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爱怜》 第1章 绣娘(1) 看着举到面前的自己瘦弱且白皙的小手和小胳膊,轻轻用右手又在左手腕上轻轻掐了一下,没敢用劲,害怕万一真的很疼怎么办? 事实证明,她想的没错,左腕上传来了轻微的痛感,她没有体会错,是有点疼的感觉,证明她穿越了,虽然没有身穿、胎穿什么的,但是她看着眼前的这双白嫩嫩的小手,却也能感觉到好小,至多五、六岁的样子。 只是举了这么一会儿的一双胳膊,现在已经很是酸软,爱怜无力地垂下双臂,放在盖在身上的棉被之上,躺着的她,看着头顶的木板,上面有着岁月的痕迹,老旧斑驳,微微转着小脑袋,四周一圈儿的围幔,虽然也是绸缎,但颜色暗沉、面料粗糙,和身上棉被的被面一样,一看便知这不是什么有钱人家的孩子。 此刻围幔是放下的,挡住了她的视线,闻着刺鼻的药味儿,她知道这具身体一定是在病中,只是感觉这一方小空间,有些沉闷和压抑。 正在她想支撑起身体,想拉开围幔,看看更多的东西时,脑中一阵刺痛,人已经进入到了一种她形容不出来的状态,似梦似醒中,一段记忆涌入了她的脑海中。 几岁的身体,记忆并不多,但是紧随着这一段记忆之后,又涌出了一大段的似记忆、又似电影回放般的信息,再清醒时,她已经知道了:她现在是谁,这是哪儿、她怎么了。 这具小身体,叫于爱怜,在爱怜前面加个‘于’姓,爱怜却是姓爱名怜,不管怎么说,名字相似,别人叫起她来,她也不至于会没什么反应,小于爱怜今年才五岁半,父亲是本地的一个乡绅于庆安,也是穷人眼中的大老爷、有钱人。 母亲王氏,今年也才不过二十五岁,却是于庆安的妾氏。 原主母亲原本是宫中一名手艺出众的绣娘,却因宫中后妃争宠之事,而被牵连,虽然因为只是被牵连而逃过了性命,却也是被发卖到了宫外,却因为容颜清丽、绣技和女红出色,而被京城附近阳明镇上的乡绅给买了下来,充当他的第五房小妾。 于庆安已经如今已经年近四旬,之前已经有了四房妻妾,但是正赶上宫里这一批发卖宫人,看到了原主母亲年纪二十,容颜也很是美丽,再加上她一身十分出色的技艺,更重要的是于庆安也想让自家沾点皇气,脸上更有面子,虽然原主母亲的年龄在这个时代已经是黄金剩女,但是为了之前这些原因,还是被于庆安买了回去。 原主母亲在宫中多年,对于争宠之事,早已经见怪不怪,她从未想过,也从未指望过男人能够把心留在她这里多久,她只要平平安安地把肚中的孩子生下来,把他(她)抚养长大便知足了。 可是这即使只有五位女人的后院儿,也不是平静的,当家的主母庞氏矮胖如猪,却是刁蛮狠毒,据说她闺阁待嫁时,虽然也不高,但是却并非如此蠢胖,只是连续生了一儿两女,让她的体型如吹了气一般的胀大。 再加上因为体型的原因,老爷对她也是应付和厌烦。 庞氏头胎生的是儿子,生产后,身型便已经有些走型,于庆安虽然高兴后继有人,但是对于发胖的老婆也有些厌倦,于是便把原来的通房马氏抬成了妾,后来陆陆续续地又娶进门了三房小妾,包括原主的母亲。 庞氏的娘家也是本地的豪绅,甚至比于庆安更胜一筹,所以于庆安对于庞家这个嫡长女也是有些忌惮,所以迫于无奈,每月也会与庞氏行那几次应付式的夫妻之事,这才有了后面的两个嫡女的出生。 而小妾们也纷纷地生下自己的庶子庶女,马氏生了一子一女,季氏只生有一子,钱氏生了两个女儿,而原主母亲,一生只生了原主一个女儿。 于庆安嫡庶子女一大堆,更显得原主的无关紧要,再加上庞氏的嚣张跋扈与不容人,其它三个小妾的阴毒与算计,这后院明面上花团锦簇,暗地里却如同一个小型的后宫,争宠、算计和阴毒手段从来都是曾出不穷。 而原主母亲可以说是一个睿智的女人,即使这样,虽然因为她的淡然和不争,导致了她的生活还不如一个当家主母跟前的大丫鬟,但是却也能让原主平平安安的长大。 只是这次原主生病,却是因为于府的庞三小姐于爱倩路过在池边自己玩耍的原主,一脚把原主踢到了池塘里,虽然池塘很浅,但却因为秋意渐浓,池水寒凉而感染风寒,而爱怜也是在这时穿越了过来。 五岁多的小爱怜,虽然不明白比她大四岁的姐姐,为什么会把她踢下水,可是她却能够感受到那股深深的恶意,平日里她也是听从娘亲的话,从来不会在那些哥哥姐姐跟前玩耍,但是她那么小,总会有疏忽的时候,昨日便是她采摘着地上细长的小草,学着娘亲编织着简单的小筐,虽然筐底儿还没编出来,可是她却很是投入,才没有注意到了嫡姐的到来,不过于王氏并没有责怪她,只是在没人的时候温柔地叮嘱她,以后尽量在自己的小院子中玩耍,即使出去,也要注意周围等等。 原主母亲是个极温柔的女人,虽然长年在宫中,只是个绣娘,但是却也被宫中的贵人们长年熏陶得气质端庄娴雅,无论宫中后妃怎么算计争宠,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她们是这个国度最优秀的那极少数的女人之一,无论是礼仪、规矩还是才华。 原主母亲是后宫一名宠妃孟淑妃跟前的绣娘,不但长年负责孟娴离的所有绣品的缝制,手下还有五、六个绣娘管辖,算是一个小小的管事。 王氏乳名王允儿,在孟娴离在盛宠之时派到了这位宠妃宫中,这一呆就是七年,如果不是其它宫妃拿着孟淑妃曾经赠予其的,出自王允儿之手的绣品,而陷害其它妃嫔,而孟淑妃和王允儿都属于被牵连其中的。 第2章 绣娘(2) 孟淑妃失宠,王允儿被卖,这件陷害事件本就没有孟淑妃什么事,只因由王允儿多年前的绣品,被孟淑妃当作人情送给了那位妃子,却被人拿此事做了引子,后宫女人众多,各种风格的应有尽有,皇帝有了新宠,自然对孟淑妃也没有了那么宠爱,被牵连,便也没有什么奇怪的了。 王允儿,也就是原主母亲也只是宫斗之中众多炮灰中的一个而已,没有在这高墙内丢了性命,已经是万幸之致,她从入宫之时便已经有了这样的思想准备,所以对此也没有什么抱怨。 不过宫中的生活虽然让她整日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但是也不是一点收获没有,宫中女人之间的争斗,各种算计,阴私丑事,她却是了如指掌,跟着的主子孟淑妃,本身性格也是那种温柔娴雅、才气非凡的女子,虽然从不主动害人,但是也是个聪明的女人,否则也不可能在这复杂的后宫立足。 孟淑妃从不拦着宫女和身边的女官们识字看书,甚至因为本身就是才女的关系,她的后宫还有一间很大的书阁,身边几个亲近的丫鬟和女官都可以进去看书习字,孟淑妃常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这句话的意思是: 读书可以使人明理,开启智慧,从而克服愚昧无知。 孟淑妃是个难得明理的主子,王允儿也有幸能够进入这个书阁,并且孟淑妃左右在宫中也无事,每天都会抽出时间来教导这几个心腹。 也因此孟淑妃不同与其它后宫女人的宫中,除了脂粉香气就是花红酒绿,而这里则是与众不同的书香气。 皇帝大概正因为这个‘与众不同’,而让孟淑妃承宠了这么多年,不得不说王允儿也是个幸运的,能够安然呆在这深宫七年而安然无恙,虽然最后提前被发卖出宫,而不是到二十五岁自行出宫,但是最起码在全身而退的情况下,还习得一身她在外面学不到的本事。 于老爷最开始对于宫里出来的王允儿的好奇和新鲜,可是被刚进府的王允儿一套‘组合拳’下来,对她也失了兴致,再加上她日益渐大的肚子,更是对她毫无兴趣,而投身到了其它的妾氏身边。 本来上好的院子,在王允儿生了一胎女儿之后,也在女儿满月当天,被当家主母庞氏收了回去,她们母女被撵进了这个破落的小院中,只有一个粗使丫头,还能证明她们母女二人还是个主子。 即使这样,原主母亲王氏也没有什么好抱怨的,她只想平平安安地和女儿过日子,并不想参与后院女人们的争宠,对于男人的劣根性,她清楚的很,现在有一个娇娇软软的女儿伴在身边,她已经没有什么好遗憾的了。 就这样,因为原主母亲的聪明,在加上她的态度,以及身边没有儿子,也没有什么威胁,庞氏和几个妾氏也渐渐不再刻意针对她,放任她们母女成为这个于府中的小透明。 虽然吃穿用度并不好,但是也能保证她们的温饱,也让原主平安长到了十四岁半。 只是在于爱怜十三岁时,王氏因一次风寒,却因庞氏的阻拦而没有得到及时的医治,致使病情发展,病气缠身。 一直到原主十四岁半时,王氏再也支撑不住了。 这一天,王氏把于爱怜叫到了床前,看着眼前虽然布衣素裙,却仍然清丽无比、亭亭玉立的女儿,心中止不住的悲哀,饶是她如此小心谨慎,却还是没能看着女儿长大成人,嫁与一个好人家,她眼看着就要不行了,却没办法给女儿一个安定的后盾和保护。 “怜儿,把头发弄下来吧,记着,不要让人看到你真实的容颜,这只会给招灾惹祸的,娘教给你的方法千万不要忘记,不管你以后嫁到什么样的人家,千万要记得保全自己,不要让自己受到伤害,娘不能看着穿上嫁衣了”王氏举起手臂,瘦骨如柴的手轻轻抚摸着于爱怜的脸颊,眼中晶莹闪烁,全都是不舍与担忧。 于爱怜此时已经有预感,娘亲或许将不久于人世,此时已经泣不成声、泪流满面,轻轻擦去女儿脸庞上的泪珠,王氏轻叹口气:“怜儿,娘要走了,可是真是放心不下你,这个家里,除了娘亲,没有人真的在乎你,包括你那个爹,所以你心中要有一杆称,不要被孝道迷了眼、迷了心,那些不是束缚你的理由,你要学会在保全自己的情况下,不被人所诟病,娘亲这些年教了你很多,但是你还太小,心智、见识还是太少,心思也单纯,哎——”。 王氏这时的状态,已经不比正常人差多少,脸庞也出现了少见的红晕,她自己清楚,这是回光返照了,她要把一切都交待清楚再走。 她摸索着从床边某处,掏出一个小木盒出来,按了上面的卡扣,盒盖弹开,里面却是一个铜板大小的玉佩,莹白如玉,玉质通透,一看便是一块上玉的羊脂玉,玉两面有着细致的雕工,泪眼模糊的于爱怜并没有看清楚上面的花纹。 把玉佩拿出来,放在了女儿的手心之中,轻轻说道:“怜儿,娘跟你说件十分重要的事情,千万不能走露一点风声,你要记住,千万要记住,现在再去门外看看,让小兰去外面买点点心去”此时的王氏在说话的同时,已经有些微微喘息,但是语气却有些急促起来。 于爱怜听话地走出门外,看到小兰正在院中的井边洗着衣服,便柔声吩咐她去买些点心回来,并给了她铜钱。 小兰听话地接过铜钱跑出了门,于爱怜关了院门,又回了王氏房中,关上门窗之后才坐在母亲床前。 看着王氏已经褪去了红晕,苍白泛青的脸庞,于爱怜的眼泪又是止不住地往下掉,娘亲这是要挺不过去了吗? “怜儿,别哭,听娘说,再不说娘就没机会了:你本不是于家的女儿,娘亲被你爹买回府中之时,便已经怀了身孕,只有将近一个月,是娘使了手段,才在新婚之时蒙混过关,并生下了你,你的亲爹,他是——当今圣上,你本是皇家的女儿,可是却因为娘流落到了民间,是娘对不起你,咳咳咳”王氏说到这里便开始剧烈地咳嗽起来,脸色涨红,额角青筋暴露,让本来柔和瘦削的面庞有些狰狞。 第3章 绣娘(3) 于爱怜急忙轻拍着娘亲的背脊,想减轻她的痛苦,却被王氏摇动的手臂阻止:“怜儿——咳咳咳——不必——咳咳咳——你听——娘说”好容易挺过这一波儿,王氏缓了缓肺部的不适与痛苦,声音有些嘶哑地道:“我出宫的前一个月,有一次娘亲去织造监去取绣品需要的丝线,贪图近路,走了一条小路,却碰上了带着几个太监并且醉酒的皇帝,就在那片树林里,娘亲被当今幸了,当时醉酒的皇上给了娘亲这个玉佩,说这是他的信物,可以把娘亲抬为后宫的才人,而皇上在酒醒之后却忘了此事,跟着的几个太监不知是没有把这件事告诉皇上,还是告诉他了,他也不在意了,这件事就这样不了了之了,谁知道,没几天便传来了孟淑妃被牵连到了后宫争宠的事件当中,娘也爱了牵连,被发卖出宫,没有人知道那一次之后,娘亲便有了皇家血脉,本来这种事情,皇上身边的太监会在事后第一时间给娘亲喝下避子汤之类的,可是那次也没有,所以被于老爷把娘亲买回府时,娘亲已经怀你一个月了”。 微微轻喘了一口气,她的声音更轻了:“成亲时,娘亲骗过了酒醉的于老爷,以为娘亲还是完壁之身,并设计把自己的脸弄伤,毁了这副容貌,让于老爷再没有兴趣碰娘。 为了以防万一,在成亲后的半个多月后,又掩饰了身份去府外看了诊,得知自己已经有了接近两个月的身孕,心中也便清楚,你根本不是于老爷的孩子,便又想尽办法掩盖了月份的事实,再加上你本身就晚了真正预产半个月的时间才出生,便也糊弄了过去,这件事,娘亲已经在心中掩藏了十五年,今日告之与你,也是不想你一直稀里糊涂地把于府之人当成你的亲人,于府之中,如果他能够在你亲事上为你多着想着想,嫁与个好人家做正妻,哪怕是普通人家也好,你便要记着他对你没有生恩,也有养恩,虽然对咱们忽视得彻底,但毕竟没有让咱们母亲流落街头,可是若反之,那你也不必念着他的好,当没有这个爹,然后保全你自己,无论何种情况下,一定要保全好你自己,知道吗?”王氏的担忧全都写在脸上和眼睛里。 于爱怜边哭边点着头:“我知道了,娘,你一定没事的,你不会离开我的,呜呜呜——” “那就好——好好照顾好自己,不到走投无路,不要去找你亲爹,不要去宫里,即使是亲生的,可是最是无情帝王家,娘怕你跳出虎穴,又进狼窝,以后便——靠你——自己了——怜——儿——”王氏不甘地失去了呼吸,带着对女儿深深地眷恋和担忧。 “娘——” 王氏的死,没有在于府中掀起一点波澜,一口薄皮棺材就带走了于爱怜所有的依靠,她成了于府中更加可有可无的小透明了,哪怕这样,于爱怜也没有什么可不满的,但是一直到她十五岁及笄后的两个月时,被于老爷许给了京城中的一个六品官员做妾氏,而且是个已经五十多岁的老头子。 这位官员叫刘权,他的原配已经亡故,留下一子两女,大女儿早已经嫁作人妇,小女儿也在去年入宫成了一位美人,刘权大小也算是皇亲,于老爷一心巴结人家,得知刘权贪恋女色,便想起了这个养在家中的小透明庶女,不管颜色好看与否,首先这个庶女年轻,虽不是什么绝色,但也不丑。 于爱怜被于老爷给卖进了刘府,她原本一直用母亲教的方法遮挡着自己的相貌,却在被抬进刘府之时,被刘府派来的嬷嬷们又是净身又是换衣的,也在这时,她们发现了她让人惊艳的容颜。 那时候于老爷后悔了,后悔这样的容颜嫁的太低了,这样的容颜可以给他带来更大的利益,可惜木已成舟,无法反悔了。 于爱怜虽然有几个在府中王氏留下的人脉,得知了自己将被许给一个五十多岁的鳏夫做小妾,而且他已经有了七房小妾和三个通房,她是第八房小妾,这让她如坠冰窟,不知如何是好,而那几个王氏的人脉也只是府中的下人而已,通通消息还行,在大事上却几乎没什么用。 于爱怜想过进皇宫,可是她却被于老爷派人看在了后院,她连府门都出不去,就这样硬是被抬入了刘府。 进入刘府之后,因于爱怜的好颜色,着实被刘权宠过一段时间,而在这其间,刘府中一个庶女也与于爱怜走得很近,可能是由于两人命运相似的关系,都是娘亲过世的庶女,而那位叫刘云曼的庶女的娘亲也是那次从宫中被发卖出来的绣娘之一,而且两人的生日时辰也十分相近,刘云曼只比于爱怜小了十日,一切相似的经历,让两人很快亲密起来,虽然辈份差了,可也没影响两人的私交。 即使于爱怜被王氏从小灌输了不少宫中后宅的龌龊事,让她比较同龄的女孩子更多了几分聪慧和警惕之心,可是却还是在无意中被刘云曼看到了被她戴在脖预上,挂在胸前的那块玉佩,眼尖的刘云曼看到了上面的龙形图案,便放在心上,没有声张,却也存下了歹心。 可是由于于爱怜十分的谨慎,从不乱吃别人送的东西,从不去湖边池边,也从不走近路小径等等,刘云曼始终找不到机会下手,直到她终于找到了机会,在于爱怜的茶水中下了歹毒的药剂,让已经怀孕的于爱怜一命呜呼,而刘云曼趁机摘下了她的玉佩,溜了出去,这个周边没人的机会是她好不容易才找到的。 刘府之中的一个妾氏之死,并没有引起多大的波澜,刘权虽然还没有厌倦这个小妾,可是刘云曼却把凶手污陷为跟随于爱怜而自尽的丫鬟小兰,虽然如果深究的话,会找到这个结果的漏洞,可刘权虽然猜到应该是这后院的其它妾氏通房所为,但人既然已经死了,想要再娶就是,只是可惜了那副好颜色,他也只是把后院的女人都训斥一遍,象征性地查了查,没有证人,也没有找到明显证据,那就让那个衷心的丫头顶罪吧,一条人命的消失就这样风平浪静地过去了。 第4章 绣娘(4) 于爱怜和她母亲一样,悄无声息地死去了,没有掀起一点波澜,而她的那枚玉佩却在不久之后,引起了轩然大波,刘云曼虽然也是个没娘的后宅庶女,但她天生便不是个安份的,后院中的庶子庶女们没少让她算计,还时常女扮男装偷溜出府,对于外面的世界也熟悉异常。 有一次当她看到几个锦衣少年,旁边跟着两位气质阴柔的中年男人,他们衣着华贵,她曾经见过其中的一位,当然是远远地见过,她也是听旁边低声的议论声,才知道那是三皇子,而旁边两位也同样贵气逼人,虽然不知道是不是也是皇子,但是身份地位也不会低就是了,于是她使了计,真的用玉佩引起了几人的注意,而赶巧,旁边的一个中年太监的正是当年跟在皇帝身边的小太监之一,由此之后,刘云曼开始了认亲,被接回宫里,被指婚尚书府世子,后被册封为诰命,风风光光地过完了一生。 本该是原主的一切,都被刘云曼代替,她的死没有一点声息。 这后序的一大段电影般的信息,就那么被爱怜接收到脑海中,而现在的爱怜也代替了五岁时的于爱怜。 爱怜静静地躺在床上,没管颈下那硬硬木枕带来的不适感,开始整理脑海中的所有信息,有于爱怜自己的,有后面所有的。 她也清楚地知道此时的自己,算是魂穿到了于爱怜的身上,代替她生活在这个从未在历史中出现的王朝中。 要想自己在及笄之后不被嫁与那个能当她爷爷的糟老头子,首先就不能够让原主的母亲王允儿王氏死去,如果不是因为那场风寒,以王氏的聪明,绝对不会让原主嫁到那样的人家。 不过距离王氏生病的那年还早呢,她如今要做的,就是好好的长大,好好的把自己的身体调养好,虽然没有锦衣美食,但是要保证娘俩基本的营养跟得上。 既然来了,那么便放下前世的一切,好好地在这个时代生活下去了,即使她很不喜欢这种女人地位十分低下的时代,但是她也没办法别的选择了,最起码她现在活着,并且还有一具健康的身体,这就已经十分幸运了。 想着想着,不知道什么时候便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待她重新醒来之时,已经是掌灯时分,架子床上的帷幔已经被拉开,系在了床两边的立柱之上,于爱怜虽然还是虚弱无力,但是勉强撑着,也能坐起身来,也是在这时,爱怜看到了床以外是什么样子的。 架子床对面四五米处,便是实木对开的花格窗,此时两扇窗是关着的,窗前是一张实木书桌,上面笔墨纸砚齐全,但却能够看出都不是什么值钱的好货。 桌前一张高背木椅,书桌厅边,靠墙处是一张贵妃榻,榻上铺着锻面的褥子,虽然没破,洗得很干净,但也是有些老旧,进门左侧则是一张圆桌,桌上面铺着绣着花样儿的桌布,垂下的一角,可以看出一枝红梅含苞待放,十分逼真,桌上正中心放置着一壶四杯的茶具放在一个圆形木质托盘之上,圆桌四周围着四个圆凳,样式很简单,没什么复杂的雕花。 地面是青条石铺就,没有地毯,让这间屋子,稍嫌冷硬。 爱怜掀开被子,穿上了床边的一双小绣鞋,面料虽然是粗布的,但是上面却绣着精美的花朵,一向对花卉没什么了解的爱怜,只知道很好看,却不知道是什么花儿。 身体有些无力,她扶着床柱上前缓缓迈小腿走了两步,也看到了圆桌的里侧放置着靠墙的边柜,边柜上面摆放着一个瓷花瓶,花瓶中插着几枝小花,虽然不知道是什么花儿,但也能确定是外面随意采摘的野花,不过却让这个房间有了些许生机和温馨。 正在好奇地左右地看着,却看到门被打开,随之进门的妇人的声音也同步响了起来。 “怜儿,你怎么起来了,这还没好呢,赶紧回床上去,睡了这么久,饿了吧,娘给你炖了粥,你先趁热喝点”妇人几步便来到爱怜身边,弯腰把她抱了起来,放在床上,并手脚麻利地把鞋脱掉,重新给她盖上被子。 “小兰,把粥给我,我来喂就行,你先去烧点热水,一会儿给小姐洗个澡,之前发汗,身上一定粘腻难受了”妇人吩咐着后面跟着的那个只有十三、四岁的小丫头。 爱怜目光看向那个小姑娘,小姑娘单眼皮儿,圆脸蛋儿,皮肤有些粗黑,鼻子不高,但也不塌,嘴唇不大不小,但下唇微厚,不是什么美人胚子,但是也不难看,算是个普通的女孩儿。 在记忆中翻找着,小兰一直对她们母女忠心耿耿,即使出嫁于爱怜也带着她,只是在原主死后,一直没有嫁人的小兰也在原主的房间上吊自尽了,她在自责,不应该离开小姐,要不然小姐不能死,虽然她不知道是谁毒死了小姐,但是她知道,如果她没有离开小姐,那么那个人是没机会的,可是……没有可是了,万分愧疚的她,便也跟着去了,没有丝毫犹豫,这个虽然长相普通的丫鬟,却是前世最后一个真正关心爱护于爱怜的人了。 小兰脆生生地应了声,便把粥碗轻轻放在妇人手里,转身跑了出去,小兰虽然长得普通,但是声音真心好听,这是上帝在给她关上了门之后,又给她开了一扇窗啊! 爱怜看向小兰的目光也只有两、三秒,便收了回来,看向眼前这个妇人,她这具身体的娘亲,这个到死都不能瞑目,还在惦记原主的母亲。 王氏身高目测也在一米六十二、三左右,身材纤细、肩膀瘦削,一头如云的发髻上面只插着一朵珠花,别无装饰,耳朵上一边挂着一粒黄豆大小的,色泽发黄的珍珠,一看就是有些年头的,颜色已经不再鲜亮的劣质珍珠。 王氏皮肤白皙柔嫩,此时的王氏也才二十多岁,在现代还是个风华正茂的小姑娘,在这个时代,却已经是个五岁孩子的娘亲。 第5章 绣娘(5) 杏眼琼鼻、香唇水润,虽不是倾国倾城,但也是个大美人了,否则也不能被醉酒的皇帝看中,有了那段露水情缘,只是有一点却把这些破坏的七七八八,那是一道从额际到眉下眼角处,一道长长的疤痕,把这一张好颜色毁了个大半。 王氏没有用刘海儿刻意去遮挡,这道疤是她故意在成亲第二天弄出来的,如果不这样,就无法让她真正脱离后院的那些争宠漩涡,她宁可苦一些,也不想同那些女人去抢那样一个男人。 如果她想,在宫里,她不是没有机会接近皇帝,凭她的好颜色,也不是没有机会成为后宫众位美人中的一员,可是她不想,不想与那多女人去抢一个男人。 可是有些事情由不得她,那一次也不是她一个弱女子能够反抗得了的,但她并不后悔,因为只是那一次,才给她带来了怜儿,这个与她相依相伴,需要她去保护、爱护的那么娇嫩的一个小人儿。 每当看到女儿,她的一颗心都似化成了水儿。 为了保护自己,成亲当天,在新房,她使出了浑身解数才把于庆安灌倒,伪装出了现场,让第二天迷迷糊糊醒来的于庆安,以为自己真的已经履行完了当男人的职责,只是有些遗憾,醉酒让他对于那一晚几乎没什么印象,本来以为享受美人的时间还有大把,谁知道第二天,王氏便因庞氏的下马威,弄伤了脸,当时的血肉模糊,吓坏了庞氏,也让于庆安大倒胃口,便去了钱氏的屋子过夜去了。 这也正是王氏想要的,她也没刻意去管那道伤口,任由它落下了那么吓人的疤痕,新鲜感还没过去的于庆安,给王氏送去的去疤药,王氏根本就没用,几个月后,于庆安便失去了耐性,每次看到那道疤,也让他提不起什么兴致来,宫里出来的人的光环也渐渐消散,于庆安也便不再管她。 于庆安有时候也很佩服自己,只是那一夜的风流,便能够让王氏怀上自己的骨肉,不禁对自己的能力又高估了一番,也希望她能给自己再带来一个庶子,让于家人丁更加兴旺。 一直到于爱怜的出生,才让于庆安对王氏的最后一点关心也消失殆尽,他已经有五个女儿了,于爱怜是第六个,多子多女的家庭本就容易忽略了某一个或是某几个,而在这个时代,嫡庶又是如此的泾渭分明,再加上于庆安子女众多,更让于爱怜显得微不足道。 这其实也是王氏想要的,她不想让女儿太出头或是太出挑,太出风头也代表着会成为众矢之的,成为大家攻击算计的对象,引起兄弟姐妹的嫉妒之心,还不如让自己更没有存在感一些,也少一些纷争。 于庆安本人不到一米七的个头儿,体型单薄,眼眉稍些八字,皮肤暗黄,眼球有些凸出,嘴也有些大。 庞氏虽然面相上不算丑,但是嘴唇偏薄,眼稍上挑,皮肤虽然还算白皙,但是却并不光滑,个子不高,但体重超常,蠢胖蠢胖的。 这样两个人的外貌,他们的嫡子嫡女也好不到哪里去,哪怕是于爱倩,算是他们三个中长得最好的,却也勉强称得上不错,但也只是普通人中的不错,离美人还有些距离。 而马氏、季氏和钱氏,虽然长得还算不错,但是他们庶子庶女中,大半都随了于老爷,有的甚至可以说长得很丑,要说这里面再挑一挑,也就钱氏的大女儿和季氏的儿子还算好一些。 唯独于爱怜自小就得粉雕玉琢、十分可爱,她继承了父母几乎所有的最优秀的基因,让她从小便已经能看出巨大的潜力。 可是王氏却不敢让别人看到,在这种环境之下,太美丽的事物都会首先受到攻击,她可以躲开一部分,但是有些却不是她一个后宅妇人能躲避得了的。 所以从小王氏便小心地隐藏着爱怜的容貌,头上刘海几乎遮住了半张脸,白嫩的皮肤,也被她抹上自己配置的药膏遮住,变得暗黄,这种药膏不但对皮肤没有刺激,还很养皮肤,这还是她在宫中学得的秘方,本来养肤的手段,却被她用在了遮挡美貌之上,却也是无奈之举。 不过这些手段却是行之有效的,前世也是这种方法,没有让于爱怜因为出色的容颜招来灾祸,没有让她成为众矢之的。 爱怜知道,在王氏的护持之下,她会平安长大的。 看着眼前这个眼神柔和看着自己的年青妇人,看着她把汤勺里的熬得稀烂的米粥再吹了吹,然后轻轻递到了女儿唇边。 爱怜听话地张嘴吃掉,模样十分乖巧。 爱怜不管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这个对原主爱到骨子里的女人,也要保全她的性命,刘权那个老头子,还有刘云曼,今生,她可不想与他们再有交集,刘云曼没有了她的这枚玉佩,也就没有了进宫的媒介,爱怜不想嫁什么高官,她只想与眼前这个女人相依为命,过完这一生就可以了。 安静把这一小碗粥都喝了干净,王氏温柔地擦拭着女儿的唇角,把碗放在了圆桌之上,又坐回床边,柔声说道:“怜儿,感觉怎么样了?” “娘,怜儿现在没什么事了”爱怜这声‘娘’真的憋了好大的劲儿才叫出来,真的说出来了,便也就没感觉那么难了,既来之则安之,不管以后如何,她现在得模仿原主的习惯说话和行事,只是对于这种语气,心底里有恶寒,但也被她压在了心底里,没敢露出分毫。 只是娇娇软软的声音,让她自己都感觉很是动听,原主的声音也很好听啊!不比小兰差啊!只是更稚嫩些,幸运—— “娘,我想下地走走,可不可以?我躺了那么久,很累的——”爱怜仰起小脑袋,看着王氏,眼睛晶晶亮,弃满着希冀问道。 娇娇软软的声音,让王氏的心更加柔软起来,“好吧,穿件衣服,娘给你穿鞋”。 第6章 绣娘(6) 爱怜既然已经穿越到了原主的身体里,虽然还惦念着前世现代方便的生活,可是对于自己的曾经也是深深的厌恶,如今知道自己回不去了之后也能很快调整好心态,很佛系地接受了这一切。 嫁人,那是十年以后的事情了,现在想这些还有些早,王氏起码这十年里可以护佑自己的安全,她便安心地过好这第二次的童年。 洗澡的地方在隔间,小兰把烧好的水提进那个桶里,小小的她,已经在做着成年的活计,虽然有王氏一旁帮衬着,可是她那泛红的脸上还是沁出汗珠,爱怜心底里有些小小的不忍心,可是这个时代对于下人就是这样子的,她也无意去改变这一切,只是她们母女对小兰也都很好,做的活计比较其它的院子来说,也并不是很多。 在地上溜达两圈的爱怜,几个屋子转了转,好好参观了这古代的建筑,虽然破旧了些,可是却还是让她感觉很是新奇。 洗过澡的爱怜,小脸儿白里透红,粉嫩嫩的可爱极了,湿漉漉的头发被王氏用白巾反复地擦着,尽量让它更干爽些。 爱怜真实的小模样,只有王氏和贴身丫鬟小兰知道,明早起床,便又会被擦上那药膏,掩去这天生丽质。 可是爱怜却不知道自己的这具身体是什么模样的,只是在记忆中知道成年后,铜镜中应该很是美丽,小时候什么样?却是没什么记忆了。 趁着王氏和小兰收拾洗澡水的功夫,爱怜跑到母亲的房间,站在桌上立着铜镜前,好好地看了看现在的模样,果然啊……好萌、好可爱啊! 爱怜差点儿都忘了,这已经是她的身体了。 这个小院子的布局很简单,房子算是正房,一进门是堂屋,左侧是一个套间,里间是王氏的房间,除了架子床和一些边柜、圆桌什么的,没有什么特殊;外间还有一张小床,和几个柜子,陈设都极其简单。 而进门右侧也是一个套间,大小与左侧差不多,里间是于爱怜的闺房,外间是丫鬟小兰的住处,毕竟爱怜的年龄太小,虽然与母亲分房,可也不能把她单独扔在那里不管。 厨房则东厢房,而洗澡的屋子则是厨房里侧隔出来的,虽不大,但也是方便了许多。 西厢房则是分出一个小隔间做了净房,另一部分做了仓房。 院子不大,有一株年份不小的杏树,每年春天时,杏花开时,让整个院子都多了许多生机,美丽生动起来。 离杏树不远还有一口井,井上绑着辘轳,上面还有遮雨的棚,对面靠墙那一块地,被开出来,种了些蔬菜,垄沟整齐,菜苗挺拔,一看就侍弄得很好,其它的地面则都铺着青石板,整个小院儿古色古香的,没见过什么世面的爱怜不禁心中感叹着,前世旅游看到的古建筑有着太多现代人为因素的东西,即使尽量保持原貌,可是也没有这个小院子给她的感觉生动真实。 第二天清晨,当爱怜迷迷糊糊地被小兰收拾妥当之后,才算清醒过来,昨晚洗完澡的爱怜精神大好,精力旺盛地这瞧瞧那看看,没个消挺的,让王氏知道,女儿已然大好。 这不今天一早便把爱怜叫到了跟前说道:“怜儿,娘之前已经教过你识了一些字,这几天你病了,便也没让你继续学,今天娘要继续教你识字、写字和女红,至于古琴,娘会一些,但学得不是那么精通,但是教你进门还是够了的,当然一些礼仪也是要有的”。 王氏仔细看着女儿的表情,一下子和她说了这么多,也不知道她能不能接受得了,之前只是教她识了些字,却没有教她写,但是到女儿及笄的时候,也就十年的时间,为了给女儿找个好人间,所以必须教她一些东西,让她不至于让夫家看不起,如果大户人家,也要会管家。 不过看到爱怜那虽然腊黄的脸庞,但是葡萄般晶晶亮大眼睛忽闪忽闪,好奇且带些喜意,便知道,她今儿个说的这些话,并没有引起女儿的反感,才耐心地详细地跟她说起了时间上的安排。 爱怜虽然从现代过来,但是对于繁体字不是太熟悉,但是常用字还是认识的,只是写起来有些难度,不过小小的身体,成年人的灵魂,倒也不怕,让她更加惊喜的是女红和古琴,从记忆得知王氏本就是宫中极为厉害的绣娘,这是她最擅长的技能,古琴前世里,她便很喜欢,可是一直没有机会或时间来学习。 虽然爱怜有原主前世的记忆,但她前世的那些本已经学会的技能,也只是留下的一段刻板的信息,如果没有王氏如今面对面的教导和亲手实践,她想要消化那些技能,却需要很久的时间,所以接下来的十年,她也不会太无聊了,弥补前她只会十字绣和没有机会学古琴的遗憾。 爱怜不但不会觉得王氏让她学的东西太多了,反而很感激她能够把她未来十年的时间填满,而不至于在这方狭小的天地碌碌无为地圈十年。 看着兴致高昂的女儿,王氏很是欣慰,脸上仿佛散发着温柔的光辉,那道疤似乎都没有那么狰狞了。 这几天,于爱倩也没有再赶在这附近转悠,毕竟她也只是个孩子,心存恶意把这个庶妹踹下池塘,看着被救起后,那混身湿透的软软的小身体,那紧闭的双眼,发青的脸颊,她怕了,她只瞧了一眼,便感觉那个庶妹会睁开眼睛向她索命,她带着她的贴身小丫鬟疯一样跑回自己的房间,关上门不敢出来,她怕庶妹变成了水鬼再来找她。 毕竟有时候她也会听一些婆子丫头说一些鬼故事,都说横死或冤死的人会变成厉鬼,向他的仇人索命,于爱怜是她踹下池塘的,那么她就是于爱怜的仇人,死了之后,就会来找她来报仇,脑海中又想起了于家怜刚被捞出水时的样子,她浑身颤抖,脸色苍白地把自己包在被子,不敢露头。 第7章 绣娘(7) 第二天,虽然也听说了那个庶妹没有死,没死也就不会变成水鬼了,她也就放下心来,不过恐惧还是让她尽量避开那个偏远的小院儿远一些,也不敢在附近玩,虽然庞氏后来也知道了这件事,却不以为意,没有这件事,她也不会想起那个丑陋的女人。 要不是于老爷不许,她都想着让老爷把她休了,带着那个拖油瓶离开于府,但是王氏毕竟是宫里出来的,虽然被发卖了,但是她原来的主子还在宫里,虽然没有原来受宠,但还是高居妃位,没有多大影响,于庆安是个乡绅,虽然知道休了王氏也没什么不可以,可是她还怕王氏与孟淑妃还有着一丝主仆情意,到时候再连累到他,反正养着这一对母女也花不了多少银子,就养着吧! 左右只要他不休了她,孟淑妃即使还记得王氏,也不能把他于庆安如何。 而后院里妻妾们互相的算计,他也多少知道一些,但是却也没让王氏如何,偶尔也替她说句话,只是一看到那道疤,便不想再接近她,远远地把她打发到那个僻静的院子,保证她的生活,便也不再多管了。 庞氏她们一开始还把王氏当成了敌人,可时间久了,也看出了王氏无意与她们争宠,又如此落迫,克扣太多,老爷还生气,便也不再多管她了。 每个月的月例少得可怜,只够她们娘俩加个丫鬟勉强吃饱肚子,可是要吃好便也不能,只是她们不知道的是,王氏本就是宫中出色的绣娘出身,绣活儿出类拔粹的,在没有人打扰的情况下,每天除了教女儿,便是绣些绣品卖,日子过得还不错,并且还有富余。 原来于爱怜有的时候呆在院子里还会感觉无聊,时常找机会溜出去玩,这也是为什么于爱倩能够在池塘边上看到她的缘故。 可自从爱怜来了之后,她有大把的时间用在了学习王氏教导的东西,哪里有时间出去浪,只在王氏有时间的情况下,带着她在院子附近走走。 她们的院子位置很偏,并且还有个小门直通府外的后巷,原本这个小门是被封死的,可是自从王氏搬过来之后,从管事婆子那里偷了钥匙,并悄悄又配了一把,所以在所有人不知道的情况下,她们母女是可以自由地出入于府的。 只是王氏轻易不会带爱怜出去,她太小,怕她嘴不严,再说漏了什么,所以之前的几年从未带爱怜出去过,她自己出去,也都是乔装一番,趁爱怜不注意偷溜出去。 出去采购绣线,丝绸锦锻等绣品的材料,同时也卖掉一些完工的绣品,这些小兰一个小丫头都做不了,所以只能她自己来。 几年了,她都做的人不知鬼不觉的,幼小的于爱怜不知道这些,可是穿过来的爱怜却是清清楚楚,只是也当不知道而已。 她前世就是个宅女,只要有事做,她可以宅一辈子不出屋。 看王氏悄悄地从小门出去,爱怜从窗缝看到之后,又把窗户轻轻关上,继续着她的写字大业,人小,胳膊没有力气,再加上她用不惯毛笔,软软的笔头让她很是头痛,现在狗爬似的字,还真配得上她的年纪了。 家里现在的存书并不多,也大多是王氏借出来,自己抄写的,这样子可以省些银钱,还有几本是买来的,这些都是未来爱怜将会用到的,王氏未雨绸缪,早早便想到了,几年前便已经开始收集了。 爱怜有时候会想,如果自己是男孩子就好了,读好了书,可以去考科举,给王氏一个光明的未来,可是……哎!她是个女孩儿,这一切都是妄想。 在她的记忆当中,王氏早在新婚当晚便让醉酒的于老爷毁掉了她的卖身契,第二天便忽悠着于老爷去衙门备了安,王氏现在的身份是良妾,一切妥当之后,回来便想办法让自己毁容了,没给于老爷一点甜头。 若不然,在庞氏知道王氏有这能耐,在进府第一天便能把自己的奴籍给销了,这等手段,她会提一百二十个心来对付她的,可是还没等她反应过来,有所行动之时,王氏便把自己作成了如同弃妇一般,另外几个小妾也是各种羡慕嫉妒恨,她们其中季氏,原来是青楼的青倌儿,被于老爷看中,买进了府,至今卖身契还在庞氏手中拿捏着。 可是那新来的王氏,却比她这个从小教训着怎么哄男人的都厉害,一进府便给自己挣得一个平民良妾的身份,可自己呢?自己的儿子再好,却有她这个奴籍出身的娘,也怪不得自己这个唯一可以傍身的儿子仇视着自己,很少来看她,却在庞氏那个蠢猪跟前谄媚孝敬,他也不想想,庞氏人家有儿子,再如何也不会把他这个庶子看重的,除了他这个亲娘,没有人会真正的对他好的,可是——哎! 王氏毁容的事情,也间接地让她躲开了这几个后院女人的算计和报复,看到她毁容,也让她们的心平衡了许多,王氏真的很聪明。 爱怜若是个儿子,就可以鼓励王氏和离,然后自己考科举,进朝堂,给自己母亲挣个诰命,而不是利用自己皇帝血脉来获得荣耀,前世王氏早早便死了,可是今世她会护着王氏,不会让她仅因一场风寒便要了命,而到那时皇帝该如何对待已嫁作人妇的王氏? 那场风寒——庞氏—— 爱怜拿着笔,黑已经滴在了宣纸上,晕染开来,她没有注意,脑海中只是想着未来王氏的那次风寒,没有庞氏的阻拦,王氏也不会死,这次可不会再让这件事发生了。 低头看了看宣纸,心下有些心疼和可惜了这纸张,这都是王氏辛苦绣活儿才买来的,又在旁边寻了空位,继续练字。 又是一年初夏时,天气还不算炎热,但是杏花早已经谢了,杏树上的叶子却还是嫩绿色的,生机勃勃,小兰早已经干完她的活儿,此时已经被爱怜逼着去了房间中午睡。 第8章 绣娘(8) 午后的她也是小睡片刻,醒了之后,便在杏树下的一张小椅子上,拿着固定着一块旧布的木质花绷子,一针一针绣着一朵样式简单的杏花儿。 整个小院儿十分安静,爱怜所有的精神都投入到了眼前的绣品之上,虽然上面的花样儿线条十分简单,可她也不敢含糊,学了几天的基础针法,再加上一点点地激活记忆中的信息,一点点地融合着,变成她自己的技艺,杏花已经开始有了雏形。 正在这时,却听到了院门被敲响。 她们的这个小院儿平时都没有什么外人过来的,此时的敲门声,究竟是谁? 爱怜穿越过来,除了记忆,没有任何金手指,自然不可以知道外面都是谁,而记忆里面也不是所有的细节都记得清楚。所以她满心疑惑,放下了花绷子,站起了起来。 小兰在房中睡得很熟,她还是个孩子,早晨起的那么早,又干了不少活儿,所以这时也睡得很沉,并没有听到。 敲门声并不小,伴随着婆子的声音,虽然不算太小,但也不小,她听出来,是庞氏跟前的婆子,庞氏的奶娘李嬷嬷。 爱怜刚要走过去开门,便听到小门之处也传来声响,轻轻地敲门声,让爱怜明白过来,那是王氏回来了,她急忙小跑着去把门栓拉开,王氏闪身进了门来,却看到爱怜守在门前,就是一愣,平日都是小兰守在这里给她开门的。 “娘,你快进屋换了衣服,外面李嬷嬷在敲门,我先去应付一下她,快呀!”扯着王氏,用她的小手使劲儿地往她屋里推,也把王氏推醒了,这些都没时间再说,她急忙反身把门给锁上了,然后跑进了自己的房间之中。 而大门外的李嬷嬷已经有些不耐烦了,喊道:“你们都是死人啊!还大白天地关什么门?快开门”。 爱怜脆声声地答应着:“来了、来了,李嬷嬷”,迈着小短腿来到大门前,费劲地拉开大门栓,然后飞快地向后闪身,她知道含怒的老太婆一定不会温柔的开门,可是还是没有快过大力推开门的李嬷嬷。 “啊!”爱怜不由自主地惊叫一声,跌坐在地上,让这个老太婆一愣,随即也并没有在意,面前这个小丫头,可不是王氏那个黑瘦的女儿,脸色蜡黄,厚重的刘海遮住了半张脸,一看就是个其貌不扬的丑丫头,只是可惜了没有随上王氏的好颜色,可是随了于老爷了。 李嬷嬷所有的想法也只是一闪而过,然后便反应过来,问道:“六小姐,你娘呢?” 爱怜也是用了几秒钟的时间便把这个胸前饱满、高大且粗壮的婆子,与记忆中那个脾气阴沉且暴躁、贪婪的老太婆对上了号,她的下场好像也并不是很好,只是现在也没时间想这些,赶紧爬起来,答道:“李嬷嬷,我娘在房间午睡,马上就会出来的”。 正说着,王氏已经出现在了房门外,看着李嬷嬷,语气不冷不热地问道:“李嬷嬷,不知夫人有什么事吗?” 本来还有些火冒三丈想继续刚才因为大门天栓门,想要质问的李婆子,不知道因为什么,看到了王氏,不自觉地收回了怒意,回答了王氏的话,不是她不想对这个不受宠的妾氏发火,而是莫名的她有些不敢,这感觉来得莫名其妙,也让她没了之前的嚣张。 “回五娘子,是夫人要奴婢通知你,这个月的十九,是老爷的生辰,要你记得别把自己弄得太寒酸,丢了老爷的人”说到这里,李婆子的眼中又不自觉地带上了一丝不屑,口中的称呼,也没有了敬语。 “我知道了,你回吧,替我谢过夫人”王氏还是不咸不淡的回道。 “那好,那奴婢这就回禀夫人去了”李婆子又看了一眼王氏和已经站到她身边的爱怜,和刚刚出来,还一脸睡眼惺忪的小兰,才转过她那粗壮的身板,气势不减地出了院子远去。 看着李婆子的背影消失,王氏重新把院门关上,这时也没有上栓,只是若有所思地转回房间,坐在了榻上开始思考于庆安生辰的事情。 爱怜看着王氏进了屋子,也没有跟上,她知道王氏这是在考虑怎么解决于老爷生辰的事情。 她重新回到树下,拿起花绷子,接着练习她的刺绣,而小兰这时也去井边打了盆清水,洗了洗脸,让自已清醒过来,然后去厨房干活儿去了,可能是为了晚饭做准备吧? 中午的时候开饭比较早,因王氏有事,也是随便的对付了一口,晚饭自然要好好吃,在这一点上王氏很是注意,只因为爱怜还小,脾胃还太娇弱,吃食上一定注意,不能让她坏了脾胃。 晚饭后,王氏用半个小时,考较了爱怜的功课,以及看了她那稚嫩的绣品,结果很是满意,没想到女儿这么聪明,刺绣的技能比她自己接受的还要快,王氏是下定了决心,要把自己所有的一切技能都传给女儿的,所以这方面管得还是很严格的。 古琴是买的人家淘汰下来的旧琴,虽然破旧,但是音色还算不错,重在便宜,对于刚刚启蒙的爱怜完全够用了,至于以后想要好琴?那是以后的事情了,对于爱怜来说,重要的不是琴好不好,是这项技能能否学得好。 检查完一天的各项功课,王氏吩咐刚洗完碗、收拾完厨房的小兰看好爱怜,便出了门。 爱怜没有问,对于王氏的智商来说,还轮不到她来指点什么,她从不认为自己有前世现代的记忆,便天下无敌了,对于古代文化的缺失,让她谨慎小心,尤其她还是女人,不,是女孩子,生存更是一件艰难的事情,现在有丰富经验的王氏护佑在旁,已经是她天大的幸运了。 她现在的年龄实在太小,什么也做不了,所以她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要把王氏教给她的东西全都学到手,不管是技能,还是经验。 第9章 绣娘(9) 她现在的行走坐卧,已经开始按照王氏教给她的礼仪融入到她平时的生活当中,让这些礼仪习惯,成为自己的本能和习惯,王氏看在眼里,也很是欣慰,女儿能够这样懂事,是她没想到的。 毕竟她才五岁啊! 离五月十九,还有半个月的时间,这个半个月,对于爱怜来说过得很快,每天都充实得要命,从不感觉到无聊。 自从被爱怜看到她从小门回来之后,王氏看着她懂事的样子,终于告诉了她一些事情,比如利用小门外出卖绣品之类的,还有一次母女乔装,逛了一回集市,让爱怜大开眼界,也终于一解她对于古代集市的好奇之心。 紧紧拉着王氏的手,不敢稍有疏忽,因为王氏跟她讲过,买卖孩子的事情,在这里也屡见不鲜,买了一些日用品、割了一块肉,给爱怜买了一根木簪,这就是她们一行的全部收获。 王氏要给爱怜买糖人,却被她阻止了,做为一个现代人来说,她并不喜欢吃糖,也不想浪费王氏辛苦赚来的银钱,她只是很好奇糖人和面人是如何做出来的,这要是在现代,她一定会录下来,发朋友圈的,可是现在…… 看什么都新鲜的爱怜,可是过足了一次瘾,回到小院儿的时候,还兴奋不已,看得王氏好笑不已,也就这时,女儿才有个小孩子该有的样子。 爱怜:“……”。 不知道王氏怎么解决的,五月十九,于老爷生辰,王氏母女并没有去,还是安安静静地在小院儿内教学和学习,好似她们并不是于府中人一样。 不过这样最好,人多时,事情也一样多,像她们母女,被讽刺和奚落是肯定跑不了的了,于其上前让人捏扁磋圆的,不如压根就不给她们这个机会。 远远的,还能听到那边人声鼎沸,喧闹火热的祝寿现场,王氏悄悄问爱怜:“怜儿,你想不想去参加你爹爹的生辰寿宴?” “娘,我不想去,如果去了,几位姐姐便总是说怜儿的不好,有那时间,怜儿还不如在家写几个大字呢!”爱怜虽然有些好奇古人的寿宴是什么样子的,可是一想到自己娘俩是不受欢迎的,便熄了这心思,自己还要在这里呆一辈子呢,这些东西早晚会再见到的。 王氏也曾给自己讲过一些寿宴的流程和规矩,还说,像于府这样普通人家的寿宴,还是简陋的很,少了很多礼仪和流程,也没什么意思,学不到什么东西,爱怜更是对这场合没了什么期待。 心中也不禁对王氏的底蕴,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 王氏本身就是个宝藏,如今她正以她的方式,把这个宝藏交给她呢。 夜色如水,天上明月,已经有些缺失,大小三个女人此刻坐在小院儿杏树下,一盏油灯挂在杏树枝上,王氏被爱怜磨着,又教起了她古琴,昏黄的灯光做绣活儿,也是伤眼睛,左右无事,母女两个便一个教一个学。 小兰则也是坐在一旁,羡慕地看着夫人和小姐这温馨的场面,王氏也曾教过她抚琴,可是她真的怎么也学不会,笨得要死,不过对于缝制衣服和绣活儿,她倒是有些灵性,学做饭也学得很快,现在她做饭不比王氏做的差多少了。 小兰是王氏自己买回府的,所以卖身契在王氏手中,也才可以不受于府的辖制,王氏母女对小兰也是真的好,小兰从心里往的感激,庆幸自己跟对了主子,也让她对母女俩衷心耿耿,一直到最后。 小院儿里软言细语,琴声叮咚,气氛和谐而美好,而这些都没有影响到远处那热闹的寿宴,整个于府没有关心远处那对母女究竟为何没有出现。 六月份,天气已经很是炎热,爱怜的课时已经避开了中午及午后这段最难熬的时段。 这一天,王氏卖完绣品回来,给爱怜带回来一个惊喜,拎回的篮子中,正趴着一只皮毛油黑的小狗,晶亮的眼睛,更好奇地看着她的新主人,爱怜顿时欢呼起来,抱着王氏的脖子就亲上了她的脸颊。 惹得王氏白皙的脸颊飞红起来,没想到女儿的反应这么大,这也是看她没有课业的时候无聊,给她要来一只解闷的,她一个绣品买主家的母狗,生了一窝小狗仔儿,也是刚刚断奶,便给了她一只。 女儿生活在这一方小院儿内,足不出户,也没有同龄的玩伴,她也很是心疼,可现在生活的状况,她还无力改变,只等女儿再大一些,再多攒些银钱,便找由头和于庆安和离了,才能脱离这个地方,那些都是后话了,眼下还是让女儿在自己有限的能力之下,尽量快乐一些。 爱怜是真心喜欢猫狗之类毛绒绒的动物,她对这些动物完全没有抵抗力,所以看到王氏给她要来的小黑狗,简直乐疯了,小心把小黑狗抱在怀中,用她的小脸儿轻蹭着小狗额头,喜欢得不得了。 女儿喜欢就好,王氏也开心地看着爱怜,拿着包着新买的绣线等材料的包袱便进了房间之中。 爱怜则是在杏树下,逗着小黑狗,看它跑得东倒西歪的,蠢萌蠢萌的,更是让她喜爱极了。 “小兰姐,你说我给这小黑狗起个什么名字?”又把小黑狗抱在怀里,她问向旁边一样兴奋看着小狗的小兰。 “名字?奴婢也不知道哎!它长得这黑,要不然叫小黑?黑子?”小兰也是满脸得问号。 “小黑?这名字太普通了,黑子?也有点普通,我看看它是公的还是母的?”爱怜两手掐着小狗前肢的两边腋窝,把它抱起来,看向它的两条后腿中间。 “小姐,这你也懂?”小兰好奇地问道。 “呃——”爱怜也看到了她想看的,也有些尴尬,对于纯真的小兰,她觉得自己的目光都是邪恶的。 “略懂略懂——它是母的呢!”爱怜岔开话题,不想继续尴尬下去。 “那起名字,也要像个小姑娘的样子啊!叫小黑和黑子都不适合啊!”果然,小兰的注意力也被爱怜引到了名字上面。 第10章 绣娘(10) “那起什么好呢?”小兰犯起了愁。 “叫——叫——叫‘黑米’吧”爱怜说。 “黑米?那是什么?”小兰问道。 “黑色的米呗”爱怜解释着,就这样,小黑狗的名字定了下来,在它那茫然的眼神中。 —————————————— “于爱怜——你开门——”‘呯呯呯’的敲门声,再一次在平时幽静安详的小院儿中回响。 此时的已经十岁的爱怜,一脸无奈地摇摇头,脆声跟旁边已经成为一个大姑娘的小兰说道:“去给她开门吧!” 小兰已经长开了很多的稍显清秀的脸庞也闪过一丝厌烦和无奈,应声向院中大门处走去,‘呯呯呯’的敲门声一直没断。 ‘吱呀’一声,大门被小兰打开,看见门外的主仆四人,微低着头轻声道:“见过三小姐、四小姐”。 门口站着两个姑娘和两个丫鬟,一个便是那五年前推于爱怜进池塘的于爱倩,此时已经十四岁的小姑娘,也随着时间的流逝长大了许多,只是吊起的眼尾和薄唇像极了庞氏,白皙的皮肤也随了庞氏,也让她成为几姐妹中颜色最好的一个,当然是除了于爱怜之外,只是现在的爱怜在她们的眼中却还不如于爱倩。 于爱倩旁边的那个女孩子,则是钱氏的大女儿于爱蓉,她不比于爱倩差到哪里,长相上也偏向于钱氏,只是嘴唇稍显厚了,这有些随了于庆安,一身素色衣裙如弱柳扶风似的,她目前显露出的这种柔柔弱弱、我见犹怜的气质,只是这稍厚的嘴唇就有些破坏这白莲花似的气质了。 这五年里,两人每年都要来几次小院儿,于府之大多不太理会这个小院子中母女二人,可是唯独这两个嫡庶的小姐却很是注意于爱怜。 哪怕于爱怜总是用厚重的刘海遮住了小半张脸,脸色也总是腊黄腊黄的,可是那明亮的眼睛,长长的睫毛,琼鼻樱唇,还是遮不住的,总感觉这个庶出的六小姐,不应该是这个样子,可是从小看到大的,她的肤色也没什么变化,显得整个人都暗沉憔悴的,可是女孩子的第六感觉总是两个人不定时来看看,哪怕打击讽刺两句,也能让两人心里舒坦一些。 平日里也面合心不合的二人,难得在这一问题上,默契起来,每次都做伴儿一起来,找找岔、损损人,愉悦一下身心。 于爱怜看着一个傲气十足的于爱倩、一个弱柳扶风的于爱蓉,一点都见怪不怪的了。 “见过三姐、见过四姐”十分标准的福礼,侧身让过两人:“两位姐姐请进”,她把两主两仆让进了院子。 “现在正是暑期,房中闷热,正好咱们在这院中凉快凉快,小兰备好凉茶”爱怜做的中规中矩,让人挑不出错来。 小兰也应声去井边,把束在井里凉着的凉茶吊上来。 院子中摆着一张古朴却老旧的桌案,上面刚刚爱怜练的字、看的书已经被收拾了干净,旁边有几张椅子,那是王氏、爱怜、小兰三人纳凉的座位,此时正好容‘姐妹’三人就坐,丫鬟立在她们的身后,轻轻摇动着团扇,给自己家小姐扇着风。 “你娘呢?”于爱倩随意地问道,眼睛还打量着这个小院儿四周。 每次来,她都是这样,爱怜也纳闷,她家这小院子除了在她来之后多种了不少花草,其它也没有什么变化啊?黑米也被她拴在了洗澡间内,怕再吓着这两位‘姐姐’。 “娘亲她去管事那里去领这个月的月银去了”爱怜老老实实地回答着,左右她们在这里也呆不长,便顺着她们,别挑起矛盾,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给娘亲添堵。 “这一天天的,领月银倒是挺积极的,于府里也就你们这里是白吃饭的了”于爱倩说出的话一贯刻薄。 “三姐不要这样说,不管怎么说六妹也是咱们的亲妹妹,爹爹养着也是应该的”于爱蓉在一旁细声细气地帮忙解释着。 可是十三、四岁的小姑娘,不管如何有心机,还是做不到完美掩盖自己的真性情,爱怜好笑地看了她一眼,便也轻抿了下水润的嘴唇说道:“我娘亲的月银是一两银子,而我只有半两,我听说三姐你身后的丫鬟的月银都有一两银子呢,四姐每月也是二两银子,真羡慕你啊!四姐,我们母女加在一起,还不如你一个人的多呢,每月我们主仆三人都是勉强饱腹,你们看那边种的蔬菜,自己种些也能改善下伙食,若是让外人知道府里的姨娘的待遇,还不如一个大丫鬟,是不是会让于府失了颜面呢?”。 “你——”于爱蓉脸色有些胀红,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她也是庶女,娘亲也是姨娘,可是她们母女三人的吃穿用度要比于爱怜她们强多了,说于府白养着这她们,那她母女三人也都是仰仗着于老爷于府过活的,又如何去要求别人?想到这里,她看了一眼于爱倩,眼神一丝愤恨一闪而过。 “爹爹不喜欢你娘,能有这样的待遇,你们已经要好好感谢我爹和我娘的善心了,要不然把你娘休回家,看她如何过活下去”于爱倩扬着小脸儿,丝毫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在她看来,这于府,有自己娘亲就够了,何必要那么多姨娘和庶姐庶妹的来分享爹娘的宠爱,白拿钱养着她们,包括旁边一脸被人欺负表情的于爱蓉。 恨恨地看了一眼爱怜,又剜了一眼于爱蓉,都是她们那不要脸的娘亲。 “看你们也是个没见识的,昨日我与娘亲去了庞府的游园会,我外祖可是请了好多名流参加,他们的夫人和子女来得可不老少,像你们这样的庶女,是永远不会有这样的机会的,看看你穿得这穷酸样,如果带出去了,也只是让人笑话的,你娘回来,别忘了告诉她一声,别忘了于府养了你们的恩典,你家这破院子真是好没意思,不坐了,老四,走了,别一副哭丧脸,一天到晚看你这张脸都倒胃口”于爱倩‘腾’地一下站了起来,拽着还没来得起身的于爱蓉就走。 第11章 绣娘(11) 于爱蓉被她拽得一个趔趄,差点儿没摔倒,这让于爱蓉的脸陡地沉了下来,眼中满是恨意,可是再抬头之时,又是一副欲哭不哭的模样:“三姐姐,你慢点儿,我这不是还没反应过来嘛”。 主仆四人来这小破院儿,其实什么事儿也没有,只是来看看她们过得不好,她们就安心了,同样心理的于爱蓉这会儿也是心中恼怒,却也明白自己庶女的身份,敢怒不敢言,只是她下意识地看向了于爱怜。 于爱怜跟着站起身来,静静跟在她们身后,微垂着头,看不清楚表情,当走到门口时,她才开口道:“送二位姐姐”,声音轻柔动听。 再看看她脸颊和脖颈上的腊黄颜色,总给她不应该是这样的感觉。 可是这感觉一闪而过,也没让她抓住什么,转过身来看向早已经松手的于爱倩,又想起她刚才说起的昨日的游园会,那个聚会她也好想去的,可是费了那么多的功夫,也没能去成。 爹爹和夫人只是带了大哥和三姐去了,大姐和二姐已经出嫁了,于府中马上要及笄的姑娘,也就只有她和三姐于爱倩了,可是庞府的游园会,这么好的机会,可以认识很多人,这么好的机会,却没有她什么事情,看爹爹对自己娘亲虽然比王氏好得多,可是轮到自己的婚事,恐怕也难以预料。 只是可惜了这次难得的机会,她如此讨好那个蠢猪,也没能让她带着自己去,她怎么不胖死呢?于爱蓉眼睛盯着于爱倩的背影,眼中闪烁着恨意,很快又收敛起来。 于爱蓉之所以执着去参加这次游园会,是早已经听说,这次庞家老爷这次请到的客人中,有一位最尊贵的客人,而且还带着他的夫人和一又儿女。 听说那位大人的儿子是他的次子,长得很是好看,而且还通过了今年的童生考试,以后也是大有前途的公子,如果能认识这样一位才俊,以自己的这姿色和手段,一定不会空手而归的。 可惜了这样一个机会,前面这个蠢姐姐却没有抓住,只是远远地看了几眼,回来吹牛。 又恨恨地瞪了一眼前方的于爱倩,没有任何一人发现。 爱怜可不管她们姐妹的勾心斗角,她只想平静的生活,来到这个世界,远离刘云曼,远离刘权,远离刘府,不让王氏生病,母女俩好好过完这一生就行了,她没有什么复仇的心,虽然上一世刘云曼害了原主的性命,夺了她的机缘,可是这一世如果有机会的话,她也不会让她好过,可是如果没机会的话,她也不会硬要去复仇。 毕竟这个古代世界,对于女子的束缚简直到了变态一般的境地,她从未想过回到皇帝身边,恢复公主的身份,只想平平安安的生活就可以了。 当然如果有一天身份真的暴露了,她也只能顺应事情发展,顺其自然吧。 她的心境向来是随遇而安,你不惹我,我也不惹你,你若来惹我,那我得还回去,反正除了刘云曼以外,她也没准备挑事,如果只是言语上吃两句亏,能换得平静的生活,那就让她们去说吧,又不少一块肉。 小兰把凉茶放在了院中的桌案上,于爱倩和于爱蓉已经走了,她们是不屑喝她家的茶的,这些爱怜都知道,可是她还会把该做的做到,不让人挑嘴,这是一个人的修养和礼仪。 “小姐,我去做饭了”小兰跟爱怜说了一声,便去做饭了。 文房四宝已经被收了起来,一会又要吃饭,爱怜也懒得再往外拿,便进屋拿出一个簸箩,那里面放着各色绣线和花绷子,现在爱怜的绣艺已经不比王氏差到哪里去了,绣品也已经可以贴补家用。 她和王氏现在也开始分工,爱怜现在绣些帕子、荷包等小件物品,而王氏开始接一些喜袍、喜被、屏风等大件物品,那些绣品大多得需要绣架的,而且母女二人的绣品已经传进了京城之中,卖得很好,着实让母女二人攒了些银钱。 而书籍也是越看越深,王氏已经教不了她了,全靠她自己研读,本来王氏觉得爱怜读这些书,已经足够了,可是贪心的爱怜却还想更加深入地学习这些古代知识,家中藏书已经算是不少,可是自己琢磨,有些书中内容还是看不透,不明白,却无人可以指点,要外出学习的念头早已生出,只是这几日一直磨着王氏答应,而王氏始终没有松口。 爱怜如今写出来的字,也已经能够登得上台面了,一手簪花小楷写得让王氏赞叹不已。 而古琴也已经练得熟练无比,只是欠缺一些技巧上的东西,而这些王氏也教不了她了,这让王氏暗叹不已,自己所会的那些东西,她现在几乎已经教无可教了。 女儿太聪明了,把自己学了十多年的东西,短短五年便全都学去了,只是去外面私塾学习,风险太大了,她不敢冒这个险啊! 中午三口人吃了饭,剩饭菜给了黑米吃,三个人便都去午睡了,这个习惯已经养成了,再加每天三顿饭,三个人如果都洗去那一脸腊黄的药汁,她们的气色都是非常好的,即使是小兰也是。 从四年前,日渐长大的小兰,也被涂抹上了这种药汁,小兰早已经表明心迹,她一辈子不打算再嫁人,只想守着夫人和小姐过一生,所以也不想被人觊觎,引起事端,还不如这样,少了许多事。 好在这药汁的成本也很小,草药和配料也十分好找,三口人都用,也花不了多少。 此时就连黑米也趴在杏树下眯了起来,它长得膘肥体壮的,毛色乌黑发亮,如黑锻子一般。 燥热天气中,还是有些许微风吹过,整个小院儿静谧下来,恬静而温馨。 一个月之后,终于,在爱怜的软磨硬泡之下,王氏答应了她,去私塾学习,前提是乔装改扮、女扮男装,这让爱怜不自觉得想起了原主前世之时的刘云曼,她就爱女扮男装出去混的,没想到今世的自己却也要如此行事了,不过还是有区别的,自己这么三观端正,上进好学的美女子,可不是女扮男装去玩的,而是去学习的,不管以后如何,起码知识会让自己在这个娱乐匮乏的时代,在精神上得到巨大的满足。 第12章 绣娘(12) 虽然爱怜女扮男装,外出学习,会冒些风险,可是她也不是去外面找男人,只要用心装扮成男人或者说男孩即可,反正现在才十岁,第二性征还没有发育,还是比较容易的。 为了精神食粮,冲鸭!!! 就这样,王氏把自己打扮成了脸色腊黄,大半刘海挡住了那道疤痕,穿着土布衣服的村妇,她找到了一家人数不多,风评和水平都不错的私塾,交了束脩。 而爱怜则也同样脸色腊黄,穿着土布衣服,成了瘦瘦小小的男童,十岁的爱怜,打扮下来,看上去只像个七、八岁的小男孩。 这间私塾离她们的小院子并不太远,从小门走,每天也可掩人耳目,爱怜也开始了她的学童生涯。 每天的上下学,都是王氏乔装之后接送,由于爱怜的学业十分优秀,让私塾的先生极为看重,对她更是多用了几分心思,每每都会给她多加几锅小灶,而爱怜也常把自己不懂的疑问总结出来,每天都问一些,进度十分喜人。 有先生教,和没有先生教的差别真的很大,往常对她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到了先生那解惑,便能让她感觉如同久旱逢甘霖般的畅快,便是连写字也都更加多了些风骨。 就这样一教一学,每天上学放学,爱怜开启了她古代的求学生涯,这样的日子一直过三年。 有一天先生把爱怜叫道跟前说道:“于连啊!你在我这里已经学习了三年,你之前已经有了很厚的根底,这三年里我也已经把自己所学尽数教于你,接下来也没有什么能够教你的了,以你如今所学程度,已经可以参加明年的童生考试了,如果发挥正常,为师有八成的把握你能够考取童生,剩下的时间你可以自行回家学习,再在私塾中也没有什么意义了”。 先生捋着他那三寸长的花白胡须,笑得很是慈祥,表情也是满意且得意,这么好的学生,居然是他教出来的,若是哪天高中,也会让他荣耀加身的。 每个老师都喜欢爱学习的学生,这个道理古今通用,教出好学生,会让做为老师的自己得到巨大的满足感和成就感,这可能也是为人师表的最大的乐趣所在。 爱怜现在便是那让先生有着巨大成就感的学生之一,也可能是唯一,所以怎么看爱怜怎么喜欢。 爱怜此时也表现的十分恭敬有加,礼数周全,这样一个把一身所学全部教给自己的老师理应得到她的尊敬,她跪在老师面前,恭恭敬敬给老先生磕了三个头,然后谢过先生,才转身出了私塾。 