊恐而变得僵直,只觉得颈部一片冰凉,显然脑袋是掉了,他眼前一黑,失去了知觉。杨梦龙见这个死老头口吐白沫,面色惨白,气若游丝,也吓了一跳,蹲下去试了试鼻息,还好,还有气,只是吓昏过去了而已。他咕哝:“还以为你真的要钱不要命了呢,没想到只是用刀背轻轻碰了一下你的脖子就把你吓得半死了……现在的老人啊,心理素质是越来越差了!”掰开这个死老头的手,溜了出去,和那些夜不收一起蹭蹭蹭几下爬上墙,然后纵身一跳,不见了。 李家大宅一片混乱,小孩子的哭喊声,家丁们的呻吟声,婆娘们呼天抢地的哭嚎声,此起彼伏,乱成一祸粥。管家被人一顿猛摇摇醒,见李老爷昏迷不醒,怎么摇都摇不醒,登时吓出一身冷汗,拨开两个正扑在李老爷身上啕啕大哭的小妾,试了试李老爷的鼻息,还好,还有气。他叫:“别哭了,赶紧去请大夫,还有,马上报案!那伙人跑不了多远的!” 原本乱成一团的众人总算有了个方向,不再四处瞎撞了,把李老爷抬到床上,煮汤药的煮汤药,掐人中的掐人中,胆子大一点的打开大门跑了出去,想去报案和请郎中。结果刚出门,一队衙差就过来了,把他们挡住:“深更半夜的跑出来干什么?不知道现在宵禁了吗?赶紧回去,不然等一下把你们当成建奴的内应抓起来!” 家丁们眼泪都出来了,他们还是头一回发现原来这些衙差是如此的可爱,可亲!看着衙差们那凶神恶煞的面孔,还有那根一家伙下来就叫他们头破血流的哨棒,他们没娘的孩子见了爹一样高兴,管家捂着血肉模糊的头跌跌撞撞的跑出来,叫:“官爷,官爷,你们来得真是太巧了!刚才有一伙强人洗劫了我们老爷的金库,抢走了几千两银子啊!官爷,你可要为我们作主哪,他们刚跑,肯定没走多远的,快去追,快去把他们追回来!” 这队衙差对视了一眼,带头的那位黑脸大汉一副不大相信的样子:“你是说,李老爷的金库被人洗劫了,抢走了几千两银子?” 家丁们抢着回答: “是啊,他们足有好几十人,把我们都毒打了一顿!” “看啊,我的头都让他们一棍打破了,还有我的胳膊,哎哟,我的胳膊肯定是断了!” “他们用麻袋装,整整装了四麻袋!” 衙差们饶有兴趣的看着家丁们争先恐后的告状,一点也不急。倒是管家急了,急得不行:“你们倒是去追啊,不然那帮强盗就跑掉了!” 黑脸汉子慢吞吞的问:“我们为什么要去追?” 管家张大嘴巴,都能塞进一枚鸭蛋了,估计他还是头一回听到有官差说出这么操蛋的话来,被雷得不轻。不过,管家毕竟是管家,心理承受能力极强,很快就从天雷滚滚的震撼中回过神来了,挣扎着叫:“你们是官差,保境安民是你们的职责,你们……” 黑脸汉子仍然慢吞吞的,不温不火:“你们老爷不是说养群狗都比养我们强吗?是,我们无能,我们没用,这我们承认。所以,对不起了,让你们老爷派他养的狗去追那群强盗吧,我们就不奉陪了。” 管家这才想起老爷在昨晚似乎真的说过这样的话,他顿时欲哭无泪,老爷啊,你把话说得也太死了吧?难道你不知道这些衙差到时候也要上城墙跟建奴拼命的么?这下倒好,你的地图炮不光把守城官兵给得罪了,也把这些衙差给得罪清光了,这下子可怎么办?他努力挤出一丝笑容来,说:“官爷,别误会,我们老爷不是说你们啊!我们老爷……” 黑脸汉子的声线蓦地提高了八调,厉声喝:“老子管他说谁,反正这话老子听着不爽!你们给老子听着,现在是宵禁期间,没有我们的同意,谁也不准上街,违令者格杀勿论!” 管家彻底傻了眼,急叫:“可是……” 黑脸汉子刷一声拔出刀来:“可是什么?非要逼我们动手吗?” 几名衙差呼一声亮出了哨棒,齐声大喝:“回去!” 管家和家丁们被吼得一哆嗦,两腿发软,连滚带爬的逃了回去。黑脸汉子这才满意,收回那把要命的刀,喝:“把门关上,不许再到大街上乱窜,否则包死不包埋!”说完一挥手,带着几名手下扬长而去。管家急急的叫:“官爷,官爷,我们被抢了,你们可不能不管哪,官爷!”喊得嗓子都沙了,那几名衙差头也没有回,只留给这帮倒霉蛋一个潇洒的背影。 管家头一回发现,老爷养的狗似乎没有这些衙差还有那些顶着寒风坚守在城墙上的士兵好使…… 与此同时,张掌柜家里也传出了阵阵哭喊声和哀叫声,几十号黑衣蒙面人闯进他们家里,见人就打,见东西就抢,拿不动就砸,就跟鬼子进了村似的!好在这伙强盗还算有原则,他们不打小孩子,不欺负女眷和老人,下手也算有分寸,被他们揍一顿痛当然很痛,但不会伤到筋骨,更不会有什么生命危险。张掌柜就没有这样的好运气了,年纪还不算大,也没什么病痛,所以他不具备享受这些优待的资格,被暴揍了一顿,门牙都被打掉了两颗。那帮家伙在严重伤害了他的身体之后又狠狠的伤害了他的心灵,把他半辈子积攒下来的财产卷走了一大半! 这伙强盗嚣张的程度令人发指,连续洗劫了李家和张家之后,居然又在凌晨时分光顾了胡掌柜的家!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翻墙进去,揍人,然后把现银席卷一空,只留给胡掌柜一个个潇洒的背影。而衙差的态度也是大同小异,都是以宵禁为借口,将受害者堵在家里不让出来,任凭他们急得直撞墙也不松口……在这个夜晚,铁公鸡们的哀鸣响彻黎明前的天空! 第四十六章 官匪一家亲 铁公鸡们的毛让人家拔光了! 天刚亮,这个消息便传遍了整个县城,城里的军民在证实这一消息属实之后,一个个腰不酸了腿不疼了,一个比一个精神了。虽说这几个铁公鸡倒霉似乎并不能为他们带来直接的好处,但是看到这李老爷他们死了老娘老婆又给他们戴了绿帽似的哭丧着脸跑到县衙苦苦哀求县令大人为他们作主的样子,大家心里就说不出的痛快————你们也有倒霉的时候!人就是这样,自己倒霉不要紧,看到有人比他们更倒霉,他们就高兴了。受够了这帮铁公鸡的气的军民放下手里的活计,一窝蜂的跑到县衙去看热闹。 老百姓是高兴了,方逸之却高兴不起来,他得知全城三大富户被抢得只剩下一条裤衩,正在县衙门口呼天抢地玩命的敲鸣冤鼓告状的时候,眼睛一下子瞪得滚圆,一口热茶喷了出来:“真有这样的事!?” 师爷说:“怎么没有?现在整个县城的人都知道了!” 方逸之张着嘴巴,活像个被雷打过的蛤蟆。他的眼皮在狂跳,我的老天爷,那小子胆子也太大了,当初他说要教训一下这几个为富不仁的家伙,自己憋了一肚子的火,也就睁只眼闭只眼同意了,那几个家伙太嚣张了,不教训一下是不行的,可是他做梦都没想到,杨梦龙的“教训”竟然这么恐怖,直接带人去把人家家里的钱全部抢清光了,这还得了!幸运的是没有弄出人命来,要不然他都不知道怎么收场才好了,毕竟这三位都不是什么善茬,弄出了人命,他头顶的乌纱帽肯定保不住的!可即便是这样也够恐怖了,三家富户被抢,而且还是在建奴围城的时候抢的,这可不是什么小事,要是那些军汉有样学样,还不乱套啊!不行,必须敲打一下那小子,让他收敛一点了! 理清了思路,方逸之茶都顾不上喝了,赶紧召集衙役上堂,再晚,再晚那几位就要撞墙啦! 衙役今天一个个精神抖擞,用哨棒整齐的杵着地面,大吼:“威——武——”真是中气十足啊。 方逸之叫:“快把苦主带上来!” 衙役把那三位带了上来。 方逸之一看这三位的惨样,一惊,再惊,大吃一惊!只见张老板的脸青一块紫一块,额头的纱布血迹斑斑,眼睛肿得跟水蜜桃似的只剩下两条细细的缝,一个劲的往外面流着猫尿;胡掌柜估计是在强盗逼他交出钱财的时候不老实,脸上正正反反的贴着好几张五百,两边脸高高肿起,他一直嫌自己长得瘦,现在总算是增肥成功了。相对而言,李老爷是最幸运的,一根汗毛都没少,只是全身哆嗦,连胡子都在微微颤动,那张脸跟草汁涂过的一样,惨绿惨绿的,估计得吃上两三年没油没盐的野菜,再就着黄莲连吞三百个猪胆才能吃出这样的效果。一看到方逸之,这三位跟见了爹一个,什么架子都不顾了,飞扑到堂前声泪俱下:“大人,你可要为小民作主呀!” “大人,那伙强人太嚣张了,竟然明火执杖的闯进小民家里,抢走小民积攒半生的钱财,简直就没有王法了呀!” “大人,我所有的积蓄都让那伙强人抢光了,您要是不帮我追回来,我全家就只有饿死的份了呀!” 泪流满面,哭腔凄惨,那样子,仿佛受了比窦娥还冤的冤屈,如果窦娥见了他们,没准会生出“原来不止我一个人倒霉”的念头来。方逸之紧绷着脸,嘴角直抽搐,神情严峻,只有师爷才知道,老爷已经忍不住要笑出声来了,这吉祥三宝那个惨样,真的是大快人心哪!现在是公堂断案,万一方逸之笑场了可不得了,他赶紧说:“李老爷,张掌柜,还有胡老板,你们别只顾着哭啊,赶紧把事情的来龙去脉细细说来,大人也好及早破案,将那伙强人绳之以法嘛!” 对哦,我们是来告状的,不是来哭丧的。被师爷这么一提醒,这三位马上反应过来了,把昨晚发生在他们身上的倒霉事情一一道来,当然,添油加醋是免不了的了,在他们口里,那伙闯进他们家里抢走他们所有银子的强人简直就是集吃、喝、嫖、赌、吹、坑、蒙、拐、骗、抢于一身的渣滓败类,一顿饭不喝掉几斤婴儿的血液吃掉几副人心肝就浑身不舒服的恶魔,十恶不赦,恶贯满盈,就算把他们千刀万剐都不过份!他们说得是绘声绘色,可惜没人信,如果那伙强盗真的这么穷凶极恶,早就把你们全家都给宰了,还容得你们跑到公堂上来添油加醋?最让李老爷他们气苦的是,他们说得声泪俱下悲愤欲绝,在外面旁听的老百姓甚至衙役却眉飞色舞,甚至低低的叫了几声好,这几声倒彩把他们气得直想吐血! 好不容易等他们说完了,方逸之清了清嗓子,问:“三位可知道这伙强盗的来历?” 李老爷说:“他们都用黑巾蒙面,我们都没见过他们的真面目。不过他们个个身手不凡,显然不是等闲之辈,大人顺藤摸瓜,应该不难将他们一网打尽。” 方逸之暗哼一声,顺藤摸瓜?那也得有藤给我摸才行!你以为拍几句马屁我就会替你下死力查案啦?做梦吧!他捋了捋胡须,威严的说:“好了,此事的来龙去脉本官已经弄清楚了,这就下令全城缉拿强盗,三位老爷就安心的回去等本官的好消息吧。” 这三只倒霉的铁公鸡也不好再说什么,起身朝方逸之拱了拱手,齐声说:“那就全仗大人了!若能将强盗绳之以法,追回损失,我等必有重酬!” 方逸之皮笑肉不笑:“好说,好说,这都是本官应尽的职责。王捕头,陈捕头,朱捕头,送三位老爷回府,顺便搜集一下线索,不能放过任何蛛丝马迹!钱捕头,你带人全城搜查,务必要将那伙强盗给本官挖出来!大敌当前,他们居然敢闯进良民家里行凶,完全不把本官放在眼里,真是岂有此理!” 大人发怒,非同小可,整个县衙马上运转起来,送人回去的送人回去,张贴告示的张贴告示,搜查的搜查,捕快们沿街吆喝:“仔细搜查,别放跑了那伙强盗!”弄得是有声有色,只是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样做要是能把强盗搜出来,那才叫见鬼了,与其说是在抓人,还不如说是在提醒那帮强盗:躲好点,我们不抓你们!老百姓嘛,只当是看猴戏,闹腾得越厉害他们就越开心,整个县城都洋溢着一种轻松愉快的气氛,打从建奴入寇以来,老百姓的脸上就再没有出现过能维持五秒钟的笑容了,这是头一回。 由此不难看出那几个铁公鸡的人缘差到了什么地步。 退了堂之后,方逸之回了后堂,趁着周围没人,三步并作两步走向杨梦龙所在的厢房。还隔着老远,他就听到有人在唱:“金够败,金够败,金够all the way……”唱得真够难听的,他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他也不敲门了,用力一推,门开了,只见杨梦龙正躺在一大堆白花花的银子上,身上搁满了白花花的银元宝,唱得那叫一个欢乐!看到县官大人进来,这位强盗头子一脸淡定,没有半点贼见到官的慌张,笑嘻嘻的说:“大人你来啦?坐,请坐。”那样子,就像老朋友过来讨杯茶喝一样。 方逸之绷着脸盯着他,寒声问:“昨晚的事情,是你干的吧?” 杨梦龙很爽快的承认:“对,是我干的。” 方逸之眯起眼睛:“收入还不小?” 杨梦龙兴奋的说:“足足有七千七百两银子呢!这还是没有动他们的不动产的结果,要是把他们的地契抢过来卖了,把他们的古董什么的都给卖了,估计还得翻上一番!” 他还想把人家的地契也抢过来!? 方逸之脑门上黑线成排:“你知不知道这是死罪!?” 杨梦龙撇了撇嘴:“抢他们一点钱就是死罪啦?那他们留着这么多钱不肯拿出来资助我军守城,等于变相破坏防务又该是什么罪?得罪了他们我不一定会死,要是没有守住城墙则是死定了,哪头轻哪头重我还是分得清楚的!” 方逸之气结:“你————” 杨梦龙坐了起来,一本正经的送上一个好消息:“大人,你知不知道,那帮家伙每人分到十两银子后,那个兴奋啊,就算我叫他们抱炸药包去跟建奴同归于尽,他们都不会眨一下眼了!” 方逸之:“……” “我还打算等到今晚就拿出一千两银子给所有守城的士兵发下去,他们的士气肯定会大为高涨的,保证让建奴撞个头破血流!” 方逸之:“……” “别绷着脸啦,少不了你那份的!不过,我最多只能分你五百两……别嫌少,这钱可是要留着打仗的,一场仗打完,鬼才知道还能剩下多少!事先声明,剩下的都归我了,你可不能再向我伸手!” 方逸之:“……” 五分钟后,方逸之狼狈的撤退,他这辈子还没见过这么理直气壮的强盗头子! 当然,是带着价值五百两白银的金条狼狈撤退的。 第四十七章 开打(上) 杨梦龙本来还打算再抢几家的,但是被方逸之坚决制止了。开玩笑,再出几宗这样的事情,他的官声都会受到莫大的影响,搞不好得丢乌纱帽呢!再说了,有这七千多两银子,县衙再挤出一点,同时向富户募捐一笔,凑合凑合也够花了,再抢下去很容易全城大乱的!没办法,杨梦龙只好作罢。 这帮强盗在打劫的时候,偷鸡摸狗这一业务也没有放下,张家李家胡家的鸡和狗全让他们一扫而空了。这么多东西,就这帮家伙肯定吃不完的,于是,当天晚上,守城的官兵每人都分到了一碗热气腾腾的鸡汤,还各自拿到了一两银子。喝着鸡汤,怀里揣着银子,这些穷军汉一个个激动得不得了,士气越发的高涨。这些穷怕了的军汉实在是最容易糊弄的,给几套旧衣裳让他们穿得暖和一点,给一顿肉吃,给点钱他们安家,他们就愿意为你卖命,遗憾的是,明朝连这么简单的愿望都无法满足他们。 衙役们也拿到了一两银子,都是以朝廷的名义发放的,美其名曰:“恩赏!”其实谁都知道这钱是怎么回事,只是都不愿意说破而已。几位捕头拿到的更多,每人五两,也算一笔小小的横财了,拿人家的手短,再说这几位看那些为富不仁的家伙不顺眼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因此在查案的时候,他们格外的认真,经过反复勘察现场、收集线索、汇总推理、研究研究之后,他们一致认定:这是建奴潜入县城的奸细干的!一听是建奴奸细干的,李老爷一哆嗦就昏迷过去,张老板那双原本肿得只剩下一条缝的眼睛瞪得比猪尿泡还大,胡掌柜张大嘴巴,大家可以清清楚楚的看到,他掉了好几颗牙。建奴细作干的!?你蒙鬼呢,建奴细作潜入城里容易吗?不想着如果砍开城门接应大军进城,反倒冒着被抓住的风险抢劫富户,那奴的细作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弱智了!!!几位捕头斜眼望天,老子说是建奴细作干的,它就是建奴细作干的,不服?你行你上,不行就别在这里唧唧歪歪!幸运的是方逸之也认为这一结论有点荒唐,下令仔细查探,不得有误! 于是就重新查,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努力做到不放过一个坏人,不冤枉一个好人。这种认真负责的态度是无可挑剔的,只是效率太低了,一直查到杨梦龙离开河北也没有查出个所以然来…… 戚虎也没有闲着,他每天都泡在城墙上,向守城官兵传授战场作战技巧。这些卫所官兵的战斗力实在太烂了,虽然又是大鱼大肉又是银子,鼓起了他们的斗志,但是并不能缩小他们与后金士兵之间那巨大的差距,说得不客气一点,如果是在平地上较量的话,后金一个白甲兵能打他们五个,对此戚虎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填鸭式的将自己在战场上积累下来的经验一个劲的灌给这些士兵: “建奴在攻城的时候必定会以弓箭手压制我军,不让我军抬头还击,他们的破甲重箭非常厉害,六十破内能洞穿重甲,而且准得要命,说射你眼睛绝不会沾到你的眉毛!他们会轮番向城墙放箭,箭雨不绝,掩护步兵登城……在这个时候你们千万不要抬头,真不要把自己的身体暴露在城碟之外,否则必死无疑!一定要沉住气,等到建奴靠近到城墙下了,再把灰瓶石块扔下去,等他们爬上云梯了,就往下面泼滚油和金汁……” “放箭的时候动作要快,要整齐,几十张弓同时放箭,怎么着也能射倒几个的!不过,不要想着跟建奴的弓箭手对射,你们不是他们的对手!” “建奴登上城墙后怎么办?好办,一对一打不过他们,就几个一起上,他们一架云梯一次只能上来一个人,六七支长枪同时捅过去,就算他们有三头六臂也招架不住!率先登城的建奴一般都是军中最悍勇的亡命之徒,身披重甲,甚至穿了两重铁甲,刀枪不入,因此不要往他们胸口和胸部进攻,要往他们的脖子和脸部刺,实在不行,就用铁锤、铁棍砸他们的头,一样可以置他们于死地!” “火枪手在射击的时候千万不能慌,一慌就乱套了……要同时开火,这样才能有效杀伤敌人……” 不得不说,这个老头确实是身经百战,他在战场上积累下来的经验对于这些官兵而言,是无价之宝,大家对他可谓心悦诚服。在严守城墙之余,他还把轮换下来休息的士兵组织下来进行突击训练,至于能有多大的效果就不得而知了,反正士兵们非常的认真,甚至可以说是玩命。能活着拿到五两银子花天酒地一番,怎么也比死了换回二十两抚恤银强吧?这可是保命的本事,再没心没肺的人也会用心去学的。 杨梦龙每天都要到城墙去巡查几趟,见官兵的军心越来越稳定,一切都井井有条,不禁暗暗松了一口气,不无感激的对戚虎说:“老爷子,多谢了!要不是有你在,我肯定得手忙脚乱了。” 戚虎笑笑,指着那些正大声吼着口令,用崭新的长枪对着稻草人猛刺的士兵,说:“这些兵,勉强可用。” 杨梦龙说:“已经不错了,你又不是不知道刚开始的时候他们是什么烂样。” 戚虎也是一脸郁闷。如果说现在这支官兵是一支勉强能打仗的弱旅,那么,张千户还在的时候,他们就是一团糊不上墙的烂泥,这一对比,效果就出来了。 正说着,马蹄声震天动地,一队队骑兵飞驰而来,扬起漫天雪尘,马蹄声震天动地,欢呼声此起彼伏。杨梦龙眉头一皱:“那帮建奴在搞什么鬼?” 戚虎神情严峻:“建奴要发动进攻了。”眯起眼睛盯着雪尘中涌动的人流,眉头越拧越紧,“人数不对,这远远不止一个牛录,至少三个牛录了!” 杨梦龙吓了一跳:“三个牛录!” 三个牛录就是上千人马了,就城里这点士兵,能顶得住吗? 戚虎说:“三个牛录,只多不少!” 城墙上的气氛骤然紧张起来,正在训练的士兵火速集合,而在城墙上的士兵竖起了盾牌,一口口灶子里的微火加大,把锅里的粪汁和滚油煮沸,准备请攻城的后金士兵吃个饱。这时,建奴大军已经越来越近了,旌旗猎猎,人喊马嘶,长枪如林,刀光甲光映着雪光,一股噬血的森冷气息冲天扬起,令人手足发冷。杨梦龙数了数人头,数不清,但绝对不止三百人就是了。他朝士兵们咧嘴笑了笑:“恭喜你们,你们多了几千两银子的收入!不用担心老子支不出钱,只管把他们的脑袋割过来换就是了!” 士兵们发出一阵笑声,临战前的紧张略略减轻了一些。杨梦龙见不少民夫在皮鞭的驱赶下奋力将一辆辆高大的战车推过来,动作稍慢的就被抽得皮开肉绽,心里燃起一团怒火。不过他还是更关心那些战车是怎么回事,指着战车问:“老爷子,那是什么车?看上去挺古怪的样子。” 戚虎说:“是盾车,车上有厚木板和湿棉被,箭射不穿,火也烧不起来,可以给后面的士兵提供有效的保护。” 杨梦龙恍然大悟:“敢情是土坦克啊!” 戚虎一怔:“坦克?这是什么东西?” 杨梦龙说:“坦克就是……”突然想到这玩意可是好几个世纪之后的产物,就算他说破嘴皮子,戚虎也不会明白坦克是什么的,只好改口说:“就是一种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战车啦。我说那帮建奴也真够白痴的,用得着又是厚木板又是棉被吗,直接在车上装松土不是更好?不光能防箭防火,连石块都砸不动了。” 都这时候了他还有心思替建奴的智商着急? 戚虎对这个小怪物实在无语。 “该死的明狗,现在你们要为自己的狂妄付出血的代价!”塔布伦额真看着城墙上飘扬的明军旗帜,喃喃自语。在他左右两边,是两位蒙古八旗的牛录额真,正吆喝着指挥蒙古骑兵撒开来,朝着那小小的县城包抄过去。他们原本抢得手风正顺,塔布伦一道命令过去,便依依不舍的扔下各自的地盘,带齐人马赶过来了,没办法,同样是八旗军,满洲八旗的地位可远在蒙古八旗之上,人家放个屁他们都得当圣旨。好在这个县城城墙不算高,也不算厚,打下来的难度并不大,而里面的财货壮丁也不算少,打下来之后大家都能拿到一份,倒不算吃亏。 一千多人把小小的县城围了个水泄不通,这等声威,想必已经把城里的明人吓破胆了吧?塔布伦额真得意的笑笑,冲一名包衣奴才叫:“你,过去喊话,让城里的明军马上投降,否则城破之后,我誓必屠尽全城! 第四十八章 开打(下) 那名被点到名的包衣奴才顿时苦起了脸,他可没有忘记城墙上有一位超级神射手,只要他敢于接近城墙两百步,就随时可能被冷箭射死,额真大人居然要他过去喊话,那不是要他去送死么!不过,额真大人有令,就算明知道过去可能会被射死,他也只能硬着头皮策马跑过去,隔着一百多步冲城头大喊:“城里的明狗听着,你们已经被包围了,不会有人过来救你们的!如果你们马上开城投降,我们还可以放你们一条生路,否则破城之后,我军必屠尽全城,鸡犬不留!” 城头上一片肃静。 那名包衣奴才见那边一点动静都没有,不免有点心慌,再次提高声调叫:“城里的明狗听着,你们已经……” 这时,杨梦龙探出头来,瞅着他笑嘻嘻的说:“老兄,你又来啦?你们主子呢,哪里去了?为什么不亲自过来跟我说话?” 包衣奴才心里咕哝:“谁不知道你喜欢冷箭伤人?我们主子敢过来吗!”不过这话可不能这样说,否则塔布伦肯定会扒了他的皮。他冷笑两声,说:“你们也配跟我们主子说话吗?识相的马上开城投降,否则我军必打破城池,将你们杀个————” 杨梦龙挥挥手,打断:“得了得了得了,你这套说词老子闭着眼睛都能背出来了,能不能换点新鲜的啊?叫你主子过来!” 包衣奴才叫:“我们主子……” 杨梦龙发出一声大吼:“叫你们主子过来!” 人家根本没把自己放在眼里呀!包衣奴才既难堪又恼怒,但让他过去叫塔布伦上来又万万不敢,僵在那里不知道如何是好。守军发出一阵哄笑:“建奴害怕了!他们的头头吓得都不敢上来了!” “死鞑子,就这点胆子你们还敢入关?回家多吃两年奶再说吧!” “就是,这帮鞑子在关外看起来很凶,其实不过是耗子扛枪窝里横,一入关就全怂了!” “怂货,怂货!” 城墙上的气氛顿时变得活跃起来,脏话乱飞,明军士兵指着那名倒霉的包衣奴才嬉笑怒骂,百般嘲弄,轻蔑之意表露无遗。他们当然有理由嘲笑对方,因为后金牛录的额真都不敢靠近城墙了,不是怂货是什么?狗鞑子,原来你们也有害怕的时候! 塔布伦离城墙并不远,刚好处于强弩射程之外,那些脏话他自然吃了一耳朵,他当然听不懂明军士兵在骂些什么,不过明军那轻蔑的笑声和粗鄙的肢体语言还是把他气得七窍生烟,打了一辈子的仗,这么嚣张的明军他还是头一回见到!恼怒之下,他策马上前,怒吼:“你们这帮明狗,只管笑吧,有你们哭的时候!不把你们————”话刚说到半截,猛然听到一声啸响,犹如鹞鹰长鸣,慑人心魄,他一激灵,本能的把身体一伏,嗖!一支弩箭从头盔边缘擦过,掠起的寒风直透骨髓,骇得这位打了半辈子仗的老兄半边身体冰冷,深深的感觉到自己离死亡的距离从来没有如此近过! 杨梦龙从城垛后面直起身体来,啧啧称赞:“老兄,你的身手又敏捷了许多嘛,这样都没有射中,佩服,佩服!” 塔布伦内衣已经被冷汗湿透了,狠狠的喘了两口粗气才回过神来,咆哮如雷:“可恶!我今天非将这坐县城夷为平地,杀你们一个鸡犬不留不可!” 杨梦龙也听不懂满语,不过能猜出对方的意思,笑吟吟的说:“欢迎,欢迎,你只管放马过来好了。” 塔布伦大手一挥:“攻城!拿下这坐县城,鸡犬不留!” 苍凉的号声响起,呜呜呜响彻云霄,一股肃杀之气冲天而起,充斥于天地之间。号角声中,蒙古士兵狂呼:“万胜!万胜!”擅长奔射的士兵策马冲了过去,手往箭袋一抹就把数支箭抓在手中,弓弦连颤间,箭若联珠嗖嗖射出,只是两百来骑而已,硬是泼出一阵密集的箭雨,几乎每一个垛口都被关照到了。在明朝和后金轮番修理之下,蒙古人早已不复成吉思汗时代的凶悍顽强,但是骑射的功夫并没有拉下,给他们一匹战马,一张强弓,就是一名优秀的骑兵,这正是蒙古人跟明朝对抗两百多年的本钱。好在蒙古人现在也穷得够呛,像成吉思汗时代那种能射出三百米远的复合弓差不多失传了,现在他们所用的都是角弓,弓力相当差,箭枝也好不到哪里去,精钢箭镞就不用想了,连铁制箭镞都不多,大多是拿兽骨或者燧石来凑数,杀伤力自然大减。不过,明军可不敢小看他们,看到利箭破空而来,都忙不迭的举起盾牌躲好,不敢抬头。利用守军火力被弓箭手压制之机,一辆辆盾车被推了过来,步兵要么躲在盾车后面,要么抬着云梯,手持刀盾,迅速朝城墙逼近,每走几步就发出一声嚎叫,来势汹汹。 戚虎叫:“稳住阵脚!稳住阵脚!让他们过来,等他们到了城墙下我们再收拾他们!”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他们的弓箭手实在太差劲了,跟蒙古人对射简直就是找死,只能让蒙古人靠近了再对付他们。明军士兵勉强压抑住心头的惊恐,缩在盾牌底下不敢动弹,任凭蒙古人步步逼近。 塔布伦见明军根本没有还手之力,不禁哈哈大笑:“还以为他们有多大的能耐呢,原来只是煮熟的鸭子,肉烂嘴不烂!” 一名白甲兵轻蔑的说:“就是,这帮明狗不过是虚张声势罢了,要是没有城墙保护,他们根本就不堪一击!主子,让奴才率领六十名披甲兵上去,不出一个时辰就能把这座县城拿下来!” 塔布伦摆摆手,说:“不急,先看看,如果蒙古人能攻下来,我们就不必上了,等着瓜分战利品就行啦,如果蒙古人打不下来,你们再上也不迟。” 白甲兵心悦诚服:“主子英明,奴才佩服!” 塔布伦又是一阵大笑,得意之极。 箭雨继续冲刷城墙,陆续有好几名士兵中箭,惨叫倒地。角弓的杀伤力不怎么样,但是挨上一箭也不好受,中箭的士兵把盾牌甩出老远,仰面倒下,不等他们站起来,陆续落下的利箭就把他们钉在了地上。杨梦龙火了,怒吼:“火枪手,给我打!” 六十余名火枪手点燃火绳,把火枪探出城垛,对准正在策马来回奔射的蒙古骑兵扣动板机。砰砰砰砰砰————一阵爆豆般的枪声响过,一个个枪口喷出大团硝烟和火光,好几名蒙古骑兵在弹雨中抽搐起来,人和马身上都喷起大团血雾,带着一身坑坑洞洞惨叫着倒了下去。几十支火枪同时开火,只取得了这么一点战果?杨梦龙直撇嘴,对这年头的火枪那差劲的杀伤力非常鄙视。 火枪手刚刚露面,一排利箭就飞了过来,惨叫声接连不断,七八名火枪手脸部中箭,惨叫着倒下,杨梦龙咧咧嘴,亏了,亏了!在这个距离让火枪手跟弓箭手对射,那跟逼着火枪手去自杀差不多,没办法,火枪实在太差劲了。 戚虎瞅了瞅杨梦龙,意思是你别给我瞎指挥了好不好?就这点本钱,让你败光了还打个屁啊?弄得杨梦龙怪不好意思的。 盾车已经逼近到六十步了,手持步弓的弓箭手从车后闪了出来,弓弦震响,利箭破空,带着火苗的利箭蝗虫似的从垛口飞过来,射中谁谁倒霉。步弓的弓力可比骑弓强多了,这批弓箭手出手不凡,第一轮箭雨泼过去,城墙上就倒下了十几个,非死即伤。杨梦龙倒抽了一口凉气,照这样打法,他得赔多少钱啊!这些弓箭手分成两排,一排射完马上后退,第二排前出一步,弯弓怒射,射完了,第一排再上前,再射,箭雨不绝,压得城头上的明军抬不起头来。而盾车继续前进,在这么多弓箭手的压制之下,城墙上的明军别说还手,连抬一下头都是奢侈的。 这种被人家压着打没法还手的感觉,真是憋气! 蒙古士兵对于明军的孱弱丝毫不感到意外,都已经司空见惯了,要是明军表现得很勇敢很顽强,他们反而会感到万分意外。在阵阵欢呼中,他们轻松的越过早已冰封的护城河,一架架云梯竖了起来。箭雨变得空前的密集,那些弓箭手是一点力气都不留了,箭若连珠,把整段城墙都笼罩在箭雨之中,身穿臭哄哄的皮甲的步兵手持木盾,嘴里咬着弯刀,奋力攀爬,那动作比猴子还要灵活几分,每个人脸上都露出了胜利的喜悦,在他们眼里,这座县城已经是他们的战利品了。 塔布伦看着一串串蒙古士兵蚂蚁似的沿着云梯往上爬,眼看就要爬上城墙了,不免有些后悔,早知道守军这么废柴,就不叫蒙古人来了,自家一个牛录都能轻松拿下这座县城!叫蒙古人过来帮忙,固然少死了一点人,但是战利品也少了好大一份,失策,真是失策! 然而,真的是这样吗? 第四十九章 攻城 第一个爬上云梯的蒙古士兵离垛口只有一步之遥了。他兴奋得身体都微微发抖,第一个踏上城墙,这个功劳可不小,回头肯定是重重有赏的。想到明人那精良的铁器,美丽的布匹绸缎,美味的食物,还有千娇百媚的姑娘,他眼里冒出油绿油绿的光芒,活像一头饿极了的狼。长生天很不公平,把这么肥沃这么富饶的土地都给了明人,而他们呢?只能留在塞吃忍受着风霜雨雪苦苦挣扎,做梦都在垂涎中原的花花世界!你们凭什么享受这么美好的生活,而我们却不得不与牲畜为伍,饥寒交迫?太不公平了! 幸运的是,长生天给了成吉思汗的子孙弯刀、弓箭和战马作为补偿,缺什么他们可以骑着战马挥舞弯刀杀入明朝边境去抢!对于他们而言,杀人放火跟明人侍弄庄稼差不多,都是为了讨口饭吃。只要冲上城墙,他就能得到一份丰厚的奖赏,没准还能得到一名漂亮的明国少女,过上梦寐以求的好日子了! 只要冲上城墙! 然而,就在他踏上城垛的那一刻,一声大吼惊雷般炸响:“杀光他们!”怒吼中,刀光似雪,这名蒙古士兵的脑袋顺着刀锋打着旋滑了出去,掉落在城墙脚下,失去头颅的尸体保持着原来的姿势,足足过了三秒钟,才像断线的风筝一样掉下来,把好几名正往上爬的蒙古士兵给砸了下去。 随着这一声怒吼,整段城墙都复活了!垛口处探出无数杆长枪,照着蒙古士兵的胸部和脸部猛刺,被刺中的蒙古士兵纷纷惨叫着掉了下去。沉重的石块劈头盖脸的砸下来,挨上一下就是筋断骨折脑浆迸裂,最要命的还是滚木,这玩意上面满是钉子,就像一根特大号狼牙棒,沿着云梯骨辘辘的往下滚,沾上一下就得皮开肉绽!这下子蒙古士兵可倒了血霉,成串的往下掉,死伤惨重。 蒙古百夫长怒吼:“弓箭手,放箭,放箭!” 本来蒙古的弓箭手此刻已经停止射箭了,因为自己人就要登上城墙,再放箭的话就会误伤自己人了,谁能想到明军突然来这么一出?眼看自己人被一个接一个的打下来,他们有种被耍了的恼怒,弯弓搭箭,照着垛口便射!明军不甘示弱,也有一批弓箭手冒了出来,照着城墙下面不拘兵将便射,有一个算一个。这些明军的弓弓力同样不强,只能给身披铁甲的后金士兵挠痒痒,但是用来对付只有简陋的皮甲的蒙古士兵却是足够了,箭雨穿梭间,城上城下都是一片惨叫,人仰马翻,中箭的明军士兵从城墙上直掉下去,而蒙古士兵一旦中箭倒地,往往就没有站起来的机会了,很快就会被随之而来的利箭给钉在地上。挨了揍的蒙古士兵倒也凶悍,居然眼都不眨一下,继续顶着盾牌往云梯冲! 戚虎叫:“用投枪招呼他们!” “杀!” 明军士兵齐声怒吼,几十支五尺来长,七八斤重的投枪脱手飞出,射向蒙古士兵。这几天他们天天都吃得饱饱的,每天还能吃上一顿肉,体力充足,全力一击,自然非同小可,当即有十几名蒙古士兵中招,尖锐的投枪先是洞穿了他们手里那只能挡住箭枝的木盾,接着洞穿皮甲,前胸入后胸出,带出一股股污血,惨叫之声大作!没等他们回过神来,城墙上又是一声怒吼:“杀!!!”第二排投枪呼啸而下,又有好几个被钉在了地上。投枪这玩意儿在平地上顶多只能投出二十来步,但是站在高处就不一样了,可以投得很远,哪怕是在生手手中,也能发挥出相当大的威力,让猝不及防的蒙古士兵吃尽苦头。在弓箭、石块、滚木、投枪这些守城利器的打击下,蒙古士兵死伤累累。 一名十夫长见自己的手下死的死伤的伤,连城墙都摸不到,勃然大怒,连盾牌都不要了,手持双刀攀附而上。投枪石块一起朝他飞来,这家伙左右闪避,居然没有一样能沾到他的身,等到他接近垛口,一杆长枪嗖一声刺了过来。哼,力道倒是挺足的,就是技巧不足,小意思!十夫长身体一侧,长枪贴着肋部擦了过去,他又抢上了两步,已经跟防守这个垛口的那名明军士兵面对面了。那名士兵一击不中,不免有些慌张,收枪再刺,十夫长一把弯刀咬在嘴里,腾出一只手来抓住枪杆,用力一拖,那名明军士兵失声惨叫,竟然被他拖了出来,从城墙上摔下去,当场毙命。十夫长纵身一跳跳上垛口,双刀抡舞,好几杆刺过来的长枪被他削甘蔗似的削断,枪头跌落,长枪变成了烧火棍,刀光再闪,这几名明军士兵只觉得脖子一凉,脑袋就不听话的垂了下来,吊到了后背,只剩下一点皮还连着,污血喷溅!十夫长也被喷了一身的血,面目扭曲,如同厉鬼,挥舞双刀厉喝:“谁敢过来与我一战!?” 无人敢应,这家伙如此凶悍,弹指之间连杀数人,令明军士兵胆寒,都不敢靠近了。几名蒙古士兵趁机爬上来,城墙出现了一个小小的缺口。 杨梦龙见那名十夫长如此嚣张,勃然大怒:“让开!我去宰了他!”拔出狗腿刀就上。明军士兵见他要上,愣了一下,不约而同的发出一声呐喊,挺起长枪奋不顾身的朝那一小撮蒙古士兵冲去,把杨梦龙堵在后面,根本没法加入战场。那名十夫长确实骁勇,来一个放倒一个,来两个放倒一双,没有一个是他的对手。杨梦龙看得心急,叫:“你们不是他的对手,快让开!”可他越是这样说,冲上去的明军士兵就越多,急得他直跳脚! 陈百户从后面拉住他,说:“杨公子,别喊了,他们不会让你上的。” 杨梦龙问:“为什么?” 陈百户说:“他们信不过朝廷,只相信你!他们的赏银、抚恤银都指望你了,如果你有什么不测,他们找谁要钱去?” 如此奇葩的理由,让杨梦龙眼珠子都鼓了出来:“我……我去年买了个表!”这几天他想尽方法给士兵们弄好处,极力让他们吃好穿好,有条件的话还让他们吃上一点肉,这些额外的福利为他赢得了军心。士兵们现在都相信他言出必行,有功必赏,受伤了阵亡了,抚恤金一分都不会少,这些都是看得着的好处,可比朝廷的许诺可靠多了,自然不会让他上去厮杀,万一他挂了,大家可就没指望了!这让杨梦龙郁闷万分。算了,将在谋而不在勇,就那几名蒙古士兵还翻不了天的,让他们嚣张一下又如何? 明军士兵疯了似的冲向这个小小的突破口,倒下一个就补上两个,地方太过窄小,根本没有闪避腾挪的空间,只能一刀换一枪,一命换一命!那名十夫长又接连砍翻了好几名明军士兵,他身边的士兵也被明军士兵的长枪一一捅翻,谁都占不到便宜。在离他不远的地方,两名明军士兵合力,把一大锅滚油对准一架云梯淋了下去,正在往上爬的蒙古士兵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声,滚油将他们的皮肉烫得烂熟,一个个带着一身白烟从云梯上摔了下去。一支火把丢下去,满是油的云梯熊一声被点着了,火焰翻卷,这架云梯算是完蛋了。