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诞女》 楔子 我总觉得芭提雅的空气是有重量的。 这种重量不是脚踩在大地上的踏实感,而是粘稠的、无孔不入的挤压。六月的海风从暹罗湾吹过来,穿过那些挂满马鲁和蜈蚣的腐朽木梁,在巷弄里打个转,便成了一种稀烂的、带着腥气的沉重。这种感觉让我想起初中物理老师在讲台上敲着黑板开的玩笑:大气压的强度就好像五只大象在外面踩你的身体,那为什么人没有立刻爆掉呢?因为有五只大象在你的身体里面踩回去。 娜娜的双腿大开着。 这间瓦房原本是堆放藤编家具的,角落里还堆着几个开裂的马六甲木椅,像是一副副巨大的、被弃置的骨架。屋子里没有冷气,只有一台缺了叶片的电风扇在头顶徒劳地搅动着,发出一种类似垂死者喉音般的吱呀声。 娜娜为了这天攒了半年的钱。她每天在红灯区那些贴满红砖的狭窄酒吧里,忍受着丁香烟和廉价威士忌的熏烤,攒下的每一铢都带着汗水的咸味。这里的空气像是一碗粘稠的、变质的喳喳(Bubur Cha Cha),椰浆发酵出的酸意在闷热中丝丝缕缕地钻进鼻腔。墙角供着一座褪色的土地公,漆面剥落,看起来灰扑扑的,香炉里插着几根残余的线香,那烟气不往上飘,反而像是有灵性似的,贴着地面在寻找血腥味的源头。 医生——也就是那个被大家唤作“老爹”的退役军医,正弯腰在陈旧的药箱里翻找。他朝地上啐了一口暗红色的槟榔汁,狠狠骂了一句泰语脏话。 “妈的,贸易限制越来越严。那帮穿制服的胃口比巨蜥还大,连这点定额的麻醉剂也要抽成。”老爹转过身,手里捏着一支安瓿瓶,那是他托了正规医院的线人才搞到的,娜娜为此多让人干了两回。 娜娜躺在长凳上,并没有像我想象中那样发抖。相反,她表现出一种近乎诡异的镇定。那是她在芭提雅红灯区的红砖墙根下磨炼出来的韧性——一种在极度紧张的底色上,依然能熟练运用的虚与委蛇。 “老爹,您这手艺我是信得过的。”娜娜开口了,声音虽然有些紧绷,却带着一股子讨巧的甜腻,像是一块在烈日下晒得半化的娘惹糕点,“当年在床上,您就说我这身皮肉是天生的鸡蛋花,跟小菩萨似的。如今您亲手把这花给开了,往后我用堂堂正正的女人下面赚了钱,头一个就买最好的丁香烟孝敬您。” 老爹听了这话,手上的动作顿了顿。他曾是娜娜的常客,在那张满是汗渍和酒气的床榻上,他曾无数次用粗粝的手掌丈量过这具身体。他盯着娜娜,眼神大开大合地在娜娜身上过了两圈,最后咧嘴一笑,露出几颗黄牙。 “从小蹄子嘴里说出来的话,也就听个响。”老爹冷笑一声,眼睛却受用地眯起来,“从前我是你的常客,如今你找我做这手术,之后你的财路成不成,好不好走,可全在我手中刀上。” “我的命早就在您手心里攥着了。”,她温顺得如同即将被献祭的羔羊。当针头刺入脊椎,药效像南洋雨林里的浓雾般扩散时,娜娜那张虚伪而坚韧的面具才终于出现了一道裂纹。阳光穿过高处的拱形窗,落在她洗得发白的蓝布裤上。 他握着手术刀,动作精准得近乎残忍,像是在处理一颗熟透的、多汁的菠萝蜜。他先是剥开那层皮肤——在医学上这叫阴囊皮瓣,但在我眼里,那是一层旧世界的蝉蜕。 我按着她的膝盖,能感觉到她骨骼里发出的轻微战栗。医生动作利索地摘除了那两颗象征着“父性”的、如猪崽般圆润的器官,随手丢进一旁的瓷碗里。当那血肉脱离身体的一瞬,我分明听到了某种东西断裂的声音。 他开始在血肉中掘进,要在那片原本封闭的废墟里,生生开凿出一个名为“女性”的空洞。 刀尖在神经束间游走,发出的声音细小而清脆,像极了在南洋雨林里踩碎了干燥的枯枝。接着是重组。他将原本的尿道缩短,那动作温柔得有些诡异,像是工匠在雕琢一件昂贵的玉器。他将那些最敏感的组织,塑造成一朵颤巍剔透的鸡蛋花——那是未来的阴蒂。 他用那种近乎虔诚的暴力,将皮瓣内翻,强行塞进那个刚开凿出的深邃隧道里。娜娜无知无觉地睡着,仿佛灵魂已经从肉体中脱离,像她每次接到有怪癖的客人那样——她至少拥有在高空中冷漠俯瞰自己身体的自由。 那一刻,我真切地看到,娜娜体内的那五只大象开始跑了。 大气压的强度就好像五只大象在外面踩你的身体。娜娜身体里的那五只象,曾经帮她抵御着这个世界的恶意,可现在,它们察觉到命运的节点将至,便踏着轻快的步子,头也不回地跟随命运而去啦。 第一只跑掉的象叫记忆。它带走了娜娜在老街喝咖啡乌的下午,带走了她那个总爱酗酒、身上满是烟枪味的父亲。 第二只跑掉的象叫自我。它把那个曾在码头搬运橡胶块、皮肤黝黑的少年,连同他曾经有过的野心和羞耻,一并踩成了齑粉。 接着是爱,是时间,是所有内部听起来有力量的空洞东西。它们倏尔鼓胀,腾飞,像飞天人头(Krasue)一样,拖着血淋淋的肠肚,消失在芭提雅那泛着紫光的夜空。 “人啊,保持那可笑的、相信的姿态吧。” 命运的声音在屋角那些堆满马陆的阴影里蛊惑地响起。 手术台上的娜娜,此刻只剩下一个被重新缝合的、血淋淋的动作。医生用镊子夹起最后一块无用的组织,随手丢进铁盆里。那里面还躺着几块带血的纱布,在灯火下晕染开来,像极了路边摊上淋了红油、正冒着热气的猪肠粉。 我端起那盆“过去”,手心被铁盆的热度烫得发麻。 走出门时,巷口外的芭提雅正如同巨蜥般游曳而至。几个女人坐在高脚屋的阴影里嚼着甜腻的椰汁糕。她们的脸在霓虹灯的反射下呈现出一种不真实的金属蓝色。 其中一个叫露露的,正斜靠在门框上,吐出一口浓郁的丁香烟雾。她的眼神越过我的肩膀,看向那间瓦房,像滴水兽一样冰冷、麻木且空洞。 “成了?”露露问。 “成了。”我说,声音在潮湿的空气里显得干瘪。 露露冷笑了一声,那笑声里没有同情,只有一种看透了底牌的疲惫。“成了就好。从此以后,她的命就是她自己的了,或者说,是谁的都行了。” 我回头看向屋里。娜娜躺在那里,脸色苍白得像一张被水浸湿的草纸。她杀掉了那个生出“他”的父亲,正准备带着母亲,去迎接一种如露水般易碎、却带着铁锈味的虚假快乐。 这是一次没有产房的新生,不被祝贺的分娩。 我想起北方,我的故乡。 那里有完全不同的冷,冷得人骨头发脆。阴冷的学校实验室里,空气中飘浮着一股子刺鼻的福尔马林和酒精味。我勾着生物老师的脖子,在显微镜旁边的阴影里交换唾液。那时候,显微镜下的细胞分裂看起来是那么有序、自然,我以为自己也抓住了那种力量,以为那是通往大人世界的、坚固的桥。 直到我被教导主任那声尖利得像划破玻璃的尖叫拽回现实。他指着我的鼻子,骂出的那些词汇——“下流”、“不知羞耻”、“怪胎”——至今还像蜈蚣一样在我的耳膜里爬。于是我被踢出校门,被流放到这片湿热的海岸,成了这幅亚热带画卷里一个不起眼的污点。 那时候我还不懂,乡愁是男人的奥德赛,逃离才是女人的乌托邦。 我走在通往红灯区的路上。夜晚还没正式开始,但霓虹灯已经耐不住性子,三三两两地闪烁起来,把地上的雨水坑映得像是一块块腐烂的绿宝石。 海风吹过来,带着一种沉重的、无法洗净的铁锈气息。莲花去国一千年,雨后闻腥犹带铁。 我感觉到自己体内的象,也在微微晃动。它们正盯着那些闪烁的、淫靡的灯光,跃跃欲试地想要踏出我的皮囊,奔向那片不可知的荒野。 喳喳(Bubur Cha Cha):一种盛行于新马泰地区的南洋甜品,由椰奶、番薯丁和芋头丁熬煮而成,色泽斑斓且口感粘稠。 飞天人头(Krasue):东南亚民间传说中一种只有头颅、拖着漂浮内脏在夜间飞行的女性怪物,象征着某种被诅咒的、带有血腥气的超自然力量。 滴水兽:常见于南洋骑楼建筑排水口的一种雕塑,通常被塑造成鱼、狮或麒麟等怪兽形状,在雨季时会不断吐出积水,给人一种冰冷而寂寥的注视感。 猪脚饭与硬块 正午的芭提雅是一口正在沸腾的铝锅。 太阳泼下来,毒辣的光线像热油一样浇在海滩路的柏油地面上,把沥青烤得软烂,发出一股令人作呕的焦油味。 我怀里抱着八个泡沫饭盒,塑料袋勒得手指发白。饭盒里装的是巷口肥妈刚出锅的猪脚饭(Khao Kha Moo)。那种炖得软烂脱骨、皮肉颤巍巍的猪肘子,浇上一勺浓黑的卤汁,再配几根烫得发黄的芥蓝,是这群昼伏夜出的女人们最爱的第一餐。它油大,那是能填补身体里某种“空洞”的油脂;它软烂,像极了她们渴望拥有的那种没有棱角的肉体。 我穿过骑楼下的五脚基(Five-foot way),避开地上积水的坑洼。这里是红灯区的背街,没有霓虹灯的遮掩,破败得像一块长了藓的皮肤。墙角堆着红毛丹壳和椰子皮,几只脱毛的黄狗趴在土地公的神龛阴影里吐着舌头,连叫唤的力气都没有。 推开那扇贴满代办签证和性病专科小广告的玻璃门,一股陈旧的冷气夹杂着花露水、发酵的汗液和丁香烟的味道扑面而来。 这里是“金粉楼”,一栋被隔成三十几个小间的宿舍。现在是中午十二点,是这群夜行动物刚睁眼的时候。 我像个熟练的饲养员,开始分发食物。 “阿萍姐,你的那份——多加卤蛋,不要香菜。”我敲开一楼最靠里的房门。 门虚掩着,这栋楼的主人阿萍正赤着上身坐在床沿,手里拿着一面小圆镜子在拔胡茬。正午的阳光透过脏兮兮的百叶窗切进来,照在她那张还没上粉底的脸上。那是怎么一张脸啊——毛孔粗大,皮肤泛着长期熬夜的青灰,下巴上那密密麻麻的胡茬根部在光线下呈现出一种顽固的深蓝色。 她下身只穿了一条男式大裤衩,大腿肌肉松弛地摊在竹席上。那对失去化妆品和灯光衬托的男人们嘴里的“酥胸”是工业硅油直接注射的产物,没有假体包膜。此刻,那两团东西在重力作用下并不是很自然地下垂,而是呈现出一种怪异的、石头般的坚硬感,周围的皮肤因为长期张力过大而崩出紫红色的妊娠纹一样的裂痕。 “阿蓝,你来得正好。”阿萍放下镊子,眉头拧成一个疙瘩,“你帮我摸摸这个,是不是又移位了?” 她抓过我的手,按在她的左乳下侧,靠近腋窝的地方。 入手滚烫,那是低烧的体温。在皮肉深处,我摸到了几个游走的硬核,像是一窝潜伏在淤泥里的田螺。或者是淋巴结?或者是那些劣质硅油结成的硬块?又或者,是那种在这个群体里人人谈之色变的、会吃人的肿瘤? 在这栋楼里,没人会去正规医院查癌症,那是富人的游戏。这里的女孩摸到肿块,通常的反应是去药店买两盒最猛的消炎药,或者去庙捐个几块钱,再拜一拜。 “是硬了点。”我抽出手,在那张散发着霉味的床单上擦了擦,“阿萍姐,少打点那个所谓的‘丰乳针’吧。老爹说那玩意儿打多了,身体里的排异细胞会像红火蚁一样把你里面掏空。” “不打怎么办?不打就瘪了。”阿萍接过猪脚饭,打开盖子。那颤巍巍的肥肉和她胸前坚硬的石块形成了某种鲜明的对照,“瘪了,就连那一两百铢的小费都拿不到。死了拉倒,死了就把这副皮囊烧给大鬼。” 她大口扒着饭,吞咽的声音在安静的走廊里显得格外响亮。她常常念着大鬼,被客人打了骂他,拿到了小费也骂他。据说是个白鬼商人,来泰国做橡胶生意,初来就被泰国的——人妖文化深深惊艳。他那时搂着年轻的阿萍,将脸贴在她两团挺拔的大奶上,握着她还没能做手术的屌痴痴地说:“安琪儿,你就是雌雄同体的安琪儿......”,每当她说到这一段往事,妓女们总是起哄:“安杰鲁!安杰鲁!我们阿萍姐是安杰鲁!”,气得阿萍总是会扑上去一个个拧她们的胸,她们就鸡猫子鬼叫地一窝蜂散开,于是常常只有我一边等着阿萍拿钱,一边听着这故事的后续。 “那个死鬼,把他的订婚戒指都留给了我——”阿萍并没有因为观众的离场而扫兴,反而更带劲了。她挺起了不复青春、甚至有些变形,但依旧傲人的一对胸,像是在展示两枚沉重的勋章。 “他说等他回去安顿好了,就接我过去,去做什么阔太太。”阿萍说到这儿,突然发出一声短促而尖利的冷笑,那笑声像是一把生锈的锯子锯在铁力木上,“吃他爹的尻去吧!这种鬼话,也就骗骗楼上那帮还做着梦的蠢货。” 她把嘴往上一咧,沾着卤汁的嘴角勾起一抹精明的弧度,头皮上那一小团稀疏的、染成酒红色的头发随着她的动作一颤一颤,活像是一只斗胜了的、即使掉了毛也依然趾高气扬的斗鸡。 “等他前脚一走,老娘后脚转头就把戒指卖了!那是真钻,当铺的老板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拿着那笔钱,我换得这栋楼——”她拍了拍身下的床板,那是她在芭提雅唯一的立锥之地,“这才叫落袋为安,懂吗?” 她把那一张带着体温和花露水味的钞票拍在我手里:“阿蓝,你读过书,脑子灵,但你可要记住了。男人一开了苞,可都是一个德性,不管他是德国佬还是泰国佬,下了床提上裤子,他们说的话,你一个字都不要信!你将来要是真干了这行,或者遇上什么人,只管躺下去,哄得他们开心,把钱拿到手才是真的。其余的,都是放屁。” 我继续往楼上走。二楼住的是几个稍微年轻点的,正在互相涂抹脱毛膏。刺鼻的化学药剂味掩盖了青草膏的味道。看见我来,她们嬉笑着伸手来掐我的脸,那是对待一个“无害的雄性”的放肆。 “小秀才,今天这猪脚饭够不够烂啊?” “我看这肉还没阿蓝的脸嫩呢。” 我说了几句俏皮话逗她们开心,收下那几张皱巴巴的、带着体温的二十铢纸币作为小费。在这个生态系统里,我是处于底层的鱼狗,靠着啄食她们手指缝里漏下的残渣过活。但同时,我又因为识字、读过高中、能帮她们看懂那些全英文的药,而被她们高看一眼。 最后一份饭是给金霞的。 她住在顶楼的阁楼,那里最热,像个蒸笼,但租金最便宜。 推开门时,金霞正背对着我,站在那个简易的水盆架前擦身。她很高大,骨架比一般男人还要宽阔。阳光毫无遮挡地泼在她那如同水牛般厚实的背脊上,汗水顺着脊柱沟往下流,在那块暗红色的胎记上汇聚。那胎记形状狰狞,像一只趴在肩头的壁虎。 她下身围着一条艳俗的紫红色娘惹纱笼,布料紧紧裹着她粗壮的大腿。 “回来了?”金霞没回头,声音里带着刚睡醒的沙哑。 “嗯。老爹那里今天药不够,下午让我去趟药局找阿强拿货。”我把饭放在那个瘸了一条腿的方桌上。 金霞转过身,手里拧着一条灰扑扑的毛巾。她没化妆的脸有一种令人畏惧的威严,那是某种在底层厮杀出来的煞气。她不像阿萍她们那样拼命想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女人,金霞早已过了那个阶段,或者说,她已经放弃了那种模仿。她就是她,一种介于两性之外的庞然大物。 她走过来,端起猪脚饭,并没有急着吃,而是先用筷子挑起一块带皮的肥肉,盯着看了一会儿。 “娜娜醒了吗?”她问。 “醒了一会儿,又睡了。疼得厉害,老爹没给她多打麻药。” “疼才好,活着才知道疼。”金霞把那块肥肉塞进嘴里,没嚼几下就吞了下去。 金霞救过我。 刚流落到芭提雅的第三天。我像只惊弓之鸟,缩在那个长满榕树和含羞草的公园长椅上过夜。半夜里,一只带着酒臭味的大手捂住了我的嘴,那力量大得像蟒蛇缠绕,把我往漆黑的小树林里拖。那一刻,我以为自己要像块烂肉一样被嚼碎了。 然后金霞出现了。她刚刚“下班”,穿着一身亮片都要掉光的廉价旗袍,手里拎着高跟鞋,光着脚踩在满是蚂蚁的泥地上。她没废话,甚至没尖叫,只是像一头愤怒的母狮一样冲过来,用那双粗壮的手臂勒住那男人的脖子,一高跟鞋敲到他脑袋上。 那天晚上,她把我拎回这个阁楼,扔给我一床有霉味的被褥,说:“读过书的?那就在这待着。帮我算账,帮老爹跑腿,我不收你房租,但你也别想白吃白喝。” “阿蓝,”金霞的声音把我拉回现实,她指了指我领口的一块污渍,“衣服脏了。下午去药局穿件干净的,别让那些卖药的看不起咱们。” 我低头看了看,那是刚才分饭时不小心蹭上的卤汁,在白汗衫上晕开,像一块洗不掉的尸斑。 “知道了。”我说。 窗外,一只噪鹃开始在椰子树上嘶哑地叫唤,那是下午即将开始的信号。整栋楼开始苏醒,水龙头的流水声、冲马桶的声音、吹风机的嗡嗡声交织在一起。 这群不止该用什么性别代词来称呼的人们,又要开始往那副残破的、自己选择的肉身上涂抹粉底和亮片,准备去迎接芭提雅作为温柔表象的下午和傍晚,以及粘稠而疯狂的黑夜了。 大象大象 离开金霞的阁楼,正午的毒日头已经稍微偏西,但空气里的热浪依然像黏糊的喳喳一样糊在身上。 我从枕头底下摸出那件迭得方方正正的白衬衫。那不是金霞给我买的地摊货,而是我从北方带出来的唯一一件像样的东西——一件的确良混纺的校服衬衫。这种在2005年已经显得有些过时的面料,挺括、洁白,不吸汗,在阳光下会泛起一种廉价却神圣的亮光。 我穿上它,扣子扣到最上面一颗,对着那面裂了纹的镜子,把领口抹平。 我这么做,不是因为金霞怕卖药的看不起我们,而是为了去见那个人。 药局在街角的骑楼下,门口挂着一块中泰双语的招牌:“药房”。推开玻璃门,风铃叮当响了一声,把外面的热浪和腥气截断在身后。里面的冷气开得很足,没有青草膏和风油精的刺鼻味道,只有一股干燥、冷静的消毒水味。 柜台后面坐着的不是那个满脸横肉、纹着九层塔纹身的黑狗。 两个月前,泰国政府那场雷厉风行的“扫毒战”像一阵飓风刮过芭提雅。黑狗因为在后堂私卖冰毒,被全副武装的警察当街按在泥水里,那张平日里用来要挟姐妹们陪睡的嘴被警棍捅得稀烂。黑狗被拖走后不到一周,这家店就换了主人。 新老板叫林,是个二十出头的华裔,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皮肤白得像常年不见光的宣纸。 据说他是曼谷某所医科大学的肄业生,不知是为了躲避家族还是什么原因,盘下了这个店面。他来了之后,不再从黑帮手里拿那种掺了水的散装激素,而是通过正规渠道进货。价格公道,更重要的是,他从不拿那种黏糊糊的眼神在女人的胸口和胯下扫来扫去。 此刻,林正低头看书。那是一本厚厚的英文原版书,封面上印着我看不懂的英文字母,要是上学的时候认真学学英文就好了,我不合时宜地想。 “来了?”林听到风铃声,抬起头。 他的手指修长、干净,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和黑狗那双塞满黑泥、总是试图往姐妹们裙子里钻的手简直是两个物种。 “两盒‘神仙水’,连同上次娜娜欠的钱一同结账。”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像这件衬衫一样挺括,把几张展平的钞票递过去。 林接过钱,没有像这里的其他人那样对着光辨真伪,也没有沾着唾沫数,而是随手放进抽屉里。他转身从冷柜里拿出那两盒药,轻柔得像是在拿两块蛋糕。 “还在啃那本加缪吗?”林突然问,把药推到我面前,顺手把柜台上的那本书往旁边挪了挪。 “还在读,我尽快看完还给你。”我手心里的汗浸湿了的确良面料,“但是我不懂,那块石头明明每次推上去都要滚下来,一切都是徒劳的,为什么还要说‘必须想象西西弗是快乐的’?这不是自欺欺人吗?” 林笑了笑,那笑容很淡,像白开水一样干净,却足以洗掉我这一路沾染的猪脚饭油腻味。他推了推眼镜,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下巴朝着玻璃门外那条被毒日头烤得冒烟的街道扬了扬。 “阿蓝,你看外头。”林的声音温润,不像是在讲大道理,倒像是在聊家常,“太阳照着那个卖猪脚饭的女人,也照着那些坑蒙拐骗的嘟嘟车司机,这世界原本就没逻辑,也不讲道理。石头滚下来是常态,想从中找意义才是自讨苦吃。” 他顿了顿,目光落在我扣得严严实实的领口上,眼神里多了几分通透的怜悯。 “但这不妨碍我们推上去。知道它是徒劳的,却还是推上去,甚至能在推的时候哼个小曲儿——这点快乐,是我们报复这个操蛋世界的唯一方式。这不叫自欺,这叫哪怕没有路,老子也要自己走两步。” 他的眼睛在眼镜后面俏皮的一闪,仿佛觉得说脏话的自己很有趣似的,该死,他怎么这样好看,说脏话也这样好听。 他并没有像其他人那样把我当成一个跑腿的小弟,或者一个怪胎。在他的目光里,我仿佛不是站在红灯区的药房里,而是坐在明亮的大学阶梯教室里。他是我在这片泥潭里唯一能仰望的灯塔,是我曾经可能成为、却永远失去的那种人——体面、博学、还有余力去思考哲学。 “这件衬衫很适合你。”林忽然说,“看起来像个好学生。” 我觉得外面的毒日头都变成了柔光。我产生了一种可笑的错觉:我和他是同类,我们只是暂时被隔绝在这张玻璃柜台的两端。我甚至在想,如果有一天我也能像他一样,干干净净地坐在冷气房里看书,那该多好。 “谢谢。”我低声说,脸有些发烫。 我没敢多停留,怕那点好不容易维持的体面会在冷气里凝固、露馅。我抓起药,转身走出门。 风铃再次叮当一响。 玻璃门合上的瞬间,我从倒影里看见自己——一个穿着廉价校服、满身大汗的瘦弱少年,怀里揣着那是用来把男人变成女人的激素,正准备一头扎进那个不仅推石头、还要被石头碾碎的世界里。 那一刻,林依然低着头看他的书,仿佛从来没有抬头看过我。 我费力蹬着自行车,努力地忽视胃中弥漫着的沉甸甸情绪。在海滩路尽头的“蒂芙尼”后台,有个人在等这些药。 后台的空气比金霞的阁楼还要浑浊十倍。这里混合着几百种劣质香水、发胶、人体油彩,以及那种无论怎么遮掩都挥之不去的、属于男性的汗酸味。还没上台的表演者们正挤在狭窄的过道里,像一群等待被检阅的火烈鸟。几十个大功率灯泡烤着,把这里的温度逼到了四十度。汗水不是流出来的,是被蒸出来的。 我在角落里找到了老乐。老乐那双枯树皮一样的手,正捏着一枚生了锈的细针,在一件掉了毛的孔雀羽衣上穿梭。那羽毛是二十年前的旧货,翠绿早就泛了黄,像蕉叶枯死后的颜色。 老乐是这里的初代变装皇后,据说有人曾为他开出一万美金一晚的天价——如今他眼睛浑浊,眼角堆着长期涂抹劣质眼影粉留下的深色痕迹。他眯着眼,把一枚枚廉价的塑料亮片缝上去,试图遮盖那些羽毛脱落后的秃斑。每缝一针,他的嘴角就抽动一下,仿佛那针不是扎在衣服上,是扎在他那松弛的、不再紧致的皮肉上。 “乐叔,药来了。”我把那两盒药塞进他手里。 老乐的手哆嗦了一下,那一瞬间,他那双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光,就像在沙漠里快渴死的人看到了水。他迅速把药揣进怀里,那是他用来维持这副残破躯壳不彻底坍塌的最后支柱。即便早就不能登台了,他依然每天给自己注射微量的雌性激素,仿佛那样就能留住那个曾经在聚光灯下艳惊四座的“她”。 “阿蓝啊,”老乐的声音像两片干树叶在摩擦,“你看这件衣裳,这是我二十年前穿过的。那时候,这片海滩还没这么多霓虹灯,也没这么多能一晚多赚几百铢就敢去黑切的小崽子。” 他指了指过道里那些正在往胸口贴胶布、勒紧腰封的年轻“女孩”。她们大多才十八九岁,眼神里那种为了成名、为了变成女人的狂热,像极了扑向火堆的飞蛾。 “她们不懂。”老乐低下头,咬断一根线头,“她们以为割了一刀,挖个洞,就是女人了。她们不知道,那是个无底洞,怎么填都填不满。” 我看着老乐那双布满老人斑的手。阿乐说他记得那些死于艾滋病、死于自杀、或者只是在一个雨夜突然消失的姐妹。他的体内,那只叫记忆的大象并没有跑,而是老死在了那里,变成了一具沉重的骨架,压得他喘不过气。 就在这时,前台的音乐响起了。那是震耳欲聋的百老汇名曲,所有的“火烈鸟”瞬间挺直了腰背,脸上挂起那种千篇一律的、甚至有些狰狞的灿烂笑容,像潮水一样涌向舞台。 我也跟着挤到了侧幕。 灯光亮起,音乐轰鸣。那光幕那声音仿佛所有人幻想过的天上下的金币雨,尖叫着砸到每个人的头上。光幕下每个人都在尖叫,那些原本粗糙的、甚至是畸形的肉体,在强光和音乐的包裹下,竟然呈现出一种令人窒息的妖冶。她们扭动着并不属于女性骨骼架构的腰肢,甩动着那一头假发,那种拼尽全力想要“成为”什么的姿态,比真正的女人还要女人。 为什么?我脑子里突然冒出这个疑问。 为什么这些姐姐们明明长着阴茎却要追求把它割掉,再在身上挖一个洞出来做女人?为什么有些时候,经历了这一遭的姐姐反而比真正的女人卖得更高? 也许是因为,真正的女人是天生的,那是命运的赠予,不需要费力。而她们是在与天作对,是在用血肉之躯去抢夺那个身份。这种抢夺本身就带有一种悲剧性的张力,一种让人(尤其是那些白人嫖客)感到兴奋的毁灭感。 散场后,下雨了。 芭提雅的雨从来不讲道理,说下就下,像是天上的银河漏了个底。雨点砸在五脚基的铁皮顶棚上,噼里啪啦像是在炒蛤蜊。我穿过几条小巷,来到了一家名叫“红莲”的酒吧。 这里是红灯区最有名的“安全屋”。老板娘叫美娜,二十年前的“蒂芙尼”头牌,后来被个法国老头赎了身。老头死了,她用留下的钱开了这间酒吧。这里是芭提雅少数几个不以猎艳为目的的地方,是所有在这片泥潭里打滚的人偶尔能喘口气的“安全屋”。 美娜的未来,是所有在黑诊所里咬着木棒的娜娜们憧憬的终极彼岸。 酒吧里光线昏暗,放着慵懒的爵士乐。这里没有那种咄咄逼人的拉客声,只有低声的交谈和冰块撞击玻璃杯的脆响。 我一眼就看见了兰芷。 她坐在吧台最里面的阴影里,像一株长错了地方的幽兰。周围坐着几个男人,有纹着九层塔纹身的本地马仔,也有满脸通红的西方老头。他们的目光黏在她身上,不像是在看一个妓女,倒像是在看一件稀罕的古董。 兰芷穿着一件淡青色的真丝衬衫,扣子扣到锁骨,下面是一条长裙。在这个恨不得把逼里的肉都翻出来卖的地方,她的这种“遮掩”反而成了一种致命的诱惑。 她没化妆,素面朝天。皮肤是健康的、温润的白,她的手边放着一杯马天尼,如兰如芷的手搭在杯脚上,她是真正的、彻彻底底的女人。 这在妓女和嫖客嘴里是公开的秘密。三个月前,她那个烂赌的老公把她骗来泰国旅游,转头就以五千泰铢的价格把她抵给了赌场的迭码仔。她甚至还没来得及哭,就已经被挂上了牌子。 “小姐,一个人啊?” 一个满身酒气的男人凑了过去,那是个在码头倒腾私油的工头,脖子上挂着一根手指粗的金链子。他把一只长满黑毛的手搭在兰芷的肩膀上,手指不老实地往她衬衫领口里滑。 “听说你是‘真’的?”那工头喷着酒气,声音大得半个酒吧都能听见,“哥哥我玩了半辈子假货,今天想尝尝真的。开个价,这杯酒算我的。” 兰芷没有躲,她的身体甚至没有一丝颤抖。她只是微微侧过头,那双眼睛没有波澜,只有一种令人心悸的死寂。 “滚。” 她说。 声音不大,像是玉石落在冰面上,脆生生的冷。 “装什么清高!”工头恼羞成怒,猛地一拍桌子,震得那杯马天尼晃了晃,“到了这芭提雅,凤凰也得当鸡卖!你以为你还是良家妇女?你老公把你卖了的时候,数钱数得可开心了!” 这句话像一把盐,精准地撒在了伤口上。兰芷的脸色白了一下,嘴唇抿成一条线。 就在那工头想要动粗的时候,美娜从吧台后面走了出来。她穿着一身墨绿色的旗袍,手里夹着一支细长的女士烟。她虽然已经五十岁了,也做了全套手术,但她的骨架依然比兰芷大了一圈。 “老黑,这是我的场子。”美娜的声音不高,她的眼睛自上而下地挑着男人,“兰芷是我的客人,不是挂牌的。你想找乐子,出门左转,那里有的是愿意伺候你的。” 工头看了看美娜,又看了看旁边几个已经站起来的内保,悻悻地缩回手,骂骂咧咧地往地上啐了一口痰。 “妈的,真是见鬼。真女人当菩萨供着,假女人当肉卖。什么世道!” 他走了。那句“什么世道”像回声一样在酒吧里转。 兰芷抬起头,看了美娜一眼。 “谢谢。”她说。 “谢什么。”美娜吐出一口烟圈,把一杯温水推到她面前,“在这个地方,你是真的,所以你最贱。因为我们这些人为了变成你这样,把命都豁出去了。而在那些男人眼里,你这种不需要努力就拥有的东西,反而没了那股子劲儿,你懂吧,那种劲儿。” 兰芷端起水杯,她的手终于开始微微颤抖。 “我不想当女人。”兰芷突然开口,声音轻得像梦呓,“如果能选,我宁愿像外面那些人一样,把这身肉割了,把这个‘女人’的身份扔了。因为它除了招来苍蝇,什么用都没有。” 我坐在角落里,听着这她们的对话。一个是拼了命想成为女人的男人,一个是恨不得抛弃女人身份的女人。 