回到小院儿,脱去一身男装,十三岁的爱怜个子也长了不少,今后再不能去如同一个学生般去私塾了,至于先生所说的科举,她也只能在心里说声抱歉了,这个学生真的做不到啊! 爱怜心情有点郁闷,这万恶的古代,凭什么对女人这么苛刻?可是郁闷完了,该怎么样还怎么样,她这个小人物,可是无法改变这个时代的,安心做她的宅女吧。 一连好几天,爱怜都恹恹的,她还有些不适应不去上学的日子,好在几天后也就好了。 每天照样习字看书、描花样子、刺绣、弹琴,跟着母亲学习管家,礼仪方面早已经融入进了她的骨血中,一行一走一卧一坐一言,所有的所有,处处体现出了大家闺秀的气质。 即使上学的日子里,这样的言行也是私塾先生啧啧称奇,心想着,这孩子恐怕也是哪个大家族流落在外的公子,确实啊!若是爱怜知道,一定会给先生点三十二个赞,果然有眼光,本姑娘虽然不是流落在外的大家公子,但可是流落在外的皇家公主,老师慧眼如炬。 就连小兰如今的气质都变化极大,本就已经长开的清秀容貌,再加上随着小姐一起学习的礼仪,还有宫廷礼仪,随小姐识字看书、做女红,如今若是洗去一脸的药汁,换上丝绸衣裙,也会被人认为是哪家的小姐。 在爱怜看来,这就是内涵和气质的重要体现,她跟小兰说到这些的时候,还详细解释了什么叫内涵,什么叫气质,现在好多现代词汇,小兰都能张口就来,与爱怜无缝沟通。 这样也让爱怜内心中对来到古代的排斥和孤独感,得到些许缓解,虽然这里有小兰,这里有王氏,可是前世现代的生活,还是扎根在她心底里,时不时钻出来,让她神伤一会儿。 好在她天生的,说好听点儿是‘随遇而安’,说不好听的便是心大,否则若是如林黛玉般的敏感心思,她不得把自己给呕死啊? 她把自己每天的生活安排的满满的,让自己尽量精神上充实些,才能尽可能少想那些前世的事情。 行云流水在桌前沏着茶水,动作优美舒缓,爱怜此刻的气质温和娴雅,即使脸色依然的腊黄,可是却还是已经掩饰不住的风华绝代。 茶艺也是王氏教导的,爱怜觉得王氏就是个大宝藏,总是挖掘不尽。 王氏坐在对面,安静地一手执书,一手把茶杯放在鼻间轻嗅慢品,王氏额头的疤痕已经淡了许多,即使这么多年没有刻意除疤,但是天然的愈合能力太过强悍,也有一些她们每天涂抹的药汁,有一些祛疤的功能,反正现在若是平日里不太注意,已经不是太明显了,有时王氏需要去庞氏那里,还要刻意描画一番,才能让它更吓人些。 现在已经是冬日,院子里面的雪已经都清理干净,杏树也已经只剩下光秃秃的树枝,房间里面点着碳火,小兰此刻手里抱着铜制的圆形手炉,脚下放置着长条枕形脚炉。 这寒冬季节里,不必要的室外活动已经被取消,王氏和爱怜的脚下也同样踩着脚炉,她可是知道女人最怕的是寒凉,都不敢拿自己的身子开玩笑。 小兰的小床已经搬进了爱怜的里间,外间冬天时还是很冷的。此刻暖过了手,她又放下手炉,捡起放在榻上的鞋子,开始了飞针走钱。 母女两人看书喝茶,小丫鬟做鞋,这时给爱怜一种岁月安好的感觉。 第13章 绣娘(13) 翌日上午,爱怜正伏在桌上画着花样子,小兰进来,轻声跟爱怜说道:“小姐,夫人找您过去呢”。 “哦?那好,就来”爱怜放下笔,洗了洗手,擦干了水份,拿起了手炉,便向母亲房中走去。 小兰则穿好棉衣,揣好银钱,打开小门出去采买了,爱怜则推开王氏的房门,看到娘亲正摆弄着一个小匣子,眼神微微一闪,那是装那枚玉佩的匣子。 黑米跟着爱怜也进来了,一点不外地趴在了王氏的脚边,眯了起来。爱怜则反手把房间关紧,来到床前,坐在王氏身边。 王氏抬起眼,温柔地看向女儿道:“怜儿,你已经十三岁了,再有两年便要及笄了,到了说亲的年纪,你现在已经是个大姑娘了,又从小稳重懂事,娘本打算等你到嫁人之前再跟你说这些,可是娘总怕有个万一,来不及和你说,索性就先都和你说了,只要你记得把这些时刻埋在心底里就行了,不要和任何人再说起”。 王氏的表情已经严肃郑重起来。 爱怜也郑重地点头答应下来,王氏想了想,才打开小匣子,拿起了那枚铜钱大小的,雕刻着龙纹的玉佩。 王氏也缓缓讲述起了原主前世即将去世才说起的那段事情。 “我本是宫中的绣娘……”这次,王氏没有生命威胁间的紧迫,讲述的更加有条理,也更详细了些。 “那娘亲想不想我认祖归宗?”爱怜好奇地问道。 “娘亲也很矛盾,既不想让你认亲,不想你进入那个杀人不见血的皇宫,又觉得你本是金枝玉叶,能够找个更好的夫婿,却因为流落在外,嫁给还不知什么样的男人,却是亏待了你,可是你的出生是个意外,不知道是不是一个不受皇家欢迎的生命——”王氏的眼中也有些迷茫。 前世王氏临终时主要的意思应该是不想让她入宫,可是现在却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怜儿,你自己的想法呢?”王氏收回自己有些放空的目光问道。 “女儿——女儿想顺其自然好了,如果没有那个机缘找回身份,那就安心做普通人也挺好,找不到好男人嫁,那就陪娘过一辈子,与其成亲后让男人或男人的妻妾磋磨,还不如咱们娘俩儿开开心心过一辈子呢”这是爱怜真实的想法。 “嗯——也好,但娘这几天想到的首先是要跟于庆安和离,过两年你就及笄,到时候于庆安和庞氏就要给你许配人家,就看他们的那性子,十成十不会有什么好人家,所以娘这段时间,趁他们还没往这方面上想,先和离了,并带着你走,让你的婚事不由他们来做主”王氏的语气现在已经十分坚定,和离的事情她已经准备了好长时间。 “娘,能成功吗?”爱怜真心为王氏点赞,做事面面俱到,好像就没有她办不成的事情。她有些羞愧,好像她这八年来,似乎从未帮上什么忙,理所当然地享受着娘亲给予的一切。 “应该有六七成的把握,我前一段时间,京城买下了一间院子,这一段时间咱们先悄悄地转移家里的这些东西吧”王氏胸有成竹地说道。 “啊?院子,娘,你简直太厉害了!”原主前世时,王氏可没有做到如此程度,这一切,因为爱怜从小的听话懂事,从未给王氏惹过什么麻烦,所以也让王氏有了更多的精力放在别的地方,再加上最近几年爱怜的绣品也已经出师,母女二人的绣品在京城中也是很出名了,卖出的价格也高出不少,这让两人攒下了不少银子。 “嗯,我买了一辆马车,买了下人赶车,从明天起,每天晚上,车夫都会赶着马车来帮忙搬东西,几天也就搬完了,这样和离之后,咱们娘俩加上小兰,收拾一下就可以走,毕竟这些年咱们赚的银子可不能便宜了于府”王氏温柔的脸上带着一丝狡黠。 “好的,那咱们今天就开始收拾东西吧”爱怜对于王氏能不能够和离从未怀疑过,她信任王氏,王氏那次风寒是两个月的新年之后,如果提前和离搬走了,即使得了风寒也不会因为庞氏的阻拦而不能找大夫。 前世里,王氏没有小门的钥匙,如果找大夫,只能从大门走,爱怜和小兰多次被庞氏的婆子给拦下来,不让寻医,不管两人哭得如何肝肠寸断。 这一世爱怜都不知道自己这只小小的蝴蝶,怎么就把所有的事情都扇得不一样了,不过一切目前都是向好的方向就好。 “夫人,我回来了”小兰拎着包袱,小脸儿冻得红彤彤的进了门来,站在门口不肯进来,怕自己的寒气冲着夫人、小姐。 “我买回来二十个鸡蛋,还有赵记糕点铺子的秘制糕点,还有……”小兰兴奋地显摆着她蓝子中的成果。 “把东西都放厨房吧,你也赶紧进屋暖和暖和”王氏温和地对小兰说道。 “嗯,好的,夫人,其实我也不太冷的”小兰笑嘻嘻地转身去了厨房。 这几天,王氏似乎特别忙碌,总是出出进进的,常常会去庞氏和于老爷那边去,爱怜和小兰也每天都抓紧时间收拾她们的东西,在这里住了十多年了,也积攒了许多东西。 她们现在还没有富到可以随意扔掉它们,还有那些书,古琴等等,都要打包装箱。 每天晚上赶车的老周,都会带着几个空箱子过来,怕碰的、怕摔的都放在空箱子里面,其它的就打包成大包袱,五天的时间,就已经把这个家搬得有些空荡荡了,桌上的笔墨纸砚都已经消失不见,博古架上的装饰和书籍也都打包运走了,就连床幔被罩等也都换成爱怜刚刚穿过来的那套旧的,不过她们都洗干净装了起来,没舍得扔。 桌上的茶具也都是放置的原来最破旧的,包括厨房里的碗筷,粮食和碳火也大半被运走,只留下够吃十天半个月的,这个家又恢复到了她们刚搬来的样子。 第14章 绣娘(14) 搬家在悄悄地进行,就连黑米都被老周给运走了,爱怜怕到时出个万一,她再带不走黑米可就糟了。 黑米还不愿意走,那恋恋不舍,像是被主人抛弃的小眼神儿,看得爱怜都心疼了,一个劲儿地安慰它,几天以后,就能够去见它了。 果然有一天,爱怜被庞氏的婆子叫了去,在庞氏那宽敞温暖的厅堂中,便看了几乎所有于府的大小主子和半主子。 于庆安和庞氏端坐在正中间,两侧则是马氏、季氏和钱氏,以及她们的儿女,还有一众的丫鬟婆子们。 于老爷和庞氏的面色都不好看,爱怜猜测应该是因为王氏提出和离的事情引起的。 于老爷看着披着斗篷进来的这个他都快忘了长什么样的六女儿,看着她摘掉了斗篷上的帽兜,露出的那张被厚重的刘海盖上小半边的腊黄的小脸,纤细的身影,并没有因为衣服的厚重而稍显臃肿,这只能说明她太瘦了,这个女儿如果是个出挑的,好颜色的,他可能还不能这样痛快地答应和离,毕竟,一个容貌出众的女儿是会给他换回不少利益的,可是这样一个像是拿不上台面的,畏畏缩缩的样子的女儿,想拿出去交好那些权贵也是拿不出手,走就走吧,正好省了养她的银子和嫁妆了。 爱怜低眉顺眼静静地立在那里,双手也故作紧张地互相绞着,一直到于爷的目光从她身上移开,才用余光看到了王氏站在她的前方,背对着她,脊背挺得笔直,不由得心中有些忐忑,不知道娘亲成功了没有。 “把你们所有人都叫来,是要宣布一件事情,今天老爷我已经与王氏和离,王氏将带着爱怜离开于府,这也不算件小事,所以通知你们一下”于老爷的厚嘴唇中冷冷地吐出了这些字,每个字都咬得很死,爱怜甚至都能在其中听出了他对于这件事,或者是王氏这个人的恨意,可是他却还是无可奈何地接受了。 看着他旁边坐着那个塞满了整张椅子的庞氏,她的脸上同样阴沉无比,却一言不发,如同猪爪一般的双手,搭在两边的扶手上,都攥得死死的,可见她现在得用出多大力气来控制住自己,不让自己发作。 而旁边的那几个姨娘们,表情更是精彩纷呈,羡慕妒嫉恨和不屑等等在她们的脸上轮番变幻。 “妹妹,你怎么这么想不开呢,姐姐不知道你为什么要和老爷和离,可是你一个女人家,还带着一个半大女儿,在外面生活会很艰难的,不如在老爷的庇护下,还能够安安全全的呢”钱氏的脸上满是不可理解,同时,她的话也让一旁的于老爷的面色好看了一些,可是看到下面此刻沉默不语的王氏,那丝不甘再次袭上心头。 “可不是嘛,难道老爷对你们母女做得还不够吗?让你这样狠心和老爷和离?”马氏抚了一下她那可以让苍蝇都崴了脚脖子的光滑油亮的头发也跟着阴阳怪气地捧艮。 “妹妹难道又有了下家?”这是季氏看似玩笑,实则居心不良挑拨的话,果然于老爷这时的面色更加难看。 斜斜扫了一眼他的那些嫡庶子女们,除了出嫁的两个女儿,都在这里了,她们的脸上更多的是幸灾乐祸,这让于老爷更加气闷,大手一挥:“好了好了,这事儿就这样了,你们都下去吧,王氏明天就离开于府吧!回头到管事那里支上十两银子,也算你在于府一场的缘份”,随即离座,大步离开这里。 王氏也还是温和给庞氏和几个妾氏一一告辞,礼数周全,然后也带着爱怜和小兰离开,并直接却了管事那里,支了十两银子,然后回到了小院儿。 到了小院儿,大门一栓,回到王氏房间之中,往碳盆里又加了碳,然后主仆三人围坐在一起,爱怜和小兰都是满脸兴奋,终于脱离这个于府了,她们有一种自由的感觉,这让她们的小脸儿都仿佛发着光。 “娘,你太厉害了,你是怎么让爹,哦于老爷答应的和离啊!而且还能让于老爷给咱们支十两银子呢?”爱怜对于王氏简直佩服得五体投地,而且也充满了浓浓的好奇心。 “这个说来话长,以后娘有机会再同你细说,今晚咱们把最后这点东西收拾收拾,明天就离开这于府了”王氏心情也不错,拍了拍爱怜的小脸儿,温柔地笑着说道。 这么美的女儿,却被自己生生掩盖了十几年,也真是亏待了女儿啊! “嗯,那好,听娘的,小兰,咱们也插好门,休息吧,明天早起离开这个鬼地方”爱怜这时候说话都大胆了许多。 “怜儿,说话还是要注意,有时候错误犯下的时候,可能仅仅只因为一个句话,慎言”王氏点了一下爱怜的额头,稍有些严肃地说道。 “嗯,娘,怜儿错了,不回再也不乱说话了”爱怜嘟着小嘴儿撒娇道,不过也不在王氏的屋子里多留了,回自己房中再收拾一下最后的东西。 翌日,清晨,空气还是那么的清冷,冬日的阳光,一点也没有给人带来温暖,只是照着白雪之上反着光。 小院儿大门被重重地敲响,小兰打开大门,门外站着庞氏的两个婆子,神情凶狠且严肃。 “夫人让我们看着几位离开,如果收拾好了,那么就请走吧”两个婆子进到各个屋子都看了一遍,甚至厨房里的厨柜都翻看了一遍。 两人目光相接,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不屑,这对母女可是够穷的,原来进这小院子是啥,现在还是啥。 再看三人每人都提着一个小包袱,一看就是轻飘飘的没什么重量,两个婆子还上前用手惦量了惦量,确认了自己的猜测后,一个便头前带路,一个最后押阵,好像在押解三个犯人一样,离开了于府。 王氏带着爱怜和小兰来到一家客栈门口,在那里爱怜见到了老周,老周一看到主母来了,便从车架子跳了下来,急忙冲着王氏和爱怜施礼:“夫人、小姐,咱们现在走吗?” 第15章 绣娘(15) “路上的吃食,车上都有吧?”王氏很放心老周,但还是问了一句。 “回夫人,都已经准备好了”老周憨厚地笑答道。 “那好,怜儿、小兰,咱们上车吧!老周,咱们回家”王氏回答得干净利落。 “好咧!夫人、小姐,你们上车坐好,马上就走”老周听到这句话,很是开心,把踩脚凳放在车门下,王氏和爱怜、小兰三人踩着凳子上了马车车厢内,老周见她们都上了车,撤了踩脚凳,关上了车门,跳上了车架子,一扬鞭子“驾——”,马车迈着轻快的步伐向着自由的方向奔去。 爱怜打量着车厢内的情况,前世今生,她还是第一次坐马车呢,长方形的车厢内,两边各有一排座椅,两排座椅中间放置着一张小几,小几是固定在车厢地板上的,小几里侧是一个简易泥筑小火炉,火炉之上还烧着一壶水,小几上面铺着一层毡垫,毡垫比较滞涩,放在上面的带着茶盘的茶具不会因桌面光滑而随意滑动。拉开小几下方的抽屉,里面放满了各色糕点。 坐在靠后的座椅上,座椅上铺着厚厚的棉垫,爱怜坐上去感觉很舒适,包括靠背上都包裹着同样厚厚的棉垫,怕是夫人小姐们脚底下寒凉,车厢的地板上也铺了毛毡,两边还放置着三个脚炉。 三人上车之后,把三个小包袱放在座椅下面的箱柜里,便各自找地方坐了下来,这时她们怀里抱着手炉,脚下也踩着热乎乎的脚炉,时不时地喝上一口热茶,吃上几口点心,虽然到京城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算短,外面天寒地冻,时间稍久也会十分冷的,这样贴心的准备,让接下来的路途也舒适了许多。 爱怜和小兰都兴奋得很,终于出了于府,那个仿佛要锁住她们一生的小院子,虽然爱怜还有些留恋那棵大杏树,可是为了自由,杏树什么的也可以放弃了。 阳明镇其实离京城并不远,马车的速度不慢,她们也就用了大半日的工夫便已经到了地方。 这么高大的城池,爱怜也就只是在前世旅游时,能够多少看到一点儿,但是远不如现在看到的震憾,前世看古迹遗址之时,大多数都只是看那一座的城门楼子带着一截城墙,可是在这里却真真是用石头围起来的一座大城。 再加上城楼上面来来回回寻视的身穿甲胄的兵士,整齐威严,自有一股军中肃杀之气,当今也是个马上皇帝,贤明的君主,守城的军卒看上去也是纪律严明,爱怜很庆幸没有穿越到乱世。 马车在接近城池之时已经慢了下来,马蹄‘踢踢踏踏’的,顺着人流进入城中,老周已经轻车熟路地奔着自家行去。 爱怜和小兰都时常好奇地掀起一角车帘,偷偷看向京城的街市,这时候的爱怜不比小兰的好奇心少多少,虽然在现代之的街道可比这时热闹得多,可是无论怎样,古代京城的街市却是第一回见。 原来的小镇,地方小,人少,怎么会有京城这样的繁华,两人一会儿掀起厚厚帘角看看外面,一会儿又互相说笑打趣着,宛若姐妹,王氏面带微笑,也难得的没有再教导爱怜要注意礼仪。 再怎么如何,爱怜目前还只是个十三岁的小姑娘,从出生到现在,从未出过小镇,即使是小镇的街道集市,每次也都得改头换面地才能出去看看,还不敢多呆,很怕出了什么事故,落下什么不好名声。 王氏从不觉得把女儿只拘在那小院儿中,大门不出二门不进,是真的对女儿好,她不是个古板愚钝的人,在能够保证女儿名节和名声的前提,让女儿多见识些,以后才能在以后的生活中少走些弯路,不至太过单纯,而上当受骗,她们有时候乔装外出之时,也会在茶楼戏馆中小坐,在集市中购物,在与一些人交往当中,在观察形形色色的不同的人当中,潜移默化地让女儿见识更多不同性格的人,体会不同的人生百态。 上一世其实王氏已经做得很好了,只是还没等于爱怜成年,王氏就先走了,突逢大变的不到十五岁的小姑娘,平日王氏教导得再多,可是在母亲离世的打击下,也消沉了许久,等她回过味儿之时,她已经被嫁进了刘府,成了刘权的小妾。 人在意志薄弱之时,又容易被外因所影响,而刘云曼就是这时趁虚而入,有了后续的因果。 而这一世,因为爱怜比原主于爱怜更要懂事得多,所以王氏教导得比上一世更多更细致,玉佩也提前交给了爱怜,也有时间给她们主仆三人寻了更好更周全的退路。 马车停下后,三人下了车,老周去叫门,爱怜则好好看了看她们的新家。 大门看着似是如意门,两侧与山墙之间砌着砖墙,门口并不宽大,门楣上方装饰着雕镂精致的砖花图案,门楣和两侧砖墙交角处,还有着如意形状的花饰,估计可能是代表着吉祥如意的意思吧! 这不像门大户或官宦人家那样气派,位置离京城的中枢也相去甚远,但是这里街道宽阔且干净,来往之人看上去也都不似那些混乱之地,想来这里更多的是殷实富裕之人居多。 大门向里打开,里面一个三十多岁的汉子从里面出来,一看到王氏,便急忙上前几步,弯腰行礼:“夫人,您回来了,奴婢现在就给您把门全打开”。 看到王氏点头,利落地回身两步便转了回去,两下子便把大门全都打开,并垂手立在门后,微弯着腰:“夫人、小姐,里面请”。 三人在便上了台阶,迈入大门之中,这时,里面也出来一个婆子和一个小姑娘,看到王氏三人,也齐齐立在一边儿,弯腰行礼。 “夫人、小姐”。 就在这时,一条大黑狗,撒着欢地跑了出来,一下子就扑向了爱怜,黑米好几天没见到小主人了,想得不行,两条前腿搭在爱怜的腰上,伸着脑袋,就要去爱怜的下巴,爱怜‘咯咯咯’笑着躲着。 第16章 绣娘(16) “黑米,想我了吧?哟!也没耽误你吃啊!这都胖了不是,你也没想啊?”爱怜低声与黑米笑闹着。 王氏冲着下人们点点头说道:“好了,怜儿,咱们进去吧,别在这里闹了,忘了娘教过的礼仪了吗?”。又转头问了周刘氏:“我们的房间都打扫完了吗?” 婆子躬身道:“回夫人,夫人您和小姐的房间、书房,都已经打扫干净,奴婢这就领您去看看”。 “好”王氏面目虽然柔和,但是声音中也是透露出淡淡的威严,比较她们三个在小院儿时又是不一样了,这让爱怜感觉很是新奇,她从不知道娘亲还有着这样的一面。 十来年中,在小院儿中,王氏一直给爱怜慈母的温柔,可是刚刚她却看到了娘亲在下人们面前则是端庄且严肃的一面,亲亲娘亲简直就是一个宝藏。 爱怜悄悄吐了吐舌头,也放下了黑米,又恢复了她那娴雅端丽的淑女形象。和刚才那个与黑米笑闹的小女孩判若两人,这让旁边的小兰偷偷翘起了唇角‘小姐从来和黑米在一起时,才有一个小孩子的样子’。 在来京城的路上时,王氏便已经告诉爱怜,新家是一个三进的院子,虽然又买了一个车夫老周,一个门房韩东,一个负责洒扫院落,做一些粗活的粗使婆子周刘氏,也是车夫老周的婆娘,一个厨娘和一个小丫鬟小青。 小青负责照顾王氏的起居,小兰还是照顾爱怜,毕竟女儿和小兰相处这么多年,早已经习惯了小兰的服侍。 穿过垂花门,顺着游廊,周刘氏听从王氏的吩咐,给爱怜介绍着东厢房和西厢房,又来到了二进的正房,这里目前是王氏和丫鬟小青居住,西侧耳房改为小厨房,东侧耳房住着厨娘,婆子周刘氏和赶车的老周住在前院。 而爱怜和小兰则住在后罩房,这么大的院子目前就他们主仆八个人住,稍有些空旷,内院的庭院不算小,但也称不上大,只是同样有一口井和一棵几百年的银杏树,冬日里树叶已经凋零,这棵树简直是给了爱怜一个惊喜,银杏树体高大,树干通直,姿态优美,春夏翠绿,深秋金黄,虽然生长得极慢,可是眼前这一棵却是已经生长了几百年了,这要是放到现代,也都将会被保护起来的,可是在这里,却只是一个普通人家庭院中的一株普通的观赏树,爱怜已经能够想像得到,秋天之时,满地金黄的美景了。 后罩房门前的小院中也有一棵树,不过并不大,爱怜不太认识品种,毕竟她前世也就那些比较出名的树种能够认出来,其它的她也是个门外汉。 周刘氏带着她们三人又看了爱怜的房间,卧室是个大套间,外间是小兰住的,里面则是爱怜的卧房,虽然也还是并没有太贵重的装饰,但是却比小院儿强太多了,简陋的架子床换成了拔步床,还有着精美的雕功,可是周刘氏却告诉爱怜,这间卧房是天暖和之后才会过来住的。 现在还是寒冬,睡床会比较冷,所以另一侧才是现在的卧房,同样是里外套间,与之前不同的是,这里不是拔步床,卧具都是火炕,无论里间爱怜的卧房,还是外间小兰的住处,此时这边显然要比刚才那边暖和得多。 这回爱怜还有了自己的书房,单独的洗澡间和如厕的小房间,要知道穿到这个时代,最让爱怜感觉不好的地方就是上厕所和洗澡,真是太不方便了,好在现在洗澡间连着卧房,这样洗完澡可以直接进卧房休息。洗澡间还着火墙,冬日里这里会暖和。 同样的配置,在王氏那里也都有配置。 这回鸟枪换了炮,爱怜心情都爽飞了,没有了及笄之后被于老爷卖掉的危险,不用再每天脸上都糊上药汁,可以看着娘亲不让她生病,或者即使生病了,也不至于看不上病。 炕上的锦被都是崭新的,桌布都是新的,爱怜认识那张桌布,那是自己绣的兰花,没想到让娘新铺到了这里,爱怜感觉心中暖暖的。 书房中的桌案上,文房四宝俱全,爱怜看到了一盏新砚台,博古架上的书籍更多了,除大部分从小院子搬过来的外,又增添了不少新书。 平日里可以躺靠着看书的榻,还有一架崭新的古琴,那把旧琴王氏说已经放进了库房中留做纪念。 黑米在旁边上窜下跳,好像已经感应到了小主人愉悦的心情,更显得气氛欢乐。 一切爱怜都很满意,王氏看到女儿的神情,也由衷地露出温柔的笑容,就连小兰对于自己居然可以冬夏有两个住处,也感到十分的满意。 走走看看,听着王氏的介绍,周刘氏的补充,几人又把这处大房子转了几圈儿之后,小青才通报王氏,可以开饭了,地点也在王氏这边。 母女两人吃饭,两个丫鬟边儿伺候着,现在人也多了,小兰也不能再像在小院儿中那样和主母小姐们一起吃饭,毕竟这时人多,也要立规矩了。 好在小兰本性本就淳朴,再加上这些年在王氏教导爱怜的时候耳濡目染,对这些规矩也就熟悉得很,此刻也不会有什么不平衡的,还是一如往常。 饭后,母女二人在房里溜达了一会儿,便各自回房洗漱后休息了,毕竟这一天折腾下来,也是够累的了。 一夜无话。 翌日清晨,天空再次飘起雪花,雪下得不大,飘飘洒洒,但是一早上的工夫也把地面覆盖上一层白霜。 当小兰服侍了爱怜洗漱完后,头一次爱怜觉得这脸总算轻松了许多,擦了些许自制的护肤乳,虽然简陋些,但总比什么也不管强,这护肤乳,还是爱怜通过王氏的一些宫廷配方,再加上现代的一些小方法,改良而成的,原来都只是晚上用,不过现在那黄黄的药汁改良后,可以晚上用来做保养,白天就可以用这种新改良的润肤乳。 第17章 绣娘(17) 看着铜镜中模糊不清有的容颜,摸着光滑的肌肤,爱怜傻笑着一摸再摸,总共十八摸,自恋到不行。 小兰有些看不下去了,终于在她打算第十九摸时说道:“小姐,您这是还打算摸多久?夫人在前面等着您吃饭呢”。 爱怜被她说的俏脸一红,人家前世虽然也挺好看,可也没这么好看呀,好容易光明正大的露出这张脸了,怎么还不让人家再过过瘾,不过刚才——好像——真挺——那啥地,算了,吃饭去。 披上淡蓝色的斗篷,领口的皮毛让她被包裹住的肌肤很是舒服,推开房门,外面的冷空气,让她不自觉地打了个喷嚏,‘谁念叨我呢?’爱怜心中嘀咕着。 “下雪啦!”虽然地面已经被周刘氏扫过一遍,可是又落了下一层薄薄的轻雪,爱怜心情好,感觉这雪都是那么可爱,用手接过飘扬的雪花,雪花调皮地躲了开来,她的手,又带着人追逐着雪花,一时之间爱怜清脆的笑声在院子中响了起来,让一旁的小兰也有些好笑起来,平日里最是稳重的小姐,这两天出奇地活泼起来,这大概是脱离了那个于府的原因吧。 好在爱怜还知道她们还是要吃饭的,王氏还等着她,所以追了一会儿便带着小兰去了前院儿。 即使搬进了新家,母女二人的作息规律也没什么大的变化。 王氏:绣花儿、喝茶看书,偶尔还要出去联系绣活儿。母女二人的手艺高超,才能让绣品在这京城之中的销路极好,都是大家或贵人们购买,已经形成了特定的购买群体。 而前些日子,王氏便已经联系了一些方便的客户,可以直接派人到家里来取成品,定下需要的绣品。 现在母女二人接的小绣品的活已经少多了,大多数都是些衣袍、床品、屏风、围幔等大活儿,这样的活儿虽然时间久,但是每一件都能卖出一个极好的价格。 王氏和爱怜还商量着过一段时间便在附近盘下个铺子,再雇佣一些绣娘,要不然只凭借母女二人,是做不完的。 而爱怜的生活就更充实了,除了刺绣,还会看书、弹琴,有时候在这后院中还会哼唱几首小兰听不太懂的曲儿,也没太听懂她含糊唱出的歌词,只是听旋律,奇怪又好听。 这一回有了条件,爱怜打算找一个水平高的古琴老师,这事儿也曾跟王氏提过,只不过今天饭后,爱怜又提了一次,王氏答应着会留心的。 爱怜知道王氏既然答应了,便真的会给她留心的,对于学习这些技能,娘亲从来都是不会拒绝的,哪怕曾经还帮着她女扮男装去私塾学习。 可见王氏对她有多宠爱,几乎算是百依百顺,当然前提也是爱怜从不提无礼的要求,从小到大,爱怜要求的东西都很少,从不挑吃不挑穿,只是爱学东西,这一点王氏觉得再不满足她,那就对她太过亏欠了。 弹琴的时间,一般被爱怜挪到了晚饭后,这时候的天色已经晚了,点着油灯的光亮也并不算亮,这时候绣活儿是很伤眼睛的,所以一般情况下绣活儿都是在白天进行,而清晨则会看半个时辰的书来调剂一下。 中午的午睡则是雷打不动的,这是健康养生,这四个字,王氏总听爱怜挂在嘴边儿上,好在这么多年来,母女二人,连带着丫鬟小兰也和她们一样,每天必午睡。 而这个习惯将会传染给新来的小青,爱怜心里暗戳戳地想到。 今晚抚完琴后,爱怜便在王氏的卧房中,小兰和小青都在王氏确定暂时没什么要伺候的后,便去了后院小兰的屋子里做着衣服,做着鞋,两个人还是个伴儿,本来这个家里的活计就不是太多,所以王氏没事儿也不圈着她们总在身边照顾。 爱怜也嘱咐她们不要做得时间太长,很伤眼睛的,小兰和小青脆生生地答应着。爱怜也不再管她们,坐在火炕上,炕上热乎乎的,捧了杯茶水,边和娘亲聊着天。黑米这时安静地趴在腿边,似是假寐。 王氏左右也没事儿,便陪着女儿说说话,爱怜时常如好奇宝宝般地问些她看不懂,或不明白的问题,虽然跟着娘亲学习了不少的规矩和礼仪,虽然她也对有些规矩很是深恶痛绝,但是却也不得注意和遵守,她也怕因为一件小事,把自己弄成万劫不复,王氏也很有耐心,慢声细语地给她解释着刚刚提出的疑问。 爱怜和王氏坐在火炕上,地上的碳盆里也散发着热气,茶水冒着热气,醺得两人有些相似的面目都有些不太清晰了,轻嗅慢饮,王氏的声音轻柔和缓。 “于庆安只是一个乡绅,于府院里的规矩立得并不好,否则哪有我说和离就能和离,还能把你一直带在身边抚养,那庞氏做为当家主母,后院里的妾氏们并不尊敬或者害怕她,按规矩礼法来说,我一个妾氏,是不能自己抚养自己的子女的,都要交到嫡母庞氏的跟前抚养长大,可是你看于府,不只是我能够独自抚养你,就连马氏、季氏和钱氏,明面上把儿女交给了庞氏,可其实孩子们还是在他们各自的娘亲身边,这样的事情极少会出现在高官大户人家里的,他们府中的规矩一般都是极严格的,虽然后宅争斗如同后宫争斗一样乌烟瘴气的,但是表面上,或者明面上,规矩还都是要守的,什么孝道、礼法不能废,即使那些后宅女人们,再如何争斗,也首先在明面规矩礼法上是挑不出错来的,否则后果轻则名声尽毁,重则小命都保不了,哎——” 轻叹着气,王氏的眼神有些朦胧,曾经这么多年的经历,一一在她脑海中闪过,那些人生当中的过客的经历也让她不胜唏嘘,自己如今能和女儿在一起,已经是莫大的幸运了。 “这些年于庆安和庞氏一直没太敢于折腾我,也是被我的拿孟淑妃的名头吓的,虽然我出宫的时候,孟淑妃和我说过,可以托人给她带信儿,可是我清楚,我和她的主仆缘份也到了头,即使我再难,也不能真的信以为真的去找她的,她对我已经仁志义尽了,因为她的不小心而连累得我们这些绣娘被发卖,也算还了她在宫里面一直的照顾”。 第18章 绣娘(18) 轻轻叹息了一声,王氏轻声接着说道:“于庆安却不知道这其中的缘故,他信了我的话,虽然没怎么善待我,但是也没把我怎么样,我跟他说,只要我不是正常死亡,孟淑妃的人一定会发现,因为我会定期跟孟淑妃的人报平安,当然这些当时并不会全信,你娘我也是做了一场戏给他,才让他相信”王氏表情自信,整张脸都似发着光。 “至于和离,他一直以为我是要回到京城继续给孟淑妃效力,他一个乡绅,胆子又小,他不敢赌我的话是真是假,而且我已经毁容,对他来说也没了什么价值,不值得他冒险,而你的样子黑黄瘦弱的,也无法给他带来多少利益,所以他放了咱们母女,而且给了十两银子来示好,为我那可能是真的借口”王氏轻啜了热茶。 “娘,孟淑妃现在在宫里过得怎么样啊?”爱怜一直想知道孟淑妃的现状。 “虽然那次事件给了她一些影响,但是毕竟只是牵连,不久之后,她便又恢复了过来,虽然不复原来的盛宠,但因为她的不争不抢,加上她的娘家也很有分寸,没有给皇帝什么威胁,也没让皇帝为难,这些让皇帝很是满意,所以至今还是四妃之一,地位并无波动,何况她还有两个儿子傍身,她是个聪明的”王氏很佩服这个通透的女人。 “娘,那她知道我的存在吗?”爱怜好奇地问。 “不知道,因为当时出宫的时候,我自己也不知道怀有身孕了,只是在出宫发卖的过程中,有了些许症状,我素来谨慎,心中有些怀疑,若是真得怀上了,还得给你一个正经的出生理由和身份,何况于庆安本也不是我心仪的良人,更加不敢让于庆安污了我,所以便有了成亲当晚的那场戏,让他真以为和为娘成就了好事,以为你就是他的女儿,哪怕是一个庶女,为了不让我的奴籍对你的出身影响不好,便同时让他毁了我的卖身契,销我的奴籍身份,成为良民。 于庆安的子女不少,所以注定他也不会如何重视你,我设计毁了自己的容貌,让他没有心思再碰我,借机远离后院女人们的算计和倾轧,你自小就长得粉雕玉琢,能够看出来长大后也必是容貌不凡,于庆安若知道了,定会算计拿你换取利益,所以从小娘亲便不敢让你露出本来容貌,还好,这些年你也够懂事,从未在这方面露出过马脚来,让我顺利与他和离,让我们平安出府,这下子娘亲总算安心了,剩下的就是好好过日子,然后给你物色一个可托终身的良人,娘也就没什么牵挂了。 至于要不要与皇家相认,那个就听你的,随缘吧,娘亲不知道当今皇上,你的生父对于你的出生是什么态度,是欣喜、是无所谓,还是不喜,甚至讨厌,这些都是未知的,所以娘亲不敢去赌认了亲对你就一定会是好结果,毕竟皇上的后宫女人已经够多了,子女也是不少,你那些兄长姐妹们也够多了,他的亲情爱护是有限的,分给这些人也就没有了多少,即使他对你还有亲情,但是娘也不敢保证会给你多少,所以——听你的,顺其自然吧”王氏的声音是轻柔的、不疾不缓,把这些年所有的事情大略给爱怜讲了下,她自己的容貌已毁,再加上曾有过为人妾氏的过往,也不可能陪着女儿再次入宫,如果有一天真的恢复了身份,那她便在这院子中自己过活,只希望女儿有时间能够来看看她这个娘亲也就够了。 她怕的就是如果成为了皇家公主,那么女儿的未来有一大半便由不得自己了,万一为了联姻,所托非人,那么,这亲还不如不认了好。 其实这一点爱怜自己也挺担心的,但是如果她的玉佩不露,估计能被认回去的可能会无限小的,她保护好自己的玉佩就行了。 回到了自己的卧室,拉下围幔,整个火炕自成一个小空间,火炕里侧的墙壁有着一个四方凹洞,这宽大约二十厘米,高有四十厘米,深也有十多厘米左右,那里放着一盏油灯,剪亮了灯芯,这个小空间之中更亮了些,围幔也不像夏天那么轻薄,这小空间能够给人一种私密感和安全感。 盖着厚厚的干净被子,靠坐着,爱怜从胸口处拿出来那颗被她挂在脖子上的玉佩,细细看起这个原主前世要了她命的东西,之前她也曾看过,但从未这么仔细地观察过。 玉佩不大,只有铜钱大小,却精细地雕琢着一整条龙,一面是龙头和龙的上半身,背面则是龙的下半身,上半身与下半身是从玉佩底部相连的,所以这玉佩并不是真的很圆,起码那相连的地方浮凸了出来。 龙头上的龙须、龙眼有、龙牙、龙角,以及龙身上的每一片鳞片和纹路都异常清晰,龙的形态威风凛凛、张牙舞爪,十分逼真形象。 轻轻抚摸着玉佩,爱怜对着油灯的灯光,玉佩真的晶莹通透,玉质是极好的,那龙眼活龙活现,仿佛也在看着爱怜一样。 ‘等等,这眼睛怎么总像是在看着我?’爱怜越是把玩,越是细看之下,感觉那龙眼越是跟活了一样。 她的全部心神都被那龙眼吸引过去,不知道多久之后,只觉得脑海中‘轰’的一下,她的眼前一黑,便是什么也不知道了。 待她醒来之时,油灯的灯油已经快要燃烧殆尽,灯火已经有些昏暗不明,外面还是漆黑一片,这还是深夜,也不知道时辰,看这灯油用的,估计是快天亮了吧? 好半天,她才搞清楚状况,也想起了之前的事情。 她就是看着那条龙,哦不,是龙眼,然后便什么也不知道了,怎么会这样?为什么? 再低头看向手里,玉佩呢?再看胸前,除了那根光秃秃的挂绳,什么都没有了。 ‘玉佩呢?哪儿去了?’她紧张地四处摸索着,被里面外面,身上各处,都没有,正在惊慌的以为是不是被什么人偷去了的时候,感觉脑海中似是有些不对,然后,手心中便多出一物。 第19章 绣娘(19) 爱怜在自的身上、被子里翻找着玉佩,却不得见,正在懊恼时,玉佩竟然又出现在了手里,没错,就是凭空出现的,已然没有了挂绳,安静地呆在掌心之中。 那刚才玉佩哪儿去了? 正寻思着,玉佩似是缓缓融化了一般,最后便成了一滴乳白色的液体,凭空消失,然后再一感觉,它出现在了她的脑海当中,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能够感觉到它就在她的脑海里面。 ‘这是怎么回事儿?这明明只是个不知道哪个位面的古代,怎么会出现如此玄幻的事情?那玉佩到底是什么东西?为什么会跑到我的脑海里面?’爱怜一大堆的疑问得不到解答,让她有些抓狂。 ‘难道,我得到一件宝贝?可这宝贝有什么用?它是干什么的?’爱怜脑袋里面乱成了一锅粥。 只是想着,这特么到底是什么玩意儿?干什么用的? 就在这时,脑袋一阵眩晕,眼前忽地一亮,她眼前出现了只有前世在小说中才会看到的场景。 是的,她终于得到了一件穿越第一金手指,这是一个空间。 爱怜晚上临睡前,被玉佩上的龙眼所吸引,精神高度集中,不知道怎么的,那玉佩就跑进了她的脑海之中,在她有着强烈的想知道这玉佩是做什么的之后,她确定了,她得到了穿越第一神器,一个空间。 爱怜呆呆地看着眼前的一切,还没能从这玄幻的经历中回过神来,她不是在做梦吧? 一处不大的小空间,但那也是空间啊!一汪泉、一片土地,一座茅屋,空间标配啊!全都有,虽然面积不大,不太规则的圆形空间,直径大约二十五、六米,面积一百多平米,不到二百平米左右,那茅屋就在泉边上,看着占地面积,也就在5*6,大约三十平方米。 这面积,虽然不如小说中那么夸张,也没有什么天材地宝,面积广阔,可是对于爱怜来说,实在已经不小了,虽然不知道有没有灵气,她也不懂,可是却能够感觉出来这里空气异常清新,呼吸着十分舒服,泉水、茅屋和黑土地,足够了。 来到这个时代这么多年,爱怜也曾经想过,为什么别人穿越重生啥的,都有什么金手指,可是自己却啥都没有?没什么安全感的她,只能拼命学习各种她所能够学到的一切知识来武装自己,她不知道对她自己目前的生活有没有用,但是除此之外,她根本就没有能力保护自己,艺多不压身,不管有用没用,先学着,万一能够用到的话,现学可是来不及的。 是的,这么多年来,虽然一直有王氏守护着她,可是还是让她很没有安全感,所学的一切也都是为了让心里能够好受些。 直到现在,有了这处空间,才让她心里踏实了许多。 这地方不大,也用不着她探险,只是那茅屋里有什么不知道,其它的一目了然,于是她便走向了茅屋,这黑土地的土质真是松软,她走过的地方,都留下了一两厘米深的脚印,种些什么都不用翻地了。 推开茅屋的门,没有什么阻碍,室内不大,一目了然,茅屋开了一扇窗,木格窗,普普通通,连点花纹雕刻装饰都没有,只有一桌案一椅一床一博古架,全都不知道用什么木材制作的,很古朴厚重的感觉,上面也都是光洁如新,没有一点灰尘。 床是光板床,啥都没有,没被没褥没枕头,椅子更不会有坐垫啥的,桌子上到是有文房四宝,看样子也像是珍品的样子。 博古架上放了些东西和一些古籍,爱怜随意抽出了一本,便一一看去。 《草药谱》《经穴子集》《医者说》《如意拳经》《毒经》《医理》《药理》《针炙初解》…… 全都是中医古籍,而且看上去都是基础方面的,这让爱怜好奇不已,原来的主人是个医生? 把几本书放了回去,这些书,爱怜不会让它们放在那儿落灰的,没事儿的时候来看看,来学学,没准儿哪天能用上,还能保命呢,娘亲再有头疼脑热什么的,自己都能治就好了。 不过现在先把这些放一边,看看那几个盒子装的是什么吧。 盒子一共有两个,都是样式十分古朴的不大的木质盒子,轻轻打开其中一个,微微有些失望,里面是一张叠放在里面的宣纸,透过纸张,可以看出来,那张上写着字。 爱怜拿出那张纸,纸张看着像宣纸,可真拿到手里,却又不像,纸制韧性很足,也比宣纸厚一些,纸张一点没有泛黄的迹像,字迹也都十分清晰,字体偏似形楷,字形优美,点画之间相互细若游丝的牵连中,又有一些书写者特有的锋锐,好字!这字写的漂亮! 爱怜还没看内容,便已经被这字体所吸引,这字可是写得真好啊!对比自己的字,原来还有些沾沾自喜的某人,这时感觉很是羞愧,还是好好地练习写字吧,要不然再不敢拿出来见人了,羞煞某只了。 好一会儿,她才坐在椅子上细细地看起了这像是书信一样的东西。 当她放下那张写得密密麻麻的纸张时,才算知道了个大概,这处空间的来历,这位留书者也不知道,只不过他是一位医者,也是偶然得到了这枚玉佩,又更加偶然地开启了这处空间,不过他在这里时,这里面就已经有了这处茅屋和这些桌椅床铺等一些物品,信和金针则是空间上一任主人所留。 也就是这位老神医生前所用,做工极为精巧,一整套的金针,放在盒子里面,还崭新无比,不过这东西目前对爱怜并无大用,她目前有想法看医书,也是兴趣居多,目前的学业没有前些年的重,她一届女子也不可能去考科举,所以读书的压力也轻得多,更多的是以一种休闲的状态去自然地汲取这些书中的营养。 每天她只是拿出固定的时间来练琴、看书,大部分的时间则用在了刺绣上面,生活十分的规律。 第20章 绣娘(20) 不过今天看到这些专业性这么强的古籍,还是让她多出了一些新的兴趣,适当地换换口味,有助于身心健康不是? 老神医原本就是他那个时代的神医,有一次因替当时的皇帝,医治好了他身上已被御医判为死刑的病症,结果皇帝一高兴,便赏赐给他一大堆金银财宝,其中就有这枚玉佩,他也是一次无意中的把玩,才得以打开这个空间。 这个空间里的泉水含有一些生机,对身体的好处很大,再加上他本就是神医,辅以这个空间中的《如意拳经》,让他活到了将到了一百多岁,最后终是泉水也不能再对他老朽的身体起到一点作用了,才最终老死。 空间中原本应该是有不少药材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现在都没有了,老神医也没说,是他临死前都拔掉了,还是因为时间太久,无人照料而枯死消失了,这些爱怜都无从得知,只知道,现在外面土地上啥都没有了。 不过老神医说过,这片土地十分适合种植药材,若是有缘人,千万不要浪费了这块灵田。 看完了这位署名秋明先生的留信,爱怜也基本算是知道了这个空间的大概情况,她猜测,秋明先生必是临终前清理过这个空间,要不然不能只是留下这些东西,想来也是有儿女的吧,都留给了子孙后代也说不定。 不再纠结这些前人留下的东西,本就是偏得,她也不会嫌弃人家给她留少了。 不过想来原来空间之间,应该不止是只留下这几件家俱和这些书才对,只不过,应该都被他使用,或是留给后人了才对,这些古籍中,有七成是偏基础方面的医书,两成为有些深度和难度的,最后一成则是一些偏方、古方和很深奥的医理等知识方面的。 不过这些也是她大概的看了一下,从书名到一部分内容估算的,这中间肯定误差也会有的,可大可小,毕竟她不懂这些专业性极强的书籍。 只不过不知道这玉佩怎么又流回了皇家的手里的,从老神医的留信中,大概可以看出,这个空间算她至少应该有三届主人,建茅屋的那一届、老神医一届,加上她自己。 她只是专心看了那玉佩,便打开了那空间,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多少年来,能打开的人却又这么少,她不明白,明明不算难的开启方法,为什么别人没打开呢? 想不出来,就不想了,反正这是她的机缘不是? 也许老神医也是机缘巧合才进得了空间,至于进入空间的原理他自己也没弄明白,不过也可能是因为自己两世的神魂比较强大,而老神医自己的神魂也比较强大,而他的子孙中再难遇到和他一样天赋异禀的,所以才无法在他的家族中传承下去,让爱怜捡了天大便宜。 原主那一世,她自己戴了那么久,也没有开启过这个空间;刘云曼几乎戴了它一生,都没见她开启,唯独到了她这里才得能开启,这不是她的机缘是什么? 爱怜确定她是实体进入的空间后,便出了空间,再也睡不着了,看着天从深蓝,渐渐变亮,心中盘算着该如何利用起来这个空间神器。 那泉水应该是有利于补充人体的生机,以后家里的饮用水自己应该时常偷偷加入些,让娘亲的身体更健康。 还有那本强身健体的书,应该好好看看,学会之后每天早晨都锻炼一下,起码要保证自己和娘亲百病不生才好。 那些医书,自己要每天最少抽出一个时辰还读这些书籍,反正现在自己还小,总会有学会的一天,结果她高估了自己。 那些黑土地呢?自己还是找一些药材种子或幼苗种植进去吧,尽量选择珍贵一些的品种,其它常见的可以在外面买。 只是不知道这空间和小说中的空间是不是一样,时间流速也所差异,有时间便试一试。 爱怜规划着以后的生活,心中充满了希望,只是有一点,却是她一直有着忧虑,但却不愿去想的隐忧,那就是,其实她离及笄的时间其实也没有多少,这个混蛋的古代,初中生的年龄却是要嫁人的,女人到了年龄不嫁人,太另类了,很难被人接受,她一直在自我回避着这个问题,可是忧虑总是每每爬上心头,不管时间和地点。 混蛋的古代,得到空间的好心情忽然间一下子没了。 时间荏苒,如白驹过隙,转眼间爱怜便已经到了十四岁。 京都的春天与往年没有什么不同,现在的国家,由于皇帝的勤勉,百官的辛劳,社会安定,人民生活还算可以,虽然还有不少的贫民,可是起码少有冻饿而死的事情发生。 虽然边境上不是很太平,总有外邦时不时的骚扰,皇帝虽然政事擅长,但也是个主战派,所以武将的地位并不低,这个泱泱帝国是个强盛的国家。 爱怜无意政事,可是这些消息,总是在她不经意的外出之时会听到些,这里是京都,不管怎么说,这些消息总是比外面要准确和快速得多。 爱怜也学起了刘云曼,喜欢上了男扮女装地出门游逛,增长些见闻,虽然她很宅,在网络遍布、手机电脑都有的现代,她可以不出门便知天下事的年代,半个月不出门。可是这古代可不行,所有的消息都是需要人力来传播的,不出门,消息自然就少,虽然她一个闺阁女子知道了这些朝中大事或民间传言也没什么用,可是架不住爱怜她不是原装的古代人。 再说,她现在离开了于府,也自由了许多,除了怕她这个容貌招灾惹祸之外,已经没有什么能够挡住她对这个时代强烈的好奇心了。 尤其现在已经是春暖花开的时节,风清清的,阳光暖暖的,气温十分舒适,正是外出游玩踏青的好时节,于是爱怜大小姐便与小兰两人经常女扮男装逛街、逛茶楼、逛酒楼、逛青——咳咳,这个地方她还不敢去。 第21章 绣娘(21) 这不,刚过完十四岁的生辰,又一连十来天在家看书习字、刺绣练琴练拳的,爱怜感觉自己自律得都快赶上特种兵了,当然这个形容有些夸张,但是却也是一般人做不到的,这不学累了,她也是要放松一下心情,劳逸结合的,便熟练地与小兰换上男装,迈着方步便出了王宅。 先是溜达到了王氏刚开业没多久的绣坊看看,这间绣坊也兼营成衣,不过只接受订制,算是走的高端路线,雇佣了十几个绣娘,手艺都十分不错,虽然与王氏和爱怜有些差距,可是一些普通订单还是能够胜任的,再加上有王氏时不时地一些指导,这些绣娘的水平也提升得很快,但是一些特殊绣法,却是王氏的不传之秘,只教给了爱怜一人,有道是教会了徒弟,饿死师父,所以王氏也不会傻到对这些绣娘毫无保留。 绣坊一切照旧,时不时的有顾客上门,生意着实不错。 爱怜和小兰顶着大黄脸,虽然仪态气质皆不错,可是倒底被这腊黄的皮肤夺去了不少光彩,让爱怜不至于那么显眼。 两人轻车熟路地摸到了戏园子,给看门的交了银钱,看门的小厮看到小兰多摸出了几枚,本以为会有打赏的,可见小兰数了数手中的铜钱,然后把剩下的四枚重新揣回了荷包,这让小厮看她们的眼神都变了,有懊恼,还有不屑。 不过小兰早已经唯小姐命令是从,形成了绝不充大款而多给一个铜钱,上酒楼吃饭,饭钱是吃了多少,给多少钱,她可没有打赏的习惯,毕竟,她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虽然现在绣坊的生意已经上了正轨,也由王氏照看着,可是在这之前,她们的每一个铜板都是娘俩儿一针一线绣出来的,常常累得脖子酸疼,眼睛发花的,就为了装那啥,就白白给了别人?这事儿她不干。 在小厮的不善不喜的目光中,主仆二人全不以为意地踱着方步便进了戏园子,里面一个小厮给她们引到了座位上,端上了茶壶,给两人倒上了茶水,虽然茶叶不怎么样,可若是看得渴了,也是能够解渴的,毕竟主仆二人以前也都是喝的类似的茶叶,可能有时还不如人家的茶叶好呢,所以她们也不挑,渴了就喝点。 点心什么的,却是要花钱买的了,主仆二人除非真饿了,一般这个钱,她们是不花的,爱咋咋地,她们就是这么抠,就是这么小气。 爱怜前世的时候,除了黄梅戏,别的戏种除非特别出名经典的曲目,她并不是很喜欢听,那时在她看来,像那些经典曲目当中,也就那么几段挺好听的,其它大多数时候,咿咿呀呀的,能把她看睡着了,她十分不理解那些戏迷们的感受,但是黄梅戏她是真心爱听,还爱学着唱,什么《女附马》《天仙配》啥的,曾经《女附马》中的那段‘为救李郎我离家园,谁料皇榜中状元……’还唱得挺好听的,这曾经一度让她沾沾自喜过。 但是她们现在看的是京戏,是那种前世看来‘咿咿呀呀’能把唱睡着了的那种,她们也是有一次实在不知道往哪里逛了,也不能真去逛青楼啊!就跑到这里来了。 虽然她真挺想见识见识这个时代妓女合法化的时代,这个算是正规经营的妓院到底是不是真像电视、电影中表现的那样,老鸨子一喊“姑娘们,接客啦——”,然后一堆莺莺燕燕的娇声齐答“来啦——”的场景,但是她们是女人,真要穿帮了,可不只是捅了大篓子的问题,还有可能真的会出现生命危险,毕竟她现在还只属于一个商女,没权没势没背景的,真出了事,王氏也救不了她。 她可不想为了自己的好奇心,而给自己和王氏招来天大的麻烦。 所以她们在无聊之下,便逛到了戏院,当然头两次去时,并不是为了听戏,而是为了见识见识古时的戏园子到底是什么样的,她在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四处观察台上的生旦净末们的表演,还有台下跟着叫好的观众戏迷,来回穿梭的小厮跑堂们的同时,也便顺道欣赏了一下台上的表演。 刚开始还是觉得节奏好慢,听不懂他们在唱啥,到后来渐渐有了兴趣,也能坐得住来听了,就连头几次一直打嗜睡的小兰,目前都被培养出来点儿兴趣了。 这不是,主仆二人又来过瘾了,两人惬意地坐在那里,眯着眼睛,等着好戏开场。 爱怜的眼睛又是下意识地四处扫了一圈儿,这里常来的人,她都有点印象了,一看他们就是老戏迷了,在这个娱乐匮乏的年代,大概也只有戏园子和青楼是能够让人消遣的了吧? 不过随意的目光扫过,却猛然间又转了回来,那是——刘云曼? 女扮男装的刘云曼,一看就是个女的乔装打扮,不知道她这种装扮,是想糊弄哪些傻子能够相信?耳朵眼还在,胸前那对刚刚发育的小笼包还在,脸上没有任何化妆,但明显比男孩子秀气很多的脸蛋儿,还有一说话那娇声细气的,哪个男孩是这样的?伪娘?她是自己傻?还是当别人都傻? 爱怜有着原主前世的记忆,对刘云曼这个对原主前世至关重要的人的印象十分深刻,所以能够一眼在这戏园子陆陆续续快坐满的席位看见了她。 她们两个人都是十四岁,爱怜的个子要高一些,现在已经有一米六左右,她去年才来葵水,还属于青春期,身体没有发育完全,但是胸部已经开始发育了,如果不束胸是能够看出来的,所以小胸脯也束得平平的,不像前些年在镇上求学的时候,身体还没有发育,各种第二性征还没有出现,扮演一个小男孩儿,除了把脸弄得腊黄,换身衣服外,并不需要什么其它的装扮。 耳朵眼还是十三岁才扎的,当时还把她疼够呛,不过出门乔装,爱怜也是用脂粉把耳朵眼给堵上,然后再涂上黄色的药汁,可以说不趴在那里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第22章 绣娘(22) 她和小兰两人也是能少说话尽量少说话,即使说话,也尽量压低和放粗声音,再加上腊黄的脸色,试问哪家的小娘子愿意自己腊黄着脸出门?不把自己那张脸涂上三层漆,直到漏不出底漆,都不出门的那种。 所以她们两人出门,让人认出的几率是很小的,最大的容易露馅的地方就是声音,这个细听真的有些破绽,而且是她们俩真心伪装不好的。 不过像刘云曼这样的,只能说‘你高兴就好’。 让爱怜纳闷的是,她和小兰来这么多次戏园子,还是第一次见到刘云曼,这可是京城几大戏园子之一,离刘府也是最近的,那她今天来,是有什么意图吗?还是纯粹是像她一样,太无聊了没地方去,才进来的? 爱怜不知道刘云曼这样乔装出门已经多久了,也许是才开始出来没多久? 不过不大一会儿,爱怜便有些明白,她为什么要来了,这个可能性真的可以有,因为她看见了二皇子和三皇子也便装进了戏园子,后面跟着的两个奴才,一看便是宫里的太监。 爱怜认识这两位皇子,是因为有着原主前世记忆的结果,可是这个刘云曼是怎么知道的这件事?还是她真的是无意中撞上的? 这一世,她没有了自己的玉佩,她要如何搭上这些皇亲权贵?爱怜表示她很好奇。 不过对于刘云曼的讨厌,却一点儿也没有减少,只是她不是个擅于算计人的人,让她在不知不觉中把刘云曼给弄残了,她还真的不知道从何做起,这时候她感觉到自己的双商不在线了。 二皇子、三皇子都已是二十七八岁的青年,两人的孩子都已经十来岁了,按说刘云曼不应该关注他们才对,可是现在看向刘云曼此时的注意,显然她是认识两位皇子,眼光一直随着两人的移动而移动。 两位皇子不出意外被安排进了包厢,他们只是在一进门的时候露了一下脸,随即便被请入包厢,刘云曼的父亲刘权才只是个六品小官,在京都这种地方,实在是太渺小了,皇家子女的关注点起码也大多在二品、三品以及官员上,至于六品官吏,他们真心从未放在眼里。 刘云曼看着消失的皇子,眼中的失望很是明显,十四岁的小姑娘,还学不会掩藏自己的情绪,尤其是觉得自己乔装得‘毫无破绽’的情况下。 爱怜倾听着旁边的戏迷看客们的小声议论,不乏有见多识广的认出了两位皇子,也从他们的口中猜测着,可能是因为今天戏园子最近几天新进的一位旦角,据说这位旦角刚来便造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轰动,不但唱腔极为动听婉转,而且其人也是美若天仙,想来这两位皇子也是奔着她来的吧? 爱怜不禁有些无语,这才几天?就进新人了?还是一炮而红的那种,而且几天的工夫,就能把皇子们吸引过来,也真是——这信息传递不比现代差啊! 不过,也让爱怜升起了浓浓的好奇心,想见识见识这位美女旦角。 开场锣声响起,大戏正式上演。 刘云曼在确定见不到两位皇子之后,总算消挺下来,注意力也被锣声吸引了过去,所有人都安静下来。 爱怜慢慢从这‘咿咿呀呀’的唱腔中,渐渐听出了独有的味道,人也沉浸到了台上之人的表演当中,忘却了之前那些小插曲,戏曲艺术,不是流行歌曲,好听不好听,甚至只要第一次听,便能够分辨和确定下来,戏曲不同,它需要你用心去听,去感受他们通过或华丽、或高昂、或婉转等等的唱词和唱腔表达出来的情感,让人回味无穷。 经典的戏曲却可以流芳千古,而流行歌曲的生命力却非常短暂,这就是古老艺术的独特魅力之所在。 事后想想,爱怜有时也想笑,自己有时候在听曲中猛然惊醒,想到自己微微摇晃的脑袋,感觉自己颇像前世那些大爷大妈们听戏的模样。 一直到快一个时辰的时候,在一众戏迷们的欢呼声中,一个身影从后台缓步踱出,这就是新红的花旦水清柔。 爱怜仔细地看了看,说真心话,就这京戏的妆容,她真心不会看好看不好看的,这满脸的油彩太过浓重,她觉得差不多所有的花旦长得都是一个模样,她真心不知道戏迷们是怎么在台上,就能透过这浓重油彩中看出她本来的长相的,反正自己是做不到。 除非她能够在看到卸妆的她。 不过长相看不出来,身高体态却是能够看出大概来的,不知道她里面的鞋子,底儿是多高,不过就如今目测,她大概也有一米六十三、四左右了。 腰肢纤细,胸——emmmm,衣服太多,看不太出来,但能够出是女的。 好吧!爱怜也对自己的眼光感到有些羞涩,她基本算是没看出来什么的。 不过,这一开腔,好吧!爱怜的精神一下子就提了起来,确实真的很好听,虽然她只是个初初接爱这种艺术熏陶的菜鸟,但是不妨碍她能够听出好不好听。 好听!好听!好听!重要的事情说三遍,难怪人家皇子都慕名而来呢!爱怜跟着台下人一起鼓掌,却不敢叫好,也挺憋屈的。 抽空看了看不远处的刘云曼,却发现这妮子的眼中却满是嫉妒和愤恨,‘啥玩意儿?不会是都不认识人家,便开始妒嫉人家了吧?这女人的心眼儿也太小了吧?’虽然刘云曼长得也不错,但是比她好看的多了去了,她整天这样容易捻酸吃醋和嫉妒,是不是都能把自己气死啊? 不过原主前世,人家活得可是好好的,皇子们虽然身份尊贵,可是她的身份也是公主,所以与皇子的联姻算是不可能了,所以她嫁给一位世子。 而这一世呢,她只是一个六品官员的庶女,虽然凭借她的讨巧卖乖,在刘府中过得还算不错,可是不管如何,她庶女的身份是改变不了的,如果她能嫁给一个与刘权同级的嫡次子或嫡三子等,都算她造化大了。 第23章 绣娘(23) 不过更多的可能是,如果是同刘权同级别,她至多能嫁给一位庶子而已,或是给嫡子做姨娘,这还算是嫁得不错了。 如果亲事说得不好,那止不定会怎么样呢。 毕竟这时候还是很讲究门当户对的,就像爱怜自己也是一样,如果她不暴露身份,她宁愿嫁给普通人做嫡妻,而且普通人中大多数还是少有纳妾的,除非条件不错的,才纳得起妾。 爱怜十分不喜欢这时代的一夫多妻制,如果可以,她更想终身不嫁,哪怕嫁时,他没钱纳不了妾,可是要是条件好了呢?男人又有几个能够守住一个原配不起歪心思的? 哼!才怪!呵呵呵!男人! 只是看了一眼刘云曼,就让爱怜有那么一晃的分神,怎么又想到嫁人上面去了?她能不嫁吗?万恶的旧社会,万恶的破古代,干嘛要那么早成亲,晚个十年八年,也让她多些时间想想办法,看看能不能就糊弄过去,爱怜在自欺欺人中。 溜号的状态,也就那么一会儿,所有的心神便又被台上的那位据说美若天仙的花旦吸引过去了,这声音是真好听啊! 爱怜享受中—— 一直等到水清柔唱完谢幕后,便又听到后面有些躁动,爱怜回过头来看去,果然,是那两位皇子又呼呼拉拉地要离开戏园子了,哎!特权阶级啊! 果然,刘云曼的注意力也被吸引了过去,并且人也已经站了起来打算退场了。不过却也没有人注意到她,除了闲得发慌的爱怜。 看着刘云曼起身跟着皇子们的后面也出去了,爱怜的好奇心又发作了,拽了一下小兰,两人也站起身来,向外走去。也没管正从她们身边经过的捧着托盘要打赏的小厮,再一次在小厮的奇特眼神中退了场。 整整一个多时辰的工夫,爱怜主仆二人,是除了门票钱外一个铜钱都没花的铁公鸡一样的顾客,如果每天只是收门票钱的话,戏园子估计早关门了,而正消失在小厮眼中的这两位,却连个付费的点心都没有点,也真是够了。 两人出门时,却发现皇子们和刘云曼都不见了,爱怜不由得有些扫兴,还寻思着看看会不会有热闹可看呢,可是却连人都没了,于是她们只好转身去逛逛别的地方。 正在这时,两个小厮却正从戏园子的后侧绕了过来,刚好经过主仆二人身边。 小厮甲:“我说,这水清柔也真是够可怜的了,这才登台几天啊,便遇到了这种事情”。 小厮乙:“可不是呢!怪只怪谁让她长得好呢!不过,也许还不算坏事呢!再怎么那也是皇子啊”。 小厮甲:“你说,她进了皇子府,真的是幸运吗?要知道,那些贵人可是瞧不起咱们这样的,戏子也就比那青楼的强上一些罢了”。 小厮乙:“过得好不好,现在也不是她说了算了,也是命啊!刚才在后台听到这消息时,她哭得可真是让人可怜啊!” 小厮甲:“哎!她可怜,可是谁又不可怜呢?只不过她是个女人更吃亏罢了,好啦,别说她,咱们赶紧干活儿去罢,人家的事情,可不是咱们能够管得了的……” 两人的说话声越来越小,渐渐没入人群中。 爱怜站在原地,不由得若有所思,原来是刚刚不知道是哪个皇子,看中了水清柔,这是强行纳入皇子府吗?这水清柔还真是可怜,或者说,这个时代的女人都很可怜。 小兰看着爱怜那有些郁郁的表情,不禁问道:“小——公子,那个水清柔真是可怜啊!她才登台几天啊!不过这都是各人有各人的命数,您也不要为了她伤神,毕竟咱们也是平常人家,什么也帮不了的”。 “我知道,没事的,只是稍稍有些郁闷,一会儿就好啦”爱怜给了小兰一个大大的微笑,即使顶着一张腊黄的脸,可还是让小兰有了一瞬的失神。 “小——公子,你刚刚,可真是好看啊!”小兰压低了声音,悄悄地对爱怜小声说道。 “啥?就这副面孔,你还说好看?我晕”爱怜不禁抚额。 “公子,你头晕啊?那我们赶紧找个医馆看看”小兰听到不禁急了。 “没、没晕,我那是语气词,意思是很无奈的意思,我没头晕,真的”爱怜不禁有些麻爪儿,这咋还这样呢?一不小心便说漏嘴了,愁人。 “真的?” “真的”得到了爱怜的再三保证,小兰才算放过苦着一张无奈脸的爱怜。却是不知,刚刚那个灿烂的笑脸,不禁惊艳到了小兰,还有不远处另外一个人。 爱怜知道,其实刘云曼未嫁之前,一直都在想法设法地认识权贵,她有一颗比天还高的心,从不甘心自己只是一个庶女身份,她想出奇制胜,便想出一出女扮男装的梗,那些容易辨识的特征,她也不是不知道,但是就是这样才容易引起一些人的注意。 原主前世之时,也就在几年后原主嫁过去几个月后,便被她发现了那枚玉佩,才刻意接近原主,最后得以李代桃僵地成为了公主。 可这一世,爱怜可是不会给她这个机会的,尤其刚刚看到刘云曼的时候,她甚至已经开始琢磨着,自己太佛系了,会不会对不住原主给了她这具健康的身体。 毕竟,刘云曼可是前世直接害死她的凶手啊!对别人都可以佛系对待,可是对她就这么轻轻松松放过去了,总感觉太便宜她了呢? 当爱怜带着小青坐在了一家酒楼的二楼窗边,正品尝着这个时代特有的绿色无污染的健康食品时,无意中像窗外撩了一眼,却被酒楼对面墙根下蹲着一人吸引了眼光。 那是一个乞丐,还是一个年轻的男性乞丐,虽然也是破衣烂衫,蓬头垢面的,但是她看着还是有些眼熟,双多看了几眼后,才想起,这个男人竟然有七分像那个人,在他的旁边依靠着一个八九岁的小男孩儿。 一条计策在心中慢慢成型了。 第24章 绣娘(24) “小兰姐”抬起头,爱怜轻唤。 “什么事?