而另一边,两名四十来岁的老兵不顾恶臭,把煮得滚热的粪汁一瓢接一瓢的往下泼,被泼中的蒙古士兵痛不欲生,皮都被烫掉,露出粉红的肌肉组织来,这种煎皮拆骨的滋味可不好受!这算得上是最原始的生化武器了,被粪汁泼中的部位很快就会感染化脓,然后腐烂,除非能找到一个有十年工作经验的外科手术专家,否则就是死路一条了。十夫长见这两架云梯的人都爬不上来,知道自己是死定了,他认定杨梦龙是最高指挥官,挥刀挡开两杆长枪,厉吼:“小子,是好汉的就过来与我一战!” 杨梦龙火气比他还大,一名蒙古士兵刚在垛口露出半个头,就被他一刀剁掉了:“我过不去!有本事你过来!” 这不是废话嘛,要是十夫长过得来,早就过来找他玩命了,蒙古人读书读得少是没错,可是擒贼先擒王的道理还是懂的。十夫长愤怒的说:“你不是好汉,你是————”一杆长枪从双刀间穿过,刺入他的小腹,枪尖从后背刺出,他的身体顿时蜷成个虾球形,后半截的话梗在了喉咙里。他拼尽全力挥刀朝这名明军士兵砍去,噗噗噗!又有三杆长枪刺入他胸腹,将他生生挑了起来,然后用力一甩,从城墙上扔了下去,落在攻城的蒙古士兵中间,砸倒了好几个!这一幕大家看得清清楚楚,明军士兵放声欢呼,蒙古士兵则倒抽一口凉气,士气顿挫! 在后面观战的两名蒙古牛录额真也看见了,不禁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彼此脸上的忧虑:这一仗,怕是不好打哪! 第五十章 恶战(一) 轰!!! 城头上那门虎蹲炮终于响了,一大团呛人的硝烟冲腾而起,地皮直抖,炮口喷出一团吓人的火焰,方圆两丈内难见人影。这玩意的杀伤力跟现代火炮相比天差地别,别说跟榴弹炮比,就算与小口径迫击炮相比也差得远,但它毕竟是一门大炮,不是炮火棍,一旦响了可是会要人命的!石子、铁钉、铁片之类的东东从炮口喷薄而出,呈一百八十度扇面扫向冲向城墙的蒙古兵,当场打翻了好几个。被这种火炮轰中的下场就是死得很难看,那几名蒙古兵全身上下不知道嵌入了多少零零碎碎的玩意儿,浑身都在冒血,皮肉发黑,一时半会又死不了,倒在那里嘶声惨叫,让人毛骨耸然。杨梦龙眉开眼笑:“还是这玩意儿好,还是这玩意儿好!” 轰!!! 话音未落,离他几十步远的那门大将军炮也响了,这回打出去的是实心铅弹,铅弹砸在地面再弹起,砸中一名正在策马飞驰来回放箭的蒙古骑兵的大腿,轻而易举的将这条腿砸断,再砸进战马腹部,顿时肠肚乱抛,血肉横飞!蒙古士兵虽然凶悍,却也为之胆寒,发出一声呐喊,潮水般退了下去,明军又开了两炮,让他们退得更远一点。 这一轮攻防战来得快去得也快,也就小半个时辰便结束了,双方都丢下了几十条人命,谁也没有占到便宜。不过,对于明军来说,城墙没有被攻占他们就算赢了,等蒙古士兵退走后,他们无不挥舞着兵器放声欢呼,跟打了大胜仗似的,那欢呼声在后金军队听来是如此的扎耳,他们的脸色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 戚虎一刀将一名还没有断气的蒙古士兵捅死,抹掉脸上的血,喘着气说:“还好,这一仗打得还不算太糟糕。” 杨梦龙指了指城墙上横七竖八的尸体和伤兵:“这还不够糟糕啊?那帮鞑子再攻几次我们的人就该死光了!” 戚虎一指城下成堆的尸体:“再攻几次他们的人也该死光了。杨公子,你不是做了不少秘密武器吗,是不是该拿出来用了?要知道这只是一次试探性进攻,下一次就没有这么轻松了!” 杨梦龙一拍脑袋:“哎,我光顾着厮杀,怎么把那些宝贝给忘记了!”跳到高处扬声叫:“大家静一静,大家静一静!” 正在欢呼的士兵们马上安静了下来,目光齐刷刷的落在杨梦龙身上,就连中了箭的伤兵也扶着城垛吃力的站直身体,急切的看着杨梦龙,脸上分明写着两个大字:“给钱!”他们可没有忘记杨梦龙许诺过,斩杀一名敌军给五两银子,受伤的给十两,阵亡的给二十两,现在他们杀了敌,也受了伤,该轮到杨梦龙兑现承诺了! 杨梦龙当然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用力拍了拍胸口,说:“刚才大家打得很不错,很顽强,也很勇敢,我很满意!各位伍长什长还有百户,把杀敌有功者和伤亡者的名单报到老爷子这里,我这就去请方大人把银子抬过来,就地发放!” 士兵们欢呼:“万岁!” 杨梦龙叫:“不过你们也别高兴得太早,这只是一次试探性的攻势而已,鞑子还没有动真格呢!他们的攻势会一波比一波凶猛,一次比一次凌厉,大家要作好准备,可别到时候被人家打了个稀哩哗啦,拿到赏银也没命花,那多冤啊!” 士兵们发出一阵哄笑,一名夜不收把手里血淋淋的首级高高举起,叫:“公子你放心,你有那个能耐把银子赏给我们,我们就有那个能耐把它花出去!” 杨梦龙说:“但愿如此!废话少说,赶紧回到自己的位置,让民夫上来把尸体和伤员抬下去,我去给你们拿银子!”说完一招手,几名夜不收应声而出,跟着他走下城墙,拿银子去。有银子发了,明军的士气越发高昂,互相击掌庆贺,回到自己的位置,盯着蒙古人,希望他们再来一次这样的攻势,他们好多挣一点。成队的民夫上来,开始清理战场,把己方的伤兵和尸体抬下去,把蒙古人那被割掉了首级的尸体扔下去,个别胆大一点的还照着尸体狠狠的踹了两脚。他们对这些侵略者的痛恨已经压过了恐惧,看着那一具具身首分离的尸体只觉得心里痛快,能踩上两脚出出气也是好的。 杨梦龙走下城墙正好跟方逸之撞了个正着。这位县太爷正指挥民夫将滚木擂石灰瓶之类的御敌器械源源不断的送上城墙去,虽然战斗爆发得仓促,但是他把一切安排得井井有条,由此可见,这位县太爷并不是浪得虚名的。见杨梦龙下来,他一把拉住,急急的问:“杨公子,情况怎么样了?鞑子被打退了没有?” 杨梦龙笑:“如果鞑子没有被打退我能下来吗?” 方逸之问:“真的被打退了?” 杨梦龙说:“真的被打退了,打死了好几十呢,不过我军也伤亡近百,这帮家伙真不好对付!” 方逸之对守军伤亡多少不大关心,在他看来,能守住城墙比什么都重要。确定敌军真的被打退之后,他长长的松了一口气,说:“那就好,那就好!” 杨梦龙说:“先别忙着庆祝,鞑子很快就会发动第二波攻势了,吃过苦头之后,他们恼羞成怒,凶性大发,会更加凶狠,我们的苦日子还在后头哪!” 方逸之马上笑不出来了,搓着手团团转。他毕竟只是一个文官,打仗什么的一窍不通,还以为打退了敌军就天下太平了,没想到敌军被打退后只会变得更加凶狠,那不是要他的命嘛!他喃喃自语:“这……这如何是好?这如何是好?我们没有援军,挡不住的啊!” 杨梦龙翻了个白眼:“还能怎么样?赶紧让装备较好又懂一点武艺的民夫上去,把人数补足啊!还有,调一队人给我,我搬一些守御器械上去请鞑子们尝尝鲜!” 方逸之很配合:“可以!张捕头,你马上带一百青壮上去协助守城,朱捕头,你带一队人跟杨公子过去搬东西!” 两名捕头应声而出,张捕头带上一百名青壮爬上城墙加入守军的行列,而朱捕头带着一队人跟着杨梦龙,快马加鞭的赶往作坊准备搬东西。 刚才那一仗动静可不小,县城里的老百姓都被惊动了,杨梦龙这一路走过去,看到的全是一张张惊恐万状的脸,只是由于衙役勉强压着,才没有乱起来而已。看到杨梦龙过来,他们七嘴八舌的问:“杨公子,怎么样了?情况怎么样了?能守住吗?”杨梦龙自然是大拍胸口,各种保证,嘴都说干了才让他们安心下来。他现在总算明白英雄是怎么出来的了,当千千万万人都把生存的希望寄托在你的身上的时候,你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扛起这份责任成为英雄,要么逃避成为懦夫,而真正的男人是不能逃避责任的,所以他们就成了英雄! 杨英雄好不容易才回到作坊,呃,作坊还是这么热闹,锯木声打铁声响个不停,似乎外界的一切都与他们无关。他推开门进去,工匠们正干得热火朝天,一个个大木罐,一支支投枪源源不断的制造出来,马上被人搬走。木罐被送到隔壁的宅子里,有一组人非常熟练的往里面装火药、铁钉、瓦罐碎片之类的东东,然后密封,在那里,这些绝对不好玩的家伙已经堆起好几堆了。至于投枪之类的武器,一拿出门就分发下去,把一队队青壮武装起来,简单得很。看到杨梦龙回来了,王铁锤第一个跳起来,扔掉手里的大铁锤迎上来,问:“杨公子,怎么样了?打退鞑子了没有?”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了过来,杨梦龙等意的说:“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我们把鞑子给打退了!” 工匠们长长的松了一口气,连声说:“那就好,那就好!”看样子,他们心里并没有表面看上去的那么淡定嘛。 杨梦龙接着说:“不过,鞑子还没有死心,他们还会再来的,所以,我们要用上这些秘密武器了!你们加快生产,鬼才知道这一仗要打多久呢,多准备一些家伙总没错的!” 王铁锤咧咧嘴,说:“对对对,得多造一些好东西!公子,你要的东西都放在隔壁的仓库了,只管去拿!” 杨梦龙说:“好,你们继续,我这就去拿。”带着那一队民夫穿过作坊,来到仓库,打开门一看,好家伙,这些圆滚滚的木罐堆起了好几堆,少说也有两三百个了,足够了,足够了!他随手拿起一个来,沉甸甸的,里面可装了不少好东西,从城墙上扔下去,总能炸死几个人了吧? 朱捕头瞪大眼睛,叫:“杨公子,这就是你的秘密武器?你的秘密武器,就是一堆木罐子?”瞅见这堆木罐旁边还有好几个用铁丝箍得紧紧的木桶,他只觉得自己的玻璃心肝碎了一地。我的老天爷,废了这么大的劲,把整个县城闹得鸡飞狗跳的,就弄出了这么一堆木头疙瘩?太让人失望了! 杨梦龙眼睛一瞪,叫:“少废话,赶紧搬!先把这些木罐搬上车送过去!还有,在搬的时候尽量轻拿轻放,否则……” 朱捕头漫不经心:“否则会怎么样?” 杨梦龙说:“里面装了好几斤火药和铁钉、瓷片,你猜会怎么样?” 朱捕头这才注意到每个木罐都拖着一根长长的火绳,背脊一凉,冷汗都冒了出来。这玩意要是炸了,他们可就连渣都没得剩了啊!他一脚踹向一名粗手粗脚的民夫,怒骂:“你娘的,轻点!想把我们所有人炸上天吗!!!”挨了踹的民夫也不敢还嘴,轻手轻脚的搬弄,只怕对待自己婆娘都没这么温柔。 大家轻手轻脚把所有加了料的木罐都给搬了出去,装到车上运走。这时,杨梦龙指了指那几个大号木桶:“把这几个也搬过去,放到安全的位置!” 朱捕头揪揪那几个木桶,除了箍得紧一点,内部光滑一点,没发现有什么特别之处嘛!他疑惑的问:“杨公子,这几个木桶又是做什么的?总该不会是往里面装火药然后扔下去炸鞑子吧?如果是这样,就得用很多很多火药了!” 杨梦龙嘿嘿直笑:“往里面装火药扔下去炸人?这么笨的法子,只有白痴才会用!别问了,赶紧把这几个木桶带上,这可是我们花了不少心思才做出来的,别弄坏了,谁弄坏了我跟谁急!” 大家见他说得这么邪乎,也不敢大意,赶紧把木桶带上。 和木桶一起带上的,还有一个个被捆成圆饼状的炸药包,十斤重一个,虽说黑火药的爆炸威力不怎么样,但是架不住数量足啊,这样一个炸药包扔进人群里,绝对会死伤一大片的。忙完这些,杨梦龙让民夫先走,带着那几个夜不收大步流星的走向自己的住处。打老远他就听到有人在把门踹得砰砰响,边踹边怒吼:“把小爷放出去,听见没有?把小爷放出去,小爷要杀狗鞑子!”是戚破虏,这个手黑的小子被他爷爷关在房子里不许出来,生怕他上了战场不要命,断了戚家的香火。老头子是一片好心,可是戚破虏不领情,外面杀声阵阵,自己被关在房子里什么都做不成,他极为愤怒,就差没有把房子给拆了。 筱雨芳抱着筱君,面色苍白的站在门口往城门方向张望,看得出她心神不宁,那震天响的杀声和枪炮声让她心惊胆战,坐卧不安,看到杨梦龙回来,就像看到了救星,三步并作两步迎上来,樱唇翕动。杨梦龙抢着说:“鞑子首轮攻势已经被我们打退了,打死了好几十个,当然,我们也死伤不少!” 筱雨芳有点郁闷:“我还没开口你就知道我要说什么了?” 杨梦龙翻了个白眼:“废话,一路过来遇到的人问的都是这几句话,听得我耳朵都起茧了!” 第五十一章 恶战(二) 筱雨芳一想也是,大家都提心吊胆的,见面第一句话除了这句,真没别的了。她见杨梦龙浑身是血,不免有些揪心:“那……” 杨梦龙抢着说:“那我有没有受伤是吧?放心,这血都是别人身上溅过来的,我一根汗毛都没伤着,那帮兵可舍不得让我死!” 一名脸上有伤疤的夜不收嘿嘿一笑,说:“那是,要是杨公子死了,我们找谁要赏银去?” 一连两次都是刚开口话就让人家给抢了,筱雨芳不免的些气恼,一跺脚,不说话了。杨梦龙哈哈大笑,推开门走进去,从床底拖出两口箱子打开,里面密密麻麻的全是一锭锭锃亮的银元宝,看得夜不收们两眼发直。杨梦龙说:“银子全在这里了,赶紧抬到城墙上去分发给杀敌有功的勇士们,可不能让他们白出力!” 几名夜不收眉开眼笑,把箱子合上,呼哧呼哧的抬着往外走。这样一箱银子可不轻,他们抬着居然还能大步流星,可见银子的力量是无穷的,一个人不一定扛得起一袋两百斤重的大米,但是绝对扛得起一袋两百斤重的白银! 戚破虏在房里听到动静,扯开喉咙喊:“杨公子,是你吗?赶紧放我出去,我要跟你并肩杀敌!” 杨梦龙没好气的说:“杀个锤子,老老实实的呆在房间里!你才多大啊就要上战场杀敌了,我们大人都死光了是吧?你要去杀敌也行,等我们死光了你再上吧!” 戚破虏咆哮:“杨梦龙,你还是不是我的朋友!如果你还当我是朋友的话,就把门给我打开,我要去为我爹,为我叔叔,我伯伯他们报仇!!!” 杨梦龙吼了回去:“就算你要去替你老婆报仇都不行!再让我在战场上看到你,我打断你的腿!” 戚破虏不吼了,改为号啕大哭,那叫一个伤心,好像要把心都撕裂开来了。也是,他所有的亲人都死在浑河战场了,跟满洲建奴仇深似海,现在建奴都打上门来了却不让他上战场,真的比杀了他还要难受。杨梦龙不为所动,叮嘱筱雨芳:“千万别开门放他出来,不然准出事!” 筱雨芳有些不忍:“可是他哭得那么伤心……” 杨梦龙说:“小屁孩,哭上几分钟就屁事都没有了。你要是受不了,就回房间去用棉花把耳朵堵上,这样就耳根清静了。” 筱雨芳觉得有道理,便说:“那……那你小心一点,可不要受伤了!” 杨梦龙拍了拍胸口:“能杀我的人还没有生出来呢!放心吧,我们能守住城墙,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说这话的时候,他腰杆一挺,并不算魁梧的身躯硬是扬起一股挺拔如山的气势,那些为国为民舍身取义的大侠的灵魂在这一刻附体,令他豪气冲天:“有我在,没有人伤害得了你们!”说完,连他自己都感动了,那大义凛然的神情,那掷地有声的语气,真是帅得三百六十度全无死角啊,眼角的余光瞄着筱雨芳,就差没有说“拥抱我吧,给我一个吻作为奖励吧”了。 筱雨芳俏脸一红,咬着嘴唇一声不响的抱着筱君,逃也似的回了自己的房间。 呃,就这反应啊? 杨梦龙顿时傻了眼,这跟剧本不一样啊,不是王八之气一振,美女自动投怀送抱的吗,怎么说走就走了?这肯定是副本打开的方式不对!他垂头丧气的挥挥手,窝窝囊囊的带着这帮夜不收抬着银子走出县衙,走向战场。 这时,十名身披铁甲的家丁大步走了过来,看到杨梦龙,齐齐拱手行礼:“公子!” 杨梦龙瞅了瞅,都是老熟人,张千户的家丁。这十名家丁在跟他比武的时候都受了伤,行动不便,因此张千户在逃跑的时候没带上他们,他们因而幸免于难,不过对张千户恨得牙痒痒是少不了的。这段时间他倒没有为难这些家丁,请了大夫给他们治疗,也给了一些肉类和鸡蛋之类的食物让他们补补身体,看样子这十名家丁恢复得不错,都顶得动盔甲抡得动大刀了。他也不废话,直接了当的问:“想上战场杀敌?” 蒋正说:“是的!所有人都在浴血奋战,我等堂堂七尺男儿,岂能不尽一分力!” 杨梦龙说:“那好,你们跟他们一样,斩首一级赏五两白银,受伤了给十两,阵亡了二十两,如果朝廷有赏银发下,你们也照拿……没有意见的话,就跟上吧!” 十名家丁对视一眼,跟了上去。张千户挂了,临阵脱逃可是大罪,方逸之已经把状告到京城,追究下来,张家肯定逃不掉的,这个千户肯定是当不成了,他们这些家丁当然得另找靠山。杨梦龙看起来就挺不错,敢作敢当,更兼勇冠三军,如果他能接张千户的班,给他当家丁可比跟张千户混要风光得多了!宁可给好汉牵马,不给孬孙当爷爷,就是这样理。 杨梦龙带着两箱银子和十名家丁回到城墙,城墙上马上响起一片热烈的欢呼。杨梦龙也不废话,打开箱子,向戚虎要过名单,开始分发赏银。死者和伤者的银子先留着,等打完仗再送到死伤者的家属手里,现在发的主要是杀敌有功者的赏银,一枚首级给五两银子,毫不含糊。这下子玩笑开大了,一些士兵掐了起来,都说那首级是自己斩获的,应该由自己拿赏银,吵得最凶的是那四名联手刺死了那位悍勇的蒙古十夫长的长枪兵,都在争论是谁杀死那位十夫长的,谁都不服谁。杨梦龙倒也干脆,每人五两银子,省得他们在这里吵得头晕。拿到赏银的士兵手哆嗦得厉害,眼泪都要下来了,都说这辈子就没有见过这么大锭的银子!看到联手杀死一名敌人同样能拿五两赏银,那些没有斩获首级的士兵眼睛一亮,对啊,他们是没有那个能耐跟鞑子一对一的玩命,但是鞑子也是人,也就两条胳膊,一对一打不过,就不能一起上吗?反正只要能把鞑子弄死,赏银是一样的! 一通银弹扫过去,守军有一个算一个,全部中招,无一幸免。拿到赏银的自然是欢天喜地,暗暗给自己鼓劲一定要再接再励,而没有拿到赏银的在遗憾之余,也暗暗给自己鼓劲,一定要弄点钱来花花,守军可谓士气高涨! 第一次攻势被打退了,塔布伦额真倒没说什么,只是让那两个蒙古牛录加紧准备,尽快发动第二轮攻势。攻城嘛,哪有那么容易攻下来的,别说那些有着百万人口的大城市,就算是一些小城,围了几年都打不下来也不是没有可能的,历史上这样的战例可不在少数。不过塔布伦额真可不认为这座小城能挡住自己的攻势,能顶住一天都算他们烧高香了。 蒙古牛录的雅台额真认为守军的士气已经提起来了,想啃下这座县城,没那么容易,他向塔布伦额真拱拱手,说:“塔布伦大人,明狗的弓箭手颇为顽强,我们的人又没有铁甲被射死射伤不少!能否请你调派一批披重甲的弓箭手上前压制明军的弓箭手?如果压住了明狗的弓箭手,仗就好打得多了。” 这个要求倒是合情合理,塔布伦额真叫来一名白甲兵:“你带六十名弓箭手过去压制明军的弓箭手,掩护蒙古的兄弟攻城!” 那名白甲兵行了一礼:“遵命!”没有一个多余的动作,径直下去点人。片刻,六十名身披重甲的后金弓箭手列成一队,加入了攻城的序列。这些弓箭手身披铁甲,里面还穿着锁子甲,整个人看起来就像个特大号铁罐头,手中的强弓弓臂粗长,羽箭箭镞呈锐锋的狼牙形,上面带着斑斑铁锈。倒不是这些弓箭手太懒,箭都生锈了也不管一下,而是故意而为,在开战前他们都会用粪汁浸泡箭镞,让箭镞生锈,附满了细菌,一旦被射中,就算没有当场被射死,也会患上破伤风、败血病之类无药可救的疾病,九死一生。当然,他们并不是单纯的弓箭手,除了弓箭,每个人还配备一把双手重剑,就算敌人欺近身也能拔出重剑厮杀一气。有了他们的加入,那两个蒙古牛录顿时士气如虹! 当然,光靠弓箭手是不够的,有了第一次攻击失败的教训,蒙古人可不敢再轻视这座小小的县城了,他们把看家本领都拿了出来。在他们的皮鞭的驱赶下,衣衫破烂的民夫吃力的推动着推车,抬着云梯朝城墙逼近,杨梦龙注意到,有好几架投石机吱吱呀呀的跟在后面,一步步的朝城墙推过来。他皱起眉头:“都什么年代了,还用这玩意儿?” 戚虎说:“这帮鞑子没有大炮,只好用投石机了。”显然,老爷子也没有把这些古董型投石机放在眼里,轻松的说:“就这玩意,能投腾二十斤重的石块都算不错了,二十斤重的石块,能对城墙造成什么破坏?想靠这玩意砸塌城墙,他们也太异想天开了吧?” 杨梦龙说:“只怕没那么简单……” 谈话间,蒙古人已经推进到距离城门三百步处,盾车和弓箭手继续前进,不过速度并不快,而且分得比较散,城头上两门大炮的炮手手忙脚乱,都不知道往哪里轰了,往吧轰效果都好不到哪里去。那几架投石机停了下来,开始调校角度,有人抬上几口大锅,锅里的煤烧得正旺,好几块二三十斤重的石块在锅里烧得通红。有人推来几辆大车,车上全是黑黝黝的石块,想必跟锅里烧着的那些石块是同一种类的。当着明军的面,大力士绞动齿轮,投石机杠杆吊着一块大石的前端高高抬起,而有一个铁制网兜的后端落了下去,两名大力士小心翼翼的合力从锅里铲起一块烧红的石头放进了网兜里。杨梦龙眼皮不听话的狂跳起来,大声叫:“开炮!轰掉那几架投石机!” 戚虎苦笑:“别瞎折腾了,根本就打不准的!” 杨梦龙叫:“难道我们就眼睁睁的看着他们把那要命的玩意儿朝我们扔过来啊?” 戚虎没说话,不过事情是明摆的,虎蹲炮根本就打不远,打实心铅弹的大将军炮倒是打得到,但是在没有瞄具全凭目测的情况下想打中三百步外的特定目标需要很丰富的经验和精湛的技术,这两样守军都没有,只能挨揍了。 也不知道是服从命令还是不甘心就这样挺着挨打,轰!大将军炮开了一炮,实心铅球呼啸而出,飞向三百步外的投石机,然后落在地在,再高高弹起,再落下,砸进了地里。成绩很惨,落点距离投石机足有五十步之遥,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这一炮没打中,就轮到他们挨揍了,那几架投石机的炮手发出一声吆喝,大力士同时松手,杠杆这头的大石轰然落地,尾端高速扬起,嗖嗖嗖嗖!几块烧得通红的大石如同火球,破空飞向城墙! 杨梦龙怒吼:“趴下!”闪电般趴下,而明军士兵却懵懵的,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他们看到,第一块大石动能耗尽,还没有够着城墙就落下了来,正好砸中城墙墙脚,一碰之下,轰!整块烧红的大石在一声巨响中炸成无数碎片,爆出耀眼的火花,碎片带着火光四下飞溅,溅到哪里炸到哪里!第二块飞得更远一些,越过城墙落入城里,轰然落地,炸起亿万火星,碎片飞溅,火花连闪,好几名民夫的身体被飞溅的碎石打成了筛子,捂着脸倒在地上放声惨叫,滚到哪里血流到哪里! 轰轰轰! 一连三声巨响,三块大石砸中城碟,巨大的力道加上爆炸的威力,一击之下,城碟变成了碎片,无数碎石混合在炽热的碎片中呈辐射状向四周激射,被扫中的明军士兵无不倒地哀号,非死即伤!杨梦龙一拳砸在地上,怒吼:“狗鞑子,连这样的招数你们都想得出来?算你们狠!” 第五十二章 恶战(三) 投石机这玩意历史悠久,在火炮出现之前,它就是威力强大的重炮!份量足够的投石机一旦发射,声如霹雳,重达一两百斤的石球呼啸而出,一击之下,地动山摇,人畜皆尽成肉酱,令人胆寒。在西方,面对那些岩石垒成的城堡,投石机是最理想的攻坚武器,一旦被击中,城墙往往会轰然倒塌,然后攻击者蜂拥而入,一座座城堡就这样丢了;不过,在中国,投石机没这么牛,那是因为中国筑城的习惯跟西方国家不一样。中国筑城,除了两层极坚厚的砖皮外,内部还有一道夯得极其坚实的土墙,其原理跟现代的复合装甲相似,投石机投掷的石球砸上去能将砖皮砸裂砸倒,但是动能会被土墙吸收,没有办法做到像对付石墙那样一击即倒。比如说南京城的城墙,经历了千年风霜,无数次战乱,依旧屹立如故,直至1937年那个噩梦般的冬天,在侵略者的重炮和航弹反复轰炸之下,才轰然倒下。不过这并不妨碍投石机在中国也成为一件大杀器,在安史之乱,李光弼守城的时候就动用了得用几百人才扳得动的投石机朝安史叛军投掷几百斤重的巨石,一顿狂轰,无数叛军被砸成了肉饼。蒙古大军南下,猛攻襄阳城的时候也动用了巨型投石机,襄阳城内落石如雨,房舍仓库尽数化为废墟,满城军民无处容身,最终被破城。 不过,随着火炮的出现,投石机这种实在太过笨重,准头又太差的武器逐渐退出了战场,更加轻便,威力更大的火炮代替了它。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投石机已经没有用武之地了,这不,蒙古人就把那几架简陋的投石机玩出了新花样,那威力,火炮都没法比! 投石机好是好,只是装填太慢了,发射完一轮之后,又要停下来装石块,守军有了喘息之机。然而这些会爆炸的火球已经在明军心中植入了深深的恐惧,火球落地引发连绵不断的爆炸火星四射的恐怖画面,还有被击中的倒霉鬼浑身血肉模糊的惨状,无不让他们胆寒,就连陈百户也不例外,面无人色的狂叫:“妖法,妖法!鞑子会妖法!大家快跑啊!” 杨梦龙跳起来一脚将胡乱挥舞着大刀狂呼大喊的陈百户踹倒,怒吼:“叫叫叫,你叫个毛啊!” 挨了踹的陈百户似乎一点都不知道痛,还在哆嗦着狂叫:“妖法,妖法,鞑子会妖法!”挣扎着想爬起来,又被杨梦龙一脚踹倒。城墙上的守军已经乱了套,刚才那几块会爆炸的石块给他们造成了不小的杀伤,更造成了严重的心理恐慌,被陈百户这么一喊,胆都要吓破了,叫嚷着就要逃跑,杨梦龙怒吼:“蒋正,张子龙,李勇,把这些胡叫乱喊的家伙给我踹倒!”这一群家丁和夜不收虽然也很害怕,但素质再怎么说也比那些普通士兵要强一点点,怕归怕,但是绝对服从命令,二话不说,冲上去抡起刀鞘,有一个算一个,劈头盖脸的砸过去,挨上一下就痛彻心肺!一时间城墙上惨叫声大作,那些嚷得最凶的家伙纷纷被揍趴下,一时半刻都站不起来了。方逸之呼嗤带喘的冲上来,这位县太爷连乌纱帽都丢了,披头散发,面无人色,两条腿哆嗦得厉害,不过口齿还算清晰,嘶声叫:“将士们,这只是一点雕虫小技,上不得台面的,大家都不要惊慌!只要你们长存忠义之心,时刻牢记皇恩浩荡,就没有什么妖法伤得了你们……” 杨梦龙心头火起,你这是在给添乱啊!他冲方逸之作狮子吼:“你给我闭嘴!!!” 一言既出,四下皆惊,所有人都愣住了,就连方逸之也不例外,傻傻的看着杨梦龙,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个连官身都没有的毛头小子,居然敢冲县太爷作狮子吼?反了是吧,就算是千户也不敢这样干啊!极度惊愕压倒了恐惧,刚才还一片混乱的城墙陷入了一片诡异的寂静。杨梦龙指向城外,指向正从火塘里铲起石块往投古机网兜里装的蒙古大力士,厉声叫:“都睁大眼睛看啊!什么妖法,这就是你们所说的妖法?无非就是把燧石放到火里烧红了再投掷过来,这点小伎俩就把你们吓住了?你们还算男人吗?丢人现眼!” 陈百户往那边看了一眼,可不是,真的只是一块块石头。心里的恐惧稍稍减轻了,但是仍然身发抖,嗫嚅着说:“可是……可是那石头会爆炸……” 杨梦龙又踹了他一脚:“你白痴啊?火镰子总用过吧?碰一碰就火星四溅的那种!这玩意就是特大号打火星,烧红之后受到撞击自然会爆炸……还不明白?不明白不要紧,老老实实的给老子趴着,别乱跑乱叫就行了!”恶狠狠的瞪向那些还不知所措的士兵,“都给老子趴下!谁敢再乱跑乱叫,扰乱军心的,我就一刀把他的头给砍下来!” 这个急了眼的二愣子瞪起眼睛,可谓杀气腾腾,那些明军士兵被他这么一瞪,都觉得汗毛倒竖,不敢吱声了,老老实实的趴下。就在这时,那边传来数声巨响,又有好几块燧石火流星似的飞了过来,两块落入城里,三块砸在城墙上,火光乱闪,碎石飞溅,声如雷震,非常骇人。蒙古士兵放声欢呼,而明军士兵却肝胆欲裂。杨梦龙呸了一声,说:“小样,在老子面前玩这套?你们还嫩点!炮手,开炮轰死他们!” 炮手苦着脸说:“小杨将军,太远了,我们打不中啊!”刚才杨梦龙的镇定给大家留下了极深刻的印象,都不叫杨公子了,直接叫小杨将军。 杨梦龙说:“能不能打中那是人品问题,打不打那是态度问题,少废话,给我开炮!就算打不中,吓唬他们一下也是好的!” 好,你说的! 炮手二话不说,装上火药和铅球照着蒙古人就是一炮!轰!整门大将军炮往后退出一丈多远,一大团黑压压的硝烟冲起老高,把这几名炮手熏成了黑人,全身上下就剩下那几颗牙齿还是白的。这枚铅球挟着劲风飞出去,落在三百步外,砸起一大片冰渣雪粉,没能取得任何战果,反倒招来一阵嘲笑。杨梦龙叹了一口气,算是对炮兵死心了。这年头的大炮射程坑爹,杀伤半径坑爹,至于精确度,那更是个万人坑,想用这样的火炮玩什么精确打击?还不如自己变成超人,举着几百斤重的巨石飞上半空,看哪一撮人不顺眼就把巨石扔下去砸死他们来得现实一些。 他的目光落在那几个已经按照他的要求架到城墙上的木桶身上,露出一丝古怪的笑容。 蒙古人的投石机还在继续发射,最原始的燃烧弹冰雹似的飞过来,城墙为之震动,城碟为之粉碎。看得出蒙古人的目标是城碟,只要能将这些讨厌的城碟清理掉,就能让明军失去掩护,暴露在他们的弓箭之下,到时候投矛也好射箭也罢,要杀伤明军士兵就变得比较简单了。投石机的精确度比火炮还坑,但是架不住数量多啊,持续不断的狂轰滥炸之下,好几处的城碟被砸了个粉碎,城墙的防御体系出现了多个小缺口,被碎石砸伤的明军士兵失声惨叫。好在他们按照杨梦龙的命令,老老实实的趴着,躲过了大部份的碎片,不然他们的伤亡会更加惨重的。方逸之也没能未免,额头被一片指甲大小的碎片划伤,血流满面,捂着伤口直呻吟。杨梦龙爬过去将他按倒,叫:“我的好大人,麻烦你别在这里添乱了,赶紧下去吧!” 方逸之正色说:“方某身为地方父母官,保境安民乃是份内之事,如今形势危殆,自当身先士卒,岂能趋吉避凶……” 杨梦龙不耐烦的说:“得得得,别跟我背书了,知道你老人家是尽职尽责的,但是你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在这里能派上什么用场?赶紧下去组织好民夫,安抚好城里的老百姓,千万不能让他们乱起来,一乱,就全完了!” 话说得有点伤人,不过也是事实,方逸之回头看看,好家伙,下面的民夫已经乱成一团了,落入城里的燧石更是点起了好几处火头,哭喊声此起彼伏,混乱不堪,他不敢怠慢,说:“那本官就下去安抚百姓,这里拜托杨公子了!” 杨梦龙说:“放心吧,有我在,鞑子是攻不上来的!” 方逸之不再多说,连滚带爬的跑了下去,带着几个人冲向乱成一团的民夫和百姓,打老远都能听到他的声音:“本官是方逸之,这只是鞑子惯用的小伎俩,不值一笑,大家不要惊慌,没事的!大家不要惊慌!方某绝不会扔下大家不管的,只要方某还有一口气在,鞑子休想进城!”喊得是声嘶力竭。看得出他还是挺有威望的,原本惊慌失措的民夫和百姓看到他,居然奇迹般的恢复了冷静,在他的指挥下手忙脚乱的抢救伤者,扑灭火灾。明朝末年,有节操的官员比牛肉面上的牛肉还要少,还好,方逸之正好是这寥寥可数的几块牛肉中的一块。杨梦龙深感庆幸,要是碰到一个没节操的官员,现在的情况肯定会更加糟糕的。 轰轰! 两团火球击中城碟,再次打出两个缺口来。后金三个牛录的士兵放声欢呼,用兵器击打盾牌,发出阵阵金属交击的巨响,让人心尖直颤。戚虎看到,那些云梯和身披铁甲的弓箭手都朝着这些缺口移动,显然是把这些缺口当成了突破口了。他忧心忡忡的对杨梦龙说:“杨公子,这样下去可不是办法,再继续让人家压着打,我军的士气就该崩溃了!” 陈百户也恢复了冷静,说:“是啊,继续让鞑子这样轰下去,城墙会不会塌不知道,反正城碟是没几处完整的了,一旦失去城碟的掩护,我军就成了鞑子的活靶子!”边说边伸手去揉肚子,刚才惊慌失措的时候他被杨梦龙踹了好几脚,当时吓得灵魂出窍倒没觉得疼,现在清醒过来了,那种疼痛直往心里钻啊!眼泪都出来了。 杨梦龙狞笑:“我也给他们准备了一份大礼,就等他们靠近了!不过,既然他们这么急着去死,我也不好意思拒绝他们……都趴下,我这就让你们见识一下我大没良心炮的厉害!”打开一个火药桶,从里面拿出一个被捆成饼状的炸药包,放进一个用粗铁丝箍得死紧死紧的木桶里,和这个炸药包一起放进去的还有一些火药。放好后,他点着了火绳,然后连滚带爬的爬出二十米远。周边的人一看,眼珠子差点就掉到地上了,戚虎厉声叫:“你是不是疯了,想炸死所有人吗!?” 杨梦龙叫:“老老实实的趴着,不然出了事我可不负责!” 你本来就够不负责了好不好! 反应过来的士兵们几乎抓狂,也是,任谁看到一个亡命之徒当着自己的面点着一个炸药包然后留在自己身边,他都会抓狂的。那个炸药包少说也有十斤重吧?我的老天爷,这玩意要是炸了,得死多少人啊!杨梦龙准是被吓傻了,居然想炸死自己人!李勇大叫一声,冲上去想把那个要命的炸药桶扔下去,刚冲出几步,就听到轰一声闷响,木桶桶口处喷出一大团火光和硝烟,气浪汹涌,那个要命的炸药嘭一下被抛了出去,飞出百步之遥,打着旋落下,好死不死的正好落在蒙古人中间…… 戚虎一双老眼顿时瞪得滚圆,陈百户张大嘴巴合都合不拢,至于李勇,更是中了定身咒似的僵在那里,一脸不敢置信的傻相。那个要命的炸药炮居然没有爆炸,而是像炮弹一样打出去了?怎么可能! 甭管可不可能,反正这个炸药包真的被抛出去了,而且掉在了蒙古人中间,这回玩笑开大了…… 第五十三章 恶战(四) 两个蒙古牛录加上几十名身披铁甲的满洲弓箭手,还有大量民夫,组成一支规模相当可观的大部队,朝着城墙步步逼近。烧得通红的燧石火球似的从他们头顶不断飞过,在城墙上炸起大团大团耀眼的火光,蔚为壮观。蒙古人士气高昂,嗷嗷直跳,两个牛录额真不断调拨人手,云梯都是奔缺口而去的。这轮燃烧弹轰炸怕是把明军给炸惨了吧?他们有信心在一天之内将这座该死的小城拿下来!牛录额真雅台用弯刀对准城墙,嘶声狂叫:“冲!冲过去!成吉思汗的子孙们,勇敢的冲上去,粉碎这道城墙,屠尽敢于抵抗的明狗,这座城市里的财物壮丁就是我们的了!”蒙古士兵们齐声高呼:“杀!!!”充满暴戾气息的吼声直上云霄,如同一群猛兽。 然而,就在这时,城墙上突然腾起一大团火光,接着,一个圆饼状的东东破空而来,打着旋落在他们中间,还向前滚了几滚,这才停下来,正好停在雅台脚边。“这是什么东西?”这个念头刚刚在脑海中闪现,轰!一团火球膨胀而出,他的身体瞬间粉碎开来,四下飞散,那把祖传的弯刀断成两截,呼一声飞上了半空。爆炸冲击波猛烈扩散,好几名蒙古士兵被扫个正着,像树叶一样向后飘飞出去,离炸点比较近的那个更是被抛起十几米高,裂成十几块四散飘落,惨烈之极。蒙古士兵一下子被炸蒙了,火药对于他们而言并不陌生,他们的祖先纵横欧亚大陆的时候就没少使用火药,可是,这么大一包炸药从天而降,炸死一堆人这种事情,他们还是头一回碰到,脑海里出现了短暂的空白,愣愣的看着地上的裂肢碎肉,不知道如何是好。 杨梦龙哈哈大笑:“哈哈,炸死了好几个!狗日的鞑子,知道老子的厉害了吧?玩爆破?我是你们的祖宗!”指挥着几个手下:“你们,赶紧去把火药和炸药包装上,炸死这帮狗日的!” 士兵们还没有反应过来,仍然呆呆愣愣的,没有人听他的。戚虎两眼发直的看着百步开外那道越冲越高的烟柱和烟柱中飞舞的碎布,喃喃说:“这……这是什么炮?怎么这么厉害?”杨梦龙气不打一处来,三步并作两步跑过去,一个木桶装上炸药包和抛射药,然后点火。其他人总算反应过来了,有样学样,很快,嗵嗵嗵嗵!好几个木桶同时开火,四五个十斤重的炸药包打着旋飞了出去,落在蒙古人中间,紧接着,火光闪现,惊雷炸开,可怕的爆炸声比所有人这辈子听过的一切巨响都要来得骇人,隔了这么远都能感觉到地面在震动!