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染民国》 墨染民国 第1节 墨染民国 作者:决绝 文案: 桑景云穿越民国,成了落魄商人家的小姐,被人堵着门要债。 父亲是个烟鬼,母亲没有主见,底下还有几个半大的弟弟妹妹。 饭都吃不饱的桑景云拿起笔,给自己写出了一个锦绣未来。 阅读指南: 1、种田文,主要写女主写小说,发家致富奔小康,但也会写家长里短过日子,会有各种配角出没。 2、男主是女主迷弟。 3、民国背景,但文里不会写历史人物,文里出现的人物都无原型,大家当架空的看。 4、会考据,考据不到或者剧情需要,就瞎编。 5、喜欢修文,段评会修掉,就不开段评了。 内容标签: 穿越时空 民国 种田文 升级流 年代文 逆袭 搜索关键词:主角:桑景云,谭峥泓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民国小人物的生活 立意:不管遇到多么糟糕的情况,都不要放弃 年中/年终盘点奖章 2024年 现言组年度盘点优秀作品 (在年中/年终盘点活动中入选的作品将获得此奖章) 第1章 桑景云 桑景云站在自家门口,看着仅有一河之隔的老上海贫民窟。 那里挨挨挤挤,建了不少“滚地龙”。 所谓滚地龙,是用竹子做框架,茅草做屋顶的棚户。这种棚户只有一米多高,人在屋里根本站不直,只能打地铺睡觉。 棚户的住宿环境非常差,还毫无安全性可言,无法防盗。 不过住棚户的人,白天要么做苦力要么拉黄包车,从清晨干到天黑,也只够混个温饱,他们没东西供人盗窃,也没力气挑剔生活环境。 这是这个时代的贫民窟,这里的环境比桑景云上辈子在各种视频里看到的,欠发达地区的贫民窟更加糟糕。 后世那些贫民窟的房子,好歹有个铁皮的房顶,河对岸那些棚户,却连屋顶都是茅草的。 瞧着这一切,想到自己如今的境况,桑景云的胸口仿佛坠了一块巨石。 她的心沉甸甸的,肺也被挤压着,让她喘不上气。 她运气好,并未穿到贫民窟,但面临的情况,同样糟糕。 这是1916年的上海县城郊区,而桑景云,并非土生土长的这个时代的人,她来自21世纪。 她出生在九十年代初的农村,小时候家境不怎么好,但她父母都是能拼敢干的,到她上小学三年级时,家里已不再缺钱。 等到她上初中,她父母的生意更是越做越好。 她父母忙着做生意,后来还离婚各自组建了新家庭,没时间管她,就只一味给她钱。 好在她没学坏,只是爱看各种小说漫画。 小学时,她便看了很多书,等到初中,更是一发不可收拾,每日写完作业,就沉浸在小说中。 高中时,她还开始创作自己的小说。 她写的第一部小说便有幸出版,她的创作之路,也就持续了下去。 她父母出于对她的愧疚,在她成年时分别给她买了房,还给了她一笔钱,因而大学毕业后,没有经济压力的她,顺理成章成了一个全职作者。 穿越前,她三十出头,已经是小有名气的网络小说家。 她很满意自己有钱有闲的生活,不曾想暑假出去旅居避暑,竟遭遇车祸。 再醒来,她就已经成了民国初期一个落魄商人家的小姐。 落魄都不足以形容她家,如今她家家徒四壁,还欠了外债,究其原因,就是因为她有个赌钱还抽大烟的爹。 桑景云穿来已有两天,接收了原主记忆的她,已经弄明白原主一家的情况。 原主跟她一样,也叫桑景云。 桑家祖籍嘉兴,早先是大户人家,以从农村收土丝运销上海为生。 1860年,太平军打到嘉兴,桑家的祖居和丝行被焚烧殆尽,桑家人也死了不少。 那年,桑景云的祖父桑元善二十四岁,已经娶了表妹为妻,育有一女。 他原本生活幸福,不想突罹厄运,父母弟妹还有年幼的女儿皆在这场祸事里去世,只他和妻子逃过一劫,去了上海讨生活。 之后两年,太平军在上海附近,和清军以及盘踞上海的列强几次交战,让周边百姓苦不堪言,也让桑元善吃足苦头。 一直到桑元善二十八岁那年,生活方才有了转机。 那年太平天国战败,桑元善的叔叔派人找到在上海绸缎铺做工的桑元善,带着桑元善和其余桑家人,从桑家祖宅掘出几缸银子分了。 分过银子后,大多数桑家人依旧在嘉兴生活,桑元善却是带着妻子和银子,回到上海。 当时租界还不如后来繁荣,倒是上海县城人声鼎沸,桑元善在大东门开了个绸缎铺,生意极好。 可惜他妻子几次生育,孩子皆未立住,到他四十多岁的时候,他妻子还因病去世,只留下他一个人。 桑元善孑然一身,很是孤寂,就托媒人寻了个农家女做继室。 这农家女,便是桑景云的奶奶桑钱氏。 桑钱氏是家中长女,父母早逝后,独自带大弟妹,蹉跎到二十四岁都未成家,她原想让弟弟给她养老,但弟媳看不惯她在家,几次三番与她起争执,她便把自己嫁了出去。 桑元善继娶,是想寻个能干身体好的女人照料自己晚年,不想桑钱氏嫁他不过数月,就有了身孕,生下桑元善的独子,也就是原主的父亲桑学文。 桑元善此时已四十六岁,虚岁都四十八了,到这年纪才得了个孩子,那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他身体一般,时常生病,原以为自己活不到六十,可自打有了孩子,他身体越来越好,七十多岁,都还能打理家中生意。 可惜,被他宝贝着长大的儿子不争气。 桑学文被宠溺着长大,为人懒散,游手好闲,即便桑元善手把手教他,他在生意上也不开窍,一日日的,就知道玩乐。 哪怕后来娶妻生子,有了四个子女,他也还是如此。 桑元善舍不得管教儿子,只能做好“养”儿子一辈子的准备。 他早早在乡下买了大片田地,如此一来,即便桑学文做不了生意,靠收租也是能过下去的。 桑元善打理生意之余,含孙弄怡,只觉人生已经圆满,又哪会想到,桑家会突然败落? 时间进入民国,租界越来越兴盛,南市县城日渐萧条,桑元善的绸缎铺的生意,就不好做了。 偏在这时,桑学文被有心人引着,染上了大烟。 之后,那些人还带他去赌坊,设局让他赌博,输掉大笔银钱。 屋漏偏逢连夜雨,即便年迈的桑元善调盈剂虚,勉力支撑,桑家还是败了个干净。 短短数年,桑家绸缎铺破产,桑元善曾经买入的田地被卖出去,桑家位于县城的宅子被收走…… 他们一家,只能租了上海南郊,跟棚户区隔河相望的一处小宅居住。 桑学文还算有点良心,将家业败光后,便不再赌博。 但他戒不了大烟。 不久前,桑学文犯烟瘾,抢走原主母亲自幼佩戴的银锁片,还动手打了阻拦的原主一巴掌,正巧被桑元善瞧见。 刚过八十大寿,已经年迈的桑元善瞧见这一幕,后悔没把儿子教养好,一口气没上来,就这么去了。 原主亲眼见到祖父被父亲气死,受了惊,又觉得若不是她跟父亲起冲突,祖父不一定会死,后悔之下,就病倒了。 原主跟祖父关系极好,她拖着病体参加祖父葬礼,日夜哭泣,终于,在祖父丧礼过后,一场高烧,烧死了她。 随后,桑景云在这具身体里醒来。 桑景云知道自己已经回不去现代。 今后,她就要在这个时代生活下去。 回过头,桑景云去看桑家租住的小宅。 这宅子比河对岸的那些棚户,好了太多。 两米多高的围墙围了大概一百二十平方的一块地,围墙里,南边是一个约莫五十平方的院子,北面则盖了两间朝南的大屋,每间屋子的上方,还都有一个阁楼。 那两间大屋,一间用来做饭吃饭以及待客,另一间则被分隔成两间,分别给桑学文夫妇和桑钱氏住。 至于桑景云在内的几个孩子,他们住在阁楼上。 今日,恰好是桑元善头七。 桑家如今,还有七口人。 年纪最大的,是桑景云的祖母桑钱氏,桑钱氏今年五十九岁,是个健硕的老太太。 居中的,则是桑学文夫妇。 桑学文今年三十四岁,是个烟容满面,眼眶发黑,形销骨立的中年男人。 他的妻子陆盈今年三十三岁,是个身材娇小,相貌清秀的小脚女人。 两人育有两子两女,桑景云是长女,今年十六岁,下面还有十三岁的二弟桑景英,十岁的三弟桑景雄,和五岁的妹妹桑景丽。 桑景云慢慢往回走,走进吃饭用的堂屋,一眼就瞧见里面朝南位置,摆着一张瘸了一条腿,用瓦片垫起桌角的老红木的桌子,上面供了桑元善的遗照,和一碗白米饭。 这个时代,有钱人的葬礼极为隆重。 墨染民国 第2节 原主儿时,桑元善曾带着原主去参加他好友的葬礼,人家用白绸装扮了好几道灵门,白日里请乐队不停奏乐,晚上请越剧班子唱戏,热热闹闹一直到头七。 彼时桑家还未败落,桑元善指着那葬礼,对原主道:“阿云,等将来我过世,也要这么办。” 桑元善很重视自己的丧事,他提前拍了遗照,还早早用上好的木材给自己打了一口棺材,上头光黄铜就用了二十斤。 可惜,为了帮桑学文还债,这口棺材被桑元善典当出去。 七天前桑元善去世,只一副薄棺草草下葬,要不是桑元善生意场上的朋友帮忙,桑元善怕是连个墓地都没有。 桑钱氏从外头进来,一眼就瞧见孙女呆呆看着桑元善的遗照。 “阿云,你身体还没好,去屋里坐着吧。”桑钱氏的声音响起。 桑钱氏年纪不小,她长相普通,但身体极为健硕,论力气,比桑学文这个整日抽大烟的男人还大,自从搬来这里,家里家外的体力活,就都是她在做。 “奶奶,我这就进屋。”桑景云用方言回复,往屋里走。 堂屋里,她娘陆盈拿着一个针线笸箩,正在做针线,她妹妹桑景丽陪在旁边,正摆弄一块碎布头。 桑景云在墙角的竹椅上坐下,一阵气虚。 她这身体的原主打小体弱,前几天又大病一场,以至于她刚穿来的时候,起不了床,今天好不容易起来,也三步一喘。 这身体,须得好好养养才行。 桑景云这般想着,突然瞧见一个肥头大耳的男人,带着两个小厮从外面进来。 这人进门后,先是看了看院子,又用脚踢了踢院墙。 他的皮鞋从用土夯出来的院墙上刮下一层泥,他抬脚把那泥往身后小厮的裤腿上抹,嘴里满是嫌弃:“桑少这辈子,怕是从未住过这样的院子吧?可真是受了大委屈。” 第2章 还钱 桑景云回顾原主记忆,弄明白了来人的身份。 这人姓李,曾是桑学文的狐朋狗友之一。 桑元善是个有本事的人,早年在上海县城混得风生水起,银子一箱箱地往家里抬。 桑学文出生时,他的事业更是如日中天。 因此,桑学文从小锦衣玉食,不曾受过一点苦。 桑学文手松,又是个爱玩乐的,这上海的纨绔,就都跟他称兄道弟。 眼前这人,早先不过是桑学文身边的跟班,只是这时代的上海变化极快,现如今,对方搭上了租界的能耐人,生意做得很大,桑家却已经败了。 所以,这是耀武扬威来了。 李老板说完,见没人应声,大声道:“人呢?桑大少你人呢?你可不能躲在一群女人身后,欠钱不还!” 他话音刚落,就见桑学文两眼无光,脚步蹒跚地从屋里出来。 桑钱氏是个普通村妇,相貌并不出众,反倒是桑元善长得极为英俊。 桑学文像桑元善,曾是个俊俏后生,现下却毫无精气神,又瘦得过分,就像是披了人皮的骷髅上,挂了件破长衫。 桑景云穿来的这两天一直在阁楼上养病,还是头一次见自己的这位父亲,瞧见之后,心中五味杂陈。 这几年的桑学文,让人恨不得把他摁尿桶里溺死,但曾经的桑学文,对妻子儿女和父母,却是极好的。 他每日玩乐回来,都会给家里带些零嘴。 海棠糕、百草梨膏糖、五香豆、沙利文饼干、荷兰水……应有尽有。 但凡有庙会,他还一定会带子女去逛,在桑景云还小的时候,他每次都让桑景云坐他脖子上看杂耍。 那时的他,约莫是自幼耳濡目染学了桑元善宠孩子的劲儿,对几个孩子,那是真的好。 年幼的桑景云坐他脖子上吃酒酿圆子,不小心把碗打翻在他头顶,他一点不在意,哄好被吓到的桑景云之后,就那么顶着一头酒酿,继续看人家耍猴。 可惜,再好的人,一旦沾了赌毒,就变了。 桑学文看着李老板,哆嗦着一张嘴,说不出话来。 李老板就又奚落起来:“桑大少怎么这么一副样子?衣服都皱成这模样了还穿?要不要我送你几件旧衣?” 桑学文一脸麻木,还是桑钱氏上前说话:“李掌柜,学文欠你的一百元我已备好。” 李老板有些意外,看了看那破红木桌上桑元善的遗照,又冷哼一声:“桑老板死得好啊,听说你们拿了奠仪,丧事都是简办的,可算是抠出了这一百元!” 桑学文听到这话,终于忍不住,流着泪朝着李老板冲过去,想要撕打对方。 但不等他近身,李老板身后的小厮,便一左一右,将他架住。 李老板笑眯眯的,还在一边大呼小叫:“你们小心点,可别伤了桑大少,要被他讹去药钱的!” “啊啊啊啊!”桑学文嘶哑地喊,眼泪鼻涕一道往外飙,瞧着惨不忍睹。 桑景云瞧见自己的小妹妹,已经被母亲紧紧抱住,两人一道瑟瑟发抖,桑钱氏倒还稳得住。 桑钱氏不去看涕泪横流的儿子,转身进屋,抱出个竹笆斗放在李老板面前:“这里是一百元。” 笆斗是此时常见的,用来放粮食杂物的容器。这个竹笆斗里面放了一百个银元,摆到地上的时候,银元之间相互敲击,锵锵作响。 银元重七钱三分,一百个银元,重七十三两,分量不轻。 李老板用脚踢了一下那竹笆斗,趾高气昂:“桑老夫人,这钱我要查验过,你搬个凳子给我坐吧。” “姓李的……”桑学文想骂人,但被李老板的小厮用挂在脖子上的汗巾堵了嘴。 桑景云见屋里都没个空凳子,早已站起身,桑钱氏便搬了她原先坐着的竹椅,给李老板坐。 李老板大马金刀坐在竹椅上,从自己怀里掏出崭新的一元钱,一块块去敲桑钱氏给他的银元,敲过觉得声音没问题,便一枚枚叠放起来,每十元叠成一堆。 一边数钱,他还一边奚落桑学文:“桑大少,没了你爹,你以后的日子可要怎么过?要不要来给我拉车?不对,你这身板,可拉不动车,怕是只能去讨饭。” 桑学文已经没力气闹了,只木木地流眼泪。 李老板把没问题的钱都放在一边,最后笆斗里,就剩下两块银元。 他拿了其中一块敲给桑钱氏听:“桑老夫人,你听这声,这声不对!这是夹铜洋钿。” 洋钿是本地方言对银元的称呼,此时的银元,要求是九八纯银铸成,但市面上□□很多,那些□□,会多掺一些铜或者铅,敲击声便与寻常银元不同。 这种银元的价值,比不上纯度高的银元。 “我给李老板换。”桑钱氏又进屋一趟,取出几串铜钱。 李老板道:“桑老夫人是个敞亮人,那就再补我一百个铜元吧。” 此时在上海,银元和铜钱混用,还有一种比银元小的银质货币也很常见,这种货币被称为银角子。 一枚银元被称为“一元”,银角子按分量,有“一角”的,也有“两角”“五角”的。 这些钱币之间,并不是等量换算的,按照当日银价不同,换算比例不同。 银价贵的时候,一个银元能换一百三十个铜元,银价便宜的时候,一个银元只能换一百二十个铜元。 此外还有纸钞流通,但并不被信任。 桑钱氏的铜钱,一串正好一百枚,她给了李老板一串,李老板转手就将之扔给一个小厮:“这钱你们两个分了,算是给你们的辛苦费。” 这两个小厮连连躬身道谢,谄媚地说着吉祥话。 李老板让他们将地上的银元装起来,把欠条给了桑钱氏:“桑老夫人,我们这就清账了!看在刚过世的桑老板的面上,我这次不收利钱,下回桑少再来借,我可没那么客气了。” 桑钱氏收了欠条,恭敬道谢:“今日多谢李老板通融。” 李老板背着手往外走。 到了外头,走出一段路,他对身边的小厮道:“破船还有三千钉,没想到这桑家,竟能把钱还了!” 他身边的一个小厮问:“掌柜怎得不收利钱?便宜那一家子了。” 李老板道:“那桑元善在上海混了五六十年,虽被桑学文败光了家业,却也是有些名声的。他刚死,我便把事做绝,将来谁还敢与我做生意?” 那两个小厮闻言,对着李老板,便是一顿恭维,夸李老板有远见。 桑家。 李老板离开后,桑钱氏就关了院门。 桑学文浑身冒汗,滚在地上抽搐,嘴里喃喃自语,喊的也不知道是“烟”还是“爹”。 桑钱氏颓然地坐在他身边,拿了一根桑条,一边抽他一边骂:“畜生,你这小畜生!” 说着说着,之前还强撑着的桑钱氏,便泪如雨下。 陆盈和桑景丽,更是早就哭成一团。 桑景英和桑景雄不在家,要是在,八成也要哭。 桑景云走到桑钱氏身边,对桑钱氏道:“奶,你把爹送屋里去吧,别吓到妹妹。” 桑钱氏听到大孙女的话,见小孙女被吓得瑟瑟发抖,起身把儿子拖回屋。 桑景云见状,又道:“奶,你给门加把锁。” 桑学文虽然混账,但跟从小宠着他的桑元善的关系,是真的好。 那日他抢走陆盈的银锁片,买了烟土回家,得知桑元善去世,就晕了过去,这些天都没再出门,一副要痛改前非的模样。 但他早已不是第一次赌咒发誓要改了,桑景云不信他。 这几年,桑学文总是前一秒指天发誓说自己要戒烟,下一秒犯了烟瘾,就只想要烟土了。 不把他锁起来,他又跑出去借钱,那他们可如何是好? 桑钱氏一边流泪,一边找出一把黄铜锁,把桑学文和陆盈住的屋子给锁上了。 桑景云这时又道:“奶,我想跟你谈谈。” 穿来之后,桑景云不止一次思考自己的未来。 她想过抛下桑家人,独自去讨生活,但很快便将这念头抛之脑后。 一来桑家人对原主很疼爱,她借了原主的身体重活一次,不好扔下他们。 二来,她此时不过十六岁,还是个女人,若没了家人,遇到事情,怕是要任人宰割。 这年头的治安可不怎么样,这上海县城,就有很多地痞流氓,这些人还大搞黄赌毒。 墨染民国 第3节 前世桑景云看资料,知道在他们国家刚建立时,上海公开的,从事风俗业的女子,便有十万人。 如今是民国初年,从事这行业的女子没那般多,但也好不到哪里去,她这身体弱得很,没人护着,搞不好就被人卖进了红灯区。 真要那样,可就求告无门了! 既然不打算走,那她就要想办法,让桑家的日子好过一些。 桑学文是决计不能放出去的,陆盈没主见靠不住,弟弟妹妹又还小……他们这一家子将来要如何过,她得跟桑钱氏好好商量。 桑钱氏看了桑景云一眼,打开自己的房门:“阿云,你跟奶进屋吧。” 桑景云跟着桑钱氏进了屋,就见桑钱氏的屋里只一张破床,几个很旧的红木箱子,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奶,我们家还有多少钱?”桑景云直接问。 他们家人多,每日光吃饭就要花不少钱,偏还没有收入。 也不知道家里还剩多少钱。 第3章 未来打算 桑景云不怕自己找桑钱氏询问,会惹来桑钱氏的怀疑。 她这身体的原主出生时,桑学文和陆盈的年纪都不大,尤其是陆盈,生产时才十八岁,因而原主自幼体弱。 但孙辈里面,桑元善最喜爱的,便是原主。 桑元善早逝的原配是与桑元善从小一起长大的表妹,两人感情极好,而他们婚后的第一个孩子,是个女儿。 可惜遇上战乱,那女孩儿才四岁,就死在战乱中。 之后,他们两人再有孩子,要么出生就体弱,连一岁都没活到,要么早早流产。 这情况,让桑元善在很多年里,一直惦念早逝的女儿。 当原主出生,因着移情,他对原主的疼爱,不弱于桑学文。 原主年幼时,他时常抱着原主去绸缎铺,还手把手教原主打算盘、认字。 原主的弟弟妹妹,都没有原主这样的待遇。 被桑元善这般教养的原主,是个极有主意的。 桑家败落时,她一直跟在桑元善身边,给桑元善打下手,往日里桑学文胡闹,她也敢上前制止,甚至会训斥桑学文。 桑元善去世那天,她就跟桑学文起了口角,两人还动了手。 原主是个能撑事的,可惜她亲眼看到桑元善去世,满心愧疚,因而不顾生病强撑着给桑元善守灵,到底还是一命呜呼。 “阿云,家里已经没有什么钱了。”桑钱氏叹气。 桑钱氏原本是个村妇,大字不识一个,嫁给桑元善之后,才认了一些字。 她对桑元善极为崇拜,也觉得读过书的孙女比自己厉害,就将桑家如今的情况,和盘托出。 当初桑学文赌博,是拿了自家房契地契作抵押借钱的,因而家中房产田地,都被他输了个干净。 之后桑家破产,那些给桑元善供货的人纷纷上门讨要货款,他们家中值钱的东西并桑元善的一些珍藏,也都被估价抵债。 可即便如此,桑家也不曾将欠款还清。 幸而那些跟桑家做生意的人,看在桑元善的面子上免了一些债务,不曾跟桑家为难。 烂船还有三千钉,刚搬到这里时,桑元善手上多少还有些银子,陆盈的首饰也保下了一些,但桑学文戒不了大烟。 那烟土,即便是较为普通的,一个银元也只能买一两。 桑元善疼孩子,见不得桑学文受苦,陆盈又是个没主见的,两人手里的钱,便逐渐消耗一空。 桑元善去世前,家中只剩下几个银元,当时,桑元善都打算豁出老脸,去跟人借钱了! 李老板那一百银元,是桑学文刚开始赌博,不曾输光桑家家产时借的。 早先两人一起喝酒玩乐,总是桑学文请客,所费不赀,因此,他虽跟李老板借了一百元,但并不将之当回事,以为李老板不会跟他讨要。 李老板起初也并未跟桑家要钱,一直到桑家败落,才拿着欠条时不时上门奚落桑学文。 当时的桑家,拿不出这一百元,直到桑元善去世,曾经跟桑元善相交的人前来拜祭,奉上奠仪,桑钱氏才总算将钱凑够。 也因此,桑钱氏惹来很多闲话。 此时有人去世,奠仪给的一般是蜡烛、锡箔之类,但桑钱氏厚着脸皮,让报丧的人给亲朋好友传话,让他们尽量给现钱。 不仅如此,桑元善的葬礼,她也办得极为简薄,惹来某些亲朋的埋怨,觉得她亏了桑元善,为桑元善不值。 原主就曾在葬礼上听了不少闲话,气得不行。 桑钱氏自己,也极为愧疚,此时眼里含泪:“阿云,我对不住你爷爷,都没让他好好下葬,只是欠了钱,总要还的……” “奶,爷爷不会怪你的。”桑景云安慰桑钱氏。 原主和桑钱氏都因为葬礼简陋而自责伤心,她却没有这样的想法。 人死后,一切皆空。 葬礼不过是给别人看的,总不能在一家子人都要过不下去的时候,还大操大办身后事。 只是,桑家的情况,着实糟糕。 将欠李老板的钱还清之后,他们家如今连一个银元都拿不出,只剩下几个银角子并三百多枚铜钱,总价值约莫四个银元。 他们这宅子较为偏僻,又是熟人旧宅,租金不贵,但每月也要两元。 此外,上海粮价较贵,大米每担要三元,也就是说,一百斤米,要三个银元。 他们家七口人,一个月一担米根本不够吃,若是敞开肚子,两担都是吃得光的,这还没算菜钱。 即便再节省,要养活一家七口人,要付房租,一个月也至少要八元。 这钱要哪里来? 桑景云扒拉了一下自家那些亲朋好友。 桑元善没有兄弟姐妹,那些堂兄弟也都已离世。 双方还分隔两地五六十年,桑元善那些堂兄弟的后人,跟他们家并无交情。 那些留在嘉兴的桑家人,家中还并不富裕。 此次桑元善去世,他们遣人来了一趟,送了十元奠仪并白蜡烛、清香等,在他们家打地铺住了一晚,第二日便离开了,并不打算接手桑家这个烂摊子,桑家也回不去嘉兴乡下。 桑钱氏农村出身,亲戚都穷,如今更是对他们避之唯恐不及,同样靠不上。 陆盈是上海本地人,家中原本有些钱财,但她父母早亡,她弟弟无心做生意,卖了家中铺子后外出读书,不知去向,因而她家,也给不了桑家帮助。 至于桑元善在上海的朋友,桑家出事后,他们已经帮过许多,桑家还欠着他们银子。 现下他们不跟桑家要债,已经是给桑元善面子,再想让他们帮忙,是决计不行的。 “之前你爷爷办丧事时,陈家送的奠仪是你爷爷亲手写的欠条,王家也一样……”桑钱氏将几张欠条给桑景云看。 桑景云看过,感叹这些人厚道之余,也知道他们必是不想桑家人再上门的。 桑景云上辈子,自幼没父母管束,一直跟爷爷奶奶一起生活。 她的爷爷奶奶都是普通农民,两人不止她父亲一个孩子,还重男轻女。 他们对她不坏,但也不好。 她小小年纪,就自己上下学,自己处理学习生活上遇到的麻烦,后来,她更是独自生活多年,生活自理能力极强。 已经活了三十多年的她,比原主这个十六岁的小姑娘,更有主见。 “奶奶,家里已经没多少钱,必须省着花。依我看,村里的粮食,必然是比城里便宜的,明日你可以去村里看看,买些粮食,还可多买些红薯,再要些红薯藤当菜……往后,我们的院子里也可收拾一下,种些菜蔬。”桑景云说着自己的打算。 她这身体的原主对农村并不熟悉,但她上辈子出生在农村,知晓农村情况。 如今农历已进入八月,红薯该长成了。 无论如何,红薯都比大米便宜。 “奶奶,明日,我会与景英一道,去拜访一下张四叔,与他说明情况,让他把房租宽限几日。”桑景云又道,眼下是八月初,到了该交房租之时。 但这钱,他们不能交,若是交了房租,接下来他们一家的吃喝,便要成问题。 张四叔应当不会上门讨要,但他们该上门说一声。 桑景云又说了些别的打算,比如她想去县城接一些糊包装盒这样可以在家中做的工作,带回家做。 做这些赚得很少,但多少能赚点。 说这些的时候,桑景云再次庆幸,她穿在桑家,而不是河对岸的贫民窟。 此时的上海,尚是个熟人社会,那些铺子是不会信任陌生人的,更不会信任那些住棚户的人。 那些人想要接手工活回家做,极为困难。 但她是桑元善孙女,她上门去求,人家总会帮忙。 “奶奶,我会想法子找个工作,家里的日子,一定会好起来。”桑景云说到找工作,便想叹气。 她这身体的原主识字会算账,这些技能,她都继承了。 她上辈子大学毕业,还会一点英文,会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 她有这么多本事,若是个男子,打着桑元善孙子的旗号,找工作轻而易举。 但她是个女子,那想要找工作,怕是没那么容易。 除了找工作,桑景云还有一个赚钱法子,那便是写小说,赚稿费。 但她此时不知道要如何投稿,不知道此时的人喜欢怎么样的小说,小说还不是短时间能写出来的,拿到稿费更是需要时间。 此事只能慢慢来,眼下,找个工作最为要紧。 不止她,桑景英今年十三岁,已经小学毕业,也可以试着去找工作。 桑元善很重视他们这些孙辈的学业,甚至动过送她和桑景英去国外读书的念头,但如今这情况,桑家已经没钱送桑景英去读中学。 当务之急,还是赚钱。 其实,今日桑景英和桑景雄两人不在,便是因为这两人出去打零工了。 墨染民国 第4节 桑景云说完后,桑钱氏道:“阿云,别的都行,只你去找工作一事,决计不行。” 如今外面乱得很,桑钱氏不放心十六岁的孙女去外面。 桑景云却很坚定:“奶奶,你放心,我不会独自出门。” 说完,桑景云转移话题:“奶奶,其实最要紧的不是这些,而是要管住父亲。” 桑钱氏听桑景云说到桑学文,神情怅然。 桑景云之前表现得很强势,此时却刻意露出悲伤脆弱:“奶奶,若是再放任父亲不管,他说不定就要卖了我换大烟!奶奶,你可怜可怜我,以后决不能再让父亲出门!” 桑学文此人,若是关在家里,只需给碗饭吃,花不了几个钱,可若是放出去……谁知道他会干出什么事情? 桑景云知道自己力气小,管不住桑学文,今后,就要靠桑钱氏了! 皮包骨头的桑学文,是打不过腿比桑景云腰还粗,至少有一百四十斤的桑钱氏的。 第4章 弟弟 桑元善四十多岁才续弦,当时他对自己第二任妻子的要求,便是体格健壮。 桑钱氏是干农活的一把好手,身高达到一米六五,力气很大,这才会被选中。 因着这些年养尊处优不缺吃喝,她虽然年近六十,但体力依旧很好。 桑景云学着原主年幼时的模样,扑在桑钱氏怀里哭:“奶奶,我听人说,抽大烟会坏了脑子,让人变成疯子。爹他现在这样子,若是再放出去,也不知道他会干出什么事情来!” 哭完,桑景云又说了一些抽大烟的人卖儿卖女的事情,给桑钱氏洗脑。 这个时代跟后世不同。 后世,托国家的福,毒品被禁止,贩毒是死罪,普通人不至于受害。 但在这个时代,大烟堂而皇之地在店铺里出售,在街上,甚至能看到相关广告。 最初,大烟都是列强往他们国家贩卖的,那些侵略者,还靠着大烟从他们国家攫取无数财富。 而后来,他们国家一些眼里只有利益的人,干脆自己种大烟。 民国时期,中国一度是全世界鸦片产量最高的国家,新中国成立时,全国上下竟是有两千万吸毒者! 桑景云上辈子看这些数据时,无比庆幸自己生在新时代,无比感激那些革命先辈。 是他们结束混乱,建立了新中国。 她的国家一直保护着她,让她可以生活在一个安全的环境里。 可惜,现在她穿到了民国。 这个时候,在他们国家,有无数人因为大烟倾家荡产,家破人亡,自己的身体也坏了。 桑学文其实是先被人引着抽上大烟,之后才沉迷赌博的,桑景云觉得他赌那么大,应该也跟大烟有关。 吸毒的人,什么事情干不出来? 这东西,当真害人不浅,偏这时候,许多有名望的人聚会,竟然也会一道抽大烟。 总之,此时的上海,被大烟害惨的人数不胜数。 桑学文抽上大烟之后,原主特地打听过相关事情,桑景云这时,也就能举出许多例子。 比如有人烟瘾上头,为了抢钱砍死父母,又有人为了抽大烟卖掉妻子,还有人为了抽大烟在路上见人就跪…… “奶奶,爷爷已经被爹气死,死前还念叨着要打断爹的腿,我们可不能再让爹去抽大烟。”桑景云又道。 桑钱氏红着眼睛叹气:“你爷爷以前,太纵着你爹了!” 桑景云深以为然。 若是桑元善早些管束桑学文,情况不一定会如此糟糕,可惜桑元善疼孩子,狠不下心。 相比之下,桑钱氏反而严厉一些,不过也没好到哪里去。 桑景云见已经说动桑钱氏,就开始跟桑钱氏说桑学文的管束方法。 清末民初,世道是有些乱的,城里还好,城外有很多强盗土匪。 因而此时有点钱的人家,盖房子都会将房子的围墙盖得极高,还很注重防盗。 他们这房子便是如此。 只要桑钱氏看好大门,桑学文是没本事出去的,若是桑钱氏不在家,也可将桑学文锁在屋内。 他们这房子为了防盗,楼下的两间屋是没有窗户的,采光靠朝南的大门。 其中一间屋被分隔成两间,南边那间有朝南大门的,是桑钱氏住着,桑学文和陆盈,住的是北面那间。 那屋只有一扇通往堂屋的门,连个窗子都没有,把桑学文关在里面,上个锁,他肯定不出来。 桑景云又道:“奶奶,你以后对着爹,一定要凶一些,再多让他干活,他往日里,就是太闲了,才会惹出事来,害死了爷爷。” 桑钱氏早年过得苦,嫁给桑元善之后,方才过上好日子。 桑元善虽比桑钱氏大了二十岁,但长相英俊还有本事,人也和善,幼年丧父的桑钱氏,对自己的丈夫,是极喜欢的。 夫妻相伴三十多年,在桑钱氏心中,最重要的人,便是桑元善。 之前忙着桑元善的丧事,桑钱氏没空去想其他,但此时听孙女几次三番说起儿子气死丈夫一事,对儿子便有了怨念。 若是儿子不曾将家业输光,即便绸缎铺开不下去,他们也能靠收租度日,她丈夫此时,怕是还活得好好的。 这人多有本事,偏偏老来凄凉,死前数月,连口肉都吃不上,还几次三番受辱,死后,丧事更是简陋。 桑钱氏抹去眼泪,不免恨上了儿子。 桑景云见状,又跟自己奶奶说了些话,说有人被严格管束后,戒了大烟,改邪归正。 桑钱氏心里一动,忙问桑景云要如何管束,桑景云就给支了一些招。 两人聊了很久,听到陆盈喊他们吃饭,方才出去。 桑景云一出去,便看到了两个弟弟。 她这身体的原主像陆盈,身材并不高大,即便没怎么缺过营养,个子也不高,此时不到一米六,也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长。 桑景英却不同,这个十三周岁的少年比桑景云还要高上五六厘米,他还特别瘦,那从短了一截的长衫袖子里露出来的胳膊比桑景云的胳膊还细,好似轻轻一折,就能被折断。 桑景云算别人年纪,习惯用周岁,但此时的人,都爱说虚岁,桑景英虚岁十四,在很多人眼里,已经能担事了。 桑元善去世后这几天,他更是肉眼可见地稳重起来。 “奶奶,我今日带着小弟去帮人糊月饼盒子,挣了五个铜板。”桑景英拿出五个铜板,递给桑钱氏。 桑钱氏没接,面露温和:“阿英,家里还有钱,这钱你自己拿着花用吧。” 桑景云看了桑钱氏一眼,却是上前接过那铜板,又对桑景英笑了笑:“阿英,你长大了,都能挣钱了,真好。阿英,我与你说说家里的情况吧。” 桑元善和桑钱氏,都把几个孙辈当孩子,不愿将家中情况说清楚。 但桑景云并不赞同。 一味瞒着孩子,对孩子来说不一定是好事,桑家的败落早有迹象,但原主一无所知,以至于在自家宅子被收走时,她受到了极大打击。 如今他们都快吃不上饭了,再在桑景英面前粉饰太平,又有何意义? 说来,也就是桑景英是个好的,才愿意出去做工补贴家用,桑景雄就不同。 老三桑景雄才十岁,尚且不懂事,又没人跟他说家里情况,这半年,他一会儿闹着要吃肉,一会儿闹着要新衣服,着实惹了不少事。 此时,他就盯着桑景云手上的铜板不放。 “景云……”桑钱氏有些疑惑。 桑景云道:“奶奶,家里日子都快过不下去了,这事总要让景英景雄知道。” “姐?”桑景英一惊。 桑景云也不隐瞒,把家里的情况说了,又道:“景英,明日我们一起去求张四叔,让他宽限些日子,允我们晚些交房租。之后,我们米粥红薯掺着吃,应当还能坚持一个月,这一个月里,我们须得想法子找个工作,赚点银钱。” “家里就剩这点钱了?”桑景英倒抽一口冷气。 他知道家里应当没钱了,但不知道已经到了这地步。 “对!我们还欠了外债,有些人看在爷爷面上,说是不用我们还了,但我们不能不换,还有些人,怕是过些日子,就要上门要债。”桑景云道。 桑钱氏的弟弟一家,便借了二十八元给他们家,现下他们没来要债,但将来迟早会来。 桑景英红着眼眶,一脸坚定:“姐,我一定想法子挣到钱,你放心。” “景英,姐姐以后,就靠你了。”桑景云道。 她话这么说,心里却并不这么想。 她绝不会将自己的人生,寄托在他人身上,必然是要自己去挣钱的。 但桑景英有这心是好事,她定然要鼓励。 桑景云和桑景英说话间,陆盈又抱着年幼的桑景丽开始垂泪,桑景雄则一副不愿相信的模样。 桑钱氏看着这一切,若有所思。 她和老头子,之前或许真的错了。 桑景云道:“好了,我们吃饭吧。” 陆盈曾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但桑家破产搬到此处已有半年,这半年,她洗衣做饭,都已学会。 今日,她做了一锅粥,蒸了一碗饭。 她用蒸熟的米饭换下供桌上的那碗米饭,然后将供桌上的米饭递给桑钱氏。 桑钱氏将那在供桌上摆了一天的米饭倒在一个大碗里,浇上滚烫的热粥,便吃起来。 见她动筷子,其他人才一起喝粥。 粥还算黏稠,菜却只蒸熟的,不加一滴油的咸菜。 桑景云折腾一下午,早已饿了,当下吃起来,桑景雄却嘟哝:“怎么又喝粥?我不爱喝粥。” 桑景云看了他一眼,道:“家里只喝得起粥。” 桑景雄不敢再抱怨,默默吃起来。 墨染民国 第5节 桑景云瞧见他这模样,暗暗叹气。 桑元善对家中小辈,实在太过宠爱。 在他去世前,桑景雄嫌弃饭菜不好吃,桑元善便会去附近农家,帮人写春联写福字,亦或者起名字,换鸡蛋给桑景雄吃。 若是家里有钱也就罢了,现在家里这情况,可不能再惯着桑景雄。 桑学文已经被惯坏,若再惯坏一个,日子可要怎么过? 大家吃完,还剩了一碗粥,那是给桑学文留的。 陆盈期期艾艾:“娘,该给学文送饭了……” 桑景云闻言接了粥,看向桑钱氏:“奶奶,我们一起去送饭吧。” 第5章 进城 李老板是午后来的,而此时已是傍晚。 堂屋里还有光亮,但关着桑学文的屋子里,却是一点光线都无。 桑钱氏开了门,桑景云跟着进去,就见桑学文趴在地上抽泣。 桑景云道:“爹,该吃晚饭了。” 桑学文此刻是清醒的,道:“你们别管我,让我死了吧。” 桑景云前世,父母做生意一直不在身边,她只能在大伯家吃饭,这让她下意识学会了看人脸色,再加上她心思细腻,对他人的心思,也就能揣摩个七八分。 此时桑学文说这话,是真心的。 桑景云暗暗叹气。 桑学文并非一开始就这么可恶。 他真要是个从根子里就坏了的,桑元善和桑钱氏不会对他一再纵容,陆盈也不会对他不离不弃。 但他染上了毒瘾。 毒瘾发作后,便是他自己,也控制不住自己,最终干出种种混账事来。 桑景云道:“爹,眼下我们家都快吃不上饭了,你要是再出事,我们就只能饿死了!” 桑学文愣住。 桑景云又道:“今日还了钱,家中就只剩下百来个铜板,现下我们一家子,就靠景英带着景雄去外头糊月饼盒子挣钱……爹,你若是再抛下我们,我们怎么办?” 桑钱氏和陆盈,是不会真看着桑学文去死的,即便是桑景云自己,也做不到眼睁睁看着人去死。 她上辈子连只鸡都没有杀过。 “都是我不好……爹……”桑学文又哭起来。 桑景云见一个三十多岁的大男人哭着喊爹,又好气又好笑。 自从桑元善去世,桑学文就整日哭,整日喊爹。 他大约是意识到,今后惹了事,再没有桑元善给他收拾烂摊子了。 桑景云和桑钱氏任由他哭,等他哭完了,桑景云把粥给他:“爹,你把粥喝了吧。” 桑学文早就饿了,接过粥喝起来。 桑景云本想让桑钱氏教训一下桑学文,但此时桑学文并未闹事,不好动手,她就只在旁边,把家里的境况往凄惨了说:“爹,若是再给不出房租,我们就要搬去河对面住滚地龙了,我们一家子,说不定也会被饿死。我之前瞧见那边,跟我这般年纪的女人,被卖去做皮肉生意,小妹这般年纪的孩子,活生生饿死在路边……” 桑学文听桑景云说着,都傻了。 “爹,明日里,你帮着做点活吧,我不想被饿死。”桑景云“哭”起来。 桑学文一直都很疼大女儿。 这半年,大女儿见了他没个好脸色,时不时呛他,但他清醒时,也知道是自己的错,因而并不怪怨,甚至盼着家人多骂他几句。 此时见要强的大女儿哭了,他后悔不迭,连忙答应:“我今后,一定好好干活,我会去找个工作……” 桑景云没说话,在黑暗中握了一下桑钱氏的手。 桑钱氏用力拍了一下桑学文的背,将桑学文拍得往前扑去:“之前你也说要去找工作,最后却都去买大烟了,你爹已经被你气死,往后我不会再任你胡闹,你以后,就别出这院子了,要干活,也在家里干!” 桑学文挨了打,也不计较,只哭道:“娘……” 桑钱氏也不跟桑学文多说,收走桑学文手上的碗,就出了门,再次把门锁上。 桑钱氏让陆盈带着桑景丽去阁楼睡,原本跟桑景丽一道睡的桑景云,则跟她一起住。 这个晚上,桑景云跟桑钱氏说了许多话,给桑钱氏洗脑,让桑钱氏严厉管教桑学文,说到后来,她实在疲惫,才不知不觉睡了过去。 他们楼上,陆盈搂着小女儿,久久不能入睡,桑景英也彻夜难眠。 他们之前都不知道,家中已经这般艰难。 第二日,桑景云醒来时,天微微亮。 她出了门,就见陆盈正轻手轻脚做饭,桑钱氏则不在。 此时农历已八月,但上海依旧有些热,灶台后的陆盈出了一身的汗,湿透了她的衣服。 桑景云道:“娘,我来烧火吧。” “不用,已经好了,”陆盈道,“把粥焖着,过会儿就能吃了。” 两人说话间,桑景英从楼上下来。 桑景云朝着他招招手,把人叫到身边,然后就给他们说她跟桑钱氏商量好的安排:“娘,阿英,往后家里每月买一担米,掺着红薯杂粮一道吃,每日再买一个铜板的豆制品,一个铜板的蔬菜,再加上买盐、买柴火,偶尔买点咸鱼吃,我们每月在吃食上的花费,应当能控制在六元以内……” 之后,桑景云又把要带些手工活回家做的事情说了:“娘,往后你别做家务了,专心做手工活,再带好妹妹就行。” 陆盈问:“那家务让你奶奶做?” 桑景云道:“不,让爹做,等爹空下来,也可做些手工活。” 陆盈目瞪口呆。 桑景云道:“这是奶奶的主意,娘你别不听。”这其实是她的主意,不过借桑钱氏的名头,能让陆盈听着些。 桑学文早年对陆盈极好,陆盈对桑学文狠不下心,她还是个传统女子,觉得男人不该干家里的活。 不过若是婆婆发话,那她还是会听的。 这时,桑钱氏回来了。 桑钱氏挑回来两筐东西,有南瓜、冬瓜和红薯叶,又道:“现下的红薯还有些贵,我就没买,买了些南瓜回来先吃着,红薯叶是农户送的,不要钱。” 桑景云问了问,才知晓这时节,地里的红薯还没有长到足够大,农户舍不得将之挖出来。 即便挖出来卖,要价也比较贵,桑钱氏觉得不划算,就没有买。 会这样,是因为此时的农民手上没有化肥。 后世红薯产量高,一年种两季,是因为肥料便宜,此时农民若是这般种地,地里的肥力,很快就会被消耗一空,因此这附近的农民,一年只种一次红薯。 至于红薯叶,这在农户眼里并不值钱,桑钱氏想要,他们便让桑钱氏自己采摘了一些,不收钱。 桑钱氏回家后,便关上大门,这才将桑学文从屋里放出。 “学文,等吃过早饭,你去把院子里的地垦了,我买了些种子,打算种下,还有那番薯藤,也能试着种一种。”桑钱氏对桑学文道。 桑学文此时清醒着,一心想要痛改前非,当即答应下来。 桑景云觉得他想简单了。 就他这身板……即便他们家的院子不大,翻完也能要了他半条命。 吃过早饭,桑景云便带着桑景英出了门,出门前,桑钱氏给了她二十个铜板。 这钱不算多,但对他们家来说,已经是一笔巨款。 此外,这些钱在此时的购买力,也并不弱。 在路边摊子买个烧饼,花费也就一个铜板,已经能让她填饱肚子。 时下治安并不好,尤其是他们生活的这处地方。 桑景云这身体不是什么绝色大美人,但也长得不差,也就是年纪小,尚未长开。 怕被人盯上,她特地穿了桑景英的旧衣,又戴了一个破草帽,这才由桑景英陪着,一路往县城走。 他们居住的地方,离县城大概四五公里的样子,要走上一个小时。 桑景英还行,桑景云走了一段,就觉得心率过快,有些走不动。 她这身体,着实有些弱,好在并无大毛病。 桑景云有原主记忆,她知道原主身体一直不好,主要在不爱动,以及挑食上。 原主不爱吃肉,胃口也不好,还不怎么出门,也就气血不足,整日疲乏。 等有了钱,她一定要调理一番。 “阿英,我们歇一歇。”桑景云开口。 桑景英见桑景云脸色惨白,关切地问:“姐,你没事吧?” “我没事,就是累了。”桑景云开口。 “姐,我送你回去吧,我一个人去找张四叔就行。你病刚好,不能累着。”桑景英道。 他爷爷去世后,前两日四处报丧,第三日第四日办丧事,丧事刚办完,他姐就一头栽倒,发了高烧,把家里人吓得够呛,连夜请了大夫来诊治。 那一晚着实凶险,他姐病得连药都吃不下去了,幸好第二日一早便醒了,烧也退了下去,但之后两天,他姐依旧下不了床,一直到昨日才不用端饭到屋里。 依他看,他姐还需再养上一些日子。 桑景云道:“我一道去,走慢点不妨事。” 只是走路,并不会让身体变差,还能锻炼一下。 两人走了大概两小时,才终于来到县城。 此时的上海县城,除了一两条街比较宽,大多数都是狭窄的小巷,一路过去,能看到很多后世没有的店铺。 桑景云还瞧见烟丝店门口,有人拿着刨子在刨烟。 墨染民国 第6节 这烟就不是大烟了,而是普通烟叶。 烟叶抽去茎,撒些菜油和水,一层一层压紧实,再用刨子刨,就能刨出非常细的烟丝。 这种烟丝经过处理,可以做成卷烟,也能用烟管抽。 桑元善生前,就爱抽这种烟,可惜后来,他连烟管都当掉了。 桑景云一家家店看过去,琢磨着找工作的事情,终于,来到了张四叔家门口。 第6章 县城 上海老县城地方不大,这里的房子,大多并不宽敞。 张家的房子大门正对着街道,进门是个约莫四十个平方,用于采光的天井,天井四周是一圈房子。 因为张家人多,这里住得满满当当。 看门的人搬了两个凳子,让桑景云和桑景英坐在门口廊下,就去找主家了。 桑景英取出装水的葫芦给桑景云:“姐,你喝点水,你累不累?” 桑景云将自己头上的草帽摘下,接了那葫芦:“我没事。” 她出了满身的汗,身上那件本属于桑景英的竹布长衫都湿透了,但状态还行。 正拿着葫芦喝水,桑景云就见一个四十来岁,穿着露了半截胳膊的褂子的妇人匆匆出来。 桑景云认识这个妇人,正是张四叔的妻子张四婶。 原主记忆里,这张四婶极为和蔼,观之可亲,桑景云下意识,便挂上笑脸。 但她的笑容很快僵在脸上,张四婶看着他们的眼神极为嫌弃,一副不愿意被他们沾上的模样。 张四婶态度大变,好在还算体面人,并未恶言相向。 得知他们想晚些交房租,她板着脸道:“难不成我还能把你们赶出去?以后这种事情,不用特地上门。” 说完,她便让门房将两人送出去,显然是不想两人在她家多待。 桑景云出了门,就见桑景英涨红了一张脸,脸上有窘迫,也有难堪。 她上辈子活了三十多年,从未被人这般嫌弃,同样不适应。 她特地走这一趟,是想看看桑元善那些好友的态度,也是想问问那张四叔,能不能给她介绍个工作。 现在看来,工作只能自己去找。 桑元善在世时,从未动过让孙辈去工作养家的心思,还想咬着牙,继续供桑景英读中学。 桑景英已经小学毕业,此时的中学都要去考,还是去各自的学校投考,之前,桑元善就一直催他去。 只是读中学,即便学费最便宜的中学,一学期的学费也要十多元,再加上买书买笔买纸等其他开销,一年下来至少要五十元,桑景英知道家中困难,也就不愿意去考。 至于桑景雄,他原本在县城小学读书,桑家破产后,桑元善在如今租住的房子附近找了一所专门为穷人开办的小学,供他读书,每学期学费三元。 这学期的学费,之前桑元善当了些旧物,已经交过,因而桑景雄不曾辍学。 昨日他去糊月饼盒,是因为昨日乃是周末,放假一天。 桑景雄才十岁,桑景云也觉得他还是继续读书为好,至少拿到小学毕业证。 “景英,我们还欠着张四叔一些钱款,张四婶如此态度,并不奇怪。”桑景云安慰弟弟。 桑景英深吸一口气,一脸坚定:“姐,我定要出人头地,再把欠款全部还清,让所有人,都瞧得上我们。” 桑景英极有志气,桑景云觉得,他若是不遇到意外,前途不可限量。 “景英,我们去找工作。”桑景云带着桑景英继续往前走。 桑景英下定决心要找工作,但他面皮薄,以前又一直在读书不曾接触过社会,也就不好意思去问。 桑景云到底多活了二十年,知道脸面没有活着重要,因而看到熟人开的铺子,便上前自报家门,跟人打听招工信息,倒也得到了一些信息。 此时的上海,民众已非常重视教育,很多家庭,都会送孩子读小学。 桑景英只有小学毕业证,年纪又太小,很难找到好工作,一些工厂倒是想招有文化的工人,但桑景云了解过后,觉得不合适。 此时的工厂风气极差,工人聚众赌博,聚众打架,聚众去青楼楚馆是常有的事情,桑景英放现代不过是个初中生,若是去了工厂做工,容易受欺负,亦或者被带坏。 眨眼便到了中午。 桑景云花两个铜板,买了两个包着咸菜花生的饭团,跟桑景英一人一个,站在街边吃。 桑景英道:“姐,我不会学坏,可以去工厂。” 桑景云叹气:“现在家里没门路,你去工厂做不成管事,只能做普通工人,那工厂的活极重,你哪里受得了?我们可以再找找,实在不行,你就去做学徒。” 如今没有劳动保护法,让工人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的工厂比比皆是,工人死在厂里的事情,时有发生。 桑景英这样注定跟普通工人格格不入的小少爷,还容易被排挤,被其他工人针对。 让桑景英去当工人,还不如让他给人当学徒。 只是学徒没有工钱拿,每月只给两角钱零用外加包吃住,桑景英若是当学徒,只能顾上自己,顾不上家里。 桑景云觉得不该指望一个孩子养家,但她是女子,找工作比桑景英还难。 以前,女子都是不能出门上学的,现在进入民国,稍稍好了些,在上海就有女子办的私塾,专门招收女学生。 可即便如此,女子要读书也极为困难。 找工作更是难上加难。 “我们先去接点手工活回家做,多少能补贴家用。”桑景云吃完饭团,对桑景英道。 桑景英答应下来。 两人一起去了桑景英昨日糊月饼盒子的点心铺。 这点心铺卖的东西很杂,除常见点心外,还根据时令卖各色东西,比如糖烧芋艿、烤红薯、炒白果等,眼下临近中秋,还自制月饼出售。 点心铺老板早年跟桑学文一道玩过,知晓两人身份,得知他们想接些零工回家做,道:“我这边的月饼盒不好让你们带回家做,我记得你们母亲手巧,你们可以去小东门兰心衣帽店,接一些针线活。” 月饼盒或点心盒子糊好之后,体积不小。 糊一百个盒子,只能赚两个铜板,但要带这么多盒子来回,并不容易。 倒是一些需要技术的针线活儿,适合带回家做。 桑景云应下,又跟这老板打听工作的事情。 这点心铺老板对桑景云和桑景英很是同情,他想了想,说起一件事:“我听说,中华职业教育社有个珐琅班要招学生,去那里读书,是半工半读的,不仅不收学费,每月还给两元津贴。” 这所谓的珐琅,就是搪瓷。 搪瓷的制作方法较为复杂,这时人们还会用搪瓷做招牌、门牌等,做搪瓷的工人必须识字,因此珐琅班进入门槛较高,需要参加考试,若是桑景英能考过,倒是可以去。 桑景云问明情况,记下考试时间,就带着桑景英去了兰心衣帽店。 桑家原先做绸缎生意,跟这兰心衣帽店有生意往来,会给兰心衣帽店供货。 双方也算是老相识,因而,两人很快便接到了一些活,是用颜色鲜亮的布料,缝制给孩子戴的瓜皮帽。 针线由衣帽店提供,缝好一个帽子,可以得到两个铜板。 兰心衣帽店给了够做十个帽子的布料针线,桑景云和桑景英道谢过后,拿着回家。 桑景云在外头走了一天,回到家中时,已经筋疲力尽。 她只想躺下休息,但刚到家,便遇上一场热闹。 陆盈给他们开了门,他们刚进去,就见桑学文抱着桑钱氏的腿,正在哀求:“娘,给我买点大烟吧,娘,求你了,娘,就这一次,最后一次了……” 桑钱氏以前见不得儿子这副惨样,现在却铁了心肠。 她抓住桑学文的胳膊,强行将桑学文拖回房间,关在里面。 桑学文趴在门上,一边敲门一边哀求,又开始喊爹。 桑钱氏红了眼眶,但见到桑景云和桑景英,却又强打起精神:“阿云阿英,你们今日去城里,情况如何?” 桑景云也不隐瞒,将他们遇到的事情说了。 “那珐琅班,倒是个好出路。”桑钱氏看着桑景英道。 在她心中,桑景英还是个孩子,竟要开始为生计发愁。 桑学文十二三岁时,还腻在她和桑元善身边,讨巧卖乖,闹着不肯去私塾。 桑学文成亲的时候,都还像个孩子,穿着喜服蹦蹦跳跳的。 “奶奶,明日我去打听一下,为投考珐琅班做准备。”桑景英道。 “好,好。”桑钱氏一脸欣慰。 这天晚上,他们吃的是南瓜粥。 老南瓜去了皮,和米一起煮,煮出一大锅黄橙橙的粥。 这粥带了点甜味,吃腻了粥的桑景雄这回没抱怨,吃了不少。 倒是桑景云没什么胃口,吃了一碗就去躺着了。 她躺了没一会儿,桑钱氏就进来,递给她一个煮鸡蛋:“阿云,你吃个鸡蛋,补补身体。” 桑景云穿来这几天,桑钱氏每天都会给她蒸鸡蛋或煮鸡蛋补身体,其他人都没有这待遇。 眼下一枚鸡蛋要一个铜板,他们家总资产,也不过几百个铜板,桑钱氏对她,极为上心。 桑景云知道自己这身体,是真的缺营养,她接了鸡蛋吃,同时打定主意,一定要想办法挣到钱。 明日,她还想去县城看看。 桑景云吃了鸡蛋,倒头就睡。 见她睡了,桑钱氏出门,去外面院子里乘凉。 陆盈跟了过来:“娘,学文还在喊……” “随他去吧,等他消停了,去给他喂点吃的。”桑钱氏道。 陆盈应下了。 墨染民国 第7节 桑钱氏又叹气:“不能再让他连累孩子了。” 阿云和阿英还是孩子,就要想法子挣钱养家,着实可怜。 说起来,桑家败落前,张老四家那位,是一心想让他们家景云嫁给她小儿子的。 当时桑元善看不上那小子,就没同意,时间一长,她也将这件事忘到脑后。 今日听孙子孙女说起去张家的遭遇,她才记起这件事。 张老四家的那位急急忙忙把她孙子孙女赶出门,应该就是怕他们缠上去。 她一定要看紧桑学文,不能再让他惹事。 第7章 代写书信 桑景云有原主记忆,又去了一趟县城,对这个时代,便多了一些了解。 她这日非常疲惫,早早睡下,但睡得极不安稳,一整晚都在做梦。 一会儿梦到桑学文在外面欠了大笔的钱,李老板要拉她去抵债,一会儿又梦到上海沦陷,遍地饿殍,她连饭都吃不上。 她似睡非睡,似醒非醒,还起夜了三次。 到后半夜,她再也睡不着。 此时的上海还算安定,但再往后,是要经历战乱的,上海还会沦陷。 就算不去想那么远的事情,如今她在挨着平民窟的郊外住着,也不安全。 她得再去县城看看。 桑景云想去县城,但她很快就发现,她连爬都爬不起来。 倒不是病了,而是前一日走路太多,身上的肌肉都被拉伤了。 她这身体的原主,以前从未一次走这么多路,有些受不住。 桑景云睡不着,就跟着桑钱氏早早起来,坐在竹椅上不动弹。 桑钱氏用手试了试她的额头,确定她没发烧,便开了桑学文住的房间的锁,让桑学文出来做饭。 大早上起来,桑学文是清醒的,倒是不曾拒绝,笨手笨脚开始做粥。 桑景云见状,低声跟桑学文说话:“爹,我昨日去了一趟县城,走了整整一天,今日浑身疼,脚底还起了水泡,可惜不曾找到工作……” 桑景云将自己身上的不适往严重了说,听得桑学文心疼不已,暗暗埋怨自己没用。 桑景云又说起桑景英:“爹,景英要去考半工半读的珐琅班,以后当个做珐琅的工人,现下那些工厂的机器,都是日夜不停的,说不定景英往后,要去上夜班……” 桑景云还将原主听来的,那些工厂里乱七八糟的现象说了说,最后,还提到了包身工。 民国时期,一些包工头会用极少的包身费,将未成年孩子,尤其是十岁出头的少女骗去工厂做工。 这些人的工钱全归包工头所有,吃住极差,只能吃些豆渣、发霉的糙米之类,还时常挨打,病了也得不到医治,死了就被人直接扔出去,有时候还未死透,就已被扔到乱葬岗。 桑景云看过相关资料,她又是个写小说的,此时也就包身工的惨状说得绘声绘色,听得桑学文脸色惨白。 桑学文以前从未做过饭,但他们家现在顿顿喝粥,粮食都是定量的,做粥又没难度,他倒也做得来。 只是他动作极慢,给南瓜削个皮都要半天。 不过慢归慢,他活儿做得极为精细,那南瓜每块,都切得差不多大小。 若是桑钱氏做饭,可不会这样,她赶时间,总是随便切几下,便扔进锅里,毕竟不管切成什么样,吃起来味道是一样的。 桑钱氏觉得桑学文手脚太慢,在旁边念叨个不停。 桑景云怕奶奶打击自己父亲干活的积极性,让桑钱氏出去种地,自己与桑学文说话。 她一边说他们家没钱之后会有的惨状,一边夸奖桑学文活儿做得精细,又道:“爹,眼下我们只能靠做针线活挣钱,奶奶不擅长做针线,妹妹年纪还小,我这破身体,走了些路连胳膊都抬不起来,你能不能帮娘做点?” 桑学文虽懒散,但脑子聪明,要学会普通的针线活不难。 他以前没干过重活,一双手细腻的很,要拿针线也不成问题。 他们家里洗衣做饭的事情,加起来也没多少,桑景云想让他跟陆盈一道去做针线活。 桑学文答应了,打了个哈欠,眼里沁出泪水,表情也有些不耐烦。 桑景云心里“咯噔”一下。 果然,桑学文扔下灶台,又闹起来,然后被桑钱氏熟练地抓去屋里关着。 桑景云在家休息了两天,这两天里,陆盈带着桑景丽躲在阁楼上,做完了十个瓜皮帽。 桑景云想让桑学文帮着做,但到底没成,桑学文每天都要闹两回,剩下的时间,只够他做完家里的家务。 他这一天天的,一会儿后悔莫及,说他对不起家里人,一会儿大骂桑钱氏,说桑钱氏要害死他,好似完全不同的两个人,在一具身体里。 桑景云躺了两天,身上依旧疼得不行,但精神头好多了,就跟桑景英一起,再次往县城走。 两人先去兰心衣帽店,将十顶瓜皮帽交上去。 有很多妇人去兰心衣帽店接活做,手工费兰心衣帽店一月一结。 桑景云了解清楚,又接了点活计,然后继续去找工作。 “姐,女子很难找到工作……”桑景英想劝桑景云放弃。 虽然这些年,很多人都说要妇女解放,但出来工作的女子,依旧很少,要到1920年往后,情况才好起来。 当然,这工作,指的是较为体面的工作,若是给人当女佣,或者去工厂做女工,那是极为简单的。 但这个时代,女工和童工被压榨得非常严重,生命安全都得不到保障,桑景云不到绝境,是不愿意去的。 她如今这身体,也干不了体力活。 桑景云道:“景英,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们多问问,说不准就找到了工作。” 桑景云最想做的,还是写小说投稿,但她需要钱买纸笔和报纸,也需要先把家里安顿好。 若是实在找不到工作,那她跟陆盈一起做针线,也是可以的。 她不爱做针线这样枯燥的活儿,但逼一逼自己,也不是不能做。 “姐你说得对。”桑景英听了桑景云的话,认真点头。 说话间,桑景云看到前面有一家洪兴纸号。 洪兴纸号是在上海县城开了百年有余的纸店,这些年从外头传进来很多新东西,洪兴纸号与时俱进,还开始出售钢笔等文具。 此时做生意都是代代相传,很讲诚信,产品的质量一般也很好。洪兴纸号不仅卖纸,还会自己印账册、簿折、经书和《三字经》《百家姓》这样的启蒙读本出售。 