小姐”旁边的桌位并没有人,小兰也轻声地回问着。 “你记下楼下那个乞丐的相貌和他的位置” “好的”小兰没有问小姐是什么事情,小姐让记,那便记下吧。 小兰的目光看像窗外,下面那个蹲坐在墙角的那个乞丐,她记下了那人的体貌特征。 两人吃过饭后,便打道回府了,小兰在家中换了身衣服,还是男装,却被爱怜扣上了一顶帏帽,把她的脸全部遮了起来,然后让她出了王宅。 小兰重新回到了那处酒楼,那个乞丐没有离开,小兰半蹲着拿出一粒碎银子放入他的破碗中,然后低声对他说道:“想要赚更多,跟我来”。 乞丐惊讶地抬起头看向面前这个人,却被那帷帽挡住的面容,听声音,看个头,应该是个少年,只是他的愣怔,让小兰以为他没听清,便又说了句:“如果你想赚得更多,便跟着我来”便不再等他,转身向前走去。 这时那乞丐才回过味来,只是一瞬间便有了决定,领着小男孩儿跟上了小兰。 小兰领着他来到了一处已经开好房的客栈,直接领着他们进了那个房间,然后关上了房门,坐在了一旁的椅子上,才对还是一脸茫然不知所措的乞丐问道:“你们俩叫什么名字?” “回公子,小的叫李安,这是家弟叫李乐” 小兰点点头,你可以让你弟弟到里间去,我有事情不方便他听。 李安想了想,便领着弟弟到了里间,小男孩儿怯怯地看着哥哥,可还是答应了下来,乖巧地坐在里间的椅子上,没敢坐床上,自己的身上太脏了。 小兰也没关门,这样可以看到男孩儿在那里有没有偷听,这个套房很大,如果这边低声说话,里间那么远,是听不清楚的。 她便压低着声音接着问道:“李安,你想不想赚到更多的银钱?” 李安虽然不知道怎么回事儿,不过他除了弟弟,左右啥也没有让人贪图的了,便点了点头。 “那么,有一件事需要你去做,你答应,当然得你自愿”小兰继续压低着嗓音说道。 “什么事?公子可否交待一二?”李安有些惊讶,还带有惧怕。 “勾引一个闺阁女子,毁她清白,并且还要坏她名声,不会让你去杀人放火的,你放心” 李安听到不用他杀人放火这种蹲大牢的罪,才轻舒了口气,不过又感觉这种坏人名节的事情,有些阴损“嗯——”他有些犹豫。 小兰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丝毫没有怕他不同意地说道:“放心,我先给你四十两银子,你用来置办衣物等,租下一个院子,我给你三个月时间来办这件事,事成之后,再给你六十两,你拿着这些银子大可以出京城,找个地方好好过日子,而且你也不用担心良心上过不去,因为这个女人她害死了家姐,家姐是她府上的姨娘,还怀着我的外甥呢,而她只是一个庶女而已,即使出事了,她的家里也不会为她去报官的,我只是要报仇而已”。 “还有,毕竟我之前也不认识你,你若是拿了四十两银子跑了,我就会吃亏了,所以你弟弟我会暂时安放在一处地方,等你办完事后,去把他领走,放心,那地方对你弟弟只有好处,不会有坏处的”小兰也怕他拿了四十两银子跑了,跑了到是小事,可是若是泄露了风声,可就前功尽弃了,虽然不知道自家小姐的身份,可是引起了那个叫刘云曼的注意可就不好了。 所以,有些丑话可得说到前头。 这时,她透过帷帽看向李安的眼睛,等着他的回答。 李安刚刚因为小兰解释的原因,松了口气,但是回头又是一沉。 他理解对方不信任的心情,换成是他,他也不会相信一个陌生人的,真拿了四十两银子跑了怎么办? 可是让他把小弟押上,却让他不甘心,小弟是他最后的亲人了,他也不放心被对方拿在手上。 “不知道公子把小弟安放到哪里?”先不着急答应对方,先把事情都搞清楚再说。 “柳苑学堂,那里可以包住宿,不过人我可以带去,你可以在远处看着,但是领出来的时候,也要有我的信函和手印,你领不出来,所以你也不要想着偷偷把孩子领走,然后卷铺盖跑了,那家学堂是出了名的治学严谨,管教严格,我会给他交三个月的束脩,三个月的今天,你在完成任务之后,我会在学堂门口等你,把你弟弟接走,直接拿走剩下的六十两银子”小兰的目光就没离开过李安的脸。 听到小兰这么说,李安似乎感觉好受了不少,他想赚钱,他想找个地方买个房子,娶房媳妇,想让弟弟也能上学,考个秀才什么的,他也好好地过日子,可是自己身无分文,都快要饿死了,又没找到做工的地方,再没钱,他都不知道自己和弟弟该如何活下去,可是毕竟这种缺德事他也没做过,不过想想那可是百两银子,就算再如何,只要事情办得好,最后也能剩下六十两了,足够他们可以出京城过上正常的日子了,他听说过那家学堂,在京城非常出名的,束脩也是非常昂贵的,如果弟弟能够在那里读三个月的书,对他也是莫大的好处,虽然也不是一点风险没有,可是想要赚这么多钱,怎么可能什么都那么美好? 再加上,那位小姐居然害死了这位公子的姐姐,也是狠毒的女人,不是个好的,自己这也算是伸张正义了,这么想着,心里便好受了很多,而且竟然感觉自己站在了正义的一方。 于是眼神坚定地看向了这位神秘的公子答道:“好,这位公子,我答应你”。 客栈中,小兰和李安答成协议,并交待了让他模仿那人的身份地位家世,以及姓名等等信息,那人也是个大贪官之后,是外派出去的官员,所以爱怜也不怕短时间内能穿帮。 第25章 绣娘(25) 小兰让兄弟二人在客栈中把自己都洗了个干净,并让店家在外面照着两人的身材各买了两套衣服换上,然后便领着两人去了柳苑学堂。 在那里李安看着小兰把弟弟送进了学堂,并在那里留下了自己的笔迹和手印,当做领出李乐的依据,这才安下心来。 那间客栈已经包下了一宿,李安今晚可以在那里过夜,小兰给他留下了四十两银子后,便离开了。 李安这一夜也是辗转反侧,寻思着这一天的巨大变化,既然接下了这个差使,弟弟也进了柳苑学堂,那么自己只能一条道儿走到黑,把这事情给办好了,好在自己上过几年私塾,识文断字,事情也好办得多。他反复想着自己该如何做,甚至每个细节都想到了,才在快天亮时沉沉地睡去。李乐也新奇地在学堂开始他人生中第一次的课程,为他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小兰则回家复命,她也很奇怪小姐为什么要突然间对付那人,总归小姐是有她的道理的,虽然这样对付一个闺阁女儿是很阴损的,小姐说跟那个叫李安的乞丐说的话是真的,真的有一个怀孕的姨娘,被这个小姑娘害死了,小姐从不撒谎,想来这事儿也就是真的,至于小姐从何处听说的,也没有说,但是小姐说了要去给那个怀孕的姨娘报仇,那就是有道理的,因为如果王氏当年怀孕的时候,若是碰到了这样的庶女,那么就没有小姐的出生了,所以小姐特别痛恨这种事情,也是情理当中的。 所以小兰毫不犹豫地坚决地执行小姐的命令,并且瞒着王氏。反正小姐什么都是对的。 刘云曼再一次无功而返地回了刘府,刘府的当家主母张氏也是个厉害的,可是却十分害怕刘权,而刘云曼却把刘权忽悠得挺好,所以她并不怕张氏,只要大面儿上过得去,张氏也懒得找她的麻烦,她还有那么多的小妾通房要收拾呢。 这一次出去,刘云曼没有带丫鬟,她娘早死了,她也被嫡母管着,加上她会看人眼色,刘权待她不错,张氏对她的苛责也算是少的,所以她还有两个小丫鬟,今天两个丫鬟都有事情,所以她便自己乔装着出了府。 两位皇子出行,她也是听刘权回家中无意中说起的,她也是碰碰看,没想到真的碰到了,可是两位皇子身边前呼后拥的,愣是没让她找到机会去认识,挺遗憾地回了家。 心情有些不太好的刘云曼,找个由头,便把两个小丫鬟骂了一通,把她们都说哭了,这才顺过气来,气哼哼地喝了口茶水,才重新开始考虑再想什么办法钓个金龟婿来。 她是庶女,如果自己不给自己留个心眼儿,到时候张氏指不定能给自己找个什么的歪瓜劣枣来,哎!真是烦恼。 翌日一早。 洗濑干净的刘云曼,重新穿回了她的男装,照着铜镜中,看了看镜中自己那如花容颜,很是满意,她要的就是这样,然后便带着一个丫鬟也乔装出了刘府。 在大街上,看着已经开始热闹起来的街市,她的眼睛乱喵着,寻找着对象。 李安这时已经起个大早,然后给自己买了一身的行头,然后租了间还算不错的院子,时间不多,就三个月,收拾出一间卧室来,此刻刚把人送走,自己收拾了下,然后关好大门,又出去雇几个临时工。 刘云曼一上午也没有看到什么值得出手的目标,不禁有些泄气,领着丫鬟,找了一家常去的酒楼,寻了个靠窗的位置,要了两样小菜,便吃了起来,丫鬟就立在身后,看着主子在那里吃得香甜,悄悄摸了摸自己的肚子,眼中满是恨意,见有人目光扫了过来,急忙低下头掩饰过去。 “这位兄台,请问这里还有人吗?”一个温和好听的男声响起,刘云曼转过头看向发声之人,不禁感到有些眼熟。 看到坐在那里之人转过头来,这男人笑道:“这位兄台,鄙人姓陆,名致远,这里已经没有空桌,不知可否与兄台拼个桌儿呢?” 刘云曼看着眼前这个高大带着些许俊俏的男人,再加上那人说他叫陆致远,忽然想起她曾经远远见过的那位外放的从二品的应顺巡抚陆清文的嫡三子陆致远,是不是就是他呢,看着好像啊! ‘难道自己的机会来了,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啊!不过他不是随着他爹也去了应顺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看着明显是个女人的刘云曼那亮晶晶、兴奋至极的眼睛,那极力保持镇静的模样,李安心中不禁有些发笑,这跟看到猎物的神情,都没有掩饰下去,看来那位神秘公子所说,有些根据啊! 虽然他答应了小兰,可是心底里面却并没有完全相信她的话,之所以答应,更多的像是自我催眠一样的选择相信吧。 看着面前这些英俊的陆致远正满含温润笑意地盯着自己,等着自己的回答,刘云曼掩饰下自己的激动,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平静下来。 “当然可以,您请坐”刘云曼点头,答应下来。 “不知兄台名讳,相逢即是缘,不若这桌我来请,小二,点菜”李安冲着正端着菜谱过来的小二说道。 “嗯,小弟姓刘,名云满,乃京府通判之子,能和陆兄相识,三生有幸”刘云曼冲着李安抱拳,行了个不伦不类的抱拳礼。 “来了,客官点什么?”刘云曼刚介绍完自己,这时小二也把菜谱递给了李安。 “哪里哪里,陆某也是很荣幸认识刘兄”李安笑着还完礼后,便开始点菜,心中还腹诽着对面这女子的可笑。 李安点了六个菜,并对刘云曼说道:“我再加六个菜,兄台也让身后的这位随从和我的书童一起坐下来吃吧,没有闲桌,也就不能再给他们开一桌儿了,也不能让他们饿着不是?” 刘云曼身后的小丫鬟感激地看向对面这位英俊的公子,‘他可真是位好人,还是位好看的好人’,小丫鬟粉面飞霞,然后把期待的目光看向自家小姐。 第26章 绣娘(26) 刘云曼见李安的书童也被他吩咐坐了下来,便也让自己的丫鬟坐了下来一起。 李安的书童也是李安刚刚雇来的,原来也曾给人做过书童,不过他只雇佣了三个月,价格还是很便宜的。 书童也很本分,半句话也不多说,守着自己的规矩,不能给主家添麻烦。 加上原来刘云曼点的两个菜,八个菜四个人吃绰绰有余了,李安心中心疼着这一顿饭钱,可是明面上还要不能在意这些,只能咬牙忍着点儿了。 这顿饭李安说话不多,但表现的温文而雅、气质独特,很是吸引刘云曼的目光,再加上她觊觎人家的家世,所以显得主动得多,她本就善言,所以总是能够找出话题来烘托气氛来。 “哦!原来陆兄乃是应顺巡抚的三公子啊!真是幸会幸会啊!不过,陆兄你不是随陆巡抚去了应顺城吗?怎么会出现在京城啊?”刘云曼假装无意的问道。 “京中有事,回来处理一下,处理好了便会回应顺城”李安并没有多说,刘云曼见他不多说,便知他不想说,毕竟他们初次相识,不能交浅言深了。于是她便扯上了其它话题。 一个有意结交,一个顺水推舟,两个人便这样相识了。 一顿饭下来,竟然让两人似是相识以久一般。 酒足饭饱后,两人互留了下次见面的方式,便分道扬镳了。 就这样两人便隔三差五地出来相会,刘云曼怕丫鬟多嘴,第二次便没有带出来了,自己偷偷私会李安,李安也装不知道她是个女的,只要保持好自己温文尔雅的人设就可以了,都不用他做什么,那女人自己就已经开始勾引她了。 这种人品让李安私下很是不屑,心中对于小兰的说法更加确定了。能够毒杀姨娘的人,品行又能好到哪里去?一个未出阁的女子便经常女扮男装,外出猎艳,给自己物色男人,有了目标之后,便不顾羞耻,自己偷偷与人私会,这样的女子,若自己真的是那巡抚家的公子,也是不敢要的。 不过听那位神秘公子说,自己扮演的这位陆公子,也不是个什么好鸟,整天招猫逗狗逛青楼的,表面上却一副斯文有礼,背地里却满肚子花花肠子。 所以自己借他之名,也就没有什么良心不安了,李安现在已经完全投入到了自己的角色扮演当中,有时也会去柳苑学堂,打听一下弟弟的情况,虽然学堂不让学生私自回家,但是却也不隐瞒学生的消息。 得知弟弟平安,且很是聪慧,先生也常夸奖后,心里更加觉得自己这次做得是对的,有钱把弟弟培养成人,也算对得起死去的爹娘了。 李安自己也才十七岁而已,父母突然的离世,身无分文的兄弟俩被大伯占了房屋和家产,把他们赶了出来,原本爹娘在时,从未为生计发过愁的他,忽然间没有了收入,和弟弟举步维坚,最后沦落到了乞讨为生,这是他一生中最为落迫的时候,也让他迅速成长起来。 而这个差使,便是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个转折点,有了这一百两,能安个家,他要把这个家支撑起来,供弟弟读书,给自己和弟弟娶上媳妇,绝不让爹娘九泉之下能够安心。 李安下定了决心,这个差使,他一定要办好,一定。 刘云曼最近心情极好,几乎每天都出门,张氏看着这个不着调的庶女,心中冷笑,真正的官家小姐,哪有像她这样不顾廉耻地整天出去抛头露面,她也不管,坐看这姑娘怎么把自己给作废了的。自己只管教养好自己的儿孙就好,若是爱怜知道这事儿,估计也就能够寻思到,这也算是现代的捧杀了。 而刘云曼自己却根本不知道这些,她认为一切都在她的算计之中,其实如果在原主前世时,若是没有原主的玉佩,刘云曼也能把自己作废了,因为时间久了,她喜欢女扮男装出去找男人的名声已经传出一些了,只是后来成为公主,没人敢再提罢了,有了坏名声,谁人家敢要? 这也是为什么前世,原主都嫁给刘权,孩子都要有了,而刘云曼还没嫁出去的原因。 两个小丫鬟虽然私下里面也知道原因,但是她们也不敢说,不过到是因为这个原因,她们因小姐心情好而少挨了好多骂,心中松了一口气,又有些替那位彬彬有礼的陆公子感到可惜,就这样被她家小姐给勾引了,小丫鬟胆子小,什么也不敢说,不过日子好多了,也要谢谢陆公子呢。 不管李安与刘云曼怎样的你来我往的相处,却说爱怜过着自己想要的自在惬意的生活,现在每天进行的锻炼、写字看书、弹琴、刺绣等事,都是她喜欢的,无论安排得多么紧凑,都是甘之若饴。 自从修习了那本《如意拳经》的拳法后,真的感觉自己精力比以前充沛许多,便也忽悠着王氏也加入锻炼身体的行列当中来,继而身边的丫鬟也加入进来,然后是周刘氏两口子,厨娘和门房都加入了进来,每天清晨,王宅中便如早操一般地练起了拳,每个人每天都是精力满满的样子。 这也导致王家的气氛更加和谐融洽,下人们也都是十分喜欢这个主家,主家大小两位女主人,对他们这些下人从未无缘无故打骂过,虽然做错事也会罚,但是罚得让人心服口服,奖罚分明才能服众,家里虽然没有多少人,但是却是最为团结。 在李安和刘云曼相识的快两个月时的一天,两人在一家不太大,但是很有特色的小酒馆中吃饭,在李安的特意引导下,刘云曼喝多了,李安把她带进了他租住的院子。 刘云曼不是毫无知觉,她虽然醉了,但是神志还是清醒的,半推半就地被李安带到了那处院子。 当李安把刘云曼放在床上时,故意用胳膊蹭了一下她的胸部,没有裹住的胸前软绵绵的,让刘云曼的身子战栗了一下,李安也故意让自己显得十分惊讶,且像是被吓到了一般地闪到一边,然后犹豫了一下才吩咐人做碗醒酒汤,并打盆热水过来。 第27章 绣娘(27) 关上房门,李安拿起毛巾给刘云曼擦脸,被她一把抓住了那只拿着毛巾的手,借酒装疯地嘟囔着谁也听不清的话,李安想往回抽那只手,却没有抽回来,便轻声对那个装疯的人说:“刘兄,哦不,刘——刘小姐,不要这样,男女授受不亲,陆某不知道你是女人,所以多有冒犯,刚刚你的样子,我没办法送你回府,只好回了我这里,我这处院子从未接待到女客,就连下人也都是男人,实在没办法服侍你,请刘小姐见谅,请刘小姐坚持一下,陆某这就离开——”李安虽然这样说着,也轻轻挣着他的手,可是人也装模作样地想要起身,却听到这位疯小姐嘴里咕哝着:“不——不要走”,然后一扯李安握在她手中的那只手,李安一个站立不稳,便被她带着趴在了她的身上。 李安也借着这股力道,就趴在她的身上,表现的像是被她引诱到了一般,口中也轻声地说着甜言蜜语:“刘小姐,你真是太美了,但陆某不能如此孟浪”说着还故意向外挣了挣,却又被刘云曼的另一只胳膊给抱住了,还闭着眼睛娇声咕哝着:“别——别走,我怕”。 李安觉得自己表演也得也差不多了,便说道:“刘小姐,现在的你简直太迷人了,今日是陆某对不住了”。 ...... 刘云曼也清醒了大半,李安吩咐下人们烧的热水,他亲自帮她洗了澡,一身男装重新穿戴起来,然后坐着租来的马车(当然刘云曼不知道是租来的),送她回刘府。 当刘云曼就要下车,却被李安搂了过来,然后柔声说道:“好好休息,今天辛苦你了”,然后才帮她推开车门。 刘云曼被这温柔的对待已经给迷得不要不要的,也忘了身体的不适了,恋恋不舍地下了车,稍显别扭地回府去了。 关上车门,告诉车夫回家,李安坐在车中,一丝冷酷的微笑挂在了唇角。 接下来的两天,刘云曼还是出来见李安,可是李安也只是把她领回那个院子。还把她感动的够呛,这样的男人正是她最想要的,家世、外貌、性情都无不不好,刘云曼这几天感觉自己幸福得要飞了。 她每天就这样男装进那处据李安说是她单独买下的院子,心情不好了,会单独出来居住,从未进过其它女人,她是第一个云云,刘云曼深信不疑。 一直到他们相识的快三个月时的一天,刘云曼在李安的院子吃的饭,然后便感觉自己热得难受。 第二天的清晨,在刘府附近的一处早市,一声惊呼之声响起,随后,便围上了一堆出早市和逛早市的人,只见一处房屋的角落里,一个女人身下是一堆男装,赤身罗体的躺在那里,人们知道她没死,有好几个男人的眼光都闪着贪婪的光芒,但人这么多,也不好做什么,好一会儿才有一刚过来的妇人,惊叫道:“七小姐”。然后急忙拽出了她身上的男装替她盖上。 不过旁边看热闹之人,有认识这位妇人的,知道她是刘府厨房的采买管事,而这个妇人又称地上的女子‘七小姐’,那么大家也就都知道了,她是刘府的七小姐。 于是议论声吩吩响起,而那位管事也恨自己的多嘴,可是事以至此,她也没办法收回去自己说过的话了,便只能急急忙忙找车,把自家的小姐抱上车,拉回了刘府。 于是刘府引起了喧然大波,府中的庶女七小姐,居然赤着身子出现在刘府附近,就那么光着躺在大街上,被许许多多的男人都看到了,这简直是刘府的耻辱。 这把刘权给气得,当时就把桌上的茶壶茶杯都摔了,大骂这个伤风败俗的女儿,并且把张氏也一顿大骂,骂她不好管教,让她随意出府,做下这等羞耻之事。 张氏也万万没想到,这刘云曼居然这么大胆,在未嫁之时便与男子行苟且之事,还让人给这样扔在了大街上,简直丢光了刘家的脸。并且还挨了老爷的一顿骂,这以后刘府的女儿都不好嫁了,出了这么一个败家的女儿,谁家敢娶刘家女了? 张氏也气得恨不得撕了刘云曼,可现在刘云曼还没清醒过来,也想到了可能是被人给下药了,但是如果她不整天出去乱晃,怎么会给人这个机会? 刘权到底还是亲爹,没有光着就把刘云曼给扔出去,而是让丫鬟给她穿戴整齐,等她清醒。 刘云曼是快中午之时才醒过来,醒来之时才发现自己已经不在李安的院子,而是在自已的绣床上,她还没明白自己什么时候回来的,身上的衣服也很整齐,还是女装。 第28章 绣娘(28) 不过一个她不太熟悉的小丫鬟一看到刘云曼醒了,便直接跑了出去,不大一会便有两个婆子把她带到了刘权那里,张氏此刻也坐在上首。 在两人轮番的喝骂声中,她才知道自己被光着身子扔在了大街,“不可能,这不可能,怎么可能?”不相信陆致远会如此对自己,明明昨晚他对自己还柔情满满的,为什么?不对,她不相信,两个婆子要把她往外架,刘权已经跟她断绝父女关系,把她撵出府,她大哭着喊着:“爹,别不要我,别撵我——”。 都没给她解释的机会,便被丢出了刘府,无论她怎么哭着拍那熟悉的大门,都无人理会。 她不明白,为什么他会这么对自己,自己那么喜欢他,为什么?想到这里,她不顾旁边不少人对她的指指点点,冲向了李安的院子。 可是她无论如何拍那扇门,那门也不开了,一直到旁边有人经过时,见她一直在边哭边叫门,有些同情她,便说道:“这家人好像今早都搬走了,别拍了,里面没人了”。 ‘什么?没人了?’刘云曼此刻如同失了魂一般滑坐在地上,眼泪无声地流下来,她怎么也想不明白,陆致远为什么要这么做。 那人见她这样,无奈地摇摇头走开了。 在刘云曼还在刘府昏迷未醒之时,李安就激动地等在了柳苑学堂的门外,也在那里见到了李兰,那个还带着帷帽的神秘公子。 神秘公子从学堂接出了已经有些不一样了的李乐,然后拿出一包六十两的银子,交给了李安,双方皆大欢喜,李安领着弟弟坐上了租来的马车,向着城外驶去。 听小兰讲述着关于刘云曼的所有事情,以及最后的结果,爱怜轻轻一笑,笑得云淡风轻,前世的债今世还,前世的一尸两命,今世名声尽毁,如果是一个自尊自爱的女子,这可能也是个要命的结果,可是以爱怜对刘云曼的了解,她可不会为了名声而去自尽,她是一个只爱自己,并且极度自私的女人,这样的女人哪怕再落迫,也不会轻易地结束自己的生命。 可怜刘云曼,直到离开京城都不知道陆致远为什么要如此对自己,也不知道谁对她下了这样的狠手。 我们的爱怜也曾经自问,是不是做得有些过了?毕竟今世她还没机会要自己的命呢,可是回头想想,又不可怜她了,能够为了一个尚且还不知道真假的玉佩,就要了一条,哦不,两条人命的人,分明也是个阴狠的毒蛇,不能因为她还没有伤害自己,就否认她有着毒蛇的本能,否定她前世做下的混账事。 想想,爱怜便平衡了,也不再去想这件事了,反正就连执行人李安都不知道究竟是谁主导了这件事情,大家以后也不会再见。 据小兰后来听说,有人看见刘云曼好像离开京城,去了哪里也不知道。 没了这个原主前世仇人,爱怜的身心更加放松起来,她唯一要担心的就嫁娶的事情,可是现在能开心一天算一天吧,咸鱼心态的爱怜这一天,也没有换男装,也没抹成大黄脸,小姐的装扮,带着小兰就去了绣坊。 绣坊那里,王氏也放开手让爱怜管理着,这也算一个生存技能,亲亲娘亲把自己能想到的,都要做到,在女儿未出嫁前,都教给她,不想让女儿嫁出去吃亏了。 只要有外人在的时候,爱怜所有的一切都十分符合大家闺秀的定义,扮成男装时,则就随性了很多,而端庄秀雅的某小姐,这时摇摇曳曳地进了自家店铺,进门厅堂内摆着几个爱怜找木匠专门制作的模特,模特上面穿着她们制作的成衣,绣工极是出色,款式也比平时所见新颖一些。 这算是高端成品了。 还有其它的绣品,柜台里面小件的绣帕、荷包、腰带、手炉套等等,还有架子上面摆着绣工精美的团扇、桌布等,还有一些落地绣屏错落有致的摆放在那里,绕过绣屏后则是两张架子床,床上则摆放着绣坊新出品的绣被、绣枕和帏幔等等。 因架子床毕竟在这个时代还属于私密物品,所以便由错落的绣屏隔开了视线,不至于一进门便见到不太好。而有需求的,则可以转过去看看实物。 这些都是仿现代的店铺的形式,借鉴一些办法。 绣坊分为三层,二层和三层的一半都是绣娘们的工作场所,同时在三楼也有一间给王氏和爱怜休息的房间,此外绣坊还有个后院,后院还有几间正房和厢房,用于放置一些杂物工具,还有厨房和饭厅,在这里做绣娘是供一顿中午饭的,这当然也是爱怜的主意。 这些绣娘如同现代的上班族一样,早出晚归的,赚取银钱贴补家用。 王氏给绣坊起的名字叫‘锦玉’,没什么典故原因,只是自已觉得顺耳便叫了,而锦玉绣坊的生意一如既往的好,绣品的质量高,而且专走高端路线,店铺装修雅致,与众不同,现在已经是京城大户人家首选的店铺。 娘俩儿也没想着再开分店什么的,赚得钱够花,能够支持和保证她们的生活质量,再略有盈余即可,她们也没有什么大的追求,就这一家店的生意稳稳当当的就行,也不想为了赚钱而降低生活质量,那样她们两个都觉得得不偿失,所以,对于现状,母女二人十分满足。 爱怜看看生意,看看绣娘们的已经绣完和未完工的绣品,虽然不想再扩大规模,可是对于现有的生意,质量还是让爱怜最为看重的,只有质量一直能够保证,才能让店铺的口碑树立起来,也可以说,她最看重的就是质量和口碑了,所以这些做工的绣娘们也都知道夫人和小姐的意图,她们身为一届妇人,能够有一份稳定的生活来源,并且工钱不低,还能管一顿饭,这样好的东家不好碰,所以大家都怕因为一个疏忽便失了这份工,绣起活儿来,都是极认真的。 第29章 绣娘(29) 爱怜也和她们说,如果累的话,可以去院子里面走一走,溜达溜达,小姐说的劳逸结合才能更好的完成工作,虽然她们勉强能听懂小姐的话,可也知道这些都是夫人小姐的恩典,别人家的绣坊可没这待遇,恨不得她们趴在绣架上一刻不停地绣才好。 大家都是讨生活的妇人,知道活得不易,有这样的福气在锦玉绣坊,便希望能够一直在这里做下去。 所以这里的氛围还是不错的,爱怜也不禁感叹,古代人的工作热情和态度真的比现代人还好一些,人也听话,几乎没有刺头,让人很是省心。 查巡一遍绣坊的工作,对对帐本,看看已经是临近中午,也不去和那些绣娘们凑热闹,便带着小兰缓步到了绣坊斜对面的一座规模不算大,但装修得很是雅致的一家小酒馆中吃饭。 这家酒馆的老板和伙计们都已经认识了对面绣坊家的夫人和小姐了,所以爱怜进门,一个个头儿不高,长得很是机灵的小伙计笑着上前道:“于小姐,您来了,那边有空座位,您坐,这回两位想吃点什么?” 爱怜若是男装时,几乎不来他们家,只有女装时才来,女扮男装的事情,也只有她们家绣娘知道,而附近的商家们是不知道的。 只有恢复原样儿时,她才会来这家酒馆,毕竟她也不能把乔装的事情广而告之,那不是跟刘云曼一个样儿了嘛! 爱怜和小兰跟着伙计来到了那个空位上坐了下来,伙计拿着抹布又擦了几遍桌子后,便等着她点菜。 两个女孩子也吃不了多少,便点了两个小菜和两碗米饭,再加一壶茶。 伙计笑着应了,便去厨房下菜去了。 只是这时,爱怜感觉到了好像有视线落在她的身上,便条件反射般地抬起头看向视线来的方向,那是靠窗的一桌上,坐着三个男人,当爱怜看过去的时候,却并没有看到谁看她,但她知道她的感觉没有错,只是当她看过去的时候,那人已经转移了视线。 她的目光在那三个人的脸上停留了一会儿,然后便移开了。 那三个人中,有两个她在原主的前世记忆中见到过,一个便是当初刘云曼嫁的那个什么尚书府的世子,另一个却是个武将,记忆中,这名武将这时还只是名普通的从六品校尉,但后来他因边关战事,战绩辉煌,官职升得极快,而到了后期甚至已经官拜从一品的大将军之职,不过记忆中并没有他婚配和子女的信息,原主于爱怜也不关心这些,而他在爱怜曾经得到的前世的所有记忆,包括她死后的信息当中,这位秦毅将军都是被一笔带过的,但是信息中却有着他的相貌,刘云曼是见过的,只是她也没有在意过的。 在刘云曼的眼中,只有像尚书府世子冯连正这样的翩翩佳公子才是她的菜,而像秦毅这样的高大英武的男人,却是野蛮人的象征,所以刘云曼对于秦毅是不屑一顾的。 秦毅此时也不过十七、八岁,却已经长得十分高大,爱怜目测怎么也有一米八十三左右,这在这个时代是少有的高大了,长得十分符合爱怜的审美观,虽然阳刚十足,但是却不粗鄙,或者说眉眼可以说精致,但一点不显娘气,可在这个时代普遍的审美当中,都偏向于冯连正这样的小鲜肉类型,换爱怜的说法,就是娘里娘气,一点没有男人味的人。 冯连玉无论是从外貌上,还是实际年龄上,都要比秦毅小上两岁,记忆中冯连玉比刘云曼大两岁,今年应该十六岁。 另外一个爱怜不认识的男人,年龄就比两人都要大上不少,看上去怎么也有二十三、四岁了,相貌只能还算可以,不丑,只是气质上很特殊,肯定也不是普通人。 爱怜扫过去的目光被三人捕捉到了,这可是爱怜没有想到的。她只是看到顺着盯着自己的视线找过去,结果又见到了前世记忆中的两位,认出了他们,就多了一丝好奇,目光稍微停留了一下,就已经引起了他们三人的注意。 不过这时已经收回目光的爱怜,已经转过头去和对面的小兰低声聊起了天,漫不经心地倒了一杯伙计刚刚送过来的茶水,这茶水还可以,爱怜轻吹着热气,闻着茶香,边和小兰聊着一会儿想去看看卖乐器的地方。 萧的声音是很好听,前世在现代,爱怜就喜欢萧的音色,不过一直没有真正拥有过,来到这个时空,目前的生活有颜有钱有闲的,便想着丰富自己的文化娱乐生活。 想着现在有的东西,大概也就乐器和绘画能够再引起她的兴趣了。 爱怜和小兰低声交流着,一会儿要去的目的地,初步定在了乐器店,目标为‘萧’。 至于画画这份小爱好,平日画画花样子,是爱怜唯一接触绘画皮毛的机会,可是现在时间并不多,她离及笄也没多久了,也没有时间再重头学起,不过乐器里,古琴她已经学了多年,现在又因为找了个不错的老师,古琴技艺已经越发的炉火纯青起来,虽然每天的事情被她排得很满,但是她还是想买一根萧,没想过学成什么样儿,只是当成一个爱好来学,吹萧——自己那个现代时空,这个词可不是什么好词,都是带着颜色的,真是白瞎这门古老且珍贵的艺术技能了。 不管那后世如何歪曲这个词,现在是没有的,咱们脑袋里装点正经东西行不?爱怜小娘子只是想要学一门音乐的演奏方式而已。 这话题发散的有点远了,却说那三个男人的一桌上,菜已经上全,伙计还上了一壶好酒,三人也是边吃边聊着,声音不大,不过这间酒馆也不大,彼此桌上谈话,只要不是特小,都能够听得到。 三人说着皇帝一个半月后要进行的秋猎,他们能不能参加,那场面将会如何盛大,吧拉吧拉—— 第30章 绣娘(30) 爱怜这时也不说买萧的事儿了,安静地和小兰吃着饭,耳朵却支愣着倾听,她很好奇这时的皇家狩猎是什么样儿的,所以听得挺起劲儿。 只是听着听着,手下的筷子都快停下,忘记夹菜了。 “小姐,你在想什么呢?都走神儿了?”小兰极轻声地提醒着她家小姐,好像听墙角的感觉,可是这表现的也太明显了。 “啊?没想什么,没想什么”爱怜听到小兰的声音,在加上桌下面那一脚,让她回过味儿来,脑袋下意识做贼心虚地看了窗边那桌一眼,结果正看到了一双眸子也看向了她,爱怜的脸‘腾’地一下发起烧来,急忙低下头,埋头夹菜开吃。 感觉被人抓包了呢?太——尴尬了,有木有。 飞快地吃完饭,然后拉着小兰便离开了小酒馆,这时,脸上的热度才算褪去,只是两人在外面向着乐器行的方向去时,路过小酒馆的那个窗口,爱怜便又是无意识或者说是下意识地往里面看了看,结果又撞上了秦毅的视线,爱怜脸上刚褪下去的热度又上来了,脚下加快了速度,转头飞快离开了。 就像是人在爬高时,越是怕高,越爱往下瞅的道理,爱怜越是尴尬无比,越是控制不住往人家那里看,结果又被撞上,更加尴尬,然后逃离,很怂很没骨气的那种。 一直到了乐器店,爱怜才算完全恢复正常,对于刚才自己的反应,她只能给自己一个评语‘丢人,太tm丢人了’。 爱怜还不会吹奏这件乐器,所以也没想什么太高大上的,所以在老板的介绍下,选了一件做工比较不错的雕着精美花纹的紫竹洞箫,又问了问老板哪里可以学习吹奏洞箫的地方后,才告辞离开。 接下来的一个多月,爱怜又恢复她那怡然自得的生活当中,一直到有一天大清早的,她和小兰没有乔装,去学洞萧,爱怜头上戴着帷帽,走在去老师家的路上,只是转弯就是一条主街,主街再走大概七八百米,再转一个弯进入一条小巷,老师的家便在那里,老师是位女老师,所以爱怜才可以不用避嫌地去学习。 只是刚刚转弯进入主街之时,便听到前方一片喧闹和大喝之声,前方几百米的地方,百姓纷纷向两边闪避,不一会儿,整条宽敞的主街便被空了出来,百姓们都靠着屋檐下或看着热闹,或是慢慢穿过这有些拥挤的人群。 爱怜毕竟是个女子,不能在人群中挤来挤去,当然在现代时,这就不叫事儿了,可这是在古代,这种行为是不太好的。 所以爱怜只好拣了个人少的地方站在那里等着,看着官差们清理着街道,这是有大人物通过啊!爱怜在心中猜测着,只是过了好一会儿,爱怜的腿都快站酸了的时候,前方突然有人在山呼‘万岁、万岁、万万岁’的口号,便见随着路中间一队威武雄壮的御林军和御前侍卫们,迈着整齐的步伐在前开着路,道路两旁呼拉拉的人群一片一片地跪下,那场面——真是人山人海、锣鼓喧天、彩旗飘飘——啊!不对,宋丹丹不在这里。 却说看着那飘荡的旗帜,前方开路的军队,那场面气势,再笨爱怜也知道这是皇家出行的仪仗了,只是这样的场面,她是头一回经历,正想好好看个热闹呢,却冷不丁的被小兰拉扯,她寻问的眼神飞过去,却见小兰在冲着自己挤眉弄眼地小声说道:“小姐,跪下,小姐,快跪下”,这把小兰给急的,小姐这是咋啦? 爱怜也才反应过来,旁边的人都跪下了,她吓得也急吼吼地跪了下去,心中吐嘈着‘这万恶的古代,这万恶的跪礼,哎呀!真是跪不惯啊!早知道不看这热闹,找个背阴的地方躲一躲就好了’。 边吐嘈着,还想抬头看看皇家的车撵到底是啥样儿的,却被小兰及时给制止了,悄声在旁边嘀咕道:“小姐,别抬头,别抬头”,可把小兰吓坏了。 爱怜低着头,微微侧脸,用余光看向两侧的百姓们,果然他们也都是低着头的。 当最豪华的那辆皇帝车驾通过众人面前时,便听到那一片的百姓都在山呼着‘万岁,万岁,万万岁’,爱怜便在其中混水摸鱼,跪下就已经很勉强自己了,再喊着这让人很尴尬的口号,更让她张不开口,索性便摸鱼吧。 反正低着头,谁也看不见,那么大声,也不差她这点儿小动静了,她已经忘记了自己本来的身份,也是皇家的公主,也应该是这么长队伍中的一位主子,她完全把自己当成真正的平头老百姓了。 队伍很长很长,又是骑马的军队,又是各种豪华马车,爱怜觉得刚才是站得脚疼,现在膝盖也疼了,早知道——唉!现在说啥都晚了,跪着吧—— 爱怜长长的叹息声又在心底里第n次响起。 就在她还在心里不停地吐嘈时,却不知道队伍的前方,军队当中有一员小将却将她的所有行为动作看在了眼里,当时正好一阵风儿把她帷帽前的轻纱吹起,露出了她那精致的小脸儿,被他看到了她看皇家仪仗时的好奇,到后来被丫鬟拉着跪下来,还在四处张望时乱动的小脑袋,低下头还开始左右乱瞄的样子,让这位小将的唇角都微微上扬起来,眼睛都弯弯的,含着笑意。 爱怜却不知道,看着她的那位小将,正是那日小酒馆中遇到的秦毅。 爱怜总控制不住自己,偷偷地抬起头,看看从面前经过的豪车,以及那些护卫的兵卒们,看他们的穿着,看他们的表情,看豪车到底豪在哪里?哪辆是皇上的车驾?皇上的车驾与别人的有啥不一样? 强烈的好奇心,让爱怜时不时不顾小兰的阻拦,偷偷地看一下,不过这时候,因为车队太长,有一些百姓们也按捺不住了自己的好奇心,也偷偷地偷看着皇家仪仗,倒也不显得爱怜太过突兀了。 第31章 绣娘(31) 等到庞大的队伍终于全部通过之后,百姓们纷纷起身,基本上大家的动作反应都差不多,跪了这么久,先不说时间长了膝盖会疼痛外,再就是冰凉地面对于膝盖的影响了,不回去好好护理,都有可能落下病根的。 今日去老师那儿是要迟到了,还迟到了这么久,好在老师也很体谅她,毕竟谁也没想到能够遇到皇帝秋猎的队伍了。 洞箫老师十分喜欢这个学生,她很聪明,性格也好,当然长得也好,颜值高的孩子到哪里都比别人吃香些。老师教得也是尽心尽力,好在爱怜因学古琴,乐理上基础也扎实,剩下的便是洞箫吹奏的方法和技巧了。 一个多月的时间,她已经能够吹奏出简单的段落来。 老师的性格很温柔,说话从来都是轻声细语,教授之时,也是娓娓道来,十分有耐心,即使授完课了,爱怜也爱在老师家里多呆一会儿,老师今年快五十岁了,夫君也是京中一个不大不小的文官,一生只娶了老师一人,一双儿女都已长大成人,女儿早已经嫁人,儿子也已成家,做个县令,外放出了京城。 老两口,一个每天外出处理公务,一个闲来无事,便在家教授看得顺眼的学生,也让自己的生活不是那么枯燥乏味,看着学生在她这里从一无所知,到学有所成,她的成就满满,就连微笑也是满足而欣慰的。 这样的生活,已经十分接近现代的生活方式,可是在这个时代却是十分难得,不管怎么说,老师是个有福之人,她那双温柔睿智的双眼,是经过岁月沉淀下来的美丽,让爱怜很是羡慕。 爱怜也很庆幸,乐器店老板给出的几个可以教授洞箫的老师,而最难入门的便是眼前这位老师,老师很难碰到让她合心的学生,所以一年也就一两个学生,能入了她老人家的法眼,而爱怜便是其中之一。 午饭是在老师家吃的,饭后便告别老师,与小兰回了家。 又是一个来月的时间,再有小半年,爱怜就要及笄了,虽然不时的有人上门提亲说媒,可是却让王氏一一回绝,实在是感觉都不合适,这也让王氏有些犯愁,却又无可奈何,她不想让女儿将就,这些说媒的人家中,条件好的是庶子,还有的打听下来,婆婆刁钻,或是给达官显贵作妾氏,或是已经有了通房,或者家里姨娘众多,怕女儿去了陷入后宅争斗中…… 爱怜却不知道娘亲的这些事情,王氏不会同她说,虽然她自己也知道这些都是早晚要经历的,可是却假装自己不知道,得过且过着。 直到中秋节这天,家里来了一个媒人—— 当爱怜知道时,媒人已经离开了,是王氏去了后院和她讲的,唯一一个王氏认为还不错的,比较认可的,所以便过来和女儿商量商量,毕竟家里就母女两个,她不想勉强女儿。 而这个来说媒的居然还是爱怜认识的,就那个从六品的小将秦毅,这让爱怜大呼不可能,怎么可能? 再三确认后,证明没有弄错人,确实是秦毅请的媒婆来王宅说媒的。 “娘,我见过他”爱怜从未想过要瞒着王氏。 “什么?你怎么会见过他?什么时候的事儿?”王氏惊讶地问道。 “几个月前了,在绣坊对面的小酒馆吃饭时碰到的” “那他到底长什么样儿?”王氏也很好奇,毕竟听媒婆说的话,十句有九句半都当不得真。 “他长得很好,只不过不知道性子怎么样?”爱怜也不害臊地说,直女的性子前世今生都改不了。 “哦,长得好就行,就怕那媒婆睁眼睛说瞎话,不过听媒婆说,这个秦毅今年十八岁了,家中父母都已不在了,只有一个爷爷,他是一介白衣出身,入伍到如今从六品的官职,都是他自己打出来、拼出来的,如今在京城中有一处父母留下的宅子,应该也和咱们家差不多大,有几个下人,再加上养着爷爷,家中倒是没有公婆,娘觉得还算清静,成亲后倒是没有婆婆磋磨着”王氏对这个条件还是满意的。 “只是没有父母,也就意味着这孩子所有的一切都要靠自己去挣,没有姻亲庇佑,没有家族护持,凡事都有利有弊呀!” “只是不知道怜儿,你是如何想的?”王氏问着一旁一直默不作声的爱怜。 “娘,女儿不想那么早嫁,女儿想多留几年在你身边”爱怜这时才感觉到了出嫁的事情已经不再遥远了,而且离她这么近这么近了。 看着眼圈红红的女儿,王氏心中也是难受,女儿大了,终于要离开自己了,可是再怎么不舍,她也不能自私地把她留在身边,这个时代,女子不成婚是不行的,也就对小兰这样的奴籍管理松懈一些,像爱怜这样的,基本是不可能一辈子不结婚的,律法也不允许。 “怜儿啊!你长大了,再过几个月,你就是大姑娘了,大小总要嫁人的,只是娘想给你挑一个你中意的,娘不想你嫁到婆家受委屈”王氏的声音温柔地抚慰着爱怜。 “娘——”爱怜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为啥她感觉这么伤心,仿佛明天就要出嫁一般呢?这时的她又想起前世的爸妈来了,冷漠无情舍弃自己的妈妈,烂赌成性的爸爸,她从来都不会想他们,从小到大,她都没有体会到什么是父爱和母爱,只有爷爷,可是爷爷也早已经过世了,再过些年,她恐怕都记不想爷爷的模样了吧? 可是自己所年的那个世界,有爷爷的痕迹,她想回去,哪怕看看爷爷的照片也好。 她强迫自己不再去回忆,要学着适应这个时代,这里有爱她的娘亲,曾经没有的母爱,在这里她都体会到了,她要学会随遇而安,要学会接受现实,可是这又要离开娘亲了——为什么她感觉这么难过? 眼泪沾湿了王氏的衣衫,王氏抱着女儿轻拍着她的脊背,轻声地哄着,尤如小时一样。 第32章 绣娘(32) 好一会儿,爱怜才把眼泪擦干,止住了哭泣,她这一次性把憋在心里十来年的情感都宣泄了出来,心头轻松了一些,然后才轻声跟王氏说道:“娘,那媒婆还什么时候过来?” “她明天就能过来一趟” “明天吗?那明天她来时,你告诉媒婆,让秦毅自己也跟着来一趟,有些话,我要当面问问他,可以吗?”虽然王氏知道其实这样并不太好,可是还是架不住心疼女儿,便答应下来。 果然第二天上午,媒婆再一次登门,王氏也把昨天女儿的意思跟她说了一下,那媒婆也没生气,像她这种职业,能撮合成一对,哪家不得跑上个多少遍的,这都是正常事儿了。 只是再次来的速度有点快,媒婆走后半个多时辰,秦毅便跟着媒婆进了王宅的大门。 在主屋厅堂之中,王氏母女和秦毅,还有媒婆几人便落了座,小青上了热茶,小兰端来了点心招待。 媒婆则笑盈盈地看了看爱怜,又看了看秦毅,真不得不说,这两个孩子长得都是真好啊!金童玉女,很是般配啊! 媒婆是这么认为的,也是这么说出来的,有着媒婆这三寸不烂之舌,场面一直很和谐,爱怜只是平静地坐在那里,而秦毅边喝着茶边观察着王氏母女,有时还被媒婆夸得有些害羞,感觉脸都发烧。 一直到爱怜直接问了秦毅句话,场面才忽然间冷了一下,在场三人谁也没想到爱怜会问出这么一个问题,在这个三妻四妾都正常的时代,一夫一妻的家庭简直凤毛麟角,太稀有了。 “秦公子,我只想知道,你和我成亲后,还会再纳妾吗?”爱怜认真地看向秦毅。 秦毅也没想到爱怜会这么问,不过他还是很认真地想了想这个问题,好一会儿也十分认真地答道:“今生有你一人,足矣!” “我娘亲就我一个女儿,我们没有别的亲人,我若嫁给你之后,若是我娘亲感觉孤单,我要把她接到身边,你会同意吗?” 这回秦毅连思考的时间都没用,直接斩钉截铁地答道:“我同意,我家里也就我爷爷一个人亲人,我家人丁稀少,正好大家搬到一起,可以更热闹些,成亲之后就可以搬过来”。 王氏听这会儿听到女儿和秦毅的对话,顿时感觉心里一股暖流,眼眶都通红且湿润起来,女儿即使选夫婿,要嫁人都还不放心她这个娘亲,本来听女儿这样的问题,她还想阻止,可没还没等她张口,秦毅比她更快地肯定了这个问题,也是让她一时之间都不敢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 不但王氏会惊讶于秦毅的回答,便是见多识广的媒婆也是如此,她没想到爱怜会问这个问题,也没想到秦毅会这么回答,爱怜若是不让秦毅纳妾,会被认为是犯七出之妒罪,但更没想到秦毅答应了一生只娶爱怜一人,这不禁让媒婆都有些羡慕爱怜,会遇到这样一位至情至性的男子了。 于是更加卖力地撮合两人了。 爱怜对于秦毅的感观还是不错的,再加上家中人口简单,又能够答应今生只娶她一人,姑且相信这话的准确与真实性,只是他敢于说出来就算可以了,爱怜不敢抱那个希望,他真的能够做到一生只她一人,但就假装她信了吧。 伟人都说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出真知。 所以,与其再从那无数大男子主义的男人中去挑选能够守着你一人过一生的良人,还得是自己看着顺眼的良人,那么眼前之人已经算是不错了。 爱怜自嘲地想道:起码她还见过两回这未来夫婿,比起盲婚哑嫁来说,已经是强上许多,至于秦毅的回答,那就让时间还证明他所说之言的真假吧,眼前这个男人已经比其他人好上许多了,那么就他吧。 “娘亲,我没什么意见的,剩下的就由娘来安排吧”爱怜也表示了自己没什么意见,同意嫁给秦毅。 秦毅这时兴奋的喜形于色,再如何,他还只是一个十八岁的少年。 这个亲事就这么定了下来。 就现在来看,爱怜对秦毅,除了外型是她喜欢的那一款外,并没有什么一见钟情,再见倾心的感觉,他还处在只见了两面的陌生人范畴之内,没想到只见了两面,就要谈婚论嫁了,心中再次慨叹这时婚姻的儿戏。 秦毅正式向王家提亲了,成亲的日期也都挑选好了,那要等明年及笄之后的八月末,一个易嫁娶的黄道吉日。 于是王氏也开始给女儿准备起了嫁妆来,虽然不舍,但她还是要把女儿风风光光地嫁出去,虽然亲家人丁稀少,没有婆婆刁难,但是也要让女儿在秦毅面前有些底气,虽然她认为她的女儿比任何人家的都好,可是她还是锦上添花,要女儿更好才行。 于是锦玉绣坊最好的绣娘都跟着一起行动起来,老板娘的女儿要出嫁了,所有的绣品她们娘俩儿是绣不完的,所以绣坊的绣娘也跟着帮忙一起绣。 当然最复杂难绣的部分都要母女二人亲手来完成。 王氏早在八个月前便已经找了京城中十分有名的工匠,用上好的木料,给女儿打造拔步床,在女儿出嫁前也应该完工了,给女儿准备嫁妆已经是王氏当前最重要的事情了。 爱怜的时间更不够用了,不过她还是把每天早晨的晨练,上午学洞箫,下午刺绣,晚上练琴,抽空看书坚持了下来,从不间断。 两家都忙着成亲的事情,爱怜那边忙着,秦毅这边也没闲着,除了去军营,便是在家中和爷爷一起请工匠整修房屋,修缮和翻新他们的院子,打造家具等等,准备着迎娶女主人的到来,秦爷爷十分开心,自从儿子和儿媳过世之后,他独自养大这唯一的孙子,看着孙子那么懂事,十四岁入伍,四年时间,便从普通的兵卒做到了如今的从六品校尉,其中的艰难,即使孙子不说,他也是能够体会到的,只是因为秦毅是一介白身出身,被京城中的大家闺秀所看不起,一直处在高不成低不就的状态,孙子眼光也挺高,所以到现在才总算自己挑中了锦玉绣坊的女儿。 第33章 绣娘(33) 虽然孙子看中的女子算是商户的女儿,可据媒婆说,那姑娘从小学习女红、古琴,更是饱读诗书,是个很有才华的女子,而且那姑娘还长得貌似天仙一般,与秦毅十分般配,这让秦爷爷听着也是开心异常,对于收拾院子更加上心了。 明日就要出嫁了,王氏刚刚离开爱怜的房间,黑米趴在爱怜的脚边,爱怜头一次拿着个垫子扔在地上,人也坐了上去,背靠着床,眼神放空着,手上有一下无一下地抚摸着黑米的脑袋,黑米眯着眼睛很是享受。 明天就要出嫁了,她一个商户家的女儿,和一个目前还没有起来的小将,虽然这半年来,他官职又升了半格,但是在这京城中,这样的小官多如牛毛,他现在毫不起眼。所以两人还能时不时地见面,秦毅现在看来,对他不错,多多少少有了些感情,不再如同定亲时那般陌生,她这才知道,原来秦毅不止一次见过她,还见过她男装时的样子,从军的她,也看出了她的真面目。 怪不得他会来说媒提亲,原来是早就心里有数了。 现在的爱怜,脑袋中回忆着前世,那破败的身体,强装的坚强,十年古代生活,让她觉得前世身边的那些人和事都离得她那么远,远到已经相隔了两个世界,曾经不堪的过往,曾经恨过的人,爱过的人,如今仿佛像是做梦一样,她不知道前世今生加在一起,自己是幸,还是不幸? 眼泪从眼中滑落,她用各种事情来填满自己的生活,不让自己有时间去想起她原本的生活和原本的亲人,可是在出嫁的前一晚,她再也控制不住那如决了堤对爷爷的思念狂奔出来,爷爷在天有灵,能看到她的出嫁吧? 外间的小兰已经睡着了,这边爱怜压抑着自己不能哭出声音,眼泪无声地流着,让她好好哭一回吧,让她好好地宣泄一回吧! 黑米感觉到了小主人的伤心,抬起头来,趴在爱怜的腿上,伸着舌头,想把小主人的眼泪舔掉,被爱怜嫌弃地挡开了,似乎那颗心也被治愈了许多。 她觉得自己已经很幸运了,来到了这里,有爱她的娘亲,有忠心耿耿的小兰,有好几个团结忠心的家仆,还即将有一个可能真的很爱她的丈夫吧?对了,还有这个极力想安慰自己的黑米。 爱怜抱着黑米的大脑袋,脸贴在它的头顶,轻轻蹭着,说道:“真好,还有你们”,黑米很乖巧地也前两个前腿抱着爱怜的腰,静静地被主人抱着,感觉这样小主人会好过些。 她抱着黑米闪身进了空间,空间里面的黑土地上已经种植了许多药材,包括一些比较珍贵的人参、灵芝、何首乌等药材的活株移植进了空间,有些是用种子种出来的,现在已经发芽长出了幼苗。 空间中多了许多生机,空气越发的清新了,而且随着药材种得越来越多,空间也似乎变大了一些,不过并不是很明显,爱怜也是从种在边儿上的药材与那无形的墙壁的距离才判断出来的。 黑米很懂事,也知道那些药材不能碰,所以只在泉水和茅屋之间活动,现在全家喝的都是稀释过后的泉水,王氏脸上的那道疤都已经几乎看不到了,皮肤也是水嫩光滑,与爱怜站在一起,更像是姐姐,王家的人身体都相当不错,从搬来这里这么久,家中再无一人生过病便能够看出来。 给药材们又浇一遍滴入几滴泉水的井水,药材越发的生机勃勃,茅屋中的床上已经有了被褥等物,一切生活设施也都被爱怜一点点地挪了进来。又往里面添置了不少的医书和其它类的书籍。这些书籍都是她认为值得收藏的典籍,放在这里,书籍也会得到更好的保存,不腐不坏。 明天就要出嫁了,今天再进来看看,侍弄一下药材,整理一下茅屋,之前的那些伤感也被平复了下来。当和黑米出了空间之时,黑米还露出了不舍的神情,它喜欢空间里的空气,这个爱怜看得出来。 回到床上,把被子拉到下巴处,身体侧过来倦缩着,这样的姿势会感觉安心和安全,黑米重新趴在了黑米床边的垫子上,这几天,黑米被特批可以陪着小主人一起睡,一人一狗,一床上一床下安静地进入了梦乡。 另一边的秦家,秦毅也早已经把爷爷送出了门,然后关门睡觉,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脑海里面全是爱怜的小模样,从第一次遇见她,到这么长时间以来的每一次见面,她的样子都仿佛刻在了他的心头上,他是想着她的样子睡着的,他期待着明天的婚礼。 第二天一大早,两家便都开始忙碌起来,天还没亮呢,爱怜便得起来洗漱,更衣,开面等等。 秦毅也不比爱怜晚到哪里去,做为男方,张罗的事情更多,况且他还有没长辈帮衬着,一切只能靠他和爷爷,还有几个至交好友帮忙。 好在不管婚礼怎么繁琐,一切都还是顺顺利利的完成。 当秦毅揭了新娘子盖头之时,再一次被惊艳到了,自家娘子平日里已经够美的了,可是今夜的她,更是千娇百媚,风华绝代,一时之间秦毅都看愣了。 一直到到爱怜轻咳了一声才醒悟过来,秦毅轻抚着娘子光滑细嫩的小脸儿,正想凑过去亲吻,却猛地听到外面有人敲门。 两人同时愣住了,这是个什么情况,难道外面之人不知道,这是人家洞房花烛夜的时候? 还没等他们答话,外面便有人大声说道:“秦大人,将军有命,紧急任务,现在必须归营”。 秦毅听到这话,也不敢耽搁了,急忙换下了礼服,边换边歉意地说道:“怜儿,对不住了,军情紧急,为夫必须马上回军营”。 随手拿过桌边的茶杯,猛地灌了一大口,漱了漱口,去去酒味儿,束了束衣冠,猛地抱住了爱怜,把她按在怀中,喃喃地道:“怜儿,对不起,给了你这样一个新婚夜,对不起!”然后放开怀抱,待爱怜仰起头看向他时,他双手扳起她的小脸儿,唇也印上了她的,然后,唇分,转身大步走出了新房,回身关了房门,便听到急促的脚步声和说话声迅速远去。 第34章 绣娘(34) 第二天,天还没亮,爱怜还在睡梦中时,感觉脸颊上的冰凉,吓得猛然惊醒,眼前的却是眼睛微红的秦毅,他的声音有些发颤地说道:“怜儿,我要跟随军队马上开拔去西部边境,那边邻国发动了战争,急需支援,我马上就要走了,这一走还不知道要多久,最快也可能是一两年,苦了你了,刚进门,就要把你扔在家里,可——这是军令”。 秦毅刚毅的脸庞上,那双眼睛中却莹光闪闪,他目不转睛地看了又看眼前的小娇妻,然后吻上了她鲜嫩欲滴的唇,爱怜的心也是抽痛着,她没想到自己会这么难受,刚刚成亲,连洞房都没入,便要走了,眼中滑过了泪水,好一会儿,秦毅才放开了爱怜,用他那粗糙的手指擦去爱怜脸上的泪痕,轻声说道:“等我”。 然后转身头也不回地走了,一身盔甲在走路时带起了阵阵响声,直至没了声音。 爱怜怔怔地坐在床上,不知道为什么老天爷会跟自己开这么大的玩笑,新婚第一天,老公就上战场了,这是什么开局,她一直认为自己是幸运的,可是这tm纯是‘不幸*10’好嘛! 不管怎么说,秦毅离开了,日子还得过下去,清早在小兰和一个新买的丫头小荷一起,给她梳上了妇人髻,收拾妥当的爱怜,轻迈莲步,去给秦爷爷请安,秦家就这么一个长辈,新妇敬茶请安还要的,尽管只有她一人过来。 秦爷爷接过茶盏,轻啜了一口后叹道:“怜儿啊!你也别怪小毅,他是个军人,没办法不听军令,只是辛苦你了”。 “爷爷,孙媳不苦,也不会给夫君拖后腿的,孙媳会好好管家,好好在家等着夫君凯旋而归”爱怜轻声回答,尽管心中还是难受。 “好孩子,好孩子,你也不用陪我这老头子,这几天为了成亲的事情,也是累坏了,赶紧去歇着吧”秦爷爷还是很喜欢这个孙媳的,看得出来很是知书答礼。 “嗯,好的,爷爷,那孙媳便告退了”爱怜告辞离开,回到了自己的院子。 三天回门,爱怜也是一个人回去的,王氏一听,不由得有些后悔把女儿嫁了这样一个武将,新婚第一天就上了战场,心中也是嘀咕着,这破军队,干嘛急成这样,女婿新婚,就不能派别人去,云云。 可是心中再多的吐嘈话,也不能跟女儿说,省得让女儿心中更加难过,只得尽量宽慰着爱怜。 秦宅和王家离得并不算太远,王氏也没答应女儿去秦宅居住,左右秦毅也不在家,有时间便让爱怜回来看看她就可以了,爱怜也没勉强,现在也不到娘亲非去秦宅住不可的程度,不管如何,去别人家住,总归是不舒服的。 她自己常回家看看娘亲也是可行的,每次回来给她们再补充一下泉水,不管怎么样,百病不生,也是好的。 时间就这么流逝着,两年一转眼就过去了。 爱怜和王氏从未想过要把绣坊做得多大,可是还是不知不觉地越做越大,虽然没有开分店,可是却又在绣坊后面买下了一座院子,面积不小,而且房间够大,数量也足够,而那个院子便做为了绣娘们做绣活儿的地方,而前面临街的三层楼,则全部做为了店面。 绣品的种类更加齐全,更是增加了不少新品种类,例如抱枕、手包、小摆设、门帘、窗帘、窗纱等等,都有着精美的刺绣。 种类越多,需要展示的地方也就越大,所以三层楼被全部用来做店面了,也是没办法才又在后面买了这样一处院子,来做为绣娘们工作的地方。 爱怜把自己或是王氏做的一些十分喜爱的绣品都收进了空间里面做为私藏,一些绣屏的用料都十分讲究,选材都是些珍贵木料,紫檀、黄檀、黄花梨等大类的。 空间中有一柜子,里面的时间都是静止,而且里面似乎有一个须弥空间一般,不知道有多大,只知道放进去多少东西,似乎都装不满似的,刚出锅的食物放进去,再拿出来,还是冒着热气的,非常适合储存美食。 爱怜感觉自己的金手指又粗大了一圈儿,底气十足了。而她如松鼠般爱囤东西的性格现在更加的明显,什么都爱往里面收,只要她喜欢的,不管是吃的,用的,住的,还是什么的。 她甚至还找人开始用珍惜木料打造各种家具,包括她最爱的拔步床,不过真正的好家具,能工巧匠们得需要几年时间才能够打造完成,爱怜有的是时间等,碰到什么珍贵木材她也往空间的柜子里面收,估计她这毛病也得带到老。 两年来最精品的绣品,也被她收了不少,而秦毅的归期还没有一点消息,爱怜甚至已经习惯了这种回归单身的感觉,这样也挺好的,还多了个爷爷对她好,日子很不错。 只是还是担心秦毅的安全,可是几个月才能收到他的一封信,每次收到信后,全家才能算松口气,然后没过多久,再次提起了心。 而这两年中,也听说着秦毅的官职一直有稳步提升着,估计这两年他也是立下了不少的军功才能如此吧?当有消息说边境的战争已经大获全胜,大军已经开始分批回撤时,已经是爱怜成亲快四年的时间了。 当她听说战争已经结束,我方已经占了十几个敌方城池,对方也投降和解之时,她恍若作梦,终于结束了?那秦毅怎么样?他还好吧?他也该回来了吧? 三个月后,也就是爱怜和秦毅成亲整四年时,各地抽调的军卒又回归自已的驻地,而秦毅所在军队也回归了京城。 大军回到城外军营之中,而其中战功赫赫的将士则进入城中,接受万民敬仰欢呼,爱怜也则有人通知,秦毅也是其中之一,他们要进京之时,要从主街经过,然后,直接进入皇宫,接受皇帝封赏,最后才能回家。 第35章 绣娘(35) 听到战争结束了,秦毅要回来了,爱怜是开心的,很开心,非常开心,她欢快地换好衣服,帷帽都忘记了戴,便带着小兰和小茉,坐上马车向着主街而去。 她们找了一间茶楼的二楼单间,那个单间的窗口,正好可以清晰地看到楼下通行的队伍。 等了好一会儿,茶都换了两壶才听到外面猛然间热闹非常。 爱怜猛地站起身来,来到窗前,扶在窗口处,上半身微微向外探去,她急着看有没有她的夫君。 当秦毅如同心电感应般地猛地抬起头,向旁边的二楼看去之时,便迎上了他日思夜想的那又如水双眸,那一眼似万年一般。 ‘他黑了,又壮了许多,不过更帅了’爱怜定定地看着那个骑在骏马之上的那个顶盔掼甲的将领,浑身血气冲天,威风凛凛的,是她家的男人,她的夫君,她的老公。 爱怜现在已经完全接受了他是她老公的这个事实。 秦毅的马没有停,随着大部队往前走着,他的目光也一直盯着二楼的那个身影,眼睛泛着红,闪着泪光,战场上九死一生,都没有让他流过一滴泪,而这时看到了自家娘子,却有些忍不住泪意。 一直到回头也看不清那楼上的身影时,他才仰头,逼回那滴泪珠,不让它流下来,然后目光平静地看着两边欢呼的人群和远处那片巍峨的宫殿。 这一次皇帝龙颜大悦,重赏了所有的有功之臣,而秦毅在这四年的战争中,起到了不可磨灭的功迹,也从而在众将领当中脱颖而出,也是在老将军的口中,皇帝才知道,他是在新婚之夜便被急召入营,前去边境增援的,对秦毅的感观更加的好了,除了给他提升到了正三品的参将,及一些金银珠宝古董玉器外,问他还有什么要求没有。 秦毅单膝跪地,双手抱拳道:“恳请陛下,能给我家娘子一个诰命的身份,臣在新婚第一天便上了战场,一走就是四年,这四年里,苦了她,想给她请个诰命,全秦毅一个为人夫的责任”。 皇帝对于秦毅的这般做法很欣赏,便也痛快地答应了下来,当即便封了爱怜三品诰命淑人的封号。 当秦毅带着礼部负责封赏的官员,以及一大批皇帝的赏赐回府之时,整个街区的人们都被惊动了,这里也聚起了许多看热闹的人群。 秦府大门打开,秦爷爷也带着爱怜,还有亲家母王氏也都来到门外等候着。迎接秦毅回家,还有皇帝派来的官员。 当院中香案摆放好,一切准备就序,便有太监宣读了圣旨,册封爱怜为三品诰命淑人,以及对秦毅的升迁和各种封赏,以资鼓励。 谢过皇上之后,礼部官员也把封赏的册子递给了秦毅,指挥人将封赏之物抬进了秦府,爱怜让小兰给太监和礼部那些官员一个一个荷包后,所有人都离开了秦府。 秦毅便笑呵呵地看着爱怜指挥着下人们把那些封赏抬进库房,一直忙完之后,四人才坐在正厅之内喝着丫鬟们上的热茶,慢慢聊起了这四年里各自的情况。 秦毅专门拣些好事、趣事讲给大家听,但是所有人都知道,这事情哪有他说的那么简单,只是谁也不会挑明了。 整整四年,四个人才算聚齐到了一起,吃了一顿团圆饭,哎! 秦毅回来了,带着一身的军功回来了,带着大笔皇帝的封赏回来了,还给爱怜带回了诰命的封号,可是他还是感觉太对不起爱怜了。 原因,也是在他回来的当晚,告知了爱怜。 爱怜也有些目瞪口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的夫君居然在战场上受了伤,而伤到了那不可描述的地方,他失去了作为一个男人的骄傲,且毫无办法。 秦毅不敢看爱怜的眼睛,眼神有些空洞,当初受伤听说了这个结果之后,他当时是崩溃的,他甚至有种死在沙场的念头,可是他舍不得她,他还想看到他,经过了那段最黑暗的时期,他好算振作起来,投入到了新的战争当中,只是他更加不要命地杀敌,都是这该死的战争,如果没有这场战争,他不会在新婚之夜扔下娇妻;如果不是这场战争,他不能和他的怜儿一分就是四年;如果不是这场战争,他不会失去作为男人的资格;如不是这场战争——啊!啊!啊!敌人的首级在他的刀下飞起…… 秦毅语气十分平淡地讲着他受伤前后的所有事情,然后停顿了好一会儿,才找回勇气,看向爱怜道:“怜儿,是我对不起你,如果你觉得委屈,我可以和你和离,给你自由”。 说完这句话,他整个人都颓然下来,整个人似乎被人抽走了所有的精气神一般,等待着爱怜的宣判。 