耀眼的火光中,成撮的蒙古士兵挥舞着手臂飞上了半空,洒下一阵阵血雨,一架云梯断成两截,木屑利箭般激射而出,把离得较近的人射得跟海胆似的,威武雄壮的推进场面转眼之间变成了碎肉乱飞血雨飞溅的炼狱!黑火药的爆炸威力只能算是一般般,但是架不住数量足啊,十斤,都能炸平一幢房子了,二十米内的人不是被炸成碎片就是被抛起老高再重重的甩下来,内脏碎裂,胸部发黑,有一个死一个,几声巨响之后,这两个蒙古牛录已经死伤一地了。明军士兵看得真切,刚才被投石机压着打的随闷顿时一扫而空,指着那些惊慌失措的蒙古士兵放声大笑! 塔布伦见蒙古人被炸得满天乱飞,不禁骇然:“这……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明军又用上了新型大炮?”明军的火炮种类出奇的多,威力也相当可怕,他们吃足了火炮的苦头,可还从来没有见过威力如此恐怖的火炮,那爆炸巨响震得他心尖都在颤抖!没等他琢磨清楚,嗵嗵嗵嗵!又有四个炸药包从城墙飞了过来,两个打空了,一个落在一辆盾车旁边,一个好死不死挂在一架云梯上,不等推盾车和扛云梯的民夫发出一声惨叫,炸药包就轰然爆炸,盾车和云梯都被大卸八块,大量破碎的木板裹着民夫以及跟在后面的士兵那被撕得支离破碎的尸体四散飞出,好多人猝不及防,被砸了个正着,非死即伤。被轰了两回,蒙古人阵脚大乱,那些民夫失魂落魄的扔下云梯就跑,混乱的蒙古人也顾不上他们了,同样是四散逃跑,试图找个安全的地方躲避这可怕的攻击。明军的攻击太可怕了,根本就不是人力能够抗衡的,还是先逃开的好! 唯一没有被吓倒的,只有塔布伦。他曾经参加过宁远战役,有过顶着明军的红衣大炮轰击蚁附登城的经历,心脏比较强大,那要命的爆炸还不至于将他吓倒。见部队已经乱了,他勃然大怒,破口大骂:“没用的蒙古牲口,我们上!”双腿一夹马腹,战马撒开蹄子朝城墙冲去。一直在观战的后金士兵早就等得不耐烦了,见额真一动,他们也毫不犹豫的跟了上去,马上马下,像一堵金属构成的墙壁一样朝着小小的县城推了过去。一些民夫和蒙古士兵披头散发的往回跑,看到塔布伦他们,惊恐万状的叫:“明人会妖法!明人的妖法厉害,快跑啊,再不跑就没命————” 塔布伦扬起右手,作了个凌厉的下劈,后金士兵搭弓搭箭,对准这些丧家之犬便射,利箭破空的呼啸声压倒了尖叫声,箭雨过后便是一片惨叫!有个蒙古士兵中了两箭,踉跄一下,强撑着站直腰,摇摇晃晃的继续跑。他肯定是吓疯了,居然径直跑向塔布伦!塔布伦钢刀一挥,将他的脑袋砍了下来,高高举起,失去头颅的身体往前一倾,腔子里喷出一道血柱,直直的喷在塔布伦身上,将他染成了血人。塔布伦也不意,高举着人头,对已经转过身准备逃跑的蒙古士兵厉声喝:“临阵脱逃者,死!”后金弓箭手齐声厉喝:“临阵脱逃者,死!”叱喝声中,弓弦颤响,一排利箭飞过去,顿时又有十几名民夫中箭倒地,惨叫声撕心裂肺的响起。数百名蒙古士兵莫不胆寒,纷纷站定。仅剩的那个牛录额真硬着头皮迎上去,叫:“塔布伦大人,明军的火炮太厉害了,我们————”话还没说完,塔布伦的马鞭就挥了过来,擦着他的头盔狠狠抽过,带起一阵风,将他骇出一声冷汗,剩下那半截话硬生生的咽了回去。塔布伦冷冷的说:“你这个白痴,就剩下这一百步了还在这里慢腾腾的挪着,让明狗的炮手从容装弹、瞄准,你们这样的白痴不死,谁死!”声音蓦地提高了八调:“都给我冲上去,把这座该死的县城拿下来!谁敢后退一步,我认识他,我的刀可不认识他!” 不得不说,后金确实是凶名昭著,在他们冰冷的目光之下,那些原本被炸掉了半条命,只想着转身逃跑的蒙古士兵硬是不敢夺路而逃,一咬牙,一百八十度转身,向着城墙猛冲过去!后金那些身披铁甲和棉甲的弓箭手在距离城墙六十步处站定,强弓挽开,瞄准了一个个垛口。 明军马上作出了反应,等蒙古人接近到距离城墙三十步的时候,戚虎一声大喝,六十支火枪同时开火,枪声爆豆似的响起,子弹呼啸而出,在蒙古人中间凿出一股股血色喷泉。这年头的火枪一大特色就是口径大,二十毫米都不算稀奇,那简直就是一门二人扛的小炮了,没被打中当然是谢天谢地,而被击中的蒙古士兵身上被捣出一个碗大的窟窿,碎骨碎肉和脏器碎片混合着血浆喷涌而出,纷纷惨叫着栽倒。紧接着就是一阵箭雨,几十支投枪枪杆微微震动,跟在箭雨后面射落,锋线上的蒙古士兵不是中箭倒地就是被投枪钉在地上,几乎被一扫而空!几乎是在同一时间,后金的弓箭手乱箭齐发,带着锈斑的箭镞疾雨般飞向城墙,钉入正在射击和投掷投枪的明军士兵的脸部和胸部,精准得要命,明军士兵应弦而倒,惨叫声大作!没等明军反应过来,第二波箭雨又射了过来,这次中箭的更多了,就杨梦龙所见的,也有二十来人仰面倒下,或者惨叫着从城墙上栽了下去!这些要命的后金弓箭手只是两次轻描淡写的齐射,就完全压住了明军的火力,让明军噤若寒蝉,几乎没有一个人敢抬头还击了。 杨梦龙闪到一个垛口,强弩瞄准了一名后金弓箭手,扣到板机,噔!弩箭激射而出,那名弓箭手的铁甲被一箭贯穿,三棱形箭镞洞穿他的身体,从背脊突出血淋淋的一截来。射完这一箭,他赶紧闪开,叫:“火枪手,打掉那些弓箭手,打掉那些弓箭手!” 火枪手们手忙脚乱的装弹,竟然没有一个应声射击的,气得杨梦龙想吐血。他飞快的装好弩箭,闪到第二个垛口,瞄准,击发,弩箭正中一名后金弓箭手的脸部,贯穿了整个脑袋,在后脑勺凿出个窟窿来,当场了账。而干掉了这个之后,他看到,他可爱的火枪兵们还在压火药的压火药,装铅弹的装铅弹。看到这一幕,他对这些火枪手彻底死心了。火枪的质量太差,装弹程序复杂而费时,使得火力几乎毫无持续性可言,只能靠数量取胜。沐氏经略云南的时候曾经针对火枪的种种据点,创造了三段射战术,大大弥补了火枪火力持续性差的缺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然而,以这些明军的训练水平和心理素质,别说三段射了,三十段射也不见得能挡得住敌军,一群缺乏训练的农兵加上一件远远谈不上顺手的武器,形成了这么一个尴尬的局面,射杀弓箭手的命令下达都一分钟了,枪声还没有响! “这破玩意还不如几百年前的神臂弓呢!”杨梦龙在心里嘀咕着,对火枪最后一丝好感也烟消云散了。在这场战斗中,火枪那糟糕得无以复加的表现对他的影响是极大的,以至于他几乎判了火枪的死刑,在此后长达十年的时间里,他经历了无数次血腥的战斗,极少使用火枪,或者说,在他的部队里,火枪手是没有发挥的余地的,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燧发枪成熟才得到改观,谁叫这些火绳枪给他留下的印象太过糟糕了呢? 总算有几个火枪手装好弹了,但是却没有开火的机会,因为蒙古人已经冲到城墙下了,带钩的云梯一架接一架的竖起,搭上城墙,一些擅长攀爬的蒙古士兵大手一抡,大铁钩拖着粗粗的麻绳直飞上去,钩住城堞,然后这些蒙古士兵就把刀咬在嘴里,手脚并用的往上爬,动作灵活之极。后金弓箭手箭若联珠,从城堞后面探出身体试图攻击下面的蒙古人的明军士兵接连中箭,专射头部,一箭一命。有几支箭甚至穿过射孔,钉在火枪手的脸上,中箭的火箭手把火枪甩出老远,捂着脸倒了下去。最惨的还是那些守在缺口附近的明军,这一片的城堞被蒙古人用投石机发射的燧石给炸塌了,无遮无掩的,蒙古人将这几个缺口当成了突破口,后金弓箭手也很配合,不断的往那里放箭,试图阻止蒙古人爬上来的明军士兵出来一个被射倒一个,蒙古人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爬了上去,城墙已经被他们踩在脚下了。 李勇叫:“小杨将军,不得了了,我们的城墙有好几处被鞑子占领了!鞑子的弓箭手太厉害,我们根本没法还手啊,怎么办?” 杨梦龙愤怒的说:“怎么办?你们问我,我问谁去!”鼓圆眼珠子瞪着那些从云梯上一跃而起,登上城墙大开杀戒的蒙古士兵,眼睛几乎瞪出血来。开打才多久啊,就有几十名蒙古兵登上城墙了,这仗还怎么打! 城墙上已经是血肉横飞,城里却比较安静,老百姓瑟缩在家里不敢出去,迷信的人长跪在神像前乞求上苍垂怜,死亡的阴影笼罩着这小小的县城,让所有人都透不过气来。 筱君牙齿直打架,那阵阵杀声让这个孩子恐惧之极,躲在姐姐怀里不敢出来。他颤声问:“姐,我们都要死了,是吗?” 筱雨芳轻轻抚摸着弟弟的稚嫩的脸蛋,声音很轻,但是很坚定:“不会的,杨公子会保护我们的……他一定会保护我们的……” 第五十四章 恶战(五) 蒙古人的投石机已经停止发射了,他们所携带的燧石数量不多,刚才一通猛轰,早就扔光了。他们当然可以用普通的石头,只是杀伤力大减,再加上现在两军短兵相接,投石机投出的石块砸中自己人的概率跟砸中明军一样高,还是算了。倒是明军的大将军炮和虎蹲炮还在玩命的开火,只是这玩意装填太麻烦了,散热性能又差,得花好长时间才能开上一炮,蒙古军队很快就进入了火炮射击的死角,完全无视火炮方面的威胁。在大批弓箭手的掩护下,蒙古士兵蚁附登城,难以阻挡,城墙被打开了多处缺口,这座县城眼看就守不住了。 出人意料的是,明军并没有就此放弃抵抗,不管蒙古士兵从哪里爬上来,都会看到一群明军士兵嗷嗷叫着,挺着刀枪朝他们冲过来!这些明军的战斗力倒不见得有多强,但是那种顽强,却是极为少见的。伍长、什长带头冲,看到有人想后退就一刀背劈过去,破口大骂:“退个球啊?是你跑得快还是这帮鞑子的箭射得快?” “大家都是两个肩膀扛一个脑袋,怕什么呢?冲上去跟他们干啊!” “宰掉他们你就能拿到五两银子,被他们宰了你的家人能拿到二十两,怎么算咱们都是赚的!” 在这些伍长、什长的带动下,看起来老实巴交的明军士兵打得异常疯狂,一两个人就敢挥舞刀枪冲向一小队的蒙古士兵。双方在城墙上殊死厮杀,长矛面对面的乱捅,大刀没头没脑的乱砍,大斧砍在盾牌上,一斧头下去就要将盾牌劈得木屑乱飞。一方是志在必得,一方是宁死不退,城墙上血肉横飞,方寸之地变成了炼狱。蒙古人几次冲上城墙,又被明军拼死压了下去,战旗几次竖起,几次连同旗手一起被明军从城墙上扔下去,舍命相搏之下,这些面黄肌瘦的明军士兵突然变得凶悍无比,任你怎么攻都攻不上去!没办法,防守一方永远占据着有利位置,处于仰攻状态的蒙古人是相当吃亏的,尽管有后金弓箭手掩护,想占领城墙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蒙古人又一次冲了上来,现在守军已经死伤惨重,开始捉襟见肘了。杨梦龙见状,很光棍的把整箱银子倒地在上,叫:“赏银都在这里了,杀敌有功的自己过来拿,老子顾不上了!”手持狗腿刀冲向一个缺口,一名蒙古士兵挺枪刺来,他狗腿刀一挥,枪杆被削甘蔗似的削断。如此锋利的宝刀,当真是闻所未闻,那名蒙古士兵骇然后退,杨梦龙得势不饶人,一连两刀过去,这名倒霉的蒙古兵一条右臂和枪杆一起跌落在地,没等他发出一声惨叫,狗腿刀刀尖便从他颈部划了过去,带出一道血箭。这家伙捡起一杆长枪,凶神附体一般,哪里危险就往哪里冲,及时出现在战斗最激烈的地方,长枪挑刺,狗腿刀挥抡,不知道多少以悍勇闻名的蒙古勇士被他杀了下去,喷溅的鲜血将他染得跟个血人似的。蒋正、李勇、张子龙等人紧跟在他后面,东挡西杀,殊死厮杀之下,这些精锐的家丁和夜不收同样是死伤累累,却没有人后退一步,都豁出去了! 杨梦龙避过一根长矛,一记侧踢踢中那名蒙古士兵左肩,将他踢到了蒋正面前,蒋正一刀就把他的脑袋劈成了两半。刚解决了这个,一道人影从城堞后面窜起,刀光似雪!杨梦龙大喝:“杀!”长枪闪电般刺出,将这位空手爬上城墙的蒙古士兵给捅了下去,高高举起狗腿刀,放声狂喝:“不怕死的只管上来!”阵阵杀声中,他浑身浴血,屹立在城头上,仿佛顶天立地的巨人,冷漠的俯瞰着下面的蒙古人,这一幕让蒙古人为之胆寒。 塔布伦眉头一皱:“明军中竟然有这样的勇士?有意思,真有意思!练达,你去会会他!” 被点到名的白甲兵应声而出,喝了一声“跟我来”,带着一小队身披铁甲的士兵就冲了上去。这时,城墙上抛下数个木罐,落地便炸,声如雷震,铅弹铁片陶片箭镞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从中激射而出,正在蚁附登城的蒙古士兵惨叫着成片倒下。又有一大锅滚油倾倒下来,云梯上的蒙古士兵无处躲避,被淋个正着,烫得半熟,哀号从成串的从云梯上摔了下去。蒙古人也是拼命了,城墙脚下到处都是血淋淋的尸体,有些地方甚至叠起了好几层,有明军士兵的,有蒙古士兵的,也有民夫的。不能说蒙古人不玩命,可是这小小的县城打了这么久都打不下来,真是令人费解。 蒙古牛录额真见练达带着一小队人上来,心里暗暗松了一口气,谢天谢地,这帮建州老爷终于舍得上阵了,你们再不上,我们的人就要死光了!他迎了上去,还没开口,练达便抢先发话了:“我带人上去肃清城门上面的明狗,你们撞开城门!”蒙古牛录额真求之不得。他也组织过好几次针对城门的进攻,每一次都被明军用排枪、弓箭还有雨点般的投枪打退了,死伤累累,却连一根钉子都没有敲下来,早就憋了一肚子火,现在有人愿意掩护他们撞门,那再好不过了! 十几名后金弓箭手挽弓疾射,城头上正在投矛射箭的明军士兵纷纷中箭,不敢再抬头了。利用这个机会,一架云梯架了起来,练达飞身而上,动作迅捷之极。一支利箭射来,钉在他的身上,他满不在乎,他可是穿了两重铁甲,以明军弓箭手的实力,想射伤他是不可能的事情。两名明军士兵感觉到危险逼近,毅然站起来想投掷投枪,利箭破空而来,他们仰面倒下,都是额头中箭,一箭毙命。练达大吼一声,飞身越过城堞,落入墙内,两把大斧握在手中,舞得跟风车似的,大斧落处,血肉横飞,明军的弓箭手、投枪手在他面前毫无还手之力,被他杀得血飞人头滚,转眼间就被砍死了六七个,剩下的也吓破了胆,掉头就跑。练达也不追赶,高高举起大斧,冲距离他只有二三十步之遥的杨梦龙大喝:“满洲勇士练达在此,明狗,可敢过来与我一战!?”那声音就像公熊在咆哮,震得人的耳朵嗡嗡作响,真了不得。 杨梦龙正好一刀将一名蒙古兵砍了下去,见练达如虎入羊群,将明军士兵一丛丛的杀死,不禁心头火起,叫:“我这就来会你!”扔掉枪头已经捅弯了的长枪,把狗腿刀咬在嘴里,检起一支投枪一面带血的盾牌朝练达冲去。练达哈哈大笑:“有种!”一斧头把一名火枪手劈成两片,在漫天血雨中像发了狂的公熊一样冲向杨梦龙。双方距离还有二十步的时候,杨梦龙气贯全身,右臂发力,投枪嗖一声破空飞出,奔向练达的胸口,风声飒然。练达见投枪来得极快,不敢轻敌,侧身闪开,也捡起一支投枪,大手一抡投向杨梦龙,那速度可比杨梦龙投出的快了不少!杨梦龙连忙用盾牌去挡,只听到“笃”一声,投枪把盾牌刺了个对穿,差一点点就刺伤了杨梦龙,那股强大的力道把杨梦龙撞得后退好几步,由于多了一支投枪,盾牌算是没法用了。练达趁机抢上,呼的一斧当头劈落,杨梦龙扔掉盾牌,挥刀硬挡,当!刀斧交击,迸出一团火花,练达感到虎口一麻,心中暗暗凛然,杨梦龙则觉得虎口又痛又麻,差点就飙泪了,我的乖乖,这家伙是狗熊变的吧,力气怎么这么大!吃了亏之后,他可不敢再跟练达硬碰了,发挥自己身发灵活的优势跟缠斗,东刺一刀西踢一脚,试图消耗练达的体力。练达毫不在意,双斧抡得呼呼作响,逼得杨梦龙几乎透不过气来! 蒋正他们见势不妙,冲了过来,试图夹击练达。不巧的是,和练达一起上阵的那十几名后金士兵也冲了上来,双方展开了一场混战。练达带来的都是红巴牙喇兵,红巴牙喇兵没有白甲兵那么猛,但身手也是相当了得,作战经验也很丰富,以蒋正为首的这些家丁、夜不收居然也被杀得节节后退! 蒙古牛录额真大喜:“上!撞开城门!” 一队蒙古士兵合力抬着一根包着铁头的圆木冲向城墙。现在城门上面的明军已经自保无暇,顾不上他们了,他们很顺利的接近城门,发力猛撞,一下,两下,三下!城门被撞得摇摇晃晃,沙尘沙沙落下,似乎随时可能倒下。胜利在望,后金军队的欢呼声震天动地的响起,塔布伦大手一挥,几百名勇士旋风般冲了上去,一部份人奔向云梯,主力则集中到城门,只等城门被撞破,马上冲进去大开杀戒,等了这么久,等的就是这么个机会! 杨梦龙看得真切,劈过练达一斧,使出吃奶的劲冲远处的戚虎大吼:“就是现在!”简直是打肺里吼出来的,吼完后嗓子火辣辣的疼,很不好受。 戚虎见大批拖着长辫子的后金士兵已经推进到城下了,眼冒精光,叫:“动手!”大批民夫抱着木罐顶着流矢冲了上来,点燃木罐上的火绳,然后狠狠的扔了下去! 第五十五章 恶战(六) 戚虎年轻的时候镇守边关,可以说是打了一辈子仗了,只是由于种种原因,没能当上将军,但作战经验是非常丰富的。浑河血战,戚家军全军覆没,仅剩下几百人也在沈阳之战中全部战死了,他好几个子侄也殉了国,跟后金可谓仇深似海。这么多年来,他一直在研究后金的战术,并将自己的心得毫无保留的传授给了戚破虏,希望有朝一日这个孙子能出人头地,提师杀入辽东,报仇雪恨。在亲自检验过杨梦龙捣鼓出来的那批东东的杀伤力之后,他认为这是个好东西,是守城的利器,并且给这些好东西起了个响亮的名字:火雷弹!本来杨梦龙打算用火雷弹给蒙古人一个下马威,但是戚虎不同意,因为他很清楚,只要条件允许,那帮野猪皮都会先让蒙古人或者汉八旗冲在前面当炮灰,消耗守军的守城器械,他们跟在后面捡便宜,这些炮灰死得再多他们都不会心疼。因此他坚持要把火雷弹留着,等野猪皮们冲上来了再好好招呼他们,把这帮建奴打垮了,蒙古人自然也就垮了。现在那帮野猪皮终于冲上来了,他还有什么好客气的?砸,往死里砸! 如是,兴冲冲的冲上来摘桃子的建奴们看到一大堆木罐冰雹般落下,砸得他们眼冒金星。细心的人还留意到,这些木罐都在咝咝冒烟呢,一种不祥的预感狠狠的揪住了他们的心脏,他们虽然不知道木罐里装的是什么东西,但是可以断定,守城军民扔下来给他们的绝对不是什么好吃好喝好玩,有益身体健康能陶冶情操的好东西! 轰轰轰轰轰! 根本就没有反应的时间,没等这些后金士兵弄明白这些木罐到底有什么古怪,木罐便乒乒乓乓的炸开,城墙下火光连闪,硝烟弥漫,无数箭镞、铅子、陶片激射而出,对方圆二三十步内的人员进行无差别攻击!面对这些要命的东西,管你披着几重铠甲,挨上了就得趴下!硝烟中惨叫声此起彼伏,裂肢碎肉和着鲜血飞上半空,沥下一阵阵血雨,几十名悍勇的后金士兵和数量更多的蒙古士兵不是被炸得断手断脚就是被尖啸着飞溅而来的碎片击中,鲜血和内脏碎片从伤口喷涌而出!大概是想重演现代凝固汽油弹轰炸步兵的华丽画面,杨梦龙很没节操的在一部份火雷弹里加入了大量猪油,爆炸的高温将猪油瞬间熔化,四下飞溅,溅到谁谁倒霉!好几名离炸点较远的后金士兵被溅了一身一脸,痛得他们发出撕心裂肺的嚎叫声,声不似人! 塔布伦被这突如其来的大爆炸吓了一大跳,本能的遁声望去,那边黑压压的被硝烟笼罩着,什么都看不见,只是惨叫声却极为凄厉,让他都背脊发凉。正惊疑不定间,又一批火雷弹被抛了下来,暗红的火光不断闪耀,硝烟里裂肢飞乱,好些悍勇的后金士兵刚冲进硝烟里,又头下脚上的倒飞出来,重重的摔倒在地上,再也没有站起来。就连剽悍绝伦的白甲兵也不例外,塔布伦亲眼看到一名手持重剑披甲两重的白甲兵布娃娃似的被气浪抛了出来,甲衣布碎,七窍流血,形同厉鬼。这名白甲兵白甲兵真是硬骨头,都伤成这样了还用剑撑着地面,摇摇晃晃的支起身体,瞪着城墙上正不停的往下面扔火雷弹的民夫,口鼻呛出一股股血沫,扬起重剑指着城墙发出一声狂嗥!他不甘心,他从小就苦练武艺,刚满十六岁便从军,这么多年来在辽东和蒙古打了一圈,可谓身经百战,死在他剑下的明军精兵悍卒不知凡几,如今却在这小小的县城让一群民夫扔下来的东西给炸成了重伤,他死不瞑目! 轰! 大概是被这名白甲兵的凶戾给吓到了,一名民夫奋力将一枚火雷弹抡了过来,火雷弹爆炸,一枚二十毫米口径的铅弹打穿了这名白甲兵的身体,从后背飞出,塔布伦看到这名白甲兵后背多了个大窟窿,一截肠子直飞出去,铁塔般的身体轰然倒地,不再动弹了。 轰轰轰轰! 同样的大爆炸也发生在城墙上,民夫将一枚枚火雷弹抡向蒙古人,火雷弹在如此狭窄的空间炸开,杀伤力部增,蒙古士兵避无可避,纷纷被炸飞,城上城下都是血肉横飞,碎尸遍地,惨不忍睹。戚虎放声狂笑:“痛快,痛快!狗鞑子,你们也有今天!”一支利箭擦着耳轮飞过,他视而不见,挥舞着马刀厉声喝:“炸!继续炸!炸死这群狗鞑子!”又哭又笑,神情近乎癫狂。这下子,民夫扔得更起劲了,哪怕飞溅的碎片时不时也打倒他们一两个人,也不在乎了! 塔布伦目瞪口呆。他知道自己上当了,明军明明有大量守城利器,却藏着不用,拿命跟蒙古人拼,说白了就是要把他们引过去,用这些要命的家伙炸他们!刚才那轮爆炸,少说也报销了他五六十号人,对于一个牛录而言,这样的伤亡称得上是伤筋动骨了。旗主饶不了他的,就算他能把这座县城打下来,把罪魁祸首抓起来千刀万剐,旗主也不会放过他的,一顿皮鞭绝对少不了了! 卑鄙的明狗! “主子,这可怎么办?” 这是谁在跟他说话?那嘴唇一张一合的,却没有声音? 塔布伦直勾勾的看着眼前那张脸,还有那一张一合的嘴唇,神情迷茫。那不断爆炸的火雷弹给他造成的心理震撼太大了,一时半刻反应不过来。 杨梦龙却反应过来了,他避开练达一斧,闪到一边放声大笑,笑得腰都直不起来了。练达阴沉着脸,厉声问:“你笑什么!?” 杨梦龙喘声说:“我笑你们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啊!这么简单的战术就把你们给玩得死伤满地了,猪都比你们聪明得多啊,笑死哥了,笑死哥了!” 练达用大斧一指城墙上倒伏一地的尸体,狞声说:“那又如何?你们死的人远比我们死的多得多,多出一倍不止!你们也只会玩弄这点小伎俩,根本就没有跟我们正面对抗的勇气和实力!额真已经被彻底激怒了,他不会放过你们的,你们一个也活不成!” 杨梦龙笑得更欢乐了:“老兄,天都还没黑呢,你就开始做梦啦?我们死的人是远比你们多没错,可我们人多啊!除了守在城墙上上千人马之外,城里还有六七千民军,就算十个拼你们一个也能把你们拼清光!想拿下这座县城?下辈子吧!” 练达窒了窒,声线冰冷:“杀光了你们这些敢于反抗的,别说六七千,就算是六七万人,也不过是一丛茂密的麦苗,我们爱怎么割就怎么割!”指向城门口:“看,城门快被撞开了,等我们冲进城里,你们就完蛋了!” 杨梦龙说:“我向你担保,如果你们真的冲进城里,只会死得更难看!”活动了一下手脚,扭扭脖子,骨骼啪啪作响,“好了,就跟你玩到这里吧,早把你们收拾干净早安心,看刀!”悍然挺刀冲了上去,刀光如匹练,直剁练达的手腕,出刀之快,之狠,比起刚才来强了何止一倍!练达心中凛然,身体微侧,双斧一绞,将狗腿刀锁住。杨梦龙想都没想,一连两记旋风腿,分别踢出练达两边手腕,两把斧头一把狗腿刀同时跌落,接着就是一连三记重拳,鼻子,太阳穴,喉结,拳拳都是要人命的杀着。练达还是头一回碰到这么野蛮的打法,简直难以招架,勉强挡开一拳,闪开一拳,第三拳没能完全躲开,打在了脸上,颧骨疼痛欲裂,皮开肉绽,鲜血直流,眼冒金星,连腿两步才算站稳脚跟。眼前的金星还没有消散,一大片拳影就盖了过来,杨梦龙现在完全把他当成了沙包,拳打脚踢肘击膝撞指戳牙齿咬,招招都拼尽全力,恨不得一拳将这家伙打成肉饼!练达学的都是沙场拼杀的本事,弓马娴熟,拳脚功夫却要差些,根本招架不过来,连连中招!换了别个,早就被打死了,可是杨梦龙似乎忘记了,这家伙身披两重铠甲,刀枪不入,箭射不穿,拳打脚踢对他根本就不管用,跟挠痒痒差不多。痛倒不痛,这种只能挨打不能还手的郁闷却让练达发了狂,拼着连挨两拳,狠狠一拳凿向杨梦龙脸部,这一拳打上了,铁定能将杨梦龙的头打成外星人的形状。杨梦龙一挫身闪开,猱身扑上,双手绞住了练达的脖子玩命使劲,想将他的脖子给扭断。练达狂吼一声,腰部发力,将杨梦龙一百来斤的身体带得在空中一百八十度旋转,来了一个漂亮的过肩摔,想将他摔向地上倒竖起的断枪头。杨梦龙暗暗叫苦,这家伙是牛变的么,力气怎么这么大!在被惯到地面之前,他双手死死勾住练达后颈一带,借力打力之下,竟然将练达那偌大的身躯带得双脚离地,三百六十度前翻,两个人同时摔倒!这一幕着实惊心动魄,正在这方寸之地殊死拼杀的红巴牙喇兵和明军家丁、夜不收都中了魔法似的停止了厮杀,直愣愣的看着这两头暴怒的猛兽。 “嗷————” 一声惨叫轰轰烈烈的响起,让人心头一紧。惨叫的是杨梦龙,他连下辈子的力气都使出来了,在间不容发间躲过了那个倒竖起来捅死人不偿命的枪头,却很不幸的被摔在一支断箭上,那支断箭毫不客气的刺穿他所穿的皮甲,捅进他的……屁股,疼得他一蹦三尺高,眼泪都出来了,冷汗更是瀑布似的往下泄……好险,再偏一点点就菊花不保了!练达也不好过,被摔得金星乱舞,眼前发黑,两重铠甲实在太重了,四脚朝天的摔倒在地上,一时半刻竟然动弹不得。不管你多厉害,一旦倒地就丧失了绝大多数的战斗力,练达深知这一点,不顾身体散架般的疼痛,拼尽全力翻身,双手往地面一撑,奋力站了起来。就在这时,他听到杨梦龙怒吼:“去死吧!”接着脖子一凉,脑袋不翼而飞,腔子里一大股鲜血喷起五六尺高,把杨梦龙淋得全身都湿透了。杨梦龙不闪不避,任凭滚烫的鲜血喷在自己身上,一手持刀,一手将练达的人头高高举起,放声狂啸! 守城军民放声狂叫:“小杨将军!小杨将军!” 塔布伦双目眦裂,发出一声悲啸:“练达————”练达在他这个牛录里头号悍将,勇武之名,连八大贝勒也曾闻达,现在竟然在这个小小的县城被人一刀砍下了脑袋! 输了,这一仗输了! 戚虎久经战阵,嗅觉敏锐之极,分明感觉到从练达被干掉之后,建奴的士气直线下跌,不禁大喜,放声狂喝:“建奴鞑子撑不住了!杀!杀光他们!”城墙上的士兵和民壮齐声狂喝:“杀!”各挺刀枪,拖着疲惫的身体冲向敌人,城上的蒙古士兵已经胆寒,哪里还抵挡得住,连连倒退,手脚略慢一点的就被围住,转眼之间身上就多了十七八个窟窿!那帮红巴牙喇兵见练达战死,也不敢再恋战,纷纷撤下去。他们攻上来容易,想撤下去可就难了,守军用棉被裹着火药和稻草点燃往下扔,大火从天而降,城门这一带尽成火海,数十名蒙古兵和红巴牙喇兵成了火人,扔掉兵器带着一身大火滚着,爬着,四处乱爬,一边哭喊一边撕扯着烧得正旺的头发和衣物,试图将身上的火弄熄,可没等他们把着了火的衣甲扒掉,便一个个倒在了地上,佝偻下去,变成了焦炭! 塔布伦厉声叫:“收兵,收兵!”打到现在,他们伤亡已经超过四百人,就连他这个牛录,也没了七十多,绝大多数是被炸死或者烧死的,这仗没法打了,还是赶紧撤吧!留得青山在,哪怕没柴烧,杨梦龙,我记住你了,我一定会回来找你算清这笔账的! 第五十六章 迟到的援军 苍凉的海螺号响起,被烧得焦头烂额的后金士兵如逢大赦,争先恐后的退了下去,逃离这座如同填不满的坟墓般的小城市。后金军队承受伤亡的能力跟完颜阿骨打那支接连击灭辽国和北宋的正宗金军没法比,最多只能忍受百分之六的伤亡率,伤亡一旦达到百分之十,他们就该撤了。没办法,后金人口太少了,实在耗不起,一个拼掉明军四个都算亏的了,至于一命换一命,那简直就是他们的噩梦。这座小小的县城,他们一连发动了七次进攻,每次被击退后稍稍后退上百步,喘几口气又冲上去,城墙上下都是尸体层层叠叠,拼得这么苦,还是打不下来,死伤了好几百人,大家早就不想打了!明军的伤亡比他们还要惨重,但是人家人多啊,就算攻陷了城墙又怎么样,城里还有好几万人呢,打巷战也能淹死你!看着城墙下那一堆堆冻得硬梆梆的尸体,所有人都是一阵胆寒:要是明朝每一座城池都这么顽强,他们还能随心所欲的烧杀掳掠吗? 后金军队仓皇而退,城头上爆发出排山倒海般的欢呼声,满身是血的士兵、乡勇、民夫,无不欢天喜地,挥舞着兵器冲城下大喊:“鞑子败了!鞑子败了!”对后金军队的畏惧一扫而空,一个个扬眉吐气,将后金士兵的尸体奋力扔下去,尽情羞辱这个在一天前还让他们畏惧万分的对手。塔布伦几乎咬碎了牙齿,厉声说:“立即整队!我要亲自攻城,不拿下这座城池,誓不为人!” 一帮手下面面相觑,不为所动。 塔布伦勃然大怒:“怎么,没听清楚吗?立即整队!” 那位浑身浴血的蒙古牛录额真喘着粗气叫:“塔布伦,不能再打下去了!城里的明军都疯了,不管多凶悍的勇士冲上去,他们都敢迎上来,长矛乱捅,刀斧乱劈,那么多勇士就这样死在城墙上了!最邪门的是,整个县城的人都疯了,我们杀死了他们的士兵,他们的民兵就补上来,杀死一个补上来两个,怎么杀都杀不完,再这样打下去,把我们这几百号人全填进去都打不下县城啊!” 塔布伦呼的一鞭抽在这位蒙古汉子身上,咆哮如雷:“闭嘴!我随汗王南征北战,铁岭、开原、辽阳、沈阳、广宁……无数名城都在我大金的铁蹄之下化为齑粉,区区一个小县城,岂能拦得住我!给我整队,趁天还没有黑,马上发动进攻!” 几个白甲兵对视一眼,都知道这一仗无论如何也打不下去了,明军如此顽强,又有大量火雷达,就他们这点人,就算全填进去也不见得能攻下城墙!一名白甲兵躬身说:“主子,息怒!打了一天,将士们都已经很疲惫了,天又快黑了,不如先休息一晚,养精蓄锐,等明天再一鼓作气将这座城市拿下来————”话还没说完,他也挨了一鞭,塔布伦挥舞着马鞭,指着城墙咆哮:“他们在嘲笑我!这些明狗在嘲笑我!我打了一辈子仗,还没有受过这样的侮辱!整队!马上整队,一刻都不要耽搁,我要他们死!我要他们所有人通通都去死!” 这家伙肯定是疯了! 那几个白甲兵不知道如何是好了,明军士气和信心完全打出来了,就他们这点人,再去攻城只能是找死,可塔布伦偏偏就是要去找死,他们还得陪着,这可怎么办?现在他们都开始希望后方能冒出一股来援的明军,好分散一下主子的注意力,让主子消消气了! 老天爷大概是觉得这帮家伙已经被折腾得够呛,实在需要送一点温暖了,就在塔布伦抡起马鞭打算将这些不听话的奴才抽个半死的时候,在他们后方突然响起了明军的号角,沉郁而苍凉,震动人的心弦。接着,又是一声,越发的清晰了,这下子明军和后金军队都晕菜了,真的有援军过来?这光景还有人敢过来支援被后金铁骑团团包围的城池?稀奇!大家遁声望去,只看见———— 北风呼啸,雪粉飞扬,一轮苍白的太阳已经有一小半沉入地平线后面,暮色起,寒似铁。就在这轮苍白的太阳下面,一条黑线在地平线后面隆起,脚步声排闼而来,地面为之微微震动,塔布伦面色微变,这光景,明军怕是成千上万了,麻烦了! 杨梦龙架起狙击弩,通过瞄准镜朝那边望去,清楚的看到一支大军正朝着后金军队涌来。这支大军穿战袄的没几个,大多数都是农兵,骑马的人更是少之又少,不得不说,这支队伍恐怕比张千户手下这几百号人还烂,他们根本就不能算一支军队,倒像是临时拼凑起来的乡勇。可是,就这样一支部队,毫不犹豫的朝着县城这边推了过来,跟明军的畏敌如虎形成了极大的反差,在他们身上似乎有一种很奇特的东西,让他们可以比较从容的面对后金军队的强弓怒马。走在这支队伍最前面的是一名身材高瘦的年轻将领,他看很白,白净的脸庞,雪白的铠甲,雪白的战马,一尘不染的战袍像一片白云,在寒风中卷动,那种文雅的气质,令人心折。他心头一震,脱口叫:“靠,这位是谁啊?看上去就像个文弱书生,居然也敢带一支乡勇民壮跟建奴干?” 戚虎捋着血迹斑斑的胡子,说:“不管他是谁,就冲他敢带一支乡勇过来支援县城,我们就该向他竖起一根大拇指,赞一句好汉子!”他皱起眉头,语气有些低沉:“只是他的部队里根本没几个真正的士兵,绝大多数是刚放下锄头不久的农民,跟鞑子野战,怕是要吃大亏啊!” 杨梦龙一掌拍在城堞上,叫:“他们是来帮我们的,我们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们被鞑子杀戮!开城门!蒋正,李勇,你们马上去把我缴获的那批战马牵出来,披甲上马,我们杀出去接应他们!”想了想,又说:“把剩下的火雷弹都搬到城门上面来,看到鞑子接近城门就往死里炸!” 戚虎欲言又止,见杨梦龙已经转过身走下城墙了,无奈的说:“公子只管去厮杀,有我在,鞑子进不了城的!” 蒋正他们动作很快,几十匹战马全牵了出来,杨梦龙抄起一杆长枪,翻身上马,叫:“不怕死的跟老子来,杀出城去接应我们的援军,让建奴鞑子知道我们的厉害!” 这一仗打了一整天,张千户留下来的十名家丁死伤了一半,三十多名跟杨梦龙打家劫舍的夜不收只剩下不到二十个,每一个都在死人堆里滚了好几趟,已经不把生死放在心上了,纷纷上马,列队冲向城门。方逸之面色发白,建奴鞑子的凶悍给他造成的心理打击可不轻,他只想跪在杨梦龙马前叫一声杨爷爷,我们好不容易才打退敌军的进攻,您老人家就别节外生枝了好不好?这个时候开城门出战,那不是要我的命吗?万一建奴趁机冲进来可怎么办?在他看来,拼掉了好几百条人命,打退了鞑子七次进攻,已经对得起朝廷啦,接下来要做的就是紧闭城门,耗个几天没准鞑子就走了,那不是你好我好大家好吗?干嘛还要出城去招惹人家啊?不过,作为一名还有一些节操的官员,他知道这是很不负责任的,那好几千人是来支援他们的,紧闭城门将他们拒诸门外,任由建奴鞑子屠戮,说不过去呀!算了,就让杨梦龙疯去吧,反正要死也是他先死! 塔布伦没有高精度瞄准镜这么高端大气的装备,不过他的眼睛很锐利,一眼就判断出这支明军是哪一路的神仙了,气得浑身微微哆嗦:“连一股农兵都敢来招惹我们了是吧?岂有此理,真是岂有此理!不把你们杀光我誓不为人!” 蒙古牛录额真和那几名白甲兵反倒是松了一口气,这支农兵来得太及时了,数量也不少,把他们干掉,主子的怒气就消得差不多了,对旗主也能交代过去————杀敌数千,自损四百,这样的交换比任谁都没话说的。在他们看来,在野战中歼灭明军数千人可比攻下一个千把人防守的城池要容易得多,这支农兵的首领简直就是他们的救星啊!白甲兵们纷纷咬牙切齿的叫:“对,杀光他们!让他们下辈子想起我们八旗子弟兵都要浑身发抖!” 塔布伦刚才的失态可谓半真半假,鞭打白甲兵固然是由于损失惨重,怒火攻心,但他毕竟是打老了仗的,如何看不出三个牛录死伤惨重,已经打不下去了?只是损失太惨,下不了台,只能硬撑着。如今下台阶有了,他当然得抓住机会,就坡下驴:“后队改前队,先歼灭这支农兵,再回头攻城!”说得是斩钉截铁,不过熟悉他的人都暗暗松了一口大气,看样子,只要歼灭这支农兵,大家就解脱了,再也不用攻这座活见鬼的小城了!他们几乎是兴高彩烈的重新整队,朝着人数比自己多出十倍不止的明军冲了过去! 他们的判断非常正确:这一仗打完,他们果然解脱了,不用再冒着被火雷弹炸死的危险去攻城了。 因为,死人是不必爬起来攻城的。 第五十七章 大获全胜(下) 那支庞大的农兵对城里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他们眼里只有这几百名后金士兵,在那位白袍骑士的率领下,近万人马就这样沉默的向前挺进。现在距离拉得相当近了,可以看清楚他们的装备了,这支部队装备的一大特色就是杂,杂得很!