这些产品不仅标明纸质,还会用印章印上“洪兴纸号拣选精制”八个字,若是买回去发现瑕疵,可以到店里调换。 上海县城很多老一辈的人,用纸或者簿册都认准洪兴纸号。 不过近年来有了机器印刷,洪兴纸号的生意就差了很多,门可罗雀。 桑景云盯着洪兴纸号的铺子看了一会儿,往里走去。 柜台后面一个五六十岁的掌柜瞧见桑景云和桑景英,笑着问:“两位要买什么?” 桑家跟洪兴纸号没有生意往来,洪掌柜或许知道桑元善,但对桑景云和桑景英,是完全不认识的。 “掌柜,你这里能代写书信吗?”桑景云问。 洪掌柜道:“我们是卖纸的,不能代写书信,但若是你们有需要,我也能帮着写。” 桑景云闻言道:“洪掌柜,我姓桑,桑元善是我祖父。如今上海这边,外来人口越来越多,应当有很多人需要代写书信,若是洪兴纸号能提供代写书信服务,应该可以多些营利。” 桑景云也知道,一时半会,她很难找到工作。 既然没有合适她的工作,她不如创造个岗位出来。 这般想着,桑景云又道:“洪掌柜,可否让我留在你店里,帮人代写书信?” 桑景云将自己的想法,仔细说了说。 她代写书信,每封信收两个铜板,到时可以跟洪掌柜对半分,除此之外,洪掌柜不用给她工钱。 此时上海,从外地来做工的工人非常多,并且数量一直在增加。 到1937年,上海光是包身工,就有七八万人。 此时是民国初年,上海的工厂和工人没那么多,但也不少,这些人里,有许多人,在逢年过节的时候,是想给家里去封书信的。 原主记忆里,每逢庙会,都有读书人摆了摊子,给人代写书信,而他们身边,总围着许多人。 这活儿不需要多少本钱,完全是可以做的,她在纸店帮人写书信,空闲下来的时候,还能用纸笔写点别的,或者蹭洪老板的报纸看。 她早就瞧见了,洪掌柜桌上,放着几张报纸。 桑景云直视洪掌柜,侃侃而谈。 洪掌柜惊奇地看着桑景云。 桑家破产一事,他也听说过,他只知道桑元善的儿子不成器,却不知道,桑元善竟还有个这般出息的孙女。 洪掌柜问:“你一个小姑娘,怎么想到要出来挣钱?” 桑景云道:“不瞒洪掌柜,我家如今境况不好,连房租都要交不出了。” 洪掌柜想了想,道:“那你明日便过来吧。” 代写书信一事,是可行的,但他家中有识字的小辈,原本用不上桑景云。 只是桑家现在落到连房租都要出不起的境地,洪掌柜起了恻隐之心,也就愿意让桑景云来店里做事。 他们洪兴纸号,如今营收也日渐稀少,说不定哪天就要关门,好在子孙还算争气,即便家里的生意出了问题,也不至于落到桑家这地步。 “多谢洪掌柜。”桑景云道谢。 她也不走,反而跟洪掌柜商量,要做个“代写书信”的牌子出来,还说她可以和桑景英一道,去码头、造船厂那边宣传一番。 上海这边的码头非常热闹,停满了十丈有余的木杆大帆船。 在码头扛货的苦力、在船上工作的水手、负责维护修补帆船的工人……加起来数以万计。 这些人里,那些水手和修船匠人,还收入颇丰。 他们多是从外地来的,眼下临近中秋,肯定有人想给家里去信。 墨染民国 第8节 洪掌柜啧啧称奇,又一脸惋惜:“桑小姐,你若是个男人,再大上几岁,桑家说不定不会败落。” 桑家落到那下场,就是有人见桑元善年迈,还后继无人,设法谋夺桑家产业。 第8章 码头 现如今在□□人代写书信的文人很多。 科举废止后,很多旧文人为了生计,会从事一些诸如抄书、代写书信之类的工作。 但这些人要么是在赶集或者庙会的日子,摆摊帮人写,要么是在家里帮人写,没有专门的店铺。 庙会不是天天有的,至于上他们家中去找他们,很多工人并不敢。 她胆子大,还不缺行动力,想找工作就敢到处去问,那些生活在底层的人却不同。 他们胆怯畏缩,看到装修好点的店铺不敢进去,看到金贵东西也不敢问价。 即便想给家里去封信,他们中的一些人,也是不敢去那些读书人家里的。 桑景云上辈子生活在农村,她身边很多长辈,都是这般模样,也就她父母与众不同。 她那爹妈,是见个人,就能跟对方处成朋友的,最终跟着时代的浪潮,闯下偌大家业。 现在她要帮人代写书信,明码标价非常重要,免得那些工人,连问价都不敢,还要宣传一下。 等有人在她这里写过信,一传十十传百,定会有越来越多的人过来。 桑景云跟洪掌柜一道,写了一个“代写书信,两个铜板”的牌子,说好明日一早过来,然后便带着桑景英,去了附近码头。 码头附近停了很多船,稍远些的地方,还有船员将船拉上岸,用铁片刮去船体上的青苔和吸附在上面的螺类贝类,然后用桐油和石灰搅拌打匀做成的“油灰”和麻丝堵漏洞。 等堵完洞,再在外面抹上几层桐油,船就修好了。 眼下天还有些热,这些船员都未穿上衣,用腰带拴在身上的长裤的裤腿也高高挽起。 若是原主在这里,瞧见这一幕,肯定会想办法避开,绝不会靠近。 但桑景云上辈子在农村,见多了一到夏天,就只穿一条裤衩的男人,倒是很镇定。 她走上前,就见那几个船员在看到他们身上的长衫后,露出些小心翼翼来。 他们被太阳晒得黝黑,一双手很粗,上面满是老茧,脚也光着,黑乎乎地陷在泥地里,一副老实巴交的样子。 桑景云伸手推了一下桑景英。 桑景英笑着开口:“几位大哥,我是县城洪兴纸号的,我们洪兴纸号现在提供代写书信的服务,你们若是要写信,可以来找我们。” 说完,桑景英还特地重复了两遍洪兴纸号的地址,主要就是让人记住洪兴纸号所在的街道。 说完,两人一道离开。 桑景英这才松了一口气。 他以前没跟底层工人打过交道,又是第一次主动打广告,多少有点不适应,脸都有些红。 不过说了一回,之后再说,他就顺畅了。 紧跟着,两人又去了码头那边,宣传了一下洪兴纸号可以代写书信的事情,还在码头附近,买了两个烧饼当午饭。 这烧饼用的面并不好,灰乎乎的很粗,特别难嚼,还有点咸,但胜在用料扎实,桑景云吃了半个就吃不下了,把剩下的半个给了桑景英。 半大小子吃穷老子,桑景英吃一个半烧饼,轻轻松松。 眼瞅着到了半下午,桑景云带着桑景英离开码头,准备回家。 大白天在人来人往的地方,一般不至于出事,但若是走得晚,天暗下来,少不得就会遇到有人抢劫。 她和桑景英如今很穷,但对更穷的人来说,抢走他们的衣服,也能换两顿饱饭。 尤其她还是女子。 桑景云一向小心,是不愿意将自己置身于险境的,自然要早些回去。 回去的路上,桑景英问:“姐,今天在码头那边,你怎么一直让我说话?” 桑景云道:“一来是为了锻炼你,二来……我若是对他们太和善,兴许会惹上麻烦。” 桑景云并不是外向的人,很少主动跟人打交道。 但她习惯了独自处理各种事情,真有需要的时候,却也能跟人说上话。 之前她和桑景英一起去找工作,就主要是她出面。 但码头那边全是男人,她也就不开口了。 底层工人挺可怜的,他们中绝大多数,也老实巴交不敢惹事,甚至都不敢正眼看她跟桑景英。 可这世上,也不全是好人。 她要是像在县城时那样,笑盈盈上去跟人说话,说不定就会被人盯上,兴许还有人会觉得她对他们有意,跑来纠缠她。 因此,之前在码头上,桑景云连头上的草帽都不曾摘过。 两人回到家里,正好遇上桑景雄从学校回来。 瞧见他们,桑景雄好奇地问:“大姐,二哥,你们今天去县城,都做了什么?” “我们去县城找工作,走了一天都没能歇一歇。”桑景云道。 “你们中午在县城吃的?吃的什么?”桑景雄又问。 桑景云道:“在码头那边吃了个烧饼。” “烧饼?我也想吃。”桑景雄咽口水。 桑景云道:“我们是在码头买的烧饼,那烧饼都是卖给码头上的工人吃的,量大管饱,但并不好吃。” 桑景雄道:“大姐你哄我呢!烧饼还能不好吃?” 他们家以前吃的烧饼,那都是在县城买的,用白面团包了猪油、绍兴梅干菜和白糖,擀得薄薄的,撒上黑芝麻,再贴在炉壁上烤熟,吃着那叫一个香,一股梅干菜扣肉味儿。 不爱放梅干菜的,还能放葱花、猪油、盐和白糖,这样的烧饼,同样好吃。 但今天吃的那烧饼,用的不是好面粉,里面还没放猪油,不过那面饼里放了很多咸菜,大约是在码头做工的人出汗多,需要盐分,因而口味很重。 “我们吃的烧饼,跟以前的不一样。”桑景云道。 桑景雄哼了一声,不信桑景云的话。 桑景云见状,也懒得搭理他了。 他们进门的时候,桑钱氏已经做好南瓜粥。 她原本是要让桑学文做饭的,但桑学文大烟瘾又犯了,被她关了起来。 瞧见孙子孙女回来,桑钱氏笑起来。 桑元善没了以后,她一度觉得这日子要过不下去,不知道未来该如何。 但这几天,桑景云和桑景英到处找工作,陆盈做针线挣钱,桑学文又被关在家里……她觉得生活又有了盼头,若不是要看着桑学文,她都想去租两亩地种。 没嫁给桑元善的时候,她可是种地的好手。 “阿云,你今天没累着吧?”桑钱氏关心桑景云。 之前去了一趟县城,桑景云就浑身疼,脚上也起了水泡,歇了两天才好点,她怕桑景云又累着。 桑景云自然是累的,一双脚也很疼,她并不隐瞒自己的身体状况:“累,回来的时候,我都想让景英背我了……奶,今天我找到了一个帮人代写书信的活儿,或许挣不到多少钱,但好歹有个收入。” 桑钱氏询问起来,桑景云也就详细说了说。 “在纸店写书信,倒是不错。”桑钱氏觉得这工作还可以。 他们这边,有些书香门第的大户人家对家里的女儿管得很严,不过他们这样做生意的人家,或者乡下的平头百姓,并不觉得女人抛头露面是罪过,桑钱氏年少时,就家里家外一把抓。 现在桑景云找到工作,她心里就只有高兴,反而是桑景雄撇撇嘴,有些看不上桑景云的工作。 不过他很快,就顾不上这个,倒是抱怨起晚饭来:“怎么又是南瓜粥?” 天天吃这个,桑景雄又受不了了。 “不爱吃别吃。”桑钱氏道,不打算惯着小孙子。 她觉得桑学文变成如今这样子,都是惯出来的,因而早已打定主意,不再惯着小辈。 桑景雄只能闷闷不乐地喝粥。 第9章 挣钱 桑景云吃过饭,打了一盆热水来到桑钱氏屋里,擦了擦身体,就去床上躺着了。 今儿个又走了一天,她累得不行,眼下只想睡觉。 上回她过量运动之后,晚上压根睡不着,这次却要好上一些,虽不踏实,但睡得特别久,天快亮的时候,才被外面的动静吵醒。 桑景云起床洗漱,就见自己昨日穿过的桑景英的长衫已经被洗干净,一晚上过去,都晾干了。 她心里生出些暖意。 她上辈子,小小年纪就要自己洗衣服,有一回用了奶奶的洗衣粉,还被自己奶奶说了一顿。 桑钱氏可比她曾经的奶奶好太多了。 昨天桑景雄闹着不想吃南瓜粥,再加上桑景云和桑景英今天要去县城代写书信,今儿个早上,桑钱氏就做了米饭。 米饭她做得并不多,只够几个孩子一人一碗,然后在蒸架上蒸了很多南瓜,并一碗鸡蛋羹。 因为蒸南瓜的缘故,锅里的米饭带上了南瓜的颜色和味道,可即便如此,也非常香。 桑钱氏盛了半碗米饭,舀了几勺鸡蛋羹进去,拌匀了给最小的桑景丽吃。 桑景丽有些日子没吃荤腥了,吃得津津有味。 桑景雄瞧见,连忙往自己碗里挖鸡蛋羹,一勺接一勺都不停的。 “景雄,给你哥哥姐姐留点。”桑钱氏将那碗鸡蛋羹放到桑景云面前。 两个鸡蛋打匀加盐加水,蒸了一大碗鸡蛋羹,现在已经没了大半。 墨染民国 第9节 桑景云往自己碗里舀了两勺,剩下的给桑景英。 桑景英道:“姐,我不爱吃这个,你吃吧。” 桑景云道:“不爱吃也吃点,你在长身体。”她这身体的原主够瘦的了,桑景英比她还瘦。 正在拔高的少年吃不饱,眨眼就变瘦竹竿了。 “哥,你不爱吃给我吃吧。”桑景雄道。 桑景英正要把鸡蛋羹给桑景雄,桑景云接过那鸡蛋羹倒在他碗里:“别挑食。” 桑景英知道这是他姐疼他,到底还是吃了。 以前的他,确实不喜欢吃鸡蛋羹,但这些日子总是饿得抓心挠肝……他现在见啥都想啃几口,又哪会挑剔鸡蛋羹? 桑景云他们在吃米饭和鸡蛋羹,陆盈、桑钱氏和桑雪文却在吃蒸南瓜和锅巴。 桑景英吃完自己那碗米饭还没饱,也拿了几块南瓜啃。 桑景云见了,暗暗叹气。 希望今天一切顺利,她一天下来,即便只能挣十个铜板,一个月也有三百个铜板。 这虽不能改变她家情况,但加上其他杂七杂八的收入,却也能让他们把日子过下去。 吃过饭,桑景云和桑景英再次往县城走。 那珐琅班的考试还要过几天,这几天,桑景云打算让桑景英每天跟她一起去县城,到时候她帮人代写书信,桑景英就去跟同学打听一下,看珐琅班都考什么。 桑景云今天依旧浑身疼,但已经去过两次县城,知道自己的身体撑得住,她走得也就比一开始快上许多。 他们到县城的时候,约莫早上七点半。 县城的早市已经散了,各色店铺陆续开张,洪兴纸号就开了。 让桑景云惊讶的是,竟然已经有两个要写书信的人在店铺门口等着。 洪掌柜瞧见桑景云,对那两人开口:“这是我侄女儿,今日就由她给你们写信。” 洪掌柜这纸店的大门很宽敞,一边是他的柜台,另一边他收拾出来,放上书桌凳子,用来给桑景云写书信。 桑景云在桌子后面坐下,便问那两个早早来这儿排队的人:“你们谁先写?要写什么?” 这两人她瞧着有些面熟,应该是昨日打过照面的。 其中那个年纪大的上前,让桑景云帮忙写信。 桑景云拿了钢笔和纸,跟他解释:“我们写满一页信纸,收两个铜板,你让我帮忙写信,可以先将要紧事说出来写上,后面有空的,就写些别的。” 两个铜板代写一页信纸,纸笔由洪掌柜提供,书写由桑景云来,两人对半分钱。 一页纸若是写满,也要写个两三百字,还需要跟来写信的人交流,费时又费力,桑景云这赚的,也是个辛苦钱。 但她再辛苦,也比在码头扛货,比去工厂当工人来得轻松。 来找桑景云写信的人连连点头,然后磕磕绊绊地说了他要写的信的内容。 他不久前,托人往家里送去他省吃俭用攒下的十个银元,他想知道家里人收到没有。 这人语言表达能力不太行,将要写的内容,说得七零八落的,桑景云听完,琢磨了一下,才动笔帮他写。 她上辈子是个网文写手,有时候一天要写一万字,现在只是写封两三百字的信,自然手到擒来。 只是这时候的繁体字写起来麻烦,有些花时间。 桑景云很快写完重要内容,又问了这人一些问题,然后帮他添上自己的近况,和对家人的问候。 这时还没有现代的标点符号,只有句读,“句”就是句号,用在完整意思表达结束的地方,“读”则是一个像顿号的点,用在停顿的地方。 桑景云不习惯用这个,干脆用了现代标点,反正这时候,已经有读书人开始用国外传入的标点了,只是还不规范。 若是让桑景云写毛笔字,她是写不好的,钢笔字却不同。 上辈子为了考试卷面好看,她专门练过硬笔书法的,写的字不说多么好看,至少整整齐齐。 写完,桑景云对那个请她写信的人道:“我把信念一遍给你听,要是有哪里不对,我给你改。” 说完,桑景云就将那封信念了一遍。 她到底是现代人,写的都是大白话,因而那两个找她代写书信的,都能听懂。 那年长的男人听完,喜形于色:“就是这样的,就要这样的。” 他从口袋里摸出两个铜板放在桌角,小心翼翼地接过那信,还连连开口:“写得真好,真好。” 说完,他又问:“有信封吗?” 桑景云知道店里有卖信封:“有,你买了信封,我可以帮你写上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 此时在上海,有邮局和邮政代办所帮忙寄信,不过寄信的速度很慢,偏远点的地方还寄不到,遗失信件也常见。 另外还有一些私人的送信服务,价格贵的比邮局保险,价格便宜的,连邮局都不如。 最后就是找老乡帮忙送信了,这人之前,就找老乡送了十个银元回去,这次写信,也是想要问问家里人收到没有。 听桑景云这么说,年长男子花一个铜板,从洪掌柜手上买了一个信封,又拿到桑景云面前,取出一张纸条,让桑景云照着帮他写地址。 桑景云帮他写完,这才问第二个人要写什么,继续忙碌起来,而这时,已经有其他想要写信的人来排队了。 桑景云本以为,自己头一天开张,请她写信的人不会多,然而她想错了,来的人挺多的。 她都有些惊讶了,中间去洪掌柜那边讨水喝的时候,就忍不住道:“人怎么这么多?我都没个空闲。” 帮人写信需要问清要写的东西,这时候的人说方言表达能力还一般,以至于她写一封信,差不多要花半个小时,也就一直有人在等。 桑景云算是知道,庙会上那些代写书信的摊子旁边,为什么总有很多人围着了。 “你写信便宜,写得好,还愿意给他们念一遍,找你写信的人自然多。”洪掌柜笑道。 这年头,找认识的读书人写封信,送几个鸡蛋就行,但眼下,鸡蛋要一个铜板一枚,算下来比找桑景云写信更贵。 若是不认识那读书人,直接上门找人写信,那写一封信,少说也要花五个铜板。 一些有抽大烟的读书人,还会狮子大开口。 桑景云收费便宜就算了,她写的信还好懂。 桑景云给人念信,洪掌柜也是能听到的,那信是用大白话写的,虽然这样的信没文采,但对不识字的人来说,这才是好的。 原来如此。 桑景云看了看排队的人,觉得自己可能写不完,对桑景英道:“景英,你帮我一道写吧。” 她手都写酸了,而且这样子下去,写到天黑她都写不完。 既如此,抓个壮丁帮她写吧。 桑景英一直在看桑景云写信,早已跃跃欲试,闻言搬了个凳子坐在桑景云旁边,跟桑景云一起帮人写。 他年纪小,只读完小学,要让他写文采斐然的文章他写不了,但这样大白话的信,还是能写的。 一上午过去,桑景云写了八封信,桑景英写了四封,两人加起来,共赚了十二个铜板。 钱挺少的,但桑景云已经很满意了。 她拿出四个铜板,正打算让桑景英去买两碗阳春面当午饭,洪掌柜就招呼他们:“我家下人来送饭了,我让他们准备了你们的饭菜,你们与我一道吃吧。” 桑景云连忙道谢:“多谢洪掌柜。” 在柜台边坐下,看到洪家下人摆出来的饭菜,桑景云有些感动。 桌上有鱼有肉,这是她穿越以来,吃的最丰盛的一顿饭。 第10章 银角子 洪兴纸号现在的生意,远不如以前好,但他们的铺子是自家的,不需要租金,也就不至于亏钱。 他们家在乡下,还有一百多亩地,更有前面时代积攒的诸多银子。 洪家不缺钱,伙食也就不差,洪掌柜今日的午饭,是千张结烧肉、蒸咸鱼、韭菜心炒豆干,和冬瓜海带肉丝汤。 两个荤菜的量很大,米饭也装了一桶,确实是准备了桑景云姐弟的饭菜。 洪掌柜不仅招呼桑景云和桑景英跟他一道吃,还招呼那个在店里帮忙的学徒一起吃。 这学徒跟洪家沾亲带故,有点亲戚关系。 坐在柜台旁,见洪掌柜已经开吃,桑景云也动了筷子。 她这身体的原主不爱吃肉,但她是个无肉不欢的,如今清汤寡水吃了好几天,更是馋肉。 夹起五花肉咬了一口,桑景云赞叹:“洪掌柜,你家厨子的手艺真不错。” 洪掌柜笑起来:“你和你弟弟都瘦,多吃点。” “那我就不客气了。”桑景云笑道。 桑景云早上吃的虽然是白饭,但一碗白饭两勺鸡蛋羹加上没油水的咸菜,并不顶饿,她早已饥肠辘辘,此时也就吃得很香。 桑景英更不用说。 他肠胃好,早上又只吃了一小碗米饭并一些南瓜,才走到县城,就已经觉得肚子空空。 桑景英不好意思吃肉,就着咸鱼三两口吃完一碗米饭,见桶里还剩很多米饭,才又盛了一碗。 “你正在长身体,多吃点肉,我吃不完。”洪掌柜对桑景英道。 他的孙辈,有几个跟桑景英差不多年纪,但没有哪个像桑景英这般瘦。 “谢谢。”桑景英低声开口。 桑景云和桑景英,在洪掌柜的劝说下,都吃了两三块肉,到最后已经肚皮滚圆。 吃完,桑景云对洪掌柜道:“洪掌柜,多谢招待,不过往后,就不用准备我们的饭菜了,我们不能一直白吃白喝。” 这顿饭她也就吃了,但她不能厚着脸皮天天蹭饭。 这个时代,人们的收入普遍不高,食物的价格却不便宜。 她和桑景英吃的这一顿,能花光他们上午赚的钱。 洪掌柜道:“怎么就白吃白喝了?你们在这里帮人写信,我这店铺的生意都好了不少,请你们吃个饭不算什么。” 墨染民国 第10节 洪掌柜昨日,就跟家里人说过,让他们往后多准备点饭菜,他中午要留桑景云和桑景英吃饭。 他家不缺这点钱,就当他同情这两个孩子。 而今天,桑景云的做法,愈发让他觉得自己做得对。 他请吃饭,桑景云大大方方吃了,不像某些人,因为自尊心过强,把他的好意当成侮辱。 接着,桑景云又拒绝了他的接济,不愿意占他的便宜。 桑景云面对那些卖苦力的人,还一点不嫌弃,不骄不躁帮人写信。 如今时代不同了,这样的人,即便是女子,将来也能有出息。 此外,桑景英的表现也不差,他稳重懂事,一看就是能撑起一个家的,像极了年轻时的桑元善。 这桑家,也就那个桑学文是个一无是处的。 这样的两个孩子,自己帮一帮,留个人情,将来或许能得利。 即便是现在,他收留桑元善的孙子孙女,这县城那些生意人,也必然会觉得他厚道,愿意与他做生意。 关键是,他并没有亏钱。 桑景云写一封信,便要给他一个铜板,一天下来,他少说能入账二十个铜板。 纸张和墨水的花销最多几个铜板,他还多卖了一些信封,算下来,他是赚了的。 桑景云道:“洪掌柜,店里也不过多卖了些信封……” “我今年已经六十有二,能当你爷爷,你叫我一声洪爷爷吧。”洪掌柜道。 桑景云叫了一声:“洪爷爷。” “小丫头,你都喊爷爷了,我请你吃顿饭又算什么?我家吃的,又不是山珍海味。”洪掌柜说完这话,又提起以前跟桑元善的交情,劝桑景云在他这里吃饭。 洪掌柜是在生意场上混迹数十年的人,话说得非常漂亮,桑景云考虑过后,答应下来。 她确实需要吃点好的养身体。 至于洪掌柜的帮助,她会记在心里,回头想想要怎么回报。 他们吃饭说话的时候,又有人来了,蹲在门口等着桑景云给他们写信。 桑景云也不耽搁,回去继续帮人写。 上午她刚开始写信,不熟悉,写得比较慢,下午应该能快点。 一天下来,她少说能赚二十个铜板。 那一个月,就是六百个铜板,差不多四五个银元。 如今是民国初年,银元价值比民国中后期高,现在县城的店铺,招个掌柜一个月薪水是八元,做抄写员之类的普通工作,一个月薪水只有四五元。 不过等十年后,到1926年,物价就翻倍了,薪水也会涨。 当然这是上海的物价,在偏远地区,银元的购买力很惊人。 此时通讯不便,交通也不方便,大家出门办事都趁早,因此到下午两三点,就没有大老远来找桑景云写信的人了。 倒是有一些住在县城的人,过来找桑景云帮忙写信。 桑景云态度好,写完信还会给人读一遍,不像有些读书人,他们拿着钱去请他们帮忙写信,多说几句人家就嫌弃,写完了他们都不知道信上写的东西是对是错。 “我还要再写点,你只管帮我写,写完了我给你算钱。”一个中年妇人说完,又絮絮叨叨开始说家里的事情,让桑景云全都写上去。 这妇人在县城码头附近经营着一个茶水铺,赚的不多,但生活也算宽裕,多花几个铜板给在外地求学的儿子写信,对她来说算不得什么。 桑景云也求之不得,这大婶不愧是做生意的,特别会说,桑景云都不用帮她组织语言,直接将她说的写上去就行,这钱赚得很轻松。 这大婶说了许多,一口气让桑景云写了四张信纸,足足有一千多字,她还买了一个信封,让桑景云写好收信地址。 等拿到信,她喜滋滋地给了桑景云一个银角子:“这钱给你,不用找了。” “这太多了。”桑景云道,这银角子,大概值十二三个铜板。 那大婶道:“不多,我以前找人写信,人家收得更多,还不乐意按照我说的写,而且我们都是老相识了,你小时候,你爷爷常抱着你,到我铺子里喝茶。” 这大婶说完就走。 桑景云目送她离开,知道她这么做,应该是想帮衬自己。 下午,除了这大婶的信,桑景云还写了十封信,桑景英写的信要少点,也写了七封,加起来十七个铜板,加上上午赚的,一共二十九个铜板。 大婶的这封信用了四张信纸一个信封,要给洪掌柜五个铜板,他们这一天,也就挣了一个银角子,外加二十四个铜板。 这钱不算少,桑景英眼睛都亮了:“姐,我不去考珐琅班了,以后跟你一道代写书信吧。” 桑景云哭笑不得:“你还是去考珐琅班吧,将来说不定还能开个珐琅厂。” 学了做搪瓷的技术,总归有点用处,当然,若是桑景英去试过之后,发现自己不想做这个,她也会想法子帮桑景英找个别的工作,或者送他继续上学。 至于代写书信,代写书信没有前途,不是长久之计,即便是她自己,过些日子也是要另寻出路的。 时间不早,桑景云就跟洪掌柜告辞,准备回家。 “你们稍等。”洪掌柜拿出一叠裁剪好的牛皮纸:“铺子里的信封不够卖了,我打算请人帮忙糊信封,这活儿你们可要做?” 糊一百个信封,给一个铜板,这钱不多,但因为信封是裁剪好的,糊起来不难,所以价格也算合适。 桑景云欣然接受了这个工作,拿走了够糊三百个信封的纸。 虽然只能赚三个铜板,但蚊子腿再小也是肉。 更何况此时的铜板,购买力尚可,三个铜板已经能让他们家,吃到还算不错的菜肴。 桑景云带着桑景英直奔海货店,花一个铜板买了一块咸鱼,又花一个铜板,买下一条干海带。 在县城,一个鸡蛋就要一个铜板,巴掌大沉甸甸的一块咸鱼,也卖一个铜板,在桑景云看来,买咸鱼极为划算。 海带也便宜,一条干海带泡开有很多,可以吃很多顿。 桑景云还想买点豆腐,一个铜板能买一斤半豆腐,豆制品营养也好。 但如今天气热,豆腐不好保存,因而豆腐店只在上午出售豆腐,下午是买不到豆腐的。 回家时,桑景云走得极快,唯恐天黑前不能到家,同时也跟桑景英商量,让他跟家里汇报时,只说今天赚了二十个铜板:“景英,我怕爹知道我们赚得多,又起了买大烟的心思……那银角子我们悄悄给奶奶,不告诉其他人。” 桑景英觉得有道理,答应下来。 第11章 小胖子 大约是中午吃得好,有力气,桑景云今儿个走得很快,不到一小时,就和桑景英一道,走了五公里的路回到家。 他们到家时,天已经暗了,桑钱氏在家门口等着。 看到他们,桑钱氏松了一口气,又招呼他们:“阿云阿英,快进来,可以吃饭了。” 早上吃的是干饭,晚上吃的却还是南瓜粥,为了省柴火,这粥煮的并不粘稠,南瓜也没煮烂。 桑钱氏给几个孩子盛的主要是米粥,轮到桑学文,却是满满的一碗南瓜。 桑学文也不敢说什么,默默吃着。 吃饭的时候,桑景云把买了咸鱼海带之后,剩下的二十二个铜板拿出来,跟桑钱氏说了自己今天和桑景英一起帮人写信的事情。 “我跟景英今天写了一天的信,手都疼了。”桑景云张开自己没什么肉的手。 她这身体,虽说读过书也认字,但从未一天写那么多字。 这会儿,她的手非常疼。 桑景云并不是做了好事不留名的,自然要跟家里人说说这情况,免得家里人觉得她赚钱简单。 桑钱氏、桑学文还有陆盈都一脸心疼,桑钱氏道:“阿云,等下奶奶给你揉一揉。” “谢谢奶奶,奶奶,我买了点咸鱼海带回来,明日你再去买点豆腐,以后家里可以吃好一点。”桑景云道。 他们家这半年,日子过得比河对岸贫民窟的人好,但没好多少,一个月也不见得能吃一回肉,跟以前差距很大。 这段时间家里吃的鸡蛋,还是桑元善办丧事时剩下的。 “好。”桑钱氏答应下来,眼瞅着几个孙辈越来越瘦,她也心疼。 吃过饭,桑景云道:“奶奶,你帮我打个水吧。我想擦洗下身体,但没力气打水。” 他们家现在用的盆是木盆,非常重,打了水就更重了,她很勉强才能拿动。 “阿云你去屋里歇着,奶奶给你打水。”桑钱氏起身,急急忙忙去打热水。 桑景云应了一声,回到她跟桑钱氏一起住的屋子。 她刚歇了一会儿,桑钱氏就端着一盆水进来。 桑景云从怀里拿出那个银角子给桑钱氏,说了说这银角子的来历,又道:“奶奶,这银子你存起来,留着交房租吧。” 桑钱氏红着眼眶接了:“你这一天,写了多少字啊?” “也没多少,奶奶,我擦擦身体就睡了。”桑景云开口。 桑景云要擦洗,桑钱氏就先出去了。 桑景云关了门,这才开始擦洗身体。 这个时代的条件是真的不好,比如他们租住的这房子,是没有浴室的,洗澡要么在前面水井边露天洗,要么在屋里擦洗。 至于上厕所,屋里有马桶,屋后挨着院墙,还有个茅坑。 所谓茅坑,其实是一口半埋在地里,上面做了个木架子的大缸,非常简陋。 好在桑钱氏爱干净,每天都会把家里清理一遍,至少不会让马桶和茅坑里生出蛆虫。 擦洗好,又泡了泡脚,桑景云打开门去倒水。 外面八仙桌上点了盏油灯,桑学文正在灯下,用洪掌柜给的糨糊和牛纸皮糊信封。 他糊得很慢,但活儿干得非常细致,把信封糊得很服帖。 桑钱氏跟他一起糊:“我们要快些糊好,糊完了,能换三个铜板。” 桑学文应了一声,眼眶有点红。 他以前出门,会有下人背着个褡裢,里面放上几斤铜板和一二十个银元,跟在他后面帮他付账。 墨染民国 第11节 当时他看到乞丐扔的铜板都不止三个,现在竟然要为了三个铜板,糊三百个信封。 他也是到了现在才知道,三个铜板能买三斤糙米,煮成粥够他们全家吃一天。 桑景云看了一眼,就回去睡觉了。 她真的很累,也怕休息不够,自己会生病。 在现代生病发烧算不得什么,但在这个没有抗生素,退烧药也是天价的时代,却可能丢了性命。 桑景云这一夜依旧睡得不太安稳,醒了两次,但因为睡的时间久,第二天起来的时候,状态还不错。 今天早上,桑钱氏做了干饭,还把咸鱼蒸上了。 一个铜板买的咸鱼并不大,但每个人也能分一块,这鱼很咸,还非常下饭。 桑景雄吃得很开心:“奶奶,咸鱼真好吃!” 桑景云看了他一眼,觉得要是连着吃好几天咸鱼,他肯定又要吃不下。 这很正常,桑景雄才十岁,之前还一直锦衣玉食,对如今的生活,他一直不习惯。 桑景云就着咸鱼和咸菜吃了一碗米饭,然后和桑景英一起,又一次往镇上走。 他们到洪掌柜那里的时候时间还早,但已经有十来个人在排队等着他们写信,说是工友推荐的。 现在的人,起得是真早。 这人数让桑景云有些惊讶,怕自己写不完。 她也不耽搁,坐下就开始写。 幸好,之后虽然时不时有人来,但人不是特别多,毕竟这些工人想要请假,也没那么容易,而且不是人人都要写信的。 有昨天的经验在,桑景云写信的速度,还又快了一些,一小时能写三封信。 像昨天那位大婶一样,一口气让她写一千多字的信的人还是少数,大部分人找她写信,也就是报个平安,问候一下家里,真没多少字。 桑景云一上午写了十一封信,桑景英也写了九封,这时,洪家的下人来送饭了。 来送饭的是个中年男人,他一手拎了个大饭盒,一手拎了个饭桶,后面还跟着一个十来岁的男孩。 这孩子比桑景云矮一个头,长得白白胖胖,瞧着很讨喜,看到洪掌柜就喊爷爷。 洪掌柜一口一个“乖孙子”,喜爱之情溢于言表,而这个男孩,在跟洪掌柜打过招呼之后,眼睛就眨也不眨地看着桑景云和桑景英,满眼好奇。 桑景云估摸着,洪掌柜在家提到了自己和桑景英,这孩子是专门来看他们的。 桑景云知道洪掌柜对自己友善,有利益上的考量,而她之前找上洪掌柜,其实也是想跟洪掌柜拉上关系。 现在瞧见洪掌柜的孙子盯着自己,她朝着对方笑了笑。 小胖子有些不好意思,躲到洪掌柜的柜台后面。 这小胖子还没吃饭,今天中午一起吃饭的人,就又多了一个。 吃饭的时候,洪掌柜对着桑景云道:“我家这孩子已经上完小学,打算去考民立中学,最近他有空闲,会在店里帮忙。” 这时候的小学分初小和高小,高小毕业后,可以去考中学。 一般读完小学要六年,但国文和算数考九十分以上可以跳级,这小胖子入学早,平日在家还有长辈教导国文,也就跳了两级,跟桑景英一样,已经小学毕业。 桑景英打算去考的中学,是半工半读的职业学校,他去读民立中学,却是专门教授文化知识的。 民立中学四年制,读书期间,成绩好同样可以跳级,读完就能去考大学。 桑景云道:“洪爷爷,你家孩子小小年纪就小学毕业,当真聪明。” 洪掌柜高兴地笑起来,小胖子瞅了桑景云一眼,害羞地低下头。 今天洪家吃梅干菜烧肉、丝瓜炒蛋、炒土豆丝,还有个鸡汤。 那鸡汤很清淡,应该是一只鸡煮了一大锅做的,里面还放了切得细细的笋干和切开的香菇。 小胖子别看小,胃口跟桑景英一样好,特别能吃,他忙着吃饭的时候,洪掌柜说了些他的事情。 桑景云也算是弄明白了情况。 这小胖子一直被洪家人拘着读书,性格有些内向,洪掌柜让他来铺子里,是想让他多见见人,跟他们姐弟学习一下。 洪掌柜还说他们若是忙不过来,可以让小胖子代劳。 这明显就是想要历练一下小胖子。 原主年幼时,桑元善就曾把原主带到铺子里历练。 第12章 小人书 “洪爷爷,你让阿旭搬个椅子坐在景英旁边,让他看看景英是如何帮人写信的。”桑景云给洪掌柜出主意。 洪掌柜主要是想让孙子看看外面的世界,开阔眼界,因而不需要他们教什么,让这孩子听一听那些想要写信的人的诉说,了解一下底层百姓的悲欢离合,也就够了。 “我就是这般打算的,我多给你们准备个桌子,今天先让他学一学,等明儿个,可以让他也跟着写一写,赚了钱归你们。” “洪掌柜,他赚了钱那就是他自己的零花,怎么好给我们?”桑景云哭笑不得。 洪掌柜笑眯眯的:“等他写完一封信,一个铜板是他的零花,另一个,就当是他跟着你们学写信出的拜师费。” “这写信哪用得着学?更不需要拜师费。” “要的,现在不都喊着要写白话?我看你白话写得极好,正好让他跟着学一学。”洪掌柜挥挥手:“快去忙吧,这事儿我已经定了,不会为你改主意。” 洪掌柜这么做,是为了避免自家孩子抢桑景云和桑景英的生意。 他家孩子不缺这几个铜板,桑家如今的情况,却着实艰难。 当然他这么做,并不亏。 他家孩子在他这里帮人撰写书信,不仅能练国文,还能知晓外界情况,何乐而不为?总比让这孩子每日去找同学玩好。 洪掌柜的这个孙子叫洪旭,是他家老大生了两个女儿之后才得的,这孩子聪明懂事,家里人对他就有些惯着,以至于他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对钱财也没概念。 洪掌柜原本没当回事,见过桑景云姐弟后,却想起了桑学文。 于是,他关心了一下洪旭的情况,这一关心,他才知晓洪旭近来时常跟一个同学一起玩。 这本没什么,但洪旭那同学的父亲抽大烟。 洪掌柜担心自家孙子染上恶习,干脆就把洪旭叫到铺子里,放眼皮子底下看着。 等回了家,他还要用桑学文的经历,教导一番洪旭,务必让这孩子远离大烟。 洪掌柜让铺子里的学徒从后头搬出来一张长条桌子,让桑景英和洪旭坐在一起。 他还找了一叠草纸,用布裹了做成个垫子,帮洪旭垫高椅子,又给了洪旭纸笔,让他学着写一写。 于是,小胖子就坐在了高高的椅子上,悬空的小脚荡来荡去。 桑景云为身体着想,念信时会站起身,免得坐久了腰疼。 这铺子里的凳子,可不是她上辈子坐的人体工学椅,在这椅子上坐久了,当真是浑身难受。 每到这时,她都会看看隔壁的情况。 桑景英专心致志写信挣钱,洪旭却不同。 他一会儿趴在桌子上,探着脑袋看桑景英写字,一会儿拿了洪掌柜的报纸看,还时不时在自己面前的纸上写写画画。 小胖子话不多,性格有些内向,但小动作不少,瞧着极为灵活。 到半下午,再有人来的时候,桑景云就会婉拒对方,让他们明天再过来。 她需要在天黑前回家,写不了太多。 到下午四点多,桑景云和桑景英一起收工。 收拾好东西,桑景云问洪掌柜:“洪爷爷,能不能借我两张报纸带回家?我想看一看。” 此时,上海的报刊行业已经发展起来,很多认字的人,都会订报纸阅读。 还有一些擅长写故事的旧文人,靠着在报纸和刊物上连载小说为生。 在这个娱乐活动非常少的年代,民众很喜欢那些刊登在报刊上的故事,洪掌柜平日里,就喜欢看一看。 “自然可以。”洪掌柜将今日到手的两份报纸递给桑景云:“这报纸借你看,但你得还回来,这些报纸,我都是分类存着的。” “洪爷爷放心,明日我便将报纸还你。”桑景云道。 洪掌柜笑着挥手,让桑景云早些回去。 今天一天下来,桑景云写了二十三封信,桑景英写了二十封,两人一共赚了四十三个铜板。 桑景英对繁体字更熟,一直在读书的他,对写字是有肌肉记忆的,不像桑景云,有些字虽认识,但要写的时候,却写不出来。 桑景英写字比桑景云快,他写的信少,是因为他去了一趟兰心衣帽店,接给陆盈做的手工活。 这样的手工活,其实并非每日都有,但衣帽店掌柜跟桑元善做过许久的生意,两人有交情,对桑家有些同情,也就会想法子给他们安排些活儿。 现如今,陆盈每日做针线活,能赚十个铜板。 桑景云穿越后,坚持要到县城找工作,还主动找上那些跟桑家有交情的人家,是有私心的,就是希望能得些帮助。 虽也有一些人,怕被他们缠上,对他们避之不及,但洪掌柜、点心铺掌柜还有衣帽店掌柜的帮助,却也让他们家的日子,好过许多。 东西都放进竹编的背篓,由桑景英背着。 桑景云戴上帽子离开时,瞧见了洪旭面前的白纸上,画了个孙悟空。 那孙悟空跟她前世熟悉的形象有差别,但也能一眼看出身份。 这小胖子,画画的手艺挺不错。 回去的路上,桑景云又去了一趟海货店,讨价还价后,花五个铜板,买了一大块红色的东洋鱼。 这是从日本运来的咸鱼,原料是三文鱼,俗称鲑鱼。 此时鲑鱼资源较为丰富,改良了捕鱼技术的渔民,还能捕捉到大量鲑鱼,鲑鱼的价格也就很低。 腌制好的鲑鱼价廉耐食,很受普通人的喜爱。 两人到家时,晚饭已经做好。 今日上午,桑钱氏按照桑景云的提议,去附近买了一个铜板的豆腐。 墨染民国 第12节 乡下的豆腐较为便宜,足足有两碗。 她做了一碗番薯叶烧豆腐,又煮了一锅海带豆腐汤,还煮了干饭,并蒸了一些南瓜。 家里没有味精,调味料只有盐和酱油,那酱油还不是后世自带鲜味的生抽,菜肴的味道,自然极为普通。 那豆腐,还带着股淡淡的酸味儿。 但桑景云饿得很了,倒也吃了不少,桑景丽更是在往碗里舀了一些海带豆腐汤后,不停扒饭。 吃过饭天已经黑了,桑钱氏点了一盏油灯放在八仙桌上,烧了些热水供家里人洗漱。 桑学文晚饭前犯病被关了起来,堂屋里很安静,桑景云也就拿出报纸,坐在桌边看。 洪掌柜就是个普通商人,他看的报纸并不深奥,一份是主要刊登时事新闻的《上海日报》,还有一份是以刊登小说为主的《新小说报》。 1902年,某位大人物在《新小说》创刊号上发了一篇文章,提出“新一国之民,先新小说”,他觉得小说能感染读者,对民众的影响力,超过诗歌之类的文体,而正是他的这篇文章,让晚清小说创作,迎来巅峰时刻。 《新小说报》,就是赶着这风潮,应运而生的。 这报纸每周一份,上面多是迎合普通人趣味,用来消闲消遣的世俗小说,被某些文人不齿,但大众却对它极为推崇。 在桑景云看来,这就是民国版的“网文”,跟她这个网文作者,也算是“专业”对口。 桑景云简单看了看,发现此时的小说种类很多,她就在报纸上,看到了侦探小说、武侠小说,和鸳鸯蝴蝶派的言情小说。 这些小说有短篇的,也有长篇连载的,它们竖着排版,标点很少,写法和用词更是跟现代网文大不一样。 总而言之,就是比较难读。 桑景云阅读文字的速度很快,她先大致看了看报纸,又逐字逐句仔细阅读。 桑景英与桑景雄见状,也拿了报纸,仔细阅读。 桑景英什么都看,年幼些的桑景雄却对那些较长的故事没兴趣,专挑比较短的看。 三人正看着,桑钱氏将桑学文放了出来。 桑钱氏已有了经验,知晓桑学文每次犯病大约要多少时间,看时间差不多了,她就会把桑学文放出来。 那屋子黑漆漆一片,总不能让桑学文一直在里头待着。 桑学文顶着些稻草叶子从屋里出来。 他每次发作,都会难受得在地上打滚。 桑钱氏心疼儿子,便抱了些稻草放在他屋里,让他难受的时候,在稻草上打滚,如此一来,免不得沾上稻草叶子。 桑学文是个爱干净的,他先去了外面,打井水简单冲洗一番,这才回屋吃饭。 白饭已经吃完,只剩下锅巴和蒸南瓜,他也不嫌弃,狼吞虎咽起来。 期间,他时不时看一眼在一张八仙桌边坐着的儿女,等对上儿女的目光,又低下头躲闪开。 桑景云这段时间,只要有机会,就会跟桑学文说话,想法子勾起桑学文的愧疚心,让他安分一些。 但此刻,两个弟弟在安静读报,她也忙着看报纸,就没跟桑学文说话。 四人看了一会儿,桑景云就哈欠连天,她怕自己的身体受不住,率先回房睡觉。 这次她睡了个好觉,第二天起来的时候,感觉自己身上的酸疼好了很多。 因身体状态好,她走得极快,约摸七点,就到了洪兴纸号门口。 洪掌柜还没来,但铺子里的学徒已经将门打开,想找她写信的人,也已经在排队。 桑景云擦去头上汗水,喝了点水,便开始动笔写信,刚写完一封,就见洪掌柜领着洪旭来了。 早上人多,桑景云笑着看向洪旭:“阿旭,你要不要试着帮人写信。” 这年头没有电子产品,孩子能干的事情少,帮人写信好歹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情,洪旭是愿意干的。 但他有些担忧:“我若是写错了,该如何是好?” 桑景云道:“错了便重写,最多浪费点笔墨。” 洪旭听桑景云这么说,放下心来,学着桑景英问一个在排队的人:“你要写什么?” 洪旭身高不过一米三,瞧着一团稚气,但来找他们写信的人很恭敬:“小先生,你帮我写个信,就说我在这边过得很好,让他们别担心。” 洪旭看了这人一眼,见这人衣衫褴褛,佝偻着身子,身上还有干辛苦活留下的细小伤口,一点都看不出过得好。 但人家都这么说了,洪旭便趴在桌子上开写。 他一边写一边念,写得很慢,写完了,还让桑景云帮着看。 桑景云看过,发现因着是边听边写,这封信有些重复赘述,但意思很好理解,问题不大。 桑景云给予肯定:“洪旭,你写得很好!” 洪旭眼里的高兴,仿佛就要溢出来。 民国时期,上海周边农村人口极多,土地严重不足,出现了大量没有土地的人。 底层民众,甚至到了亲人过世后,没有土地下葬,只能将棺木露天放置的程度。 这些人,很多都来到上海做工,眼前这个找洪旭写信的人,便是如此。 他们一般一群人一起出来打工,赚到钱后,就安排人回去送信送钱,今日来写信的,有好几个是他的同乡。 等洪旭写完,这人连连道谢:“小先生,谢谢你。” 洪旭被人叫“小先生”,很是得意,两条腿又晃悠起来。 一上午过去,洪旭竟写了四封信,帮桑景云赚了四个铜板。 桑景云挺感谢这个孩子,吃饭时,也就对他夸了又夸,想到昨天曾看到他画画,还问:“阿旭喜欢画画?昨天的孙悟空画得很好。” 洪旭胖脸微红:“我就是随便画画,我二姐画的孙悟空,比我画得好看。” “你们喜欢看《西游记》?”桑景云问。 洪旭挠了挠头:“我姐喜欢看,那书她看了好几遍,但我不爱看。” 这时能看的书很少,《西游记》很受欢迎,但洪旭才十岁,放现代也就小学三四年级,不爱看大部头的《西游记》正常。 桑景云想到了什么,笑道:“阿旭,我给你写个《西游记》里的故事如何?你还能自己配个图画上去,做成一本书。” 她很感激洪掌柜和帮她写信的洪旭,想做些什么当做感谢。 洪掌柜家里不缺钱,她这情况,也给不了什么钱,相比之下,还是让孩子做些有成就感的事情,更有意义。 桑景云记得,上辈子她那没读过什么书的父亲,很喜欢看小人书,她小时候家里还有那么几本。 洪旭应该也会喜欢。 小人书没多少字,她随便抽点时间,便能写完,之后洪旭自己配个图,就能做出来一本书。 这年头还没有小人书,儿童读物极为稀少,手上若有一本小人书,能让洪旭成为一群孩子里最靓的崽。 她也可以练练笔,之后还能顺理成章开始写书。 她这身体的原主虽识字,但以前从未写过书。 她若是突然开始写大部头的长篇小说,容易惹人怀疑。 越是了解这个时代,桑景云越是清楚地意识到,在这个时代女子单身生活,有多么艰难。 她需要家人,需要亲朋好友的帮助,既如此,就不能让他们怀疑她。 第13章 《三打白骨精》 桑景云上辈子看过的,她父亲极为宝贝的小人书,都是一页纸上画一幅画,外加几行文字。 这样图文并茂的书,很适合孩子看。 至于写什么故事……桑景云脑海里,立刻就冒出《三打白骨精》来。 她记得她读小学时,有篇课文便是《三打白骨精》,这个《西游记》里的故事,很适合做成小人书,洪旭应该会喜欢。 这般想着,桑景云跟洪旭讲了讲这个故事。 洪旭听完,眼里满是期待,即便是桑景英,都被吸引了注意力。 桑景英虽然个子高,但只有十三岁,刚小学毕业。 桑景云瞧见,对两人道:“你们去帮人写信,我帮你们把这个故事写出来如何?” 小人书一页不过几行字,要写的文字不多,桑景云觉得最多花一小时,她就能将《三打白骨精》的故事写出来。 “好。”洪旭连连点头,拉着桑景英就去写信。 此时虽已有国外传入的印刷术,但市面上的书籍依旧很少,自己做一本书,这对绝大多数人来说,都充满诱惑力。 洪旭和桑景英去写信了,桑景云拿出信纸,开始写《三打白骨精》:“这日,唐僧师徒四人来到一座山下……” 她写上一段,觉得配一幅画刚刚好,就换一列,写第二段。 《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很简单,桑景云花了不到一小时,就将之写完,损失也不过少写了三四封信。 而洪旭光上午,就帮她写了四封信。 将写好的故事交给洪旭,桑景云继续忙碌起来,洪旭却是抽空看了看那故事,越看越喜欢。 他二姐手上的那本《西游记》,他是看过的,看得头晕眼花。 他喜欢听说书先生说《西游记》里的故事,亦或者听他二姐给他讲,但让他自己读,那他是受不了的。 这个故事却不同。 这个故事很简单,很好读,他没一会儿就看完了。 要是再配上图画…… 这日,桑景云和桑景英收拾东西离开时,就听洪旭在跟洪掌柜要空白的簿子。 洪掌柜无有不应:“阿旭,铺子里卖的簿子与你想要的不一样,不过你放心,爷爷可以帮你装订几本,也可等你一页页画好图,爷爷再帮你装订。” 桑景云闻言,开始琢磨下个故事写什么,至于桑景英,他正在看自己手上拿着的一张纸。 洪旭虽有些内向,但在熟人面前,话一点不少。 与他们相处两日,也算熟悉,就送了桑景英一幅画,这画是用钢笔画的,一个拿着金箍棒,杀气腾腾的孙悟空跃然纸上。 墨染民国 第13节 这么一张图,对桑景云来说算不得什么,桑景英却爱不释手,还说要拿回家,给桑景雄也看一看。 此时的孩子,能用来玩的东西,着实有些少。 可惜她不会画画。让她照着画,她能画出不错的图,但让她凭空画,她就画不好了,也就没办法画图哄弟弟妹妹。 桑家这天晚上,一切如常。 洪家却起了些波澜。 桑景云和桑景英离开一段时间后,洪掌柜让铺子里的学徒关了铺子,带着洪旭往家里走去。 洪旭穿着长衫,捧着裁成书本大小的白纸,蹦蹦跳跳地走在洪掌柜身边。 “爷爷,等我们做出一本书,第一个给你看。”小胖子对洪掌柜道。 洪掌柜笑着答应:“好,好。” 洪掌柜觉得自己将洪旭带到书店,做得很对。 今天这一天,洪旭干了不少正经事,还说要做一本书。 洪家的晚餐有荤有素,中间是一锅老鸭笋干汤,旁边是一碗鸡蛋羹、一碗水煮花生和两碗青菜炖豆腐。 这菜看着丰盛,但一大家子吃,每个人分到的也不多。 洪掌柜的妻子打理着家里的田地,这时候也就念叨起来:“最近地里的花生长成了,收回来两百多斤,今儿个煮了一些,剩下的我们晒干,到时候用油炸了,拌着盐吃,阿旭最喜欢了。” 洪旭不爱吃水煮花生,但很喜欢油炸花生。 “好,到时候你收拾出几斤花生,我给桑家兄妹带过去。”洪掌柜想到了什么。 洪夫人温和地笑笑:“我炸好了再给他们,能当菜还能当零嘴儿。”炸花生不怎么耗油,但想把花生炸好,锅里的油得多一点。 桑家现在不见得有那么多油,她干脆炸好了再送人。 洪掌柜一口答应。 这时,洪掌柜的大儿媳开口:“爹,阿旭明日能不能不去店里?” “他明日有事?”洪掌柜问。 洪家大儿媳道:“爹,阿旭还小,也不好日日往外跑,该在家复习功课。” 洪掌柜皱眉:“阿旭读中学的事情已经敲定,没必要再日日复习,让他松快几天也无妨,更何况阿旭在我那边帮人写信,也是复习国文。” “爹,我知道你想帮桑家姐弟,但也不能把阿旭搭上。” 洪掌柜听到大儿媳的话,变了脸色:“你这是什么意思?” 洪家大儿媳道:“我看这桑家姐弟是会算计的,这才几天?爹你又是给他们找挣钱的路子,又是供他们吃喝,现在还让阿旭整日跟他们一道。爹,他们有个抽大烟的爹就算了,那桑家大姑娘还抛头露面整日跟那些粗人混在一起,不成体统。阿旭是读书人,哪能跟他们一道?若是学坏了可如何是好?” 洪掌柜见儿媳眼里满是嫌弃,非常生气:“真是头发长见识短!桑家姐弟无论如何,都比那刘家老三好!你让阿旭跟那刘老三混在一起,才会让阿旭学坏!” 刘家老三,就是前段时间,总跟洪旭一起玩的孩子。 洪掌柜知道,洪旭会跟刘家的孩子一起玩,跟自己的这个大儿媳有关。 那刘家攀上了洋人,生意做得风生水起,铺子开到租界,他这大儿媳想巴结人家,就眼巴巴让自家孩子去给人家孩子当跟班。 只是那姓刘的做事狠辣,他不仅收拢上海县城的地痞流氓给他做打手,还开赌场卖大烟,可不是什么好货色。 桑家出事,后头就有刘家的影子。 他只是一个小商人,这样的人家不会刻意得罪,但也不想跟人家有牵扯。 洪旭还小,他整日跟刘家人混在一起,若是学了刘家的行事,将来会长成什么样子? 洪掌柜脾气很好,极少发火,现在他一生气,洪家大儿媳便不敢说话。 家里小辈都在,洪掌柜也不好训斥儿媳,到底不曾多说,只看向儿子:“吃过饭,你来书房找我。” 洪掌柜的大儿子连忙答应。 之后,桌上再无人说话。 洪旭原本想跟家人好好说说小人书的事情,也不敢开口,等吃过饭,他才钻进自家二姐屋里,兴致勃勃地跟自己二姐说起做小人书的事情。 洪旭的二姐今年十三岁,她之前在县城一个女先生那里读书,前段时间她娘说她年纪大了,不许她再去,她就只能日日在家待着,很是无聊。 现在自家小弟说要做本书出来,她很感兴趣:“你画得没我好,这书我来画!” 同一时间,洪掌柜却是将大儿子叫到书房,狠狠训斥了一番,嫌他对儿子不上心:“桑学文是抽大烟,可好歹桑家人都知道这是不对的,眼下桑学文更是被他们关了起来,那刘家呢?前不久刘家还大摆宴席,请人去品鉴法国名酒和马蹄土,你让阿旭进出这等人家,就不怕养出个桑学文来?” 所谓“马蹄土”,是印度那边运来的最上等的烟土,一两马蹄土,要卖白银五两,还不一定能买到,以至于备受追捧。 洪掌柜以前听朋友炫耀“香”了一筒马蹄土的事情,只觉浑身发冷。 他知道自家儿媳妇做的事情,自己儿子不可能一无所知,最后道:“你回去好好想想,别脑子不清醒干傻事!我们辛苦挣钱,不就是为了孩子?若是孩子养坏了,挣再多钱又有何用?” 洪家大儿子羞愧万分。 洪家的事情,桑景云一无所知。 她这个晚上,依旧睡得不错,但不知为何,第二日早上起来,嘴角起了些细小水泡,一碰就疼。 这是长口疮了,看来她这些日子,还是有些累到了,免疫力也有所下降。 但该做的事情不能不做,这日,桑景云照常去县城。 刚到纸店门口,她就瞧见洪旭趴着门框探头探脑,应该是在等他们。 虽然昨晚上自己的母亲跟爷爷起了些口角,但总共不过说了几句话,洪旭年纪小不记事,后来跟自己二姐讨论起小人书的事情,便将之忘了个精光。 今儿个看到桑景云姐弟,他满脸笑容,兴冲冲地拿出两页纸:“那小人书,我二姐说她来做,她昨儿晚上就已经画了两页,你们看看。” 桑景云接过,看到那张纸上画了唐僧师徒四人的画像,旁边则竖着写了她昨天写的第一段话,连标点符号都没缺。 这画画得精细,旁边的字也娟秀,洪旭的二姐学问不差。 “这画画得真好。”桑景云开口。桑家二小姐是用钢笔画的图,线条简洁黑白分明,有些像后世的黑白漫画,当然画风截然不同。 “这是我二姐仿照书上的插图画的,我觉得她画得比那插图还好。”洪旭跟桑景云熟了,话也就比较多,还说起他二姐学画的经历。 他二姐喜欢看书,也很喜欢书上的各色插图,一开始用桃花纸描书上的插图,描多了就自己画,现如今,她什么模样的孙悟空都会画。 桑景云毫不吝啬地称赞起来。 洪旭与有荣焉。 两人说了一会儿话,就继续忙起来。 洪掌柜一直看着他们,瞧见这一幕心情大好。 他就说桑家的孩子不错,桑景云让他孙子孙女写写画画,做本小人书出来,怎么都比刘家那孩子带着他孙子到处吃喝玩乐来得好。 第14章 熊孩子 桑景云是农历八月初穿来的,今日是八月十四,也是她在县城帮人代写书信的第四天。 因为明儿个就是中秋,今天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明显多了许多,来找桑景云写信的人,就更多了。 桑景云、桑景英还有洪旭三人,忙得不可开交。 桑景英本是要去打听一下珐琅班的情况的,但他没门路,好在洪掌柜得知后,答应帮他去问问。 如此一来,桑景英也就安心在纸店写信了。 桑景云连着写了十封信,只觉得一双手疼得厉害,嘴角的燎泡也仿佛大了一些。 她站起身,拿了个碗去跟洪掌柜讨水喝。 她这几天每天写信,着实有些累。 若是上辈子,她这么累,肯定早就丢开键盘不写了,毕竟那时的她不缺钱。 但现在她要啥没啥,只能坚持一下。 洪掌柜喝的是红茶,泡了一大壶,这年头茶叶不便宜,他喝的也就不是多么精贵的好茶,而是叶子茶梗混在一起的普通红茶,浓到发苦。 桑景云倒了小半碗茶,又倒了点旁边水壶里已经凉了的开水进去,慢慢喝着,喝完才觉得好了点。 喝过水,她正准备再去写点,就看到一个穿着半新不旧的长衫,戴着瓜皮帽的老头从外面进来,挑剔地看着她。 洪掌柜笑着打招呼:“李秀才你来了?要买些什么?” 李秀才冷哼一声,抬起下巴用他那稀疏的长须对着坐在柜台后的洪掌柜:“洪掌柜,我当你是知礼之人,不想竟这般荒唐,让个女子抛头露面为你招揽生意!你这纸号,本该是高洁之地,现在却一片糟污!” 他训斥完洪掌柜,又看向桑景云:“桑家的教养真是让人叹为观止!谁教你穿着长衫,混迹于市井的?你这样的女人,谁敢娶?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桑景云知道此时的人还很保守,那些漂亮的旗袍,要十几年后才出现。 但上海县城紧挨着租界,附近的杭嘉湖地区又在清末将丝绸生意做得极好,需要女人养蚕缫丝。 因而在这里,女人并非不能出门干活,这条街上很多小铺子,就是夫妻一起开的,有时还以老板娘为主。 城里甚至还有女子学校。 虽然她身为女子,在县城不好找体面工作,但在铺子里帮人写信,也不至于被人抨击。 桑景云道:“大清都亡了,您还惦记着老一套?” 说完,她又问洪掌柜:“洪掌柜,这位老先生是做什么的?” 洪掌柜道:“李秀才住在附近。他教着王家的孩子,也会帮人写书信和对联。” 桑景云打从一开始就知道,她的行为必然是损害到了李秀才的利益,李秀才才会找上门来,她也不客气,直接道:“老先生,你被我抢了生意,就用大道理压来压我,欺负我一个小姑娘,是不是太过分了?我不偷不抢凭本事吃饭,哪里错了?你既然知道我的身份,就该知道我桑家境况不好,我不该抛头露面,难道就该在家里活活饿死?” 桑景云有一肚子怼人的话想说,但想到这李秀才跟洪掌柜认识,还住在附近,怕场面太难看,也就克制了一下。 这么想着,桑景云又露出委屈模样——人们总是会同情弱者,而被人同情,怎么都比被人防备讨厌来得好。 她本就瘦弱,还脸色苍白,瞧着当真是楚楚可怜,周围人不免心生同情。 正如桑景云所说,她不出来赚钱,难道要在家活活饿死? 若是这样,那上海的女工和女佣,都不用活了? 更有认识那老秀才的人,跟排队等着桑景云写信的人说起李秀才的事情:“那李秀才,帮人写信少说要收五个铜板,有时还会敲竹杠。” 桑景英见桑景云受了欺负,也挡在桑景云面前,对李秀才怒目而视。 洪掌柜适时和稀泥:“李秀才,你总要给几个孩子一条活路。” 墨染民国 第14节 李秀才瞧见这模样,脸色变了又变。 他来找桑景云,确实是气桑景云抢了他生意。 他在清末时,靠着开私塾挣钱。 可自从小学一所接着一所开,他的私塾就开不下去了,好在一些大户人家,依然会请先生教自家孩子,他就在王家谋了个职位,教王家的七八个孩子国文。 王家每月给他八个银元,这钱足够他养活一家子,但李秀才跟桑学文一样,爱抽大烟。 他子女都已长大,不需要他养,还会给他些养老钱,可即便如此,八个银元也不够他花,需要他帮人写书信来贴补。 他平日里帮人写信,怎么都要收五六个铜板,若是请他写信的人要写的东西多,或是赶上他手头紧,那就要收一个银角子。 