爱怜早已经从刚开始的震惊和不可思议反应过来,然后静静地听着秦毅讲述着那次受伤前后的所有,这其中他的痛苦,她感同身受,她心疼他,她心中也痛恨着这场战争,他还那么年轻,却要承受这样的痛苦,上天怎么会这么残忍? 但当听到他最后的那句话,她抬起头,对上了他那近乎绝望的目光后,用双手捧起了他那古铜色的脸,凑过去,轻轻地吻了一下,然后专注地看着他那双原本意气风发,如今却如同溺水之人想要抓住救命稻草一般的眼神,轻声说道:“夫君,自怜儿跟你拜了堂那时起,你便一辈子都是我的夫君,怜儿不会和你和离,我们这一生都要在一起,生同衾死同椁”。 爱怜的声音很轻,但字字清晰且坚定,秦毅的双眸当中如同被点亮一般,瞬间闪过璀璨光华,泪光在眼中隐隐闪动,他爱的人啊! 他猛地把爱怜抱在了怀里,仿佛要把他揉进自己的身体当中,和自己融为一体,他要用这一生去守护他,他向天发誓,他透过窗户看向外面深邃的夜空。 没有人知道秦毅的这个难言之隐,所有人以为他们只是没有孩子而已,爱怜和秦毅恩爱了一辈子。 第36章 绣娘(36) 爱怜在成亲的第二年时,听到别人说起过刘云曼的消息,听说这消息是陆家那边传出来的,说是有一天,一个脏兮兮的女人找到了陆家外放做官的地方,敲开府门后,就要找陆致远,门房当然不可能通报,这样一个乞丐找上门来,要见他们家少爷,岂能让她成功。 求了几次之后,没能成功,她便整天守着人家大门,直到守到了陆致远,虽然面前的人感觉有些不一样了,可是已经饿得头昏眼花的她,也没发现他与之前的陆致远有什么不同,扑上去就喊着‘致远,你为什么丢下我不管,为什么要那么对我?’ 陆致远本以为是个疯婆子,可是却听到她喊他的名字,细看之下,这女人长得还不错,只是太脏了,他自己也是个花心大萝卜,到处偷香留情,他以为自己可能什么时候招惹过她,然后忘记了,根本没想过有人会假冒他行事,不过这女人都成这样了,他也很厌烦,便让人把她赶走了。 刘云曼伤心欲绝,却没想到两个家丁从那脏透的样子中看出了她的底子其实很好,便借着赶她的机会,把她带到了一处租来的小院,让她打来水烧热清洗一下自己,然后给她带来一套衣服。 刘云曼以为是陆致远心软了,看看自己这个样子,也知道没办法接近陆致远,便听话地照做了,却没想到,收拾干净之后,这两个家丁便把她给轮那啥了,堵住她的嘴,她连喊都喊不出来,之后便被锁在了这里,每天供这两个家丁发泄兽欲,一个多月后,那两个家丁又找来了几个朋友来共享她,一直到她不知什么时候染了脏病,才被他们扔到了城外。 后来有人说她死在了城外,被人扔到了乱葬岗,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 她一辈子都搞明白这一切都是怎么回事儿,为什么她会这么倒霉?死都没想明白。 秦毅成亲四年后归来,被皇帝升官封赏,并封了爱怜为三品诰命淑人时,消息也传到了明阳镇的于府,当打听到秦毅的夫人,就是他们家那个小透明的于爱怜时,不禁眼珠子都红了,于老爷和庞氏曾经不止一次地找过王氏,找过爱怜,可都被挡在了门外,连府门都没进去。 她们已经和于家没有任何关系了,于老爷看着王氏和爱怜那如花的美颜,心中不禁后悔,自己怎么就放了这对母女出了府呢? 庞氏挪着她那臃肿的身体,看着面前似是与她女儿年纪相仿的王氏,也是嫉妒的发疯,但却不敢有丝毫表现,他们两夫妻一直致力于巴结官家之人,却没想到自己曾经看不起的一对母女,却已经是他们仰望都望不着的了,两人郁郁地回了阳明镇,再也没有找过来。 爱怜觉得于家虽然一直忽视着她们母女,于老爷的妻妾和子女也没少刁难王氏,爱怜被王氏保护的很好,刁难还少一些,可是他也给了母女二人十多年的容身之所,所以爱怜从未想过去找这家人的麻烦,各自不相干就行了。 先皇重病在床之时,那时秦毅已经是当朝从一品骠骑大将军,爱怜也已经是一品诰命夫人,秦毅找了机会带着爱怜进了宫,也是在那之前,爱怜告诉了秦毅她真正的身份,让他帮着她进宫,看看重病的皇帝。 当皇帝看到她时,并没有什么特别,可当她看到爱怜手中的那枚玉佩之时,陈封了多年的记忆才重新在脑海中被记起。 他知道这枚玉佩被他送给了那个无意撞上与他发生夫妻之实的女子,当时他是被一个他很讨厌的美人下了药,所以才会不顾场合地要了她,事后感觉对她有所亏欠,便给了她这个玉佩,让她可以过后去找他。 而几个太监因为刚刚得知皇帝居然被下了药,惊慌失措中,也忘了问这个女子的身份,喝没喝避子汤之类的,大家的注意力都放在下药这件事,那个美人被打入了冷宫,在那以后,皇帝对于妃嫔的一切吃食都十分注意,除了皇后,再临幸美人,都让太监把人送到他的宫中,自己轻易不去她们的住处了,皇帝都是多疑的,也都是怕死的,春药能够下成功,那么毒药也能。 皇帝躺在龙床之上,脸色苍白且瘦削,却龙威尤在,他回忆着这段已经有些模糊不清的记忆。 那个女子后来并没有拿着那玉佩来找他,时间久了,他也就把这事儿给忘了,但当看到爱怜手里的这枚玉佩之时,他都想了起来,并惊疑地看着她,曾经的那个女子的面容,他早就忘了,所以也无从看出她像不像那个女子,却能在她的脸上,看出像自己的地方。 难道—— “皇上,当年那个女子便是我的娘亲,当年她是孟淑妃宫中的绣娘,而那次没几天,便在后宫争宠的事情中受到了牵连,被发卖了,我娘被京城外阳明镇的乡绅于庆安买了下来,娘亲在成亲当晚使了计策才没同他洞房,同时让自己脱了贱籍,成来了平民,第二天便划花了脸,让于庆安厌弃,我十三岁时,与于庆安合离,带着我回到京城开了绣坊,一直到后来我嫁给了秦毅。” “我娘在嫁给于庆安之前,也就是出宫之时便已经有了我——”爱怜看着已经快瘦脱相的皇帝,轻声讲述着。 “换句话说,我是您的女儿,您是我的生父”爱怜看着皇帝的反应。 “没想到,没想到啊!你的闺名儿叫——” “我叫爱怜” “怜儿,朕根本不知道你的出生,你娘从来没找过朕,当时如果朕知道这事儿,如何会让你娘出宫,朕虽然自认后宫女人不少,儿女也不少,但却从未错待过任何一个儿女,都是我亲生的孩子,我的血脉,父皇这就叫人恢复你的身份”皇帝这长的一句话,分了好几次才说完,语气还带了丝急切,他没有再着手找人调查当年之事,因为从相貌上,他已经确认了大半,再说,他也没有那么多时间了。 第37章 绣娘(37) “怜儿从未想过来认亲,因为怜儿从不知道父亲你是不是欢迎怜儿的出生,母亲虽然并未被于庆安玷污,可是毕竟名义上也做过别的男人的妾氏,名声上也怕皇家不接受,这么多年来,我们母女也就不再想着有认亲的机会了,只是昨夜怜儿忽然间心有所感,把这件事告诉了夫君,夫君知道父亲你病重,说怜儿应该让您知道您还有一个女儿,这件事情,您应该知道,所以怜儿今日便来了,却并非为了公主的身份,怜儿还是原来的怜儿,父亲不必恢复怜儿的身份,就这样挺好的”爱怜对他并没有什么亲情,他只是借给了娘亲一个小蝌蚪罢了,仅此而已。 “这些年苦了你们母女了,既然你们不想再恢复身份,那就这样吧,皇家之地,事非本就多,离开这个事非之地,也未尝不是好事,秦毅也是个好的,你们夫妻这么多年来一直恩爱如初,这个朕也是知道的,不过无论如何朕也要补偿你的”皇帝对秦毅一直都很是满意,女儿能够嫁给他,也是很不错了。秦毅不纳妾目前也是让皇帝比较满意的一点,哪个当父亲的都不喜欢有别的女人和自己女儿争丈夫。 于是,没有几天便传出了最新的消息,秦毅因战功赫赫被封为卫国公,世袭三代,而爱怜的名字也将会记入史书中,只是目前没人知道爱怜的真实身份,已经被皇帝亲自吩咐史官,把这些事实记入了史书当中,他的血脉,他的后人不能不被人知道,所以这世上目前只有五个人知道这件事,王氏、爱怜母女,秦毅、皇帝和那个史官。 皇帝终于在爱怜见过他那次之后的二十多天后驾崩了,临终前,他的儿女以及众位文武大臣都在跟前,还有爱怜,她看到了皇帝闭上眼睛前,看了她一眼,那一眼有一丝不舍。 爱怜这时才感觉到了血脉当中的那一丝牵挂,眼睛不知不觉便红了,当所有人大哭时,她却在那里无声的掉泪,那是她这具身体的亲生父亲,虽然一直没有相认,但在相认后,他想极力地补偿他们,秦毅已经封为卫国公,可以世袭三代这样的荣耀,一处封地,还有各种封赏……躺在病床上的他,只能在最后的日子里,竭尽全力地补偿她。 他一直是个好皇帝,是个勤政爱民,兢兢业业的明君,他的儿女虽多,但却没有人为争储大打出手,虽也有些小矛盾,但却有兄弟之情,太子可以顺利接取皇位,而不必为争储闹得血流成河,他的女儿们没有被和亲的,嫁的都是当时的青年才竣,人中龙凤,虽然也有些表里不一的,但是他这个做为父亲的,却已经尽力为她们安排好她们的一生了,只有她——一直在他的羽翼之外生活,直到最后这几天才相认。 皇帝是遗憾的,对于这个女儿,虽然相认的太晚了,可是那种血脉中的联系,让他想极力去补偿,却有些力不从心了。 那一眼里面的东西太多太复杂,爱怜看着闭上眼睛的那个老人,泪水已经在她面前的地面上聚起了一小汪,她有些后悔没有早些相认了,让这个老人带着些许遗憾离开了,在她心里,他只是一个年老的父亲,而非皇帝。 秦毅悄悄地握住了她的手,给她无声的安慰。 新皇是秦毅最好的朋友之一,爱怜曾经见过他,便是第一次见到秦毅的那家小酒馆里面那三个人中的那个不认识的。 在爱怜收到的记忆当中,并没有新皇的样子,大多的记忆都在刘云曼那边,尚书府中,以及尚书府的后宅,而这个男人现在是他的皇兄,她是没有人知道的皇妹。 秦毅和爱怜在成亲第六年的时候,救下了一个死了丈夫的孕妇,并把她收留在府中,没想到生产那天,女人血崩而死,留下了一对双胞胎男孩儿,于是夫妻两人便收养了这两个孩子。 两个男孩儿,一个喜文,一个喜武,两个孩子都是爱怜自己启蒙的,她有着现代的知识,以及这么多年积累的学识,喜文的儿子,不让他如同现在的儒生们那么死板教条,教他人生的道理,灵活地掌握着所学的知识,遇事学会思考,当他十二岁进入皇家书院中学习时,却是让那些大儒们喜爱异常,同时被两个大儒收为弟子。 而喜武的儿子,除了要完成基础的文化知识外,学武的基础是爱怜帮着打下的,然后剩下的便交给了秦毅,十七岁时定亲,同时入伍参军,十八岁时成亲,然后也随着秦毅南征北战,扫平反贼,守护边境。 两个儿子后来一个入朝为官,清正廉明,对政事游刃有余,办事能力极佳,深得新皇赏识;一个骁勇善战,兵法韬略用得出神入化,是为帅才,继秦毅之后,也成为了大将军。 新皇在登基后,做的也不比先皇差,整个国家吏治清明,百姓得以修养生息,虽然边关每隔几年总会有邻国的骚扰,可是他们还有秦毅这个卫国公,以及他的两个儿子,小儿子秦浩保家卫国之能,一点儿不比秦毅差。大儿子秦峰,高中状元,也入朝为官,能力卓越,步步高升。 秦家男儿是京城中高门大户争抢的女婿人选,两个孩子都是高大英俊,又成就非凡,秦毅和爱怜把他们教养得非常好,一直到他们的孙子孙女们也都一样,秦家的家风正,多少年来,在这个国家都是人人知道的。 秦家也因此传下了一个不成文的传统,便是不纳妾,爱怜从小的教育,让他们知道,儿女不必太多,只要有出息,一个足矣。 秦家从未传出过后院阴私丑事,家庭和睦是国朝也是出了名的,所以引得许多官员家都愿自家的女儿嫁入秦府,当父母没有人希望有别的女人与女儿一同服侍一个男人,每天不是争宠,便是打压妾氏,还要教养丈夫与别的女人生下的孩子。 第38章 绣娘(完) 秦家只要成亲便会让儿子分府另过,爱怜说过,成亲了,便是大人了,要学会自立,当然也会为他们准备分府的资财,接下来便要靠他们自己奋斗。 所以嫁入秦家,便不用在公婆眼皮子底下,不用每天问安,有自己独立的财务支配权,只要时常带着儿女看望公婆就可以了,真的让许多已嫁人妇的女子羡慕不已,怎么自己没有嫁入这样的好人家呢? 如果嫁入秦家,是不是也不用每天看着丈夫每天与别的女人亲热,却不能多说半分,看着他们的子女一个接一个地出生,还得出钱教养,嫁娶都得张罗?若是自己亲生的也就罢了,可那都是丈夫和别的女人生的孩子啊!谁又能真的心甘情愿? 所以秦家没有庶子庶女的出生,没有婆媳不合的传闻,没有后宅阴私,这让秦家未成亲的男子成了当朝最热门的女婿人选。 也有人看到了这样做的好处,于是,秦家的做法,也有人家开始效仿,果然当家老爷感觉自己都轻松了许多,当家主母也是松了一口气。 于是开始宣传不纳妾和成亲分府的好处来,渐渐的,一些明理的人家也有样学样的,渐渐成了家风。 当然更多的人是不舍得那些美人的,也有偏偏喜欢一大家子热热闹闹的。但是终于在当今国朝中有了了股这样的清流,而且凡是有这样家风传统的人家,娶妻都很容易,什么都是有利有弊,各取所需便好。 秦毅和爱怜也没想到,自家的做法,会被那么多人认可,不过这是好事,不是么? 五十五岁时,秦毅交了兵权,与爱怜回家容养了,当今皇上觉得他还年轻,可是秦毅却说,他的夫人说了,五十五岁是该退休的年龄了,该让出位置给一些年轻人来做了,况且连年的争战,他的身体也是暗伤无数,所以态度很是坚定,当今皇上无奈只好应了。 秦毅是武将,爱怜还是不要等到六十岁才退休,他可不是文官,每天养尊处优的,他家秦将军这些年的战斗,已经留下了不少的暗伤,即使一直喝着她的泉水,已无大碍,可是别人不知道啊! 一直到秦毅退休之时,王氏身体还很健康,七十多岁的老太太像是五十来岁一样,而秦爷爷居然也还健在,老人家已近九十的高龄,还能出门溜溜弯。 而秦毅和爱怜闲着没事儿做,便开始教养孙子孙女们,这些他们已经很擅长了。 秦家不恋权,在秦毅之后,秦峰六十岁辞官退养,而秦浩也在五十五岁交了兵权,回家容养,这让皇帝很是满意,觉得秦家知情知趣,而且这个文官六十退休,武官五十五退休的办法很好。 于是便颁布了这样一条律法,写入法典中,省得那些贪恋官位,还平庸无能之辈赖在位置上不走,让他们早早退休回家容养,皇帝又能往他们空出的位置上提拨自己看中的年轻官员。 皇帝很高兴,对秦家越发的满意了。 小兰一辈子没嫁人,守着夫人和小姐,这时也已经六十岁了,只是秦家和王家主子、下人都长寿和年轻,有人说是秦家和王家的人善,所以上天对这两家人都特别照顾。 黑米在爱怜三十一岁时,离开了它心心念念惦记的主人和小主人,离开的那一瞬间,它流泪了,眼睛却也阂上了,带着它的眷恋和依赖。 秦毅和爱怜先是送走了一百零一岁的秦爷爷,然后在他们已经九十来岁时,又送走了一百零六岁的王氏,没几年小兰也与他们告别了。 他们送走一个又一个亲人,直到有一天,满头白发的爱怜握住秦毅满是青筋和褶皱的手时,泪流满面。 “终于,你也要走了吗?你不是说过要一直陪着我吗?为什么说话不算话?”爱怜已经泣不成声。 “对不起,怜儿,我食言了,真的做不到了,能和你做一辈子的夫妻,此生无憾了,一辈子,苦了你,别哭——哭了就不好看了——别——哭——”只有两个人知道,那句‘苦了你’是什么意思,秦毅抚摸爱怜脸颊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摔在了床铺上,眼睛也合上了,把那最后一抹亮光遮盖住了。 “你为什么舍下我——别走——别走——别走”哭倒在秦毅身上的爱怜,声音越来越小,直到不见了,等到旁边哭泣的大堆儿女子孙们发现之时,才发现爱怜此时已经没有了声息,他们居然先后都走了。 秦峰和秦浩哪里还像个老人,号啕大哭,不断地喊着“爹、娘——”,门里门外一片哭声。 秦毅和爱怜一辈子没有红过脸,秦毅护着爱怜,把他当成了眼珠子,守护她一辈子,他没有食言。 他们的事迹被写进了史书当中,每一任皇帝对这一对夫妻都敬重有加,他们每一阶段的故事和所做的贡献都被当时的史官写进了史书当中。 一直过去了很多年后的现代社会,历史书中都有摘录下的他们的事迹,两人深厚的感情也感动了千年来不知多少的文人墨客,痴情男女。 他们的故事被写成诗句,成了千古名篇,编成了戏文,在民间传唱,又被拍成了电影、电视剧,被写成了歌曲,被谱成了乐曲。 人们想像着那位少年将军英姿勃发的样子,想像着他驰骋沙场的矫健身姿,想像着他对妻子的温柔守护,想像着他的一切,他几乎是千年来所有女人梦想中的男人,而那个男人娶了那个叫爱怜的女人。 那个虽然是皇家血脉,却一直隐瞒身份,文采斐然、琴箫双绝、刺绣举世无双、倾国倾城的女人,那个千年来在每个男人心中都是最完美的女人。 他们和自己的儿子们是‘退休限龄’的开创者和执行者,他们是一夫一妻的先锋和带头人等等。 他们一生一世一双人,相知相守相爱相扶到老,一人走了,另一人却绝不再独活一分钟,紧随而去,他们的爱情感动了天下人千年时光,且还会继续被人们所传唱。 “老公,你若是能像秦毅一样,爱我一生,护我一生,若你做到了,那我也能做到在你离去的时候,随你而去”一个少女看着前方电影大屏幕中的片尾字幕,哽咽地和旁边正握着她手的男人说道。 “嗯,我们也好好的,像他们一样”电影院中,光线昏暗,没有人发现男人的眼中有泪光闪闪,这电影不仅感动了那女孩儿,还有他。 电影散场了,人们陆陆续续地从中走了出来,刚刚那样类似的对话,时不时地传了出来。 最美的爱情,不是轰轰烈烈、惊天动地,而是那相濡以沫和默默的守护。 第39章 养娃(1) 爱怜睁开双眼之时,入眼正有一位护士装圆脸的中年女人一脸关切地看着她:“你怎么样了?哪里不舒服吗?要不我送你去急诊看看?” 爱怜一时之间还不清楚怎么回事儿,眼睛错开向她旁边左右看了看,长长的走廊,来来往往高矮胖瘦,什么年龄段的都有,衣着城市农村的一目了然,偶然有身着白大褂的男人女人从中穿行。 空气中隐隐传来那特有的消毒水的味道,这是医院,脑海中马上条件反射般地确认了这里的环境。 中年女护士的话语还在耳边刚落,她只是扫了一眼周围,便把眼光放在面前这个热心善良的女人身上,微微笑了笑道:“我没事,谢谢你,不用挂急诊,一会儿就好了”。 “旁边有座位,我扶你坐在那儿,那你缓缓,如果不见好转,也别挺着,就赶紧挂急诊,咱们这是在医院,也没那么麻烦,我就在前面那间护士站里,如果你自己不方便,可以叫我一声,我带你过去”中年女护士的话语,不由得让爱怜心中泛起一丝暖意,都说这个社会现在如同感情荒漠,陌生人之间更是冷漠异常,但是这时她感觉这话有失偏颇,眼前这个女人便是个善良暖心的人,爱怜感激的笑容和道谢更加真诚。 女护士扶着她坐在不远处候诊的座椅上,然后便离开了。 看着她那微胖的背影消失在不远处的护士站,爱怜收回目光,再看看来来往往、络绎不绝的患者们,再看看前方不远处的几间房门上的标牌。 ‘妇科一诊’‘妇科二诊’...... ‘产科一诊’‘产科二诊’...... ‘什么情况?’她不是应该已经死了吗?相伴了那么多年秦毅先她一步走了,她觉得留下她一个人太孤单了,她已经没有了求生的欲望,此时的心中还是钝痛着,之前秦毅的样子还仿若在眼前。 之前,她以为这一生便已经结束了,再然后可能就应该入地府重新轮回了吧?可是现在是怎么回事儿?来来往往的患者和患者家属好像与她不在同一个世界中的感觉。 爱怜搞不清楚目前自己的状态,她是来看妇科还是产科的?还是来干嘛?看看现在自己的位置,想了想,她便朝角落的候诊座椅走去,坐在角落里。 一时之间她不明白自己的处境,所以只能安静地呆会儿,失去秦毅的悲伤还在心头徘徊,靠坐在候诊椅上,闭上双眼,忍回眼中的泪,与秦毅从相识,到年百年的相守,他少年时的英姿勃发,中年时的成熟稳重,老年时对自己已经融入到骨髓中的爱护,他们之间是什么? 是爱情?还是亲情?她自己也弄不明白了,现如今只感觉心都空落落的了。 就在这时,她感觉有一股信息已经开始流向她的大脑,之前对秦毅,对王氏,对秦峰、秦浩等的情感却以她能感觉得到的潮水般的速度在消褪,记忆没差,可是情感却逐渐消失得差不多了,同时另一段记忆也开始进入。 这也让她明白,她又穿越了,这回是回到了现代,却又不是她自己曾经的现代,因为有好些好些对不上的东西,让她确认了,这又是另外一个位面。 她又代替了另外一个人的人生,而关于‘她’的记忆也被她读取。 原主姓林,叫林爱怜,今年24岁,未婚,是一名普通的上班族,工资不是太高,但养活自己还是足够的。 父母健在,但是早在她高中毕业那年暑假便离婚,能够挺到她高中毕业,已经是他们对她关心的极限了,高考一结束,两人便迫不及待的离婚了,两人各自没过几个月居然都结婚了,似乎原来早早就有了对象。 父母的工作收入虽然不是太高,但也不算低,比大多数打工一族还是强上不少,父亲还是个事业单位中层领导,母亲在银行工作,他们的工作都很稳定,算是让人羡慕的一批人了。 所以在她大学毕业之前的生活费倒也没有给少了,所以大学毕业之前,她的生活还算可以,并且还给她留下一处房产,虽然只有五十平方,但是起码还给了她一个窝,在这个二线城市里,已经还算不错了。 原主在本市上的大学,大学还不错,毕业后自然也留在这个城市,而且很幸运的,还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按理说,除了父母离异,也算很顺遂了。 只是大学期间的一个舍友,发展成了她的闺蜜,而这闺蜜又坑了她。 原本高考完,父母闪电似的离婚便给这个刚成年的女孩儿一个沉重的打击,大一刚上没两个月,父母又闪电般地结婚,一下子,天地间自己似乎成了一个多余的人了,那时的她意志十分消沉,而这时候舍友李惠玲却不时地和她聊天,给她安慰,让她感觉生命中有了一丝温度。 大一还没结束,林爱怜已经把李惠玲当成了最亲近的闺蜜,而李惠玲则在这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渐渐给她的三观进行了洗脑般的暗示和引导。 本来刚出高中校园,生活一直单纯近乎透明的少女,刚刚经历了父母突然离婚又结婚的打击,在内心最为脆弱之时,对于唯一感觉一丝温暖的人近乎于盲目地信任,几乎李惠玲说什么她都相信,从未有过一点点怀疑。 而虚荣心和对未来男朋友童话般的幻想,便不知不觉地在她心里扎根,以后便又成为了她行事的依据和准则,也导致了后面的悲剧。 原主毕业工作后,由于接触层面更加广阔,人脉也得到了不小的拓展,她天天在闺蜜的耳提面命之下,开始为了那些奢侈品和那本不属于她的交际圈向往不已。 通过李惠玲的介绍,她遇到了一个符合她内心所有的对于未来男朋友定义的男人,她便想着接近他,想成为他的女朋友,却在闺蜜的设计下与这个男人滚了床单,男人的条件相当不错,本就对男女之事并不是十分在意,有这么一个白送的美人,当然毫不犹豫地接受了。 第40章 养娃(2) 那件事发生后,原主虽然有些责怪闺蜜的擅自作主,但是对于这个男人,她还是默认了,她想成为他的妻子,所以便想着通过这件事能成为他的女朋友也可以接受,出于对闺蜜的信任,她也选择相信了这个男人。 可她怎么也没料到,男人本就是随手和她玩玩而已,他的花心也是他的朋友圈里出了名的,只是原主却并不知道这些,因为这个男人是李惠玲介绍给她认识的,这个好闺蜜对于这个男人的品行并未对原主透露过丝毫,原主一直蒙在鼓里而不自知。 男人又和原主保持了一段时间的来往,在感觉到有些厌烦后,果断地抛弃了她,这时的原主才发现男人的真本性,刚刚被男人抛弃的原主,这时也发现自己已经怀了两个月的身孕,大喜过望,本来以为可以此让男人回心转意,结果没等到她说出这件事,就得到了无尽的羞辱。 原主闺蜜与这个男人的好友是男女朋友,也是在这时,原主才发现,她则成为了闺蜜送给男朋友的朋友的一件礼物而已,还是原装货的玩意儿,玩够了可以随时扔掉的那种。 因为原主对于男人的纠缠,也是在原主怀孕五、六个月时,才彻底死心,可这时候的身子再做流产已经不可能了,她还未婚,不想被指指点点,只能引产,当她看到那个已经成型的婴儿时,她后悔了,这是她的孩子,她却连他来到这个世上的权利都给剥夺了,医生告诉她,那是一个男孩儿,已经能够看出性别了。 后悔不已的原主,自此陷入了自我怀疑之中,而且再也不肯相信人,人也越来越阴郁,到后来更是得了严重的抑郁症,在某一天从自己居住的十五楼上跳了下去,结束了她短暂的一生。 临死时,她的脑海中还是那个刚成型的孩子。 睁开双眼,爱怜心中不禁对这个可怜又可恨的女孩儿感觉到惋惜,‘防火、防盗、防闺蜜’啊! 此时此刻的情况则是原主刚刚来到医院的产科,她怀疑自己可能是怀孕了,在家刚用了验孕棒,但还是想到医院证实一下,刚才挂完的号也在爱怜穿过来的时候给掉到了地上,刚穿过来的爱怜也没注意,所以这时的手上也没有挂号本和就诊卡。 她站起身来,向着她刚穿来的地方走去,果然,就诊卡和挂号本还在那里,旁边有个垃圾箱,这个角落也没有人拾这东西,捡了也没什么用。 所以爱怜又把它们捡了回来,来到了一楼挂号窗口,退了挂号,便离开了医院,她已知道结果,也没必要再去看一遍了。 今天原主没上班,特意请了假的,所以这时候直接回了家。 一室一厅的小公寓,一间卧室,一个客厅,餐桌便摆在了阳台上那个不大的厨房里面,一个人用也够了,十五楼,自然也有电梯,只是开门看到家里的情况让爱怜皱紧了眉头。 到处是灰尘不说,乱得不像话,空气中还有一股难闻的味道,那是食物腐烂的味道,厨房里尤其的重。卫生间的异味也是差点没给爱怜熏个跟头,‘呕——’,本就怀孕的她,这时再也忍不住,冲到了座便器那儿便开始呕吐,再加上这里的味道,更是让她停不下来,好半天,直到吐无可吐,才跌跌撞撞地到了阳台,迅速打开了窗户,头伸到了外面,深深地呼吸了好半天,才算顺过气来。 原主得是多邋遢一个人啊!这让一向十分爱干净的爱怜无法忍受。 于是戴着口罩的爱怜开始了她的大扫除,先是找出几个大塑料袋,把所有的垃圾全部清除出去,然后开始把所有的能洗的东西全都拆掉,分批扔进了卫生间里的全自动滚筒洗衣机里,洗——。 再然后便是戴着手套开始擦,各种擦,哪儿都需要擦,只是现在的身子她也不敢幅度太大了,尽量让自己的动作舒缓一些,可别抻着。 从医院回来时才是上午十点来钟,一直到下午四点多,所有的卫生才算全部打扫完毕,床单被罩已经找了套干净的换上,阳台上晾得满满的,散发着洗衣液清香的味道。 每个房间都是窗明几净的,地板都反着光亮,所有家具和地板什么的,爱怜都擦了好几遍,最后一遍还是找来了一瓶香水,稀释进了水里,这时房间里面便隐隐散发着淡淡青草香,那香水就是青草香的,这个爱怜还是比较喜欢的。 小半天的打扫卫生,对于一个孕妇而言,真的是个不小的运动量了。 歪在沙发上的爱怜这时也才发觉肚子叽里咕噜地直响,她一个孕妇,中午都没吃饭,干起活儿来都忘了,拿起了手机,美团上了要了一份盖浇饭,然后把手机往茶几上一扔,便整个人陷进了沙发里面。 ‘累坏了’,好在肚子里面的崽崽没事,干活儿时间虽然长,但是她也都是干一会儿歇一会儿的,毕竟翻过原主的记忆,原主最后最后悔的事情便是放弃了这个孩子,而这件事也是她崩溃的导火索,所以为了原主,这个孩子也必须要留下来吧!毕竟她也没有权力剥夺他来到这个世上的权利。 爱怜不知道她为什么会穿越到古代,也不知道为什么又穿到了这个世界,没有系统,没有任务,没有人跟她说这是为什么?还能不能回到自己的世界?虽然她在那个世界也死了,可是她还是喜欢自己的世界。 叹叹气,想这些也没什么用,之前那一世已经是她赚来的了,这次又给了自己一次机会,这可是别人求都求不来的,自己还有什么好抱怨的呢? 不管穿到哪里,都好好地活着吧!只要活着,便一切都有可能。 盖浇饭的味道还不错,饿极了的爱怜不大一会儿便吃得干干净净,吃饱了,也有力气想想以后的她该如何做了。 占着原主的身体,又了解原主死亡的真相,以及她心中所想,那么替她完成她的心愿也是应该的。 第41章 养娃(3) 原主最后也没想过去报复什么人,没想过报复她闺蜜和那个渣男,也可能因为那时候的她已经是抑郁症的原因,脑子里面只有对于那个她亲手杀死的孩子的愧疚。 爱怜当然也没有刻意去报复李惠玲和那个男人的想法,但如果真把机会摆在了她面前,那么做个推手也是完全可以的,但主要的,还是要保住肚子里的这个崽崽,让他健康长大。 前世今生,包括在绣娘那里,她都没有过这种体会,体会到肚子里面的小生命,如果以后他会在里面伸胳膊伸腿儿的感觉,一定会很奇妙吧?爱怜心中有着对于生命的好奇和感动,这是没穿越之前的她求都求不来的。 饭后的爱怜又打开了电视,边看电视,边随意地小客厅里走了十多分钟,算是消食了,今天累得够呛,便不出去溜达了,不到七点钟,外面的天还大亮着呢,她便关掉了电视,去了干净透亮的卫生间洗澡,把自己拾掇干净后,便早早地躺在了床上。 ‘不知道她的空间跟没跟着回来?’爱怜闭着眼睛想到。刚想到这里,意识猛地进入了那个带着茅草屋的生机盎然的地方,这地方已经比她刚得到时大了许多,里面的泉水也扩展成了带着泉眼的池子,土地上种植的药材长势十分好,果树的种类也很多,每种都种有一颗,还有些像金丝楠木等十分稀有的树种,在空间里都有种植,蜜蜂‘嗡嗡嗡’在其中飞舞,还有些好看的鸟儿在树上筑巢,只是没有其它陆地动物,爱怜怕把药材弄坏了,所以没养。 空间能跟着她回来,真是意料之外的惊喜,本以为这东西只是那一世的金手指呢,估计这空间是和她的神魂绑定了,才能跟回来吧? 空间里面存了不少之前百年时间里搜集的东西,种类很杂,只要她喜欢的,书籍、笔墨纸砚、镇纸、摆件、手饰、手工艺品、木材、金银、布帛、美食、毛皮等等。 都放在空间茅屋中的那个储物柜子里面,她不知道这个储物柜有多大,反正不管多大的东西放里面,都装不满就是了。 看着自己的收藏,爱怜很满足,仓鼠的性格,让她只有这样才有安全感,心情放松下来。 只是有些后悔,空间里那么多的美食,为什么她要点外卖? 躺在柔软的大床上,心中想着今后的生活,她一个未婚女子,如果要生下这个孩子所要面临的一切,自己也要有所准备时,便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怀了孕的女人都嗜睡,这一觉一直睡到了第二天早晨六点多,将近十二个小时,洗漱完之后,她便出门去了早市,买了一些肉菜蛋之后,直接便在早市吃了早饭,拎着不轻的塑料袋回了家,把食材初步整理了之后,分门别类地放进冰箱,冰箱已经被她收拾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再也不是原来的那么的污秽和气味难闻。 重新又刷了一遍牙,刚刚吃的菲菜盒子,感觉满口的菲菜味儿,然后便是化个淡妆,背着包锁好门,便上班去了。 现在单位的同事们还不知道她怀孕,也不知道她与男朋友分手的消息,谁让之前虚荣的原主到处跟同事们吹嘘她找了个好男朋友,让一些女同事十分的羡慕嫉妒。 原主前世的这些同事在知道她被男朋友甩了以及未婚先孕的事情后,暗地里对她冷嘲热讽,当然也有一些同事是那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偶尔与人聊天时会聊到,我们公司某某某,怀了孕还被男朋友甩了,真是不自爱云云,但这些人通常不会当着她的面说。 面对这些,爱怜也都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既然占了人家的身体,便要承受原主所有的行为后果。 当然,她也不会跟他们主动提起这事儿,看出来是他们的事儿,说不说是自己的事儿。 公司前台上按了自己的指纹,指纹打卡机上的声音显示着她没有迟到,来到自己的办公室,把包包放进了办公桌下的柜里,随手把电脑也打开了,现在是五月份,北方的五月初,还是有些凉的,爱怜脱掉了中长款的风衣,用衣架挂在身后的档案柜侧面。 拿起椅子靠背上放着的工装穿在身上,坐在桌前,开始整理原主之前的工作,这些工作需要她继续做下去的,好在这些文职工作本就不难,再加上有着原主的记忆,很快便适应了。 她就一个策划部的助理,完成策划经理安排的工作,虽然忙了一些,但是却没有什么难度,没多久,爱怜便游刃有余。 临近中午,刚送走了一位广告商,准备再检查一遍刚刚拟完的合同,手机便响了起来,看了看上面的名字:惠玲,李惠玲啊!她还不知道爱怜已经知道了一切吧?不过即使她知道了,也不会在乎的,从一开始她接近原主,便没安什么好心,也只有原主傻乎乎地把她当亲人看。 一手拿着手机,一手拿起自己的马克杯,爱怜来到暂时没有人的公共休息室,按了接听键,耳朵里响起了李惠玲那娇软嗲嗲的声音:“怜怜,在干嘛呢?” “单位上班呢!”说着,一手拿着手机,爱怜一手已经把马克杯放在咖啡机下面,按了按键,咖啡流进了那个有着卡通牛的奶白色的马克杯中。 “晚上有时间没?今晚有个饭局,你也过来啊?”李惠玲发嗲的声音让爱怜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这样说话的方式,她已经习惯了,无论对着谁,这样说话已经成了她的本能。 “怎么?你和谁吃饭?怎么会找我?”爱怜明知故问,她通过记忆知道今晚这是宴无好宴。 前天唐瑞才在电话里跟她说‘以后少烦我,大家就是玩玩儿,你还当真了?别以为自己是个处,就可以巴着我不放,顶烦你这样的了’两人正式分手了。李惠玲明明当时就在唐瑞的旁边,他们那时正有个小聚会,只不过那个聚会,人家没带爱怜而已,唐瑞是当着李惠玲的面回原主的电话。 今晚又找她到场,也只是想当面再羞辱她一遍而已。 第42章 养娃(4) 爱怜想过了,既然都不想跟他们扯到一块儿,也就没必要迁就着这些人,包括李惠玲。 “不好意思,今晚我有事,去不了”爱怜的声音很冷很淡,也很客气,带着疏离,不知道李惠玲听没听出来。 “什么事儿啊?推了就是了,好几天没看见你,我都想你了,出来嘛,今天唐瑞也要来的”依李惠玲对原主的了解,虽然唐瑞在电话中已经拒绝并甩了原主,但原主是不会轻易放弃的,她会不停地纠缠甚至可以放下自尊乞求,因为她知道原主是真的动了感情。 李惠玲的声音带上了撒娇的意味,但是爱怜岂会吃她这一套,她又不是男的,也不是百合,更不是原主那个傻蛋。 “推不了,再说我和唐瑞已经没什么关系了,以后不要再把他和我扯到一起,他是他,我是我,我还有事,有时间聊”。 “喂,怜怜,说什——”没等李惠玲说完,爱怜已经挂断了电话,从咖啡机上取下了自己的马克杯,回到了自己的工位上,边喝着咖啡,边看着电脑上的合同,刚刚的电话没有在她心中泛起一丝微澜。 食堂中,爱怜端着已经选好食物的餐盘,放在一张没人的餐桌上,麻辣鳕鱼、家常凉菜、炒菜花,一碗紫菜蛋花汤和米饭,味道淡不上多好,只能算还能吃进口而已,大锅菜就是这样,不花钱,没什么好挑剔的,这是公司的福利。 正专心对付着眼前的鳕鱼,挑着不多的刺,却发现对面坐了人,爱怜抬头看了看,是工程部的主管,她也不是很熟。 冲他点了下头,便又埋头吃着鳕鱼。 “你很爱吃鳕鱼啊?麻辣鳕鱼我也会做,比他做得好吃”对面的男人开始自说自话起来。 爱怜也不好意思不搭理人家,便有一搭无一撞地边吃边答着:“还行吧,不算爱吃,但也不觉得难吃”。 “那我看你吃它吃得可够认真的”男人笑着说道。 爱怜把鱼刺挑到了桌上,然后抬起头看了眼面前这个不矮,但容貌只能勉强算得上清秀的男人,笑了笑答道:“是吗?” 然后,没了。男人已经不知道该如何接下如何聊天,天已经让爱怜给聊死了。 爱怜对这份尬聊没有一点兴趣,只是专心吃饭,不大一会儿便吃完走人了。 男同事:...... 下午的工作也不少,但是爱怜还是抓紧午休的时间,在工位上眯了一觉,她要保证身体休息好,作息一定要规律。 快下班时,李惠玲的电话再一次打了过来,还是要找爱怜吃饭,她认为之前爱怜的态度也只是一时冲动,经过这么长的时间,她一定后悔了,这时打电话,再磨一磨,她一定会答应来的。 只是爱怜这回连接都没接,按了静音,任她挂了一遍又一遍。 下班爱怜是走路回去的,路过移动营业厅,直接注销了现在的电话卡,又办了一张新卡,旧卡就那么扔掉了,又去超市买了些日用品和鲜奶酸奶什么的,又拎着一大包回的家,顺路还告诉了门卫室的保安,再有说是她朋友的人不要放进来了。 爱怜家的小区不大,但是物业管理很好,只有一个大门的出入口,不准进车辆,保安也很负责任,因为原来李惠玲经常来爱怜家,爱怜把她介绍给了保安认识,以方便她出入这个小区,所以一般情况下,李惠玲到爱怜家,只要跟保安说一声就可以了,但是经过爱怜的刻意关照,她若再想进来,便不太可能了,除非她从小区边上的铁栅栏上自己跳过来,可是那样保安也不会让的,整个小区里里外外不知道有多少个摄像头的,保安们时不时还要来回巡逻的。 爱怜就是不想再让李惠玲打扰她的生活了,可是她的房子就在这里,短时间内她是动不了窝的,李惠玲又不是不知道她家,这就是原来关系太‘好’留下的弊端了。 至于换电话的事情,给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客户留的都是公司的座机电话,平时她和公司的同事关系也就一般,除了必要的活动,一般也不常与他们联系,她把新电话用微信告诉了几个主管领导,无论到什么时候,得让领导能够找得到你不是? 公司同事有个微信群,同事互相之间的微信也都加了不少,打不通电话,可以微信联系,这一点爱怜一点儿不担心。 就连那对离了婚,除了给打生活费,再也不管她的父母,她都没有告诉,反正有微信,如果愿意他们就会用微信联系她。 果然,电话联系不到爱怜,李惠玲便开始用微信轰炸,爱怜把她设成了‘消息免打扰’,便不管她了。这样除了占点内存,倒也不耽误什么。 没拉黑她,已经是她的手段太温和了。 却说李惠玲现在已经到了酒店,酒店的餐饮部占了楼下的几层,剩余的楼层都是客房,这个酒店在余市也是比较够规模够档次的了,就连停车场与地库的细节设计都十分用心。 李惠玲坐在椅子上一遍一遍地打着爱怜的电话,一开始是没人接的状态,到后来便干脆打不通了,微信也不回,气得她差点儿没把手机摔了,这个该死的女人,竟然敢不接她电话,本打算今天可以当这么多人的面,再次羞辱一顿林爱怜的,谁让她个子比自己高,人长得比自己好,身材也比她好? 看着她一步步地毁掉自己,才能让李惠玲得到一丝快感,不错,李惠玲之所以上大学时,便给林爱怜洗脑,就是因为嫉妒,只是城府很深得她,做得一直是润物细无声的,并没有引起林爱怜的一丝警觉,反而让她十分信任自己。 前天唐瑞的电话,她就在旁边听着,终于等到那个女人被甩了,这让她十分解气,本以为林爱怜因为动了真情,会巴着唐瑞不放,唐瑞那个花心大少的脾气可不怎么好,一定会更加反感她,羞辱伤人的话,这位唐大少那可是信手拈来,那对于林爱怜来讲打击便更是深重,只要林爱怜越是过得不好,她便越是开心! 第43章 养娃(5) 只是没想到,这该死的女人不应该是趁着自己给的这么好的机会过来挽回的吗?为什么会拒绝?为什么会不接自己电话?难道是她发觉什么了吗?不应该啊?自己做得这么隐匿,那个傻瓜根本就看不出来的,毕竟她那么信任自己。 李惠玲看到已经上了一半儿菜的餐桌,又看了看斜对面的那个很帅的男人,也就是唐瑞,此刻正笑着和旁边的一个体态妖娆的女人谈笑着。 唐瑞有个好皮囊,李惠玲一开始也是盯上了他,可是后来了解到他的劣根性,便转移了目标,他的朋友吕涛虽然外型外貌普通一些,但是家世也是相当不错,而且人很实在,抓住了他比那个花心大少要保险很多。 李惠玲是个聪明的女人,她知道找老公不能只图外表,更重要的是经济实力和是否对她上心和真心,所以她的定位很是准确,也如愿以偿地成功了。 通过吕涛,从而与唐瑞走得更近了些,然后便有了把爱怜拉入这个场合,撮合起了他们,这是当她转移了目标时便有的打算,并且让她成功地实施了,她对于自己的手段还是挺自信的。 只是她没想到林爱怜与唐瑞说分手就分手,没有一丝的留恋,又看了一眼身边正和朋友说话的吕涛,李惠玲隐藏起了眼中的算计,重新变得温温柔柔,娇娇弱弱的模样,很能引起男人保护欲的样子。 爱怜可不管李惠玲是怎么想的,她回到了家中,不大一会儿,快递便上门,她把已经收拾好的一大包东西交给了快递,快递算好体积和重量,算好了钱数,交接完成后,便提着大包离开了。 第二天,唐瑞便收到了一个大包裹,打开一看,他都愣住了,一直翻到了包包上挂着的一个信封,抽出里面的信纸读了之后,才算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儿。 原来信是爱怜写的,所有这些东西,包包、衣服、鞋子和手饰什么的,都是唐瑞在他们两人热乎的时候给买的,那时候的林爱怜还寻思着,反正也是自己的男朋友,今后也将是自己的老公,买了也买了,也就没有在意,相反还很开心,跟同事们炫耀时也更有谈资。 可是爱怜却不喜欢用这些唐瑞为了泡妞买的东西,她觉得挺恶心的,既然分开了,便分得干干净净的,除了留下肚子里的崽崽,其它的她都不会要。 在信里面表明了这一点,便做了彻底的了断,当唐瑞有些愤怒和不知道什么感受的复杂心情给爱怜打电话时,却发现无论如何也打不通了。 就连微信都被拉黑了,撂下电话,唐瑞让人把这些东西都扔进了杂物间,便不再管它了。 只是坐在沙发上,怎么都感觉不是太好,心情说不上是怎么回事儿,是愤怒?烦躁?羞辱?他自己也理不清了,头一回被他甩的女人会把东西都退回来的,甚至都没亲自来,就那么给邮寄回来了。 他一直认为,缠上她的女人,不是为了他的钱,便是为了他的颜,所以他一样也不会去珍惜她们,真当她们是衣服,旧了就换,只是对于现在的林爱怜,他有些疑惑了,不过转念一想,这也许是她以退为进的招数也说不定,这样子想,他便感觉正常多了,眼中也不由地升起一抹讥讽,果然这些肤浅虚荣的女人都一个样子。 爱怜哪管唐瑞自己脑补了些什么,她只要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就行。 再过两天就是周六,休息的日子,她必须要上街去看看,她需要采购一些东西,因为眼下的工作虽然比较稳定,工资养活她自己还是可以的,但是却不能够养活她和崽崽两个人,她需要赚更多的钱。 因为换了电话,所以最近两天,爱怜过得还是比较平静的,孕期的反应并不剧烈,只是偶尔感觉恶心,但除了那天回家,实在是恶心坏了吐了一次之后,便再也没吐过。 很快便到了周六,她踩着平底鞋便溜溜达达地逛街去了。 买的刺绣所需的所有东西,找人定制了绣屏用的框架,把绣屏框架的图型尺寸给了木工,定好了木料和交货日期,便离开了。 又找了一家音乐学校,这是私人学校,里面有着各种乐器的教授班级,在学校大门口,爱怜看到了上面写着招琵琶老师,想了想,再给自己加个兼职吧,更保险一些,短时间也能见着钱的,毕竟她还不知道自己的绣品卖的怎么样呢。 于是便顺脚走了进去,当接待她的校长,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问及她没有相关的证书时,爱怜卡了一下,她是在古代学的,哪里来的证书?哪里来的级别? 她老实地回答说没有,但是可以现场弹给她听,校长姓江,挺和善的女人。 江校长也没有拒绝,便让人拿来了琵琶递给了爱怜。 爱怜的空间内就有好几把琵琶,都是不同的珍贵材料名家所制,让她收藏了起来,当然还有古琴和萧,都不只是一件两件的。 试着拨了两下,音质和她自己的琵琶差得很远,不过也凑和着用了,被那些好琴养刁了味口的爱怜,心中感觉很是勉强,不过她也知道自己这样想是不对的,静了静心,指尖拨动。 ‘一曲《琵琶语》送给你——’ 江校长静静听着这一曲琵琶语,看着面前这个抱着琵琶气质上便犹如变了一个人似的女人。 琵琶一曲道花语,难谢花痴葬花吟,自古红颜空多情,独步楼台遥对月。 仿佛间,孤独踯躅,满怀心事化作了琵琶语。 江校长既然开了这所音乐学校,就表明她是懂音乐的,面前这个女孩儿在她面前遗世而独立,仿佛与琴声融为了一体。 琴声渐息,江校长也清醒过来,没有什么犹豫便录用了爱怜,即使她没有那些证书,收入是底薪加学生提成,学生越多,提成越高,周一到周五的每晚都有一节课,周六周日有两节,每节课是一个小时,学校离爱怜家也不远,爱怜觉得这样很好,一个小时并不能耽误什么事儿,也不算耽误她的刺绣时间。 第44章 养娃(6) 江校长把她引见给了现在的琵琶老师,这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因为家里的事情,最多做到月底,所以江校长很着急,这位老师听说学校已经找到了接替她的老师,很是高兴,她明天就可以不用来了,但是爱怜却告诉她得下周才能上班,琵琶老师虽然有些失望,但也理解。 不过爱怜也了解了一下学生的大概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目前每个班的学生不算多,也就十一、二个,初步认识了一下这个班的学生,然后又当场给他们弹了一曲后,便告辞离开了。 江校长告诉她下周六就可以来上班,并且告诉她上课的时间,只要提前半个小时到学校就行,学校给她专门留了办公桌,当然就是前任老师的。 爱怜心情愉悦的回了家,赚大钱的办法她也没有,但是能够保证生活得还不错的能力还是有的。 不过回家得先研究研究琵琶的教学方法,毕竟她的老师也是古代的授课方式,和现代的教学还是有区别的,所以她得先研究一下,所以她给自己一周的时间来学习,她看过了乐谱,都是五线谱,这对于只懂得简单五线谱和古代记谱方式的爱怜来说,得需要时间学习,当然就她的精神力来说,这些都不算太难,现在网络上什么都有,包括一些教学视频,只要付费就可以学的。 她也带回了琵琶的教材和乐谱,再上网找了一家看起来靠谱的网校,付了费,下载了相关视频开始观看学习,本就功底十足的她,欠缺的只是五线谱而已。 有针对性的学习并不难,爱怜每天都抽出一定的时间来学习,即使上班了,如果稍有空闲,她也会戴上耳机偷偷地学习,这样子回家就能省些时间用来刺绣。 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爱怜已经在音乐学校上班一周了。 这一天下班,外面下着瓢泼大雨,即使关着窗,外面雨声都清晰可闻,爱怜包里常备着折叠伞,但是却一时之间打不到车,她还需要去音乐学校的,只好用手机叫了一辆滴滴。 站在公司门前的遮雨篷下面,拿着伞等着滴滴来,却看到一辆小mini停在门前,爱怜认出来,那是李惠玲的车,摇下了点儿车窗,李惠玲冲着爱怜喊,让她上车。 也是在这时,爱怜看到了后面跟上的一辆奥迪银灰色的r8停在mini后面,还冲着爱怜按着喇叭,爱怜疑惑地看了看手机,上面的车牌号居然与那辆r8一样的,她只看到奥迪了,却没注意,居然还是辆豪车,看着李惠玲已经有些不耐烦的神色,唇角勾了勾道:“不了,我有朋友接,拜拜”。 冲她挥了挥手,打着伞向她车后面走去,拉开r8的车门,优雅地坐了进去,关上车门后,报了音乐学校的地址,眼睛却一直看着前面李惠玲的车。 李惠玲的车半天没动,r8的司机有些不耐烦,倒车,然后从旁边绕了过去,一转眼冲入了车流中。 侧过脑袋看着雨幕中的那辆红色mini,爱怜无声地笑了,这辆r8很给力啊,来得真是时候,不由得感激地看了一眼左前方的司机,却没想到好像司机还是个大帅哥哦! 这么帅,开着这么好的车,居然跑滴滴,他怎么想的?不理解有钱人的世界,微微摇了摇头,跟她也没关系,侧过头看向那倾盆的大雨。 司机大帅锅后视镜中看了眼后排的女子,气质很独特的女人,沉静、婉约,如果不是现代的装束,更让人感觉像是古代的仕女。 到站下车,两人车上只交流了两句话,还都是爱怜说的‘到玉欣音乐学校’‘我到了,谢谢你’,然后全程零交流。 爱怜十分不喜欢下雨天出门,那样雨水会溅得裤角上都是,她做不到不把雨水甩上去,无论多小心都做不到,这让她十分泄气,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走路有毛病,才会这样,可是怎么看也没感觉自己走路有什么毛病啊? 果真又是一裤腿儿水渍地进了学校,哎!无解。 不管爱怜怎么样,李惠玲这边可是气坏了,这该死的女人居然没有上她的车,那个r8里的帅哥是谁?不过看样子两人应该不像是情侣,因为爱怜坐的是后排。 但是却不能排除她又傍上人了,对此,李惠玲是恼怒万分,坐在驾驶位上摇上了车窗,胸脯气得都上下起伏不停,她看着那辆车倒车,然后从她旁边绕了过去,她看到了司机位上的在雨幕中恍惚是个年轻男人,好像还挺帅。 这样的认知更让她十分的不平衡,怪不得与唐瑞断得这么干净,原来是喵上了下家啊!挂档,油门踩上,走了,气死了!根本不管路上车速有点快,溅起高高的水花喷了路人一身,惹来一顿国骂。 爱怜知道李惠玲找自己,不带有好事的,所以根本就不管她开心不开心,高兴不高兴的,教完了课后,大雨已经停了,只是路上积水有点多,雨太大,一时半会儿也排不出去,把裤角挽到了膝盖,就这样踢里趟琅地回了家。 进了家门,把湿的鞋和湿裤子赶紧脱了下来,把裤子直接扔进了洗衣机里,然后便脱了干净洗澡,洗完了热水澡,洗衣机还在转呢,不过穿上家居服的她,已经缓了过来,浑身轻松地进了厨房给自己做饭,现在肚子里带崽崽,可得注意着呢,注意加强营养,尽量少吃外卖。 一切为了崽崽!哦耶! 打开蓝牙小音箱,用手机放上自己喜欢的歌曲,爱怜欢快地在厨房忙碌着,她可从未有原主那些负面黑暗的思想,她要把每天过得都充实且快乐。 听说这样的心情,崽崽在妈妈的肚子才能更健康地成长。 第二次加油:一切为了崽崽!哦耶! 中二的爱怜哪有绣娘世界时大家闺秀模样,厨房里还时不时地传出爱怜冷不丁应和着歌曲的某一句,或是某句吟唱,声音时而高亢,时而贱兮兮的,这也就是家里没别人,这种模样的爱怜还是别拿出去了,丢人。 第45章 养娃(7) 翌日,天气大好,蔚蓝蔚蓝的天空上飘着几朵雪白雪白的云彩,像棉花糖—— 这是中二小学生爱怜的作文吗? 上午的事情并不少,爱怜也没什么闲工夫,一个劲儿地在忙,拿着好几份合同刚从总经理办公室出来,爱怜便被人通知说‘有人找’。 在公司前台处,又看到了李惠玲,这女人咋还粘上了,甩也甩不掉呢! 爱怜抚额,这是狗皮膏药啊! 脸上冷冷清清、平平淡淡地来到待客室门口,李惠玲一身露肩水粉色连衣裙,亭亭玉立的,她很会打扮自己,鲜鲜嫩嫩,娇娇柔柔的,爱怜淡淡地问道:“你找我?有事吗?” “怜怜,你最近怎么了?打电话也打不通,微你也不回,你是生我气了吗?”李惠玲很自觉地跟着爱怜进了接待室中,每次来爱怜也是在这里跟她聊天的。 “我换电话号码了,除此之外你还有什么事吗?我现在很忙的,办公室还有客户在等我”爱怜语气平淡生疏的很,而且还有些许的不耐烦。 不耐烦?李惠玲当然听得出来,不过她在装傻:“怎么?没事我就不能来找你了吗?咱们俩不是闺蜜吗?怎么换电话都不告诉我一声,你是在生我气吗?我哪里惹你了?难道因为唐瑞的事情?可是我也不知道她是那样的人啊!其实若是你再坚持一下,也许他就能接受你了也说不定呢!今晚我们有个聚会,他也会去,你今晚没事吧,也来聚一下吧,我们几个朋友都挺想你的,你也可以修补一下你们之间的感情,也许你们之前都是一时冲动呢”。 “想我?为什么会想我?我跟他们都不熟的,至于唐瑞,我曾经跟你说过,不要再跟我提他,他是什么样的人,你应该比我更清楚,再重申一遍,我和他已经没有关系了,不要再把我跟他扯到一块去,ok?”爱怜满脸的一本正经。 “怎么啦?难道你又交男朋友了?是那天开r8的男人吗?他是干什么的?你怎么认识他的?难道你这是有了新欢,才会舍掉唐瑞这个旧爱吗?”李惠玲娇嗲的声音一如既往地让爱怜感觉发冷。 “李惠玲,我再重申一遍,请你不要再跟我提唐瑞,再说你就这么当我的好朋友和闺蜜的吗?你认为我是见一个爱一个,换男人跟换衣服似的人?有了新欢忘旧爱?你是这么认为我的?这么多年,我在你心中就是这样一个不堪的人? 我未婚未嫁,处的男朋友也是未婚,合不来分开是很正常的事情,没有谁规定处一个便一定嫁给他,你为什么总劝我卑微地乞求一个男人的感情?你是希望我在一个男人面前自尊被人狠狠地践踏,被人羞辱,被人像一个笑话一样的看待?那样你就开心了? 别急着否认,不然你为什么一次又一次还想把我俩往一起凑和?不要告诉我,那天唐瑞给我打分手电话时你不在场,不要告诉我,你在我们两个认识之前你就了解他是什么样的人,就这样你还一直在有意无意地撮和我们两个,事实也是这样,他换女人跟换衣服一样,我这件衣服,他觉得旧了,想换一件,我难道还想着跪下乞怜他重新穿回我这件旧衣,那我又成了什么? 是,我没他有钱,但是除此之外,我并不比他少什么,靠自己我也能活得很好,跟别的男人无关,你不要用你那龌龊的思想去想像我和别人的关系,我找没找男人,想不想找男人,那是我的事情,请你不要再插手我的感情生活,ok?” 李惠玲的脸色有些难看:“怜怜,你怎么能这么想我?咱们从大一开始,一路走来这么多年,我对你怎么样,你不知道?你哪次不开心,不是我陪在你身边?不是我在安慰你?合着到头来,我倒成了插手你感情生活的人了,我有男朋友,我也不会和唐瑞发生什么,本来寻思着,唐瑞这样有钱有颜的人不好碰,不想让你轻易错过了,可是你居然跟我说这些?你对得起我吗?”。 爱怜没有生气,表情还是淡淡的:“你和吕涛在把我拉到那个圈子里之前,不知道唐瑞是个什么样的人吗?别就告诉你不知道,你知道他是个花花公子,知道他对女人的不在意,知道若是对他动情,早晚会有被甩的那一天,但你还是把我介绍给他,并一再地撮合我们俩,每次在一起吃饭和玩时,你都会有意无意地把我们两个凑成堆,你当我是傻的,感觉不出来,当时还觉得你是为了我好,可是在你提前便知道他的人品的时候,再这样做,我便怀疑你的动机了,我的好——闺——蜜”爱怜最后‘好闺蜜‘这三个字,一个字一个字地蹦出来的。 “还有最后一句话送给你,你这样的闺蜜,我要不起,请你不要再来找我,你走你的阳光道,是嫁给吕涛还是如何,跟我没关系,我过我的独木桥,无论我今后嫁与不嫁,嫁给谁也与你无关,我很忙,再见!” 望着爱怜那笔直的背影,李惠玲紧咬着嘴唇,眼中愤怒和嫉恨的目光,似是能把爱怜的后背烧个对穿似的,双拳握得紧紧的,好一会儿也转身离开了。 她没想到爱怜对于她的一些想法都知道了,她曾一度试图解释,可是却被她的一番言语说得哑口无言,她就是不愿看到她活得开心,就是不愿看她活得比她好,她承认,她就是嫉妒她,可又能怎么样?她还不是被唐瑞给甩了,哼! 她不想理我了,我还不想理她呢! 一脚油门踩下去,小红车‘嗖’地钻进了车流,五分钟之后,某路口,一辆红色mini与一辆电动三轮车相撞,三轮车主倒在路边,就是起来,说腿疼。 爱怜当然不知道这些,不知道为什么,之前在接待室里,她也感觉到自己似乎有些生气,所以便滔滔不绝地把李惠玲给怼了,之后便立刻感觉神清气爽,全身经脉都畅通无阻了,她感觉似乎任督二脉都被打通了一般,浑身轻松,工作效率都提高了不少呢! 第46章 养娃(8) 果然,这可能也是原主的一个心结,怼完了那些怨气也消散了不少吧?当然这些是爱怜自己脑补出来的。 日子还得继续,每天上班,上琵琶课,在家刺绣,日子过得充实且忙碌,一转眼,便是爱怜穿越过来两个月了,怀孕已经四个月的爱怜,此时肚子已经微微凸起,不过她一般都穿稍显宽松的裙子,同事们并没有看出来。 主要是爱怜并不胖,脸上一点多余的肉也没长,每天早晨起来《如意拳经》练起来,空间泉水喝起来,平日里的一些蔬菜也在空间里面种植了一点,虽然每种都只种一点点,但却也足够她自己吃的了,无公害无污染全绿色的食品,让她的肌肤更加水嫩,一点儿没有孕期女子的那种暗黄的脸色,占着原主底子本就很好的爱怜,一番健康的饮食加生活习惯,让她甚至比没怀孕时还漂亮不少。 这种改变是潜移默化的,是不知不觉的,单位同事们并没有因此而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现在已经是炎炎夏日了,还好无论是家里,还是单位都有空调,只是路上遭点罪。 爱怜出门都打着一把遮阳伞,不是特意怕晒黑,只是因为被太阳直晒着很难受,七月底的这一天,公司领导宣布庆祝一下公司谈成了一笔数额不小的生意,晚上集体活动,不准缺席。 爱怜跟领导请假,却不被批准,最后只能各让一步,爱怜要下班把琵琶课程上完才能去,只是稍晚一些,领导倒也同意了。 爱怜不想空课,现在的学生已经从十一、二名,上升到了十五、六名,每个班的人数都差不多,爱怜这两个月的收入可是不少了,比上班赚得多太多了。 第一次用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绣一副绣屏,图案相对简单,可是绣法儿却是双面绣,针法复杂,也很显绣技,但图案相对简单,绣屏的框架选用的是上好的鸡翅木,没有什么复杂的雕刻,但是却打磨的十分光滑,在爱怜心目中只能算是合格,不过现在的情况也不能要求太多。 她在网上申请了一家网店,把它挂到了网上,标价两万,然后又绣了些小玩意儿也挂了上去,最近几天也刚刚完工一面绣屏,比上一次的图案稍复杂一些,标价三万,之前的那面绣屏已经卖出去了,这一面爱怜也不着急,反正成本也没多少,卖的就是她的手艺,这个——emmmm,无价,嗯,就是这样,她卖便宜了,不过太贵怕没人买。 爱怜上完课回家,洗完澡后,就翻了翻衣柜,找出一条裙子,这条裙子就是她自己做的,样式有些仿古,有汉服的影子,但加上了一些现代的无素,穿出去并不感觉突兀,反而很衬她有些古典的气质,这是在古代世界中百十来年培养出来的,性格中逗比的那一面被她完美的隐藏了起来。 穿好裙子,盘好丸子头,她挺喜欢这个发型,关键好梳还好看,化了个淡妆,聘聘婷婷地才出门。 饭店并没有在市中心,位置稍偏,但是却很好找,门口的停车场很大,这在市中心里太难做到了,这是个类似会馆似的场所,环境很不错,公司这回很大方,包了七张桌,当然剩下的那些下面干活的工人啥的,便没有带,只是各个部门的主管和员工到场。 爱怜踏进饭店之后,轻舒了一口气,还是有冷气好啊!她感觉自己又活过来了,外面哪怕都接近黄昏了,还是闷热,只是少了太阳晒而已,出了出租车,只这小一段路,爱怜还是觉得有些透不过气来的感觉。 来到电梯口安静地等电梯,他们吃饭的地方在三楼,嗯,这楼一共就三层。三楼有一间放八张桌的宴会厅,他们有七桌人,只需要撤掉一张桌便可,很合适。 看着电梯数字从3变成了2,居然还在二楼停了一下,才二楼,就不能自己走下来吗,又不是怀孕,懒得走不动路了?爱怜看着电梯的数字,心中腹诽着。 终于数字变成了1,‘叮’电梯门打开,里面的人鱼贯而出,爱怜站在侧面等他们出来,却没想到迎面看到了一个人,是自从她穿过来第一次见到的应该算是熟悉的人。 哟吼!巧了,是崽他亲爹,唐瑞。 余市说大,不算最大,但也绝对不小了,可就这样还能遇到,若是爱怜是佛门中人,一定会双手合十‘施主,你与我有缘啊!’ 看到爱怜,唐瑞也是愣了一下,眼中划过一抹惊艳,不过还没等他有什么反应,后面响起了一道声音。 “怜怜,你怎么知道我们在这里?是来找瑞哥吗?”李惠玲阴魂不散般地又显示着她的存在感了。 这一句话便让唐瑞想到了一种可能,就是这个女人用以退为进的方式无效后,又来纠缠自己了。眼中不禁露出了厌恶的意味,他最讨厌分手后还纠缠不休的女人,这两个月没见她有什么动静,本来对她的印象稍好一些了,但此刻感觉却还不如之前了。 曾经与他在一起过的女人太多了,他也很大方,花钱什么的也不心疼,一般女人分手后,也不觉得自己亏多少,各取所需一直相安无事,本来李惠玲有意无意地跟他说一些面前这个女人很虚荣的话,这时更加确定了。 爱怜虽然情商不是太高,但是她也不傻,自然看到两人的反应,一切都只是一眼便了解的事情,唇角微勾,带着一丝嘲讽,不看唐瑞变化的脸色,看了看他身后半个身位的李惠玲,冷冷的说道:“这位女士,你想多了,而且你的记性好像也很差,上次你来我单位找我,让我参加有这位唐先生的饭局,我就不止一次跟你说过,让你以后不再在我面前提这个人,我们已经分手了,他未婚我未嫁,分手也正常的,你不要想着总撺掇我想着破镜重圆,镜子破了就是破了,恢复不了,再有一点,这位女士,我跟你不熟,再见到我,你可以当成陌生人,不好意思,楼上我有聚会,失陪”。 第47章 养娃(9) 爱怜一点没看唐瑞、李惠玲、吕涛和另外两个男女,转身进了电梯,转过身来,面向着电梯门外的方向,按了三楼键,看着几人难看的脸色,神色淡然,直到电梯门关闭。 