窗外的雨更大了,雨点砸在香蕉树宽大的叶子上,发出撕裂般的声音。 我想起娜娜还在充满汗臭味的小床上躺着休息,为了那个“空洞”忍受着剧痛,她的下体还在孜孜不倦地流血;想起老乐在后台缝补那件发霉的孔雀衣;想起阿萍挺着那对像石头的胸脯骂男人。 大家都在逃。男人逃向乡愁,女人逃向乌托邦。而兰芷可悲,因为她没有地方可逃,因为她的身体就是她的牢笼,是她那个赌鬼丈夫留给她的、唯一的、也是最廉价的资产。 我喝了一口冰水,凉意顺着喉咙流进胃里,激得我打了个寒战。在这幅亚热带的画卷里,无论是真花还是假花,最后都会在雨季里腐烂成泥。而我又该去哪里呢?我不想成为女人,但我又厌恶着如果我亲吻我爱的男人那么这就是有罪的世界,我又该变成什么样子呢? 雨巷里的露珠与香蕉煎饼 离开红莲的时候,雨下得更密了。 我不想成为女人,但我又厌恶着这个世界判定的罪——如果我亲吻我爱的男人,那就是背德。在这真假难辨的泥潭里,我到底该变成什么样子?我没有答案。我只能裹紧那件的确良衬衫,像只落汤鸡一样,贴着巷弄的墙根往回走。 先钻进耳朵里的,不是雨声,是一阵单调的、湿润的撞击声。 啪、啪、啪。 那声音混在淅沥沥的雨声里,显得格外沉闷且黏糊,像是一块刚解冻的生肉被反复、用力地摔打在案板上。紧接着是低哑的、粗重的喘息,那是雄性动物在发泄时特有的喉音,带着一种仿佛要咳出肺叶的急促。 “Yes… yes… deeper… fuck…” 几个零落的英文单词夹杂着含混不清的泰语脏话,从两栋店屋中间那条只能容两只猫并排走的窄缝里漏出来。我下意识地停住脚步,屏住呼吸,侧身隐入一丛茂盛的芭蕉叶阴影里。 昏黄的路灯被雨水打得晕开一圈光晕,惨淡地照进巷子深处。借着那点光,我看见了盘根错节的结构,似乎由两具人的肉体组成。 那是露露。 她被按在一面长满了青苔和黑霉的红砖墙上,黑色吊带裙被推到了腰际,像一团废弃的抹布堆在那里,露出大半个白得晃眼的背脊和屁股。雨水顺着墙壁流下来,浸湿了她的头发,一绺一绺地贴在脸颊上,像黑色的海藻。 一个看不清面目的男人正站在她身后。他甚至没有脱掉上衣,只是解开了裤带,裤子松垮地堆在脚踝,露出毛茸茸的小腿。他的一只手死死掐着露露的腰,指甲几乎陷进肉里,把那里的皮肤掐出了青紫的指印;另一只手撑在墙上,青筋暴起,随着他的动作一下一下地抠着墙缝里的泥灰。 他像一台失控的打桩机,机械、狂暴、毫无章法地把自己的下半身狠狠地送进她的身体里。每一次撞击,露露的身体都会不受控制地向前弹一下,额头磕在粗糙的砖墙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雨雾把那盘根错节的结合部遮得模模糊糊。我看不到具体的器官,只看到两块不同颜色的肉在雨中剧烈地摩擦、挤压。男人的背部肌肉因为用力而紧绷成块状,汗水混合着雨水,顺着他的脊沟往下流,看起来像是一块充血的、油亮的橡胶块。 在这场暴力的交媾中,露露就像一个被钉在墙上的布娃娃。 她的脸侧向我这边。 她没有闭眼,也没有发出那种为了取悦客人而假装的叫床声。她只是睁着眼,嘴巴微张,大口呼吸着潮湿的空气,仿佛濒死的鱼。她的眼神越过了那个在她身后疯狂耸动的男人,穿透了漫天的雨丝,看着巷口虚空中的某一点。 那双眼睛里什么都没有。没有羞耻,没有快感,甚至没有忍耐。只有一种近乎空灵的麻木,就像这只是她身体的一部分在加班,而她的灵魂早就飘到了云端,或是沉入了海底。 也就是在那一瞬,她的目光似乎掠过了我。 我躲在芭蕉叶后,浑身僵硬,那种赤裸的性像一把锤子敲击着我的感官。我看不真切,不知道她是在看我,还是目光恰好穿透了我。但我分明感觉到,她的眼神真像一滴即将从叶尖滴落的露珠似的——清、凉、沉沉地坠下去。 “Ugh… Ahhh!” 随着最后几下近乎痉挛的重击,男人发出了一声长长的、像野兽断气般的低吼。他整个人猛地僵住,随后重重地压在露露背上,像一头被抽掉了骨头的死猪,沉重地喘息着,热气喷在露露湿漉漉的脖颈上。 雨还在下,冲刷着地面上混杂了体液的积水。 男人终于退了出来,那动作带着一种用完即弃的冷漠。他一边提裤子,一边哆嗦着手去系皮带。露露慢慢转过身,背靠着那面肮脏的墙壁滑坐了一点,似乎有些站立不稳。 她全裸着上半身,雨水顺着锁骨流进那道深深的乳沟里,那对激素吃出来的乳房在寒风中微微颤抖,泛着青白色的光泽,像两块滑腻的大理石。 她没有急着去拉衣服遮羞,而是把那只细长的、沾着墙灰的手伸到了男人面前。 “Money.” 她的声音沙哑,干脆利落。 男人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有些不耐烦地从湿透的裤兜里掏出一把钞票,也没数,直接拍在她手心里。 露露低下头,借着微弱的光线,一张一张地捻开那些湿漉漉的纸币。她的神情专注而认真。确认数目无误后,她熟练地把钱折好,塞进那条还在腰间的裙子口袋里。 做完这一切,她才慢吞吞地、百无聊赖地把吊带裙的带子拉上去,遮住身体。她的动作迟缓而随意,甚至有些懒散,就像是一个刚洗完澡的人随手披上一件浴袍。 “看够了吗?” 露露的声音传来,带着一股子刚被使用过的疲惫和冷意。她果然看见我了。 我有些尴尬地从阴影里走出来,脚下的水坑被踩得哗哗作响:“露露姐。” “走吧,一起回去。这鬼天气,连个像样的客人都没几个。”她没骂我,甚至没问我为什么在这儿偷看。她从那个同样湿透了的手包里摸出一包烟,但因为受潮怎么也点不着,便烦躁地把整包烟连同打火机一起扔进了路边的臭水沟里。 我们并肩走在回金粉楼的路上。雨势渐小,空气中那股精液和汗水的味道渐渐被食物的香气取代。巷子口的夜宵摊已经支起来了。 “老板,两份香蕉煎饼(Roti Gluay),多加炼乳。”露露说。 她向我嫣然一笑,这是今晚我见到她露出的第一个笑容,从裙子口袋抽出一张皱巴巴的纸笔递给老板:“我请你。” 老板是个皮肤黝黑的本地大妈,熟练地揪下一团面团,在铁板上摊开,打入鸡蛋,切入香蕉片。黄油在高温下融化,滋滋作响,散发出一种霸道的、甜腻的香气,瞬间盖过了街道上的腥臊味。 露露靠在三轮车边,看着那张正在煎炸的面饼出神。她的头发还在滴水,裙子下摆沾满了泥点,但她看起来却异常平静,仿佛刚才那个在巷子里被按在墙上的人根本不是她。 “这摊子有些年头了。”她突然说,“我还是男的时候,它就在这儿了。那时候我路过,闻着这味儿走不动道,但是......” 我看着她侧脸上的轮廓。如果不看浅浅凸起喉结,她美得像一尊精雕细琢的蜡像。 “姐姐什么时候做的手术?”我问。 露露愣了一下,仿佛我问的是一个上世纪的问题。她从老板手里接过刚炸好的煎饼,那是热腾腾的、淋满了炼乳和白糖的碳水化合物,是这苦涩雨夜里唯一的甜。她顺手从老板摆在摊头出售的散烟盒里抽了一支,扔过去五铢硬币,低头就着防风火机点了火。 “不记得了。” 她深吸了一口,烟雾混着炼乳的香气在雨后的空气里散开。 “真不记得了。可能是三年前,也可能是五年前。”她眯起眼睛,看着袅袅升起的烟,“那时候我还留着短头,看着那些做完手术回来的前辈。她们每个人脸上都挂着一种笑,不说话,就是笑。那笑里头好像藏着什么天大的好秘密,像是刚从那边的世界偷回了什么宝贝。” 她弹了弹烟灰,动作有些迟缓。 “我当时就想啊,那肯定是一种很好的日子。只要挨了那一刀,只要那个洞开出来,我就能钻进去,等到再出来的时候,我就不是我了,就是一只蝴蝶,或者别的什么干净的东西。” 露露低下头,咬了一口煎饼。酥脆的面皮在齿间碎裂,发出咔嚓的声响。 “所以我攒钱,像刚才那样忍着恶心让人弄,把钱一铢一铢地存进罐子里。等到终于躺上那张床,等到麻药劲儿过了,纱布拆了。” 她嚼着香蕉,眼神有些发直,像是陷入了某种回忆的沼泽,声音轻飘飘的。 “我低头一看,除了下体多了一个洞以外——什么都没有。” 她抬起夹着烟的手,指了指自己的胸口,又指了指下面,脸上露出一种近乎荒谬的神情。 “真的,阿蓝,什么都没有。那个洞就只是个洞。它不会发光,也孵不出蝴蝶。它就是在那儿,张着嘴,等着吃饭,等着发炎,等着老去。” 露露不再说话了。她把最后一口煎饼塞进嘴里,甚至没怎么嚼就咽了下去,像是要用那团甜腻的面团把喉咙里涌上来的什么东西强行压回去。 “吃吧。”她拍了拍手上的糖霜,拉了拉下滑的吊带,“趁热吃,凉了就只剩下一股油味儿。” 波澜与死水 这一夜我失眠了。 金粉楼的床板又硬又潮,散发着一股陈年霉菌的味道。但我睡不着,不是因为硬,也不是因为潮。 降落在这个南方闷热小岛的前两天,我的精神虽然像被拉满的弓弦一样紧绷,身体却常常背叛这种惯性。那时候,我蜷缩在公园的长椅上,或是防波堤的阴影里,几秒钟就能陷入昏死般的睡眠。那时候,日子如同劈开山川的溪流,虽然湍急,却顺理成章地复而流淌。 直到今晚。 我在这平原般坦荡、赤裸的夜晚中睁着双眼,不得不被过去裹挟。 为什么偏偏是今晚? 也许是因为露露那具在雨巷中被撞击的身体?也许是因为这场突如其来的暴雨——它终于打破了芭提雅那种闷热的、不会改变的死循环。那种一睁眼依旧是今日,再一睁眼似乎就回到昨天的黏稠感被雨水冲刷掉了,露出了下面那个被我刻意掩埋的时间轴。 我想起母亲了。 其实我的名字不叫蓝而是澜,波澜的澜。 母亲似乎曾经跟我说过,她小时候的家旁边有一个大湖,每当微风吹来时,那湖面就微微泛起波澜。 “我经常在湖边一坐就是一天,”她给我织毛衣的时候,总爱絮絮叨叨地讲,“看着水面发呆,直到娘喊我回去吃饭才挪窝。” “那姥姥长什么样?”小时候的我趴在膝头问她。 每当这时,她就会陷入长久的沉默。手里的毛衣针停下来,眼神穿过北方干燥带有煤灰味的空气,落在一片我看不到的虚空里。 后来我长大了,从她的眼泪、无端的哀愁,以及邻居大婶们磕着瓜子时的闲话中,拼凑出了那个她不愿提及的真相。她是为了爱情,从水草丰美的南方远嫁到干燥粗粝的北方的。为了这份爱,她赌气和父母断绝了关系,像一株被强行移栽的兰花,硬生生地扎根在了黄土里。 她和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在那个家属院里,别的女人聚在一起骂街、打麻将,她却会在做完饭后,坐在阳台上读几页发黄的小说。她上过初中,甚至会讲一两句蹩脚的英文。 但她的爱情没有辜负她。 至少在九十年代的那些黑白底片里没有。 父亲那时还是个钢铁厂的技术员,穿着浆洗得发白的工装,骑着一辆永久牌自行车。冬天下大雪,他会把母亲裹进他那件巨大的军大衣里,两个人像一只笨拙的企鹅,在雪地里咯吱咯吱地走。母亲说,那时候父亲会省下一个月的烟钱,给她买一盒雪花膏;会因为她随口说了一句“想家”,就跑遍半个城去买并不正宗的南方米糕。 直到三年前。 父亲为了一个所谓的“机会”,那个被吹得天花乱坠的“下海”狂潮,大刀阔斧地变卖了家产,把全家横扫到了这个南方小城。 水土不服的不只是人,还有命。 投资失败就像一场泥石流,瞬间冲垮了这个摇摇欲坠的小家。父亲从那个意气风发的技术员,变成了酒桌上点头哈腰的丧家犬,最后变成了家里暴戾的暴君。他把在外面的无能狂怒全部倾泻在家里。他开始酗酒开始疑神疑鬼,指着母亲的鼻子骂她是“扫把星”,骂她那种看书的清高是“装样子给野男人看”。 那个曾经会在雪地里裹着她的男人死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会在深夜醉醺醺地回来,拽着母亲的头发把她拖进卧室的野兽。他会把收音机开到最大声,放着那个年代流行的港台情歌,然后在那甜腻的“甜蜜蜜”里,我听见拳头闷在肉上的声音,听见母亲为了不让我听见而死死咬住被角的呜咽。 我常常在半夜听到浴室里传来的水声,夹杂着母亲压抑的、破碎的哭声。她在那里面一遍遍地搓洗身体,像是要洗掉一层皮。 而我,成了这个家最后的、也是唯一的救命稻草。 他喝醉了,就会掐着我的脸,手指上的烟草味呛进我的鼻孔。他的眼神像我在上学路上经常看到的,聚集在一起等着彩票开奖的赌徒的眼神。“老子这辈子毁了,你得给老子挣回来。你得考大学,得当官,得让那些看不起我的人都跪下。” 这种厚重的、带着馊味的期望让我恶心。而它们最后不负众望地变成了一记记耳光。 当那件事——那个在实验室里的吻,被教导主任像捉奸一样捅破时,父亲的底牌被撕碎了。 他没说话,一路沉默着把我领回家。 关上门的那一刻,他疯了。 他抽出了皮带。那是一条鳄鱼皮的皮带,是他当年“下海”时买的唯一的奢侈品,那个铜头皮带扣沉甸甸的。 第一下,砸在我的额角。 我听见“嗡”的一声,像是脑子里有根弦断了。接着是热的,血流进眼睛里,世界变成了一片红。 “变态!老子养你这么大,你搞男人!” “老子花了那么多钱!那么多心血!你是个什么东西!残次品!废料!” 他一边骂,一边抽。皮带扣砸在背上、腿上、肋骨上。每一下都是实打实的,没有留手。他是真的想杀了我,就像想砸碎那个让他倾家荡产的破机器。 我蜷缩在地板上,嘴里全是血沫子,混着一颗被打松的牙齿。我没哭,也没求饶。我只是死死盯着地板砖缝里的一只死蟑螂,看着它被我的血慢慢淹没。 母亲呢? 母亲在浴室里。 我听见水龙头的声音开到了最大,哗啦啦的水声像是要淹没整个世界。她躲在那里,就像这两年每一个父亲喝醉后强行闯入卧室的夜晚一样。 父亲打累了,把皮带往地上一扔,金属扣在瓷砖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把你锁在这儿。哪儿也不许去。”他喘着粗气,指着我那张肿胀的脸,“明天我去跪校长。就是把头磕烂了,你也得给我滚回学校去。这书,你念也得念,不念也得念。” 他把那张退学通知单撕碎了,逼我咽下去。“总比母亲被迫吃他的臭鸡巴好。”,我不合时宜地想,被打裂的嘴角勾起来,真疼啊。 他走了,把门反锁,铁链哗啦作响。 屋子里安静下来,只有浴室里的水还在流。 过了很久,母亲出来了。她红着眼,头发湿漉漉的贴在脸上。她没敢看我身上的伤,只是蹲下来,用一块冷毛巾擦我脸上的血。她的手在抖,冰凉,像死人的手。 “儿啊,”她哭着说,声音细得像蚊子,“忍忍吧。你爸他……他也是为了你好。” 啊......那只被我的血淹没的蟑螂似乎没死透,不过,和死了又有什么区别呢? 那晚我用一把藏在床底下的螺丝刀,撬开了防盗窗的铁栏杆。很简单,过去的三年,每当我想到我喜欢的男人,我都会来这里磨一磨。 我从三楼顺着水管滑下去,没带走一分钱,也没带走有关家人的任何照片。我只穿走了身上这件沾着血点子、却被我洗得发白的的确良校服。 我爬上了一辆运猪的货车,在猪粪的臭味里颠簸了三天三夜,然后被塞进了一艘满是柴油味的偷渡船。 船舱底部黑得像坟墓,挤满了像我一样想逃命的人。有人在呕吐,有人在低声祷告。我蜷缩在角落里,随着船身的起伏撞击着船板。 那不是母亲口中的微风波澜,那是黑色的、要把人嚼碎的深渊。 可是我不怕。 因为我知道,哪怕是淹死在这海里,也比活在那个家里强。 我翻了个身,避开肋骨上那处至今还会隐隐作痛的旧伤。窗外的雨停了,芭提雅的夜像一口浓痰,堵在我的胸口。 我是澜,但我再也没有过去的岸了,也不能返航。但是没有关系,那只被血淹没的蟑螂,如果躲藏好的话,如今也应该生活在一个大家庭里吧? 雨停了,那么芭提雅明天的天空,应该会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般蓝吧? 泰国的雨季一般是六月,所以阿蓝大概三月份逃出来的。 信笺、汇款单与无尽夏的蝉鸣 芭提雅没有早晨。 北方的早晨是凛冽的,天光像一把淬了火的刀,把黑夜一刀切开,断口处流出的是稀薄、寒冷的蓝色。而在这里,天亮的过程像是一条湿漉漉的毛巾,不管不顾地捂在脸上。光线是浑浊的,带着水汽,死皮赖脸地从百叶窗的缝隙里挤进来,粘在皮肤上。 蝉鸣声响起来了。 那不是一只两只,是成千上万只。它们藏在香蕉树宽大的叶片下,藏在菩提树纠缠的气根里,发出的声音像电钻一样钻进耳朵。这种声音没有起伏,只有持续的高频震动,宣告着这里是赤道附近的无尽夏——一个被时间遗忘、拒绝四季轮回的闷热牢笼。 我从金霞阁楼那张发霉的草席上坐起来。 汗水顺着脊沟往下流,昨晚被硬床板硌出的淤青还在隐隐作痛。我摸了摸自己的脸,那是“阿蓝”的脸,不是“澜”的脸。昨夜在北方被皮带抽打的北方少年,随着梦境的破碎,再次被我按回了记忆的深渊。 金霞还在睡。她睡姿豪放,四仰八叉地占了大半张床,呼吸声沉重如雷。她的身上扑满了廉价的爽身粉,那种白色的粉末混合着夜里冒出的汗水,在她黝黑宽阔的背脊上结成了一块块灰白色的泥垢,像一层斑驳的石灰墙皮。 我轻手轻脚地爬起来,抓起那罐“蛇牌”爽身粉,往自己腋下和胯下猛扑了几下。粉末在空气中腾起一阵呛人的薄雾,带来短暂且虚假的干爽。 该出摊了。 我套上洗得发白的T恤,夹着一个黑色的硬皮笔记本,走出了阁楼。 五脚基的骑楼下,阴影浓重。这里是热带建筑的恩赐,替人挡住了头顶那个毒辣的太阳。我在一根斑驳的石柱旁支起那张瘸了一条腿的方桌,铺开信纸,摆好圆珠笔。 这是我除了跑腿外的另一个营生——红灯区的代笔人。 还没坐稳,生意就来了。 这群刚下班的“夜行动物”们,卸了妆,换上了宽松的T恤和短裤,手里攥着一沓沓皱巴巴的钞票,像一群疲惫的候鸟围拢过来。 “阿蓝哥,寄钱。” 说话的是小蝶。她才十九岁,是从伊森(Isan)高原上下来的。她还没完全适应这里的作息,眼底挂着两团青黑,手指上贴着廉价的水钻美甲,有一颗已经快掉了,摇摇欲坠地挂在指甲盖上。 她递过来一迭钱,大多是二十、五十的小额面值,带着一股子复杂的味道——那是酒精、烟草、廉价香水以及男人胯下特有的腥臊味混合而成的气息。 “还要写信吗?”我接过钱,熟练地在汇款单上填上那个拗口的地址。 “要。”小蝶坐在对面的塑料凳上,有些局促地搓着手,“就说……就说我在曼谷的大餐厅当领班了。老板人很好,包吃包住,空调很凉,我不累。” 我铺开信纸,笔尖悬在半空。 “你说……”小蝶突然探过身子,那双还没被浑浊彻底染黑的眼睛盯着我,一边用力抠着指甲上那颗水钻,“阿蓝哥,曼谷的餐厅领班一个月能挣多少钱?别写穿帮了,我阿爸精得很。” “写三千块吧。”我思考一下说,“多了他会怀疑,少了他会嫌弃。” “行,听你的。”她松了口气,像是完成了一桩巨大的工程,“对了,再加一句。问问阿妈,家里的那头老水牛病好了没有。如果这钱够买药,就给牛买药。别……别给阿爸买酒。” 我低下头,笔尖在纸上沙沙作响。 “亲爱的阿妈:见字如面。曼谷一切都好,勿念……” 谎言像藤蔓一样在纸上爬行。小蝶看着那些字,脸上露出一丝安心的笑。她不知道,或者她假装不知道,这些钱寄回去,大概率还是会变成父亲酒瓶里的劣质威士忌,或者弟弟摩托车上的新排气管。 接着是几个老手。 阿红、苏苏、还有那个断了一根手指的梅姐。她们不需要写信。 “三千铢,老地址。”梅姐把钱拍在桌上,像是在扔一团废纸,“只填数,不写字。写了也没人看,他们只认这个。” 她指了指那堆钱,嘴角扯出一个讥讽的弧度。 我机械地填写着单据。姓名、金额、地址。一张张汇款单像雪片一样堆迭起来。 昨晚露露在雨巷里被按在墙上撞击,换来的是这些钱;小蝶忍着恶心吞下客人的精液,换来的也是这些钱。这些钱在芭提雅的黑夜里流转,沾染了体液和罪恶,然后在清晨被我这一支笔洗白,变成“曼谷餐厅领班的工资”、“正经生意的分红”,不知即将流向何方 等到人群散去,我翻开那个黑色的硬皮笔记本。 那是我的账本,也是我的日记。我开始记录。 2005年6月14日,无风,极热。 今日经手汇款一万四千铢。 南洋没有春夏秋冬,自然也没有为季节落差写就的伤春悲秋。年轮在赤道附近搅成循环,花开叶落不等候怜悯,收成总被季风和雨水重新洗牌。 这里的日子是圆的,钱也是圆的。女人们把身体卖出去,把钱换回来,寄回家,养大弟弟妹妹。弟弟妹妹长大了,弟弟成了那个伸手要钱的酒鬼父亲的翻版,妹妹则坐上大巴,来到芭提雅,变成下一个小蝶。 这是一个完美的闭环。人们对时间宽容,是因为不宽容又能怎样呢?在这里,反抗是不合时宜的,只有顺从这个巨大的磨盘,才能延缓死亡。 我合上笔记本,把它塞进衬衫贴胸的口袋里。那硬硬的棱角抵着我的肋骨,让我感到一种隐秘的踏实。 中午,金霞醒了。 她照旧穿着那条艳俗的紫色纱笼,趿拉着拖鞋下楼找我。 “收摊。陪我去趟阿赞那里。”金霞的脸色不太好,眼袋浮肿,“娜娜昨晚烧了一宿,吃了退烧药也不退。我也没听见她咳嗽,就是在那儿说胡话。怕是沾了什么脏东西。” 我们随意在路边买了两份面康当午饭。 那是一种用假蒟叶包着的小食。我摊开一片叶子,往里面依次放入干虾米、花生米、烤过的椰丝、切碎的红葱头、生姜粒,还有最重要的一截极辣的鸟眼辣椒,最后淋上一勺浓稠甜腻的罗望子酱。 一口塞进嘴里,各种极端的味道在口腔里炸开。辣、甜、咸、腥、涩。 金霞嚼着叶子,眉头紧锁:“阿蓝,你说这人要是没魂了,是不是容易招鬼?” “娜娜说还想把她妈妈接过来呢。”我说,被辣椒呛得咳嗽了一声。 “她妈妈?”,金霞把一段辣椒啐到地上,眼睛向上翻了一下,似乎想说什么,又咽下去了, 去阿赞那里的路要经过药房。 我下意识地放慢了脚步,手指在刚刚洇出的汗渍上捻了捻。 药房的玻璃门擦得锃亮,那是这条街上唯一一块干净得反光的地方。我透过玻璃往里看,期待看到那个坐在柜台后读加缪的身影。 林确实在,但他不是一个人。柜台前站着一个身材高大的白人老头,穿着花衬衫,脖子上挂着那种游客常带的相机。老头正凑得很近,几乎是贴在柜台上,手里拿着一张地图在指指点点。 林没有像对待其他客人那样保持着礼貌的距离。他微笑着,身体前倾,那张总是苍白冷淡的脸上,此刻挂着一种我从未见过的、生动的神情。那是一种近乎讨好的热切,或者说是一种只有在面对同类时才会流露出的松弛。 老头的手看似无意地覆在林的手背上,轻轻拍了拍。 林没有躲。他甚至反手握住了老头的手指,指尖在那粗糙的皮肤上停留了一秒,然后若无其事地收回,继续指着地图上的某个点。 我的脚步猛地顿住。 那是一种什么感觉?就像是那晚父亲撕碎我的退学通知书,或者是在亲吻我此生的第一个男人之前,在他的课上怎么调试显微镜都看不到细胞一样。 “看什么呢?魂丢了?”金霞在前面喊我。 “没。”我低下头,避开那扇明亮的玻璃窗,快步跟了上去,“走吧。” 我告诉自己,那是生意,那是礼貌。林是读过大学的人,他和这里的人不一样。他不可能像露露、像阿萍、像我一样,也是这个泥潭里的一条鱼。 阿赞的木屋隐匿在芭提雅那歌海滩(Naklua)背后的贫民窟深处,那里是城市淋巴结肿大的位置,充满了淤塞的黑水与非法搭建的铁皮屋顶。通往那里的路被杂乱生长的气根榕树和巨大的芭蕉叶遮蔽,像是误入了一条通往旧世界的食道。还没跨进那扇贴满符咒的木门,一股浓重得近乎实质的气味便扑面而来,那是廉价的檀香、变质的茉莉花环、陈年尸油以及某种潮湿霉菌混合而成的气息,在闷热的低气压下发酵,令人胃部紧缩。 屋内几乎没有自然光,只有神坛两旁摇曳的红蜡烛提供着暧昧不明的光源,阴影在墙壁上拉扯出扭曲的形状。四面墙壁与其说是墙,不如说是一座巨大的、混乱的神魔展列柜。正中央供奉的并非只有慈眉善目的佛陀,更多的是怒目圆睁的鲁士(Lersi)祖师面具,它们代表着古印度传来的隐士与法术源头,长长的胡须在烛光下泛着诡异的白光。在鲁士像的脚下,密密麻麻地摆放着几十尊古曼童(Kuman Thong),这些被镀成金色的小童造像有的端坐,有的站立,面前供奉着插着吸管的红色芬达汽水、散落的糖果和玩具汽车。在泰国南传佛教的边缘地带,这些被视为“金童子”的灵体往往由夭折婴孩的骨灰或坟土制成,信徒们供养它们以求招财挡灾,这种人鬼共生的契约关系在芭提雅的边缘人群中尤为盛行。更角落的阴影里,悬挂着缠绕白绳(Sai Sin)的干枯兽骨、浸泡在黄色尸油(Nam Man Prai)中的不明组织,以及刻满了巴利文(Pali)咒语的符布(Pha Yant)。这里是“法”(Dhamma)与“术”(Saiyasart)的灰色交界地,是正统佛教教义无法完全覆盖、却能精准抚慰底层绝望的巫术场域。 阿赞——这位在这个灰色地带掌握话语权的法师,是个干瘦枯槁的中年人,盘腿坐在一张铺着虎皮纹垫子的神坛前。他上身赤裸,皮肤呈现出一种长期经受日晒与烟熏的古铜色,那是南洋劳作者特有的质感。最引人注目的是他身上的刺青,密密麻麻的墨蓝色经文和神兽图案从他的下颚线开始,像疯长的藤蔓一样吞噬了他的脖颈、胸膛、双臂,一直延伸到指尖,仿佛他整个人就是一卷行走的人皮经文。这些刺青是“法力刺符”(Sak Yant),在泰国民间信仰中,它们被认为能赋予承载者刀枪不入(Kong Grapan)、人缘魅力(Metta Mahaniyom)或是改运挡灾的力量。他嘴里嚼着槟榔,腮帮子鼓动着,偶尔往身旁的痰盂里吐出一口腥红的汁液,那声音在死寂的屋子里显得格外刺耳。 “跪下。”阿赞的声音沙哑粗粝,像两块粗糙的砂岩在摩擦。金霞拉着我跪在潮湿的草席上,恭敬地将那盘精心准备的“拜师盘”(Pan Kru)举过头顶。盘子里整齐地摆放着香烟、蜡烛、一串新鲜的茉莉花环,以及一个塞了钱的红包。这是规矩,是进入这个法术交易系统的门票。在泰国,法术是一种等价交换,金霞和我付出金钱与虔诚,阿赞付出法力与业力(Karma)的干预。 “大师,我姐妹做了手术,一直高烧不退。医生说是发炎,但我觉得不对劲,她晚上总说胡话,像是被脏东西缠上了。求大师赐个符,挡挡煞气。”金霞一边磕头,一边急切地说道,额头重重地磕在草席上。 阿赞没有立刻理会金霞,也没有去接那个拜师盘。他停止了咀嚼,那一双深陷在眼窝里、眼白多于眼黑的浑浊眼睛,像两根生锈的钉子,直勾勾地钉在了我的身上。那目光带着一种穿透性的寒意,仿佛能剥开我的皮肤,看穿我胸腔里那团纠结的血肉。在那一瞬间,我感觉自己那个名为“澜”的灵魂,那个从北方严酷的父权下逃离、带着伤痛与血腥味的灵魂,在这个赤道巫师面前无所遁形。他看到的不是我的灵魂,而是一具行走的、却已经死去的躯壳。 “你不是来求符的。”阿赞突然开口,指尖轻轻敲击着膝头那根长长的金属刺针(Khem Sak)。那是一根长约半米的精钢长针,顶端分叉,锋利无比,在昏暗的灯光下闪烁着冷冽的寒光。 “我是陪她来的。”我低声回答,声音干涩。 阿赞冷笑了一声,嘴角咧开,露出一口被常年咀嚼槟榔染成黑红色的牙齿,那笑容在烛光下显得狰狞而诡秘:“你身上有死人的味道。不是因为你见了鬼,而是因为你自己,你杀过一次你自己。” 金霞吓了一跳,猛地转头看我,眼神里充满了惊恐与不解。 “但没死透。”阿赞收回了那种审视猎物的目光,重新看向手中的长针,语气变得漫不经心,仿佛在谈论天气,“死了一半的人最麻烦。阴间不收,因为你还有一口阳气;阳间不留,因为你的魂已经散了。你就像个门槛,人跨过去,鬼也跨过去,谁都能在你身上踩一脚。你这种人,在芭提雅活不久,除非你自己把自己拆了再缝起来,就像,就像.......” “嘻嘻。” 阿赞突然笑了起来。 那笑声毫无征兆地从他干瘪的胸腔里炸开,尖锐、短促,像是某种夜行鸟类被掐住脖子时的嘶鸣。他的瞳孔瞬间放大,眼白被红血丝吞没,刚才那种漫不经心的神态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痴狂。 他猛地把手伸进了身旁那个一直冒着腥甜气味的瓦罐里。 “哗啦”一声水响。 那黄色的、黏稠的尸油顺着他满是刺青的手臂往下淌,滴落在草席上,他从那混浊的油底,湿淋淋地捞出了一个东西。 