绝大多数人别说皮甲棉甲了,连战袄都没有,很多人都是庄稼汉打扮的,盾牌很简陋,不过还能挡住流矢,就是兵器惨了点,连最普遍的长矛也没能大量装备,上万人的部队,拿火枪的,拿铡刀的,拿斧子的,通通都有,有不少人甚至拿着柴枪!果然是没有最烂,只有更烂,连卫所官兵的装备都比他们强啊,就这样的装备还敢跟满洲铁骑野战?简直就是找死!塔布伦的目光落在那一百来名骑兵身上,在他看来,这一百来人就是整支部队的核心,干掉了这一百多骑,这上万人马就会崩溃,接下来,不外乎是一场屠杀罢了。不过这群乌合之众也挺有意思,居然一点都不怕,真不知道该夸他们勇敢还是该骂他们愚蠢了。 那名白袍将领也在打量自己的对手,目光从那高大健壮的战马和精利的盔甲兵器上掠过的时候,露出一丝羡慕。 仅此而已。 他扬起右手,身边的号手吹响号角,呜呜号声震天,涌动的人潮戛然而止,弓箭手和火枪手越众而出,列队,长枪兵蹲下,矛杆插入地面,后面的人用脚顶着,枪尖密密麻麻,看上去就像一大片芦苇,这是标准的以步拒骑战术。那些拿着刀斧铁锤的留在后面,看样子是充当啦啦队的,一番调动略显杂乱,却很到位,该前出的弓箭手火枪手绝没有一个留在后面,该呆在后面的也没有一个跑到前面来。塔布伦心头微凛,看来对手并非等闲之辈啊!他的麻烦还远不止于此,那名看起来很文雅的白袍将领纵马在阵前飞驰,声音听起来不是很响亮,但是字字清晰:“等一下鞑子冲过来,不要慌张,等他们接近到百步之后,火铳手先开火,弓箭手再放箭,火铳手打完一枪,弓箭手射完三箭后马上退入阵中……长枪兵不能动,没有命令,哪怕鞑子的马蹄踩到你的身上,也不能动!不必用枪去刺,就这样用枪尖对准鞑子的战马,等着它们自己撞上来,明白吗!?” 千军万马轰然应诺:“明白!” 白袍将领圈转马头,扬鞭指向已经排出牛角阵准备冲锋的后金军队,声音激愤:“鞑子破边而入,纵横京畿一月余,焚我城池,戮我百姓,淫我妇女,血债累累,罄竹难书!他们的所作所围,这一路上你们都看到了,我等身为大明的大好男儿,还要让这帮畜生在我们面前猖狂到什么时候!如果你们还有一点血性,今日就随本官在这里,与这帮畜生决一死战,杀绝他们每一个人,用他们的血偿还他们欠下的血债!!!” 近万人马嘶声狂吼:“杀绝他们!!!” 近万个喉咙里发出的怒吼汇成一道霹雳,几乎震散了漫天乌云。塔布伦眼皮跳了跳,露出一丝狞笑:“气势倒是挺吓人的,不过,我也不是吓大的!”手掌扬起,狠狠劈下:“进攻!让这帮明狗知道我们的厉害!” 数百骑兵齐声呐喊,一夹马腹,战马狂嘶,撒开四蹄径直朝着明军的方阵冲去。他们显然并没有将这近万人马放在眼里,在这些骄兵悍将眼里,这些步兵就是一丛丛韭菜,他们爱怎么割就怎么割!别说,他们还真有骄傲的本钱,因为他们是骑兵,在这大平原上,骑兵几乎是无敌的,冲垮十倍、二十倍于己的敌军步兵都不是不可能的事情。步兵在大草原上对抗骑兵,实在太需要勇气,而明军缺的,偏偏就是勇气,他们有信心一次就将这支明军冲垮! 地面冻得硬梆梆的,对于骑兵来说,这是一个相当有利的条件,战马跑起来很省力,冲击力也就更强了。数百骑在两里外缓缓加速,每往前推进一段就狂喊一声“万胜”,开始的时候还不怎么样,等到速度提起来之后,吼声和蹄声混合,滚雷一般,雪粉扬起数丈之高,像是刮起了风暴,地面震动,甲光刀光闪耀,人喊马嘶,那场面称得上是恐怖了。幸亏这帮家伙跟杨梦龙打了近一天,体力消耗相当大,否则那气势将更加可怕! 一里,战马开始高速奔跑,无数个马蹄雨点般敲打着地面,声如雷震。 明军方阵岿然不动。 三百步,后金铁骑开始冲刺,海螺号吹响,马背上的骑兵抄起了强弓。 明军方阵起了轻微的骚动。 两百步,数百支利箭已经搭上了弦,马疾如风,势不可挡! 明军的弓箭手和火枪手面色发白,几支箭飞了出去。白袍将领厉声喝:“稳住!稳住!” 一百步,后金骑兵的轻箭呼啸而出! 白袍将领喝:“打!” 砰砰砰砰砰———— 几百支火枪争先恐后的响声,明军方阵腾起一阵硝烟,甚至爆出大团火光————十几支火枪炸膛了,火枪手手臂被炸成了残废,脸上血肉模糊,失声惨叫!弹丸破空而来,敲在铁甲上,冒出星星点点的火花,风驰电掣的铁骑发出一阵惨叫,二三十人被打下马去,转眼间就被踩成了肉饼。但是后金骑兵射出的轻箭也将明军的火枪手扫倒了一大片,没有披甲成了这支明军的致命弱点,哪怕是轻箭也能轻易的射穿他们的身体,箭雨扫过,七八十八横七竖八倒了一地! 白袍将领的也中了一箭,不过轻箭没能射穿他的铠甲,挂在甲叶上了,他不为所动,声音如岩石般冰冷、坚硬:“放箭!” 嗖嗖嗖嗖! 上千名弓箭手同时放箭,箭雨密集,又有一批后金骑兵被射成了刺猬。不过这一阵箭雨的效果还不如刚才的火枪齐射,太散乱了,有不少弓箭手只装备了猎弓,弓力很差,射出去的箭除非凑巧射中眼睛、咽喉这些要害,否则就只能给身披铠甲的敌人挠痒痒了,一些后金士兵中了十几箭居然跟没事似的,箭若联珠,弓弦颤动间,明军的弓箭手和长枪兵应弦而倒! 六十步! 明军的弓箭手还在手忙脚乱的抽出第二支箭向骑兵瞄准,一波重箭射了过来,登时惨叫声此起彼伏,别说弓箭手,就连有盾牌保护的长枪兵也纷纷栽倒。重箭的威力太大了,不是他们手里那简陋的木盾挡得住的,破甲重箭很轻松的射穿了木盾,刺入盾兵的手,痛得他们直跳起来,把长枪兵暴露出来,重箭呼啸而来,长枪兵自然不会好过,原本密集而整齐的枪林出现了大大小小的缺口。第二波重箭射来,缺口更多了,后金骑兵对此很满意,虽然体力消耗太大,没有发挥出最佳水平,但是对手那惨不忍睹的披甲率让他们有了大显射手的机会,几轮对射,明军已经死伤过百了。以他们的经验,明军马上就会崩溃,接下来,该让他们的马刀痛饮鲜血了。射完这一箭后,他们不约而同的把弓挂起,拔出了马刀,准备大开杀戒。 然而————上过战场的将领最讨厌的就是这个词了,一旦这个词冒出来,准没好事,这次也不例外————然而,扬起马刀的后金骑兵惊讶的看到,尽管明军的方阵已经开始混乱,但远远还没有到崩溃的程度! 麻烦了! 自信得近乎盲目的后金骑兵尴尬的发现,他们把自己逼入了欲进不得欲退不能的困境:前面长枪如林,撞上去百分之百会被穿成糖葫芦;后面是奔涌而来的自己人,后退只会跟自己人撞成一团,死得更快!怎么办? 只能凉拌,因此现在他们距离明军方阵只剩下三四十步,想绕开都来不及了,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和周边所有人一样,直直的撞上那一丛丛的长枪!直到现在,他们才猛然醒悟,游牧民族在对中原王朝的战争中,有一个铁律,那就是“阵列不战”,一旦中原王朝的军阵布好了,再正面硬啃就只能撞得头破血流了!一场场胜利,明军的孱弱,让他们忘记了这一铁律,他们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呼啸的洪流撞上了钢铁丛林,长长的锋线上人仰马翻。长枪捅穿了战马的身体,战马惊人的冲击力生生扭断了枪杆,撞在长枪兵身上,枪杆折断的脆响,长枪捅穿肉体的闷响,战马惨烈的狂嘶,被马蹄踩中的士兵凄厉的惨叫,被垂死的战马压得筋断骨折的士兵的闷哼,嘈杂混乱的响起,鲜血从撕裂的肉体喷溅而出,给这曲让人不寒而栗却又热血贲张的乐章糊上了厚重的血色。城墙上的明军看得目瞪口呆,戚虎身体一震,失声叫:“用长枪兵硬撼骑兵?有种,真是有种!”那惨烈的场面令他热血沸腾,恨不得也带一队人冲出去杀他个痛快! 好在此时,堵住城门的石条已经被搬开,杨梦龙带着他那支可怜巴巴的骑兵冲了出去,不劳他老爷子亲自上阵了,他在城头上观战就行了。 第五十八章 大获全胜 塔布伦现在严重怀疑自己这几天是不是得罪了扫把星。先是儿子在筱家庄让人宰了,接着在这个小小的县城撞得头破血流,死伤数百人都打不下来,现在呢?现在更惨,碰到了一支不可理喻,挺着长枪就敢往飞驰的骑兵撞过来的明朝大军!他上辈子到底造了什么孽,得罪了哪一路神仙,居然这样整他!? 死伤最惨重的照例是蒙古人,他们是轻骑嘛,跑得快,也死得快,一个回合下来,上百人被穿在长枪上了。塔布伦的牛录死伤也不少,该死的长枪实在太密集了,往哪里冲都会撞到枪尖上,马颈马肚被捅个对穿,凭借惯性撞上去压倒一片,也把马背上的满洲骑兵给甩了下去,摔得金星乱舞,没等他们爬起来,大刀斧头狼牙棒就玩命的砸了下来,把他们给砍成了十几截!轻敌了,真的是太轻敌了,马踏枪阵绝对是一个可怕的错误,他们应该充份发挥战马速度极快和箭术精准的优势,像削萝卜一样一层层的削弱明军的方阵,一点点的施加压力迫使他们崩溃再冲上去砍杀的,他们却为了出一口气,一头撞进了这个超级马蜂窝里,这个亏可吃大了!其实也不能怪他们,有谁能想到一支农兵居然有这样的勇气与骑兵正面对抗,以血肉之躯承受骑兵雷霆万钧的冲击?这种事情并不是没有,只是概率小得可怜,而这点用两块钱买中六千万大奖、叫花子当选为总统的概率偏偏让他们给撞上了,然后……然后他们就被捅得体无完肤,叫苦连天! 海螺号连连吹响,和海螺号一同响起的还有天鹅哨,哨声尖锐刺耳,响彻战场。听到号声和哨声的后金骑兵极力控制战马,在撞上枪林的前一刻拨转马头,贴着成排的长枪斜掠而过,先避开这些要命的长枪再说。只要能拉开距离,他们就能重新掌握战场的主动,以他们掌中刀弓,胯下快马,就算不能将这支明军杀光,也会让他们付出十倍的代价! 想法是挺好的,可是闯进马蜂窝里想出来就没那么容易了,好些骑兵控制不住战马,直别别的撞在长枪上,死得那叫一个惨。就算控制住战马,也不一定能保住小命,明军方阵中,投枪雨点般飞出,斜掠而过的后金骑兵几乎没有任何闪避的机会,接连被投枪击中,惨叫着栽倒。明军很卑鄙,投枪大多是直奔他们的战马而来的,斜掠而过的时候,战马的要害完全暴露出来了,明军的投枪手要击中战马就变得比较容易,虽说他们的水平比较差,但是十几支投枪一起飞向一匹战马,怎么也有一两支会命中的,而一旦命中,那匹马就算废了。塔布伦眼珠子变得血红,这个亏吃大了,居然让一支农兵打得这么惨,旗主肯定会扒了他的皮的!现在他已经没有别的想法了,只想击破这支明军,将那位把他逼入绝境的明军将领逮住,用绳子绑起来用战马拖着围着县城奔跑,直到把那个可恶的家伙的皮肉磨光为止! 那位明军将领似乎知道这位牛录额真的想法,方阵分开,一队骑兵冲了出来,为首的,正是那位看起来很文雅的白袍将领。不过,现在他手里多了一把很不文雅的大刀,少说也有三十来斤,一马当先,追在斜掠枪阵的后金骑兵屁股后面,大刀抡得跟个光球似的,不拘兵将,一刀一个挨排儿劈过去,冲到哪里哪里就是血肉横飞!好几名红巴牙喇兵迎上去,都被他一刀连人带马劈开,大刀先是斩断马颈,然后将红巴牙喇兵的兵器和身体劈开两半,飞扬的血雨很快就将他那洁白的战袍和战马染成了红色,这份悍勇,令人胆寒。主帅如此骁勇,当兵的当然不能落后,那上百名骑兵个个奋勇争先,大砍大杀。而长枪兵也怒吼着挺着长枪冲向后金骑兵的先头部队,甚至将长枪当成标枪投出去,拖延时间,好让自家的骑兵咬得更紧一些。骑兵在后面紧追不舍,步兵四处堵截,一句话,后金骑兵想拉开距离发挥骑射方面的优势,那是做梦,这支部队给后金骑兵最直观的印象就是一块狗皮膏药,粘上了就甩不掉了,真是太讨厌了!塔布伦同学表示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不讲理的打法,他很受伤。 人倒起霉来,放个屁都会砸脚跟,杨梦龙他们现在充当的角色就是那个会砸脚跟的屁。这也是塔布伦自找的,他急于出一口气,只留下少数轻骑盯着城门,主力都拿去跟这支明军玩命了,杨梦龙突然从城里杀出来,那点轻骑被他们砍倒了好几个,剩下的招架不住,被杨梦龙杀入了战场,杨梦龙的如意算盘是先加入明军方阵中,然后大家联手作战,没想到塔布伦改直冲为斜掠,阵型错位,杨梦龙同学这一彪人马跟他们撞了个正着! 既然撞上了就别跑了,先打个痛快吧! 双方都把马速提到了极限,径直冲向对方,把马刀探出去,对准对手的要害,高速飞驰的战马赋予锋利的马刀可怕的杀伤力,帛裂声和惨叫声不绝于耳,后金士兵和明军士兵的甲衣被马刀切开,接着被切开的,是他们的身体,挂上了就是非死即伤的下场!冲在最前面的杨梦龙战果最辉煌,这里恐怕没有哪个人的兵器有他那把狗腿刀锋利了,被狗腿刀挂上的后金士兵感到肋间一凉,伸手一摸,绝不是一手血那么简单,走运一点的摸到自己裸露出来的肋骨,不走运会惊讶的发现自已怎么把自家的肝肠给抓在手里了?刀光一闪,衣甲平过,五六名红巴牙喇兵就这样被他放倒了。在再次划开一名蒙古兵的身体之后,他的好运气终于到了尽头,一支重箭射来,正中马颈,战马惨叫着仆倒,把他给甩了出去,砸倒了两名蒙古兵,全身骨头跟散了似的,眼前阵阵发黑,分不清东西南北了。他极力睁大眼睛,只看到一堆人在他面前晃来晃去,你砍我我砍你杀得不亦乐乎,却一点声音都听不见,眼皮越来越重…… 一轮冲杀下来,杨梦龙带出来的三十骑几乎损失殆尽,后金骑兵的损失也基本相当。这次没头没脑的冲杀给塔布伦造成的打击是毁灭性的,他们卡死了后金骑兵的迂回路线,咬在后面的那股骑兵冲了上来,成千上万的步兵也冲了上来,后金骑兵顿时陷入了汪洋大海,再也无从机动了。失去机动优势的骑兵下场是很惨的,马上马下都遭到十几般兵器的攻击,长枪大斧一古脑的往他们身上招呼,上刺甲将下砍马腿,直杀得人仰马翻。不少杀红了眼的后金骑兵干脆下马步战,刀斧翻飞,大呼酣战,凶悍之极。只是,在这种大混战中,除非你是项羽、吕布、李存孝这样的超级猛人,否则很难全身而退,这些后金士兵的凶悍只能招来更加凶猛的攻击,天知道他们跟这支部队是不是有什么血海深仇,每倒下一名兵金骑兵,这些步兵就得死三四个,但是这一组刚倒下,马上又有六七个补上来了,不顾生死,不计代价,就是粘着他们不放,直至将他们砍成肉酱! 塔布伦见自己的部下一个个的倒下,眼看就要被明军淹没了,本能的感到一股寒意。他打了这辈子的仗,也跟不少明军的精锐部队碰过面,算是见过大场面了,可就没有打过这样的仗。这些连战袄都没几件的农兵竟然比明朝边军还要难缠,这种事情打死他都不会信的,可它偏偏就发生了,正在一点点吞噬他的部队的,正是刚才他还不屑一顾,自认为一冲就垮的农兵! 怎么会这样? 难道这个小地方真的跟他八字相克? 呐喊声又起,城里的明军似乎受到鼓舞,鼓起勇气打开城门杀了出来。老实说,这些明军战斗力真的不怎么样,全靠城墙和火雷弹才挡住了塔布伦的猛攻,如果是在平原上遭遇,塔布伦一顿饭的工夫就能将他们斩杀殆尽!然而此时,这支混杂了大量乡勇民壮的明军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幸存的后金将士无不骇然变色,塔布伦一刀劈翻了一名明军士兵,嘶声叫:“撤!撤!撤!”一连三个撤,可见他真的急了。不能不急,再不撤他的部队就要让人家歼灭了,这可是他仅有的本钱!只是想撤也没那么容易,因为大多数人不是战死了就是被包围了,跑不掉的,塔布伦带人猛冲猛杀,硬生生劈开一条血胡同,突围而出,顾不上正在包围圈中苦战的士兵了,策马便逃,大概他这辈子都没想到自己也有夹着尾巴落荒而逃的时候吧?后金士兵绝望的惨叫声,明军的欢呼声和咒骂声,深深的刺痛了他的心,飞马奔出百步之后,他回头看了一眼,眼泪都出来了: 连蒙古士兵一起算上,跟着他一起冲出来的,只有一百来人了。 短短一天,一千多人的部队就打得只剩下这点人了,他真想大哭一场! 最后这一眼要了他的命。还记得杨梦龙吧?这货可是有一具强弩的,他摔得昏头转向,又被人生生踩醒,连滚带爬的脱出战场,摸摸身体,没什么损失,这才放下心来。接着,他发现后金骑兵在拼死突围,脑洞一开,拉开了强弩。刚装好弩箭,塔布伦便带着残兵败将溃围而出了,好嘛,来得正好!他端平强弩,瞄准。一百多人呢,没有人注意到他,想射哪个就射哪个,他偏不,就这几支弩箭了,得射个大官才行,否则就亏本了。正在寻找目标,塔布伦转过头来了,那临别前的最后一次回眸深深的打动了杨梦龙,好,就你了!他果断扣下扳机! 于是,塔布伦同学又一次听到了那令他汗毛倒竖、浑身鸡皮疙瘩暴起的尖啸声,一支弩箭疾似流星,呼啸而来,贯穿铠甲,后胸入前胸出!这位沙场老将大叫一声,扔掉大刀,从马背上摔了下去,他终究没能躲过杨梦龙的狙杀。 牛录额真倒地毙命,后金骑兵骇然,两名红巴牙喇兵策马冲上去,探手抓住塔布伦的尸体,想将他拉上马,嗖!嗖!后面传来两声破空之音,两支重箭激射而来,准确命中背心,同样也是后胸入前胸出,这两名忠心耿耿的红巴牙喇兵惨叫一声,手一松,和他们的牛录额真一起滚落在雪泥之中,那种不离不弃的情谊让杨梦龙也跟着乱感动了一把,相信到了阴曹地府他们仍然是三个好基友吧?其他后金士兵见状,肝胆俱寒,不敢再去抢尸体了,连滚带爬的逃开,转眼间便跑远了。一个跑得慢一点的听到后面传来一声尖啸,急急闪避,只是身体刚动,利箭便洞胸而过,将他从马背上撞了下来。杨梦龙看得真切,不禁大叫:“好箭法!射得真准!”朝那边望去,只见那名白袍将领擎着一张强弓,一脸遗憾的看着狼狈而逃的后金残兵败将,似乎在惋惜没能将他们斩尽杀绝。晚风将他的战袍高高吹起,白色战袍上满是星星点点的血迹,仿佛一簌簌怒放的桃花,一瞬间,杨梦龙都有一种惊艳的感觉了。 白袍将领也注意到了杨梦龙,低叹一声:“建奴的强弓果然比我们的精良。”收好弓策马走了过来,打量着杨梦龙,声音不高,却似乎有一种魔力,明明是人喊马嘶杀声震天,杨梦龙却听得清清楚楚:“刚才那个鞑子将领,是你射死的吧?暮色苍茫,隔着百步之遥仍能一箭封喉,真是好手段。” 杨梦龙谦虚的说:“也没什么啦,蒙的,蒙的!倒是老兄你,三箭三中,真是神箭手中的神箭手呢……老兄,你叫什么名字?看你长得斯斯文文的,真没想到你手那么黑哦!” 白袍将领微微一笑,拱了拱手:“在下卢象升,请问将军贵姓?” 杨梦龙有样学样的拱手:“原来是卢大将军啊,久仰,久仰……”眼珠突然瞪得滚圆,整个人像被开水淋到的猫一样跳了起来,尖声叫:“什么?你叫卢象升!?” 第五十九章 名将 在古代,直呼其名是很不礼貌的表现,甚至可以视为是对一个人的侮辱,杨梦龙的表现可以说是太失礼了。白袍将军却浑不在意,依旧温和:“小将军认识卢某?” 杨梦龙抽着凉气,点头如小鸡啄米:“认识,认识,怎么可能不认识嘛!” 确实,但凡看过几本明末题材小说的人都不可能不认识卢象升,这个名字是明末那黑暗的年代中一颗闪耀的星辰,不管是谁写明末,都绕不过他。 明朝确实是个非常有意思的朝代,一般的王朝到了末代,早已人才凋零,它不一样,在它最后那十几年里,依旧名将辈出。崇祯一朝就出了四号猛人,分别是曹文诏、洪承畴、卢象升、孙传庭,一个比一个厉害,而卢象升更是猛人中的猛人。他是江苏宜兴人,文人出身,一副书生的文雅样,天启二年考中进士,任户部主事,由于工作出色,人缘也好,没两年就提了员外郎,再过三年,又当上了大名知府,从考中进士到当上知府,才不过五年时间,而那时候,他才二十来岁,真正让考了一辈子都考不到一个举人的老书生和在京城里熬了二十年都没熬出个泡来的官员知道了神马叫速度。他为官清廉,没有灰色收入,做事认真负责,百姓对他的印象极佳,说白了,他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一个标准的读书人,一个文官。 但是文官里也会出猛人的。他除了喜欢读书外,还自幼习武,力大无比,一百多斤重的练功刀抡舞如飞,更熟读兵书,可谓文武全才。如果是在太平年代,他这方面的本事多半是派不上用场的,但不幸的是,他遭逢的是王朝末代,天下大乱,狼烟四起,这就让他走上了一条完全不同的道路。崇祯二年冬,后金绕过宁锦防线,自喜峰口入寇,天下震动,崇祯下诏天下兵马入京勤王,他也招了一万来人赶赴京城,协防京畿。当时入京的兵马有十几路,这支以农民为主的兵马很不起眼,但很有意思,因为压根没有人叫他来。卢象升是个负责任的人,他认为食君俸禄,当为君分忧,管你叫不叫,反正听说京城危急,他就带着临时拼凑的人马赶过去了。这支不起眼但很有趣的队伍在北京城下守了一个月,没有跟后金军队交战,后金主力撤退后,他们也打道回府了,也算立下了小小的功劳。朝廷看中了卢象升的军事才能,将他提拔为参政,专门负责练兵。从此,文人出身的他再也无缘经卷,带着自己的部队东挡西杀,战流寇,战建奴,战袍一直没能解下,直至战死沙场。 公平的说,明末的能人并不少,洪承畴、孙传庭、曹文诏、杨嗣昌,要么是万夫莫敌的猛将,要么是统率千军万马的统帅,但洪承畴贪生怕死,孙传庭过于孤傲,曹文诏略嫌自大,杨嗣昌气量窄小,缺乏容人之量,真正能挑大梁的,就卢象升一个。他善于练兵,单兵作战能力只能算二流的北直隶兵被他打磨成了天下闻名的天雄军,令流寇闻风丧胆;他骁勇善战,每一仗都身先士卒,杀敌无数,被流寇称为“卢阎王”;他具有极强的个人魅力,能让众将领心悦诚服,关宁军够横吧?就没有哪个内地将领镇得住这帮骄兵悍将的,只有他能让协助作战的关宁铁骑全力配合,让关宁军怎么打关宁军就怎么打;他还是搞民政的一把手,就任宣大总督的时候发动宣大军民垦田开荒,粮食获得了少有的丰收。最最难得的是,他始终忠诚于这个帝国,不曾有过保存实力的念头,不管是剿灭流寇还是抵卸后金,都是拼死作战,可以说,这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然而,他的结局却是最为悲惨的。曹文诏战死沙场,也算死得其所;孙传庭在崇祯十七年战死,也算是殉了国;洪承畴松山战败被俘,降了满清,荣华富贵享之不尽,这三位的结局都不算太坏。唯独卢象升,在崇祯十一年后金再次入寇的时候提师杀敌,却受到杨嗣昌和高起潜多方掣肘,最终力战殉国,因为得罪过杨嗣昌,不仅得不到自己应得的荣誉,连入土为安都不行,战死八十天之后,遗体才下葬,直到杨嗣昌死了,他才得到自己应得的荣誉,这已经是几年之后的事情了。一代名将竟然落得如此下场,实在令人唏嘘。此时他正在开往京城的途中,对自己此后的命运一无所知,不过,就算是知道自己九年后的结局,他还是会毅然带兵入京协防京畿,从容面对自己的命运,因为,他是卢象升。 杨梦龙历史没有学好,但是对于这位明末名将,还是如雷贯耳,听说这位带着上万临时招募的人马就敢与后金野战的白袍将领就是卢象升的时候,下巴差点就脱臼了,结结巴巴的说不出话来。卢象升对这小子那夸张的反应颇为诧异,不过也没有问什么,只是把目光投向战场。只见刀枪如林,人潮攒动,后金骑兵已经被完全淹没了,六百多人一头扎进去,除了见机得快,随塔布伦一起跑出来的那点之外,一个都没跑掉,每个人都要面对几十件兵器的攻击,一个个被剁成了肉酱。他看着后金骑兵逃窜的方向,有些惋惜的叹了一口气:“可惜,我们的骑兵太少,马也太差了,追都追不上,让那股鞑子跑掉了,要是给我几百精锐骑兵,他们一个都活不成。” 杨梦龙这才注意到,那股敢追着后金骑兵砍的骑兵骑的马就没几匹是真正的战马,大多是挽马甚至骡马,根本就跑不快的那种。也是,在冷兵器时代,战马是非常珍贵的,只有精锐的边军才能拥有大批战马,一支临时拼凑而成的农兵就别想了,有头骡子凑合着骑骑就算不错了。他嘿嘿一笑:“就算他们跑回去又能怎么样?三个牛录就跑回那么一点人,他们的旗主肯定会大发雷霆,把他们吊起来打个半死的。” 卢象升说:“话是这样说,但不能将这帮血债累累的畜生斩尽杀绝,卢某始终心有不甘……”目光落在杨梦龙那具强弩上,露出一丝诧异。以古人的目光来看,这具强弩的材料、式样都太过古怪了,根本就看不懂。这时,一名骑兵拖着塔布伦的尸体跑了过来,拱手叫:“大人,虏酋的尸首带回来了!刚才那一箭是谁射的?一箭穿心,真是了得!” 卢象升跳下马,蹲下去拨弄一下塔布伦的尸体,惊讶的发现,塔布伦竟然穿了在一重铁甲里面还穿了一重锁子甲,整个人跟个铁罐头似的,而那支弩箭把整个人都给贯穿了,微微变形的箭镞从前胸突出山,血淋淋的,不难想象这一箭的威力是何等惊人。他抓着箭杆用力一拔,把弩箭拔出,抓起一把雪将箭上的血擦掉,翻来覆去的看着,眉头越皱越紧。杨梦龙则瞅着塔布伦的脑袋,心里乐开了花。这可是一个货真价实的牛录额真哦,拿他的脑袋可以换一个千户当哦!一个千户名下怎么说也该有几千亩良田吧?发达了!他现在只盼望卢象升先走开,好把塔布伦的首级割下来,能不能过上好日子就全靠它了!这段时间的遭遇让他明白了一件事情:这个乱人,人命比蝼蚁还贱,想要活得长寿一点,就得想办法经营起自己的实力!塔布伦的首级就成了他的本钱,嘿嘿,老兄,对不起也要做一次啦,谁叫你的脑袋这么值钱呢? 卢象升的手指停在箭镞上,轻轻刮了刮,冰冷的寒意通过指甲,渗入全身,手臂汗毛一根根的竖了起来。他浓眉一扬,说:“好精利的弩箭,我大明官兵要是人人都能用上这等精利的强弩利箭,建奴安能纵横至此!”把弩箭还给杨梦龙,目光又一次落在杨梦龙手中的强弩身上,问:“小将军,能否让我看看你的弩?” 杨梦龙脱口说:“当然可以!不过,这个鞑子是我射死的,他的首级是我的,你们不能抢!” 卢象升失笑:“这个当然,夺人军功这种事情,我不屑去做。” 杨梦龙欢天喜地的把强弩递给卢象升,然后拔出狗腿刀,叫:“蒋正,李勇,给我过来,帮我把这个建奴的盔甲剥下来,我要割他的首级!” 这活谁都爱干,几名狗腿子争先恐后的走过来,掏腰包的掏腰包,剥盔甲的剥盔甲,把塔布伦剥得只剩下一条裤衩。李勇讨好的叫:“小杨将军,割首级这种粗活交给小人就行了,免得污了你的手。” 杨梦龙霸气的一挥手,说:“是我射死他的,自然应该由我割他的首级,这叫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咔嚓一刀,跟砍甘蔗似的把塔布伦的首级给砍了下来。 第六十章 缴获 卢象升脱口叫:“好刀!” 杨梦龙洋洋得意:“这可是用高碳钢打造的,别说人头了,就算是水牛的脑袋也能一刀砍下来!”很臭屁的挽了个刀花,把后把刀归鞘,见李勇他们一个个都盯着自己的刀,垂涎欲滴的样子,他又大手一挥,说:“以后有空了请人炼一炉好钢,给你们打一把这样的好刀!” 这样的好刀谁都喜欢,李勇、蒋正大喜过望,连声叫:“谢小杨将军,谢小杨将军!” 小杨将军说:“不用客气,跟着我混,你们不会吃亏的!”完全把这几位当成自己的小弟了。当老大的要想办法给小弟发点福利,不能让小弟吃亏,有了好处小弟才会给你卖命,这是他在多年带队上街头打群架的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经验,很灵的。 几个小弟欢喜不已,越发的积极了,帮忙拿盔甲的拿盔甲,拿首级的拿首级,这些都是杨梦龙的战利品,得好好拿着。 卢象升嘿一声,气沉丹田,双臂发力,杨梦龙要靠脚蹬才能拉开的强弩被他生生拉开,这臂力实在是骇人。杨梦龙衷心赞叹:“大人好大的力气!” 卢象升说:“好强的弓力,卢某都差点拉不开了。”巡视战场,正好看到一名白甲兵伤痕累累,浑身浴血的从包围圈中撞了出来,策马奔逃,上百人追在后面,根本就追不上。杨梦龙飞快的把弩箭装了上去,卢象升也不客气,瞄准,击发,弩箭暴射而出,正中那名白甲兵的后脑勺,贯穿头盔和头颅,从白甲兵的嘴巴里冒了出来,那名白甲兵闷哼一声,轰然倒地。此时,战场上除了俘虏,已经没有还能站着的后金士兵了,明军见那名窜逃的白甲兵被一箭射下马来,不禁高高举起兵器,放声欢呼:“卢大人威武!卢大人威武!” 卢象升微微一笑,抚摸着强弩,说:“小将军,你这具强弩确实好使,卖给卢某怎么样?” 杨梦龙飞快的把强弩抢了回来,藏到身后:“卖给你?开什么玩笑,就这么一具,卖给了你我用什么?” 卢象升也不见怪,退求其次:“既然小将军不肯割爱,我也不勉强了,不知道小将军能否告知这具强弩是何人制造的?”看样子他是很想拥有这么一具强弩,杨梦龙不肯卖,他就去订制。 杨梦龙大摇其头:“卢大人,可能要让你失望了,这种强弩可不是谁都做得出来的,普天之下,就这么一具而已,它是独一无二的,就算你把神仙请来,也做不出来。”这是老实话,因为他这具强弩的弓臂选用的是蓄力性能最为强悍的复合材料,这是现代工业体系才能做出来的东西,让明朝仿制,那不是开玩笑吗? 卢象升还不死心:“真的不行么?”失望之意,溢于言表。 杨梦龙想了想,说:“想要一具跟它一模一样的弩那是不可能的了,不过,如果有合适的材料和技术精湛的制弩工匠,还是可以进行仿制的,仿佛出来的弩跟这具相比,肯定要差一些,不过杀伤力也不算差了。”顿了顿,大方的说:“等将来仿制出来了,我送你一具最好的!” 卢象升不再勉强,说:“那就多谢小将军了。来人,给小将军一匹马,我们到那边去看看。”马上有人给杨梦龙牵来一匹骡马,杨梦龙也不客气,翻身上马,与卢象升并肩驰骋。明军士兵朝他们欢呼致意,这种欢呼声让杨梦龙飘飘然,浑身舒坦……原来,当一个英雄的感觉,竟然这么爽! 一串战俘被押了过来,每个人都浑身是伤,神情惊恐,有几个眼睛肿得只剩下一条缝了,显然挨了不少黑棍。这一仗,后金两个蒙古八旗牛录和一个女真牛录遭到了毁灭性打击,一千多人,就一百来人逃了出去,其他的不是死在了攻城战中,就是死在卢象升手里,有资格当俘虏的,不过三十来人而已,可以说,这是他们寇边以来未曾有过的惨败,而送给他们这一极其耻辱的纪录的,不是明朝强悍的边军,而是一支卫所官兵和一支农兵!当然,逃回去的人是不会如实报告的,要是如实上报,旗主不抽死他们才怪了。明军正在打扫战场,把鞑子的兵器、盔甲甚至散落在地的箭枝通通收集起来,一队满脸横肉的壮汉提着大斧在死人堆里翻找,翻出一具后金士兵的尸体便手起斧落,把首级砍下来堆在一起,而守城的明军也在城墙上下干着同样的事情,血淋淋的首级一百级一堆,堆了整整六大堆。不少明军将领看着那些被火药炸碎或者被愤怒的士兵砍得稀烂的尸体大声叹气,可惜了这些首级,都烂掉了,割下来也不算数的,真是一大损失。这也是明军上万人出战,报级却只有一百数十级的原因之一,倒不是杀敌就真的只有一百数十人,而是首级不好斩获。一旦战事不利,后金马上撤退,在撤走之前还会尽量把战死者的尸首带走,以免落在明军手里,就算全歼了敌军,也会有一部份尸体散落在战场各处,找不到的,还有一部份首级被打烂打碎,无法辨别真假,也不能算数,因此斩获的首级往往只有实际歼敌数量的一小部份而已。这一仗斩首六百,生俘三十有八,后金三个牛录几近全灭,称得上是宁远大捷以来明军最为辉煌的一次大胜了。 当了俘虏的后金士兵还不服气,还在叽哩咕噜的叫嚷着说要不是他们在攻城中消耗了太多体力、马力和箭枝,根本就不可能输给卢象升的。卢象升面无表情,杨梦龙却被气乐了:“你丫打输了还有理是吧?行,我这个人是最讲理的,你不服,咱们就以理服人!”说着,拔出了那把要命的狗腿刀,“哪位亲不服的可以上来跟我讲道理!”看样子他更喜欢用刀子讲理,后金士兵打了个冷战,不敢再吱声了。这个家伙砍了练达,宰了鄂尔泰,杀了塔布伦的独子,到最后,连塔布伦本人都被他一箭射死了,简直就是他们的克星啊,谁敢过来跟他的刀子讲理? 卢象升说:“小将军,杀俘不祥!” 杨梦龙哼了一声:“我管他祥不祥,打输了还敢这么嚣张,我看着很不爽,我一不爽就要杀人!”话虽如此,他还是收起了刀。戚虎跟他说过,生俘比首级还要值钱,皇帝要拿这些俘虏来出气呢,不能随便杀的。再说,俘虏是卢象升的人抓的,他也没有权力处死,吓唬一下就算了。 卢象升吩咐手下:“尽量收拢跑散的战马,一匹都不能放过!”他对骑兵情有独钟,做梦都想有一支自己的骑兵部队,只是无法弄到优秀的战马,难以如愿,现在后金三个牛录几近全灭,在混战中战马死伤不少,但再怎么说也还有七八百匹是完好的,只是跑散了而已,这些战马,已经足够他组建一支规模可观的骑兵部队了。在他眼里,这些战马上最珍贵的战利品,一匹都不肯放过,亲自带人去收拢。杨梦龙同样对搜集战利品很上心,亲自动手,看到还没有被搜过的后金士兵尸体就掏腰包,每从人家口袋里掏出一锭银子或者金子便眉开眼笑。卢象升所带来的部队默许了他这种行为,毕竟要是没有他带人亡命的跟后金骑兵对冲那么一下,他们是很难围住数百名骑兵的,杨梦龙也算出了死力嘛,让他分一部份战利品,应该的。 掏腰包掏得正开心,戚虎走了过来,叫:“小杨将军,我们从鞑子的大营里搜出了不少好东西!” 杨梦龙把一小堆带血的金银塞进自己的口袋里,拍拍手站起来,问:“都找到了些什么好东西?” 戚虎说:“有大量粮草和兵器,还有……”目光闪烁,扔给杨梦龙一个“你懂的”的眼神。 杨梦龙大乐:“好,好,干得不错!”心里说:“不愧是沙场老将,时机把握得太精准了,趁着卢象升跟后金主力死战之机出兵夺了鞑子的大本营,嘿嘿,鞑子把抢来的东西都放在大营里,油水大大的有啊!”转身对卢象升说:“大人,我军已经肃清了鞑子大营里的残敌,缴获颇丰,不知道大人有没有兴趣一起过去看看?” 卢象升说:“那就过去看看吧。”这一仗他的部队死伤近千人,伤亡这么大,总得有点实质性的补偿才行,后金大营里的粮秣兵器盔甲之类的东西应该不少,正好拿来装备自己的部队。 杨梦龙也不客气,让戚虎带路,一行人快步赶往后金大营。 后金大营里横七竖八的躺着数十具尸体,显然是经过一番恶战才夺下这个大营的,留守大营的后金士兵已经被宰光了,他们抢来的东西全成了明军的战利品。舞阳卫的士兵打仗不怎么样,搜集战利品的本事可不小,已经将战利品给清理出来了,一石石粮食,一捆捆箭枝,一副副沉甸甸的盔甲,一把把锋利无比的马刀和重剑,分门别类的摆了一堆又一堆。戚虎流水价似的报告:“总共缴获骡马一百匹,牛皮七十二张,皮甲一百二十副,铁甲五十八副,利箭九千枝,马刀六十把,重剑二十把,长矛两百三十杆,粮食一百二十石,白银一万五千两,铁骨朵、飞斧等一批……” 卢象升大喜过望,一拳击在掌心,笑容满面:“太好了,有了这批兵器粮食,我军战力可增强了不少啊!” 杨梦龙一百二十个赞成:“是啊,都是好东西哪,别的不说,就说这牛皮吧,可以制成皮甲,防护能力不错,还轻便,可惜就是少了点……”眼珠子一转,指着那一顶顶牛皮帐蓬:“哈,我差点忘记了,这些帐蓬都是牛皮做的!把它们通通扒下来做成皮甲!” 戚虎笑说:“已经在扒了,这样的好东西,怎能放过。” 卢象升笑容更浓,目光黏在那些兵器盔甲上挪不开了。 杨梦龙蹲下去,从箱子里拿出一锭银元宝,说:“好漂亮的雪花银,狗日的鞑子,我们的好东西都让他们抢光了!”把银子放回去,问卢象升:“大人,这银子怎么分?五五开怎么样?” 卢象升怔了怔,看了一眼那箱白花花的银子,还有堆成一大堆的铜钱、银器,神情平淡,似乎不大感兴趣。也是,他生在江南,江南可是整个明朝最富裕的地方了,家境又好,不怎么缺钱,对银子的免疫力比较强。他沉吟片刻,说:“小将军,我有个不情之请,不知道小将军能否答应?” 杨梦龙说:“大人请讲。” 卢象升指了指那些兵器盔甲,说:“银子归小将军,这些兵器铠甲归我们,怎么样?” 杨梦龙叫:“这怎么行呢!” 卢象升诚恳的说:“我也知道这不公平,像这些精利的兵器盔甲,有钱也买不到,但是我们还要入京勤王,免不了要跟鞑子交战,我部装备低劣,哪怕是小股游骑也会给我们造成很大杀伤,所以我很需要这些兵器铠甲还有强弓利箭,要让小将军吃一点亏了。