王家给的薪水加上他写书信挣的外快,一月下来能有十几元。 这钱能让他早起先卧在榻上,烟雾缭绕一番,再让妻子炒个鸡蛋肉丝,喝几盅酒,日子过得美滋滋。 但这几日,竟无人找他写信! 得知是桑景云抢了他的生意,他便来了这里。 他觉得桑景云一个没出嫁的小姑娘,脸皮必然很薄,他当众训斥几句,就该哭着跑掉,不曾想这小姑娘伶牙俐齿,还不将他当回事。 就连外头那些泥腿子,也对他指指点点。 李秀才知道自己占不到便宜,恼羞成怒:“我指点你几句,你却偏要强词夺理,胡搅蛮缠,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 说完,他拂袖而去。 见人走了,桑景英回头看向桑景云:“姐,你没事吧?那老头太过分了!” “我没事,”桑景云朝着桑景英笑,“你也别生气。” 那老秀才闹这一出,只会让他自个儿名声有损,不会影响到桑景云,桑景元便也不当一回事。 她坐回位置上,继续帮人写信。 然后就听那个来写信的年轻男子道:“小小姐,你是好人。” “谢谢。”桑景云朝着对方笑了笑。 不远处,三个孩子站在角落里,正好看到这一幕。 其中一个孩子对那个个头最矮的孩子道:“桑景雄,那是你姐?你家这么穷了?要你姐出来给人写信挣钱?” 另一个孩子道:“桑景雄,你家都要吃不上饭了,你怎么还花用银角子?怎么还来学校读书?” “桑景雄,那个老先生说得很对,你姐对那些粗人都笑眯眯的,将来谁还愿意娶她?” “唉,你姐的名声都坏了!” …… 此时的小学,周一到周六读书,周日放假,当然也有些学校有一套自己的制度,何时放假自己决定。 昨天是周日,按理桑景雄他们学校要放假,但因为周二是中秋,因而周日的假期,被学校挪到了周一,这样周一周二,学生就能休息两天,好好过节。 放假前,桑景雄就跟同学约好,今日要一起到县城玩,今天,他大姐二哥出门后不久,他就跟同学一道,来了县城。 出门前,桑景雄借口要买纸笔,从桑钱氏手上要到一个银角子,他来到县城的第一件事,就是买了个肉包子吃。 之后他们到处闲逛,来到洪兴纸号附近,正好瞧见李秀才指责桑景云。 桑家阔过,桑景雄小时候也就见识了很多稀罕玩意儿,租界他就去玩过很多次。 家里败落后,他来到县城最差的小学读书,心里头难受,又怕别人看不起自己,就总念叨自己以前的“辉煌”。 他今儿说租界的西餐多好吃,明儿个就说外国的点心多么甜,言语间满是炫耀。 他的同学虽跟他一道玩,但心里对他多少有点不满。 现在逮着机会,也就奚落起他来。 当然,他们这般说,并非只为了奚落桑景雄。 他们那小学收费低,请的老师也就不怎么样,教他们国文的是个旧文人,那老师平日里,总是怀念从前,说现在这不好那不好,对如今的妇女解放运动,更是嗤之以鼻。 他们日日听老师讲这些,对桑景云的行为,自然也就看不上。 桑景雄气得眼眶通红,朝着其中一人扑过去,就要去打对方。 桑元善对孙辈的教育,一直很上心。 哪怕是桑景云这个孙女,他都请了先生到家里教识字,还亲自教孙女打算盘算账。 两个孙子更不用说,不管是桑景英还是桑景雄,都早早入学。 桑景英十三岁小学毕业,跟洪旭一比似乎有些晚,但跟其他人比,却算早的。 跟他一道毕业的,他的那些同学,很多都已十七八岁。 桑景雄今年十岁,转到如今的学校后,跳级上了六年级,他的同学大多比他大,今天跟他一道来县城玩的人,就都高他一个头。 只比洪旭稍微高点的桑景雄哪里打得过两个年纪比他大的人?他被这两人狠狠揍了一顿。 好在那两人都是读书人,以前没怎么打过架,只会点花拳绣腿,因而下手不重。 打完桑景雄,这两人有些害怕,一起跑了,只剩下挨了打的桑景雄站在原地,委屈万分。 他站了一会儿,又去看纸店那边,然后就瞧见桑景云他们正在吃午饭。 他的大姐二哥,和一个跟他差不多年纪的孩子坐在一起,正在吃肉! 桑景雄被气得说不出话来,他们家里要啥没啥,他只能拿咸鱼下饭,他姐他哥呢?中午竟然吃肉! 他们得了洪家的接济,却只顾自己享受,完全不顾家里人! 桑景雄火冒三丈,他恶狠狠地瞪了一眼不远处的洪兴纸号,转头往家里走去。 路上,他越想越委屈,不停地抹眼泪。 桑景雄很伤心,洪家,洪旭的二姐却很高兴。 她对画小人书这事儿很感兴趣,昨天晚上就画了两页,今儿个上午,又画了九页。 她没想着要做出一本多么好的书,就想快点将之做出来,因而画得特别快,她觉得,等明儿个,她就能把这书画完,到时候,她就让她爷爷把这书装订好,拿给她小叔看。 洪掌柜一共有两子三女,三个女儿都已出嫁,长子就是洪旭的父亲。 他的小儿子叫洪永祥,洪永祥今年二十五岁,还没结婚,在租界一家报社当记者。 洪掌柜夫妇对一直不结婚的小儿子很不满,洪旭姐弟几个却很喜欢这个小叔叔,因为这个小叔叔每次回来,都会给他们带各种新鲜玩意儿。 洪二姐埋头苦画,浑然忘我。 桑景云和桑景英这日收工后,去了之前桑景英帮忙糊月饼盒的点心铺。 明日就是中秋,桑景云打算买几个月饼回去。 点心铺平日里不卖月饼,但等进入八月,就开始出售月饼了。 今日,来买月饼的人尤其多,等到明天上午,应该会排起长龙。 这年头没有防腐剂没有真空包装没有冰箱,上海这地儿天还热,月饼买回家最多放两天,再久就容易坏。 因此很多人,要到中秋那天,才会去买月饼。 这家点心铺出售的月饼有两种,一种是豆沙馅的,另一种是鲜肉馅的。 家里一共七口人,桑景云想了想,买了四个鲜肉月饼,四个豆沙月饼。 回家以后切开,每人都能吃半个豆沙馅的,半个肉馅的,剩下的可以切开再分一分。 豆沙馅的月饼里要放猪油,鲜肉月饼更是用猪肉做的,因而月饼的价格不便宜,一个月饼要三个铜板, 八个月饼花掉了二十四个铜板,桑景英今天这一天,相当于白干了。 不过难得过节,奢侈一下也无妨。 两人将月饼放在背篓里,往家里走。 他们中午吃得挺好,但一下午过去,桑景英早就饿了。 他一直在嗅着月饼的味儿,还嘟哝:“这月饼,趁热才好吃,刚出锅的肉月饼,一口下去滋滋冒油。” 桑景云都被他说馋了:“等回家,我们就把肉月饼分着吃了,豆沙月饼等明儿个再吃。” “好。”桑景英的脚步不自觉加快。 桑景云连忙喊他,让他慢点。 她今天很累,嘴角的口疮还大了点,走不动。 两人到家时心情很好,桑景云更是一进门就道:“奶奶,我们买了月饼回来!大家都来吃月饼吧。” 然而她话音刚落,桑景雄就斜刺里冲出来,一头撞在她身上:“我才不要吃你买的月饼!你不要脸,你还吃独食。” 桑景云被撞得一个踉跄,险些摔倒,心里的喜悦也被撞散,皱眉看向桑景雄。 “景雄你在干什么?你怎么能骂你姐!”桑钱氏冲上来,用力拍了一下桑景雄的肩膀:“你差点把你姐撞到了!” 桑景雄凶巴巴地看着桑钱氏:“我骂了又怎么样?她在外面丢我们家的脸!她和二哥还吃独食,天天在洪家大鱼大肉不管我们!” 桑钱氏怒道:“你瞎说什么,洪家请吃饭,怎么就是吃独食了?” 说完,桑钱氏歉疚地看着孙女儿:“景云,你别搭理他!” 桑景雄又吵嚷起来,桑景云大概弄明白了原因。 桑景雄今天去县城玩,看到他们跟洪掌柜一起吃饭,觉得他们吃独食。 至于说她丢脸什么的,桑景雄年纪虽小,但满脑子封建思想,这是欠教育了! 这些天,桑景雄抱怨这个抱怨那个,闹过好几次。 他年纪小,桑景云还很忙顾不上他,就都无视了。 但今天,她着实有些生气。 她和桑景英辛辛苦苦在外面挣钱,一天下来差不多要用手写六七千繁体字,写得手都快废了,回来还要被抱怨! 桑景雄年纪是小,但桑景英也没大多少! “行,你说我们吃独食,那我们还就吃了!我们买的月饼你别吃!我们买的咸鱼你也别吃!”桑景云冷着脸开口。 他们中午跟洪掌柜一起吃饭,确实吃得不错,但也没有特别好。 墨染民国 第15节 这年头没有规模化养殖,肉类的价格也就很贵,洪家虽有钱,却也不是敞开了吃的。 洪家下人送来的菜,猪肉基本上都是跟千张结、豆腐干、油豆腐之类一起烧的,瞧着满满一碗,但里面的肉最多半碗。 这肉,洪掌柜洪旭他们也是要吃的,她跟桑景英是客人,哪好意思多吃?一顿下来基本就吃一块肉,顶天了在洪掌柜的劝说下再吃一块。 咸鱼他们倒是没少吃,毕竟咸鱼便宜。 至于往家里带,那肯定不行,他们总不能让洪掌柜养着他们全家。 “不吃就不吃,我不稀罕你卖笑买的月饼!”桑景雄见全家没人站在他这边,哭着跑上楼去了。 桑景云冷笑一声,看向桑景英:“阿英,你去跟他聊聊,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 桑景英应了,追上去。 等两人都看不见了,桑景云看向桑钱氏:“奶奶,我辛辛苦苦挣钱,还要被他嫌弃!这孩子不教不行了!今天的月饼,我不想给他吃。” “不给,咱不给,阿云你别生气,小心气坏了身体……你嘴角都起燎泡了。”桑钱氏关切的看着桑景云。 这些天她也很忙,除了盯着桑学文做事,还要帮陆盈做针线活。 桑景雄不听话,她心里也有气。 陆盈也道:“阿云,你身体不好,要是累了,那就歇两天。” 桑学文闻言,连连点头。 桑景云不是那种吃了苦不吱声的人,这些日子,她每天都会说一说自己和桑景英的艰辛。 桑景雄不当一回事,家里其他人还是心疼他们的。 桑景云见状又道:“他口口声声说什么吃独食……洪掌柜请我们吃饭,我们总不能连吃带拿,本身我们也不敢多吃,阿英都是夹一块咸鱼,就吃下去一大碗饭……” “景雄这孩子,是要好好教一教,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桑钱氏道。 桑景云点头赞同。 桑景雄这孩子,有点欠揍! 他绝对是饭吃太饱,活儿干太少了,赶明儿,她就把人带去县城,让他写信去! 第15章 教训 桑家这房子,隔音并不好。 桑景云跟桑钱氏正说话,楼上就传来响动,是桑景雄在大喊大叫:“你跟姐像我这么大的时候,吃好喝好,就我天天喝粥。” “我同学都说大姐她丢人!” “家里人都偏心你们,没人管我。” “你们还哄我,说你们在县城没吃什么好东西,结果呢?” “学校里的人都笑话我们家!” …… 桑景雄嗓门挺大,嚷嚷个不停,但突然就没声了,紧跟着桑景英的声音响起:“你嫌日子过得不好,就去怪爹,为什么要找大姐的麻烦?” 桑景雄哇哇大哭起来。 桑景英不一会儿就下来了,表情有些尴尬:“我打了他屁股。” 他们家长辈都不对孩子动手,桑景英没挨过打,也没打过别人,第一次打人还挺不习惯。 “是该打一顿。”桑钱氏道,她原先也是不打孩子的,但最近打了桑学文,察觉到好处,就觉得孩子若是不听话,打一顿也挺好。 桑景云深吸一口气,那突然冒起来的火气,倒是消散不少。 她上辈子年少时,父母不在身边,一直独自生活,见过不少事儿,遇到过不少极品。 经历的事情一多,她也就很少生气了。 今天突然这么气,多半还是因为身体太累。 其实桑景雄闹脾气,并不奇怪。 他年纪小,这半年突然没了锦衣玉食的生活,有了个丢人的爹,还有人在他面前说些有的没的,他理所当然,就对着一直包容他的家人闹起来。 桑景云理解桑景雄的行为,但依然觉得这孩子需要吃点教训,好好教育。 桑景云又问了桑钱氏几句,这才知道桑钱氏早上,还给了桑景雄一角钱。 “他说他要买纸笔,但他回来时,手上没有东西。”桑钱氏道,她本是想问问的,但桑景雄一回来就跑楼上去了,当时桑学文还又闹腾起来,她就没顾上。 此时自来水的钢笔国内还没办法自主生产,价格昂贵,一般小学生是没有的,桑景雄平日里,都是用毛笔和铅笔。 铅笔大概两个铜板一支,多买点价格会便宜些,本子的价格跟铅笔差不多,桑景雄跟桑钱氏说国文和数学都要买本子,桑钱氏怕他钱不够,就给了他一角钱。 “他没买纸笔,多半是买了别的,奶奶,他现在着实有些不像样,今天晚上饿他一顿吧!”桑景云揽住桑钱氏的肩膀说贴心话:“我也是心疼你们,你跟娘累死累活做一天针线,也只能挣一角。” 从原主记忆看,桑景雄以前也有从家里骗点小钱,出去买吃食的经历,他去了县城大半天,不可能什么都没吃。 既然中午吃过,那晚上饿一顿出不了事。 桑钱氏也心疼那一角钱,桑景雄之前喊叫着说她偏心,还让她极为难受,也就同意了:“好。” 桑景雄在家,可从没受过委屈,因这孩子挑食,之前桑景云生病她蒸个鸡蛋羹,都会分桑景雄一点,更小的桑景丽都没这待遇。 桑景云笑起来:“我们不管他了,吃月饼吧,今儿个先把鲜肉月饼吃了,明儿个再吃豆沙的。” 桑钱氏看过那几个月饼后,将其中两个肉月饼对半切开,自己跟桑学文分了一个,又让陆盈跟桑景丽分了一个。 剩下的那两个,她给了桑景云和桑景英,让他们吃整个的。 现如今,她跟陆盈每天做针线活,加起来能挣十几个铜板,而桑景英和桑景云,每天能挣五六十个铜板。 他们还是孩子,却因为当爹的不争气,不得不担起一家子的生计……桑钱氏心疼他们。 桑景云没拒绝,她现在的身体有点虚,需要吃点好的养一养。 桑景英也是,他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需要补充营养。 前几天,桑景云还看到桑景英腿抽筋,这明显就是营养没跟上,缺钙。 吃过肉月饼,桑钱氏就招呼他们吃晚饭。 这几天,他们晚饭的主食基本上都是米饭和蒸南瓜,菜则是咸鱼、海带、豆腐和各种当季蔬菜。 这时真正的底层家庭,在吃上没有他们这么讲究,他们家的日子,过得比普通农民家庭都要好。 这也是桑景云要求的,吃太差营养跟不上,身体出问题的话,得不偿失。 一家人吃起来,期间,陆盈频频看向楼梯处。 桑景云知道她是惦记着桑景雄。 陆盈的性子,跟她上辈子的母亲截然不同。 她上辈子的母亲是个要强的,不会被儿女绊住脚步,陆盈则不同,她的心思都在儿女身上,把儿女看得比她自个儿更重。 之前原主生病,她就彻夜不眠地照顾。 桑景云这些天很忙,又刻意避开,跟她的相处才少了。 好在陆盈没说要让桑景雄下来吃饭,桑钱氏更是将锅里剩下的饭,给大家分了分。 她是算计着做饭的,不会多做,他们三个大人,还只吃七分饱。 桑景雄不来吃饭,他们正好可以吃饱点。 桑学文不被桑钱氏待见,这些天只能吃南瓜和锅巴,这会儿分到半碗米饭,更是吃得特别香。 “阿云,吃完你就去屋里休息吧,别累着,”桑钱氏担忧地看着桑景云,“你的脸色不太好……你快回屋,我去给你打水。” 桑景云身体虚,稍微动一动身上就出汗,因此不管是去县城还是回家,走完一趟都会浑身湿透。 睡前她必须擦洗一下,不然身上黏糊糊的。 她的头发,其实也需要洗,但这几天太累,她没顾上。 明天中秋,县城的店铺会提早关门,她打算早点回家,然后好好洗个头,再用布帘子在院子里围一下,洗个澡。 桑景云这么想着,站起身准备回屋。 这时,桑景英突然惊呼:“姐,你身后有血!” 桑景云愣了愣,立刻意识到了什么。 家里三个大人也都知道这是怎么了,面露尴尬。 桑景英却是真的被吓到了:“姐,你怎么会出血?姐……” 桑景英以前受过一些伤,但都是小伤,出血也就一点点。 现在看到自己姐姐身后晕染开血迹,他被吓坏了——出了这么多血,他姐会不会死? “我没事。”桑景云有些无奈。 桑钱氏则是连忙站起身:“阿云,你去屋里歇着,我去给你泡个红糖水,你爷爷过世时买的红糖还剩一点。” 桑景云应了一声,往房间里走,桑景英这时,又去问陆盈:“娘,姐她怎么了?” “你姐没事,就是要休息休息。”陆盈不好意思跟桑景英说这个。 如果是以前,桑学文肯定笑眯眯地把桑景英带走,给桑景英解释这事儿,但他现在活得麻木,一时没反应过来。 桑景英得不到答案,想来想去,觉得自己姐姐应该是被桑景雄气到了才这样,当即往楼上冲去。 楼上,桑景雄趴在自己床上,很是委屈。 家里人吃月饼吃饭,竟然不叫他! 他就知道,他们不把他当回事。 桑景雄想着想着,抽噎起来,这时,他哥突然跑了上来。 桑景雄以为他哥是来喊他吃饭的,结果他哥拿起旁边的一本书,就开始打他。 这是桑景雄今天第三次挨打,人都傻了,哇哇大哭起来。 桑景英瞧见,恨铁不成钢:“你还哭!家里人真的太惯着你了,一点都不懂事!” 墨染民国 第16节 打了几下,觉得用书打人不疼,想到以前见过的同学母亲对付同学的法子,桑景英用两根手指捏住桑景雄胳膊上的一块肉,用力一拧…… 桑景雄“嗷”地叫起来。 陆盈上楼来拿东西,听到这声音有点担心,凑过去看了眼。 见桑景英只是在掐桑景雄,她放下心来,去了隔壁房间。 从属于桑景云的箱子里拿了个月事带,陆盈小心翼翼地下楼。 这阁楼的楼梯是木质的,特别陡,她也就走得很慢。 下楼后,她拿着月事带,去给桑景云装草木灰。 桑景云这会儿坐也不是躺也不是,只能站着,幸好,桑钱氏很快就端着水进来了,过了一会儿,陆盈也来了。 桑景云这身体的原主,早两年就来了月事,但一直不准,这半年更是没怎么来,这次突然到来,出乎桑景云的意料。 但想到自己今天特别累,又分明是有预兆的。 接过陆盈手上的月事带,让两人先出去,桑景云开始擦洗。 这时候的女人,来月事用的都是布做的月事带。 月事带就是用布缝的细长口袋,可以绑在腰上,家境好的,会在里面塞上布,普通人家,则都是往里放草木灰。 陆盈就给她装了草木灰。 桑景云对此没意见。 草木灰里没有细菌,用着还是很安全的,这年头乡下人受了伤,都是往伤口上糊点草木灰止血。 不过,身为女人,是真的可怜,她接下来两天,肯定做什么都不方便。 换洗好,桑景云的肚子又开始疼起来,原主以前是不太疼的,现在这样,估计还是身体亏着了。 她得赚钱,这样才能找医生调理身体,才能不用草木灰。 桑景云难受的时候,桑景英还在到处问桑景云的情况,最后还是桑钱氏跟他说了。 桑景英听完都被吓到了,每个月都出血,还要流好几天,这也太惨了! 都这样了,他姐肯定不能再去县城写书信,明儿个,还是他带着桑景雄去吧。 洪旭都能帮人写书信,没道理桑景雄不行。 这么想着,桑景英跟着桑钱氏进屋,和桑景云说自己的打算。 桑景云道:“这样挺好,就该让他尝尝赚钱的苦头!既然他不愿意我抛头露面赚钱,觉得女人该在家相夫教子,那就让他承担起养家的责任,阿英,你以后让他每天上交十五个铜板养家。” “姐,等过了明天,他还要读书。”桑景英想起这事。 桑景云道:“他的学校和老师不好,再让他去读,怕是要学坏。” 按照桑景雄嚷嚷的话来看,他的老师和同学并不好。 让个十岁孩子在这样的学校待着,肯定会被教坏。 她上辈子生活的,治安极好的和平年代,有时都会出现校园霸凌,这个时代情况肯定更糟糕。 让桑景雄去读书,还不如让他去做“童工”。 第16章 中秋 桑景云喝了桑钱氏给她泡的红糖水,又看着桑钱氏把她的脏衣服拿出去洗。 她上辈子的奶奶,在她稍大一点之后,便不愿意再帮她洗衣服。 她用她父母买的洗衣机,还要被念叨浪费水。 她很喜欢桑钱氏。 红糖水并不能止痛,因为小腹疼痛,桑景云这个晚上睡得并不好。 第二天被外面的动静吵醒,她发现自己嘴角的口疮又大了一些,张嘴就疼。 起床后换了个陆盈准备好的月事带来到外面,桑景云就看到桑钱氏打开了锅盖。 今天早上还是吃米饭和蒸南瓜,配菜是毛豆蒸咸菜和蒸的榨菜汤。 此刻,竹蒸架上被各种东西塞得满满当当,下面的米饭都一股南瓜味儿。 他们家现在吃的菜,基本上都是蒸菜,这也是没法子的事情,家里只有一口大铁锅。 桑景云倒是想再买一口铁锅,但铁锅不便宜,也就搁置了。 这时候的普通人,家里头的家当都很少,很多人家都只有一口铁锅,要用几十上百年,破了就补补继续用。 就连碗,打碎了都会去修。 也是因为这样,这时的普通人才能依靠微薄的收入活下去。 桑钱氏这些天,会趁着桑学文犯病被关在房间里的时候出门走走,从周围农户那里买点菜,桌上的毛豆就是她昨儿个买来的。 她给人家两个铜板,人家就拔了十来株黄豆给她,昨天桑学文摘了一半的黄豆荚,从里面剥出毛豆,约莫有一碗。 桑景云往饭里舀了榨菜汤,又舀了两勺毛豆,吃得很开心,旁边的桑景雄,却一副委屈模样。 可惜没人搭理他,他又被桑景英打怕了……看了桑景英一眼,他埋头吃饭。 桑钱氏、陆盈还有桑学文三人米饭都只盛了一点点,和南瓜一起吃,菜也不怎么夹,桑景云见状,给桑钱氏和陆盈各舀了两勺毛豆。 她们两个的身体,也需要好好保养。 至于桑学文……毛豆不多,他还是别吃了。 吃过饭,桑景英就看向桑景雄:“你跟着我去县城,帮人写信。” “哼,去就去!”桑景雄冷哼,眼里却有着期待。 他很乐意去县城帮人写信,只是写写字而已,又不累人! 中午还能吃肉! 想到肉,桑景雄咽了咽口水,这些天他吃咸鱼吃够了,就想吃肉,昨天的肉包子,好吃到他恨不得连舌头一起吞下去。 肉包两个铜板一个,他买了两个,还剩下几个铜板,本想以后再花,结果昨天被桑景英抢走了…… 桑景雄想到这事,狠狠地瞪了桑景英一眼。 桑景英正好瞧见,当下伸出两根手指,面露威胁。 桑景雄大惊失色,飞快地躲到旁边去。 桑景英带着桑景雄去县城后,桑景云跟桑钱氏说了自己想洗头洗澡的事情,桑钱氏闻言,就搬了剥掉皮的桑树枝条,去灶台后面烧水。 桑树每年都要修剪枝条,那枝条的皮是造纸的上好材料,农民会剥了出售,剩下的枝条,他们留着自己当柴火,或者卖给城里人当柴火,桑钱氏就买了不少回来,和稻草一起堆在家里。 水要过会儿才能烧好,桑景云往正在门口剥黄豆的桑学文走去:“爹,你真厉害,现在什么活都会干。” 桑学文闻言的动作停下。 桑景云笑了笑:“爹,我们一家子,肯定会好起来。” 想让桑学文改好,需要时不时给他加油鼓劲。 桑学文低头,看自己被黄豆叶子上的刺蛾蜇出的红肿,突然道:“阿云,我很想抽大烟,特别特别想,你们一定要看紧了我,别让我跑出去。” 桑景云微愣。 桑学文又开始剥毛豆,剥着剥着,手就抖起来:“阿云,爹一直对你很好,你可怜可怜我吧,你买点大烟给我……” 桑钱氏听到动静,麻溜地出来,拖走了桑学文。 桑景云见状叹气。 水烧好后,桑景云洗了澡,又洗了头,还把自己昨天用的月事带洗了,放在太阳下晒。 这年头很多女人,都不好意思把这样的私密物品放外面晒,反而放在床底下阴干。 桑景云知道那样会滋生细菌,自然不会这么做。 瞧见她的做法,农家出身的桑钱氏没说什么,陆盈却忍不住开口:“阿云,这东西晒在外面不好。” “娘,这东西必须用太阳晒干,放屋里阴干会让人得病,这是我从书上看来的,”桑景云开口,“娘,你以后换洗了,也晒在外面。” 陆盈不仅裹了脚,还不认识几个字。 她没什么见识,也就将书本上的东西奉为圭臬。 听桑景云这么说,她不再拦着,但拿了点别的衣物,晒在旁边做遮挡。 这样也行……桑景云拿了棉布擦头发,又找来一把剪刀,将自己的头发修短了一些。 现在别说吹风机了,家里都没通电,她的头发只能等自然干,还是短点好打理。 今天的午饭是用早上剩的锅巴煮的粥,里面还放了南瓜和番薯叶,黑的黄的绿的混在一起,跟一些人家煮的猪食很像,瞧着就让人没胃口。 桑钱氏没让桑景云吃这个,她早上留了两碗白米饭,一碗给桑景云,一碗给桑景丽,桑景云还多得了一个煮熟的鸡蛋。 “奶奶,你不用给我开小灶。”桑景云有点不好意思。 桑钱氏道:“你身体不好,要养养,至于我们,我就喜欢吃汤汤水水的。” 桑景云用咸菜拌米饭吃,又把鸡蛋剥了,把蛋白给桑景丽。 桑景丽不爱吃蛋黄,但喜欢吃蛋白,她眯起眼睛,开心地吃起来。 另一边,桑景雄却已经受不了了。 早上到了纸店后,桑景英就让他学写信,他看了一会儿,觉得写信很简单,便开始帮人写。 结果他写完一读,让他写信的人竟然不满意,说是听不懂。 他文采斐然,写得比他哥好多了,这泥腿子竟然还嫌弃! 桑景雄很生气,正想发火,就被自己哥哥捏住胳膊上的肉一扭…… 他哥还说他:“洪旭很快就学会了写信,你怎么就学不会?” 桑景雄先是惨叫,之后又不满:“我写得明明很好!” “你写的哪里好了?就只会牵强附会卖弄文采!你写的这东西,没人愿意花钱。”桑景英指着桑景雄写的“月之姣姣,照吾孤身,汝之倩影,辄现吾心”冷笑。 墨染民国 第17节 那个找桑景雄写信的,是个三十来岁的男人。他觉得上海这边的日子过得不错,就想让自己的弟弟带着自己的妻子父母一起来上海讨生活,结果桑景雄又是写思乡又是写对妻子的思念,正事只写了后面几个字。 这都什么玩意儿! 桑景雄想跟桑景英吵架,但他打不过桑景英,而且周围人,都站在桑景英这边。 他只能按照桑景英的要求写起来。 他其实很聪明,会写白话,很快就上手了。 但写了三封信,他就累了。 一封信两三百字,三封信加起来近九百字,他以往很少一停不停写这么多字。 把蘸水钢笔放桌上,桑景雄想休息会儿。 隔壁洪旭,就已经开始休息了! 但他又被桑景英教训了,桑景英嫌他写得慢,说他比不上桑景云,还拧了他好几下。 桑景雄只能可怜巴巴继续写。 他一上午写了六封信,终于到了吃午饭的时候。 桌上有一碗油豆腐嵌肉,桑景雄很快吃了一个,正想夹第二个,就被桑景英掐了大腿。 紧跟着,桑景英给他夹了一块咸鱼。 这一幕,洪掌柜自然是看在眼里的,但桑景英跟他打过招呼,他也就没有劝桑景雄多吃点。 桑家以前不缺钱,桑景雄是知道礼数的,也知道在外面吃饭不能要克制,不能一个人把好菜吃光。 他没有再夹肉,忍着腿上的疼,默默地吃咸鱼配白饭。 刚吃完,他就又被拉去写信了…… 这天半下午,洪掌柜就关了店铺,准备回家过节。 桑景雄总算解脱了,跟桑景英一道回家。 桑景英道:“你今日才挣了十个铜板,连大姐的一半都不到,这十个铜板交公后,你还欠家里十个铜板。” 桑景云只想让桑景雄每天上交十五个铜板,但桑景英给加了量,让他上交二十个。 桑景雄道:“凭什么?家里天天吃咸菜,哪用得了这么多钱?” “家里还欠着债,光利钱,一天就要很多。” “那又不是我欠的,凭什么让我还!”桑景雄很愤怒。 “就凭你是桑家人,”桑景英冷笑,“你也别想跑,你离了家,怕是连租房子的钱都拿不出来,你还不会做饭洗衣,没钱买油盐酱醋和衣服,你甚至连口锅都买不起。更何况你还小,一个人在外面,说不定就被人抓走卖了!我们河对岸那些孩子,你见过的吧?没了家,你会比他们还惨。” 桑景雄想到河对岸那些脏兮兮的,瘦骨嶙峋的孩子,不自觉抖了抖,又哭起来:“我以后不乱说话了,我会好好读书……” “你以后不能去读书了,你要养家。” 桑景雄哭得更大声了。 桑景云并不知道这些事情。 她吃过饭,见头发干得差不多了,肚子也不再疼痛,就睡了一觉。 睡醒后,她翻出桑景雄用过的本子和铅笔,打算写一部小说。 这几天,她看了好几张报纸,为了稳妥起见,打算先写个武侠小说赚稿费,再想其他。 她有心像一些前辈一样,写文章宣传革命,揭露帝国主义的真面目,但那样做很危险。 有些东西,还是等以后她不缺钱,可以不在意稿费,再用假身份去写比较好。 到时候她不留真名不留地址,别人就找不到她头上了。 现在她没条件这么做,不如安心写武侠小说。 第17章 武侠小说 桑景云年少时,很喜欢看武侠小说。 小学期间,她看了一部由武侠小说改编的电视剧后,特地找了原著小说看,然后便一发不可收拾。 她在小学五六年级和之后的初中三年里,看了上百部武侠小说,金庸先生的书,更是反复阅读。 刚开始写作时,她也写过武侠小说。 那时,武侠已经渐渐没落,但此时,武侠小说刚兴起。 桑景云仔细看过《新小说报》上连载的武侠小说,那些小说都是文言和白话夹杂着写,比较难读,故事情节也很寻常,设定更是普通。 甚至可以说,此时的武侠小说,跟后世的武侠小说,是截然不同的。 这是1916年,金庸、古龙、梁羽生、温润安这四位被誉为中国武侠小说四大宗师的作者,此时都还未出生,写了《四大名捕》温润安,更是要50年代才出生。 桑景云这几天在报纸上看到的武侠小说,设定里连内力都没有。 约莫是为了凑字数混稿费,这些小说还存在详略不当的问题,主角突然遇上几个劫道的,光是过招,竟然就写了一整版。 总之,这些小说,对她来说并不好看。 这很正常,她以前看的,是大浪淘沙后留下的最优秀的武侠小说。 而现在连载在报纸上的小说,都不曾留存到后世,自然比不上她曾经看过的那些。 桑景云觉得,她写的武侠小说,在可读性上,应该能超越现在在报纸上连载的那些武侠小说。 在娱乐匮乏的民国初年,因为书非常少,即便是很一般的故事,也有人愿意看。 百年后却不同。 那时人口多,年轻人只要没有特殊情况都受过教育,能写书的人更是非常多。 据她所知,网络文学累计注册作者超过两千五百万,虽说里面有重复的,但真实作者的数量,也能超过此时这个国家的识字人口。 写网文的人多,竞争便也很大,能在网文行业赚到钱的作者,写的小说不会差到哪里去。 总之,用后世网络小说跟此时在报纸上连载的小说做比较,那妥妥的,就是降维打击。 这是桑景云的第一部小说,她怕太过标新立异,报纸编辑会不接受投稿。 她作为一个十六岁的少女,也不能写过于脱离这个时代的作品。 因此,她最终决定写的,是一部开篇俗套的武侠小说。 不过这俗套,是对她来说的,对此时的人来说,必然极为新颖。 这就像现代的网文。 早期的网络小说,在当时的读者眼里,都设定新颖引人入胜,但只过去十几年,曾经的新奇设定便都成了烂大街的梗,那些小说,甚至成了“古早小说”。 现如今的武侠小说里没有内力,没有练功出岔子会走火入魔,没有能增长修为的灵药,没有各种奇奇怪怪的毒药。 总之,后世人所熟知的武侠世界观,此时通通没有。 后世俗套的内容,是此时读者从未看过的,她写的“俗套”文,定能让此时读者耳目一新。 桑景云构思的小说,开篇是男主父亲无意中得到一部绝世武功,以至于满门被灭,只有男主躲在密室,逃过一劫。 他在密室里,听到了凶手的声音,还发现灭他满门的人,竟是他父亲的好友! 男主在密室躲了一月,确定绝对安全后,才爬出密室。 他发誓要为家人报仇,但没过多久,就被魔教抓走,还被逼服下毒药,被当成死士培养。 魔教培养死士时,全然不顾死士的身体,他们让死士修炼会损伤身体和寿命的功法,逼迫死士去做各种危险的任务。 男主的自此开始了自己暗无天日的魔教生活,但他也绝处逢生,得到一线生机。 男主父亲当年,确实从一位武功盖世的高僧手上,得到一部功法,但那功法,并不是传言中能让修炼之人打遍天下无敌手的功法,而是一套用来温养身体的内功。 他父亲得到功法后,便将之教给了全家人,甚至教给了他的好友。 可惜,他的好友练过后,以为他父亲骗人,就联合了一些人,灭他满门,逼他父亲交出真正的功法。 但他父亲身上,只有这套能温养身体的功法。 男主很早就学了这功法,之前并未察觉出它的好处,但进入魔教后,他发现只要时时运转这功法,便能养好他因修炼魔功而受到损伤的身体。 男主修炼魔功的速度,一日千里。 他出生于大富之家,跟其他那些进入魔教前大字不识一个的孩子相比,较为早熟,也不愿意认命,因此他隐藏实力,等自己越来越强,才趁着魔教教主练功走火入魔之际,杀了魔教教主,接手了整个魔教。 魔教四大护法,有靠吸收他人内力修炼的,有靠采补他人修炼的,也有控制不住自己时不时大开杀戒的,还有个喜欢玩毒。 这些人,也都被男主,用各种手段控制住。 而此时,男主父亲曾经的朋友,已经成为武林盟主,正准备召开武林大会,商讨对付魔教一事。 已经成为魔教教主的男主,运转自己那柔和的内力,装成一个不谙世事的年轻人进入江湖,打算当着全武林的面,揭穿武林门主的真面目,为自己的家人报仇雪恨。 这并不是一个多么复杂的故事,桑景云早已在脑海中构思好,此时拿着铅笔和本子,便动手写起来。 如今,一些在报纸连载的小说非常长,赫赫有名的《蜀山剑侠传》,就有约五百万字,作者写了整整十七年都不曾写完。 但桑景云不想写这样的长篇,这部被她起名为《双面魔君》的小说,她只打算写二十万字。 她这部小说的写法,与时下的小说大不一样。 此时很多书,都跟四大名著一般人物众多,读者往往只能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去看里面的故事,而不像网文有绝对的主角。 但她上来就切入重点,故事还完全从男主视角去写,加入各种心理描写,代入感极强。 再加上她完全用白话,因而这个故事,非常好读。 桑景云觉得,读者肯定会喜欢。 至少,对看过无数小说的她来说,她的这个故事,就比《新小说报》上的故事,要好看许多。 桑景云设计好了整个故事,但她只写了一千字。 一来她有些疲惫,二来,桑景英带着桑景雄回来了。 桑景英看着心情不错,桑景雄却一脸伤心,眼睛红肿。 得知自己不能再去读书,桑景雄觉得天都要塌了。 墨染民国 第18节 读书其实很辛苦,他们家出事后,学校里还时不时有人在他面前说风凉话,因此,桑景雄真要说多么喜欢读书,也没有。 但这个时代跟后世不同。 此时读书人的地位很高,读过书的人,是受人尊敬的。 他家的情况已经非常糟糕,但他若是还在读书,就能觉得自己是高人一等的,是跟周围那些泥腿子不一样的。 现在呢?他不能读书了! 他哥能读完小学,为什么不让他读? 桑景雄昨天针对桑景云,被桑景英修理了,就不敢再针对桑景云,他开始朝着桑学文撒气:“都怪你!” “大哥能读到小学毕业,为什么我不行?” “你害死了爷爷,还害我不能读书!我讨厌你!” …… 桑景雄在桑学文面前撒泼打滚。 桑学文这会儿没犯烟瘾,也不辩解,沉默不语。 其他人也没阻拦,其实这样的话,他们也想说。 要是桑学文没有抽大烟,没有赌钱,这会儿桑元善肯定还跟他们一起,开开心心地过中秋。 桑钱氏都不用亲自做饭,那时候的她,每日里都是抱着孙子孙女,去跟左邻右舍聊天,然后引来无数人羡慕。 今天是中秋,虽然家中不久前有人离世,但桑钱氏依旧想好好过节,因此,她将家里仅剩的一块咸肉拿了出来。 桑元善的丧事办得极为简薄。 本地办丧事,要留客人吃饭,菜以豆腐为主,但家境不错的人家,会做些荤菜给客人吃。 当时桑钱氏为了省钱,席面上荤腥极少,以至于有些客人很是嫌弃。 正因为如此,丧事办过后,家里没剩下什么吃的,只留下几个鸡蛋,外加一小块肉。 鸡蛋早已吃完,那肉则被腌制起来。 今天,桑钱氏将那块不过巴掌大的咸肉切成薄片,和豆腐、毛豆粒一起煮了一大锅汤,又拿跟农户买的鸡蛋和韭菜心炒了一盘子,再加上酱烧茭白和咸鱼蒸豆腐干,凑了个三菜一汤。 之前日日吃的咸菜,也不曾上桌。 桑钱氏先做菜再做饭,因为做饭时不曾蒸南瓜,用的还是机器磨的白米,米饭雪白雪白的,看着极为诱人。 等饭做好,就能开吃了。 闹腾了一番的桑景雄,也安静下来。 一家人坐在八仙桌旁边吃白米饭,自觉今天辛苦了的桑景雄,一筷子下去,就夹了豆腐汤里的两片咸肉。 桑钱氏见状,连忙站起身,将汤里的咸肉给家里人分了分。 若是不分,其他人就吃亏了。 桑景雄瞧见这一幕,有些不高兴,中午他就不能多吃一口肉,晚上竟也不能多吃。 桑景丽还那么小,凭什么肉吃的跟他一样多? 虽然心里埋怨,但这两天吃了不少教训,桑景雄到底什么都没说。 一家人正吃饭,外面传来敲门声。 因照明不便,此时人们一般不会天黑后再吃饭,因而天还亮着。 桑钱氏往外走,边走边问:“谁啊?” “夫人,是我。”一个女声响起。 桑钱氏听到这个声音,连忙打开门,就见门口站着一个跟她差不多年纪的女人。 桑钱氏眼眶红了:“阿兰……” 这妇人也红了眼眶。 桑景云认识这个妇人,这是桑家以前的厨娘,叫阿兰。 阿兰是桑元善老家那边的人,桑钱氏生下桑学文后,桑元善曾带她去老家祭拜先祖。 当时,桑钱氏在河边遇到了被自己男人打得遍体鳞伤,打算寻死的阿兰。 阿兰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她从小就在自己男人家里当童养媳,干最多的活吃最少的饭,带大了她的男人和她男人的五个弟弟妹妹。 也不知道是不是年轻时亏了身体,阿兰嫁给她男人后,一直没孩子,她男人就整日打她,打了整整十年。 阿兰活不下去了,桑钱氏看她可怜,就帮了她,将她带到上海,让她在桑家做厨娘。 桑元善老家在嘉兴,离上海不算远,但坐船也要一整天,这时的人又很少出远门,阿兰到了上海后,她夫家人绝对找不到她。 阿兰就这么开始了新生活,曾经骨瘦如柴一脸苦相的她,在桑家待久了,就变成了一个胖乎乎,脸上总是带笑的和蔼妇人。 做饭之余,她还帮着桑钱氏带孩子,桑学文和桑景云等人,都没少被她抱。 因为她没孩子,桑学文曾拍着胸脯说要给她养老,这事儿,桑元善桑钱氏也同意。 但桑家出事后,就养不起下人了。 阿兰是最后一个离开的下人,她早年吃过很多苦,年纪大了之后身体不太好,因而现在只能给人做帮厨。 帮厨薪水很低,主家包吃住后,一个月只能再拿一个银元的薪水。 都这样了,之前桑元善去世,她还是送了两块银元并几个铜板过来,那是她全部家当。 这次中秋,她又来了。 “夫人,我带了一碗红烧肉两个月饼过来,给你们添个菜。”阿兰含着眼泪笑。 六十多岁的阿兰,看着像后世七八十岁的样子。 桑钱氏看着瘦了很多的阿兰,忍不住哭起来。 阿兰一个在厨房干最脏最累的帮厨的活儿的人,要弄到这么一碗红烧肉,可不容易。 桑家人都有些感伤,县城洪家,大家却都高高兴兴的。 洪掌柜的二儿子洪永祥从租界回来了,还带回来大包小包不少东西。 “小叔,小叔,你回来了!”洪旭一看到洪永祥,就炮弹一样冲上去。 洪永祥想像以前一样抱起洪旭,结果抱得很艰难:“阿旭,你又胖了!” 这年头胖是个好词儿,洪旭一点不生气:“我长大了!” “对,你长大了。”洪永祥哈哈大笑。 洪旭又道:“小叔小叔,我给你看个好东西!” “什么好东西?”洪永祥知道要怎么让孩子高兴,露出感兴趣的模样。 洪旭立刻就把自己跟姐姐一道做的小人书拿出来,宝贝一般递给洪永祥:“小叔你看,我姐画了一本小人书!” 这书是洪掌柜今日回家后,帮着装订好的。 洪兴纸号是百年老店,店里会出售账本簿子还有启蒙书,因而洪掌柜懂线装,会装订书册。 洪永祥一眼就瞧见书册上“三打白骨精”五个大字。 他看过《西游记》,洪旭二姐手上的《西游记》便是他送的。 他立刻就意识到,这是画了《西游记》里的一个故事。 将书翻开,里面图文并茂。 这小人书做得很精致,但真要说多么出奇,并没有。 可洪永祥,就是看得停不下来,等看完,他有些惊奇:“阿旭,你二姐这白话写得真不错,句读也用得极好!” 这书里的字并不多,但意思简洁明了,非常适合孩子看,那画也画得极好。 他家孩子能做出这么一本书,当真了不得! 第18章 要房租 民国的上海, 聚集着无数文人,这里的年轻人,更容易接触到新思想新文化。 洪永祥在清末, 就去了新式学堂读书,这些年身为一个记者, 更是接触到了很多新思想。 他是一个提倡新文化的新式文人,他所在的报纸, 也一直致力于推广白话, 他们刊登的政论文章和各种新闻, 都用白话书写, 力求在读出来后, “工商妇女幼稚”皆能听懂。 他们在报纸上,还一直呼吁要加强国民教育, 只让人听懂是不够的, 所有人都能“通文字”,才是包括洪永祥在内很多人的目标。 这很难, 但他们一直在努力。 也因此, 洪永祥很重视家中晚辈的教育, 洪旭的大姐二姐,都在他的要求下,进入县城由女子办的私塾读书认字。 发现洪旭二姐洪玥喜欢看书,他更是时不时带点书给她, 并鼓励她每日阅读报纸。 现在, 看到洪玥画出一本小人书, 洪永祥欣喜不已。 虽说这是从《西游记》里,寻了一段简写出来的故事,但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女能做到这一步, 已经非常难得。 这小人书,还让洪永祥想到了另一件事。 自进入民国,上海的学校,便如雨后春笋一般飞快冒出,其中小学是最多的。 现在,上海县城很多普通人家,都会让孩子去读小学,至少读完初小。 毕竟读初小,一学期学费不过几个银元,即便加上购买纸笔,花费也不算多,很多家庭都可以负担。 见小学生越来越多,洪永祥认识的一个印刷社的编辑,便打算做一些供稚子阅读的书册,帮助那些读小学,尤其是读初小的人认字。 眼前这小人书,正好合适! 他全篇看下来,没有一个生僻字,语句之间,还学外国标点加了句读,非常好读。 这书,完全可以出版。 洪永祥爱不释手。 墨染民国 第19节 洪旭这时开口:“小叔,那白话文不是二姐写的,是桑姐姐写的。” “桑姐姐?”洪永祥好奇。 洪掌柜得到小儿子回来的消息,匆忙赶来,正好听到这话,便道:“是桑元善的孙女。” 洪永祥道:“桑翁的事情,我也听说了,着实可惜。爹,他孙女是何情况?” 洪掌柜简单说了说桑景云的情况。 洪永祥听完,有些感慨:“这小姑娘不错。” 洪掌柜心中一动:“永祥,我知晓你喜欢读过书的女子,要不要去见见桑小姐?” 洪永祥哭笑不得。这几年,但凡遇到个未婚女子,他爹便想让他去见上一见。 洪掌柜因桑景云看着年纪小,之前并未多想,现在却越想越合适:“桑小姐貌美如花,学问也好,依我看与你很相配。你今年二十有五,我像你这般大时,你兄长都五岁了,你该对自己的婚事上点心。” 洪掌柜对着洪永祥一顿念叨,一直到吃团圆饭时才停下。 中秋团圆饭,是洪家大儿媳带着下人做的,她将饭菜端上桌,想到公婆极为注重小叔子的意见,小叔子又重视家里孩子的教育,便道:“永祥,近日阿旭日日去纸店,荒废了学业。” 洪家大儿媳本就对桑景云不满,无意中得知有个秀才去自家纸店指责桑景云一事,更是不想桑景云再与自家孩子接触。 洪永祥听到自己嫂子的话,想也不想便道:“阿旭帮人写信,也是学习,能让他了解世情。大嫂,你既关心孩子学业,为何不让阿玥继续读书?依我看,阿玥可以再读几年。” 洪家大儿媳开始装聋作哑,不答小叔子的话。 读书有什么好?她家阿玥读了书后,就整日挑她的刺。 更何况阿玥这个年纪的女子,该找婆家了,哪还能日日出去读书?会被人笑话。 洪永祥见状,便知道自己大嫂不愿让洪玥再去读书。 而这,自己大哥必然也是同意的。 他暗暗叹气,却也无计可施。 洪玥不是他女儿,只是他侄女,他能劝几句,但管不了太多。 不过,若是那小人书能出版,帮着画图的洪玥,也能得一笔稿费,多点私房。 想到稿费,洪永祥便想到了那位桑小姐。 桑小姐在家里败落后,不仅愿意出来写信挣钱,还极有巧思,教洪旭洪玥做了一本小人书。 这定是个聪慧女子,他明日要去看看。 洪永祥对桑景云很感兴趣,此时,还有另一人,提起了桑景云。 把房子租给桑家的那位张老板,桑景云嘴里的张四叔,人称张四爷。 他有个小儿子,叫张庄茂,在租界读中学。 张四爷曾受桑元善的提携,之前,两家时常往来。 张庄茂今年十七,跟桑景云差不多年纪,两人年幼时曾一起玩,也算是青梅竹马。 今日中秋,张庄茂从租界赶回上海县城,陪家人过节,同时问起桑景云。 “娘,桑家现下情况如何?景云妹妹身体可好?” 张庄茂和桑景云一起长大,他父母还有意让他娶桑景云,他对桑景云,也就多了些关注。 桑景云长相出众,还读过书,行事也大方,他便起了少年慕艾之心。 之前桑元善去世,他在桑元善葬礼上看到脸色苍白,摇摇欲坠的桑景云之后,更是心疼不已。 他私下央求自己母亲,让母亲帮衬桑家,好好照顾桑景云。 此时,张母见儿子问起桑家,跟丈夫对视一眼,心中都有不悦。 两人随意说了几句,糊弄过去,就开始劝张庄茂吃东西,又问起张庄茂学校里的事情。 张庄茂果然被转移话题,说起租界种种。 见张庄茂不再提桑家,两人都松了一口气。 他们也同情桑家,但不想自己儿子跟桑家人牵扯上。 晚上回到房间,夫妻俩说起桑景云。 “那桑景云近来都在洪兴纸号帮人写信,她一点女孩子的样子都没有,昨日还被一个老秀才指着鼻子骂,这样的儿媳妇,我可不要。”张夫人言语间满是埋怨。 “这婚事又没定下,没人逼你要这样的儿媳妇。”张四爷有些不耐烦。 “可她总来县城,被阿茂撞见了怎么办?桑家现在都这样了,估计就指着给她寻一门好亲事,好接济她家里人!她也是不安分的,小小年纪就勾搭阿茂……” 张四爷眉头皱起。 张夫人还在念叨:“你也真是的,还把我们家的房子租给他们,要是你不租房,他们肯定回乡下了。” 张四爷怒道:“都知道我跟桑家关系好,我还能一点不帮?真要那样,谁还敢与我做生意?” 说完,张四爷翻身就睡。 张夫人却越想越不安。 他们家跟桑家走得近,县城的人都知道。 若是桑景云跟她小儿子牵扯上,事情又闹大,桑家再把两家曾经商谈过婚事的事情说出来,她说不定,就要捏着鼻子让桑景云进门。 不行,绝对不行。 张夫人思来想去,打算等明日,就去桑家要房租。 桑景云有原主记忆,但对张庄茂喜欢自己这事,一无所知。 在原主记忆里,张庄茂只是一个从前一起玩过的玩伴。 此时,她吃着阿兰带来的红烧肉,心中五味杂陈。 原主以前挑食,阿兰就顿顿做个她爱吃的菜,放在她面前。 原主小时候,陆盈让原主做女红,原主嫌无聊不愿意做,阿兰就躲在原主屋里,偷偷帮原主做。 阿兰真的是个很好的人。 桑家留阿兰吃饭,阿兰留下了,她劝着桑家人吃红烧肉,又将带来的两个五仁月饼每个切成四块,和桑家人分了分。 于是,桑景云吃到了四分之一个五仁月饼。 很香,很甜,很好吃。 虽然一开始红了眼眶,但后来,阿兰一句不开心的话都不说,一直在笑。 她把包括桑景云在内的四个孩子都夸了一遍,还说桑学文长大了,懂事了。 等吃过饭,阿兰就说要回去。 明儿个早上,她还要给现在的主家做早饭。 “阿英,你送阿兰奶奶回去。”桑景云对桑景英道。 桑景英点了点头,阿兰却道:“不用不用,哪用得着小少爷送我?我自己就能走。” 阿兰怎么都不让桑景英送,抢着出了门。 见状,桑景云用纸包了一个她和桑景英一起买的豆沙馅月饼,又回房间拿了两角钱,一并给桑景英:“阿英,你跟上去,看着点别让阿兰奶奶摔了,等她到了地方,就把钱和月饼放她篮子里,然后立刻往回跑。” 桑元善办丧事那会儿,阿兰偷偷把全部的钱留给了他们,这会儿她身上怕是没什么钱。 两角钱用处不大,但也能让她拿着傍身。 桑景英应了一声,往外跑去。 桑景雄这时开口问:“奶奶,我们什么时候吃月饼?” 四分之一个五仁月饼根本不够他吃,桑景雄馋家里的豆沙月饼。 桑景云闻言道:“那豆沙月饼是我买的,没有你的份。” 给了阿兰一个,他们家还剩三个豆沙月饼,对半切之后,正好除桑景雄以外的人,一人半个。 桑景雄气急,见没人帮他说话,红着眼眶跑上楼去了。 桑景云他们等了一个多小时,一直到桑景英跑回来,才一起吃月饼。 吃月饼的时候,桑景英说了送阿兰回去的一路见闻,还道:“我把月饼扔她篮子里,就飞快地跑了,现在的她,可追不上我!” 桑学文这时突然道:“阿兰本来存了很多养老钱,但被我骗走了。” 当初桑家败落,阿兰没走,反而用自己的养老钱贴补桑家人。 可惜桑学文不做人,骗老太太的钱,阿兰觉得自己再留下会拖累他们,就坚持离开了。 桑景云默默吃了月饼,回房间躺着。 她的小腹,今天已经不疼了,这个晚上,也就睡得特别好,特别沉。 第二天早上起来,桑景云精神了一些,但嘴角的口疮依然没好。 她摸了一下,发现上面结了厚厚的痂,按着还很疼。 陆盈进来送月事带瞧见,轻声道:“阿云,你这口疮很严重,怕是要七八天才好。” 桑景云上辈子也会在累了免疫力下降后长口疮,那时她擦点药可以好快些,但现在没这条件,只能等它慢慢痊愈。 好在这不是什么大毛病,对生活的影响,还没有来月事大。 她如今只能用装了草木灰的月事带,并不防漏,也就不好去县城,这日,她继续在家歇着。 桑景英带着桑景雄去县城之后,桑景云找出桑景雄的书包,看了看桑景雄的课本。 此时的小学课本有好几个版本,不同学校用的课本有差别。 好的小学学的知识非常多,天文地理外国文学全都要学,但桑景雄就读的小学,只有国文老师和数学老师,别的科目最多也就是国文老师对着课本念一念。 桑景雄国文课本里的课文跟桑景云这几天看的很多小说一样,半白话半文言。 文章都不长,是竖排的,标点只有句号。 数学课本的排版和用词也很奇怪,不过在桑景云看来,上面的内容并不难。 “奶奶,你今日去帮景雄请个假,再跟老师打个招呼,就说景雄往后不去上学了,只期末去考试。”桑景云道。 桑景雄去学校上学,只能学到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不如在家自学,不会的就让桑景英辅导一下。 墨染民国 第20节 等到期末再去参加考试,拿个毕业证就行。 已经读了这么多年,不拿毕业证太过可惜。 至于将来读中学,此时的中学是要自己去考的,很多人要十七八岁,才去考中学,桑景雄年纪还小,不着急。 做了决定,桑景云拿出纸笔,继续写自己的小说。 她写这部小说,用词跟她年少时看过的,那些大师写的武侠小说差不多。 这对民国初期的人来说,绝对是非常好阅读的白话小说。 一些旧文人,一直在抵制白话文,但老百姓喜欢看,容易流传开的,还是白话文。 四大名著,就都是白话小说。 桑景云打算投稿的报纸,是洪掌柜订购的《新小说报》。 这报纸,在此时的上海非常受欢迎,每次新一期的报纸刚出来,就有无数人抢着购买,销量胜过很多刊登重要新闻的报纸。 洪掌柜购买的报纸,主要是《上海日报》和《新小说报》这两份,拿到手后,《上海日报》他只挑着看看,看完还会拿来包东西。 但《新小说报》,他每天都会仔细阅读,看完还会整理好,收藏起来,以便将来无事可做时,拿出来读第二次。 在没有手机游戏,没有短视频,没有电视剧,电影只有黑白默片看一次要两角钱,戏剧也不能天天更新的民国时期,看报纸上的小说,是很多人最喜欢的消遣。 桑景云花一上午,写了两千字。 帮人写书信很简单,那些请人写信的人,要写的东西来来去去就那么点,写起来不费劲。 写小说却不同,语句情节,都要自己斟酌。 当然,若是她有电脑,能写得更快一些,但她没有。 对用惯了电脑的人来说,拿着纸笔,竖着写繁体字,着实不方便。 桑景云动笔写小说时,桑景英和桑景雄刚刚到县城。 桑景雄之前觉得去县城写信很好,但昨日写了一天后,他已不想再写。 今天早上,他就想装作睡过头不起来,然而桑景英并不买账,又揍了他一顿。 他无可奈何,只能跟着桑景英,继续到县城挣钱。 两人到店时,只店里的学徒在,洪掌柜还没到。 桑景英也不耽搁,拿了纸笔,就开始帮人写信,还威胁桑景雄:“你今日若还赚不到二十个铜板,晚饭就不用吃了!” 桑景雄怒道:“凭什么!” “就凭我是你哥,长兄如父。” “我宁可没有你这个哥哥,宁可不做桑家人。”桑景雄气恼。 桑景英笑起来:“那你将家中花在你身上的钱还回来。你从小到大,衣食住行加上读书,可没少花钱。” 桑景雄哪里有钱?他愤愤不平开始写信。 桑景英见状,继续动笔。 两人没写多久,洪掌柜就带着洪旭和一个年轻男子来到店里。 洪掌柜问桑景英:“景英,你姐今日又没来?” 桑景英道:“洪爷爷,我姐身体不适,要休息几天。” “她身体弱,是该多休息。”洪掌柜说完,瞪了一眼满脸庆幸的小儿子。 洪旭没注意到自己爷爷和叔叔的眉眼官司,他对桑景英道:“桑姐姐没来,实在可惜。你知道吗?我小叔说我们一起做的小人书,能出版!” 桑景英震惊地睁大眼睛。 洪永祥笑了笑,拿出两个银元给桑景英:“我认识一个印刷社的编辑,他想出版一些小人书,你姐与阿旭二姐合作《三打白骨精》刚好合适,我打算今日便将这书拿去给他,这两个银元,是预支的稿费。” 洪永祥不确定自己的朋友是否愿意出版这部小人书,这所谓预支的稿费,是他知晓桑家人过得不好,想要帮衬一二才给的。 若是真能出版,到时他将朋友给的稿费一分为二,再给桑景云一份,若是不能出版…… 洪永祥已经想过,若是他朋友不愿出,那他就自己花钱找雕版师傅雕刻,印几本书出来,放在洪兴纸号卖。 请人做雕版要不少钱,这么做肯定亏钱,但能让几个孩子高兴,还是值得的,只是到时候,就没有后续稿费给桑家人了。 他身为记者,每月薪水十五元,不算低,但在租界,不管买什么都贵。 他要租房,自己又不开火,有时遇到募捐还会捐点钱,薪水只勉强够花。 桑景英接了那两个银元,正有些不知该如何是好,就听洪永祥道:“我急着回租界,这就走了。” 洪永祥说完就走。 桑景英只能看向洪掌柜:“洪爷爷,这钱……” 洪掌柜道:“永祥给你,你拿着就行。等你姐姐写的书出版后,还能再拿一笔稿费。” 桑景英想了想,到底还是将钱收下。 若是这书不能出版,到时候再还回去就行。 口袋里多了两块银元,桑景英写书信的动力足了很多,手上的钢笔,一下下不停地蘸墨水。 他自己忙着写,还不忘盯着桑景雄写。 桑景雄不太乐意,想抱怨几句,但桑景英写得比他多,就连他一直看不上的桑景云,都能赚到两块大洋。 他都不知道自己还能抱怨什么。 在桑景英的逼迫下,这日,桑景雄写完了二十封信! 中秋过后,来写信的人本该少一些,但他们这里代写书信只需两个铜板的消息已经传开,因此,每天依然有五六十个人找过来。 这日忙完,桑景英摸了摸口袋里的钱,只觉脚步轻快许多。 手上钱很多,但他并不敢花。 将钱放进口袋,再用手捏住口袋,避免钱币撞击发出声响,他便快步往家里跑去。 桑景雄平日里不怎么运动,腿也没有桑景英长,追得上气不接下气,心里将桑景英翻来覆去骂了几百遍。 桑景英和桑景雄往家里跑去时,桑家迎来了一个人。 张夫人带着一个仆妇,两个下人敲响了桑家的门。 敲门声响起时,桑景云刚放下笔。 对普通人来说,写小说很难,很多人要反复修改,花很多时间才能写出几千字。 但桑景云上辈子写了十多年网络小说,作品总字数近两千万,写得多了,写小说对她来说,便不算难事。 这次她写的,是个对她来说很寻常,非常好写的武侠小说,又没有手机分她的心……她写得非常快,算上昨日写的一千字,此时已经写了近六千字。 她的手又疼起来,有些受不住,就决定等明日再继续。 听到敲门声,桑景云看向桑钱氏。 桑学文这些天,时常会忍不住想要逃出去,他们家的院门也就不止上了门闩,还加了一把铜锁。 那钥匙在桑钱氏身上,桑钱氏将家里所有的钥匙串成一串,贴身挂在胸前。 桑钱氏正在灶台后烧火,闻言问:“谁啊?” “是我,张家的。”张夫人开口。 “是张家的啊……劳烦等等。”桑钱氏飞快地把桑学文关进房间,掏出胸口的那串钥匙将桑学文锁起来,这才去开门。 有她在家,即便桑学文想跑出去,她也拦得住,但在外人面前你追我赶,总归不太好。 为避免桑学文丢脸,她干脆先将人锁起来。 桑钱氏打开门,就道:“张家的,快进屋坐坐,阿云,你去泡茶。” 张夫人已经在门外等了好一会儿,心情不大好,也不想跟桑家人多牵扯,冷着脸道:“不用泡茶,直接说正经事儿。” 桑钱氏不解。 张夫人道:“桑家婶子,我家这房子两个银元一个月租给你们,算是便宜的吧?你们家这房租,可不能再拖欠了。” 桑钱氏面露尴尬,随即开口:“我这就把房租拿来。” 张夫人道:“等等,你们上月房租没交,这个月已经过了一半,房租也该交了,要四个银元。” 桑钱氏动作僵住。 之前还了李老板的钱之后,桑家剩的钱,零零碎碎加起来,约莫四个银元。 这几天,桑景云、桑景英挣了些钱,她跟陆盈也挣了点,加起来也有不少。 但他们家过日子,是要花销的。 买米买菜买柴火,全都要钱,不久前桑钱氏买一百斤便宜的碎米并十斤白米,就花了三个银元。 现在她手上的钱,最多只能凑出两个银元。 桑钱氏的为难,张夫人看在眼里。 她笑了笑:“婶子你也知道,现在的人都往租界走,县城的生意越来越难做,我们家人多,开销也大……我们指着这房租贴补家用,不好一直让你们白住。” 