那是一个只有巴掌大的、蜷缩的人形。 皮肤呈黑褐色,像风干的腊肉一样紧紧裹在细小的骨头上,眼窝深陷,嘴唇干裂。最恐怖的是,这个干瘪躯体的肚子上,被人用粗黑的麻绳,歪歪扭扭地缝了一道长长的、狰狞的伤疤,像一条剧毒的蜈蚣趴在上面。 阿赞把那个东西凑到脸边,用满是油污的脸颊亲昵地蹭了蹭那张干枯的死人脸,眼神温柔得像在看刚出生的婴儿。 “就像这孩子一样。”他咧开嘴,露出一口残缺的牙齿,冲我神经质地眨了眨眼,“肚子破了没关系,缝起来,灌进油,魂就锁住了。你也想试试吗?” 那东西黑洞洞的眼眶,正死死地盯着我。 那一瞬间,我头皮炸裂,语言仿佛蜈蚣,从我的嘴里钻出一半,又钻回去。那几秒钟被无限拉长——又缩短,我在想什么?我似乎在无意识地颤抖。 他转着眼睛盯了我一会儿,像是丧失了对我的兴趣似的,倏尔把那人形娃娃丢回罐子里,挥手示意金霞把娜娜的生辰八字递过去。他接过那张写着泰文日期的纸条,眯着眼睛看了一会儿,手指在膝盖上快速地掐算着,嘴里念念有词。 “那个做手术的,命里带火,午时生的,阳气本来就重。现在强行把男身破了,开了个阴洞,那个洞开得不是时候,正是‘鬼门’开的时辰,漏了气。”阿赞的声音低沉,带着不容置疑的权威,“气血两亏,冤亲债主自然就找上门来了。她身体里的‘五行’乱了,原来的格局破了,新的格局还没立住,就像个没顶的房子,风雨一来当然要塌。” 他抬起头,看向金霞宽阔的背脊,眼神中闪过一丝精光:“只给那个病人做法事不够,她现在虚得受不起针。得有个人替她背一部分业障,把这个‘坎’给填平了。我在你背上刺个‘五条经文’(Ha Taew),这五条经文分别代表改风水、改运势、挡灾祸、求人缘、去霉气。但因为是替人挡灾,下针会比平时重,墨里我会加点料。你愿意吗?” “愿意,愿意!只要娜娜能好,让我背什么都行!”金霞毫不犹豫地回答,甚至没有问那“加点料”是什么。她迅速脱掉上衣,露出了那如水牛般宽阔、厚实且布满汗毛孔的背脊,趴伏在草席上,像一头温顺的兽等待着烙印。 阿赞点了点头,转身从身后的瓦罐里用长针蘸取墨汁。那墨汁浓稠黑亮,据说是用草药灰、经书灰烬以及特殊的尸油混合而成,散发着一股令人作呕的腥甜味。在回去的路上金霞告诉我,在南洋的巫术体系里,尸油(Nam Man Prai)被视为极具灵力的媒介,能将死者的执念转化为生者的力量。 阿赞低喝一声,手中的长针落下。 笃、笃、笃。 针尖刺破皮肤的声音清晰可闻,那是一种沉闷的、带着节奏感的穿刺声。阿赞的手法极快,如同缝纫机的机针,每一次起落都精准地将墨汁送入真皮层。随着长针的跳动,阿赞嘴里开始吟诵起巴利文的经咒(Kata)。那声音低沉、急促,没有旋律,只有一种压迫性的节奏,像是在与某种看不见的存在进行激烈的谈判。 “Na Mo Put Ta Ya... Na Ma Pa Ta...” 这是召唤五方佛与地水火风四大元素的咒语。随着咒语的加速,金霞的身体开始剧烈颤抖,背上的肌肉紧绷成石块。鲜血从针眼中渗出来,迅速与黑色的墨汁混合,在她的皮肤上晕染开来,形成一道道黑红相间的血线。她死死咬着牙关,双手抓破了草席,喉咙里发出压抑的呻吟,但始终没有叫出声。 我跪坐在一旁,看着那根长针在金霞的皮肉里进出,看着血珠一颗颗冒出来。屋子里的线香味愈发浓重,烟雾缭绕中,那些鲁士面具和古曼童仿佛都活了过来,在阴影中注视着这场关于肉体与命运的交易。 这就是芭提雅的真相。 之一。 在这里,科学的柳叶刀切开了肉体,却缝不上灵魂的缺口;于是人们转身跪在这些充满原始气息的神坛前,试图用针尖、墨汁和咒语,去填补那些被现代文明撕裂的空洞。 我想起林在药房里握住那个白人老头的手,那一刻的温顺与讨好,也是一种交易;想起小蝶信里那个在曼谷当领班的谎言,那是她为家人编织的符咒;想起露露在雨巷里那双空洞如露珠的眼睛,那是她对自己施加的封印。 阿赞说得对,我就是个门槛。 我是连接北方那个干燥、严酷、充满父权秩序的世界,与南洋这个潮湿、混乱、母性与巫术并存世界的门槛。我是连接林那种想用加缪来解释荒诞的知识分子,与金霞这种用肉身来硬抗业障的底层人的门槛。我是连接谎言与真相,连接活着与死去的门槛。我卡在中间,哪里也去不了,只能任由无数双脚从我身上踩过,留下泥泞的脚印。 刺符持续了整整一个小时。当最后一针落下,阿赞长出了一口气,在金霞背上的符咒上猛吹了一口气,大喝一声:“Pheng!”这是最后的加持,意为将法力封印在符咒之中。金霞瘫软在草席上,背上那五条黑色的经文还在渗着血珠,看起来狰狞而神圣。 阿赞擦了擦针,重新塞了一颗槟榔进嘴里,恢复了那副漫不经心的模样,仿佛刚才那个沟通鬼神的人不是他。“回去这几天禁酒,别吃丧事饭,别从晾衣杆下钻过去。钱放下,走吧。” 走出木屋时,外面的阳光刺得我睁不开眼。芭提雅的下午依旧闷热,蝉鸣声依旧像电钻一样轰鸣。但我感到胸口那个硬皮笔记本变得沉甸甸的。 我要把这所有的荒诞——林的西西弗斯、金霞的五条经文、娜娜的空洞;把所有的疼痛——皮带抽打的脆响、针尖刺入的闷响、骨头被打断的哀鸣;把所有的交易——用身体换来的汇款单、用鲜血换来的符咒、用尊严换来的生存,连同那些从我们身体里跑掉的大象,全都记下来。 如果有一天,我也烂在了这片泥里,变成了阿赞屋里的一具无名枯骨,至少这本笔记会记得我们曾经在这片无尽夏的泥沼里,像人一样,为了活下去而拼命挣扎过。 “positionality这个词常常被人类学家们用来形容自己在田野中的位置,由此延伸出观察者和被观察者的权力关系、个人在结构中的位置等等。但在我看来——位置性其实是一个很有普适性的概念,因为它揭示了任何认知主体都无法剥离其所处的社会坐标与历史情境,这种视角的局限性构成理解世界的本质前提。从这里,在粘稠的被煮沸的芭提雅,阿蓝开始寻找自己的位置了。 酸酸死死 离开那片像食道一样淤塞的贫民窟,空气终于重新流动起来。 虽然这流动依然是粘稠的、带着海水腥味和摩托车尾气味的,但至少没有了那股令人窒息的尸油甜香。阿赞木屋里的阴冷还残留在皮肤表层,像一层没洗净的油脂。 金霞走得很慢。 和父亲的抽打留在我身上的痕迹一样,那五条刚刺好的经文此时应该她背上火辣辣地烧着。每一次肌肉的牵动,每一次脚掌落地带来的震颤,都会扯动那些还没结痂的针眼。汗水顺着她的脊沟流下去,浸过伤口,那是像撒盐一样的痛。但她一声不吭,只是把那件汗衫松松垮垮地搭在肩上,没穿好,任由那个狰狞的、还在渗血的图腾在身上若隐若现。 她是红灯区的水牛。 我们穿过两条巷子,来到了热闹的特帕西路(Thepprasit Road)。 此时已近黄昏,属于游客和嫖客的芭提雅开始苏醒。双条车(Songthaew)亮起了刺眼的霓虹灯,音响里轰鸣着泰式电音,像一个个移动的迪斯科舞厅,载着满车兴奋的白人面孔呼啸而过。 “饿了。”金霞突然停下脚步,喉咙里咕哝了一句。 她指了指路边一个烟熏火燎的小推车摊位。 那里挂着一串串圆滚滚的、像珠链一样的肉肠,在炭火上烤得滋滋冒油,表皮紧绷,呈现出一种诱人的焦褐色。白烟腾起,带着一股极其霸道的、混合了蒜香和发酵酸味的气息,瞬间盖过了路边的排水沟味。 伊森酸肉肠(Sai Krok Isan),泰国东北部穷人的恩物。用碎猪肉、猪皮、大量的糯米和蒜末混合,塞进肠衣里,在室温下发酵几天,直到肉质产生一种独特的酸味。它廉价、顶饱、重口,能那是能唤醒疲惫肉体的猛药。 “老板,来三十铢的。多给点姜和辣椒。”金霞一屁股坐在摊位旁红色的塑料凳上,那凳子发出不堪重负的吱呀声。 老板是个光着膀子的老头,熟练地剪下一串香肠,在炭火上翻滚了几下,直到肠衣爆开,露出里面粉红色的肉馅。他把香肠切成小段,装进塑料袋,抓了一把生包菜、几根嫩绿的鸟眼辣椒(Prik Kee Noo)和一大把切得薄薄的生姜片,一股脑地堆在上面。 金霞抓起竹签,插起一块冒着热油的香肠塞进嘴里。 紧接着,她又塞进一片生姜和一根整辣椒。 “咔嚓。” 生姜在齿间碎裂的声音清晰可闻。辛辣、酸腐、焦香,几种极端的味道在口腔里厮杀。金霞闭着眼,咬肌用力鼓动着,额头上的汗珠滚落下来,滑过她背上的伤口。她像是要把那种痛觉和味觉混在一起,吞进肚子里去填补某种亏空。 我坐在她对面,看着她像野兽进食一样吞咽。 “为什么?”我终于问出了口。 金霞动作没停,只是抬起眼皮扫了我一眼,眼神里带着那种刚做完法事后的疲惫和浑浊。 “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要替娜娜挡这一劫?”我盯着她背上那渗血的墨痕,“阿赞说了,那针里加了料。这是要折寿的。” 金霞嗤笑了一声,吐出一块嚼烂的姜片渣子。 “折寿?阿蓝,你读过书,脑子怎么还转不过弯来。”她用竹签剔了剔牙缝里的肉屑,“咱们这种人,这辈子本来就是借来的。能活到四十岁都算高寿,折不折那几年,有什么区别?” “你知道我问的不是这个。”我没让她把话题岔开,“娜娜不是你亲妹,也不是你女儿。在这金粉楼里,大家是搭伙过日子,大难临头各自飞才是常态。你替她受了这个罪,图什么?” 金霞停下了咀嚼。 她放下竹签,伸手从兜里摸出那包受潮的烟,点了几次才点着。烟雾在炭火的熏烤味中升起,模糊了她那张粗糙的脸。 “图她以后养我?”金霞吐出一口烟,自嘲地笑了笑,“别傻了。等她那个洞长好了,等她变成了真正的女人,哪怕是半个女人,她就会离开这儿。她会找个瞎了眼的鬼佬,或者回乡下去嫁个老实人。到时候,我是谁?我是个又老又丑、不男不女的怪物,是她最想忘掉的那段黑历史。” “那你为什么……” “因为我需要她欠我的。” 金霞的声音伴随着咀嚼声继续:“阿蓝,你听好了。在这个世道,爱是假的,情是假的,连血缘都是假的。你那个把你打得半死的亲爹,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吗?” 她伸出粗壮的手指,指了指路边那些搂着年轻泰妹的白人老头。 “那些男人,今天说爱你,明天就能把你像垃圾一样扔在路边。姐妹?今天喊姐姐,明天为了抢一个客人就能往你酒里下药。什么东西最真?只有债。” 她猛吸了一口烟,火星在黄昏中忽明忽灭。 “我需要让她欠我的。这种替人挡灾、背负业障的债,是还不清的。这叫‘阴债’。” 金霞嘴角咧开一个诡异的弧度,配合着背后的血色经文,让她看起来不像个救人的菩萨,倒像个放高利贷的恶鬼。 “只要我背上这五条经文还在,只要我还在疼,她娜娜这辈子不管走到哪儿,不管变成了多高贵的太太,她心里都得给我留个位置。她吃饭的时候会想到我,睡觉的时候会想到我,照镜子看她那个漂亮的逼的时候,也会想到我。” 她指了指自己的心口。 “这比爱管用多了。爱会消失,愧疚不会。愧疚像水蛭,一旦咬上了,就钻进肉里,吸你的血,一辈子都甩不掉。” 我感到一股寒意从脚底窜上来,瞬间压过了酸肉肠的热气。 我不知道该如何落笔,她的话和我受过的教育、我的历史都太不一样,但是细想起来,又有着诡异的重合。人怎么能这样快速地决定好要“投资”另一个人,就像她们快速地爱上一个人一样? 她用自己的皮肉和寿命做本金,买下了娜娜下半辈子的良心。她说她知道自己这艘破船注定要沉了,所以她要把锁链死死地缠在娜娜这艘即将出海的新船上。哪怕娜娜以后飞黄腾达了,这根锁链也会在海底拽着她,让她永远记得,水底下还有一具烂了一半的尸骨在替她受罪。 “是不是觉得我挺坏的?”金霞看着我的表情,把烟蒂扔在地上,用脚底狠狠碾灭。 “不。”我摇了摇头,声音干涩,“我觉得你很……实际。” “实际就对了。”金霞重新抓起一根辣椒,狠狠地咬了一口,“阿蓝,你也记住了。将来你要是想在这地方活下去,别指望谁来爱你。想办法让人欠你的,欠得越多越好,欠得他们这就辈子都还不起。只有债主才永远不会被遗忘,不会被丢掉。” 她把那块辛辣的辣椒吞了下去,辣得眼泪都流了出来,但她没擦,而是张大嘴,大口大口地吸着充满尾气的热风,像是一条在岸上濒死的鱼,在贪婪地呼吸着最后一口氧气。 “吃啊。”她指了指袋子里剩下的酸肉,“凉了就不好吃了。” 我拿起竹签,插起一块酸肉。 那肉在塑料袋里闷久了,表皮已经软塌塌的,泛着油光。我把它塞进嘴里。 酸。 一股发酵过度的、近乎腐败的酸味在舌尖炸开,混合着大蒜的冲鼻辛辣,让我的鼻子和舌头看到肉体在高温下变质的味道,是欲望发酵后的余味,是金霞背上那个血淋淋的伤口的味道。 我嚼着那块肉,感觉像是在嚼着这个荒诞世界的残渣。 这时候,路边走过一个穿着黄色袈裟的僧人。他赤着脚,手里端着钵盂,面容平静地穿过喧嚣的红灯区。 金霞看见了,立刻放下手里的食物,胡乱擦了擦手上的油,双手合十,恭敬地低下头,直到僧人走远。 “大师说得对,得积德。”她喃喃自语,重新拿起那袋酸肉,仿佛刚才那个满嘴算计、要用愧疚绑架娜娜一生的恶鬼,在这一瞬间又变回了虔诚的信徒。 或者说,这两者本就是一体的。 在这个无尽夏的循环里,善与恶、佛与鬼、救赎与绑架,就像这袋酸肉里的肉与蒜,早就剁碎了、揉烂了,塞进了同一副肠衣里,发酵成了一团分不清彼此的混沌。 “走吧。”金霞站起身,背上的汗衫被血水浸透了一块,像一只睁开的红眼睛,“回去看看娜娜退烧了没有。要是退了,那就是阿赞的法力灵验了;要是没退……” 她顿了顿,看着远处渐渐亮起的霓虹灯海。 “要是没退,那就是命。咱们谁也赖不着谁。” 她迈开步子,像一头负重的水牛,摇摇晃晃地走进了芭提雅粘稠的夜色里。我跟在她身后,看着那五条隐约可见的经文,它们也在摇晃。满天神佛此刻都瞎了眼,正死沉死沉地趴在她背上,一声不吭。 阁楼上的野兽 我推开金粉楼那扇贴满了性病广告的玻璃门。外面的蝉鸣被截断,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低频的、像内脏蠕动般的嗡嗡声。 这是晚上八点。对于芭提雅的良家妇女,这是看肥皂剧的时间;对于金粉楼,这是屠宰场刚开闸放血的时间。 我的呼吸像一根被拉紧的鱼线,视线贴着地面滑行。先是一双双鞋。门口乱七八糟地堆着高跟鞋、拖鞋、还有几双沾满泥点的男士皮鞋。皮鞋的主人大多来自欧洲、日本或韩国,他们习惯在进门时把那层文明的皮扒下来,整齐地码在门口,然后赤着脚走进这栋充满腥臊味的迷宫。 楼梯狭窄,扶手上包着一层已经发黑的红色人造革,摸上去黏糊糊的。 一楼,左侧第一间。 门虚掩着。镜头不需要推进去,声音先流了出来。 是一种机械的撞击声。床脚撞击墙壁,咚、咚、咚。频率稳定,没有任何情感起伏,像是在打桩。 透过门缝,我看见半截苍白的小腿悬在床沿,那是阿萍的小腿。那条腿随着撞击声,无聊地、有节奏地上下晃动着,脚趾甚至还在空中打着拍子。 一个男人的背影挡住了视线。他在那儿埋头苦干,像一条正在啃骨头的饿狗。 阿萍的声音传出来:“快点,老板,下一个还在排队。” 她的声音像是在催促菜市场的屠夫剁肉。那男人低吼了一声,动作加快了。男人在这里倒是听话起来。 一楼,右侧尽头。 门关得死死的,但隔音不好。 “打我……求你,那是坏孩子……坏孩子需要惩罚……” 那是小蝶的声音。她在哭,但哭声里夹杂着一种职业性的娇媚。接着是一声清脆的皮鞭声。 啪。 我停下脚步。镜头定格在那扇斑驳的木门上。 我想起昨晚父亲的皮带。小蝶在用她的痛换取那些寄回伊森高原给水牛治病的钱,她把痛卖给了门里那个正在扮演“严父”的陌生人。 我的脚底开始变粘。 二楼。 空气开始变热。热气往上走,带着精液味、润滑油味和令人作呕的廉价古龙水味。 走廊里站着几个没抢到客人的姐姐。她们穿着亮片裙,靠在墙上抽烟。看见我上来,她们懒洋洋地吐出一口烟圈,眼神像探照灯一样在我身上扫了一圈,然后失去了兴趣。 我是这里的幽灵,是那个不需要性服务的太监。 我经过203号房。门大开着。 一个年轻的男孩——也许是刚做完手术不久的跨性别者——正跪在地上,给一个肥胖的西方老头修脚指甲。老头半躺在床上,一脸慈祥地摸着她的头发,嘴里念叨着:“My sweet girl, my little angel.” 那是整栋楼里最诡异的温馨。 一种建立在金钱和异国幻想上的父女扮演游戏。那女孩抬起头,冲老头甜甜地笑,眼角的余光在老头外衣口袋鼓起来的地方转了一圈。 光线变暗了。三楼住的大多是像金霞那样还没攒够钱去大医院修复、或者已经放弃了修复的老一辈。这里安静得多,偶尔传来收音机里咿咿呀呀的泰国传统民谣。 这里是废墟。楼外那些被榨干了汁水的甘蔗渣被随意丢弃在角落里发酵。 顶层。 娜娜趴在凉席上。 光线从高处的百叶窗缝隙挤进来,在她的背脊上割出一道道横向的、昏黄的影。顶层的瓦片被太阳炙烤了一整天,此时正将积攒的燥热毫无保留地向下倾泻。屋子里的空气是静止的,唯有墙角那台断了两根栅栏的电风扇在喘息。它发出的咔哒声带有一种机械的疲惫,像是要把这一室的粘稠生生锯开,却只扇出了一股混杂着灰尘味的热浪。 她醒了。 因为闷热,她没穿上衣,只套着一条宽大的、下摆毛了边的深蓝色短裤。由于长期服用雌激素,她的胸口隆起了两团尚未成熟的轮廓,像两只被将熟未熟的青桃,随着呼吸缓慢而轻盈地起伏。皮肤表层覆着一层薄汗,在昏暗中泛着油亮的光。 她的手里攥着半个削了皮的青芒果。那是芭提雅街头最廉价的食物之一,果肉坚硬,酸涩刺鼻。她熟练地将果肉在塑料袋底部的辣椒盐里蘸了蘸,塞进嘴里。那种辛辣与极酸的冲撞让她微微眯起眼,牙齿切割果肉的声音在寂静中显得格外突兀。 听到脚步声,她猛地转过头,正对上我的眼。 那不是一张符合流水线审美、或者说符合“金粉楼”生存逻辑的脸。她的脸部轮廓圆润,下巴短促,带着尚未褪去的婴儿肥。鼻翼略宽,鼻尖上渗着几颗细密的、亮晶晶的汗珠。眉毛生得浓密且杂乱,像两条在荒野中肆意生长的黑色小灌木。 那双眼睛占据了面部极大的比例,眼黑浓重,几乎压过了眼白,像某种在热带雨林深处潜伏的夜行小兽。阿萍的眼里是看透肉体交易后的死寂,小蝶的眼里是刻意练习出的讨好,露露的眼里是空洞的死水。 娜娜的眼里只有直白。 一种近乎凶狠的、拒绝任何修饰的直白。像一块还没来得及被苍蝇叮过的生肉,或者一把刚刚在砂石上磨出冷光的猎刀。 看到这张脸的人,第一反应不会是性欲,也不会是审视。 是“可爱”。 这种可爱不具备社会属性,它不属于“男性”的框架,也不属于“女性”的范畴。它是一种先于描述它的语言产生的感受、生命力处于爆发前夕的、未经规训的原始质感。 “阿蓝!” 看清是我,她眼里的那股野生动物般的警觉瞬间消散,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光光滑滑亮亮的欢欢喜喜。她从凉席上弹起来,动作剧烈,完全忽略了下体那个刚成形不久、还未痊愈的伤口。 “金霞姐说你去阿赞那儿了?给我求符了?” 她嘴里塞着芒果,腮帮子高高鼓起,像只进食中的松鼠。辣椒盐的红渍粘在她的嘴角,像一滴未干的血,又像一颗生动的痣。 我走过去,将从楼下冰箱里拿出的、挂满冷凝水的冰袋贴在她的脸颊上。她被激得缩了缩脖子,却没躲。我顺手用拇指揩掉她嘴角的红渍。 “求了。”我在她旁边的地板上坐下。那里的水泥地被晒了一整天,隔着裤子都能感觉到那种要把皮肉烫熟的温度,“花了金霞姐不少钱,还有我的跑腿费。你争点气,别再烧了。” “放心,我命硬。”娜娜接过水,仰起脖子。喉咙里发出一串急促的吞咽声,那块切除得不够彻底、依然微微凸起的喉结随着动作上下剧烈滚动。 这动作带有强烈的男性惯性,粗鲁且生猛。但在此时的阁楼里,这种惯性不再是一种身份的破绽,而是一种理所当然的自然。她似乎从不表演。 “阿蓝,”她抹掉下巴上的水渍,凑到我面前。那种青芒果的酸气混合着汗液的咸腥味,瞬间填满了我们之间的间隙,“等我好了,等那个洞不再流血、长结实了,我就能赚钱了。我要赚很多很多钱。” “赚了钱干嘛?买花裙子?还是去曼谷买那种带钻的包?” “不。”她摇摇头,眼神陡然变得凝重,像在宣读作战计划,“我要攒钱,买一张最好的车票,那种能躺着睡到清迈的车票,一路上我要吃最贵的便当。然后去买一把刀。” 她举起空着的那只手,在空气中横向一划,比划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我要趁那个死老头子喝醉了睡死的时候,把他杀了。” 她的语调平淡得像是在讨论下午要去哪个摊位买椰子,带着一种孩童般的、不顾后果的烂漫。 “杀了他,我就能把阿妈接出来。带她来芭提雅,带她看海。如果她想留在清迈,就给她买那种最大的、带凉台的房子,天天给她吃燕窝。到时候,我就告诉她,我是她女儿,我是娜娜。我把那个打她的男人杀掉了,她再也不用怕了。” 我盯着她。 昏暗的灯光从她头顶垂下,在她的鼻梁一侧打下一小片阴影。她的眼神清亮,没有任何关于犯罪或道德的负罪感。在她的世界观里,逻辑是单线且垂直的:父亲是疼痛的源头,母亲是爱的终点,刀是连接这两者的捷径。 这栋楼里住满了虚与委蛇的人。阿萍在床上扮演圣女,小蝶在门口扮演女儿,客人们在寻找一种廉价的温情。唯有娜娜,在这个最热、最窄、最脏的顶层,坦荡地宣告她的杀意。 我伸出手,用力拧了一下她那张带着婴儿肥的圆脸。 “杀人这种事,也随随便便挂在嘴边。你不怕阿赞在符咒里给你留个鬼,天天在你耳朵后面吹冷气?” “疼!”娜娜叫了一声,却顺着我的手劲,反过来抓住了我的手腕。 她的手心很热,湿乎乎的,全是汗水和辣椒盐的粘液。那股力量很大,带着一种溺水者抓牢浮木的死劲。 “阿蓝……” 她的声音沉了下去,刚才那种凌厉的杀气消解了,转化为一种动物性的、潮湿的依恋。 她把我的手掌按在她的侧脸上,用力地蹭了蹭。 “真奇怪。” 她垂下眼睫,看着地板上的霉斑。 “以前在那些酒吧,在那些阴暗的小格子里。那么多人看过我,用过我。他们把东西塞进我的嘴里,塞进我后面。他们离我那么近,皮肉贴着皮肉,汗水流在一起。但我从来没觉得和他们亲近过。我觉得他们像死猪肉,我也像死猪肉。一堆烂肉挤在一起,除了恶心,什么都没有。” 她抬起眼,目光里有一种几乎要灼伤人的赤诚。 “但是阿蓝——你只是看了我的下面,甚至都没碰到它。那天在黑诊所的木板床上,你只是按着我的腿,看着老爹拿刀在我身上割。单是陪我挨过那场手术,看我流了那么多血还没跑掉,我就觉得你可好可好。你是这世界上第一好的人。” 心脏深处出现了一种缓慢而沉重的收缩感。 我想抽回手。 我想告诉她,你错了。替你挨那五十针、背负五条血淋淋经文的是金霞。那个在楼下算计着如何用愧疚拴住你一生的女人,才是那个付出了代价的人。我只是个旁观者,一个在笔记本上记录你们如何腐烂的、卑鄙的记录员。 但我依旧看着她。 那双完全没有防备、没有阴影、将我当成至亲的眼睛。 某种懦弱或者说贪婪,让我把话咽了回去。在这个充满交易与背叛的南洋雨季,这份误会产生的温情,是一颗有毒但甘甜的糖。 “上来躺会儿。”娜娜拽着我的手腕,向凉席中心移动,“地板会把你的皮烫掉的。” 凉席很窄。我们并排躺着,肩膀抵着肩膀。 她身上的气味浓烈地包围过来。那是青芒果的酸、辣椒的辛、汗液的咸,以及一种独属于青春期肉体、正在被激素强行扭转的某种奶腥味。这种味道不具备性别指向,它是混乱的,是混沌初开的。 风扇继续咔哒作响。 娜娜翻过身,将一条腿大大咧咧地横跨在我的腿上。她的呼吸直接喷在我的颈窝,湿热且短促。 “阿蓝,你的心跳好快。像有人在里面打鼓。”她含混地嘟囔了一句,眼皮沉重地合上。她确实还在低烧,几秒钟后,呼吸便趋于平稳,沉入了一场毫无防备的深睡,并打起了小呼噜。 我睁着眼,盯着天花板上那块形状像个破碎心脏的霉斑。 压在我腿上的那条腿,皮肤细腻,却有着属于青春期男孩的、紧实而硬朗的骨架。 我想起了北方的那个实验室。 想起了那个总是穿着洁白大褂、手指修长、带有福尔马林和烟草味的生物老师。当我第一次跨越禁忌去吻他的嘴唇时,那种被成年雄性压制的窒息感,以及胡茬刺破皮肤的痛觉,曾是我以为的“欲望”的终极形态。 我一直认定自己是同性恋。 我追求那种纯粹的、充满力量的、能够将我彻底摧毁的雄性体征。 但现在, 我侧过头,看着熟睡的娜娜。 从染色体看,她是男性;从肉体上看,她正向女性狂奔。但这些定义在这里都是失效的。 当她全心全意地压在我身上,将她的杀意、她的梦想、她的芒果和她的脆弱毫无保留地摊开在我面前时,我感觉到了另一种震颤。 这种震颤无关器官,无关插入或被插入。 它来自于“娜娜”这个具体的个体。 来自于她刚才谈论杀父时的那种神性般的生猛、她在黑暗中抓紧我手腕的死劲和这种像两只受伤的小兽在洞穴里互相舔舐伤口的原始需求。 如果剥去那个微微凸起的喉结,如果不去想那根被切掉的阳物,她看起来如此单薄且可爱。 一种绝望的、想要和她一起沉沦的共振,如果这艘船注定要一块木板一块木板,一个人一个人地腐烂,那么我想抱住她。那么这种情感有怎样的名字呢?这种情感,在我还没来得及意识到它的名字之前,就被我感受到了。 我伸出指尖,虚空点在她那圆润的鼻尖上方,没有碰到她。 “傻子。” 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 我不是异性恋,但我似乎也不再是那个纯粹的同性恋。 我是一个阿赞口中死了一半的门槛。 既然是门槛,那就承受这些踩踏吧。只要能让她在这一刻睡得安稳一些,哪怕这份信任是偷来的,哪怕这个身份是错位的,我也愿意。 窗外的雨又开始下了,急促地敲击着瓦片。 在这个充斥着谎言、杀意与青芒果余味的顶层阁楼里,我和娜娜,两个性别错乱、身份不明的孤儿,像两只被世界遗忘的动物,紧紧地挤在一起取暖。我的手慢慢覆上她搭在我胸口的那只手。她在睡梦中极其自然地反手扣住了我的手。 十指相扣。 嘿嘿可爱小孩们(慈祥) 橡胶、旧雨与异乡人 雨水像是一种具有腐蚀性的溶剂,正在慢慢消融金粉楼外墙那层本就斑驳的黄色涂料。我离开阁楼时,娜娜还在睡梦中无意识地抓着我的衣角,但我必须挣脱。老乐的药不能断,在这个被霉菌和湿气统治的雨季,肺部是人体最先投降的器官。我穿过那条永远散发着泔水馊味的后巷,积水漫过脚踝,冰冷黏腻,像是一只死人的手攥住了脚腕。推开蒂芙尼后台那扇沉重的铁门,一股混合了廉价定妆粉、发酵的汗液、劣质香烟以及人体在高温下代谢出的酸臭气流扑面而来,瞬间将我从阁楼那种虚幻的温存中拽回了粗粝的现实。这里是另一个世界,一个由假象和排泄物构成的地下王国。 那个狭长的走廊里充斥着一种令人不安的躁动。几个正准备上场的红牌围在仅有的一面全身镜前,争抢着那一点可怜的光线,将更加厚重的粉底抹在脸上,她们是大红大绿的鹦鹉,在这个没有天空的笼子里旋转飞翔,尖锐的笑声和粗俗的骂娘声混杂在一起,像是一把生锈的锯子在锯木头。我侧身避开一个正在提丝袜的变装皇后,低头穿过那片由挂满亮片戏服的衣架组成的彩色身临,走向最深处那个被阴影吞没的角落。 后台像是一个巨大的、正在溃烂的伤口。老乐就蜷缩在角落那张摇摇欲坠的折迭椅上,身上的紧身亮片裙像是一层正在坏死的鱼鳞,松松垮垮地堆在腰间。她半张脸的妆已经花了,厚重的假睫毛耷拉下来,遮住了那双总是显得浑浊且惊惶的眼睛。而在她身边,站着一个与这个肮脏环境格格不入的男人。 那是一个很难判断具体年纪的男人,或者说他的年纪被一种刻意经营的顽童气质模糊了。他穿着一件深蓝色的工装背带裤——那种面料厚重、剪裁却极为考究的复古款式,像是二十世纪初南洋橡胶园里的工人,但工人买不起这种一看就是好面料的衣服。背带裤里面衬着一件质地精良的亚麻白衬衫,领口敞开,露出颈脖上一块深褐色的老人斑,袖口随意地挽到手肘,露出的小臂肌肉紧实,皮肤是一种长期在赤道烈日下暴晒后的古铜色,褶皱里藏着某种风尘仆仆的精气神。