唐瑞听到爱怜居然和李惠玲说,从此不要在她面前提到他这个人,让他自尊心有些受损,同时也听到她说,曾经李惠玲撺掇林爱怜找自己恢复关系,李惠玲是吕涛的女朋友,她不是不知道自己最讨厌纠缠不休的女人,她为什么要这样做? 抬头看着电梯停在了三楼,转头看了看李惠玲,又看了自己的朋友吕涛一眼,脸色阴沉着什么也没说,转身便出了饭店。 李惠玲则有一种日了狗的感觉,她没想到自己只是一句话,便让一直蠢笨无比的女人强行怼了一波儿,看着唐瑞深深地看了自己一眼,让她有点心慌,强压下这种心情,手臂熟练地插进吕涛的臂弯里,想要跟着往外走,却被吕涛轻轻挣脱了:“快走吧,别人都出去了”。 吕涛的神色很平静,动作也很自然,只是让李惠玲不舒服了一下,便再没什么感觉,李惠玲满脑子都是刚刚爱怜怼她的那些话和唐瑞最后的那一眼。 虽然像是唐瑞和吕涛,以及他们这个圈子里常在一起玩儿的,基本上都是富二代或是官二代,虽然他们有些人看似品行不怎么好,但是他们同样在这个圈子里长大,也都是人精,个个智商和情商都不差。 就刚刚短短几十秒的短剧,已经让他们意识到了什么,虽然大家都没说,但是对于李惠玲的观感都有些变化了,这个女人似不是她表现出来的那样简单啊! 这其中也包括李惠玲傍上的这位男朋友吕涛,虽然吕涛人品很不错,也很实在,朋友们都愿意和他交往,他不会坑了他们,吕涛一直以来人缘都很好,但是他是官宦家庭,正正经经的官三代,而非官二代,从小的家庭氛围就已经能够让他得到更好的教育和锻炼,智商情商哪样都不差,人也没长歪,人品本性很好,天生的性格中有着善良和朴实,但是却不是傻,相反比一般人都聪明,官场中的尔虞我诈他早已经见识的太多了,像李惠玲刚刚的那句话,可以带来的歧义,他自然稍一品味便能够明白。 之前两人是热恋期,被爱情有些冲昏了头的吕涛,这时却是无比的清醒,坐在车里时,脑海中不禁开始把和李惠玲相识到相爱的整个过程重新捋了一遍,每个小细节都没有放过。 这期间他没有再推开同他一起坐在后排座位上的李惠玲依偎过来的身体,闭上眼睛似是喝酒有些迷糊着,脑海中关于李惠玲的一幕幕滑过。 李惠玲的家庭还算不错,父亲也是政府的一部门的正科级,母亲是税务局的一个普通科员,两人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没什么大钱,但也不会缺钱,多多少少有点灰色收入,但是李父胆子比较小,倒也没什么大的毛病。 李惠玲和吕涛是在一次饭局当中认识的,那顿饭中大家都带了儿女去,大有相亲的意味,李父因家有适龄女儿,与主办张罗的人关系不错,便也带着女儿参加了,这种规格的饭局,其实李父若按官职来说,根本是够不上的,有了这次机会也很是意外的。 而李惠玲之前便已经在夜店里见过唐瑞和吕涛他们,这些二代们,其实在余市挺出名的,不少人认识他们,李惠玲当时看上的是外型不错的唐瑞,可是后来多方打听之后才听说他原来是花心大少,反复思量她便放下了这个心思。 她之所以能轻易放下了小心思,是因为自己反正年龄也不太大,她可以慢慢物色,但没想到机会很快便出现在了她的眼前,李父给了她认识吕涛的机会,吕涛是余市市高官的儿子,而吕父很可能最近几年还要往上升,前途光明。 饭局上,李惠玲一直没表现出对吕涛怎么讨好,她知道刻意的讨好,在这些老人精面前是隐瞒不住的,所以整个饭局她就那种乖巧听话,娇娇软软的妹子,长得也还不错,起码那天到场的女孩儿们,她是比较出挑的,再加上有一个不错的大学毕业光环加身,一时之间让吕涛对她印象深刻。 吕涛当时并未看出来,可是回家吕父曾跟他说过,李家的那个女孩儿并不简单,但是他并没有放在心上,当时他们去的八个男孩儿女孩儿们特意建了一个微信群,大家都是同龄人,很快便熟悉了,再加上吕涛的身份是他们之中最高,所以群里面的除李惠玲外的三个女孩子都十分讨好吕涛。 唯独李惠玲一直以来对他都是淡淡的,这让吕涛对这个女孩儿有了些好感。 一来二去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吕涛竟然和李惠玲联系的越来越多,李惠玲把握的尺度很准确,不会让吕涛发觉,也不会让他感觉疏远,就这样一点点地接近着,直到撩拨的吕涛感觉自己有些喜欢她了,感觉到这点的时候,李惠玲便稍稍放缓了节奏,一直吊着吕涛,直到让他把自己完全放在心上,正式确立的恋爱关系后,参与到了吕涛的朋友圈当中。 吕涛终于找到了自己喜欢的女孩儿,自然要带给他的朋友们见见,于是顺理成章地李惠玲便也有机会认识唐瑞这些人,参加一些他们的饭局和活动,但李惠玲却借口自己对着吕涛的那些朋友会紧张,而把林爱怜带上了。 回想起李惠玲当时有意无意地把林爱怜和唐瑞凑到一起,再加上林爱怜本身就长得很漂亮,唐瑞自然不会拒绝。 吕涛曾经在私下里跟李惠玲说过,让她回去好好劝劝她的朋友,如果真想恋爱,便不要招惹唐瑞,唐瑞是他朋友,他不能说朋友不好,但是也不想看着一个清清白白的女孩子再被朋友给祸害了,而且这个女孩子还是自己女朋友的闺蜜,这样以后有什么事情,他觉得自己都无法面对自己的女朋友,可是现在想来,李惠玲这一切的行动或许都有意的。 第48章 养娃(10) 她曾经说过的那些话,当时的他并不觉得有什么,但是现在回想起来,却是很容易引起人想入非非,或者另有所指。 就像是今天一样,他曾经和她说过唐瑞十分讨厌纠缠不休的女人,她不是不知道,唐瑞打给林爱怜电话的那次,正赶上朋友小聚,他与李惠玲都在跟前,他们这些朋友都知道,唐瑞这是把林爱怜给甩了。 见怪不怪的他们也没觉得有什么,但是吕涛内心之中是感觉很不舒服的,那是他女朋友的闺蜜,就这样让唐瑞毫无顾忌地甩了,一点没有看在他的面子上,虽然他的情商现在并不如长辈们,但是也不低了,他年龄还小,自然还没练就得老奸巨滑,但也做到处变不惊,喜怒不形于色了,心中对于唐瑞也多了分芥蒂,表面上还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样子。 其实这些人当中,在这么多年相处下来,他早已经有了自己的一套辨人方法,唯独在爱情面前,他感觉自己像是瞎了眼一样。 李惠玲明知道唐瑞讨厌的是什么样的人,还要在他们分手后刻意地让林爱怜去挽回,这不是更加让唐瑞厌恶吗?最后的结果只能是唐瑞更加地讨厌林爱怜,并且会毫不顾忌地羞辱她,让她颜面扫地,这样做对李惠玲这个最好的朋友一点好处没有,那么她图的是什么? 一个女人没有明显外因而去祸害另一个女人,那么更多的让他猜应该因为‘嫉妒’,对,就是‘嫉妒’,吕涛想起,曾经李惠玲问过他“怜怜长得那么好看,你为啥没有喜欢她,而喜欢的我?” 话语虽然是撒娇的语气,可是现在想想,未必不是她在内心中拿自己和林爱怜两人做着对比,还有对他的试探。 李惠玲有些小聪明,但是做事并非天衣无缝,一件件一桩桩的小事在吕涛的心中想起,仔细捋过之后才发觉,这个还软在他怀中的女人,是个蛇蝎心肠,她就拿当她是最好朋友的林爱怜的一生在报复,差点儿毁了她。 不,现在几乎已经毁了一半,不过林爱怜不算傻到家,还能亡羊补牢,没有深陷进去。能够品味出她曾经最好的朋友差点毁了她。 从刚才电梯门口,林爱怜怼李惠玲的话中可以看出,她已经和李惠玲绝交了,这种朋友在身边是感觉挺可怕的,吕涛这时有些理解林爱怜了,就因为长得漂亮,便差点被身边这个伪装很好的狼外婆给毁个彻底。 要知道没有几个女孩子的心理能够强大到在唐瑞那样的毒舌羞辱下还能若无其事,这几年以来,他不只一次看到被唐瑞羞辱过的不肯放弃的女孩儿崩溃差点自杀,或是整个人都性情大变,这个唐瑞真挺坑人的。 总算没有真的闹出人命,已经是唐瑞够幸运了。即使有人命发生,法律也不会拿他怎么样,人是自杀的,他只是承受一些道德上的谴责而已,毫发无伤。 在心里面已经悄悄下了决心,唐瑞这种以后都不会再进入他真正的朋友圈里了,这人的人品太差,还有就是旁边的这位,吕涛垂下眼眸,看了看怀中的这个女人,眼中一抹讥讽。 性格始然,他不会像唐瑞一样那样的分手方式,他的方式一向温和,但是决定了的事情也不会因为方式不同而有所退让和改变。 关于这次政府去党校学习的名额还没定下,本来他还打算让父亲把李父的名字提上去,可是看来不用了,还是给别人留点机会吧。 那么多吕父一系的人都没有机会呢!正常流程,怎么也轮不到李父的。 李惠玲还不知道,因为今天的一句话,到手的男朋友眼看就没了,李父的升迁之路也掐断了。她心中还在寻思怎么报复那个该死的女人,让她今天乱说话。 就连爱怜自己都不知道,因为自己的一席话,能把李惠玲布局了那么久的大好形式破坏了差不多了。 进入公司包下的大包厢里,看到热火朝天的六、七十人,爱怜唇角挂着微笑缓步走了进来,这时已经有人已经看到了她,高喊着她的名字,让她过去。 爱怜个子不算矮,一米六八,没怀孕时的身材也是很好的,即使现在怀了四个多月的肚子有些微凸,但是被她的衣服掩盖得很好,一点没有发胖的她看上去还是很纤瘦的,这段时间养得很好,皮肤水嫩光滑,气色气质俱佳,米白色的裙子,复古与流行元素搭配得当的样式,让她仙气十足,头发在头顶盘成了丸子头,额前的刘海儿,脸颊两侧垂下两缕碎发,微微卷起,这样的装扮还十分减龄。 她的进入吸引大半男士的注意,尤其有人听说过她与男朋友已经分手之后,更是蠢蠢欲动了。 有些女生看她的眼光更多的嫉妒和敌意,女人的嫉妒心是无时不在、无处不在的,不过领导们都在,倒也没人说什么,表面大家还是一团和气。 爱怜精神力强大,只是扫了一眼,大家的神情和眼神便已经向她透露了太多的东西,不太在意,这个工作现在对她来说是可有可无的,一个月只有几千块钱的工作,只当是个散心的地方而已。 毕竟人是群居动物,自己不能总是圈在家里,那样不好。 坐下之后,果然有女同事上来劝酒,但爱怜说死了一口不喝,无论她们用什么招数,原主原来是喝酒的,这点大家都知道,但是这次劝酒,她却滴酒不沾,顿时就有人不乐意了。 一时之间各种冷嘲热讽此起彼伏。 爱怜脸上微笑着,眼中却一丝笑意全无地说道:“知道我为什么不喝酒了吗?因为我前一段时间看过一个文章,是美国那边做的研究结果,每喝一次酒,酒精便会损伤脑细胞一次,这是不可逆的,损伤的脑细胞不会再恢复,脑细胞的损伤,直接可以导致人的智力和智商下降。我的智商本就不高,再损伤下去不就傻了,所以为了以后不成为傻瓜,今后我都会滴酒不沾的,抱歉了各位”。 第49章 养娃(11) 爱怜是笑着说的,她们可以当成她是在自黑式地开玩笑,她们同时也听出了话语的讽刺。 “爱怜,你这么说就不对了,照你这么说,我们现在岂不是都要变傻了?你这打击范围可是太大了” “就是,爱怜,你这话岂不是把今天所有的同事都带进去了?” “......” 爱怜笑着道:“我没想着打击什么人,只是谁让我本来就不聪明,或者说挺傻的呢,再喝下去,岂不是更傻了,不像你们,都是聪明人,喝一点酒是没什么问题的,再说,我也就是玩笑话,我就一说,你们就一听算了”。 大家一时之间倒不知道怎么反驳她了,再劝她也不喝,无论别人说什么,她就是微笑着,不生气,也不喝,让所有人都拿她没办法。 饭局后期,领导们端着酒杯开始挨桌敬酒,这时这一桌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爱怜,‘领导来敬酒了,看你喝不喝,你敢不喝?’ 爱怜神态自若,似有若无的笑意始终挂在脸上,每个领导来,都是一番冠冕堂皇的说辞之后,举杯敬酒,爱怜端起一杯白开水抿了一口,便放下了。 “爱怜,领导敬酒,你还不喝?”终于有人起头了。 “就是啊,我们敬你酒,你不喝,领导敬酒你还不喝?” 爱怜拿眼皮搭了一下那两个开口之人,轻笑地说道:“领导,我戒酒了,谢谢领导今天张罗了这个场合给我们大家放松一下,今后我们工作上也要对得起领导的苦心,我想,只要好好工作,就是喝水,领导也不会介意的吧?” 领导被爱怜这样一说,倒是挺高兴的,一点也不在意爱怜喝的是酒还是水,笑呵呵地又说了两句,向着下一桌而去。 那两个女同事的眼中都闪出了失望的神色,爱怜眼中一抹讥讽闪过,笑着坐了下去,这个单位最大的领导,总经理都不说什么,后面来的其它副总啥的也就不好再劝她酒,大家也没再起什么妖娥子了,让爱怜可以消消挺地等着吃完饭了。 一直到九点来钟,饭局才算结束,然后便是集体去ktv唱歌,这时的爱怜已经打算撤了,可是却被策划部的主管给拉住了,不为别的,就因为爱怜唱歌好听。 爱怜唱歌好听,这是整个公司公认的,以前凡是公司有什么活动,原主也是当仁不让的,原主本身就喜欢唱歌,这一点倒是和爱怜差不多,爱怜自己也喜欢唱,但只当个爱好,没想过唱出什么来。 百般推让不过,只好跟着去了,这次去的都是领导层面的,底下的员工若是喜欢唱歌,可以自己组队,回头公司给报销,还有一部分人离开回家了,这样大家分成了几伙奔赴各自喜欢的ktv。 总经理和两个副总,带着十几个各部门的主管、经理们,再加上爱怜和另一个唱歌唱得很好的女同事冯苗苗一起来到了余市最大的ktv。 点酒水什么的,自有人去,爱怜只是跟着人流进了那间大包,装修很豪华,灯光很昏暗,爱怜找了个角落坐了下来,她不想引起什么人的注意。 大家随便聊了几句,便等来了推着装满小吃和酒水的服务生进来,把这些东西一一摆在茶几上,那一排排的啤酒瓶子让爱怜有些眼晕,幸好她绝了喝酒的引头,若是开了头,那非得喝多不可,女人一喝多,便是给男人机会了,她不想让自己陷入到自己都控制不了自己的状态,同时也是为了肚子中的崽崽着想,怀孕期间不喝酒,谁说也不好使。 嗯!一切为了崽崽!哦耶!心中的小人儿再一次挥着小拳头给自己加油。 总经理和副总们都在场,这十几个下属中层都各自展开自己的浑身解数来活跃气氛,爱怜和冯苗苗担当开场,爱怜推拒一下,让冯苗苗开始,冯苗苗也想在领导面前表现一下,便也大大方方地坐到了点歌台前,点了自己最拿手的歌曲,王菲的《红豆》,唱得很好听,声音也有几分空灵,当然也收获了一波掌声。 冯苗苗很开心,放下话筒问爱怜唱什么,她负责给点歌,爱怜想了想道:“给我放一首杭天琪唱的《前门情思大碗茶》吧!” “行,稍等,马上”冯苗苗今年二十二岁,刚刚大学毕业到的公司,还没到半个月,但是她每天在公司也乐天派似的总是哼着歌儿,没几天公司的人差不多都知道她唱歌唱得很听,所以这次也没落下她。 爱怜对这个女孩儿还挺有好感的,刚出校门的她,还没被社会这个大染缸污染,很纯净的感觉。 《前门情思大碗茶》是首很老很老的歌曲,是京味儿十足的戏歌,这是爱怜自己的拿手歌曲,唱得很好,很有味道,她自己也十分喜欢这首歌儿。 我爷爷小的时候 常在这里玩耍 高高的前门 仿佛挨着我的家 ...... 单位的几位大领导几乎都是四十多岁以上,或五十多岁的人,对于这首歌很是熟悉,听到爱怜婉转动听,韵味十足的唱腔时,顿时鼓起掌来,相比其它现在流行的歌曲,他们更容易接受这些老歌儿。 其它中层们也都跟着鼓掌叫好,此时的气氛还算热烈。 爱怜接着唱着,并不为所动,声音中的情感也跟着歌词走,这是她的习惯,一唱起来便容易投入进去。所以没注意财务部的主管曲姐拿着手机出了包厢,她低头边看着手机来电显示,边拉开门向外走,门打开后,又听到后面好像人喊她,一手撑着门,一边回头看向包厢内,看了看,没人叫自己,可能是太吵没听清,便走了出去,然后拉上了房门,把那些嘈杂声音关进门里,接起电话接听起来。 把手机放在耳边,她才感觉有人在她身边,一抬头,看到一个相貌普通的年轻人目光刚从自己关着门上收了回来。 年轻人没说什么,便转身离开了,曲姐也没在意,接着女儿的电话。 第50章 养娃(12) 那个年轻人正是吕涛,他是出来去楼下买单的,边走边想着心事,路过一个包厢门开着,出来一个人,他完全是下意识地看向那个门,里面的歌声很好听,他顺着声音向门里看去,便看到了站在包厢中间的爱怜,爱怜却没有看到他,然后门便关上了,他收回目光,没让自己表现出什么来,便下了楼。 买完单后,到楼上,便在离他自己包厢不远的休息区的沙发上坐了下来,想着刚才所见。 林爱怜唱歌好听,这一点他也是早知道的,因为之前她和唐瑞在一起的时候,他们都有去过ktv,但这首歌却是他第一次听她唱,而且这也进一步证实了,人家确实今晚有饭局,有聚会,更加坐实了之前李惠玲所言之心机深重。 正琢磨着,该怎么和李惠玲分手,虽然他对于李惠玲的喜欢让他极是不情愿,可是过那段昏了头的阶段,理智回归的他,对于这样的心机婊敬谢不敏,她不值得他的真心。 他不是个优柔寡断的人,当断不断反受其乱的道理他很明白,只是他不想搞得大家都不好看,也不想因此去羞辱一个人,他有些了解李惠玲的性格了,有可能她会纠缠上他,因为他不会唐瑞那样的绝决,不会那样让她难看,所以他几乎可以笃定她不会轻易放手。 但分手的事情,已经是一定的了,如果她真的胡搅蛮缠的话,他也不介意给她点厉害瞧瞧,不要总以为他是太善良了,善良也要分跟谁,就这样一个人品的女人,他也不能一味地为了她的颜面着想了。 但目前能不闹僵尽量和平分手吧。 “你怎么坐在这里,大家都在找你呢”唐瑞笑着坐到了吕涛对面说道。 吕涛闻言,也笑着抬起头,用双手从前往后,撸了撸头发,然后答道:“刚刚买了单,回来想静一静,一会儿再进去,再玩一会儿,就撤吧,明天起早得出门,再晚了怕明天起不来” “行,我也是被这帮人鬼哭狼嚎的闹得够呛,正好现在也清静一下”唐瑞脸色有点红,那是喝酒喝的,这时已经有点醉意了。 吕涛看看他,笑了笑,冷不丁来了一句:“我刚刚看到林爱怜了”。 “哦?在哪儿?”唐瑞神色有些莫名,下意识地问道。 “那边儿一个包厢里,里面人很多,她在唱歌,我一走一过看到的”吕涛看着唐瑞的神色,指了指他右手的方向。 “呵!是吗?”唐瑞再没有搭腔,随手抽出一根烟,点燃吸了起来,烟气袅袅,眯着眼睛,看不出他的想法来。 吕涛只侧面在告诉他一个事实,人家不是追着他来的,真的是有聚会,只是很巧,吃饭在一个地方,唱歌又选在一个地方,这只是巧合,毕竟都在余市,又没离开多远。 两人在外面又坐了一会儿,便回了包厢。 爱怜这一伙人,一直唱了将近两个小时,最后她还是提前离开了,太晚睡觉对崽崽不好,她悄悄地跟她的主管说了一声要走,主管要送她,被她拒绝了,只说自己打车就可以了,主管是个有家的三十多岁的男人,她可不想在这方面落人口实。 总经理和一个副总早早离开了,爱怜也悄悄地没打扰他们,他们喝得那么热烈,也没工夫理会好,拎着包离开了,离开时冯苗苗还在唱歌,她看到爱怜离开时,眼睛还带着询问,不过爱怜只对着口型说了句‘拜拜’便关上门走了。 来到楼下,出租车好几辆停在路口,她正要奔着其中一辆去,冷不丁被一个声音打断了:“喂,你这是要回家吗?我送你”。 爱怜转头一看,唐瑞此刻正眼神冰冷地看着她,她只是看了他一眼,淡淡地答道:“不用了,谢谢”。 转身毫不迟疑地奔着停在最前面那辆出租车而去,上车关门,开车,一气呵成,没有一丝犹豫和停顿。 看着出租车的离开,唐瑞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抽风了,都结束了不走,还在楼下喝着西北风,他不想承认他是在等她,可是......为什么被拒绝了,还这么生气,自己不是挺讨厌分手了还彼此纠缠吗?现在大家彼此当做陌生人不是很好吗?自己难道是受虐体质?他深深地陷入了自我怀疑当中。 旁边一辆奥迪r8中,半开的车窗里,一个男人目睹了刚刚发生的这件小事,那个女人他记得,他曾经坐过自己的车。 那个男人,他也认得,有饭局见过他,是个富二代,挺花的一个人。呵! 男人打着火,启动了车子离开了。 爱怜对于唐瑞会要送她回家,还是有些意外的,为什么?他不是讨厌她吗?这是什么意思?不管他什么意思,她也没有再跟他有什么,那是原主的锅,她不背了。只需要把这个无辜的小家伙生下来,带大,给他找个媳妇成家,她便完成任务了,就可以过自己的生活,也对得起原主了。 小家伙目前很健康,每月一次的产检,显示着状态很好,胎心也十分有力,这就好,其它的都无所谓。 洗澡、上床、睡觉,明天起又是新的一天。 随着月份的增长,爱怜的肚子终于还是被同事们看出来了,她怀孕这个消息让公司的同事们都震惊了,男朋友都分手了,她却怀孕了,这让很多人看她的目光都是复杂无比。 可怜、同情、冷漠、幸灾乐祸、讥讽,什么样反应的都有,爱怜也不在乎,别人如何,那是他们的事情,她只要过好自己的生活就行。 挺着七个月的肚子,相比较其它女人,七个月的身孕,再加上吃东西不节制,体型已经相当庞大了,但是爱怜在营养充分的情况,尽量不让自己发胖,除了肚子凸起,从后面看几乎看不出她是个孕妇,现在下班她都是打车或叫滴滴回家的,公交地铁已经不适合她这样的状况,真万一出了点什么意外,她后悔药都没地儿吃去。 第51章 养娃(13) 现在她的经济收入很不错,绣品已经闯出了一些名声,价格也让她提上来一些,现在的绣屏最便宜的也要四万多,最贵的达到了小十万,这还供不应求,毕竟是个大件,十万那件绣屏,她用了一个半月才绣完。 她已经打算好了,怀孕八个月的时候便辞职,她不在乎产假的那几个月的薪水,上班已经占用了她太多的时间,有这时间,她又可以多绣好几个绣屏了,而且同事们的不友好,虽然她不在乎,但还是影响心情的,她要时刻保持心情愉悦,为了崽崽! 琵琶课还在上,教孩子们学琵琶也是个不错的打发时间的工作,而且和一群小孩子在一起,她也感觉到很开心很快乐,收入也还不错,又不占用她太多时间,现在她每天都有近二十个孩子学习,教得好,还十分有耐心,脾气也好,让这些孩子们都很喜欢她,学习得也很快,渐渐地也有了些名气。 公司上班挣得那几千块钱,真的一点吸引不起她的兴趣来,那就到这个月底吧,也别等到八个月了,到月底还有一周的时间。 当辞职信放在总经理面前时,迎来的是总经理惊讶的目光,不过也只是挽留了几句,见她态度坚决便没有再说什么,当即便批准了,交与财务结算工资,毕竟私企里面对于孕期女员工还是带着点偏见的,休息在家还拿工资,国家有硬性规定,他们不敢不遵守,不过员工自己辞职就和他们没关系了,再加上爱怜的工作也不是多难、多重要的,她辞职,还有人接替的。 同事们或真心或假意地告别着,爱怜对着真心诚意地同事们,也回以真诚的解释,对于那此假惺惺的则只是淡淡地笑了笑,离开了,便不带走一丝云彩。 拿着工资,捧着装着自己物品的箱子,叫了一辆滴滴回家。 这几个月来,李惠玲没有再找过她,她当然不知道她的近况,也不关心这些,跟她没关系的。 出了公司大门,看到叫的滴滴已经在等着她了,当她坐在后座上,抱着她的箱子报了地名后,才看到前面的司机,居然有些眼熟,想了想便想起了,这居然还是那辆r8,司机还是那个帅哥,这世界真是太小了些,叫滴滴居然都能叫到同一辆车。 看看上午秋末清冷的蓝天,这有钱人都这么闲的吗?开着这么贵的车,还跑滴滴,有钱人的世界真是难以理解,不过她也不打算好奇地询问,只是静静地看向窗外凋落的树叶。 帅哥司机也感觉真是太巧了,居然又拉到这个女人了,看她那个明显的肚子,真没想到还怀了孕,是那天晚上那个男人的吧?后视镜中看着女人看向窗外那沉静的眼神,不禁感觉替她不值,怎么会碰到那样一个男人? 他一点都没觉得自己对于一个见过三次面,说话不超过三句的女人,他想得有点多了。 爱怜直接回的家,帅哥司机看着爱怜进了小区的背影,才缓缓发动车子离开了,她家原来住这里啊,好像离他家也不远啊! 辞职后,爱怜彻底轻松下来,现在她把自己的时间安排得越发合理,劳逸结合一直是她倡导的,每天清晨的《如意拳经》勤练不辍,也因此即使她怀孕已经快八个月了,但身体还是很轻盈,一点不显沉重。 上午刺绣两个小时,中午饭后午睡半小时,下午再绣两个小时,再打一遍拳,晚饭早点吃,然后去上琵琶课,就当消食了,晚上回家愿意绣再绣会儿,不愿绣便看看电视,刷刷手机,她自己过得逍遥自在的很。 时间过得很快,预产期就这几天,医生说让她多走动,省得到时候不好生,想要正常顺产,这便是必须的,虽然因为练拳的原因,她不是太担心自己会不好生,但还是听医生的话比较好。 这几天的课也不上了,请了两个月的假,江校长很通情达理,这两个月她找了自己的老朋友帮忙代课,自从爱怜来之后,学琵琶的学生都增长快一倍,她疯了才会放她离开。 爱怜穿宽松的羽绒服,不细看还真不一定能看出她还是要生产的孕妇,帽子的长毛给了她暖暖的感觉,她准备去万达再溜达溜达,一是因为那里地方大,还暖和,方便她散步,第二她还想再填点婴儿用品,月嫂她都已经定好了,只等生产时就过来,万事俱备,只差崽崽的出生了。 小区门口常有出租车出没,现在是上午十点多钟,天气不错,时间也刚好,爱怜踱到了小区门口,准备找辆出租车。 正东张西望时,一声尖锐的女声吓了她一大跳,身子都不由得一哆嗦,随即便直拍着自己的胸脯,然后又摸向肚子,嘴里低声叨叨着“摸摸崽崽毛,吓不着啊!摸摸毛吓不着”。转过身,却看一个女人冲了过来,她可是孕妇,这种险不能冒,即使挺着大肚子,脚下还是很灵活的,闪身避开了这人的闪扑。 定睛一看,却不是李惠玲这厮还是谁?阴魂不散啊! 又向后倒退一步,离这个危险物种远一点,爱怜看李惠玲好像有点不正常,身上的羽绒服并没有拉上拉链,里面的绒线衣是v领的,就那么迎接着寒风的洗礼,脖子没有围巾,脑袋上没戴帽子,就那么敞着衣襟,头发也没扎,胡乱披散着,没有化妆,人也显得憔悴了许多。 她看爱怜往后退,又跟上一步,她脸色阴沉没有再追着她走,看着爱怜淡淡的神情,一股火在心中来回窜着。 “林爱怜,枉我当你是好朋友,处处都为你好,想着你,惦着你,可你是怎么对我的?啊?因为你,吕涛她不要我了,知道吗?就因为你,我爸明明可以再进一步,这样的机会也失去了,我明明可以成为吕太太,成为市高官的儿媳妇,可是都因为你,什么都没了,你对得起我吗?你这个心机婊,狠毒的女人,你至于这么对我吗?不就多关心你几句,怎么就成了十恶不赦了?因为你,那个圈子都认为我不好,我做的最错的就是认识你,我恨你——” 第52章 养娃(14) 李惠玲扬起巴掌就朝着爱怜扇了过来。 爱怜都要被气笑了,这真是没理辩三分啊!贼喊捉贼也没有她叫的响,看她恼羞成怒地要打自己,爱怜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臂一甩,便把李惠玲甩了个趔趄,差点摔倒在地。 “李惠玲,你还是真是疯狗乱咬啊!本来我已经不记较你明里暗里对我做的那些事,可是今天你既然还觉得自己理直气壮,那么我也告诉你,你做的那些事,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在大学时,你为什么接近我?为什么天天给我洗脑,你在我父母离异,正是低谷时接近我,我本以为你是我生命中唯一的那一束光,可是你呢?你天天跟单纯的像一张白纸似的我讲些什么?要嫁人就要嫁人高富帅,人若想活的好,不能没有经济基础,谁谁谁因为穷让人瞧不起等等,天天讲日日讲,一开始,我还觉得这跟我十多年理解的东西不一样,做人不应该是这样子的,但却都被你否定了,每天洗脑似的灌输,一直到让我成为你希望的虚荣的女孩,你才满意。 你给我介绍各种男孩子认识,你跟我说这个有钱,那个有势,他们有多喜欢我,明里暗里暗示我与他们交朋友,即使我几乎都被你洗脑成功了,但对男女朋友,我却坚持着自己的底线。 一直到通过你认识了唐瑞,不错,最开始吸引我的是他的颜值和背景,但那时我也没有想要和他如何如何,是你一次次地撺掇我,每日又洗脑似地跟我说他如何如何的好,他看我的眼神如何如何的深情,再加上他本就是见一个爱一个,但当时的我不知道他是这样的人,你知道,但是从未提醒过我,你就那么把我推向这个男人,直到我真的投入进去了,连人带心的,你又几乎成功了。”爱怜觉得李惠玲真的挺恶心的。 “唐瑞果然在新鲜劲儿过去之后毫不犹豫地甩了我,你开心了?但你却还不满足,你想让我被他踩在泥里,你还要让我把仅有的自尊扔掉,去向他摇尾乞怜,你创造各种机会想让我找上他,我不听,你便说些更多让人误会我的话,认识到你的嘴脸,我并没有想过对你怎么样,因为我知道我自己也有错,之前但凡我意志坚定些,也不会那么就信了你,我自己犯下的错,我自己承担,没想过找你去算帐,你把我都算计成这样了,却反过来指责我,呵呵呵!我已经几乎毁在了你手里,你却连我仅有的自尊心都不放过,你这样吃人连骨头都不吐的朋友,真是太可怕了,你这样的朋友,我真交不起,我躲还不行吗?”爱怜说话声音很好听,虽然声音不大,但是却十分清晰清脆,她的话声,也引来一些围观的人。 “几个月前在饭店碰到你那次,居然还不放过我,你当着唐瑞的面又说些似是而非,让人想偏的话,想让唐瑞更加厌恶我,虽然我已经不在乎他怎么想我了,但不表示我就甘心你这样恶心我,我只不过说了几句实话而已,怎么?我撒谎了吗?我说的不是实话吗?可能是吕涛从中发现了什么吧?不真诚的人装出来的真诚,即使被爱情冲昏头脑的他当时没发现,估计在清醒过来之后,在只言片语和蛛丝马迹中也能捋出什么来了吧? 吕涛是个不错的人,他性格温和善良,但不代表他是个傻子,任由你玩在鼓掌之中,所以你们分手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如果你从一开始便不是抱着目的去接近他,你不是把你自己最要好的,且全付身心相信你的朋友推向泥潭,我想你和他还能够亲亲热热在一起,一切都是你自己造成的,与我何干? 有些事情,不要把别人都当傻子,你认为的傻,只不过是我们真心对你,可以包容你犯一些小错,全身心地相信你,你才能在我们这里予取予求,但是这不是你来玩弄我们感情的理由,李惠玲,晚上睡不着觉的时候,想没想过,我哪里得罪过你,让你几年如一日地算计? 凡是你对我多一点真心,我们也不至走到今天,你好好想想吧,不要把自己的错误都归结到别人的身上,你想着抱金大腿是你的事儿,抱得上是你能耐,抱不上,不要想着让我来替你背锅。 我跟你没什么好说的了,跟你说过好几遍再见如陌生人,你总是来撩拨我,怎么?你没记性吗?再也不见,陌生人!” 爱怜拦了出租车,便要打开车门进去,却没想到脚下正好一块冰,爱怜踩在上面,后背猛地被人推了一把,人一下子坐在了地上,肚子一阵剧痛,她心中只剩下五个字‘坏了!要生了’。 一声痛呼不经她同意便从口中飙了出来,‘啊——’ 李惠玲一直处于疯狂状态,并没有看出爱怜怀孕,下意识认为那是衣服太宽松,刚才被爱怜一顿怼,怼得她一时之间无法反驳,却又狂怒不止,热血上头,猛地推了她一把,正赶上爱怜脚下有一块冰,站不住脚摔在地上。 本来正常来说,冬天穿了这么多,摔在地上也不会有什么,但是爱怜是个要生产的孕妇啊!这不,剧烈的痛感,让爱怜一时间坐地上起都起不来。 刚开始李惠玲还以为爱怜是装的,虽然心里有点害怕,但是她更相信那是假的,她站在旁边叫嚣着:“你装什么装,不就摔了一下,还能摔坏?你这是碰瓷,你想讹我啊?你可打错主意了,巴拉巴拉——” 出租车司机是个五十来岁的大叔,在车里看到坐在车旁一脸痛苦的爱怜,吓了一跳,赶紧拉开车门,帮忙把爱怜扶起来,听到了爱怜口中的那句:“大叔,麻烦你——送我——去医院,我要——生了——啊——”。 而一边李惠玲还在喋喋不休着,大叔也不禁急了,一声大喝道:“闭嘴”,把李惠玲吓了一大跳,嘴上跟安了开关似的,‘嘎’的一下就停了。 第53章 养娃(15) 紧接着一个冷厉的声音“滚”,李惠玲似是条件反射地向着自己那红色mini跑去,她被那个冷酷的男人吓到了,爱怜也下意识地看向发出这个单字的声音看去,帅哥司机?怎么会是他? 紧接着的疼痛便让她没有心思再去寻思别人了,一声痛吭憋都憋不住。 “大叔,我来吧,这是我朋友,我送她去医院”帅哥司机高高大大,在爱怜的一声惊呼声中,一个公主抱,抬起大长腿就走,几步就来到他的那台r8前,拽开车门,小心把她放进后车座,关好车门,回头向出租车司机谢了一声,然后来到驾驶室,关门、打火、挂档、给油,车滑进了车流中,一套动作下来,行云流水,顺畅之极,都没给爱怜反应的时间,人已经躺靠在行驶的r8后座当中了。 爱怜也没有心思去想这想那了,趁着阵痛刚过去,状态刚刚好一点,便拿出手机给月嫂打电话,告诉她自己要生了,自己跟前也没有人,月嫂可以帮忙照顾她。 李惠玲坐在车里,还瑟瑟发抖中,这个男人即使长得帅,可是刚刚那冰冷至极的模样太吓人了,他是林爱怜的什么人?为什么感觉有点眼熟?紧接着便看到他把那个该死的女人抱进了r8里,r8?对了,是那人,大雨天里接林爱怜的那个男人。 原来她是有下家了,看着r8开走了,她坐在自己的车里,靠在了靠背上,闭上了眼睛,心中乱成一团麻,不知道自己是该恨林爱怜,还是该恨吕涛,或者是唐瑞,就连刚刚的那个男人她都有些迁怒了,可是她也就在心里想想,她不敢,唯一敢惹的只有林爱怜。 谁让她是个没人管的呢,好欺负,刚刚看到林爱怜那痛苦的样子,怎么看也不像假的,可是就那么一摔也不能摔成怎么样啊?穿得那么厚。 李惠玲并没有听到爱怜跟司机说的那句话,本来帅哥司机也不知道,他只知道她很痛苦应该去医院,可是在车里面,爱怜打的那个电话,却让他知道了具体情况。 脚下的油门又向下踩了踩,车速更快了。 医院里,当医生让帅哥司机签字时,他顿时脸色爆红,一时之间说不出话来,还是爱怜在忍着疼痛回答着:“医生,他只是一个送我来医院的好心人,孩子没有爸爸,我自己来签字就行”。 帅哥司机很尴尬,医生的脸色也很奇怪,不过有些事情他们也见多了,别管心中怎么想的,把笔递给了手都有些颤抖的爱怜。 签上了‘林爱怜’三个字,医生护士们便把她推进了产房。 正常顺产,真的很顺利,医生都没想过会这么顺利,进去不到一个小时,小家伙便顺利地出生了,一声响亮的婴儿啼哭声音,宣告着他来到了这个世界上。 原主的前世,这个可怜的孩子,连这个世界都没来得及看一眼,便被扼杀了,随着他的出生,医生和护士的报喜,现在十二点零五分,重七斤二两,男孩儿。 医生让她先好好睡一觉,疲惫地闭上眼睛,再醒来时已经是在产房中了,小小的婴儿床就在她的身边。 当稍好一些后,她要缴纳住院费用时,护士却告诉她,已经交完了,是那个男人给她交的,爱怜不由有点方,她都不知道那男的叫什么,是谁,她该怎么还钱? 对了,他还注册的滴滴,还有地方可查,有地方还钱,人家把她送医院里就不错了,她不能装不知道地白让人家垫钱不是? 三天出院,便赶上了元旦,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的,带着月嫂便回家了。 爱怜不知道的是,几天前小区门口发生的事情已经传遍了唐瑞和吕涛的朋友圈里。 李惠玲去找爱怜的麻烦,却不巧正好让吕涛的一个朋友看见了,他只是见过爱怜一次,却是对李惠玲比较熟悉,看到她的时候,她是坐在她自己车的驾驶室里面,一直没走,而吕涛的这位八卦朋友就在旁边一处门市的玻璃橱窗里面向外看着。 看着她出了mini冲向爱怜,看着爱怜躲她的动作,这时这位八卦朋友早已经举着手机出来拍了,拍到李惠玲找爱怜算帐,后到爱怜那张小嘴巴巴不停地怼着李惠玲,把她怼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拍到李惠玲趁爱怜转身要上车时,推了人家一把,看到她摔在地上痛不欲生,还在一边不断地咒骂着,那样子很丑陋。 他还拍到了那出租车司机霸气的一声吼,拍到了顾云奇同样冷酷的一个‘滚’字,看着那男人把爱怜抱上车,扬长而去,看着李惠玲被吓得狼狈地跑进了车里,整个过程几乎没有遗漏。 “我说小涛,你这前女友的人品可真是不咋地啊!她都没看出来,她那闺蜜是个孕妇吗?这是被推了一下,要生了啊!”八卦朋友边看着视频边啧啧地说道。 “什么?生了?她怀孕了?”吕涛惊讶万分,又拿起手机仔细地看了看,是啊!虽然被宽大的衣服遮盖下,还是能看出来的,只是之前谁也没往上面想而已。 “这时候生产,那她是什么时候怀上的?我算算,怀孕一般好像是九个多月,往前推一推,我靠”一声国骂从吕涛口中迸了出来。 “这应该是唐瑞的吗?”八卦朋友也张大了嘴。 “算算,可不就是嘛,那时他们还在一起呢!他们分手时,林爱怜就应该已经怀孕两个来月了,不出意外,应该就是他的种,林爱怜瞒得可真死啊!”吕涛这时也不住地咋舌。 “这林爱怜挺有主意,也挺有勇气啊!未婚先孕不说,居然还有勇气生下来,不知道是男孩儿还是女孩儿?”八卦朋友也发表着自己的意见。 “嗯,当初他们分手时,都没见面,只是唐瑞不耐烦林爱怜总给她发微信或打电话,就回了电话,在电话里说话说得很绝,从那以后她再也没有找过唐瑞,就像陌生人一样”这时吕涛又想起了李惠玲。 第54章 养娃(16) “好像从没见唐瑞对哪个女人动过真心,不知道害了多少良家女子,不知道这个林爱怜是不是想携子进门啊?”八卦朋友又想起了一种可能。 “应该不算是吧,刚刚你看视频里面她所说的一切,我想那不应该是假的”吕涛把爱怜说的那些话又放了一遍。 “说的很详细,不过你这前女友的心机可是够深的了,大学时便开始布局了,只是最后功亏一篑了,幸好你发现的早,这心机婊娶家里,可够你受的了”八卦朋友一点儿不管朋友那越来越黑的脸。 好一会吕涛才长叹一声,李惠玲,他真的是用了真心的。 “如果不是林爱怜,我还真没有发现李惠玲的这些小动作,就像林爱怜所说的,就因为我们都拿着真心对她,无条件地相信她,所以才会被她玩弄于鼓掌之上”吕涛苦笑了一下,他还是太年轻,回头想想,她不是没有破绽,只是自己当时看不出来而已。 “她若还想在咱们这个圈子里找金龟婿,怕是不可能了。对了,她现在还纠缠你吗?”八卦男好奇问着朋友。 “没有了,上次她来我面前哭,我跟她说,若是她还纠缠不休,那么怕是他爸在现在这个位置上也做不长久了,他爸虽然胆子小,也不是没有一点不经查的东西,她便不再来了”吕涛感叹自己到底还是用上了威胁这一招啊! “其实她这种人用不着给她留着脸面的,你就是心太软”八卦男把头靠在沙发上,嘴里喃喃地说道,不过随即又是一笑道:“对了,视频里面,她还夸你是个好人呢!怎么样?被那个跟你几乎没什么关系的女人认可,是什么感觉?” “呵呵,我能有什么感觉,只能说,我们命都不太好,都认识了李惠玲那个女人,这可能叫同病相怜吧”吕涛想起了视频中爱怜说的那几句话,唇角微勾,心情好了些。 “只是不知道唐瑞若是知道他还有孩子出生,该是什么表情?什么心情?”八卦之心再次雄雄燃烧。 “这事儿你手也快,直接发群里了,估计不止你一个人看出她怀孕,并且可能已经生了的事情”吕涛对朋友这八卦很是头痛。 “这事儿他早晚都知道,只要那个林爱怜不是真的携子要挟唐瑞就没事儿,唐家虽然还不错,但是却也不能对一个不想跟他们扯上的人怎么样,他们家只是有些钱而已,还做不到一手遮天。八卦男这时神态多了些认真和精明。 “林爱怜估计不可能拿着孩子做伐子进唐家的,唐瑞那怕麻烦的个性,也不大可能太在意这个孩子,所以林爱怜打算独立抚养这个孩子,估计没什么太大的问题”吕涛分析道。 他们两个聊着天,八卦着唐瑞和林爱怜的事情,却没太注意群里面都炸了,果然这些男人们不少都看出了林爱怜怀孕的事实,群里一时之间很热闹,唐瑞即使当时没看出来爱怜的大肚子,但是群里面你一言我一语,却明确地告诉了他事实。 知道林爱怜肚子里面的应该是他的种后,他有一瞬间的愣怔,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表示,交往了那么多的女人,即使有怀孕的,也都打掉了,他从未想过要小孩,要小孩的事情,大概得等哪天他想稳定下来,再结婚成家后要吧?他自己都不确定自己的想法。 群里—— “@瑞哥你说这林爱怜是不是打算把孩子生下来,再借子进你们唐家的门啊?”果然到哪里都有看热闹不怕事儿大的人。 “就是啊!瑞哥,现在的女人心机都深得很,你可小心被缠上啊”都是一些损友。 “不能吧,那女的跟瑞哥分手后,从来没找过瑞哥,也许人家是打算自己养呢,毕竟是一条生命啊!”这还有个智商在线,人情味还在的人。 唐瑞就看着,并没有说什么,他又想起最后一次见到他,还是那次电梯门口呢吧?也是那次之后,吕涛没多久便和李惠玲分手了。 想起那个如同古代仕女一般婉约沉静的身影,不知道为什么,他似乎对于她生了自己的孩子,没有那么生气了。 只是现在群里面,味道又变了。 “那个把林爱怜抱上车,送医院的是谁啊?你们谁注意了?”有人注意到视频的最后的男人。 “对啊!好像挺高挺帅的啊” “真的挺帅呢!”终于有一位女生发言了。 “我知道,他是东古集团顾家的小公子,刚回国不到一年呢” “东古集团不是把总部搬到京城去了吗?” “总部过去了,可是还有相当一部分生意留在余市,听说这位顾家小公子是回来慢慢接手家里生意的,当然从最基层开始” “只是他和林爱怜是什么关系?好像他挺紧张她的样子呢?” “不会是林爱怜现任男朋友吧?” “不能吧?顾家小公子能当接盘侠?” 唐瑞看到这里,脸都黑了,他甩了林爱怜可以,但是当听说她居然有新男朋友了,心里却十分不舒服,而且还是哪儿哪儿都比他强的人呢,东古可不是唐家能比的,唐家在东古顾家面前虽然不能说是蚂蚁对大象,却也只能算是牛羊之类对上大象,也是一脚便能踩死的。 心里即憋气又无可耐何,还感觉自己头上有一片呼伦贝尔的感觉。好在没一会儿话题又变了。 “不过李惠玲的样子可真丑”那女生又发言了。 “是啊!那才是真正的心机婊啊!看来咱们今后找女人,可得睁大双眼,说不上什么时候就碰上这么一个,太可怕了,居然用好几年的时间去坑一个人” “这个视频不长,但内容挺多,快赶上一部短剧了,剧情还跌宕起伏的” “只是可怜涛哥对她还那么上心——” ...... 群里面的话题好久才离开林爱怜和李惠玲事件。这一切爱怜可是一点不知道的,但即使知道了,也会觉得无所谓吧,她压根也没想过什么进唐家之类的,孩子就是要自己抚养的,虽然她穿来的时候,崽崽已经被种了进了肚子里,但是整个怀孕到生产,都是由她来接手的,崽崽就是她儿子,不接受反驳。 第55章 养娃(17) 爱怜觉得月子还是要好好坐的,不过真的很难熬啊!不能刺绣,不能看电脑,不能看手机,不能看电视,不能看书,这些都累眼睛,不让洗澡,她觉得自己浑身都痒的很,那没事儿便听歌、弹琴吧,古琴、琵琶和萧,在儿子不睡觉时,轮番上阵,就当是给崽崽提前上音乐鉴赏课了,要知道多少人想让她弹琴听都听不着呢。 月嫂不懂什么音乐,她只听得很好听,只觉得这个宝妈真是个才女啊! 终于是把这个月子给混过去了,好好地洗了一个长达两个小时的澡,感觉身子都轻了二斤似的,把自己弄得香喷喷地出了浴室,爱怜感觉自己又活了过来。 崽崽十分的省事儿,但是月嫂还要是要留下的,虽然这一个月,她也学会了怎么样照顾婴儿,可是还是没有月嫂专业。 出了月子后,小家里,月嫂和爱怜一起照顾小婴儿,爱怜也多一些时间做自己的事情,通过月子里弹琴,她也有了自己的一些想法。 她决定开始整理这三样乐器的曲谱,古代百年时间,她掌握了不知多少曲谱,那个不知哪里个时空的古代的曲谱是这个时代,或是她原来的世界都没有的。 她已经学会了五线谱,便开始用五线谱把她会的所有古琴、洞箫和琵琶古曲都整理出来,这个工程可不小,空间里面还有一些当初她用古时记谱的方式记录下的曲谱,再加上记忆中那些没记录下来的,一起用五线谱整理出来。 每天除了刺绣和崽崽相处的时间,其它差不多都用在了整理曲谱上面了。 出了月子没几天也到了春节,在这之前,爱怜也给崽崽起了名字,跟着她的姓,叫‘林星岩’,小名儿‘仔仔’。 月嫂要回家过年,爱怜春节期间便自己带着孩子,亲生的父母,也就在三十晚上与爱怜通了通视频,爱怜并没有告诉他们自己已经是个母亲了,只说一切安好,那对父母竟然别的什么也没问。 他们在重组家庭后,各自都生了宝宝,林爸现在的妻子原来就有一个儿子,现在又给林爸生了一个儿子,林爸觉得林家有后了,非常开心,现在她这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已经快五周岁了,什么时候生的? 林妈也一样,嫁给现在这个丈夫之后,也挺厉害,也生了个儿子,今年四周岁。现在,爱怜有了两个有着一半血缘关系的弟弟,这两个弟弟只比她家仔仔大三、四岁。 视频里面,林爸和林妈都让她这两个弟弟跟她打招呼,看着视频里那两个明明很陌生,却不得不被逼着和说两句拜年话,爱怜不禁有些心烦,只应付了两句后,便关了视频,他们算是熟悉的陌生人吧? 不比陌生人强多少的亲人。 一大一小的春节还是挺冷清的,爱怜没有买鞭炮,守着仔仔,她也没办法自己去放炮,春晚也与自己原来的世界还是稍有些不一样,不过这个年过得没意思却是相同的。 娘俩儿也不守岁,早早地便睡觉去了,这是人口少,在过年时唯一的缺点吧?冷清还有些孤寂。 春节过后,她又开始去给小朋友们上琵琶课,生活让她过很是忙碌,但却乐在其中。 李惠玲没有再出现,爱怜也不去理她,现在肚子里没了仔仔,她也没那么多顾忌了,来呀!互相伤害呀!谁怕谁?练了这么久的如意拳,虽然算是个养生拳,可是对上两三个成年大汉还是没有问题的。 她果然找到了帅哥司机的联系方式,把住院费用还给了人家,也知道他的名字顾云奇,又把自己绣的一副小绣屏摆件送给了他,当做谢礼,没过多久,顾云奇又送给仔仔一辆婴儿车当做礼物。 有来有往的,大家算是初步成了朋友。 顾云奇的妈妈惊讶于爱怜的绣工,十分喜欢,便又在爱怜那里订制了一套绣屏,并且提供上好的木料,找有名的匠人制作成了框架。 这面绣屏用了三个月才完成,算是精雕细琢出来的,不比她空间中收藏的那些差多少了,差的也就是木料了,古时的那些珍贵木料,现代社会花钱都买不到的。 费时这么长的原因还有爱怜同时在整理乐谱的原因。 这件绣屏顾母给了五十万,爱怜也不觉得自己卖贵了,要知道自己现在的这项技能接近完美了,说是宗师境界一点不为过,满世界找,现在也找不出一个像她一样水平的刺绣大家了。 绣品的销路暂时被顾妈的亲戚朋友给包了,最近两三年内都不能闲着了,毕竟这东西是纯手工,每件都是难得一见的珍品,同时每件成品所用的功夫也将增加了许多。 网店因为无法供应上货源,也让她给关了,专心给顾母介绍来的这个客户们绣。 刺绣只是赚钱的一种方式,虽然她想给仔仔和自己更好的生活,但就现在她的收入来说,已经足够了,她虽然每天都会刺绣,但是却并不是她生活的全部,每天会拿出四个小时做绣活,还有一个小时授课,两个小时整理曲谱,还有时间她去学古筝去了。 爱怜是古琴大家,可是古筝与古琴还是有区别的。 古琴长约120cm,宽约20cm。古琴有7根弦,故又名七弦琴(最粗的为1弦,最细的为7弦),古琴没有琴码。古筝长约163cm,宽约34cm。古筝有21根弦(最粗的是21弦,最细的是1弦),古筝有琴码。 它们的摆放、坐姿各不相同,都有着各自的要求,古琴和古筝的弹奏也有不同,古琴弹奏中,左右手都不需要戴义甲;而古筝弹奏则需要戴义甲,但它们却都是左手按弦,右手弹。 爱怜找得是余市一所还不错的音乐学院的老教授于韵,学费可是不低,但是这个与古琴十分类似的琴种,前世今生,她都是十分喜爱的,所以这个也提上了日程,并且专门托顾母帮忙找人定制了两架不同材质的古筝,当然价格也是相当感人。 第56章 养娃(18) 学琴的时间每天都是一个半小时到两个小时不等,因为她有着古琴深厚的功底,只三个月,于教授就已经和爱怜不只是师生的关系,两人弹琴更多的是互相欣赏和交流。 于教授是个很惜才的人,为此特地跟校方交涉,想要聘请爱怜来校任教,不过在这之前她也需要征求爱怜的意见。 一曲终了,余韵袅袅,半晌于教授才轻叹道:“爱怜,你的古琴功底相当扎实,而古筝与古琴有许多相通之处,它们更像是姐妹,有着一定血缘关系,有这样的底韵,你现在古筝的造诣已经不输于古琴了,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来我们学校任教,带带学生?毕竟你这样的才华,埋没太可惜了”。 爱怜之前根本没想过要来这里当老师的,所以被于教授这么一问,还有些愣神。 “当老师?我还没过这个问题,我之前一直在一所私人学校教小朋友们琵琶的,教大学生,我还没有这个经验“这是爱怜的谦虚之词,以她现在的水平教大学生也是绰绰有余的。 “爱怜,你还会琵琶?你还有什么我不知道的?”于教授来了兴致。 “除了古琴、琵琶还有洞箫,现在再加上古筝,没了,就这几种了”爱怜轻声说道。 “哦?我这里有这些乐器,不如你表演给我看看”于教授十分感兴趣,不知道她这两样乐器达到了什么程度。 爱怜倒也没什么不愿意的,这几种乐器,她在绣娘世界中已经都是名师教导,并且练习近百年,虽然没练到满级,但是也只差一步了。 这间琴室,是于教授和另一位老教授两人半私人的乐器室,这里面的乐器,都是两人能够用到的,质量不是学校其它给学生用的可比。 看着室内古筝、古琴、琵琶、柳琴、洞箫、曲笛、口笛、二胡......种类可真不少,爱怜左右地看着,她无论是回到现实世界,还是穿越来这个世界,还真没有仔细地研究过这些民乐乐器。 不过她会的,这里也都有,看样子制作的都很精良,这些乐器看样子也是不少钱吧? “种类可真不少,您和何教授太厉害了,我之前只会那三种”爱怜惊叹道。 “其实这些乐器,有不少都是相通的,就像你会的古琴和古筝就有许多相似之处,会了一种,另一种上手也会很快,我擅长弹奏类的乐器,老何擅长的是吹奏类的乐器,尤其是箫和笛,有时候我会和她在这里合奏”于教授笑呵呵地说道。 “如果你来咱们学校的话,这间乐器室,咱们三个用,三人合奏也是件美事”于教授充满希冀地看向爱怜。 “我回去想想,明天来时答复您好吗?于教授,毕竟我儿子太小了,我不知道能不能兼顾得过来”爱怜觉得还是回去好好想想,安排好时间。 “行,你回去好好想想,再说咱们大学里,教学任务也没有那么忙,而且还有寒暑假期,对于你这样有小孩儿的排课时,也是比较照顾的,你想好了,明天给我回信儿,我好跟学校沟通”于教授知道这事儿也不能太着急。 “吹奏的乐器就先不用了,毕竟这是私人的东西,你自己如果有,明天带来,我再听听,不过你先弹个琵琶曲子吧!”于教授看了看装着洞箫的盒子说道。 “好的”爱怜也没客气,拿起那把琵琶,坐在了椅子上,先轻轻拨了两下,音色还不错。 《雨碎江南》这是一首爱怜最喜欢的琵琶曲之一,琴音叮咚、玉珠尽碎、波澜涟漪,于教授安静下来,坐在另一张椅子上静静地看着爱怜,听着那双纤纤玉手下发出的美妙琴音。 爱怜坐在那里,即使穿着现代,但是抱着琵琶弹奏的样子和气质却如同古代一江南女子灵秀婉约,又清冷柔美。 现在展现在于教授面前的画卷,仿佛那江南,远处青山空濛,近处烟雨小巷,青苔石路,烛灯月影,油纸伞下,泪洒红颜,曲调凄美、婉转、幽怨、空灵。 又似诉说着一段说不清愁情的故事:江南烟雨迷濛中的青石小巷,雨滴细细的落,恍若看不透的前尘荼梦;夜幕中灯影昏黄,似是初遇时你笑的柔软;叮咚琴音带着戚戚然的惆怅,似雨打青砖;只有雨幕中那撑着纸伞的女子,痴人幽思愁断肠。 琴声已经停止,好半天,于教授才长呼了一口气道:“我常以为自己琵琶虽然不如古筝,但是也还不错,但是今天听你弹奏的这首《雨碎江南》,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琵琶弹奏,刚刚的情境已经似是重现在我眼前,你这琵琶造诣一点儿不比你的古琴差啊!我真的很期待明天能够听到的洞箫如何?” 于教授的语调急促且有些激动,她的手抓住了爱怜的手臂,轻轻摇晃着。 “那好,家里有洞箫,明天我拿来,到时候还请您和何教授指点一下”爱怜还是一样的谦虚,面前这位也是学习这些乐器几十年的大家了,她没有理由觉得自己天下无敌,各人各自擅长的地方都不样,这些日子跟着于教授她也学到了不少东西,古琴感觉又提升了些。 爱怜回到家,进门便看到月嫂正抱着仔仔满地溜达呢,家里实在有点小了,月嫂现在一直都是睡沙发的,这让爱怜很不好意思。 ‘看来得攒钱再换个大点儿的房子,以后仔仔大了,也要有地方玩儿啊!嗯,大房子,可以有,不过现在还得努力啊!再换起码得个小别墅啊!要有院子的,可以养条狗,让他陪着仔仔一起长大多好’抱过来仔仔,亲了亲他那肉肉的小脸儿,边满脸温柔地看着小婴儿,心中还有分心寻思着挣钱买房的事情。 小婴儿满月后就已经好看了许多,如今全身都是肉肉的,这时居然还给了爱怜一个无声的无齿微笑,让爱怜的心都要化了。 忍不住再次亲了亲他的小脸蛋儿,爱怜觉得有个孩子真的很好。 第57章 养娃(19) 第二天,爱怜带着一支紫竹洞箫,进门便见乐器室内于教授和何教授都在,便笑着和她们打了声招呼。 “爱怜,怎么样,一天的时间有没有决定好,来不来我们学校任教?”于教授已经迫不及待地问,这个人才她一定要给忽悠学校来,古琴、古筝和琵琶都已经绝对是顶尖的了,这可真是太难得的人才啊。 “于教授,想好了,我也很想来学校,不过不知道校方的意见是什么?”爱怜自己同意了,但不知道学校能不能通过呢。 “学校方面你放心,不会成问题的,只要你答应了就行”于教授胸有成竹。 “那行,我等您消息”爱怜笑答道,就像于教授说的那样,大学的老师并不像小初高的老师那么累,只要把自己的课时完成,时间非常充裕,还有寒暑假期,真的是她理想的职业,即不耽误她的副业,也能有个稳定的工作,毕竟等钱赚得差不多了,她便把刺绣当成打发时间的消遣就可以了,那样她会轻松很多。 几句话,谈妥了,于教授也放下心来,何教授也听过爱怜谈古琴和古筝,对于她也是相当欣赏,完全赞同。 “好啦,箫带来了吧?赶紧吹奏一曲,让我们欣赏欣赏”何教授听于教授说爱怜这孩子琵琶谈得有多好,想来箫也是不差的,也是急于听听,看看到底怎么样? 爱怜打手中的长条形的包放在桌上,拉开拉链,外面的这个适合背着的布包是她自已在淘宝买的,拿出了放置洞箫的盒子,两位老教授都是极爱乐器的人,这时看到这个木盒,便已经感觉这洞箫肯定也便宜不了。 这木盒是爱怜在绣娘世界定制的,材料自然是最好的,由最好的匠人精心所制,能让她收藏起来的不少物品都是相当珍贵的,当然也有其它或新奇,或手艺精湛的物品。 两位老艺术家对木料不太了解,只感觉看上去就很精致的样子,打开之后,里面的紫竹洞箫让两人眼前一亮,绝对精品啊! “我能看看吗?”何教授已经急不可待。 爱怜笑着递给她。 抚摸着箫身,何教授道:“这箫真是不错啊!比我那支可是强太多了,不知道音质音色怎么样?爱怜,你快吹一曲试试,我好好听听”。 “嗯,我来弹古筝和你合奏”于教授也是兴致勃勃。 “那来一曲《笑傲江湖》怎么样?爱怜你会这首曲子吧?”何教授建议到,爱怜到稍稍有些惊讶,她以为何教授会让她吹奏一首古曲呢。 “我会的”爱怜笑着答,她也喜欢这个侠气无双的曲子。 于是乐器室内随着于教授古筝的声音响起,顿时满室豪气冲云霄,侠气弥漫,室内老的老,小的小这时仿佛化身成为大侠,漫漫江湖路,她们却彼此相知,携手江湖,大气、豪放、不羁、洒脱...... 当乐声停止,三人恢复过来,顿时互相大笑,知音难觅、知己难求,她们现在却感觉已成知己,似是应和那句‘沧海一声笑’。 门口传来哗啦啦的掌声,不知道什么时候门口已经聚了一堆的学生,他们是被乐器室中的乐声吸引过来的,音乐学院的学生,每个都是专门进修的音乐,音乐修养的专业人士,让他们第一时间听出了这乐声的不凡不是件奇怪的事情,那是能够让人产生共鸣的音符,曲调还是那么熟悉,于是大家循声而来。 学生们还要再听,都嚷着没听够,他们也很好奇这个与他们差不多大的女孩儿是谁?为什么她吹的洞箫那么厉害,与教授合奏都丝毫不落下风? “好好好,这屋子太小了,咱们去大教室,带着琴”何老师现在非常积极,刚刚一曲把她的瘾头都给勾起来了。 一大堆人呼呼拉拉地向着大教室而去。 两位老教授和爱怜三人这回可是过足了瘾,轮番上阵,或独奏,或合奏,让学生们大呼过瘾,民乐的视听盛宴,尤其爱怜的颜值还十分在线,无论是坐在琴筝前,还是抱着琵琶,或是吹奏洞箫的时候,就仿佛化身成为了古代仕女,与乐器乐声合为一体一般。 三天后,于教授给爱怜打电话告诉她,去大学当老师的事情成了,还是正式编制的,有两位老艺术家、老教授担保,这事情很快就办利索了。 爱怜也从公司的一个普通的策划助理,一跃成为了大学里的教师,这份工作也不耽误她去江校长里教琵琶,所以那边的兼职也没断。就是刺绣的时间短了点,不过这活本就是慢工夫,她也不想自己因为刺绣早早地累坏了眼睛,累坏了身体。再说等她把乐谱整理完成后,时间便会多起来的。 大学校园里面,新来了一位美女琵琶老师,女神级别的,这一消息风一样传遍了整个校园,那天听了一场小型民乐音乐会的学生很快把这些消息扩散出去,学校论坛里面,还有学生们上传的照片和视频。 这位林老师不但琵琶弹的好,古筝、古琴、洞箫也不比于、何两位教授差,视频清晰度不错,虽然有些晃动,声音有些杂乱,但是手机能录制成这样,也还不错了。 爱怜才到学校,便已经被不少学生有所了解了。当她有些忐忑地站在讲台上时,感觉腿都有些软了,看着下面几十学生,少男少女们青春气息扑面而来,那一双双眼睛好奇地看着她。 爱怜今天的裙子还是带着现代和汉服元素的素白色长裙,上面有她自己绣得浅绿色小花儿,细细的枝蔓穿起这些小花儿一直延伸到了腰际,收腰的设计,更显得她腰肢纤瘦,一头长发在两鬓处各挑出一缕绕到脑后,用一浅绿色的蝴蝶样式的发夹固定,披在了身后,整个人显得仙气满满,再加上她的颜值颇高,气质婉约古典,往讲台一站,会让人感觉她好似站在了森林中一样。 第58章 养娃(20) 课堂上的男生女生们,满眼的惊艳和好奇,不知道为什么这么美,这么年轻的女神,怎么就可以当他们的老师?明明看起来年龄和他们差不多嘛。由于视频的爆出,在专业领域上,倒没有人来置疑。 “大家好,我是你们新琵琶老师,我叫林爱怜,爱情的‘爱’,怜惜的‘怜’”林爱怜强制自己的声音和手不是颤抖的,把自己的名字写在黑板上,书法好,虽然一个软笔,一个硬笔,还是让她板书的字体十分漂亮。 ‘林爱怜’三个大字写在黑板上,她才转过身来,笑着说道:“头一次给你们这么大的学生上课,老师我十分紧张,如果不使劲儿地控制,这会儿手脚都是抖的”。 学生们‘哄’地笑了起来,没想到林老师也会紧张的,那天视频里的演奏可是潇洒自如的很呢。 “没事儿,林老师,我们不笑你,可以等你不抖的时候再接着说”有调皮的男生起哄道。 爱怜的脸‘腾’地红了起来,嗔怪地瞪了一眼那个男生。 学生们又是一阵哄笑,老师瞪那一眼一点也不严肃,很可爱,男生女生都有这种感觉。 爱怜想了想,便说道:“刚开始,老师可能还不太适应,这样,先弹个曲子吧,让老师缓缓”。 “好——”同学们响应很热烈,手机里杂音很大,哪有现场听的过瘾。 “那么,你们想听什么?”爱怜现在已经稍稍有点适应了,便问道。 “《琵琶语》” “十面埋伏》” “《霸王卸甲》”...... “那就弹一首《琵琶语》吧,老师我也很喜欢这首曲子”坐在椅子上,爱怜抱起了自己的琵琶,这把琵琶也是她的藏品,音质都是顶级的,只是第一个音符响起,便让下面的学生们感觉自己的耳朵瞬间就怀孕了。 ‘这琴音也太好听了吧?老师的这把琴应该得老贵了’几乎所有的学生都有了这样的共识。 流水般的音乐响了起来,教室里面瞬间鸦雀无声,安静无比,大家的注意力都被那哀婉动人、如泣如诉的琴声所吸引了所有心神。 就这样,爱怜的第一堂课,是从一曲《琵琶语》开始的,之后她有时间,也会帮于教授和何教授代代课,她年轻,精力比她们充沛得多,教授们也十分放心把学生们交给她。 没过多久,她也被民乐系的学生们接受了,甚至她上课时的人数比平时还要多些,那些都是来蹭课的,也有专为她的颜值来的。 民乐系有个女神老师,慢慢在整个音乐学院传了开来。 爱怜的穿着,也被学院的女生们模仿,爱怜的穿着很多变,不只是仙气满满的仿汉服,还有带着少数民族风情的民族风格的,还有现代时尚的宽大马丁裤、马丁靴,有时候还穿着修身的旗袍,一副好身材尽显无疑,偶尔学校有会议,或培训什么的,她还会穿着一身ol装,精英范十足,但是每种衣服她都能驾驭得起来,她已经成了音乐学院里最靓丽的风景线之一。 