第19章 如何投稿 桑夫人和桑钱氏的对话, 桑景云听得一清二楚,张夫人对他们家的不喜,她也能感觉到。 张家这么大的房子租给他们, 每月只收两个银元,价格确实便宜。 此时的上海, 物价很高,房租和房价远胜北京, 他们这房子虽说在上海县城郊外,但离县城不算远, 附近还有工厂, 即便每月收三元租金, 也能租出去。 张四爷是看在她爷爷的面子上,才只收每月两元的租金。 房租他们该付, 但此刻, 他们确实没钱。 这段时间,桑钱氏事事找桑景云商量, 他们手里还剩多少钱, 桑景云也是知道的。 她朝着张夫人笑了笑, 商量起来:“张四婶,今日我们先付上月房租,等明日,再将这月房租送上可好?” 她可以跟洪掌柜借两个银元, 之后再慢慢还。 墨染民国 第21节 张夫人看向桑景云。 以前, 虽桑景云有些体弱, 但看在桑元善的份上,她也是满意桑景云的,但此刻, 她却觉得桑景云处处都不好。 这小姑娘太有主意,还有一大家子拖累,身体也不好……张夫人面露讥讽:“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你们之前能还清李老板的钱,现下为何给不出房租?莫不是故意赖账?也是,你们家现在,可欠着不少外债,一家子没脸没皮的。” 张夫人这次过来,倒也不是非要收到房租。 她就是想让桑家人知道,她对桑家人不满。 桑家人但凡要点脸,见她这么个态度,肯定会搬走。 桑景云和桑钱氏听到张夫人这不客气的话,都有些恼。 张夫人来要房租无可厚非,但张夫人的态度,着实让人不喜。 若不是桑元善,张家绝不会有现在的家业,桑家败落后,张家确实有帮忙,但桑元善也不是没有回报。 桑元善做了多年生意,手上有不少人脉,他介绍了一些给张四爷。 他们桑家不欠张家的,反而对张家有恩,现在桑元善刚走,张家就这么个态度,着实让人看不起。 桑景云不再客气:“张夫人,我们不是不付房租,只是想晚一日交,这都不行?你们张家是这样做生意的?赶明儿我可要去县城打听打听!” 张夫人闻言脸色一变,若是桑景云闹起来,她家熟人肯定会看他们笑话,她男人也一定会生气。 她只能道:“那你们就将上月房租付了,剩下的明日再付。” 桑景云看向桑钱氏:“奶奶,你去拿钱吧。” 之前桑钱氏给过她两角钱,让她拿着以备不时之需,但那两角钱,她昨日已经给了阿兰。 此刻,她身无分文。 桑钱氏进去,没一会儿便拿出两串铜钱。 这铜钱一串一百三十个,按照这两天银元和铜钱的兑换比例,一百二十八个铜板可以换一个银元,所以是比两个银元多一些的。 “这是两百六十个铜板。”桑钱氏把手上的铜钱给张夫人。 张夫人一脸嫌弃:“你们家连个银元都没有?” 桑景云闻言道:“对,我们家没有银元。夫人可要数数这铜钱?毕竟你家现在的日子不好过,就指着这钱呢。” 张夫人听到桑景云这话,气得不行。 在张夫人想象中,桑景云该巴结着自己,毕竟只有讨好了自己,桑景云才有机会嫁到自己家,没想到桑景云竟这么个态度。 她就知道这桑景云不是个好的,她绝不同意桑景云嫁到她家! 张夫人道:“小丫头嘴巴倒是利得很,你当你还是以前的大小姐?” 说完,她又看向桑钱氏:“桑家婶子,你们家的家教是真不行,一个姑娘出去抛头露面就算了,还顶撞长辈,小心嫁不出去!” “说我抛头露面,你今儿个,不也抛头露面出来要房租了?至于家教,你说话这么难听,家教还真是好。”桑景云讽刺她。 桑钱氏也道:“张家的,我们家的事情不用你管。你这么闲,不如去管管你那个在外面养相好的男人,免得他把钱全给了外头的女人孩子。对了,你管不住,怪不得要把两个银元当宝贝,要把火往我们头上撒。” “你们……你们从我家的房子里滚出去!”张夫人被戳中痛处,气急败坏。 “这是怎么了?”桑景英这时匆匆赶到,后面跟着上气不接下气的桑景雄。 桑景云道:“她来要房租。” “要房租?我这里有。”桑景英拿出两个银元。 桑景云没想到桑景英身上竟然有银元,她接过那两个银元往张夫人身上一扔,开口:“这个月的房租,你拿好滚吧!” 张夫人气得不行,桑家人却已经进了院子,关上门。 张夫人踢了一下院门,转身上了外面的黄包车,让人拉她回去。 今日,她等小儿子回了租界才匆匆过来,时间有点晚了,她要快些回去才行。 若是张四爷回来吃晚饭没瞧见她,肯定会说她。 张夫人紧赶慢赶回到张家,却得知张四爷今天去外头住,不回家了,愈发生气。 她没胃口吃晚饭,进屋趴在床上,就哭起来。 张夫人的遭遇,桑家人不知道。 她走后,桑钱氏就问桑景云:“阿云,我们要不要搬走?” 桑景云道:“奶奶,我们凭什么搬走?不搬!” 他们刚搬进来时,这房子脏兮兮的,他们慢慢把房子收拾好,抠出钱添置了一些东西,修了屋顶。 最近还在院子里种了菜。 现在搬走太亏了! 他们也没钱搬。 而且,桑学文这情况,得有个大点的房子才能关住他,但这样的房子不好找。 桑景云知道张夫人找上他们,是想把他们赶走,但她偏不走! 两家没仇,张家还要脸,张夫人除了对他们说几句难听话,不会做什么。 既如此,他们继续住着便是。 其实,桑景云觉得张夫人的反应有些奇怪,这年头的上海县城,那就是个人情社会。 除了少数帮外国人办事的人爱把自己当做外国人的狗,成日欺压同胞,绝大多数生意人,都讲究和气生财,对名声也很看重。 张夫人今儿个的行为,着实不对劲。 想到桑钱氏透露的大瓜,桑景云怀疑她是在张四爷那里受了刺激,专门找他们撒气来了。 “也是,张家从我们家得了那么多好处,便是把这房子给我们也是应该的。”桑钱氏道。 他们刚搬来时,张四爷其实说过要把这房子给他们,再给他们一笔钱。 是桑元善不想一下子把情分用尽,这才没要。 之前桑元善还跟她说,家里实在困难的时候,可以去求一求张家,把桑景云嫁给张庄茂。 哪能想到,桑元善刚走,张家就翻脸不认人。 “总之,暂时不搬,等家里有钱了,我们再设法寻个好宅子住。”桑景云道。 现在不搬家是没条件,以后肯定要搬。 此外,这张家人,必须远着点。 桑景云当即决定,自己写的武侠小说里,灭了男主满门的,男主父亲的好友,就姓张,排行第四。 名字肯定不一样,但别人也喊他张四爷。 做好决定,桑景云问桑景英:“阿英,那两个银元,你是从哪里得来的?” 桑景英道:“姐,这是洪旭小叔给的稿费。” 他把小人书的事情说了说。 桑景云让洪旭做小人书的时候,也想过出版的事情。 她还想过,洪掌柜的店可以卖小人书或者出租小人书,这样做赚不到大钱,但也能多点收益。 在她上辈子的小时候,就爱去租书店租书看。 桑景云之前想了很多,但因为小人书还没做出来,就没提过。 现在得知竟然有机会出版,她很惊喜,又问:“洪旭的小叔竟然是报社记者,还认识出版社编辑?” “对。”桑景英道。 桑景云懊恼不已。 她这月事,来得有些不合时宜。 若是她没来月事,还在县城帮人写信,就能认识一下洪永祥了,她写的小说投稿的事情,也能请洪永祥帮忙。 不过很快,桑景云就想开了。 她要是没来月事,现在新作品肯定还没写。 晚几天认识也无妨,等她写个两三万字,再找对方帮忙投稿就行。 在不知道洪掌柜的小儿子是记者之前,桑景云是打算让桑景英带着她的作品,直接去报社投稿的。 如果是在现代,给出版社投稿很简单,文档直接发过去就行。 但如今没有电脑没有文档,只有手稿。 她当然可以邮寄投稿,但民国初年的邮寄系统非常不靠谱,要是她的稿件丢了,那她就要重新写重新抄。 在这个混乱的年代,还不能排除有人把她的稿件据为己有的极端情况,真要发生这样的事情,那她都无处申冤。 所以,还是亲自上门投稿比较好。 至于为什么不自己去,要让桑景英去,那是因为此时在报纸上连载小说的,基本上都是男人,报刊编辑也都是男人,人家看她是个小姑娘,说不定就不愿意发她的作品,或者想办法压价。 如今是北洋政府时期,去年年末还闹了一出□□,新文化运动也刚刚开始,女性的地位并不高。 国内的普通中学和大学,甚至不招收女学生。 上海这几年终于有了女子中学,而放眼整个国家,去年才建立第一所女子大学,那学校,还是美国人建的。 旧文人都觉得,女人该在家相夫教子,读书写文章是男人的事情。 找工作受挫后,桑景云想过要为女性发声,写几部跟女性解放有关的小说,但现在的她缺钱。 先写个武侠小说赚点钱,再想别的比较好。 投稿对桑景云来说,是个麻烦事,但若是洪永祥愿意帮忙,事情会简单很多。 听桑景英的描述,洪永祥并不歧视女性,桑景云觉得对方应该愿意帮忙。 此外,既然对方对小人书很感兴趣,那她抽空再写几本小人书,也是可以的。 小人书图文并茂,字数真的很少。 至于写什么,在这个新旧交替的时代,能写的东西那可太多了,成语相关的可以写《愚公移山》《望梅止渴》《掩耳盗铃》等。 神话相关的可以写《开天辟地》《女娲造人》《夸父逐日》等。 墨染民国 第22节 四大名著的话,《西游记》直接可以出一个系列,《水浒传》也可以出《武松打虎》《智取生辰纲》《倒拔垂杨柳》之类,这些本就有专门的戏剧,做成小人书,肯定有人愿意看。 桑景云就恨自己没有十只手,写不过来。 虽然张夫人有些讨人厌,但因为桑景云写小人书得了两个银元的稿费这事儿,晚饭时,大家都很开心。 桑钱氏更是对桑景云夸了又夸,很是为桑景云自豪。 “阿云,今天白天,你是不是在写小人书?”桑钱氏问。 桑景云道:“我今天白天写的不是小人书,是别的故事。我看了报纸之后,想写个武侠故事,去投稿试试。” 桑景雄闻言道:“写故事投稿哪那么容易?你肯定写不了。” 桑景雄其实看不起家里人。 他爹没本事,他奶奶和他娘不识字,他姐也只是个女流之辈。 他唯一看得上的,就是桑景英,但他觉得自己比桑景英更厉害,毕竟他跳级了,桑景英没有。 他就吃亏在晚生了三年。 桑钱氏训斥桑景雄:“景雄,你怎么能这么跟你姐说话?” 桑景雄不说话了。 桑景云也不去搭理桑景雄,笑着对桑钱氏道:“奶奶,等我再写点,就读给你听。” 她这会儿才写了六千字,自觉没多少内容,打算等多写一点,修改过之后,再读给家里人听。 “好,到时候我们一起听,阿云写的故事,肯定好听。”桑钱氏笑起来。 桑景雄心里又不舒服了。 他姐不过是认了几个字,很多书都看不懂,结果家里人都捧着她,好像她多么厉害一样。 饭已经吃饱,桑景雄也就冷着脸下了桌。 这时,他突然发现旁边骨牌凳上,有一叠写满字的纸。 这肯定就是他姐写的东西。 他姐一个女人,能写出什么东西来?他要去看看,看完了好取笑他姐! 桑景雄冲过去,拿起那叠纸,就看起来。 借着落日的余光,桑景雄看到了纸上的铅笔字:“夜色如墨,狂风呼啸,数道黑影如鬼魅般疾驰而来,逼近名剑山庄……” 好像还挺有意思?桑景雄看了下去。 第20章 开篇 桑景雄虽然只有十岁, 但已读到六年级。 某些比较晦涩的纯文言文他或许看不懂,但白话小说,他可以轻松阅读。 他最宝贝的一本书, 就是白话的《济公传》。 桑景云写的这小说,他自然能看, 拿着稿子,就一个字一个字默读起来。 桑景云注意到桑景雄在看自己写的小说, 并未阻拦。 她写小说这件事,家里人迟早知道, 桑景雄看一看也无妨。 桑景英这时也已吃饱。 他一侧头, 便看到桑景雄拿着一些纸张在读。 他猜到那是桑景云写的小说, 怕桑景雄把东西弄坏,连忙过去看着。 然后, 他站在桑景雄身后, 也看到了这个故事。 桑景英看书的速度比桑景雄快,目光一扫, 就能理解意思, 见桑景雄迟迟看不完一页, 忍不住问:“你看完了吗?” “还没有!”桑景雄道。 两人凑在一起,花了不少时间,才看完桑景云写的六千字。 此时,天已经暗下, 纸上的字迹都快瞧不见了。 外面安安静静的, 桑景雄心里却闹腾着, 他擦了一下眼角的泪,忍不住问桑景云:“后面呢?后面怎么样了?” 这小说开篇,就是灭门惨案。 主角孟佑全家被害死, 又发现害死自己家人的,是自己父亲的好友。 他躲在地窖中,为了不发出声音狠狠咬住自己胳膊,将自己的胳膊咬得鲜血淋漓,又拼命运转父亲教他的《无名诀》,让自己进入静息状态,这才没有被发现。 之后的日子里,外有不时人走动,他只能继续躲藏,同时一停不停地运转《无名诀》。 这部内功功法,他家里人都有修炼过,但因为修炼起来很难,增长内力的速度又很慢,很快,大家便都放弃了。 他也不爱修炼这功法,但此时,只有这部佛门功法能让他静下心,不那么痛苦,他也就夜以继日地修炼起来。 时间一长,他竟然在睡梦中,都能自动运转功法。 他也不知道过了多久。 在地窖里那可供他吃七八天的食物和水都耗尽后,他打开地窖逃出去。 他曾经的家早已被毁,他的家人不知道被谁收敛,在旁边立了坟头。 时间还已经过去一个多月。 那样稀少的食物,竟然让他活了一个多月……孟佑痛哭之余意识到,自己修炼的功法不简单。 他们都说他父亲骗人,不信这部功法是传说中的绝世秘籍,但他知道,这就是秘籍! 他会好好修炼,迟早有一日,他要手刃仇人。 桑景雄眼含热泪,心情激荡,迫切地想看后续。 坏人太可恶了,他想看孟佑练成神功,报仇雪恨。 桑景云看到桑景雄的反应,感受到了网文对小学生的吸引力。 现代,很多被家长逼着都不愿意看名著的小学生,想尽办法都要去看网文。 她自己也是。 她小时候能看的书少,因此看了很多名著。 但她从未废寝忘食看名著,第一次熬夜看的,是武侠小说。 再后来,接触网文后,武侠小说她都不会再熬夜看,只会熬夜看网文。 桑景云拿过桑景雄手上的手稿:“不告诉你,你之前不是说我肯定写不了吗?那还看我写的小说干嘛?” 桑景雄又被气到了,“噔噔噔”往楼上跑。 桑钱氏点了油灯,看到这一幕喊起来:“桑景雄,你还没洗澡!” 桑景云没再搭理桑景雄。 这种熊孩子,越搭理越来劲。 桑景云问桑景英:“阿英,你觉得这个故事怎么样?” 桑景英的眼里泛着泪光,在烛火的映照下瞧着亮晶晶的:“姐,你写得真好看!” 他看这个故事,就好像自己变成了孟佑。 他想看孟佑变强,想看孟佑报仇。 可惜后面的内容他姐还没写出来,他看不了。 这么想着,桑景英又道:“姐,你这个故事比报纸上的好看,一定可以刊登出来。” “借你吉言。”桑景云笑道。 八月十六的月亮非常圆,还很大。 桑景英和桑景雄两人,被桑钱氏赶去外面洗澡。 洗澡的时候,桑景雄叽叽喳喳说自己的想法:“哥,我觉得孟佑一定会练成绝世武功,然后把那些仇人全部杀光。” 桑景英一边给桑景雄擦背,一边回答:“对。” “哥,真的有内力吗?” “不知道。” “哥,要是我也会武功就好了。” “嗯。” “哥,你说那真的是姐写的?不是她抄来的?” “啪啪啪”连着三声响,桑景英狠狠扇了自己弟弟的背三下。 桑景雄“嗷”了一声,光着身子跑了。 桑景云白天擦洗过身体,这日也就早早躺下。 听到外面的动静,她很无语。 桑景雄真是欠揍! 桑景云一直到第二天早上才醒。 她醒的时候,天还未亮,外面漆黑一片。 跟她一起睡的桑钱氏已经醒了,正轻手轻脚往外走。 桑景云见状跟着起床,来到外面,点了一盏油灯。 “阿云,你不继续睡?”桑钱氏问桑景云。 桑景云道:“奶奶,我昨晚上睡得早,已经不困了。” 油灯的光很微弱,但也能用,桑景云拿出纸笔,想写个小人书。 她本想写《孙悟空大闹天宫》,但琢磨了一下剧情觉得特别长,要写的字有点多,最终放弃。 墨染民国 第23节 写字挺累的,她不想多写。 桑景云最后写了个《田忌赛马》,这故事挺有意思,还不需要写太多字。 等她写完,早饭已经做好,家里人也陆陆续续起来。 昨日把家里的钱全给了出去,桑钱氏今日便舍不得做米饭了,做了一锅粥。 不过因家里的南瓜已经吃完,她并未往粥里放南瓜。 桑景云觉得这样很好。 现代她喝的南瓜粥,煮得软烂浓稠还放糖,非常美味。 但他们家的南瓜粥不放糖,用的米还不好,因而要甜不甜的,并不好吃。 桑景云觉得还是单纯的粥好喝,就当喝杂粮粥了。 吃过早饭,桑景英和桑景雄便带着桑景云新写的《田忌赛马》往城里走。 路上,桑景雄看了看《田忌赛马》,觉得这个故事也不错:“哥,田忌真聪明。” 他的国文课本上没有这个故事,又没看过《史记》,觉得故事很新奇很好看。 桑景英催他:“你走快点。” “我走不快,腿疼。”桑景雄停下不走了,他的腿是真的有点疼,大概是昨天追桑景英跑的。 桑景英道:“腿疼多走走就好了,之前姐腿疼,照样走。” 桑景雄还是不愿意走,桑景英瞧见,高高地扬起手…… 桑景雄一下子蹿了出去。 同一时间,法租界。 洪永祥一大早起来,就去找自己在印刷社工作的好友费中绪。 现如今,已经有新型印刷机了。 全国的新型印刷机,绝大多数都在上海,费中绪工作的南城书局,就有一台。 洪永祥在《上海日报》当记者,而《上海日报》,就是南城书局承印的。 时间还早,南城书局还未开门,洪永祥便直接找到费中绪住处,开始敲门。 费中绪住的是一处大宅旁的马棚楼。 马棚楼原是旧社会停放马车的地方,现在住这大宅的是个巨富,有汽车,也就摒弃马车不用。 现在这马棚楼下面用来停汽车,上面给费中绪住。 因为费中绪跟那巨富有些亲戚关系,因而不用付房租。 听到敲门声,费中绪睡眼惺忪地来开门,看到洪永祥,便有些不悦:“洪永祥,大清早为何扰人清梦?” 洪永祥见费中绪这么个模样,有些愧疚:“昨日你值班?我该换个时间找你的。”南城书局的印刷工要在晚间印刷《上海日报》,南城书局的工作人员,便会轮流值夜班。 费中绪道:“昨日并非我值班,但我跟人出去喝酒了,你找我有何事?” “你不是想要出一些给儿童看的书?我侄女画了一本小人书,我拿来给你看看。” 费中绪打着哈欠接过洪永祥手上的小人书,先看封面,接着又翻开。 他看了几页,便道:“老洪,这本小人书当真不错,你侄女不仅字好画好,还有巧思,这句读挺有意思。” 洪永祥道:“这小人书虽是我侄女画的,但写故事的人不是她,那句读也不是她想出来的。” “这故事莫非是你写的?” “不是,是我世交家的侄女写的。”洪永祥道。 他本就是跟桑学文一辈的,得知桑景云才十六岁,比大侄女还小两岁,就把桑景云当侄女看了。 “她这白话故事写得好!依我说,给孩童看的书,就该是这般的。”费中绪道。 他爷爷是个秀才,因迟迟考不上举人,便将希望寄托在后辈身上。 他们这些孙辈长到五六岁,他爷爷便亲自给他们开蒙。 他们拿着《三字经》学认字,像是在学一门新语言,若不是怕他爷爷手上的戒尺,必然是一个字都不想学的。 这也就罢了,等他们认了字,他爷爷还只许他们看《世说新语》这样的小说。 《西游记》在他爷爷看来,是不能看的闲书。 “未若柳絮因风起”之类,看着着实没什么趣味,幸好现如今,他已摆脱魔爪。 “这书能否出版?”洪永祥问:“能出的吧?我可是与她们说了,要给她们稿费。” 费中绪不答,继续看,看完道:“能出,但不能只出这一本,我想出一整套。” “一整套《西游记》?”洪永祥问。 “对,一整套《西游记》,你去问问她们,若她们能做出一整套,那便让她们做,若是不行,我就找别人做。”费中绪对手上这本小人书的文字和画稿都很满意。 文字很新奇,画稿也跟时下的那些插画风格不同。 若是两个小姑娘愿意做,那最好。 只是时下的女子,不见得有时间专心做这个。 洪永祥考虑过后,道:“我明日便去问问。” “好。”费中绪跟洪永祥商量起稿费来。 至于文字要如何写,那画要如何画,他考虑过后,并未多说什么。 这小人书有种未曾雕琢的质朴感,也挺好。 这日,桑景云又写了三千多字,并将整个故事,修改了一遍。 她的字不算差,但修改过的稿件,看着还是有些脏乱。 桑景云知道该誊抄一遍,但她实在不想抄。 她从小,就不爱做抄写作业,甚至她连修改文稿都不喜欢。 将稿件整理了一下放在旁边,桑景云来到院子里,一边晒太阳,一边来回走动。 死过一次,她愈发意识到生命的可贵,也就努力动一动,让自己的身体变好。 这年头没有现代那些精密的检查身体的医疗仪器,没有抗生素,还缺少好医生。 身体若是不好,可能一个小病就没了性命。 桑景云走动时,桑学文问:“阿云,你写的书,我能看吗?” 桑景云同意:“当然可以。” 说完,桑景云突然想到,桑学文是识字的。 桑学文虽是个纨绔,但也读过很多年书,那字写得比她还好。 她不想誊抄文稿,不如让桑学文去抄? 第21章 誊抄 从桑学文的名字就能看出, 在最初的时候,桑元善一心让儿子读书。 事实也是如此,桑学文刚满六岁, 桑元善就请了个老秀才,到自己家中教导桑学文。 但读书极为枯燥, 桑学文不爱读。 偏那老秀才非常严厉,桑学文耍赖不肯学, 他就动戒尺,罚桑学文抄书。 桑元善每次见桑学文一边抹眼泪一边抄书, 都心疼得不行, 忍不住去找那老秀才, 求那老秀才不要罚太狠。 那老秀才被气到,天天在桑家骂桑学文顽劣, 又骂桑元善慈父多败儿, 如此过了几年,他年纪大身体吃不消, 就离开桑家, 不愿再教桑学文。 此时, 桑元善已察觉到儿子不是读书的料,便放弃了让儿子继续读书的打算,改为亲自教儿子做生意。 但桑学文资质一般,同样没学成。 总之, 桑学文小时候是被老秀才一对一狠狠教导过的, 他的一笔字虽无风格风骨, 但非常端正,比桑景云这身体的原主的字要好很多。 桑景云一直都想给桑学文找点事情做。 人太闲容易瞎想。 普通人瞎想并无大碍,不管是自怨自艾还是后悔自己曾经做过的傻事, 想完睡一觉,第二天照样过。 但桑学文是个瘾君子。 他瞎想会想什么?八成就是想烟土。 然后已经被烟土破坏的大脑,就疯狂催他去找烟土,让他控制不住自己。 戒毒这事儿,心理脱毒比生理脱毒难多了! 桑景云觉得,就桑学文这情况,把他拉去人迹罕至完全接触不到大烟的地方,让他每天起早贪黑干活,时间一长,他肯定就安分了。 从清朝开始,列强为了牟利,一直往他们国家倾销鸦片,甚至将之包装成药品出售。 东南沿海更是重灾区,上海不仅有几十家制毒工厂,还有源源不断从印度运来的鸦片,全市上下,光烟馆就有两万多家。 新中国刚成立时,国内吸食鸦片的人,足足有两千万,差不多每二十个人里,就有一个瘾君子。 幸好,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对毒品持零容忍态度,坚决销毁毒品,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两千万人,便也有一些过上了正常生活。 此时的鸦片纯度较低,有一定的戒断成功率,若是换成后世纯度更高的毒品,就很难戒毒成功了。 若是使用某些人工合成的化学毒品,那更是几乎不可能戒毒成功的,这些毒品对大脑的损害非常大,还完全不可逆,会彻底毁掉一个人。 总之,想让桑学文变好,必须让他远离大烟。 桑景云觉得,至少要把他放家里关上几年。 此外,还要让他有点事情做,免得整天控制不住想烟土。 桑景云已经让桑钱氏给桑学文安排了一些工作,让他种地做饭,但他们家的活儿总共就那么点,桑学文绝大多数时候,还是闲着的。 她提过让桑学文跟着陆盈去做女红,但陆盈怕桑学文弄坏从衣帽店领回来的针线布料,不愿意让桑学文做。 墨染民国 第24节 既如此,干脆让桑学文帮她誊抄稿件。 誊抄过稿件之后,桑学文要是有空,还可以抄第二遍,第三遍。 总之别闲着。 桑景云琢磨这件事的时候,桑学文正在看女儿写的小说。 桑学文在抽大烟之前,是不赌博的。 当时他每天出门玩,是去看戏,去听人说书,去租界看各种新奇玩意儿。 比如几年前,法租界一家店进了几面西洋镜,他就日日去看,连着看了七八天。 对戏剧小说之类,他更是无比喜爱,桑景雄爱看的《济公传》,就是他买回来的,以前他看了,还会绘声绘色,讲给家里人听。 但自从抽上大烟,他就不去玩了,每日都混迹在烟馆赌坊中。 这两天看女儿一直在写东西,他才又升起想要看点什么的冲动。 而等他看了…… 桑学文道:“阿云,你写得真好。” 他真心觉得女儿写得好。 孟佑在家人去世后,悲痛万分。 他在桑元善去世时,也是一样的心情。 孟佑想报仇,他也想报仇,想把那些害他给他设套的人大卸八块。 桑学文有一肚子话想说,但他最终只重复了一遍:“写得真好。” “爹,我这些天字写多了手疼,实在写不动,你能帮我誊抄一边吗?”桑景云问。 桑学文想也不想便答应:“可以。” 桑景云对此,并不奇怪。 桑学文平日里很好说话,以前家里人对他提要求,只要是他能完成的,都会完成,还会第一时间去做。 当然也可能是因为那时候的他太闲了。 “家里只有铅笔,爹你先拿铅笔抄一遍,明日我好拿去给洪掌柜看。等我借支钢笔回来,爹你再给帮我抄一遍。” 桑学文点头同意。 桑景云见状,把稿件给了桑学文。 桑学文现在,依然时不时犯病,平日里总是很痛苦,还一直拉肚子。 但烟瘾发作这事儿,也是有点预兆的,现如今,桑学文难受了,会主动去找桑钱氏,求桑钱氏放他出去,然后被桑钱氏关起来。 他不会去弄坏家里的东西,她的稿件,应该是安全的。 桑学文已经很久没写字了。 他拿了纸笔,在吃饭的八仙桌上,一个字一个字,认真抄写起来。 桑景云在院子里溜达了一会儿,又看了看院子里种的那些菜。 桑钱氏陆续种下了一些种子,有些没发芽,有些已经长出小芽,看着挺可爱的。 这日傍晚,桑景英和桑景雄一起回来,说他们一共挣了三十二个铜板,私底下又给了桑钱氏二十五个铜板。 在桑景英的鞭策下,桑景雄今天又写了二十封信,等写完,他便不愿再动笔。 洪旭也陆陆续续写了十封,至于桑景英,他写了二十七封。 家里的钱都拿去交了房租,桑景英现在一心想要多赚钱。 桑景英是个不会诉苦的,手疼也会默默忍受,桑景雄倒是跟之前的桑景云一样,一回家就说自己手疼腿疼全身疼,还想吃鸡蛋。 他觉得他挣了个二十个铜板,没道理不能吃鸡蛋。 可惜,家里压根没有鸡蛋。 桑景雄只能吃咸鱼咸菜配白饭,他饿坏了,一口气干了一大碗饭,桑景英吃的更多,干了两大碗。 吃过饭,桑景英跟桑景云说了今天遇到的事情。 他把《田忌赛马》的故事给了洪旭,洪旭很喜欢,说会拿回去给他二姐画,又抱怨他小叔把画好的《三打白骨精》带走了,以至于本想多看几遍的他,没得看了。 至于别的倒也没什么。 桑景云听完,跟桑景英聊了几句,又朝着桑景英笑:“阿英,明日好好考试,姐相信你一定能考出个好成绩!” 明天八月十八,是珐琅班招生考试的日子。 桑景英道:“姐,不然我不去了?家里现在缺钱,景雄还不听话……” 他写信,一个月下来估计能挣五六个银元,去珐琅班,却只能挣两个。 而且没他看着,桑景雄怕也不愿意写。 桑景云看了一眼站在桑学文身边看小说的桑景雄,开口:“等下晚上,你跟景雄好好谈谈。” 家里孩子多了,父母就管不到家里每个孩子,尤其他们家还这么个乱七八糟的情况。 桑学文现在这样子,压根就不配做父亲,陆盈忙着做女红和带最小的桑景丽,也没空管别人。 陆盈本身,也管不了桑景雄。 她性子弱,又因为没读过书,就跟这时候很多老百姓一样,觉得读书人厉害,觉得读书人说什么都对。 之前桑景云在外面晒月事带,这跟她受到的教育不符合,她也只小声提醒一句,还很快被桑景云说服。 这样的她面对桑景雄时,桑景雄强词夺理一番,她就觉得自己错了。 小孩子欺软怕硬,天然就知道哪个人能欺负,哪个人不能欺负,自然不把她当回事。 桑景雄这样的熊孩子,得先压制他,让他服气,他才会听话。 桑景英就做得很好。 “姐,我会的。”桑景英答应。 他觉得自己是家里长子,在父母立不起来的情况,必须撑起这个家。 桑景雄这个弟弟,他也当成是自己的责任。 这会儿天已经黑了,但桑学文点了油灯,依然在抄书。 以前,陆盈在晚上做针线,桑景云会阻止,免得她熬坏了眼睛。 换成桑学文,她就不阻止了,桑学文近视便近视,也没多大关系。 第二日,桑景云起来的时候,发现桑学文已将她写的近万字文稿全部抄好,字迹很端正。 桑景云这身体以前亏着了,月事的量不大,今天已经能出门,她便带着那一万字誊抄好的稿件,和桑景英桑景雄一起往县城走。 珐琅班的考试在县城,上午九点才开始考,三人就先去了洪兴纸号。 洪旭一看到他们三人,就招手打招呼,还让桑景雄跟他坐一起。 桑景雄对着家里人没个好声气,宛如杠精转世,面对外人却不会这样,因而和洪旭处得不差。 “景云,你身体如何了?”洪掌柜问桑景云。 桑景云道:“洪爷爷,我已经好多了。” 洪掌柜看了看桑景云苍白的脸色,道:“你以后要多休息,也吃点好的养一养,我家种的花生熟了,我给你带了一些,你拿回去吃。” “多谢洪爷爷。”桑景云笑着接受了。 洪掌柜见到桑景云的笑容,对桑景云愈发喜欢。 之前因桑景云年纪小,他也就没想过要让桑景云当儿媳妇,但中秋那日起了心思后,他不可避免盘算起来,越盘算,便越觉得桑景云不错。 这姑娘的家人是拖累,但桑学文被他们关了起来,不会再闹事,两个兄弟看着都还成,影响便也不大。 至于身体不好……以他看来,桑景云也没什么大病,就是太瘦了,吃点好的养养就成。 可惜他儿子去了租界,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等他儿子下次回来,他定要让两人见见。 被洪掌柜惦记的洪文祥,此时正在回来的路上。 他是记者,无需日日坐班,因而今日一大早,他便坐上电车,往上海县城赶。 桑景云跟洪掌柜聊了几句后,便将自己写的那一万字拿出来:“洪掌柜,这是我看了《新小说报》后写的故事,摆脱你帮我看看。” 洪掌柜有些惊奇:“你还写了武侠故事?我定要看看。” 桑景云是七八天前来他店里的,跟他借过几回报纸,但总共没几张。 洪掌柜不觉得桑景云能写出多好的故事。 但小姑娘既然写了,那他肯定要看看,即便不好看,也要夸几句。 洪掌柜低头看起来,这一看,便再也停不下来。 这故事不仅好读,还简洁明了,不像有些故事,他看了半天,都不知道写书的人,想写的到底是什么。 就说他最近看的那个刚在报纸上连载的武侠故事,这故事开篇写京城街头发生一桩命案,正在所有人找不出凶手时,一个书生出现,靠着他的聪颖很快找出凶手。 他以为这书生是个厉害人物,是这本书要写的人,然而,在昨日刊登的内容里,书生死了。 这让他弄不明白那书到底要写谁。 桑景云这故事,却明显不是这样的。 第22章 千字两元 洪掌柜早年读过书, 但他跟绝大多数人一样,读得不怎么样。 常用字他是认识的,那些文言的政令也都能看懂, 但四书五经什么的,他不爱看, 只喜欢看小说。 以往他看小说,总要读上很多字, 才能将一个故事看进去,甚至一些小说, 他是先听了评书, 才愿意耐着性子去看的。 桑景云这小说却不同。 他不知道要如何形容, 总之,他只看了个开头, 便立刻被抓住, 迫切地想知道后续。 墨染民国 第25节 洪掌柜认真往下读,读完后, 有些怅然若失:“这就没了?” 桑景云道:“我这几日身体不适, 写得有点少。” 洪掌柜闻言立刻道:“只几天便写了这么多, 你写得已经很多,换成我,几百字都写不了。只是你写得实在好看,我便忍不住想知道后续。” 桑景云笑起来:“谢洪爷爷夸奖。” 洪掌柜又问:“你这小说, 是要拿去报社投稿?” 桑景云点了点头:“是的。洪爷爷, 听说你小儿子是报社记者 ?能否让他帮我投稿?” “自然可以!”洪掌柜很是高兴, 一口答应。 他有意撮合桑景云和自己小儿子,自然巴不得桑景云找自己小儿子帮忙。 “我家文祥去租界时,带走了你和阿玥一道做的那本小人书, 他说他会将小人书拿去给他朋友出版,等过两天事情确定拿到稿费,便回来一趟,到时你就将你这故事,拿给他看。” “洪爷爷,多谢!你又帮了我一次。”桑景云再三表达感谢。 洪掌柜笑道:“我看你是用铅笔写的,用的纸也不好,这样吧,我送你一支钢笔,并一些纸。” 洪掌柜说的钢笔是蘸水钢笔,此时吸水钢笔都要进口,价格非常昂贵。 其实普通人,用毛笔居多,用惯了毛笔的人,拿着毛笔写字也能写得非常快。 但桑景云用不惯毛笔。 “洪爷爷,我确实需要纸笔,但不能让你送,你就当是我借的,”桑景云一脸认真,“等我有钱了,再给你钱。” 这年头,纸笔可不便宜,她不能白拿洪掌柜的东西。 洪掌柜考虑过后,答应下来。 若是桑景云和他小儿子在一起了,那这钱,他肯定不会收。 若是桑景云跟他小儿子没看对眼,纸笔的钱还是要收的。 桑景云和洪掌柜说了一会儿话,便去帮人写信了。 现在家里实在缺钱,还是要先写信,赚些生活费。 至于投稿,那洪永祥,应该要过些日子才能回来。 桑景云以为洪永祥怎么都要过上好些天才回来,却不想这日中午,他便回来了。 当时,桑景英已经去参加珐琅班的考试,桑景云和桑景雄,则刚结束上午的工作。 桑景雄在桑景英离开后,时不时偷懒,光是茅房就跑了三趟,让桑景云想到了上辈子刷短视频时,看到的不想做作业的小学生。 桑景云见了也没生气,一来桑景雄太小了,只有十岁,放现代属于父母都不敢让他独自离开小区出去玩的年纪,坐不住正常。 二来她跟桑景雄,并未培养出什么感情。 别人家孩子偷奸耍滑,一般人气不起来。 她也就桑景雄突然撞她那回有些生气,平日里桑景雄在家闹脾气,因为并未影响到她的利益,她大多时候选择无视。 只是桑景雄到底是她这具身体的弟弟,将来若是惹了事,会牵连到她,所以该管还是要管。 学校不靠谱,她就不让桑景雄去了,现在让桑景雄每天来县城写信,则是为了让桑景雄知道,钱来得没那么容易。 这么想着,桑景云看向桑景雄:“我一上午,写了十二封信,你才写了八封,连我都不如。” “我只是没用心写!”桑景雄恼了:“而且你比我大!” 桑景云轻“呵”了一声。 桑景雄见桑景云一副看不上自己的模样,气得不行:“你等着,我下午一定写得比你多!” 洪文祥匆匆赶到,正好瞧见这一幕,有些好笑。 桑景雄见洪文祥从外面进来,乖乖站直身体,笑着打招呼:“洪叔叔好。” “你好。”洪永祥朝他笑了笑,又看向桑景云:“你就是写了《三打白骨精》的桑小姐吧?” “我是桑景云,洪先生好。”桑景云起身打招呼,打量了一下洪永祥。 洪永祥身量很高,跟洪掌柜一样国字脸,大鼻子,长相算不得英俊,但在这个时代,是很多人喜欢的周正模样。 按理桑景云应该跟桑景雄一样喊叔叔,但洪永祥瞧着年纪不大,她也就没有喊,而是叫“洪先生”。 洪永祥道:“正好我要找你,谈谈小人书的事情。” 洪掌柜早已看到小儿子,他拉住想冲上去跟自家小叔说话的洪旭,笑道:“对,你们好好谈谈,等你们谈完,景英也该回来了,正好一起吃午饭。” 说完,洪掌柜给了洪永祥一个眼神。 洪永祥能猜到自己父亲的意思,有些无奈。 桑景云有些瘦小,身高体型跟洪玥差不多。 这样的小姑娘,他只会当晚辈,着实起不了心思。 不过他父亲也不会逼他,洪永祥只当没看到自己父亲的眼神,跟桑景云说起费中绪要出一整套书的想法。 桑景云见桑景雄在洪掌柜的柜台边吃花生,与他们距离有些远,应当听不到这边的话,就问:“稿费怎么算?” 洪永祥道:“若是你写的东西过稿,千字给两元。” 桑景云写的,并非独创故事,而是将《西游记》这个故事用简单的白话,重新描述一遍。 费中绪一开始的意思,是给千字一元,但他据理力争,帮桑景云要到了千字两元的稿费。 桑景云得知千字给两元,当即道:“我愿意写一整套书!” 按照洪永祥的说法,他们做连环画,并不需要将唐僧师徒遇到的种种事情原版原样写出来,可以适当简化。 这套书要控制在八十册以内,每册二十页上下。 她之前写的《三打白骨精》,正好就是一册。 这工作量不算大,《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她写得就极快,只花了一小时。 一小时两个银元,这赚钱速度,比帮人写信好太多太多。 桑景云上辈子,看过一些民国小说和资料,知道民国时期,大洋一直在贬值,钞票那更不用说,全无信用可言。 如今的北洋政府嘴上说纸币和银元一对一兑换,但因为财政亏空严重,银行没有现银,就干脆在今年上半年推出了停兑令,命令中国、交通两家银行停止兑现付现。 当时,一些人彻夜排队,仅仅只是为了将手上一元两元的纸币换成银元,但银行大门紧闭,就是不给兑换,造成了很多惨剧。 现在是民初,银元还是很值钱的,桑景云看过民国时期编辑的收入,在民国初年,某书局招编辑,月薪是20元,到十年后,该书局招编辑,月薪已给到50元。 千字两元,也就是说她写一千字,便能赚到自家租住的房子一个月的房租。 她写一万字,更是能挣到书局编辑一个月的薪水。 这绝对是高薪! 前世,桑景云是个留守儿童。 她父母给足了生活费,但在她年幼时,那些钱都是给到她爷爷奶奶手上的。 她爷爷奶奶虽未将那些钱据为己有,但他们那个年纪的人,生性节俭,也就不愿意给她零花钱,哪怕她要钱买书,都要被盘问许久。 久而久之,她便受不了手里没钱。 眼下她缺钱,这连环画,肯定要写。 “你愿意写就好。你先找时间写出十册来,等过了稿,我立刻将稿费给你。”洪永祥见桑景云激动的模样,便知道她缺钱。 “多谢洪先生!洪先生,稿费千字两元一事,能不能帮我隐瞒?我父亲的情况你也知道,若是他知道我赚钱多,肯定又想去烟馆。” “可以。”洪永祥一口答应。 桑景云再次道谢。 洪永祥这时问:“十册书所需文字,你要写多久?一个月可够?” 桑景云听完一愣。 连环画字不多,一册二十页,要写的字也就一千上下,十册书只有一万字。 这哪里需要一个月?前世她写网文,有时一天就要写一万字。 但仔细想想,除了网文作家,一般人确实做不到每天写那么多。 嗯,这个时代一些在报纸上连载小说的作者,每天写的字也很多。 二十年后出生在上海,后来被称为“香港四大才子”之一倪匡,更是能做到每天手写上万字,据说最多的时候,他一天写过两万字。 当时邵氏公司出版的四百多部武侠电影,有二百六十多部,都由他创作。 不过那是个例,绝大多数人,写文章的速度很慢。 桑景云道:“洪先生,十册书的话,我只需五日,便能写好。” 洪永祥有些惊讶,随后道:“今日是十八,既如此,廿四那天,我再来一趟。” “好。”桑景云答应。 因为洪永祥给了极高的稿费,桑景云心情愉快,苍白的脸上都有了血色。 她将洪永祥当成金主,谈完便招呼洪永祥去吃饭,还主动给洪永祥搬了凳子。 也是这时,她才想起自己写的武侠小说。 时间不早,不如先吃晚饭,等吃饱喝足,她再将那武侠小说给洪永祥便是。 洪家的下人已经送来午饭,桑景英也已回来,众人便聚在一起吃饭。 他们吃得高兴,不远处,一个戴了个大草帽的女人,却气得不行。 这女人正是张夫人。 那日她去要房租,桑景云对她很不客气,还说要去县城宣扬他们张家做的事情。 当时她就很慌,后来回了家,更是越想越怕,唯恐桑景云破罐子破摔,在外面胡说八道坏了张家名声。 她提心吊胆了好几日,还让下人来洪兴纸号这边看着桑家人,见桑景云没来县城,桑家其他人也没说什么,才放下心来。 但今日,桑景云来县城了。 张夫人换上平日里不穿的衣服,戴上一个大草帽,便匆匆赶来,想看看桑景云的情况。 这一看,她就见桑景云跟洪家小儿子,聊得热火朝天。 墨染民国 第26节 她一会儿生气,觉得桑景云对不起自己儿子,一会儿又高兴——桑景云若是嫁去洪家,她就不用再担心自己儿子会跟桑景云牵扯上。 上海县城很热闹,来来往往的人非常多,铺子外面还有人等着要写信。 因此,桑景云并未看到张夫人,张夫人的想法,她更是一无所知。 若是她知道张夫人在想什么,怕是要哭笑不得,不管是她还是她这身体的原主,都从未想过要嫁给张庄茂。 吃过饭,洪永祥打算回家一趟,找洪玥谈谈。 桑景云见状,连忙将自己写的武侠小说的前面一万字拿给他:“洪先生,我还写了一部小说,拜托你帮忙看看,推荐个适合投稿的地方。” 她本打算投《新小说报》,但兴许不合适。 投稿一事,洪永祥怎么都比她懂的多,她想请洪永祥参详一下,看投哪里更合适。 等下次洪永祥回来,她手上的稿子多一点,再让洪永祥帮忙投稿。 “我会看的。”洪永祥接过那稿纸,匆匆离开。 去过家里后,他还要赶回租界。 桑景云目送洪永祥远去,整个人都松快许多,脸上的笑容止都止不住。 她的写作事业,终于开始了! 等有了钱,她就能买点好吃的,再买生活用品。 她很想要一块肥皂。 她居住的那个村子,村民洗头洗澡洗衣服,要么用木槿叶的浸出液,要么用草木灰。 前者她能接受,但她家没有,后者她又不想用。 因此,之前她洗澡洗头,用的是清水,这让她很不习惯,还觉得自己身上没洗干净。 有块肥皂,总归方便许多。 她在县城看到有本地产的固本肥皂卖,等有了钱,一定要买一块。 第23章 未来打算 张夫人见桑景云笑盈盈地送别洪永祥, 愈发觉得不能让这样的女人进自己家的门。 她儿子托她送给桑景云的那些东西,她是绝不会送的,现在她就盼着桑景云快些嫁进洪家。 到时, 她便告诉自己儿子,桑景云嫌贫爱富, 看不上他们家。 这明明合了自己心意,但不知为何, 张夫人心里很不痛快。 桑家败落后,桑景云该死死扒着他们家, 想方设法嫁进他们家才对, 怎么能不把他们当回事? 回到家, 得知张四爷又去了相好那里,张夫人愈发憋闷, 只能找自己身边的仆妇说话发泄:“那洪家也不知道是什么眼光, 桑景云这样的,竟也看得上……” 张夫人贬低桑景云时, 租界某中学, 张庄茂却在跟同学夸桑景云:“跟我定亲的姑娘不仅识字, 长得还好看。” 张四爷很早就做下决定,要让张庄茂的长兄继承家业,张庄茂作为幼子,只能继承少量家产。 他将来大概率跟洪永祥一样, 在毕业后找个普通工作, 拿每月十几二十元的薪水过活。 而这, 也是桑家没有败落时,桑元善不同意将桑景云许配给张庄茂的原因之一。 以前桑家远比张家有钱,桑景云是张庄茂高攀不上的存在, 但现在不一样。 张庄茂在桑元善去世后,跟父母提过要娶桑景云的事情,他觉得桑家一定会同意。 桑家现在靠他们家的接济过活,嫁给他已经是桑景云最好的选择。 吃了一口自己面前的豆芽咸菜炒肉丝,张庄茂又跟同学说起来:“她还会打算盘,算数特别好……” 他们这些读中学的人,很多都已定亲,有些甚至已经成亲。 他们平日里,少不得提起自己的妻子,或者未婚妻。 时下的女子,大多不识字,张庄茂那些同学的未婚妻,就多是没读过书的,有些甚至缠过小脚。 但桑景云识字,甚至学识不差。 张庄茂满脸带笑,将桑景云夸了又夸。 他的同学听后,羡慕不已。 张庄茂心中也火热一片,琢磨着等下次回家,要问问父母,他什么时候能跟桑景云成亲。 洪兴纸号。 洪永祥离开后,桑景云就问桑景英:“阿英,考试难不难?” 桑景英道:“姐,考试不难。考的是国文和算数,我都做出来了。” 他一开始,担心会考跟珐琅有关的知识,幸好并未考到这些。 “那就好,阿英你一定能考上,”桑景云笑道,“没考上也无妨,到时你继续写信就行。” 她很喜欢桑景英这个弟弟,若是桑景英没考上珐琅班,她拿到稿费后,送桑景英去读一个收费不那么高的中学,也是可以的。 洪旭考上的民立中学,每学期学费就只要十六元,她负担得起。 甚至可以让桑景英自己去赚这个钱。 写小说没那么容易,但写小人书的工作,桑景英未必就不能做。 想到这里,桑景云打算今天晚上,就让桑景英试着简写《西游记》。 若是桑景英能写出来,那她会省事很多。 桑景云吃饭前,激了一下桑景雄。 她原本想下午跟桑景雄比一比看谁写的信多,但现在她有了千字两元的连环画要写,自然也就不愿意再写信, 桑景云拿了纸笔,在宽大的柜台上写《西游记》的开头。 “女娲补天时,落下一块五彩石。这石头在山上风吹日晒多年,某日,突然炸开。” 这么一段话,已经能画一张图,接下来可以去写第二段。 一册二十页,也就是说,她这样写四十段话,就是一册书。 《西游记》原著,桑景云已经记不太清,后面一些剧情,她要等洪永祥将洪家的那本《西游记》拿给她,她才能写。 但因为看过很多次《西游记》电视剧,桑景云写这部连环画的开头时,非常顺畅。 她是可以对这个故事做些改动的,既如此,照着电视剧的剧情去写,也不是不行。 桑景云专心写字,在洪永祥拿着《西游记》原著赶到时,已经写好一册。 洪永祥见了,震惊不已。 桑景云笑着将手上的纸张给他:“洪先生,这是第一册,你可以带回去给你朋友看。” 这日洪永祥坐上电车时,手上拿着两份稿件。 一份是刚写完的《石猴出世》,另一份则是《双面魔君》的开篇。 上了电车后,洪永祥先翻了翻《石猴出世》。 这故事跟桑景云之前写的《三打白骨精》一样,文字简洁明了,适合孩子看。 洪永祥觉得这样的稿件,费中绪必然是满意的。 至于另一份稿件……他闲来无事,翻开看起来。 洪永祥作为记者,每天都会阅读大量文字。 有些文章,他看过之后,会觉得振聋发聩,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那些文章,他会反复去看,甚至还会背下来。 眼前这小说,跟那些文章定然是不能比的,如果说那些文章是可以治病的灵药,眼前这文章,就只是香甜的糕点。 糕点肯定比不上的灵药珍贵,但它好吃。 洪永祥有些见识,他知道这故事非常适合当消遣看,肯定会有很多人喜欢。 “小伙子,我没看到前头的内容,能否翻到前面,让我看看?”一个声音响起。 洪永祥一抬头,就见说话的,是个站在自己身边的中年男人。 自己看稿件时,这中年男人应当也看到了,还被吸引住。 “可以。”洪永祥翻到前面,给这人看。 这人一边看一边问:“小伙子,这是你写的?” 洪永祥道:“这不是我写的,是我一个朋友写的。” “这书他写完了没有?” “她只写了这些,不过你放心,她是要投稿挣钱的,你以后,一定能在报纸或者杂志上看到这个故事。”洪永祥笑道。 “那就好!”中年人很高兴,又问了故事的名字,这才在电车到站后,依依不舍地跟洪永祥告别。 洪永祥有些好笑,同时,他也意识到,桑景云是个极有天赋的人,至少在写小说上有天赋。 这姑娘,兴许能撑起整个桑家。 被洪永祥认为能撑起桑家的桑景云,这会儿看着几个站在门口看桑景英和桑景雄写信的半大孩子,有种不太好的预感。 这几个孩子,今儿个上午就在,当时他们并没有靠太近,这会儿却凑近了,在看桑景英和桑景雄写信。 坐在桑景云身边的洪掌柜见桑景云注意到那几个孩子,对桑景云道:“写信这活儿,你们怕是干不长,不过你和景英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做,本也不可能一直帮人写信。” 洪掌柜人老成精,他一眼就看出来,那几个站在店门口不走的孩子,是在学写信, 肯定是有人见桑景云他们赚到了钱,想要抢这门生意。 这些年,上海多了很多学校,他们县城有点钱的人家,几乎都送了孩子去读书。 若是孩子能读到中学毕业,找工作会很简单,但大部分孩子只读完初小,就因为种种原因没有继续读书。 初小毕业的孩子,都跟桑景英桑景雄差不多年纪,有门路的人家,能帮他们找到工作,但没门路的人家,孩子要找工作很难。 他们的年纪实在太小。 墨染民国 第27节 现在见桑景云他们靠着写信挣到钱,自然有人动心思。 这些半大孩子,原本都是在家里吃白饭的,他们干帮人写信的活儿,哪怕一天只能挣几个铜板,也可以让家里加个菜,何乐而不为? “是的,往后我不写信了。”桑景云道。 她从一开始,就知道代写书信做不长,所以桑景英想一直做这个,她坚决不同意。 现在有了别的收入来源,她更是不打算继续写信。 桑景英过几日,就要去珐琅班上学,只桑景雄一个人,肯定赚不了多少钱,他们没必要继续写。 至于洪旭,桑景云觉得他早就不想写了。 所以,有人来抢生意,也不是坏事。 不过,等没了这工作后,最好给桑景雄找点别的事情做。 桑景云对洪掌柜道:“洪掌柜,往后能不能让景雄在店里做个学徒?我知道店里不缺人,他的饭钱和零花钱我来出就行。” 学徒是没有工钱的,每月只给两角钱零花。 洪家的铺子不缺学徒,她不能随便把人塞进来,给点钱比较好。 洪掌柜问:“你让他当学徒,是想锻炼一下他?” 洪掌柜跟桑景雄相处几日,自然看出来桑景雄这人,有些小毛病。 这在他看来没什么,他家的孩子,也不都是听话的,洪永祥十几岁的时候,就整日跟家里人吵架,还离家出走。 他那大儿子,同样小心思不少。 不过桑景云想要锻炼一下桑景雄,他也能理解。 桑家这情况,桑景雄不能还把自己当小少爷。 “是的。”桑景云道。 “既如此,让他去别家做学徒比较好。我这里着实没什么活儿,”洪掌柜道,“你弟弟还小,若是让他去做跑堂之类的工作,容易学到坏毛病,正巧我认识糕点铺的掌柜,你可以让他去糕点铺工作。在糕点铺做糕点,场地干净,一道做糕点的又都是他们家里的妇人,不会将他教坏。” 洪掌柜说得很有道理,桑景云当即打听起糕点铺的情况来,又让洪掌柜帮忙做介绍。 那糕点铺,跟他们之前买月饼吃的点心铺不是一家。 这糕点铺,主要经营定胜糕、状元糕、印糕、大条糕、小王糕、寿桃等糕点。这些糕点,上海县城的人除了平日里买来自己吃,还会在结婚、生孩子、过寿时,买一些分给来送礼的人,若有孩子入学,也会买上几包带去学校分一分。 如今天气转冷,很多人家开始办喜事,糕点铺生意变好,正是缺人的时候,他帮着说一说,让桑景雄去做糕点不难。 毕竟桑景云都不要工钱。 桑景云觉得洪掌柜的决定非常好,一口答应。 第24章 笔名 这日下午, 在桑景英的鞭策下,桑景雄写了不少信,赚够了一天二十个铜板的任务。 回家路上, 他得意洋洋地看着桑景云:“我下午写了十几封信,赚得比你多, 以后我养家,买了月饼也不给你吃。” 桑景云道:“今日洪旭小叔来找我, 让我帮忙写小人书,写完一册便给我一个银元。今儿个下午, 我已经写完一册, 你要写一百多封信, 才能赚到这么多。” 桑景雄立刻问:“你赚这么多,我们能不能天天吃肉?” 桑景云道:“不能, 家里还欠着外债, 要先还债。” 桑景雄不高兴:“这是爹欠的钱,为何要我们还?” 桑景云看了桑景雄一眼, 道:“你若是能做到不要父母, 不要亲朋, 自然可以不还。” 桑景云也觉得这钱该桑学文还,但桑学文还不了。 那些借钱给他们的人,比如桑钱氏的娘家人,比如阿兰, 还并不富裕。 他们总不能不还钱。 桑景雄满脸的愤愤不平。 桑景云只当没看见, 她对桑学文和桑景雄, 都不喜欢。 桑学文自不用说,桑景雄的话,这个孩子有点自私。 她这身体的原主和桑景英, 都是两三岁的时候,陆盈就又怀了孩子,因而自幼被教导要照顾好弟弟妹妹。 他们不会凡事只想着自己,也不会跟弟弟妹妹抢东西。 桑景雄却不同,一直到桑景雄五岁时,陆盈才又怀上孩子,当时桑景雄已经被养得有些霸道。 之后桑景丽出生,桑景雄也没收敛了性子,不管家里有点什么,都要最好的。 会哭的孩子有糖吃,桑景云和桑景英不跟他争,桑景丽太小争不了,桑景雄也就得了不少好处。 时间一长,他性子就定了。 不过他还是个小孩子,闹归闹,家里人一动手,就怕了。 桑景云上辈子有个女同学,这女同学的父母重男轻女,拼二胎生了个儿子后宠爱非常。 那儿子被父母宠坏了,非常熊,甚至会动手打父母姐姐。 某日,她那位女同学忍无可忍,把弟弟狠狠打了一顿,自此弟弟就老实了,一直到两人长大,也还是怕姐姐。 桑景雄现在,就很怕桑景英。 桑景云今天得了个好消息,心情极好,就跟桑景英商量着,要去买点肉吃。 但等到了卖肉的地方,他们发现猪肉已经被卖光。 如今公历是九月,上海还有些热,肉若是卖不完放到第二天会变了颜色,因而卖肉的人,不会准备太多肉。 到傍晚时肉已卖光,这是常有的事情。 不过猪肉买不到,熟食却是能买到的,熟食店卖酱鸭、烧鸡、卤猪头、卤豆干等。 桑景云问了下价格,到底没买鸡鸭,只买了点便宜的卤鸡肝和卤豆干。 鸡肝鸡心连一块儿,是一起卤的,她买了四副,再加上七块卤豆干,一共花了十五个铜板,因为没有器具装,还花五个铜板买了个碗,端着回家。 卤味很香,三人一路上馋得不行,等回到家,更是连胆小的桑景丽都凑过来,眼巴巴地看着那碗卤味。 桑钱氏拿了刀切鸡肝,见状塞了一个鸡心到桑景丽嘴里。 桑景雄瞧见,立刻过来讨要。 桑钱氏也给了他一个:“四个鸡心你们一人一个,你吃了等下就没有了。” 桑景雄一口就吃了。 这顿饭,一家人吃得特别高兴,等桑景云说了南城书局请她写一整套小人书的事情之后,家里人更是高兴。 一册小人书,大概是一千字稍微多点,按照千字两元算,能拿两个银元。 但桑景云告诉家里人,一册书的稿费是一个银元。 若这么算,写完一整套书,大概能赚七八十个银元,到时给家里添置点东西,还掉欠桑钱氏娘家兄弟的钱,也就不剩下什么了,刚刚好。 就他们家这情况,不能让桑学文和桑景雄知道家里有闲钱。 不过,私底下跟桑钱氏和桑景英,倒是可以说实话,免得他们因为手上没钱,成日提心吊胆。 今天白天写了不少字,晚上桑景云也就不愿意再写。 她把桑景英叫到她跟桑钱氏住的房子,说了稿费有千字两元的事情,又道:“阿英,那《西游记》的连环画,早些写完,就能早些拿稿费,你能不能跟我一道写。” “当然可以,只是姐,我从来没写过。”桑景英有些纠结。 桑景云道:“写起来也不难,你平日里给人写信怎么写,那这故事,就也怎么写。” 桑景英以前看过《西游记》,桑景云这会儿,就一边翻书,一边告诉他连环画要怎么写:“比如高老庄这一段,那册书可以叫《猪八戒背媳妇》,开头这样写……” 用嘴巴说,远比用笔写来得轻松。 桑景云把《猪八戒背媳妇》的故事给桑景英说了一遍,接着又翻出别的故事,嘴上给桑景英说了说。 她还详细说了说标点的用法。 帮人写信时,桑景英学她,是使用标点的,但他们写信时用到的标点很少,只用逗号和句号,不用别的标点。 这次写小人书,用到的标点会多一些。 桑景云打算鼓动南城书局,在印书时将标点加上。 现在还没有标点,出版的书和报纸上,除了文字,就只有放在右边的句号用来断句,当然也有用空格断句的,总之对阅读很不友好。 最重要的是,过几年,标点就会正式出现。 这时出一套没有标点的书,等过几年标点出现,人们兴许会觉得这书有点过时。 桑景英将桑景云说的,全都认真记下。 第二天,桑景云一起来,就见桑景英正坐在桌边写字。 她凑过去看了看,桑景英写的,正好就是她昨天讲过的《猪八戒背媳妇》。 桑景英应该是仔细斟酌过再写的,有许多修改痕迹,但写的东西没有什么问题,稍微改几个字就能用。 桑景云对此非常满意。 桑景英参加完珐琅班考试后,要过几天才能得知招生情况,至于入学,时间还没定。 此时的中小学没有寒暑假,8月1日是一学年的开始,7月31日是一个学年的结束。 洪旭和桑景英,都是7月份从小学毕业的,洪旭因为年纪太小,打算明年再去读中学,桑景英则是之前没有去考中学。 至于珐琅班这样半工半读的技术类学校,是私人办学,开学时间学校自己定。 人家说白了,其实就是招一些小学毕业的工人。 桑景云算了算,觉得桑景英应当能在开学前,跟她一起写完《西游记》。 至于她自己,写《西游记》之余,还想写一写《双面魔君》。 对她这样的创作者来说,写《双面魔君》这样一个自己构思的故事,比简化别人的故事更有意思。 今儿个早上,他们家喝的是粥,菜是煮粥前炒好的一大盘咸菜南瓜丝。 墨染民国 第28节 说是炒,其实就放了一点油,跟水煮无异。 桑景云喝了一大碗粥,照旧跟桑景英桑景雄一起去县城。 她已经不想再写信,但这个摊子摆在那里,也不能不管。 总不能让那些来写信的人白跑一趟。 现如今,桑景云就指着那些想跟他们抢生意的人,快些将摊子摆出来。 兴许是老天爷听到了桑景云的心声,三人来到洪兴纸号,就见对面铺子门口摆了两张桌子,两个十多岁的少年,已经坐在那儿给人写信。 