还请小将军成全卢某这一点报国之心。” 杨梦龙又愣了一下,他本来是想说你一分钱都不难,净拿这些兵器盔甲也太吃亏了,没想到卢象升完全会错了意,还以为他不肯呢。他拱了拱手,说:“大人的忠义令人钦佩,这些兵器铠甲放在我手里也是浪费,自然该送给大人。只是大人,你们一仗下来,死伤众多,不拿一点银子做抚恤行吗?” 卢象升觉得有道理,便说:“那……那就请小将军再给我一点银子,作为伤残将士的抚恤吧。”说完,白净的脸竟然有些红了,大概是觉得又拿装备又拿钱,有点过份了吧。 最终商量决定,卢象升拿五千两银子,杨梦龙拿一万两;所有的兵器铠甲都归卢象升,杨梦龙分到足够做一百副皮甲的牛皮,大家各取所需,皆大欢喜。 等卢象升走后,杨梦龙叫来戚虎,贴着耳朵小声问:“你藏了多少银子?” 戚虎说:“时间紧迫,实在来不及藏太多,也就七千来两银子而已。” 也就是说,杨梦龙手里有一万七千多两银子了,再加上他先前的缴获还有从县城富户手里抢来的,足有两万多两,已经是一笔相当惊人的财富了。 第六十一章 可爱 这时,县城那边传来阵阵欢呼声,城门大开,方逸之率领全县士绅,盛装出城,朝这边快步走来。卢象升和杨梦龙见状,马上迎了过去,还隔着老远,方逸这便朝卢象升拱手,叫:“敢问将军尊姓大名?我乃县令方逸之,特来感谢将军提师来援,救我满城数万百姓于危难之中!” 卢象升还了一礼,说:“方县令客气了,我乃大名知府卢象升,去年建奴入寇,皇上下诏天下兵马入京勤王,此乃攸关社稷的大事,卢某不敢置身事外,散尽家财招募了上万人马,入京勤王,路过贵县的时候发现建奴大军正在围攻县城,都是大明的子明,不能不救,便带领大军杀了过来,侥幸得胜了。” 方逸之一怔:“大名知府?”有点不敢置信,你就一个五六品的文官,老老实实的管好一府之地就行了,谁让你招兵买马入京勤王了?见卢象升浑身血迹斑斑,显然是经过了一番异常惨烈的厮杀,不禁肃然起敬,说:“卢大人以文人之身,行武将之事,真是忠心耿耿啊,要是大明的官员都能像卢大人那样,建奴安能纵横至此!” 卢象升说:“方大人过誉了,君辱臣死,卢某不过是尽自己的本份而已。倒是方大人,建奴大军兵临城下,也临危不惧,坚守城池,募集乡勇奋勇杀敌,真正是尽了臣子的本份,卢某佩服!” 杨梦龙一只眼睛瞅着一个,郁闷的叫:“我说,你们两个你捧我一句我捧你一句,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我都快饿死了!要我说,你们都是尽责尽力的好官,就那么简单!” 明明是相互仰慕,被这小子这么一说,可完全不是这么回事了,卢象升和方逸之都怔了怔,然后哈哈大笑,一众士绅纷纷卖力的拍起马屁来,谀词如潮,什么好听的拣什么说,在拍这两位大官的马屁的同时,也不忘吹捧自己两句,完全忘记了建奴围城时自己那吝啬又怕死的丑态。杨梦龙听得直打磕睡,干脆带着仅剩的几个家丁和夜不收大步进城,看到大队身上血迹未干的士兵,便放声大叫:“小的们,我回来了!”士兵们和乡勇民壮看到他,无不放声欢呼,一拥而上将他举起来用力的往上抛,接住,然后再抛,连老百姓都加入了抛人的行列,那几位血人似的的家丁也享受了这一待遇,被抛上抛下,那打肺里吼出来的欢呼声几乎将县城给拆了。 卢象升遁声望去,正好看到杨梦龙在空中挥舞双手,乐陶陶的,不禁一笑,说:“他似乎很受欢迎。” 方逸之说:“大人有所不知,县城之所以能守住,完全是靠他,要是没有他,只怕我们早就成了建奴刀下之鬼!” 卢象升哦了一声,这才想起自己还不知道杨梦龙的名字,便问:“这位小将军贵姓?他所率领的是哪一路的兵马?” 方逸之说:“他叫杨梦龙,他所率领的是河南南阳都司舞阳千户所的兵马。南阳都司也派了两千来人兵分两路入京勤王,其中一路由于缺乏粮草已经中途折返,这一路到了本县,也没再往前走……”把杨梦龙在筱家庄力杀四骑,带领筱家庄村民长途跋涉迁往县城,中途全歼建奴游骑,还有张千户临阵脱逃被斩杀,杨梦龙接替指挥等一系列的事件一一道来,卢象升听得津津有味,看着杨梦龙,眼睛越来越亮。 杀声渐渐消失了,欢呼声则越来越响亮,县衙里的衙役和仆人手舞足蹈的大喊大叫:“打赢了!我们打赢了!上千建奴鞑子全部死清光了,万岁!”这一声狂叫就像一道闪电,划破了漫天阴霾,县衙里所有人只觉得心头一松,一块大石总算落地了,抓住正在大喊大叫的衙役一个劲的问是不是真的,得到确认之后,也跟着喊了起来。而这时,戚破虏正好用桌子把门窗砸烂,提着一把马刀破门而出,听到欢呼,顿时泄了气,一屁股坐倒在地,无语望天。 筱君从姐姐怀里探出头来,叫:“姐姐,他们在喊什么?” 筱雨芳如释重负的说:“他们在叫我们打赢了。” 筱君问:“真的打赢了?” 筱雨芳说:“真的!”指着几个正在手舞足蹈的老大爷,“看,连他们都在欢呼,假不了了。” 筱君欢声叫:“那太好了,总算不用害怕那帮建奴了!” 戚破虏恶声恶气的说:“好个屁!” 筱君纳闷了:“建奴都死了,为什么你一点都不高兴?” 戚破虏说:“因为我没能亲手杀死他们,所以我很不高兴!小子,现在我很恼火,别来惹我,惹毛了我,有你好受的!” 看样子他真的很恼火,这话说得杀气腾腾,吓得筱君头一缩,都不敢说话了。筱雨芳笑着拍了拍弟弟的头,转身走进屋里。饥饿的感觉一阵阵的袭来,她这才记起自己已经一整天没有吃过东西了,提心吊胆的时候还不觉得饿,现在放松下来,就饿得受不了了,生火做饭。 再晚一些的时候,一些衙役和青壮呼哧呼哧的抬着一匹匹死马走进城里,剥掉皮,清理内脏,割下大块大块的马肉挨家挨户的分下去,说这是战后的补偿。后金三个牛录一千多人,按一人双马的配置,也是两千多匹战马,只是被打惨了,别说人,连马都没活下来多少,卢象升部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收拢到六百来匹没有受伤的战马,其它的要么跑散了,要么就死了,战场上扔下了数百匹死马,对于老百姓来说,这是一顿大餐,卢象升留了一些,其他的都交给方逸之,让他分给全城老百姓,每家每户都能分到好几斤。领到马肉的老百姓自然欢喜万分,割下一块生起火就煮了起来,寻常百姓家拿不出什么像样的调料,无非就是白开水加一点盐而已,难吃得很,但是对于这些穷苦的老百姓而言,已经是山珍海味了。筱雨芳也领到了一块,细细的切了,放到锅里煮汤,用文火炖着,不一会儿,锅盖缝里就飘出了一缕缕诱人的香味,这厨艺,真没说的。 这时,杨梦龙冒冒失失的跑了过来,一进门就嚷嚷:“饭做好了没有?我都饿死了!” 正在品尝肉汤看盐放得够不够的筱雨芳被他吓了一跳,险些泼了肉汤。她赶紧放下汤勺,拍了拍胸口,惊魂甫定,叫:“你……你进来之前能不能先敲敲门?想吓死我啊?” 杨梦龙一拍脑勺:“我忘记了,嘿嘿。”后对几步,对着门笃笃笃敲了几下,算是补上了。 筱雨芳哭笑不得,借着火光打量着他,见他衣服干干净净,头发还是湿的,显然刚洗了澡,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四肢和五官都还健全,没有哪里闹独立,心里大大的松了一口气,一块心头大石彻底落地了。她问:“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杨梦龙在柴堆里,随手往灶里扔了几根柴,说:“回来有一阵子了。” 筱雨芳不信:“你回来有一阵子了?为什么我不知道?” 杨梦龙嘿嘿一笑:“当时我全身都是血,简直像是在血池里泡了个澡,臭得要命,隔着二十米远就能把人熏吐,只好先去洗澡了。”他伸出五个手指头:“我用了五桶水才把身体洗干净,整整五桶水!头两桶水往身上一冲,全都变红了,靠!” 筱雨芳惊呼:“这……这么多血?那你有没有受伤啊?” 杨梦龙说:“挨了几拳,被踢了两脚,还摔了一跤,都是小意思。” 筱雨芳舒了一口气,说:“那就好,那就好。”突然发现自己似乎对他关心过头了,顿时两颊绯红,真想找条墙缝钻进去。她揭开另一个锅子的锅盖,一股白茫茫的热气冲出,一张俏脸在蒸气中变得隐隐约约,隐藏住了她的羞怯。杨梦龙正想说话,筱雨芳从锅里夹出个鸡蛋:“你打了一天仗,肯定饿狠了,先吃个鸡蛋垫垫肚子吧。” 杨梦龙不大满意:“就一个啊?” 筱雨芳说:“有一个就算不错了。” 杨梦龙叹了口气:“有总比没有强。”啪一下把鸡蛋壳磕开,剥掉壳,狼吞虎咽,一边吃一边咕哝:“我以前怎么就没有发现水煮鸡蛋这么好吃呢?等我安定下来之后一定了办个大型养鸡场,养上几万只母鸡,每天捡几万只鸡蛋,爱水煮就水煮,爱蒸水蛋就蒸水蛋,爱煎荷包蛋就煎荷包蛋,哼!” 养几万只母鸡?好大的手笔! 筱雨芳抿抿嘴,一个暗笑在玫瑰花瓣般精致美丽的唇间悄然绽开。没办法,看着他吃得跟头小猪似的的样子,她就忍不住想笑。这家伙都十八岁了吧,别人在这个年纪孩子都有一两个了,他还跟个孩子似的,真拿他没办法。 不过,在她看来,跟个孩子似的的杨梦龙很可爱,至少比那些整天只知道啃书本的酸秀才可爱…… 第六十二章 邀请(上) 吃完鸡蛋,饭菜也好了,杨梦龙屁颠屁颠的把饭菜肉汤搬上饭桌,筱雨芳则拿来三副碗筷,出门去叫筱君,才看到筱君正在跟戚破虏一起吃饭。算了,两个人就两个人吧,杨梦龙饿狠了,吃起饭来一个能顶三个,她煮了那么多饭,还不一定够吃呢。她转身回去盛饭盛汤,就两个人,开饭。 饭仍然是麦饭,里面掺杂了一点豆子,煮得很软,杨梦龙捧着跟他的脑袋一样大的海碗玩命的往嘴里猛扒,活脱脱一个饿死鬼投胎。筱雨芳对他的吃相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了,就当没看见,细嚼慢咽,一个狼吞虎咽,一个斯斯文文,形成了极鲜明的对比。杨梦龙真的饿狠了,一口气干掉了足足一斤麦饭,喝了两大碗肉汤,这才打了个饱嗝,表示自己饱了,筱雨芳暗暗咋舌,幸好他吃饭是要给钱的,不然用不了几天,自己就要让他吃得倾家荡产了! 放下碗筷之后,杨梦龙突然想起了什么,问:“筱家庄的村民现在怎么样了?” 筱雨芳也放下碗筷,说:“他们还好,都有地方住,就是吃的东西不多了……现在粮食贵得厉害,一天一个价,还时常有价无市,他们全靠自己带来的那点粮食撑着,那点东西是吃不了多久的……”说到这里,她忧心忡忡,“别说他们,连我家的粮食都没剩下多少了。现在连麦苗都还没有长出来,我们怎么熬过这好几个月啊!” 有一点她没有说,那就是筱家庄经过建奴的屠杀,又和建奴游骑血战过一场,死伤众多,日子就更加难过了。 杨梦龙神情也黯淡下来,说:“是啊,青黄不接的,想熬过去可不容易……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 筱雨芳苦笑:“还能有什么打算?等建奴撤走了就回去。” 杨梦龙叫:“还回筱家庄?” 筱雨芳说:“我们的田地房子都在那里,不回去还能怎么办?” 杨梦龙说:“依我看,筱家庄早就被烧成一片白地了,麦子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收上来,你们回不去了!” 筱雨芳强打精神,说:“那里毕竟是我们的家,我们不回去,还能去哪里?当流民不成?对了,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杨梦龙用手支着下巴,作认真思索状:“我嘛,还没想好……世道这么乱,我不能一直漫无目的的四处漂泊,总得找个地方安定下来。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和那些幸存下来的士兵一起回南阳去。今天一仗打下来,好几百人的部队死得只剩下一半不到了,虽然每个人都会得到抚恤,但是……但是这些军户的日子本来就够苦了,现在又失去了壮劳力,真不知道他们以后怎么活下去。是我要带他们跟建奴死拼的,他们信任我,在战斗中不止一个人用身体挡住了射向我的利箭,我有责任让他们的家属过得好一点,不能让他们死了都不能安心!” 筱雨芳戚起眉头:“他们是军户,你一个外人怎么插手他们的事情?难不成你也想入军户?” 杨梦龙说:“方大人说我立下了大功,保管可以当上舞阳千户所的千户,也就是他们的头头了,当上了他们的头头,我自然就可以照顾他们啦。”他忽然眼睛一亮,叫:“不如你也带领筱家庄的村民迁到舞阳去吧,那里可是个好地方,到了那里,我保证你们很快就能过上好日子。” 筱雨芳好奇的问:“我听说舞阳那地方很穷啊,为什么你要说那里是好地方?” 杨梦龙说:“那是因为他们笨,只会跟舞阳那几亩薄田过不去,丝毫不知道自己天天在一座宝山上走来走去!”他兴奋的跳了起来,比划着说:“别人或许不知道,我还不知道舞阳有什么宝贝?那里有一个特大的盐矿,里面藏着很多很多的岩盐,品位堪称世界第一!知道岩盐吧?就是一大块一大块,跟石头一样的盐,挖出来就能吃了,比海盐好得多!知道这样的盐在舞阳地下藏着多少吗?” 筱雨芳被吸引了:“多少?” 杨梦龙语气夸张:“四百亿吨!对,你没听错,不是四百亿斤,是四百亿吨!换算成你习惯的单位,就是八十万亿斤,够几亿人口吃上几百年了!” 这个数字也太夸张了一点,筱雨芳给震住了,说不出话来。这年头盐是很值钱的,是不折不扣的暴利,如果有足够硬的后台或者不怕死,贩卖几年私盐之后还能活着的人,基本上都腰缠万贯了。杨梦龙居然告诉他,仅在舞阳一地就有几十万亿斤盐,天哪,这个数字简直就令人恐惧啊,这么多盐,随便弄一点出来都能让舞阳人发家致富了啊! 杨梦龙兴奋的说:“不光是盐,舞阳县还有铁矿,开采出来就能炼钢了!你说,要盐有盐,要铁有铁,有什么理由不富?” 筱雨芳诧异的问:“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杨梦龙说:“我……”他本想说我以前去过舞阳好几次,参观过舞阳盐田,但是联想到现在舞阳仍然是一个很贫穷落后的地方,他对那里的情况可谓两眼一抹黑,还是收敛一点的好,便改了口:“我看到很多书,其中一本不讲到舞阳县的情况,有点印象!” 筱雨芳问:“那本书现在在哪里?能不能借我看看?” 杨梦龙暗暗叫苦,撒谎果然是个技术活,撒了一个谎至少要撒十个谎去圆,惨啊!不过现在他也只能硬着头皮继续撒谎了:“那本书我弄丢了……” 筱雨芳叹了一口气:“这么重要的书你怎么能弄丢呢?你也太粗心大意了。” 杨梦龙耸拉着脑袋,一脸的沮丧,装得七情上脸了。 筱雨芳用手指轻轻敲着桌面,沉吟不语。盐和铁意味着财富,这个她懂,历朝历代,盐铁都是政府龚断的,谁敢私自开采,那是活腻了,逮住了肯定要砍头的,可是现在天下大乱,朝廷对地方的掌控力度已经大幅减弱了,很多人纷纷开始走私盐和铁,牟取暴利。如果舞阳真的有这么多盐矿和铁矿,想要富起来其实并不难,自己带着佃户跟着他到舞阳去,真有可能过上好日子的。可是……自己凭什么跟他去舞阳啊?要知道他们认识到现在还不到十天呢,我的老天爷!就这样跟他去了舞阳,别人怎么看她?唉,为难,为难! 这个二货可不知道女孩子心里想着什么,见筱雨芳迟迟没有答应,不免有些急了,叫:“我可没有吹牛,在舞阳真的可以很快就过上好日子的,你要相信我!” 筱雨芳绞扭着手指,低着头不说话。 杨梦龙问:“你不信我啊?”嘴一扁,很是失望的样子。 筱雨芳头垂得更低了,说:“我……我……” 杨梦龙急得直跳:“别我我我啦,简单的说吧,你要不要去?你倒是告诉我呀!” 有你这样逼人的吗?筱雨芳答应也不是,不答应也不是,发自内心的想哭。正不知道该怎么办,外面传来卢象升的声音:“小杨将军,小杨将军!” 杨梦龙恼火的叫:“我在这里,有事自己进来!” 筱雨芳急叫:“这……这是我住的地方,你怎么能随便叫人进来!”别人不能进来,他却可以在这里吃饭?话还没有说完,她的脸已经红得跟个柿子一样了。 可惜杨梦龙实在太粗心了,只觉得她的话有道理,便应了一声:“我这就出去!”那是一点都不客气,丝毫没有把对方这个知府放在眼里,站起来风风火火的走了出去。 筱雨芳跟着出去,在门口探着小半张脸一看,只见白衣男子卓立在门外,一袭白衣,比雪还要白上几分,腰杆挺直如标枪,英伟不凡,显然不是等闲角色。她暗自纳闷:“这位公子是谁?看他那气度,恐怕不是等闲人物吧?” 杨梦龙才不管他是什么人物,他现在相当的不爽,臭着脸问卢象升:“卢大人,有事吗?” 卢象升温文尔雅的微笑:“没事就不能找你了?” 杨梦龙说:“你没事,我可忙得很!” 卢象升指了指门口:“比如说,和佳人共进晚餐?” 杨梦龙哼了一声:“这是我的私事!” 卢象升见他那气鼓鼓的样子就知道他吃瘪了,笑得更加开心。杨梦龙让他笑得一头火大,叫:“到底有什么事嘛,有话快说,说完了回去参加你的宴会去!我想方大人为了迎接你这位比他高了好几级的知府大人兼大救星,肯定把全县最好吃的东西都给搜刮出来了,你就不想大饱口福?” 卢象升说:“连你这个主角都懒得参加,我就更没兴趣去参加了。”指了指外面的街道,“无数百姓流落街头,饥肠辘辘,再美味的佳肴我也吃不下。杨公子,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能否找个地方畅谈?” 看样子真的找他有事。杨梦龙朝自己的住处作了个“请”的手势:“跟我来吧。” 第六十三章 邀请(下) 说起来,杨梦龙都有一段时间没有在自己的狗窝里睡过一个囫囵觉了,可他的房间却出奇的干净整洁,令人感觉舒适。他跑出去处理事情的时候,筱雨芳都会替他打扫房间,将被他弄得一团糟的被褥叠得整整齐齐,她似乎有洁癖,不能容忍自己生活的小圈子里有任何肮脏和凌乱,包括朋友的房间。杨梦龙拖出两张凳子,一张推到卢象升面前,用手在上面拍了拍:“坐吧。县太爷小气得要命,只给我安排了这么大的地方,所以,只能委屈一下你这位知府大人了。”又跑到筱雨芳那边,要了两杯茶,给了卢象升一杯。 卢象升抿了一口茶,啧啧嘴,说:“很普通的茶叶,却泡得极好,透着一股淡雅甘冽,令人心中宁静,好茶。”又看了看收拾得一尘不染的房间,“房间收拾得也极干净。” 杨梦龙嘿嘿一笑,说:“别拍马屁了,直说吧,找我有什么事?”那语气,好像他是卢象升的上司,人家要求他办事似的。 卢象升放下茶杯,朝杨梦龙拱手作揖,神情庄重。 杨梦龙吓了一跳:“怎么啦?干嘛对我行这么大的礼?” 卢象升说:“杨公子的事情方大人都对我说了,公子于危难之际挺身而出,以平民之身先是率领村民血战建奴游骑,救下了数百人的性命,再取代临阵脱逃的张千户,率领全县军民奋勇杀敌,守住了县城,使得城中数万人口免遭荼毒,这份血性,实在令人钦佩!卢某之一礼,是代满城数万百姓行的,谢谢你救下了这么多人!” 他说得认真,杨梦龙也不由自主的认真了起来,还了一礼,说:“我没有大人想的那么伟大,我只是做了一个男人应该做的事情,我想只要还有一点血性,任何一个人都不会置身事外的。”他咬牙切齿:“说起来都怪张千户那个白痴!整个千户所近千人马,上百名家丁和精锐斥侯,是整个千户所的精华所在,他居然冒冒失失的带着这批精华开城逃跑,白白断送了最精锐的力量,险些动摇了军心!” 卢象升说:“我已经将他的所作所为如实记下,向朝廷上奏了,这等贪生怕死的小人,就算他死了,他的亲族也得付出代价!”顿了顿,话题一转:“杨公子,现在建奴已经被消灭掉了,建奴兵力有限,不大可能再来围攻县城,公子可谓功成身退了,你今后有什么打算?” 杨梦龙眉头一皱:“什么打算?我还没有想好呢!” 卢象升笑笑,说:“此役我军全歼建奴三个牛录,斩获的首级和捕获的俘虏甚至比宁远大捷还多,公子在此役中居功至伟,又骁勇善战,必然会受到朝廷赏识。” 杨梦龙来了劲:“对哦,我可是立了不少功的,光是建奴的白甲兵我就砍了两个,还干掉了建奴一个牛录额真,这功劳,取代张千户当上舞阳千户所的头头应该很足够了吧?” 卢象升摆摆手,说:“不不不,公子如此骁勇善战,到卫所去当一个千户实在太埋没才华了!如果公子不嫌弃,不妨到我军中来,你我齐心协力,驱除建奴,岂不是更好?” 杨梦龙眼睛一亮。卢象升现在名头还不怎么响亮,只是一个知府而已,但是在北京之围之后,他可是声誉雀起,短短几年之内就成了明朝的擎天柱,而他的部队,也被编练成了名列三甲的天雄军,让流寇为之胆寒,可以说,他本人,还有他的部队,都是潜力股啊,值得购股啊!他不禁心动,两眼放光。但是他随后又想到,在崇祯十一年那个冬天,卢象升和他倾注了毕生心血的天雄军结局都很悲壮,由于杨嗣昌和高起潜在背后搞鬼,强大的天雄军被拆得七零八落,卢象升只能率领五六千老弱残兵迎战建奴两旗精锐,而且还是连粮草供应都断了,饿着肚子去迎战的,最终全部战死了……这样的结局,想想都不寒而栗,他可不想成为那五六千具尸体中的一具! 其实,卢象升悲剧的根源在于他一直被崇祯充当救火队员,哪里起火了就往哪里调,苦战血战不断,始终没能停下来好好经营一块地盘,兵员、粮草的供应都抓在朝廷手里,那几个王八蛋一个不爽就掐断粮草供应,他便只能饿肚子了。最最要命的是,不管他是有意还是无意,最终还是卷入了权力争斗中,这对于像他这么纯粹,只能从光明面来理解一切事物的人而言,才是最致命的,所以,他败了,被自己人和建奴联手给打败了。如果他能停下来歇一歇,花几年时间经营宣大,让自己的军队有一定的钱粮储备,他的结局可能不会这么悲惨。想到这里,杨梦龙下定了决心,他不能犯卢象升的错误,没有稳固的地盘,没有雄厚的钱粮储备,军队的战斗力是很难保证的,他还是老老实实的想办法经营一块地盘,攒足本钱再说吧!就算他没有办法征战沙场,摧城拔寨,也可以帮卢象升一把不是?而有盐矿有铁矿的舞阳县,似乎就成了最好的选择。 想透了这一层,他心中豁然开朗,对卢象升说:“大人,谢谢你的赏识,不过我还不能加入你的军队,辜负你的美意了。” 卢象升眉头一皱,问:“为什么?” 杨梦龙说:“因为我答应过舞阳千户所那些士兵,一定要让他们的家人过上好日子,让他们了无牵挂的走过奈何桥的!他们根本就不能算是士兵,只能算是一群长期忍饥挨饿的农民,面对来势汹汹的建奴,他们本能的想逃跑,想投降,却因为我这一番话,选择了跟建奴血战到底!一般的部队伤亡超过一成就该崩溃了,他们死伤过半却还在死战不退,说白了,就是想用他们这条命,来换取我这个诚诺,让家人过上好一点的生活!我不能让他们失望,在他们的家人过上好日子之前,我哪都不能去!所以,卢大人,如果你真的想帮我,就请你想办法,让我当上舞阳千户所的千户吧,拜托了!” 卢象升沉默着,仿佛能看透人的灵魂的目光打量着杨梦龙,杨梦龙坦然与他对视。半晌,他悠然叹了一口气:“你的一双没有任何杂质,让人本能的选择相信你的眼睛,我毫不怀疑你会不惜一切代价兑现自己的承诺。我终于明白一群不堪一击的卫所士兵为什么打得那么顽强,死伤过半都没有让建奴攻占城墙了,因为带领他们的是你,而不是张千户。”把杯里的茶一饮而尽,放下茶杯,搓了搓手,“好吧,就冲你这份诚恳和执着,我也要帮你一把。” 杨梦龙大喜:“谢卢大人,谢卢大人!” 卢象升摆摆手,说:“不必谢我,其实,以你立下的战功,只要你开口,舞阳千户一职就是你的了。只是,舞阳真的不是什么好地方,你不再考虑一下吗?” 杨梦龙摇头:“不必再考虑,我已经考虑得够久了……舞阳,乃至整个南阳,只要经营得当,想不富甲一方都难!等着吧,也许再过几年,大人你就要找我借钱了,嘿嘿!” 卢象升失笑:“这么自信?那我倒是要拭目以待了!对了,你不要再大人大人的叫了,随便点就行了。” 杨梦龙马上翘起了二郎腿,真的一点也不客气。 卢象升忍俊不禁,骂了句”坐没坐相“,问:“后天我就要带人继续上路,赶赴京城了,你要不要也去一趟?” 杨梦龙挠挠头:“去北京?那里可是聚集了百万大军啊,我一个人能派什么用场?我还是留在这里继续镇守县城,免得建奴杀个回马枪!” 卢象升略一点吟,点头:“也好,县城的守备力量如此薄弱,总叫人放心不下,你留下来守一守也是好的。我你一千人助你镇守县城,带上剩余的人马日夜兼程进京,协防京城之余也向朝廷报捷,必让朝廷重用你,不使明珠蒙尘。” 两个人又谈了一会儿,夜便深了,卢象升回军营休息,杨梦龙也钻进被窝里呼呼大睡。第二天方逸之等人又大办筵席,为卢象升、杨梦龙等人庆功,同时也庆祝自己大难不死,卢象升实在不喜欢这种宴会,随便吃了一点东西,杨梦龙则是放开肚皮狂吃海喝,吃了个够本。 第三天,卢象升婉拒了全县士绅军民的挽留,带上他的人马顶着寒风起程,昼夜兼程赶赴京城,方逸之率领全县士绅送了一程又一程,依依不舍。这可不是装的,他们是真的舍不得让卢象升离开。他的部队虽然不是正规军,却比正规军更有血性,更为骁勇,纪律也好,有这样的部队在,大家都觉得安心,他这一走,万一建奴杀回来,他们可怎么办?幸好杨梦龙留了下来,不然他们真的该跳井了。 都送了二十里了,卢象升勒住马缰,向方逸之拱了拱手,说:“送君千里,终须一别,大人,还有各位父老乡亲,请回吧,有缘的话,我们于此再相会。” 方逸之拉着卢象升的手,眼里泛起泪花,说:“卢大人,你千万要保重啊!像你这样勇于任事的人,真的不多了!” 卢象升洒脱的笑笑,说:“大人过奖了。”又向杨梦龙拱了拱手:“小杨将军,我走了,县城的安全,就交给你了!” 杨梦龙说:“卢大人请放心,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就保县城还有你留下来的伤员的安全!” 卢象升说:“你是真正的男子汉,我信得过你!希望我们还有并肩杀敌驰骋沙场的机会,我们后会有期!” “后会有期!” 双方互相行礼道别,卢象升轻轻一踢马腹,白马纵声长嘶,撒开四蹄,仿佛一道白色闪电般追向已经走远了的部队,蹄声急促,雪粉飞扬,转眼间就去远了,大家仍留在原处翘首张望,直到他消失在地平线尽头。筱雨芳低声对杨梦龙说:“卢大人是个好官,更是个好人!” 杨梦龙说:“是啊,他是个好人,只是……” 筱雨芳问:“只是什么?” 杨梦龙摇头:“没什么……我不会让那种事情发生的,决不会!”再次往地平线尽头望了一眼,然后转过身,大步走向县城。他心里同样充满了不舍,他跟卢象升相识才几天,却结下了极为深厚的友谊,说是情同兄弟也不为过,来到明末这么久了,他还是第一次遇上一个可以让他畅所欲言,有那么多共同话题的人,潜意识里,他已经将那个文雅白净的男子当成了自己的大哥。他很想追随这个文雅温和的大哥到京城去,见识一下那里的风云际会,但是他不能去,因为他很清楚,卢象升选择的是一条单行线,一旦迈出了第一步,就不能再回头了。其实,他何尝不也一样,只是卢象升选择了坦然的面对,而他选择了当乌龟而已。 是的,他就是想当乌龟。像卢象升那样活着实在太累,太苦了,而且还没有好结果,对于他这个富二代而言,简直就是噩梦,除非脑子坏了,他才不顾一切的往京城这个沸腾的火山口撞!还是老老实实的找个地方安顿下来,想办法兑现自己的承诺,顺便替自己挣点小钱钱吧,那种金戈铁马纵横沙场的高风险低回报的活法,真的不适合他,他才不要重蹈卢象升的覆辙,非但不要重蹈他的覆辙,还要想办法把他拉出来,他是个好人,老天爷不能总是让好人没有好报,这不公平! 杨梦龙和卢象升背道而驰,这两个在不久的将来将要名震天下的杰出人物就这样分开,走上了各自选择的道路。卢象升选择了迎难而上,而杨梦龙还在迷茫中,选择了找地盘开矿挣钱,至于谁是对的谁是错的,只能留给时间去证明了。 第六十四章 天听 卢象升昼夜兼程,日行六十里,终于在数日之后抵达京城,这样的速度,放在明朝可谓神速了。只是他并没有想到,有人的动作比他还快,他人还在路上,他的名字就已经进入皇帝的视线了。当然,同时进入皇帝的视线的名字还有好几个,但是没有哪个名字像他这样引起皇帝极大的兴趣…… 金銮殿上,年轻的崇祯皇帝正面色铁青,大发雷霆,文武百官跪在地上一个劲的嗑头,除了“微臣该死,微臣该死”之外就没有第二句话了,指望他们替皇帝出主意?那是做梦!要是在平时,他们当然可以滔滔不绝指点江山壮怀激烈,大有一旦重用我,定能廊清宇内横扫六合的气概,可要命的是,现在该死的建奴就在北京城外,随时可能打进来,而几十万大军,就没有一支敢开出去跟建奴野战!这种情况下,他们谁还敢吱声,那纯粹是自找不自在了。 呃,倒不是没有人敢开出去捋建奴的虎须,关宁军就算一支,这段日子关宁军在北京城下与建奴你来我往,打得难分难解。只是打到现在,关宁军也是损失惨重,关宁军中最杰出的那四员大将,赵率教、满桂、何可纲、祖大寿,赵率教早已在遵化中箭身亡,满桂也在率师出城迎战建奴的恶战中身负重伤,不治身亡,祖大寿桀骜不驯,除了袁崇焕谁的话都不听,何可纲倒是一个比较听话又对朝廷忠心耿耿的人,奈何关宁军不是他说了算的,袁崇焕下狱后,他就随祖大寿一起率师返回山海关了。四员虎将没了两员,还有两员也不愿意听朝廷指挥了,号称拥有百万大军虎将千员的大明朝,竟然陷入了无将可用的困境,北京城外屯兵二十万,将无一人敢出战,只能放任后金军队横冲直撞,攻城掠地,崇祯的愤怒就可想而知了。今天正好接到迁安丢了的坏消息,崇祯那一肚子怒火轰一下全爆出来了,他将奏朝掷在地上,发出可怕的咆哮和嘶吼,活像一头暴怒的、欲择人而噬的猛兽!天子一怒,非同小可,文武百官无不噤若寒蝉,有几个甚至面色青白,打摆子似的浑身哆嗦,随时可能昏迷过去,他们真的是被吓着了。 “废物,什么关宁军,宣大军,通通都是废物!二十万大军云集京城,竟然没有一个敢出战,放任建奴在京畿重地四处肆虐,为所欲为!这就是朕的好臣子,这就是朕费尽心思供养的军队!”崇祯眼里迸出骇人的光芒,那瘦瘦的身躯发出巨大的咆哮,滔天怒火几乎要将一切化为灰烬。一名七老八十的大臣那脆弱的心脏实在承受不起这样的压力了,白眼一翻,昏倒过去。崇祯还在发泄:“朕受够了!自建奴入寇以来,整天不是这支军队败了就是那个将领被杀了,不是这里丢了就是那里被围了,没有一个好消息,一个好消息也没有,朕真的是受够了!你们太让朕失望了!!!” 这娃可真是倒霉,万历朝的国本之争延续二三十年之久,他们老爹的地位摇摇欲坠,好几次连小命都不保了,他和天启帝也跟着担惊受怕,一夕数惊;好不容易熬死了万历,老爹终于登基了,本以为守得云开见月明,没想到红丸案发,他们老爹只当了一个月的皇帝就一命归天了。老爸尸骨未寒,一众朝臣便你争我抢,就在光宗的遗体旁边大打出手,把他的哥哥拉走,扶上了皇位……好吧,老爸没了,哥哥当皇帝也是一样,做弟弟的同样可以好过一点,可没等朱由检小同学笑出来,天空一声巨响,魏忠贤闪亮登场,这个死太监在短短数年之内就把持朝纲,党羽遍布全国,几乎发展到了可以将天启帝取而代之的地步!此后数年,朱由检都笼罩在魏忠贤那可怕的阴影之中,童年时代那朝不保夕的恐惧又回来了。这种种不幸的遭遇几乎扭曲了小朱同学的人格,他变得极端偏执、多疑,极度缺乏安全感,谁都不敢相信,对谁都不敢真正放心。天启驾崩之后,他登基继位,想有一番大作为,却又撞上了建奴入寇,他寄托了几乎全部的信任与希望的袁崇焕让他失望了,他倾尽全力支持袁崇焕,迫切的想看到袁崇焕兑现“五年平辽”的诺言,换来的却是后金自喜峰口入寇,京畿重地狼烟四起,血流成河!他极力想振兴这个帝国,发现这个以“明”为国号的帝国已经被末世的阴霾所笼罩了,坐在龙椅上,他能清楚的听到大厦将倾那种轻微而令人毛骨耸然的响声,他拼尽全力想挽救这个帝国,却一次次的撞得头破血流。偏执多疑,缺乏安全感,总是以怀疑的目光看待周边的人和事,明明谁都信不过,却又徒劳的想找到一个可以真正信任的人,这种古怪的性格对他而言是个悲剧,对于这个帝国而言,更加是悲剧。纵观小朱同学的一生,已经不能称之为杯具了,简直就是一整套餐具!按说小朱同学经历了这么多磨难,心脏已经磨练得相当强大了,可他现在已经完全失控,放声咆哮,如此失态,说到底,还是因为袁崇焕。这个他曾经无条件的信任过的人,让他太失望了。 看着歇斯底里的少年天子,孙承宗心里暗暗发出一声叹息。敌人都打到京城来了,空有二十万大军,却无人敢出战,不管是哪个皇帝都会抓狂的。袁崇焕让崇祯失望,何尝不也让他失望,他对袁崇焕的失望甚于崇祯,因为袁崇焕是他半个学生,他把自己的韬略倾囊相授,希望袁崇焕能够成为大明的架海金梁,将后金死死的挡在关外;他看出了袁崇焕在军事方面的才华,也看出袁崇焕那刚愎自用的性子肯定会出大事,却没想到事情会这么大,几乎连天都塌了!袁崇焕这个学生让他失望了,幸好,一个他早就不记得性甚名谁了的门生为他找到了一个足以取代袁崇焕的将才,他准备将这个将才推荐给崇祯,至于这个人会走到哪一步……他六十多岁了,恐怕看不到了,但愿他不要重蹈袁崇焕的覆辙吧。 作为天启的老师,现在崇祯唯一还能倚重的元老,孙承宗地位超然,再加上这段时间为了稳定局势殚精竭虑,都瘦了一圈,崇祯自然不好让他和那群百无一用的大臣那样跪在那里挨训,特赐了一张椅子让这位老人坐着休息,而他那一腔怒火都是奔文武百官去的,不包括这位老先生。崇祯愤怒归愤怒,至少还分得清好歹,知道这个老人是如何拼尽全力苦撑危局,冲谁吼都不敢冲他凶。正因为如此,孙承宗才能安安稳稳的坐在那里闭目养神,波澜不惊。直到崇祯骂累了,停来来微微喘气,孙承宗才睁开眼睛,站起来行礼,朗声说:“皇上,老臣有本启奏。” 崇祯勉强打起精神,说:“阁老不必多礼,有话请讲。”语气竟温和了几分,真是难得。 孙承宗说:“老臣在半日前接到消息,数日前,建奴大军包围了距离京城不足二百里的一个县城,县令方逸之率领城城军民奋力抵抗,与建奴血战数个昼夜……” 崇祯有气无力的问:“结果怎么样?丢了?”这样的坏消息他听得太多了,已经麻木了。 孙承宗正色说:“在全城军官的奋勇抵抗之下,建奴七次进攻都撞得头破血流,损失惨重,一个牛录额真在攻城中被活活炸死,城墙上下尸体层层叠叠,不下数百!在最要紧的关头,大名知府卢象升率敢战之士万余人前来支援,在城下与建奴激战一昼夜,杀得血流成河,卢知府身先士卒,率领百余骑反复冲杀,马下无一合之将,建奴为之胆寒,最终狼狈而逃!此役,我军大获全胜,斩首六百作级,生俘三十余人,缴获兵器铠甲无数!” 群臣相顾愕然,还有这样的猛人,敢与建奴野战并且战而胜之,斩首数百?崇祯呆了呆,说:“阁老,这怎么可能?莫不是见朕心情糟糕,特意编了这么个故事来哄朕开心吧?” 孙承宗肃然说:“老臣怎敢开这样的玩笑!县令方逸之的报捷文书就在这里,请皇上过目!”说完掏出一份捷报呈上。 崇祯急切的叫:“快呈上来,快呈上来!”太监不敢怠慢,赶紧拿过捷报呈上,崇祯劈手抢过,一目十行的浏览了一遍,又回过头来逐行逐行的看了一遍,意犹未尽,再看了一遍,这次是一字字的看完的,看完之后,放声大笑:“好,好,好!果然是打赢了!方县令好样的,卢知府也是好样的,他们可算是替朕出了一口恶气了!”把捷报交给太监:“众卿家都看看,都看看!”笑容那叫一个灿烂! 群臣惊疑不定,争相传阅捷报。