音乐学院从来不缺乏俊男美女,老师中却独爱怜为最。 爱怜的大学老师生活很惬意,她差不多已经把唐瑞、李惠玲都忘得差不多了。 一转眼仔仔已经六个多月了,已经能够坐着玩儿了,身子骨很是壮实,长得也是粉嫩可爱极了,黑白分明大眼睛水汪汪有,可以上电视做广告了,还十分好带,月嫂也轻松不少,赚得却一点不少,于是便在爱怜家呆住了,没有离开,哪怕爱怜家真的很小。 爱怜本人也很好说话,两人处得不错,月嫂在家,她也以轻松些,有事情也不至于出不去屋。 现在天气已经是初夏,气温刚刚好,乘着晚风往家走的爱怜,没有打车,刚刚参加了一个饭局,是原来公司同事请的,她家的孩子现在在爱怜的班里学琵琶,爱怜找校长给她打了九折,为了表示感谢,请爱怜,还有几个同事吃了顿饭,还想让爱怜更尽心一些。 毕竟爱怜现在教琵琶好的名气已经传了出去,几乎是余市数得着的名师了,她教过的学生进步都是飞快的,指法什么都是非常标准,水平如何,通过学生们之间的对比便显而易见的了。 席间,几位原来的同事很是羡慕现在的爱怜,这么年轻就能当上大学老师,工作稳定,收入稳定,不是太累,还有寒暑假,可比在他们这种私企强多了,人哪!还是得有一技之长啊! 当然爱怜还是本着滴酒不沾的原则,同事们劝过无果之后,便也不再强求,所以爱怜吃完,也还清醒着呢。 八点半多快九点的时间,晚风清拂,十分凉爽舒适,街道时不时有人经过,爱怜喜欢在这样的环境下散步,也便没有打车回家,离得也不是太远,走路二十分钟也到了。 溜溜达达走到家小区的拐角时,她是真没注意,这条街不背,总会有人经过,所以她也没想过会遇到什么,却没想到阴沟里翻了船。 被人从背后箍住了身子,口鼻间被捂着什么刺鼻的东西,即使她马上屏住了呼吸,还是一阵眩晕,反抗也弱了很多,然后,她便知道自己被绑架了。 她尽量不让自己呼吸,直到那个捂在口鼻上的东西拿走,晕晕乎乎地被带上了一辆车,扔进车后座,她眯着眼睛发现绑架她的人有三个,都是不认识的年轻人,两个挺高大的,一个才一米七,偏瘦,瘦子坐在驾驶位上开车,一个坐在副驾驶,另一个坐在她身边。 她时不时地确认着自己被拉到了什么地方,现在头还有些晕,现在的状况是干不过这三个人的。只能等自己再清醒清醒。 车一直向北开,建筑越来越少,一直到了远郊地带,车开进了一处农家院子。 然后爱怜又看见了那个阴魂不散的女人,李惠玲啊!怎么这个狗皮膏药没完没了呢?是见自己把她要忘了,出来刷存在感来了? 第59章 养娃(21) 爱怜被两个高大的男子架进了一间屋子,她被他们扔上了并不太干净的炕上。 “人给你带来了,没什么事儿给钱,我们走人”男人看着李惠玲说道。 “我再给你们十万,我要你们三个把她——”李惠玲声音有些沙哑,没有原来的娇嗲。 “不行,那性质就不一样了,我们不干”男人都没有犹豫,直接答道。 “二十万”摇头—— “二十五万”犹豫—— “三十万,你们三个,一人十万,最多了,不能再加了,再多我也没有了”李惠玲口气有些不耐烦了。 “不过我要把她拍下来,放心不会拍你们脸的”李惠玲又说道。 犹豫了——两分钟后,再一次成交了。 其中一个高壮男子上前就要脱炕上爱怜的衣服,瘦子一边已经准备好了手机,李惠玲就靠在门边看着,眼中的狠色简直不要太明显。 男人手伸向了爱怜的胸口,刚碰到衣服,下身那不可描述地方便是一阵巨痛,一声惨叫,男人捂着伤处惨嚎不已。 爱怜一个鲤鱼打挺,便已经站在了炕上,从上向下,飞身跃起,狠狠一记飞腿,另一个高个男子被一脚踢在太阳穴,当即便把他踢晕了。 蹦到了地上,左手一把把瘦子的衣领拽住,拉到自己面前又是一腿,踢在要害,瘦子也加入到了惨叫的行列。 一个掌刀劈在瘦子的后颈之上,瘦子也晕倒在地。 那个高个男子已经顾不得疼痛,转身便往外跑,李惠玲早他一步向外跑去,她没想到林爱怜居然这么厉害,三个成年男人,被她打坏了两个半。 一个飞腿,从后面踹向男子的后背,男子没有站住,向前踉跄了两步,‘扑通’一声趴在了地上。 跟着过来的爱怜,又一记掌刀,劈晕了他,便去撵李惠玲去了。 李惠玲此时已经跑到了她的车前,手忙脚乱地拿着钥匙,按着上面的按钮开车门,可是慌乱之下,却怎么也按不开,就在这时,后背传来一阵剧痛,整个人扑向了mini,还没等她转过身来,便已经陷入了黑暗之中。 斜挎包还在爱怜身上背着呢,包里的手机早在车上时,便已经被她偷偷打开了录音模式,然后扔进了斜挎包中,现在又从包中拿出手机,存上了录音,然后镇定地拨出了三个数字110,报了警,然后又把手机放在斜挎小包里,她用双手按压着脑袋,之前的药劲儿还没过去呢,这时便在院子中的一根木桩上坐着边休息边等,屋里屋外的四个人,并没有让她有什么异样的感觉,她的胆量还是不错的,再怎么着,绣娘那一世跟一个大将军过了一辈子呢。 当两台警车‘呜哇呜哇’地在农家小院门口响起时,几个人的意识还没清醒过来,出警的几名警察,不敢置信地看着屋里屋外,横七数八的四个人,再看看面前这个像个少女般的女子,一边给他们戴上手铐,一边在心中对比着这武力差。 几个人只是暂时性的晕厥,在回警局的路上便已经陆续醒了过来,只是看着自己的手上的手铐,都不相信自己这是被抓了。 三个男人都被塞进了面包车里,李惠玲则被塞进了另一辆警车当中,一行人满满当当地进了警局。 李惠玲现在却是一种离魂状态,木偶一样被带着进了警局审讯室,对于问询似是弃耳不闻,好半天,审讯室外才传来一声尖叫,然后是尖锐的哭声,里面的两个警员不大一会儿便出来了,一个还直掏自己的耳朵。 耳朵实在太遭罪了,关好门,先让她哭完再说。 爱怜这边也被警员单独叫到一个房间问询记录。 讲述完事实后,爱怜拿出了手机,上面有着李惠玲和那三个绑匪的谈话录音。 “人给你带来了,没什么事儿给钱,我们走人”“我再给你们十万,你们三个把她......”“不行,那性质就不一样了,我们不干”“二十万”......“三十万”“成交”...... 事实如此明确,在被绑到车上时,她便拿出手机悄悄打开了录音,那几个人以为她晕着,并没有注意她的情况,也给了她机会录音,爱怜在李惠玲和他们谈价格时,她又把手机拿了出来,这中间手机的录音一直在工作,他们说的所有话都被录上了。 不管李惠玲如何狡辩,她说,或者不说,录音就在那里,不来不去; 当爱怜揉着还有些不太舒服的脑袋,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是后半夜快三点钟了,尽量轻地打开门关门,蹑手蹑脚地看了看小床上熟睡的仔仔,又看了看沙发上睡得香的月嫂,轻轻地去了卫生间,关上门简单洗漱一下,便回房间睡了。 睡得太晚,也导致早上起不来了。 她是被月嫂叫醒的,迷迷糊糊睁开眼睛,眼睛一时之间都没办法聚焦。 “什么事啊?王姐”还带着浓浓的鼻音问着月嫂王姐。 王姐抱着仔仔轻声对她说:“爱怜,顾先生来找你了,外面坐着呢”。 “哦!那我起来”家里地方小,也不用特意去告诉人家稍等了,反正出了卧室就能看见。 看看自己的睡裙,她还是东倒西歪地换上了家居服,半闭着眼睛向外走去,其实如果不是怕撞到门上,她都不想睁开了,出了卧室,脑袋转向了沙发的方向,看到那儿坐着个人,人都没咋看清,便打着招呼道:“来了,等一会儿,我去洗洗”脚底下都没停,就进了卫生间,进卫生间门时,因为眼睛没全睁开,没掌握好距离,右肩还撞上了门框,自己‘哎呀’一声,继续往里进。 顾云奇看着爱怜像梦游似的东倒西歪往卫生间去的样子,不禁有些好笑,觉得这样的她莫名的有些蠢萌蠢萌中带着些可爱。 两分钟后,已经完全清醒的爱怜头发已经简单在头顶梳个丸子头,洗漱完,素面朝天的她带着干净和清爽,微笑着坐在了另一个沙发上,向着喝着白开水的顾云奇问道:“怎么这么早就来了?有急事啊?” 第60章 养娃(22) 这几个月来,顾云奇时常会来爱怜这里坐坐,有时候是来取绣品的,有的时候是来帮顾母及顾母的朋友送来一些绣品需要的配件,比如绣屏的木框,或者某些高档绣品的面料什么的。 这些跑腿儿的活,他居然也不嫌烦,有时候爱怜很好奇地问他,他是不是一天没事做,又是跑滴滴,又是给顾母跑腿的。 顾云奇只是笑笑说:“忙完了之后,闲着也是闲着,找点事儿做而已”。 爱怜没有再问什么,不过心里面还是腹诽:信你了个鬼,你这个糟老头子,坏的很呢!哦,不对,他不老。 而现在一大早的,爱怜抬头看看墙上的表,哦!不早了啊!都九点五十分了,爱怜这时有些脸红,是自己起得晚,却说人家来得早。 “嗯,有事,你昨天晚上的事情我知道了”顾云奇这时的脸色也严肃了许多。 “啊?这么快你就知道了?你怎么知道的?”爱怜惊讶极了,昨晚她回来的晚,连王姐都不知道发生的事情,顾云奇怎么就知道了? “你别管我怎么知道的,幸好那几个人都抓住了,以后晚上出去,不管怎么样也不要独自己一人或者走路回家了,太危险了,若是没有车或者不方便什么的,你给我打电话,我去接你”顾云奇盯着爱怜,语气中有着不接受反驳的坚定。 可惜爱怜好像没接收到:“可是——其实——昨晚上我回家时并不算晚啊!还不到九点,我家这边一直人也不少的,其实一般情况下是没事的,主要是李惠玲,她这不是被抓进去了嘛,没了她,我就会很安全的”。 顾云奇脸都沉了下来:“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你知道不知道,昨晚若真让他们得惩了,那么迎接你的将会是什么吗?不行,你没车,明天上下班,我来接送你,我若有事,便让司机接送你,这样安全”。 爱怜奇怪地看着自说自话的顾云奇,摇摇头道:“可,不行啊!你——我——我们只是朋友,怎么能让你来回接送我,这让你女朋友知道了,会多想的,不行,坚决不行” “我没女朋友”回答得好干脆。 “可总会有的啊!” “那你来做我女朋友不就完了?” “呃!来我看看,昨天你是不是着凉了,现在还烧着呢?”爱怜伸手摸向了顾云奇的额头。 顾云奇感受到额头微凉的小手,脸都红透了,想躲又不想躲的。 “不烧啊!可怎么净说胡话了”伸手把刚离开额头的小手一反抓在他的大手里,顾云奇一脸认真地说道:“我不发烧,我说的都是真话、实话,做我女朋友吧!让我来照顾你,省得我成天担心你有事”。 爱怜这才正视起了顾云起的话,她也认真地看着他那双好看的眼睛说道:“顾云奇,你家世好,长得帅,人品也好,你完全可以找一个完美的女孩子做你的女朋友,但不可能是我,我配不上你,我未婚先孕,是个未婚妈妈,我父母离异,家庭不健全,没有哪个正常的家庭会允许我这样女人进门的,你值得更好的,今天你说的这些,我当没听过,你也没说过,好吗?你应该有一个更好的女孩儿来爱你。” “我并不在乎你的以前,我也会视仔仔为亲生,只要你接受我,我会做好父母的工作,这些都不用你担心,一切都有我”顾云奇一脸的固执。 “我们——不可能的,这辈子我都不打算再结婚了,守着仔仔过一辈子就好,不要为了我,耽误你”爱怜说完便回到了卧室,关上了门。 月嫂王姐眼神复杂地看着爱怜,想说什么,到底没有说出口,只轻轻地叹了口气。 外面不大一会响起了脚步声和关门声,王姐这才抱着仔仔出去看了看,见顾云奇已经离开了,又叹了口气,给仔仔拿玩具玩。 躺在了床上,望着天花板上的灯,爱怜心中并没有什么可惜之情,她知道自己现在的身份,再嫁困难重重,能够接受的家庭极少,更别说顾家那样的,更重要的,她虽然喜欢看帅哥,但是却并不爱他,也没想过要嫁他,就当朋友一样的处着挺好的,她之前说的,这辈子不打算结婚也是真的,虽然绣娘那世的情感已经消失不见,但是记忆还是有的,虽然那一世她与秦毅也没有夫妻之实,但是百年的感情却是深厚异常,秦毅死去之时的情感,她虽然现在感觉不到了,但是却知道当时她是痛不欲生的,刚离开那个世界时,那时的她最希望的就是:再也不要经历那种离别了。 并且现在她有可能穿越的不只是一两个世界,心中有些猜测,她今后可能还要穿越多个世界,她不想每个世界都要经历一场这样失去至亲的痛苦,而且这不是她自己的身体,也不是她的世界,所以也不要到处留情。 现在拒绝他,总好过他情根深种之时好一些吧? 想通了之后,便不再想了,自己还是好好过自己的小日子吧。 却说顾云奇看到爱怜回了房间,并关上了门之后,心中十分失望失落,这是他第一次对一个女人动心,却被拒绝了,有些伤心,沉默了一会儿,便离开了爱怜家。 当他出去并随手把门关上后,抬头却看见一个男人正站在门口,目光不善地看着他,他认出来了,他不正是爱怜之前的那个男人吗?他也是来找爱怜的? 唐瑞却还没等顾云奇有所反应,转身便进了电梯,按了关门,下楼了,顾云奇只好看着下行的电梯郁闷不已,自己还没下呢,还得再等一会儿,谁让单元里就这一部电梯,再说了,他见到自己跑什么? 其实唐瑞已经站在门有一会儿,却始终犹豫要不要进门,却没想到顾云奇出来了,心中曾有过的想法再一次得到了确定‘眼前这个顾家的小公子一定已经与那个女人在一起了,没看他出来时,爱怜都不用送的吗?这是已经习惯了,跟自己家一样的了’,结果他生气了,这个女人就不值得他心软,不值得他对她好一点,于是——跑了,并下定决心,再也不管这个女人,哪怕她给自己生了个儿子。 第61章 养娃(23) 顾云奇可不知道这些,要说唐瑞和爱怜有什么联系吧?又不像,要不,为什么他还跑啊?他看到自己从爱怜家里出来,不得跟自己决斗啊?不理解不明白。 一脸蒙圈的顾云奇又等了一趟电梯才算下楼,开车,回家,不过刚刚唐瑞搅和了一下,倒是把他心里的郁闷驱散了些,回到家再好好想想,今后该怎么办吧。 没过几天,顾云奇又没事儿人似的来了,给仔仔拿了一大包婴儿尿布湿啥的,一大堆,爱怜见他不再提之前那茬儿了,也就以平常心对待他,时不时的,也绣些小东西送给他和顾母,当做回礼。 有时候,她也会带着礼物去顾家看望顾母,顾母知道她现在在大学里当老师教琴后,很是开心,顾母很迷民乐的,尤其是古筝,就连家里还有一架不错的古筝,自从听爱怜弹过一次古筝后,便时常请她到家里来吃饭,并且听她弹琴,爱怜只要有时间,也不怎么拒绝,有时候顾母还邀请一些朋友来家里做客,也有一些擅长乐器的太太们,各自表演着自己擅长的,顾母便会炫耀似的把爱怜拉了出来。 当然每次爱怜也不会让她失望,有时候爱怜也会听顾母叹息着嘀咕:“哎!这要是个小姑娘该有多好啊!这要是没结婚多好啊!” 爱怜知道顾母的想法,她也当听不见,估计顾母很喜欢自己,如若自己是个黄花大闺女的话,她可能想要收自己当儿媳的,但是自己是未婚妈妈,一切便都不可能了。 爱怜只是有些好笑地暗自摇头,心中只想说:“阿姨,你想多了”。 这点小事儿没在爱怜心中泛起一丝涟漪,也并没有放在心上。 人和人相处,礼尚往来,是人之常情,回归正常的生活和相处方式,爱怜才自在起来,只有要求多了,人才会烦恼,平常心对待着生活,便没什么让自己烦心的了。 每天继续上班、上课、刺绣,整理乐谱,生活忙碌而有序。 两个多月后,余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惠玲唆使他人绑架强奸案正式开庭。 开庭那天爱怜去了,坐在后面,静静地看着李惠玲被人戴着手铐带上来,神色憔悴,仿佛老了七八岁,下眼袋尤其严重,头发在脑后下方束起,但似乎没绑紧,两鬓都有不少头发垂下来,她微低着头,被法警押着向被告席走去,只是她冷不丁地抬起头看向旁听席位上的寥寥几人,很容易便看到后排的爱怜。 眼睛便瞬间充血般地通红,身体扭动,试图挣脱着法警的钳制,并大声地怒吼着:“你为什么不去死?你为什么还活着?你这是来看我笑话的吗?……”她的脖筋都挣得鼓起,看来她是恨极了爱怜,这一点爱怜实在无法理解。 她这样的情况当然被及时制止,好半天,她才安静下来,法庭是个上严肃的场合,哪里允许她在这里歇斯底里?即使安静下来,她还会时不时地回头,用噬人的眼神瞪向爱怜。 爱怜表示一个没了牙的老虎,有什么可怕?很淡定地听完了全程,听完最后的宣判才离开。 三个绑架犯,因绑架罪和强奸未遂罪,性质恶劣,两罪并罚,判处十八年的有期徒刑;李惠玲教唆他人行使绑架及轮奸属主犯,性质更加严重,被判处了二十五年的有期徒刑。 旁听席上李父李母也跟着女儿回头看到了爱怜,他们是认识她的,他们也听了法庭上举证的录音,证据确凿,他们没想到女儿居然可以这样狠毒,那是奔着毁了人家一生去的,竟然只是因为嫉妒,女儿已经变得他们都不认识了。他们也知道整个事件都是女儿对不起人家林爱怜,可是却也是因为她,女儿现在才落得如此境地。 他们对爱怜的感觉是很复杂的,默默地转回身子,李父沉默着,李母只是无声地流着泪,一直到最后的宣判,二十五年啊,等她出来时,已经是五十岁的人了,那时候的他们还在不在都不一定了。 三个绑匪看向李惠玲的眼光却是充满了恨意,不是因为这个女人,他们至于落得如此下场? 爱怜感觉也很无辜、很委屈好吧?她不招不惹这疯女人,却总能被她迁怒。 出了法院,爱怜脑中不由得回想起一个月前的那次警局外的相遇,也因此知道所有事情的前因后果。 一个来月前的一天上午,爱怜前往警局,因李惠玲一案的某些材料需要有她签字,而在那里,她正好碰到了得知消息,也去了解李惠玲情况出来的吕涛。 吕涛其实也不丑,一米七十七、八的样子,个子不算矮,单眼皮,皮肤挺白,也挺好的样子,属于微胖型的,看上去挺让人有好感的和气样子,只不过比唐瑞那样的帅哥来说,差了不少,这也是李惠玲能够选中他的原因,起码在其他那些官二代、富二代中比较,吕涛除了长相略为普通之外,条件相当不错的了,起码在余市中是顶尖那几个人里,占了其中的一个。 两人许久未见,都没什么急事,便也找了一家咖啡馆喝杯咖啡,聊了许多。 吕涛看着气质已经改变了太多的爱怜,不由得心生感慨,她比当年更漂亮更有气质了,这种从内而外的书香气息和隐藏很深的贵气和优雅,是原来的林爱怜不曾有过的,也许是这一年多的经历了太多事情导致的吧? 听说她在大学教音乐,原来倒未听说过她还会这些,可能他们都从未了解过这个小姑娘,唐瑞更甚,再加上大学里那特有人文书香熏陶,才让这个女子更加的脱俗雅致。 看着唐瑞的这位前女友,此刻一条长至脚踝的白色民族风的长袍,脖颈上挂着长长的胸链,链坠好像是某个少数民族的图腾样式,手腕上也戴着类似的装饰,耳朵上的耳饰同样有着浓浓的异族风情,黑长直的头发直接披散下来,整个人的装扮其实很简单,但是却十分的赏心悦目。 第62章 养娃(24) 咖啡馆中其他几张座位上的小男生便频频地偷看向爱怜,她却视若无睹,毫不在意。 “你是来了解李惠玲的案子来的吧?”其实爱怜真挺为吕涛感到可惜的,一颗好白菜让猪给拱了,当然猪是李惠玲,爱怜心中恶意满满,当然吕涛的心思也不难猜,要不然爱怜也不会有这种感觉。 吕涛在他们那个圈子里,绝对算得上很专情,也很干净的一个人了,这只能说吕书记的家教很好,就这么一个儿子没给养歪,还三观很正,他本身也开始在政府机关上班,如果没什么变化,那么将来如果上升的话,也会是个不错的官员,别的不说,李惠玲选人的眼光还真是不错的,这么一颗好白菜,让她给找到了,可惜短暂的幸福是算计来的,所以不能长久。 “嗯,是啊!没想到会到这一步”吕涛心情有些郁郁。 “那你打算帮她吗?”爱怜还是比较关心这个问题的,毕竟这件事情对于爱怜来说,真的是不可原谅的,但是她个人的力量是拧不动吕家这个大腿的,吕涛真要帮助王惠玲,爱怜其实是没什么办法的。 吕涛没有回答,只是轻轻摇了摇头,然后道:“不,她所做的事情,不值得原谅,我不会帮她的,这对你不公平”。 爱怜惊讶地看向他,没想到他会这么说。 “可——你毕竟真心爱过她”爱怜轻啜了一口加了奶和糖的咖啡。 “爱是有底线的,之前因为她的算计和她分手,我还有些余情,所以分手采用的方式很柔和,不想她难看,但是后来她的行为便很恶心了,再加上这次对你的事件,便已经不只是恶心,而是狠毒和变态了,我对她的感情已经被她的这些破事消磨的差不多了,既然她选择做了这些事情,那么就要承受其后果,而且你不知道吧,你认识顾家小公子吧?顾家在上面也有人给警局递话了,这次事件性质严重,要从严从重处罚,所以这次谁也救不了她”吕涛抬眼看了看爱怜的表情,他一直不知道他们两人具体是什么关系,只是朋友还是情侣? 能让顾家小公子为她都劳动上层施压,如果是朋友,那么这朋友也是极亲密的了。 “啊?顾云奇?真的吗?”爱怜真的很惊讶,她是真的没想到顾云奇为她做的这件事,说一点不感动是假的,人非草木啊! “是真的,我刚刚才听说的,想来这回李惠玲的判决不会轻了”吕涛微微叹了一口气,一切都是她自己作的,真是不作死就不会死啊! “emmm,你知道李惠玲为什么要这么针对我吗?说句心里话,我从不认为自己哪里伤害过或得罪过她,因为她嫉妒我,已经把我算计成这样了,未婚先孕,未婚妈妈,这对一个女人来讲需要承受的压力,我想没人会不知道,难道这些还不够吗?我也并没想过把她如何,可是她却一而再,再而三地找我的麻烦,为什么?你和她分手后,她到底经历了什么,让她如此丧心病狂?”爱怜飞快地转移话题,但这些问题也真的是她想要知道的。 于是吕涛便把他们如何相识、相知到相爱,再到为何分手,以及分手以后李惠玲的经历,一一告诉了爱怜,爱怜也才恍然大悟。 原来李惠玲同吕涛分手之后,富二代、官二代们的圈子里已经容不下她了,他们虽然有些纨绔,但个个都是人精,他们喜欢的也是心思纯净的女孩子,对这种心机婊同样十分讨厌,谁都不傻。 李惠玲与林爱怜之间的事情,看到或参与、旁观的不止唐瑞和吕涛,最后李惠玲是什么样的人便已经传遍了他们这个圈子。李惠玲开始还想借着卖萌撒娇想挽回吕涛的心,没有效果后又卖惨,总是在吕涛出现的地方可怜兮兮地站在那里,也不说话,只是哭,有时候吕涛也会有些心软,可是一想到这也是她的手段后,便又硬起了心肠不理她。 后来又有了八卦朋友的那个视频,更加让吕涛看清了李惠玲的嘴脸。也让群里所有人看到了李惠玲的丑陋,不仅是外貌,还有她那已经变了颜色的心。 李惠玲失去了所有上层少爷们的市场,失意之下去酒吧买醉,却被一个中年油腻男看上了,被拣尸到了酒店开房,一直假装矜持,没有让吕涛占了什么便宜的李惠玲,却被这样一个法际线明显靠后、肚子凸起的油腻腻的男人给睡了。 醒来的李惠玲差点没疯了,对着男人一顿踢打,那男人被打急了,也把她一顿揍,两人都是鼻青脸肿地离开了酒店。 她没在自己身上找原因,却对爱怜更恨上了一层,之后那名中年男人总是纠缠着李惠怜,他在她睡着之时,已经把她所有的通讯录都扒了下来,复制到了自己的手机里,两个人办事的时候还录了视频,拍了照片,只要李惠玲不同意继续和他来往,他便要把她拍下来的那些照片和视频传给她的朋友和亲人。 李惠玲就这样被这个男人给缠上了,还没办法反抗的那种,她认为一切的源头都是爱怜造成的,没有爱怜,她早已经和吕涛双宿双飞了,这时她对爱怜的恨已经突破天际了。 这也才是李惠玲发疯似的用这种极端的方式来报复爱怜,不过爱怜也很委屈啊,‘明明自己什么也没做啊?她为人三观不正且极为善妒,心胸狭窄,怨我喽’? “还真是——都不知该说些什么好了,合着在我自己都不清楚的情况下,就能让人发疯啊?我都不知道自己会有这么大的能量,这么厉害的,她总是能把所有的错误都归结到我的身上,可能我的存在,对她来说,都是个错误吧?”爱怜有些自嘲地笑道,用手把掉到额前的长发理到了后面,看向窗外的人流和车流,一瞬间的风情,连吕涛都愣怔了一下,就一个想法‘唐瑞都错过了什么’。 第63章 养娃(25) “是她自己的问题,自己立身不正、三观不正,却把责任都推给别人,因为我们这一群不是她能得罪的起的,所以便把憎恨的目标转移到你身上,再加上她本身就嫉妒你,她需要一个发泄的人,而你便成了这个牺牲品,说来我也是有责任的”吕涛没想到因为分手的事情,会牵出这么多事情来。 “你没做错什么,男未婚、女未嫁,相爱、相恋、分手,本就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是她心态不好,去酒吧买醉,那种地方一个女人独自去喝酒,本就是非常危险的事情,既然去了,就要承受随之可能带来的后果,包括被人占便宜,或者被拣尸,她其实如果要恨,第一个应该是自己,第二个则是那个占他便宜的男人,而不是你,更不应该是我”爱怜理智地分析道,她真不认为吕涛做错了。 “呵呵呵,我还怕你怪我呢,这样我就放心了”道理吕涛当然都明白,但还是不希望爱怜怪自己,听到她这样解释,他心里面也好受了一些。 “可别这样说,我还得谢谢你告诉我这些事情呢,要不然我真的是一直蒙在鼓里,一头雾水,不知道缘由”轻搅着咖啡,爱怜神色也恢复了之前的优雅和微微的慵懒,窗外的阳光照射进来,照在桌上,照在她的身上,带着一层光晕。 吕涛眼神有点变化,但很快便在心里把自己的那点旖旎想法压了下去,就爱怜未婚妈妈的身份,家里便不可能会同意的,何况那孩子的父亲还是他的朋友,他是个很理智的人,很快便把这点萌芽掐死了,没给它发展壮大的机会。 “你儿子现在怎么样?会爬了吗?”吕涛转移了话题。 一说到仔仔,爱怜的表情丰富多了,“嗯,七个多月了,一个月前便会爬了,还爬得可快了呢,王姐得时刻盯着他,就怕他爬得太快,摔着或碰着的”。 “那有时间我可得去看看我这大外甥”吕涛笑道,虽然压下了那份心思,可还是不能阻挡他欣赏美的眼睛,说到了孩子,爱怜整个人都散发着名为莫名的光芒。 “好啊!欢迎啊!”爱怜很痛快地答应着。 两人又聊了一些孩子的事情,不过吕涛毕竟没有结婚,这个话题还真没有太多说的,不过他想起一件事来,便问爱怜道:“对了,你在音院那边教的是什么科目?” “大多数是琵琶、古琴的专业课,有时还会给于教授和何教授代课他们的古筝和洞箫课,这些我都比较擅长”爱怜答道。 “哦?你居然会这么多乐器?真没发现,我身边居然坐着一个大才女呢”吕涛笑道。 “什么才女啊!就是挺喜欢乐器的,只是只学了民乐,其实我还挺喜欢一些现代乐器的,比如钢琴、小提琴、架子鼓、吉它什么的,只是现在没有时间学,等过一段时间腾出点时间来,再去别的课上去蹭课,再学一学。 “会这么多了,还学?“其实吕涛也挺吃惊爱怜的这种求知欲的,就他听来的消息,爱怜可是因为专业技能太高,即使她是计算机专业毕业的,却被音乐学院破格录取了,还是音乐民乐系两大艺术家亲自点的将。 这是对爱怜水平的一种高度认可才可以的,吕涛真的有些佩服爱怜了。 “学无止境嘛!学习其实很快乐的事情,艺多不压身啊!如果我不是因为这些特长,又怎么会获得这份工作呢”爱怜认为自己今后十有八九还要有世界要穿越,那么多一些技能傍身总是好的,即使只这一世了,她也还是很喜欢演奏,喜欢音乐,为了自己的这份喜欢,学了也不亏。 她还想把大学的计算机重新拣起来,她要往黑客方面发展一下,小说看得不少,这个技能点亮,也许会对自己今后有可能的穿越帮助很大的,虽然不确定自己还会不会穿越了,但是准备还是要做的,即使不穿了,和音乐一样,多学点东西,也压不坏自己。 还有就是武力值的提升,她虽然现在体力方面因为‘如意拳’,身体素质还不错,可是养生拳法攻击性实在太差了,‘如意拳’更像是一种体术,而非拳术,之前绑架案那次,之所以那么快结束战斗,也是占了偷袭的便宜,至于打法,那纯粹是瞎打了,没有一点章法。 最简单的办法,参加类似散打、自由搏击,或是特种兵训练,现代社会里,这些才是提升武力值的最佳方式。 “正好你能教古筝,我堂姐的女儿也想学习古筝,琴都买了,就是老师没找好,还让我帮忙呢,你有没有时间,是去她家,还是让孩子去你家都行”吕涛的堂姐真的让吕涛帮忙打听过这事儿,不过他并没太放在心上,今天正好聊起这个话题来了,才想起来。 “行啊!没问题的,不过来我家可能不太方便,我家太小,仔仔也小,赶上他睡觉时,弹琴的声音也会影响到他,那我去你堂姐家里吧”爱怜心中稍一思量便答应了,毕竟吕涛是市高官的公子,头一次跟自己张嘴,拒绝了也不太好,那么就带一个学生吧。只是这样一来时间更紧张了些,不过再过个一两个月,乐谱就整理完了,倒也能腾出点时间来。 等到时候自己换大房子了,再让学生来家里上课,就更能省心省事儿了,爱怜又想买房子了。 回头问问顾云奇,他家好像有房地产开发公司,对这方面应该比较了解,而且自己这么来回音院、玉欣音乐学校、再加上这个吕涛堂姐家,来回打车也很不方便,是时候买车了,明天就一上午的课,下午去看车,打定了主意后,她忽然又想起了之前的想法。 “对了,我还想跟你打听打听,哪里有真正不错的搏击或特种兵训练的?”爱怜冷不丁跳跃式的问话让吕涛还愣了一下。 第64章 养娃(26) “啊?哦!啊?”几个语气词代表着他的反应。 第一个升调‘啊’字,是没反应过来下意识的语气。 第二个降调‘哦’字,是表示他听到了爱怜的问题。 第三个升调‘啊’字,则表示对于爱怜问题的不可置信。 “你怎么想起学这些东西了?”吕涛问出了最后的疑惑。 “让自己有保护自己的能力啊,有了上次绑架的事情,我认为还是要提升一下自己的武力值,万一再出现这种事情,也好有自保之力,上次如果不是我憋气憋得快,没准儿就被他们得惩了”爱怜也有些后怕地道。 “可听警察说,你当时也挺厉害的啊,你把四个人都干趴下了”吕涛当时听到这个消息时,也挺震惊的。 “那是占了偷袭的便宜,再加上我平时有注意锻炼身体,身体素质不错,他们没想到没有迷晕我,没有捆了我的手脚,才能让我录音和偷袭成功”爱怜说道。 “即使那样,你能把三个男人一个女人打晕,也是强得一匹啊!不过,你要真想学的话,你先学搏击吧,本市就有一家不错的搏击馆,那里面的教练都有真材实料的,我可以给你介绍一位靠谱的教练,那个你抽时间就能学,但是特种兵的训练倒也有,不过那种训练营并不是长年举办的,每年一次,一次五个月,而且是需要离家五个月的,今年的这一批已经出发一个多月,你是赶不上了,想去也得等明年。 再有就是仔仔还太小,你得确定你真的能离开五个月才行,等明年训练营报名时,我通知你,你再决定是否参加好吧?”吕涛不愧是市高官的公子,问他还真问对了,居然知道的很清楚。 “对了,你要参加特种训练营,身体素质一定要过关,这个到时候可是列到报名审核里的,太弱的,他们是不要的,所以你提前学习一些搏击术还是很有必要的,听说那五个月的时间,可是相当苦的,有不少人都坚持不了,半路就回来的,但是所有费用是不退的,训练营的价格可是不便宜,你有个心理准备”吕涛又补充了几句,这些都是必须让爱怜事先知道的,省得到时候因为身体素质不行,名都报不上。 “训练营的女生也很少,你要确定你真的能坚持下来再报啊!想好了再说”吕涛都感觉自己有些啰嗦了。 “行,明年报名前通知我,我再考虑能不能离开,能不能去,或者孩子有没有地方安排”两人这事儿便算敲定了,在这之前,爱怜可以先去学习搏击,给自己增加些底气。 爱怜还在哺乳期,这时候又到了回家投喂的时间了,今天是没时间去了,于是两人便商量好去搏击馆的时间,便离开了咖啡馆。 吕涛看着爱怜离开的背影,心中感慨万千,这个女人真的很优秀,也很自立,如果没有唐瑞,那么她的一生可能会更加幸福快乐吧?现在看来,虽然她被伤害了,可是唐瑞失去的更多才是,不过听说最近他好像不怎么留恋花丛了,是浪子回头了吗? 可是自己却并不想与这种人深交,即使他重新做人,找个正经女孩儿结婚了,如果他是因为林爱怜才改正的,那么他所谓的改好,却是用另一个女人的牺牲换来的。 今后与他维持个面子关系吧! 吕涛迈步向自己的车走去,爱怜并没有让他送回家,她轻易不麻烦别人,也不想依赖别人。 回忆渐渐回笼,爱怜在法院门口回想起之前聊到的关于李惠玲的事情,也只是一瞬间的事情,脚步也就是顿了顿,下了几级台阶,来到了自己的车旁,是的,她已经买了车,自己去的,买的是德国大众的夏朗,没错,爱怜在自己那一世的时候,她就开的这款车型,七座商务车,后排已经被放倒了,备箱中的容积便大了许多。 她开惯了这款车,除了丢机油,也没别的毛病,这丢机油的问题也解决不了,反正大众品牌的车子有不少都有这毛病,找不着病因,也没有处理的办法,只能总看机油尺,注意加机油罢了。主要是这款车,安全系数高啊!爱怜挺爱惜自己的生命的。 其它的还好,二十多万,不算贵,挺符合她现在的经济状况的,她要买房,不能把钱都用到买车上,再说她本人对车没有太高要求,真要给她几千万,那她可以买个上百万的好车,但是她没有,所以量力而行吧。 若不是因为高尔夫太小,她都想买高尔夫了,那小车俗称‘小钢炮’,挺有劲儿的,还省油,车小停车也方便,但就是太小了,爱怜喜欢大车,嗯,宽敞,视野好,同等价位的越野和suv,她没有相中的,若有的话,她买一台这种底盘高的车也很方便。 不过这台夏朗已经很好了,好在原主的驾照也早在大学时期就考下来,没用她再考一遍。 向着自己那深咖色的夏朗走去,却听见有人叫她,转过头看向右前侧,却见一辆牧马人停在那边,驾驶位上探出一个脑袋,正喊自己,左手还向自己挥了挥。 “吕涛?你怎——哦!”爱怜刚问出两个字,便把乖剩下的问话憋了回去,这不是明摆着心里还有点放不下李惠玲嘛,自己问什么问呀? “上车”吕涛说一句,并探过身子,用右手把副驾驶的车门推开了点。 爱怜想了想便坐了进去,想来他是想了解一下开庭的情况。 “怎么?心里还放不下?”爱怜向座椅后靠去,让自己舒服一点,并说道。 “我想知道结果,又不想再去打听,也不想去旁听”吕涛声音有些沉闷。 “那三个男的判十八年,李惠玲二十五年,她是教唆犯,性质更严重更恶劣”爱怜看着车窗外不远处法院大门口处,李父李母互相搀扶着出来,李母抱着李父的胳膊在痛哭,李父神情也十分不好。 第65章 养娃(27) 为人父母操不完的心,出生时半米长的小人儿,一点点付出了半生把他或她扶养长大,本应该等着静享天伦的时候,却还要承受这样的打击,可那又怨谁呢? 李父李母为人还算可以,可为什么李惠玲却三观歪曲成那样儿呢?爱怜想,还是他们在教育的时候有所欠缺,否则也不会到今天。 他们自己想来也是有责任的。 吕涛也在看着他们,两人没在说话,就那么静静地看着两个人在门口,站了一会儿,李父低声和李母说着什么,想来是劝慰的话吧,然后两人搀扶着打了辆车,离开了。 “她好像更恨我了,在法庭上就叫喊着‘我怎么不去死’,我实在不理解她的脑回路,看她的样子,好像要杀了我似的,我庆幸她这次的目标是我,不是我儿子,要是我儿子有个三长两短,我会杀了她,好了,你也知道情况了,我走了”爱怜的语气淡淡的,没有什么起伏,然后便要拉开车门下车。 “我送你吧?”吕涛拽了一下爱怜的衣袖。 “不用了,我买车了,就在那边,就是那次咖啡馆的第二天买的,有时间再见,有事儿微我就行”爱怜回头笑了笑,转身再没有迟疑,拉开车门下了车,来到自己的车旁,上了车,打着火。 吕涛是看着爱怜开走之后才离开的,脑中还回荡着刚刚爱怜的话:“我庆幸她这次的目标是我,不是我儿子,要是我儿子有个三长两短,我会杀了她——”这样的爱怜让她感觉十分陌生。 但是爱怜并不知道她的话对于吕涛的影响,知道了也不在乎,她也是有些生气吕涛居然还对那个精神病心软,当然她也知道自己这样对吕涛不公平,毕竟是真心付出过的女人,即使说再见,可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也下意识想知道她最后的结果。 爱怜开着车回家,进入了小区地下停车场内,还没停好车,电话便响了起来,她也没接,直到把车停好后,才接了起来。 “喂,妈——嗯,家楼下呢,什么事?啊?什么?——你要把孩子放我家?出国?你出国干嘛?孩子没有爷爷奶奶吗?” 林妈在爱怜穿越过来之后只见过一面,还是在商场碰见的,打过几次电话,爱怜没说过自己已经有了孩子,她也只是听爱怜说自己过得还行,便没有问过第二遍,爱怜也没指望过她的母爱,可能他们夫妻能够挺到她高考已经算是对原主不错了,只是他们再婚后,各自有自己的爱人和孩子,她便显得有些尴尬,而他们的爱也大部分转移到了自已现如今的家庭,哦,不,不是大部分,几乎是全部了,他们认为女儿已经长大成人了,已经不需要他们再去关心什么了,他们的任务和义务已经尽到了,他们不欠女儿什么。 诚然,他们真的不欠女儿什么,所以爱怜也从未想过让他们对自己如何,她穿过来之后,对他们也没什么感情,也不想有太多的羁绊,可是把女儿忽视的如此彻底,还是让爱怜心里不太舒服。 他们也从未想过,原主一个女孩子在这个社会上独自前行,会不会很不容易,会不会压力太大,会不会吃亏上当,会不会有什么危险? 自从爱怜穿过来之后,每月都会给他们分别寄一些生活费,当作替原主尽孝道了,他们也就第一次打钱时分别回了电话,问明了原因,便欣然接受了。 爱怜见过两次林爸,一次是和林爸在外面吃了顿饭,一次在医院做产检,那时候才四五个月的身孕,而林爸是和现任妻子带着小孩来医院看儿科,应该是孩子感冒了。 林爸问爱怜来做什么,爱怜陪朋友来产检,然后林爸就信了,没问过第二句,便带着孩子走了。 爱怜没想到这次林妈来电话,居然是让她给看孩子,先不说她有没有时间,便是有时间,可是家里那么小,王姐在家里住,还有个仔仔那么小,哪里有地方? “可是——妈,我还要上班,哪里有时间管他?”爱怜拿着手机按了电梯的按键,看着电梯从七楼向下来。 “轩轩还要去幼儿园,你每天送他去幼儿园,然后你再上班,也不耽误你,就这么定了,今晚我就给你送过去,好了,我还要收拾行李,就这样”林妈一句都没提孩子的爷爷奶奶为什么不给看孩子。 电梯门开,爱怜进入电梯,低头看了看手机,心中一阵气闷。她也不知道那孩子的性格怎么样,仔仔那么小,会不会被他碰着什么的,让她又是一阵心烦。 果然,晚上爱怜刚和王姐吃完饭,王姐在卧室里面逗仔仔玩儿,爱怜正在刷碗,门铃响起。爱怜猜应该是林妈送孩子来了。 用毛巾擦干净了手,然后示意王姐不用去,她自己去开门就行了,王姐也没在意,转回身,又扶着仔仔站在地垫上锻炼,爱怜把卧室门关上了。然后来到门口打开房门,果然林妈领着四五岁的男孩子站在门口,不过比意料中又多了一个人,那是她的继父,原主曾经见过这人的,或者说在原主高考前就见过的,恐怕那时候两人之间已经是不清不楚了吧?只等她高考结束,离婚,再婚呢。 爱怜神色淡然地弯腰把拖鞋拿出来,都是成人的,小孩子没有,仔仔太小,还穿不了拖鞋,她便拿出一条抹布,把那个长得挺漂亮的异父弟弟拉到身边,轻声说道:“没有小拖鞋,姐姐给你擦擦鞋底,好不好?” 再如何孩子本身是没错的,她也不应该把怨气撒在不懂事的孩子身上。 那个轩轩的男孩子对于这个不熟悉的姐姐有些畏惧,在林妈的劝说下,才偎在爱怜身边任由她把自己的鞋底擦干净,这时林妈两人已经穿上了拖鞋进了客厅。 林妈一眼看见了阳台上晾晒的小衣服小裤子什么的,眼神就是一变。然后两步便来到卧室门外推开了房门,看到里面一个中年女人正扶着一个还不满周岁的孩子站在地垫上直颠着。 第66章 养娃(28) 王姐抬头看了看门口的中年女人,她也不认识,只得微笑着点头示意了下,便不再理会。 “怜怜,这孩子——”林妈回头看到女儿正领着儿子进来,神色不悦地看着她,想从她那里得到答案,不希望是自己想的那样。 “我儿子,大名叫林星岩,小名叫仔仔”爱怜淡淡地说道。手里把轩轩的小薄外套脱了下来,接着说道:“我给你们切水果,稍等,随便坐”。 然后起身进了厨房,洗菜池中还有碗没冲干净,她便取了一个苹果、两个橙子出来,先把那几个碗冲洗完,放进沥水篮中沥水,一边给苹果打皮,然后切苹果,切橙子,码在玻璃果盘中,手法干净利索。 爱怜正切着水果,林妈已经把孩子交给了男人,然后进了小厨房,靠在门口,脸色十分严肃地看着忙碌的女儿问道:“怎么回事儿?没听说你结婚,这个孩子怎么回事儿?” “你女儿我碰上了渣男,未婚先孕,然后生了仔仔,就这样”爱怜头都没抬,仔仔都已经十个月了,林妈才知道她有孩子了,真的很讽刺,但凡她对这个女儿用点心,也不会这么晚才知道。 “你怎么这么不自爱?”林妈努力压抑着声音,怒其不争地低吼道。 “你有什么资格这么说我?”爱怜转身面向林妈,眼神中全是冷漠和讥讽。 “你——我是你妈,怎么没有资格说你”林妈感觉自己怒气上涌,脸色有些发红,向前一步,反手把厨房门关上,回手就给了爱怜一个耳光。 爱怜是可以躲过这一巴掌的,但是她没躲,她只是冷冷地看着这个原主的母亲,也没有去捂那个被打得通红的脸颊,对这个七八年都基本对自己不闻不问的母亲,一字一句地说道:“我受了你这一耳光,是因为你给了我这条命,可是这些年来,你对我的不闻不问,也让我对你的亲情一再地消磨着,现在所剩无几”。 “你现在还学会顶嘴了?”林妈更是怒不可遏,还想抡她一巴掌,手动了动,没有抬起来,似是极力压制着,心中也升起了一点点愧疚。 “我养你到十八岁,已经成人了,我已经尽到了为人父母的责任,你没有立场来埋怨我”林妈觉得自己理直气壮。 爱怜觉得今天自己的情绪很激动,因为她刚刚感觉到了胸中一股怨气,那不是自己的,那应该是原主的,这么久以来,除了生完仔仔,看了他第一眼的时候,有过感觉到一股不似是自己情绪的存在,似是有一股怨气消散了一般,轻松了许多。 而这时她再一次有了差不多的感受,只不过那股怨气,却并没有消散,而是郁结于胸中。这是不是原主的情感情绪还没有消散干净? “是,你们尽到了你们的责任,养了我十八年,然后没有丝毫征兆的离婚了,没有人问问我是怎么想的,只因为我成年了是吗? 那你们知道不知道那个暑假我是怎么过的?在这个小房子里面,就坐在卫生间里的小角落里,拿着我的通知书哭,我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让你们就那么轻易地把我扔在这个小屋子里,不管不问了,知道我拿着通知书去报道时,学长们看我的眼神吗?通知书上因我的泪水皱巴得不成样子。 而你们在那三个月里,只打了几次电话,即使我哭着问你们可不可以不要抛下我,不要不管我,你们的回答惊人的相似,我已经成年了,该自己独立生活了,可是之前12年里,我都是在上学,在学习,书山题海我还行,独立生活的能力,你们从来没有教过我,不会做饭,煮面条冷水就下锅了,不会炒菜,冷油就往里下菜,不会用洗衣机,不会打扫屋子,我什么都不会,那三个月里我自己学会了一切。 你们没有给我过渡的时间,就那么突然间抛下了我,上大学,我因为这事便得了轻微的抑郁症,人也变得孤僻,有一位室友却对我很是关心,于是我把她当成了我生命中的救赎和阳光,我无比信任她,结果我被她算计了,认识仔仔的亲爹,那是我最幸福最开心的几个月,可是我到怀孕两个月了才知道,那男人是渣,玩过的女人无数,是我的室友有意骗我与那个男人相识到相爱,而我只是那个男人众多女人的一个,于是我被人家甩了。 知道我为什么生下仔仔吗?因为他不只是那个渣男的,也是我的血脉,他是一个生命,我无权夺走,我生下他,就会好好地养着他,决不会像你们一样,十八岁便不管不问,我会爱他一辈子,爱他之所爱,我会看着他上幼儿园,上小学、中学、大学,去参加他的毕业典礼,看着他找到自己心爱的姑娘,看着他成家立业,看着他儿女绕膝,而不会像你们一样,不管我去了哪所大学学了什么专业,不管我的毕业典礼,不问我工作顺利与否,不管我有没有心爱的人,不管我有没有受欺负,只是那么简单的几个电话,一年一次的视频,在你们眼中和心中,是不是只要我还活着就可以了?其它的你们可以都不在乎,但凡你们对我上一点心,怎么我的仔仔都十个月了,你才知道他的存在? 我十月怀胎并没有隐瞒什么,你们稍微对我上点心,也能发现事实,当我误交朋友,但凡你们多关心一些,给我一点人生的指点,以你们的社会经验,人生阅历,也不会让我傻傻地一头冲进人家给我织的网里。 即使发现不了,你们也可以告诉我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可是你们没有,在我十八岁以后的人生里,没有你们的参与,即使我知道,错误的造成是我自己的责任,我的错,我自己来承受惩罚,但是你们无权指责我”。 爱怜越说越平静,越说越感觉胸中的那股怨气消散得越快,原来她只是想让他们知道她的苦,她的怨吗?她要求真的不高,只是想诉说给他们听就可以了,可是原主原本的人生当中,到死也没有这样的机会吧? 第67章 养娃(29) 林妈靠在门上,低着头,一声不吭地听着女儿说话,她们站在厨房里面,一时之间安静无比,这时听到外面小男孩儿的声音:“爸爸,妈妈干嘛呢?为什么和姐姐不出来?” “妈妈和姐姐有事,一会儿就出来陪轩轩了”男人的声音有些低沉,屋子小,只隔着一扇门,却也听得清清楚楚。 “是妈妈不好,这些年忽视你了,今后妈妈会多关心你的”半天,林妈才轻声说道。 “没事,我要说的也说完了,就像你说的,十八年的养育之恩,你们尽到了责任,我脚底下的泡是自己走出来的,怨不得你们,既然这七八年的时间,我都过来了,今后还有我的仔仔陪着我,我已经知足了,你不必要让我的存在影响了你现在的家庭,包括我爸那边也一样,你们各自都有家了,我觉得我更像是一个外人,所以不必如此,本来我就打算着在你们健康时,我会按时给你们寄生活费,需要人照顾时,如果你们的儿女不得力,那么我会承担这个责任,就当回报你们十八年的养育之恩吧,其余的时间,我已经习惯了没有你们的存在”。爱怜的这些话说得有些不尽人情,甚至有些冷漠,可是她现在就感觉这么说,她才会真正轻松下来,果然,说完之后,胸中的怨气再也消散不见,人也轻松舒爽起来。 “好啦——出去吧,叔叔等急了吧?”爱怜端着水果拼盘,平静地看着林妈。 林妈眼睛微红地抬起头,看着面前这个已经长大成人的女儿,看着她脸上的神情再也没有了当初的撒娇和孺慕之情,有的只是冷漠和淡然,似真的已经不在乎有没有自己这个母亲了。 她转身打开了房门,当先走了出去,看了看沙发上看着自己的儿子和丈夫,再想想身后的女儿,自己真的为了这个小家,漠视了这个女儿太久的时间了。 “叔叔,轩轩,你们吃水果,让你们久等了”爱怜轻声说道,语气客气而疏离。 “没事,没事,也是我们打扰了”男人不自觉得也客气起来。 “哪里,你们这次出国去多久?”爱怜也不想废话,直接问到正题。 男人又把出国原因大致说了下,然后又解释道:“这次出国应该是一个月的时间,轩轩的爷爷腿脚不太好,他和轩轩奶奶如今也已经七十多岁了,所以也没有精力去看孩子,轩轩实在没人照看,这不就来找你了,不过你若不方便,我们再想办法”男人有些不好意思了,自己和老婆出国旅行,却把孩子扔给了妻子的女儿,主要是轩轩太小了,出门一个月的时间,真怕他在国外在生病什么的,那可就麻烦了,所以才不打算带他去的,可是这次单位公派出国旅游的机会也十分难得,还让带着一位家属,所有费用单位全报销,机会十分难得,放弃太可惜了。 “没事,不用,你们若是不嫌弃我这里小,那么就把轩轩放我这里吧,你们回来到我这里来接就行了”爱怜到底没有拒绝他们。 “是我们这些年忽略了你,对不起”男人低下头,轻声说道。 不管怎么说,娶了人家妈妈,却把人家女儿忽略的这么彻底,他们这样子真的很渣,男人无话可说,他也有时会问起老婆,她的女儿怎么样?在哪里工作?顺利不?有没有男朋友?等等,可是妻子总是说,她能有啥事儿?有事就打电话了云云,讲道理,他们做人父母的也真的不够格,哪怕自己是继父。 即使国外也有孩子成人后便自力更生,但是生活上或精神上还是能够给孩子一些指导和关心的,可是他们却是忽视得彻底。 他都想领着孩子回去了,实在是没脸再让人家给看孩子了,可是听到爱怜问了,他还是说了,却没想到爱怜会很痛快地答应了下来。 轩轩的衣物玩具,他们这次来时,便拿过来不少,在爱怜平静的目光下,留下了轩轩,满脸愧疚和无地自容地离开了。 轩轩则是眼泪汪汪跟父母说了再见,留在这个陌生的姐姐家里。 一个月的时间其实很快,爱怜这个同母异父的弟弟还是挺好带的,很可爱的一个小男孩儿,不是她一开始想像中的那种熊孩子,林妈把他教育的还不错,通过一个月的相处,爱怜还是很喜欢这个弟弟的。 轩轩也挺喜欢那个肉团子一样的小外甥,只不过仔仔太小了,与他没办法一起玩儿,这让小家伙很是着急,总缠着爱怜问,仔仔什么时候能长大?长大后他带着仔仔玩儿可不可以? 爱怜虽然这段时间忙碌了许多,但是却也办成了不少事。 房子买完了,是贷款,首付30%买的一幢小别墅,全款她买不起,还是毛坯房,得需要自己装修,她又通过顾云奇的介绍找了一家靠谱的装修公司包工包料装修。 362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再加上九十多平米的地下室,外面有前后的庭院,前院里还有一棵树,此时的季节,树叶已经全黄了,落得院子里铺满金黄的叶子,倒是别有一番美感,她想起古代世界时,她和王氏在京城中第一套房子中的那棵大银杏树了。 设计师给出的设计,再加上爱怜自己的想法,最后敲定了装修风格,在林妈回国时,已经动工了。 可能是林妈和林爸沟通过了,林爸最近在下班后,领着林瀚博来了好几次,林瀚博是林爸再婚后的儿子,比轩轩大一岁,他们两个在一起时,还玩得挺好的。 只是爱怜没有见到林爸现在的妻子,听林瀚博无意识的说话,可以猜出那个女人似乎不太喜欢林爸与前妻或之前的女儿牵扯太多,不过爱怜也是无所谓,你来了,我便招待你,你不来,我也不会去打扰你。 说白了就是有他们,没有他们都一样,他们在她心中没占多少位置,占了一点儿,也是无关紧要的,她又不是原主,只要替原主尽了自己应尽的义务就行了,多了,她不想掺和。 第68章 养娃(30) 顾云奇还总是刷着存在感,可是爱怜都不接招,只是拿他当朋友。 吕涛也偶尔会找爱怜吃顿饭,有时候还会带着一两个朋友,但都是他比较放心人品的,包括那个八卦男,别看他八卦,为人还是不错的,只是现在吕涛把心态摆得也比较正,真的把爱怜当朋友处,他觉得和爱怜相处,很舒服,不会有压力,很放松,这一点他的几个朋友也十分认可,只是他们都十分不理解唐瑞到底心理是不是有问题,这么好的一个女人,他都说甩就甩。 搏击馆,爱怜也已经训练一段时间了,轩轩在家里的这段时间,她只能挤出些时间去训练,但是还是落下了一段课程,不过她打算轩轩回家后抓些紧,再好好练,实在是时间太紧了。 顾母朋友的绣品也不能耽误太久的时间,所以在家练琴的时间被无限压缩了,不过好在,乐谱已经整理完了,她打算找找出版社,看看能不能出版,这种事情,毫无例外地找到了吕涛的身上。 吕涛的能量和人脉真的挺大的,在爱怜看起来很麻烦的一件事,吕涛却轻描淡写地解决了。 等到林妈他们回国后,来接轩轩时,看到轩轩居然还胖了点儿,而且与姐姐分别时还难舍难离的,这让林妈有些吃醋,可是心里还有些高兴,女儿和儿子能够相处得很好,她便放心了很多,最起码没算是姐弟太过生疏,今后也要让他们常来往,长大后才能互相帮衬些。 她也是这段时间才想到的事情,女儿和儿子,都是她的骨肉,她已经快五十岁的人了,轩轩还这么小,有一天她不在了,轩轩在这个世界上就他姐姐一个亲人可以互相扶持了,而自己为何却只为了其中一个忽略了另一个这么多年?还是自己对不起女儿了。 所以她才会给林爸打电话,沟通了这件事,林爸也才感觉到确实忽略了大女儿太多。 林妈回国后,也时常带着儿子来看女儿,有时候也会打电话给爱怜,让她过去吃饭,这时才有点儿当妈的样子,爱怜倒也不拒绝。 林爸只是带着李瀚博来看爱怜,或是找她出去吃饭,再看看自己的外孙,却是不敢把爱怜带回家,否则怕是家中老婆可不会给好脸色的。 爱怜则是无可无不可的,无欲则刚,古人诚不欺我,不在乎就不会受伤,也不会患得患失。 春节的时候,林妈找爱怜去她那里过,爱怜没有去,林妈是和轩轩爷爷奶奶,还有大伯们一起过春节,她去干什么?还别扭,便还是和儿子一起在家过的。 当然三十晚上,还是分别和两家视频,这回两个弟弟都一改往年的陌生和羞涩,在屏幕那边‘姐姐、姐姐’地叫得欢,爱怜也有了些真诚的笑容。 仔仔已经会冒话了,简单的话会说了不少,基本饿了、渴了、拉臭臭什么的,都会表达了,爱怜的早教抓得很早,也很有条理,音乐上更是得到充分的熏陶。 仔仔非常聪明,而且体质也很好,这可能得利于空间泉水的功效吧?从出生到现在,从未生过病,十分省心。 刚过完春节,爱怜便把王姐和仔仔打包,送到林妈家里,然后一个人去参加训练营,一走就是五个月,回来时跟个黑碳似的,养了一个多月,还没完全恢复过来呢。 刚回来时,仔仔差点儿都不认她了,这让她一阵心塞,这小没良心的,但是熟悉的也快,前后不过十几分钟,却又赖在她身上不下来了。 回来修养了一个多月,在刚入秋的开学季时,爱怜搬家了 别墅主体两层362平方,地下一层九十多平,还有一间车库。 一楼厨房、餐厅、客厅、一间客卧、健身房、卫生间;二楼两间卧室,每间卧室都有独立的卫生间和衣帽间,还有一间书房和一间琴室。二楼朝南的一面都是落地窗,每个卧室房间外,都有个大露台,露台也装修得美轮美奂的。地下室有杂物室和影音室。 整栋别墅装有全套的智能家居,还有中央背景音乐系统,客厅、餐厅、卧室、书房、健身房等多个分区都可以独立播放,浅色系列的简洁装修,用料却很扎实, 楼顶天台上,还修得空中花园,夏天的时候在楼顶上喝茶吹风也是惬意的很。前后院子里铺着草坪,前院有一棵树,还有一座小假山,带着小桥流水的缩微景观,后院则有个不大不小的院子,但也装了一个小篮球架,留给仔仔大一些再玩儿,如果长大了,也可以换个正常规格的篮球架,让他可以没事儿的时候锻炼锻炼。 搬家的时候顾云奇和吕涛他们几个都来了,顾云奇现在和吕涛他们也算熟悉了,关系处得还不错。 说是搬家,其实东西早已经搬得差不多了,只是拿了一口锅过来,便表示正式搬完了,爱怜便在院子里支上了烧烤架,又做了几个凉菜,准备备了各种腌制好的肉类,六个人,再加上王姐和仔仔,大大小小八个人很是热闹地燎了锅底儿,温了温居。 顾云奇追爱怜,终归感觉自己无望,现在已经可以摆正心态,和大家做朋友了,若不然他也不能如此坦然和吕涛他们打成一片。 他们这里在院子中吃烧烤的事情,没过多久便传到了唐瑞的耳朵中,唐瑞目前已经有了未婚妻,妻子长得普通,只是家世很好,他们在一起算是联姻,那女人看上了唐瑞的颜,也从别人口中知道了爱怜和她的孩子,不过她并不怪唐瑞,只要他的人和她在一起,不再招惹那些烂桃花就行了,她不管之前他有过多少个女人,对唐瑞也算是真爱了。 唐瑞得知爱怜居然和吕涛他们关系处得不错时,曾经有一瞬间对吕涛有些怨恨,心底里埋怨吕涛做为他的朋友,为什么会和他的前女友处得那么好?可是想想现在吕涛对他不冷不淡的态度,又冷静下来。 第69章 养娃(31) 他不是傻子,自然能够感觉得到吕涛对他的疏远,吕涛做为市高官唯一的儿子,身份自然比他一介商人之子强上一些,而且听说他爸最近可能还会有所变动,估计又要向上升了一格,吕涛今年才二十八岁,已经是正科级的干部,从事团市委的工作,晋升速度也是飞快。 吕涛对他态度上的冷淡,他仔细回想,大概也是从自己甩了林爱怜后才开始的吧?是啊!自己做的也不地道,虽然有李惠玲的挑拨,但是林爱怜毕竟是李惠玲介绍给他认识的,而李惠玲当时又是吕涛的女友,也是林爱怜的闺蜜,自己把林爱怜毫不犹豫地甩了,还在言语是污辱她,这何尝不是把吕涛的面子往地上踩,也怪不得吕涛从那时起便开始疏远他了,而因为吕涛的疏远,自家的生意有时候也会受到一些牵连。 可是后悔药也没地儿去买,林爱怜虽然把他和她的孩子生了下来,却跟了林姓,而且有了顾家小公子做男友,自己和顾云奇比,是远远不如的,自己还有什么资格再去怨恨别人? 对比一下林爱怜和现在的未婚妻,虽然未婚妻对他还不错,可是她大小姐当惯了,说话时常颐指气使,自己又不是小白脸儿,自家的生意也不比她家小,凭什么她要和自己这样说话? 这时她想起了爱怜的温柔小意,想起了她爱慕自己时的目光,不似其它女人的拜金,他知道她当时是真的爱自己,是真的用了心的,可是现在想这些也没用,终归有些事情做错了,便没有机会再弥补。 那片别墅区,唐瑞有时也会去,他家在那个小区中也买了一套别墅,也装修了,他会在空闲时,悄悄地去住几天,然后偷偷地观察着爱怜家,有时候便会看到一个中年女人和一个走路还不是太稳的小男孩儿,在院子中玩儿,有时候也能看到爱怜和他一块玩儿。 天气暖和时,爱怜还会拿着琵琶或古筝等乐器,在院子中的树下或草坪上弹琴,琴声很好听,总能看到那个男孩儿,听说他叫‘仔仔’,就坐在一旁的小板凳上,托着腮静静地认真地听着,神情十分专注。 有时候,还会听见别墅中隐隐约约传出钢琴声,有流畅的,有断断续续的。 唐瑞一直在婚后都保持着这个习惯,每过一段时间,便会悄悄地来到这个小区的别墅中居住几天,然后看着那个叫‘仔仔’的男孩儿慢慢长大。 时间总是公平对待每一个人,不管你喜欢不喜欢,愿意不愿意,它不为任何人停留或驻足。 一转眼就是六年过去了,仔仔已经是一名光荣的小学生了。 当初的月嫂王姐还在爱怜家,她的儿子早已成家立业,丈夫也早就没有了,她不想和儿子住在一起,便在外面打工,月嫂包吃包住,所以她当时做了好几年的月嫂工作,自从进了爱怜的门后,便再没换过人家,也不嫌弃爱怜家里小,她只能睡沙发,在爱怜买了别墅后,更是正式成为她家的帮佣,吃住都在爱怜家,她也尽心尽力地做着她的事,不多言也不多语,爱怜和她相处得很好。 今天是周一,爱怜并没有出去,因为她已经放暑假了,这个工作真的很好,可以和仔仔一起上班、上学,也可以一起放寒假、暑假,家中大小三口人都在。 早饭三人已经吃完了,王姐去洗了碗,爱怜则领着仔仔在小区院子里溜达消食,边溜达边用英文和儿子对话,仔仔现在已经可以用英文流利和她交流了。 自从仔仔两周岁之后,每年的寒暑假,爱怜都会带着他去国外,主要是英美法德,外语,在相应的语言环境里,会学得特别快,仔仔现在除汉语外的英、法、德三国语言,日常对话方面,听、说都没太大问题,英文读还可以,德法读写都还没掌握而已,不过他现在才上小学,这些都还早,不着急。 当娘儿俩散步回到了自家门口时,却看到了几个陌生人,是真的陌生,她都不认识面前这几个五十来岁的中年男人和女人是谁,为什么站在她家门口堵着。 她没用指纹锁开门,而是警惕地看向几人道:“你们是谁?为什么站在我家门口?” “你是林爱怜吗?我们是唐瑞的爸爸和妈妈”中年女人口中和爱怜说着话,眼睛却直勾勾地看着仔仔,爱怜警惕地看着她,然后用手把儿子往身后带了带。 唐瑞的爸妈,他们来做什么,看他们看着仔仔的眼神,来者不善啊!爱怜心中升起一丝不太好的预感。 “你们有什么事?”爱怜并没有让他们进门的意思,总感觉是恶客上门呢! “不让我们进去坐坐吗?”长得和唐瑞有些相似的中年男人咳了一下,说道。 “不必了,我跟唐瑞早就没关系了,他也早已经成家立业,所以如果有事,你们现在就说吧,我家里不方便”爱怜说话一点情面都没留,总感觉他们今天来者不善,那眼神有些赤裸裸的。 “不怪小瑞当年看不上她,就这样没教养没礼貌的人,别把我孙子都教坏了”唐母嘴角微撇,眼中满是不屑。 “对不起,我不认识你们,如果你们就说这些话,那么说完了,请离开,我要回家,别挡着我们”爱怜的脸色也沉了下来。 “怎么说话呢?什么叫不认识我们?你领着的是我的孙子,怎么说是陌生人?你这是大不孝知道吗?赶紧开门,让我们进去说话,这里晒死了”唐母声音有些高亢。 “就是,我们是唐瑞的姑姑,你开门让我们进门说,站在这里算怎么回事儿?”后面一个女人也跟着附和道。 “对不起,我不认识你们,再说一遍,如果你们不让开,那么我会叫保安,不知道你们是怎么进的小区? “真是没见识的女人,我们家在这小区里是有房产的,我们是这个小区里的业主,凭什么让我们离开? 第70章 养娃(32) “你们是这个小区的业主,但不是我家的业主,请让开”爱怜的神色已经冷得能掉冰渣了,真是一群不知所谓的讨厌的人。 唐瑞的姑姑拉开了正要说话的唐母,唐母闭上刚要张开的口,向一边让去。 爱怜按了指纹,门开了,她领着仔仔便进了院子,唐家人刚要跟着进去,便被爱怜回身便把门给锁上了。 “仔仔,进去找王姨玩儿去,妈妈这里有事,乖”爱怜用德语和儿子说道,这几年,因她的精神力强大,所以这几国的外语,她自己也学得不错。这样母子俩才能随意在各国语言中切换着进行交流。 “好的,妈妈,你小心些,我看他们不像好人”仔仔人小鬼大地用法语回答爱怜,并瞪了栅栏外的几人一眼,然后跑进了别墅。 