这年头车马慢书信迟,那些花钱请人代写书信的人,一个月也不见得会寄一封信。 因此,桑景云这边没有回头客,所有来写信的人,都是头一次来。 这些人自然不会认准桑景云几人,他们寻到这里,见已经有人在帮人写信,同样是两个铜扳写一封,立刻便过去了。 桑景云求之不得,桑景英有些不高兴,桑景雄却是火冒三丈:“他们抢生意!我就说他们昨天,怎么一直在我旁边站着,原来是在偷学,哥,你去把他们赶走!” 桑景云道:“那不是我们的地方,我们凭什么把他们赶走?” “不赶走他们,找我们写信的人就少了!”桑景雄很生气。 “我们管好自己就行,这世上没有我们做了一门生意,就不许别人再做的道理。”桑景云道。他们低价代写书信,也是抢了别人的生意。 “我看你就是胆子小,”桑景雄不满地瞪了桑景云一眼,又去拉桑景英,“哥,你快去把他们赶走。” 桑景云闻言笑了:“胆子小的明明是你。你自己不敢去,就撺掇阿英去。” 桑景雄更生气了,但他确实不敢去赶人,只能写信之余,时不时瞪对方几眼,嘴里嘟哝着他从同学那里学来的难听话。 桑景英闻言恼了:“桑景雄,不许说脏话!” 桑景雄立刻闭嘴。 对面的那两个少年到底是读书人,脸皮薄,被桑景雄瞪了之后难免脸红,但都没走。 如此一来,来他们这边写信的人就少了,只零散几个。 就这么几个人,哪怕写信的只桑景雄一个人,都能写完。 桑景云直接去了柜台后写《西游记》,不一会儿,桑景英也过来了,跟她一起写。 桑景云问:“景雄愿意一个人写信?” 桑景英笑了一下:“姐,他怕挨打。” 桑景云也笑了:“写信这活儿干不久,我打算过些日子,送他去糕点铺帮人做糕点。” 桑景英问起糕点铺的情况。 桑景云把从洪掌柜那里听来的说了,又道:“今天应该能早点收工,等下我们一起去看看。我让他去干活,是想让他知道挣钱没那么容易,若是那地方不好,一定不让他去。” “好,我们一起去看看。”桑景英答应。 说完,两人继续写小人书。 一上午过去,桑景云全神贯注,写了够画两册的内容。 桑景英一大早就起来写,虽然修修改改写得极慢,到中午时,也写完了两册。 加上桑景云昨天写的那一册,如今他们已经写出五册。 桑景云跟洪永祥说,五天时间能写出十册,但看现在的进度,今天一天,她和桑景英,就能将十册内容写好。 这进度,非常惊人。 桑景云和桑景英奋笔疾书的时候,洪永祥趁着午饭时间,去了南城书局。 南城书局前面出售各种书籍,后面是一个印刷工坊。 印刷工坊里有石印机、圆盘机等,也有一些老式的印刷设备,就连木质雕版,都有很多。 洪永祥到的时候,费中绪正在印刷工坊里,带着工人印诗集。 “这是谁的诗集?”洪永祥问。 费中绪道:“一位官老爷写的,出了一千大洋,让我们印八百册。” 那人早年沉迷钱权,年纪渐长退下来之后,却迷上了写诗。 现在凑够能印一本诗集的诗,他就打算自费印出来,或是送人,或是放在书局寄卖。 “能赚不少吧?”洪永祥见那诗集制作得极为精美,还配了图,好奇地问。 “能赚不少,这是借我房子住的亲戚介绍的生意,光抽成我就拿了八十个大洋。”费中绪心情极好。 洪永祥很是羡慕:“你这外快,可没少赚。” 费中绪道:“你不也赚了不少外快?” 洪永祥作为记者,若是为报社拉来广告,也能拿抽成,此外,有店铺开业或者做活动,请报社记者写新闻,也会给记者红包。 两人聊了几句,说起正事。 洪永祥将桑景云答应写一整套《西游记》连环画,他侄女洪玥也愿意画一整套连环画的事情说了,还将已经写好的第一册拿出来。 费中绪有些惊讶:“这小姑娘写书的速度真快。” “是很快。” “既然她们愿意做这套书,那再好不过,”费中绪道,“等这位桑小姐多写几册出来,我审过之后,就让你侄女去画。” “好。”洪永祥笑着开口,又道:“对了,我还有事请你帮忙?” “什么事?”费中绪问。 洪永祥道:“桑小姐还写了一部小说,想找报社投稿,你跟《新小说报》的编辑认识,帮她投一下吧。” “她还写小说?你为何不自己去?”费中绪问。 洪永祥一脸无奈:“我们报社的主编,跟《新小说报》的主编有仇。” 费中绪听洪永祥这么一说,也想起这件事,很是无奈。 洪永祥在《上海日报》工作,他们的主编曾经在报纸上发文,指责某些小说内容低俗,专门写青楼楚馆。 他说的那小说,正是当时在《新小说报》上连载的,某部写一个男子混迹青楼的小说。 《新小说报》的主编不甘示弱,说他们的小说是在揭露社会黑暗,说某些人是心里有鬼,才只看得见青楼楚馆。 两位主编的文章自然是文采斐然的,但大概意思就是这么一回事。 自那以后,两人就相互看不顺眼。 “行,我帮你投。”费中绪翻了翻手上的稿子:“这字跟之前的不太一样,文风也不同,这真是个小姑娘写的?” “是她写的,只不过她父亲帮她誊抄了一遍。你投稿时,别说这是个小姑娘写的,免得被人挑剔。”洪永祥说完,想到现在的稿件字数还有点少,桑景云更是连个笔名都没有起,又让费中绪先等等,等过些日子,桑景云多写了一些,再帮忙投稿。 费中绪答应下来。 他很清楚,一个女人要写小说,有多么困难。 他非常愿意帮忙,若是能培养出一个女作家,那定然是一件极有意思的事情。 这般想着,费中绪去看手上的稿件。 这小说是白话,还用了标点,因而看着特别舒服,这个故事本身,也极有意思。 费中绪突然道:“这书着实不错,若后面也是这般水准,等《新小说报》刊登过,可以在我们书局,出一本书。” “那你到时,记得帮她推荐推荐。”洪永祥开口。 费中绪一口答应。 这日,正如桑景云所料,因为来写信的人少,他们提早收工。 可以少写点信,桑景雄是高兴的,但被人抢了生意这事儿,又让他很不痛快,面上少不得带了些出来。 桑景云也不管他,带着他往糕点铺走。 看到糕点铺的招牌,桑景雄喜出望外:“姐,今日要买糕点吃?” 桑景云道:“不买,我是想送你来这里做学徒。” “我不去做学徒!”桑景雄立刻道。 古代穷书生也会帮人代写书信,这活儿干了也就干了,并不丢脸。 但让他当学徒,他是绝对不干的。 他是个读书人! “你哥要去学做珐琅了,你也该学一门技术,养活你自己。你去糕点铺,可以在后头学做糕点,若是去别的铺子,兴许就要做跑堂。” “你写小人书不是能挣钱?为何还要我去做学徒?”桑景雄记得自己年幼时,跟着桑元善去铺子里玩,铺子里的学徒都来巴结他,一副不值钱的模样。 他看不上那些人,他不愿意去做学徒。 桑景云道:“桑景雄,昨日你说爹欠的钱该爹还,不该你还,是也不是?” “是。”桑景雄承认。 “我觉得你说的很对。爹欠的钱就该爹还,不该由我们这些子女还,既如此,爹的孩子,也该他自己养,没道理让我养。”桑景云认真看着桑景雄。 桑景雄一惊。 桑景云又道:“你之前,不是觉得我一个女人,不该出去赚钱?既如此,又怎么好意思让我养你?桑景雄,爹娘生我养我,奶奶一直照顾我,我养他们是应该的,但你,我是不会养的。当然,你真要赖在家里,我也不好赶你出去,到时,你就天天喝粥吧。” 桑景雄不想天天喝粥,看桑景云和桑景英的表情,他还知道,这两人主意已定。 他不情不愿地同意了。 桑景云见状,就领他去见了糕点铺的掌柜,谈妥了他来糕点铺帮忙做糕点的事情。 这糕点铺是一大家子一起开的,负责做糕点的,是家里的女人小孩。 桑景云跟他们聊了聊,觉得这家人的家风不错,就放下心,打算等过几天,让桑景雄来这边做糕点。 至于这几天,暂时还是帮人代写书信。 眨眼,时间就过去五天,来到八月廿四这天早上。 之前那几天,《西游记》这个故事桑景云写的不多,每天只写两册,桑景英写的多一点,修修改改,一天下来写三到四册。 再加上第一天两人写得多一些,等廿四那天早上,他们手上已经有三十四册写完的稿件。 墨染民国 第29节 除此之外,桑景云还又写了一万两千字的《双面魔君》,并让桑学文将这个故事,用钢笔重新抄了一遍。 这个故事加起来已经有两万多字,可以拿去投稿。 写小说一般都用笔名,桑景云便也给自己起了一个,叫“云景”。 这笔名很容易让人想到她,而她并不介意。 她将来肯定是要出去社交的,到时候得有个让人看得起的身份,“小说家云景”这个身份,就很合适。 更何况,她写小说一事并未藏着掖着,洪掌柜他们都知道,既如此,隐瞒毫无意义。 这笔名,她会专门用来写那些不犯忌讳的小说,给自己挣钱花。 将来若是有犯掌权者忌讳的东西想写,她再换个笔名,偷偷写偷偷投稿,稿费她也不指望。 第25章 洪玥 廿四这天一大早起来, 桑景云便开始整理手上的文稿。 《双面魔君》一共两万两千字,已经由桑学文用钢笔誊抄好。 《西游记》三十四册共四万五千字,也由桑景英全部誊抄好。 从八月十八到昨天八月廿三, 桑景英每天都扑在写《西游记》连环画这事儿上,恨不得废寝忘食。 要不是桑景云盯着, 他怕是会天天熬夜。 他每天花在写书上的时间,少说有十二个小时, 一天下来只写三到四册,是因为他除了写新内容, 还负责誊抄。 当然桑景云也没闲着, 她除了自己写, 还会指点桑景英,告诉他要怎么写, 并帮他做修改。 她上辈子看过很多连环画, 还写了十多年网文,对读者喜好的把握, 是桑景英远远不如的。 除《西游记》外, 桑景云每天还写三千字的《双面魔君》。 两本书加起来快七万字的稿件, 分量很重,厚度达到两厘米,用了两百多张纸。 桑景云用洪掌柜看过不要的《上海日报》把这些稿件包好,放进桑景英的背篓, 然后看向在旁边写后续故事的桑景英:“阿英, 该吃早饭了, 你把桌子收拾一下。” 桑景英闻言,停下手上的动作,将纸笔收好放在旁边的骨牌凳上。 桑景雄见状立刻就凑过去, 看桑景英刚写好的内容。 这段时间,每次桑景云和桑景英写了点什么,他都急急忙忙跑过去看,对《双面魔君》和《西游记》这两个故事,非常感兴趣。 桌子收拾好之后,桑钱氏就将饭菜端上桌。 之前他们赚了点钱,但全被张夫人要走当房租了,这几天没有去代写书信,收入还锐减。 即便相信桑景云和桑景英写的东西能换来钱,桑钱氏也不敢乱花,这些天他们家吃的,也就很一般。 今儿个早上,他们吃的依旧是咸菜和粥。 吃完,桑景云就跟桑景英桑景雄一起去县城。 桑景云和桑景英去看过糕点铺的情况后,第二日,就将桑景雄送去了糕点铺做工。 自那之后,桑景雄早上过去做糕点,一直做到傍晚回家,中午在糕点铺吃饭。 这个月,糕点铺不给桑景雄工钱,但从下个月开始,会每月给桑景雄两个银元的工钱。 桑景雄对去糕点铺做糕点一事不太乐意,但真去了,做得也还不错,至少糕点铺的掌柜对他很满意,时不时还会给他一两块卖相不好的糕点。 桑景雄都是吃完了再回家的,若不是他嘴欠非要在桑景云面前炫耀,桑景云都不知道这件事。 桑景雄去糕点铺之后,桑景云和桑景英,就不再每日去县城。 就连陆盈做的针线活,都是桑钱氏拿着去县城交差的,他们两个一直在家埋头写书。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拿到稿费。”桑景云现在,心心念念的都是稿费。 之前她能在洪掌柜那边改善伙食,但这几日没有去县城。 天天在家吃清汤寡水。还要进行高强度脑力劳动,桑景云如今做梦都想吃肉。 她上辈子几乎顿顿有荤菜,桑家的饭菜,那真是饿了才吃得下。 “希望能过稿。”桑景英脸上,担忧和希冀混杂。 桑景云见状安慰他:“你放心,一定能过稿,最多就是稿费少一些。” 桑景英道:“稿费少一些也无妨。” 千字两元,这价格桑景英觉得有些过高了。 才几天过去,他们就写了四万字,能拿八十元,相当于每天都赚十几元。 初中毕业的学生,干那些体面的工作,一月收入也不过十几元,桑景英都不好意思拿这个钱。 桑景云看出了桑景英的想法。 其实她也觉得,这稿费有点多。 他们能拿这么高的稿费,应该是洪永祥帮了忙。 不过民国时期,稿费确实很高,原因也很简单,那便是读书人太少。 读过书的人,还不是各个都会写东西的。 这几日桑景英写的册数确实比她多,但让桑景英独自去写,他是绝对写不了的。 说话间,他们来到糕点铺。 桑景雄起初觉得他一个男人,跟一群女人一起做糕点,有些丢人。 但糕点铺忙不过来时,那家的男人也会跟着一起做,再加上偶尔能得到一块糕点吃,他便不再排斥。 桑景雄进糕点铺后,桑景云和桑景英,就去了洪兴纸号。 洪掌柜已经在铺子里了,看到桑景云就道:“景云,这几日,你可有写那部《双面魔君》?” 桑景云见洪掌柜这样子,就知道洪掌柜怕是一直惦记着这本书,想看后续。 自己写的书能被人认可,是一件好事,桑景云拿出稿件给洪掌柜看。 剧情已经进展到主角孟佑被魔教抓走。 在桑景云的设定里,魔教并不是什么好东西,如若不然,也不会用那么残忍的方法来培养死士。 孟佑被逼着练能快速增长实力,但对身体有损伤的内功,还被喂下毒药。 中了这种毒药的人,必须每月吃一颗解药,如若不然,一到晚上就会药效发作,宛如万蚁噬心。 因这痛苦难以忍受,那些不听话的死士,在被断过解药后,都会变得无比听话。 孟佑试图逃跑,就被断了解药,陷入无尽痛苦之中,痛到让他忍不住想要了结自己。 可即便如此,他依然咬牙修炼《无名诀》。 他不想死,他还要报仇! 在仿佛要将身体和脑袋撕裂的疼痛中,孟佑发现,《无名诀》稍稍减轻了他的痛苦。 很轻微,但这是希望。 三天后,孟佑得到了解药,但他没有吃。 之后每个晚上,他都在承受痛苦,而他坚信,以后会好起来。 无论如何,他都不愿被人控制。 他要报仇,他要活着。 他的人生,该由他自己掌控! 我命由我不由天! …… 洪掌柜看得倒抽一口冷气。 那些推崇文言文的人,曾说白话小说堆砌辞藻,一点都不简洁。 孟佑毒药发作这一场景,桑景云确实花了不少笔墨去写,而不像以往小说,只有寥寥数语。 桑景云还写了孟佑的诸多想法。 这是洪掌柜以往看的小说里,不会出现的内容。 但洪掌柜很喜欢这一段,为之动容。 他从孟佑身上,看到了顽强的生命力,看到了孟佑的不服输。 明明陷入绝境,但孟佑从未想过要放弃! 哪怕每日忍受痛苦,他也不愿向魔教屈服。 “这故事很好看,我很喜欢孟佑。”洪掌柜开口。 桑景云闻言笑了笑。 写这一段时,她想到了这个国家,之后那三十年的历史。 有无数先烈,在面对压迫和霸权的时候选择了反抗。 他们哪怕遇到危险,哪怕身处绝境,也坚决不放弃,为后世开创了一个和平年代。 洪掌柜看完,依依不舍地看第二遍。 桑景云在旁边等着,一直到洪掌柜看完第二遍,才问:“洪爷爷,你可有想过,要多经营些生意?” “什么?”洪掌柜问。 桑景云道:“洪爷爷,你可以买个石印机,承印广告、请帖、讣告等,还可以在铺子里出售书籍。” 洪兴纸号会印一些簿册卖,但都是用老一套的工具印的,来来去去就那么些,没有新花样。 也是因此,生意才会日渐惨淡。 其实完全可以与时俱进,引进新技术。 洪掌柜道:“我有想过,只是年纪大了,就不想折腾,家里小辈又不争气。” 墨染民国 第30节 他长子有些胆小。 他幼子提过想要购置新设备的事情,但他长子瞻前顾后,犹犹豫豫。 两人说话间,洪旭带着个白白胖胖的小姑娘来了。 那小姑娘,瞧着就是刚上初中的年纪,桑景云立刻意识到,这应该是洪旭的二姐洪玥。 这姑娘瞧着,就是个有福气的。 桑景云看洪玥的时候,洪玥也看向桑景云。 她慢慢走过来,低着头,轻声问桑景云:“吃糖吗?” 说完,她又递给桑景云一个小小的油纸包。 桑景云闻到了花生糖的味道,打开一看,果然是花生糖,瞧着应该是自制的。 洪掌柜说他们家收了许多花生,看来是真的。 “谢谢。”桑景云笑道。 “不用谢。”洪玥声音小小的。 桑景云算是看出来了,这姑娘跟洪旭一样有些内向。 洪旭跟他们熟了之后,话挺多的,也不知道这姑娘如何。 “你是洪旭的二姐吧?你画的画很有意思,我非常喜欢。”桑景云笑道。 洪玥笑得眉眼弯弯:“我随便画的。” “随便画都能画那么好,你手真巧!”桑景云笑道:“之前那本《田忌赛马》,你把马脸画得太有意思了!” 《田忌赛马》这个故事,洪玥早已画完。 她画的马,跟那些大师画的不能比,但很有意思。 她给比赛的马,加了些人类才有的表情,那匹输了的马眼歪嘴斜,舌头也甩了出来,一副跑得筋疲力尽的模样,令人忍俊不禁。 这样小细节,在很多画里都有,对桑景云来说,是隐藏的小惊喜。 洪玥内心,应当是俏皮可爱的。 洪玥的眼睛亮晶晶的,又提出想看桑景云写的《西游记》的稿子。 洪旭在旁边道:“桑姐姐,我二姐今日出来,就是想看你写的连环画。” 桑景云当即把自己和桑景英这些天写的稿件给了洪玥。 洪玥认真看起来,还时不时沉思,应该是在考虑其中某些片段,要如何画。 桑景云上辈子看过不少漫画,对分镜也有些了解,就提出了一些自己的意见。 后世的漫画画法,跟这时完全不同。 她不是专业人士,说不了专业名词,但可以自己简单画几笔,画出分镜给洪玥看看。 换成别人,或许会觉得桑景云在瞎说瞎画,但洪玥并未接受过专业的绘画教育,画法主要靠自己琢磨,倒是将桑景云说的全都记在心里。 见桑景云喜欢自己画画时加入的一些小细节,她还琢磨着等将来画连环画时,也要加一点进去。 比如让白龙马翻个白眼,让猪八戒偷瞄美女。 几人说得投机,这时,洪永祥终于赶到。 跟众人打过招呼后,洪永祥问桑景云:“你可有写完十册内容?” 桑景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写了三十几册。” 说完,桑景云指了指放在洪玥面前的稿子。 洪永祥愣住。 才几天时间,写了这么多? 桑景云也知自己写的有些多,解释道:“这并非我一人所写,有些是我弟弟写的,但我全都看过,保证文风没有区别。” 这连环画用词简单,其实也无所谓文风。 即便是两个人一起写,五天写这么多,也让人惊讶。洪永祥心情复杂地接过稿件:“我今日,便将之送去南城书局。” 桑景云道:“多谢洪先生!洪先生,那《双面魔君》我又写了一万多字……” 洪永祥目瞪口呆。 不过短短五天,写了三十几册《西游记》不说,竟然还能写一万多字的《双面魔君》? 这姑娘是长了八只手? 第26章 九十元稿费 洪永祥震惊之余, 也有些心疼。 这两个孩子在短短五天内写这么多字,肯定是因为缺钱。 他们不容易。 “你们放心,南城书局审稿极快, 要不了多久,你们便能拿到稿费。”洪永祥给桑景云做保证。 桑景云再次道谢, 同时跟洪永祥说了笔名的事。 她从今往后,就用“云景”这个笔名, 《西游记》这部连环画,是她与桑景英一起写的, 除了她的笔名外, 还会将桑景英的笔名刊登在上面。 桑景英的笔名比她更为简单, 直接就用了“景英”两字。 洪玥在旁边听到,也给自己起了个笔名, 叫“洪明”。 洪永祥很惊讶:“阿玥, 你怎么用这么个名字?” “玥和明很像。我爹说我若是男子,就该叫洪明, ”洪玥眼里有些兴奋, “我用这么个笔名, 别人一定猜不到,画这连环画的是我。” 洪玥已经想好,等连环画出版,她要买下一些, 送给自己读书时认识的好友, 然后在她们好奇洪明是谁之时, 告诉她们,自己是洪明。 到时,她们定然震惊万分。 当然, 起这么个笔名,洪玥也是存着小心思的。 她很清楚,若是别人一开始便知道她是女子,定然不会公正看待她的画。 即便她的母亲,都日日念叨,觉得她一个女人,画不出名堂。 她要先出名,再让人知道,她是女子。 桑景英和桑景云今日来县城,就是为了将稿件给洪永祥。 因而很快,两人便起身告辞。 洪掌柜出言邀请:“时间不早,不如留下吃午饭。” 桑景云笑着拒绝:“洪爷爷,我们今日还有事,就不吃了,赶明儿我拿了稿费,在庆福楼办一桌,请你吃饭。” 洪掌柜闻言笑道:“好,那我等着。” 桑景云和桑景英这才离开。 他们一走,洪掌柜便拉过洪永祥,问他是如何看桑景云的,又嫌弃洪永祥不知道讨女人欢心,竟然不请桑景云吃饭。 洪永祥无奈,吃过饭便马不停蹄逃回租界。 桑景云和桑景英今日其实并无要做的事情,只是不好意思白吃白喝。 “我们快些回家吧。”桑景云离开纸店后,就对桑景英说道。 早上只喝了点粥,又出来这么久,她早已饥肠辘辘。 桑景英点头。 此时,他恨不得跑回去,好快点吃到午饭。 但他姐姐身体不好,不能跑,他只能按下心中的焦急。 桑景云知道桑景英应该比自己更饿。 她从之前洪玥给的花生糖里取出一给桑景英:“吃块糖吧。” 桑景英道:“姐,我已经长大了,不吃糖。” “吃吧,我比你大,也是要吃糖的。”桑景云笑道。 桑景英到底还是吃了糖,他把花生糖含在嘴里,舍不得嚼。 桑景云也舍不得嚼。 她一直觉得自己不爱吃甜食,现在才知道,以前不爱吃,只是因为能选的东西太多,不稀罕那点糖。 两人分糖时,桑家,桑学文浑身颤抖,直冒虚汗。 他又犯烟瘾了。 他犯烟瘾,各种症状皆有,比如之前某天,就突然拉了一裤子。 自从染上大烟,他的人生和自尊,便都被踩进泥地。 他家里人想要拉他一把,也被他拽下泥潭。 他真不是个东西。 有那么一段时间,桑学文觉得自己,就是个一无是处的祸害,再也变不了。 他骗走阿兰的养老钱,还骗走陆盈出嫁时的压箱钱。 但他真没想到自己的父亲会死。 桑学文找到桑钱氏:“娘,把我关起来吧。” 桑钱氏将他关起来,桑学文躺在臭烘烘的稻草上,开始背书。 “右护法将解药扔在地上,用脚碾碎踩入泥里。那被断了解药,受了半日苦楚的少年瞧见,疯狗一般冲上去,张嘴咬那泥地,连泥带药吞进肚,又去舔右护法的鞋。右护法面露嫌弃,一脚将那少年踹翻,那少年翻身爬起,只不停磕头。见曾经的桀骜少年,已然成了右护法的狗,孟佑心惊不已,唯恐自己也变成这般模样。” 桑学文涕泪横流,慢慢背书,背得颠三倒四。 “右护法手一甩,孟佑便被扔进一处潮湿的山洞,他狠狠撞上石壁,五脏六腑都仿佛移了位,但这痛,远不如剧毒发作之痛。毒发后,一呼一吸宛若在拉扯他体内筋脉,要让他寸寸碎裂而亡。此时活着便是受罪,恍惚间,孟佑想到了那日的少年,若此时有人在他面前扔下解药,他怕是也要变成一条狗。” 墨染民国 第31节 桑学文继续背:“但他不愿当一条狗,他是个人!他是个人!” 屋里又黑又潮,桑学文又开始背后面的内容:“三日期满,孟佑被带出山洞时,已然不成人样。右护法说了句不错,扔下一粒解药,便扬长而去。孟佑恨不得抢过那解药,立刻送入口中,但他不知哪来的力气,最终将解药扔进悬崖。” “我命由我不由天,他绝不能被区区药物所控!” 也不知过了多久,桑学文才恢复正常,嚎啕大哭。 这些日子,他女儿时常找他说话,但他能察觉到女儿骨子里的冷淡。 他以为女儿一辈子不会原谅他,但这书,分明就是女儿为他所写。 桑景云对桑学文的想法一无所知。 她写书时,满脑子都是她崇敬的革命先烈拥有的百折不挠的抗争精神,与桑学文无关。 不过孟佑等人的中毒惨状,她确实参考了桑学文烟瘾发作的模样。 曾经的桑学文不说霁月风光,却也人模狗样,但烟瘾发作后,却成了个疯子。 桑景云和桑景英到家时,桑钱氏已做好午饭,还将桑学文放了出来。 他们吃的依旧是粥,还有咸菜和洪掌柜给的油炸花生。 那花生只有一小碟,桑钱氏和陆盈几乎不动筷子,桑学文也没动。 桑景云吃完,拿出一颗花生糖塞进桑景丽嘴里,又将剩下的糖拿出来放在桌上。 这糖只一小包,总共也就八颗,桑景云和桑景英在路上吃了两颗,刚才又喂了桑景丽一颗,还剩五颗。 她给了陆盈和桑钱氏一人一颗,剩下的她跟桑景英桑景丽,又分了一人一颗:“奶奶,娘,爹不爱吃糖,景雄在点心铺有糕点吃,我们一人一颗。” 桑钱氏拒绝:“不用给我,你吃吧。” “奶奶,我想孝敬你,你可不能不给我这机会。”桑景云笑道。 桑钱氏到底还是将糖放在嘴里。 桑学文看到这一幕,有些羡慕。 哪里是他不爱吃糖,不过是女儿不想给他。 他拿了抹布,熟练地去洗碗,正洗着,陆盈给他半块花生糖。 糖真甜,他真不是个东西。 桑景英吃过饭,就想继续写《西游记》。 这个弟弟实在太卷,桑景云无奈道:“阿英,人也是要休息的,这《西游记》我们都写了一半了,今日就休息吧。” 桑景英道:“姐,左右也没事情做,我写它就当是休息。” 也行……桑景云翻开《西游记》原著,一边看,一边回忆自己上辈子看了无数遍的《西游记》电视剧,跟桑景英说下面的故事要如何写。 但她没写。 她嘴角的口疮刚刚好,想休息一天。 顺便琢磨《双面魔君》的后续剧情。 虽然稿件已经给出去,但稿费还未拿到手,桑家的日子,便也照常过。 晚上灌了一肚子粥,桑景云早早睡下。 洪永祥却找到费中绪家中。 费中绪住的马棚楼有电灯,洪永祥到的时候,费中绪正在灯下读书。 听到敲门声,他起身打开门:“我就知道你今天要来,前面十册的稿子,那桑小姐可有写好?” “已经写好了。”洪永祥拿出用《上海日报》包起的稿件。 费中绪看到厚度惊人的稿件,震惊万分:“十册书她写了这么多?” “这里不是十册书,五天时间,她和她弟弟一起,写了三十几册。” 费中绪之前,就从洪永祥那里得知桑景云缺钱。 这也是费中绪同意给桑景云千字两元的稿费的原因。 但现在,看到这么多稿件,费中绪才清晰地感受到,这小姑娘有多么缺钱:“这几日,她可有睡觉?” 洪永祥道:“你先看看,这稿件是否可用。” 费中绪闻言,翻阅起手上稿件。 《西游记》一书,他是看过的,看的时候就当个消遣,并没有特别喜欢,里面的故事,也已忘得差不多,就记得少许可怕场面。 比如那狮驼国,尸骨堆成山岭,死人的头发做成毡片,到处都是妖怪在吃人,那描述,看得年少的他浑身不适,噩梦连连。 如今这书写得不错,那些可怕情节都没有写进书里,整个故事充满童趣。 这正是费中绪想要的。 费中绪是个非常负责的人,他从头看到尾,一边看,一边用铅笔做记号。 看完,他对洪文祥道:“这稿件没有问题,需要改动的地方很少,只是这稿费有点问题……” “稿费怎么了?你不是说千字两元的稿费,你能直接批?”洪文祥不解。 费中绪道:“这个价位的稿费,我是能直接批,但我本以为她一个月,最多写十来册,那我一个月给出去二三十元稿费,总编绝不会过问。可如今她一次交上来这么多稿件,若要支取全部稿费,需要总编同意。” 出《西游记》连环画一事,他曾写了申请,给总编看过。 稿费预计千字两元,画图预计一角一张,一册书二十页四十张图,一共四元。 这价格不高,总编并无意见,但他若是一次支取超过五十元的稿费,必然引来总编过问。 他们总编有书局的股份,若是发现作者是新人,必然是要压一压价格的。 “那该如何?”洪永祥问。 费中绪道:“若是他们不急用钱,我便每月上交十册,给他们支二三十个银元。你那个侄女,一个月也最多画十册吧?” 连环画不是工笔画,因为要印刷,画画时只用线条即可,画起来不算难,所需时间也不多。 但十册书加起来要画四百张图,一个月还是要的。 洪永祥道:“那就先这样,过几天我回去一趟,将此事告知他们。” “好。”费中绪道。 洪永祥这时,又说了桑景云希望做连环画时,可以加入标点的事情。 按照桑景云的想法,那字可以写在图画空白处,写的时候,直接用上标点。 费中绪道:“我也这般想,如今许多人都希望能推出标点,去年,胡先生就在《科学》杂志上刊登了《论句读及文字符号》。我们这连环画,若用上标点,确实更好读。” 说完标点的事情,洪永祥又道:“那《双面魔君》,桑小姐又写了一万多字,笔名也已起好,你这几日,可以帮她投稿,定好价格、刊登日期等。桑小姐说,她每日都能写三千字,绝不拖稿。” 费中绪跟洪永祥一样,被桑景云的写作速度惊住。 他接过《双面魔君》的手稿看了看,突然想到了什么:“永祥,我有法子让总编一次给齐所有稿费了!” “当真?”洪永祥惊讶。 “当真!我明日上午便去办,等我办成,你请我去吃我们书局对面的粤菜。” 这几年,租界日益兴盛,聚拢了天南地北许多人。 租界人多,店铺也多,什么吃食都有。 南城书局对面就有一家粤菜馆,那家的白切鸡和蒸排骨,味道堪称一绝。 可惜这家粤菜馆消费不低,因而费中绪也不能时时去。 洪永祥一口答应。 第二日一大早,费中绪来到南城书局,便开始跟书局的那些编辑侃侃而谈,说起推行标点一事。 费中绪有个富贵亲戚,平日里认识的人也多,说着说着,他还提到:“如今有许多人想推行白话和标点。还有人写了稿件,请我帮着投稿。” 费中绪不久前,刚将现如今致力于推行白话文和标点的那些新式文人说了个遍。 现在他说有人请他帮忙投稿,众人下意识,便觉得这么做的,是那些新式文人之一。 那些文人,可都是极有名的,费中绪竟然认识,这让众人羡慕不已。 “你们可要看看稿件?”费中绪问。 那自然是要看的,众人纷纷讨要稿件。 费中绪见状,便将《双面魔君》的稿件取出。 总编当即将稿件要过去,其余编辑,则凑在旁边看。 《双面魔君》这故事,算不得多稀奇。 但这确实是一部写得清楚明白的白话小说,那誊抄的一丝不苟的稿件里,还用到诸多标点。 这一看,就是那些新式文人写的! “这书确实不错,这标点也用得好!” “好故事!” “这混乱的江湖,像极了如今的局势。” “这里头的毒药,隐喻的是鸦片吧?” “那些外国人,一直想用鸦片毁了我们,偏还有许多人沉迷其中……” …… 这些人以为这书的作者,是如今风头正盛的新式文人之一。 在他们看来,这样的文人,不可能写个普通武侠故事,看书时,便联想出许多深刻含义。 费中绪略有些不好意思,但想到这是他们自己误会的,他从未说过作者是那些个有名的新式文人,便又理直气壮起来。 女子写书不易,本就要支持,她家中情况还极为糟糕…… 他理应伸出援手,给她些帮助。 这般想着,费中绪又道:“总编,我正在做的《西游记》连环画,其实也是她想出的。她希望那些孩童,能读更好读的书,她希望能有一些书,帮助孩童识字。她还说,这个国家的未来在于孩童,因而想在漫画中,加入标点。” 费中绪说完,就将桑景云和桑景英写的《西游记》的稿件,全部交到总编手中:“她早已开始写这连环画,如今已写完一半。” 墨染民国 第32节 总编接过翻看起来,称赞连连。 “用词简洁,故事也轻快,孩子就该看这样的!” “我家孩子,定然喜欢这书。” “有了这标点,当真好读许多。” …… 总编问起作者是谁,费中绪不说,只说作者有些特殊,不愿透露身份。 总编觉得,那作者定然有些来头,不愿透露身份,可能是暂时不想让人知道他写了这些书,也可能是不想连累他们书局。 毕竟有那么一些文人,是得罪了当权者的,书局出版他们的书,会被盯上。 这般想着,总编痛快地批了九十元稿费给费中绪,还问:“这稿费,是否有些少?” 费中绪道:“不少,我早已与她说定,给千字两元。” 总编闻言,只觉得自己占了大便宜。 这样的人写的连环画,一定能大卖! 第27章 拿到稿费 廿四这天晚上, 桑景云睡得极好。 廿五一大早起来,她觉得有点凉,开门出去, 才发现外头下了小雨。 见下了雨,桑景雄就不乐意去县城做工了, 满脸的不情愿。 桑钱氏见状道:“我送你去。” 桑景雄冲着桑钱氏撒娇:“奶奶你背我。” 桑景云连忙道:“你都十岁了,还好意思让奶奶背?” 桑景雄到底没有让桑钱氏背, 穿上木屐跟着桑钱氏一起去县城。 所谓木屐,其实是两块底下有齿的厚木板。 他们这里都是穿着布鞋再穿木屐的, 将厚木板绑在穿了布鞋的脚上, 便能在雨天出门, 即便走那些泥泞的道路,也不用担心弄脏布鞋。 只是这么走有些累。 桑景雄不情不愿地出门, 桑景云桑景英则是把家里的八仙桌搬到门口处, 继续写书。 今儿个天阴沉沉的,哪怕将桌子搬到门口, 也还是有点暗。 桑景云写一段, 就看看外面的景象, 放松眼睛。 桑家下雨天只有木屐能穿,费中绪和洪永祥穿的却是油靴。 这是用皮革做成的靴子,外面涂了防水的桐油,穿着它出门, 下雨天也不用担心鞋袜会湿。 洪永祥按照昨日说好的, 来找费中绪, 请费中绪吃粤菜。 费中绪一看到洪永祥,便拿出一张九十元的庄票:“稿费有了!” 银元分量不轻,他们书局给稿费, 若是超过五十个银元,会给庄票。 他们将银元存入钱庄,就能得到庄票,而拿到庄票的人,可以去签发庄票的钱庄兑现银元。 如今已经有银行了,但一些人还是更信任老字号的钱庄。 但钱庄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有很强的地域性。 费中绪手上的庄票,是上海这边最大的钱庄签发的,这钱庄在公共租界、法租界和上海县城都有铺子,都能兑现,但离了上海,其他地方的钱庄和银行,是不认这张庄票的。 “费兄是怎么做到的?”洪文祥问。 费中绪见周围没人,便低声将自己做的事情说了。 洪文祥有些担心:“若是被你们主编发现不对,可会连累你?” 费中绪道:“千字两元的稿费不算高,只是新人拿不到而已。即便将来主编发现此事,也顶多说我几句。更何况,他想出《双面魔君》这本书,若是《双面魔君》在报纸上登出后广受好评,他怕是都不会说我。” 今天上午,主编看过《双面魔君》后,便想出这本书,还拜托他在云景面前,为南城书局美言几句。 毕竟他们南城书局,在上海就是个小书局,跟商务印书馆之类不能比。 听费中绪这么说,洪永祥放下心来。 他知道费中绪爱喝酒,点菜之余,还让人上了一壶绍兴黄酒,果然,费中绪很是高兴。 吃过饭,费中绪就去了《新小说报》编辑部,帮桑景云投稿。 《新小说报》编辑部的人,是认识费中绪的。 不久前,费中绪就到过他们报社,跟他们要一个作者的联系方式,想出版那个作者在《新小说报》上连载的小说。 《新小说报》的主编见到费中绪,立刻招呼起来,又让报社的抄写员去给费中绪泡茶。 “费编辑过来,是看上了我们报纸上哪篇小说?”主编好奇地问。 费中绪中午喝了点酒,脸有些红,呼吸间也有酒气,但因为喝的不多,神志还很清醒:“我是来帮人投稿的。你也知道,现下都在推白话文,还在推标点,我认识的一个文人写了个给孩童看的连环画,我就求来,由我们书局出了。后来,她得知我与你们认识,便又给我一部她写的武侠小说,让我帮忙投稿。” 说着,费中绪拿出《双面魔君》的稿件给那位主编:“你可以先看看。” 若是一个不认识的人来投稿,《新小说报》的主编定然不会重视这小说。 但今日来投稿的,是费中绪。 费中绪还曾到那作者手上求书! 这主编下意识,便觉得这小说是个有名气的人写的。 等稿件拿到手,看到那些标点,他更是无比确定这一点。 这小说,必然是个有些名气的新式文人写的。 《新小说报》的主编自己也是个爱看小说的,再加上每日都接触各类小说,对小说的鉴赏能力,超过洪永祥和费中绪。 他才读了个开头,便知道这是一部好小说。 老百姓喜欢的书,都是好读的。一些流传很广的小说,甚至一开始,是说书艺人说出来的。 《七侠五义》,就是道光年间一个说书艺人说的《龙图公案》被人记录下后,几经整理、添加、改编,才终于成书。 眼前这小说,非常好读。 它还极有新意,之前那些武侠小说里,可没有内功,魔教和死士的设定,也是他前所未见。 他以前从未见过这些设定,跟着作者看下去,却又不觉得突兀。 关键是,这书抓人。 有些书,他看了也就看了,并不急着看后续,但这书,他抓耳挠腮一般,想看后面内容。 这有名气的文人写的书,就是不一样! 费中绪道:“她笔名用‘云景’。这是个新笔名,但你给稿费,可不能按照新人来。” 《新小说报》的稿费分三档,分别是一元、两元、三元。 新人或者质量一般的稿件,都是给千字一元,还算不错的稿件,给千字两元。 只有一个备受推崇的作者,他们给的价格是千字三元。 “云景”是新人,按理给千字一元,但有费中绪出面,主编就给了千字两元,还道:“等刊登后,若是反响不错,我便将稿费提至千字三元。” 如今这小说还未刊登,他上来就给千字三元,会让其他作者不满。 但若是刊登后,读者反响好,那增加稿费,便也不会有人说什么。 费中绪对此很满意:“可以!这稿件,我手上有两万多字,作者手上还有一些,她说若是开始刊登,她一日至少供稿三千字,绝不拖稿断稿。” 主编闻言大喜:“好!好!” 他们报社写得最好,拿千字三元的稿费那个作者,有烟霞癖,也就是抽大烟。 他最大的问题,便是会拖稿。 主编对此深恶痛绝,现下有作者许诺不拖稿,自然喜出望外。 桑景云并不知道,洪永祥的朋友凭着一张巧嘴,帮自己争取到了不低的稿费。 现如今,她正在写《双面魔君》。 《西游记》是一锤子买卖,她写完之后拿到稿费,这书与她,便无多大关系。 但《双面魔君》不同。 这书是独属于她的,她在报纸上刊登过后,还能投稿到出版社,让出版社出书。 往后若有人要再版,还得继续给她版税。 她更喜欢写这本书。 这书的剧情也有意思,前期她压了压主角,而现在,主角要大展身手,用种种手段掌控魔教了! 桑景云要写的,并非真的魔君。 她不喜欢写作恶的主角,她更喜欢写主角在逆境中不屈不挠,最终拥有光明的未来。 正如她现在。 她现在吃不上肉,但她会努力,争取让自己过上好生活。 因此,孟佑掌控魔教后,会用狠辣手段,将魔教那些恶贯满盈之人,全都铲除。 剩下罪不至死的,就留下帮自己做事。 那些跟他一样的暗卫,孟佑更是传他们《无名诀》,以便他们可以修复体内损伤。 以前,这些暗卫是受到控制,不得不听命于前任教主,但当孟佑成为教主,他们却心甘情愿,为孟佑抛头颅洒热血。 这是一段让人热血沸腾的情节,主角在前期的压抑过后,终于一飞冲天。 而现在,桑景云正认真写着这段情节,并精心刻画孟佑身边的那些人。 桑景英在旁边写《西游记》。 墨染民国 第33节 他心中有些焦躁,唯恐拿不到稿费。 他们家现下实在缺钱,若是拿不到稿费,往后的日子,要怎么过? 但等他看到认真写作的桑景云,心里的焦躁,便如遇到秋风的炊烟,快速消散。 连着下了两天小雨,气温降下来不少,桑家院子里种的蔬菜,也窜高许多。 这日是廿七,也是星期天。 当然住在上海县城的人,对星期天是没什么概念的,毕竟他们不做礼拜。 今天不下雨,太阳也出来了。 但因为路上有泥泞,桑景雄还是要穿着木屐去县城糕点铺。 他小声抱怨,跟着桑钱氏出了门。 桑钱氏要去县城交陆盈做手工活,顺便买点豆腐咸鱼,回家当菜吃。 她觉得吃咸菜也可以,但桑景云说他们每日吃点荤腥豆制品,身体才能好,她便日日去买。 她也舍不得家里的孩子整日吃咸菜。 桑钱氏离开前,将桑学文关在屋内,桑景云和桑景英,则还是在门口写书。 两人正写着,传来敲门声。 桑景云正想走动一下,便起身去开门:“奶奶,你回来了?” 她以为是桑钱氏回来了,然而门打开,出现在她面前的,是洪兴纸号的那个学徒。 这人看到桑景云就笑起来:“桑小姐,我们家永祥少爷从租界回来了,拿来了你的稿费。” 这一刻,学徒跟桑景英差不多高的个子,在桑景云眼里,显得无比高大。 她的稿费,终于到了! 第28章 采购 桑家的院子并不大, 那学徒又没收着声,因而他的话,不止桑景云听到。 桑景英猛然站起, 坐着的条凳险些被他撞翻:“姐,稿费到了?” “对, 到了,我们去县城拿稿费。”桑景云笑着开口。 桑景英闻言, 立刻就要往外冲,但被桑景云叫住了:“带上你的背篓。” 拿了稿费, 他们肯定要买一些东西回家。 在现代可以空着手外出购物, 但在这时不行。 桑景英风风火火, 又跑回去拿背篓。 就连桑景云,也找出桑景英之前读书时背的斜挎背包, 背在身上。 两人飞快地收拾好, 又跟陆盈打了个招呼,这才往外走。 领稿费是开心事儿, 桑景云其实想带上陆盈和桑景丽。 但从他们住的地方到县城, 大概有四五公里的路, 陆盈裹了小脚,桑景丽年纪小,她们走不动。 桑景云三人走到一半,遇到了挎着两个篮子回来的桑钱氏。 桑钱氏右手挎着的篮子里垫了旧衣服, 放着给陆盈领的针线活, 另一个篮子里, 则放着她刚买的豆腐和咸鱼。 桑景云一脸兴奋:“奶奶,你把东西拿回家放好,就来县城找我们。我们今儿个中午要请洪掌柜吃饭, 你可以与我们一起吃。” 桑钱氏想了想道:“我还要帮你娘照顾景丽,就不去了,你们好好谢谢洪掌柜。” 她与洪掌柜并不认识,一个老婆子挤在里面不合适,留陆盈他们在家没得吃,也不太好。 桑景云大概能猜到桑钱氏的想法,也没强求:“奶奶,那等会儿我们带好吃的回来。” 跟桑钱氏告辞,三人继续往县城走。 洪兴纸号的这个学徒是个喜欢谈天说地的,一路跟桑景云说了不少事情,但他对稿费的事情不太清楚,只知道洪永祥从租界回来了,让他来找人。 但这,已经能让桑景云安心。 既然洪永祥提到了稿费,那别的不说,稿费定然是有的。 有稿费就好! 三人来到洪兴纸号,远远地,就看到洪永祥搬了张桌子,在店门口帮人写信。 现如今,洪兴纸号附近,有四个帮人写信的摊子,都是半大少年在自家店铺门口给人写。 这年头的人生得多,县城好些掌柜,家里都有初小或者高小毕业,闲在家里没工作的半大孩子。 若孩子学得好,他们肯定会让孩子读中学,但很多孩子考不上中学。 想让他们去做工,这年纪又太小。 在自家门口代写书信,着实是个不错的营生,不仅能挣到钱,还不用担心孩子被人带坏。 因为这些人的出现,洪兴纸号已不再提供代写书信的服务,洪永祥这会儿拿了纸笔帮人写信,只是为了找点事情做,避开洪掌柜的念叨。 看到桑景云和桑景英来了,洪永祥加快写信的速度,同时开口:“你们等我片刻。” 很快,洪永祥就将书信写好。 他将信念了一遍,递给那个找他写信的人,这才看向桑景云:“我们去铺子后面谈?” 这铺子后面有个不过几平方,用作采光的小院,再往后是两间屋,那是铺子的仓库,学徒平日里也住在这里。 桑景云带着桑景英,跟着洪永祥来到那个天井里,问:“洪先生,稿费已经有了?是多少?” 洪永祥看了一眼桑景英,意识到桑景云不打算瞒着桑景英,就将庄票拿出来:“《双面魔君》要刊登之后才有稿费,但《西游记》的稿费已经有了,现在一共四万五千字,稿费是九十元。” 桑景云是认得庄票的,这其实就是那些古代电视剧里,常有的银票。 这个时代贫富差距很大,对有钱人来说,九十元算不得什么,但对穷人来说,这是非常大的一笔钱。 “洪先生,真的太感谢你了。”桑景云认真道谢,她很清楚,若没有洪永祥,她绝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拿到稿费,还是这么大一笔稿费。 就在这时,桑景云身边传来哭声,她侧头一看,发现桑景英这个半大少年,已经哭起来。 见桑景云和洪永祥都看向自己,桑景英擦掉眼泪,有些不好意思:“我就是太过高兴,你们不用管我。” 盯着桑景英看只会让桑景英尴尬,桑景云转头看向洪永祥,问起投稿的事情。 洪永祥一一说了,还把费中绪为了让桑景云快些拿到稿费做的事情说出,又道:“费兄让我不要说此事,但我觉得告知你比较好。此外,南城书局有意出版《双面魔君》,希望你能优先考虑他们。” “我会的。”桑景云认真开口。 费中绪帮了她大忙,这件事,她会永远记在心里。 两人说了许多话,桑景云最后道:“洪先生,我和阿英能拿到稿费,全仰仗你帮忙,我们请你和洪掌柜去庆福楼吃饭。” “不用,我还赶着回租界,”洪永祥笑着拒绝,“更何况,我爹已经知会过家里,让家里多送些吃的过来,连你们的饭菜,都有算上。” 此时已是中午,桑景云也知道,现在请客有些太仓促。 她想了想,拉着桑景英往外走:“我们出去片刻,马上回来。” 桑景云带着桑景英直奔钱庄。 钱庄门口挂着一块牌子,上面是今天银元兑换铜钱的价格,再往里走,是连成一长条的几个大柜台,有个中年男人站在柜台后,正检查银元的真伪。 他将银元一枚枚往旁边柜台扔,旁边柜台后的小厮,再将那银元捡起放在银元板上。 银元板是上面有许多半圆形凹槽的木板,五十枚银元可以放满一个凹槽,钱庄和银行都以此计数。 突然,中年人停了手,将自己刚才扔出去的银元拿起:“这银元声音不对,是假的。” 桑景云这才知道,他扔银元是为了听银元和柜台的敲击声,并以此辨别真假。 这次过来是有正事,桑景云看了一眼,便找到兑换银元处,将手上庄票递出。 柜台后的人仔细查验了庄票,确定是真的,便问桑景云要求。 桑景云道:“我想取出四十个银元。” 那活计手脚很快,没多久,便数出四十个银元,外加和一张五十个银元的庄票,一起给桑景云。 桑景云接过,又带着桑景英去熟食店,花一个银元买了酱鸭烧鸡等熟食,装了满满一背篓,带去洪兴纸号。 他们到时,洪家的饭菜已经送来。 桑景云将熟食拿出:“洪爷爷,我今日得了稿费,给你加个菜!” 桑景云买了不少熟食,他们几个自然是吃不完的。 桑景云让洪掌柜将剩下的熟食带回洪家,但洪掌柜没同意,将剩下的熟食跟桑景云分了分:“我们家吃不了这么多,你也带些回家。” 桑景云笑着开口:“洪爷爷,这熟食我会带回家,等下我买东西,你可不能再给我让价,你太客气,会让我不好意思上门占你便宜。” 桑景云之前在洪掌柜这里借了钢笔和许多纸,价格她都记在心里。 现在,她又拿了一些纸,然后按照洪掌柜的售价付钱。 哪怕是蘸水钢笔,也不便宜,她还前后一共要了三支,再加上购买纸张的钱,桑景云一次给出去八个银元。 洪掌柜道:“你这给多了,以往遇到你这样的大客户,我都会给打折。” 桑景云笑道:“洪爷爷你没给我打折,但请我吃饭了。” 洪掌柜到底还是收了钱,桑景云又道:“洪爷爷,我家中缺不少东西,急着去置办,这就走了,下次再登门道谢。” “走吧。”洪掌柜笑道。 桑景云又看向洪永祥:“洪先生,这段时间麻烦你了,以后等周日,我和我弟弟会自己将稿件送到租界。” 洪永祥以前,一个月都不见得回一次家,最近这些天,却因为她的事情,时不时回来。 这不仅费时费力还费钱。 之前吃饭时,桑景云就跟洪永祥要了《上海日报》编辑部和南城书局在租界的地址。 往后,她和桑景英会自己将稿件送去租界,若是洪永祥在,就给洪永祥,若是洪永祥不在,就给费中绪。 从洪兴纸号离开,桑景英摸了摸放在口袋里的三十一个银元,对桑景云道:“姐,我们终于有钱了!” 墨染民国 第34节 “对,我们终于有钱了。”桑景云言语里,难掩兴奋。 现在是中午,时间不算晚,桑景云就带着桑景英,先去卖猪肉的地方,买了一大块肥猪肉,用来熬猪油。 接着,他们又来到曾经帮着糊月饼盒子的点心铺,买了梨膏糖和花生糖。 桑景云还计算着接下来要买的东西:“景英,我想买一口小锅用来做菜,再买块肥皂,买个锅铲……” 她说了七八样东西,最后道:“今日先买这些,再多我们拿不动。” “嗯!”桑景英很是高兴。 桑景云又道:“阿英,你上回送了阿兰奶奶,应该知道她在哪里,我们去看看她,若是她过得不好,我们就带她回去。” 刚穿越时,桑景云没想起这位老人。 但中秋见过一面,她就上心了。 之前他们没钱,没办法把阿兰带回去,但现在她能写小说挣钱,养阿兰,也不过就是一个月多写一千字的事儿,算不得什么。 “好。”桑景英一口答应。 两人一边往阿兰工作的那户人家走,一边买东西。 桑景云添置的,大多是小东西,最重的那口带柄小锅。 这时的锅普遍很大,说是小锅,放后世就是个家用大炒锅,直径能有四十厘米。 桑景英的背篓放不下,拿着又太重…… 卖锅的人用草绳将这锅捆了起来,方便人拿回家。 桑景云拉了拉那草绳,最后在卖锅人的帮助下,将这锅背在背上。 背着锅走怪怪的,但想到今后能吃上炒菜,桑景云心情大好。 第29章 熬猪油 “阿英, 你知道我现在是什么吗?”桑景云突然问桑景英。 桑景英不解:“是什么?” 桑景云一脸认真:“我是背锅少女。” 说完,桑景云就忍不住笑起来,桑景英见状, 也笑起来。 此时此刻,他们心情极好。 今日是周末, 张庄茂便也从租界回到上海县城。 他是上午到家的,在家吃过午饭, 便跟同学一起出来逛街。 张庄茂的同学听张庄茂说起过未婚妻,逛街时, 便询问起来:“你要不要去看看你的未婚妻?” 张庄茂道:“她住得离县城有些远, 我只有一日假, 来不及过去。” 张庄茂本身,也不太想去桑家。 桑景云虽好, 但桑学文是一摊烂泥, 他怕自己被桑学文缠上。 “那真可惜。”张庄茂的同学道。 而就在此时,张庄茂看到了背着一口锅, 笑靥如花的桑景云。 桑景云的笑容让张庄茂心跳加速, 升起无限欢喜, 但桑景云的打扮让他却步。 桑景云今日本是在家写小说的,得到消息来不及换衣服,就匆匆往县城赶。 她穿着旧衣裙,头发随意捆在脑后, 头上戴了个破草帽遮阳。 最重要的是, 她背着一口锅! 张庄茂不仅不敢打招呼, 还唯恐桑景云瞧见自己。 他在同学面前,将桑景云描述成聪慧美丽的大家小姐,自然不想让人知道, 真实的桑景云是这么个模样。 等他和桑景云成亲,绝不许桑景云这般不修边幅! 张庄茂带着同学,换了一个方向走。 张庄茂瞧见桑景云时,桑景云其实也瞧见了张庄茂。 但她只觉得对方有些眼熟,没认出人。 买完锅,需要的东西已经买得差不多,两人便一道来到阿兰如今待着的主家。 这家的房子较大,有侧门,之前桑景英,便是将阿兰送到侧门处。 两人敲了门,很快就有个圆脸妇人将门打开。 桑景云往里望去,发现挨着侧门的地方,便是厨房,此时,阿兰正在厨房门口洗碗。 阿兰作为厨房的帮工,平日里要做的事情,就是洗碗、洗菜、烧火等,闲下来,还会被叫去干别的杂活。 桑景云喊了一声“阿兰奶奶”,阿兰闻言连忙站起身,擦擦手快步走过来:“云小姐,英少爷,你们怎么来了,可是家里缺了什么?” 桑景云见阿兰面露担忧,连忙道:“阿兰奶奶,家里不缺什么,是这样的,我跟阿英写书挣了钱,现在家里日子好过了,想问你要不要跟我们回去。” 桑景云简单说了说现在的情况。 她没说自己和桑景英赚了多少,只说他们赚到了一笔钱,以后还会有固定收入,想接阿兰回去养老。 阿兰听得直流眼泪,不停说好。 但她没同意跟着桑景云和桑景英回去:“我现在过得好着呢,云小姐你不用担心我。” 阿兰眼里带笑,说主家很宽厚,厨房大厨也是个好人,中秋的红烧肉,便是大厨特地给她留的。 桑景云瞧了眼那几个在不远处看着他们的下人,又看了看阿兰的穿着,知道阿兰没说谎。 想也是,这世间绝大多数的普通人即便有点小心思,也不至于在没有利益纠葛的时候,故意欺负一个老太太。 桑景云想了想,拿出一只烧鸡,两个银元给阿兰:“阿兰奶奶,你不愿意跟我们走,就收下这个吧,我们过些天再来看你。” 阿兰不想要,但桑景云把钱和烧鸡硬塞在她手里,带着桑景英跑了。 桑学文从阿兰手上骗走的,足有几十个银元。 此外,阿兰以前在桑家的柜面上存的钱,也因为桑家破产没了。 此时的商店,为了能多些资金周转,会让亲友在自家铺子里存钱,每到年底,还会给存钱的亲友利息。 若只是桑学文输钱,桑元善总归能留下些东西,他当年,也是学桑家老祖宗,在地底下埋了银元的。 不学无术的桑学文,甚至连桑家到底有多少产业都不清楚。 只是前几年,上海县城日渐萧条,桑家的生意本就在走下坡路,桑学文输钱后,被桑家欠了货款的商户上门要钱,在桑家柜台存钱的存户也上门挤提,店铺周转不灵,便维持不下去。 桑元善为快速获得资金,出售家中存着的绸缎布匹和田产时,还被人趁火打劫恶意压价。 桑元善不得不变卖各种东西,好给存户兑钱。 但钱还是不够,那些没来要钱的人,他们便没有给。 其中就包括阿兰。 目送桑景云和桑景英离开,阿兰笑容满面,坐回原来的位置,继续洗碗。 此时下人们刚吃过饭,正好是没什么活儿的时候,便聚在厨房这边说话。 见阿兰回来,他们好奇地询问起来。 阿兰在这里做帮工,活儿有些多,日子过得不如从前。 但她确实没受多少委屈。 因是在厨房工作,能吃剩菜,伙食还挺不错。 但前些日子,她脸上总是带着愁苦。 桑家出事后,她心里总归是不安定的,精神头也就不好。 现下却不同。 桑景云和桑景英来看她,还给她送了吃食和钱,这让她瞬间有了精神,整个人松快起来。 阿兰滔滔不绝,跟人说她的景云小姐和景英少爷,还反复提到:“他们说了,过几日要再来看我。” 众人见阿兰这么高兴,不管心里如何想,嘴里都说起好听话。 阿兰更高兴了,像是凭空年轻了几岁。 桑景云和桑景英并不知道阿兰这边的事情,两人从阿兰处离开,又去了桑景雄工作的糕点铺。 桑景云在买了些糕点后,提出要提前接走桑景雄。 现如今桑景雄是没工钱的,算是在学做糕点。 这铺子卖的都是普通糕点,工艺并不复杂,按流程做便可,桑景雄又是个聪明的,因而已经学得差不多,提前走也无妨。 糕点铺老板将桑景雄叫出来。 桑景雄瞧见桑景云和桑景英非常高兴,等闻到从桑景英背篓里传出的熟食味儿,更是欣喜若狂:“你们买了什么?” 桑景云道:“我们拿到稿费,买了些熟食。” 桑景雄道:“有烧鸡味儿,能先给我吃点吗?鸡头鸡屁股都可以。” 这糕点铺不大,人却很多。 掌柜年近七十,三个儿子四十多岁,早就娶妻生子,甚至他年纪最大的两个孙子,都已娶妻生子。 一大家子足足三十口人,全靠糕点铺生活,开销颇大,在吃上面也就比较节省,桑景雄中午在这里吃饭,荤腥只有咸鱼,吃不上肉。 现在闻到烧鸡的香味,他垂涎欲滴。 桑景云没拒绝,从油纸包里扯了个带鸡脖子的鸡头给他啃,顺便将放了熟食、肥皂等零碎东西的背篓给他:“背篓你背。” 有鸡头吃,桑景雄自然不会拒绝。 桑景云又把那口锅从背上取下,用报纸包裹草绳后,给桑景英背着。 这时大约是工艺不行,铁锅做得比较厚,着实有些重。 墨染民国 第35节 她背着走了一段,已经背不动,肩膀还被草绳勒得生疼,应该是破了皮。 她这身体,明明比桑景英大三岁,但不管是个头还是力气,都比不上桑景英。 把铁锅给桑景英后,桑景云背上装了纸张的布包,一手拿锅铲,一手拎着糖和糕点,觉得轻松许多。 走了一段后,她手上的锅铲还被吃完鸡头的桑景雄要走,拿着当棍子耍。 他们到家时,大约下午三点。 桑景云刚进门,就大声道:“奶奶,我跟景英拿到了四十元稿费!” 稿费一共九十元,但她不想让桑学文和桑景雄知道具体情况,就瞒下了五十元。 家里人都兴奋地看过来。 桑景云和桑景英将买回的东西放下,又将剩下的二十三个银元并一些零散的银角子和铜板放在八仙桌上,说了说今天的开销。 总共四十个银元,熟食买的有点多花掉一个银元,跟洪掌柜买纸笔墨水花了八个银元,给阿兰两个银元,这些加起来已经十一元,之后买铁锅锅铲糖果猪油等,又花了四个银元,现在剩下不到二十四个银元。 “家里有钱了!”桑景雄很高兴。 但桑景云给他泼冷水:“这剩下的钱,留两元过两天去交下月的房租,再留点当做下月生活费,剩下的十五元,我们拿去还债。” 桑景雄蔫了,怏怏不乐,其他人也没之前那么高兴。 桑景云见状,又给他们打气:“这次稿费拿得多,全靠洪掌柜一家帮衬,往后我应该赚不了这么多,但一个月下来,也能赚二三十个银元。景英去学做珐琅,每月有两个银元可以拿,景雄每月也能拿两个银元,娘做针线活,一个月下来能挣三个银元,爹和奶奶正好负责家里的杂事。往后我们一家各司其职,日子一定会越来越好。” 桑景云还对桑景雄道:“景雄,你赚的银元,到时让奶奶给你存着,等你存够学费,可以去考中学。” 桑景云激励了一番家人,全家便都兴致昂扬起来。 桑景云又道:“奶奶,你去熬猪油,顺便给新锅开锅,今儿个晚上,我们好好吃一顿!” 桑钱氏立刻就拿出猪油让桑学文去洗,自己则修整了一下厨房。 这厨房的灶台本就不止一个,只是他们家之前仅有一口锅,别的灶台就空置着。 现在将空置的灶台整理一下,那口小锅放上去刚刚好。 桑学文洗完猪油切好后,桑钱氏先取了一小块猪油开锅,然后开始熬猪油。 猪油的香味极为霸道。 上辈子不爱吃肥肉,炒菜油用多了就嫌腻的桑景云闻到这味儿,肚子里的馋虫全被勾起,再也没心思写书。 她顾不上熬猪油时有油烟,站在灶台边,看着桑钱氏熬猪油。 