他的头发灰白交织,修剪得极短,额头宽阔,眉骨高耸,眼神里透着一种近乎轻佻的清醒。这副装束在这一片狼藉的后台显得极其荒谬,既像是一个误入歧途的维修工,又像是一个正在体验生活的旧时代遗老,像是从二十多年前的旧胶片里走出来的、被时光风干后的中国少爷。 他正拿着一块湿毛巾慢慢擦拭着老乐额头上的虚汗,嘴里哼着一首走调的粤曲,那曲调轻快得有些诡异,与老乐沉重的喘息声形成了刺耳的对比。看见我进来,他抬起头,那双眼睛亮亮的,眼角堆起的纹路里藏着一种玩世不恭的笑意,仿佛他此刻置身的不是一个充满尿骚味的后台,而是在某个名流云集的社交场合,而他既是观众,也是唯一清醒的演员。他接过我手里的药瓶,看都没看说明,熟练地倒出两粒塞进老乐嘴里,然后端起旁边那个印着红双喜、积满茶垢的搪瓷缸子灌了下去。老乐呛得直翻白眼,喉咙里发出两声浑浊的咳嗽,他却在一旁笑着拍老乐的背,笑容里透着一股子俏皮的沧桑,仿佛这两个加起来快一百五十岁的人不是在后台苟延残喘,而是在二十年前的某个露台上打情骂俏。 我站在阴影里,看着他们这种熟练的互动,突然意识到这个男人就是传闻中那个“少爷”。在这个圈子里,关于他们的故事流传得像是某种变了味的都市传说,充满了三流言情小说的烂俗桥段,却又因为主角的特殊身份而带上了一层奇异的悲剧色彩。二十几年前,他是那个每晚坐在台下开香槟的香港阔少,她是刚红遍场子的头牌。在那些传闻中,少爷曾想带着阿乐远走高飞,去欧洲,去一个没有人认识他们的地方。船票买好了,假护照也准备好了,那是阿乐人生中唯一一次能够彻底切断过去、重塑骨血的机会,是所有在泥潭里打滚的人做梦都不敢想的救赎。 但阿乐拒绝了。没人知道具体原因,或许是因为那种面对巨大未知时的生理性恐惧,又或许是因为她深知自己这身皮囊离了这灯红酒绿的滋养就会迅速枯萎。面对一个能够彻底粉碎现状、重塑命运的可能,人表现出的往往不是勇气,而是对未知的极度负重感所引发的退缩。她拒绝了,理由早已在岁月中磨灭,只剩下一种无法被言说的空洞。少爷一气之下回了香港,按照家族的意愿娶了名门小姐。那是一场建立在赌气与妥协之上的婚姻,爱与恨在其中早已失去了分明的界限。就像人们常说的“恨海情天”,但我此刻看着他们,觉得这个比喻并不准确。爱不是天空,恨也不是大海。爱与恨更像是一组镜像,天空本身是虚无的色块,它的蔚蓝全赖于大海的折射,而大海的深邃又承载着天空的投影。这种纠缠不是为了达成和解,而是一种互相寄生的消耗。 十年前,那位名正言顺的少爷夫人病逝。从那时起,这位少爷就开始频繁往返于香港和马来西亚,名义上是打理家族在南洋的橡胶园生意,实则是为了每年这几个月,能窝在这个被人遗忘的角落里,看着老乐一点点老去、腐烂。这是爱吗?这绝不是爱,爱太干净了,容不下这么多算计和辜负;这也不是恨,恨太激烈了,经不起这么多年的消磨。这更像是一场漫长的、没有终点的博弈。少爷看着老乐现在的样子——臃肿、衰老、病态——仿佛是在审视自己当年的那个伤口,又像是在通过这种方式惩罚自己。他们之间横亘着那片看不见的海,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粘稠感,像马来西亚雨季的湿气,黏在皮肤上,甩都甩不掉。 “她这辈子就毁在这点药上,又靠这点药活着。”少爷转过头看向我,声音里带着一种轻微的沙哑,打破了我的沉思。 “药是必须要吃的,否则她撑不过今晚的场子。”我回答,语气尽量保持平静,试图掩饰内心的波澜。 “场子?她还在乎这个。我看她是在乎那点可怜的掌声,还是在乎我这个老头子有没有在台下看她。”他自嘲地笑了笑,从背带裤的口袋里摸出一只精巧的银制烟盒,弹开盖子递给我一支,自己也叼了一支,却不点火。那是一种极其老派的做派,手指修长,指甲修剪得圆润干净,与周围肮脏的环境形成了鲜明的反差。“您今晚还看吗?”我问。 “不看了,看多了折寿。等她这阵药力上去,我就带她回去。你也跟着吧,阿蓝。有些事,阿乐说不清楚,我也说不清楚,但总得有个年轻人在场。这大概就是所谓的‘见证’吧,哪怕见证的是一堆垃圾。” 少爷没有征求我的意见,语气里有一种习惯性的发号施令。我们从后台的侧门溜出去,外面停着一辆沾满泥浆的老式吉普车,车身布满了划痕,像是一头经历过无数次丛林战役的老兽。少爷把半昏迷的老乐塞进副驾驶,自己跳上驾驶座,示意我上后座。车子在雨夜的街道上横冲直撞,他开车的风格和他的人一样,带着一种漫不经心的疯狂。车厢里弥漫着一股陈旧的皮革味、机油味和某种昂贵的古龙水混合的味道。老乐在前面睡得像具尸体,随着车辆的颠簸像个坏掉的玩偶一样晃动。少爷一只手扶着方向盘,另一只手夹着那根没点的烟,偶尔透过后视镜看我一眼,眼神里似乎藏着某种想要倾诉的欲望,但最终只是化作了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 车子最终停在了一栋破败的骑楼下。这是老乐租住的地方,一栋属于上个世纪的遗物,墙皮脱落,露出里面青灰色的砖块。我来过几次,但从未想过这位看起来就身价不菲的少爷竟然也住在这里。楼道里的声控灯坏了,黑暗中只能听见我们沉重的脚步声和老乐粗重的呼吸。少爷扶着老乐,动作熟练地从背带裤口袋里摸出一串钥匙——他竟然有这里的钥匙。推开那扇斑驳的木门,屋里的景象让我有些错愕。原本狭窄拥挤的一居室被塞得满满当当,到处是过期的杂志、缺了胳膊断了腿的模特架子,还有成堆的旧衣服,空气中弥漫着霉味和樟脑丸的气味。但在这一片混乱中,我看到客厅的一角被清理出了一块干净的区域,放着一张折迭行军床,上面整整齐齐地迭着一条军绿色的毯子,旁边是一个简易的书架,放着几本关于橡胶种植的英文专业书和一个精致的玻璃烟灰缸。那是少爷的领地,他就这样突兀又和谐地嵌入了老乐的贫民窟生活里,像是一颗钻石镶嵌在了一块烂木头上。 少爷把老乐安顿在里屋的那张大床上,那是整个房间唯一看起来还算体面的家具。他帮老乐脱掉鞋子,盖好被子,动作轻柔得像是在照顾一个生病的孩子,完全看不出那个在后台灌药时的粗鲁模样。做完这一切,他退出来,顺手关上了房门,指了指那张行军床,示意我坐下。 “阿蓝小弟是吧?老乐跟我提过你。”少爷从角落的柜子里摸出一瓶没贴标签的红酒,找了两个沾着水渍的玻璃杯,倒了一杯递给我,“她说你是个明白人,也是个可怜人。读书读傻了,把自己读成了个不男不女的怪物。” 我接过酒杯,没有说话。在这个房间里,任何语言都显得多余。少爷自己抿了一口酒,坐在那张行军床上,背带裤的扣子在昏暗的灯光下闪着冷光。他环顾了一下这个拥挤不堪的房间,眼神里流露出的不是嫌弃,竟然.......是一种满足? “你知道吗?当年我要带她走的时候,她也是坐在这个房间里,就在那把椅子上。”他指了指窗边一把已经塌陷的藤椅,“她哭得妆都花了,跟我说她怕。她说她是阴沟里的老鼠,见不得光。我当时气疯了,我觉得她是烂泥扶不上墙。但现在想想,或许她是透彻的。她知道到了那边,我就不是少爷了,她也不是皇后了,我们就是两个在异国他乡讨生活的怪物。她宁愿死在这个烂泥塘里,也不愿意去面对那种平庸的破碎。” 他笑了笑,那笑容里带着一丝自嘲。这一刻,那种富家少爷的矜贵气和底层混子的江湖气在他身上完美地融合在了一起。窗外的雨还在下,敲打着玻璃窗,发出沉闷的声响。房间里安静得可怕,只有挂钟的滴答声和少爷吞咽红酒的声音。 “我在马来西亚有个橡胶厂,很大,每年产的胶能做几百万个避孕套。”他突然换了个话题,语气变得轻松起来,像是在讲一个笑话,“你看,这世界多荒谬。我靠着这东西赚钱,回来养着这个一辈子都没用过这东西的女人。有时候我在林子里看着那些割胶工,我就想,人的感情是不是也像橡胶树一样,得被割开一道口子,才能流出点真东西来。割得太深了树会死,割得太浅了胶不出。我和阿乐,就是互相割了三十年,谁也没死,但也谁都没真正活着,谁也没忘了谁。” 他站起身,走到那个被杂物堆满的五斗柜前,那是老乐存放贵重物品的地方。他略显吃力地挪开上面压着的一摞旧杂志,从最底层的抽屉里掏出一个厚重的、用牛皮纸包裹的东西。他拿着那个东西走回来,重新坐下,眼神变得有些飘忽,像是陷入了某种回忆。 “阿蓝小弟,你是个写东西的人,心思细。有些东西,给老乐看她是看不懂的,她只会哭。给我那死去的鬼老婆看,她会嫌脏。我一直想找个人看看,今天能和你在这里遇到,也算是缘分。” 他的声音低沉下来,带着某种神秘的仪式感。他把手里的东西放在膝盖上,轻轻抚摸着那层粗糙的牛皮纸,仿佛那下面覆盖的是一段被封存的时光。 “这是我这么多年在东南亚、在香港、在这里,看到的、拍到的一些东西。我不是专业摄影师,但我喜欢记下来。记下来那些不像人的人,那些鬼混的日子。” 他说着,手指缓缓揭开了那一层层缠绕的牛皮纸。随着纸张的展开,一股陈旧的相纸气味弥漫开来。 “过来,阿蓝小弟。我要给你看个东西。” (番外H)管他冬夏与春秋 那个闷热的下午被拉伸得像一块无限延长的太妃糖,粘稠、甜腻,带着即将焦化的苦味。窗外的蝉鸣是某种高频的噪音背景,将这间位于半山腰的公寓彻底与世隔绝。 阿乐觉得自己正在被物理性地改变形态。她不再是一个有着骨骼、肌肉和脏器的生物,而是一块被放置在铁砧上的黄金。那个覆在她身上的男人,那个来自名门的少爷,就是那把不知疲倦的锤子。每一次撞击都不是为了破坏,而是为了延展。她感到自己的边缘正在融化,皮肤被高温和汗水熨烫得失去了边界,她觉得自己变薄了,被锤打成了一张致密又轻薄的金箔,甚至能透出光来。 如果是金子的话,那嵌在她体内的那个东西是什么?是喷枪?还是捣药的玉杵? 她在这个念头里分了神,嘴角溢出一丝破碎的笑。她侧过头,脸颊贴着枕头上那朵刺绣的牡丹,凑到他耳边,像舔舐一块即将融化的奶油一样,含混不清地说了这个比喻。 “你是喷枪吗?要把我烧化了吗?” 回应她的是男人脊背上一阵剧烈的战栗。那是混合了极度的亢奋、痒意和某种被戳穿后的羞恼。那阵颤抖顺着两人紧贴的腹部传递过来,带起了她身体内部的波涛。他们的身体像是两块缓慢运动的地质板块,在地壳深处因为高压而错位,又在岩浆的粘合下重新嵌合。 他惩罚性地吻了下来。 那个吻像是在挑果核。他的舌尖极其耐心,带着一种甚至可以说是残忍的温柔,一圈一圈绕着她的牙龈转。他似乎想剥掉她口腔里那层纤维质的保护膜,想绕过那些名为“尊严”或“身份”的硬壳,直接露出里面最软、最红、最无法防备的果肉来尝。阿乐觉得自己像一颗刚刚脱了皮的荔枝,晶莹剔透,汁水充盈,被夹在指尖,又被轻轻地咬住。那些分泌出的津液含在他口中没有咽下,而是一寸一寸沿着她的下颚骨、耳骨、锁骨,滴回她身体里去,带着一种令人羞耻的凉意和温热。 性别在这里失效了。胯下那两团多余的肉,那根平时需要被胶带层层缠绕藏匿的器官,此刻显得如此无关紧要。她是被捕食者,也是捕食者。她是一块正在发酵的面团,被温水一点点渗透,内里开始冒出细小的气泡——那些不规则的、悄悄的涨满感,像有什么在她体内筑巢。 他的手像是有记忆的考古学家。那双手掌宽厚、干燥,指腹带着一层薄薄的茧(那是玩枪或者打网球留下的),压着摩挲过她的胸口、腰侧、膝窝。那不仅仅是抚摸,更像某种从前种下的藤蔓在雨季重新发芽,一根根根须在黑暗中探路,去确认她皮肤的每一块旧识,去占领那些曾经被标记过的领土。 当她的腿轻轻缠上他的时候,像是晚春枝头两朵在风中摇曳的花,互相探过来试着靠近,带着一种植物性的缠绵。那些细碎的亲吻落在大腿根部,她一度以为自己是那种吹一口气就会破裂的浆果,亮晶晶、黏糊糊的,像被蜜蜂贪婪地舔过,又像刚从冰箱里拿出来、表面泛着冷雾的酸奶,正在室温下慢慢化开。 等到他再次俯下身,她几乎能听到某种微妙的、从内里传来的摩擦音——不是肉体拍打的声音,是更深处的、像是细砂纸磨过旧木料一样的拉扯感。慢、热、温柔到近乎敬畏。那动作里没有掠夺的急切,反而像是一场练习已久的入殓仪式。她把自己交给了他的温度,像交出一枚古老而易碎的小神像,心甘情愿地被锁进那个安全套颜色的柜子里,在黑暗中等待百年的供奉。 她喜欢看他坚硬起来的过程,每次都觉得非常神奇。那样软软的一块小圆球,是怎样在血液的充盈下变成一根青筋暴起的凶器的。看着看着,她会随机在某一个时间节点含住那里,亲一亲,舔一舔,吮吸吮吸。他每当这个时候,都会觉得她像是某种哺乳动物的幼崽,下意识做出吮吸动作,遵从本能的口欲期幼崽。她那一头假发早已被蹭掉,露出了原本短短的寸头,像个小兽一样摩擦着他的大腿内侧,温暖、湿润,像个初生的、不懂情欲却又充满情欲的孩子。 他当然不喜欢射在她嘴里。他坚持这一点,坚持得像信守某种古典的道德结构,或者某种关于洁净与秩序的最后底线。他喜欢将结束安排得更具形式感——在她体内,密合、沉重,有重量的。然后退出来,看着那些乳白色的液体从她两腿之间缓缓流出来,像一条纹理漂亮的流苏被他们共同编织出来。 不过也就只有那么一次例外。更多时候,他更喜欢看她被密密地压住,被要求为他戴上套的那几秒钟。那一刻的停顿,带着一种名为“克制”的情色。 他进入她的方式也不是撞击,而是慢慢压进去。像一条试图穿过密林的蛇,鳞片刮擦着地面,发出沙沙的声响。而她的身体像是早就知道这条路径,在每次轻微的挤压之后悄悄地张开一点点——花瓣缓缓张开,在柔软与黏腻之间剥落理智的褶皱。那些吱呀作响的床板声不再是单纯的噪音,而是一种节律感,一下下敲在她的耳骨深处,像雨点打在空罐上,回响出一种近乎羞耻的喜悦。 他的动作非常慢,慢得像小孩子在试图把一根线穿进针孔,既笨拙,又异常专注,仿佛这世上只剩下这一件事。她能感觉到他每一下都像是在她身体里按下一颗按钮,像在调试一个机关重重的玩具,寻找着那个能引发崩塌的支点。 她的腿下意识地并拢了些,怕里面的什么东西掉出来似的想把他夹紧。她的脚尖绷直又松开,松开又绷直,脚趾蜷缩起来,抓着身下的床单。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自己是一个糖人,被他的小心翼翼慢慢舔着舔着,直到变得透明,甚至有点发粘,连骨头都酥了。 他时不时低头贴近她的锁骨,像确认她仍然在这里,仍然是实体的。他的汗滴落下来,沿着她胸口的弧线滑进腋下,然后又在彼此剧烈的摩擦中被搓成湿热的一部分,分不清是谁的体液。他的呼吸变得沉重,像厚厚的一迭米皮被反复挤压,不再有边角也不再有分界,只剩下一团模糊的白。她想把汗擦掉,但手抬了一半就忘了要干嘛,指尖在空中划了一道虚无的弧线,又无力地垂落。她整个人软在床上,像一块刚从蒸笼里拿出来还带着纱布折痕的糯米糕,热气腾腾,软糯塌陷。 他伏在她上方,她感觉他像某种大型犬,所有的亲吻都是犬类湿润的鼻尖,带着一种盲目的依恋和讨好。他并不急,她也不急,像两块太黏的年糕试图互相拉开,但又忍不住一点点贴得更紧,直到彻底粘连在一起。 她觉得脑子被挤得有点太热了,像猫睡在了暖气片上,每一根毛都懒洋洋地贴在皮肤上,思维变成了一滩浆糊。 没有高潮,也不需要高潮。高潮是给那些需要释放的人准备的,而他们不需要释放,他们需要的是融合。这一刻他们只是一团被熬软了的,黏黏的东西,在命运这口大锅里打着旋儿,咕嘟咕嘟地冒着泡,不知道会不会再被盛出来,也不知道会被倒进哪个下水道。 “阿乐。”他突然叫她。 “嗯?”她懒洋洋地应着,声音像是从水底冒出来的气泡。 “如果我带你走,”他的声音沙哑,带着事后的慵懒和某种未知的恐惧,“你会变成什么?” “变成什么?”她笑了,手指在他的背脊上画圈,“变成女人?还是变成怪物?” “变成我的。”他说。 这句话像是一根刺,扎破了那个粉红色的气泡。阿乐的手停住了。她看着天花板上那个缓缓旋转的吊扇,看着那三片叶片把时间切割成一片一片。 “我是你的。”她轻声说,“但这具身体,它是租来的。上帝租给我的,魔鬼租给我的,还是你租给我的呢,我不知道。它会烂的,少爷。它会像放久了的苹果一样,会烂的。” “我不怕。”他吻她的额头,吻她的眼睛,“我把你做成标本。” “标本?”她笑得更厉害了,胸腔震动着,“你舍得吗?把我掏空,塞进棉花,缝上嘴?” “舍得。”他咬着她的耳垂,“那样你就永远这么软,永远不会烂。” 那个下午,他们在床上躺了很久。汗水干了又湿,湿了又干。他们讨论着逃跑路线,讨论着去欧洲,讨论着假护照上的名字。他们像两个在末日来临前狂欢的孩子,用身体搭建着一座摇摇欲坠的堡垒。 但那一刻,阿乐心里清楚。她是一颗被剥了皮的荔枝,离了这片水土,她很快就会变色变味。少爷是那个拿着喷枪的人,他以为他能把她烧成金子,但他不知道,她只是一块糖,烧久了,是会焦的。 …… …… “焦了。” 一声苍老的叹息在昏暗的房间里响起。 少爷坐在行军床上,手里拿着毛巾。他盯着床上那个蜷缩成一团的人影。 三十年的时间,把那块软糯的年糕风干成了一块坚硬、发霉的石头。 老乐躺在那里,呼吸声像是一个破旧的风箱在拉扯。房间里只有一台老式的落地扇在摇头晃脑地吹着热风。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浓重的老人味——那是皮肤代谢变慢、尿液残留、以及旧衣服发霉混合在一起的味道。 少爷站起身,走到床边。他身上的背带裤已经解开了一边的扣子,那件昂贵的亚麻衬衫上也沾染了这里的霉味。他伸出手,掀开被子的一角。 那里不再是晶莹剔透的荔枝肉。 老乐的大腿内侧布满了青紫色的血管,皮肤松弛地耷拉着,像是一层挂不住肉的旧绸缎。那曾经被他无数次亲吻、摩挲的地方,现在长出了褐色的老年斑。 少爷拿着热毛巾,开始给她擦身。 他的动作依然很慢,慢得像是在穿针。他擦过她的脖颈,那里曾经是他最喜欢咬的地方,现在却只剩下突出的喉结和松弛的皮肉。他擦过她的胸口,那里平坦、干瘪,肋骨像是一排栅栏一样凸起。 老乐在睡梦中哼了一声,少爷不清楚那是一种痛苦的呻吟,还是一种习惯性的撒娇,抑或是两者都有。 “轻点……”她嘟囔着,“疼……” 少爷的手顿了一下。 “哪儿疼?”他问,声音不再年轻,带着烟熏火燎后的沙哑。 老乐没有醒,她只是在梦呓。 “……太烫了……” 少爷愣住了。他看着手里那块热毛巾,蒸汽正在缓缓上升。 那一瞬间,时光仿佛发生了一次剧烈的回溯。这间破败的公寓和三十年前那个半山豪宅重迭了。 他继续擦拭。这一次,他擦到了她的下身。那里不再有那种初生情欲的湿润,只有失禁后的狼藉。他没有嫌弃,脸上连一点表情都没有。他熟练地换掉尿布,擦干净皮肤,撒上爽身粉。 那种白色的粉末在空气中扬起,落在老乐干枯的皮肤上,像是一层劣质的糖霜。 “你看,”少爷一边擦一边自言自语,像是在跟那个三十年前的阿乐对话,“你没变成标本,我也没变成标本,我们都成了烂苹果。” 老乐突然睁开了眼睛。 那双眼睛浑浊、发黄,眼角堆满了眼屎。但在那一刻,在那一秒钟里,有一束光从那层浑浊的晶体后透了出来。 “少爷?”她叫了一声。 “在。” “我梦见……”她喘息着,声音断断续续,“梦见我是一块糖人……被你舔化了……” 少爷的手颤抖了一下。他把毛巾扔进旁边的水盆里,发出一声沉闷的声响。 “睡吧。”他帮她掖好被子,“梦都是反的。” “不反……”老乐固执地盯着他,那只干枯的手从被子里伸出来,试图去抓他的手,“那时候……真好……” 少爷看着那只手。那只手曾经像晚春的花一样勾缠着他,现在却像一只鸡爪,指甲长而弯曲,指缝里藏着污垢。 他没有躲。他伸出自己的手,那只带着老人斑、戴着名表的手,握住了那只鸡爪。 “是啊,真好。” “少爷,”老乐突然笑了一下,露出了缺了牙的牙床,那笑容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有些狰狞,又有些天真,“下辈子……我不当阿乐了,你也不当少爷了。” “那当什么?” “当……当两只狗。”她说,“在街上跑,交配,被人打,也不怕。” 少爷沉默了一瞬间,一瞬间的意思是很久很久。 “行。”他说,“当狗。” 他又想起了那个比喻。 两团被熬软了的、黏黏的东西,在锅里打着旋儿。 现在,锅干了,火灭了。只剩下这两团黑乎乎的焦炭,还死死地粘在一起。 窗外的雨又开始下了,敲打着生锈的铁皮窗框。那声音不再是雨点打在空罐上的羞耻喜悦,而是钉棺材的咚咚声。 少爷低下头,在老乐那布满皱纹的额头上,轻轻落下了一个吻。 那个吻里没有果核,没有荔枝,没有金箔。 只有灰烬的味道。 忍不住了先写他俩的番外。。。爱人啊爱人爱人到底是什么(叹气) 红绒尸骨 那本相册被缓缓推到我面前,牛皮纸的沙沙声在暴雨的背景音里显得格外干燥、脆薄。揭开最后那层粗糙的包装,露出来的是一抹令人心惊的猩红。那是一本大开面的相册,封面包裹着一层厚实的天鹅绒,曾经或许是鲜艳的酒红,但在南洋湿热的空气里浸淫了三十年,如今已经氧化成了某种接近凝固血液的暗褐色。绒面上没有任何烫金的字样,只有一个个被手指长期摩挲后留下的、倒伏的光斑,像是一块被无数人抚摸过的墓碑。 少爷的手指在那层绒面上停顿了许久,指节因为用力而微微泛白。他没有立刻翻开,像是在确认某种封印是否完好。空气里那股霉味更重了,混合着相纸特有的银盐气味,像是一扇通往旧地窖的门被突然打开。 第一页翻开,没有预想中的大合照,只有一张单人像。照片占据了整个版面,黑白颗粒细腻得惊人。那是一个站在后台化妆镜前的侧影。镜前灯的强光打在那个人的脸上,将轮廓切割得如同象牙雕塑般锋利。那人正微微仰着头,手里拿着一支眉笔,眼神却透过镜子的反光,直直地刺向镜头。那是一种混合了挑衅、自恋与无限期许的眼神,仿佛笃定这个世界就是为了等待她的登场而存在的。 那是阿乐。不是此刻躺在床上那堆枯朽的烂肉,也不是一具需要依靠药物维持人形的皮囊。照片里的她,皮肤紧致得像是一层上好的绸缎,眼角的线条飞扬跋扈,嘴唇微微张开,似乎下一秒就要吐出什么刻薄又迷人的句子。她美得甚至带有某种侵略性,那种生命力透过泛黄的相纸扑面而来,烫得人眼眶发热。 “我想给她拍张好的,一直在找光。”少爷的手指轻轻滑过照片边缘,“那天她在试那个《贵妃醉酒》的妆,我刚举起相机,她就看过来了。她说,‘少爷,别拍了,省点胶卷拍拍你的大好河山吧’。我没听,按了快门。” 他顿了顿,指尖停在照片旁边的空白处。那里空荡荡的,只有岁月的黄斑。 “本来这里该有张合照的。”他的声音里没有波澜,像是在陈述一个早已接受的事实,“那天我也穿了戏服,想跟她凑一对。但她说不吉利。她说两个人要是拍进了同一张相纸里,魂就被锁在一块儿了,将来要是分开,撕照片就是撕魂,太疼。我当时笑她迷信,现在想想,她是怕连累我。她想让我干干净净地来,干干净净地走,别在胶片上留下什么洗不掉的污点。” 翻过一页,那种令人窒息的惊艳感稍稍退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更为庞杂、混乱的众生相。这本相册像是一个微缩的地下王国,收容了所有被阳光遗弃的幽灵。 “来,阿蓝,看看这帮孤魂野鬼。” 照片背景是那种典型的九十年代歌舞厅,霓虹灯管弯弯曲曲地拼出“大世界”三个汉字,底下是一排穿着戏服的人。不是那种西式的亮片裙,而是插着靠旗、穿着蟒袍,却露着大腿的怪样子。 “这是十年前,大概九五、九六年的样子。那时候南洋这块地界,邪门得很。内地刚开放没多少年,有钱人跟蝗虫似的往外跑,台湾的、香港的、还有刚富起来的大陆客,一船一船地来芭提雅找乐子。这边的老板精啊,一看是中国客,立马把原来的那些麦当娜、梦露都撤了,说要搞‘中华文化’。文化个屁,就是把京剧、越剧那些行头扒下来,套在人妖身上,唱两句《贵妃醉酒》,再撩个大腿,这就叫文化了。” 少爷点了点照片最中间那个,“你看这个,这个叫‘贵妃’。福建人,偷渡过来的。在老家是唱高甲戏的,正经坐科出身。来了这边,老板让他唱黄色小调,他不肯。老板就饿着他,饿了三天,给了一碗猪脚饭。他吃完饭,抹抹嘴,上台就唱了首《十八摸》。唱得那个好啊,身段那个软啊,把台下几个温州老板看得眼珠子都直了。下了台,他蹲在后门口吐,吐完了跟我要烟抽。他说:‘少爷,我这辈子算是把祖师爷的脸都丢尽了。’我说你活着就行,祖师爷又不给你饭吃。后来他跟了个烂赌鬼,把攒的钱全输光了,最后是在湄南河里捞上来的,泡得像个发面馒头。” 翻过一页,是一张黑白的抓拍。 一个瘦得像猴一样的男孩子,穿着那种老式的两道杠背心,蹲在路边吃一碗汤粉。他脚边放着一个书包,还有一双用报纸包着的红色高跟鞋。 “这是小林。那年才十六,还在读华校。白天是好学生,戴个眼镜,斯斯文文的。晚上放了学,跑到场子里,把眼镜一摘,高跟鞋一穿,就成了‘林妹妹’。他跟我说,他想攒钱去新加坡读会计,说只要拿到那个什么证,就能去大公司坐写字楼,不用再被人摸屁股了。这孩子省啊,一碗粉都要分两顿吃。那双高跟鞋是他妈留下的遗物,跟都断了,他舍不得买新的,用胶布缠了一圈又一圈。后来呢?呵,后来有个船员看上他了,说带他去新加坡。他高兴坏了,背着书包就跟着走了。结果被人卖到了渔船上,供那帮渔民玩了一年。回来的时候,人已经废了。书包没了,高跟鞋也没了。他开始打针,打那种最便宜的激素,把自己催得像个气球。他说:‘少爷,我不学会计了,那账太难算了,还是算算怎么死比较快吧。’死的时候才十九岁,打针打死的,血管硬得针头都扎不进去。” 少爷一边说,一边翻。每一页都是一个人,每一张脸都是一个故事。照片越来越多,像是一条流淌着脂粉与泪水的河流。 有一个在后台给孩子喂奶的男人——那是个被遗弃的混血婴儿,他捡回来养,用还没卸掉的长指甲小心翼翼地托着奶瓶,那画面诡异又圣洁,像一尊涂脂抹粉的男观音;有一个在街头卖炒粿条的小贩,妆容精致得像个妖精,手里却熟练地颠着沉重的大铁锅,胳膊上全是热油烫出的疤痕,他用这些疤痕换来了供养家里三个弟弟读书的学费;还有两个躲在后台幕布后面接吻的年轻男孩,一个穿着女装,一个穿着男装,眼神里透着一种末日般的决绝,仿佛这一吻之后就是洪水滔天。 “这个,卖炒粿条的阿财。为了供三个弟弟读书,把自己阉了进宫(进人妖场子)。弟弟们出息了,嫌他脏,不认他。他就在街头炒粉,一边炒一边哭,眼泪掉进锅里,那粉特别咸。” “这个,‘大姐头’。其实是个男的,但在后台比谁都像妈。捡了个不知道谁扔的野种,天天抱在怀里喂奶粉。那孩子长大了,偷了他的钱跑了,他气得脑溢血,瘫在床上,还得靠阿乐那帮老伙计轮流去给他翻身。” 少爷的手指略过了刚才那几页,翻到了一张黑乎乎的照片。那是在停电的后台拍的,几根蜡烛的光照着一张涂满了白粉的脸,那张脸正在笑,笑得嘴角都快咧到耳根了,手里还抓着一只死老鼠。 “这是‘疯猫’。本来是个好好的大学生,学建筑的。九七年那会儿,金融风暴,家里破产了,老爹跳了楼。他跑来南洋躲债,结果被人骗进了地下斗兽场。不是那种斗鸡斗狗,是让人跟人打,穿着比基尼打。他打赢了,老板赏他一口饭;打输了,就得去陪那些赢了钱的赌客。他后来疯了,觉得自己是只猫。不上台的时候,他就蹲在房梁上,谁叫都不下来。抓老鼠吃,生吃。他说老鼠肉是甜的,比人肉干净。前年死在下水道里,被人发现的时候,尸体都被真老鼠啃得差不多了。” 少爷的手指停在了一张照片上。那是一张侧影,一个年轻人靠在后台的柱子上,手里拿着一本破破烂烂的书。 “这是阿文,文青,喜欢写诗。写的都是些狗屁不通的句子,什么‘我的灵魂是湿的’,‘月亮是烂掉的橘子’。他跟个法国游客谈恋爱,那个法国人说带他去巴黎出版诗集,他信了,把自己攒的钱全给了那法国人,让人家去买机票,结果那法国人拿了钱就消失了。