方逸之这份捷报可谓文采飞扬,洋洋洒洒三千余言,将这一场惊心动魄的大战描写得淋漓尽致,字里行间都透着血腥味。他是个比较公道的人,在捷报里首先强调了卢象升的作用,要不是卢象升率军来援,这一仗还不知道要打到什么时候;其次替自己吹嘘了一番,历数自己在此战中付出的心血与辛劳,事实上这几天来他没有一觉睡好的,都守在县衙里,一有情况就跳起来,小小的吹嘘一番倒也无可厚非;他也没有忘记杨梦龙的功劳,要是没有杨梦龙带领官兵和乡勇拼死厮杀,他恐怕撑不到卢象升来援;当然,他更没有忘记张千户那个贪生怕死的王八蛋,狠狠的告了这家伙一状,可谓面面俱到了。“象升率上万敢战之士自建奴背后掩杀而来,长枪如林,锐箭如雨,建奴人仰马翻……战至酣处,象升率百骑一马当先冲入敌阵,大刀落处血肉横飞,连杀十余名红巴牙喇兵,建奴抵挡不住,仓皇逃窜,然而被重重包围,插翅难飞!最终,除三十八名生俘外,三个牛录千余建奴被斩尽杀绝,几无一人幸免!”最后这一段让崇祯有种扬眉吐气的感觉,特别是那句“除三十八名生俘外,三个牛录千余建奴被斩尽杀绝,几无一人幸免”,更是让他感到打心里觉得痛快,比打败了建奴几万人马还要痛快!打败建奴几万大军,杀伤不过千余,报级不过数百,这次可是把三个牛录杀清光了,除了三十多名俘虏外,一个都没跑掉,还有比这更痛快的吗?在习惯了无穷无尽的坏消息之后,突然接到这么个好消息,崇祯真是喜不自胜,刚才还看谁都不顺眼,现在是看谁都顺眼了。 不过,就有人成心不让他痛快。一名御史看完,皱着眉头说:“天下精兵都入京勤王了,在那一带哪里还有堪与建奴匹敌的精兵猛将?靠一群临时拼凑的敢战之士,一群卫所士兵,居然全歼建奴三个牛录,斩首六百有余,生俘三十八名?这不大可能吧?该不会是下面的人……”他没有再说下去,但是意思再明确不过了:肯定是有人在虚报战功,甚至杀良冒功! 此言一出,崇祯脸上的笑容顿时凝固了,求救的目光投向孙承宗,希望这位老师能给自己一个肯定的答案,至少不要让自己的美梦那么快就破灭。 孙承宗淡然说:“卢象升正率领得胜之师押运首级和俘虏昼夜兼程入京勤王。” 此言一出,崇祯顿时就松了一口气。谎话是经不起推敲的,如果卢象升他们虚报战功,肯定不敢由卢象升亲自送首级和俘虏入京了,这叫真金不怕红炉火! 那名御史哼了一声,说:“首级,是可以造假的,杀良冒功的事情还少吗?” 崇祯的面色又是一变,孙承宗仍旧波澜不惊:“首级可以假,俘虏却造不了假。是真是假,等到俘虏送到,一问便知。” 第六十五章 重臣 这下那名爱挑刺的御史无话可说了,人家要首级有首级,要生俘有生俘,还一口咬定人家是虚报战功,那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吗? 钱龙锡说:“连生俘的数量都写得清清楚楚,这份捷报肯定是真的了。只是,这卢象升是谁?大明什么时候出了这么一员猛将,敢与建奴野战并且战而胜之?” 崇祯也觉得好奇:“对啊,他到底是何方人物?为何朕从来没有听说过他的名字?” 户部尚书和兵部尚书对视一眼,都是愁眉苦脸,兵部尚书搜索枯肠,怎么想也想不起大明哪支部队里有一员叫卢象升的大将,户部尚书同样也想不起这位神勇的卢知府到底是何方人物了。孙承宗替他们回答:“卢象升是江苏宜兴人氏,书香门第,不仅饱读诗书,还力大无比,一百七十斤重的大刀抡舞如飞,从小就苦练武艺,练就了一身好本领。天启二年,他考中进士,任户部主簿,三年后晋员外郎,又两年,出任大名知府,其人两袖清风,勇于任事,口碑极佳。得知建奴入寇,京师危急后,他主动散尽家财招募了一万多名敢战之士,昼夜兼程赶赴京城……” 崇祯打断:“慢着,阁老,您是说他是主动招募敢战之士入京勤王的?” 孙承宗说:“正是。他一个文官,本可置身事外的,也没有谁要求过他入京勤王,然而他还是主动招募人马星夜来援,并且在半路上跟建奴狠狠的打了一仗,这份忠心,可谓难得了。” 崇祯激动的说:“忠臣,真乃忠臣!” 群臣暗暗不满:“他是忠臣,我们就是奸臣了不成?”不满归不满,却不敢说出来,他们自问没有卢象升那份担待,见便宜就上,有麻烦就闪才符合他们的为官之道。现在皇帝老大心情多云转晴,大家总算不用再挨骂了,就不要再自己找不自在啦,先把老大哄高兴了再说。于是,金銮殿上马屁满天飞,拍得那叫一个比一个响亮。拍谁的?当然是拍皇帝老大的了。崇祯心情大好,暗暗说:“就算他没有打败建奴,就冲他主动入京勤王这份忠义,也该重用!” 这一闪念,直接改变了卢象升的命运。 孙承宗见崇祯嘴角带笑,知道卢象升已经给这位少年天子留下了极佳的印象,只要他再进一言,卢象升肯定能得到重用的。不过,他按捺住了这个诱人的想法,他得先看看卢象升有多大的才具,是不是真的能挑起重担。如今朝廷人才凋零,每一个人才都是宝贵的,越是如此越要慎重,因为朝廷现在的局面已经够糟糕了,用对了一个人可能没多大的好色,但是再用错一个人,搞不好会直接崩盘,他不得不慎重。他又提了几句杨梦龙,听说杨梦龙是以平民之身领全城军民浴血奋战,打退了建奴七次进攻,崇祯也是赞不绝口,这样的人不用,他还能用谁? 明朝的尿性就是逮着顶用的人就往死里用,累到你吐血都不算完,摊上这么一个无良无板,这么一家血汗工厂,杨梦龙想置身事外,当个逍遥自在的富二代,很难很难…… 北京城的轮廓在视线之内越来越清晰,卢象升勒住战马,放眼望去,只见北京城下旌旗猎猎,战旗如云,大大小小的帐幕一片连着一片,仿佛满天云彩都压到了地上,无边无际,号角苍凉,战鼓擂响,大队人马来如调动,刀枪剑戟如同一片片钢铁丛林覆盖大地,肃杀之气直透云霄,令风云变色!他不禁心潮起伏,一腔热血可将长矛生生烫弯,打心里生出一个念头:大丈夫当如此! 壮怀激烈归壮怀激烈,现在北京城下重兵云集,可没有他这路不请自来的人马什么位置,还是老老实实的向上头报到,听候差遣吧。 令卢象升感到诧异的是,他本来以为很难打交道的骄兵悍将都对他很客气,主动将位置比较好的地方腾出来让他安营扎寨,好几员大将亲自上门拜访,言辞之间竟处处透着结纳之意。正大惑不解之际,兵部和户部又来人了,送来了酒肉和粮草武器,很慷慨的说需要什么只管开口,他们敞开了供应,哪里还有并点让丘八们切齿痛恨的吝啬样?卢象升给搞晕了,你们这是闹哪样啊?我好像没那么出名吧? 再晚些时候,又来了一批官员,一番客气之后,要求查验首级、俘虏以及战利品。卢象升让人把几辆大车开过来,上面堆着六百多颗首级,这些官员一颗颗拿起来检查牙口、头发,工作态度十分认真,颇有做仵作的潜质。半晌,那些官员才检查完,肯定的说:“六百余级,级级都是真虏首级!” 接着,这群仵作又去检查那几十名俘虏。俘虏好办,看看他们那身肌肉,再问几句话就全明白了,三十九名俘虏(杨梦龙逮到的那个也送来了),有二十名是建奴,还有十九名是蒙古鞑子。至于战利品,就更容易了,只要眼睛没瞎都能看出那是货真价实的后金战马和兵器。检查完之后,这批官员要了十套铠甲和十匹战马,带走了首级和俘虏,说是要献捷于君前的,临走前,一名官员拱手对卢象升说:“卢大人,这次你可立了大功啊!主动散尽家财募集敢战之士入京勤王,又歼灭建奴三个牛录,这份大功已经直达天听,简在帝心,大人想不平步青云都不可能了!” 卢象升说:“下官不过是食君之禄,为君分忧罢了,不敢居功。” 那位官员摇了摇头,说:“没准到了明天,本官见了你就该向你行礼了。”说完,笑笑,转身上轿走了。 卢象升麾下那批一路过来吃尽了苦头的士兵不由得兴奋起来,纷纷交头接耳,都说这一趟来得值了,大人立了大功,肯定有重赏,他们也能跟着沾点光。卢象升板着脸厉声说:“这里是战场,交头接耳的成何体统?保持肃静,不得喧哗,违令者斩!”吓得那帮忘乎所以的家伙直吐舌头,不敢再吱声了。 在北京城外防守也没想象中的那么辛苦,毕竟这是二十几万大军,后面又是架设着众多大炮的城墙,没那么好啃。经过这段时间的较量,后金已经清楚的知道,以他们的实力想打下北京那是做梦,皇太极脑子没有让驴过,有大把地方可供他抢掠,干嘛一头撞向北京城墙?因此双方只是站在寒风中遥遥的比赛头鸡眼,斥侯之间的交战频频发生,但大规模的战斗则连个泡都没有,耗时间而已。对于卢象升来说,这倒是一件好事,因为以他现在的实力,撞上强悍的满洲八旗就是个死,还是慢慢熬吧,先把建奴熬走了再说。 但是他并不寂寞,在那批官员带走了首级和俘虏之后,过来窜门的将领就更多了,言语之间无不透露出“看在党国的份上,请拉兄弟一把”的意思,令卢象升不胜其烦,真想一脚把他们给踹出去!只是,那些大将可不是沙包,不是他想踹就能踹的,几天之后,他迎来了一位借他一个缸作胆也不敢踹的大人物。 这位大人物带着几名随从走进他的军营,四下巡查,见整个军营布置得相当严整,士兵尽管装备杂乱,连战袄都没多少件,却军纪严明,没有人敢随意喧哗,不禁微微点头。他没有表明身份,只是直接了当的询问卢象升招募敢战之士的过程,以及跟后金那一战的细节,问得非常仔细,没有放过任何一个细节,语言凝炼犀利,再小的破绽都瞒不过他,都有点审问犯人的意思了。卢象升一一回答,见招拆招,甚至适当的作了几次反击。大人物也不着恼,接着又考起卢象升的兵法韬略来,问的问题都很深奥很刁钻,卢象升熟读兵书,对《孙子兵法》、《三十六计》、《尉缭子》这些兵书可以说是倒背如流,也对那些著名的战例了如指掌,竟然被问得有点难以招架了。那个死老头也真够缺德,每次在卢象升回答不出来的时候看似漫不经心的一句话,就解开了卢象升心中的迷惑,令他豁然开朗,不过,先别高兴着,因为更难的问题又砸过来了。卢象升越谈心中越是凛然,只觉得这位老人学识渊博,更精通韬略,很有可能是一位战略大师,在这位老人面前,他只能算是小朋友! “如果建奴和流寇遥相呼应,大明该如何应对?” 最后,老人抛出了这样一个问题。 卢象升只觉得毛骨耸然,后背都冒出冷汗来了,他颤声说:“如果建奴入关,大明可以在数月之内将他们打出去;如果流寇作乱,大明倾尽全力也能将他们打下去;但是如果两者遥相呼应,大明纵有通天本领,只怕也是无力回天了!大人,下官愚钝,实在不知道该如何解开这个死结,不知道大人能否教我?” 老人默然,眉宇之间笼上了浓浓的忧虑,半晌才说:“老夫也想不出破解之策……这道几乎无解的难题,恐怕只能由你们这一代人来解了……”他长长的叹了一口气,站了起来,说:“你一个文官,却对军事韬略有如此独到的见解,实属难得,你这种谦和的态度更是难得,请保持这种态度,你迟早会成为大明的擎天柱的。现在,随老夫进宫吧,皇上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见识你的武艺了。” 第六十六章 准备工作 卢象升走了,不过给杨梦龙留下了一千来人,都是年轻力壮的敢战之士,只要训练得当,这一千来人肯定会成为一支相当强悍的部队的。不过他现在没有这个时间,他忙着加固城防,救治伤员,埋葬尸体,忙得不可开交。 这一仗下来,明军死伤是非常惨重的,都超过两千人了,伤员近千,城里的大夫忙得连水都顾不上喝,还是照顾不过来。由于缺乏药物和有效的医疗手段,很多伤员陆续死去,尤其是被箭射伤的,建奴用的利箭箭镞泡过粪汁,被射中的人就算不当场死去,也会很快伤口感染,以当时的医疗技术,一旦伤口感染,几乎判了那名伤员的死刑,这年头可没有什么青霉素,连云南白药都没有,再高明的大夫也无能为力。杨梦龙束手无策,只能眼睁睁看着伤员一个接一个的死去,一种挫败感油然而生。 原来,来自数百年之后的穿越者也不是无所不能的。 幸运的是,建奴似乎被打怕了,迟迟没有再发现建奴的踪影。开始的时候大家不敢放松警惕,还是枕戈待旦,直到建奴从邻近几个县撤退的消息传来,他们才知道,建奴的兵力正往京城中心地带收缩,他们安全了。 全县军民长长的松了一口气,看看邻近几个县那遍地死尸的惨状,都深感庆幸,有一点财力的人家甚至鸣放鞭炮,大肆庆祝。 这段时间杨梦龙一头扎在军营里,向舞阳千户所的士兵反复询问着舞阳县的情况,从人口分布到各个势力的划分,巨细无遗,看来他对那里的事情真的很上心。士兵们倒很乐意见到他如此上心,尽心尽力的回答他的问题,张千户挂了,张家在舞阳县算是彻底完蛋了,可舞阳千户所还在,总得有人来当这个千户的。他们更希望由杨梦龙来当这个千户,因为他信守承诺,敢作敢当,比张千户那个除了捞钱什么都不会的王八蛋强多了。从士兵们口里,杨梦龙得知,舞阳县很穷,只有几万人口,土地也谈不上肥沃,加上连年干旱,很多田地无法耕种,农民逃到了外地去。舞阳千户所下属的田地也好不到哪里去,好一点的军田都让张千户给占了,军户耕作的田都是那种麦子种下去长得跟狗尾巴草一样的瘦田,一年到头辛苦劳作,连饭都吃不饱。张千户名下倒是有几个铁矿,每年出产不少铁砂,给他带来了巨额的利润,也正是依靠铁矿赚到的钱,张千户才有这个能耐养了一百多名家丁。不过军户是没有那个资格分享这些铁矿所带来的财富的,没被抓进矿山里当免费劳工就算不错了。 舞阳人的生活代表了河南人在明末的苦难。千百年来,中原一直是群雄逐鹿的战场,从战国一直到民国,一直如此,此起彼伏的战争给中原地区带来了巨大的灾难,每到王朝末代,中原总要元气大伤,从汉末的十八路诸侯讨伐董卓到唐末回鹘的血酬,一直延伸到民国军阀的中原大战和从花园口咆哮而出的滔天巨浪,从无例外。在那片土地上苦苦挣扎的人民也许并不知道,末日的阴霾已经笼罩了中原,此后十余年里,旱灾、蝗灾、兵灾、瘟疫将接踵而来,把他们逼向绝境。 杨梦龙没有想那么远,他只是想弄清楚舞阳县的情况,免得到时两眼一抹黑罢了。舞阳县的情况不好也不坏,人少,势力自然也少,最妙的是根本就没有人知道那里有一个足够数亿人吃上几百年上千年的大盐矿,只要能将埋藏在地下的盐矿挖出来,想不发财都难。只是,开采盐矿并非易事,盐矿埋藏深度普遍在两千米以上,舞阳盐矿埋藏较浅,但也将近一千五百米了,以明朝的技术条件,想挖这么深简直就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幸运的是,老祖宗给他留下了足够的智慧和财富,在四川自贡,盐井的工人硬是用简陋的工具打出了一千多米深的盐井,而且还有加深的余力,因此要开采舞阳盐矿虽然困难,却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实在不行,那里还有铁矿嘛,这个也很值钱的,活人还能让尿给憋死不成? 弄清楚情况之后,杨梦龙开始未雨绸缪,作先期的准备。 想要开采盐矿,必须要弄懂该如何开挖矿井,不求了如指掌,至少要做到心中有数,别到时候让工匠当成傻子耍得团团转。他把方逸之的藏书给洗劫了一遍,找出古代科学著在里面狂热的翻找着关于开矿的资料。令他失望的是,中国古代科学著作繁多,但是农书占了绝大多数,其他的又以算经、医术居多,关于开矿的则比较少。这也跟中国古代的国情有关,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农业大国,民以食为天嘛,老百姓没饭吃了,整个帝国都会完蛋的,只要不是太过混账的皇帝,都不敢轻视农业。在古代,绝大多数的科学研究都是围绕着农业展开的,连天文学都不例外。每个朝代都会集中最杰出的天文人才成立钦天监,研究天文地理,编写历书,古代老百姓用的历书远比现在的内容要丰富得多,里面不仅记录了节气变化,还会注明很多跟农业有关的知识,老百姓照着历书做就是了。编写这样一部历书耗资耗时都是非常吓人的,而朝廷一般都是免费或者以很低廉的价钱向老百姓发放历书,如果哪一年不发了,老百姓就会心里不满,认为这个皇帝不行,连农业都不重视了。也正因为如此,中国古代的农业非常发达,大麦小麦荞麦,大米小米玉米,红豆黑豆黄豆绿豆,种得不亦乐乎,人口之多,世界第一,相对应的,文化之丰富多彩,科研成果之多,在清朝之前同样令全世界望尘莫及。没办法,说一千道一万,一个国家的安定繁荣都是建立在老百姓能吃饱饭的基础上的,这是先决条件,老百姓吃不饱,你还搞个屁科研,连帝国都要被推翻了。农业一直摆在首要位置,是关系着帝国生死存亡的头等大事,它的地位是不可动摇的。相对来说,在矿业方面,朝廷重视的力度就不够了,尽管中国古代的冶金业同样发达,兵甲钱币制作之精良,远超群伦,但重视的力度还远远不够。特别是到了明朝,文官认为大批好勇斗狠的矿工啸聚矿山,完全是一个一点就着的火药桶,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大力反对大肆开矿。帝国的统治者最重视的矿产一直是金银铜铁这几样,并没有对矿业展开过系统的研究,因此关于开矿的资料也就比较少了。 能找到的资料少,杨梦龙也就忍了,最让他难以忍受的,还是那晦涩深奥的文言文,看得他一个头两个大,往往琢磨了半天也搞不懂那短短六七个字所表达的真正意思,深深的明白了学好古文对于一名穿越者而言是何等的重要。他看着发黄的纸张上那一行行苍劲有力的毛笔字两眼发直,坚持了几天,终于撑不住了,发出一声崩溃的惨叫:“妈,我知道错了……我要回家!我要去读书!我要去学国学!!!” 以前上语文课学文言文总是走神,现在终于知道文言文的重要性,可惜已经太晚了。小杨将军只好顶着一对熊猫眼,去向筱雨芳请教。她是才女嘛,这些该死的文言文是难不住她的。 可惜,才女毕竟只是才女,不是矿工,上面的每一个字她都认识,每一个字句她都能理解,但具体是什么意思她就不知道了。折腾了半天也没什么收获,筱雨芳也感到头疼,蹙着眉头问:“没事你琢磨这些东西干嘛?” 杨梦龙说:“我要开矿啊!我要开采盐矿!那盐矿可不好找,得往下挖四五百丈呢,不把这些东西弄懂我还搞个屁啊。” 筱雨芳嘴都合不拢了:“要往下挖四五百丈深?天哪,这简直就是不可能的事情嘛!” 杨梦龙咬牙切齿:“一定可以的!自贡盐井都打到这么深了,我有什么理由做不到!”他用力挥了一下拳头,叫:“别说那些盐矿藏在四五百丈深的地下,就算它藏在十八层地狱里,我也要将它挖出来!” 看样子他是吃了称砣铁了心了。筱雨芳无奈,只好给他支招:“这些东西我也看不懂,建议你去找有这方面的经验的工匠,或者干脆到自贡盐井看看,没准会有收获呢!” 杨梦龙愣了一下,一拍后脑勺,眉开眼笑:“对啊,这么简单的办法我怎么就没想到呢?哈哈,我还伤什么脑筋啊,直接到自贡挖一批工匠过来不就什么问题都解决了?哈哈,我真是太聪明了,呜嗬————”大手一抡,把自己好不容易才收集到的资料扔得到处都是,一阵风的冲了出去,都走出好远了还能听到他的欢呼声,就算是陌生人也听得出,小杨将军现在心情很好,很快乐! 筱雨芳看着散了一地的资料,抿嘴一笑,摇了摇头,把那些资料一一拾起,整理好摆在桌面上,用东西压着,以免被吹跑了。那个大马猴,什么时候才能改改那毛毛躁躁的性子啊。 第六十七章 特殊爱好 找到了对策,杨梦龙乐不可支,一路欢呼雀跃的跑出县衙,心情好得简直要飞起来。 县衙门口,戚破虏正拉着筱君四处乱逛,见杨梦龙欢天喜地的跑出来,两个小屁孩对视一眼,都很纳闷:“他碰上什么好事了,这么高兴?” 筱君说:“去问问他不就知道了?”放声叫:“梦龙哥哥,梦龙哥哥!” 这个小屁孩嗓子还真不小,杨梦龙马上听到了,回过头来问:“什么事啊?” 筱君小步快跑赶了上去,问:“你碰上什么好事了,把你高兴成这样?” 杨梦龙嘿嘿一笑:“大好事,不过,跟你说了你也不懂。”抬头看看天空,嗯,不错,阳光灿烂。他心情更好了,说:“你们两个要不要去逛街呀?” 筱君欢呼:“要!” 戚破虏看了看自己那条多了两个窟窿的裤子,一切尽在不言中。杨梦龙一手拉着一个,一起蹦蹦跳跳的走上大街。 由于危险已经解除了,躲进县城来的老百姓陆续离开,回了老家,人少了很多,不过很多商铺重新开张,外地的客商也纷纷到来,县城也就渐渐恢复了生机,有一条街道甚至搭上了戏台,唱起了大戏,很多老百姓在那里看得津津有味。建奴肆虐得够久了,兵锋已钝,正在收缩兵力,情况一点点的好转。就是粮价始终居高不下,让老百姓苦不堪言,杨梦龙看到好几家粮铺挂出来的米价都超过三两银子一石米,这么贵,别说普通老百姓了,就连小康之家,也是承受不起的。每家粮铺前都排起长队,衣服破旧的老百姓提着米袋,拿着身上仅有的一点银钱,哀求粮铺的掌柜便宜一点,粮铺的掌柜一副爱买买,不买滚的鸟样,伙计上下其手,在称上做手脚,买一石米也不知道有没有一百斤,完全是把顾客往死里宰,搞得怨声载道。杨梦龙看在眼里,颇感无奈,他很同情这些老百姓,但是无能为力,这事他现在还管不了,别说他,连方逸之都管不了。这些粮商后台可硬得很,关系盘根错节,随便动了哪一个都会激怒一堆大人物,最终自己吃不了兜着走。 杨梦龙手里有两万多两银子,当然不必为吃饭发愁,他带着两个小不点径直去酒楼,想让他们好好吃上一顿,再给他们买几件像样的衣服。老天爷似乎不愿意让他这顿饭吃得安心,离酒店还有一段路,他就被堵住了,上百人围在一起在看着什么,里面传来阵阵嚣张难听的咒骂声,显然有人在里面吵架。杨梦龙暗叫倒霉,连开开心心的吃只烧鸡都这么难了。戚破虏和筱君可不是这样想的,小孩子最喜欢热闹,一个劲的往里钻,杨梦龙没法子,只好分开众人往里面挤。挤进圈里之后,他第一眼就看到一条大汉护着一个脏兮兮的小叫花子,跟四名手持棍棒神情凶恶的汉子对峙着,一身着青衣的小白脸在那里上窜下跳唾沫横飞,难听之极的脏话从他嘴里不断飙出,把人家祖宗十八代都骂到了。 对了,地上还躺着一个,手里的棍棒已经断成两截,捂着小腹在那里直哎哟,不小心还以为是阑尾炎发作了。 “你这个外地来的贼胚,瞎了眼了,本少爷的事情你也敢管,我看你家里那两个老不死生你的时候没点灯,生出了这么个傻子,今天不好好教训你一顿,我这个王字倒过来写!”青衣小白脸话语之恶毒,连泼妇都自叹不如,周围的人都听不下去了,议论纷纷。青年小白脸手往腰间一叉,瞪着众人,嚣张的叫:“怎么着,都造反了,想管本少爷的闲事了是吧?信不信我叫你们吃不了兜着走!”被他这么一叫,大家顿时都不敢再吱声了。 大汉面有怒色,沉声说:“王公子,一人做事一人当,冒犯你的是我王铁锤,与我父母无关,请你放尊重点,不要侮辱他们!” 王公子鼻孔朝天,哈哈两声,说:“尊重?你配吗?你去打听打听,在这个地界,我王某人可曾把谁放在眼里!你算什么东西,你家里那两个老不死算什么东西!” 王铁锤大怒:“你!”捏紧了拳头。 王公子更加得意,直往王铁锤面前凑:“想打我?打啊,打啊!本公子就把双手放在背后,让你打,只要你有这个种,只管打好了……怎么,不敢?谅你也不敢,别说打我一拳,就算碰到我一根汗毛,我都叫你死无葬身之地!什么东西,敢跟我作对!” 一个懒洋洋的声音响起:“谁家的狗没有拴好啊,跑到大街上狂吠!真是太过份了,这要是被人家打死炖了,算谁的过错呀?” 众人一怔,发出一阵低低的哄笑,王公子勃然大怒,厉声喝:“是哪个狗东西在骂本公子?滚出来!” 众人分开,一个看起来身材偏瘦,长着一张可爱的娃娃脸,不笑的时候也像笑的少年牵着两个小屁孩上前两步,摇头晃脑一脸的欠揍:“我有骂你吗?我在说狗啊!”向王铁锤拱拱手:“铁锤兄,好久没见了。” 王公子气不打一处来:“原来你是他的帮手啊,好哇,来得正好,一起打!上,给我把那小子的腿给我打折!” 两名狗腿子应了一声,挥舞棍棒就上,杨梦龙骂了一声“丢人现眼”,飞起一脚,两根棍棒打着旋飞上了半空,再一脚,这两名狗腿子往后飞出一丈多远,摔倒地在上爬都爬不起来了。这几下快如闪电,又快又狠,众人都还没有看清楚,两名狗腿子就倒下了,大家只觉得心里痛快,轰然叫:“小杨将军好身手!”杨梦龙笑眯眯的团团作揖,要是再嚷句“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就是标准的卖把式的了。不过话又说回来,经历了一场血腥的厮杀,又跟塔克潭、鄂尔泰、练达这些武艺超群的后金锐士生死相博之后,他的身手确实突飞猛进,比以前厉害得多了。 王公子吓了一跳,这才知道来者不善,重新打量着杨梦龙,语气放软了一点:“你到底是谁?为什么要管我的闲事?” 杨梦龙笑眯眯的说:“我是狗东西呀,你不记得了?”转头问王铁锤:“怎么回事?” 王铁锤说:“回小杨将军的话,小人刚才去买米的路上碰到这位公子带领五名家奴追打这名小叫花子,眼看就要出人命了,情急之下便出言相劝,结果激怒了王公子……” 杨梦龙望向那个小叫花子,这才注意到小叫花子嘴巴在流血,左臂不自然的弯曲着,显然是被打折了。他问:“他为什么要打你?” 小叫花子嗫嚅着说:“我……我几天没吃东西了,饿狠了,看到这位公子在酒楼里酒足饭饱,还有不少剩饭剩菜,就过去讨点东西吃,他不给,还打我,我饿得受不了了,抓起一个啃了一半的馒头就跑,他就带人追过来了……” 杨梦龙盯着王公子:“是这样吗?” 王公子哼了一声:“没错!” 杨梦龙皱着眉头问:“你已经酒足饭饱了,为何就不肯施舍一点剩饭剩菜给这个小乞丐,还要为半个馒头把他打个半死?” 王公子说:“你看看他,就他那条烂命,是吃馒头的命吗?本公子的东西,就算是喂狗也不会给他这种贱胚吃!死叫花子,居然太岁头上动土,抢本公子的馒头,分明就是活腻了!” 杨梦龙摇头:“我看你不是拿剩饭剩菜喂狗,而是拿自己的良心喂狗的。” 王公子怒声说:“小子,这不关你的事,你最好别管,否则惹祸上身,可别怪本公子没有提醒!” 杨梦龙扭扭手指关节,发出啪啪声响,说:“我这个人就两个爱好:喜欢喝酒,喜欢打人,一喝酒就打人,打完人就喝酒。现在我已经喝完酒了……”逼上两步,大手一抡,啪!一记耳光响亮无比,打得王公子原地转了一圈,白净的脸上多了五个殷红的指印。众人下意识的捂了一下了,看着都觉得疼啊!王公子更是被打得眼冒金星,捂着脸着杨梦龙,声音尖厉:“你……你打我?” 杨梦龙惊讶的叫:“你还没搞清楚我是不是在打你?”大手一抡,啪!很体贴的又送上一记耳光,王公子另一边的脸也被打肿了。王公子那五名家奴现在已经倒下了三个,最后两个见王公子挨打,齐声厉喝,抡起棍棒就往杨梦龙砸过去!杨梦龙看也不看,第三巴掌狠狠扇过去,打得王公子口鼻出血。戚破虏猱身扑上,一脚踢向一名家奴的小腹,跟那名家奴战作一团,而王铁锤浓眉一皱,伸出手去挡住砸向杨梦龙后脑勺的大棒。众人发出惊呼,这个大块头肯定是傻了,这条胳膊铁定得被打断了! 啪! 一声大响,手臂好好的,倒是那根茶杯粗细的棍棒断成了两截,跟着一拳,这名震得虎口破裂的家奴也躺下了。 第六十八章 铁锤 “嗷!” 一声惨叫轰轰烈烈的响起,轰动全场,跟戚破虏打斗的那名家奴捂着裆部蜷成个大虾球,倒在地上痛得满地打滚,只要看看他那没有一丝血色的脸色,就知道戚破虏下手有多黑了。杨梦龙真的很替这家伙担心,挨了这一脚,以后的“性”福生活恐怕要大受影响喽! 这三记耳光把王公子给打醒了,他见自己的爪牙全部被放倒了,又惊又怕,瞪着杨梦龙色厉内荏的叫:“你……你知道我是谁吗?我爹可是……” 杨梦龙又赏了他一张五百:“你爸是李刚也没用,今天不把你揍得满地找牙我跟你姓!” “你给我记着……” “啪~!” “我爹……” “啪!” “我要杀……” “啪啪啪!” 杨梦龙还真是说到做到,王公子嚷一声他就给一个招式,嚷得越凶打得越厉害,左右开弓扇得不亦乐乎,直扇得王公子口鼻血流如注,两边脸高高肿上,上面盖满了手指印,岂是一个惨字了得!每扇一耳光,围观的老百姓就大叫一声“好”,两名衙差匆匆赶到,见杨梦龙扇得正来劲,对视一眼,转身就走。当天在城门口,杨梦龙当着上千百姓数百士兵的面把张郁打成了猪头,“杨氏火锅”一举成名,为全城老百姓津津乐道,没能亲眼目睹的都觉得很遗憾,现在好了,又一个不怕死的撞到了枪口,打的人打得开心,看的人看得更开心,一句话,大家都很开心。唯一不开心的恐怕只有王公子这个倒霉蛋了,他牙都快让杨梦龙给打掉了,开始的时候还在恶狠狠的威胁,很快就变成了哀求,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再加上糊在脸上的血,说不出的可怜。这种烂货杨梦龙打得实在没劲,重重一耳光将他扇飞出去,说:“滚吧,张郁都比你强多了!记住,我叫杨梦龙,不服气的话只管带人来找我,别找错人了!” 王公子吐出一口带血的口水,用怨毒的目光瞪了杨梦龙一眼,摇摇晃晃的站起来,跌跌撞撞的跑了。众人齐声欢呼:“小杨将军好样的!” 杨梦龙冲大家团团作了个揖,大家高高兴兴的走了。大家都很喜欢杨梦龙,这个胆大包天,性子上来连皇帝都敢拉下马的娃娃脸简直就是那些恶少的克星,见一个就收拾一个,吓得那些恶少都不大敢出门了,大家的日子也就好过了很多,这都是杨梦龙的功劳。 王铁锤冲杨梦龙拱手作揖,说:“多谢小杨将军出手相助!” 杨梦龙大咧咧的说:“少来了,其实就算我不出手,你也能轻易的将他们放倒,只是不知道你出于什么原因,迟迟没有出手罢了……”用手捏了捏王铁锤的手臂,直吐舌头:“好硬,跟大理石一样!你练的是什么功?是不是铁臂功?” 王铁锤明显迟疑了一下,才回答:“小杨将军好眼力,正是铁臂功。小人悟性较差,苦练十余年也只学得一点皮毛,实在惭愧。” 杨梦龙摆摆手,说:“别谦虚了,就冲你轻而易举便能击断茶杯粗的木棒便能证明,你的铁臂功已经相当了得了,习武之人就该有一种文无第一、武无第二的傲骨,廉虚过头就变成自卑了啦。”拍了拍杨铁锤的肩头,“走,咱们到酒楼去喝两杯,我请客!” 王铁锤说:“那……那怎么好意思?” 杨梦龙说:“少来,隔了一里路都能听到你的肚子在喝空城计了,走吧!” 王铁锤确实饿了,便跟着杨梦龙来到酒楼,先蹭一顿再说。 酒楼的生意不错,八成的座位都有人坐了。掌柜的认识杨梦龙,见他来了一脸惊喜,亲自迎上来,连声叫:“稀客,稀客!什么风把小杨将军给吹来了?请请请,快里面请!” 杨梦龙笑呵呵的说:“掌柜的,生意不错哦,都快坐满了。” 掌柜说:“都是托了小杨将军的福,打败了建奴,周边数县的富人得知这一消息后一窝蜂的往咱们县城跑,说这里更安全呢!” 杨梦龙说:“这样啊,那你是不是该给我打个折?” 掌柜笑得眼睛只剩下一条缝:“打折,打折,打个七折!” 杨梦龙说:“那就多谢掌柜了!”老实不客气的找了个雅座,点了一只烤全羊,一只烧鸡,还有好几道菜,土豪本色表露无遗。他看出王铁锤是个大肚汉,东西少了根本就不够他吃,所以特意多点了一些。让小二拿着菜单直咧嘴,这一顿饭都吃掉了他半个月的工钱了咧!他悄悄的问掌柜:“真的给他打七折啊?” 掌柜说:“要不是他带人死战建奴,守住了县城,我们连命都没有了,哪里还有机会在这里做买卖?就冲这一点,给他免费都是应该的,打个七折算什么!动作快点,可别让他等得不耐烦了!”店小二不敢怠慢,赶紧张罗。 不一会儿,喷香焦黄的烤全羊就端上了桌,一股股诱人的香气,让筱君和戚破虏口水长流。杨梦龙说:“吃,不要客气。”用力一扭就扭下了一条羊腿,一口咬下一块足有一两重的肉来,嚼得满嘴流油。王铁锤用力抽着鼻翼,喉结耸动,咕地咽了一口口,大手一扯,连羊腿带羊腹的肉扯下了一大块,大吃大嚼。这两个家伙吃相一个比一个难看,看得戚破虏直发愣,筱君急了,叫:“快吃啊!再不吃可就没了!”戚破虏这才反应过来,抄起小刀就割。两个大胃王再加上两个贪吃的小馋鬼,大家你争我抢,狼吞虎咽,一顿饭吃得跟世界大战似的险象环生,大家都弄了一身一脸的油,周围的人投来异样的目光,杨梦龙只当没看见,我行我素,吃得开心就行了,管你们是怎么想的?在他看来,那帮家伙那细嚼慢咽浅酌低吟才叫变态,看着都觉得累! 王铁锤果然是个不折不扣的大肚汉,一只烤全羊被他干掉了一大半,就在杨梦龙和那两个小不点还在为剩下几块羊肉你争我抢的时候,那只烧鸡又变成了一堆鸡骨头。这还不算,他还一口气干掉了六碗干饭,喝掉了一斤烈酒,这饭量,连杨梦龙都瞠目结舌。他还以为自己这饭量已经够吓人了,谁知道跟王铁锤一比,根本就不够看嘛! 又干掉了一盘猪头肉,王铁锤终于满足的打了个饱嗝,摸摸肚皮,饱了。见杨梦龙三个都傻傻的看着他,他的脸一红,憨笑:“如果你们像我那样,本来一顿就能吃上四大碗饭,却整整半年都没能吃上一顿饱饭,肯定会像我一样胃口好得吓人的。” 筱君咕哝:“我还以为杨梦龙够能吃了,没想到这个更能吃,一个是饭桶,一个是饭缸!” 杨梦龙问:“那你吃饱了没有?如果还没有吃饱就再点菜,一定要吃个痛快。” 王铁锤说:“饱了,饱了!太饱了,再吃下去就该被撑死了!” 杨梦龙放下筷子,让店小二把残羹剩饭撤下去,沏一壶好茶,拿一盘乌梅上来供他和王铁锤消食。不用说,乌梅一上桌,又引来了戚破虏和筱君的争夺,小孩子最喜欢零食了。杨梦龙把戚破虏的手拨到一边,抢了一颗乌梅扔进嘴里,问王铁锤:“你不是本地人吧?你家在哪里的?” 王铁锤老老实实的说:“我是山东临淄人,从小和家父一起学打铁,我们王家世代都是以打铁为生。” 杨梦龙问:“你上哪学来这么一身好本领?” 王铁锤说:“我十三岁那年的冬天,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门外来了一个化缘的老僧,都饿得昏迷过去了。家父把老僧抬进来,生火给他取暖,又拿出仅剩的一点小米煮成粥喂他喝下,经过几天精心照顾,老僧经于苏醒过来了。他在我家住了下来,有话便吃,有酒就喝,一点也不客气,绝不提半个谢字。十几天后,一群无赖上门来闹事,要砸了我家的铁匠铺,家父上前理论,被一脚踢倒。眼看店铺不保了,老僧突然出手,一掌将一块二三十斤重的磨刀石击得四分五裂,那群无赖吓得屁滚尿流,狼狈而逃,我们这才知道,这位险些饿死的老僧竟是一位身怀绝技的高僧!” 杨梦龙听得津津有味,问:“后来怎么样了?” 王铁锤说:“那位高僧施展神功,惊走了歹徒,我们一家三口自然感激不尽,都跪下来叩谢。他将我们一一扶起,说这只是举手之劳,何足挂齿?倒是我们拿出仅有的一点粮食救了他的命,这份恩情才叫重。他收我为徒,将我带回寺里,把一身所学倾囊相授……”他露出怀念的神色,“那寺庙早已破落下去了,庙里除了师父,就只有我一个,香火淡得很,只有逢年过节才有一些香客上山进香,捐几个香油钱。老人家安之若素,除了偶尔下山化缘做法事之外,其他时间都留在山上参禅,传授我武艺,就这样,一过就是十年。那段日子虽然苦,却也很开心,在他老人家那里我不光学会了武艺,还学会了怎么做人。” 杨梦龙说:“你有一个好父亲,也有一个好师父,难怪当时你明明饿得半死,还一再让孩子和老人排到你前面去,领走本来就少得可怜的稀粥……他们现在怎么样了?” 王铁锤神情一黯,说:“师父在五年前就圆寂了,我思念双亲,办完师父的后事之后下山回家,却发现临淄天灾人祸不断,打铁铺已经一日不如一日了。家父日夜辛苦工作,累得背都驼了,挣到的钱却无法养家糊口,在两年前,他因为操劳过度,去世了,而去年,临淄发生蝗灾,全县庄稼被蝗虫吃了个干净,颗粒无收,官府不令不赈灾,还加税,大家都活不下去了,只好逃荒,我也卖掉了打铁铺,带着家母四处流浪,想找到一处安身之地,但不管去到哪里,都没有人愿意收留我们这些孤魂野鬼似的的流民。