桑景英桑景雄桑景丽也不能幸免,桑景丽个子矮看不清楚,还搬了个凳子站上去,扶着灶台看。 就连陆盈都时不时来狭小的厨房转一圈。 熬猪油需要时间,桑景云缓过劲,去拿了些糕点回来,一人分了一块。 吃完,她觉得更饿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猪油终于熬好,捞出来一碗猪油渣。 桑钱氏见家里人一副“嗷嗷待哺”的模样,拿出碗,给大家分了分。 四个孩子一样多,她和陆盈桑学文则只有孩子们的一半。 “吃吧。”分完,桑钱氏开口。 桑景云拿过自己的碗,捏起一块焦香酥脆的油渣放进嘴里。 油脂在她的口腔里爆炸,她感觉幸福极了。 前几天清汤寡水的饭菜,着实有些伤着她。 她往后,一定好好写小说,到时想吃油渣就能吃油渣,想吃烧鸡就能吃烧鸡。 熬完猪油,桑钱氏让桑学文做了一锅白米饭,自己则用那口小铁锅炒菜。 今儿个晚上,他们能吃一顿无比丰盛的晚饭。 第30章 厚厚的稿件 桑景云今天中午买熟食, 都是挑好的买,有酱鸭、烧鸡、卤猪蹄等。 有些中午吃了,有些让洪掌柜和洪文祥带走, 还有一只烧鸡给了阿兰,他们带回家一只烧鸡, 半只酱鸭。 今儿个打算庆祝一下,这鸡鸭, 桑钱氏就都切了摆上桌。 她还炒了一大盘秋茄子,做了个豆腐海带汤。 一家人吃得头都不抬。 这是桑景云穿越以来, 吃的最好的一顿, 之前她在洪掌柜那边虽然也能吃肉, 但洪掌柜家厨娘做的肉,味道远不如熟食店的卤味。 她买卤味的那家店, 是百年老字号, 那手艺,经得起考验。 而且, 在没有科技与狠活的当下, 熟食店是真的有秘方的, 这家店的烧鸡,就非常有名。 炸过的鸡皮浸透浓郁汤汁后,每一口都是对味蕾的至高奖赏,鸡肉鲜嫩多汁又带咸香, 轻轻一扯就从骨头上分离…… 油渣在烧鸡面前, 就是弟弟! 桑景云吃得肚皮滚圆, 其他人也一样。 桑家人吃熟食时,洪家也在吃。 桑景云给洪掌柜的熟食,洪掌柜让洪永祥带走酱鸭半只, 猪蹄一个,剩下的带回家,切了端上桌。 熟食价格贵,洪家平日里也不怎么买来吃,都吃得极为高兴。 吃完,洪掌柜对洪旭的父亲道:“老大,阿玥往后要画画,就别让她做女红了。” 洪父有些不乐意,洪母更是着急开口:“爹,阿玥年岁不小,要说人家了,女红必须练起来,画画也不是什么要紧事,放一放也无妨。” 说完,她状似无意道:“读书读多了,心就野了,你看永祥,他都不乐意成亲,外面的人还当他有毛病。” 洪永祥不愿结婚这件事,是洪掌柜的心病,他听到儿媳妇提这个,便有些恼了:“你不愿让她画,那就算了,这几百个银元的生意,让别人去做!” “什么?”洪母愣住。 洪掌柜道:“永祥从认识的人那里,给阿玥找了个活儿,让她画孙悟空,画一张给一角钱。总共要画两三千张图,画好了能拿三百大洋。” 洪母倒抽一口冷气:“爹,阿玥还小,倒也不急着学女红,就先画画吧,永祥费心思给她找的活儿,总不能不干。” 洪母说完,又问洪玥:“阿玥,你一天能画几张图?” 洪玥道:“十张总是能画的。”之前画《三打白骨精》时,她一天下来,能画二十张。 但当时她是随便画的,现在要给出版社画,她不敢这么随意,觉得自己最多画十张。 洪母左手捂胸,呼吸都急促起来:“阿玥,你尽管专心画图,娘一定不打扰你。” 画十张图,能拿一个大洋! 小叔子在租界当记者,一月下来不过拿十五个银元,她男人帮着公爹打理生意,每月只有十元工钱。 若非吃穿用度,还有洪旭学费等,都是公爹出的,他们都要养不起家。 现在洪玥一天能挣一个银元,一个月就是三十个银元! 吃过饭,洪母找家里最亮的油灯点上,送到洪玥屋里,让洪玥专心画画:“阿玥,你挣了钱,就留着当嫁妆!你爷爷给你准备的嫁妆本就不少,再加上这三百银元,将来你夫家,一定不敢看轻你。” 洪玥见自己母亲张口闭口都是嫁人,都是夫家,心里有点不舒服。 她是喜欢画图的,但画图若是为了给自己攒嫁妆,那便没什么意思了。 洪母又想到了别的:“阿玥,我记得你弟弟也会画图,不如让他与你一起画?也不知道你小叔还能不能再找到这样的活儿……” “娘,我要画画了。”洪玥开口。 洪母怕打扰女儿画画,小心翼翼离开。 等出了门,她找到自己丈夫,张口就是一长串话:“没想到画个图,竟也能挣两三百大洋,永祥能给阿玥找到这样的活儿,是不是也能帮帮阿旭?近来阿旭不用读书,我们要不要送他去学画画?” 洪父道:“我赶明儿就去问问,阿旭比阿玥聪明,他若是学了,往后一定比阿玥画得好。那两三千张图,阿玥一时画不完,还可以留一些给阿旭画。” 夫妻两个,就这么商量起来。 租界。 洪永祥拎着桑景云送的熟食和家里给的油炸花生,去找费中绪喝酒,顺便说了今日回家后遇到的事情。 两人聊了聊,费中绪问起洪玥画画的事情:“永祥,你侄女画图一事,你要看着点,她若是画太慢,我可是要换人的。” “你放心,我大哥大嫂爱钱,知道画图有钱拿,一定不会拦着她画。”洪永祥知道自己大哥大嫂的想法还是老一套,更清楚他们最重视的是洪旭。 不过若是能赚钱,他们一定会支持。 只是,洪玥现在能画,将来却不一定还能画画。 他记得他姐,曾是个很聪慧的女子,他当时教他姐认字,他姐一听就会,还让他抄来戏本子,跟着戏本子学认字。 学着学着,她姐便也能看书了。 但成亲后,他姐就被困在后宅,再没机会学东西。 今年新年,他推荐他姐去看《新小说报》,说上面的故事好看,结果他姐告诉他,说现在看不了密密麻麻的字,看了头晕,还说以前认得的字,现在时间一久,早已不认识。 当时他心里,说不出的难受。 这个晚上,桑景云回房后,发现自己肩膀上,果然被草绳磨破了皮。 她的肩膀很疼,但她睡得极好。 第二天早上起来,休息了一天的她神清气爽,拿出纸笔,便开始写《双面魔君》。 《西游记》不急着写,毕竟洪玥一时半会儿画不完她已经写好的三十几册小说。 倒是《双面魔君》,她得多写点出来,按照《新小说报》编辑的说法,要等她多写点,他们才会刊登。 桑景云忙着写小说,桑钱氏和桑景英,却是去了一趟县城。 桑钱氏要去交针线活,还想买点米面酱料和猪肉。 至于桑景英,他要去珐琅班那边看看,之前他去考试时,学校说过,招生结果今天出来。 两人天刚亮就带着桑景雄离开家,大概三小时后回来。 墨染民国 第36节 桑景英心情很好,一到家就告诉桑景云,说珐琅班已经贴出录取名单,他榜上有名,下月初六,就能去学校读书。 桑景云闻言,问桑景英:“阿英,你想不想去读普通中学?” 之前,是家里缺钱,她才让桑景英去读珐琅班。 但如今桑景英自己就能挣钱,还挣了一大笔,去读普通中学也可以。 桑景英道:“姐,我觉得珐琅班挺好,学一门技术总归不会错。更何况珐琅班也会教中学内容,我若是学得好,将来一样能考大学。” 见自己姐姐能靠写小说挣钱,桑景英认识到了有一门本事的重要性。 他将来去做珐琅,或许挣得比那些去读中学的同学更多。 桑景英年纪还小,想法也简单,对如今的他来说,最重要的,是钱。 桑景云道:“也行,你好好读书,等将来,可以去考大学,也可以去开个珐琅厂。” 搪瓷在之后很多年里,都非常受欢迎。 桑景云上辈子年幼时,家里就用搪瓷杯和搪瓷盆。 在民国时期开个搪瓷厂,绝对能赚钱。 这时若是能考上大学,前途也肯定一片光明。 “姐,不说这个了,我继续写《西游记》。”桑景英道:“我初六开学,那日是星期一,前一天周日,是我们跟洪叔叔说好要去租界送稿子的日子……算上今天,我们还有六天时间用来写稿……姐,这六天,我想把《西游记》写完!” 农历八月一共二十九天,今天到初四,一共有六天。 桑景英之前几天,陆续写了六册《西游记》,加上之前的三十四册,已经写完四十册。 这套书他们准备写七十二册,也就是说,再写三十二册,就能写完这个故事。 桑景英打算拼一把,这几天将之写完。 桑景云道:“好,这样吧,我每日写两册,你写三册外加誊抄。” 两人说定,便写起来。 之前,他们曾经埋头苦写过,但当时的条件,远不如现在。 那时两人每天吃的,都是清汤寡水的东西,天黑后,连灯油都不能多用。 现在却不同。 他们如今能吃上肉和鸡蛋,就连蔬菜都是用猪油炒的,写书时,精力好了很多。 因此,九月初四,也就是周六这天中午,两人便将《西游记》剩下的内容全部写完。 三十八册书,一共五万两千字的稿件,厚厚一叠。 “阿英,你把没有誊抄的稿件誊抄一下,我要休息了。”桑景云扔下笔,不想再写。 她这些天,每天除了写两册《西游记》外,还要写三四千字的《双面魔君》,加起来每天都写七千字。 她上辈子用电脑码字,都不见得有这般勤奋。 也亏得现在没有手机分她的心,她又缺钱,才能做到这一点。 当然,有桑学文帮她誊抄,也省去她许多事情。 若是让她自己誊抄,她一天下来写的字数,要少一半。 她写小说时几乎不停笔,用时跟抄书差不多,若是写完了要自己抄一遍,相当于要用双倍时间去写。 六天过去,此刻桑景云手上,又有了两万字《双面魔君》的手稿。 这已经足够,桑景云今天不打算继续写。 找到桑学文,拜托桑学文将自己昨日写的《双面魔君》的稿件誊抄好,桑景云就去桑钱氏新买的竹椅上躺着。 接下来这半天,她什么都不想做。 桑景云下午在竹椅上睡了一觉,以至于当天晚上,一直睡不着,满脑子都是明日要去租界的事情。 也不知道这时的租界,是什么样子的。 桑景云这日睡得很晚,第二天早上,又早早醒来。 她,要去租界了! 第31章 租界 桑景云打开房门出去, 就见桑钱氏和桑学文正在做早饭。 桑学文在灶台后管着两口锅的火,桑钱氏则在炒菜。 她一边炒,一边压低声音训斥桑学文:“粥既然已经煮开, 你火就小一点,别浪费柴火, 现在买柴火可不便宜!” 桑钱氏原本是个村姑,从小过的就是苦日子, 这半年多,她把自己没出嫁前的生存技能, 全都捡了回来, 性子也泼辣起来。 于是, 以前没怎么被训过的桑学文,现在天天被训。 桑景云瞧了一眼, 见桑钱氏炒了一个鸡蛋, 加水,放进去切好的韭菜, 就这么煮了一大碗没什么鸡蛋的韭菜鸡蛋, 又用一点点猪油, 炒了一大碗番薯叶。 今天早上最好的菜是咸鸭蛋。 桑钱氏切了三个咸鸭蛋,除桑学文以外的,一人半个。 桑景云和桑景英实际拿的稿费是九十元而不是四十元,这件事桑钱氏知道, 但其他人不知道。 明面上他们只拿回来二十几个银元, 前几天, 桑钱氏还将其中十个银元还给了自己弟弟。 他们家现在有钱,但不多,所以生活水平只稍稍好了点。 “阿云, 粥还有点烫,稍微凉会儿,就能吃了。”桑钱氏开口。 桑景云笑着应了,去门外水井边洗漱。 为了今天可以以最好的形象出门,她昨天洗了个澡,又洗了头。 这会儿,桑景云洗干净脸,扎好头发,又换上自己最好的一身衣服。 之前,怕有人盯上自己,她出门不是穿旧衣,就是穿是桑景英的衣服,但这次是要去租界,还是得穿好点,免得坐电车或者进某些店铺时,遭人嫌弃。 桑景云梳洗完,桑景英也拿着一个盆过来。 他打湿双手摸一把肥皂,然后借着手上的那点肥皂,把脸仔细搓了搓。 桑景英今日也换上了自己最好的衣服,但他正是长个子的时候,又许久没做新衣服,袖子也就短了一截,露出细细的手腕。 桑景云瞧见,琢磨着等下,要去给他买两身新衣服。 平日里也就罢了,桑景英明天要去学校报到,总要穿好点。 早饭依旧是粥,但却是插筷不倒的浓稠白粥,看着就诱人。 桑景云用筷子挖了咸鸭蛋,正喝粥,就听桑景雄道:“奶奶,韭菜和番薯叶不好吃,下次还是吃咸菜吧。” 桑钱氏做菜没什么油水,这时候又没有味精,那韭菜和番薯叶的味道确实一般,比不上他们之前吃的榨菜之类的咸菜。 桑景云道:“吃新鲜蔬菜,才能长高。” 他们这里靠海,不缺盐,农村家家户户都腌咸菜,城里人为方便,也买咸菜吃。 但咸菜吃多了对身体不好。 最近桌上腌制食品变少,就是桑景云要求的。 只是在食物不好保存的当下,他们也做不到完全不吃腌制食品,她此刻,就吃着咸鸭蛋。 吃过早饭,桑钱氏就把桑学文关进屋里,然后带着桑景云、桑景英和桑景雄出门。 出门前,桑景云偷摸给桑景丽塞了一颗花生糖。 拿到稿费那天,她买了一些糖果糕点回家。 这些东西,一小部分当天就分了,剩下的那些被桑钱氏收在屋里,留着慢慢吃。 这些糖果,桑景云是能动的,她每天都会给桑景丽和桑景英分点。 不多,但能让他们开心很久。 至于桑景雄,他在糕点铺分到的糕点,向来都是不分给别人的,桑景云便也不把自己买的糖果分给他。 四人来到县城后,桑景雄去了糕点铺,桑钱氏前往兰心衣帽店,桑景云和桑景英则去了洪兴纸号。 之前,洪永祥给她稿费的同时,还将十册由费中绪修改过的《西游记》脚本给了洪玥,让洪玥在家画。 如今一周过去,洪玥应该已经画了一些,桑景云和桑景英,会顺道把她画的内容带去租界。 两人到得早,洪掌柜还没来,铺子就只有那个学徒在。 这人是个爱说话的,一边打扫铺子一边说个不停,跟桑景云说了不少事情。 比如这两天,洪旭的父母突然将洪旭送去县城一个擅长画水墨画的老先生那里,专门学画画。 桑景云有些无奈,洪旭的父母这么做,该不会是因为看到洪玥画画挣钱了吧? 但洪玥画的连环画和国画,可不是一回事。 连环画是要印刷出来的,只需画线条就行,因为如今印刷技术不怎么样,线条还不能太精细。 所以洪玥没有接受过专业训练也能画,就像后世有些漫画家,读书时的专业跟画画无关,但自学一段时间后,也能画出很好的作品。 现在洪旭去学画国画,他有天赋还好,没有天赋的话,学了也不见得能画好连环画。 之前洪旭画画,完全是照着洪玥画的图画的,只能说擅长模仿,并非擅长画画。 但这跟他们关系不大。 正聊着,洪掌柜带着洪玥和洪旭赶来。 桑景云注意到,原本白白胖胖气色很好的洪玥,今日黑眼圈特别深。 “洪玥,你身体不舒服?”桑景云问。 洪玥低声道:“没有,就是没睡好。” “怎么回事?”桑景云有些好奇,洪玥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按理特别能睡。 洪玥道:“我不知道要怎么画,修修改改总是画不好。” 墨染民国 第37节 这是洪玥第一次靠画画挣钱,她非常重视,每张图都要想很久才动笔,动笔之后,还总觉得自己没有画好,想要重新画。 就这么修修改改,她起早贪黑画了一星期,也只画完一册。 这一个星期,她还吃不好睡不好。 洪玥道:“桑姐姐,我是不是不适合画画?我觉得再这么画下去,我会被累死。” 桑景云听完,就知道洪玥会这样的缘由。 之前这小姑娘没想着要出版,全凭自己的心意去画,就画得特别快。 现在得知要印书,心里有了压力,整日怀疑自己,反而画不动。 桑景云看了看她已经画完的这一册,画得非常好,很完美,但若是一直这么画,洪玥肯定受不住。 桑景云道:“阿玥,你弄错情况了!” 洪玥不解。 桑景云道:“我们写的稿件,画的图,交上去之后,会有编辑审稿,若是审不过,要重写重画。你自己再怎么琢磨,若是跟编辑想的不同,那也是白画。依我看,你往后也不要去管画的是好是坏,只管画就行了,画完交上去后,编辑不满意,你再重新画。” “竟是如此?”洪玥听到桑景云的话,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桑景云笑着安抚她:“就是如此,你别想着一次画好,先画出来再说,画完觉得没画好,也没什么关系。总之,你快些画完,先交上去给编辑看,再按照编辑的要求改。” 她觉得按照自己的心意随便画,画出来的图也能过稿。 这姑娘以前就喜欢画《西游记》,早已把唐僧师徒四人和白龙马画得很熟练,不会出错。 至于那些妖怪……小姑娘喜欢画美女,美女也画得不错,便已足够。 别的奇奇怪怪的妖怪,哪怕少画一条胳膊,读者怕也是不在意的,只会以为故事里的妖怪就长这么一副怪模样。 这么想着,桑景云又道:“往后你只白天画图,晚上就别画了,早点睡。” “桑姐姐,我听你的。”洪玥认真点头。 桑景云跟洪玥聊过,就带着自己写的稿件,还有洪玥画的第一册的画稿,跟桑景英一起,前往租界。 她这身体的原主和桑景英,都去过租界。 八年前,租界刚有电车那会儿,桑学文连着几天跑去看车坐车。 早几年,可以从上海县城坐车去租界之后,他更是带着陆盈和四个孩子,专门坐电车去租界玩儿。 那次他们去租界坐了马车,吃了西餐,还看了戏。 当时桑学文还未抽大烟,身体很好,他不仅全程抱着桑景丽,还能追着四处撒野的桑景雄跑。 坐电车去法租界,一人只需一个铜板,桑景云和桑景英付了钱,就跟其他人一起上车。 电车“嗡嗡”地开起来,接着又发出“哐当哐当”的声音。 车上人很多,因而乘坐体验并不好,好在坐车的时间不长,不多时,他们就来到法租界。 这里有许多欧式建筑,街道比上海县城宽敞,大街上有很多看着就光鲜亮丽的人,也有低着头,衣衫褴褛做各种底层工作的人。 这个世界挺割裂的。 桑景云和桑景英下了车,因为不认路,就叫了一辆黄包车。 黄包车将他们拉到《上海日报》编辑部门口,这是路边的一个两层小楼,很不起眼,门口有个老头看着门。 得知桑景云是来找洪永祥的,老人喊了一声,洪永祥便快步走出。 “你们来得挺早,”洪永祥笑问,“这回又写了多少?” 桑景云道:“《西游记》已经完稿,另一部书写了两万字。” 洪永祥忍不住感叹:“你们实在太能写。” 桑景云大方地笑了笑:“谁让我们缺钱?” 洪永祥道:“你们很努力,我相信你们很快,便不会缺钱。” “借你吉言,”桑景云问洪永祥,“洪先生,你中午可有空?我们请你吃饭。” 那张五十元的庄票他们没动过,这些天家里花销了一些,又还了些债,剩下十个银元。 这十个银元,桑景云此次出门全带上了,其中两枚银元,是要去张家给这月房租的,剩下的八枚银元可以花销,足够请人吃饭。 洪永祥道:“我中午约了人采访,怕是不能与你们一道吃饭,现下时间还早,你们可以将稿件留下,去租界逛逛。” 洪永祥并没有约人采访,他只是不想桑景云和桑景英破费。 他给桑景云和桑景英介绍了租界一些适合游玩的地方,又让两人下周日再过来,到时他会给两人稿费。 桑景云再三道谢,又将洪玥画图慢,自己开导了她一番的事情说出。 “那我要谢谢你,你的法子是对的。”洪永祥笑道。 三人聊了不到半小时便分开,洪永祥回到报社。 报社一个记者见他回来,笑问:“洪永祥,那位小姐是谁?你最近回家勤了许多,是要成亲了?” 洪永祥道:“别胡说,那是我侄女。” “是我不对,我不该乱说。”洪永祥的同事连忙道歉。 洪永祥回到自己桌边,开始收拾东西:“我出去一趟,看有没有什么新闻。” 跟同事打过招呼,洪永祥便前往南城书局。 其实让桑景云和桑景英直接将稿件送去南城书局,也是可以的,只是费中绪故意让人误会作者是个有名的新式文人,便不好这么做了。 南城书局。 今日,书局几个编辑,正在整理一部吴语小说, 所谓吴语小说,特指使用吴语,比如苏州话创作的小说, 此时学校老师都是用方言讲课,人们相互之间交谈,也都用方言,因而这类小说在上海地区,很有市场。 其中一人整理着整理着,叹气:“这书一会儿‘耐’,一会儿‘俚哚’,不会说吴语的,当真看不懂,我一个杭州人,有些地方就读不通。” “我们国家,统一语言势在必行。现在这语言,不仅各省不同,各县乃至各村都不同,实在不方便。” “我们国家这般团结,是因为文字统一,若是语言再统一,一定更加团结。” “语言要统一,文字要好读。文言文当真不利于向百姓传播知识。” 这些人说着说着,突然有人道:“要说好读,还是那部《双面魔君》最好读。” 他们聊起《双面魔君》,又向费中绪询问后续。 孟佑之后命运如何,他们很想知道。 费中绪道:“人家还没将稿件给我,我总不能去催。” 按照洪永祥的说法,今日,那位桑小姐应该会将稿件送来租界。 他也迫不及待想知道后续。 正惦记《双面魔君》的稿件,费中绪便看到洪永祥从外面进来。 他欣喜不已,起身欢迎:“《双面魔君》的稿件,你可有带来?” 洪永祥道:“有带来。” 洪永祥说完,便将用《上海日报》包裹好的稿件拿出。 看到被用作包装用的《上海日报》,洪永祥微微叹气。 他父亲看在他的面子上,订购了《上海日报》,但显然并不珍惜。 南城书局编辑部并不大,因而费中绪以外的编辑,都听到了费中绪和洪永祥的对话。 他们纷纷上前:“我们一道看。” 人太多,自然没法一起看,好在桑景云写的稿件并未装订起来,费中绪看完一页,便能将那页纸递出,给别人看。 这部小说,桑景云在开始时,是压了压主角的。 孟佑先是全家被害,之后又被抓去魔教,着实有些惨。 但与此同时,桑景云埋下了暗线。 孟佑一直在修炼《无名诀》,这部内功,有其特殊之处。 这让读者不由自主,开始期待后续。 这写法,跟后世某些男频爽文,主角开篇成为废柴被退婚,之后又遇到奇遇,是一个套路,能拉满读者的期待值。 而在这两万字的内容里,孟佑终于开始展露他的光芒。 他救下魔教想要杀害的正道中人,他找机会杀死不把他们这些暗卫当人的右护法,并将之嫁祸给左护法。 面对困境不屈不挠的孟佑,开始对着魔教展露利爪,他隐藏幕后,将所有人都掌控其中。 费中绪看到激动处,克制不住地拍了一下桌子。 这书看得他畅快无比。 费中绪这般,其他人也一样, “这孟佑,着实讨人喜欢!” “这书写得痛快!后面可不能把孟佑给写死了。” “你别乌鸦嘴。” …… 南城书局的编辑聊着天,然后发现,他们已经将稿件看完。 眼瞅着孟佑就要在魔教干一件大事,突然没了后续。 这几人被剧情吊得不上不下,恨不得将作者找来,逼作者当场写给他们看。 费中绪长叹一口气,对那位桑小姐无比好奇。 这部武侠小说里的设定,是他前所未见,桑小姐真的很有想法。 孟佑这个主角,也着实讨人喜欢。 被费中绪惦记的桑景云,正准备回上海县城。 墨染民国 第38节 她也想在租界逛逛,但接下来要做的事情有些多。 桑景英明日就要去珐琅班报到,今日最好能给他买些合适的衣物鞋袜。 她还想去看阿兰,顺便去张家交房租。 上个月张夫人上门来要房租不说,还说了些难听话,桑景云也就不想再欠房租。 她本打算初一那天,就将房租付掉,但当时她跟桑景英忙着写书,就没有去。 至于让桑钱氏去……张夫人太刻薄,桑景云不想桑钱氏一大把年纪,还要受委屈。 桑景云和桑景英回到上海县城时,也不过中午。 桑景云看了看熟悉的街道,对桑景英道:“阿英,我们去吃面条。” 桑家是日日吃米饭的,桑景云已经有些日子没吃面条,有些想念。 两人去了一家面店,要了两碗阳春面,并两个卤蛋。 细面条捞出放入碗内,撒入一把葱花,再舀入一勺用猪骨熬的汤,阳春面就好了。 一碗阳春面的价格是两个铜板,卤蛋卖一个铜板,两人一共花费六个铜板。 这比在租界吃饭要便宜许多。 吃饱喝足,桑景云带着桑景英先去了理发店,花五个铜板给桑景英理发,又带着桑景英去买衣服。 “阿英,找裁缝给你做衣服已来不及,我们就买两件成衣,再买一双皮鞋,一双洋袜。” “姐,我的衣服够穿,皮鞋穿着不舒服,洋袜又容易坏,不用买。” 桑景云知道桑景英是想省钱,但她觉得买套好点的衣服是有必要的:“你的衣服都短了,穿在里面还好,外面的长袍得买两件新的,至于皮鞋和洋袜,那就是给你撑门面的,有重要事情时穿。” “太费钱了。”桑景英道。 “你赚了那么多钱,花一些也无妨。” 桑景英有些不好意思:“我也没做什么,能挣到钱,都是姐的功劳。” 他确实是这么想的,若没有桑景云,他都不知道写书能挣钱。 桑景云闻言有些好笑。 桑景英这段时间又是写又是誊抄,几乎从早忙到晚,非常辛苦。 她觉得《西游记》的稿费,一大半都是桑景英挣的。 “总之你听我的就成!”桑景云拉着桑景英去了一家布店。 店里有成衣卖,不那么合身,但价格跟自己买布找裁缝做是一样的。 桑景云挑了两件对桑景英来说有些宽松,袖子长出一截的长袍,顺便让店里的裁缝收一下袖口,等将来觉得短了再放开 “阿英,这两套衣服,你就算个子长得快,也能穿一两年,要是你穿不上了,就给爹穿。” 桑景英心情极好,应了一声。 买完衣服,桑景云又给桑景英买了一双皮鞋和一双洋袜。 皮鞋同样买长了一些,现在先加个鞋垫穿,应该也能穿个一年多。 所有东西里,皮鞋是最贵的,花了八角,洋袜是五个铜板一双,长袍因为选的布料较为普通,每件四角。 给桑景英买齐东西后,桑景云又买了一双鞋面上绣了小红花的布鞋。 这鞋是给阿兰的,她知道阿兰的尺码,也知道阿兰喜欢这样的小红花。 这时的女人大多自己做鞋,但她不会做也不愿意做,干脆买一双送人。 布鞋远比皮鞋便宜,一双只要一角。 桑景云将布鞋给阿兰时,阿兰照旧不肯收,她只能把鞋塞进阿兰怀里,拉着桑景英跑走。 “真是的,真是的!”阿兰年纪大了腿脚不好,自然追不上桑景云,只能在原地跺脚。 跺完脚,她又扶着侧门门框,往桑景云他们远去的方向望。 张望了好一会儿,她才回到厨房,拿着手上的鞋给其他下人看:“这是我家云小姐买给我的鞋,这可是绣了花的,多好看?我要跟寿衣放一起,死了穿。” 时下年纪大的人,只要有条件,都会给自己准备一套寿衣,好穿得干干净净下葬。 前几日,阿兰刚用桑景云给的钱做了寿衣,她正准备抽空做双鞋,桑景云便送了她一双。 阿兰很是高兴,用粗糙的手将手上的鞋摸了又摸。 她原本还想再给自己买口棺材,现在看来是不需要了。她家云小姐和英少爷,肯定会给她准备。 意识到自己不用再担心身后事,阿兰精神头更足,脸上满是笑容。 桑家败落后,她最怕的就是没人给她收尸,现在终于不用担心。 阿兰盘算身后事的时候,桑景云和桑景英到了张家,跟门房说了来交房租的事情。 他们之前来过一次,张夫人明显不待见他们,这次门房也就没让他们进去,而是让他们在门口等着。 桑景云也不在意,找了个晒不到太阳的地方站着。 桑景英时不时伸手摸一下自己背篓里的新衣服新鞋,一副恨不得马上穿上的模样,分明还是个孩子。 但他又故作成熟,跟桑景云说起张家:“姐,以前真没看出来,他们是这样的人。” “现在看清就行,等我们不再租他们家的房子,就跟他们断掉往来。”桑景云开口。 桑景英认真点头。 与此同时,张夫人听到桑景云来了的消息,却大惊失色。 她儿子在家! 她儿子让她好好照顾桑景云,但她从未照顾过。 若是她儿子遇上桑景云,从桑景云嘴里知晓她做的事情,肯定会怪怨她。 怕被儿子发现真相,张夫人急急忙忙往外冲,又有些后悔。 早知如此,当初她就不去找房租了! 人没赶走不说,竟还把人引来家里。 第32章 《新小说报》 桑景云只等了一小会, 张夫人便匆匆赶来。 “张夫人,我们来给房租。”桑景云淡淡开口,拿出两枚银元。 张夫人上回被桑景云吓唬过之后, 提心吊胆好些天,今天更是不敢和桑景云多话, 接过钱就道:“钱我收了,你快回去吧。” 桑景云能感觉到, 张夫人迫不及待想让自己离开。 她也不想在张家久留,转身就走。 张夫人见桑景云离开, 长松一口气, 转身回到家中。 张庄茂是今日上午坐电车从租界回来的, 因跟桑景云他们不是一个时间,也就不曾撞上。 此时, 已吃过午饭的他, 正在收拾东西。 他每周都回来,将自己这一周穿脏的衣服带回家让下人清洗, 再带走干净的衣服, 并跟自己母亲拿两个银元的生活费。 他就读的, 是一所普通中学,而非有钱人扎堆的顶尖中学。在这所中学里,有些学生一个月的生活费也不过两元,他每周能有两个银元花, 日子过得非常舒服。 见张夫人回来, 张庄茂问:“娘, 你为何突然跑出去?” 张夫人道:“有人来寻我,我便与她说了几句话。” 张庄茂并没纠结此事,笑着要钱:“娘, 下周的生活费……” 张夫人将手上的两枚银元递给他,又问起学校里的事情。 张夫人对学校一无所知,张庄茂也深知这一点。 他随意说了一些,又问起桑家:“娘,景云她最近过得如何?” 上周他见到桑景云背着一口锅在大街上走,之后心里就一直不舒坦。 桑景云一个年轻姑娘,在家做做绣活就行,为何要出来逛街?即便出来逛街,也不该背着一口锅。 那模样,实在有些丢人。 张夫人心里“咯噔”一下:“我一直照看着,她自然是过得不错的。” 她本想说桑景云和洪永祥过从甚密的事情,但怕自己儿子上门去问,便不再开口,想等桑景云和洪永祥先成事。 张庄茂想到那日桑景云买了不少东西,也觉得她日子过得应该不错:“娘,你下回见着她,让她帮我做两身衣裳,我记得她针线活不太好,正好练一练。” 张庄茂这么说,是想让桑景云少出门。 说完,他正琢磨要不要把自己上周看到桑景云的事情跟母亲说一说,便听母亲道:“我会的。只是阿茂,你当真要娶她?现在她家里没钱,将来定然是没有嫁妆的,还得你养活。” 张庄茂很自信:“娘你放心,我一定能养活妻儿。” 张夫人却并不乐观。 张庄茂如今每月开销,差不多要十个银元。 而他毕业后找个工作,一月下来能赚二十个银元都算好的。 即便家里会分他一些田产,张庄茂要在租界租房生活,日子也一定不会宽裕,若是有了孩子,孩子要读书,更是会捉襟见肘。 这还得是桑景云不帮衬家里! 若是桑景云把钱往她娘家搬,那她儿子过的,会是什么日子? 张夫人希望自己儿子,能娶个嫁妆丰厚的妻子。 “我看她柔柔弱弱的,怕是连家务活也做不好……”张夫人念叨起桑景云。 张庄茂心知自己母亲,是不喜欢现在的桑景云的,便决定不跟自己母亲说见过桑景云的事情,免得母亲生气。 他转而聊起别的。 张夫人也不再提桑景云,心里却又将桑景云骂了一顿。 墨染民国 第39节 她儿子想让桑景云帮忙做衣服,但这肯定是不成的。 这衣服,怕是得她来做。 另一边,桑景云付过房租,见时间还早,便带着桑景英去了一家茶馆,打算喝点茶歇一歇,等会儿接上桑景雄,再一起回家。 上海县城的茶馆分两种,一种面向有钱人,茶资一般是五个铜板,还会在店里出售生煎包、蟹壳黄、茶糕等小吃。 还有一种面向穷人,茶资是一个铜板。 花一个铜板,就能在这样的茶馆买一壶茶,坐上几小时。 还有手头紧的,几个人合买一壶茶的,店家也不会赶人,还给免费续水。 桑景云想去面向有钱人的茶馆,那里环境好,还有说书先生说书,非常适合消遣。 但上海县城认识他们的人不少,他们去茶楼消费,指不定就要被人指指点点。 他们家已经有能力在县城租房,桑景云不搬家,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不想被人盯着。 她打算等有能力去租界生活时,直接搬去租界。 两人最终去了一个小茶馆,要了一壶茶,又花一个铜板要了一小碟水煮花生,坐在店门口的桌边喝。 店里都是年纪不小的男人,味儿实在不好闻。 虽然坐在门口,但桑景云能听到里面那些人的谈话,谈话内容非常神奇。 神神鬼鬼的东西,他们全都信,比如其中一个老人,就大谈特谈,说他们那边有个从北方来的神仙,还说他们每逢初一十五,都会去帮老神仙做善事,以求来世幸福安康。 他们做善事的方法,是从自己家中带了粮食蔬菜,去老神仙家做饭,再带着做好饭菜去上海贫民窟,以一个铜板一份的价格,将饭菜出售给那些穷人。 饭菜是足量的,连饭带菜成本超过一个铜板,确实是做善事。 但这只是他们做善事,那老神仙什么都没做不说,还能赚上一笔——出售饭菜得来的铜板,都是要给老神仙的。 桑景云觉得这就是有人在装神弄鬼,骗些小钱。 不过捐粮食捐菜还亲手做饭出售的那些人,能获得心灵上的平静,贫民窟的人能购买到便宜饭菜,“老神仙”能有两三个银元的收入,也算另类的三赢? 桑景云很喜欢听这些,这能让她了解这个世界,也为自己写书提供素材。 眼瞅着时间差不多了,桑景云和桑景英,就去糕点铺接桑景雄。 桑景雄见到他们就问:“你们可有拿到稿费,买烧鸡了吗?” “没有稿费,也没有烧鸡。”桑景云道。 桑景雄问:“那背篓里的是什么?” “阿英明日要去上学,那是给他买的新衣服。” 桑景雄立刻道:“我也要买新衣服。” “阿英的新衣服,是他自己赚钱买的,等你赚了钱,也可以去买新衣服。” 桑景雄见桑景云不肯买,很是气恼:“别人家的姐姐,才不像你这样!” “她们是怎么样的?你说说。”桑景英开口。 左右回家要走许久的路,她不介意跟桑景雄聊聊。 桑景雄说了他一个同学的事情,大概就是那家人生了六个女孩儿,才得了一个宝贝儿子,于是这儿子,便在家里活成了皇帝,女儿们则像是伺候皇帝的小丫鬟。 桑景雄这个同学的姐姐们出嫁后,也省吃俭用,凑钱让弟弟读书,给弟弟买衣服。 桑景雄觉得桑景云不如别人家的姐姐好。 桑景云知道如这家人这般的事情,古往今来一直有。 这在后世会被批判,但在这个时代的人眼里,却是正常的。 即便有人批判,批判的也是这些女孩子,他们会觉得这些女孩子出嫁后,不该从夫家拿钱去娘家。 这时许多女人,是没有自己的家的,她们一开始生活在父亲的家里,后来生活在丈夫的家里,老了生活在儿子的家里。 桑景云看向桑景雄:“桑景雄,你若是女的,你愿意每日吃糠咽菜,把好吃的都让给你哥吗?你把你赚到的钱都给你哥花吗?” 桑景雄不说话,他肯定是不愿意的。 桑景云道:“你不愿意,我也不愿意。有些女孩子没读过书,不知道怎么才是为自己好,也不懂反抗,不得不受人欺负,但我不是这样的人。” 桑景雄沉默片刻,哼了一声:“我以后会赚大钱,到时,我就买熟罗的长衫穿。” 桑景云道:“你自己赚的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熟罗这种布料,她今天在布店也看到了。 这是用蚕丝织成的,织造过程很复杂,常被用来制作夏天穿的高档衣物。 桑景英今日买的长袍一件只需四角,若是让人给他做熟罗长袍,至少花费四元。 桑景雄眼光还挺高。 租界,《新小说报》编辑部。 《新小说报》主编名叫黄培成,他白天有事,也就不在报社,直到此刻才赶回。 走进报社时,他脸色不太好看。 今日他出门,又遇上《上海日报》的主编。 他们两人年轻时,关系便不太好,各自办报社后,更是针锋相对。 黄培成家境一般,他办报社,主要考虑的还是赚钱,《新小说报》的盈利,也确实不低。 他们这些报纸除刊登小说外,还刊登各种广告。 因为《新小说报》销量好,他和报社编辑还会精心为广告商写广告的缘故,找他们打广告的商家也就比较多,他们收的广告费也较高。 《上海日报》却不同。 《上海日报》的定位跟如今最为有名的《申报》相似,只是更侧重上海本土新闻。 很多人买了《申报》,便不会买《上海日报》,因而《上海日报》的销量不算好,至少是比不上《新小说报》的,找他们打广告的人也就很少。 这也就罢了,《上海日报》的主编还挑剔,不愿刊登诸如补肾广告这样,他看不上眼的广告。 因此,《上海日报》的广告收入,就连《新小说报》的三分之一都没有。 黄培成对此沾沾自喜,认为自己胜过了《上海日报》的主编。 不曾想《上海日报》的主编,竟几次三番说他办的报纸低俗。 这人还当众说他哗众取宠,只知道登些或是打打杀杀,或是情情爱爱的东西。 虽面上看不起对方,但黄培成内心却也是清楚的,他的报社,确实比不上《上海日报》。 这让他很不好受。 板着脸回到报社,见报社里的编辑都喜气洋洋,黄培成有些不舒服。 他并未表现出来,而是问:“你们这般高兴,可是有什么喜事?” 黄培成的表弟也在报社工作,他一脸兴奋:“表哥,云景又有新稿子送来,非常好看。” 上周看过云景写的《双面魔君》后,黄培成对这书,就一直很上心,还让人去打听作者身份。 若非他们手上稿件太少,他怕是早已开始刊登。 现在得知又有新稿件送来,他立刻便让人将之取来,又问自己的表弟,有没有打听出云景的身份。 黄培成的表弟将稿件送到黄培成手上,道:“表哥,我跟南城书局的人打听了一番,听说这书是个颇有名气的新式文人写的。” 黄培成道:“可有打听出那人身份?” “没打听出来,但今日,这稿件是《上海日报》的记者送到南城书局的。” 黄培成听到此话,喜出望外。 他了解自己的死对头,那人满脑子想的都是要救国救民,他办的《上海日报》招的人,也都是跟他差不多的。 既然《上海日报》的记者愿意帮着送稿件,那这书的作者,应该与他们是一路人,也值得信任。 最重要的,是《上海日报》的主编嫌弃他,嫌弃他的报纸,但对方推崇的新式文人,往他这里投稿! 黄培成知道《上海日报》主编私底下,有资助某些文人,还偷偷帮人印传单。 想到对方这般照顾的文人,不仅给他们《新小说报》写小说,还让《上海日报》的记者送过来,黄培成畅快不已。 他开始读面前的小说,越读越喜欢。 黄培成的表弟,也在旁边念叨:“表哥,南城书局的人,说这书处处都是隐喻,还说这书能呼吁百姓,不要抽大烟。” 黄培成的表弟将听来的话一一说了。 黄培成原本没觉得,听他这么一说,再回头去看,便也忍不住多想。 不论如何,这是一部好书。 这书还非常好读。 黄培成将手上稿件翻来覆去看了许久,突然问:“我们是否可以在印刷时,加入作者用的句读?那些复杂的句读可以不要,只要几个简单的就行……这样吧,你安排人去做些刻了句读的铅字出来,我们试着排版。” 《新小说报》有自己的印刷房,采用凸版印刷。 他们在定好要刊登的小说后,就让排字工寻找所需铅字,按照小说内容进行排列。 等排好版面,就在上面刷上油墨进行拓印并校对。 校对无误后,他们会将排好的印版装到印刷机上,进行印刷。 如今的印刷机是改进过的,比早先的要省事许多,但也需要手摇,因而他们印刷房,还专门请了两个负责摇印刷机的工人。 总之,因为自家就有印刷房,他若是想要在刊登时加入句读,完全可以。 黄培成一心赚钱,也极有眼光,他知道将来,这世界必然是白话文的天下。 至于标点,那也迟早会推行。 南城书局要做一本有标点的连环画,他为何不能率先在报纸上用标点? 诸如《申报》这样的大报纸,要做改动不容易,但《新小说报》这样的小报纸,做点改动也无妨。 他还可以,只给《双面魔君》这本书加标点。 黄培成会有这样的想法,也是被《上海日报》的主编刺激了,想做点什么出来,让对方刮目相看。 墨染民国 第40节 黄培成考虑过后,打算用的标点有四个,分别是逗号、句号、冒号和问号。 这四个标点,那些外文书里也是有的,他在自己的报纸上用一用,算不得多么出奇。 做好决定,让人去找人做相关铅字后,黄培成又拿着《双面魔君》的稿件看起来。 许久,他长叹一声:“将来的书,就该是这样的。” 叹完,黄培成又让人准备了一张一百元的庄票,给费中绪送去。 按照他们报社的规定,要小说刊登后才给稿费。 但他怕那位新式文人见他迟迟没动静,将稿件给其他报社刊登,便提前支取一百个银元,当做定金。 费中绪收到黄培成让人送来的一百银元时,南城书局的主编,也给了他一张一百银元的庄票并两个银元,作为《西游记》后续内容的稿费。 两份稿费加起来足足两百银元,哪怕费中绪不缺钱,手上也鲜少有这么多钱。 一时间,他甚至有些心虚。 若是那些人知道写书的并非新式文人,而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也不知道会不会找他麻烦。 但这真不怪他,是他们自己误会了! 桑景云并不知道黄培成的做法。 她打算接下来的日子,日日去县城。 一方面是锻炼身体,另一方面,则是看看自己的小说,什么时候刊登。 写《西游记》,对她来说就是赚个外快,《双面魔君》这书,却是她事业的开端。 桑景云希望自己的这本书,能受到读者喜爱。 第二日是九月初六,公历10月2日。 放现代是国庆假期,但这时,这尚且还是个普通日子。 这日,桑景云和桑景英桑景雄一起前往县城。 今天是桑景英开学的日子,因而他穿上了新衣服,但脚上,却还穿着旧布鞋。 桑景云瞧见,不解地问他:“阿英,你怎么不穿皮鞋?” 桑景英道:“姐,我等到了县城再换皮鞋,免得把皮鞋弄脏。” “也好。”桑景云忍不住笑了笑。 桑景云上辈子生活的世界产能过剩,物资充足,哪怕她并不热衷购物,也买了很多衣服鞋子。 当时,她每年都会扔几双鞋,那些鞋看着跟新的似的。 但在这个时代,人们对物品无比爱惜,每一样东西,都会被利用到极致。 大街上,甚至看不到厨余垃圾以外的垃圾,毕竟哪怕是一块碎布,都会被人拿去做鞋底。 桑景英穿着布袜和布鞋走到县城,踏上县城的石板路后,才换上洋袜和新皮鞋。 换上后,他昂首挺胸,整个人瞧着自信许多。 桑景云忍不住笑起来,桑景雄则羡慕不已。 桑景云先把桑景雄送去糕点铺,然后再跟着桑景英前往珐琅班报到。 珐琅班是可以住校的,但桑景英考虑过后,决定不住校。 对此,桑景云也同意。 来回走路上学确实有些远,但能锻炼身体。 最重要的是,桑景英才十三岁,放现代才读初一。 他住校后,日日跟同学在一起,若是学了什么坏毛病,这辈子会被毁掉。 今日是报到的日子,还未正式开学,因而桑景英在登记过资料后,便可离开。 桑景云知道这一点,便对桑景英道:“阿英,你去报名吧,我在外面等你。” 其他人都是自己去报名的,她没必要跟着桑景英进去。 桑景英道:“姐,我一定快些出来。” 桑景英说完,就往里跑去。 他心里是有些彷徨的,但想到自己姐姐在外面,提着的心,便又落下了。 “你好,还记得我吗?”有人看到桑景英,笑着打招呼。 桑景英看过去,才发现那人是自己之前考试时遇到过的人,对方当时就坐在他身边。 “你好。”桑景英也朝对方打招呼。 两人就这么聊起来,那人还好奇问:“我看到你是与一个年轻女子一道来的,那是你的妹妹?” 桑景英这年纪,不像是已经成亲的,再加上桑景云跟桑景英有些像,这人便觉得桑景云是桑景英的妹妹。 桑景英道:“那是我姐。” “原来是你姐。你姐对你很好,还专门陪你过来。” 桑景英认真点头:“对,我姐对我很好。” 桑景云见桑景英进了校门,便在附近找了个地方坐下,拿出昨日跟洪掌柜借的《新小说报》,慢慢阅读, 报纸上的小说并不好读,不像网文可以一目十行,她也就看得很慢,同时无比期待自己的小说,出现在报纸上的那一天。 第33章 出版 桑景云刚读完一份报纸, 就见桑景英从学校里跑出来。 他很瘦,身上的长袍又有点宽,跑起来之后, 长袍随风飘动,就像是竹竿上挂了件衣服。 桑景云站起身, 笑着问:“事情办完了?” 桑景英将放在桑景云身边的背篓背在身上,神采飞扬:“姐, 都已办完,明天就开学。” 两人一道离开, 同时, 桑景英跟桑景云说起自己的学校。 中华职业教育社是一些教育界和实业界人士共同开办的, 致力于推行职业教育。 他们国家传统的教育,是脱离生产劳动的, 很多读书人不知道谋生方法, 没有能力养活自己。 这在一些有识之士看来,需要改变。 中华职业教育社因此出现, 里面会办一些班级, 教授各种技术, 让找不到工作的人可以学一门谋生的本事。 “我们学校有实习工厂,我们学了基础知识后,可以在实习工厂学着做珐琅招牌……”桑景英面露向往。 桑景云听得很认真,顺便把人带去肉摊那边。 桑钱氏不舍得花钱买肉, 实在要买, 也只买一小块炒个肉丝。 桑景云比她大方, 问过猪肉价格后,就买了一块三斤多重的猪肉,又花一个铜板, 买了六个猪的肩胛骨。 一些小说里,写猪内脏、猪筒骨之类在古代很便宜,甚至能白送。 桑景云不知道别处如何,反正在此时的上海县城,这些东西的价格虽然比肉便宜,但便宜不到哪里去,还有人抢着买。 普通人很少买猪大肠吃,但饭店和大户人家会买,毕竟有些人就好这一口。 桑元善在世时就很爱吃红烧大肠,因而隔段时间,阿兰就要做一次。 饭店九转大肠的价格,更是比红烧肉还贵。 筒骨这样里面有骨髓的骨头,也很受欢迎,这是一些老饕的最爱,饭店也爱用它来煲汤。 原主就曾跟着桑学文,花大几角在大饭店里吃筒骨火腿煲。 猪身上最便宜的内脏是猪的脾脏,这东西大家都不爱吃,最便宜的骨头,则是肩胛骨。 肩胛骨没有骨髓,上面的肉还被屠户刮得干干净净,买肉之后若是跟屠户讨要,人家会愿意白送一个。 但桑景云要的多,那还是要收钱的。 “姐,你买这骨头干什么?”桑景英好奇地问。 桑景云道:“拿来炖汤。” “姐,这骨头炖汤没油水。”桑景英道。 桑景云笑起来:“好歹有肉味,而且这骨头炖久了蘸醋嚼着吃,能让你不再抽筋。” 桑景英因为缺钙,晚上时常抽筋,有时还膝盖疼。 而骨头蘸醋嚼着吃,是上辈子,她们村治疗抽筋的土办法。 猪的肩胛骨不像筒骨那么硬,剁开煮久了之后,是咬得动的。 骨头里怎么都有点钙,醋还能促进吸收,这么吃应该能补钙。 “为什么?”桑景英好奇。 桑景云笑道:“你膝盖疼是骨头缺营养,吃点骨头能补一补,以形补形么。” 这么吃或许没效果,但肯定吃不坏身体。 两人买完猪肉,又去了一趟洪兴纸号。 桑景云将借来的报纸还给洪掌柜,又把洪掌柜刚看完的报纸借走。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在报纸上看到你写的小说。”洪掌柜《新小说报》借给桑景云,还送了桑景云一份《上海日报》。 “应该快了。”桑景云道。 按照洪永祥的说法,《新小说报》编辑部的编辑很喜欢她的那部小说。 既如此,应该会快点刊登? 跟洪掌柜聊过,桑景云和桑景英便往家中赶去。 现在赶回家,正好能赶上吃午饭。 中午吃的是蒸黄豆和榨菜汤,桑景云、桑景英和桑景丽,还有一人一个水煮蛋。 墨染民国 第41节 将水煮蛋剥开蘸酱油,以此下饭的同时,桑景云对稿费愈发期盼。 水煮蛋哪有红烧肉好吃?若是手上钱多,她一定天天吃红烧肉。 桑钱氏见桑景云买回来那么大一块肉,有些心疼钱。 但这钱是桑景云挣的,她便也没说什么。 她用砍柴的斧子将猪的肩胛骨剁开扔进锅,再放进去切小的肉皮,加水煮开后小火炖着,又让桑学文去院子拔萝卜苗和小青菜。 桑钱氏在院子里种下的菜,已经长出绿油油一片。 里面有萝卜,也有青菜,也就是后世人说的上海青。 这些菜,是桑钱氏买来菜籽种下的,因播撒不均匀,有些地方长得密,有些地方长得稀疏。 不管是萝卜还是青菜,长太密集将来都长不大,就需要有人拔掉一些,顺便将杂草拔掉。 这些拔出来的小青菜和萝卜苗都能吃,桑景云上辈子,就喜欢将它们用水焯过后,放点麻油凉拌。 如今家里没有麻油,放骨头汤里煮,那也是好吃的。 骨头炖了许久后,桑钱氏将那块肉也放进去煮。 晚上他们吃的,有白切肉、一盆用骨头汤煮的小青菜,还有一盘凉拌萝卜苗。 骨头汤桑钱氏留了一半明天吃,肉也一样,因而每个人分到的肉不多,但已经称得上丰盛。 大家还都嚼了点骨头,桑景英在桑景云的监督下嚼得最多,饭碗旁边积攒起一堆骨头渣。 第二日,桑景云跟桑景英、桑景雄还有桑钱氏一起去县城。 她并无正事要做,不去也是可以的,去这一趟,是想看看自己的小说刊登出来没有,也是想锻炼身体。 她这身体到底年轻,她穿来后时不时动一动,就已养好许多,但还需要继续锻炼。 从她家走去县城,说是有十里路,但应该是不到的。桑景云闲来无事数过一次步数,每走一百步就往口袋里放一小节木棍,发现单趟走下来是七千步,来回那就是一万四千步。 走完这么一趟,她一天的运动量便已足够,接下来一天,即便不出院子也是可以的。 一天走差不多一万五千步,这对现代人来说挺多,但在这个交通不便,大家习惯了走路的时代,真算不得什么。 桑景云每次去县城,都能看到农村人挑着上百斤要去县城售卖的蔬菜,走得比她还快,那些孩子,更是跑着去县城。 她现在慢悠悠走去县城都要出一身汗,还要休息一会儿才能往回走,走到家更是要小睡一觉,这身体着实不怎么样。 但她相信,她能把自己的身体练好。 桑景云上午去县城一趟,并在来回路上构思好剧情,回家后睡上半小时,整理下思绪,吃过饭就开始写《双面魔君》,一直写到天黑,日子过得规律又健康。 他们家早饭吃得早,基本天微微亮就吃了,吃的时候应该不到六点,午饭吃得也就很早,常常不到十一点,就已吃完。 因此,桑景云每天有五个多小时可以用来写作,大概能写四五千字。 桑景云一边写小说,一边养身体的时候,南城书局,已经开始印刷《西游记》。 费中绪和南城书局总编花两天时间将桑景云和桑景英写的《西游记》的稿件,全都审过一遍,洪玥已经画完的第一册,他们也仔细看过。 “这套连环画不错,我们尽快做出来。”南城书局的总编做出决定。 他们做书是为了卖钱,那肯定是越快做出来越好, 费中绪答应下来。 南城书局的印刷房有石印机。 石印是此时常用的一种印刷方法,非常适合用来印刷图像。 用油性墨在特制的石灰石板上画上图像写上字,再进行刷水、滚墨、覆纸、加压等工序,就能将图像印刷出来,比原本的雕版印刷要省事很多。 此时的那些带图的广告,就都是用石印机印刷的,《西游记》的连环画,他们也准备用这机器来印刷。 《西游记》共七十二册,一时半会儿画不完,但这书也不是非要画齐了才能出,如今第一册既然已经画好,先出了也无妨。 南城书局的主编找来石印画工,画工先把涂有明胶的桃花纸放在原稿上,用钢笔沾上药墨,照着原稿描一遍,再将纸张翻转放到石板上,留下印记重新描摹……一番操作后,就可以用石印机进行印刷。 这画工年纪不小,早先也是读过书,学过画画的,后来家乡遭遇灾情,带家人逃到上海,无以为生,机缘巧合之后,就做了个油印画工。 洪玥写在画上的字不算好,他照着描的同时略做改动,竟是让那字更好看了一些。 南城书局,很快便开始印刷《西游记》第一册《猴王出世》。 与此同时,洪家,洪玥正飞快画图。 被桑景云开解过,她豁然开朗,不再纠结细枝末节,每天一早起来,拿了笔墨直接就开始画。 现在,她一天能画二十张图,两天就能画完一册书,还不耽误睡觉。 就是画多了有些无聊。 但画图再无聊,也比做女红有意思。 让她花许多时间,一针一线就为绣出一朵花,她反正是不愿意的,她也不想做衣服做鞋。 以往被母亲逼着做的时候,她就想,若是有种机器能快速缝合布料,那该多好! 洪玥正画画,突然听到开门声。 她听声音,便知来的是自己母亲。 不想听母亲念叨,洪玥装作沉迷画画,头也不抬。 换作以前,洪母见到这情况,肯定要说洪玥几句,但现在,看看洪玥桌上的那些画,洪母闭紧嘴巴,不敢打扰洪玥。 她悄悄上前,将一碟切好的脆柿放在洪玥桌角,又悄悄退出去,小心翼翼带上门。 洪玥等母亲走了,用手拿了一块脆柿吃。 她突然不觉得画画无聊了。 时间眨眼便过去一周。 桑景英已经在珐琅班读了五天书,适应良好。 他虽有些瘦,但长相不差,再加上为人和善,也就与同学相处得不错,还交到几个朋友。 此外,他脑子灵活,老师教的东西一学就会,这还让老师对他极为喜爱。 桑景英每天一大早去县城,送完桑景雄后去学校读书,放学后再接上桑景雄,与桑景雄一道回家,生活也过得极为规律。 周六晚上,家里吃猪肉炖土豆。 肉不多,只有一斤,他们家七口人,一人连100克都分不到。 好在桑景云多花一个铜板买了些碎肉皮,他们也就能多吃几口荤腥。 桑景云天天去县城,还有个原因,那就是她想买肉改善伙食。 这些天,哪怕桑钱氏心疼钱,她也坚持每天买肉,给家里人补身体。 桑景云原本还想买几只母鸡养着下鸡蛋,但他们家没条件把鸡放出去自己寻食,需要给鸡喂粮食,上海粮价又贵,养鸡并不划算。 她也不想家里有味儿,就放弃了。 猪肉做之前就切好了,一共七块,四块大点的给了孩子,三块小的桑钱氏他们吃。 桑景云咬了一口猪肉,对桑景英道:“阿英,吃完我们就去炒南瓜子,明日好送给洪先生。” 他们家之前吃南瓜留下的南瓜子都被攒了下来,现在已经晒干。 桑景云让桑学文把里面那些品相好的挑了出来,打算今天炒好后,明天给洪永祥送去。 “好。”桑景英答应。 他们先拿品相不好的南瓜子练手,等学会如何炒后,才炒那些品相好的南瓜子。 炒完后,再用洪掌柜给的《上海日报》包起放好。 桑景云对明日的租界之行充满期待,这次,她应该能拿到稿费? 第二日,桑景云果然拿到了稿费,她拿到的稿费,还比她想象中要多许多。 《双面魔君》还未刊登,她还以为她只能拿到《西游记》的稿费,不曾想《新小说报》,竟也给了她一百个银元! 看着手上的两张庄票,桑景云心头火热。 洪永祥道:“这些刊登小说的报纸,都有固定投稿人,版面也都提前安排好。约莫是《新小说报》那边暂时没有版面给你,才没刊登你的小说,但他们对你写的小说极为重视,你尽管继续写。” “我知道,”桑景云笑道,“有稿费就行,晚点刊登并无大碍。” 说话的同时,桑景云愈发感激洪永祥。 正如洪永祥所说,这些报社的投稿人是固定的,她一个新人能闯进去,还拿到如此之高的稿费,全靠洪永祥。 这般想着,桑景云从桑景英的背篓里,拿出一个报纸包:“洪先生,这是我这次带来的《双面魔君》的稿件,共两万四千字。” “你写得依旧很多。”洪永祥伸手接过。 桑景云笑笑,又拿出一个纸包来:“洪先生,这是洪玥画的《西游记》的稿件,她这次画了三册,共有一百二十张图。” “阿玥这次也画了不少。”洪永祥很高兴。洪玥之前只画了一册,稿费是四元,这次一共画了三册,稿费足有十二元。 桑景云笑了笑,拿出第三个报纸包。 “这是什么?”洪永祥好奇。 桑景云道:“洪先生,这是阿英炒的南瓜子,给你当零嘴儿。” 洪永祥哭笑不得,他一大把年纪,哪里还需要吃零嘴? 不过南瓜子不值钱,因而他收下了。 桑景云又道:“洪先生,我这次拿了一大笔稿费,想请你吃饭。” 洪永祥道:“也行,那你先去附近逛逛,等中午再来找我。今日,我要吃大户。” 桑景云已经几次提出想要请他吃饭,他之前不同意是不想桑景云破费,现在桑景云已经不缺钱,那么让桑景云请他吃顿饭,也是可以的。 桑景云笑着答应下来。 洪永祥回去工作,桑景云想了想,对桑景英道:“阿英,我们去南城书局看看?” 知道费中绪为了让她早日拿到稿费,故意让人误会《双面魔君》的作者是个有名气的新式文人后,桑景云就打定主意,不自己去送稿件了。 但她对南城书局有些好奇,因而想去看看。 左右两地离得也不远。 墨染民国 第42节 桑景英自然是同意的,两人便一起前往南城书局。 南城书局前面是个店铺,出售各种书籍。 这里的书大多是南城书局自己印的,但也有其他书局印刷的书,全都标明售价。 桑景云看了一眼,发现这里很多书都是文言的,因而书很薄,像《三字经》《千字文》等,售价极为便宜,一本不过几个铜板。 但是翻译的外国小说,价格则极为昂贵,薄薄一本就要四角五角, 桑景云对其中很多书都感兴趣,但便宜的不想买,贵的又太贵。 最终,她只买了一本《茶花女》。 这书她在现代看过,但这时的译本很有意思,他想重新看一遍。 而且这书,她看完后能给桑景英桑景雄看。 若是她能把这书保存下去,说不定将来,还能成为收藏品。 桑景英见桑景云买书,低声念叨:“姐,这书也太贵了。” 就这么薄薄一本书,跟他做一件衣服一样的价格。 他觉得没必要买,可以在这里站着看完。 如今书店里,就有不少人站着蹭书看。 “偶尔买一本,也没什么关系。”桑景云笑道,掏钱买了书。 也是这时,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从里面搬出一箱书。 桑景云好奇地看了一眼,惊喜地发现这书,竟然是《西游记之猴王出世》。 这不就是她跟桑景英写的书? 现在的书局效率这么高?这书的画稿上周才交上去,这周就出版了? 桑景云想到自己上辈子,签了出版协议后,都要很久很久才出书,对此时的出书速度叹为观止。 那个在书局前面卖书的人都很惊讶:“费编辑,这书已经出了?” 听到“费编辑”三个字,桑景云心里一动,这个搬书出来的人,莫非就是费中绪? 这人确实是费中绪,他见卖书的人好奇,便道:“那石板,一面可以画八张图,也就印得很快。” 