阿文在机场等了三天三夜,回来后把诗稿全烧了。现在在唐人街卖猪肉,杀猪的手法比谁都利索。” 再翻,是一张让人看着心里发毛的照片。 一个男人,胖,很胖,肚子像口锅一样扣在身上。他全身上下挂满了佛牌,脖子上、手腕上,甚至腰带上,叮叮当当挂了几十个。 “‘佛爷’。信佛信魔怔了。他觉得自个儿这辈子投错胎、做人妖是遭报应,所以拼命求神拜佛。他养小鬼,供古曼童,每个月赚的钱全拿去买这些泥塑木雕。他跟那些小鬼说话,问它们:‘爸爸下辈子能投个女胎不?’、‘爸爸什么时候能发财?’。后来有一次,后台失火。大家都往外跑,就他往里冲,去抢他那些佛牌。火灭了,人也熟了。手里还死死攥着个被烧焦的古曼童。你说这佛祖要是真有灵,怎么就不拉他一把呢?” 少爷叹了口气,翻到一张彩色的。色彩很艳,是个婚礼现场。 新娘穿着洁白的婚纱,头纱盖着脸,手里捧着花。旁边的新郎是个只有半截身子的残疾人,坐在轮椅上。 “这是‘小蝴蝶’。咱们这儿最渴望结婚的一个。他每回谈恋爱,都跟人说:‘你要娶我啊,一定要娶我啊。’谈了十几个,没一个成的。最后这个是个越战老兵,两条腿都被炸没了,靠卖私烟过日子。小蝴蝶不嫌弃,说只要是个男人,只要肯给他戴戒指,他就嫁。这场婚礼是我们给办的,就在金粉楼的大堂。那是小蝴蝶这辈子最美的一天。可惜啊,好景不长。那老兵是个变态,没了腿,就在床上折磨人。他拿烟头烫小蝴蝶,拿皮带抽。小蝴蝶忍着,不敢跑,半年之后,小蝴蝶死在床上,是被活活掐死的。那老兵说:‘我不想活了,但我舍不得他,带他一起走。’” 下一页,一个看起来只有七八岁的小男孩出现在我眼前,穿着大人的高跟鞋,抹着鲜红的口红,正对着镜头比划着兰花指。眼神里透着一种令人心碎的早熟和妩媚。 “这是‘小九’。是在后台长大的孩子。他妈是个舞女,生下他就跑了。他是吃百家饭长大的。这帮人妖姐姐们疼他,但也不懂怎么教,就教他怎么化妆,怎么抛媚眼,怎么讨好男人。小九聪明,一学就会。八岁就能上台替人走场。我们都说这孩子废了,这么小就入了道。果然,十二岁那年,他被一个恋童癖的外国老头带走了。那老头给了班主一笔钱,说是带去美国收养。那是收养吗?那是当玩物养。五年后,小九回来了。一个人回来的。带着一身的艾滋病。他才十七岁啊,瘦得像把柴火。他回来找我们,说:‘我想死在家里。’他在后台的角落里躺了三个月,最后烂得连骨头都黑了。” “还有这个,‘哑巴’。真哑巴,不会说话。但他耳朵好使,会弹琴。什么曲子他听一遍就能弹出来。他在场子里弹钢琴,弹得那个悲啊,能把客人的眼泪都弹出来。有个日本客人看上他的手艺,想带他去日本演出。但他不走。为什么?因为他守着一个人。守着那个‘贵妃’。贵妃疯的时候,哑巴就给他弹琴听。贵妃死了,哑巴就不弹了。他把钢琴盖子一合,拿锤子把自己的手指头一根根砸断了。他说——他在纸上写的:‘知音死了,留着手也没用。’” 少爷翻过一页,是一张两个人的合影。 两个看起来一模一样的年轻人,穿着一样的衣服,留着一样的发型,甚至连脸上的妆都一样。 “‘双生花’。不是亲兄弟,是在路边捡来的两个孤儿。他们发誓要活成一个人。你吃一口,我也吃一口;你挨一刀,我也给自己划一刀。他们在台上表演‘镜子舞’,那默契,神了。后来,其中一个得了肺结核,死了。活着的那个,就疯了。他开始对着镜子说话,对着空气喂饭。他觉得那个死的还在。他在自己的半边脸上画男妆,半边脸画女妆,说这样他们俩就永远在一起了。最后,他在那个死的忌日,把那面大镜子砸碎,用玻璃片割了喉咙。血流了一地,把那些玻璃片都染红了。” 翻着翻着,少爷的手停了下来。那一页夹着一张硫酸纸。 “接下来的这个,你得仔细看。这是个真角儿,也是个真冤孽。” 揭开那层朦胧的纸,露出一张令人屏息的照片。 那是一个极其俊美的年轻男人。他没有穿戏服,也没有穿那些暴露的亮片裙。他穿着一件简单的白色衬衫,袖口卷到手肘,坐在一张藤椅上。他手里拿着一把折扇,扇面上画着几竿墨竹。 他的脸轮廓深邃,却又带着东方的温润,鼻梁挺直,眉眼间自带一段风流态度。他不需要浓妆艳抹,甚至不需要女性化的修饰,他就坐在那里,身上那种雌雄莫辨的贵气就足以压倒整本相册里的庸脂俗粉。他看起来不像是流落风尘的戏子,倒像是哪个没落皇族流落民间的世子,像极了那个演溥仪的尊龙,清冷、高贵,却多了一份易碎的凄凉。 “他叫阿笙。不知道哪儿人,他从来不说。他一来,整个芭提雅的场子都震了。不用化妆,往那一坐就是风景。他唱昆曲,嗓子那个亮啊,像冰碴子掉进玉盘里。台下那些暴发户,平时吆五喝六的,他一开口,全老实了。那时候有个山西的煤老板,想出一百万包他一个月。阿笙看都不看一眼,把那老板的名片扔进了痰盂里。” 照片旁边还有个人。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男人,蹲在阿笙面前,一脸的痴迷。 “这是汉斯。德国医生。来这边做义工的。他在台下听了一场,魂就丢了。他不懂中文,也不懂昆曲,但他懂阿笙。他说阿笙是‘东方的夜莺’,是被困在泥潭里的天使。他天天往后台跑,不送钱,送书,送唱片,送他从德国带回来的巧克力。阿笙一开始不理他,觉得他是贪图身子。后来有一次,阿笙发高烧,烧得人事不省。汉斯衣不解带地守了他三天三夜,给他喂水喂药,还给他读德语诗。阿笙醒了,让汉斯把折扇拿给他,拿给他他又不接,叫汉斯握在手里,然后他们就在一起了。” 少爷指了指下一张。两人在海边,汉斯在吹口琴,阿笙靠着他,闭着眼听。 “他们好上了,真好。那时候上芭提雅街头一问,不知道神仙眷侣这个词的,都知道他俩。汉斯教阿笙德语,阿笙教汉斯唱戏。那段时间,阿笙脸上的粉都薄了,整个人透着股活气。汉斯说要带他走,回柏林。说那边有最好的剧院,阿笙可以去那儿唱,不用再给这些酒鬼唱。阿笙高兴啊,把积蓄都散了,连那套最宝贝的点翠头面都送给了刚入行的小师弟。他说:‘我要去柏林了,我要干干净净地去,这些东西带着晦气。’” “船票都买好了。那天早上,阿笙穿得整整齐齐,提着个小箱子去码头。汉斯因为签证手续不一样,得走另一个通道,先上了船。阿笙在后面排队。眼看着就要到关口了,出事了。” 少爷点了根烟,没抽,就让它烧着。 “那个戏班的班主,姓黄,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杂种。阿笙是棵摇钱树,他能放?他早就买通了警察。阿笙刚把护照递过去,警察就从他箱子夹层里搜出一包白粉。栽赃,明摆着的栽赃。但在那时候,这就是死罪,至少也是个无期。” “阿笙被按在地上,脸贴着水泥地。他拼命抬头看那艘船。船已经开动了,汽笛声呜呜地响。他喊不出声,嘴里全是泥。他只能看着那艘船越来越远,看着汉斯消失在海平线上。他知道,汉斯在船上等他,在香港等他,在柏林等他。但他去不了了。” “汉斯呢?”我问。 “汉斯发电报回来问,班主让人回信,说阿笙反悔了,跟个有钱人跑了。汉斯不信,要回来找。班主让人给汉斯寄了一张照片,阿笙跟个老男人搂在一起。汉斯绝望了,回了德国。听说后来终身未娶,如今也不知道人在哪里,是死是活。” “阿笙呢?” “阿笙被抓回来,关在地下室。班主打他,饿他,还给他打那种给种猪催情的针,把他扔进那种几十块钱一次的低等窑子。阿笙疯了。真疯了。他不接客,见人就咬。后来他开始吞鸦片。只有抽那玩意儿的时候,他才不闹,坐在那儿傻笑,说看见汉斯来接他了,说看见柏林的雪了。” 少爷翻到最后一张。阿笙躺在草席上,瘦得只剩一把骨头,怀里抱着把烂扇子。 “这是他走那天。我去送饭,他拉着我的手,力气大得吓人。他问我:‘少爷,汉斯是不是迷路了?海上海风大,他会不会冷?’我说不会,他在柏林等你呢。阿笙笑了,说:‘那我不去了。我脏了。汉斯爱干净,我有梅毒,有烟瘾,身上还有臭味。我去见他,他该嫌弃了。’” “当晚,他吞了金。吞的是他早年藏在牙缝里的一颗金牙和汉斯给他的金戒指,他那一嘴好牙全被打烂了,就剩这一颗金的。他把它硬生生拔下来,吞进了肚子里。金子重啊,坠破了肠子。死的时候,血从嘴里往外涌,但他脸上是笑着的。真的,笑着的。那是解脱。我们几个老朋友,给他收了尸” 少爷合上相册,烟灰掉在裤子上,他拍了拍。 “阿蓝,你问我这照片里的人怎么都这么惨?没别的,这就是命。老天爷给你一张好脸,给你一副好嗓子,给你一段好姻缘,就是为了在最后关头,当着你的面,啪叽一下,摔个稀碎。让你听个响。” 我看着那本相册,心里堵得慌。 “那以前的呢?二十年、三十年前,更久远的的那些人呢?”我问。 少爷看了我一眼,眼神凉凉的。 “三十年前?阿蓝,你以为这是拍电影呢,还有上下集?这地方是个磨盘,转了一圈又一圈,磨出来的豆腐渣都是一个味儿。三十年前的人,跟这照片里的人啊,没区别。只不过那时候唱的是《霸王别姬》,后来唱《泰坦尼克号》。那时候吞鸦片,后来打海洛因。那时候想去香港,后来想去柏林。本质上,都是一群被困在笼子里的鸟,撞得头破血流,最后烂在泥地里当肥料,冇区别啦。” 他把相册往我怀里一推。 “拿着吧。我不看了,看多了脑袋疼。这里面没有新鲜事,只有死人,和还没死透的人。” 这一章给我写力竭了,感觉那些人在我脑子里跳舞 橄榄树不在远方 那本红绒布相册在我的膝盖上沉得像块墓碑。我没有把它推回去,手指无意识地抠着封面上那块秃掉的绒毛。雨声把这间屋子封得死死的,像是一个在这个不断下沉的世界里暂时还没进水的密封舱。 少爷刚才那番关于“磨盘”和“肥料”的论调还挂在烟雾里,呛得人嗓子眼发紧。我看着他,他正仰头盯着天花板上被水渍晕开的霉斑,眼神像在看一颗星星。 “少爷,”我开口,声音有点涩,像是在喉咙里含了把沙子,“照您这么说,这石头推上去又滚下来,滚下来又推上去,咱们这帮人,就是在那儿推石头的傻子?” 少爷斜了我一眼,没接话,只是鼻孔里喷出一股烟。 “有个法国人说过,”我盯着那点烟头上的火星,“我们必须假设西西弗斯是幸福的。” “西西弗斯?”少爷嗤笑一声,把烟蒂按灭在那个堆满了瓜子皮的搪瓷缸里,“谁?新来的领班?还是那个法国佬皮条客?” “是个推石头的神。被罚了,天天推石头上山,到顶了石头就滚下来,第二天接着推。周而复始,没完没了。” “那是刑罚。”少爷说,“那是坐牢。” “是。”我点头,“但他还在推。只要他还在推,他就是活着的。石头是他的命,推石头是他的日子。那法国人说,既然反抗不了这个命,那就把推石头这件事本身,当成一种乐子。在这过程里,他是赢家。” “放屁。” 少爷骂了一句,很轻,但很干脆。他转过头,那双在那本相册里看尽了生死的眼睛盯着我,像是在看一个还没断奶的孩子。 “阿蓝,那是书生话。那是吃饱了撑的人坐在空调房里想出来的屁话。你问问阿笙,他吞金的时候幸福吗?你问问老乐,她要把肺咳出来的时候幸福吗?推石头?我们这儿的人,不是在推石头,是在被石头碾。” 他指了指那本相册。 “这相册里的人,哪个不是在那儿死命推?推到最后,石头把骨头渣子都压碎了。幸福?在这儿,能不疼就算是烧高香了,还幸福。” “那为什么还活着?”我问,“既然都是肥料,为什么不现在就去死?” 少爷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刻薄话,但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屋子里静了几秒,只有那台老电扇咯吱咯吱的转动声。 “因为石头还没把我们压死呗。” 一个沙哑的声音突然从床上传过来。 老乐醒了。她不知道什么时候睁开了眼,正费劲地撑着身子,像只老海龟一样试图翻身。少爷赶紧过去扶她,动作熟练得像是在摆弄一件易碎的瓷器。 “你个老东西,醒了不出声,听墙根呢?”少爷骂道,手里却轻柔地给她背后塞了个枕头。 “听你们在那儿扯淡。”老乐喘着粗气,浑浊的眼珠子在我和少爷身上转了一圈,最后落在我脸上,“阿蓝,你也别拽那些洋文。什么西西弗斯,听着像梅毒的名字。家明说得对,也没全对。” 她咳了两声,少爷递过去一杯水,她就着少爷的手喝了一口,润了润那像破风箱一样的嗓子。 “咱们这帮人啊,就像是阴沟里的老鼠。明知道上面是猫,是老鼠夹子,是毒药,还是得往上爬。为啥?因为上面有油,有米,有光。爬上去偷一口吃,被打死了,那是命;没被打死,偷着了,那就是赚了。那一嘴油的滋味,就是幸福。” 老乐咧开嘴笑了,露出缺了几颗牙的牙床,那笑容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狰狞又慈悲。 “阿笙当年要是没去码头,没想着去柏林,他就不会死那么惨。但他那几天高兴啊。他跟我说,‘姐姐,我要去柏林了’,那眼睛亮得像灯泡。就冲那几天的亮堂劲儿,他这辈子就不亏。” “亏不亏,鬼知道。”少爷哼了一声,重新坐回行军床上,“反正人是没了。” “没了就没了。戏唱完了还不下台,等着被轰下去啊?”老乐白了他一眼,然后转向我,“阿蓝,你也别整天皱着个眉,跟个小老头似的。你才多大?骨头还没硬呢,就开始想这些有的没的。” 她伸出那只枯瘦的手,指了指窗外。 “几点了?” “快八点了。”我说。 “蒂芙尼那边的场子该开了。”老乐眼神里突然有了一丝光彩,那种光彩穿透了浑浊的晶状体,直勾勾地盯着虚空中的某个点,“阿蓝,你来这儿这么久,光在后台钻来钻去,光看我们这些卸了妆的鬼样子,正经的戏,你看过没有?” 我摇摇头。我总是习惯躲在阴影里,看着那些华袍背后的虱子,却下意识地回避那华袍本身。 “那不行。”老乐摇摇头,“光看鬼,不看神,你这趟算是白来了。今晚有新排的《埃及艳后》,听说露露那个小蹄子要坐着金轿子上台。那场面,啧啧,少爷当年都没这排场。” “看那玩意儿干嘛?”少爷有些不耐烦,“一群打了激素的假人,在那儿对口型。” “假怎么了?”老乐瞪着他,“假作真时真亦假。台下那几百号人,眼珠子瞪得跟铜铃似的,不就是为了看个假吗?阿蓝,你去。少爷,你也去。带他去见识见识。别整天窝在我这棺材瓤子里,把人都熏臭了。” 少爷看了看老乐,又看了看我,最后无奈地叹了口气,站起身拍了拍屁股上的灰。 “行吧。听老佛爷的。走,带你去看看现在的‘角儿’都是什么德行。” 雨停了,空气里全是湿漉漉的水腥味和摩托车尾气的味道。我们穿过那条狭窄的后巷,从阴暗的烂泥地走到了灯火通明的大街上。蒂芙尼秀场就在不远处,那巨大的金字招牌在夜色里闪着妖异的光,门口停满了旅游大巴,嘈杂的人声像热浪一样扑面而来。 少爷熟门熟路地带着我避开正门的检票口,跟后门的保安打了个招呼——那是两根烟的事儿——直接把我们放进了侧边的看台。 里面是个巨大的光怪陆离的洞穴。冷气开得极足,冻得人一激灵。几千个座位座无虚席,黑压压的人头攒动。这些人来自世界各地,操着各种语言,但这会儿,他们的脸上都挂着同一种表情:猎奇、兴奋、期待,像是等待着某种古老祭祀的观礼者。 灯光骤然暗下,音乐声轰地一声炸开,震得人胸腔发麻的重低音瞬间风暴一样统治了所有人的感官。 大幕拉开,光像金色洪水一样磅礴喷涌。 几百盏高功率聚光灯同时轰炸产生的暴力美学将舞台变成了金灿灿的古埃及宫殿,或者说,是人们臆想中那个遍地黄金的极乐世界。 几十个舞者像炸开的金色烟花一样涌了出来。她们穿着镶满水钻的白色短袍子,背着半人高的金色羽毛翅膀,头顶着几乎要刺破天幕的皇冠。从二楼看台俯瞰下去,她们像是一群刚从太阳核心里孵化出来的神鸟。强光灯打在她们涂了厚粉和高光的皮肤上,折射出一种类似瓷器的质感——白得发光,硬得发脆。 站在舞台正中央的领舞,是个身高一米八的“埃及艳后”。她站在一辆由四个涂满金粉的肌肉男抬着的黄金轿辇上,披着长达三米的拖尾,眼神睥睨众生。她每一个细微的抬手,都能引来台下几千名观众的惊呼。 但我没有看她。 我的视线被舞台最左侧、几乎要被幕布阴影吞没的一个角落吸引了。 那里站着一个伴舞。她没有肌肉男抬着,也没有三米的拖尾。她只穿着一件普通的金色短裙,手里拿着一把巨大的羽毛扇,负责在主角出场时挥舞,充当那个波澜壮阔的金色背景板中的一滴水。但我盯着她,因为她太用力了。别的伴舞都在机械地挥扇子,脸上挂着流水线生产出来的标准微笑。只有她,每一块肌肉都绷紧了。她挥扇子的动作幅度极大,每一次抬腿都像是在踢碎什么看不见的枷锁。她的脖颈上青筋暴起,汗水顺着下巴滴在锁骨上,在灯光下闪闪发亮。 那张脸…… 我眯起眼睛,试图穿过那一层层厚重的油彩和假睫毛辨认一个熟悉的影子。 那张脸在雨夜的后巷里是一张泡发的白纸,挂着雨水,有着摇摇欲坠的眼神,结束后,她请我吃了一份香蕉煎饼。 是露露。 那个为了五百泰铢能把自己折迭成任何形状、在积水里讨生活的露露。 此刻她在发光。 这种光是从她身体里炸出来的。她在笑,区别于其他人训练有素的假笑,那是一种近乎贪婪的、带血的享受。她的嘴唇在动,跟着音乐对口型,神情专注得像是在进行一场一个人的献祭。仿佛这个舞台上没有别人,没有观众,没有那个高高在上的“艳后”,只有她,和这束并不属于她的光。虽然我看不真切,但我就是这样觉得。 音乐骤变,激昂的鼓点变成了快节奏的桑巴。 舞台瞬间变成了一锅沸腾的粥。舞者们嬉笑着拽下白袍子,露出腰和大腿。五颜六色的裙摆旋转着,像是一朵朵盛开到极致的花。我看那些舞者的腿,那些肌肉线条流畅、充满了爆发力的大腿。那是男人的腿,却迈着女人的步子。这种错位感在极致的绚烂中被消解了,只剩下一股原始的、粗粝的生命力。 露露在旋转。 她在舞台的最边缘,离跌落只有一步之遥。但她转得比谁都快,裙摆飞扬起来,像是一只在暴风雨中逆风飞翔的、即将力竭而死的蝴蝶。 “阿蓝,”少爷坐在我旁边的阴影里,声音被巨大的音乐声撕扯得有些破碎,“看什么呢?这么入神?” “最左边那个。”我没回头,手指向那个角落,“那个伴舞。” 少爷眯着眼,顺着我的手指看过去。 “那个?”少爷吐了口烟,眼神在烟雾后闪了一下,“你认识?” “是露露,我认识她。” “哦。”少爷淡淡地应了一声,“跳得挺疯。” “她……看起来很喜欢跳舞。” “那是药劲上来了。”少爷吐了口烟圈,“止痛药加兴奋剂。这会儿就算把腿锯了她都觉得爽。” 我没有说话,只是看着露露。她在做一个高难度的下腰动作,身体弯成一张紧绷的弓。她在笑,笑得肆无忌惮,仿佛那个阴暗潮湿的后巷、那些肮脏的交易、那些为了生存不得不低下的头颅统统都不存在。 演出结束了。 大幕落下,切断了那个光怪陆离的世界。人群开始散去,大家都急着涌向剧场外面的广场。那里,刚刚在台上发光的“女神”们会站在路边,等着和游客合影,一次四十泰铢。 我和少爷顺着人流走出去。外面的空气湿热黏腻,带着雨后的土腥味,瞬间把人从空调房的幻觉里拉回现实。 广场上人声鼎沸。我站在花坛边,看着不远处。 露露站在一棵树下。她已经交回了那把巨大的羽毛扇,身上还穿着那件金色的短裙。她正被两个喝得满脸通红的韩国游客围着。 “欧巴,撒浪嘿!” 她熟练地比着心,身子往游客身上贴,脸上堆满了笑。游客的手不老实地揽着她的腰,她没有躲,反而笑得更甜了。 那一瞬间,舞台上的疯子消失了,“五百块”又回来了。 游客拍完照,塞给她两张钞票,转身走了。 露露脸上的笑瞬间垮了下来。她疲惫地靠在树干上,低头数了数手里的钱,然后把钱塞进胸罩里。我看着她低下头,看着自己脚上那双已经磨损严重的舞鞋。她轻轻地踮了一下脚尖,就在那块满是泥水的地砖上,转了一个小小的、不被人察觉的圈。 转完,她嘴角勾起一点点弧度,很轻,很快,然后转身,迅速消失在夜色里。 广场上的灯火像退潮一样被甩在身后,露露那双在泥水里偷偷转圈的脚却还在我脑子里晃。 “走吧。”少爷把烟屁股扔在地上,用皮鞋尖碾灭,“去红莲坐坐,接上阿乐。” 我们得先回一趟那个充满了霉味的出租屋,推开那扇摇摇欲坠的木门,屋里只有那台老电扇在“咯吱咯吱”地转。老乐蜷缩在行军床上,背对着门,身上盖着那条发黄的毛巾被。听见动静,她也没回头,只是从鼻子里哼出一声,听着像只护食的老猫。 “看完了?眼珠子没被那金光闪瞎?” “没瞎。”少爷走过去,伸手掀她的被子,“起来,带你去洗洗眼睛。” “不去。”老乐拽着被角,声音闷闷的,“老胳膊老腿的,动弹一下都掉渣。你们去吧,我在这儿睡觉。” “美娜那儿进了新酒。说是从苏格兰搞来的,比咱们平时喝的马尿强。”少爷凑到她耳边吹气,“还有,今晚据说有新人唱歌,不去凑凑热闹?” 被子里的人动了一下。 过了两秒,老乐猛地坐起来。她脸上没化妆,脸色蜡黄,眼袋大得像挂了两个水袋,但眼神里那股子劲儿又回来了。她从鼻子里哼了一声算是同意,开始翻箱倒柜找衣服穿。少爷笑嘻嘻地叼着烟歪在一旁,一会儿说她从年轻时就爱凑热闹,一会儿又说她到处乱放的东西能不能改改,惹得阿乐翻找中途不忘掐他好多下。 好不容易出了门,芭提雅的雨还在下,细细密密的,像要把人的骨头缝都给塞满湿气。 红莲酒吧不在主街,它藏在一条充满了鱼腥味、咖喱味和下水道反味的小巷深处。如果不熟路,根本找不到那个画着一朵妖艳红莲花的霓虹灯牌。那灯牌坏了一半,电流滋滋响,红光一跳一跳的,像个心脏早搏的病人。 推开那扇沉重的木门,世界安静了。没有外面那种震得人心慌的摩托车轰鸣,没有皮条客尖锐的叫喊,也没有蒂芙尼秀场那种要把人脑浆子都震出来的重低音。这里只有一首很轻的爵士乐,女人若有若无的声音在昏黄的灯光下漂浮。灯光是暖黄色的,打在旧木头吧台和深蓝色的天鹅绒窗帘上,泛着一种陈旧的、类似于琥珀的光泽。空气里漂浮着淡淡的薄荷烟草味,混合着老家具特有的木蜡油味道。 这里是红莲。芭提雅这个巨大的欲望绞肉机里,唯一一个不吃人的地方。几张散落的圆桌边,坐着三三两两的人。大家都很安静,说话声压得很低,像是怕惊扰了这里的尘埃。 吧台后面,一个女人转过身来。她穿着一件墨绿色的真丝旗袍,头发松松地挽了个髻,手里拿着一块白布在擦杯子。她看着有五十岁了,眼角的皱纹像是刻上去的,但那双眼睛很亮,透着一股子见惯了生死离别的从容。 这是美娜。 “哟,这不是李家大少爷吗?还带着老佛爷呢?” 美娜放下杯子,笑着迎了出来。她走路的姿势很好看,腰背挺得直直的。 “少贫嘴。”老乐哼了一声,虽然嘴硬,但还是把手搭在了美娜伸过来的胳膊上,“给我找个软和点的座。这老腰一走路就快断了。” “一直给你留着呢。最里面的卡座,没人吵。” 美娜引着我们往里走。路过一张桌子时,一个正在卸妆的变装皇后抬起头,冲老乐点了点头。老乐也微微颔首,那架势,像是个微服私访的太后。 坐下后,美娜端来了两杯威士忌,一杯温水。 “今儿怎么有空过来了?不是去蒂芙尼看那帮小妖精了吗?”美娜靠在沙发背上,手里夹着一支细长的女士烟。 “看完了,太亮,吵眼睛。”少爷喝了一口酒,“还是你这儿养眼。” “德行。”美娜白了他一眼,眼神飘向我,“这就是你提过的那个……读过书的?” “阿蓝小弟。”我点点头。 “好名字。”美娜吐出一口烟圈,“这地方最缺的就是蓝色。全是红的、黄的、黑的。蓝色太干净,在这儿留不住。” 正说着,酒吧的灯光稍微暗了一些。原本的爵士乐停了。 角落里的一个小舞台上,那个一直空着的高脚凳上,走上去一个人。 是兰芷。 她和这屋子里的所有人都不同。 她穿着一件简单的白衬衫,扣子扣到最上面一颗,下面是一条黑色的长裙,遮到了脚踝。她没化妆,素面朝天,头发学着美娜的样子,松松地挽了一个髻。几缕发丝垂下来,拂着她雪白的脖子。 她是真正的女人。那个被烂赌鬼丈夫卖到这里的、想扔掉女人身份却扔不掉的兰芷。相比较上次见她,她的气色好了很多,原先面上肉眼可见的灰白和愁苦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丝游移的从容。她坐在高脚凳上,调整了一下麦克风。 老乐眯起眼睛,把身子往前探了探。 台上,琴师的手指在键盘上落下。前奏响起。 那是一首很老的曲子。不是那种靡靡之音,而是一种带着泥土味的、悠远的调子。 兰芷闭上眼,睫毛在眼睑下投出一片小小的阴影。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声音响起来的时候,我感觉头皮麻了一下。 与其说是唱歌,她更像是在叹气。她的嗓音很干净,没有一点杂质,像是一块冰凉的玉石贴在发烧的额头上。没有颤音,没有技巧,平铺直叙地把每个字送出来。 “我的故乡在远方……” 酒吧里彻底安静了。 正在揉脚的舞女停下了动作,手里还拿着红花油的瓶子;缩在角落里算账的赌鬼抬起了头,眼神发直;在吧台边擦桌子的侍应生靠在柱子上,不动了。 “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流浪……” 这句“流浪”,兰芷唱得很轻,像是一阵风吹过空荡荡的走廊。 老乐的手抖了一下,杯子里的水洒出来几滴。 “为了天空飞翔的小鸟……为了山间轻流的小溪……为了宽阔的草原……” 歌词很美,全是风景。但在这间充满了霉味和酒精味的地下酒吧里,这些风景听起来像是个残忍的笑话。这里没有草原,只有水泥地;没有小溪,只有泛着油花的臭水沟;没有飞翔的小鸟,只有折了翅膀的野鸡。 “流浪远方……流浪……” 兰芷唱到这里,声音稍微扬上去了一点,带着一种近乎绝望的执着。 “这是什么歌?”老乐突然开口,声音压得很低,带着一丝颤抖,“怪怪的。听着心里发堵,像是塞了团棉花。” 少爷手里转着酒杯,眼神透过琥珀色的液体,似乎在看很远的地方。 “《橄榄树》。”少爷说,“七十年代的一首歌,齐豫唱的。” “橄榄树?”老乐皱着眉,“这东西还能当歌名?它是什么样子的?” “是一种……长在很远地方的树。”少爷轻声解释,“这歌讲的不是树,讲的是没有家。” “没有家……”老乐喃喃自语,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那个玻璃杯,“出了那个门,谁还记得家在哪儿。” 台上,兰芷还在唱。 “还有还有……为了梦中的橄榄树橄榄树……” 她的声音里没有哭腔,脸上也没有表情。她就像是在叙述一件跟自己无关的事。那种冷静却一瞬间比哭天抢地更让我难受。她是被丈夫卖出来的,她的家早就没了,那个所谓的故乡,现在只意味着背叛和耻辱。她是为了什么流浪?不是为了小鸟,不是为了草原,是为了还债,为了活下去。但如果只是为了这些,她为什么看起来像是渐渐和这些东西没关系了似的?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 少爷突然跟着哼了起来。 他的声音很低,很沙哑,带着被烟酒浸泡过的颗粒感。他哼着那个调子。那调子混在兰芷清亮的声音里,像是一层粗糙的底色。 老乐听了一会儿,也张开嘴,发出一些浑浊的音节。她五音不全,嗓子也坏了,像破风箱一样漏气。但她哼得很认真,头一点一点的,像是在打着拍子。 美娜站在旁边,手里的烟烧了一长截烟灰,掉在旗袍上也没发觉。她闭着眼,嘴唇微微翕动。 慢慢地,酒吧里响起了稀稀拉拉的哼唱声。 那是各种各样的声音。有男人的低沉,有女人的尖细,有不男不女的嘶哑。 大家都在唱这棵不存在的橄榄树。 在这个被上帝遗忘的角落里,在这间像是防空洞一样的酒吧里,这群连身份证都可能早已丢失的人,用这首关于远方的歌,把自己围成了一个圈。 兰芷睁开眼,看着台下。她的眼神有些茫然,似乎没想到会有回应。 唱完了。 最后的尾音在空气里飘荡了一会儿,然后慢慢沉淀下来,落进那些陈年的木地板缝隙里。 没有掌声。 有人举起酒杯,默默地喝了一大口;有人低下头,用手背抹了一下眼睛。 