漂泊了几个月,家母也染病去世,就剩下我一个,浑浑噩噩,得过且过,不知不觉的来到了这里……”他深深的叹了一口气,说:“方大人是个好官,要不是他搭起粥棚施粥,我早就饿死在街边了。” 这样的故事可谓悲惨,令人很不是滋味,就连筱君这个小屁孩也觉得心酸,说:“大块头,你好可怜哦!” 王铁锤苦笑:“跟那些饿死在路边的人相比,我算幸运的了,至少我活了下来。” 杨梦龙问:“那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王铁锤神情迷茫,显然还没有从双亲去世的打击中走出来,他的心缺了一大块,空荡荡的,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才能填满。半晌,他黯然说:“想办法在这里某份差事吧,这里的好几家打铁铺,总会需要像我这样熟练的铁匠的。”这话说得没有一点底气,他不是没有去打铁铺碰过运气,打铁铺的老板开始都对他的技术赞不绝口,但是一到吃饭就全傻了眼,直接把他给轰了出来。 杨梦龙看看他面前叠起的高高一叠碗碟就知道他想在县城里找份工作难过登天,谁敢要这么一个大肚汉啊?经营得再经火的打铁铺都能让他生生吃垮。他问:“要是找不到活干呢?” 王铁锤说:“那只好继续去流浪了,天下之大,总有我的容身之所。”他忽然精神一振,说:“小杨将军,我有个不情之请,不知道你能否答应?” 杨梦龙说:“你说。” 王铁锤说:“听说小杨将军有一把宝刀,可削金断玉,吹毛得过,斩下了多名建奴的首级,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杨梦龙撇撇嘴,说:“什么削金断玉吹毛得过啊,不过就是一把用高碳钢铸造的刀罢了,哪有那么玄乎!” 王铁锤重复:“高碳钢?” 杨梦龙说:“就是一种渗了一定比例的碳炼出来的钢材,特别适合做刀具,用这种钢材铸出来的刀非常锋利。” 王铁锤兴奋的问:“不知道小杨将军能不能把你的宝刀借我看看?” 杨梦龙说:“这有什么不可以的?”解下狗腿刀连刀鞘一起递了过去。 第六十九章 圣旨 王铁锤小心翼翼的接过,用手握住牛骨制成的刀柄,感觉握着非常舒服,轻轻一拔,狗腿刀脱匣而出,刀刃迸出一缕寒光,寒气逼人,他不禁叫:“好刀!”邻座好几个人也跟着喝彩,这样的好刀确实不多见。 杨梦龙笑:“好在哪里?” 王铁锤不说话,目光从刀尖,刀背,刀刃,刀柄上慢慢掠过,像是古董专家在鉴赏一件稀世珍宝,又像是一位貌似斯文,实则好色得要命的色狼在打量一位绝色美女,都入迷了。这把刀确实是一把好刀,都经过了那么多次惨烈的战斗,连个小小的缺口都没有,依旧锋利无比,更多了几分杀气。只是它的形状实在太怪了,跟条狗腿似的,刀背厚钝,刀身前阔后窄,怎么看都觉得怪异,不符合大家的审美观。王铁锤看了好久,用手指在刀身上弹了弹,声音清脆,嗡嗡不绝,钢料之佳,实属罕见。他用力虚劈几刀,刀刃破空之声清晰可闻,不禁说:“好巧妙的设计!前阔后窄,看似怪丑陋,实则大大加强了砍劈力度,起到类似于斧头的砍劈效果,难怪这么短的一把刀能一刀将马头给砍下来!” 杨梦龙冲他竖起一根大拇指:“这么快就看出它的优点了,真是内行!” 王铁锤见周围的人一脸紧张,很不好意思,把狗腿刀归鞘,依依不舍的还给杨梦龙,说:“真是一把好刀,可惜这钢材太难得了,不然我都可以尝试着打一把。” 杨梦龙一脸怀疑:“你的意思是,只要有足够好的钢材,你也能打出一把这样的好刀?” 王铁锤说:“要打出跟这把一样好的刀不大可能,不过要铸出略逊一筹的来却不是什么难事……这刀太厉害了,就算是略逊一筹的,也是难得的好刀了。” 杨梦龙头摇得跟个泼浪鼓似的:“我不信,眼见为实,耳听为虚,除非你真的能打出一把来给我看,否则你就是在吹牛。” 作为一个资深铁匠在自己擅长的领域被人家公然质疑是一件很没面子的事情,王铁锤胀红了脸,想要反驳,却不知道怎么反驳,最后呼哧喘了一口气,咕哝:“要是能找到一块这样的好钢,我马上就会让你知道我是不是在吹牛了!” 杨梦龙坏笑:“那就找一块钢打一把出来证明给我看啊。” 王铁锤瓮声瓮气的说:“小杨将军你说得倒是轻巧,钢材那么贵重,是说找就能找到的吗?你知不知道一块好钢有多难得?”他伸出一根手指头,语气很重:“想要得到一块好钢,必须长年累月的反复加热煅打,一块百炼钢少说也得打上一年才能炼成,就算是差一点的二十炼钢,也得耗上小半年才能成功,‘百炼成钢’这一成语就是这样来的!” 杨梦龙又开始习惯性的撇嘴了:“花一年时间炼一块钢?你们可真是够笨的,炼钢的法子多了去了,干嘛非要选择这种又累又低效的方法?” 王铁锤哼了一声:“你没有炼过钢,没有吃过那种苦头,当然可以信口开河了!”他再次瞅了瞅杨梦龙的狗腿刀,说:“直到现在,百炼钢铸造的兵器仍然非常珍贵,被誉为神兵利器,多少武将想买都买不到呢!” 杨梦龙用手支着下巴,牙疼似的说:“其实炼钢很容易的啊,只要建起一个能耐高温的高炉,保证温度,再把各个工艺流程弄得精确一点,一炉就能炼出上万斤好钢呢!” 这回轮到王铁锤撇嘴了:“吹牛!” 杨梦龙说:“我吹牛?好,有种你跟着我,等有了钱,我马上就让你知道我是不是在吹牛!”心里说:“老子的古文学得不怎么样,可是数理化可学得顶呱呱啊,依葫芦画瓢,炼出几炉钢来不是很难吧?实在不行,给那些炼钢的工匠支支招,理论结合实际,要炼出好钢来也不是很难的嘛!” 王铁锤说:“反正你就是在……” “吹牛”这两个字被楼梯那边传来的急促的脚步声打断了,方应秋风风火火的冲上来,往人群中扫了一眼,谁都不找,直奔杨梦龙这边而来,一见面就叫:“杨兄,可算是找到你了,快跟我回去,快跟我回去!” 杨梦龙没好气的问:“又怎么啦?建奴来了还是县衙着火了?” 方应秋窒了一下,说:“都不是。” 杨梦龙翻了个白眼:“既然都不是,那就没什么大事了,跑得那么急干嘛?知道的说你有大事,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屁股着火了呢!” 方应秋哭笑不得,一跺脚,说:“真的有大事!” 杨梦龙咕哝:“你一来准没好事,我都习惯了。” 方应秋急得快跳楼了:“圣旨!圣旨来了!赶紧回去接旨啊,再这样磨蹭下去,好事就变坏事了!” 王铁锤和那两个正在埋头苦吃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小屁孩眼睛一下子瞪得滚圆,杨梦龙也愣了一下,问:“圣旨?皇帝派来人下圣旨了?” 方应秋用力点头。 杨梦龙指着自己的鼻子:“要我去接旨?” 方应秋破口大骂:“废话,不然我风风火火跑到这里来干嘛?赶紧跟我回去!”拖起杨梦龙就往外跑,情急之下,这位公子哥爆发出巨大的力量,杨梦龙都无法与之抗衡,被他拖着身不由己的往县衙跑去。他叫:“我还没有买单哪!”方应秋说:“回头县衙再派人过来结账!”拖着这个浑球一路烟尘的跑远了。 大家都看傻了眼,酒楼里鸦雀无声,落针可闻。半晌,店小二才反应过来,小心翼翼的提醒掌柜:“掌柜的,他还没有给钱呢!” 掌柜的搓着大手,激动得不行不行的:“哎哟,朝廷来人了,要表彰小杨将军了呢!小杨将军可是立下了大功的,这次他该当大将官了吧?嘿嘿,一位大将军居然跑到我这小小的酒楼来吃饭,蓬壁生辉,蓬壁生辉啊!”完全忘记了杨梦龙现在连个小兵都不是。 一路烟尘的跑回到县衙,风风火火的冲进后堂,杨梦龙看到小小的县衙里多了十来名缇骑,服饰鲜艳华丽,处处透着一股傲气,一名瘦小无须的中年人背负双手站在那里,方逸之等人正在一边陪着小心跟他说话。看到杨梦龙来了,方逸之暗暗松了一口气,迎上几步压低声音问:“你上哪去了?怎么现在才回来?” 杨梦龙有点委屈:“我出去吃一顿饭啊,吃得正高兴,你的宝贝儿子就房子着火了似的冲上去把我给拖了回来!” 方逸之哭笑不得,说:“算了,你的事情我懒得管!”把他往那名中年人面前拉:“这位是京城来的吴公公,还不快快见过吴公公?” 公公? 没有小鸡鸡的死太监? 杨梦龙十分好奇的瞅着那位传说中的死太监,呃,身材单薄,才四十来岁的年纪额头就多了好几道皱纹,那双眼睛目光有些闪烁,下巴光溜溜的,没有一根胡须,嘴角职业性的翘着,总给人一种皮笑肉不笑的感觉,这种感觉让人很不舒服,除此之外,也没什么特别的嘛!他拱手行礼:“公公你好,我叫杨梦龙,很高兴能认识你!” 好特别的自我介绍! 此言一出,所有人都给雷了个外焦里嫩,方逸之更是差点就抓狂。我的祖宗,这可是皇帝信任的内侍啊,天子亲信啊,又是代天子传旨,地位何等尊贵,你老人家倒好,随便拱拱手就算了,还敢大咧咧的套近乎,不怕得罪他?吴公公更是一愣,面色有些难看,盯着杨梦龙,见杨梦龙神情坦然,还透着几分好奇,似乎这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心头窜起的那股火不由得灭了一半,皮笑肉不笑的嗯了一声,说:“你就是杨梦龙,备受卢大人称赞的小杨将军是吧?咱家姓吴名永,很高兴能认识你。”声音不似一般太监那么尖锐,比较阴柔,很像女人,让人听着不舒服,但还不至于浑身起鸡皮疙瘩。 杨梦龙一听“卢大人”三个字眼睛就亮了,不由得上前几步,急急的问:“卢大人他怎么样了?他是不是早就到了京城?有没有跟建奴交战?有没有危险?”一连串问题又急又快,跟机枪扫射似的,关切之情溢于言表。 吴永挨了一串追问,心里也有数了,暗说:“真如卢大人所说的那样,他就是一个还没有大透的孩子!这样看来,刚才并非他冒犯,而是根本就不懂这些礼数了……不是故意冒犯就好,咱家再怎么说也是有一点身份的,犯不着跟一个孩子计较。”想到这里,他笑了笑,说:“卢大人现在可是声誉雀起,炙手可热呢!他带着六百名鞑子首级进京,经检查级级都是真虏首级,又带了那么多生俘,可是替万岁爷出了一口恶气!自去年建奴入寇以来,咱家还是头一次见万岁爷真正露出笑容的!孙阁老亲自到卢大人营中,与诸般兵家难题考验卢大人,卢大人一一破解,孙阁老欣喜之极,断定卢大人文武全才,假以时日,必将成为大明的擎天柱!后来,卢大人又在校场与边军悍将比武,一把大刀使得泼水不进,连败十三员大将,自己毫发无损……万岁爷大喜过望,连赞三声‘好’呢!” 方逸之由衷的说:“卢大人文武全才,有勇有谋,当得起皇上这三个‘好’字。” 吴永说:“可不是嘛,打那以后,万岁爷时常召卢大人入宫,两个人一谈就是大半天,每次见到卢大人,万岁爷的心情总是很好的。万岁爷说了,要升卢大人的官,让卢大人编练一支战无不胜的铁血劲旅,替他洗雪建奴入寇的奇耻大辱!” 杨梦龙心里苦笑。卢象升本来就是一个愚忠的人,崇祯皇帝对他如此赏识,他还不把心窝子都掏出来呀?也不知道这对卢象升是好事还是坏事……算了,是好是坏都躲不过的,顺其自然吧。 吴永打量着杨梦龙,说:“卢大人时常对万岁爷说起小杨将军的名字,称小杨将军勇冠三军,更有一颗赤子之心,是难得的人才,万岁爷求才若渴,这样的人才自然不会放过,就派咱家过来了。”见方逸之的面色不大好看,又补充:“卢大人同样对方知县的恪尽职守赞不绝口,夸方大人是一位称职的地方父母官,有大才,万岁爷同样欣喜不已,要重用你们呢!都跪下来接旨吧!” 杨梦龙咕哝:“还要跪下啊?”他对下跪是很抵触的,因为从小到大他就没有跪过谁。但是看到周围的人呼啦啦的跪下,他也只好跟着跪下来,嘴里无声的念叨着:“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吴永展开圣旨,抑扬顿挫的念了起来,开头果然跟杨梦龙猜的一模一样:“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瞧瞧,猜中了是吧? 不过,后面的内容他可没有猜中: “江苏南京人氏杨梦龙,诚朴勇烈,侠骨天成,以布衣之身率领军民奋勇抵御建奴大军,作战英勇,打退建奴七次进攻,手刃白甲将两员,射杀后金牛录额真一员,力保县城不失,数万生灵免受荼毒,诚勇烈之士也!今累功晋升至舞阳千户,世袭罔替,并赏雪花银三千两,金枪一支,锦袍一件,以彰杨卿之功!” “定兴县令方逸之,恪尽职守,临危不惧,建奴大军压境之际积极迁民众入城,组织乡勇加强城防,枕戈待旦,激战中多次亲自登上城墙擂鼓助威,鼓舞士气,以致众志成城,一城孤军无不舍命相搏,最终力挫建奴兵锋,令建奴遗尸近千,此乃方卿抚恤有方,身先士卒之功也!特破格提拔,官升一品,晋升为南阳知府,并赐雪花银三千两,锦袍一件,金刀一把,以彰方卿之功,钦此!” 第七十章 赏赐 圣旨念完了,杨梦龙还没有反应过来,他还在好奇的瞅着那份圣旨,琢磨着是不是想办法将这份圣旨弄过来当传家宝。倒不是他对崇祯皇帝有多感恩,而是圣旨这玩意儿颇具收藏价值,放到二十一世纪,说它价值连城也不为过,将它弄过来当传家宝,传到两三百年后,子孙手头紧了拿出去卖,换个一千几百万不成问题吧?一个成功的老大不仅要想办法给小弟谋福利,还要想办法给子孙后代谋福利,朱元璋在这方面干得就相当出色。 方逸之可不知道这小子脑子里转的是什么念头,他已经被巨大的惊喜给砸昏了。他年纪不小了,又没有足以傲视群伦的才具,如果不出意外,他这辈子的成就也就这样了,了不起就是顶着个知府的头衔退休,可是一场血战,他的声名直达天听,被破格晋升为知府,还被赐予金刀锦袍,怎能不让他感激涕零!他深深的拜了下去,泪流满面,颤声叫:“臣,方逸之接旨,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杨梦龙跟着喊:“臣,杨梦龙接旨,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他也想挤出几滴猫尿来让自己演得更出彩一些,可惜泪腺实在欠发达,怎么挤都挤不出来,所以跟方逸之一比,他明显缺乏诚意。他还是眼巴巴的瞅着那份圣旨,希望那个死太监能把圣旨交给他。 可惜,死太监就是死太监,绝对不会做什么让你心情愉快的事情,笑眯眯的一句“方大人,恭喜你荣升知府了”,把圣旨双手交到方逸之手里,方逸之头都不敢抬,双手高高托着,再次谢恩,小心翼翼的站起来,把圣旨交给儿子,让他将圣旨小心收藏好。杨梦龙响亮的叹了一口气,煮熟的鸭子又飞了,该死的死太监,为什么就不能把圣旨给他呢? 为什么就不能把圣旨给他呢?其实道理很简单:他还不够格接旨。他一个平民老百姓,此前没有任何功名,只是在这场血战中表现得相当出色,又托了卢象升的福,这才幸运的进入了皇帝的视线。卫所军户是世袭的,当大头兵的子子孙孙都只能当大头兵,当千户的子子孙孙都是千户,现在张千户挂了,张千户的独子挂了,最重要的是这位仁兄临阵脱逃,激怒了崇祯皇帝,下令追究责任,这一家子传承了数代人的千户之职算是被撸掉了,可舞阳千户所还在,总得有人去当这个千户的,于是这个带着一群卫所兵就敢跟建奴玩命,砍了两个白甲兵,射死了一个牛录额真的亡命之徒就成了最好的选择,得,就你了!按说千户也不算小了,五品官呢,可是这年头武装在文官面前自动矮三级,连个县令都能把他收拾得服服贴贴,说白了,真正的芝麻官不是县令,而是千户。至于百户、什长这些,连芝麻官都不算。一边是正五品的知府大人,一边是芝麻大的千户,换了你是那个没有小鸡鸡的死太监,你会把圣旨给谁? 杨梦龙连升n级,方逸之也升了一级,崇祯难得的没有忘记那些杀敌有功的将士们,赏银如实发下,一级四十两,这个赏格真不算低。舞阳千户所的士兵斩获近二百级,得到赏银七八千两,堆在一起也算一座小银山了,杨梦龙盘算一下,啧啧,这七八千两,再加上自己得到的三千两,加起来就是一万多两啦,好嘛,现在有三万两的本钱了,可以做很多事情啦。 吴永见杨梦龙直勾勾的看着那一箱箱银子,口水都要流出来了,不免有些好笑。不过他倒没有觉得杨梦龙失礼,反而觉得这小子挺可爱的,是同道中人。他笑着说:“小杨将军,一共一万零五百两雪花银,三千两是你的,七千五百两是杀敌有功的将士的,你清点好,别弄错了。” 杨梦龙大咧咧的说:“不用点了,我还信不过公公吗?来人,把银子搬下去!”挠了挠头,又补充:“这一万挂零的也挺别扭,公公这一路过来也挺不容易,那五百两就送给公公当酒钱吧。” 上道啊! 吴永都要冲杨梦龙竖一根大拇指了,好小子,真懂事,有前途!太监嘛,工资是少得可怜的,能混到刘瑾、魏忠贤那个地步,自有大把人争着抢着往你口袋里塞钱,级别低一点的就只能自己想办法捞点好处,比如说帮犯了事的官员说几句话,给入京办事的官员开开后门什么的,都能捞到些好处。当然,这也要相当高的级别才办得到的,至少要在皇帝面前说得上话,否则想都别想。这一级也没有几个太监做得到,剩下的只好跑去当监军,当税监,当矿监,还有就是外出替皇家置办货物的时候在账目上做点小手脚,或者夹带一些私货中饱私囊,或者在传旨的时候收点好处了。定兴离京城足有近两百里路,又兵荒马乱的,千辛万苦跑到这里来传旨,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了,杨梦龙一出手就是五百两雪花银,让吴永心里乐开了花,这么大方的主可真不多见!最难得的是看他那随意的表情,似乎这钱就是吴永应得的,没有半点孝敬的意味,吴永可谓拿得理直气壮! 其实,这是杨梦龙的老习惯了,每次去酒店去饭店吃完饭,他总要随手给点小费的……只是这次小费给得似乎有点多了,让一旁的方逸之都跟着替他肉痛了一把。 得了一大笔孝敬的吴永心情舒畅,笑眯眯的叫:“来人啊,把皇上赐给方大人和小杨将军的东西拿过来!” 几名缇骑齐声应是,转身走了出去。不一会儿,就看到他们和几个小太监排成一队走了进来,太监手里高高托起银盘,里面放着两件真丝织成的紫色锦袍,而缇骑手里则捧着金刀和金枪。这四样东西都是镶金饰银,华丽之极,尤其是那把金刀,看上去金光闪闪,贵气逼人,杨梦龙暗想要是让军队拿这样的兵器上战场可就糟糕了,那简直就是变相的给敌军打下去的动力嘛!倒是那支金枪挺有意思,长近四米,枪杆遍体呈银色,点缀着点点碎金,煞是好看,精钢打造的枪头长一尺,锋锐无比,那凌厉的杀气表明这不是装饰品,而是一件杀人利器!他伸手接过,一掂量,脸上泛起浓浓的失望。才十三斤七两重,哪里是什么金枪,不过就是一件兵器罢了!他还以为金枪就是黄金打造的长枪,这回发财了呢,没想到空欢喜了一场,该死的崇祯,就会骗人,讨厌,讨厌! 吴永似乎看出他心中的失望,赶紧解释:“这是开平王常遇春爱用的丈八软钢枪!” 杨梦龙瞅着手里的兵器:“丈八软钢枪?”掂着枪杆,哪里是什么软钢制成的啊,明明就是木制的嘛,我读书少,你可别骗我! 碰到这么个白痴,吴永也只好自认倒霉,耐着性子给他解释:“开元王常遇春武艺超群,一杆长枪打遍天下无敌手,立下了赫赫战功。他在从军之后发现军中所用的长枪长矛在骑战中都使得不顺手,不是枪杆硬脆就是重量不均,持枪冲阵时费力,便召集大批工匠,命他们效仿古法复制马槊这一骑战第一利器,以供他及麾下爱将使用。只是马槊在宋代便已经失传,想要复制,谈何容易?再加上工艺复杂,成本高昂,耗时也长,开元王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也只做出了三百根,装备三百名弓马娴熟的冲阵之士。每逢大战,开元王必身先士卒,而那三百冲阵之士就紧随其后,像一把利剑将敌阵从中劈开,锐不可挡,令敌军为之胆寒!就这样,开元王还是不满意,认为比起马槊来仍然有差距,但是工匠们已经无力再改进了。后来开元王英年早逝,就没有再制造这种昂贵的骑战利器,这三百根丈八软钢枪被他麾下将士当成传家宝代代相传,又由于种种原因,大多都不见了,现存不过十几根而已,可谓珍贵之极!”他顿了顿,看着杨梦龙,别有深意的说:“皇上赐你金枪,是希望你能成为开元王那样勇猛无敌的猛将,小杨将军,你可不要辜负了皇上的厚望啊!” 原来此软非彼软!杨梦龙哭笑不得的发现,自己想歪了,软钢枪,并不是说是用软钢制成枪杆的长枪,而是枪杆柔软有弹性的钢枪,靠,让那个死太监给鄙视了!他抖抖长枪,别说,还挺顺手的,开国名将常遇春爱用的武器,这个噱头够大的,他喜欢。明朝的开国功臣可谓阵容华丽,谋臣似雨,猛将如云,刘伯温、李善长、李文忠、徐达、傅有德、冯胜、蓝玉……都是光耀千秋的名字,在他们当中,常遇春也许不是最足智多谋的,但绝对是攻击力最强悍的,他自加入朱元彰的团体之后,一直是先锋,战陈友谅,战张士诚,击灭元廷,横扫大漠,永远冲在最前面,像一把利剑,快如闪电,敌人都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已经刺入对方的咽喉,令敌人胆寒。身为君王,哪个不希望自己能有一个像常遇春那样的绝世名将?现在明朝人才凋零,文臣里面还有几个可以撑一撑场面,武将却没有拿得出手的人物了,连战连败之下,崇祯也祈祷上苍也给自己一个常遇春,实在不行,给个盛庸也行。杨梦龙连斩两员白甲将,射杀后金牛录额真,这强悍的表现令崇祯大喜过望,认定他就是自己的常遇春,赐下了一杆丈八软钢枪! 终崇祯一朝,这位老大用人的水准都欠佳,但是这次他难得的看准了一回,老天爷似乎觉得把他整得太狠了,不给点补偿说不过去,于是给他派来了一批可堪大用的人才,这其中就有一员常遇春式的猛将。不过,不是杨梦龙。他已经出场了,只是暂时还没有人注意到他,不过很快大家就会看到他横刀立马驰骋沙场的英姿了。 金枪是假的,金刀当然不可能是真的。也是,现在崇祯都穷得要当裤子了,哪里舍得拿出那么多黄金打一把金刀赏赐给一个小小的知县?所谓金刀,不过是刀身镀了一阵金粉罢了,看着金光闪闪颇具欣赏价值,当成真的就是你不对了。就这样,方逸之都嘴唇颤抖,受宠若惊,着实让杨梦龙鄙视了他一把。 圣旨也接了,赏赐也领了,该办正事了。吴永说:“方大人,小杨将军,请准备一下,明天随咱家入京,到户部和兵部办理公文,也好早点上任。” 方逸之微微一惊:“这么急?” 吴永说:“南阳现在可不太平,土匪流寇不时作乱,形势不容乐观,皇上对方大人寄予厚望,希望方大人尽早上任,治理地方,为皇上分忧。”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方逸之还有什么好说的?别说南阳只是形势不容乐观,就算是水深火热,他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吴永又对杨梦龙说:“小杨将军,皇上对你也是寄予厚望啊!你和方大人一文一武,硬是用一群老弱残兵守住了定兴,皇上希望你们到了南阳继续密切配合,把南阳这一兵家必争之地变成汤池铁堡,你明白吗?” 杨梦龙心里说:“我要是能明白就奇了!”不过,去舞阳是他自己的选择,而舞阳归南阳管的,在舞阳想干点什么没有南阳知府点头根本就干不成。方逸之跟自己有交情,也共过患难,由他当这个南阳知府是再好不过了。他老老实实的说:“明白!” 吴永说:“你能明白就好。赶紧去准备吧,时间不多,明天就要动身了……唉,这天寒地冻的,在外面来回奔波可真不好受啊!” 死太监,还想要钱呢! 杨梦龙两眼望天,老子给过小费了,你可别打我的主意!他不给,方逸之只好自掏腰包了,说:“吴公公,本官已经备下牛酒,为公公接风洗尘,还望公公赏脸。” 所谓的接风洗尘,当然不会仅仅是吃一顿那么简单的,吴永欣然答应。事实上,能从杨梦龙那里捞到五百两雪花银,这一趟已经物超所值了,但是有个人还没给钱,心里总是不痛快的。这位可爱的公公就像自动投币的公交车司机,两块钱的票钱虽然不多,但是谁敢逃票他跟谁急! 第七十一章 规划 在方逸之那里蹭了一顿酒喝之后,杨梦龙又回到了那个临时指挥部,让陈百户去把什长以上的军官全部叫来,该分银子了。话还没说完,一阵狂风呼啸而过,陈百户已经不见踪影,杨梦龙被吓了一大跳,我靠,这家伙是不是练过什么陆地飞行法、流影电光闪之类的绝技啊,怎么跑得这么快!由此看来,尽管并肩作战,经历了一场血腥之极的恶战,杨梦龙还是不了解他麾下那帮小弟,至少并不清楚“分银子”这三个字对于一帮穷疯了的军户有着何等恐怖的吸引力。 弹指间,脚步声大作,陈百户带着一大帮人气势汹汹的杀了过来。那场恶战打得太惨了,舞阳千户所七八百人马死伤过半,军官更是几乎被一扫而空,百户级军官只剩下陈百户一个,伍长什长也没剩下几个了,所以这支规模可观的队伍中,还四肢健全的士兵占了多数,他们是大家的代表。他们兴冲冲的推开门,顿时吓傻了———— 银子! 白花花的银子! 成堆成堆的银子! 杨梦龙满头大汗,将最后一箱银子重重的放在地上,打开箱盖,呼哧呼哧的喘着气,心里暗骂搬银子这活真不是人干的,太重了!该死的古装剧导演,动不动就说“赏你一千两银子,拿去吧”,一千两银子有那么好拿吧?请人抬的还差不多!抹了一把汗,见一大帮人已经看傻了,连戚虎也不例外,顿时气不打一处来:“看看看,看个屁啊,没见过钱吗!?” 陈百户流着口水,梦呓似的说:“我上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 蒋正用力揉着眼睛,喃喃说:“张千户赏我五两碎银的时候我就觉得这是一大笔钱了,现在才知道,那点根本就不能算是钱啊!” 杨梦龙破口大骂:“把你们那副花痴相给老子收起来!还好意思说跟老子一起打过仗?老子的从容、淡定、坐怀不乱、视金钱如粪土等等美德你们一点都没学到,真是太丢脸了!” 有人这样吹捧自己的吗? 大家给恶心得翻了个白眼,不过被杨梦龙这么一骂,银子的魔力稍稍消退了,赶紧找地方坐下,视线依旧牢牢的锁定那堆白银,舍不得挪开,他们现在这样子,像极了一群饿了六个月,突然看到一头搁浅的巨鲸的北极熊! 杨梦龙哼了一声,目光落在许弓身上:“伤势怎么样了?你伤得可不轻,需要静养,怎么跟他们四处乱跑?” 许弓稍稍活动一下手臂,轻松的说:“伤口已经愈合了,再过一两个月,又能弯弓射箭了。”又瞅了一眼那堆银子,笑:“这堆银子我是没份了,不过能过来开开眼界,倒也不错。” 杨梦龙一脚踹了过去:“去你的!”也没真踹,作个样子而已,逗得大家笑出声来。他收回脚,指了指那堆银子,说:“相信大家都听说了,圣旨已经宣下,我将取代张千户,成为舞阳千户所的千户……” 以陈百户为首的一众军户无不拍手欢呼,似乎比领到钱了还要高兴。由此可见,他们真的很喜欢跟杨梦龙混,打从杨梦龙取代张千户以来,他们每顿饭都能吃饱,隔三差五还能吃上一顿肉,衣服也穿得暖,立了功还能得到赏赐,这是他们做梦都不敢想的好日子,现在杨梦龙正式成为舞阳千户所的千户了,名正言顺的当上了他们的老大,他们这帮小弟能不高兴吗?陈百户带领大家起身想行礼,被杨梦龙一脚踹了回去:“少来这套虚的,老子明天还要到兵部办理军籍,有些事情必须在走之前跟你们说清楚,没时间跟你们耗,都静下来听我说,在我把话说完之前不许插嘴!”扫了大家一眼,“等我说完之后,你们就可以畅所欲言了,但是必须等前面的人把话说完了,才能开口,谁敢截别人的话头我就揍他!” 大家暗暗咋舌,杨梦龙一顿乱拳,连水牛都吃不消,他们这小身板让他揍上一顿,不死都漏水啊,不想挨揍的话还是老老实实的听他把话说完吧。 杨梦龙清了清嗓子,说:“我们报上去的斩获首级数量是一百八十三级,上头难得的实诚,七千五百两雪花银实数发下,一两都没少。当然,传旨的公公跑一趟也怪辛苦的,不能让人家白跑一趟,所以我给了他五百两当路费。” 此言一出,所有人的脸上都露出割肉般的痛苦神色,五百两,一般人一辈子都攒不起这么多钱啊,居然一口气给了五百两当路费,你可真大方!当然,他们并不知道,这五百两让杨梦龙跟吴永结下了善缘,在此后十几年里,吴永在有意无意中回报给杨梦龙的,用一千个五百两来计算也不为过。 杨梦龙接着说:“剩下七千两一厘没少,全在这里了。当然,七千两银子没这么多,我那三千两,还有我们在战场上缴获的一万多两银子,以及方大人从官库里拨出来给我们的几千两卖命钱,全在这里了,合计起来就是三万七千五百两。” 此言一出,除戚虎之外,所有人都跳了起来,张子龙连话都说不完整了:“小……小杨将军,你……你该不会是想……想把这三万多两银子全拿出来大家分掉吧?” 李勇说:“对啊,我们可不敢要这么多钱啊!”他略略一算,舞阳千户所就剩下四百来人了,分这三万多两银子,每人……天哪,不敢想了,太激动了! 杨梦龙说:“嗯,这个要看你们怎么想的了。” 陈百户失声叫:“看我们怎么想?” 杨梦龙说:“对啊,如果你们想将它分掉,那我们就将它分掉。仗都是大家豁出性命才打赢的,不管有没有斩获首级,都有大功,按首级给钱不公平,那些阵亡的受伤的士兵同样应该得到补偿。我的分配方案就是阵亡的士兵每人再给二十两,剩下的由活着的人均分,每人都能拿个几十两,也算一笔大钱了。” 连死人都照顾到了,这样的分配方案,大家还有什么好说的呢?所有人都乐得合不拢嘴:“这样分最公平,这样分最公平!”想到几十两银子沉甸甸的压在身上的滋味,他们眼里泛出银色光芒。 戚虎却听出杨梦龙话里有话:“听小杨将军的意思,似乎不止均分一个方案?” 杨梦龙点头:“对,分掉只是其中一个选择,还是最糟糕的选择。”见大家马上露出了不服气的神色,他加重了语气:“你们别不服气!将近四万两银子,听起来很多,平均分到每个人手里,又能有多少?如果你们省着花,过几年好日子是不成问题的,可是……”目光落在蒋正身上:“蒋正,告诉我,分到银子回到南阳,你第一件事是干什么?” 蒋正不大好意思的说:“还赌债啊!我欠了赌坊十几两赌债,再不还,他们就要扒我的皮了。” 杨梦龙望向李勇:“那,李勇,你呢?” 李勇理直气壮:“找小红!” 杨梦龙问:“谁是小红?” 李勇说:“春腴楼最红的姑娘啊!她人长得漂亮,歌也唱得好,不知道多少书生富豪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只是价钱可不低,一晚少说也得五两银子呢。” 一个县城的青楼女子,包夜要五两银子,也算吓人了。在场那几个家丁和夜不收交换了一个“同道中人”的眼神,显然分到银子想去找这位小红姑娘的人还不止一个。 杨梦龙叹了一口气,说:“看样子你们也就这点出息了,拿到钱就还赌债,然后继续赌,或者逛窖子,充一回土豪,把钱全花在姑娘身上,最不济也要狂吃海喝,好好补偿一下自己以前受过的苦……你们想过没有,这样子挥霍,这点银子能花多久?” 众人一想,还真是这么回事,几十两银子听着很多,真要放开手脚花,两天就完了。最要命的是,大多数人都管不住自己的手脚,恐怕还没有反应过来,钱包就瘪了,那他们找谁哭去? 许弓问:“那,小杨将军,你说该怎么办?” 杨梦龙说:“我的办法很简单,不分了,把这笔钱存起来!” 众人哗然,性子急的甚至跳了起来:“那怎么行呢!说好了分的,居然不算数了,那怎么行呢!” 戚虎喝:“安静下来,听小杨将军把话说完!”这个老头曾狠狠的操练过这些不成器的军户好几天,又指挥他们血战建奴,威望极高,狮吼功一出,大家顿时噤声,瞪着杨梦龙直喘气,不分钱,他们无论如何也不甘心的。 杨梦龙等大家安静下来了,继续说:“放心,我本人并没有昧你们的卖命钱的意思,我说不分了,是因此把钱分掉真的不是什么好主意。近四万两银子,八百多人分,每个人拿到的也就不到五十两,转眼间就花光了,以后怎么办?以后再碰到急需要用钱的地方,上哪找钱去?难道你们希望风光一阵子之后又做回衣服破烂吃糠咽菜的叫花子?” 大家想想自己以前那种只能用悲惨来形容的生活,不禁黯然,发热的头脑清醒了一点。但还是有人不服气,一个军户说:“我可以省着花,几十两银子,够我花好几年了!” 杨梦龙说:“省着花倒是比花天酒地强一点点,当然,只是强一点点而已。” 那军户不服气:“那,依小杨将军之见,我们该怎么办?” 杨梦龙说:“银子没有公母之分,放在家里生不出崽的,到头来还是花一点就少一点,不管你怎么省,终有花完的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把钱拿出来,让钱生钱,利滚利!” 陈百户精神一振,脱口叫:“小杨将军的意思,是把这笔钱拿去做生意?” 戚虎面色微变:“万万不可,太祖曾规定军户匠户不得经商,拿这笔钱去做生意,是违反祖制,要掉脑袋的!” 杨梦龙破口大骂:“笨蛋,太祖规定军户匠户不得经商,没有规定军户不能拿余粮去卖吧?没有规定军户不能种菜去卖吧?你们的脑子里就一根筋啊?” 一听说是种菜种田,大家都泄了气,陈百户苦笑:“小杨将军,还是把钱分了吧……现在田赋越来越重,天气更是反复无常,不是旱就是涝,好不容易种出点庄稼,铺天盖地的蝗虫扑过来,转眼间就给你啃精光!拿钱去种田,还不如拿去打水漂,至少打水漂还能溅起几片水花!” 杨梦龙哼了一声,说:“那是因为你们都只会小打小闹,跟家里那几分瘦田过不去,完全不知道什么叫科学种田,什么叫团结就是力量!”拿出一圈图纸摊开,指着上面那惨不忍睹的地图说:“这是我根据你们的描述绘画出来的地图……我计算了一下,舞阳一县,人口本来就不足十万,加上连年天灾不断,大量人口外逃,现在还能剩下个四五万人就该偷笑了,但是这里却至少可以开垦七八十万亩耕地!咱们不贪心,就要一半吧,三十万亩,把这三十万亩田种好了,能收多少粮食?现在粮价这么贵,把余粮卖出去,能赚多少钱?” 张子龙还是苦笑:“小杨将军,你想得太简单了!是,舞阳是有很多土地荒芜了,变成了无主之地,开垦出来就是我们的了,但是,那些地太瘦,太难灌溉了,天旱一点就会颗粒无收!朝廷可不会管我们有没有收成的,他们只会按田亩收税,到头来,我们辛辛苦苦一年,非但颗粒无收,还得亏本!以前官府是鼓励大家开荒的,但是现在,谁去开荒大家都会怀疑他是不是脑子有病!” 杨梦龙挠着头,问:“现在的田赋是多少?” 张子龙说:“至少五成!一石粮食至少要上交五斗,再加上运输损耗,六七成都打不住!”顿了顿,又说:“当然,军田不用交这么多,但是……”他没有说下去了。以前卫所的军田每年要向朝廷纳千百万石粮食的,现在一粒都不纳,还得朝廷花拨大量钱粮养着这些既不能纳粮又不能打仗的兵。不是说那些卫所士兵通通变成了废物,不会种田了,或者军田消失了,而是军田已经被地主或者军官给侵占了,成了私产。舞阳现在最大的地主就是张千户,他名下有八千多亩良田,却一粒粮食都不用交。 杨梦龙不知道这些,听说不用交这么多,他松了一口大气,说:“不用交这么多就好!六七成的田税,想想都让人头皮发麻,没法活啊!好了,我们就按五成来算吧,交了五成,我们还能留下五成,对吧?” 陈百户说:“说是这样说,但是田太瘦,天又太旱,一亩田往往收不到一石麦子,交了税之后还能剩下什么?连饭都吃不饱了!” 杨梦龙嘿嘿一笑:“一亩田收不到一石麦子,交了税之后当然吃不饱了,但是,如果一亩田能收两石,甚至三石麦子呢?” 陈百户失声叫:“一亩田收获两三石麦子?