那石板,他们是昨天上午调试好的,昨天下午印了一些书出来。 就在刚才,他们裁剪纸张,装订书册,做出了第一批共一百册书。 他急着将书拿到外面,是想看看顾客是否喜欢。 “这书能否让我看看?”桑景云问。 “自然可以。”费中绪瞧见问话的是个漂亮的小姑娘,殷勤地递给桑景云一本。 桑景云翻看起来。 此时印刷技术一般,但也将字印得清清楚楚,洪玥画的图,更是分毫不差出现在书中。 就是书上的那些线条,比洪玥画的要粗,应当是印刷技术不过关的缘故。 今日是周日,学校都放假,店里的客人也就有些多。 桑景云看了看店里的那些顾客,拿着书做出惊喜模样:“这书真不错,图画有意思,故事也好读!二弟,我觉得三弟和四妹,一定会喜欢这书,我们买回去给他们看吧!” 来书店的女生本就少见,桑景云说话的声音又大,店里的客人,便都看过来。 桑景云又道:“二弟,这书适合孩童和识字不多的人看,我觉得可以多买几本,给亲朋送一些,我们先买上五册?” 桑景英不知道桑景云为何突然这么说。 但这书他也有写! 买五册是应该的,他想一本拿来收藏,一本拿来看,再来几本送人…… 桑景英开口:“好!” 竟然有人打算同一册书,一次买五本? 店里的客人不止看过来,甚至都围过来,费中绪也很惊讶:“这位小姐,你一次要买五本?” “对,我对这书实在喜爱。”桑景英朝着费中绪笑了笑。 费中绪中等个子,眼睛不大,鼻子有些平,相貌不出众,但也不丑。 他穿着桑景雄心心念念的熟罗长袍,梳着中分,是这时常见的文人模样。 “小姐好眼光!”费中绪觉得眼前这个小姑娘,眼光实在好。 而这时,店里其他人也围过来,从费中绪面前的箱子里拿书看。 其中一个戴着眼镜,穿着黑色铁线纱马褂的中年男人在翻看书后,就惊喜道:“这连环画,竟用了标点,不错!确实不错!” 桑景云道:“这位先生,我也觉得这标点用得极好,便于阅读。里面的故事用白话写,也方便理解,我之前读《西游记》,总看不进去,这书却让我一眼就喜欢。” 自家的书,自然要努力宣传。 桑景云仗着没人知道自己是写脚本的人,便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起来。 “对,这书讨人喜欢,我也买两本。”这人开口,又问费中绪:“这书似乎是一套的?后续何时出?” 费中绪连忙道:“这位先生,后续的书,我们已经加班加点在出,应当很快就能出完。” 这人闻言,突然道:“此书我要订购二十套。” “这么多?”费中绪愈发惊讶。 这个中年男人道:“我这次来书局,是想买些书,捐给几所小学,此书极为合适。” 费中绪当即带着这位中年人登记起来,其他人见状,也纷纷掏钱买书。 这书很薄,一册只卖六个铜板,并不贵。 他们就算自己家中没有孩子,亲朋好友也有孩子,买了书之后除了自己看,还可用来送礼。 桑景云用三十个铜板买了五册书,然后将书拿在手上,不停夸赞这书,还道:“这是我见过的,头本有标点的书,拿来收藏也是好的。” 被她鼓动着,后面来书店的人,也纷纷解囊买书。 费中绪惊讶地看了桑景云一眼。 若非不认识这姑娘,他会以为这是自己请来的托儿。 第34章 报道 桑景云以前出过书, 每次出书,她都会帮出版社宣传一番。 这次正好遇上,便也帮南城书局做了些广告。 上辈子, 她在填写投出版用的作品信息时,能面不改色夸奖自己的作品, 此时对着一些陌生人,自然也能面不改色, 说自己编写的连环画是一本好书。 “要让国家发展起来,必须让百姓识字。想让我们国家几万万的百姓都识字, 推广白话势在必行, 推广标点也是必须的。这部连环画, 或许是我们国家第一部有标点的书,意义非凡!”桑景云说得大义凛然。 这也是她的真心话, 更是这个时代, 很多有识之士的想法。 文言文太难学,想要推广极为困难, 所以, 大家才千方百计, 推行白话。 只有推广白话,才能让读书和阅读变得简单,才能让所有人,都能接受教育。 其实, 桑景云还觉得应该简化汉字。 一些繁体字很难写。 那些专门的学者, 或者喜欢相关文化的, 可以去深入研究,但作为普通人,亂竈龜鬱这样的字, 能不写还是不写为好。 桑景云的观点有些激进,若遇上旧文人,少不得被训斥一番,但她这观点,在这时不算最激进的。 这年头,甚至有很多人提议废除汉字,说“汉字不灭中国必亡”。 南城书局的书铺不算大,但因为今日是周末,有家境不好的学生来蹭书看,因此铺子里人很多。 并非所有人都赞成桑景云的说法,还有人觉得桑景云一个女子,在此大放厥词,是哗众取宠。 但绝大多数人,都被桑景云感染。 人是有从众心理的,听别人说一本书好,便也会觉得那书不错,更何况这本连环画,确实让人挑不出错处。 要说这书过于简单,可这书本就是给孩童看的。要说里面的图画有些简陋,但此时印刷的插图,都是这般的。 这书的构图,甚至极有特色。 “第一本有标点的书,确实该买。” “我用此书教孩子识字,他一定愿意学。” “我妻子识字不多,这书适合她看。” “我母亲爱看猴戏,定也喜欢这书。” “有了标点,确实便于阅读。” …… 桑景云见气氛已经被炒热,时间又不早,便带着桑景英匆匆离开。 等离开南城书局,她才注意到桑景英面红耳赤,一副极为不好意思的模样。 “阿英,你害羞了?” “姐……”桑景英有些不好意思。 桑景云道:“有句老话叫‘面皮老老,肚皮饱饱’。爷爷说了,人要诚信,但脸皮不能太薄,脸皮薄的人,容易受欺负,也做不成生意。” 桑景英想了想,认真点头:“姐,你说得对。”他不该太过面薄,他家一直是做生意的,他爷爷在世时,也会不停夸赞自家铺子的绸缎。 桑景云见桑景英一脸认真,又笑起来:“其实刚才,我也有些不好意思。” 桑景英跟着笑了。 两人匆匆赶去《上海日报》,正好到午饭时间。 洪永祥瞧见他们,笑着起身:“走,我要宰你们一顿,你们请我吃西餐吧。” 墨染民国 第43节 桑景云见过租界的西餐馆,那些店铺,看着就知道消费不低。 但她如今身怀两百元巨款,也不是付不起账:“好,我们请洪先生吃西餐。” 桑景云做好大出血的准备,洪永祥却带着他们,进了一家路边小店。 这店门口确实写着“西餐”二字,但跟桑景云想象中的西餐截然不同。 这是一家中式西餐馆,接待的,都是家境普通的老百姓,每个客人付两角钱,便能在这里吃一顿西餐。 餐具是刀叉,主菜是炸猪排,还有不限量的面包和一份汤。 “在租界,这样的店有不少,很多来租界玩的人,都会到这样的店里吃一顿西餐。”洪永祥介绍了一番。 桑景云也注意到,这里的客人都与他们一样穿着一般,很多人还不会用刀叉,但因为周围人都是这样的,便也不觉得有什么。 这些人,是吃不起真正的西餐的,对他们来说,半生不熟的牛排,也没有炸的金黄酥脆的猪排好吃。 三人吃了一顿。 桑景云今天运动量大,早已饿了,一口气吃了三个面包,桑景英更是食量惊人,拳头大小的面包,竟是一口气吃了八个,肚子都微微凸起。 那炸猪排,两人更是吃得干干净净,还学周围人,用面包将盘子里的油和碎末沾着吃掉。 洪永祥哭笑不得,又有些同情面前的两个孩子。 早几年,桑家的日子,可过得比洪家好多了。 三个人一顿饭吃掉六角钱,这在租界不算贵,桑景云知道,洪永祥是在给他们省钱。 吃饱后,桑景云跟洪永祥说了说今天上午在南城书局发生的事情,还道:“洪先生,你是记者,能否为《西游记》这部书写个采访?这是一部用白话文书写,还用了标点的连环画,应该能在《上海日报》占据一席之地?” 桑景云看过《上海日报》。 上面也有国内外一些重大消息,但大多是上海这地界儿的各种事情,一些店铺新店开张,也会出现在报纸上。 在《上海日报》发一篇文章,写一下这部特殊的连环画,未尝不可。 “确实可以。”洪永祥也觉得可行。 桑景云当即送了一本《西游记之猴王出世》给洪永祥。 洪永祥翻开看过,笑道:“我等下便去找费中绪,采访他一番。” 他本就要去找费中续,帮桑景云和洪玥送稿件,顺道采访一番也无妨。 说过话,桑景云和桑景英便跟洪永祥告辞。 桑景英以前来过租界,但租界日新月异,对他来说极有诱惑力。 桑景云看出他的跃跃欲试,就让他去附近逛一逛,自己则找个地方坐着休息。 她已经有些走不动,不想再逛街。 桑景英并没有逛太久,约莫逛了半小时,便来寻桑景云,两人一起回县城。 回到县城后,桑景云就道:“我们去买些熟食,给阿兰奶奶送些,再去一趟洪兴纸号,送洪玥的稿费。” 洪玥之前画了一册书,南城书局给了四元稿费,洪永祥让桑景云代为转交。 桑景英自然是同意的,两人便先去了熟食店。 此时的鸭子都比较瘦,肉少,缺油水缺肉的桑景云也就选择买鸡。 她买了一只咸水鸡,让人切成两半,又买了三斤卤过的油炸豆腐干。 买完,她就去了阿兰住的地方。 他们家在县城南郊,洪兴纸号也在县城南边,阿兰工作的主家却在县城北面,因此,他们平日里不方便去看阿兰。 但租界在县城北面,从租界回来,正好可以顺路去看她。 之前桑景云和桑景英去看阿兰,都是在周末,因此今日,阿兰时不时看一眼侧门,盼着两人能来。 等两人出现,她喜出望外,热情地招呼两人进门。 桑景云给了阿兰半只咸水鸭,又跟她说了一会儿话,这才起身准备离开。 阿兰道:“云小姐,你下回过来,不用给我买东西,能来看我就已足够。” 桑景云笑着应了,但决定下次,还是要买点吃的过来。 她现在有了收入来源,稍稍花点钱,并不打紧。 阿兰照旧站在侧门边,目送两人离开。 许久,她才回到厨房,去忙自己的事情,因太过高兴,还忍不住唱了几句戏。 她最近的日子过得很好,一来是不担心自己的晚年和身后事了,二来么,因她有了“靠山”,周围人对她客气许多。 之前,她就是个无儿无女的孤寡老婆子,身边的下人虽不至于对她打骂,但也看她不起,有时还会将自己做不完的活儿给她,让她去做。 毕竟无人会为她出头。 但桑景云和桑景英来看过她后,情况就变了,那些人不敢再这么做,怕主家怪罪。 桑家跟他们主家,以前关系不差,如若不然,主家也不会收留阿兰。 从阿兰这里离开,桑景云和桑景英便开始往南边走。 也是巧了,张庄茂要去坐电车,正好遇上两人。 这次张庄茂,也是跟同学一道的,但因为桑景云和桑景英打扮得不错,他便毫无顾忌地打了招呼。 只是桑景云到底是女子,因而他是跟桑景英打招呼:“景英,好久不见。” 桑景英现在不喜张家,但张庄茂跟他们并无矛盾,他便也不曾给脸色,只淡淡回了句:“好久不见。” “你们来县城做什么?”张庄茂又问,看了桑景云一眼。 他让桑景云帮着做衣服,桑景云还未做完,怎么又来县城了? 张庄茂态度很好,桑景英也不好翻脸,就道:“来买点东西。” 张庄茂闻到了从桑景英背篓里传出的香味,知道他们买了熟食,略有些不高兴。 桑家情况不好,靠他家接济过活,怎么还买熟食吃? 他们该俭省些。 “张兄,再晚就要赶不上电车了。”张庄茂的同学走出一段发现张庄茂没有跟上,连忙招呼张庄茂。 桑景英闻言道:“我们还有事,先走了。” 说完,他带着桑景云就走。 从头到尾,桑景云都没说话,神情颇为冷淡。 张庄茂有些失落,但他赶着去租界,只能快步追上同学。 桑景云和桑景英去洪兴纸号,将洪玥的稿费和一册《西游记之猴王出世》给洪掌柜后,就去接桑景雄,然后如往常一般回家。 张庄茂却跟同学说起桑景云:“之前那位姑娘,是我未婚妻。” 张庄茂那个同学其实没看清桑景云的模样,但还是笑着对张庄茂道:“那姑娘是个美人,张兄艳福不浅。” 张庄茂闻言,面露喜色。 他们赶到学校时,天色已经暗下。 两人在学校附近吃了两碗面,这才回住处。 而他们刚到寝室,便看到几个同学凑在一起看书。 “你们在看什么?”张庄茂问。 其中一人道:“我们在看一部连环画。” 张庄茂有些好笑:“你们这么大年纪,还看连环画?” “张兄,这可不是普通的连环画,这连环画不仅是用白话写的,还用了标点,画风也与寻常连环画不同,借鉴了一些国外的画。” 听同学这么一说,张庄茂对这书好奇起来,凑过去看。 这一看,他就发现这部连环画,确实与他以往见过的不同。 文字和标点够新颖自不用说,那画也与众不同,人物更加好看。 这其实跟洪玥没正经学过画画,一直是自己照着插图画有关。 再加上洪永祥以前给过她一本外国的漫画书,桑景云又跟她讲了分镜,她的画法,也就跟以往那些连环画不一样。 此外,以前某些出版的《西游记》里的插画,孙悟空个子非常矮,都不到唐僧腰部,模样也不好看,洪玥画的孙悟空,却是正常身高,看着帅气许多。 这些读中学的人,都觉得这本书很新颖,因而爱不释手。 张庄茂也很喜欢这本书。 但当他看到书的封面上,编者那里写着“云景、景英”,又觉得有些奇怪。 这两个名字,很像桑景云桑景英的名字。 不过桑景云虽然读过一点书,但读得很少,桑景英更是只读了小学,他们两个,是绝不可能成为这么一套漫画的编者的。 应该是有人起的笔名,正好跟他们的名字相似。 张庄茂并不觉得,这部连环画的编者会是自己的未婚妻。 费中绪也不知道,今日帮自己做宣传的那位女士,就是“云景”。 洪永祥决定写一篇报道,说一说南城书局出的与众不同的连环画。 但他下午有工作要做,因而一直到晚上,才去找费中绪。 费中绪刚好下班,看到洪永祥,就说要请洪永祥吃饭。 他们进了一家小饭馆,费中绪点了宋嫂鱼、炖猪蹄并两个素菜,又花一角钱,买了一斤绍兴花雕。 “永祥,我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费中绪满脸喜色。 “是何消息?”洪永祥问。 费中绪笑道:“今日,我们书局印出一百册《西游记》连环画,不到半日就已全部售完,还有许多人订购了整套的书。” 说完,费中绪便把今日发生的事情说了,还着重说了有一个年轻姑娘帮忙做宣传的事情。 洪永祥一听,就知那人是桑景云。 墨染民国 第44节 他还当桑景云和桑景英是去逛街了,不曾想两人竟是去了南城书局当“托儿”。 “那姑娘当真漂亮,虽然她穿得朴素,但家里肯定不简单,不然也不会有如此见识。”费中绪言语间,对桑景云极有好感。 洪永祥听完开口:“费兄,今日桑小姐又送了稿件过来。” 费中绪道:“我早已猜到,你快将稿件给我。” 洪永祥笑了笑,将《双面魔君》的稿件和《西游记》的后续画稿给费中绪,还拿出那包炒瓜子,跟费中绪一起吃。 费中绪先看《双面魔君》,一边看一边赞叹:“桑小姐的奇思妙想真多,想出那么多奇奇怪怪的毒药不说,还想出双修功法来,她这故事里写到的人,也很有意思,剧情更是环环相扣,没有丝毫赘述。” 费中绪都舍不得往下看。 “你觉得桑小姐是个怎么样的人?”洪永祥想到今日桑景云和费中绪已经见过面,笑着问。 费中绪道:“应该是个英气的小姑娘。” 洪永祥没跟费中绪说桑景云的具体情况,提起桑景云,只说是自己的侄女。 而他的侄女洪玥,费中绪见过一次。 洪永祥对侄子侄女不错,偶尔会带他们到租界玩。 两年前,洪永祥带洪玥到南城书局买书时,费中绪见过对方。 洪玥当时不过十来岁,胖乎乎的一团稚气,费中绪见她可爱,买了一根麦芽糖给她吃。 洪永祥把桑景云归类为侄女,画图的人还是洪玥……费中绪便觉得,桑景云是跟洪玥一个年纪的。 还是个孩子呢! 不过这孩子能写出《双面魔君》这样的作品,应该是个假小子模样的。 费中绪母亲早逝,父亲继娶后对他很不上心,他小小年纪就跑出来自己讨生活,什么人都见过。 有一回他见一个衣衫褴褛的孩子跟人抢酒楼扔的泔水,凶悍异常,被人打得头破血流也不肯放下手上的食物,觉得这孩子很有血性,就将人救下,送去医馆,最后却发现这是个小姑娘。 那桑小姐,大抵也是这样的女孩。 洪永祥笑了一下:“桑小姐确实与众不同。” 也不知道将来费中绪发现桑景云与他想象中不同,会是什么反应。 费中绪终于看完《双面魔君》,然后道:“今日那位小姐,对《西游记》连环画赞不绝口,若是她看到这部小说,一定更加喜爱。” 费中绪没有怀疑桑景云的身份,还有个原因,那便是桑景云今日在南城书局,将《西游记》连环画夸了又夸。 一般人做不出来这么夸奖自己作品的事情。 洪永祥忍笑点头,然后道:“对了,我今日,还有一件事找你。” 费中绪好奇:“还有什么事?” 洪永祥道:“我想写一篇关于《西游记》连环画的报道,发到《上海日报》上。” 费中绪闻言眼睛一亮。 这事若是成了,那就是免费的广告! 上海的有钱人很多,这些有钱人,都是舍得给孩子花钱的,甚至哪怕是普通人家,狠狠心也能给孩子买一套连环画。 这连环画,还能送去其他地方卖。 到时,他们书局不仅能赚到钱,还能打响名号。 费中绪当即跟洪永祥商量起来。 同一时间,桑家。 桑景云今日刚到家,便告诉家里人,说写《西游记》外加《双面魔君》的稿费,她都已经拿到,加起来有一百个银元。 她还拿出一张百元的庄票,给家里人看。 桑家人都很激动。 桑景云怕桑学文和桑景雄觉得她赚钱简单,顺道卖了个惨:“我每日绞尽脑汁构思剧情,头发都掉了许多,晚上也睡不好,幸好拿到了钱!” 桑钱氏闻言非常担心,又劝桑景云少写点:“阿云,如今家里已没那么缺钱,还是你身体更要紧。” 桑景云道:“奶奶,等我还完债,一定好好休息。” 桑钱氏闻言红了眼眶,桑学文也低头不语。 桑景雄道:“姐你也不是一直在写,你还日日去县城。” “出去走走,能让我头脑清醒,来回路上还正好构思剧情,”桑景云道,“你要是觉得写书简单,也可以去写。” 桑景雄闭上嘴巴,不敢再说话。 他见桑景云和桑景英挣到钱,私底下也想过要写小说,但折腾半天,也就写出几百字,全无头绪。 他确实写不了。 桑景云一共买了五册书,她送了洪永祥一册,又给了洪玥一册,剩下的三册带回家。 一册她自己拿着,另外两册则给了桑景英:“这两册书,阿英你看着安排。” 桑景英认真点头,然后道:“我明日,要拿一本去学校给同学看。” “哥,我也要一本!”桑景雄道。 这年头孩子的课外书很少,他若是有这么一本连环画,一定人人羡慕。 这么想着,桑景雄又道:“哥,你给我一本吧,我明日想拿去糕点铺,给铺子里的人看。” 桑景雄一直磨着桑景英,桑景英到底还是同意了:“这书是我借你的,不是给你的,你不能弄坏,若是你将书弄坏,得赔我钱。” 桑景雄满口答应。 第二日是周一。 桑景云照旧去了县城,然后发现《新小说报》上,依旧没有刊登自己的小说。 不过稿费已经到手,她对这些,倒也不是特别在意。 到过洪兴纸号后,桑景云便跟桑钱氏一起,前往钱庄。 昨日刚到手的两张面值一百元的庄票,两人不打算动。 但他们将之前剩下的那张五十元的庄票兑现,换成银元。 银元到手,桑景云就挽着桑钱氏撒娇:“奶奶,往后家里每日都吃点肉吧,我和景英太瘦了,需要吃点东西补一补。” 桑钱氏一口答应:“好。” 桑景云又道:“奶奶,昨日的咸水鸡非常好吃,今日我们再去买半只?” 桑钱氏不太愿意:“阿云,买半只咸水鸡的钱,已经能买一只大公鸡,自己买大公鸡杀了吃,还能得到鸡血和鸡内脏,不如我们买只鸡?” 桑景云对此并无意见,同意买一只公鸡吃。 这时的鸡哪怕不是放养的,吃的也是天然的粮食,肉质非常好,即便只是用白水煮熟,她也爱吃。 两人买了一只鸡,一回家桑钱氏就将之杀了,中午,桑钱氏还将鸡内脏切小,炒了一盘。 桑景云在现代时不爱吃这些,但如今,她的身体叫嚣着想要油水,也就吃得不亦乐乎。 桑景云吃炒鸡杂时,桑景英正跟同学一起吃饭。 珐琅班不收学费,每月还给两个银元,但并不包吃住。 不过学校内部食堂,饭菜非常便宜,因而那两个银元,已足以让学生养活自己。 珐琅班的学生,家境大多一般,他们去食堂吃饭,往往是买一个铜板的米饭,再买一个铜板的蔬菜。 也有人囊中羞涩,只买一个铜板的米饭,用家里自带的咸菜就着吃。 桑景英以往,都是买菜的,但今日他只买了米饭。 有与桑景英一道吃饭的人见了,好奇问:“桑景英,你今日不吃菜?” 在他们这些同学里,桑景英看着像是条件不错的,怎么也不吃饭? 桑景英笑道:“我今日带了菜。” 昨日桑景云一口气买了三斤卤豆干,到家后,他们只吃了三分之一,剩下的被桑景云分成两份。 一份她让桑景英带来学校,跟同学一起分着吃。 另一份她让桑景雄带去糕点铺,给人家加个菜。 糕点铺老板一家是好人,可以走动一下。 桑景英将卤豆干放在一个小坛子里,带到了学校。 他将那坛子拿出来,给几个要好的同学夹了一人一块,又将剩下的倒到自己碗里,与他们一道吃起来。 豆腐干并不是什么稀罕东西,只有一块还很少。 但卤豆干用的卤汁实在美味! 众人都觉胃口大开,恨不得再去买一个铜板的米饭才好。 “等月底拿到钱,我一定要去买些卤味吃。” “我也是。” “一个月有两枚银元,每周改善一次伙食,也是够花的。” …… 他们以往都是跟家里拿钱花,想到月底自己能拿到工钱,兴奋不已。 而这时,桑景英又拿出一册书:“我昨日跟着我姐去租界,我姐买了一本书送给我,你们可要看?” 桑景英的同学自然是要看的,接过看起来。 现代的学生,必然是不稀罕一本连环画的,连环画哪有手机里的各种视频好看? 但此时的学生娱乐极少,他们还都家境一般,一本连环画,已足以让他们稀罕。 “这画得真不错。” “租界的书都这样的?他们用的句读有些奇怪。” “桑景英,你姐对你真好!” 墨染民国 第45节 …… 众人正说着话,突然注意到编者一栏,有“景英”两字。 他们纷纷询问:“景英,这莫非是你写的?” 桑景英后悔没有好好起个笔名。 他当时,其实是想让周围人知道他写了这书的。 只是费中绪撒了个谎,那他现在,最好还是别宣扬自己是编者的事情。 桑景英道:“你们觉得,这会是我写的吗?” 众人听桑景英这么说,都觉得这应该不是桑景英写的。 桑景英与他们一样,不过刚小学毕业,哪能编书? 他真要有写书的本事,也不会还来半工半读。 众人不再纠结此事,认真看起这书。 这连环画,颇有意趣,他们看过后,都想去看看《西游记》原著了! 与此同时,《上海日报》编辑部主编高汉林,看到了洪永祥送上来的,采访费中绪后,写的跟《西游记》连环画有关的采访稿。 这采访稿主要写的,其实还是推广白话文和标点之事。 高汉林致力于推广白话,他看过洪永祥给他的《西游记之猴王出世》后,当即决定要在报纸上刊登这篇报道。 而南城书局,费中绪在看过洪玥画的稿件后,立刻请来画工,继续绘制石板。 洪玥这次用一周时间画完了三册书,速度很快,就是里面一些图,略有瑕疵。 但这并无大碍。 真要说画画的本事,他们请的那位绘制石板的师傅,远胜洪玥。 让画工师傅在绘制石板时稍加注意,修饰下不妥之处即可。 第35章 谭峥泓 桑景云吃过午饭, 就坐在堂屋门口,继续写《双面魔君》。 她全神贯注工作一个小时,大约写了一千字。 放下笔, 桑景云开始在院子里遛弯,顺便活动手指。 桑景丽瞧见, 跑到桑景云身后,跟着桑景云绕圈。 桑景云转头看她, 她就朝着桑景云甜甜地笑。 桑景丽是个过于听话的孩子,家里人让她不要在桑景云写小说的时候打扰桑景云, 她就只在桑景云起身走动时, 跑到桑景云身边。 这样乖巧安静的小姑娘, 总是讨人喜欢的,桑景云每天都会给她一块糖吃。 再多就没有了, 小孩子糖吃多了, 对牙和身体没好处。 桑景云牵起桑景丽的手,在院子里走了两圈。 小姑娘很可爱, 但她自己没养过孩子, 不会哄孩子, 也就不知道该如何与这个孩子相处。 正这么想着,桑景云突然看到院子里,被桑钱氏分类收集起来的公鸡的羽毛。 这时代是没有垃圾的,鸡毛也能卖钱。 隔段时间, 就会有人喊着“鸡毛换糖”, 挨家挨户来换鸡毛。 桑景云问桑景丽:“阿丽, 想不想要毽子?” 桑景丽不明所以。 这时候也是有毽子的,桑景云这身体的原主小时候就玩过,但桑景丽没玩过。 她一开始人小腿短玩不了, 后来则是家里乱糟糟的,没人陪她玩。 桑景云看向桑学文:“爹,你给阿丽做个毽子吧,再把我昨天带回来的连环画给她讲一讲。” 桑学文点了点头,去跟桑钱氏要铜钱。 如今的毽子,都是将两到三个铜钱叠在一起,往中间的小孔里塞鸡毛,塞紧实后,用布包裹铜钱,就是一个毽子了。 她没时间做,但桑学文有时间。 原本的桑学文,还很会踢毽子。 让桑学文去做毽子之后,桑景云又去找陆盈:“娘,你以后带着阿丽,多出去走走吧,她整日待在家里,无人陪她玩,挺无聊的。” 桑景云一直都觉得桑景丽整日待在家里不太好,小姑娘在家没有玩伴,桑学文还时不时犯病,这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但桑钱氏要看着桑学文,她跟桑景英又有各自的事情要做,没时间带桑景丽出去玩。 能指望的,只有陆盈。 陆盈不解:“不都是这样的?” 桑景云微微一愣,目光落在陆盈的脚上。 陆家家教很严,陆盈从小就裹脚,年少时很少出门。 一直到婚后,她才有机会跟着桑学文出门逛街。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样,陆盈不擅长跟外人打交道,她还是一个非常安静的人,喜欢在角落里待着,没什么存在感。 桑景丽随了她,同样安静。 桑景云道:“娘,我在书上看到,小孩子要多走动,身体才好。你看,两个弟弟总在外面跑,是不是身体就好?我跟阿丽跑动少,身体就没那么好。” 桑景丽跟原主一样,身体一般,时不时生病。 陆盈道:“那我带她在院子里多走走。” “娘,你带她去外面交几个朋友吧,咱家的院子太小了,也没人陪她玩。”桑景云道。 他们家附近,是住着一些农户的,可以让桑景丽跟农户的孩子玩。 陆盈没答应,满脸踌躇。 桑景云知道陆盈是心中胆怯,不敢带着桑景丽,主动去找人玩。 她给陆盈出主意:“娘,到时让爹多做几个毽子,你带着阿丽去附近踢毽子就行,若有孩子来找阿丽玩,你再给她们分点瓜子花生。” 让陆盈带着桑景丽主动去找人玩确实强人所难,但可以等那些孩子自己来找桑景丽玩。 只要桑景丽能有几样好玩的玩具就行。 有陆盈在旁边看着,那些孩子也不会去欺负桑景丽。 陆盈答应下来。 桑景云还要写书,很快便回到自己的座位上,继续写起来。 桑学文以前是个沉迷玩乐的纨绔,还会自制玩具,做毽子对他来说不算难,他花一下午的时间做了两个毽子,陆盈还用碎布将之装饰了一下。 桑景云对这样的无聊的运动不感兴趣,试了一下就不再踢。 桑景丽却不同,她大概是平日里能玩的东西太少,对这两个毽子分外喜爱。 意识到桑景丽缺玩具,桑景云第二天去县城后,就在一家卖竹制品的店里,给桑景丽买了一个小竹椅,一些竹子做的哨子,还有一个竹蜻蜓。 桑钱氏见桑景云花钱,什么都没有说。 家里前面三个孩子,是不缺玩具的,他们小时候,还有下人带着玩儿。 桑景丽这大半年,却连院子都没出去过几次,着实可怜。 桑景云买完东西,照旧去了洪兴纸号。 洪掌柜看到桑景云,一副很高兴的样子:“阿云,快来看报纸!” 桑景云闻言,立刻问:“洪爷爷,我的书刊登出来了?” 洪掌柜道:“没有,《新小说报》上还是没有《双面魔君》,是《上海日报》,上面写到了南城书局出的《西游记》连环画。” 原来如此! 桑景云来到洪掌柜身边看报纸,果然在《上海日报》上看到了相关报道。 不管怎么说,这都是大好事儿,桑景云心情极好:“洪爷爷,这报纸要一定要给阿玥看看,再收藏起来。” “那是必然的,”洪掌柜笑道,“你们弄的这连环画很好,我也很喜欢,若有新书出来,你一定要帮我买。” “好。”桑景云一口答应。 桑景云看到这篇报道很高兴,某些人看到之后,就不太高兴了。 《新小说报》主编黄培成,今儿个一大早,就来到编辑部。 他满脸笑容,心情极好。 就在昨日,他又收到了云景送来的稿件,如今他手上,已经有七万多字《双面魔君》的稿件,完全可以开始连载。 最要紧的是,他让人去制作刻了标点的铅字,如今已经做好。 明日的《新小说报》上,就会出现这部小说! 《新小说报》连载的其他小说,黄培成并不打算用标点,毕竟有些人,可能会不适应。 他甚至不打算用《双面魔君》,替换掉原本正在连载的小说。 如今很多报纸,都只有一张纸,但《新小说报》因刊登的是小说,需要的版面多,因而一直都有三张纸,卖三个铜板一份。 从明日开始,黄培成打算将《新小说报》增加到四张纸,其中一张纸,专门用来刊登《双面魔君》。 增加版面会增加报纸成本,但也能多登一些广告,并不会亏钱。 《双面魔君》是一部很好的小说,再加上他刊登这部小说时会用标点,他们《新小说报》,或许会因此声名大噪。 黄培成很有野心,他一直想办出上海销量最好的小说报。 “我们报社在其他报纸不用标点时,便使用标点,这虽然会引来争议,但也是一个巨大的卖点!总有人说我们的报纸上不得台面,结果呢?我们其实走在时代前列!”黄培成心情很好地跟手下编辑说话。 他手下的编辑纷纷赞同:“我们这也是在支持文化改革!” 墨染民国 第46节 “有标点的报纸,我们是独一份,一定引人注目。” “虽然会被某些人骂,但有争议方有热度!” …… 黄培成也觉得有争议才有热度,之前《上海日报》的高汉林发文指责他们报纸上连载的一部小说,说那小说非常低俗,是教人如何去青楼的。 而这不仅没有让他们报纸的销量下降,反而让他们报纸的销量增加许多。 现在若有人骂,不见得是坏事。 最重要的是,他的报纸刊登白话小说还用标点,这是走在了《上海日报》前面,他也能压高汉林一头。 说完话,听到外面有报童叫卖报纸,黄培成立刻将人喊进来。 报童年纪不大,也就十来岁。 这报童很瘦,显然日子过得并不好,但他的手脸和打了补丁的衣服都干干净净的。 干净是对报童的基本要求——报纸不便宜,只有有钱人才买,那些有钱人,可不会买一个脏兮兮的孩子手上的报纸。 报童手上拿着一些报纸,背在身前的布袋子里,还放着许多报纸。 黄培成拿出几个铜板给他:“我买一份《申报》和一份《新闻报》。其余报纸你也给我看看,若我有想要的,便也买下。” 这报童无有不应,拿出各种报纸给黄培成看。 黄培成对别的报纸不感兴趣,挑出《上海日报》阅读。 他是不乐意花钱买《上海日报》的,资敌的事情干不得。 但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这《上海日报》,他必须看。 “这报纸上的新闻,要么是大家都知道的,要么是过时的,别的又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实在没什么好看……”黄培成正嫌弃《上海日报》,动作突然僵住。 这报纸上,有一篇报道,是说南城书局出了个有标点的漫画,还号召大家使用标点。 黄培成看到这篇报道,险些一口血喷出去。 《上海日报》刚刚号召大家使用标点,他就在刊登小说时用上标点,像是跟着《上海日报》走。 “岂有此理!”黄培成怒道。 若是这《上海日报》的报道晚一天发,那丢脸的,便是高汉林了。 高汉林的运气,为何如此之好? 见黄培成面色有异,《新小说报》其他编辑,便都过来看报。 见到《上海日报》上的报道,他们也有点郁闷。 他们正准备一鸣惊人,结果死对头先呼吁了一番…… “先生,你要买这份报纸吗?”报童满脸希冀地问。 “这报纸不好看,我不买,我再买一份《时事报》。”黄培成又掏钱买了一份《时事报》。 他咬着牙,将《上海日报》上的报道又看了一遍,同时在心中将高汉林骂了个狗血淋头。 报童离开后,有编辑问黄培成:“我们可要按计划印刷《双面魔君》?” 黄培成道:“要!” 都做了那么多准备,他哪能不印? 他从不看《上海日报》,他们《新小说报》用标点,跟《上海日报》无关。 黄培成看《上海日报》时,上海地界,很多人同样在看《上海日报》。 法租界,一栋漂亮又宽敞的洋房里,谭峥泓正在吃早餐。 他吃的是牛肉粿条,这东西在上海没得卖,是他带来的厨子专门给他做的。 一边吃早餐,谭峥泓一边看报纸。 他父亲在来了上海后,便将销量好的报纸,全都订了一遍,每日,都会有专人将报纸送到他家。 报纸上的字密密麻麻,看得谭峥泓眼晕,他挑拣着排版清爽的报纸,看了些时事新闻,然后便翻出《上海日报》阅读。 谭峥泓的国文不太好。 他父亲谭大盛是日子过不下去,去南洋讨生活的劳工。 因为勤劳肯干,谭大盛被谭峥泓那个更早一些到南洋,开了一家铺子的姥爷看中,娶到了他的母亲。 之后,谭大盛跟他姥爷借了钱做生意,因运气好,在二十年间将生意越做越大。 现如今,谭家在南洋有好几个橡胶园,还有好几处矿场,乃是南洋富豪之一。 谭大盛一心想回来报效祖国,晚清时,就跟某些官员联系上,想回国投资开厂,后来国内局势有变,他的行程被耽搁,也就到了今年才回国,受邀来到上海。 谭峥泓受父母影响,也一心报效祖国,为此,不惜撕掉爱德华医学院的录取通知书。 谭大盛见他态度坚决,也就将他带回国内。 如今谭大盛在上海办厂,他也就住在了租界。 谭峥泓对租界生活,极为不适应。 他会马来语、英语、闽南语,还会一点潮汕话,但不会说吴语。 国文的读写,对他来说也很难。 字他是认识的,要读些白话文也不成问题,但文言文,他许多都看不懂。 他的字,还七歪八扭非常丑。 这不能怪他,他自幼在英国人办的学校读书,老师讲的都是英语。 十七岁的他说英语完全没口音,但国文只有上海高年级小学生的水平。 为此,来到上海后,谭峥泓还闹过几回笑话。 现如今,谭大盛请了一位名师教导谭峥泓国文,但这并非短时间能精进的。 谭峥泓愿意看《上海日报》,是因为《上海日报》上的新闻,写得非常白话。 此外,这份报纸还会刊登诸如某小开因被欺骗感情,闹着要自杀这样的新闻,谭峥泓对这些很感兴趣。 今日,他照旧在《上海日报》上,搜索有意思的新闻。 翻阅时,他看到其中一篇报道,说南城书局,出了一部有标点的《西游记》连环画。 若有标点,国文也不至于这么难读!谭峥泓当即就想看一看这连环画。 恰好今日,他的国文老师有事不来给他上课。 谭峥泓扯了扯自己的长袍,骑着自行车出门,一路问话一路走,很快来到南城书局。 此时的人,能做的事情不多。 因而许多人在看到《上海日报》的报道后,便来南城书局,想要购买《西游记》连环画。 谭峥泓见人多,对这部连环画愈发感兴趣,但此时书局里人满为患,他隐约还听到有人说这部连环画已经售罄。 正巧看到有人喜形于色,拿着一册连环画出来,谭峥泓叫住对方,提出要用两个银角子,购买对方手上的连环画。 那人毫不犹豫,将连环画卖给谭峥泓。 谭峥泓站在原地,便翻看起来。 他并未看过《西游记》,只听人说起过,翻开这连环画,也就觉得里面的故事非常新奇。 这石猴挺有意思! 谭峥泓看书有些慢,但没过多久,便将手上的连环画看完。 正巧此时书局内的人,因书已售完纷纷离开,他便挤了进去:“我想买这书后面的内容,要如何买?” 费中绪听到声音看过去,就看到一个比自己高了大半个头,相貌英俊的少年。 这少年穿着跟他一样的熟罗长袍,但他的长袍是亲戚给的旧衣,这少年穿的却是贴身新衣。 此外,对方的裤子是纺绸的,鞋子是缎面的,一看便知出身富贵。 费中绪笑道:“这书现下只出了一册,但若是有需要,可花钱预订后续连环画,若愿意出跑腿费,我们南城书局还可送货上门。” 见谭峥泓听不太懂吴语,费中绪还连比带划了一番。 弄清楚费中绪的意思后,谭峥泓摸出两个银元做定金,让南城书局在新书印刷出来后,马上派人送到他家,每册都送五本。 谭峥泓父母的国语也不好,谭大盛劳工出身,虽后来苦学过,国语水平也就跟谭峥泓差不多,他母亲更是许多字不认识。 他觉得这书,父母也能看。 他还有一些朋友,应该也会喜欢这书。 谭峥泓订购完,骑着自行车回家,觉得很是无聊。 上海租界能玩的东西不少,比如去年,就开了个新世界游乐场。 里面光剧场,就有十多个,表演戏曲、曲艺、话剧、歌舞、魔术等,还会放电影。 但戏曲他听不懂,话剧人家说吴语说北京话,他也听不懂,他还不喜欢歌舞,能看的就只有魔术和电影。 电影总共没几部,魔术表演也大同小异,他早已看腻。 他在南洋时,忙于读书没个空闲,还以为来了上海,也会过差不多的生活。 毕竟他父亲早已帮他安排好,让他进复旦公学读书。 奈何他国文不行,此时老师或是用吴语授课,或是用北京话授课,他还遇上听不懂这个大问题,只能先找老师学国文,改为明年入学。 谭峥泓想找些事情做,交一些朋友,但因为之前有人把他往烟馆带,他父亲便不敢让他出门社交。 南洋鸦片同样泛滥,还有专门的鸦片税,是殖民者的重要收入来源。 但有识之士,都知道这是祸害,谭大盛就对此深恶痛绝,唯恐谭峥泓被带坏。 回去的路上,谭峥泓看到有两个外国巡捕在用棍子打一个衣衫褴褛,背着两筐红薯的中年男人。 那中年男人不知自己为何挨打,抱着脑袋连连求饶,却让那巡捕愈发生气,踹了他好几脚。 他立刻上前,与那外国巡捕交谈起来,这才知道这中年男人,是迷路走到富人区,才遭到驱赶,偏他被吓破了胆子,只知道蹲在原地求饶,一直不走,也就挨了打。 这人实在冤枉! 墨染民国 第47节 谭峥泓拿出两个银元,给那两个外国巡捕一人一个,总算让那两个巡捕住手。 接着,他又拉着那满脸惶恐不知所措的中年男人离开这片区域。 最后,谭峥泓更是花费两个银元并三个银角子外加二十几枚铜元,连筐带菜买下中年人挑来的两大筐红薯,用自行车载回家。 这中年人只肯收一个银元,但他见对方一身的伤,就将身上剩下的钱,全都掏出来给对方。 然后,他跳上自行车,一顿猛踩逃之夭夭。 两筐红薯加起来一百多斤,被中年男人细心地绑在谭峥泓那辆自行车的后座两侧,让自行车难骑许多。 十七岁的谭峥泓力气不够大,到家时已筋疲力尽。 让下人去收拾红薯,他往沙发上一躺,便不动了。 过了许久,他才让人将《新小说报》拿给他,慢慢看起来,遇到不懂的,便用铅笔圈出。 这是他国文老师让他做的事情,等上课时,老师会帮他讲解。 《新小说报》算有意思的,但谭峥泓还是看得昏昏欲睡。 他一直以为自己是爱看小说的,曾经,有人送他一部英文版《基督山伯爵》,他就看得如痴如醉,一晚上没睡。 但这些小说,他实在看不动。 桑景云对租界种种,并不清楚。 她回到家,将买的玩具给桑景丽后,便如往常一般,写起小说来。 她如今已经有了些积蓄,但还是太少。 她需要花钱的地方很多,还想要属于自己的,位于租界的房子。 努力赚钱吧! 第36章 刊登 农历九月十五, 星期三。 桑景云早上起来,照旧去水井边洗漱。 洗漱好,她简单扎起头发, 就见陆盈抱着桑景丽从楼上下来。 这会儿也就五点左右,还很早, 但她们两个晚上六七点就已上楼睡觉,到现在醒来, 也睡够了。 桑景丽一下楼,就拿了毽子踢着玩, 哪怕一次只能踢一两个, 也乐此不疲。 而陆盈在旁边用碎布缝着什么。 桑景云见了, 好奇询问:“娘,你在做什么?” 陆盈道:“我在做沙包。” 桑景云从原主记忆里, 找到了这种玩具。 用碎布缝出乒乓球大小的口袋, 在里面装满沙子封好口,就是沙包了, 这是女孩子常见的玩具之一。 沙包一般一次做很多个, 它的玩法很多样, 有些人抛接着玩起来,甚至跟玩杂耍似的。 桑景云对这样的玩具同样没兴趣,但桑景丽应该会喜欢。 看了一眼去院子里玩竹蜻蜓的桑景丽,桑景云对陆盈道:“娘, 等下我们去县城的时候, 你带着景丽到附近玩吧, 顺便再买点鸡蛋。” 他们家搬来已经大半年,期间,桑钱氏时常跟附近农户买吃食。 农户虽然可以把鸡蛋和蔬菜挑去县城卖, 但县城到底有些远,他们也不是日日都去的,桑钱氏上门跟他们买,他们求之不得。 现在陆盈拿着钱去跟他们买鸡蛋,他们对陆盈的态度,也一定不会差。 “我……我不会……”陆盈犹犹豫豫。 桑景云看向桑钱氏:“奶奶,你跟娘说一说,说你以往是怎么去买鸡蛋的。” 桑钱氏当即跟陆盈说起来。 桑景云则拿出自己昨日写的稿件,进行修改。 修改完,她将稿件放在一边,就去吃桑学文做好的早餐。 主食是浓稠的粥,菜是咸菜炒毛豆,以及一大盘凉拌萝卜苗,四个孩子,还都有一个煮鸡蛋。 现在的萝卜苗已经长到十几厘米高,吃着有些老了,接下来他们也不会再吃,要留着长萝卜。 桌上这两道菜是桑学文做的,现在的桑学文,已经很擅长做家务。 吃过饭,桑学文被关在房间里,其他人一起出门。 桑钱氏在出门后,往院门上挂了一把锁,然后将钥匙给陆盈:“钥匙你拿好,我带你去我认识的人家,你在那边带着景丽玩儿。要是待不住了,就回家,要是能待住,我们回来的时候来接你。” 陆盈小声说了一句“好”。 桑景云又道:“娘,你别忘了买鸡蛋,等明儿个早上,让爹做蛋炒饭吃。” 陆盈又低声应下。 那些农家起得都早,桑钱氏把陆盈带到一个她觉得好相处的大娘那里,让那位大娘照看着一点陆盈,就跟桑景云他们,一起前往县城。 桑景云让陆盈出去跟人接触这事儿,桑钱氏也是赞同的。 她这个儿媳妇,刚嫁到桑家的时候,胆子就很小,她都不敢大声跟儿媳妇说话,就怕吓到儿媳妇。 后来,儿媳妇胆子渐渐大起来,敢独自带孩子去逛街买东西,也有了几个朋友。 但这两年,家里人心惶惶,陆盈就又不出门了。 这样子是不行的,陆盈年纪也不小了,再过几年,她说不定就要当外婆当奶奶,哪能连出门买个鸡蛋都不敢? 更何况,陆盈也不是不爱出去,以前有那么几年,她天天去茶楼喝茶,听人讲故事。 四人来到县城后就分开。 桑景云和桑钱氏先去兰心衣帽店,再去买菜,最后去洪兴纸号。 桑景云今天到的时候,洪掌柜很是兴奋:“阿云,快来看《新小说报》!” 桑景云闻言连忙上前,然后就见洪掌柜从一份报纸里,取出一张给她。 这张报纸,桑景云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双面魔君》四个大字。 她的小说,出现在报纸上了! 如今的印刷设备并不好,报纸上的字也就比后世要大一些,一些报纸上的字还很少。 《新小说报》算是字比较小,也比较密的,毕竟这是一份专门刊登小说的报纸。 桑景云兴奋之余,看向报纸上的内容,随即惊喜地睁大眼睛。 她的小说,在刊登时,竟然用了标点! 虽然不是所有的标点都有用上,但逗号句号都是有的,这让她的小说清爽好读。 桑景云很确定,昨天的《新小说报》上,是没有标点的。 今天,《新小说报》竟然做了个变革! “阿云,这就是你写的书?”桑钱氏好奇问。 “是的。”桑景云开口,认真去看自己的小说。 她的小说,绝对是《新小说报》刊登的诸多作品里,最好读的一部。 至于读者喜不喜欢,因每个人看书的口味不同,想让所有人都喜欢她的作品不可能。 但她觉得,她的小说,应该符合爱看武侠小说的读者的喜好。 这张报纸,除广告外,只刊登了她的小说,加起来大约三四千字。 桑景云将手上的报纸看了又看,又去看《新小说报》的其他版面。 这一看,桑景云才注意到,其他小说并没有加标点,还是原来的模样,原本的版面也没动。 刊登了她的小说的那张报纸很独立,像是《新小说报》在出售时,多送了客户一张。 而这,也显示出她这部小说的独特,和《新小说报》对这部小说的重视。 桑景云心中升起无限欢喜,她深吸一口气,对桑钱氏道:“奶奶,我们去买报纸吧,我要买三份。” 这是自己写的第一部小说,她想把刊登了这部小说的报纸,全都收藏起来。 至于为什么买三份……一份收藏,一份放在家里偶尔翻阅,剩下的一份,可以让桑景英带去学校,与同学一起看。 这能让她的作品被更多人看到,还能增进桑景英跟同学的感情。 买报纸可以找报童,也可以找固定的摊位。 桑景云没见到报童,就去这条街一个出售报纸的摊位,说要购买三份《新小说报》。 《新小说报》是专门刊登小说的报纸,除连载的小说外,上面还有短篇小说和趣闻笑话。 相比于其他有时效的报纸,这份报纸,属于过期了也能卖出去的。 有些人来买它,就是想要个消遣,不介意它是昨天出的,还是今天出的。 也因此,卖报的人,进的《新小说报》比较多。 他将三份《新小说报》拿给桑景云,好奇询问:“小姑娘,同样的报纸,你怎么一次买三份?” 桑景云道:“今天这报纸,是不一样的。” 卖报纸的人有些疑惑,就在桑景云离开后,拿出一份《新小说报》翻开。 他倒要看看,今日这报纸,有何不同! 这一翻,他就发现今日的《新小说报》,比往常多了一张。 这上面刊登的内容与众不同,文字中间,竟是用一些符号隔开。 《双面魔君》?这名字有些古怪,莫非是写的鬼怪? 这人好奇地看起来。 这卖报纸的人,年少时在族学度过几年书。 墨染民国 第48节 他当时坐不住,学不进去东西,简单认了字之后,就不再继续读书。 当时还能考科举,但考科举不容易,并不是人人都合适的,他们族学绝大多数人,都是读了几年,就不再继续读书。 因读书不多,他不爱看报纸。 但这个故事与众不同……卖报纸的人,不知不觉,便认真看了下去。 三千多字很快便看完,这人看着“未完待续”四个字,心里抓心挠肝一般难受。 等明天拿到《新小说报》,他一定要第一时间看这个故事! 这人甚至想把这张报纸从眼前这份报纸中抽出,收藏起来,但他卖的报纸里若是少一张,会失了诚信。 这人想来想去,最后将一整份报纸全都放在旁边。 这份报纸他不卖了,留着自己看! 桑景云已经发现今天的《新小说报》的不同之处,其他人自然也发现了。 租界某茶楼,一个说书先生在喝了一口茶润喉后,翻开《新小说报》。 早先,很多说书先生是不识字的。 他们会讲一些他们听来的,口口相传的故事,也会自己编一些故事讲。 但如今,识字的说书先生多了起来,这人就识字。 因为识字,他能讲的故事也就比较多。 《三国演义》《水浒传》之类不用说,现在有了报纸,他还可以给人讲报纸上的故事。 今天,他就给那些来喝早茶的人,说了一个时辰的故事。 此刻他有些累了,嗓子也受不住,就坐在一边休息,顺便看今天的《新小说报》。 这段时间,他每天都会讲《新小说报》上的一个连载故事,有时还会挑上面的一些短篇故事,读给别人听。 一边喝茶,一边看报,这人看着看着发现不对。 这《新小说报》,今日怎么多了一张? 双面魔君,这是何意? 魔是鬼怪的意思,这是《聊斋志异》这样的故事? 说书先生开始读这个故事,读了几段,才发现这是个武侠故事。 这故事,开篇就很抓人,还很好读! 报纸上的故事,他往往要先看两遍,斟酌一番用词和停顿,才能给来茶楼听他说书的人读。 但这书,因句读加得好,他能直接读。 里面讲的东西也新奇,内功一说,他之前从未听过。 以他的经验,那些来听说书的人,肯定会喜欢这个故事。 说书先生捧着那张报纸,爱不释手,想了想,他叫来自己的孙子,让自己孙子,再去帮自己买一份《新小说报》。 这个故事,他往后肯定要多讲几次,若只有一份报纸,不小心弄脏弄丢就麻烦了! 租界,张庄茂就读的中学。 这所中学,有很多学生会买报纸看。 因此,每到早上,都会有报童来学校门口兜售报纸。 张庄茂手头宽裕,是会每天买报纸的人之一,他跟与他同班的几个同学说好,每人都买不一样的报纸。 买完回到教室后,他们先看自己的那份报纸,看完再相互交换看。 等都看过,他们还会将报纸放到教室后方的架子上,供全班同学看。 他们除了买《申报》这样销量很高,刊登新闻的报纸外,还会买一些用作消遣的报纸,《新小说报》就是其中之一。 负责买《新小说报》的,是一个家里做粮食生意的矮个少年。 他非常喜爱《新小说报》,近来更是天天跟人聊《新小说报》上的一个武侠故事,以至于班里绝大多数学生,都在追这个故事。 花钱买下《新小说报》,回到教室后,矮个少爷迫不及待地看起这个故事。 这时,有与他关系好的学生上前,跟他要一张报纸看。 这个学生家境不好,父母给的钱只够吃饭,买不起报纸,每日都是蹭矮个少年的报纸看。 矮个少年毫不犹豫,从手上那份《新小说报》里,抽出一张给这人。 这人道谢,看向手上的报纸,随即发出惊呼。 “怎么了?”矮个少年问。 这人道:“这张报纸,不太一样!” 矮个少年凑过去看,也惊奇不已:“这报纸竟跟《西游记》连环画一样,有标点!” 矮个少年这话一出口,立刻就有其他人凑过来看报,读这张报纸上的内容。 这一看,大家就没声了。 一直到众人挤在一起,将所有内容看完,才有人道:“孟佑实在可怜。” “那些恶人着实可恶!” “孟佑能不能活下来,报仇雪恨?” “内功是什么?” “这标点看着真不错。” “这书看起来也舒服。” …… 一群少年热烈地讨论起来,那矮个少年,更是连他一直追的那本武侠小说都忘了。 张庄茂没轮到第一批看报,但却是第二批看报纸的人。 他注意到,这部小说的作者,也是云景。 张庄茂开口:“这小说也是云景写的,不知道这云景是谁。” 有人道:“他写的连环画用标点,他写的武侠小说也用标点,他还让《新小说报》多印一张报纸,上面只刊登他的小说……这云景,应该是报纸上常出现的新式文人之一。” 众人纷纷点头,觉得这人说的对。 不管是之前的连环画,还是这次的小说,恐怕都是某个新式文人为了推广标点和白话,专门写的! “他的行文用词当真流畅!”张庄茂夸奖起这人来。 他就说云景不可能是桑景云,桑景云哪写得出这样的小说? 至于那矮个少年,却是往外跑去。 他想多买一份《新小说报》,收藏起来。 法租界,谭宅。 谭峥泓洗漱好下楼,便有人送来早餐。 早餐吃的是炒面,桌上还有一盘拔丝地瓜。 炒面配料很多,拔丝地瓜也很香甜,谭峥泓吃了不少。 吃完,他一边看报纸,一边等自己国文老师的到来。 今日那份《上海日报》上的新闻,并不好看,谭峥泓想了想,翻开《新小说报》。 这报纸虽然读着费劲,但比别的报纸要有意思,他尤其喜欢上面的短篇故事。 至于连载的故事,有些故事在他订购报纸时,就已开始连载,没头没尾还读着费劲的故事,他看不进去。 翻开《新小说报》,打算找短篇看的谭峥泓,突然发现其中一张报纸不太一样。 这报纸上,有标点! 谭峥泓喜出望外,立刻看起来,这一看,就把故事看了进去。 明明只有一个开头,但不知为何,这故事他尤为喜欢。 他觉得小说,就该是这样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无名诀》这样的功法,若是真的有就好了……”谭峥泓在将这个故事来来回回看了好几遍后,突然想到了什么,叫来宅子里的下人。 他给下人三角钱,对下人道:“你去买五份《新小说报》回来!” 他要将这个故事从头到尾收集起来,寄给自己还在南洋读书的,以前的同学看。 下人喜气洋洋地去买报纸了。 买五份报纸,也就花个一角钱,剩下的两角,那就是他的跑腿费了。 他们小主子,真是个大方的! 下人刚走,谭峥泓的国文老师就来了。 这是个三十来岁的男人。 谭大盛知道时代正发生巨变。 他见识广博,给谭峥泓请国文老师时,自然不会请旧文人,他请的,是一个去日本留过学的,接受过新思想的新式文人。 这人跟谭峥泓关系不错,教导也很用心。 见谭峥泓正看报,他面露笑容:“你今日竟专心看报,着实难得!” “张先生,这报纸与众不同!”谭峥泓拿着那张《新小说报》给张先生看。 张先生这一看,就注意到了那些标点。 这是提倡使用标点的文人,说动了一个报社,让报社在刊登小说时,使用标点? 这可真是个好消息! 张先生很是高兴,开始读报。 他以为这用了标点的,是一篇讲述新思想的文章,不想仔细去看,竟发现这是一部小说。 墨染民国 第49节 这小说用词流畅,非常好看,他很快就将之看完。 “妙啊!”张先生赞叹。 谭峥泓觉得自己遇上了知音:“张先生,你也觉得这小说写得好,是不是?” 张先生道:“我觉得妙的,不是这部小说,而是写这部小说的人的想法。借由小说,确实更容易让人接受标点。” 他不爱看《新小说报》,但知道这份报纸,非常受上海普通市民的喜爱。 今日,说不定有上万人,看到了这张有标点的报纸。 “标点如此好用,早就该用了。”谭峥泓这时才想起来去看作者名字,这一看,便看到“云景”两字。 他眼睛一亮:“张先生,这个作者,之前还编了一部带标点的连环画!” 谭峥泓连忙将昨日买的连环画拿出来,给张先生看。 张先生看过,便道:“这应该是个笔名,我不知道这笔名后面的人是谁,但他一定是一位一心推动文化改革的人!” 张先生有师德,之前教授谭峥泓时,尽量不给谭峥泓灌输自己的思想。 但今日,他再也忍不住,开始跟谭峥泓大谈特谈。 谭峥泓越听越兴奋。 他自幼生活在南洋,虽然家境富裕,但南洋到底被列强占据,他免不了遭到不公正待遇。 他父亲家财万贯,但见到列强在南洋的驻军军官,却也要点头哈腰,还要月月上供。 若他们国家能强盛起来,不惧列强,那该多好! 这么想着,谭峥泓摸了摸手上的报纸。 云景先生,应该是一个像张先生一样,寻求救国方法的文人。 他一定要支持云景先生! 既如此,他再多买几份报纸送给张先生?张先生可是说了,他要将这报纸寄到北平,给他的朋友看。 谭家的下人刚买回报纸,谭峥泓就又让他去买报纸了。 多买报纸的事情,在很多地方都有发生。 当然,也有人在看到《新小说报》使用标点之后,对《新小说报》大肆批判。 可即便有人骂,《新小说报》的销量,也是实打实的。 今日的报纸,黄培成多印了一千份,因而早上时,并未卖光。 然而上午八点,便有许多人来找他,想要多进一些《新小说报》,不过短短一小时,这一千份报纸,便销售一空。 报社的印刷房已经开始印刷明日的报纸,黄培成看了一圈,最后道:“明日的报纸,先停一停,把昨日报纸的排版拿出来,再印上两千份。” 他觉得,他的报纸,应当还能再卖两千份。 这报纸,一定有很多人想收藏。 往前二三十年,报纸数量很少,销量也少,1890年前后,《申报》每日不过卖出六千份。 但近十年,报纸的用纸进行了改革,从原先用毛太纸、油光纸等进行印刷,改为用新闻纸进行印刷。 印刷设备也先进许多,报纸的成本便低了很多。 报纸成本低,售价就也低了,销量自然猛增。 如今,《申报》在上海和周边大城市销售,每日都能卖出数万份。 《新小说报》跟《申报》当然不能比,他们每日大约能卖出七千份。 卖出的是七千份,看报的人却绝对不止七千个,这些看报的人,还都是家境不错的,因此,商家很愿意在报纸上打广告,广告收入是《新小说报》收入的大头。 若他们报纸的销量起来,广告一定能涨价! 多印一些,平摊成本后,每份报纸的成本还会下降。 他们报社请排工排报纸,四张加起来二十四元。 新闻纸一千张大约一元,印刷费一千张大约两元。 之前,他们每份报纸用三张纸,算下来成本是一个铜元多一点,而他们报社出售报纸时,每份卖两个铜元。 光卖报纸,七千份大约能挣五千个铜元。 现在他们每份报纸四张纸,成本有所增加。 但广告和销量也有增加,反而可以多赚一些。 黄培成算着账,已经决定,往后再接广告,一定要广告商加钱。 黄培成正想着这事,又有人找上门来,想买报纸。 黄培成喜笑颜开。 今日,《新小说报》多印了三千份,总印刷量已达到万份。 若这一万份报纸都能卖出,那上海日销量过万的报纸,便又多了一份! 第37章 后续情节 桑景云和桑钱氏买好报纸, 又去买了四斤猪肉,一斤冰糖,这才往家里走去。 回家的路上, 桑景云抱着报纸,有些兴奋。 《新小说报》编辑部的人, 大概是误会了她的身份,以为她是个有名的文人, 于是在刊登她的小说时,用了标点。 这对她来说, 有极大好处。 一定会有很多人, 关注到她的这部小说。 甚至一些平日里不看小说的人, 说不定都会读一读她的小说。 但走着走着,桑景云心里的兴奋渐渐退去, 开始考虑一些别的东西。 她原本, 只想写一部可以快速发表,可以挣到钱的小说, 并未多想什么。 但现在, 她的小说这么受重视, 她的追求,或许不该只有这么点。 