唐母没听懂两人叽哩哇拉地说了些什么,但是看到仔仔瞪了她一眼,便觉得爱怜没说他们什么好话。 隔着栅栏,唐母的脸色都变了,叫骂道:“你个小贱人,你个烂货,多亏我家小瑞把你给甩了,就你这样没规没矩的贱人怎么能进我唐家的门,我告诉你,乖乖把我孙子给我们送来,否则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你做梦,仔仔是我的儿子,跟你们一分钱关系都没有,你们若敢做什么,我就敢告你们绑架拐骗儿童,还有,你们若敢动我儿子一根寒毛,我会杀了你们,儿子便是我的逆鳞,触之则死”爱怜凑到了栅栏门前,隔着栅栏低声说道,眼神冷厉。 说罢,拿起手机,拨通了保安电话:“这家门前有人骚扰,请派人来解决”。 别墅区的物业管理还是不错的,没两分钟两个保安就到了,到时正听到门外两个女人破口大骂林女士。 保安过来劝他们离开,她们连着保安一起骂,这让两个保安脸都黑了,中年男人看到老婆这样骂人,也有些挂不住了,拉着妻子离开了。 爱怜打完电话,便进了别墅,才不管门外如何呢! 爱怜倒是想问问唐瑞,他爸妈来她们家做什么,可是她早把他电话拉黑多年了,换了手机,他的电话号码早整没了,又不想问别人,想了想便算了,不过心中也有些猜测,是不是唐家发生了什么事情,这么多年都相安无事,为什么突然间想要打仔仔的主意? 如果不是之前唐母看仔仔的眼神那么吓人,爱怜之前可能就会让他们进来说话了,最起码的礼貌还是会保持的,可是那眼神太露骨,太不加掩饰了,直觉让她感觉不是啥好事儿。 所以她压根就没放他们进来,反正对于她来说,他们真的是陌生人,原主跟着唐瑞几个月的时间,也没见他的父母,这时候豁然冒出来抢她儿子,惯得他们。 爱怜没找唐瑞,唐瑞晚上倒是自己来了,这回爱怜没有把他关门外,而是让他进了屋。 他来之前,爱怜便坐在沙发上,边喝着功夫茶,边和仔仔看着电视,电视也是科教频道,讲着生物进化史,挺有意思的,两人正看得津津有味的,却迎来了不速之客。 唐瑞坐在沙发上,已经三十出头的他,表面上也成熟和沉稳了许多,少了当年的神采飞扬和放荡不羁,爱怜给他倒了一杯茶,他接了过来轻闻慢嗅的,倒挺像那么回事儿,当年的他可不会做这些,他会觉得喝茶的人更像是在装逼。 仔仔见来了陌生人,依偎着妈妈,眼睛一会儿看看电视,一会儿看向唐瑞,眼神全是好奇。 唐瑞头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看到仔仔,每次他都是远远地看着,‘这孩子长得可真好,更是取了自己和爱怜两人的优点,长大以后,定是个大帅哥’。 “唐瑞,怎么?你有事吗?”爱怜看到他看仔仔的眼神了,有温情,有后悔,可是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呢? “我是对我爸我妈他们今天上门来的事情,跟你道歉”唐瑞喝了一口茶,感觉没有那么口干了后,才说道。 “为什么?他们为什么来?”爱怜也不拐弯抹角的。 “小雪,哦,是我妻子,她给我生了女儿,可是在那之后,医生说她今后不会再有孩子,因为我和我爸都是独生子,所以我爸妈认为唐家要绝后了,所以想要回——仔仔,毕竟他是我们唐家唯一的男丁”唐瑞感觉自己好不容易才把这些话说完全。 “哦?现在想起我家仔仔是唐家血脉了?当初我怀孕,你又甩了我时,我们便已经没有关系了,包括仔仔。仔仔是我一个人的孩子,和你们唐家没关系,你还有女儿,好好对你的女儿,她是你的亲骨肉,女孩子若是有出息,不比男孩子差。听说你妻子对你很好,也不要再辜负了一个对你好的女人了”爱怜深深地看了一眼唐瑞,转头又看了看还在三心二意看电视的儿子,儿子懂事早,关于他的身世,她也在去年便全告诉了他,他有知情权。 所以现在说这些,也不避讳他。 “最后再跟你说一遍,希望且你管束好你的家人,我不会把仔仔让出去的,仔仔他是我一个人的孩子,跟你们唐家什么关系都没有,如果我儿子受到什么伤害,我不会善罢甘休的,若是超过我的底线,我会做出什么,我自己都不知道”爱怜声音不大,表情认真。 唐瑞看着爱怜就是一怔,随即苦笑着点头道:“放心,不会了,不过,我能时常来看看他吗?”他指了指仔仔。 “你最好不要来,你还有家,有妻子,有女儿,我不想引起不必要的误会,就这样”爱怜回答的干脆利落,不想和他们整得藕断丝连的。 “可——我毕竟是他的亲生父亲,他也需要父爱”唐瑞见爱怜要送客,有些急了。 “不,父亲既然已经缺失了这么多年,那么有没有也无所谓了,你能给的,我都给他了,他不缺爱”爱怜已经向门口走去,站在门口。 第71章 养娃(33) 唐瑞无奈,只好换上自己的鞋出了别墅,是啊!人家这么多年没有自己,不是一样活得好好的,而且小家伙被她教得真得是非常好呢!自己又有什么用呢? 唐瑞离开的背影有些萧瑟。 “仔仔,你想让他做回你的爸爸吗?”爱怜摸着站在自己腿边,向外看着唐瑞背影的儿子问道。 “不,妈妈,我不需要,我只要你就够了,他不配做我的爸爸,我也不喜欢所谓的爷爷和奶奶,他们很没素质,还骂人,我不想和他们有牵扯,妈妈,你别把我送过去,好吗?就咱们俩过,对,还有王姨,就咱们三个人生活,我觉得很开心很快乐,我不要去唐家,我不喜欢这个爸爸,不喜欢唐家”仔仔仰着头很认真地回答道。 “嗯,好,仔仔不想回唐家,那就不回,咱们娘俩儿好好生活,来,拉勾”两个大拇指对在了一起,仔仔唇角微勾,明亮的眼睛闪着光芒,灿若星辰。 晚上,两母子来到天台,晚风吹拂着,凉爽而惬意,灯下,两人一人古筝,一人竹笛,一曲《菊花台》,琴声叮咚,笛声婉转悠扬,虽然竹笛的声音还有些稚嫩,可就男孩子的年龄来说,已经是天才一般的表现了。 隔壁的一家三口也来到天台上,三口人喝着茶,也静静地听着这边母子俩的合奏,那家的小女孩比仔仔要大三岁,这时看着爱怜和仔仔的眼中满是崇拜。 小女孩叫夏嫣,小名儿叫糖宝儿,如今也跟着爱怜学古筝,虽然同龄人中弹得也算不错了,可是比仔仔来说,天份还是差了些。 她很崇拜爱怜,认为她即漂亮又有才华,还有那么优秀的儿子,仔仔弟弟多厉害啊。 夏家一家三口每逢听到琴声,都会也跑到天台上,一同欣赏。 另一边的别墅天台,也上来一对老夫妻,笑呵呵地坐在天台上的凉椅上看着母子二人的演奏。这大概是天气转暖后,晚上几家的即兴节目了,天气好时,爱怜有时会和儿子在天台上坐一会儿,闲来无事,便抚琴几首,仔仔也跟着凑热闹,跟妈妈合奏,爱怜现在会的乐器很多,但是仔仔只学了笛和钢琴。 每当两母子有兴致合奏或独奏时,附近几家别墅如果有人,都会跑到天台上来听听,也是一种享受。 几家弹弹琴,听听曲,聊聊天,一个小时左右,便各自回家了,邻里之间关系处得极为融洽。 夏家一家三口下楼,两口子边下楼边听着糖宝儿叽叽喳喳地说着仔仔在学校如何如何,仔仔今年七岁,已经上三年级了,和糖宝儿同校、同级、不同班,所以仔仔在学校的事情,糖宝儿也是知道一些的,这时正跟着爸爸妈妈说着仔仔在学校的光荣事迹。 “仔仔弟弟每次考试都是双百,他英语说的可好了,比英语老师说得还好听,老师都说他太厉害了,我们学校开运动会,每次他都报好几项,总能得第一,妈妈,你不知道,仔仔弟弟会乐器就我知道,我们学校的老师同学都不知道的,他从不在学校表演,他说他学习和体育都好就已经够了,不想再让同学们因为他会得太多,离得他太远......巴拉巴拉”糖宝儿都已经依偎在了坐在沙发上的妈妈怀中,小嘴儿还一个劲儿地说着。 “你仔仔弟弟可真聪明,这么小就知道收敛了”夏妈笑着附和着女儿,不过对仔仔这个孩子的聪明早熟,智商情商都真的很高,也真是感到有些惊讶,才七岁的孩子就已经知道收敛一些光芒,知道越耀眼的人也与普通人的距离越大,容易在与人交往过程被隔离在外,并不利于搞好人际关系。 夏妈看了一眼夏爸,两人都明白对方眼中的震惊,毕竟那孩子才七岁,上三年级已经是个小天才了,却年年第一,体育也好,音乐也好,他妈妈都是怎么教育的啊? 夏爸笑着叹道:“你有时间真应该去跟仔仔妈妈取取经,学学如何教育孩子,她家孩子实在太优秀了,以后也让糖宝儿常跟仔仔接触,在一起玩儿,好孩子总能带着另一个孩子上进的,但愿能影响一下咱们乖女儿,不过看咱家糖宝儿还挺喜欢隔壁那小子的,反正现在也是暑假了,除了去仔仔妈妈那里去上课外,没事儿也多联系,要不明天请他们母子二人来咱家吃顿饭吧,理由就是谢师宴,怎么样”? “行,明天我去买菜,就明天晚上吧,我会准备得丰富点,把她家隔壁的鲁教授老两口也叫着吧!都是高级知识分子,让咱们糖宝儿提前感受一下他们身上的文化修养,有些东西真不是只靠言语能教出来的,还得是在言传同时,身教也要跟上”夏妈点头答应下来,夏妈就在市图书馆上班,工作清闲,平时还有点小资的情调。 与此同时,旁边院子的老两口,鲁教授夫妻也是坐在沙发上,电视还在播放着戏曲节目,可是两人眼睛看着电视,口中却谈论着邻居这对母子。 “仔仔妈妈今年也才三十来岁吧?”老太太问道。 “应该是的,好像是三十一、二岁吧?”鲁教授答道。 “年纪轻轻便才华横溢,她的那三本书现在已经成了经典,你说这孩子怎么学的?”老太太双手有一下无一下捶打着自己的关节部位,她已经形成了习惯,据说这样有利健康。 “是啊,古琴、洞箫、琵琶,都是按古曲风格作曲,各个曲调优美,每首都能成为经典传世之作,不过现在看来,也是天赋啊!你看她家仔仔,小小年纪,已经优秀的让同龄人望尘莫及了”鲁教授叹道。 “可不是嘛!”老太太附和着。 “我虽然不是学音乐的,对音乐也是不太懂,可是每次在天台上听她弹琴都是一种极致的享受,也难怪她的声望已经比音院的于教授和何教授更胜呢”鲁教授对于音院的一些情况还是了解的,民乐系有着这两位老艺术家坐镇,都是学院招生数量的保证,现在更是多了林爱怜,声名更甚。 第72章 养娃(34) “她年纪还这么小,如今仍然是独自一人带着孩子,没听说她要再成家的想法啊?难不成就这样一直单着?”老太太有些操心地唠叨着。 “之前时常来她家的几个小伙子,后来看着都是一对一对来了,人家都成家了,却只有她是一个人,估计可能是不想让自己的再婚影响孩子吧,毕竟她对仔仔那么上心”鲁教授也难得的八卦了下。 “是啊!她对仔仔的教育,简直是全方位的了,偏偏还能不让孩子厌烦,我想应该是她从小的基础就打得好,规律和自律的生活,每种教育方式都不枯燥,从引导孩子的兴趣出发,才能让小孩子容易分散的精力集中起来,你说咱们孙子如果也是由小林来教导,是不是会更加优秀?”老太太的思维很容易又被拐到了孩子的教育问题。 “咱们孙子虽然也不错,但还真的没法儿跟仔仔比,教育是一方面,那孩子的智商情商也真的很高,这个咱们孙子还是差上一些,再加上小林的方式比较适合仔仔,可以说是很有针对性的教育方式,才能让仔仔小小年纪,便已经初露锋芒,不过那孩子在外面还是很谦虚和礼貌的,这也是说明这孩子情商不低啊!知道谦逊,知道收敛,以后必然是个人物啊!”鲁教授语气中也很是佩服。 “孩子不管智商情商多高,出生时都是一张白纸,在上面画出什么的图画,都跟父母脱不了干系,所以这些都是双方面的,小林真是厉害,自己各方面都那么优秀,孩子也教育得那么好,你说咱们儿子当年要是给咱们找小林当儿媳妇多好啊!现在都生二胎,到时候再让她给咱们再生个天才孙女,凑成一个‘好’多好啊!”老太太的思维又拐了一个巨大的弯度。 “你说什么呢,咱们儿媳妇已经很好了,你以后可千万不要再说这样的话了,让咱们儿媳妇听到了,算是怎么回事儿,再说我听儿子说,他们小两口还准备要二胎呢,你再抱一个孙子孙女的想法,估计没两年也能实现......” 老两口的话题说着说着,又不知道转到了哪里。 当爱怜听说唐瑞的事情的时候,已经是在仔仔十六岁时,在国外上大学的第二年。 自从十年前唐瑞到爱怜家的那次之后,她再也没见过他,但也没再见到唐家人来纠缠。 唐瑞一家三口与唐家人决裂,唐家企业构成复杂,几乎算是家族企业,唐父唐母对于唐家的两个姑姑以及两个姑父偏听偏信,更是对唐瑞的妻子,也就是他口中的小雪不能够再生育,只有一女的状况十分不满意。 他们来找过爱怜,想要回仔仔的抚养权,吃了个闭门羹后,虽然回去之后与唐瑞大吵了一架,但是却还是不死心,想要再次来找爱怜,唐瑞怕他们再出什么妖娥子,早已经派人盯着他的父母,及时拦下他们,却也是恼羞成怒,当时便把他的两姑姑骂了一通,虽然没用什么脏字,但是也是损得不轻,这本是自己的家事,却让两个姑姑搅得不得安宁,他本来就是个毒舌的,这会儿用在了那两个老女人身上。 两个姑姑不甘让侄子这么羞辱,回去之后又向两个唐家姑爷哭诉,两个姑爷也本不是什么省油的灯,本来唐氏的企业,他们两对夫妻占股虽然不多,但是这么多年下来,也安插了不少人,这一次借着两个唐家女儿对于唐家的不满,开始在唐家企业搅风搅雨。 最终在企业千疮百孔之时,唐瑞还是及时发现了两位姑姑家做的好事,于是大刀阔斧地砍掉了不少的烂肉,直至把他那两个姑姑家所有的股份及派系的人马全都清理出去后,自己独立出来。 唐父在真正了解到了两个妹妹和妹夫在企业当中的所作所为之后,后悔不已,于是把股份转给了儿子,回家颐养天年,不再插手企业的事情,唐母虽然对于小雪只有一个女儿的事情还耿耿于怀,但是她不敢违逆唐父的决定,只得不再管唐瑞和所有唐家人的事情了。 唐瑞一番改革之后,企业由他一人独资,规模却缩水严重,毕竟他想把两个姑姑家的股份分离出去,便少不得割肉,但是现在企业规模缩小很多,但是也更容易管理。 整个过程唐瑞用了两年时间,这期间他的丈人家也帮了不少忙,小雪虽然恨公婆对自己的不公平,但是唐瑞对自己不错,她不是没有听说唐父唐母去找过爱怜,不过结果是被人家给怼了回去,她很解气,这么多年里,她也真正看明白了,人家压根没想过要进唐家的门,所以她也便没有去找她的心思。 自从唐父唐母的那次事件后,她也发现唐瑞对她和孩子更加体贴和关心了,这让她日渐冰冷的心渐渐回暖,也真正体会到了家的温暖,也收敛了之前的脾气,和睦的家庭,有时候是需要家庭成员各退一步的。 这些年来,她不是不能感觉到唐瑞对她并没有爱,更多的是像完成了任务一般,他看她的目光,有时候都像透过她,看别的人,不过现在这样,她也知道唐瑞其实还是不爱她,但他知道把她和孩子当成真正的家人了,没有爱情,还有亲情也可以,谁让她自己是那么爱他呢? 唐瑞一人独撑起了公司,公司总部也搬到了魔都,一家人已经离开好几年了,爱怜从未关心过他们,所以也是在仔仔都留学一年后才在吕涛他们喝得有点多的情况下,得知了细节。 现在无论是顾云奇,还是吕涛早都已经成家立业了,他们的妻子也都与爱怜成了好朋友,他们常常一家子一家子来她家做客,还经常开玩笑说要和爱怜定娃娃亲,可是都被爱怜笑着拒绝了,她可不想自己给儿子套上一个未婚妻的枷锁,未来那个女孩,要孩子自己来选,她只能给些意见,却不能帮他决定。 第73章 养娃(35) 邻居家的糖宝儿今年也刚刚考上大学,去了国外,成绩也十分优异,但是比起仔仔来,却差了不少,但也是同龄人的骄傲了。 爱怜自己现在已经成为民乐界的泰山北斗般的存在,她的刺绣天下无双,还有她极少被人所知的,她堪比特种兵的身手,甚至更强,她的体质被泉水滋润改造的极为强悍,她还是黑客界里的最为神秘的大佬,没人知道她的真面目,却对她所向披靡的黑客实力所折服,不过这黑客的实力却只有仔仔一个人知道。 当仔仔二十岁归来的时候,已经是双料博士,主攻人工智能和机械制造。同样极少有人知道,他在这两方面极为出色的同时,还有着强悍的身手和相当厉害的艺术修养,别人也只能从他出席某些活动时的钢琴表演得窥一二。 两母子对外人的印象人畜无害,可是只有他们自己知道,那是没人惹到自己。 仔仔在二十七岁时,攻克了人工智能的瓶颈,真正意义上的制造出了人工智能,获得了当年的图灵奖这一世界性的荣誉。 而爱怜则成了他的私人助手,帮助儿子攀上了这一顶峰。 当仔仔登上图灵奖的颁奖台时,他激动的目光看着台下含笑看着自己的母亲,是她帮助他成就了这一切,他眼含热泪地感谢了他的母亲林爱怜女士,并感谢了他的所有导师以及那些助手们...... 仔仔捧着奖杯下台,几步便冲到爱怜身边,高大的身形一把抱住了她,爱怜笑着听到儿子在她耳边说着:“谢谢妈,谢谢你”有一滴泪珠落在了她光洁的脖子上,她轻轻拍了拍儿子的后背,温柔地说道:“儿子,这是你应得的,你付出了,得到回报是应该的”。 林星岩,以二十七的年龄荣获了图灵奖的殊荣,是华夏的骄傲,是全民族的骄傲。 电视、网络、报纸......国内的、国外的,各种媒体扑天盖地的报导着他的事迹,尤其是华夏媒体,国家台也专门在新闻栏目报导了相关资讯。 一直以来,所有计算机方面的科研人员都致力于人工智能的研究,可是却离真正的智能,相去甚远,而林星岩却终于打破了这个瓶颈,虽然也有一些负面的新闻对于人工智能的担忧,但是却不能掩盖它所能给这个社会,给人类带来的巨大变革,这个变革是划时代的。 也从这时起,人们才知道,原来他是艺术大家林爱怜的儿子,这对母子瞬间成了整个华夏,乃至世界的名人。 当唐瑞一家三口坐在电视机前,看着图灵奖的颁奖典礼时,他们看到了那个长得极为高大英俊且气势迫人的林星岩,看到了台下那个穿着晚礼服,看上去三十来岁,气质华贵典雅,容貌十分美丽的女人,那是林爱怜,泉水的滋润下这么多年,已经五十来岁的她看上去还如三十来岁一样,皮肤光滑细嫩紧致,没有什么衰老的迹象,跟林星岩在一起,更像是姐姐一样。 唐瑞目光在两母子之间穿梭,那是他的儿子,那么帅,那么优秀,那个曾经是他的女人,还是那样美丽倾城,可他们现在却和自己没有关系,内心最深处的那丝悔意再次被他强行压制下去。 他现在已经是一个父亲和丈夫,不要再想那些改变不了的事情了,深吸一口气,他看像旁边的妻子和女儿,妻子也正抬起头,两人彼此笑了笑,都能从对方的目光中读出什么来,再看看彼此的眼角,他们都释然了。 顾云奇,已经是中年帅大叔模样的他,此刻正坐在办公室里,看着巨型屏幕上正上演着图灵奖颁奖的那一刻。 那个女人还是那么美,他看向她的身影,少见地流露出的那种情绪,那是痴迷和爱恋,不比当年少,只不过他一直掩藏在心底深处,没有再露出分毫,他知道她不爱他,他知道自己是不可能的,所以他退了一步,娶了一个爱自己的,然后和她做了朋友,这样才能更长久地与她相处,这也是最好的选择。 事实也证明自己这么做的正确性,她果真如她曾经所说,不想结婚,只想把儿子养大成人,她做到了。 不过自己是不可能达成心愿了,可女儿却帮他完成了一半,夫妻做不成,却快要成亲家了。想到这里顾云奇的目光变得柔和,看向爱怜的身影,脸上浮现出了微笑,即然不能在一起,那么便让我默默守着你一生也可,然后,让我的女儿和你的儿子,我们彼此生命的延续相守一生吧! 吕涛现在也已经成为省级的高官,此刻也是守着电视机,见证着老友儿子这一辉煌的时刻,同样也是感慨万千,自已的两个儿子,虽然也很不错,但是没法儿和仔仔相比,不过,能够让他们和仔仔成为朋友,也是他比较欣慰的。 像他这种高官,儿女的德行,也成为千家万户普通百姓们所关注的对象,多少坑爹的儿女把父母从高位给拉了下来,他不想步那样的后尘,两个儿子从小喜欢和仔仔在一起,一个刚刚研究生毕业从政,一个刚军校毕业从军。 他们从小也常在爱怜身边,有三分之一的教育,是由爱怜来完成的,他们的三观都很正,学习成长得也比同龄人快,围绕在爱怜身边的这些孩子,在她和仔仔的影响下,几乎都比同龄人优秀得多,这也让吕涛的爸爸很是感慨,认为当初如果儿子不是和李惠玲谈朋友,而是和爱怜在一起可多好,这话如果让鲁教授夫妻听到,是不是会感觉哪里不对? 吕涛苦笑,若果真如此,当年吕父肯定不会同意的,因为爱怜她那父母离异的身世,就过不了吕家这一关。 不过顾云奇那小子乐了吧?谁让人家大女儿和仔仔好上了,估计离结婚也不远了吧?可惜自家是两个臭小子啊!自己怎么就没生个闺女呢? 第74章 养娃(完) 在一间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旧楼中的一个房间内,一台破旧的电脑中播放的画面,让坐在电脑前的老女人面容扭曲且不甘,屏幕中那个依然光彩照人的女人,为何她过得还是那么好?为什么? 即使成了未婚妈妈,也没能因此毁了她,为什么? 看着她那优秀至极的儿子,李惠玲眼中的妒火简直要把自己都烧着了,可是最后的最后,然是颓然地摊坐在她的小床之上。 她现在依靠给人干零活为生,扫大街都由机器代替了大半,那些机器,她都不懂得怎么用,现在只能打零工勉强糊口,她拿什么去报复人家? 有时候看看新闻,里面弹出的那个曾经十分熟悉的身影,吕涛,已经是一省之首了,比当年他的父亲还要优秀,自己就那么错过了他,如果当初自己不那么功利,如果当年自己不去算计林爱怜,如果...... 可是哪有什么如果? 李惠玲的身体早已经在监狱的二十多年里面,败得差不多了,虽然现在监狱管理严格,可是还是有些阴暗的东西不容易被发现,她出来之时,身体也是极差。 如果条件好一些,养一养,还能活个二三十年,可是现在却不行了,她前几天去医院检查身体,结果却是显示的是白血病,如果条件好的话,现在已经可以医治痊愈了,但是她没钱,父母早已经不在了,亲戚没有人理她,这间小屋子,就是父母留给她的最后的财产。 于是,只是两年多的时间,李惠玲便带着各种不甘死去了,过了十多天才被人发现在小屋中腐烂发臭的尸体。 那时候,在他们都已经退休,人到晚年的时候,顾云奇在和吕涛这个老友钓着鱼,聊着天的时候,也各自吐露了心声,他们的老伴儿已经先他们一步离开了,两个孤寂的老人凑到了一起回忆往昔。 “当年你为什么放弃了追求爱怜?”吕涛一直纳闷着。 “我知道我们没结果,我爱她,她不爱我,她完成了她的承诺,一生未婚,我想一直站在她身边,只能成为她的朋友才可以,所以我便退了一步,娶了雅秀,她爱我,也爱了一辈子,我可以给她除了爱情之外所有的东西,爱却只留给爱怜”顾云奇用手撸了一把自己这满头的白发,苦笑道。 “哎!可能,爱怜是被唐瑞和李惠玲伤得太深了吧?从此关闭心门,把她所有的爱都给了仔仔”吕涛叹道。 “可能是吧,她从来不聊唐瑞,即使是仔仔也从不提这个父亲,哪怕从他记事儿起,爱怜便告诉了他一切,这对母子性格可真是够像的”顾云奇看着水面,轻轻说道。 “是啊!所以我轻易也不会在她面前提起他们,怎么说当年我是看着一切在发生,而没阻止,不过,阻止了,也就没有仔仔的出生了。我最后悔的却是认识了李惠玲这样的女人,是她害了爱怜,其次是唐瑞”吕涛真想时光能倒流。 “不过,我说老吕,当年你跟爱怜走得也挺近,怎么没想过追求她?要知道开始的时候,我还拿你当情敌了呢”顾云奇好奇地问道。 “曾有过想法的,可是刚刚冒头,便被我自己给摁死了,她父母离异,自己未婚先孕,我家肯定是不同意的,所以注定是没有结果的,我只能趁我刚有这种想法,便把它消灭在萌芽之中,这样自己才不会泥足深陷,活到痛苦当中,事实证明,我做对了,你这样的大帅哥,高富帅都没成功,我更是没影儿的事儿,也可以说是我太理智了吧?”吕涛也是轻叹道。 “是啊!你是够理智的,我却把自己陷了进去,一辈子没出来,好在女儿够给力,拿下了她的儿子,让我老怀大慰啊!”顾云奇说到这里,心情又莫名的好了些。 “我怎么没生个女儿呢?想不通啊,想不通”吕涛撇撇嘴,不再和他继续这个话题。 “等会儿,鱼、鱼、上钩了,挺大的啊——” “这回拿着鱼去爱怜家做去,她的手艺真不错” “好啊!等等,咱们再买点儿别的菜,就鱼也不够吃啊?” “好啊!菜市场,走起!” ...... 唐瑞在八十多岁时,因病陷入弥留,临终前,爱怜去看了他。 此时的唐瑞已经是鸡皮鹤发的老头子了,他看着面前这个像是五十来岁中年美妇的女人,眼角淌下浑浊的泪水,颤抖着双唇轻声说道:“对不起——”。 “我接受你的道歉”爱怜坐在床边,看着面前这个老人,这个曾经伤过原主至深的男人,这时已经丝毫感不到了恨意和怨意,这是都放开了。 听到爱怜的回答,唐瑞的脸瞬间散发出了光彩,眼神中的激动情绪不加隐藏。 “仔仔,过来,见见你爸”爱怜叫来了林星岩。 如同三、四十岁成熟帅大叔的林星岩,看着病床上这位自己的生父,眼神复杂,好一会儿,才轻道:“爸,我来看您了”。 唐瑞现出难以至信的神情,他从没奢望过有一天仔仔会认他,会叫他‘爸’,这一声,他在内心深处等了一辈子,却没想到最后的时刻等来了,他知足了,神情从不可至信,到释怀,到欣慰,到微笑着离开,最后只说了一个字‘好——’。 不知为什么,她感觉眼睛发酸,一丝伤感袭上心头,这是原主的感情吧,然后消散,不见。 仔仔也是流下了泪水,终于血脉中的亲情,让他对于唐瑞的离世还是有些伤心。 爱怜在这个世界上活到了一百一十二岁,她把老友一个个都送走了,顾云奇、吕涛,以及他们的妻子,她是最后一个。 她一生成就非凡,她的名字已经被列入史册,她的经历和成就已经成为教科书中的必学知识,她对于艺术的奉献,她那登峰造极的刺绣手艺,她成为林星岩一生的科研助手,她著书立说,给后人留下了一部部典籍,她一生教了无数学生,就连刺绣的手艺也被她传承下去,成为了华夏民族的瑰宝。 她死后,她曾经的绣品成了拥有者的传家宝,流传出去的作品,也在拍卖会上大放异彩,她亲手编撰的三本乐谱的手稿,也被林星岩先生收藏起来,在林星岩辞世之后,成为林家传承之物,被珍藏起来,每隔几年,便会取出借给国家博物馆巡回展出。 她的墨宝也被人收藏,与她的绣品一样成为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瑰宝,只是这也是在她离世之后才发现的,之前的百年间,都没人知道,原来她还是一位书法大家,其墨宝价值一点不输于历代书法大家,在她死后,她的书法作品也一部分被林星岩捐献给了国家博物馆,另一部分做为林家的收藏传承下去。 她的笔法,也成为了后来人争相模仿的对象。 她一生未嫁,以一个未婚妈妈的身份,教育出了林星岩先生这样惊世之材的国之栋梁,人工智能之父的称呼同样被载入史册,而他留下的人工智能母版,一直服役于国家科学院,那人工智能的名字,就叫‘仔仔’,是以林星岩的乳名命名的。 他们母子的事迹和故事,被后人所记录,被翻拍成电影、电视剧,因此他们母子二人身边的朋友、亲人们的名字也被大众所熟知,而其中的细节,也被当年登上国家第二把交椅的吕涛写在了回忆录当中。 于是人们知道了顾云奇,知道了唐瑞,知道了李惠玲,知道了......,以及林爱怜女士那些后来都名闻天下的众多优秀的学生们...... 第75章 末世里我有一个不孝女(1) 爱怜只感觉浑身似火在烧一般,想睁眼睁不开,想喊出声也喊不出来,人也迷迷糊糊的,她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难受,可是现在的身体却也不是她能控制得了的,不大一会儿又陷入昏迷当中。 当她再次醒来之时,已经被眼前所见吓懵了,然后便是一阵反胃,拉开房门,冲向了卫生间,向着座便开始大吐特吐,可是吐出的只是黄水,好容易才干呕完了,用手抹了一把泪水,她才抬眼看了看这个卫生间,她看向洗水池上方的镜子,镜中之人不禁让她吓了一跳,什么情况? 镜中是一个蓬头垢面的四十多岁的中年女人,头发就用皮筋在后面随意地系了下,两鬓都是凌乱的碎发,半边脸上都崩溅已经干涸的血污,本来保养得益的白皙皮肤看着有些恐怖和狼狈。 身上的衣服虽然脏破得很,但是从面料款式上可以看出,应该不便宜的样子。 只看了一眼自己目前的样子,她便赶紧冲出了卫生间,只是一想到刚才那个房间中的尸体,她也不可能再进去,看了看大开着的进户门,她回手又关上了,一咬牙,推开另一间房门,那是一间书房,很大,藏书也很多,还算干净,但是这房间里没有尸体,不臭,她又分别看了另外几个房间,都没有人,除刚刚那个有着一具尸体的卧室外,还有两个卧室,一个储藏室,分别看过,都没有什么人,于是她便在书房当中反锁了房门,坐在满是书的书桌旁的椅子上,上一个世界中的情感在迅速消褪,她对于仔仔的情感也在消失,虽然他的模样还是那么清晰,可是对他的那份母爱却越来越少,她不想这样,可是最后,也只被她紧紧地保住了一点点。 心头有些怅然,每一次都要清除在那里的情感吗?她知道这样对她是最好的结果,穿越的世界越多,情感垃圾也越多,终归有一天她的精神会承受不住的,所以这样才最好吧? 甩甩头,不去想这些,她还是试着看看,能不能接收到这具身体的记忆吧。 因为她果然又穿越了,也基本上证实了她的猜测,只是这回的原主不会是个杀人犯吧?要是果真如此,那可就糟了。 只是,事情不是她想像的那样。 原来这是个末世,丧尸的世界,没有人知道为什么这样,这一切发生的原由,可是一夜之间,整个城市,整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都变了模样。 原主名字叫周爱怜,今年四十四岁,一直在一家私企做财务总监,丈夫李立是另一家公司的高管,两人收入都不错,在宇州这座一线城市买了这套一百八十来平方米的房子,他们有一个女儿,叫李晴雪,今年二十二岁,高挑漂亮,在本地一所名牌大学读研一,一家三口幸福指数非常高。 可是却在那一天,所有一切都消失了,清早好丈夫兼好父亲的李立,起早给这家里两个女人做早饭,却没想到,直接成了丧尸,在厨房游荡,母女二人都不知道。 李晴雪是被尿憋醒的,上完厕所后,随意地晃荡到厨房,像每天一样,问爸爸做什么好吃的,可是却看到转过身来的李立恐怖的样子,青黑色皮肤,尖牙,一声尖叫,叫醒了周爱怜,睡得有点懵的她,坐起身来,还呆了两秒钟,然后急忙下床向外跑,却迎面撞上了冲进门的女儿,她被女儿撞得一个趔趄,差点没坐地上,女儿已经却已经躲在了她的身后。 随即她便看到了后面追过来的丈夫,可是丈夫的样子却是吓到她了,她有些呆愣,却又被女儿的尖叫声叫醒过来,她想找东西抵挡一下形容恐怖的李立,却没想到尖叫中的女儿猛地把她推向了李立,在她和李立撞到一起时,李晴雪夺门跑了出去,还回手把卧室门关上了。 而她也在混乱中被李立抓伤了手臂,她看着这个曾经温润如玉,如今无比恐怖的丈夫,正张开泛着臭气和长着尖牙的大口向自己咬过来时,下意识地便用另一只手也随手抓住了门口一个矮柜上的铜制摆件,猛地朝他头上砸去。 连着好几下,李立倒在了血泊当中,从未杀过人或伤过人,甚至连鸡都没杀过的女人,在看到这个结果后,后退了几步后,摔在了床边的地毯上晕了过去。 再醒过来,就是爱怜穿越过来了。 而另一份信息当中,却是李晴雪在把母亲推向了已经变成丧尸的父亲,然后还把母亲关在了自己的卧室当中,就那么跑了。 原主周爱怜被丧尸病毒感染发烧,觉醒异能失败死亡。 李晴雪慌乱中跑了出去,什么都没有带,在这个乱成一团的城市中来回乱窜,居然没有出什么事,还遇到了一伙队伍,一行三十多人的队伍,开着一辆大巴逃离这个城市。 队伍的带头人叫冯波,一身军装,今年二十四岁,高大英俊的,是现役军人,他曾经也是李晴雪一直喜欢暗恋的高中学长,冯波这一次也是在宇市办事,赶上了末世爆发,能够在这里碰上自己暗恋的对象,让李晴雪开心异常,她说父母都变成了丧尸,只有她跑了出来,大家也收留了她,冯波已经觉醒了异能,还是boss必备的雷系和风系双异能,成了队伍的主心骨,也就没有意外。 队伍中还有几个也觉醒了异能的人带着一大群人逃离,一开始李晴雪还不觉得什么,可是慢慢的,队伍中相继有人觉醒异能,尤其还有一个冯波特别照顾的另外一所大学大三的一位叫陆铃铛的可爱女生,本来看到他们二人走得近,而且越发暧昧,李晴雪的心中就极为不舒服,后来听有认识陆铃铛的女生说,两人是前不久才确定的男女朋友关系,这让李晴雪更是嫉妒上了陆铃铛,但她也只是认识这位学长而已,并不熟悉,她没有理由表示什么不满,后来这个女生也觉醒了异能,居然是木系和空间系双系异能,大家搜寻物资时都会带上她,这样收获得也比其它人要多得多。 第76章 末世里我有一个不孝女(2) 于是于晴雪就是各种寻找机会,终于在某一个夜晚,她发现了陆铃铛的秘密,原来她的空间系异能其实是借助于外物,一个玉坠儿。 于是她把陆铃铛寻机害死了,然后夺了玉坠儿,而队伍中的人都没有发现这事儿是她干的,因为她把责任推给了丧尸。 丧尸:——这锅我不背—— 这里没有陆铃铛重生逆袭的桥段,冯波本来对陆铃铛很有好感,在她死后,他也很伤心,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地也就放下了,末世里大家对于死亡的接受能力更强了,在李晴雪的刻意接近下,也慢慢地接受了高挑漂亮,还一直对他颇好的李晴雪。 李晴雪没有陆铃铛的木系异能,只能说自己也突然觉醒了空间异能,队友们也接受了她的说法。 后来冯波凭借着家庭背景雄厚和个人能力不凡,在新建立的一个幸存者基地‘东城基地’中表现十分突出,军衔也升得极快,在基地中也成为年轻人中最出色的一个,李晴雪成为他的女朋友后,也受到了基地的颇多照顾,一直生活得很好。 直到有一天另外一个基地负责人的女儿王倩到东城基地办事,一眼就相中了冯波,他却已经有了女友,王倩只好无奈地回去了,但是在第二次来东城基地的时候,她带来的一个手下却对她说起了他曾经见过一幕。 这人正好是李晴雪暗害陆铃铛时的唯一目击证人。 王倩的家世也不凡,父亲更是另一基地的负责人,自小便优沃的家庭环境注定熏陶得她自己也同样不是个省油的灯,设计让李晴雪的事情大白于所有人面前,李晴雪被王倩引导的自己都承认了她做下的事情。 于是在冯波失望的眼神中,她被关了起来,但是她的空间玉坠却没被人发现,虽然关了起来,但是她也死不了,只是失去了自由。 一直到冯波娶了王倩,王倩也正式入住了冯波的基地后,得尝所愿的王倩才想起来看看这位在监狱中一直关押的女人。 却发现她除了穿得破烂些外,居然什么事儿都没有,就连体重都没有降下来,一点都没瘦,后来听说李晴雪有空间异能,她能从自己的空间取出东西来吃,所以即使他们不给他食物,她也饿不死。 冯波念着旧情,没有杀了她,但不代表王倩会饶了她。 于是她被强制注入了丧尸病毒,毒发感染之后又打断了她的脖子,把她扔进了尸堆之中,后来被火化,尸骨无存。 那个空间玉坠儿,至始至终都没有人发现,就那么在尸堆中埋没,被一把火跟着烧掉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基地的规模也越来越大,各地零散的幸存者也都慢慢汇聚到了全国这十六个幸存者基地当中,外面几乎没有了其它幸存者。 末世爆发二十年后,人类已经基本上摆脱了丧尸的威胁,虽然丧尸还没有被人类灭绝,但也剩余不多实力比较强悍的了,而他们存在的这些地方也被人类圈禁起来,用来锻炼异能者。 末世爆发三十多年后,丧尸灭绝,这个世界是人类和变异兽的天下,人类异能者锻炼能力的对象也变成了繁衍能力极强的变异兽身上。 不过那时的科技也发达了,虽然变异兽数量众多,实力强大,但是人类也不弱于它们,这样人类和变异兽形成了一种平衡。 冯波后来成了新世纪的军中要人,王倩后来却因为性格原因与冯波离了婚,冯波实在受不了王倩那跋扈和强烈的嫉妒心,那时王倩的娘家也已经在二十年与丧尸的战斗中实力被无限削弱,再也不能给冯波压力和阻挠,也给不了王倩助力,冯波后来又娶了一位比他小了十多岁的贤淑温柔女子为妻,一直到老。 按爱怜的想法,这冯波就是这世界的男主,至于女主——emmmm,有可能是最后那一位吧? 爱怜也不管别人如何了,得研究研究今后自己的去向,那个败家女儿,也不用她来收拾,最后的结果也不好,恶人自有恶人磨,她只要佛系地自己活好就行。 不过这个世界真是太恶心,那丧尸实在太臭太丑了。 前面两个世界里爱怜都生活得很好,她从未见过这么恐怖的世界,丧尸在电影中有看过,可那隔着屏幕,不过既然想在这个世界活下去,就得去适应它,所以......冲呀!爱?勇敢者?怜。 首先得先能够见到尸体不害怕,一寻思那具尸体,爱怜的身上就是一个激灵,鸡皮疙瘩都起了一层,用手抚了两下手臂,深呼吸,然后跑到卫生间里,找到一双胶皮手套戴在手上,再找条毛巾把自己的口鼻包上,以誓死如归的姿态,推开主卧的门。 又闭了闭眼,然后睁开,坚定地拿着一个大塑料袋,来到李立的尸体前,穿着一身家居服的男人尸体,这曾经是一个暖男,一个爱家、爱女儿的好男人,却因为这个该死的末世死去了,还伤了,或者说是杀死了自己的妻子,一个好好的家庭就这么分崩离析了。 爱怜只是感叹了一下,替这个男人哀悼了三秒钟,便咬着牙把他的脑袋套上了大塑料袋,尽量不让自己碰到那已经干涸的血迹,又费尽心力把他装进了一个装长款大衣的衣袋里面。拖着他来到门口,开门,把他扔在门口。 现在住的地方,是一幢五层的洋房,她家住三楼,一梯两户,带电梯的,此时门口没有人,只是不知电梯现在能不能用?她看向电梯旁,结果那楼层的数字居然还是亮着的,此刻停在一楼的位置。 她也不想管这是为什么了,把李立的尸体拽到了电梯门口,按了电梯键,然后急忙回到家里,把门开着一条缝观察电梯里面有没有人。 ‘叮’的一声,电梯门打开,爱怜紧盯着那徐徐打开的门,紧张的手都有些发抖,门开了,里面没人。 第77章 末世里我有一个不孝女(3) 这让她放下心来,开了门,来到李立尸体前,按了一下按键,重新打开又关上了的电梯门,然后用脚挡住电梯门,吭哧吭哧地把尸体拽到了电梯里,然后按了一楼,便飞快从里面出来,看着电梯门关上,向下行去。 关门回家,找到了原主的手机,原主的手机就一直插在那里充电,没拔插头居然没爆炸,原来是国产手机,质量杠杠的。 回忆一下原主的记忆,再对比一下原主的手机,原主晕了一天多,现在是末世第二天的上午十点多,电没停,水没停呢,还好还好。 看着主卧室地砖上的血迹,有些强迫症且矫性的爱怜,打了一盆水,开始擦洗地板,她也知道自己这纯属是没事儿找事,擦了有什么用,不还得走吗?可就是看不下去,算了,任性一回吧。 又吭哧吭哧擦干净了地砖,心里才好受了许多,然后开始找了一套干净的内衣,去卫生间趁着还没停水,好好把自己洗一洗,还用吹风机吹干了头发。 现在是春末的季节,天气不算太热,白天只穿长衣长裤就行,晚上这些就会有些凉了。 原主身材适中,有些中年妇女的小肚子,但并不胖,衣服很合身,动动胳膊动动腿,活动自如,还不错。 她没打算在这个家里面呆多久,她也要出城,呆得越久,这城市里面越危险,活着的人越少,丧尸越多,她出城看看能不能找个人少的地方呆一段时间,然后就去李晴雪和冯波他们建立的那个基地,毕竟她可是知道那个空间玉坠儿有可能又会被李晴雪得到。 不过现在李晴雪已经和冯波他们出了城吧? 爱怜总是好奇,那个空间玉坠儿和她的这个有什么区别? 她没有去拯救谁的觉悟,目前她也没那个能力,对了,差点忘了,她好像还觉醒个异能呢! 坐在沙发上,仔细体悟着身体的状况,原主觉醒失败的异能,她却觉醒成功了,不大一会,便感觉到了身体的异常,一道旋风凭空在她身前产生,然后,茶几上的纸巾飘了起来,然后是碳水笔,指甲刀,爱怜睁开双眼,看到眼前这一幕,惊了一跳,那些东西随之都掉落下来。 这不是意念,是风,风托起了这些小东西,她再次试图用风托起那支笔,十几秒钟后,笔被风托了起来,然后,跟随她的指向,飞向了另一边的一个单人沙发,撞在沙发上,然后掉落在沙发上。 果然,是风系吗?这个异能好像还是挺好用的,风刃,是杀丧尸最得力的一个技能,这是爱怜从之前得到的第二段信息中知道的,不过,现在她的能力还做不到使出风刃,所以如果把笔换成飞刀,效果应该不错吧?可惜没有,只有餐刀。 爱怜从厨房拿来那套厨房餐刀,挑了个最小的水果刀,又试了几次,勉强能用,把沙发都扎坏了两个口子。不过爱怜知道,这异能是能升级的,现在她连一阶都没到,这水果刀也只能使用几次,那异能便用光了。 爱怜得到的信息中,有恢复和修炼异能的方法,可是她现在更想先把需要带走的东西收拾好。 这是原主的家,爱怜之前的两个世界里,她都是收集得最珍贵,或者她喜欢的收藏品,一些生活类的普通物品,她真心没有多少,那么还是多收集一些吧,毕竟在这末世里,可是有好多年的空窗期,这些生活物资都是异常珍贵的。 原主的鞋子,床底下那好几床崭新的棉被、蚕丝被,各种被、床上用品,储藏室里面还有一些啤酒、红酒、白酒之类的,这是李立的下属或客户送的,好几袋的米面粮油的,木耳、蘑菇等干菜,也有不少是人家送的,收收收,都收走,反正有啥收啥。 当爱怜从储藏室里出来时,储藏室里面空空如也了。 主卧和储藏室都清理完了,那么看看李晴雪的房间吧。 李晴雪的衣服扔那儿吧,不要,这样的女儿的东西,她觉得恶心,把亲妈都推出去了,真是,出生时就应该掐——咳咳——嗯,那不是她女儿,是原主的。 在她房间转了一圈儿,除了几本她上学用的书外,就是化妆品,衣服和包包,看看她的床底下,居然又找出了两个新羽绒被和两条双人双层的大毛毯来,收走,其它的,不要,恶心。 对了,她房间那个五斗厨挺好,里面的内衣啥的,扔出来,只收柜,不要衣服,恶心。 客卧里一般没人住,东西基本都算是新的,所以连床都收走,干净了。 书房,看着立在那里一排的全实木的书柜,里面已经放满了书,原主和丈夫,都属于知识分子,这里的书籍主要是夫妻二人的,书籍挺杂的,什么都有,中外小说、会计金融方面的专业书籍,还有一些英文原著小说,原主是个爱看小说的人,大部分都是她收集的。 连书带柜的,收走,书桌、椅子,罗汉床,笔记本电脑收走,大大小小的抱枕,收走。 爱怜跟蝗虫过境一样,搜刮得干干净净,再到厨房,冰箱里面的食材,因为没停电的缘故,都还能吃,全都收走了,然后是上上下下所有厨柜中的东西,挑能用的,全收走。 从厨房出来,各个厨柜已经几乎什么都没有了。 收完之后,爱怜看着空荡荡的诺大的屋子,才想起,她饿了,光顾着收了,却没想过应该趁着水电气还都没断的时候,先把路上吃的准备出来才是,反正空间放着,也不会凉,不会坏的。 她从空间取出一份饭菜,那是‘养娃’世界中的存货,一家老字号的坛肉,配米饭,再整点小拌菜,贼好吃,爱怜便收了不少在空间里面,这时候直接拿出来吃就行了,还冒着热气呢。 吃完饭,她又把米面油啥的都拿了出来,开始一锅一锅地蒸米饭,蒸馒头,冰箱里的生肉,拿出来,一块一块的都切好,放进一个大号不锈钢炖锅放入各种调味料,开始卤。 第78章 末世里我有一个不孝女(4) 这把她给忙活的,两个灶,一个蒸馒头,一个卤肉,电饭煲焖饭,其它的,看样子出城时,路过超市,菜市啥的,再整点儿。 这些东西弄出来,更多的是为了应付外人的,方便的时候,她可以进空间里面做着吃。 都整完之后,天早都黑了下来,再检查了一下门窗,爱怜知道今天是不可能走了,那便在这里住一晚吧,不过想到之前主卧毕竟死过人,她还是有些接受不了,于是去了客卧,把之前收走的床又放了出来,上面的床上用品也没动,直接找了一个新床单铺上,拿出一床被来,洗漱完,然后准备睡觉。 在睡觉前,她还要整理一下前两个世界里面收集的东西,躺在床上,她闭上眼睛,心念一动,下一秒,床上的人已经不见了。 爱怜站在空间之中,空间又扩大了,养娃的世界中,这个空间基本上就是当仓库了,爱怜除了收集种植药材,收集世界上的珍贵树种植物外,很少进空间了。 让她欣喜的是,茅屋也已经变成了木屋,而且变大了很多,不再只是一间房间。 两次穿越,她发现,空间是能变大的,而且房子也会升级,她不明白这是什么原因,也许空间也会成长或升级吧?不管如何,这也是她愿意看到的。 木屋中多出了两间房,看着不大,可是进去之后,又非常宽敞,那个装不满的储物柜,也专门放在一个房间内,这个房间中放置着床铺,似是卧室,摆设十分古朴大方,房间中隐隐飘荡着木料的清香。 进门的空间应该算是客厅了,只是没有沙发,只是木制的地板上,铺着巨大的不知名的兽皮,皮毛呈米白色,摸上去十分莹润柔软,边角摆着几个矮柜,都是木料的原色。 还有一间房也十分宽敞,爱怜进去之后,只发现角落里放置着之前茅屋中的桌案和椅子,然后什么都没有了。再环视了一下这空旷的环境,不禁心中有了主意。 她感觉之前的那位得到这个空间的神医,绝对没有解锁到这一步,从始至终都只是茅屋,也幸好有些物品是拿不出空间的,比如那个储物柜,如果能拿出去,他早就拿出去,给子孙留着了吧?想来以他只有区区百年的时间,也解锁不了爱怜用了几乎两个百年,穿越了两个世界才解锁的空间。 其实空间扩大,茅屋变木屋,除此之外也没什么了。 意念微动间,在储物柜中存放的十几个书架,连同上面的书籍一起出现在了房间之中,因为空间太过宽敞,十几个书架虽然都不小,但是放在这处空间之中,也显得单薄了些。 于是爱怜便把它们都靠墙摆放着,把书籍重新分门别类摆放好,这些书籍有古籍,古籍单独存放,种类繁多,包括一些医书、文学、史学、经典子集等等。 现代书籍存放在另一边,分类是复杂,天文、地理、文学、音乐、工程、机械、建筑、计算机等等,都是爱怜用一生的时间,认为值得收藏的书籍,还有不少书放在储物柜中,她准备的书架不够用了。 她也没想到茅屋会扩大,会多出这么一个书房来,看来今后要多准备一些书架了,丰富自己的藏书。 在‘养娃’的世界当中,她除了收集种类众多的书籍之外,还有就是一个是她和仔仔共同制造出来的人工智能‘仔仔’,不错,就是‘仔仔’,交给国家的是这个‘仔仔’主脑的子智能系统,没有人知道这个秘密,除了爱怜和仔仔母子二人。 而爱怜把这个主脑‘仔仔’放进空间带走了。爱怜在‘养娃’世界中离世时,世界上科技的发展已经十分快速和发达了,而她和儿子又是站在了那个科技树的前端,所以一些先进的装备也被爱怜带进了空间。 爱怜在盘点她还带回了什么,除了这些,还有数不尽的各种新衣,来到卧室里,同样宽敞的空间,除了一张造型古朴的床和梳妆台,和那个储物柜之外,什么都没有了,显得空荡荡的。 从储物柜中取出和这间房中风格相似的好几个衣柜放置在房间之中,她挑选现在这个年龄能穿的,一一挂在衣柜当中,春夏秋冬都有,一排鞋柜也出现在房间中,爱怜想了想,用衣柜摆出一个衣帽间来。鞋柜靠墙而立,一直到顶,里面放置了爱怜的在‘养娃’世界中买的匹配现在这个年龄段穿的鞋子来,皮鞋、凉鞋、运动鞋、板鞋,什么都有。 她还在梳妆台旁放置了一个柜子,这个柜子是专门定制的首饰柜,里面层层叠叠地分层分类地放置着她收藏的各种金银珠宝首饰,大型的头面,这柜子里是放不下的,还存在储物柜中。 ‘绣娘’和‘养娃’世界中,她都不少收集,这个柜子里面,几乎都摆满了,再收集的话,就要再打几个柜子了。 主要还是养‘绣娘’世界的比较多,那个世界的财力比较雄厚,现代的‘养娃’世界虽然也不缺钱,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了科技上面了。 每个房间中都有窗子,窗上镶的不是玻璃,却是真正的无色水晶,晶莹剔透的,玻璃与它没法儿比,从窗外往外看,空间中生机勃勃的花草树木,打开窗户,还能闻到药材的药香味,爱怜表示很满意。 泉水现在已经扩大了许多,爱怜在它的旁边用心念挖了一个小池子,里面放了泉水,用来洗澡用,毕竟大池子的水,她还要喝呢。 她又回身开始布置起所有的房间里,这里摆上一盆花,那里放置一件摆件,所有窗户上挂上了各式的窗帘,床上铺的是最好的床上用品。 客厅中的兽皮地毯上扔了一个懒人沙发和好几个抱枕,角落里放了两盆花,窗台上也放了一小盆的盆栽。爱怜 第79章 末世里我有一个不孝女(5) 书房中把‘仔仔’主脑安置上,这时候的仔仔早已经摆脱了那巨大的身体,变成了如同现代电脑主机箱大小,能源是清洁能源,可以随时更换,一块新的能源可以用五十年,而充能只要取出放置在太阳下,一周时间便可充满,这种吸收太阳能的方式可比目前的太阳能板强得不知道有多少。 ‘养娃’世界中后期,科技的发展简直可以说是以光速进行着,而这其中人工智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做为它们的创使人,仔仔更是对其了如指掌,爱怜也不比仔仔差多少,她的精神力强大,学习新东西很快,跟着仔仔学习,到后来能够帮助他,成为了他的助手,仔仔的其它新科技虽然发明创造人不是她,但是由于最先进的人工智能掌握在她和仔仔手里,整个的制造原理和过程,他们也都记录在如今仔仔的数据库中,当然留给国家的仔仔中,也都有一份。 她还收了两台她在那个世界中去世前最先进的智能机器人放在空间之中,虽然是人形,但外形还是那种金属质感的材质,当时的他们还不能做出拟人度很高的智能机器人,对于那些失真,做得很假的机器人,爱怜并不是很喜欢,所以宁可选择这种金属外壳的收藏起来,放在空间里面用,没事儿也可以帮她做做饭啥的。 她又整理了收获的那些不需要年份十分久的药材,还有各色的水果,分类摆放好,放进储物柜中,那里时间静止,可以无限期地保持最初状态。 专门放熟食的区域,水果区域、药材区域、布匹区域、珠宝及金银区域、绣品区域、乐器区域、摆件手工艺品区域、文房四宝区域、奇巧之物区域、茶具区域、木材区域、高科技产品区域、种子区域...... 当然这些区域当中又细分了好多大大小小的子项分区,被爱怜经过两个世界的收集填充着。 好在空间已经与她灵魂绑定,那里面的所有物品,都只需她精神力摆放就可以,原来已经收拾过了无数次,现在也只需再捋捋就行了,很快。 爱怜在两个世界并不是很难过。 ‘绣娘’的世界中,一开始就有王氏护着她; ‘养娃’世界,是现代世界,和平年代终归好过很多,未婚妈妈虽然要受到舆论的谴责,但是她只要不像原主那样死扒着唐瑞不放,那么其实也不难过,她佛系的很,或者说她懒的很,她懒得跟那些心思不正的人勾心斗角,但是惹到她头上了,她也不会龟缩。 ‘绣娘’世界中的刘云曼,是她连面儿都没露就搞定的,很轻松,只是顺手帮原主报了前世之仇,剩下的就是刘云曼自己作的了,她若是没有那虚荣心和野心,前世就不会把原主害死,今世不会把自己害死,这个仇,爱怜替原主报得轻松至极; 而‘养娃’世界中,李惠玲倒是纯属找死了,爱怜本来不想理她就算了,可是她却一而再,再而三地想着祸害她,爱怜也算是被迫反击,结果还没怎么着呢,就把李惠玲送进了监狱。 两个世界中,她都是活到老死,也让她有充足的时间还学习一些技能,一些为大众所知的,一些不为人知的或少为人知的,比如黑客技术和特种兵的训练,特种兵的技能后来因为年龄的原因,她没有在‘养娃’世界太过注重,只是掌握纯熟了而已,可以让她在现实世界,或者其它世界不用再有教官带领,也可以自己训练。 不过看来,如今这个末世的世界当中,特种兵的技能还是很有用的,起码可以和异能配合着使用。 所有事情都做完后,出来空间看看时间,过去半个小时,空间的时间和外面是一样的,没有时间上的优势。 她这一天真挺累的,放松心神,下一秒就睡着了,晚上挺安静的,白天偶尔还有惨叫声传来,晚上却一点都没有了,活人都关屋里躲着了,丧尸自带低音炮的‘嚯嚯’的声音,在关门关窗户的情况下,也传不进来。 于是,一夜好眠。 第二天清晨,爱怜起床洗澡,一定要洗澡,现在还有水,有电,不洗浪费了。 清理好自己,又把卫生间里剩下的洗漱用品全部打包,还有柜子里面备用的卫生纸、卫生巾、新毛巾、新洗衣液、肥皂啥的,都收走了。 回到客房,收走了床,及床上的所有东西,穿好黑色运动服,戴好棒球帽,还带上一副黑色口罩,只露出两只眼睛。 背着一个双肩包,手里拿着一个类似棒球棍一样的东西,长得挺像,还挺沉的,她也没有找到什么武器,只能这样了。 从猫眼看出去,门口没人,把钥匙扔进空间里,锁上门,然后看了一眼还亮着的电梯指示灯,转身拉开安全门的门,伸出脑袋听了听,看了看,没动静,没人吧? 又等了几分钟,还是没有任何动静,于是她双手紧握棒球棍,一步步往下走,一直到一楼,安然无事,转过来,看到电梯还是停在一楼,楼道里也没有人,她这才稍稍放了心,这楼里人少还是有好处的。 按了下电梯,然后人闪到楼道里躲着,真怕电梯再窜出来丧尸,结果门打开了,昨天扔进去的李立的尸体还在里面,其它什么也没有。 李立毕竟是原主的丈夫,生前对原主还那么好,爱怜只是想看看,能不能在外面把他火化了,然后找地方给他埋了,入土为安,才大费周章地挪着他的尸体。 只是尸体这东西,真不适合放入她的空间,她会有心理阴影的。 戴着手套,咬着牙又开始拖尸体,小区的面积很大,都是楼层都不高的洋房或别墅,相对来说,人员密度很低,小区院中的丧尸也不多。 爱怜把尸体拖出了单元门口时,也有两个丧尸就应声赶来了,摇摇晃晃的,行动并不是十分便利,得先把它们解决了才能安心在院子里烧尸体。 第80章 末世里我有一个不孝女(6) 她不敢离单元门太远,包包扔在门口,挡着门,别关了,一会儿她着急躲进来,还开不开门就遭了。 两个丧尸一前一后,相差十多米,爱怜上前跑了两步,拿着棒球棍就向着前面那个丧尸的脑袋上轮,用力十足,带起‘呜’的风声,这一计准头和力道十足,一棍子就把它削趴下了,再也没爬起来。 用力过大,还把爱怜自己带得踉跄了一下,不过马上刹住了脚步,拉开架势对着后面那个。 同样的力道,同样的姿势,只是这回起轮的早了,第一轮空了,丧尸的爪子下一刻便向她抓来,吓得她急忙顺着棒球棍力道的方向,向旁边闪过去,丧尸扑空,一人一尸平局。 丧尸转身再次扑向爱怜,爱怜已经转身重新举起棒球棍向丧尸轮去,这回正中目标,这一只也倒下了,爱怜ko丧尸,胜! 打倒了两只,还怕没打死,又上前给了两只补了两下,又用他们身上的衣服蹭了蹭弄脏的棍子,她居然如此快地便适应了这些,她自己现在都没意识到这些。 又开始拖拽着李立的尸体,向前面铺着道板空地边上的木椅旁,好容易才把这具沉重的尸体扔到了木椅之上,然后从背包里面,实际是空间中取出好几瓶白酒,全是高度酒,都洒在尸体袋子上,然后拿出打火机点燃,飞快地跑出十几步远,看着尸体燃烧起来。 不大一会儿,一股难闻的味道传来,戴着口罩都挡不住,本来之前的尸体已经有些腐烂了,味道就极难闻,现在更甚了。爱怜尽量站在上风口。 她不着痕迹地观察着旁边的这几栋楼,果然发现有的窗口后有身影晃过,但却没有人出来。 他们现在在家里,有水有电有气有食物,还能在家呆住,所以极少有人出来冒险,此刻都躲在自家的窗后观察着爱怜的行为吧? 没有声音,暂时也没有丧尸再过来,可能是离得远,再加上爱怜杀死那两个丧尸动作很快,声音也很小的缘故吧。 待火焰灭了之后,爱怜来到尸体前,强忍着恶心,拿棒球棍捅开那具被烧焦的尸体,却并没有火葬场烧得那么彻底,可是也能挑出几块碎骨出来,被她拿棒球棍扒拉出来,待晾凉之后,再扒拉到一个塑料袋之中,又多套上一个塑料袋,系紧了口,扔进了背包之中,然后又转身进了单元,她要从里面进入负一层,地下停车场,家里那辆越野车还在下面停着呢,没车路太远,她得走到哪年? 刚出楼梯口的门,便听到一阵劣质低音炮的吼声,就在耳边响起,她下意识地又倒回去一步,一阵恶臭从面前晃过。 那丧尸扑了个空,惯性向前冲出好几步,刚转过身来,爱怜的棒球棍已经轮了上去,一回生,二回熟,一棍子便敲死了这只丧尸。 转身向着自家车的方向行去,离车还有十几米的距离时,她躲在一个水泥柱子后面,按动了车钥匙,车子响了一声,同时开锁的声音,在这个静静的地库中尤为清晰。 紧接着又是两声吼声,奔着自家车的方向踉跄着奔去,一只正离她不远,她从斜后方冲了出来,冲着它的头又是一棍轮去,就声而倒,yes! 另一个则是在自家车的另一面,奔着车的响声而去,爱怜只得绕过去,当她年到那只丧尸的时候,那家伙也发现了她。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呃——不对,总之,一人一尸都是不由分说地冲向对方,爱?虎妞?怜,一根棍子所向披靡,丧尸路人一双利爪锋利无比,你用棍子轮我,我用爪子挠你。 最后,爱?虎妞?怜再胜一局,然后地库又恢复了安静,估计就这三只,都给吸引过来,被ko掉了。 爱怜爬上车子的驾驶位,锁上车门,开动车子,便向外驶去,真好,没停电,电动门还好使,再过几天停电了,难道硬撞出去? 向小区门口的路上,还有大小丧尸三两只,都被车子撞飞了,小区大门的栏杆早已经不知道被谁给撞开了,爱怜也就直接开了出去。 她家不远处就有一家大型超市,当时这家超市可是带动了整个这片区域的楼盘销售,爱怜也是看这里买东西还是挺方便的,才买的这里的房子。 末世来临时,还是凌晨时分,超市还没有营业,所以这时的超市应该是关着门的,头两天的逃难,应该还没有人想到来得及打劫这里,这是爱怜分析的,事件刚发生之时,人的第一反应就是逃离,一般没有人会想到还要收集物资的,就像李晴雪那样的。 收集物资的事情,一般都是在食物危机的前后才能够想到。 现在那里应该可以探上一探,只是这大门都锁着,咋进? 有了,员工通道啊,一早晨,可是有员工会往里运送新鲜蔬菜进里面的,于是爱怜转到了员工通道门口,停车,果然那门口有几个丧尸在游荡,地上洒的到处都是烂菜叶子。 看了看手中的棍子,这武器太low了啊!不过将就着用吧。 引怪,打怪,爱怜现在碰到少量的丧尸,已经游刃有余。 解决完之后,便进了超市,不知道里面还有没有员工,别在阴沟里翻了船。 果然还有,小心驶得万年船啊,爱怜在称赞自己的睿智。看本老太太的表演,一直到蔬菜存放的临时仓库,爱怜又干掉了四个丧尸,挑着还完好的蔬菜和肉、蛋、鱼、海鲜啥的,都收了起来,这些都存放在冷库里,停电后,便会全部烂掉,那时就可惜了,所以全收走了。 又从一个看着就像是个头儿的身上找到了串钥匙,挨着个的把门打开,几间仓库什么都有,被爱怜收走了一半留一半,然后进入了超市里面,先去食品区里收走了所有冰柜里面的东西,还有那些撂起来老高的牛奶、酸奶啥的。 还能放住的袋装食品,饼干、小食品什么的,她只收了几袋,其余的都没收,这些留给那些来收集物资的人吧,只是冰柜里,或者那些需要冷藏,怕坏掉的都让爱怜收了起来。 第81章 末世里我有一个不孝女(7) 米面粮油那里,爱怜也收了不少,也给后来人留下了不少,调料那边收了一半,咖啡,奶茶,红酒、啤酒、白酒啥的,全收走了。 各种盘子碗杯子,崭新的锅具,一些新衣服,薄的厚的,都收了不少,床上用品,洗漱用品,卫生纸、卫生巾等洗护用口,还有一些化妆品,总之无论是什么,一些后来幸存者需要的,她都会留下一半,其它的全都收走了,一层二层,全扫完了。又去外面的各个门厅中走了一遍,大多数是服装,挑些实用的,收收收,还有那些小饰品的,都让她收走了,还有一家全卖木梳的,都收走了,这些木梳够梳一辈子头发的了。 最重要的是,她发现了一家专门卖刀具的,不只是厨房餐刀,还有西瓜刀什么的,有的爱怜也不知道是什么刀的刀,都收走了,收到这里,爱怜才想起来,原来自己是收藏过刀具和剑等武器的,被她扔进了储物柜都给忘了,那是在‘绣娘’世界中收集的,还是借了秦毅的光,才对这些造型精美,又锋利无比的武器感兴趣的,什么记性啊?这都能忘,哎,真是老喽! 扔了棒球棍,终于扒拉出来一把长刀,形状很像是唐刀,并不是很重,爱怜用着还算顺手,异能等级太低,还派不上用场,只能先用冷兵器了。 之前刀具商店收走那些,虽然没啥大用了,但也都是新的,还是存着,万一有用呢。 爱?仓鼠?怜,又开始了她的打劫,挨家的走,看着有用的就收, 当她从员工通道出来的时候,还贴心地把门关上了,钥匙挂在了一时门里面的墙上,这是留给后人的吧,请叫我:爱?红领巾?怜。 又有两个丧尸晃荡了自家车旁,这唐刀可比棒球棍好用多了,削脑袋,那叫一个痛快,这时的丧尸行动速度极慢,没有晶核,力气虽然大了点,但是防御普通,还是很好杀的,不过一个多月后就不一样了,趁着好杀,多杀点。 只两下,就收工了。 上车,开车,城外,走起。 出城的路并不好走,一条街道,开车的时候因为声音太大,还是招惹了不少的丧尸,末世发生的时间正好凌晨,所以街道上的车辆和人并不多,百分之九十的车辆都停在车库、地库或者家附近的空地上,街道两边,所以虽然也有车辆堵路的情况,但是爱怜一般是绕路的,丧尸大多数都是被关在家里的,跑出来一些,并没有想像中的多,撞倒一些,避开一些,杀了少数。 累了,便停车找处没人的地方,吃点自己做的现成的饭,喝点空间泉水,力气和异能在她自己都没感觉的情况下在缓缓增长。 