兰芷从高脚凳上下来,微微鞠了一躬,然后就像个影子一样,悄无声息地走下了舞台,坐回了吧台最里面的阴影里。 美娜走过去,给她递了一杯热牛奶,没说话,只是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发。兰芷像只受伤的猫一样,在美娜的手心里蹭了一下。 老乐吸了吸鼻子,抓起桌上的花生米往嘴里塞,嚼得咯吱咯吱响。 “这歌不好。”老乐一边嚼一边说,眼圈红红的,“太酸了。把人的魂都勾没了。少爷,回头你教教我,我也想学。” “你不是说不好吗?”少爷笑了,伸手帮她擦掉嘴角的渣子。 “不好也得学。”老乐瞪了他一眼,“学会了,以后我要是死了,找不到路,就唱这个。阎王爷一听,知道我是个流浪鬼,没准能给我指条回家的道。” “你家在哪儿啊?”少爷问。 老乐愣住了。 她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个地名。天津?北京?还是三十年前那个半山腰的豪宅? 最后,她摇了摇头,笑了。她的笑容在琥珀色的酒液后晃荡,辛辣的,甘甜的,我的胸膛里泛起一团火。 “忘了,早忘了。”她端起那杯已经凉透的温水,“哪儿有你,有......老伙计们,还有新朋友,哪儿就是家吧。” 少爷没说话,只是把手伸过去,覆盖在老乐那只枯瘦如鸡爪的手背上,用力握了握。 我看着他们。 看着老乐那张被岁月揉皱的脸,看着少爷那双总是藏着讥诮此刻却满是温柔的眼睛,看着远处阴影里兰芷那张安静的、倔强的脸。 窗外的雨还在下,打在铁皮顶棚上,噼里啪啦的。 但在这间屋子里,在那盏昏黄的灯光下,我觉得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橄榄树”吧。 它不长在远方,也不长在梦里。 它就长在这片烂泥里。 “阿蓝,”少爷转过头,把那个空酒杯推给我,“满上。” 我拿起酒瓶,琥珀色的液体倒进杯子里,激起一个小小的漩涡。 少爷端起酒杯,透过酒液看着这间酒吧,看着这群被世界抛弃的人。 “不敬远方。”少爷说,“敬这满屋子的烂泥。敬怎么踩都踩不死的野草,敬橄榄树。” “敬橄榄树。”老乐举起水杯。 三个杯子碰到一起,什么都没有破碎。 酸咖啡 “叮——” 银质的小勺撞击在薄胎瓷杯的边缘,声音极脆,像是一根看不见的冰凌在闷热的空气里断裂了。 林把咖啡推过那张擦得连指纹都不敢停留的玻璃柜台。 “哥伦比亚的豆子,中烘。你上次说受不了深烘的那种焦苦味,这次换了种带果酸的,试试。”林收回手,那只手骨节分明,苍白得近乎透明,手腕上那块黑色的机械表正随着脉搏极细微地颤动。他重新坐回高脚凳上,手里那本翻到中段的《西西弗神话》被他随意地扣在桌面上,书脊微微隆起。 我端起杯子。热气扑在鼻尖,没有令人作呕的甜腻炼乳味,也没有速溶咖啡里那种廉价的香精味。是一股纯粹的、带着点木头和酸果子气的焦香。这间药房像是一块在芭提雅那个长满霉菌和欲望的巨大肺叶里,强行撑开的干燥切片。冷气从头顶垂直灌下来,把衬衫后背那层被汗浸透、黏在脊梁骨上的湿气一点点剥离,像是在撕掉一层旧皮。 “谢了。”我抿了一口。 酸。 刚入口是酸的,像没熟透的青李子,但滑进喉咙后返上来一股温润的甘甜。这味道很高级,高级得让我觉得自己的舌头——这条刚在路边摊吃过猪脚饭、还在齿缝里残留着大蒜味的舌头——有些不配。 “怎么样?”林抬了抬金丝边眼镜,视线蜻蜓点水般在我身上停留,然后落在他身后药柜上那一排排整齐得令人发指的药盒上。他似乎有强迫症,哪怕是被顾客拿动了一毫米的药盒,他都要在闲暇时把它们重新对齐。 “像……像在嚼一块有文化的木头。”我绞尽脑汁想出一个适合在这时候逗他笑的比喻,很成功。 林笑了,笑容很淡,像白开水里化开的一粒糖,转瞬即逝,但足以让这张总是冷冰冰的脸生动起来。“这形容倒是新鲜。比那些说‘好喝’或者‘苦’的人有意思。” 他拿起一块白色的绒布,慢条斯理地擦拭着柜台上那根本不存在的灰尘。 “上次你提到的做了手术的那个朋友伤口怎么样了?”他问得漫不经心,仿佛只是在问今天的天气。 我捏着杯把的手指紧了紧。 那种微妙的羞耻感又爬上了脊背。我不喜欢在林面前提娜娜,也不喜欢在娜娜面前提林。林是我在这片泥潭里唯一能仰望的灯塔,是我那段夭折的学院生涯的延续,是我作为一个“读书人”身份的最后一点虚荣。而在娜娜面前,我是陪她挨刀子、在阴沟里打滚、一起分食青芒果的共犯。 这两个世界必须是隔离的。 我不希望林那种带着消毒水味的、高高在上的干净沾染上娜娜那股带着血腥气的生猛;我也不希望娜娜那双像野兽一样直白的眼睛,看穿我在林这里偷来的那点可怜的体面。 更重要的是,我有一种阴暗的独占欲。我想让林只做我的“林老板”,想让娜娜只做我可以一起发疯的姐妹。我不希望他们产生联系,不希望他们互相了解,仿佛只要他们有了交集,我就成了那个多余的中间人,那个不再特殊的“门槛”。 “还行。”我含糊地回答,“还在吃你开的消炎药。她受了伤一向好得慢。” “那种手术,在这种环境下做,本来就是赌博。”林停下擦拭的动作,目光透过镜片看着我,眼神里有一种医生特有的、近乎冷漠的客观,“后面要是发烧,或者有渗出液,别硬撑。抗生素不是万能的,真感染了得清创。” “我知道。”我低下头,盯着杯子里黑色的漩涡,“她命硬,死不了。” “唉......你们真是。”林转过身,从身后的架子上拿下一瓶碘伏,放在柜台上推给我,“这个拿着。回去给她消毒用,算我的。” 我看着那瓶棕色的液体,心里五味杂陈。 “多少钱?我记账。” “说了算我的。”林重新拿起书,翻了一页,“就当是你陪我喝这杯酸咖啡的陪聊费,我喜欢你的比喻。” 药房里安静下来。 外面的毒日头正把柏油路烤得冒烟,隔着两层厚厚的钢化玻璃,能看见外面扭曲的热浪和偶尔驶过的双条车,像一部被按了静音键的默片。 我坐在这里,身上穿着那件领口已经磨毛的校服衬衫,怀里揣着那个记录着红灯区流水账的黑皮笔记本。我有种错觉,仿佛只要我不推开那扇门,我就不是那个在五脚基下给妓女代写家书的阿蓝,不是那个住在发霉阁楼里的跑腿小弟。我是林的同学,是这间干净药房里的客人,是一个可以和他平等对话的体面人。 这种偷来的时间,让我贪婪,也让我不安。 “叮铃——!!” 门口的风铃发出了一声剧烈的、近乎惨叫的脆响,那是门被一股蛮力猛地撞开时发出的抗议。 一股热浪,混合着浓烈的花露水味、汗馊味、街道上的尾气味,以及某种热带水果腐烂后的甜腥气,像一头被激怒的野猪,轰地一下撞进了这间冷气充足的药房。 那股气味如此霸道,瞬间绞杀了空气中原本弥漫的咖啡香和消毒水味。 我猛地回头,心脏重重地跳了一下。 娜娜站在门口。 她穿着阿萍淘汰下来的那件亮粉色吊带衫,领口低得能看见胸口大片汗津津的皮肤和那两团还在发育、被激素催熟的乳肉。下身是一条牛仔短裤,短得几乎遮不住屁股蛋,边缘磨出了白线。脚上趿拉着一双看不出原本颜色的人字拖。那双属于男孩子的、骨架分明的大脚,脚趾缝里还夹着路边的黑泥。 她的头发乱蓬蓬的,像是刚从枕头上爬起来没梳过,脸上带着一种病态的潮红,额头上全是汗。 “阿蓝!阿蓝!” 这声音粗嘎、尖锐,带着还没完全褪去的变声期磨砂感,像一把生锈的锯子锯在玻璃上。她完全没有意识到这种音量在这样一个安静的空间里有多么突兀。 “你果然躲在这儿偷懒!金霞那破风扇转不动了,热得我都要熟了,你要的那盒磁带我给你翻出来了,就在枕头底下压着呢!” 她一边喊一边大步冲过来,走路的姿势还有些别扭——那是大腿内侧伤口未愈的牵扯,像只受了伤却依然横冲直撞的鸭子。路过货架时,她屁股一扭,蹭倒了一排润喉糖。 哗啦啦。 铁皮盒子滚了一地。 娜娜看都没看一眼,径直扑到柜台前,一把抓住了我的胳膊。 “走啊!回去给我弄弄那个风扇,不然今晚我非得被蚊子抬走不可!” 我下意识地站起来,凳子在地上摩擦出刺耳的“滋啦”声。 我挡在她和林之间。 “你怎么出来了?还没退烧。”我的声音里带着一种自己都没察觉的生硬和焦躁。 娜娜停下脚步,歪着头,视线绕过我的肩膀,像探照灯一样打在柜台后面的林身上,那是长期在红灯区底层摸爬滚打练出来的眼神,不带任何修饰,直接、露骨、甚至带着一种充满攻击性的好奇。像一只刚在泥地里打完滚的流浪狗,突然闯进了波斯猫的领地。 “哟,这就是你常挂在嘴边的那个‘林老板’?” 她伸出手,指甲缝里还残留着吃剩的食物残渣,指着林。 “长得真白,跟个娘们儿似的。阿蓝,你整天往这儿跑,是不是看上人家了?” 空气在那一秒凝固了。 芭提雅后巷最底层的粗俗,带着一股子热带雨林里腐烂植物的腥甜,就这样直白地、毫无遮拦地撞击在药房昂贵的冷气里。 我感觉脸上一阵发烧。我不想让林看到娜娜这副样子。不想让他看到我的朋友是这样粗鲁、无礼、满身脏污。这会显得我很可笑,显得我刚才喝咖啡时那种“体面”是如此的虚伪和脆弱。 林合上了书。 他没有生气,也没有露出那种令我恐惧的鄙夷。他只是推了推眼镜,目光在娜娜的脏脚和那件艳俗的粉色吊带上滑了一圈,最后落在我僵硬的背脊上。 “这位是?”他的声音依然温润,但我听出了一种客气的疏离。 那种疏离像一堵无形的玻璃墙,瞬间把他和我们隔开了。 “我是他好姐妹娜娜!” 没等我开口,娜娜就抢着回答。她挺了挺胸,那个动作生猛得几乎撞到柜台边缘。 “你就是那个读过医科的华裔?阿蓝说你心肠好,卖药不掺假。正好,我下面那个洞总觉得有点紧,还有点痒,你这儿有没有什么软膏给我也抹点?要那种凉快点的!” 我脑子里“嗡”的一声。 她怎么能……怎么能在这里,在林面前,用这种像是谈论买白菜一样的语气,谈论那个……那个部位? “娜娜!”我用力抓住她的手腕,压低声音,语气里带着警告,“闭嘴。别胡说。回去。” “我哪儿胡说了?”娜娜甩开我的手,一脸莫名其妙,“有病治病,买药给钱,天经地义。老爹说林老板这里的药最正也最贵,我还没嫌他贵呢。” 她凑近柜台,手肘撑在玻璃面上。 那胳膊上全是汗,还粘着灰。洁净的玻璃上瞬间留下了一个灰扑扑的、油腻的印子。 “老板,阿蓝欠你多少钱?我以后能赚很多钱,我都替他还。只要你把我的病治好,让我早点能接客,钱不是问题。” 林看着那个灰印子。 他的视线在那团污渍上停留了两秒,然后抬起头看着娜娜。 他没有像黑狗那样露出垂涎的淫邪眼神,也没有像其他自诩高尚的客人那样露出厌恶。他的眼神很平静,平静得像是在看一只受伤的、脏兮兮的流浪猫。 “钱不急。”林说。 他弯下腰,从柜台下面拿出一条厚实的、带着花露水香味的白色毛巾递给娜娜。 “擦擦汗吧。”林的语气平淡得像是在开处方,“这样热的天气,你的伤口还没有长好,如果再出汗的话容易感染。下次如果热得受不了了,可以来我这里。” 娜娜愣住了。 她下意识地缩了缩脚,把那只满是黑泥的脚藏到了另一只脚后面。 “擦……擦就擦。”她嘟囔了一句,声音小了很多。 她接过毛巾,蹲在地上,胡乱地在脚底板上抹了两下。那块雪白的毛巾瞬间黑了一块,像是一朵白云被泼了墨。 我看着这个画面,胃里涌起一种难以言说的焦灼。 我不希望林对娜娜好。 真的。 如果林骂她,赶她走,或者露出一丝嫌弃,我可能会愤怒,会拉着娜娜离开,然后我们在背后一起骂他是“假正经”。那样我们还是那个在阴沟里抱团取暖的同类。 但林没有。 林递给了她毛巾。林关心她的伤口。林用那种对待一个人人的方式对待她。 这让我感到恐慌。 因为这意味着,娜娜也可能被那种光照亮,也可能产生那种“我也是个体面人”的错觉。而当这种错觉破灭时,那种痛苦我尝过,我不希望娜娜也尝一遍。 更因为,那块毛巾,那个关切的眼神,本该是属于我的。是我小心翼翼维护了这么久,才在林这里换来的“特殊待遇”。现在,娜娜一来,就轻易地分走了一半。 这种念头卑鄙、自私、阴暗,但我控制不住。 “药在冰柜底层,你自己去拿两盒。”林对我摆了摆手,重新翻开书,仿佛刚才那个闯入者只是一只飞进屋里的噪鹃,吵闹了一阵,并不值得他投入过多的情绪。 “那个软膏……如果有的话,也拿一支。”林补充了一句,视线没有离开书页,“不过那个不治本。如果不舒服,还是建议去正规医院看看。” 我快步走向冰柜,动作急促得像是在逃跑。 林这种完全不介意的姿态,比嘲讽更让我难堪。他在高处俯瞰我们,像是在看两只在培养皿里爬行的虫子。他宽容,是因为他不在乎。 我拿了药,甚至没敢再看林一眼。 “走了。”我一把拽住娜娜的领子,力气大得差点把她拽个踉跄。 “哎哎哎!你慢点!我还没跟林老板说完呢!”娜娜手里攥着那块脏了的毛巾,被我拖着往外走,“老板!这毛巾我带走了啊!洗干净了还你!” “不用还了。”林的声音从身后传来,轻飘飘的,“送你了。” 玻璃门在我们身后合上。 风铃再次发出“叮铃”的响声。 推开门的那一瞬,芭提雅下午那股湿热、粘稠的空气重新捂住了口鼻。 我回头看了一眼。 隔着那扇擦得锃亮的玻璃,林依然坐在那里,低头读他的加缪。他的衬衫依然雪白,他的姿态依然优雅。药房的玻璃映出我穿着泛黄校服的倒影,旁边是那个穿着亮粉色吊带、趿拉着拖鞋、手里抓着脏毛巾、笑得一脸灿烂的娜娜。 那是两个世界在泥潭里的合影。苦涩、突兀,且不可弥合。 “阿蓝,你走那么快干嘛?赶着去投胎啊?”娜娜甩开我的手,揉了揉被我抓红的手腕,一脸不满。 “热。”我简短地回答,脚下不停。 “那个林老板人真不错。”娜娜把那块毛巾凑到鼻尖闻了闻,一脸陶醉,“香的。阿蓝,你说他是用什么洗衣服的?怎么能这么香?比阿萍姐用的那个什么‘毒药’香水好闻多了。” “消毒水。”我冷冷地说。 “胡说,消毒水哪是这味儿。”娜娜撇了撇嘴,把毛巾小心翼翼地迭好,塞进裤兜里,“下次我还要来。我要问问他,有没有那种能让皮肤变白的药。我看他那皮肤,啧啧,比刚剥壳的鸡蛋还嫩。” 我猛地停下脚步,转过身盯着她。 “别去了。” “为什么?”娜娜愣了一下。 “没有为什么。”我看着她那张天真、愚蠢、充满生机却又如此粗糙的脸,“因为他不欢迎我们。因为那是两个世界。因为你去了,只会让他觉得这满屋子的药味都盖不住你身上的臭水沟味!” 这句话冲口而出,带着刺。 说完我就后悔了。 娜娜僵住了。她脸上的笑容一点点凝固,然后慢慢龟裂。她看着我,眼神里有一种受伤的迷茫。 “我……我有那么臭吗?”她抬起胳膊,闻了闻自己的腋下,“我出门前喷了花露水的……阿蓝,你也嫌弃我了?” 看着她那个样子,我心里突然疼了一下。 我这是在干什么? “没。”我深吸了一口气,压下胸口那种翻江倒海的酸涩,“我是说……我是说那些药太贵了。咱们买不起。” “切。”娜娜松了一口气,脸上又恢复了那种没心没肺的笑,“吓死我了。贵怕什么?等我以后赚了钱,把他的药房买下来都行!到时候我就天天坐在那里面吹冷气,看谁不顺眼就不卖给他!” 她伸出手,自然而然地挽住我的胳膊,把身体的重量压在我身上。 “走吧,阿蓝。回去给我修风扇。热死了。” 我任由她挽着,感受着她身上那股混合了青芒果、汗水和花露水的热气。那是一种真实的热度,一种扎根在泥土里的、粗糙的生命力。 我们穿过拥挤的菜市场。 地上全是烂菜叶和鱼内脏。苍蝇嗡嗡地飞舞。娜娜赤着脚踩在那些黏糊糊的秽物上,每一步都留下一个黑色的脚印。 我想起林那双修长的、干净的手。 我想起那个黑色的、没有一点杂质的咖啡漩涡。 我想起他说:“清醒的味道,本来就是苦的。” 是啊。 真苦。 比黄连还苦。 但这种苦,只有我自己咽。我不能让娜娜尝,也不能让林知道我在尝。 我就这样夹在中间。左手是白色的加缪,右手是带血的卫生巾。前面是林那间恒温二十四度的玻璃房子,后面是娜娜那个充满了杀意和梦想的阁楼。 “阿蓝,”娜娜突然凑过来,小声问,“那个林老板,是不是喜欢男人?” “……不知道。” “我看像。”娜娜笃定地点点头,“他看你的眼神不一样。不像看客人,像看……像看自己养的一条狗。虽然是宠着,但那是对狗的宠,不是对人的。” 我脚下一顿。 娜娜的话像一根针,精准地扎进了我心里最隐秘的那个脓包。 连娜娜这种大大咧咧的人都看出来了。 是啊。 在林眼里,我也许就是一只比较爱干净、会读点书、有点意思的流浪狗。他愿意给我倒杯咖啡,愿意跟我聊两句哲学,是因为这能满足他那种“在荒谬世界里寻找微小意义”的情怀。 但我终究是只狗。 我是不可能变成人的。 “别瞎说。”我硬邦邦地回了一句,加快了脚步。 “好好好,我不说。”娜娜嬉皮笑脸地跟上来,“不过阿蓝,你要是真能把他搞定也不错。到时候咱们买药是不是能打折?哎,你说我要是去勾引他,他能不能看上我?我现在可是有‘那个’了……” “闭嘴吧你!” “哈哈哈哈……” 娜娜的笑声在嘈杂的菜市场里回荡,惊飞了几只正在啄食腐肉的苍蝇。 我听着她的笑声,心里那股阴郁的雾气稍微散了一些。 这就是娜娜。 哪怕是在泥里,哪怕被人看不起,哪怕刚刚被我刺伤过,她也能瞬间活过来,继续没心没肺地大笑,继续做她那个关于杀人、关于赚钱、关于变成蝴蝶的梦。 相比之下,那个躲在玻璃房子里、靠读死人的书来寻找意义的林,和我这个夹在中间患得患失、自命清高的阿蓝,显得多么苍白,多么无力。 如果不幸是命运的常态,那么能在不幸中笑出声来的人,才是真正的西西弗斯。 我想,林错了。 娜娜才是那个用力推石头的人。 她推的不是石头,是一座山。她不仅要推上去,还要在山顶上撒泡尿,然后指着老天爷的鼻子骂娘。 “阿蓝,”娜娜突然凑过来,神秘兮兮地压低了声音,原本咋咋呼呼的劲儿收敛了不少,眼神里闪烁着一种少见的精明和兴奋,“其实我来找你,是有个正经事。” “什么正经事?修风扇?”我没好气地问,脚边踢开一只想来咬我的野猫。 “不是。”她摇摇头,抓着我胳膊的手紧了紧,指甲几乎陷进肉里,“今天早上,我去海滩那边买椰子,碰见个人。” “谁?” “一个画画的。”娜娜说,眼睛亮得惊人,“是个女的,看着挺有钱,背着个大画板,穿得跟画报里的人似的。她盯着我看半天,问我愿不愿意当她的模特。” 我心里警铃大作。 芭提雅这地方,鱼龙混杂,打着艺术旗号骗色骗钱的人多了去了。多少刚入行的雏儿被这种所谓的“星探”、“艺术家”骗到小旅馆里,拍了一堆不堪入目的照片,最后被卖到更低等的窑子里,连骨头渣子都不剩。 “模特?画什么?不穿衣服?”我停下脚步,盯着她。 “不知道,无所谓。”娜娜满不在乎地耸耸肩,“她说我长得……特别。说我的骨架和眼神里有东西。她想画一组什么‘破碎与重生’的主题。开价很高,坐一下午,给一千铢。” “一千铢?” “你信了?” “当然信!她先给了我两百定金呢!”娜娜得意地拍了拍裤兜,鼓鼓囊囊的,大概除了那块林送的毛巾,就是两百泰铢,“而且,阿蓝,重点不是钱。” 她左右看了看,确定没人偷听,才贴着我的耳朵,声音因为激动而微微发颤: “那个画家,是从清迈来的。” 清迈,它像个咒语,瞬间击中了空气中某个看不见的靶心。娜娜的眼睛里燃烧着两团火,比芭提雅正午的毒日头还要炽热、盲目的希望。 “阿蓝,你想啊。她是从清迈来的,早晚得回清迈去。我要是跟她混熟了,把模特当好了,让她高兴了,到时候我就求她,求她带我一起走。” “带你走?”我看着她,感觉像是在听一个天方夜谭。 “对啊!”娜娜激动得手都在抖,她松开我的胳膊,在原地转了半个圈,仿佛已经身处那个凉爽、没有海腥味的古城,“我不想坐破大巴了,又不安全又慢,还容易被警察查身份证。我要坐她的车走。到了清迈,我就能找到我妈了。而且……而且要是能跟个画家回去,我妈见了也高兴啊,总比我现在这样……光溜溜地、一身脏兮兮地回去强吧?说不定我也能算半个艺术家呢?” 她脸上的红晕更深了,不是因为热,是因为美好的幻想。她似乎已经看到了自己坐在画家的副驾驶上,穿过泰北连绵的山脉,风吹起长发,衣锦还乡。 我看着她。 看着她因为兴奋而涨红的脸,看着她眼里近乎绝望、孤注一掷的希望。 她把一切都想得那么简单。 仿佛只要有个画家,有个清迈的户口,她就能洗白自己,就能变成一个体面的“艺术模特”,就能风风光光地把母亲接回来,把那个杀父的噩梦变成一个励志的故事。 可是,画家真的只是画画吗? 所谓的“破碎与重生”,是不是只是另一种猎奇?另一种把伤口撕开来展览的“艺术”?把痛苦变成画布上的色块,供上流人士在画廊里端着红酒品评? 我张了张嘴,想泼她冷水。 想告诉她,可能只是个想看人妖身体的变态。 想告诉她,清迈那么大,你妈早就不知道搬哪儿去了。 想告诉她,你就算回去了,你一嘴的泰语脏话,你一身怎么洗都洗不掉的风尘味,也会让你在那座古城里显得格格不入。 但我看着她那双眼睛。 在林面前瑟缩过、此刻却燃烧着火焰的眼睛。 我没说出口。 在烂泥塘里,希望能让人活下去,也能让人死得更惨。但我有什么资格去掐灭希望?我自己不也穿着这件可笑的校服衬衫,在林面前扮演着一个读书人的角色吗?我们都在推石头,都在骗自己这块石头是金子做的。 “你自己小心点。”我最后只挤出这么一句,声音有些干涩,“别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去画画的时候,记得带上防狼喷雾,要是苗头不对,撒腿就跑,别管一千铢。” “放心吧!”娜娜用力拍了拍我的肩膀,力气大得差点把我拍进旁边的鱼摊里,“我又不傻。在芭提雅混了这么久,谁是人谁是鬼我一眼就能看出来。画家姐姐眼神挺干净的,跟林老板似的,不是脏人。” 她又提到了林。在她简单的世界观里,干净的人都是一类的。她不知道,有时候干净的人伤起人来,比脏人更疼。 “再说了,我有你呢。”她把胳膊重新搭在我的肩上,重量压过来,“到时候你陪我去。你会看人,你帮我把关。要是她是骗子,咱们就……咱们就抢了她的钱跑路!” 她说着,自己先哈哈大笑起来,笑声在嘈杂的菜市场里回荡,惊飞了几只正在啄食腐肉的苍蝇。 我转头看向路边。一只流浪狗正趴在垃圾堆里,啃一块发霉的骨头。它啃得很认真,尾巴摇得很欢。 我想,也许林是对的。 我们都是推石头的人。 娜娜推的石头是“清迈”,是“画家”,是“母亲”。 我推的石头是“林”,是“加缪”,是“体面”。 哪怕知道是徒劳的,哪怕知道山顶什么都没有。 只要还在推,只要还能为了这点虚妄的希望而兴奋、而颤抖。 日子就还能过下去。 “走吧。”我反手拉住她的胳膊,避开地上一滩发臭的污水,“回去给你看看破风扇。要是修不好,今晚你就只能睡地板了,如果你嫌弃和我挤一张床的话。” “阿蓝最好了!” 娜娜欢呼一声,整个人挂在我身上。 夕阳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在这条充满了污秽和生机的巷子里,像两个喝醉了的巨人,歪歪扭扭地纠缠在一起。 比欲望更深远,比命运更坚硬 十周年! 红莲十周年聚会!这句话曼妙地在所有我们所有人耳边扭动。 芭提雅的雨似乎也要为这个夜晚停众神眨眼的时间。天穹并未放晴,而是呈现出一种吸饱了水的、沉甸甸的紫罗兰色,像一块就要霉烂的厚重天鹅绒,低低地压在九世皇纪念公园茂密的罗望子树梢上。空气里平日里令人作呕的泔水馊味、海腥味和劣质润滑油的气息奇迹般地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奇异的、混合了大量焚烧的沉水香、鲜切茉莉花环、以及陈年朗姆酒挥发后产生的甜腻气息。那是红莲特有的香气,是腐烂与防腐剂在高温下达成和解的味道。这天晚上,那扇终年积满油垢、画着艳俗红莲的霓虹灯牌被擦得雪亮,甚至连总是在跳闪一样的“L”字母也被修好了,发着稳定的、庄严的红光,像是一只充血的眼睛,静静地注视着这条在此刻显得格外安分的巷弄。巷口铺了一条并不算长的红地毯,说是红地毯,其实是美娜不知从哪个倒闭的歌剧院里收来的旧天鹅绒幕布,暗红色的绒面上还残留着岁月的斑驳,虽然踩上去有些发硬,但在昏黄路灯的掩映下,竟也铺陈出一种通往另一个世界的、近乎悲壮的仪式感。 十周年。对于一家开在芭提雅红灯区背巷、见惯了生死离别与皮肉生意的酒吧来说,不仅仅是一个时间单位,更像是一枚幸存者的勋章,一块挡住了无数次扫黄、斗殴和经济危机的防波堤。在这条巷子里,店铺像热带雨林里的野草,雨季来了疯长,旱季来了枯死,能活过三个雨季的已是奇迹,活过十年的,便是成了精。今夜的红莲,确是成了精。推开那扇沉重的、镶嵌着彩色玻璃的柚木门,原本那个昏暗、潮湿、像防空洞一样的避难所不见了。我的视网膜在一瞬间被金色的光芒刺痛,仿佛误入了一座金碧辉煌的、流淌着蜜糖与毒药的迷宫。美娜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几百米长的金色纱幔,从天花板上垂下来,层层迭迭,将原本剥落的墙皮、发霉的角落、以及那些见不得光的污渍统统遮掩。那些纱幔在强劲冷气的吹拂下微微晃动,像是一层层金色的波浪,将里面的人裹挟在一种不真实的、摇晃的梦境里。所有的日光灯都被关掉了,取而代之的是几十盏错落有致的水晶吊灯——当然是仿的,但在刻意调整过的暖光照射下,那些玻璃珠子折射出的光芒比真钻石还要耀眼,还要刺目,还要让人头晕目眩,仿佛只要一抬头,就能看见满天的星斗都坠落在了这间几十平米的屋子里。 这是一个被强行制造出来的、悬浮在烂泥之上的极乐世界。而美娜,就是这个世界的女皇,或者说,一位掌管着这方天地生杀大权的女祭司。她站在大厅的正中央,那盏最大的水晶吊灯正下方。她今晚没有穿那件标志性的墨绿色旗袍,而是换上了一件银白色的、泰式改良的丝绸长裙。那料子极好,在灯光下流动着水银般的光泽,紧紧包裹着她那依然紧致、丰腴的腰身,裙摆上用银线绣着繁复的莲花暗纹,随着她的走动若隐若现。她的头发全部盘了上去,梳成一个高耸入云的发髻,发间插着一支翠绿欲滴的翡翠步摇,耳垂上坠着两颗硕大的珍珠,映衬得她的脸色莹白如玉。她手里摇着一把折扇,扇面半遮半掩,脸上挂着那种标志性的、无懈可击的笑容。她不像个酒吧老板娘,倒像是一尊刚刚受了香火、正准备聆听信徒忏悔的白衣观音,她的目光流转,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每一个进来的客人,无论是衣冠楚楚的华侨富商,还是涂脂抹粉、浑身羽毛的变装皇后,甚至是只点得起一杯啤酒、缩在角落里的落魄文人,都能在她那双波光潋滟的眸子里找到自己的倒影。她笑着,点头,寒暄,指挥着穿着黑马甲、打着领结的侍应生在人群中穿梭如织,像是在指挥一场盛大的交响乐。 大厅的一侧,摆开了一张长长的、铺着白色蕾丝桌布的自助餐台。那简直是一场关于味觉、嗅觉和视觉的暴动,巨大的、翠绿的芭蕉叶铺底,上面堆满了各色南洋珍馐,热气腾腾,香气袭人。最显眼的是一座咖喱蟹山。几百只新鲜的、壳硬肉肥的梭子蟹,被浓稠得化不开的黄咖喱包裹着,那咖喱里加了大量的椰浆、鸭蛋黄和红油,色泽金黄油亮,散发着一股霸道的、辛辣的、混合着海洋腥气的浓香。每一块蟹肉都吸饱了汤汁,咬一口,鲜甜与辛辣在舌尖炸开,那是能让人瞬间忘却烦恼的滋味。旁边是一盆盆色彩斑斓的泰式沙拉(Som Tum)。青木瓜丝被捣得绵软入味,拌着炸干虾米、花生碎、长豆角和那种极辣的鸟眼辣椒,酸、辣、甜、咸,四种极端的味道在舌尖上厮杀,再配上几只腌制过的生螃蟹,那股子生猛的腥气直冲脑门。 还有那种用香兰叶包裹着的炸鸡块,叶子的清香渗进了肉里,外皮酥脆,内里鲜嫩,汁水四溢;用竹签穿着的沙爹肉串,在炭火上烤得焦香,蘸着厚厚的、泛着红油的花生酱,入口绵密浓郁;有堆成小山的芒果糯米饭,糯米是用蝶豆花染过色的,呈现出一种梦幻的、半透明的淡蓝色,上面淋着咸椰浆,撒着炸得酥脆的绿豆,旁边摆着切得像金条一样整齐、熟透了的芒果肉,甜得化不开。