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杨梦龙鄙视:“对你来说也许不可能,但对我来说,两三石老子都嫌产量太低了!” 所有人的神情一下子变得呆滞了。对他们而言,这年头亩产一石以上算是正常产量,亩产两担已经算是丰收,亩产三石……那简直就是祖坟冒烟了!这小子居然还嫌两三石的产量太低?够狂! 杨梦龙语重心长的说:“做人嘛,一定要有创造性思维,否则你只能做一个苦哈哈,看着别人大鱼大肉了……不容易灌溉,你不会修水渠啊?水渠修不过去,你不会打井啊?地面是没水了,可地下总是能找到水的!田太瘦了,你不会施肥啊?有了水,有了肥料,粮食的产量有什么理由上不去!” 众人呆滞的程度又加深了,他们该不会是患上了间歇性弱智吧?真替他们担心。 “当然了,修水渠,打井,这些事情都要花很多钱的,一个人根本就玩不转,这个时候,人多力量大的好处就出来了,一个人的钱不够,可以大钱凑啊!你们看,这一片田离河太远,只能修水渠,而且要修好几里呢,得花多少钱?一两户人是绝对承担不起的,坦白的说,就算把钱分给你们,你们拿着这点钱还是修不成!不过,如果把钱放在一起那就好办了,好几万两银子呢,拿点零头出来都能把水渠修好了!还有打井,造水车,这些也要花很多钱的,你们任何一个人都承担不起如此高昂的费用,但是如果有几万两银子……哼哼,水井一次打两口,一口浇田一口洗澡;水车一次造两架,一架提水一架扇凉都不成问题,有钱,就是这么任性!” 众人脸上的神情已经不能称之为呆滞,他们已经彻底傻巴了。 可杨梦龙表示不能就这样放过你们,必须继续辗压,直到他们心服口服为止。于是,辗压继续。 第七十二章 布局 “同学们,我们凡事都要透过事物看本质,千万不要被表象给欺骗了。现在天虽然旱,很多河流都断流了,但是地下水还是很丰富的,只要找准位置,肯定能打出水来。有了水,庄稼不就能成长起来了?当然,光是让它长起来是不够的,我们还要让它长得高,长得快!怎么让它长得高长得快呢?很简单,施肥。那肥料从哪里来呢?这就更简单了,粪便和沤烂的草木,无一不能作肥料,当然,这还不够,还得用磷肥。想弄出磷肥就必须要有硫酸,想弄出硫酸就必须要有可以生产硫酸的设备,这又是一项烧钱的工程,你们谁承担得起的?承担得起的出来,我这个千户让他来做好了。没错吧?人多力量大!几万两银子放在这里,随便拨出一笔,问题就解决了,硫酸有了,磷肥有了,离庄稼丰收还远吗?有了这些……纳尼?你不知道磷肥是什么?你丫是山顶洞人部落里跑出来的吧?什么?你们都没听过?那是我疏忽了,不过现在没办法跟你们解释清楚什么是磷肥,反正就是个好东西,而且我能做出来就是了!” “张千户名下还有个铁矿是吧?听说他靠卖铁砂赚了不少了,嘿嘿,那个土鳖这辈子的成就也就那样了,也不知道把铁砂炼成钢,赚得比卖铁砂多十倍!等我到了舞阳,就把铁矿做大,做强,不仅要提高铁砂的产量,还要建起一座高炉,专门炼钢……同志们,炼钢不难的!有了铁砂,有了足够的燃料,只要方法对头,一帮农民都能炼出钢来,就看质量怎么样了而已!我想质量再差的钢也比铁强吧,要不怎么说恨铁不能成钢呢?就是要花很多钱罢了,怎么样?都说了人多力量大吧?有几万两银子在这里,要炼钢还不是轻松愉快的事情!” …… 杨梦龙真是太兴奋了,他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指手划脚,唾沫横飞,那叫一个眉飞色舞,合资、入股、分红等一连串的新名词从他嘴里蹦出来,汇成一片枪林弹雨,将所有人打得体无完肤。大家在他的地毯式轰炸之下已经溃不成军,分不清东西南北了,不过还是弄清楚了几点: 第一:那几万两银子放在一起的作用远比分到几百人手里强出十倍! 第二:小杨将军打算把铁矿拿出来跟大家分红! 第三:小杨将军要把所有军田都集中到一起搞集体农庄,交了税之后余粮大家分! 第一和第三还没什么,最关键的是第二点。张千户手里那个铁矿,不知道多少人眼馋,那里出产的铁砂质量不错,能炼出好铁来,张千户就是靠着这个铁矿赚得盆满钵满!这铁矿可开采量是相当大的,运气好的话碰到一个大型铁矿,可能一两百年都挖不完,而且铁砂永远都是畅销的,需求量实在太大了,只要能开采出来,就不愁赚不到钱!张千户的资产由杨梦龙来继承,那个铁矿当然也成了他的资产,他愿意拿出来跟大家分享,那真是天大的好事了,只要能入一股,每年都会有一笔分红,这可是旱涝保收的,比种田保险多了! 杨梦龙见大家都面有喜色,知道他们心动了,笑呵呵的说:“都知道有好处了是吧?我不认为你们已经听懂了我的话,不过不要紧,用不了两年,你们全都会懂的。不过,你们也先别笑得太早,高投入意味着高风险,如果这些计划失败了,这几万两银子就真的打了水漂,连个水花都不会溅起来的!所以,我不会强制你们参加,都采取参股形式,二十两银子一股,想要参加的欢迎,不想参加的就拿了自己应得的那份钱回去享受,就那么简单!” 听说高投入意味着高风险,大家心头一凛,可不是嘛,几万两银子砸下去,涉及到方方面面,怎么可能没有风险呢?万一搞砸了,他们可就完蛋了!想到这几万两银子有可能会亏清光,大家都迟疑了。虽说这几万两银子只有一小部份属于他们,但是,想到它可能会亏掉,他们就心惊肉掉,因为这笔钱是他们一起拿命换来的!道理很简单:你看到自家的牛吃了人家的麦苗,你可能没什么感觉,但是看到那头该死的牛把自家的麦苗吃了,你的第一反应肯定会冲过去狠狠抽它一顿的。 气氛的些沉闷。 杨梦龙说:“我名下的银子应该有个几千两,除了一点家用的,全拿出来放在这里了。你们不干,我自己也要干下去!” 许弓忽然站了起来,说:“娘的,风险,干什么没有风险啊,就算是上茅厕都有被房子倒下来压死的风险呢,要是害怕风险,那什么都不用干了!小杨将军,先前黑林子一战,我们缴获了不少银子,你分了我几百两,我全拿出来入股!” 戚虎说:“老汉我也分到了几百两,除了留五十两家用之外,其他的全部拿出来入股。” 大家又倒抽了一口凉气,这几位还真是玩命啊,都几千两几百两的砸下去!有他们顶在前面,大家还怕什么呢?天塌下来也是先压死高个子!蒋正说:“小杨将军,我留十几两银子还赌债,拿二十两入股!” 李勇说:“我……我不去找小红了,留几两补贴家用,其余的全部入股!” 大家纷纷表示愿意入股,他们觉得风险其实没他们想的那么大,只要铁砂还能开采出来,他们都能分到钱,有这个铁矿作保证,怕什么呀! 杨梦龙见大家都同意了,很高兴的说:“很好,谢谢你们这么相信我,我向你们保证,用不了两年你们就会发现,你们作出了一生中最最正确的选择!” 戚虎问:“要是那些军户不愿意入股可怎么办?” 杨梦龙睨了一眼那些军官:“给你们半个月时间去做通那些军户的工作,把每一个愿意入股的都给我拉过来!” 军官们舔了舔嘴唇:“没问题!” 杨梦龙用膝盖都能想到他们打的是什么鬼主意,厉声说:“但是你们给我记着,不许采取强迫手段,必须确保他们投进来的每一分钱都是自愿的!要是让我知道你们逼迫他们把钱交出来,我就把你们的脑袋拧下来!” 几个什长顿时苦起了脸,叫:“小杨将军,这也太难了吧!那些军户目光短浅,把那点小利看得比什么都重,要他们拿几十两银子去冒险,还不如要他们的命好了!” 杨梦龙哼了一声:“我当然知道很难说服他们!不过,不难的话我要你们干嘛?” 那帮军官为之绝倒。 杨梦龙加重了语气:“尊重是相互的,你们可以冲普通军户张牙舞爪,作为比你们高了好几级的我也可以把你们的脑袋拧下来!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除非那个人犯了抄家的大罪,否则谁也无权剥权他的个人财产,这条规则任何人都应该遵守,包括我!否则的话,今天你们可以逼军户们把钱拿出来入股,明天我就能吞了你们入股的资金,而后天,我的上司也能找个茬让我净身出户滚蛋回家!只有大家都遵守游戏规则,游戏才玩得下去,明白了吗?” 大家当然不明白。千户所里的一切都是千户的私人财产,他爱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同样的,百户所里的一切,包括士兵,都是百户的私人财产,别说士兵们手里的钱了,哪怕是士兵的命,都是上司的,随时可以拿走,一直以来都是这样,他们早就习惯了。可是现在,杨梦龙突然告诉他们,每个人的私人财产都是不可侵犯的,我不会动你们的财产,你们也不许去谋夺那些军户们的财产,否则我要你好看!这似乎不合乎规则了,大家一时反应不过来,不过这不妨碍他们朦朦胧胧的猜测:只要他们不去动那些士兵的私人财产,小杨将军就不会动他们自己的财产!嗯,一定是这样的! 杨梦龙知道他们还是不明白,但是也没有办法,代沟太大了,在二十一世界三岁孩子都普遍坚持的原则放在现在,简直就是离经叛道,让人目瞪口呆。好吧,不明白也不要紧,你们照做就行了。他说:“我这一去一回,大概要花上十天时间,在这十天里,你们要作好两方面的准备,一是收拾行李准备返回舞阳,二是说服军户们入股,我一回来就动身回舞阳,一刻都不能耽搁。此外,我还有一些特殊的任务要布置……蒋正!” 蒋正起身:“小人在!” 杨梦龙说:“你先带几个人回舞阳去看好铁矿,可别让人家做了手脚!” 铁矿可关系着大家的福利,蒋正哪里敢怠慢,响亮的应:“小人明白!” 杨梦龙补充:“还有,一定要给我查清楚铁矿里有没有磷矿,这两种矿是往往是伴生的……什么是磷矿?跟你说也说不清楚,找矿工问明白!” 蒋正应了一声,坐下。 杨梦龙又叫:“张子龙!” 张子龙应:“小人在!” 杨梦龙说:“给你五百两银子,马上去收购胆矾……哦,对了,你们叫它绿矾,炼丹术士拿来炼绿矾油的那种,这玩意在铜矿产区多的是,在废弃的铜矿矿坑里比比皆是,你的任务就是把这些胆矾通通给我收过来,有多少收多少,三万斤为底线,多多益善!” 绿矾这玩意张子龙也知道,在铜矿矿洞里很多,看着很漂亮,其实没什么用处,对普通老百姓来说除了哄哄孩子之外一钱不值,也就方家术士偶尔会弄一些回去炼丹或者炼绿矾油,矿工对此也不屑一顾,去捡就是了,只要他开个价,矿工肯定很乐意将胆矾全送过来的,这个任务很轻松。听杨梦龙的语气,似乎收够了三万斤,剩下的钱就是他的了?这种好事还真不好找。他纳闷的问:“小杨将军,绿矾我是知道的,看着很漂亮,其实对老百姓没有任何用处,这东西不值钱,你要这么多干嘛?”他眼睛一亮:“听说绿矾能炼铜,小杨将军该不会是想炼铜吧?” 杨梦龙说:“拿胆矾来炼铜?是哪个白痴想出来的馊主意?如果有硫酸,我都想拿铜来炼胆矾了!少废话,老老实实的去收胆矾,有多少收多少,钱不够就找我要,收不到胆矾,我把你的脑袋拧下来!” 张子龙说:“小杨将军,你就放心吧,绿……不,胆矾这东西并不少见,很容易就能收到一大堆的!” 杨梦龙说:“是这样才好!”挠了挠头,说:“收胆矾需要不少时间,我耗不起了,陈雷!” 陈雷站了起来。他在比武中头部挨过杨梦龙一肘,伤口到现在都还没有愈合,幸亏没有打出什么脑震荡来,不然他可就没有办法给杨梦龙办事了。 杨梦龙说:“给你五百两银子,你想办法给我收购一批绿矾油过来,有多少要多少,一定要给我弄到!” 绿矾油也就是硫酸,方家术士炼丹时无意中弄出来的副产品,最远可以追溯到唐代,硫酸就已经出现了。至于这玩意是怎么出现的,那就不得不提一提一群不务正业、异想天开的家伙了。 这群不务正业、异想天开的家伙,就是炼丹士。这帮家伙不读书不种田,更别指望他们经商、从军,整天就是对着一部部字迹泛黄,被虫子啃得千疮百孔的典籍冥思苦想,千方百计想炼出仙丹,献予帝皇,换取荣华富贵。当皇帝的,就没几个不希望自己能够长生不老,因此炼丹士在绝大多数朝代都很吃得开。在那个遥远的年代,这群长年累月守在炼丹炉前,用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搭配试图炼出仙丹的家伙是最古老的化学家,很多伟大的发明就是在他们手里诞生的,比如说,火药。当然,也有更狠的,炼出仙丹献与帝皇家换取荣华富贵实在太过困难了,干嘛不直接炼黄金啊?不少炼丹士迷信点石成金之说,把一块块矿石扔进炼丹炉里,试图炼出金子来,最普遍的法子就是把黄铁矿扔进去炼,点石成金实在太难了,黄铁跟黄金只有一字之差,应该容易一点吧?结果他们真的炼出了金————可惜是愚人金。没错,就因为他们的执着和异想天开,黄铁从此被称为“愚人金”,真是让人笑掉了大牙。不过,付出了努力自然就会有回报,就看这回报你想不想要了。黄铁矿含硫量是非常高的,高温冶炼的时候会排出大量酸性气体,也就是二氧化硫,二氧化硫溶于水就会生成亚硫酸,进一步氧化,就会生成硫酸,这可是好东西。这东西甚至比黄金更有用,可惜大家不领情,对它恨得咬牙切齿,怨这种酸臭难闻的液体烧坏了自己的炼丹炉。没有人去研究,硫酸也就一直没能用到正确的地方,就这样埋没了。 明朝的炼丹之风也相当浓,特别是成化、嘉靖两朝,这两位皇帝想成仙想疯了,上有所好,下必甚焉,炼丹炼金之风横扫全国。炼丹的人多了,折腾出硫酸的人自然也多了,而这时大家已经慢慢的发现了硫酸的一些用处,不再像以前那样随便倒掉,而是尝试着拿去卖钱。说白了,曾经被方家术士恨得牙痒痒的硫酸现在已经有一定用途,有人开始专门提炼这玩意儿了,但大家还是没有意识到它的巨大价值。 数理化还过得去,至少没有跷过课的杨梦龙却很清楚硫酸的价值,他要变废为宝,相信用不了多久,这种腐蚀性极强的东西就会让所有人大吃一惊! 第七十三章 招揽 胆矾这东东分布很广,它是铜的硫化物在氧化之后的产物,理论上,在有铜矿的地方都能找到胆矾。中国古代一直在用铜铸造货币和兵器,千百年来,开采掉的铜不知道多少了,在那些废弃的矿洞里就有大量胆矾。只不过胆矾不好保存,它极易溶于水,而要是太过干燥,它又会变成粉末,所以在南方并不好找。不过北方秋冬两季的干旱是出了名的,在矿洞里的胆矾应该很好保存。只是大家都莫名其妙,杨梦龙要这么多胆矾干嘛?那玩意儿看着好看,可是除了中医偶尔会用它入药之外,就没有别的用处了,就算它能治病,也用不着几万斤吧?算了,钱拿在杨梦龙手里,他有钱,任性一把也无妨。 一一安排好之后,杨梦龙又吹了一通牛皮,向大家描绘了一幅跟他合作的美好蓝图,把大家哄得晕呼呼的,连是怎么离开这个临时指挥部的都不知道。 当戚虎也晕呼呼的走出去的时候,杨梦龙突然叫:“老爷子,等等!” 戚虎转过身来:“还有什么事?” 杨梦龙拖过一张椅子:“坐下来,咱们好好聊聊。” 戚虎坐下,默默的看着杨梦龙,杨梦龙也默默的看着他,心里都有几分感慨。 一转眼,大半个月就过去了。 在二十多天前,杨梦龙他们第一次相遇,那时候,杨梦龙还是战场上的童子军,完全凭着本能干掉了四名入村屠杀的后金骑兵,然后被那一具具血淋淋的尸体给吓傻了。而戚虎,则是一筱雨芳手下一个老实憨厚的佃农,靠着几亩瘦田维持生活,没有人知道他的过去,他也不曾向谁提起过自己的过去。现在呢?一场恶战改变了双方的命运,杨梦龙成了崇祯皇帝亲封的舞阳千户,而这个老人,还不知道自己的路在哪里。 世事如棋,果然不虚。 杨梦龙心里有些感慨。来到明末快一个月了,在这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他所经历的事情比以前十八年加起来的还要多,还要离奇。以前的他好斗归好斗,手却从来没有沾过鲜血,说白了,跟别人打架不过是一种消遣,满足自己某方面的心理需要的特殊爱好罢了,他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去夺取某个人的性命,从来没有。然而,在这段时间里,他不止一次与凶狠的敌人舍命相搏,一次次将致命的弩箭射向对方的胸口,将狗腿刀砍向对方的颈脖,然后看着鲜血喷溅,看着对方倒在血泊中抽搐惨叫,这段时间他手里的人命实在太多了,多到他都有点记不清自己到底杀了多少人了。每次终结一条生命,心里总会感到恐惧不安,晚上甚至会做噩梦,不过打从射杀塔布伦那一战之后,就很少做噩梦了。那一堆堆的尸体让他明白,这个年代跟他生活的那个年代完全不是一回事,二十一世界的中国,法律仍有诸多不成熟的地方,但有一点是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的,那就是杀人偿命,而在这个年代,面对那些凶狠的敌人,杀人并不是罪,如果你不能干掉对方,你的脑袋就只能成为对方的战利品! 何其残酷的年代,何其残酷的乱世。 更残酷的是,这仅仅是一个开头而已,此后十几年将越来越残酷,死神那漆黑的翅膀将覆盖整个帝国,这个延绵近三百年的帝国将在死亡和哀号中轰然倒下,化为废墟。这是一场可怕的浩劫,除非他能逃到海外去,否则就别想置身事外。 感慨了一番,杨梦龙开口了,说:“老爷子,我们相交都快一个月了,我还不知道你的具体来历呢!” 戚虎哂笑:“老头子都是半截入土的人了,还提这些事情干什么。” 杨梦龙说:“我没别的意思,只是想知道你以前在戚家军是什么职位。” 戚虎说:“千总。” 千总跟千户差不多,也是管一千多号人的。不过,如果你认为两者的地位差不多,那就错惨了,千户是管的是一千多号只会种田的军户,而戚虎这个千总,管的却是整个明朝纪律最严明,作战最顽强的士兵,两者可谓天差地别了。考虑到戚家军只有几千人马,这个千总就更显得份量惊人了,放到内地十个千户都顶不上这个千总啊!杨梦龙肃然起敬:“怪不得老爷子的组织能力和指挥能力这么强,硬是用一群卫所士兵和乡勇守住了县城,让建奴无法越雷池半步,原来是戚家军中的大将,失敬,失敬了!”自家知道自家事,这一仗真正的指挥官是戚虎,他不过是出了点赏银,砍了几名建奴罢了,真正的功臣其实是戚虎。 戚虎眼睛先是很亮很亮,又迅速黯淡了下去,涩声说:“还提什么戚家军?戚家军早就没了。” 杨梦龙惋惜的说:“是啊,要是戚家军还在,要是戚家军能扩编成几万人,十几万人,哪里还有建奴嚣张的余地!”想了想,压低声音:“我听说戚家一直是人丁单薄,你不会真的是戚大帅的……” 戚虎说:“当然不是。我跟戚大帅是远房亲戚,这么说吧,我们同样是姓戚,我们这一系是戚家的分支。戚大帅打倭寇的时候我还小,没赶上,等到他被调到北方之后,我便从了军,从一名小兵做起,没少跟蒙古鞑子交战,立下了一些小功,成了他的家丁,后来一步步晋升,当上了千总。”他脸部肌肉微微抽搐,“大帅为了稳定北方,出生入死,跟蒙古鞑子不知道打了多少场血战,次次都是以寡击众,一仗打完,从将军到小兵,都在人血里洗了个澡,就这样,朝廷里的奸臣还是猜忌他,就因为他是太岳公的人,撤了他的职,疏远了戚家军!太岳公推行一条鞭法,为了清除大明的积弊殚精竭虑,都累得咳血了;在太岳公的支持下,戚大帅剿灭倭寇,痛击鞑子,让蒙古鞑子不敢再犯我边疆!小杨将军,你说说,张首辅有什么错,戚大帅有什么错,他们为什么就容不下一个为朝廷立下汗马功劳的人!” 杨梦龙说:“太岳公有没有错我不知道,反正戚大帅肯定有错。” 老头子勃然变色。 杨梦龙接着说:“戚大帅错得最厉害的地方就是,总是喜欢用最简单的方式去解决最复杂的问题,剿灭倭寇是这样,镇守蓟镇也是这样。他是最纯粹的军人,只懂得杀敌报国,根本就没有想过等他解决了问题,就轮到他被人解决了。如果他学李成梁守辽东,让蒙古鞑子始终有能力威胁边关,朝廷肯定不敢动他,但他没有这样做,而是三下五落二把蒙古鞑子给打趴下了,没了边患,朝廷就可以从容的对付他了……说到底,他还是太老实了。” 戚虎想想李家长达数十年的长盛不衰,李如松的嚣张拔扈,再想想自戚继光去职之后戚家军日益窘迫的处境,不得不承认杨梦龙说得很有道理,老实人终究是要吃亏。 杨梦龙似乎看穿了他心里的想法,说:“不过,我认为,老天爷是公平的,不会老是让老实人吃亏。百年之后,千年之后,人们记得的始终是恪尽职守的戚大帅,而不是玩敌养寇的李成梁!” 戚虎说:“对此,我坚信不疑。” 杨梦龙说:“老爷子,过来帮我的忙吧!” 戚虎一怔:“老头子都一大把年纪了,还能派什么用场?” 杨梦龙骂了一句:“少装糊涂了,你打了一辈子的仗,会派不上用场?”他看着屋梁,神情变得忧虑:“这世道,越来越乱了,建奴这次可以绕过坚固的关宁防线,同样可以绕过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他们会越来越贪心,越来越猖狂,将中原当成他们的猎场,予取予求;而老天爷也跟我们过不去,旱灾蝗灾涝灾接连不断,农民都活不下去了,流民越来越多,很快就该天下大乱了,在这样的乱世,没有实力,只有死路一条。我没什么雄心壮志,但是既然当上了这个千户,就该保一方平安,没有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是做不到的。所以我请老爷子加入舞阳千户卫所,帮我训练手下那些士兵,我不贪心,能达到戚家军的水准就差不多了。” 这还叫不贪心? 戚虎险些一口血喷出来,这小子可真是不客气啊。他正视着杨梦龙,神情极为严肃,一字一顿:“小杨将军,训练一支军队耗费极大,像戚家军这样的军队耗费更大,不客气的说,当时要是没有太岳公全力支持,就算是戚大帅,也练不出那支仅九千人就能将数万蒙古鞑子打得大败亏输的铁军来!” 杨梦龙说:“钱包在我的身上,保证不会让你缺钱花。” 戚虎似笑非笑:“这么自信?” 杨梦龙说:“废话,这点自信都没有,我还混个屁,趁早回家种红薯得了!” 戚虎说:“如果你真的有足够的财力,要练出一支像戚家军那样的部队仍然很难……” 杨梦龙翻了个白眼:“废话,不难我找你干嘛?我出钱,你练兵,就这么定了!” 戚虎被堵得说不出话来。 也是哦,不难要他干嘛?要是一个只接受过两个星期的军训,连伪军迷都算不上的家伙也能练出一支战无不胜的虎狼之师,他这位纵横沙场数十年的老将干脆在地上找条缝钻进去得了。戚虎沉默半晌,问:“你真的能搞到足够的钱粮供养一支像戚家军那样的部队?” 杨梦龙不耐烦的说:“当然可以!我向你保证,我将来办的农场还有钢铁工厂都肯定能赚大钱,最最重要的是舞阳地下有着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藏,随便从里面弄出一点都够编练几千精锐之师了!” 戚虎说:“南阳府可穷得很!” 杨梦龙说:“那是因为他们笨,守着聚宝盆都不知道投钱进去!那些当官的读书把脑子读坏了,整天就知道向农民收税,收税,也不想想农民一年的产出才能换几个钱啊,随便办个钢铁厂化肥产肥皂厂的收益都顶了一个县的粮税了!” 戚虎听得目瞪口呆。几千年来,粮税和盐税一直是一个国家的主要收入来源,尤其是粮税,更是关系着帝国的生死存亡,这种观念已经是根深蒂固了,可是现在有人一脸不屑的告诉他,粮税什么的就是个屁,随便办几个工厂的收入都顶了一个县的粮税了,他的脑子根本就转不过弯来。钢铁他知道,好东西啊,没有一个国家会嫌自己的钢铁产量高的,千百年来,钢铁一直是稀有资源来着。但是化肥、香皂是什么,他就不知道了,一头雾水。 杨梦龙见老头子一副目瞪口呆的样子,就知道他听不明白,叹了一口气,说:“现在跟你解释你也听不明白,不过,如果我的计划进展顺利,用不了几年,你就会领教到工业的威力了。工业国家对农业国家有着辗压性优势,一个只有几百万人口的工业国家可以轻易战胜拥有过亿人口的传统农业国家,这绝对不是什么神话。”他兴致勃勃的说:“当然了,想在全国实现工业化是不可能的,那得需要好几百年时间才办得到。但是,只要有一个省能实现工业化,所爆发出来的威力就足以轻而易举的辗死建奴和蒙古鞑子!” 戚虎静静的听着,虽然没有把“吹牛”这两个字说出口,但是也写到脸上了。他笑着说:“那我倒要睁大眼睛看看你所说的工业化有没有这么神奇……老头子才五十八岁,还有几年好活,看得到的!” 杨梦龙兴奋的叫:“你同意了?” 戚虎点了一下头:“戚家军在浑河全军覆没后,老头子曾多次上书,请求重建戚家军,但四处碰壁,到最后被人扫地出门,连家都回不了了。小杨将军要练兵,而且自信有能力承担练兵所需的巨额费用,老头子自然要助你一臂之力……就算失败了也没什么,失败了,也就死心了。不过,如果侥幸成功了,我想请小杨将军给我一个机会,让我跟建奴决一死战!我三个儿子都死在浑河之畔了,这个仇,不能不报!” 杨梦龙郑重的点了一下头:“会有这样的机会的!” 第七十四章 送别 搞定了戚虎,杨梦龙很高兴。他对军事可谓一窍不通,仅有的一点军事知识,就是偶尔浏览各个军事网站,看几本军事小说获得的,除了初中一个星期,高中半个月的军训之外,他跟军队就再没有过交集了。现代军事理论他多少知道一些,什么网络战啊信息战啊斩首战啊特种战啊什么的,都知道,可是让他说他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要是照搬这些“经验”去练兵打仗,只怕他的下场比赵括、李景隆还惨。戚虎就不同了,他是一员打了一辈子仗的老将,已经摸清了这个时代的战争的规律,有他在,绝大多数的难题就迎刃而解了。杨梦龙兴奋的看到,他的大业已经是万事俱备,就差人和钱了。 人嘛,没着落。舞阳千户所的军户们的战斗力和纪律性他领教过了,绝对是气死主帅的好材料,要不是有坚固的城墙可以倚仗,要不是已经被逼到了绝境,要不是有大笔银子作为士气提升道具,别说七八百人,就算七八千人,也会被塔布伦用区区三百骑冲个溃不成军,甚至还没有看到满洲八旗的军旗,便已经落荒而逃了,指望这样的熊兵去打仗,还不如指望老天爷大发慈悲,给他一艘银河战舰,电浆炮粒子炮反物质鱼雷一通狂轰滥炸炸平沈阳,干掉皇太极、多尔衮这些牛人来得现实些。他们能鼓起勇气跟敌军死战一场已经是人品大爆发了,杨梦龙可不敢奢望他们再爆发一次,算了,这些家伙只会种田,就让他们专心种田好了,打仗这种高技术含量的事情,就交给真正的内行来干吧。卢象升留给他的这一千多人倒不错,至少比那些军户强多了,带回去严加训练,应该可以练出一支能战之师,当然,前提是这些人马愿意跟他走,卢象升愿意把这些人马给他。钱嘛,倒是有几万两了,不过很遗憾,这几万两银子怕是没有一两能用到练兵上,修水渠,炼硫酸,造化肥,建炬钢高炉,哪一样不是要大量砸钱的?这几万两扔下去只怕还激不起个朵水花来呢!不行,必须再想办法搞点钱! 带着万事俱备,就差人和钱了的喜悦,杨梦龙和戚虎聊了一会儿,便各自回房睡大觉。 从筱雨芳的窗前走过的时候,杨梦龙看到蜡烛还没有灭,摇曳的烛光把一个美丽的影子投映到窗纸上,她在干什么?在看书还是在教筱君写字? 他停下了脚步。 那个没有小鸡鸡的太监来了之后,他忙得团团转,甚至没有时间对她说一句话,跟她分享自己的喜悦和成就。明天就要去京城了,而据吴永透露,后金主力已经撤离了京城,局势开始稳定了,她估计还得回筱家庄,这一别,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再见面呢,真的很想跟她说说话。他抬起手想敲门,手指快触到门框的时候又停了下来。夜这么深了,她这么矜持的一个女孩子,肯定不会开门见他的,他不怕那些闲话,可是她怕,女孩子脸皮比谁都薄。当然,他的脸皮也厚不到哪里去,十八岁了还没有交过女朋友的人,脸皮能厚到哪里去? 他蹑手蹑脚的在门口踱起步来,几次想敲门或者叫她出来,都鼓不起勇气了。而房里,烛影摇曳,却寂静无声,她可能是看书看得入迷了,根本就没有注意到门口有人吧。可怜的女孩子,生活的重担压得她透不过气来,只有钻进书卷中,她才能暂时忘却烦恼,得到一丝快乐,在逃往县城的时候,那么多东西都被她扔下了,唯独这书,一本都舍不得扔。筱家庄现在恐怕已经被烧成一片白地了,回筱家庄,只怕她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以后的担子就更重了,她那单薄的肩膀扛得住吗?杨梦龙很想对她说,别怕,这副担子我替你扛,做回那个无忧无虑的你吧!是的,他很想跟她说这句话,现在就说。 可是房间里没有一点动静,他迟迟没能下定决心敲开这扇房门。他莫名其妙的来到这个朝代,谁也不知道会不会又莫名其妙的回去,真要是这样,那他非但没有帮到她,反而是害了她。 他对着那扇薄薄的门站了很久,最终又一次举起手,然后停在半空,没有敲下去,发出一声低不可闻的叹息,轻手轻脚的走向自己的房间,推开门,然后进去,关上,蒙上被子,却睁着眼睛,一直到天明。 筱雨芳轻轻合上书卷,同样发出一丝低不可闻的叹息,平静如古井的眸底泛起一丝惆怅。 那个就爱咧嘴傻笑,露出四颗大白牙的傻瓜,为什么他就不敲门呢? 际遇真的是非常神奇的东西,一眨眼,这个几乎饿死在路边的家伙就成了朝廷命官,有好多人对他俯首听命了。他才十八岁,有着发泄不完的冲劲和野心,他有着远大的前程,他的人生注定是多姿多彩的,而她,只是深谷中一朵小小的花,花已开,可没人来。 就这样罢……你有你的使命,我有我的宿命……就这样罢…… 京城作为一个帝国的首都,有着其非凡的意义,入京自然不是什么小事,至少对于那些官员来说是一件大事。杨梦龙直到五更天才合上眼,正迷迷糊糊,门被敲响了,接着是那个在他听来比野兽咆哮还要恐怖的声音……小杨将军打心里发出一声惨叫:“雅蠛蝶!” 又是方应秋这个瘟神。这个瘟神毫不客气的将还睡眼朦胧的他拖了出去,杨梦龙那两窝眼屎都还没有抠掉,他已经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的冲着他灌输了n多关于京城的知识以及跟兵部官员打交道要注意的事项。可怜的小杨将军用牙签支着眼皮,强打精神听着他在滔滔不绝,这个该死的书呆子,怕老婆的软蛋,怎么懂这么多啊?该不会是从书本照搬过来的吧? 填鸭子似的填了一大堆京城攻略之后,杨梦龙像个木偶一样,在方应秋的支使之下开始收拾东西。自己的行李肯定是要带的,路费什么的也是少不了的,当然,最最重要的是,钱一定要带足,不把兵部那帮吸血鬼喂饱你就别想顺利拿到军籍,没有军籍的后果……请想想你丢了身份证之后的遭遇,没错,那玩意就相当于一名军官的身份证,没有它你什么都干不成。至于要花多少钱才够?一千两是下限,上不封顶!这让杨梦龙一阵肉痛,他豁出小命干掉一名白甲兵的赏银也才一千两啊,就这样喂了那帮官僚,真是操蛋! 最操蛋的是方逸之也掺合进来,把他支使得团团转,这个要准备,那个也不能少,搞得他一个头两个大!好不容易,终于准备好了,天也大亮了,吴永这个死太监风风火火的跑进来,嚷嚷:“准备好了没有?准备好了没有?准备好了就上路吧,时间不早了!”二话不说就出发,一行数十人骑马的骑马,乘车的乘车,浩浩荡荡的开出城门。沿途不少老百姓前来相送,都依依不舍,这让杨梦龙心里得意了一把,看样子他在这里还是挺有人缘的嘛!当然,当看到一个脸高高肿起,两贴密密麻麻的贴着几十张或青紫或黑红的五百元大钞的猪头躲在一边一脸怨毒的瞪着他之后,他的心情就更好了,特意骑马过去,揪住这个想跑的家伙,伸手在那肿得跟在水里泡了一个星期的猪膀胱一样的脸上用力捏了捏,笑嘻嘻的说:“王兄,你也来送我啊?咱们没有多少交情啊,你都能来送我,真是太有心了。” 王公子确实有心,把杨梦龙卸八块扔到锅里炸的心。可惜现在杨梦龙已经是朝廷官员了,最要命的是县令、钦差都在这里,就算给他十个胆他也不敢造次,只能压低声音说:“姓杨的,你别得意,我们山不转水转,终有一天你会落到我手里,到那时,我会让你生不如————” 啪! 一声脆响震惊全场,王公子的脸再一次狠狠的扇在杨梦龙的巴掌上,原地转了一圈,那优雅的姿势,那一缕从嘴角缓缓渗出的血丝,还有那个殷红的掌印,那委屈而愤怒的眼神,让大家真正体会到了什么叫感性的美。杨梦龙甩了甩手掌,说:“有进步了啊,脸皮比昨天硬多了,把我的手掌都给硌疼了。” 方逸之皱着眉头问:“梦龙,怎么回事?” 杨梦龙说:“没什么,帮他打蚊子。” 王公子眼泪都出来了,捂着脸嚷:“他————”他想告状,但是杨梦龙的大巴掌又扬了起来,吓得他头一缩,护住两边脸,不敢吱声了。 又在欺负人。方逸之无语,这个杨梦龙还真是怪胎,似乎天生就爱找那些有权有势的纨绔子弟的麻烦,张郁是这样,这位王公子还是这样。 王公子又气又怕,咬牙切齿,声音低沉而阴冷:“我不会放过你的!” 杨梦龙满不在乎的说:“如果你皮痒了,只管来找我。我说小子,知道我们的差距在哪里吗?你吃了亏只能回家告状,而我分分钟都能把你给熊了,这就是差距!”突然往天上一指,高声叫:“阿妹你看,上帝压狗!” 上帝压狗是什么玩意谁也不知道,不过他那发现新大陆般惊奇而惊喜的语气成功的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大家下意识的抬头望向天空,就连王公子也不例外。他失望的看到,天空依旧是灰蒙蒙的,根本就没有什么上帝压狗,倒是有一个宽大有力的巴掌在眼前无限的放大,放大…… 啪! 王氏陀螺得到指令,又是一次三百六十度原地旋转,刚才是顺时针,这次是逆时针,扯平了。金星乱舞中,杨梦龙放肆张扬的声音轰轰烈烈的撞入他的耳膜:“你最好别再让我撞到你,不然见一次打一次,打到你长记性为止!”说完,走人。 眼前的金星半天才消散,王公子瞪着杨梦龙的背影,歇斯底里的嘶吼:“我要杀了你!!!” 回应他的,是一串嚣张的笑声。 方逸之皱着眉头问:“怎么回事?” 杨梦龙把昨天的事情原原本本的说了一遍,方逸之沉默不语,倒是吴永从牙齿缝里崩出两个字:“该打!”这位公公在入宫前就在京城当过叫花子,没少被地痞流氓欺负,都有心灵阴影了,那个小叫花子的遭遇跟他何其相似,他自然为杨梦龙喝彩。 杨梦龙嘿嘿一笑:“一大早就让方公子从被窝里揪出来,无精打采的,扇了那家伙两耳光倒是精神多了。”揉了揉肚子,苦起了脸:“就是没吃早餐,肚子饿得咕咕叫,你们谁带了吃的?分我一点呗。” 方逸之和吴永都哭笑不得。 这两位也没有带吃的,所以杨梦龙还得继续饿着,苦着脸上路。出了城门,城门外的尸体早就被清理干净上,那一滩滩血迹也已经被大雪掩盖,那场惨烈的恶战,仿佛没有发生过,但是想到当时那血肉横飞的惨状,方逸之不胜嘘唏。真悬啊,当时差一点就没命了,不过也因祸得福,没有那场大战,他还不知道要过多少年才能熬出头呢。 杨梦龙没有留意到这些,他只知道肚子饿了,目光四处乱转,看能不能找人弄点吃的。皇天不负有心人,走了几里路,他惊喜的看到,长亭边,筱雨芳一手拉着筱君,一手提着个小小的竹篮,翘首往这边看着呢!不难想象他此时心中的惊喜,也不管人家是不是来送他了,跳下马撒腿飞跑过去,跑得比投胎还急。筱雨芳见他风风火火的冲过来,顿时羞红了脸,杨梦龙不管不顾,说:“筱小姐,你……你是来送我的吗?这篮子里装的是什么?热气腾腾的,肯定是吃的东西吧……呵呵呵……” 话还没有说完,那标志性的傻笑就来了,真拿他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