她也是只有在车里时才会使出异能,尽量向着模拟风刃的方向攻击,目前为止,还没有用异能杀死过一只丧尸,不过她自己能感觉异能比原来强了一点。 路上偶尔碰到过几个人,可是人家一般都是出来找食物,或者找到了食物往家跑的,还没看到往城外跑的。 看来冯波他们一行人,挺有先见之名啊!这一点是让爱怜挺佩服的,他们似有主角光环照耀一般。 行进的速度还是太慢了,天要擦黑时,爱怜只能停了下来,把车停在一片商场区域,末世爆发之时在凌晨,这片商场是未营业状态,这一片区域也少有住宅,所以人和车都少,除了几个看门的保安之外,没有什么人。 爱怜进入之后,杀死几个保安丧尸便没有什么阻碍了。 而且这个地方,即使是后来的幸存者,来得也不多,因为这里的东西不能吃。 这是卖家具、家电、服装、装修材料等等,只有一些小商店能卖点吃的喝的,也是为逛商场累了的人预备的。 在一家蛋糕甜品店里,爱怜收走了店里所有的制蛋糕和甜品的设备,以及一些原材料。 这些东西,别人也没用,几十年后,也都老化不能用了,扔了怪可惜的,都是崭新崭新的,爱怜是个会过日子的人,反正她的储物柜不知道有多大,都能放得下,于是家具商场,收光了,家电商场,收光了,装修材料,她从一楼收到顶楼,她都不知道这些东西是做什么用的,反正就是收;百货商场里,服装、鞋帽、针织被服、童装、文化用品......收收收; 蝗虫过境了,爱怜唯一会把保质时间长一些的食品给留下来没收了。 最后,她是在一家什么品牌的家纺专卖店落下脚来,卷帘门是被她撬开的,里面的门是玻璃的,很没安全感的那种,不过爱怜进去之后,在门的地方从空间里面放出两个大衣柜把门堵的死死的,为什么要到这里来住,因为这里有床,不用她现取出来。 进门,堵门,开灯,没亮,原来是已经停电了啊!明明刚刚还有的呀?不过这也在爱怜意料之中,停电是早晚的事情。 没有窗户的商店,一片漆黑,爱怜在空间里面找出一台太阳能折叠台灯,掰了两下,放置在一张桌上,室内的情况也便大致看得清楚了。 果然啊,全是各种被子,布料、各种窗帘台布啥的,那就先收了吧,爱帘其实挺喜欢这些东西的。 她连样品都没放过,毕竟是做好了的,她不用,万一有人要用呢? 这店里有好几张摆放样品的床铺,床的质量不咋滴,爱怜没有收,看不上,只是找了一张床,铺上自己的床单和被子,卫生间里没有洗澡的地方,但是可以上厕所啊! 进了空间洗澡,想了想,终于还是收了店里的被褥,留在空间睡觉,放着好环境不呆,干嘛非得呆在这里?爱怜表示,自己不想受虐。 空间木屋里面,床铺之上早已经铺上了爱怜自己 第82章 末世里我有一个不孝女(8 ) 首先,有电了,然后所有的电器便有了用武之地,现代社会的电影,她只能通过客厅上的那个巨大的液晶屏来看。 但是养娃世界未来的影视作品,却可以通过全息投影,3d效果,逼真音效,如同身临其境一般,做饭用的所有厨房电器都十分先进。 在空间里吃着机器人做的饭,洗澡,睡觉,临闭眼之前,爱怜还在想着,她有些不着急出城了。 第二天,早早的吃完饭,打完拳,爱怜便出了空间,收走挡门的两个大衣柜,看着明亮的光线照射进来,爱怜的眼睛还眯了一下下,门口又晃荡出几个丧尸来,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跑来的,穿戴好一身黑色衣服,戴上口罩,拿着唐刀的她再一次打开门,杀丧尸,强迫症,看见这玩意儿在眼前晃,不顺眼。 这一次,没有车辆堵路,她也开始在城市里面绕了,没错,她去了批发市场,收集调料、冻货、还没坏的蔬菜,小商品、针织用品,厨房用品、文化用品、卫生纸卫生巾批发等等,调料她收走了三分之一,酒类,她只取走了品牌比较好的,各种类型都取了一些,矿泉水她在超市里已经取了不少,这里面的都没动,其它诸如罐头、饮料、饼干、密封包装的咸菜和其它熟食类等也都没动,米面粮油的种类这里也很齐全,她只取走了一小部分,连十分之一都没有。大部分都留在这里。 这里的丧尸还是不少的,大清早的备货的人都在这里了,尤其是食品区域的。 像是肉类、海鲜和蔬菜等等,这些都是要起大早进货备货的,所以这里面爱怜其实走得也挺艰难,曾经一度差点被抓伤,还是躲进了空间才解除危机。 不过收获也是极为丰富的,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收走这么多东西,她自己无论如何是用不了的,可是末世里面,只有这些东西,才能让她更有安全感吧? 因为一些是没有被冷藏,已经坏掉了许多食物,很可惜,爱怜收走了那些没有坏掉的,因为没有电,它们也储存不了多久了,存到她的储物柜中,可以保鲜,不怕坏。 当爱怜从批发市出来的时候,形容十分狼狈,她精疲力竭地爬上了自己的车,开门的声音又吸引出几个丧尸,让她十分无语,她已经没有力气再杀了,只能躲进了空间里面,在里面洗了澡,小睡了半个小时,又吃了点东西,才算恢复的差不多了。 之前的一身衣服又洗了,换了一套同样黑色衣服,这时已经不再是普通的运动服,而换成了养娃世界中未来的一款黑色衣服,面料十分柔软透气,贴合身体,且不易沾上脏物,脚上一双长靴,天气已经转暖,但是因其材料和制作工艺问题,却一点都不会热,鞋子和衣服都自带温控系统。 爱怜几天的功夫,小肚子就已经消失不见了,现在的身体线条虽然不太夸张,但也很匀称了,毕竟原主已经是四十多岁的人了,就是几天的锻炼和空间泉水,也只能把小肚子弄没了。 还是得穿上这身衣服,要不然那普通的运动服得天天洗,关键不洗的话,弄脏了的味道太难闻了。 从空间出来,爱怜看到车窗外面因为失去目标,又在旁边晃荡的丧尸,不由得叹息一声,下了车,舞着长刀便斩了它们的头,看着光洁如新的刀,看了看身上滑落的丧尸身上甩过来的脏物及液体,轻轻晃了晃身子,衣服上再无一丝脏污,好衣服,爱怜为未来的科技点个赞。 姐是个开挂的人,诸邪退避。 她正打算上车走人时,忽然一个声音叫住了她。 “这位小姐姐,可以等一下我吗?”一个男子的声音在她侧后方响起。 爱怜转身看去,便见一个瘦高的男人从一家店铺冲了出来,向着她便跑了过来,爱怜不由得有些警惕起来,她的车就停在这家店不远,相隔一共也没有七八米的距离,刚才她在汽车里面进出空间的事情,是不是露馅了? 她没说话,只是手中握紧了长刀,盯着那个男人。 男人有一米八十二三,很瘦,最多不超过一百三十斤,戴着眼镜,头发两边短,中间长,这时显得有些凌乱,穿着一身休闲服,转眼之间便来到了爱怜眼前。 看着爱怜手握着的长刀,眼镜后面的狭长眼睛眯了眯,又看了看爱怜那戴着黑色口罩的脸和那双眼睛,眼角有些许细纹,这个女人年龄不小,最少三十多岁了,这是男子的第一感觉。 “小姐姐,我叫严选,被困在这家店里,小姐姐能不能帮帮我,我想回家,送送我? 爱怜看了看又一批丧尸向着这里聚集,又冷冷地看向这个男子,:“那边有空车,你自己去开,我有事”,说罢,爱怜也不想理这个男人,批发市外面的丧尸并不算多,如果男人小心一些,是可以从这里逃出去的,看着越来越近的十多只丧尸,她转身拉开车门,便要往里进。 却听到后面一阵风声,她下意识地便侧过头去,‘咣’一声不小的声音,爱怜只是余光一瞟就看到车门上被砸出一个坑,这让她很是恼火,再如何,这是自家的车,就这么被砸出一个坑,几天的锻炼,再加上精神力强大,让她的反应力也远超常人,回身后撤,右手从下往上劈去,男子一条胳膊飞了出去,一声惨叫,引来远处丧尸的嚎叫,近处的丧尸被血腥气刺激的更加狂暴,从附近的巷子和开着门的门市当中又冲出了十几只丧尸,爱怜飞速上前,还没等男人反应过来,便一刀削了他的首级,轻轻一甩,刀上的血液便甩出老远,刀上光洁如新,这都是爱怜习惯性的动作。 她现在没功夫管这些,解决了男人,飞快拉开车门,闪进了驾驶室,关上车门,那几只丧尸,已经冲到了近前,只不过它们首先是被男子的血液所吸引,奔着新鲜血肉就去了,这给了爱怜一点时间,打着火,挂上档,便冲了出去,前后动作极为快速。 第83章 末世里我有一个不孝女(9) 这边就有十几只的丧尸,那边又跑来了十几只,远处更有一堆的丧尸向这些跑,太多了,她根本就没有能力全干掉,为了不把自己陷入包围之中,她必须赶快跑。 一路撞倒了好几个丧尸,终于冲了出去,后面还跟着一堆的丧尸,它们一部分是被那男子的血肉吸引了,更多的是被爱怜开车的声音吸引着,不过它们的速度太慢,不大一会儿便甩掉了。 爱怜这才轻轻舒了一口气,这男人一开始叫住她时就没怀好意,那眼镜后面的眼睛里面,满满的算计,精神力强大,让她很容易便发现了,要不然那一锤,她真不一定能躲得过,这具身体才锻炼了几天而已。 但是这也给她敲了个警钟,她还是太大意了,居然都没有注意到有人会在暗中观察和窥视。 开着车反思着自己膨胀的心态,她给自己敲起了警钟。 开着车,她奔向了下一个目标,书店,新华书店和个体书店集中地,都在市中心位置,即使末世爆发是凌晨,可是现在的丧尸也不会少了,为了怕开车的声音太大,她把车开进了一处僻静的小巷子,然后下车锁门,走路去书店。 没敢把车收进空间,四周的高楼大厦不少,谁知道有哪扇窗户后面会有人观察她,看到了她的车消失不见了? 强大的精神力和优质的视力,真让她发现在了好几户的窗户后面有人影闪动,有的人甚至打开了窗户。果然,做人不能太飘太装x啊!还是得低调低调。 脚下的鞋也是养娃世界特质的,走起路来一点声息都没有,路过的丧尸不算少,能躲的尽量躲着走,实在躲不了的,就正面杠,看着数量多的,她便绕路,好在这段距离并不长,在她不主动招惹的情况下,终于有惊无险地来到了书店门口,她拽了一下门,居然没锁门,迅速拉开门,闪身进去,抬眼向前看去,是一间开着门的保安室,里面空空如野,看着墙上挂着几套衣服,她想了刚刚斩杀过的丧尸中就有一个是穿着这样衣服的,她猜一定是里面的保安被吓坏了,或是出门查看情况,被丧尸给咬了或伤了,也变成了丧尸,再也回不来了,这下子却方便了她,不用犯愁怎么进来,毕竟新华书店的大门,不像一些小书店,大门锁上是很难打开的。 想了想,她回身把大门从里面挂上了,这万一有人跟进来,再从背后给她一下,可是不好受的。 这些无主之物现在就归她了,现在扫货大魔王正式上线。 她开始一层层地搜刮,那是真正的三光政策,连书架、书桌什么的都搬空了,楼上楼下搬完书后,她也是累得够呛,来到了保安室里,关起门来,闪身进了空间,喝了些空间水,又在泉水边上,席地而躺,闻着药香和草木香气,让她的精神舒缓了许多,往空间里面收东西,也是要消耗精神力的,这收了大半天的东西,可是让精神力有些透支了。 歇一会儿,恢复一些精神力后便出去吧,她要赶在天黑前,再收一些,明天计划着真正出城吧。 为此爱怜表示,扶我起来,我还能收。 她又洗劫了几个小书店和市图书馆,一线城市里最大的图书馆,藏书量是惊人的,爱怜头两个世界都是在个人能力范围内收藏书籍,毕竟书也是要花钱的,而现在则是无限制地收书,虽然会有重复的,但是这都不算事儿。 等有时间,再慢慢整理吧。 出市图书馆,旁边就是电脑城,想了想,她还是进去了,别问我是怎么进去的,大型商场是有保安值夜的,大半都会往外跑,小半变成丧尸被关在里面了。 图书馆那两个,却都死在了门口,应该是一个变成了丧尸,一个往外跑,结果刚开开门,便被另一个给逮住了,结果两个都成丧尸了。 而小书店的门都是卷帘门,爱怜很容易打开,而电脑城有个侧门,小门保险系数并不高,是业主上下班通过的,也被爱怜翘开了,爱怜觉得现在翘门的技能已经被点亮了。 她进里面就挑着一些看得上的笔记本电脑,一些配件和显示器收,二手电脑那里她都没看一眼。 还有一家门厅和后库则是堆积如山的各类纸张,收了;打印机专卖,收了;复印机专卖,收了...... 打劫狂魔经过,寸草不生。 看看时间,外面的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不能再出去了,索性再次在电脑城中,找了个干净一点儿的角落,闪身进了空间。 洗白白、吃饭饭、睡觉觉...... 翌日清晨,吃完东西,打完拳的爱怜,再一次元气满满地出了空间,看着黑漆漆的保安室,拿出手电筒照着轻轻推开了电脑城的侧门,果然丧尸什么的,就跟打游戏中打怪之后,又要刷新一样。 这不门口又聚了好几只丧尸,越来越熟练,力气也越来越大的中年妇女爱怜,抡着她多少米的大刀冲进了丧尸当中,没一会儿,便在一堆的尸体当中扛起了大刀,踏着旭日的光辉,向着前方走去,背影如此的潇洒,如此的......不太伟岸。 不过这时没有人看得见,即使那些还藏在自家中,那些昨日还能窥视的人们,也还在梦乡当中,爱怜深藏功与名,过关杀尸,路过可以打劫的店铺,坚决停下来扫荡,用了一个小时才赶到昨日停车的地方。 这下子可以消挺地出城了吧? 没管被发动机启动的声音所吸引的丧尸,爱怜踩着油门开向出城的路。 这声音,在这个寂静的早晨,还是吸引了少许早晨睡不着觉的老人,趴在窗户看下面的那辆车,在他们的视线中,越走越远。 今天已经是末世第五日了,她不能再在城里留连了,医院她没想过要去,那里的东西,她也不会用,她自己也不会生病,不过一些治疗外伤的东西,她昨日在两家药店和医疗器械商店里面已经搜集够了。 第84章 末世里我有一个不孝女(10) 爱怜决定无论如何不能再被那些店铺所诱惑了,她连商场中的那些什么福的金店,什么什么牌子的瑞士名表店都搜干净了,昨天顺路还洗劫一家名表店,比商场里卖的表更加高级,全都是那种十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名表,她把人家珠宝店、金店和表店里的保险柜都砸开了,里面存的是真正的昂贵的物品,她不会开锁,只能暴力破防,她现在什么都不缺,就不去祸害银行了,现在开始——走起。 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绣娘世界婉约的大家闺秀不见了,养娃世界那个端雅的知性女人不见了,现在只有一个发疯的中年女人,连她自己见了都怕。 用了大半天的时间,到下午三点来钟,她才来到城市的边缘,这期间她终于看到了有人已经开始向城外方向逃离了,只是她没想过与人为伍。 到了城市的边缘,车少人也少了许多,然而她又有了不得不停下的理由,她看到了那一个接一个的汽车4s店,什么奔驰、宝马、法拉利、迈凯隆的,还有一家会展中心,外面的条幅,明晃晃写着车展的字样,这地方必须要停下。 4s店有的门开了,有的门没开,不过外面空地上也有不少的新车,爱怜搜完外面的,开始搜里面的。 一般贵一些,好一些的车辆都是停在专有的地库中的,不能放在外面风吹雨淋的,爱怜又搜光了地库中的所有好车。 最后是会展中心,这里的大门是敞开的,这里值班的人比较多,外面里面都有,不过都被爱怜收拾光了,然后专心查看起来。 ‘嚯’布加迪威龙、迈凯隆......劳斯莱斯.......爱怜不是太懂和各种看不明白的品牌,还有就是房车,大小各异的房车,设备先进,功能齐全,居家旅行必备之物啊! 收完了,也没敢得瑟开出去,还是回到了自己狼籍的大众越野上来,又到附近的加油站,加满油,然后看看有没有加油车啥的。 结果却看到了好几辆车在加油。 地面上零零散散好几具丧尸的尸体,证明他们已经清理过了。 这是已经醒悟过来,有些远见的人啊!城市里面因为逃离的人越来越多,丧尸的数量也越来越多,这几天街上的丧尸明显比头两天多了不少。 爱怜看着前面那几辆车上车下的人,那些人也在观察她。 他们一共三辆车,两台大众的轿车,一辆别克商务车,车里面坐着几个人,因为贴着膜,并不清楚,车下一共也还五个人,三男两女。 他们都很年轻,最大的看样子也没有三十岁,一个长得阳光小帅,一米八左右的小伙子,另一个胖子和一个相貌普通,身高一米七十二三,不胖也不瘦,整个人都没啥特征的男子,另外两个女生,一个梳着马尾,长相甜美,一个短发,个子很高,相貌普通,看样子更像上体育生,有点像男孩子。 长相普通的男子正在第二辆的轿车边上加着油,并跟小帅男子说着什么,只不过不断向她瞟来的眼神告诉爱怜,那是在说她呢。 而胖子正笑嘻嘻地和另外两个女孩子说着话,爱怜精神力强大,只是稍微集中点精神,便听到了他们的低声谈话。 加油中的普通男子说道:“我说东子,刚才那女的看样子是一个人哪!驾驶室中就看到她一人,副驾和后好像都没有人”。 “是的,确实就她一人,看那车的狼狈样子,好像没少撞丧尸”那个叫东子的小帅男子点头应道,眼睛也瞄向了爱怜的车子。 “一个人走到这里,看样子不简单啊!”普通男子低声叹道。 “跟咱们没关系,顾好咱们自己就行了,车里可是咱们的家人,马虎不得”小帅男子看样子还挺稳的。 胖子那边—— 胖子:“你瞧你们,一个个娇滴滴的,你看人家也是女的,一个人开车都出了城,比比”。 短发女子:“我们家小欣身娇体柔的,哪能去跟人家比,小欣还是不是你妹妹啊!有你这么当哥哥的嘛” 马尾女子:“家仪,我确实给队伍添了不少麻烦,刚才若不是我叫出了声,也不能把丧尸都给引出来,还差点让东哥受伤”声音娇软轻柔,凭空让人感觉想要怜惜她,而她的目光却看向了几米外的小帅哥,小帅哥却光研究爱怜的到来了,没注意她。 胖子:“小欣,下回你可得管住你自己,否则可是要出事儿的”。 家仪:“行了,行了,小欣已经知道错了,你这当哥的还没完没了了?”短发女子一脸的不耐烦,似护花使者似的。 胖子看着自己的妹妹如此样子,也是心软了,刚刚差点儿要了自己兄弟的命,现在想想还有些后怕,就是怕妹妹自尊心太强,再伤了心,所以这些告诫的话,他都是笑着像开玩笑的语气说的。 爱怜听到他们的谈话,大致明白了过程,不过那个叫小欣的女子,她也在记忆中翻找出来,也是一个喜欢冯波的,不过这女子并不像她表现的那样美好,因为刚刚她看到了那女生看向那位小帅哥的眼神,明显带着些许的算计与欲望。 那个小帅哥,爱怜的记忆当中好像有点印象,不过她不记得名字了,只是后来死了,原因应该和这个叫小欣的女孩子有关,不过记忆并不全面,主要人物的记忆挺多的,像这些人的记忆并不多。 加油的时间并不慢,很快到轮到了爱怜,她在加油的时候,那些人也都上了车,开车走了。 爱怜加完油后,锁了车门,便搜锁整个加油站,里面的小超市,吃食和常用日用品已经全部消失不见,显然,刚刚的小队伍已经搜索完了,她也无意再收什么东西,她储物柜中的东西,一辈子她也用不完,不刮了。 她又绕到了加油站的后身,惊喜总是会出现的,两辆加油车停在那里,探查一番,还是满的,只是一个驾驶室中的司机已经变成了丧尸,还被关在里面,冲着爱怜‘嗷嗷’直吼。 第85章 末世里我有一个不孝女(11) 爱怜打开车门,闪过一边,那丧尸一脑袋栽了出来,掉到了地上,还没等它爬起来,已经被爱怜一刀砍断了脖子。 关上车门,收走了两辆油车。刚刚的队伍应该没有搜这后院,要不然他们一定会至少开走一辆油车的。 爱怜轻松地上路了,这下子什么都有了,也不怕半路没油了,开着车,她还把手机蓝牙打开,放起了音乐,高速上没有什么车,很轻松,她的车速不算慢,但也不算太快,平均一百二的样子,反正也没有测速了,有时她还能飙到一百三、四,再快就不敢了,她自从学会开车,没有开得再快过了。 她要在天黑之前,找到住的地方,所以也特别注意高速上的路标,一边听着火爆的音乐,一边开着车,脑袋还一点一点的,像是嗨极了的样子。 摘掉口罩的她,顶着中年女人的皮囊,却像个中二少女一般的行为,幸好没有人看到。 爱怜彻底放飞了自我,这个末世世界里,她也没什么牵挂,原主的丈夫死了,女儿是个白眼狼,自己的父亲与母亲早已经离异,搬去国外多年且再婚,几乎很少联系,母亲也在两年前去世了。 婆婆家在农村,一家子的极品,把李立的心伤透了,便独自和妻子孩子在这大城市当中打拼,与家里也基本上断了联系,除了每年一次性打给对方的养老金之外,就当没有这一家人。 早年因为自家的亲人,对原主多有亏欠,李立才对妻女更加的上心和爱护。哎!白瞎了一个好男人哪!爱怜想着这些事情,不由得随着音乐,大声感叹一番,脑袋还在一点一点的。 看看天色,刚刚过去了一张指示牌,距离一个小镇还有二十公里,加快速度,天黑之前进镇休整。 油门再次踩深了一些,她把音乐声音关小了一些,精神也集中了起来,二十公里很快的。 当她拐进了进镇的公路时,也看远远地看到了小镇,小镇真的很小,也没有太高的建筑,最高也只是六七层的楼房,也没有几栋,这小镇看样还挺干净的,这一点让爱怜挺满意。 她小心地放慢了车速向小镇开去,她打算在小镇边上找个房子住下,并不打算进入里面,镇子虽小,但是人口也不算少的。 她看到了一幢小二楼,院门大开着,门口处并没有看到丧尸,远处的丧尸短时间也过不来,她正想着开过去看看时,却冷不丁看到一个巨大的黑影从院墙侧面冲了出来。 向着她的车就撞了过来,爱怜吓得一脚刹车踩到底,人也瞬间冲出了车,向着路边的田地跑去。 那黑影也急刹车似的停了下来,转身向着爱怜追了过去。 爱怜也看清了那黑家伙,那是一头正常牛两倍大小的变异牛,她不知道为什么这变异牛会盯上她,她也没穿红衣服、红帽子、红领巾啥的呀?为什么它会追着自己不放? 爱怜撒丫子在田野里奔跑,速度几十迈,心情是自由自在,希望终点是爱琴海,全力奔跑,梦在彼岸。被追逐中的爱怜,脑海中居然还蹦出了几句歌词来乱入,甩甩头,扔出去,专心逃命,天还没黑,她不知道小镇会不会有人看着她,没敢进空间,只是绕圈跑的时候,她看到了自己的车旁,居然来了三个人,全都爬上了她的车,并门开走了,开走了——???。 她回头看了一眼那变异牛,似乎明白了什么,我去——这是调虎离山计啊! 她全副精神力集中起来,猛地一个急转弯,闪过身去,变异牛从她身边刮起一道风,就要越过,她在闪身的同时,举起了她那多少米的大刀,猛地使出全身的力量,劈向了变异牛的脖颈。 ‘噗嗤’‘咔嚓’‘扑通’三个不同的响声响起。那变异牛前腿一弯,整个牛身因为惯性,身体戗在了地面上,后腿及后半拉身子都翻了过去。 还连着一半在脖子上的脑袋,也因为杵在地上彻底折了地来,脑袋以一种奇怪的角度折了过来,眼睛死不瞑目地正好瞪向了气喘吁吁的爱怜。 爱怜白了它一眼,站在那里好好地喘了会儿气,这让那变异牛给追的,她连吃奶的劲儿都使出来了,刚刚那一刀,也使出全身的力气,要是丧尸,三四个撂一起,脑袋也都搬家了,可是这变异牛却只是被她斩断了一小半的脖子,真是厉害。 不过有着记忆的爱怜知道,这变异牛的肉是可以吃的,而且味道还十分美味,比那啥神户的什么牛强百倍,只是这鲜血淋漓的,她也不愿放空间里,想了想,趁刚才那几个人离开,赶紧把它给收拾出来吧。 虽然她也奇怪,现在动物不是都在昏迷当中吗?怎么这么早就有一只活蹦乱跳的变异牛出来?不过现在想这些也没什么用,收拾牛,然后进镇看看什么情况,自己的车可是让人给开走了,这小镇不简单啊! 从空间中拿出专业的剔肉剔骨的刀来,戴上手套,系上围裙,开始收拾起来。她没敢让机器人来做这事儿,万一有哪只眼睛看见了呢? 从没干过这活的爱怜,咬着牙一点点把那牛头彻底分离出去,那牛眼睛看着她,总让她感觉有些瘮人。 把牛脑袋扔得远一点儿,然后剥皮,这活真的不是人干的,哦,不对,好像把自己都骂进去了,大约半个小时才算弄完,虽然这皮上都挂着肉,也没弄干净,但是好歹是剥完了,剩下的扔进空间中,再让机器人来精加工一番吧。 好容易剥完皮,再把四条腿卸掉,用崭新塑料袋一个一个装起来,再剖开肚子,把内脏掏出来,心肝肺啥的分别装起来,这些东西好像能涮火锅或烤肉,或是牛杂汤啥的。 刀很锋利,现在的她力气也很大,把剩下的牛身中的肉都剔下来,切成了十几个大块,分别扔进大塑料袋子中,一个个扔进了空间,让机器人再接着仔细处理,要不是不愿牛血弄污了空间,她也不必费劲在外面完成。 第86章 末世里我有一个不孝女(12) 一直到最后连牛骨、牛排之类的都没放过,只需要截成了一段段的,剩下的都交给空间的机器人处理,然后放入储物柜中保存即可,什么时候想吃牛排吃牛排,想吃烤牛肉就吃烤牛肉,想涮火锅涮火锅。 把围裙一扔,也不管什么爱护环境,人人有责了。 爱怜抬脚向着小镇走去,天已经黑下来了,她也由明转暗,谁偷她的车,她不会饶了他们的。 整个小镇,除了偶尔传来丧尸的低吼声外,一片寂静,爱怜知道这小镇上其实还有一些幸存者的。 十几分钟后,她走近了之前看到的那个小院儿,院门还是大开着的,里面黑漆漆的,寂静无比,精神力集中起来,里面也没有呼吸声,这里应该没有人,院中也没有她的车,继续往里面走。 几只丧尸向着她的方向晃来,她没怎么发出声响便解决了它们,街道除了这几只丧尸,很是干净,没有其它尸体,想来这些丧尸应该是之前那些人故意留在外面,做警戒用的。 这东西也不用睡觉,不用吃饭的,一天二十四时工作,还不要工钱,这些人打得好算盘,要不然的话,不可能再也没有丧尸出现了。 爱怜像只灵巧的狸猫一般,穿行在黑夜中,她就在寻找自己的车,车在哪里,那些人就在哪儿。她也发现在了一些有人生活的房子,但是车不在那里,她也不打搅他们,她也没理会一些家庭中有些昏迷着的家禽和家畜等动物。 终于来到小镇中心位置的一个紧闭大门的大院时,顺着门缝,她看见了自己的车停在了黑漆漆的院子中,同时还有十几台其它的车辆,她爬上了墙头,翻了过去,跳下的时候,一点声响都没有,开始悄悄地察看这个院子,院子很大,还有高高的院墙,是一处很适合据守的地方,一座五层的楼房,一楼二楼以及楼上楼层中都有灯光亮着,门口的牌匾还挂在那里,居然是个酒店,看着外面墙上的空调外挂机,应该是吃住一体的。 这小镇这么小,居然还有一家酒店,真是奇了怪了,都谁住啊! 她从这些车旁经过的时候,居然看到了熟悉的车辆,便是之前加油站遇到的那个队伍的三台车。那些人也着了道了吗? 爱怜心中泛着嘀咕,悄悄地正打算找个进楼的办法时,便听到了说话声,紧接着酒店中间大门被推开,两个男人边说着话边往外走。 甲:“老黑怎么还没回来?往常的时候早都吃完自己叫门了”。 乙:“天都黑了,出去看看吧,就一个女人,不会出什么问题的” 甲:“还是要小心一些,别阴沟里翻了船,老黑可是帮了咱们不少忙,那可是我从小养到大的,有感情着呢,我可不希望它出事”。 乙:“行了,没事的,你想多了,它那么厉害,谁能打得过?何况还是个女人,就是跑得快点儿,难道她的体力,还能跑过老黑?” 甲:“总感觉不是太好呢,也许我真是想多了,走吧,赶紧看看,是不是它叫门时咱们没听到,它自己在外面呢”。 乙:“好,走吧,早去早回,今天可是有两个妞儿玩儿呢,最好的那个给虎哥了,估计这时候都上了吧?其它的给咱们留着也够了,我都有点急不可耐了”。 两人一声声猥琐的笑声传到爱怜的耳朵里,她也基本上了解了大致的情况。 不过他们口中的老黑,应该已经成了一块块的肉,收进了爱怜的空间里了,不过这两人得解决,削弱一分实力是一分,这帮人不知道在这里害了多少人呢,坚决不能留着。 她悄无声息地跟在两人身后,到了大门时,一个上前正拉开大铁栓开门,另一个在后面等着,爱怜拿着匕首从那个男人身后搂过脖子一抹,男人连声都没发出来,便死掉了,快速把他放在地上,一点动静没出,又上前用同样的办法对付前面那个男人,那男人刚好把铁栓抽出来,正要挂在旁边,却没想到脖子一紧一疼,下一提前便什么也不知道了,基本没有痛苦。 把甲乙两人的尸体拽到一个花坛后面,然后把大门重新挂上,关门才好打狗。 悄无声息先在楼房外面转了一圈儿,她把一楼点着灯的都看了一遍,居然都是太阳能台灯,充电方便,现在电力已经中断,照明用太阳能灯还是很方便的。 一楼大厅中有一个人值班,只是这个人正把脚搭在茶几上,歪在沙发上,看着一本书,在那里嘿嘿直笑,并没有注意到外面的情况。 而另一边的餐厅当中,有一桌七八个人正在吃饭,厨房的位置,爱怜因为角度的问题看不到,也不知道还有没有其它人?有几人? 二楼往上的,除了爬楼墙,否则她也看不见。 不过现在大厅中就一个人,小心些应该能够解决。 那人坐的位置很好,很有利于爱怜。 爱怜也是挺虎的,大厅挺大大的,就一盏放在那人身边的太阳能灯照亮,都为了能照亮书的内容,还是个爱学习的小子,不错,末世里,有前途,正在慢慢拉开玻璃转门的爱怜心中也在表扬着这位好学生。 转门很安静,一点声音没出,相反那坐着看书的人却发出阵阵不太一样的笑声。 爱怜已经走到他身后了,他都没有发觉什么。爱怜这时也发现,他耳朵上还戴着耳机,想来一边听歌儿一边看书吧?怪不得听不到她进来呢。 把手放在他脑袋的两边,猛地把住用力一扭,她就听到‘咔嚓’一声,那人的笑声戛然而止,脖子一歪,倒在沙发上,书也掉了他的肚子上,爱怜捡起来看了看。 顿觉有些辣眼睛,原来是小黄漫画书,怪不得——,这是自己把他想得太好了?还是末世里人们道德已经都沦丧了?她一点没有可能杀的是个无辜之人的意识,刚刚听到的谈话,也能知道,死在老黑口中的,不应该只有一个。 第87章 末世里我有一个不孝女(13) 把书扔在这男人身上,她又悄悄地顺着侧面的楼梯向上爬,没有惊动餐厅的那些人,他们一起七八个人,她干不过。 在楼下时,她已经记住了哪些房间亮着灯的,很有目标的接近二楼的两处亮灯的房间。 其实不用她太特意找,已经听到了声音。就是那种大家都知道的声音,爱怜曾经住快捷宾馆时,经常会在房间中听到不知道上下左右哪个房间传来的那种让人尴尬的声音。 这时候叫得还挺响,她轻轻站在那间房的门口,轻轻推了推房门,没锁,锁都被破坏了,里面的插销却没有插,推门就能进来的那种,这是很放心这楼的治安啊!不过这样更好,方便自己,也方便他人。 房间的门开起来稍稍有点声音,可是竟然没有惊动里面的人,那声音已经盖过了她开门的动静。 几步便已经来到了那个正跪在床上,背对着她的男人,很彪悍的身材,很粗的腰,大屁股,还有大肚子,差评,身材管理得极差,不是个自律的人。 那女人也背对门口,两人这姿势算是老汉推车吧?这很方便爱怜行动啊! 太配合了,再给他们点个赞。 爱怜现在的力气很大,又把人家脖子扭断了,前面那女的居然都不知道,只是感觉这男人咋不动了,也没回头,还等着呢,爱怜上前一个手刀砍晕了她。 看她享受的样子,想来也不是让人强迫的,爱怜同情不起来她。 把男人拉倒在床上仰面朝天,摆正身体,爱怜还好心地给他盖上被子,要不有伤风化。 那女的爱怜目前也没别的办法,只好也摆在那里盖上了被子,也不能晾着她啊,再感冒了呢? 不过翻过来,爱怜才看清女的相貌,这不是那个队伍中的小欣吗?怎么跑这男人的床上了? 没时间再想别的,爱怜转身出了这间房,又向另一间房中走去。 刚才的是一间大床房,而这边的却是个标间,爱怜推开房门,蹑手蹑脚,把匕首举在胸前的向里看去,却迎上了两双黑漆漆的眸子,正盯着她呢。 一个便是之前见过的叫家仪的短发女子,另一个她没见过,长得很娇小的,有点可爱的十八九岁的姑娘,只是那娇小的女孩儿此刻正满脸泪痕怔怔地看着她。叫家仪的女孩却没有哭,但是眼睛也是红的,感觉是想哭,但憋着,我就不哭的那种。 两人都呆呆地看着爱怜,爱怜也是有意外,她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这两个人,不过下一秒她就反应过来,把手指放在嘴边,‘吁’了一声,然后轻声道:“别吵,我来救你们,我现在先给你们解开绳子,但是你们一定不要发出声响,知道吗?”两人飞快地点着头,眼中满是希冀。 爱怜手下也不慢,拿着匕首飞快地割断两人身上绑着的绳子,然后轻声在她们耳边说道:“我走后,你们把门从里面挂上,无论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不喊开门,你们千万不要开,知道吗?” 看到两人连连点头,她也不废话,快速离开房间,带上门,听到里面挂上插销的声音,才转身向楼梯跑去。 她得抓紧时间,那一桌人不知道吃多长时间,若是被他们发现大厅的死人,自己还是很被动的。先把楼上的解决了。 于是三楼走起,一步迈两蹬的爱怜,一点没有中年妇女该有的样子,她就是一个不合格的中年妇女。 爱怜飞快来到楼梯转角处,探头看走廊,走廊两端放置着两个太阳能灯,勉强照得清长长走廊里的情况,果然是有人的,右侧尽头处倒数第二个房间的门口放置一把椅子,一个人正坐在那里,闭着眼睛,仰着头靠在墙上,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在那儿眯着。 想要把他解决了,只能正面杠,可是那样不惊动他是很难的,看着手中的匕首,爱怜有些犯愁,不过忽然脑袋中灵光一闪,对啊!自己是个有异能的人,怎么都给忘了呢?从空间中找出一把手术刀片,医疗机械商店搜刮来的,就这东西小,锋利,还轻,她的风能带得动。 把手术刀片放在手心之中,异能运起,忽地冲了出去,像道闪电一般射向了那男人的脖子,只听到一声‘咳、呃’类似的声音,那人的双手下意识捂向自己的喉咙,随即身体抽搐了几下,脑袋一搭拉,便不动了。 ‘成功’爱怜替自己加个赞。 那间房门也同样是头坏锁,一推就开了,现在没有电,原来划卡的门锁都不能用了,这几间房的门锁没锁,估计也是被破坏了,否则关上之后,自己都开不开,还怎么进? 里面也有些灯光,一盏放在柜子的太阳能灯,照亮了这个套间,是的这是个比较大的套间,关了一屋子的人。 床上,沙发上,地上都是绑得很结实的人,男女老少都有。 爱怜进来,这些人的眼睛都齐刷刷地看向了她,还把她吓了一跳,什么情况,这是临时的监狱啊?这么多人,有那个叫东子他们队伍的,还有一些人,她不认识,这些人中间还留了过道。 爱怜几步进去,就把里外间的人都看遍了。 她看着这些人说道:“我可以救你们出去,但是你们得答应我几点:第一不准发出声音;第二老弱病残可以留在房中躲着,年轻力壮的陪我一起收拾楼下的那些人,大概不会超过十人。第三——我还没想好,想好了再说。记住一定不能吵,知道吗?” 看着众人直点头,有想张口说‘行’的,寻思寻思,又憋了回去。 爱怜一个个地割断了绳子,让那些松绑的人再去给别人解绳子,很快大家的手脚都解放出来。 “目前为止,楼下的人还不知道我的存在,不过很快他们就会发现,我现在需要年轻力壮的出来帮我解决了他们,要不然你我都逃不了,那些人可不是善男信女”爱怜的目光扫向那些年轻的男人,包括那个叫东子的,还有那胖子等人。 第88章 末世里我有一个不孝女(14) 见他们一一点头之后,爱怜才又说道:“一会儿我们出去,你们把门从里面挂上,不是我叫门,都不准开,听见没有?否则被那群人破了门,别怪我帮不了你们”她看着那群老弱妇孺。 那些人也听话地点点头,爱怜又道:“现在老弱退后,去里屋,青壮的在外面,我看看一共几个人?” 东子和那个相貌普通的男子没什么犹豫地便站了出来,老弱们相互搀扶着进了里屋,临走时,有的老人还看着某一个年轻人,目光有着担忧和不安。 有一个挺高壮的男人,也随着众人往里面走,却被爱怜叫住了:“那个谁?就是你,那个高个子,你多大了?” 那男人一开始想当听不见,却被旁边一个大妈给推了一下,不由得有些恼怒,刚想抡起拳头揍这位大妈,吓得大妈脖子都缩了一下,却被爱怜飞身一下子抓住了那已经举起的胳膊。 男人挣了挣,没挣开,就要上脚来踢爱怜,后边一个男人脚下一枝细藤飞快地爬向男人的脚脖之上,缠了上去,一拉一拽,男‘扑通’一下摔在了地上。 爱怜没时间和他们墨迹,抓起他的衣领,往前一带,一个掌刀砍在他的脖子上,然后飞快地用绳子给捆上,撕了一块布团巴团巴就塞进他的嘴里面,然后看向目瞪口呆地众人道:“谁是他的朋友或家人?” 没有人应声,有一位大娘怯生生地说道:“他是自己跟上我们的队伍的,我们之前并不认识他”。 “那就好,这人长得人高马大,但是胆小怕事,我怕一会儿他会坏事儿,所以不许你们任何解开他的绳子,否则害了大家,你们也同样跑不了。好了,没时间再多说,你们这些男人跟我来”再不废话,带着这些人出了门,里面一老头赶紧从里面把门挂上了。 然后,大家都是神色复杂地看着地上那个男人,还有一个才几岁的男孩儿和两个八九岁的小姑娘也都被爱怜严肃的样子吓到了,此时一声不敢吭,躲在自家亲人的怀里。 一时之间,整个房间里只剩下呼吸声,每个人的脸上表情都不太一样,有亲人和朋友出去的人,脸上都带着些许的担忧。 不过,刚刚听到说,这些人居然还有那么多,只凭借一介女流解决,根本不现实,所以想脱离困境,只能让这些年青人一起出去。 虽然心疼,可是他们也没有拦着,末世了,再不能像原来一样了,人们心中不由得升起一丝丝的伤感。 却说爱怜带着这些人轻轻地下楼,楼上再没有点灯的房间了,所以她也不打算再上去搜索,她要和这些人一起对付楼下餐厅的那伙人。 只是当他们走到一楼半的时候,也听到了餐厅里传来的声音,那些人嘻嘻哈哈地向外走的声音,二楼楼梯两边的拐角处,已经各安排了两个人守着,都拿着爱怜发给他们的刀具,开了刃的锋利餐刀杀伤力还是很强的。 还有三个人跟在自己的身后,几人踮着脚尖,脚步加快,一转眼便来到一楼,然后两个躲向楼梯一侧,而爱怜则带着一个人躲在了墙垛一侧。 两把手术刀已经放在手心之中。 脚步声很快便更近了,爱怜能够听出有两个人向着沙发走去,三个人的脚步声向着楼梯行来,还有三个人还在后面,他们才刚刚走到餐厅门口,不知道向哪边走。 而当这三个人来到楼梯间时,那些人并未发现什么,还在聊着天。 一点没有防备地便进入楼梯间,三个人没发现一侧墙垛后面的爱怜两人,也没发现楼梯另一侧的两人。 爱怜等三人走了过去,背对着他们的时候,上前猛地窜了过去,然后抓住后面那个个子不高的男人的脑袋就是一扭,虽然速度很快,但是脖子被扭断的‘咔嚓’还是惊动了前面的两人。 两人齐齐回头看,楼梯间的一人的藤蔓已经缠了其中一人的脖颈,然后用力收紧,那人一声没吭,便没了气息。 另一人刚要大声喊叫,爱怜旁边的东子,一个冰刺飞了出去,顺着那人张开的嘴中射入,那人瞪着眼睛,与那两人一样同归黄泉路了。 四个人用最快的速度,把三个人拽到了楼梯里侧,藏了起来,刚躲好,便听到有人已经来到了楼梯间,人不多,两个,另一人也奔着沙发去了。 “大刚,你怎么看小黄书还能睡着?”那人边说边向着躺在沙发上的人走去,爱怜知道,马上他就能发现那人已经死了。 另外两个刚坐在沙发上消食的男人也笑着附和道:“就是,我们这么吵,你也能睡着,真服你了”。 与此同时,这边两人也进入楼梯间,然后步入了刚刚三人的后尘,一点血都没出,一点声都没有。 快速把两人藏好,那边也响起了惊叫声,然后短暂的寂静,然后便是纷乱的脚步冲向楼梯间。 这三个男人都够高大的了,爱怜想拧人家脖子,可是够不着。发出一柄手术刀,可是没命中目标,被人家无意中躲了过去。 三个男人中的一个人发出一团火球便飞向了已经暴露行迹的爱怜,爱怜身形一闪躲进了墙垛,那人已经跟着冲了进来,木系异能的藤蔓缠向那人,那人的脖子就是一紧,不过他反应也挺快,又一个火团把藤蔓给烧断了。 但这时,爱怜的匕首也趁着这个空档割向了他的脖子,速度太快,那人根本躲不开,于是他便领了盒饭。 而在爱怜和木系异能者两人与那个火系异能者战到一起的时候,东子和另外一个小伙子也与另外两人战到了一起,很不幸敌方那两人都有异能,一个水系,一个是土系。 很幸运,这是两个刚刚醒了异能,但是却并不怎么会就用的异能者,他们的异能,爱怜觉得,他们更像是猴子请来的逗比。 他们的打斗场面,让爱怜看了直想笑,可是现在笑,场合有些不太对。 第89章 末世里我有一个不孝女(15) 这对逗比不太会运用他们的异能,水系异能者给冬子一蓬水兜头淋下,还把东子给浇得一愣,不过随即一根冰刺便刺向那人,那人向旁边一躲,脸躲过去了,却被一冰刺扎进了耳朵,飞出去,带了一块血肉,把那人疼得‘嗷嗷’直叫,慌乱之中又是一蓬水向冬子砸去,可是除了让冬子有洗凉水澡的感觉外,什么事儿都没有。 水系异能者眨巴眨巴眼睛:“……” 冬子眨巴眨巴眼睛:“……” 而另一个土系异能者碰到了那个不会异能的哥们,却是占了上风,那哥们无奈喊道:“快来帮我啊!”楼上躲着的四个人,这时飞快地下楼,他们都没异能,只是上前就是一顿群殴。 土系异能者目前的水平只能在地上弄出稀稀拉拉的七八个不怎么尖的土刺,能把人拌个跟头,却根本不能把众人如何,他们几个刚吃完饭,谁身上都没带武器,赤手空拳之下,就是异能者,他也得饮恨当场了。 爱怜解决完那个火系异能者后,便看到土系异能者被众人围殴,而水系异能者也被冬子压在身下打,那水系异能者体型瘦小,不到一米七的瘦弱体型,被冬子这顿好打,打得直求饶。 最后这两人被绑了起来,大家又搜索了一圈儿,楼上楼下的,全都仔仔细细地搜查了一遍,确定没有遗漏后,才把尸体都扔进了辆面包车中,浇透了汽油,停在大院正中间,点火烧了它。 所有人望着火堆没有说话,胖子站在那里看着火堆出神,他的妹妹被人给奸污了,就那样赤身裸体地躺在那个男人的床上,救了他们的女人说,当时他们两个正办事儿呢,怕他妹妹叫出声来,弄晕了她,男人则被她拧断了脖子。 如今还没醒过来,不过他知道,她没事。 家仪她们给小欣穿上了衣服,把她放到了另一间干净的客房内,所有人都来到了大厅,点着好几个的太阳能台灯,把大厅照得很亮。 家仪和那个小姑娘看着胖子,好半天没说话,刚刚她们两个已经跟所有人说了之前小欣的表现。 之前那个男人就要强奸小欣,小欣在情急之下居然把她们两个给卖了,这样的人不值得她们去替她隐瞒什么,之前的场景一直在她们眼前浮现。 “不要碰我,你去找家仪”小欣指着家仪喊道。 家仪满脸不可思议地看着小欣,都不相信那是从她口中说出的话,从上高中时,她便一直护着她,从不让任何人哪怕是言语上冲撞都不行,她为她吵架、打架无数次,她有些男孩子性格,爱讲义气,她认为像小欣这样柔弱的女孩子就应该让人保护着,每一次听到她娇娇软软央求的声音,她便心软了,于是一次又一次替她出头,有时还被揍得鼻青脸肿,回家让爸妈恨铁不成钢。 可是如今她换来了什么?这时候这个一直被她保护得那么好的‘好’姐妹,居然第一个把自己推出去了。 她满眼的不可置信,小欣却根本不敢看她的眼睛,只是期期艾艾地哭泣求饶,卖完了家仪,见男人说家仪长得难看,又开始卖那个叫司慧的女孩儿。 男人当时真有些意动,气得司慧当时差点没晕过去,但是后来两相比较,男人还是更喜欢小欣,于是,即使小欣出卖了两个女孩儿,还是没有逃脱被上的命运。 胖子一开始听到家仪的话,还喃喃地摇着头不相信,可是后来又听到了司慧也如此说,才渐渐相信这是真的了。 爱怜没说的是,当时那个叫小欣的女孩儿可是很享受的,并没有被人强的感觉呢? 其实就听声音,这家仪和司慧也有这样的感觉,但是大家都没有说出来,没必要落井下石,只是家仪真的很失落,也很伤心,被她认为最好的朋友背叛的感觉真当不好。 即使被人打得鼻口窜血,鼻青脸肿,她都没哭过,可是说到这事儿的时候,她的眼圈儿都红了,只是强忍着眼泪不落下,可是忍了半天,还是没忍住,即使不愿相信的胖子,以他了解家仪的性格,也知道,家仪她们没说谎,妹妹真的干出这另人失望至极的事情来。 其实小欣并不是胖子的亲妹妹,他爸和小欣的妈妈后到一起的,小欣妈妈是带着十岁的小欣嫁给胖子爸爸的,胖子的爸爸也很胖,但却是个极有能力的生意人,小欣妈妈长得很漂亮,也很温柔,让胖子爸爸放心地成了家,给胖子找了个后妈,末世发生的时候,两人开始并没有发现有什么异常,那里都是别墅区,地广人稀的,两人照常吃完饭上班。 只是后来胖子发现了老爸的手机落在家里,拿着手机撵了出去,他刚出门的时候,已经看到老爸的车开出了自己家的院子,向着小区门口开去。 只是当他跑出去的时候,却看到老爸的车停在那里,车门开着,老爸和小欣妈妈面前有几个奇形怪状的人,老爸带着小欣妈妈往后退,却猛地被小欣妈妈推了一把,小欣妈妈转身就跑,但是穿着高跟鞋的她,一个不稳,崴了脚,摔到了地上,后面的怪物追了上来,那里传来了老爸和那女人的惨叫声。 胖子高呼着‘老爸’想上前去救他,可是看到被他声音吸引的怪物,起身向他追来,恐惧占了上风,他猛地转回了身,‘呯’地把院门关上,然后跑回了别墅。 后来胖子从家里拿出了家里珍藏的一把开了刃的蒙古刀,一个个引出了怪物,并弄死了他们,他看到了那个女人,那个把老爸推向怪物的女人也变成了怪物,他含着泪砍掉了她的脑袋。 而他的老爸就躺在那里,血肉模糊。 他收敛了老爸的尸体,把他埋在别墅的后院儿,带着一直在家里帮佣的张姨,开着车去找妹妹,虽然因为她妈妈的原因,他对这个妹妹也有些不喜,可是当他看到小欣那娇娇软软的样子后,又心软了,想着,不能把她妈妈的仇恨转嫁到她的身上。 第90章 末世里我有一个不孝女(16) 于是胖子便带着小欣和自己的朋友一起出城,在加油站碰到了独自一人的爱怜,分开后,又因为想留宿在这个小镇之上,却被那条疯牛追,死了一个朋友的爷爷,大家也被抓了进来。 没想到,接下来会发生这么多事情。 胖子的心是崩溃的,只有明东最了解胖子,他知道之前小欣妈妈对胖子老爸做下的事情,又觉得小欣矫揉造作,让他不喜,所以对于小欣的暗示,他装作看不见,装不懂,冷着她,却没想到她的天性和她妈一样啊! 真是有其母,必有其女,有些东西是会遗传的。 爱怜当然不了解这其中的弯弯绕绕,来龙去脉,不过她也对那个叫小欣的姑娘没什么好感,现在甚至是反感讨厌了。 “大家没吃晚饭吧?他们的厨房还有不少食材,会做饭的现在可以动手做饭,若想赶路,明早再说吧!”爱怜说罢,便上了楼,她把这些人都救了,他们要是连做饭这些杂事都不做的话,那爱怜会后悔今天这样的折腾的,从来佛系人生的她,何时有这样热血的时候了? 救了这么多人呢!不过看着大家的反应,大多数人还是不错的。 人多力量大,二十多口人,有七八个人去厨房做饭,速度还是很快的,半个小时左右,司慧就上楼来叫爱怜下楼吃饭。 爱怜看着这个长得很可爱的姑娘,笑了笑,答应了一声,便跟着下了楼。 餐厅有十来张圆桌,地方还是挺大的,二十多口人做满了两大桌,还挺挤的,不过满桌子热气腾腾的饭菜,还是让饥肠辘辘的众人胃口大开。 白菜炒木耳、圆葱炒鸡蛋、两大盆的鸡肉炖蘑菇、两大盆的猪肉炖粉条......菜码都很大,众人吃得很香,没人去管那个被捆在三楼的男人,也没有人去管还昏在二楼的小欣,大家像是把这两人都遗忘了似的。 当然那两个俘虏刚刚吃完,更不用他们管了。 做饭的工夫,众人已经从俘虏口中得知了前因后果。 这些人都是这个镇子上的幸存者,其实镇子还是有其它幸存者的,不过都关起门来自己管自己,没有和他们掺和,而他们中有一个人从小养大的一头牛变异了,而且很聪明,它能听懂主人的话,而且那变异牛很是厉害,可以把一辆轿车给顶翻。 偶然一次,变异牛把进镇的人的车给撞翻了,并踢死了司机,而这人正好和一帮玩伴在一起,一起收获了车上的所有物资,于是和这人关系很好的从小玩伴们便想到了办法,就是拦劫想要进镇的人,收取他们的食物和物资,这样最省劲。 平日里他们便是这镇上的混混,这时更加天不怕地不怕,几天的时间,他们已经弄死了六七个人,只是一直到碰到了爱怜的车,才阴沟里翻了船,一锅被端了。 本来爱怜还想留着这两人,只是看两人异能用的很搞笑,让她对他们的恶感稍小了,可是当听到这些的时候,她有些怒了,已经杀了六七个人了,只为了车上的物资。 这要是时间更长些,还不知道死多少人呢,这两个人也不无辜啊! 还不等爱怜有所行动,胖子、冬子和另外那些人中的两个年青人,在吃完饭后便处理了那两个俘虏,因为那两个年青人中的亲友,也有人死在了这些人手中。 末世里,大家的心都渐渐硬了起来,杀人也不再是什么难以接受的事情了。 就连爱怜都是一样。 不过爱怜也不管这一伙人如何做,她找到了一个大床房,便从里面挂上插销,拉上窗帘,也点了一盏太阳能台灯在电视柜上,在人家铺好的被子上又铺了一层床单,取出自己盖的蚕丝被和枕头,在空间里洗漱完,便出来了,盘坐在床上,开始用记忆中提升异能的方法,开始修习起来。 记忆中最后末世结束后,已经有一套完整提升异能的方法了,她只要拿出来用就行了,而且这时候的丧尸脑袋中还没有晶核呢,再过段时间才能有,现在找也没有,能够提升异能,只能靠功法,没有外物可以借助。 一夜无话也无事...... 第二天清晨起床,爱怜下楼的时候,却听到了一个消息,三楼的那个男人跑了,带走了小欣,车辆因为没有车钥匙,从而没有开走,每个房间里的人都在里面挂上了门,所以这些房间,他都进不了,想要离开,只能去偷外面的车。 除了胖子的脸色十分复杂外,再没有觉得应该去救那个叫小欣的。 胖子抬头看了看众人,他也沉默下来。 一楼大厅之内已经聚集了大半的人,爱怜也只是静静地下楼,厨房里的香味儿已经散发出来,众人也齐齐看向了爱怜。 “周姐,你今天就要离开吗?”明东当先走出来,看着爱怜问道。 “是的,我今天就走,你们呢?”爱怜微笑着反问道。 “我们也打算离开,想往东城那边去。东城那边四圈都是城墙,现在听说不少人都往那边去,军方正想要把那里清理出来做为生存基地”明冬倒是没有隐瞒地说道。 他们不说,爱怜也知道这事儿,因为冯波就在那里,在后来建立起来的基地中身居要职,只不过现在估计他们还在清理丧尸。 “哦?我也正好要去那里,同路啊!”爱怜答道。 “那吃完饭,咱们收集收集这里的物资,然后一起走吧?”明东帅气的脸上有着些许欣喜,毕竟爱怜是个强有力的战力,他们一行人的安全更有保障。 “好啊!”爱怜无可无不可,没什么不可以的,便痛快答应下来。 饭后,众把院子里的十几辆车又挑选了一番,尽量选择越野和商务车,空间大了,能多放些东西。 厨房里面堆积着不少的米面粮油矿泉水,各种食材都被他们装上了车,就连酒店的备品和被褥众人也尽可能地拿了好多床,用包装袋装好,绑在了车顶上,不算爱怜的车,他们一共开了七台车,两台商务车,两台越野车,一台皮卡和两台轿车。 第91章 末世里我有一个不孝女(17) 每台车上都装得满满的,大家把能够带的东西都尽量带上,此去一路上还得有许多天,谁也不知道这其中会发生什么事情。 爱怜的车上也放满了东西,她自己不缺这些东西,但是也尽量帮着他们带一带,家仪坐在她的车里面,大家已经出发,出了镇子。他们不知道的是,两双眼睛看着他们离开,正是那个逃跑的男人,和被他堵上嘴的小欣,在爱怜他们进镇之时看到的那个二层小楼的二楼窗前,看着他们一行车队离开了。 男人眼中的恨意不加掩饰,他最恨的还是那个中年女人,不是他的话,他也不会被丢在这个破镇子上。他拽着小欣回到了他们之前住的那个酒店,大门一关,这里又是他的天下,只是这里已经什么都没有了,没有吃的,一腔怒火无处发泄,小欣便成了他的撒气筒。 出外战斗,他胆子小,怕死,他不敢,可是折磨一个女人,却是再顺手不过了。 其实如果他想走的话,完全可以离开,剩下的那几台车的车钥匙都在酒店大厅的吧台上放着,爱怜、明东他们并未拿走,油箱里面都还剩下点油,他如果勤快点,把它们都抽到一台车里,也够他离开小镇了。 但是目前他没这个想法,他有些不敢独自上路的。 他们如何,爱怜这一伙人并不关心,车队向着东城方向行进。 行驶了一个多小时后,看到了加油站和服务区,只是这里晃荡着二十多个丧尸,还有几辆车停在那里。看样子这些丧尸里面就有之前的幸存者,想要冒险加油,却成了丧尸的一员。 头一个月的丧尸是很好杀的,只是人类的恐惧能让人的战斗力降低无数倍,这些人不是死于打不过杀不死丧尸,而是因为他们的恐惧。 他们一行人也是二十多人,远远的便停下了,老弱留在车中,年轻人,包括女生都要拿着武器出来战斗,司慧娇小的身影也拿着一把西瓜刀冲了过去,一边尖叫着,一边挥刀砍向丧尸,全无章法。 爱怜好笑又无奈地守在她的附近,一边拿着长刀砍瓜切菜地砍丧尸,一边大声对司慧喊道:“砍他们的脖子和脑袋,身上没用”,反复的喊着,司慧终于连蹦带跳地掌握了点要领,在大家把所有丧尸都解决了之时,看到司慧正对着已经倒地的丧尸反复地砍着,那丧尸的脑袋已经烂成了一堆。 她‘啊啊——’地叫着,闭着眼睛砍。 大家凑过来都好笑地看着她,终于胖子有些看不下去了,说道:“司慧,别砍了,早死了”。 没听见。 “司慧,别砍了,丧尸早死了——” “啊——?”司慧这回才回过味儿来,呆呆地看着地上被她差不多剁烂的丧尸,然后转身后旁边跑去,然后开始‘哇哇’吐了起来,早上吃的早饭,全吐出来了,半天没缓过来。 所有人眼中闪过一丝无奈和好笑。 司慧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子,她不想拖大家后腿,所以她也下定决心必须学会杀丧尸,小姑娘从头到尾都是一股气支撑着,这会儿才反过味儿,结果吐完之后,人都软了。 爱怜和家仪把她扶了起来,又递给她一瓶矿泉水,她漱了漱口,又用水把脸洗了洗,把迸溅在脸上的脏污洗掉之后,找了件衣服,把全是血肉脑浆的衣服换下,丢掉了,换上件干净的,人才好了些。 “周姐、家仪——哇——”缓过来的小姑娘‘哇哇’大哭起来,一直哭睡着了才安静下来。 和平年代的小姑娘,一直都是家里的乖乖女,如今却强迫着自己长大,这落差十分巨大,也难怪小姑娘一时之间情绪崩溃。 家仪平时就像个男孩子似的,虽然她也强迫自己杀丧尸,但是却可以强迫自己适应下来,心理素质相对来说已经很强大了。 虽然脸色也十分苍白,但是还能照顾司慧,家仪把司慧放在车后座上睡觉,她来到副驾驶上,爱怜也把车开到了加油站把油加好。服务区中还有一些物资可以收集,而且那几个被扔在这里的车,还有一台完好无损的奥迪q7和一台霸道,两台车都很大,大家又把两台轿车上的东西移到了这两台车上,这下子车队中再无轿车了。 所有的车加满油,还带了好几大桶汽油带上,以防万一。 大家上厕所,打扫完自己的事,都纷纷上车,继续赶路。 司慧这回就留在爱怜的车里,人还昏昏沉沉地,头下枕着一个抱枕,正睡着。家仪坐在副驾驶,和爱怜有一搭无一搭地聊着天。 爱怜对这两个女孩子都挺喜欢,比起自己那个便宜女儿可是强上百倍了。 “周姐,你说我是不是根本就不像一个女生?”家仪靠在座位上,脑袋半侧着,目光茫然地看向车外。 “怎么会这么说?”爱怜声音温柔地问道,家仪觉得爱怜的声音能把她所有的负面情绪都抚平了。 “我家里四口人,我父母,加上我和我妹妹,我妹妹从小心脏就不好,她从不敢和小伙伴们玩,我只比她大两岁,别的小朋友总骂她是个病秧子,小孩子们永远不知道,那些话对我妹妹是多大的伤害,我说不过那么多人,便和他们打架,那时候我总想着,谁骂我妹妹,我便打谁,打得他再也不敢骂,可是每次都是妈妈带着我去给人陪礼道歉,然后回到家时,妈妈关上门掉眼泪。 我感觉自己做错了事情,可是我没办法保护妹妹,不知道该怎么办,每次妹妹被气得发病后,我都自责的要死,就又出去打架,揍他们,哪怕我自己也是遍体鳞伤,我放下话来,谁要是回家告状,我便接着揍,渐渐的没人再敢告诉家长,也不敢再骂我妹妹。 但是妹妹还是没熬过十三岁,到底病发走了,我从小就很少哭,哪怕浑身伤痕累累,可是妹妹没了那天,我抱着妹妹那瘦小的身体嚎啕大哭,她为什么要走?我为什么不能保护好妹妹,那一年我十五岁。 第92章 末世里我有一个不孝女(18) 家仪流着泪静静地诉说着:“自从妹妹走了后,我爸又查出得了尿毒症,一个星期两次透析,低额医保报销之后,我们家还是负担不了那些医药费,我爸怕拖累我和我妈,就跳楼自杀了。 爸爸一死,我妈整个的精神支柱都塌了,我妈也病倒了,半年后,我妈因肝癌也走了,家里因治病被掏空了,我把家里的房子卖掉,才有钱接着上学。 在高中我认识了赵小欣,他是崔胖子的妹妹,异父异母,小欣在高二文理分科后,成为我的同桌,平日她都是温温柔柔的,说话的样子有时候很像我妹妹,渐渐的,随着我们关系越来越好,我可能是把对妹妹的感情,转移到了她身上,下意识地保护着她,保护她不受男生的骚扰,保护她不被女生嫉妒的言语伤到,保护她,就像保护我的妹妹”家仪的声音一直很平静,可是眼中的眼泪却一直在无声地流着。 “我们大学也在一个学校,我继续保护着她,像是我生来的责任一般,可是——可是我怎么也没想到,那天晚上,居然会如此对我,那我这么多年又是为了什么?我剪短了头发,我像个男孩子一样的打架,怕长头发碍事,我每天放学护送她回家,我替她抵挡着所有的流言蜚语......”家仪的声音有些空洞。 ‘这孩子是真伤心了’爱怜心中有些心疼,她也真把自己摆在老阿姨的位置上。 “家仪,你没做错什么,不要再怀疑自己,但是也要想明白一点,不是所有人都会对别人的付出做出回应,这不是你的错,而是对方根本就不是个长心的人,不要用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你是个好孩子,你妹妹的身体不好不是你的错,在病魔面前,所有人都无能为力,而赵小欣的人品也很有问题,还记得之前在加油站的时候,我便看到了你和她在一起,你维护她,哪怕在她哥哥面前。 你的维护和付出,已经被她认为是理所当然,也就不会珍惜,她人品有问题,不管是对谁,她都不会拿出真心来,每个对她好的人,都换不回相同的回报。 我看崔胖子其实对赵小欣也挺好,可是我能够看出来,她对这个哥哥同样不以为然,这样的人,不招人同情,不值得可怜,所有人都看出这一点,所以之前在小镇之上,她被那个男人掳走,没有一个人出言去找她,包括崔胖子在内。 所以,孩子,不要再自责,一切都不是你的错,你是个非常非常好的孩子,我女儿要是像你一样,我睡觉都会乐醒的”爱怜声音一直十分温柔且平静地对家仪说着这些话。 家仪的神色渐渐平静下来,周姐的声音如同涓涓细流一般,流进她的心底里,滋润着她那颗千疮百孔的心,刚刚收回去的眼泪,似又要流出,多少年不流泪的她,现在却一而再,再而三地哭泣。 她们两个谁也没注意到车后座上的小姑娘,也在默默地流着泪,小姑娘也有自己的故事吧? 高速之上偶尔还会有车辆横在路中间,一般这种情况下,里面多数都会有最少一到两只丧尸,遇到这种情况,杀丧尸,然后把车上的物资收到了自己车上,然后大家一起把车推向路边,有隔离带的情况下,想推到路外面,也做不到,只要不让车挡路就行了。 遇到城市的时候,基本都是绕路走,宁可远一点,也不要从城里穿过,有可能进去就出不来了。 即使从城市外环绕着走,可是大家还是走得磕磕绊绊的,一直到天已经擦黑的时候,他们才来到一处服务区,清理完里面的丧尸之后,大家便找个条件相对好一些房子住宿。 一个星期后,队伍不可避免地还是减员了两人,他们清理宿营地的时候,有两只丧尸,突然冲出来,砸坏了车窗,抓伤了车上一位老人,结果老人尸化,又咬伤同车的另一位老人,两位都死了。 众人只好解决了他们,并把他们火化,尸骨找个地方埋了起来,不管怎么说,末世里,能够入土为安,也算是幸运了。 一周的时间,又有三位队友觉醒了异能,有两位都是水系的,另一位是土系,爱怜教导这些如何引导自己的异能,以及如何提升异能,这些人在这么长时间的观察来看,人品都还不错,爱怜便也不吝啬把这些都教给他们,实力提升了,生存的希望也更大了些。 毕竟记忆中,明东就早早地领了盒饭,崔胖子的记忆,她没有,崔胖子就是那个觉醒了土系异能的人。 明东和崔胖子,还有队伍里其它几个小伙子人都很不错,爱怜也不希望他们夭折,队伍中还有三个孩子,一个对小夫妻中的妻子还有身孕,大概三个多月,不太显怀,但是战斗什么的,也都不用她,大家把她保护得很好,这小媳妇叫吕东玲,倒也知趣,做她能做的事情,做饭和杂物,挺积极的,她老公吕颂,两口子一个姓氏,也算是有缘了,小伙子今年才二十八岁,也已经觉醒了金系异能,好好提升,保护好她的小妻子还是可以的。 目前车队里,算上爱怜,一共二十三人,老人五位,三位小孩子,还有四五十岁,像爱怜这么大岁数的中年人,男女一共四位,年轻男生八位,女生三位,就是现在的人员构成。 年轻女生很少,阴阳比例失调的严重,女孩子在末世中生存下去,更是艰难。 有异能的目前有七位,五位年轻男生,一位五十一岁的大叔,再加上爱怜的风系,金木水火土雷风冰,唯缺雷系了。 女生们没有一个有异能的,难道异能都偏爱男性?爱怜表示不能理解,为什么?凭什么? 接下来的路程,爱怜有意偷偷把大家的饮用水换成了空间泉水,她想看看能不能凭借着泉水的灵气和生机,帮助这些人觉醒异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