更不用说那些甜品了。红宝石般的马蹄爽在冰镇的椰奶里沉浮;绿得像翡翠的千层糕层层迭迭,每一层都透着斑兰叶的香气;金黄色的蛋黄丝卷成一团团金线,像是一团团金色的云雾;还有用紫薯、芋头和南瓜熬成的喳喳(Bubur Cha Cha),粘稠,温热,甜腻,像是某种能把人的喉咙封住的甜美沼泽。酒水更是像不要钱一样流淌。香槟塔堆得比人还高,金色的酒液顺着杯壁流下来,那是液体的黄金,在水晶灯下闪烁着奢靡的光泽。旁边还有整桶整桶的冰镇胜狮啤酒,瓶身上挂着冷凝的水珠;颜色像血一样深沉的波尔多红酒在醒酒器里呼吸;以及那种用朗姆酒、菠萝汁、椰浆和红石榴糖浆调制的“迈泰”,插着艳丽的小伞和樱桃,像是一杯杯浓缩的热带风暴。 这是一场狂欢,一场暴食,一场在这个贫瘠、饥饿、随时可能断粮的世界里,对此刻拥有的一种报复性的挥霍。人们围在餐台边,拿着盘子,贪婪地攫取着,仿佛明天就是世界末日。我穿过人群,感觉像是在穿越一条由香水、汗水和食物香气组成的粘稠河流。我看见了老乐。他今天穿了一件大红色的旗袍——那是她压箱底的宝贝,据说是三十年前在上海找老裁缝定做的,虽然现在穿在他身上显得有些松垮,背后的拉链甚至绷不住因为年老而松弛的肚子,但他依然挺直了腰杆,头上戴着一朵巨大的、艳俗的红色绢花,嘴唇红得像刚喝了血。他手里端着盘子,里面堆满了软烂的红烧肉和咖喱蟹。他吃得很欢,满嘴流油,红色的酱汁沾在他那涂了厚粉的嘴角,像是一抹滑稽又惨烈的血迹。少爷站在他旁边,依旧是一身得体的亚麻衬衫和背带裤,手里端着一杯红酒,眼神有些游离。他看着老乐狼吞虎咽的样子,有一种淡淡的、几乎看不见的悲悯。他时不时伸出手,用一块洁白的手帕帮老乐擦掉嘴角的油渍,动作自然得就像是在擦拭一件蒙尘的古董。“慢点吃。”少爷说,“没人跟你抢。这一桌子都是你的。”老乐腮帮子鼓起来像只松鼠,她用眼神表达了“别废话快点吃”的意思,大概是这样的意思,因为她随即把一只蟹腿塞进了少爷嘴里。 再往那边看,是娜娜。她今天美得惊人,甚至让我有些不敢相认。她没有穿平时那种露肉的吊带衫,而是穿了一件淡紫色的长裙,那是阿萍送她的。裙子的剪裁很简单,却恰好掩盖了她还没完全女性化的骨架,衬得她身姿挺拔,像一株新生的紫罗兰。她的短发被梳得服服帖帖,别了一个亮晶晶的水钻发卡,脸上化了淡妆,遮住了那份属于少年的稚气和那种野草般的粗糙,显出一种雌雄莫辨的妩媚。她正站在甜品台前,和一个穿着花衬衫的年轻男人说话。那男人大概是个游客,眼神在娜娜身上流连,显然是被这朵含苞待放的野花迷住了。娜娜笑得很甜,手里拿着一块千层糕,小口小口地抿着,姿态居然有几分像兰芷。她在学,她在模仿,我看得出来,她在努力让自己配得上这个金色的梦境,让自己看起来像个真正的女人。 金霞站在角落的阴影里,手里端着一杯颜色诡异的鸡尾酒,正冷眼看着这一切。她今天穿了一件宽松的黑色罩衫,遮住了背上那五条还在结痂的经文,脖子上挂着一串沉香佛珠。我走过去,站在她身边。“不去吃点?”我问。“吃不下。”金霞哼了一声,眼神像一把手术刀,精准地剖开人群中那些华丽的表象,“阿蓝,你看着满屋子的人,看着热闹吧?其实都是一群鬼。你看那个穿白西装的胖子,那是‘老虎’陈,二十年前在九龙城寨那是跺一脚地都要抖三抖的人物,杀过的人比你吃过的米都多。后来犯了事,跑到这儿来躲着,现在你看他,笑得跟个弥勒佛似的,见谁都哈腰,其实骨子里那股血腥味,隔着三条街都能闻见。再看那个,那个头上插孔雀毛的,那是‘赛金花’,以前是人妖皇后的亚军,现在老了,皮松了,只能靠打那种最便宜的工业硅油撑着,你看她笑的时候,脸上的肉都是僵的,像戴了张面具。还有那边那个……”金霞努了努嘴,指向一个坐在沙发上、手里夹着雪茄的中年男人,“那是专门做‘迷魂药’生意的,也就是常说的‘剥皮佬’。专门找那些刚来的、不懂规矩的雏儿,下药,拍裸照,然后逼良为娼。这种人,死了都得下拔舌地狱。” 金霞的声音低沉而沙哑,像是在念诵某种判词。她把这满屋子的光鲜亮丽一层层剥开,露出下面流着脓水的疮疤。我听着,看着那些在灯光下推杯换盏、笑语晏晏的人,大家都在假装自己还活着,活得很体面,很风光。大家都在假装这里不是芭提雅的红灯区,不是那个充满了艾滋病、毒品和暴力的烂泥塘,而是巴黎的红磨坊,是上海的百乐门,是张爱玲笔下那个永远不散场的流金岁月。 美娜就是那个编织梦境的女巫。她游走在众人之间,长袖善舞,滴水不漏。“阿蓝,怎么不去吃点东西?”一阵香风袭来,美娜不知何时站在了我面前。她离我很近,我能闻到她身上那种混合了檀香、法国香水和一点点酒精发酵后的味道,那是成熟女人的味道,或许也是权力和金钱的味道。 “我不饿。”我说。“不饿那就喝一杯。”美娜从路过的侍应生托盘里拿过一杯香槟,塞进我手里,那杯脚是凉的,激得我手指一颤,“今晚是好日子。红莲十岁了。在这地方,能活十岁的,除了王八,就是我们了。这杯酒,敬活着,敬咱们还没烂在泥里。”她笑着,眼角的皱纹里藏着精明,也藏着风霜。她轻轻碰了碰我的杯子,发出清脆的一声响。“那边怎么样?”我问,视线飘向吧台最里面的那个阴影角落。那是兰芷的位置。即便是在今晚这样喧闹的场合,那个角落依然保持着一种奇异的安静。兰芷坐在那里,穿着一件墨绿色的旗袍,和美娜身上的颜色很像,但更沉,更暗,像是一块沉入水底的玉。她没有化妆,长发披在肩上,手里端着一杯清水,静静地看着这满屋子的妖魔鬼怪。她像是一株长在金粉堆里的幽兰,格格不入,却又不可或缺。“她挺好的。”美娜顺着我的目光看过去,眼神温柔了一瞬,“她不爱热闹,但也不讨厌。她说想看看我风光的样子。她说,只要我在,她就不怕。” 宴会进行到后半段,气氛开始变得有些靡乱。酒精开始发挥作用,那种体面和伪装开始剥落,露出了底下的疯狂和绝望。有人喝醉了,趴在桌子上大笑,任由人们一杯接一杯地往她身上倒酒;有人开始跳舞,不是优雅的交际舞,而是扭曲的、发泄式的乱舞。阿萍脱掉了鞋,赤着脚在红地毯上旋转,裙子撩到大腿根,露出上面青紫的血管,像个疯婆子一样大笑。音乐也变了,不再是优雅的爵士乐,变成了那种带着重低音的泰式迪斯科,震耳欲聋的鼓点像锤子一样敲打着心脏,让人血液沸腾,理智丧失。空气变得浑浊,充满了汗味、酒气、香水味和那种令人窒息的热度。我觉得胸口发闷,胃里那口香槟在翻腾,像是一团火在烧。 “我去透透气。”我对自己说。 我挤出人群,推开那扇通往后巷的小门。门一开,属于芭提雅深夜的湿热气息扑面而来,瞬间裹住了全身,像是一层黏糊糊的保鲜膜。后巷很黑,只有远处路灯的一点微光,惨淡地照着地面上的积水。这里堆满了垃圾。宴会产生的垃圾。吃剩的蟹壳、沾满口红的纸巾、空酒瓶、呕吐物,统统被装在巨大的黑色塑料袋里,堆在墙角,散发着一股令人作呕的腐臭味。前面是金碧辉煌的梦,后面是发酵腐烂的现实。我拎着一袋从吧台清理出来的空瓶子,走到垃圾桶边。“咣当”。瓶子倒进去,发出清脆的碎裂声。就在这时,我听见了一点声音。不是老鼠的吱吱声,也不是醉汉的呕吐声。是一种很轻的、很软的声音。像是两块丝绸在摩擦,又像是水滴落在花瓣上。 我下意识地屏住呼吸,转过头。在巷子最深处的阴影里,在两栋楼之间的夹缝中,站着两个人。借着那边窗户透出来的一点点昏黄灯光,我认出了那两个身影。是美娜和兰芷。美娜背靠着那面粗糙的、长满青苔的红砖墙,那件银白色的长裙在黑暗中泛着幽幽的光,像是一条搁浅的鱼。她的发髻有些乱了,那支玉簪歪在一边,几缕碎发垂在脸颊上。兰芷站在她面前,那身墨绿色的旗袍几乎融化在夜色里,只露出一截雪白的手臂。她们贴得很近,近得能听见彼此的呼吸声。没有说话。我看见美娜伸出手,那只戴着翡翠镯子的手,轻轻捧住了兰芷的脸。她的动作很慢,很轻,像是在触碰一件易碎的瓷器,又像是在确认眼前这个人的存在。兰芷没有躲。她微微仰起头,露出雪白的的脖颈,像是一只等待献祭的天鹅。然后,她们吻在了一起。 那是一个很安静、很深沉、甚至带着一种绝望意味的吻。像是两条在干涸的池塘里相濡以沫的鱼,用仅存的唾液滋润着对方;像是两棵在风暴中互相缠绕的藤蔓,试图在对方身上找到一点支撑。在这个充满了垃圾臭味、充满了喧嚣背景音的后巷里,在这个被世界遗忘的角落里,美娜是掌管红莲的女祭司,是八面玲珑的老板娘,是看透世事的强者;兰芷是被丈夫出卖的弃妇,是想扔掉女人身份的异类,是脆弱的受害者。但在这一刻,所有的身份都消失了。给我一种她们以吻支撑彼此存在的感觉。我站在那里,手里还捏着那个黑色的垃圾袋,感觉自己的心跳漏了一拍。我没有感到震惊,也没有感到羞耻。我只感到一种巨大的、无声的悲凉。原来,这就是她们的秘密。原来,在这座金粉楼里,在这片欲望的沼泽里,真的还有一种东西,比金子更亮,比欲望更深远,比命运更坚硬。在这个烂透了的世界里,依然想要抱紧另一个人的本能渐渐弥漫在她们的吻里。 我慢慢地后退。一步,两步。我不想打扰她们。这个吻属于她们,属于这个黑暗的巷子,不属于我,也不属于里面那个金碧辉煌的宴会厅。我退到了巷口。那里连接着大街,连接着那个所谓的“正常世界”。我松了一口气,正准备转身离开。“喂,小子。”一个黏糊糊的声音突然在耳边炸响。一只满是酒气的大手猛地抓住了我的肩膀。我吓了一跳,回头一看。是一个赤裸上身的男人,满脸通红,眼神浑浊,嘴里喷着令人作呕的蒜味和酒精味。看样子是个喝多了的游客,或者是那种在红灯区寻找猎物的流氓。“看什么呢?嗯?”男人凑过来,那一嘴黄牙在路灯下显得格外恶心。他色眯眯地盯着我,视线在我那件单薄的衬衫上扫来扫去,像是一条黏糊糊的蛞蝓在爬。“长得挺俊啊。是这儿的‘少爷’?多少钱一晚?陪大爷玩玩?”他的手开始不老实,顺着我的肩膀往下滑,试图去摸我的胸口。“滚开!”我大吼一声,用力甩开他的手。“哟,还挺辣。”男人没生气,反而更兴奋了。他嘿嘿笑着,一步步逼近,把我堵在墙角,像一只猫在戏弄老鼠。“别装了。来这儿的不都是卖的吗?装什么清纯?大爷我有钱,美元,要不要?”他从兜里掏出一把皱巴巴的钞票,往我脸上拍。 那种羞辱感像火一样烧遍了全身。我不是卖的,我是阿蓝,我是读过书的。我是干净的。我想反抗,想推开他,想跑。但我发现我的腿在发抖,是生理性的恐惧,是那晚在公园里被那个男人拖进树林时的恐惧。是面对绝对暴力时的无力感。男人的身体压了过来,沉重,恶臭。“滚开……”我的声音在喉咙里卡成了微弱的气声。就在那只脏手即将碰到我的脸时。一只手突然从旁边伸过来,稳稳地扣住了那个男人的手腕。那只手很修长,骨节分明,皮肤苍白,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 “这位先生。”一个温润、冷静、带着一种奇异磁性的声音响了起来,那声音里没有愤怒,只有一种不容置疑的威严,“他不是卖的。”那个流氓愣住了。他试图挣脱,却发现那只看似文弱的手像铁钳一样纹丝不动。“啊!疼疼疼!”流氓惨叫起来,“你他妈谁啊?少管闲事!”“我是谁不重要。”那个声音依然平稳,没有任何情绪波动,就像是在陈述一个客观事实,“重要的是,你现在的行为很不礼貌,我看不惯。”那只手猛地一甩。流氓踉跄着退后了几步,差点摔倒在垃圾堆里。借着昏黄的路灯,我看清了那个人的脸。他穿着一件剪裁极好的白色亚麻西装,没有一丝褶皱,领口微微敞开,露出一点比西装更白的皮肤。他有一头修剪得体的短发,两鬓已经染上了霜白,但这并没有让他显得苍老,反而增添了一种岁月沉淀后的儒雅与深邃。他的指甲修剪得极其干净,甚至泛着一点健康的光泽。他站在那里,站在这个充满了垃圾臭味和欲望腥气的巷口,却像是一株挺拔的竹子,干净得让人不敢直视。流氓捂着手腕,还要再骂,但当他对上那双眼睛时,到了嘴边的脏话突然噎住了。 “滚。”那个男人只说了一个字。声音不大,却像是一道敕令。流氓咽了口唾沫,狠狠地瞪了我们一眼,骂骂咧咧地转身跑了,像只夹着尾巴的丧家犬。 巷子里安静下来。我靠在墙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冷汗浸透了后背。那个男人转过身,看着我。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洁白的手帕,递给我。“擦擦汗。”他说。我愣愣地接过手帕。那上面有一股淡淡的、好闻的味道,像是消毒水的味道。我抬起头,看着他。他的眼神很温和,并没有问我是谁,也没有问我为什么在这里。 “谢谢。”我低声说。他微微一笑:“不用谢。”他说,“快回去吧。外面不安全。”说完,他转身向巷口走去。我看着他那挺拔的背影,看着那一身一尘不染的白衣逐渐消失在夜色里,仿佛刚才的一切只是我的幻觉。只有手里那块还带着体温的手帕提醒着我,这一切都是真的。 “请等一下!”,我不由地说出口,快走两步追上了他。他转过身来看着我,我靠近她的时候,闻到了他身上没有侵略性的烟味。 异邦人 雨停了。空气里的水分饱和到了极限,每一次呼吸都像是在吞咽温热的雾气。 我追上他。 那双擦得锃亮的皮鞋停在积水边缘,没有沾上一星半点的泥点。他转过身,动作幅度很小,衣料摩擦的声音在巷子里被放大了。 我靠近他。 一股奇异的味道钻进鼻腔。那不是红莲酒吧里那种发酵的酒精味,不是阿赞屋里令人窒息的尸油香,也不是露露身上那种甜腻到腐烂的水果味。 那是烟草的味道。 干燥的、经过烘烤的烟叶香气,混合着一点点薄荷和某种冷冽的须后水气息。这种味道极具侵略性,却又克制得恰到好处,像一把藏在丝绒套子里的手术刀,瞬间割开了巷子里原本浑浊的空气,在这个充满鱼腥和尿骚味的世界里划出了一块绝对干净的领域。 “有事吗?” 他开口,声音低沉,带着一种经过岁月打磨后的金属质感。他没有因为我的冒失而恼怒,也没有因为刚才的冲突而显出半分慌乱。他只是站在那里,手里夹着一支不知什么时候点燃的香烟,烟雾笔直地上升,在昏黄的路灯下形成一条灰色的细线。 我张了张嘴,喉咙里像是塞了一团棉花。刚才追上来的勇气在面对这双眼睛时,像烈日下的水渍一样迅速蒸发。 他的蓝眼睛真美丽,那不是一片一眼就能望到底的浅滩,也不是充满欲望和贪婪的深井。那是一片海,一片在风暴过后恢复了平静,却依然深不可测的海。那里面藏着太多的东西——疲惫、悲悯、冷漠,以及一种我看在少爷眼里看到过的、却又截然不同的东西。 少爷的眼里是玩世不恭的戏谑,而我要到很久很久以后才明白,这个男人的眼里,是接受。 他接受这烂泥,接受这恶臭,接受这世间所有的不堪,就像医生接受伤口上流出的脓血,神父接受信徒最肮脏的忏悔。他看着我,就像在看一个刚从废墟里爬出来的幸存者,或者一具还没完全凉透的尸体。 “您的手帕。”我举起手里那块白色的方巾,“这东西太贵重,我不能要。” 这块手帕的料子极好,边角绣着繁复的暗纹,摸在手里滑腻如水。男人垂下眼帘,目光在手帕上停留了一瞬。 男人垂下眼帘,目光在手帕上停留了一瞬,又移回到我脸上。 “拿着吧。”他吸了一口烟,语气很随意,像是在谈论天气,“送给你。” “可是……”我捏着那块布,“脏了。上面有汗,还有……刚才那个人身上的酒味。” 我说得很小声。我觉得脏的不只是手帕,还有周围的一切。 男人笑了。 那是今晚他露出的第一个真实的笑容。眼角的皱纹舒展开来,让他那张看起来过于冷峻的脸显出几分温暖的人味。 “脏了洗洗不就行了?”他弹了弹烟灰,动作优雅得像是在弹奏钢琴,“布料这东西,造出来就是给人用的。它没那么娇贵,人也没那么娇贵。” “我住的地方洗不干净。”我固执地说,“水质不好,肥皂是劣质的,用着都喇手。洗出来会发硬,会给您写坏的,这么好的东西,还给您吧。” 男人愣了一下。他看着我,眼神里多了一丝探究,或者说是某种温和的兴趣。 “你住哪儿?” “那边。”我指了指巷子尽头隐没在黑暗中的金粉楼,“金粉楼。” “名字挺好听。”他点了点头,并没有流露出任何嫌弃的神色,“听着像个旧时代的戏院。” “是个……宿舍。”我含糊地解释,“很吵,也很乱。” “这时候哪儿不乱呢?”他转身,沿着湿漉漉的街道慢慢向前走,“走吧,前面路灯坏了,我送你一段。” 我应该回到红莲去找大家的,可不知为什么,我鬼使神差地跟了上去。 也许是因为他身上的烟草味太好闻,也许是因为他刚才那句“人没那么娇贵”击中了我的软肋。我们保持着两步的距离,像两个在深夜偶遇的旅人。 我们保持着两步的距离。 街道两旁的店铺大多已经关门,只有偶尔几家通宵营业的便利店透出惨白的灯光。路边的积水里倒映着霓虹灯的残影,红的、绿的、紫的,像是一条流淌着毒液的河流。 他走得很稳。皮鞋踩在水洼边沿,发出有节奏的、沉闷的声响。他的背挺得很直,肩膀宽阔,那身白色的亚麻西装在夜色里像是一面旗帜。 路过一个卖花的小摊时,他停了下来。 摊主是个瘦小的泰国老太太,正在把剩下不多的茉莉花串收进篮子里。看见他,老太太双手合十,用泰语问好。他回礼,动作标准而恭敬。他掏出几枚硬币,买了一串茉莉花。 那花串并不新鲜了,花瓣边缘泛着焦黄,香气也变得有些萎靡。但他没有嫌弃,只是轻轻地把花串挂在手腕上。洁白的茉莉花,配上他手腕上那块泛着冷光的机械表,有一种奇异的反差美。 “喜欢花?”我问。 “不喜欢。”他回答得很干脆,“花太脆弱,开得太快,谢得也太快。它们总是提醒我时间的流逝。” “那为什么买?” “因为味道。” 他抬起手腕,嗅了嗅那串花。 “这味道能盖住很多东西。血腥味,腐烂味,还有……”他顿了顿,“还有记忆的味道。” 我看着他。这个男人身上全是谜团。他穿着昂贵的西装,却出现在这个最肮脏的巷口;他看起来像个有洁癖的贵族,却毫不介意地买下路边摊的残花;他说着流利的中文,却带着一种异乡人的疏离。 “你是医生吗?”我突然问,脑海里全是他刚才看我的眼神,那种剖析式的、冷漠的客观。 男人的脚步顿了一下。他侧过头,看了我一眼。 “曾经是。” “曾经?” “现在手不稳,拿不了刀了。”他举起那只挂着花串的手,在路灯下晃了晃,“现在的我,只是个……收尸人。” “收尸人?”我被这个词吓了一跳。 “别怕,不是收死人的尸体。”他笑了笑,那笑容里带着一丝苦涩,“是收那些……还活着,但心已经死了的人的尸体。把他们捡回去,缝缝补补,看看还能不能用。” 我想起了阿赞。那个在满屋子尸油和古曼童中间,用长针把金霞的后背刺得鲜血淋漓的阿赞。他也说自己是在修补,修补那些破损的命运。 “你也做那种……法事?你现在是僧人吗”我试探着问。 男人愣了一下,随即大笑起来。笑声爽朗,震动着胸腔,在空旷的街道上回荡。 “法事?或许吧。”他止住笑,眼角甚至笑出了泪花,“如果把听人发牢骚、给人开安眠药、偶尔帮忙处理一些不体面的伤口也叫做法事的话。那我确实是个法师。不过我信的不是佛,也不是鬼,是手术刀和抗生素。” 他是个医生。一个不信神、只信科学,却在这个充满迷信和巫术的城市里游荡的医生。 “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他问。 “阿澜。” “阿蓝。”他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舌尖在齿列上轻弹,“蓝色的蓝?还是……” “波澜的澜。”我说出了那个许久未曾提起的名字。那个属于北方的、属于母亲记忆里的、干净的名字。 “好名字。”他点了点头,“水之波纹,虽然微小,却能传得很远。” “大家都叫我阿蓝。蓝色的蓝。” “也好。蓝色是海的颜色,也是忧郁的颜色。很适合你。” 他继续往前走。前面的路灯坏了,一段路陷入了黑暗。我紧走两步,跟上他的节奏。 “先生,您是来旅游的吗?您的中文真好” “算是吧,长途旅行。” “来了多久了?” “很久了。”他叹了口气,“久到我都快忘了自己是从哪儿来的了。” “那您……在找什么吗?” 我的直觉告诉我,他在找东西。或者说,找人。他刚才在巷口出现的时机太巧了。红莲酒吧十周年,那是整个红灯区最热闹的日子。所有老资格的、新入行的、混得好的、混得差的,今晚都会聚集在那里。他站在那里,像个守株待兔的猎人。 男人停下了脚步。 他转过身,背对着黑暗,面朝着远处红莲酒吧方向那一点微弱的红光。 “我在找一个人。” 他的声音很轻,轻得像是一声叹息,还没落地就被海风吹散了。 “故人?” “一个很爱干净,却偏偏掉进了泥坑里的人。”他的眼神变得很温柔,那种温柔里掺杂着巨大的、化不开的悲伤,“一个我想带他走,他却为了让我干净,把自己留在了脏地方的人。” 我的心跳漏了一拍。 我想起了少爷相册里的那个故事。想起了那个有着绝世容颜、在码头上眼睁睁看着轮船开走、最后吞金自杀的男孩。想起了那双伸出来的、长满金色汗毛的手。我想起了少爷说的那个德国医生。 但我不敢问。 这世上的巧合太多,也太少。我不敢相信眼前这个优雅的男人,就是那个传说中已经死了、或者是回了德国终身未娶的汉斯,也许他只是另一个伤心人。在这座芭提雅,伤心人比流浪狗还多。 “找到了吗?”我问。 他摇了摇头。 “找不到了。这里变化太快。房子拆了又建,路修了又补。连海滩的形状都变了。记忆里的那些地标,全都没了。” 他从口袋里掏出那只银质的烟盒,又取出一支烟,点燃。火光照亮了他的脸。他的鬓角确实霜白了。眼角的纹路里,藏着我不懂的岁月。 “而且,”他吐出一口烟圈,“我其实……也不敢找得太认真。” “为什么?” “怕找到的不是人,是把骨灰。”他看着指尖的烟,“也怕找到的虽然是人,但已经变得面目全非,连我也认不出来了。到时候,连回忆都不能保留下来。” “那为什么还要来?” “因为不甘心。” 他说这三个字的时候,语气突然变得很重。 “人这一辈子,总有那么一两件事,是过不去的坎。明知道过不去,还是想回来看看。哪怕只是站在坎边上,看一眼那个让自己摔得头破血流的地方,心里也能踏实点。” 他看着我。 “就像你。明知道这地方是个火坑,不也还是留下来了吗?” 我无法反驳。我留下来,是因为我无处可去。是因为我那个所谓的家,比这个火坑还要冷。 “先生,前面就是大路了。”我指了指前方。 那里灯火通明,嘟嘟车和双条车穿梭如织。那是属于游客的世界,属于喧嚣和狂欢的世界。 “好。” 他点了点头,似乎从那种沉重的情绪中抽离了出来。他又变回了那个温润、得体、无懈可击的绅士。 “谢谢你陪我走这一段。这路太黑,一个人走,容易想太多。” “是我该谢谢您。如果不是您……” “举手之劳。”他摆了摆手,打断了我的道谢。 他把手伸进西装内侧的口袋。我以为他是要拿钱。在这里,这是一种惯例。好心的先生救了落难的少年,最后总要给点小费,作为这段露水情缘的句号。 我下意识地想要拒绝。 但他拿出来的不是钱。 是一张卡片。 一张质地硬挺、泛着淡淡米黄色的卡片。上面没有花哨的图案,只有一行用钢笔写下的、刚劲有力的英文字母,以及一串泰国本地的电话号码。 “拿着。” 他把卡片递给我。 “我在这边开了个小诊所。不做大手术,也不治绝症。主要是给那些去不了正规医院、也不想去黑诊所的人,处理点小毛病。” 我接过卡片。指尖触碰到卡片边缘,传来一种实在的触感。 上面写着:“Dr.Manteuffel” 这个单词......我欲言又止地抬头看着他,生平第一次开始真情实意地痛恨自己没有了解过英文课本外的英文。 “你可以叫我H。”他的鱼尾纹又开始向我轻轻摆尾,“或者,就像刚才那样,叫我先生。” 他看着我的眼睛,语气变得郑重起来。 “阿蓝,你是个聪明的孩子,你也有一双干净的手。” 他指了指我那双常年握笔、指节处有薄茧的手。 “这双手不应该用来在泥里刨食。它应该用来握笔,或握刀。” “握刀?” “手术刀。”他说,“把腐烂的肉割掉,把断了的骨头接上。那是另一种形式的写作。是在人的身体上写诗。” 我愣住了。从来没有人跟我说过这样的话。父亲说我是废物,金霞说我是门槛,少爷说我是明白人。只有这个陌生的男人,说我的手是干净的,说我可以握刀。 “如果有麻烦,或者……”他顿了顿,目光扫过我那件领口磨损的校服衬衫,“或者想学点别的,来找我。” “学什么?” “什么都可以,只是聊聊天也可以。” 他说完这句话,最后看了我一眼。那眼神里有一种我也看不懂的期许。 然后,他转身走向了大路。一辆黑色的长长的车停在他面前。他拉开车门,坐了上去。车子发动,喷出一股烟,汇入了滚滚的车流之中。 我站在路口,手里紧紧攥着那张卡片和那块手帕。 手帕上还残留着他的体温,和那股好闻的烟草味。 Dr. H. M. HM博士 我在心里默念着这两个字母。 H……Hans? 那个名字像一道闪电,划过我的脑海。但我不敢确定。 夜风吹过,带来远处海浪拍打岸边的声音。那声音听起来不再像是要把人吞没的深渊,而像是一种遥远的、低沉的呼唤。 我把卡片和手帕小心翼翼地揣进胸口的口袋里,贴着那个黑色的硬皮笔记本。 那里现在有三个东西了。记录着红灯区流水账的日记本。一块带着烟草香的、擦过我冷汗的手帕。一张通往未知的名片。 我觉得胸口沉甸甸的,却不是日常压在我心头的重量。某种苇草般的际遇和话语,举重若轻地撬动了磐石一瞬间。 我深吸了一口气,转身走回了那条黑暗的巷子。 所有无氧气之地的面容和名字 番外。 壹 · 赝品与真迹 第一次见兰芷是在一个雨下得像是要淹没世界的晚上。 那晚生意淡得像白开水。那扇沉重的柚木门被推开时,没有风铃响,只有一股湿漉漉的寒气。她站在门口,浑身都在滴水,手里攥着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几件换洗衣服和一张皱巴巴的护照复印件。 她不像那些来这里找活路的女孩。那些女孩,眼里要么藏着钩子要么藏着火,哪怕是装出来的可怜,那也是为了讨口饭吃的演技。可这个女人不一样。她的眼里是一片死灰,是被大火烧过之后、连烟都冒不出来的余烬。 迭码仔老黑把她往吧台前一推,像推一件处理品。 “美娜姐,这货色怎么样?正经良家妇女,说是老公欠了赌债跑了,把她押这儿了。我想着你这儿缺个洗碗的,或者……唱个曲儿的?” 我摇着那把檀香扇,眯起眼睛打量她。 真素净啊。 在这个恨不得把眼影画到太阳穴、把胸脯垫到下巴底下的红灯区,她素净得像个异类。皮肤是那种没经过日晒和激素摧残的瓷白,骨架纤细,肩膀窄得仿佛一捏就碎。最让我嫉妒的是那双手,指节匀称,指甲圆润,没有那种长期服用雄性激素导致的关节粗大,也没有那种为了掩盖男性特征而刻意留长的指甲。 那是天生的。是老天爷赏饭吃,却被她端着碗要饭的“真”。 “抬起头来。”我说。 她慢慢抬起头。那是一张标准的、毫无攻击性的脸。没有我这种削骨磨腮后的人工精致,也没有阿萍那种硅油填充出的僵硬饱满。她的五官平淡,但组合在一起,就是有一种说不出的……对,一种“顺理成章”的味道。 就像是一件摆在满屋子高仿古董里的真品。哪怕它裂了,哪怕它蒙了尘,你也一眼能看出,它和那些涂脂抹粉的赝品是不一样的。 “叫什么?” “兰芷。”声音哑得厉害,像是含着沙。 “会喝酒吗?” “不会。” “会讨好男人吗?” “……不会。” 我笑了,扇子在掌心轻轻一敲。“什么都不会,来这狼窝里干什么?喂狼吗?” 她没说话,只是死死咬着嘴唇,直到咬出血来。那血珠子渗出来,殷红的一点,在苍白的脸上显得格外惊心动魄。 “我不想卖。”她终于挤出几个字,每一个字都像是从牙缝里崩出来的,“除了这个,干什么都行。” 老黑在旁边嗤笑:“装什么清高……” “闭嘴。”我横了老黑一眼,“人我留下了,记我账上。” 老黑拿着钱走了。兰芷站在原地,身体微微发抖。 我倒了一杯热水,推到她面前。 “在这儿,你是‘真’的,所以你最贱。”我盯着她的眼睛,残忍地剖开这个事实,“因为我们这些人,为了变成你这样,把命都豁出去了,把尊严都嚼碎了咽下去。而在那些男人眼里,你这种不需要努力就拥有的东西,反而没了那股子劲儿。他们来这儿,是来找刺激的,是来找‘假作真时真亦假’的那个‘假’的。” 她捧着杯子,指尖因为用力而泛白。 “我知道。”她说,“我不稀罕当女人。” 我抱着臂看着她,感到无聊的荒谬。 我花了大半辈子,挨了无数刀,吃了无数药,哪怕到了五十岁还在跟地心引力做斗争,就是为了维持这副女人的皮囊。而她,拥有着我梦寐以求的一切——子宫、细腻的皮肤、原本就属于她的女性身份——却恨不得把这身皮肉给扔了。 我们就像是站在镜子的两端。 “留下来吧。”我玩味地笑了,“不用你洗碗,也不用你卖。你就坐在这儿,坐在那盏灯底下。让我看看,真正的女人绝望起来是个什么样子,也算是给我解闷了。” 后来的日子里,她真的就成了红莲的一景。 她不怎么说话,也不怎么笑。她就坐在角落里,穿着那件我在夜市给她买的淡青色衬衫,扣子扣得严严实实。偶尔人少的时候,她会上台唱我一知半解的歌。 我并没有打算把目光投向她太长的时间,但当我发觉的时候,目光的方向已经成为了习惯。 我看她走路的姿势。没有刻意的扭胯,没有夸张的猫步,重心很稳,脚跟先着地,一种没有被高跟鞋驯化过的步伐。 我看她喝水的样子。嘴唇轻轻抿着杯沿,喉咙微动,没有那种为了展示脖颈线条而刻意仰头的动作。 我看她面对男人调戏时的反应。不是欲拒还迎,也不是泼辣对骂,而是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厌恶和冷漠。那种冷漠不是演出来的,是真的觉得恶心。 我在学她。 是的,我,美娜,蒂芙尼的前头牌,阅男无数的老鸨,在偷偷模仿一个落魄的弃妇。 我开始减少脸上涂涂画画的那些。我换掉了那些亮片旗袍,穿上了素色的长裙。我试着像她那样笑——不是嘴角上扬四十五度的职业微笑,而是淡淡的、只在眼底泛起一点涟漪的笑。 有一天晚上,店里打烊了。工人们在拖地,把那些酒渍和烟灰混在一起拖成一滩滩黑水。 兰芷坐在吧台边,正在算账。她算账很快,手指在计算器上飞舞。 “美娜姐。”她突然叫我。 “嗯?”我正在卸耳环,那对沉甸甸的珍珠把耳垂坠得生疼。 “我看了好久,你的耳洞发炎了,都肿起来了。”她放下笔,走过来,自然地托起我的脸,轻轻扳到一边,查看着我的耳垂。 她的手指凉凉的,软软的。那是一种没有攻击性的触感。 那一刻我僵住了。 多少年了,摸我脸的手,要么是男人的,带着情欲和烟草味;要么是整形医生的,带着橡胶手套和消毒水味;又或者是那些男人的老婆们,或粗糙或光滑、带戒指或不带、涂着指甲或不涂、骨节坚硬或柔软,带着尖利的风声和骂声扇在我的脸上,我对此非常熟悉。 但从来没有一只这样的女人的手,它纯洁地在我的脸上,让我一时忘记了过去那些手的样子。 “我去拿药膏。”她说。 我摸了摸脸,第一次觉得这层皮肉长在我身上不是为了挨打,也不是为了卖钱,就是为了等这一刻。此刻我庆幸着,因为感受过太多太多摩擦,所以能在她的手指落在脸上时全部的感官记住她的轮廓。 贰 · 笼中鸟与画中仙 我恨我的身体。 如果能选,我宁愿像外面那些拉客的皮条客一样,长一身粗糙的皮肉,哪怕满脸横肉,也好过这身招灾惹祸的细皮嫩肉。这具身体是我那个烂赌鬼丈夫最大的筹码。在清迈的时候,他用我的身体去借高利贷;在曼谷,他用我的眼泪去骗亲戚的钱;到了芭提雅,他干脆把这具身体连同灵魂一起,以五千泰铢的价格卖给了迭码仔。 “老婆,你忍忍。等我翻了本,我就来赎你。你是女人,女人总归是有退路的。” 这是他把我推进那辆黑色轿车时说的最后一句话。 去他妈的退路。女人的退路,就是躺下来,张开腿,变成一个容器。 我被带到了红莲,我以为这又是一个淫窝。我做好了咬舌自尽的准备,或者拿把剪刀捅死第一个爬上我床的男人。 但我见到了美娜。 第一次见她,她穿着一身墨绿色的旗袍,手里摇着把折扇,站在昏暗的灯光下。她很高,骨架比一般女人要大,肩膀略宽,但这并没有损耗她的美,反而给她增添了一种大树般的威严。 她看我的眼神,不像是在看一个货物,也不像是在看一个同类。 她像是在看一面镜子里的裂纹。 “留下来吧。”她说,“你就坐在这儿。” 于是我就留下来了。 我不用接客,不用陪酒,甚至不用笑。我的工作就是坐在那里,当一个摆设,当一株长错了地方的兰花。 起初我很怕她。我知道她是变性人。在这个圈子里,变性人的脾气通常很古怪,因为她们受了太多的苦,身体里的激素又常年紊乱。我怕她会突然发疯,怕她会像那些男人一样折磨我。 但我错了。 美娜是我见过的,最像女人的人。 不是指身体构造,而是指那种心气儿。 有一次,那个卖私油的工头老黑喝醉了,借着酒劲来摸我。我吓得浑身僵硬,连躲都不会躲。美娜从吧台后面冲出来。她没叫保安,也没拿酒瓶子。她只是往那儿一站,手里的折扇在老黑的手背上狠狠一敲。 “老黑,这是我的场子。兰芷是我的客人,不是挂牌的。” 她的声音不高,甚至可以说是温柔的。但那种气场,那种不怒自威的架势,硬是把那个一米八几的壮汉给镇住了。 老黑骂骂咧咧地走了。 美娜转过身,看着我。她没说什么安慰的话,只是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手帕,递给我。 “擦擦吧。”她说,“别让那种人的脏手味儿留在身上。” 那块手帕上带着香味。那是美娜身上的味道。 那一刻,我突然觉得,所谓的“女人”,到底是什么呢? 是我这种天生拥有女性器官、却只能任由命运摆布、被丈夫出卖的弱者吗?还是像美娜这样,把自己从男人的躯壳里剥离出来,一刀一刀雕刻成现在的样子,然后用这副身躯去保护另一个女人的强者? 如果是前者,那这“女人”不做也罢。 如果是后者,那我愿意做她的妹妹,甚至是女儿。在红莲的日子久了,我发现美娜其实很辛苦。 每天早上,店里还没开门,她就要起来化妆。那个过程漫长而繁琐。她要用特制的胶带把脸上的皮肤提拉上去,要用厚厚的粉底遮盖毛孔,要画出完美的眉形和唇线。 有一次,我无意中撞见她在更衣室里换衣服。 她背对着我,背上贴满了一块块像膏药一样的东西——那是止痛贴。常年穿高跟鞋,她的脚趾已经变形了;常年束腰,她的肋骨大概也是疼的。 那一刻,她看起来不再是那个八面玲珑的老板娘,而是一个正在受刑的囚徒。 我悄悄退了出去,没让她发现。 从那天起,我开始主动帮她做点事。帮她算账,帮她整理酒柜,帮她挡掉一些不必要的应酬。偶尔我会上台唱歌,那时候我很紧张,因为周围是暗的,只有台上有亮光。我看不清台下人的表情,所以我在上台前会先记住美娜的位置,那挺拔的、墨绿色的影子,在我眼底幽幽地晃动着,在我每一次抬头找寻的时刻。 我想让她歇歇。 哪怕只是一小会儿,让她从那个精致的、完美的“美娜”的壳子里钻出来,透口气。 十周年庆典的那晚人特别多。我坐在角落里,看着她在人群中穿梭。她穿着银白色的长裙,美得像一尊观音菩萨。但我知道,她的脚肯定在疼,她的腰肯定在酸,她的笑容背后,肯定藏着深深的疲惫。 中途,她躲到了后巷去抽烟,我也跟了出去。巷子里很黑,堆满了垃圾。空气里弥漫着一股腐烂的味道。美娜靠在墙上,手里的烟头忽明忽灭。她卸下了那种端着的架势,肩膀垮了下来,显得有些萧索。 “累吗?”我走过去,轻声问。 她吓了一跳,转过头看到是我,才松了口气。 “累啊。”她笑了笑,声音沙哑,“怎么不累,也是老啦,这双高跟些像是要把我的脚给锯了。” “那就脱了吧。”我说。我看着她。借着微弱的路灯,我看清了她眼角的皱纹,看清了她浓妆掩盖下的苍老。 她也是会老的。那个曾经名震蒂芙尼的头牌,那个让无数男人神魂颠倒的尤物,终究也会变成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太婆。到时候,她还剩下什么呢?没有子女,没有丈夫,甚至没有一个法律承认的身份。 她只有这间酒吧,和这满身的伤痛。一种巨大的酸楚涌上我的心头。我突然很想抱抱她。她这具从情欲和伤洞拼凑起来的疤痕交错的身体。 我伸出手,捧住了她的脸。她的脸很烫,大概是喝了酒的缘故。她的皮肤虽然涂了厚粉,但摸上去依然能感觉到下面肌肉的松弛。 她愣住了,看着我,眼神里闪过一丝慌乱。 “兰芷,你……” 我没让她说完。 我踮起脚尖,吻了上去。 我吻住了那张总是说着漂亮话、总是笑着应酬、却从来没说过一句累的嘴。 她的嘴唇带着烟草和薄荷的味道,竟然是柔软的。我们在黑暗中接吻。旁边是散发着恶臭的垃圾堆,远处是喧嚣的音乐声。 这个吻里没有欲望,只有一种“谢谢你还活着,也谢谢我活着”的感激。 也就是在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了。我不恨女人这个身份了。因为在这个世界上,还有美娜这样的人,在努力地、拼命地、甚至是用一种悲壮的方式,诠释着什么叫作“女人”。 如果连她都不怕,我又有什么资格去恨呢? 三 · 共同的黎明:清醒与灰烬 吻结束的时候,巷口传来了一声响动,像是什么东西被碰倒的声音。 美娜猛地推开我,眼神瞬间恢复了清明。她下意识地把我挡在身后,那是一种刻在骨子里的保护欲。 “谁?”她低喝一声。 巷口没有人,只有一个穿着白衬衫的背影,正急匆匆地往外走。 “是阿蓝。”我认出了那个背影。 美娜松了口气,随即又苦笑了一下。 “这孩子……怕是吓坏了。”她整理了一下头发,把那支歪了的玉簪扶正,“让他看见也好。省得他总觉得我是个神仙,不食人间烟火。” 她转过身,看着我。刚才那个吻的余温还在。我们之间的空气变得有些粘稠,有些尴尬,但更多的是一种打破了某种屏障后的坦然。 “兰芷,”她开口,声音很轻,“刚才……” “刚才什么都没发生。”我打断了她,帮她理了理裙摆上的褶皱,“只是两个喝多了的人互相扶了一把。” 美娜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对。互相扶了一把。”她伸出手,握住了我的手,“走吧,回去吧。场子里还一堆人等着我呢。” 我们重新走回那扇通往喧嚣的小门。 推开门的那一瞬间,热浪、音乐、人声再次扑面而来,但我看着美娜。 她深吸了一口气,挺直了腰背,脸上重新挂上了那种无懈可击的笑容。她踩着那双要把脚锯断的高跟鞋,像个战士一样,大步走进了那个光怪陆离的战场。 我也跟了上去。这一次,我不再觉得自己是男人们嘴里的一株长错了地方的兰花。 我是红莲的一分子。 我是这片烂泥塘里,唯一一株不需要假装盛开,却依然活着的花。 这就够了。 那天晚上结束后,阿蓝问过我:“兰芷姐,你那天唱《橄榄树》的时候,在想什么?” 我想了想,想起了那个烂赌鬼丈夫,想起了那个所谓的家,想起了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 但我最后说:“我在想,其实有没有家,也没那么重要。” “家这个概念既囊括人也囊括一些不是人的东西,在这个空间里你和她人、和不是人的东西的互动构成了大部分你的生活。但如果人的存在过于强烈,那么非人类的部分就可以少一些,反过来也是一样。最重要的是,如果能在那个人的身边,你可以放任自己成为一件东西——就是,可以当人,如果累的话,也可以变成类似毯子的东西搭在那个人的身上,什么也不想。” “那这就是家了吧,对我来说。” 阿蓝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他似乎在对我一口气说这么多话感到震惊。 我看了一眼正在吧台后面算账的美娜。她戴着老花镜,眉头紧锁,大概是今天的账目又对不上了。 我笑了笑,拿起抹布,开始擦拭那张已经被无数人摸得油光发亮的桌子。 天快亮了,芭提雅的雨季还在继续,但没关系。 雨总会停的。就算不停,我们也学会了在雨里游泳。 一条是想要变成人的鱼,一条是想要变成鱼的人。 在红莲这个鱼缸里忘记了所有无氧气之地的面容和名字。 骨中艳鬼 画室里没有风,只有那种被松节油和将死的花香腌透了的静止。 娜娜趴在一块铺着暗红色天鹅绒的台子上。那是块很旧的绒布,顺着毛摸像女人的手,逆着毛摸像猫的舌头。她身上什么都没穿,只在腰胯那儿松松垮垮地搭了一块蜡染的巴迪布,深蓝底子上开满了赭石色的缠枝莲,衬得她那身还没完全褪去少年青涩、却又被激素强行催熟了的皮肤,显出一种奇异的、介于生鲜与腐烂之间的质感。 她面前立着一面巨大的铜镜。镜子边角生了绿锈,映出来的人影也是昏黄的,像是在水底。娜娜很乖,一动不动地侧着脸,眼睛死死盯着镜子里的自己。她似乎很满意,嘴角挂着一丝像是偷吃了糖、又像是做了春梦般的笑。那些散落在她身边的干枯鸡蛋花,不像装饰,倒像是葬礼上的挽幛,而她就是那具刚从福尔马林里捞出来的、最鲜艳的贡品。 画家坐在画架后头,手里捏着一支细长的炭笔,在画布上发出“沙沙”的摩擦声。那是蚕吃桑叶的声音,也是时间被一点点磨碎的声音。 我坐在角落的藤椅上看着这幅画面。这里的冷气开得太足了,不是药房那种干燥的冷,而是一种阴森的、往骨头缝里钻的湿冷。 这种冷让我想起三天前的那个下午。也是这样的闷热,空气重得像吸了水的棉被。 那天阿萍刚从外面打牌回来,输了钱,一脸的晦气。她把自己那副一百多斤的肉身重重地摔在床上,竹席发出不堪重负的呻吟。她那两条腿搭在床沿上,肿得像两块发面馒头,脚背上的皮肤被撑得发亮,青筋像蚯蚓一样凸出来。 “阿蓝,给我按按。这脚要断了。”她哼哼着,随手把那把破蒲扇扔在脸上盖住眼睛。 我倒了一点红花油在手心,搓热了,握住她的脚踝。 那真是一双丑陋的脚。大脚趾外翻得厉害,那是常年为了塞进小两号的高跟鞋而付出的代价。脚底板上结着厚厚的老茧,上面还有几个鸡眼,摸上去硬邦邦的,像是一双在碎玻璃上走了一辈子的脚。红花油那种霸道的辛辣味瞬间弥漫开来,盖住了屋子里原本的霉味。 我用力按下去,拇指推过她小腿肚上那些纠结的静脉曲张。她吸了一口凉气,腿肚子哆嗦了一下,却没喊疼,只是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听着像是受用,又像是叹息。 “娜娜那小蹄子,最近是不是跟个画画的走得很近?”阿萍的声音闷在蒲扇底下,听起来瓮声瓮气的。 “嗯。说是去当模特,赚得多。”我低着头,手下的力道没停。 “赚得多?”阿萍嗤笑了一声,那笑声像是一口浓痰卡在喉咙里,“也就是骗骗她那种没见过世面的雏儿。艺术家?呸!这帮搞艺术的,心比我们还黑。” 她一把扯掉脸上的蒲扇,那双画着浓重眼线的眼睛里,透着一种在泥潭里滚过三遭的精明。她支起上半身,看着我,眼神刀子似的,在我身上滚了一滚。 “我们卖身,那是明码标价,钱货两讫。给多少钱,让你睡多久,完事了提裤子走人,谁也不欠谁。那帮搞艺术的呢?他们不光要你的身子,还要你的魂儿。他们把你拆开了,揉碎了,画在纸上,说是艺术,说是美。等你把自己都掏空了,以为自己是缪斯了,他们拍拍屁股走了,留你一个人在原地,连个囫囵个儿都拼不回来。” 她伸出那只贴着廉价水钻的手,指了指天花板,那里正对着娜娜住的阁楼。 “你看着点她。别让她真以为自己是飞上枝头的凤凰了。凤凰那是给皇帝看的,咱们这种人,顶多就是只花毛鸡。被人拔了毛炖汤喝,还得夸你肉嫩。” 我当时没说话,只是加重了手上的力道。阿萍疼得缩了一下脚,狠狠踹在我的肩膀上。 “轻点!想按死老娘啊?”她骂道,语气里却并没有真的怒意,反倒多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娇嗔,“跟你说话呢,听进去没有?你们俩,一个傻,一个呆,在这地方,是要被人连皮带骨吞了的。” 她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声音变得闷闷的,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互相照应着点吧。我也老了,看不住你们几天了。” 此刻,我坐在这间像博物馆一样的工作室里,看着那个被画家摆弄的娜娜,阿萍的话像是一根刺,扎在我的脑仁上。 那个画家叫Vivan。 她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穿着一件宽松的白色亚麻衬衫,袖子挽到手肘,露出一截藕一样白的手臂。她没化妆,头发随意地用一根木簪挽着,整个人透着股从小没缺过钱、没受过罪、没被人指着鼻子骂过的人,才能养出来的气质。她站在那里,就像是一株长在温室里的水仙,干净,清冷,不食人间烟火。 我看着Vivan的背影,那件宽松的白衬衫在冷气里微微鼓荡,像是一面虽未挂起、却已然招摇的旗帜。 恍惚间,这个影子和记忆里的另一片白重迭了。 我想起上周红莲的十周年宴会。在那层层迭迭的金色纱幔后面,我也曾瞥见过这样一个白色的背影。他站在人群之外,独立于那片喧嚣的泥沼,手里端着一杯酒,静静地看着这一切。 那是林吗?还是那个在雨夜巷口递给我手帕的H先生? 我分不清。光影在记忆里总是容易走样,他们都穿着一身一尘不染的白,像是在这五颜六色的红灯区里特意留出的两处空白。 但奇怪的是,当我闭上眼试图去描摹他们的轮廓时,那种触感却是截然不同的。 想到林,就像是有人伸手猛地擦了一把沾满水汽的玻璃窗——视线一下子清晰了,透亮了,那种“白”是锐利的、不容置疑的。可当你下意识地伸出手去想触碰时,指尖摸到的只有一层坚硬、透明且绝对的冰凉。他和眼前的Vivan一样,看着就在那里,其实隔着一个世界,隔着那层怎么捂也捂不热的玻璃。 而想到H先生…… 心里却是雾蒙蒙的。 像芭提雅雨季清晨怎么也散不开的海雾,湿润,厚重,把一切棱角都包裹了起来。他明明穿着比谁都板正的西装,看起来比谁都高贵,可那个影子落在我心口,却不像林那样冷硬。他是一团化不开的、带着体温的雾,花非花,雾非雾,让我看不真切,却又觉得那湿气已经无声无息地渗进了衣领里。 我捏着手里的茶杯,那种涩味还在舌尖打转。这两种“白”,一种让人清醒得发冷,一种让人迷糊得心安。 “别动,下巴抬高一点。” Vivan的声音传过来。很轻,很柔,带着一点点不易察觉的沙哑,像是烟抽多了,又像是某种高贵的倦怠。 娜娜立马把下巴扬起来,露出一截修长脆弱的脖颈。那块喉结虽然被手术削平了,但在这种极端的角度下,依然能看出一丝皮肉下的骨骼峥嵘。 Vivan眯起眼睛,手中的炭笔在空中比划了一下。她看的正是那块喉结。她不需要一个完美的女人,她需要的是这种“破绽”,这种在完美表象下撕裂开来的、带着血腥味的真实。 “很好。”Vivan低声说,“保持住,别呼吸。” 娜娜真的屏住了呼吸。她的胸廓因为缺氧而微微起伏,肋骨一根根凸显出来,像是一副精美的鱼骨架。 过了许久。 “好了,休息一下吧。” Vivan放下了炭笔,揉了揉手腕。 娜娜像是一只听到了指令的木偶,瞬间松懈下来。她从那堆丝绒里爬起来,动作有些笨拙,那块巴迪布滑落了一半,露出她大腿根部那道暗红色的伤疤。 她并没有觉得羞耻,反而很自然地扯过布料围在身上,脸上挂着讨好的笑,像只等待主人夸奖的小狗。 “老师,画得怎么样?我刚才那个姿势,脖子都酸了,是不是特像那个……那个什么天鹅?” Vivan笑了笑,走过去。她没回答娜娜的问题,只是从旁边的架子上拿过一瓶依云水,拧开盖子递给她。 “辛苦了。喝口水。” 她的动作很温柔,眼神也很专注。但那种专注,不像是在看一个人,倒像是在看一只刚表演完顶球的海狮。 “阿蓝,你也过来喝茶。”Vivan转头看向我,指了指旁边的一张雕花圆桌。 桌上摆着一套精致的功夫茶具,紫砂壶养得油润光亮。旁边还点着一炉沉香,烟气袅袅,把这间屋子熏得像个仙境。 我走过去,在娜娜身边坐下。 这间工作室很大,是由一栋老旧的殖民风格别墅改造的。挑高的天花板上装着巨大的吊扇,缓缓旋转着,搅动着满屋子的檀香味。 这里到处都是从世界各地搜罗来的“垃圾”——或者用那个画家的话说,是“灵魂的容器”。 我看见墙角堆着几个没下巴的骷髅头,头盖骨上居然雕满了繁复的螺旋花纹,像是在骨头上开出的诡异藤蔓。那些花纹里嵌着发黑的干泥,空洞的眼眶里似乎还残留着某种被猎杀时的惊惧。那是婆罗洲猎头族的战利品,如今像几个被玩坏的玩具一样被随意丢在地上。 旁边的架子上挂着一排皮影戏偶。它们看起来使用坚硬的皮皮做的,身体被拉得极长,四肢纤细得像昆虫的节肢,关节处用细线拴着。灯光一打,它们在墙上投下张牙舞爪的黑影,像是一群被压扁了、风干了的厉鬼,正举着那双过分修长的手臂,想要抓住什么活物。 还有那张雕花的长榻上,横陈着几杆长烟枪。烟杆是斑驳的湘妃竹,两头镶着泛黄的象牙,中间的银鞍上还镶着暗淡的宝石。那烟嘴上仿佛还沾着一百年前的口水味,那种烧焦了的鸦片膏的甜腥气似乎已经渗进了竹子的纹理里,闻着让人嗓子眼发紧。 最让人眼晕的是地上的南洋花砖。那些绿松石色和胭脂红交织的牡丹花纹,密密麻麻地铺了一地。每一块砖上都画着那种极度对称、极度繁复的几何图案,盯着看久了,那些花纹就像无数只睁开的复眼,在脚底下旋转、蠕动,仿佛要将人吸进去。 它们被随意地堆迭在一起,散发着一种陈旧的、充满了死亡气息的奢华。在这个房间里,所有活着的东西——比如娜娜,比如我——显得格格不入,像是误闯进了一座精致的停尸间。 墙角立着一把古旧的马来克力士剑(Kris),波浪形的剑身在阴影里闪着冷光。旁边的架子上摆着一排排玻璃罐子,里面浸泡着各种奇异的植物标本,在黄色的福尔马林液体里舒展着肢体。 娜娜捧着那瓶水,小口小口地抿着,喝水的姿势刻意地翘着兰花指。她在学,学Vivan,学兰芷,学一切她认为高级的女人,这让她充满了和外界、和一部分自己格格不入的、带着孩子气的清澈的欲望——在我眼里非常可爱 “这茶是大吉岭的夏摘,带点麝香葡萄的味道,你们尝尝。” Vivan给我们倒了茶。茶汤是琥珀色的,澄澈透亮,没有一丝杂质。 我端起茶杯,那瓷器薄得像蛋壳,烫手。 “老师,您这屋子真好看。”娜娜环顾四周,眼睛里闪着羡慕的光,那是穷孩子看到糖果铺时的眼神,“这些东西,都是从国外带回来的吧?” “差不多吧。”Vivan端着茶杯,靠在椅背上,目光漫不经心地扫过那些藏品,“那是巴厘岛的木雕,那个面具是从非洲带回来的,那个柜子……是在清迈的一个老宅子里收的。” 提到清迈,娜娜的眼睛亮了一下。 “清迈啊……我还没去过呢。听说那里很凉快,不像芭提雅,热得人发疯。” “是挺凉快。”Vivan笑了笑,“适合养老,也适合发呆。感觉那里的人走路都要比这边的人慢。” “老师,您什么时候回清迈啊?”娜娜试探着问,手指紧紧捏着那个矿泉水瓶子,把塑料瓶捏得咔咔响。 “过段时间吧。等这组画画完了,大概就要回去了。”Vivan看着娜娜,眼神里闪过一丝玩味,“怎么,你想去?” “想啊!”娜娜拼命点头,“做梦都想。我想去清迈把阿妈接过来……听说那边的房子便宜,空气也好……也想给她买房子......” 她絮絮叨叨地说着她的计划,那些关于买房子、接阿妈、过日子的琐碎愿望。在Vivan面前,她就像个透明的玻璃瓶子,把肚子里那点可怜的下水都倒了出来。 Vivan静静地听着,嘴角噙着一抹淡淡的笑,不置可否。她偶尔插一两句嘴,问问娜娜小时候的事,问问她阿爸是怎么打她的,问问她第一次穿女装是什么感觉。 “第一次穿裙子啊……”娜娜陷入了回忆,“是偷了隔壁姐姐的。红色的,上面还有小圆点。我躲在厕所里穿,那种滑溜溜的感觉贴在腿上,我就觉得,我本来就该是这样的。” “那你父亲发现了没?”Vivan问,眼神里闪过一丝探究的光。 “发现了。他把我吊起来打,皮带都打断了。”娜娜说着,下意识地摸了摸背,“但我当时没觉得疼,我就在想,那条裙子真好看,要是能死在那条裙子里就好了。” “死在裙子里……”Vivan重复了一遍这句话,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很美,有一种殉道的感觉。” 我喝了一口茶。 茶很香,带着所谓的大吉岭麝香味。但我却尝出了一股涩味,像是没熟透的柿子,把舌头都麻住了。 我看出来了,Vivan在“收集”。 她在收集娜娜的痛苦,收集她的卑微,收集她身上那种野蛮生长的、带着血腥味的故事。就像她收集那个非洲面具、那个巴厘岛木雕一样。 “这把刀也是收藏品吗?” 我指了指挂在墙上那把克力士剑,试图打断这场不对等的谈话。 “那个啊。”Vivan回头看了一眼,“那是马来克力士剑。据说以前是用来处决犯人的。刺进去,不用拔出来,血会顺着那些波浪形的纹路流干。” 她说这话的时候,语气轻描淡写,就像是在介绍一把切水果的餐刀。 娜娜打了个寒战,往我身边缩了缩。 “怪吓人的。”她小声说。 “艺术有时候就是吓人的。”Vivan转过身,目光落在娜娜身上,“就像你的手术。切开,缝合,重塑。那也是一种艺术,一种关于血肉的雕塑。” 娜娜愣了一下,似乎没听懂,但还是配合地笑了笑。 “老师说得对。反正……反正现在都长好了。” “是啊,长好了。”Vivan站起身,走到娜娜面前,伸出手,轻轻抚摸着娜娜的头发。 她的手指修长、白皙,指甲上涂着透明的护甲油。那只手顺着娜娜的头发往下滑,滑过她的脸颊,滑过她的脖颈,最后停在那块凸起的锁骨上。 娜娜僵在那里,像一只被主人抚摸的猫,既享受,又有些不知所措。 “你的骨架很美。”Vivan轻声说,“有一种……毁灭感。那是只有在经历了巨大的痛苦之后,才能生长出来的线条。” 她看着娜娜,眼神里流露出一种近乎痴迷的神色。 但我知道,那不是对娜娜的爱。 那是对作品的爱,对那个即将出现在画布上的、破碎的、扭曲的、充满张力的“娜娜”的爱。至于眼前这个活生生的、想着攒钱买房子的娜娜,对她来说,也许只是一个承载着那个“作品”的容器罢了。 “休息好了吗?”Vivan收回手,语气恢复了那种礼貌的疏离,“我们继续吧。趁着光线还好。” “好了好了!”娜娜赶紧站起来,把那块巴迪布重新围好,跑到那个铺满鲜花的软垫上趴下。 她努力摆出刚才那个姿势,下巴扬起,眼神看向镜子。 镜子里的她,在一堆干枯的花朵中间,像是一具正在腐烂的尸体,又像是要破开腐烂的一切将自己生出的艳鬼。 Vivan重新拿起炭笔,在画布上涂抹。 沙沙,沙沙。 我坐在藤椅上。窗外的蝉鸣声太大了,大得像是一场看不见的暴雨,要把这栋白房子给彻底淹没。 在这巨大的、轰鸣的背景音里,屋子里那点细微的声响反而变得格外清晰。 我想起阿萍那双被高跟鞋挤压变形的脚,踩在地板上沉重的闷响;想起金霞背上那五条经文,针尖刺破皮肤时轻微的爆裂声;想起林在冷气房里翻书,纸张脆生生地响。 还有H先生。 我想起他那件虽然考究却沾了雨水的西装,想起他递给我手帕时,指尖那点干燥的、真实的温度。 Vivan站在画架前,她的白衬衫在那一堆老旧的收藏品里显得太新了,新得有些晃眼。她专注地看着娜娜,眼神里全是欣赏,像是在看那把挂在墙上的马来克力士剑,又像是在看一朵开得正好的花。 茶凉透了。 我端起杯子,把那口带着涩味的冷茶一饮而尽。茶梗在舌尖打了个转,苦涩顺着喉咙滑下去,刮得人心里一激灵。 就在这一刻,我突然很想念H先生。 想念他身上那股混着雨水和烟草的味道,想念他说“人没那么娇贵”时那种平淡的笃定。在这个被描摹的下午,他的存在像是一个可以躲雨的屋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