桑景云觉得,自己可以想办法,将这部小说写得更好一些。 她有自知之明, 她知道她的学识, 绝对比不上这个时代那些读了多年书的文人。 单论对文言文的理解, 桑景英都能超过她。 她初高中那会儿,学了许多古文,但时间一长, 就都还给了老师。 一些纯文言的内容,她是看不懂的。 但她也有优点。 她敢打包票,她看的小说的总量,超过这时任何一个人,她写过的小说的总量,也超过这时的任何一个人。 上辈子,她是真的很喜欢看小说,看书速度还非常快,若是看不用动脑的网文,有时一天下来能看上百万字。 写小说这一点,那更不用说。 网络时代,一些小说总字数过千万,但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能写一部一百万字的小说,已经很了不得。 而她写了十几年小说,加起来有两千万字。 这些小说,在文学性上有欠缺,但论调动情绪的能力,论感染人的能力,绝不会差。 尤其是对普通人来说。 小说可以给人力量,她可以更用心地去塑造孟佑,传递给人积极的思想。 她笔下的孟佑,本就是不管遇到什么磨难,都不会放弃的,在之后的故事里,她可以多进行相关描写。 她要告诉读者,风雨后,总能迎来彩虹! 还有就是这个故事的结局。 故事的结局,是桑景云早就定好的。 她这书虽然叫《双面魔君》,但她从未想过,要让孟佑一直当魔教教主。 魔教就是一个残害百姓的黑恶势力,它不该存在。 这是她的想法,也是孟佑的想法。 只是,魔教坏,正道也不全是好人,孟佑的家人,就死在道貌岸然的正道人士手上。 在这个故事里,还有很多武林人士,仗着自己武艺高强,不把普通人的性命当回事。 就像魔教掳掠幼童培养成死士,又比如正道人士在除魔卫道时,全然不顾受到牵连的普通人。 这些武林高手,就是武侠世界的特权阶级和资本家。 有些武林人士还好,但也有很多人在拥有武力后,广收门徒,直接就成了盘踞一方的恶霸,让当地百姓苦不堪言。 这些武林人士不事生产,却能拥有源源不断的修炼资源,能培养无数打手,靠的就是压榨他们所掌控的地区的百姓。 按照桑景云的设定,当年是诸多武林人士,一起灭了名剑山庄。 一来是为了抢夺绝世武功,二来则是为了名剑山庄的财富。 孟家拥有一处铁矿,还拥有顶尖的武器锻造工艺,所以才被称为名剑山庄。 孟家被灭后,铁矿和铸造工艺,就被那些人瓜分,那些人铸造出大量兵器后,还抢占地盘,大肆敛财…… 按照桑景云一开始的设定,孟佑在掌控魔教后,会装成不谙世事,武艺平平的年轻人,进入中原武林。 他会一个个,揭露仇人的真面目,将他们全部铲除,还会设下一个局,让那些不干好事的魔教教徒和武林人士两败俱伤。 最后,他再带着他真正的心腹,那些曾与他同生共死的魔教暗卫出面,将两方势力一网打尽。 这个世界,不需要这些仗着有一身好武艺,就高高在上,将平民当做蝼蚁的人。 孟佑在底层摸爬滚打过,他曾是一个被魔教当成损耗品使用的暗卫。 他不想屠龙者终成恶龙,在成为天下第一后,便带着诸多暗卫隐居。 他们教导那些普通人家的孩子读书认字,还教他们修练《无名诀》。 墨染民国 第50节 这功法乃是僧人所创,需要修炼者拥有坚定的内心,和一颗慈悲心。 并非人人都能修炼有成,但一定会有很多信念坚定的人能成功,能守护这个武林。 这个结尾,桑景云很满意,不打算修改,也符合孟佑的想法。 但她意识到,她可以加入一些别的东西。 比如,在中间,孟佑进入某个仇人的地盘后,发现那里的百姓饱受欺凌,他可以选出其中青壮,教授他们《无名诀》和魔教速成功法,让他们在不伤身体的情况下,快速提升实力,然后带领他们反抗奴役他们的帮派,打土豪分田地。 不,不是打土豪,应该是打帮派分田地。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老百姓也是会反抗的! 这么一想,真的很爽! 写的过程中,她还可以融入自己的思想。 这个时期,阶级矛盾非常大。 在上海,外国人杀死一个中国平民,哪怕罪证确凿,也是不用偿命的。 不要说外国人了,国内某些特权阶级残害百姓,也不需要偿命。 把人骗去卖掉,拉壮丁到军队里当炮灰,这样的事情屡见不鲜。 但这是不对的。 桑景云来自人人平等的时代,她从骨子里,就觉得这些是不对的。 哪怕学校里学的思想政治,她大多已经还给老师,但耳濡目染几十年,她的思想跟这个时代截然不同。 这些东西,放武侠世界写一写,别人应该也不会说什么。 这只是她一个十六岁小姑娘的奇思妙想而已。 桑景云原先不打算把这部小说写长,但现在《新小说报》给了她这么好的一个平台,她为什么不写长? 她甚至可以写主角扫荡武林后,将铸造兵器的工坊等,全都收归国有,不,收归武林盟所有。 武林盟由各地推选代表组成,他们会维护各地治安,宗旨是为百姓服务。 总之,先辈们为了拯救这个国家做过的种种事情,完全可以跟她这个武侠故事结合起来写。 桑景云脑海里冒出许多情节,一时间浑然忘我。 “阿云,我们先去接你娘。”桑钱氏开口。 桑景云猛然回过神,激荡的心情慢慢平静。 她们已经离住处不远,桑景云又看到了河对岸那片低矮的棚户区。 她收回视线,将目光放到河这边。 虽已入秋,但如今温度适宜,地里绿意盎然。 很多蔬菜,甚至就是这时候播种的,此时地里那些刚长出来不久的上海青,在入冬前会长大,等到了冬天,霜打的青菜吃着甜滋滋的。 桑景云看到有农民和佃户,正在地里拔草、浇水,还有六七岁的孩子拿着个碗在捉小青菜上的虫子。 因缺少化肥和农药,此时的蔬菜长势并不好,地里虫子也多。 他们家平日里吃的菜,上面就都是虫眼。 桑钱氏或者桑学文平日里洗菜时,桑景云都不会过去,免得瞧见菜上的虫子,吃饭时没胃口。 她上辈子在农村生活多年,已经算是不怕虫子的了,但瞧见虫子还是会觉得恶心。 而每到这时候,她就忍不住心生感叹。 21世纪的生活,着实幸福。 现在,孩子们将菜叶子上的虫子捉走,既能保护地里的庄稼,也能给家里的鸡鸭加餐。 孩子光着脚,黑瘦黑瘦的,小脸很糙,但都带着笑容。 毕竟这些年,上海附近还算太平。 但这些孩子不会知道,这里将来会成为战场。 桑景云的心沉了一下。 就在这时,她远远看到了桑景丽。 桑家的情况,周围农户都是知道的。 他们私下里,也会幸灾乐祸一下,或者拿桑学文的经历教导晚辈,让晚辈不要学桑学文。 但他们真见了桑家人,反而小心翼翼的。 桑家人到底阔过,还都读了书,在他们眼里,总归是跟他们不一样的。 而且,这附近的田地,有些原本属于桑家。 桑元善对自家田地的佃农一直很友善,桑家在这里的名声,便也不错。 陆盈带着桑景丽出来玩,自然没人欺负,那些人看着陆盈,还很羡慕。 普通农家像陆盈这个年纪的妇人,都已满脸沧桑,陆盈看起来,却还很年轻。 桑景丽拿出来的玩具,也让那些孩子艳羡不已。 桑景丽不仅有两个毽子,还有陆盈用做帽子剩下的边角料缝制的漂亮沙包和桑景云从县城买的,用竹子做的哨子。 一群跟桑景丽差不多年纪的小女孩聚在桑景丽身边,轮流玩这些玩具。 桑景丽到底是孩子,是想要玩伴的,桑景云注意到,她虽然也要排队才能玩到玩具,但眉眼弯弯,一副非常高兴的模样。 看到桑景云,桑景丽喊了一声姐,还有些依依不舍,一副不想走的样子。 桑景云见状问:“阿丽,你还想继续玩吗?” 桑景丽点了点头。 桑景云看向陆盈:“娘,那你陪阿丽再玩会儿?” 陆盈其实有些不自在,但见桑景丽玩得开心,便也点了点头。 桑景云见状,又对陆盈周围的几个大娘道:“几位大娘,我娘她性子腼腆,你们多担待。” 这几个大娘笑着答应下来。 她们跟陆盈聊了两个多小时,早已察觉出陆盈的性子有点腼腆,现在桑景云这么说了之后,她们更是确定这一点。 她们自己聊吧,也不一定非要把陆盈给带上。 桑景云他们离开后,这些人自己聊起来,这下陆盈自在多了,专心听她们说话。 之前那半年,家里乱糟糟的,陆盈心情也不好。 桑元善去世后,她更是整宿睡不着,脑袋疼胸口闷。 但后来桑景云和桑景英在县城找到活儿干,还给她带了针线活回来让她做,她的状态就好了很多,吃得香睡得着。 这会儿,听这些大娘聊东家长西家短的,她心情更好。 跟这些人比,她家的日子还是不错的,她的孩子也很好。 桑景云和桑钱氏回家后,桑钱氏先把桑学文从屋里放了出来。 桑景云立刻道:“爹,我的小说被刊登出来了!你看看。” 桑景云给了桑学文一张报纸,桑学文接过后,很快就翻到了桑景云写的《双面魔君》。 桑景云每天写了《双面魔君》的稿件之后,他都会帮忙誊抄,对这部小说的内容,桑学文无比熟悉。 但他依然喜欢这部小说,喜欢到无以复加。 他反复读桑景云写的手稿,很多内容甚至背了出来,他觉得他能从这部小说里,获得力量。 现在看到这小说被刊登出来,桑学文泪流满面:“好,真好。” 桑景云总觉得,看到这部小说被刊登出来,桑学文比她还兴奋。 她没多想,拿出自己昨天写的稿件给桑学文:“爹,这是我昨天写的,你帮我誊抄一下,我去写今天的。” 大约是回来的路上想了许多的缘故,现在她文思如涌泉,有很多东西想写。 桑景云迫不及待,想将这些东西写下。 桑学文应了一声,拿着手稿去誊抄。 不过他没抄多少,就被桑钱氏叫走了,桑钱氏让他去做饭。 这一个多月,桑景云一直在洗脑桑钱氏。 桑景云知道,大烟这玩意儿,就算千辛万苦戒掉了,也很容易再抽上。 若是把桑学文放出去,搞不好他就又抽上了。 所以,他们万万不能把桑学文放出去。 而他在家什么都不干,那也是不行的。 桑景云就让桑钱氏教桑学文做各种家务:“奶奶,我们家现在请不起下人,等将来两个弟弟娶了媳妇儿,做饭带孩子,肯定要爹娘一起出力。” “爹这么个样子,要是啥也不干,八成会被儿媳妇嫌弃,但他若是家里的活儿都会干,大家一定不会讨厌他。” “奶奶你也看到了,景英还好,景雄心里是恨着爹的,让爹多做点事情,也能让景雄慢慢放下这事儿。” …… 桑钱氏深以为然,所以什么都教桑学文。 啥也不会的老头肯定遭人嫌弃,但桑学文多干点活,将来帮着带带孙子,他的儿孙对他,总会好一些。 桑钱氏再埋怨桑学文,桑学文也是她亲儿子,她总会帮桑学文打算。 今天,她就打算教桑学文做红烧肉。 桑景云认认真真写了五百字,就写不下去了。 香,太香了! 她早上只喝了粥吃了个鸡蛋,之后的运动量却很大,去县城一趟来回走了一万多步。 她早就饿了,现在闻到红烧肉的香味,更是再也忍不住。 墨染民国 第51节 她想吃饭! 中午,桑景云吃到了红烧肉。 桑钱氏和桑学文的手艺很一般,红烧肉做得不正宗。 但对饿了的人来说,只要是肉,都是好吃的。 桑景云吃了一大碗饭,三块肉,连以前讨厌的肥肉都吃了。 吃完,她回房间准备小睡一觉,而这时,租界,黄培成喜笑颜开。 他感觉,今天的《新小说报》,应该真的能卖出一万份! 日销过万啊!他往后,一定能赚很多钱! 高汉林更是拍马都比不上他,高汉林的《上海日报》,每日只能卖出四五千份,只有他的一半。 这么想着,黄培成找到印刷房的人,让他们在印完今日的报纸后,明日的报纸,也印上一万份,他会加工钱。 印刷工痛并快乐着。 印刷一万份报纸,他们今天晚上肯定要加班! 但可以多拿工钱,这也是好事。 第38章 打广告 桑景云买的四斤猪肉, 全都被桑学文做成了红烧肉。 中午他们吃了一些,但还剩下很多。 桑学文做了两个素菜后,将中午剩下的红烧肉倒进锅里热了热。 浓郁的肉香瞬间弥漫开, 把刚回家的桑景英和桑景雄馋得不行:“今天做红烧肉了?” “对,晚上吃红烧肉。”桑景云笑道。 两人兴奋不已, 桑景雄还去盛了一碗饭,让桑学文给他一勺红烧肉的汤拌饭吃。 红烧肉没什么汤, 所谓的汤,大部分是油。 桑景云对这汤敬谢不敏, 但仔细想想, 也能理解桑景雄。 猪油拌饭, 是挺好吃。 红烧肉上桌后,众人就吃起来。 桑家是商户, 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规定, 桑景云就跟桑景英说起《双面魔君》被报纸刊登出来的事情。 桑景英得知此事非常高兴:“姐,你能给我一份报纸吗?我想明日拿去学校给同学看。” “好, ”桑景云答应下来, 又交代对方, “你别跟人说这是我写的。” 这时,桑景雄跟着开口:“姐,我也要一份报纸,我拿去糕点铺给人看。” 之前桑景雄将《西游记》连环画拿去糕点铺之后, 便引来糕点铺老板诸多孙辈的艳羡。 他这人是个爱炫耀的, 自然想再拿点什么去给他们看。 糕点铺老板的孙辈里, 那些过了十岁的男孩,都有去学校读书,跟桑景雄一道做糕点的, 要么年纪小,要么是女孩儿,都不识字。 但桑景雄识字,他可以念给他们听! 桑景云道:“等明日你哥的同学看过,后日你可以拿去糕点铺,记得别说这是我写的。” 这时信息传播很慢,糕点铺老板一家就算知道这书是她写的,短时间里也传不到租界去。 就算传过去了,别人也不一定信。 但暂时还是不要说为好,免得给费中绪惹来麻烦。 等她多写几本书,有了名气,那么即便被《新小说报》的人知道她的身份,也算不得什么。 桑景雄闷闷不乐地答应下来。 他想告诉别人自己的哥哥姐姐写了连环画和小说,可惜家里人不许他说。 他憋得挺难受。 不过这件事,将来迟早能说,想到以后可以震惊到周围人,桑景雄又有点兴奋。 第二天,桑景云跟往常一样去县城。 她直奔卖报纸的摊位,照旧要了三份《新小说报》。 卖报纸的人瞧见桑景云,笑道:“小姑娘,你买的这份报纸,上面确实有个不太一样的新故事,我昨天看了,也很喜欢。” 有人喜欢自己的小说,这是值得高兴的事情。 桑景云跟对方聊了聊,顺便翻了翻报摊上的其他小说。 这一翻,桑景云突然发现,有好几家报纸,刊登了跟《新小说报》相关的新闻,说《新小说报》做了极为大胆的尝试,在刊登时使用了标点,还将《新小说报》夸奖了一番。 这些报道虽然用词不同,但意思差不多,不像是这些报社的记者自己写的,倒像是《新小说报》在这些报纸上打了广告。 桑景云猜的没错,这确实是黄培成找其他报纸,给自家报纸打的广告。 他还按照报纸销量,给了这些报社五元到十元不等的广告费。 此刻,黄培成还在让自己报社的编辑写新广告,不,新的报道。 “今天这报道,你们要重点提《新小说报》昨日日销过万的事情!你们快点写,中午前交给我,这样我才好拿去那些报社,让他们刊登在明日的报纸上。” 如今上海的报纸,有每日都出的,也有一周才出一份的,还有出着出着突然不出了的。 其实《新小说报》,一开始就是每周发售的,后来销量好,黄培成赚到了钱,就改成隔日发售,半年前,又改成每日发售。 因为他们的报纸不需要讲时效,所以都是提前一两天,便将报纸印刷好。 但像《上海日报》这样,会刊登新闻的报纸,不能提前印刷。 他们一般是在下午两三点时,确定好明日要刊登的内容,然后马上找排工进行排版,晚上再印刷。 一些印刷量大的报纸,要很多印刷工印刷一晚上,才能将报纸全都印刷好。 因此,黄培成找人给自己的报纸打广告,必须在中午前谈好。 《新小说报》的编辑按照黄培成的要求,各自写起来。 众人正写着,一辆黄包车停在报社门口,一个中年男人从车上下来,进了报社。 黄培成看到这个中年男人,连忙迎上去:“王先生,您来怎么不提前跟我说一声?我好安排人去接您。” 这王先生是北方人,黄培成对着他,说的也就是北京话,而不是吴语。 上海这边的方言,是不分“你”和“您”的,北方则会分。 王先生冷着脸开口:“黄主编哪里还顾得上我?” 黄培成看到对方的样子,就知道对方生气了:“王先生,我哪会不顾着您?不管啥时候,我都把您放首位!” “那你们报社用标点,为何不与我说一声?”王先生有些恼。 他从《新小说报》刚开办时,就开始给报社供稿,《新小说报》很多读者,都是冲着他来的。 现如今,他的稿费是千字三元,这在《新小说报》,是独一份儿。 王先生一直把自己当《新小说报》的台柱子,却不想《新小说报》启用标点,竟是连说都不跟他说一声。 黄培成连连道歉:“王先生,用标点一事,是我疏忽了,我也是怕起争端连累到您。” 黄培成是故意不跟王先生说他们要用标点这件事的。 这一年,王先生不仅稿件质量下降,还时常拖稿,甚至需要他去求着王先生,王先生才写。 他心里不痛快,在决定使用标点后,自然不会知会王先生。 但这肯定是不能说的,此刻,他将所有的一切,都推到“云景”头上:“王先生,那云景是个颇有名气的新式文人,他想推广标点,才写了这小说,又让我们按照他的要求印。王先生,我也是不得已,才另加了一张报纸。” 黄培成点头哈腰解释了一番,又说若是王先生有需要,王先生的稿件也能加上标点。 王先生听完,便没那么生气了,最后道:“若你们报社在刊登时都用标点,便给我也用上。” 他并不打算特立独行,最终决定随大流。 黄培成答应下来。 王先生又道:“到时,这标点你帮我添上。” 王先生现在不耐烦誊抄修稿,稿件写完后,都是让《新小说报》的编辑帮他修改誊抄的。 现在加标点,自然不可能他自己加。 黄培成又答应下来,恭恭敬敬送走王先生。 等王先生离开,他立刻换了一张脸,催编辑们快些将打广告用的“报道”写好:“记住,要多提我们报纸,多夸我们报纸。” 写夸奖自己的报纸的报道,找别的报纸刊登有些不要脸,但黄培成不在乎。 能赚钱就行,不要脸又何妨? 他这主意,也是跟《上海日报》和南城书局学的,《上海日报》的那篇报道,可是给南城书局那本云景写的连环画,带去不少销量! 黄培成的努力,并非白做功夫。 《双面魔君》是周三刊登的,周四周五两天,他都在报纸上打了广告,这让《新小说报》的销量持续走高。 因以往都是提前印刷,《新小说报》的印刷工一直是白天工作,不需要日夜颠倒。 但如今,他们晚上也要点灯工作,每日都从早上忙到晚上九点多。 这些印刷工都有些受不住了,等周日这天,黄培成告诉他们,明日要印刷一万两千份《新小说报》后,他们忍不住道:“黄主编,以往只印刷七千份,现在要印刷一万两千份,我们实在忙不过来。” 黄培成见他们一副疲惫模样,表示自己会多招一些工人,跟他们轮换着印刷报纸。 同时,黄培成也琢磨着,要给所有的小说,都加上标点。 虽然这段时间他们报社挨了不少骂,但销量是实打实的,黄培成尝到了甜头,自然想要继续做下去。 《新小说报》编辑部众人忙碌的时候,桑景云和桑景英,又一次前往租界。 这几日桑景云灵感足,写得就比较多,这次,她带去了两万六千字的稿件。 墨染民国 第52节 除稿件外,她还购买了一些菊花茶,打算送给洪永祥和费中绪。 租界还是老样子,桑景云去了一趟《上海日报》编辑部,将稿件和菊花茶给了洪永祥后,便前往南城书局。 也是巧了,今日,南城书局恰好推出《西游记》连环画的第二册与第三册。 有许多人前来购买,这些人,还少不得聊起《双面魔君》。 “这连环画的编者之一,还写了一部小说,你们可有看过?” “你是说《双面魔君》?我看过,非常好看。” “我也看过,这个故事的写法与众不同,不仅没用章回体,遣词用句也更白话,依我看,这云景,像是学了外国人的写法。” “他写的《双面魔君》,着实新颖好看。” …… 来买连环画的,都是接受标点的,因而聊起《双面魔君》这书,全是赞誉。 桑景云听完心情不错。 她照旧每册连环画都要了五本,付钱时,正巧看到费中绪从里面出来。 “这位小姐,你又来买书?”费中绪笑着跟桑景云打招呼。 他对这个给自己当过“托儿”的小姑娘印象深刻。 桑景云道:“对,我来买书。” “这连环画,以后我们每周都会出三册,你可以周日来买。” “好。”桑景云笑着答应。 费中绪又问:“对了,你可有看过《双面魔君》?那小说是这部连环画的编者所写,非常新颖。” “我有看,那部小说写的世界,并非依托某个朝代,看着与众不同。”桑景云道。 费中绪很高兴:“英雄所见略同!这位小姐,你且等着,这故事后面更好看!” 桑景云笑起来:“我会等着。” 第39章 新书 桑景云买完连环画, 并未离开,又在南城书局逛了逛。 这书局有许多书,四大名著, 便都是有的。 当然,这时还没有“四大名著”这个说法。 桑景云想了想, 问桑景英:“阿英,你可有看过《水浒传》?” 桑景英摇头:“不曾看过。” “我们买一套回去, 你可以看一看。”桑景云拿了一套《水浒传》给桑景英。 不只是看,桑景云觉得, 桑景英还可以试着编写一部《水浒传》连环画。 桑景英要读书, 很忙, 但可以抽空写一写。 每天写个几百一千字,日积月累, 也能慢慢将之写完。 至于为什么只提《水浒传》, 不提四大名著里的另外两本,主要是桑景云觉得, 《三国演义》和《红楼梦》, 要简写成连环画较为困难。 《水浒传》里《武松打虎》《鲁智深倒拔垂杨柳》《智取生辰纲》《风雪山神庙》之类的故事, 本就传播很广,其余故事要简写也很容易。 《红楼梦》却不同。 简写的《红楼梦》,会失去红楼的韵味。 南城书局出的《水浒传》有厚厚的好几本。 桑景英接过书,面露疑惑。 桑景云笑道:“这书跟《西游记》一样好看, 你先看看。” 听到这话, 桑景英立刻就明白了桑景云的意思。 他眼睛一亮, 抱紧了手上的书。 桑景云瞧见笑了笑,又去看别的书, 她在一堆书里, 看到了一本名为《新中国》的书。 这书名引起了桑景云的好奇,她翻开后,更觉惊奇。 这是一本第一人称的白话小说。 “这书不错,姑娘你可以看一看。”费中绪又搬了一些连环画出来,见桑景云拿着那本《新中国》,就出言推荐。 有费中绪推荐,桑景云便把这本书,跟《水浒传》一起买了。 毕竟她现在有钱。 这次来租界,桑景云拿到了四十个银元的稿费。 她对这个收入非常满意,一星期赚这么多,她在这个时代,已经是妥妥的高收入者。 收入高的,当然不止她,洪玥这次,也拿到了不菲的稿费。 她现在每周都能画三册书,加起来一百二十张图,稿费是十二个银元。 洪玥如今的收入,已经远超洪永祥。 桑景云手上有钱,花钱便也大方许多。 买完书后,桑景云带着桑景英,去了一家茶楼喝茶。 这茶楼位于租界,进去喝茶,光茶资就要六个铜元,各种点心另算。 桑景云看了看价目表,要了两笼嵊泗小笼包、两块松花糕和一笼虾饺。 这些已经够他们吃饱,等下不用再吃午饭。 “姐,这里的东西有点贵。”桑景英有些不安。 他以前对钱没概念,那时他爹带他去茶楼,他专点贵的点心。 但这段时间,桑景云时常跟他讲家里的开销,他对钱财的态度,便也变了许多。 如今他不管买什么,都会先想想,这东西够买几斤米,几斤肉。 “难得吃一次,就别在乎价钱了,更何况茶楼的东西贵,是因为他们提供其他服务。”桑景云笑道。 桑景英听到这话,不再多说什么。 其实他们会进来,是因为在外面听到茶楼里有说书先生在说《双面魔君》。 此时,茶楼正中间,那说书先生,依旧说着这部小说:“从地窖出去,孟佑才知时间已过去一月,之前那一个月,他不停运转《无名诀》,早已不知今夕何夕……” 人们听得非常认真,茶楼里都静了下来,以至于大家找店小二添水,都不再高声喊话,只抬手示意。 店小二给桑景云送茶水点心的时候,动作也很轻,最后,还压低嗓音说:“客官,请慢用。” 桑景云笑了笑,和桑景英一起吃起来。 这家酒楼的小笼包和虾饺,都是客人点了以后现蒸的,据说这样的才好吃。 点心的做法也很讲究,小笼包的肉馅是用上好的隔心肉做的,还加入了猪骨汤、葱末、糖等调味,味道非常好。 虾饺更不用说,里面的虾仁吃着就知道很新鲜,与现代各种预制菜的味道截然不同。 至于松花糕,这是甜食,对桑景云来说,倒是没什么出奇之处。 两人一边听说书先生说书,一边吃东西,听了大约半小时,说书先生就停下来,不再继续。 如今没有扩音设备,说书先生说书只靠自己的嗓子,其实很辛苦。 而说书先生一停,酒楼里的人,便热烈讨论起来。 “你们说,这世上,是否真的有绝世武功?” “也不知道那孟佑,接下来会如何。” “希望它后头别写得乱七八糟的。” …… 时常到茶楼听书的人,早已将《水浒传》之类的故事听腻,现在对这个新故事,也就极为喜爱,还有人说起刊登了这故事的《新小说报》,觉得那家报社头一个用标点,很了不得。 桑景云听得心满意足。 这日,两人回到县城后,去县城专门卖包子的店买了十个大肉包,给阿兰三个,剩下的带回家。 桑景云还将今日刚到手的庄票换成银元,得了沉甸甸的一包银元。 家里有两张一百个银元的庄票,那钱桑景云不想动,但这四十个银元,却可以拿来花用,再还一点债。 桑元善身前,已经将绝大多数债务还清,他去世时,很多人还将桑家的欠条当做奠仪送到桑家。 如今他们家欠下的债务不多,也就一百多个银元,桑景云打算陆陆续续,将之还掉。 不一起还,是她怕被人盯上。 两人快到家时,看到陆盈搬了张竹椅,坐在常去的那户人家的门口做针线,而她不远处,桑景丽跟几个女孩子蹲在一起,摆弄一些杂草。 “阿丽,你们在干什么?”桑景云好奇地问。 桑景丽指着地上的那些草叶子开口:“姐,我们在做菜。” 桑景云闻言笑起来:“那你好好做。” “嗯。”桑景丽点点头,然后用一片大叶子当碗,盛了一盘杂草跑到陆盈面前:“娘,菜好了,你尝尝!” 她说着,还贴心地送上两根小木棍。 陆盈认真地接了木棍,假装去吃面前的菜。 “好吃吗?”桑景丽问。 陆盈点点头,然后别的女孩子,就也端了“菜”送到她面前。 很多人不耐烦跟孩子玩过家家,那些聊天的大娘就不愿意“品尝”孩子们做的美食。 墨染民国 第53节 陆盈却不同,她一道道菜尝过去,认真地说好吃,还夸一个孩子的菜切得好。 桑景云瞧见这一幕,心情挺好。 陆盈这样子挺好,桑景丽瞧着也活泼许多。 等桑景丽再大点,可以送她去上学。 这天晚上,家里每个人,都分到了一个大肉包。 桑景云道:“我今日又拿到了一笔稿费,请大家吃包子!” “谢谢姐,我最喜欢吃包子了!”桑景雄有奶便是娘,说完,就狠狠地咬了一口肉包子。 他之前对桑景云很有意见,但如今家里就数桑景云挣钱最多,他对桑景云的态度就变了,至少面上很是热情。 至于他私底下是如何想的,就没人知道了。 吃完包子,桑景云对桑学文道:“爹,今日我们吃了包子,晚上煮的饭肯定吃不完,明儿个早上,就吃蛋炒饭吧。你多放几个鸡蛋,放十个。” 陆盈头一次带桑景丽出去玩时,买回来一篮子鸡蛋。 桑景云就让桑学文第二天早上做蛋炒饭。 结果桑钱氏和桑景云都节省,七个人吃的蛋炒饭,才放了四个鸡蛋。 他们没把鸡蛋炒散,将大块的鸡蛋都放在四个孩子的碗里,因此,桑景云是吃到了鸡蛋的,但总觉得有点少。 上辈子她给自己做蛋炒饭,每次都放两个鸡蛋。 这次,桑景云干脆就让桑学文多放点鸡蛋。 桑景雄闻言,喜出望外。 他不爱喝粥,上回的蛋炒饭对他来说特别好吃! 这次放十个鸡蛋,一定更好吃。 吃完饭,桑景云就跟桑钱氏商量还债的事情。 桑家的亲朋好友她认不全,还债这事儿,还是要让桑钱氏去。 等商量完,桑景云一转头,就见桑学文在给陆盈和桑景丽读她带回来的连环画。 陆盈和桑景丽很喜欢这部连环画。 之前那一册,桑学文就在桑景丽的要求下,来来回回给她们读了几十遍,到后来,桑景丽翻开书,能一字不差地读下去。 桑景云头一次看到这一幕的时候,还以为桑景丽是学会了上头的字,后来单独指了几个字让她念,她念不出来,才知道她是把书背了下来。 不过背多了,简单的字她也认了几个。 桑景云见状,就让桑学文拿着连环画教桑景丽认字。 她这身体的原主,还有桑景英桑景雄,都是五六岁就开始学认字的,桑景丽也该启蒙了。 今天大概是走路太多的缘故,桑景云特别疲惫,吃过饭,她就去了床上躺着。 床头点了她这段时间刚买的油灯,借着油灯不那么明亮的灯光,桑景云翻开了今天买的那部《新中国》。 翻了几页后,桑景云被这书的内容惊了惊。 书里的主角一觉醒来,时间已经过去四十年,来到1951年。 彼时,中国已经收回租界行政权,他见了洋人不用再避让,法庭的律师都是洋人,他们国家还有强大的海军,有在地下开的电车,有横跨黄浦江的大桥…… 桑景云看着看着,热泪盈眶。 这书并非预言,作者写书时尚在清朝,因而他写的四十年后的世界,依然是大清。 而现在,大清早就没了。 书里写到地铁也不奇怪,毕竟世界上第一条地铁,建于1863年。 书里,中国强大的原因,更是有些理想化。 但桑景云读的时候,还是很感动。 这是一部很好的书。 她能从作者的字里行间,看出作者有多么渴望这个国家,能走向强大。 这个时代,应该有很多人,跟这个作者一样,期盼着他们的国家能强盛起来。 但他们心里,却是不自信的。 他们国家拥有绚烂的文明,曾经站在世界的巅峰。 他们国家的人,一度无比自信。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但这些年,外国的枪炮,却将国人的自信打得粉碎,无数人开始怀疑自己,怀疑这个国家。 他们对未来感到迷茫。 桑景云突然也想写一部这样的小说,写一写真实的未来。 他们的国家经历过很多磨难,但他们还是站了起来! 《新中国》这本书只有四万多字。 桑景云简单看过一遍,又挑拣着里面的一些情节认真看。 桑钱氏让她早点睡,但她拒绝了:“奶奶,你先睡吧,这书我想再看看。” 桑钱氏只能道:“你小心别伤了眼睛。” 桑景云应了一声,看了一段之后,闭上眼睛。 其实,她穿来这个时代之后,见到了很多她不能接受的事情。 比如河对岸的贫民窟。 但她之前自顾不暇,也就不敢多看。 她刻意忽视了很多东西。 这个晚上,桑景云又失眠了,翻来覆去很久没睡着。 第二天早上起来,她发现自己的月事姗姗来迟。 桑景云浑身没劲,不想动弹,就没去县城。 今天阳光很好,等桑钱氏他们离开后,桑景云将竹椅搬到院子里,躺在上面,继续看手上的《新中国》。 这是这时的人想象中的新中国。 而她见过真正的新中国。 这日,桑景英刚到学校,就被同学团团围住:“景英,你可有带《新小说报》来?” 桑景英将手上的报纸拿出:“带了,你们慢慢看。” “景英,多谢!”众人纷纷开口,凑在一起看《新小说报》。 没挤进去看不到报纸的人,扼腕不已。 桑景英见状,又拿出两本连环画,问这些人:“你们可要看连环画?” 那自然是要的!这些人又分作两堆,一起看连环画。 桑景英笑了笑,拿出桑景云昨日买的《水浒传》,慢慢看起来。 他来读书,每月有两个银元可以拿,但这钱只够他花销。 虽然如今他姐姐挣得多,但他们家,也不能只靠他姐姐养家。 他是男人,还是家中长子,养家糊口是他的责任。 “桑景英,你看的又是什么书?”有人问桑景英。 “这是《水浒传》,我姐昨日买给我的。”桑景英道。 “桑景英,你姐对你真好。”众人有些羡慕。 桑景英赞同点头,继续看起来。 桑景英读过私塾,也读完了小学,看《水浒传》不成问题,就是看得有些慢。 他打算接下来的时间里,要有空就看,这样才能早些动笔编写连环画。 桑景英一心赚钱,桑景雄却在偷懒。 他拿了连环画和桑景英看过的报纸去糕点铺,给糕点铺的人读报纸。 如此,他就可以不做糕点。 不过糕点铺众人并不在意。 去茶馆听人说书要不少钱,他们也没有这个闲工夫,现在桑景雄愿意给他们读,他们求之不得。 至于桑景雄因为读书少做了糕点……这点糕点,他们帮着做好就行。 桑景雄读着读着,想到了桑景英跟他讲的一些道理。 桑景英不止一次,跟他说读书的重要性。 睡前,桑景英还会让他读小学国文课本,会出了数学题给他做。 他原先没感觉,但现在觉得桑景英说得对。 他读了书认识字,便可以靠着给人读书来偷懒。 桑景云这天只写了两千字,但接下来三天,她因没去县城,也因心里有了点不一样的想法,每日都写六千多字。 她笔下的孟佑,终于当上魔教教主。 魔教起源于西域,他们一直想攻占中原武林,掠夺中原财富。 但中原武林的人,并不是好惹的。 魔教只能暗中培养人手,并挑拨中原各大势力之间的关系,打算找准时机,将中原武林收入囊中。 魔教教主看似风光,却只是最大号打手,真正掌控着魔教诸多产业的,并不是只会练武的教主。 孟佑杀死魔教教主,成为新任教主后,这些人希望孟佑能带着他们,扫荡中原武林。 墨染民国 第54节 他们将孟佑当成他们手上的利剑,却不知道,孟佑也在算计他们…… 桑景云在身体恢复后,继续每日来回县城,以此锻炼身体。 她还算注意防晒,每天都会戴草帽,在家晒太阳也往脸上盖点什么,可即便如此,她依然黑了一些。 但她并不介意。 黑了一些的她,看起来健康许多,她还能明显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变好了。 农历九月过去,时间进入农历十月。 农历十月初三,是阳历10月29日,星期天。 此时,距离《双面魔君》在《新小说报》上刊登,已经过去十八天。 这部小说,因为在刊登时使用了标点的缘故,刚登出,便引来诸多关注。 现在已经登出七万字,关注这部小说的人,有增无减。 上周桑景云上交了三万字的稿件,这周她同样整理出三万字的稿件,准备带去租界。 因要去租界,桑景云今日穿上了最好的衣服。 她穿越到这个世界之后,并未做过新衣服,一来她对穿着打扮不是很在意,二来,原主的衣服够穿。 最后戴上一顶草帽,桑景云看向桑景英:“阿英,今日从租界回来,我们去一趟张家交房租。” “好。”桑景英应下。 这天的早饭,又是蛋炒饭。 现如今,他们家喝个两三天粥,就会吃一次蛋炒饭,也算改善伙食。 炒饭是糖油混合物,桑景云上辈子为了健康,是不怎么吃的,但现如今,她放心吃。 虽然炒饭时加了十个鸡蛋,但桑学文放的油很少,若不是锅烧得够热,鸡蛋都要粘锅。 等炒完鸡蛋,锅里更是一点油都没有。 之后他也不放油,直接放米饭进去炒,那米饭上,压根没有油,桑景云吃得很放心。 今天桑钱氏不去县城。 其实平日里,她也可以不去县城,交针线活的工作,完全可以让桑景云去做。 她日日跟桑景云一起去,主要还是不放心桑景云一个人从县城回来。 今天有桑景英在,她才不跟着。 因为桑钱氏在家,桑学文就没有被关起来,至于陆盈和桑景丽,她们跟桑景云一道出了门。 陆盈近来对出门这事儿,充满兴趣。 她出门后,就去相熟的大娘家做针线。 那大娘人好,有许多人喜欢上她家找她说话,陆盈就安安静静听着。 那些人一开始面对陆盈时有些拘束,后来见陆盈安静待着都不多话,就自在起来,像以往那样,什么都聊。 这时,陆盈就停了手上的活计,专心听她们说话,在她们看向她时,才装模作样,又绣上几针。 原先,桑家出事后,陆盈觉得天都要塌了,觉得自己这辈子没了指望。 但听多了八卦,她便觉得,自己之前遇到的种种,算不得什么。 “娘,你跟妹妹,在村里可有受欺负?”桑景云问陆盈。 陆盈摇了摇头,笑了一下:“没有。” 桑景云见状道:“娘,你笑起来真好看,你往后,要多笑笑。” 陆盈又笑了一下,不好意思地拉着桑景丽离开了。 桑景云跟桑景英到了镇上后,先去了洪兴纸号。 他们到的时候,洪掌柜已经在了,洪玥和洪旭也在。 桑景云已经有些日子没有见到这姐弟俩,看到他们就打招呼:“洪玥洪旭,好久不见。” 洪旭和洪玥也跟桑景云打了招呼,之后,洪旭便兴奋开口:“景云姐,今日我们也去租界!” “你们也去?谁带你们去?”桑景云问。 洪旭和洪玥都还小,她觉得必须有大人带着。 若没有洪家大人在,她是不敢带着他们去租界的,两个孩子若是在租界发生意外,她承担不起这个责任。 洪旭还未说话,洪掌柜便道:“我带他们去。” 有洪掌柜带着去,那便不用自己操心,桑景云放下心来,与他们一道出发。 洪玥很喜欢桑景云,凑到桑景云身边,便说起话来。 桑景云这才知道,之前那一周,洪玥一共画了四册,这次去租界,带的图足足有一百六十张。 “景云姐,多亏你点醒我,若不是你,说不定我现在已经画不下去,根本不能赚这么多。”洪玥很感激桑景云。 若不是桑景云开导她,让她放开了去画,她绝对画不了这么多。 关键是她这么画的图,虽有些瑕疵,但也是好看的,那点瑕疵,画工师傅还会帮她修改掉。 那画工师傅,真是个好人! “景云姐,画多了之后,我现在画得特别快。” “景云姐,近来我娘对我可好了,家里吃虾,她能帮我把皮给剥了。” “我爹对我,也和颜悦色的,就是总让我教阿旭画画……” 洪玥抱住桑景云一只胳膊,不停地跟桑景云说话,说了一路。 电车在租界停下,一行人一起下车。 桑景云心情挺好的,不想这时,突然有人质问她:“你怎么来租界了?” 桑景云看过去,就瞧见了张四爷的那个小儿子。 她来租界,关这人什么事? 第40章 米花糕 张庄茂每周都回家。 他不想回去那么勤, 但他若是不回去,张夫人会不高兴。 再加上张夫人不肯把每月的生活费一次给他,他也就不得不每周回去拿钱。 以往他都是早起回去的, 但今日,因为有同学说租界新开了一家早餐铺, 那里的早餐非常美味,他就跟同学一起去吃了个早餐, 之后又在附近逛了逛。 直到此刻,他才来坐电车, 然后就见桑景云从电车上下来。 桑景云穿着旧衣服, 戴了顶草帽, 论打扮很是寻常,但她笑得非常开心, 正跟一个小姑娘说着什么。 张庄茂心中不适。 桑景云去县城玩也就罢了, 怎么还来租界? 这小姑娘又是谁? 正巧今日身边没有同学,张庄茂也就开口询问。 桑景云认得张庄茂, 但一时间, 连张庄茂的名字都想不起来。 毕竟原主一直喊对方张三哥, 没喊过名字。 “我来租界,与你何干?”桑景云反问。 张庄茂听到桑景云理直气壮的反问有些生气,但看到桑景云俏丽的模样,那气又消了大半。 他这两个月不仅没去看桑景云, 还让桑景云给自己做衣服。 桑景云一向不爱做针线活, 肯定是生气了。 张庄茂语重心长地说:“桑家妹妹, 你快出嫁,没长辈带着独自出来不合适,而且桑老爷去世才两个月, 你该在家守孝,不好到处跑。” 张庄茂越说,越觉得就是这么个道理。 桑景云一个十六岁的大姑娘不在家待着,反而在没有长辈的带领下跑来租界,总归是不合适的。 她若是想到租界玩,可以等他们成亲后,他带她来。 想到要跟桑景云结婚,张庄茂面上发热,心情激动。 桑景云却觉得张庄茂管太宽:“你脸真大,管这么多!” 这年头确实很少有年轻小姑娘在没有长辈带领的情况下来租界玩。 但这关张庄茂什么事儿? 至于守孝这件事……大户人家对守孝很严格,但民间并非如此。 桑元善去世后,桑钱氏每天给桑元善供一碗饭,但他们家的日子,还是照常过的,也不忌口。 等过了五七,给桑元善烧了一些东西之后,更是连这碗饭都不再供,一家人该干嘛干嘛。 倒也不是他们不在乎桑元善,不久前,桑元善去世满两月的日子,桑景云就看到桑钱氏在抹眼泪,念叨着说桑元善走太早了,若是桑元善晚走两个月,就能看到家里的日子好过起来。 桑元善去世,他们家的人都很难受,只是难受归难受,活人的日子总是比死人重要。 民间大多如此,甚至普通人还做不到他们这样。 上海周边的土地非常肥沃,出产多,租金高。 但也因为这样,土地兼并严重,绝大多数土地都在大户人家手上,很多农户都没有地,只能租大户人家的地来种。 这些农户没有土地来安葬家人,再加上办丧事要花很多钱,他们去世后,家人有时会选择停棺不葬。 而这种有口棺材的,已经不算最差。 对面那些住棚户的人一旦去世,连棺材都没有,都靠收尸队的人将尸体带走掩埋。 这还是上海,现如今一些军阀混战的地方,情况怕是更糟糕。 墨染民国 第55节 老百姓又哪还能守孝? 桑景云的态度很差,这让张庄茂极为不悦:“桑景云,你怎能这般与我说话?” 怪不得他娘不喜欢桑景云,桑景云脾气太差! 桑景云已经不想搭理这个不知所谓的人:“你们家的人都是什么毛病?不过租个房子给我家,就一个个的想当大爷!景英,你把这个月的房租给他,免得他娘又眼巴巴来要。他们家,可靠着这两个银元过日子呢。” 桑景英也看张庄茂不顺眼,当即拿出两个银元给张庄茂:“这是这个月的房租,你拿去吧。” 说完,桑景英又想到了什么,看向洪掌柜:“洪爷爷,我给房租这事儿,你帮我做个见证,免得他们家不承认,隔几天又来要。” 手里被塞了两个银元的张庄茂听到桑景云和桑景英的话,气得满脸通红,又隐隐感觉到不对劲:“你们什么意思?我家这般帮衬你们,你们竟还奚落我!” 桑景云道:“你家哪里帮衬我们了?当初我爷爷没少提携你爹,我家败落后,我爷爷还将手上的人脉留给了你爹。你爹倒好,当着我爷爷的面,说是要把房子带着附近的地送他,等我爷爷一走,就翻脸不认人,让你娘上门来赶我们。” 这世上的人,多是爱凑热闹的。 张庄茂跟桑景云对上后,便有路过的人停下不走,站着看热闹。 此时桑景云条理清晰,将与张庄茂的恩怨说了个清楚,那些人看张庄茂的目光,便怪异起来。 张庄茂再也受不住,也意识到自己之前从父母那里得到的诸多信息都是假的,掩面离开。 桑景云见他走了,对洪掌柜道:“洪爷爷,我们走吧。” 他们在众人的注视下离开车站,等离开后,洪玥就道:“桑姐姐,你可真厉害。” 换成她被人说,一定不知所措,做不到像桑景云一样,反过来把人指责一番。 洪旭则问:“桑姐姐,那是谁啊?” 桑景英跟洪旭简单说了张庄茂的身份,桑景云则问洪掌柜,是要先逛逛,还是直接去找洪永祥。 洪掌柜道:“先去找他,再让他带我们逛一逛。” 车站离报社有些距离,他们就叫了三辆黄包车。 桑景英和洪旭一辆,桑景云和洪玥一辆,洪掌柜单独一辆。 等他们到了《上海日报》编辑部,看门的老人瞧见桑景云,都不用说什么,就已经大声洪永祥叫出来。 “爹,你怎么来了?”洪永祥瞧见洪掌柜,心里一紧。 他爹莫不是专程来催他成亲的? 洪掌柜看出洪永祥的拒绝,不乐意了:“怎的,我不能来?” “怎么会?”洪永祥尴尬一笑。 洪掌柜冷哼了一声,又出言解释:“阿玥挣了钱,想来租界玩,我就带她来了。” “租界是很好玩,附近有放电影的地方,你们还可以去电影。”洪永祥提议。 洪玥、洪旭乃至洪掌柜都没有看过电影,只听说过,闻言便都来了兴致,桑景英也对看电影充满期待。 也就桑景云对这时的电影,兴趣不大。 但去看看也无妨。 自己的父亲来了租界,洪永祥不好不管,就去请了假。 因现在去吃午饭时间还早,他就带着众人,先去看电影。 此时的电影都是黑白默片,没有声音,屏幕是一大块白幔布。 电影票价十二个铜元,儿童半价。 他们几人,只有洪旭被算作儿童,其他人都出了十二个铜元。 桑景英又有些心疼钱,但当电影开始放映,他便顾不上这些了,专注地看电影。 对头一次看电影的人来说,电影着实神奇,他连眼睛都舍不得眨一下。 而桑景云注意到,不止白幔布这边有人在看,另一边也有人在看颠倒的画面。 总之,这个简陋的“电影院”,被挤得满满当当。 这一切对她来说,还挺新奇。 桑景云他们早已将张庄茂忘到脑后,张庄茂此时,却觉得天都要塌了。 他不愿相信桑景云说的话,但心里却知道,桑景云说的是真的。 若桑家真的靠他们家的接济过活,桑景云不可能对他这般不客气。 所以,他父母一直在骗他? 他以为自家帮了桑家许多,在桑景云面前说教,当时,桑景云是怎么看他的,是否将他当成一个蠢货? 他跟桑景云的婚事,是不是压根不存在? 但他在同学面前,说桑景云是他未婚妻……他今后,又要如何跟同学解释? 张庄茂这辈子,一直顺风顺水。 今日发生的事情,着实让他丢了个大脸,此时此刻,他恨不得挖个坑埋了自己。 电车到达上海县城后,张庄茂跳下车,便往家中跑去,等到了家里,看到自己的母亲,他愤怒地吼道:“娘,你为何要骗我?” 张母闻言一愣。 张庄茂随即道:“你和爹不曾帮桑家,你们一直在骗我!” 张母为了瞒住这件事,殚精竭虑做了许多事情,此时见张庄茂已经知晓来龙去脉,心口乱跳的同时,却也松了一口气:“我们骗你,不都是为了你好?” 张庄茂一心想娶桑景云,又哪会觉得这是为了他好?当下说起难听话来:“为了我好?我看你们就是忘恩负义!” 张夫人的眼泪瞬间落下,只觉得自己的一片苦心没人理解,凄惨无比。 两人就这么吵起来,吵着吵着,张母还把什么都说了出来。 得知桑景云跟洪永祥走得很近,又猜到今日跟桑景云在一起的人的身份,张庄茂也哭起来。 张家母子闹腾不休,张四爷倒是完全没掺和,他正在自己的相好那里喝酒作乐,逗弄自己的老来子。 租界,桑景云一行看过电影,又去吃了饭。 洪玥和洪旭想吃西餐,但真正的,大厨是外国人的西餐馆他们消费不起,就又去吃了炸猪排,只是换了家店。 此时没有预制菜,换一家店,那面包、猪排的味道,便大不一样。 大约是自己这身体的味蕾不曾被各种重口味的调味料荼毒过,桑景云觉得如今的自己,很能欣赏食物的本味。 那刚出炉的面包因为没有各种添加剂的缘故,并不松软,但她吃着,觉得非常香。 汤里的蘑菇也很鲜美,炸猪排更不用说。 吃过饭,洪玥就说要去南城书局。 洪永祥自然不会拒绝,带着他们往南城书局走,还对洪玥道:“阿玥,除了买《西游记》连环画,还可以买点别的书看。” 洪玥认真点头。 这时,洪掌柜突然道:“永祥,阿玥已经在说亲了,你何时成亲?” 洪掌柜起过心思,想要撮合桑景云和洪永祥,但洪永祥拒绝了。 后来,他观察了一番桑景云,意识到桑景云对自己儿子没有男女之情,又见桑景云靠着写书挣到许多钱,就放弃了这打算。 若是桑景云挣不到钱,为了生计,那必然是要嫁人的。 倒时他劝说一番,桑景云说不定就愿意主动追求他的儿子。 女孩子都主动了,他儿子肯定会被拿下! 但如今桑景云能挣到钱,不需要为了养活自己嫁人,洪掌柜便也放弃了自己的打算。 “阿玥还小,怎么就开始说亲了?”洪永祥惊讶。 洪掌柜道:“许多人家,都是十岁上下就定亲的,阿玥现在才说亲,已经有些晚了,要说个好人家不容易。” 洪永祥觉得洪玥还小,这时定下终生实在太早。 但他只是洪玥的叔叔,若是他出言阻拦,之后洪玥生活不顺,他怕是要遭埋怨。 洪永祥心情复杂,桑景云也一样。 在她看来,洪玥还是个孩子,洪家竟然要给她定亲? 但这事她管不了,洪家人也不会听她的。 此刻,桑景云有些庆幸,庆幸前两年桑家有些乱,因而并未给她定下亲事。 不过,即便定下了亲事,若是她不喜欢,也一定会想办法拒绝。 洪掌柜没有再提洪玥,又开始催洪永祥成亲。 洪永祥只能苦笑。 他也不是不想成亲,只是他一直想出去走走。 他想离开上海,去看看战乱的地方,也想出国,瞧一瞧外面的世界。 若是成了亲,他总不能扔下妻儿独自出去,可要是把人带走,他不一定能保护好家人。 去南城书局的路上,桑景云问洪玥:“阿玥,等画完《西游记》,你要不要继续画别的?” 洪玥有些担忧:“他们会让我画吗?” “只要你想画,总是能画的,阿玥,有一门挣钱的本事很重要,”桑景云道,“你想想你父母最近对你的态度,就知道了。” 洪玥微微一愣。 一行人很快便来到南城书局。 书局里的人依旧很多,但有半数是没成年的男孩。 这部连环画在最初的时候让人新奇了一阵,但时间一长,也就回归了本质,主要是孩子在看。 说到底,这是一部给孩子看的书,受众是孩子。 桑景云之前每次都买五本,是为了送给洪玥,这回洪玥自个儿来了,新出的书,她就只买了三本。 之后,她又挑拣着,买了一些别的书。 自从她给桑景英买了《水浒传》,桑景英每日都认真研读。 墨染民国 第56节 她瞧见了,便也翻了翻那书。 她上辈子读初中时,还没接触网络文学,能看的书非常少,也就认真看过《四大名著》。 《红楼梦》她没看完,《三国演义》看到诸葛亮去世,《水浒传》和《西游记》倒是看完了。 但如今重新翻阅,她才意识到,自己早已将内容忘得差不多。 毕业多年,她讲故事写小说的能力有所提升,但别的知识,却是忘了许多的。 桑景云打算好好看些书,用知识武装一下自己。 看过一圈,意识到自己读不了文言文,桑景云最终只买了两本杂志。 她买完书,就见洪永祥与费中绪一同从书局后面出来。 桑景云选书时,洪永祥去找了费中绪,将他们带来的文字稿和画稿给费中绪。 “我还以为你要晚上才来找我,怎么今日这么早?”费中绪有些好奇。 洪永祥道:“我父亲带着我侄子侄女来租界玩,我就带着他们四处逛逛。” “原来如此!你的侄子侄女,我已经数年没见,这次一定要去见见。”费中绪道:“你侄女很厉害,画出来的画很有意思。” 别人画的连环画,都是将人物与他们正在做的事情,罗列着画上去,洪玥的画的视角却别出心裁。 里面的人物也画得可爱,那些女妖怪更是漂亮。 洪永祥带着费中绪来到洪玥面前,做了介绍。 费中绪看到胖乎乎满脸孩子气的洪玥露出和蔼表情,夸洪玥画得好,说洪玥画的画,读者常常是从一个独特的视角,在看故事里的人物,与其他连环画不同。 洪玥听到夸奖很高兴,眼睛也亮晶晶的。 她会这么画,跟桑景云有关。 桑景云跟她说一些跟画画有关的事情,还说是什么“分镜”,她就按照自己的理解去画了。 正说着,费中绪看到了桑景云。 他这人喜欢长得好看的人,桑景云就很符合他的审美,因而每次见到桑景云,他都要去打个招呼。 今天又见到桑景云,费中绪低声对洪玥道:“洪玥,看到那位小姐了吗?她很喜欢你画的连环画,之前,她还在我们书局,到处向人推荐你的连环画。” 说完,他又对洪永祥道:“那位就是我与你说过的,很喜欢这部连环画的小姑娘,她是不是很漂亮?你说我要是去请她吃饭,她会不会同意?” 费中绪也就是嘴上说说,真要让他做点什么,他是不敢的。 跟这位小姐见过很多次,这位小姐对他的态度还很好,但他连人家的名字都没问,更不要说请吃饭了。 洪永祥道:“她肯定会同意。” 费中绪不明所以。 而这时,桑景云朝着他们走过来。 远远的,她就瞧见费中绪和洪永祥在低声说话,还看着自己。 她觉得两人应该是在说她的身份。 桑景云朝着费中绪笑了笑:“费编辑,你好,我一直想请你吃饭,下周日中午你有空吗?” 费中绪愣住。 桑景云意识到有些不对,这时,洪永祥道:“这是桑小姐。” 桑景云听到这话,又朝着费中绪笑了笑。 费中绪心中,宛如有狂风呼啸而过。 眼前的姑娘,就是桑景云? 编写了《西游记》连环画,写了《双面魔君》的桑景云? 费中绪张了张嘴,最后木木然开口:“我下周日有空。” “那我下周来租界时,请你吃饭。”桑景云一边说,一边琢磨给费中绪送礼的事情。 他们家没什么东西,也就陆盈的针线活拿得出手。 但她一个未婚姑娘,不好送别人针线活。 今天回去问问桑钱氏,看着买些什么东西吧。 这么想着,桑景云又去邀请洪永祥。 洪永祥知晓现在的桑景云不缺钱,便也答应下来。 众人在南城书局买过书,又在附近逛了逛,这才回县城,时间比往常,也就晚了一些。 桑景云在路上买了一大包米花糕,匆匆往阿兰那边走,远远的,就见阿兰在门口等着。 “阿兰奶奶,我们今儿个有点事,来晚了。”桑景云开口。 阿兰笑道:“不晚不晚。” 桑景云分了阿兰一些米花糕,又问起阿兰前些天的情况。 阿兰却道:“云小姐,你快些回去吧,时间不早了。” 时间确实不早了,桑景云看了看天色,跟阿兰告别,匆匆往家里走去。 这条路,她已经走了很多遍,非常熟悉。 但今日,走着走着,桑景云突然听到杂乱的脚步声。 突然,一群衣衫褴褛的孩子朝着他们冲过来,带来一股难闻的怪味。 在桑景云愣神时,有人伸手扯她拎着的篮子,又有人去扒拉桑景英的背篓。 桑景云深知外物远没有性命重要,直接放了手,任由篮子被他们抢走。 桑景英的背篓却不好脱手。 不过那些孩子配合默契,很快就将他背篓里的东西全部掏走,又一哄而散。 这些孩子刚走,就有几个手上拿着农具,一看就知道是住在附近的农民匆匆赶来。 瞧见他们,这些人关切地问:“你们没事吧?” 又有人道:“那些外地人,最近总来偷东西!” “你们以后小心些……” …… 桑景云问了几句,才知道那些孩子,都是住在棚户区的。 上海郊区人口密集,白天他们不敢出来偷东西,但到了晚上,会成群结队跑出来,偷农民的庄稼,尤其是红薯吃。 这些农民不得不安排人轮流看守,他们曾经抓到过两个孩子,狠狠打了一顿,然而并没有遏制住这些孩子的行为。 这群孩子平常是不抢路人东西的,这次会抢桑景云和桑景英,大约是觉得两人没什么战斗力的缘故。 “你们快些回家去吧。”那几个农民让桑景云和桑景英快些回家去,至于报警,那是提都不提。 桑景云也知道报警没用。 他们不是什么大人物,即便去找了警察,这时候的警察也不可能因为他们被一群小孩抢了就出警。 上海县城警察署的人,说不定还会反过来敲诈他们一笔钱。 所以他们只能自认倒霉。 好在他们的钱和庄票都放在身上,那些孩子又不曾对他们搜身,因而损失不算严重,丢的也就是一包米花糕、他们用来装水喝的葫芦,还有他们今天买的连环画、报纸和杂志。 米花糕和葫芦不值钱,那些书却不便宜,这次新出的连环画一共有三册,他们加起来买了九本,再加上别的杂志和报纸,着实花了不少钱。 桑景英很心疼:“他们抢吃的也就算了,怎么还抢书?他们又看不懂!” 桑景云倒是没说什么。 一群骨瘦如柴的孩子来抢东西,这情况并没有让她觉得生气,反而让她心里闷闷地难受。 “他们也是饿狠了。”桑景云开口。 桑景英听桑景云这么说,也有点难受。 他们两个刚到家,就闻到了饭菜的香味。 而在棚户区,一群孩子找了个空地,借着月光清点从桑景云和桑景英身上抢来的东西。 他们最先打开的,是那包米花糕。 “这东西好香!”有个七八岁的孩子上手就去抢。 他的手被狠狠打开,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冷声道:“不能抢东西!我来分!” 这个少年一开口,那男孩就不敢抢了,眼巴巴等着少年给他们分。 这个少年倒也公平,他拿出一把没有刀柄的刀,将米花糕放在一块砖头上切开,给每个人都分了差不多的量。 米花糕是用爆开的大米和糖一起制作的,原本很干净。 但现在被他们这么一切,就显得脏兮兮的。 但这些孩子一点不在意,他们迫不及待地将米花糕塞进嘴里,咀嚼起来。 “这是甜的。” “真好吃。” “我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 他们七嘴八舌说着,还有人用手指去沾砖头上的碎屑,连带着上面的泥土一起吃进嘴里。 为首的少年吃了自己的那一口米花糕后,开始看别的东西。 桑景英那个用来装水的葫芦,他直接别在自己腰间,至于别的…… 看到一堆书,那些孩子特别失望:“怎么不是吃的?” “这些书我们看不懂,只能拿来引火。” “江哥,我好饿……” 墨染民国 第57节 为首的少年姓江,叫江来,据说是被人从江里捞起来的。 他看了看那些书,道:“引什么火?书都是很贵的,能卖不少钱!” “能卖多少?”有人问他。 江来思考许久,道:“这么多书,少说能卖一角钱!” “这么多啊……”众人震惊。 “我明天就去把它们卖了,换了钱买碎米煮粥吃!” 众人都期待起来。 他们今天没吃什么东西,一小块米花糕下肚,不仅没填饱肚子,反而更加饥饿。 但想到明天可以喝粥,便也能撑下去了。 第41章 乞丐 桑景云和桑景英迟迟未归, 桑钱氏和陆盈非常担心。 两人一直在门口守着,听到敲门声,桑钱氏连忙把门打开:“阿云, 阿英,今天怎么回来得这么晚?” 桑景云道:“我们在租界多待了一会儿。” 桑钱氏道:“以后一定要早些回来, 走夜路不安全……” 而桑景雄,这时也跑了出来:“大姐, 二哥,你们带了什么好吃的回来?” 桑景云和桑景英每周末都会带点吃的回来, 桑京雄早就开始惦记着了。 “你就知道吃。”桑钱氏拉住丧景雄, 又去看桑景云和桑景英, 随即脸色大变:“阿云,你的篮子呢?你们是不是遇上什么事情了?” 桑景云出门的时候挎着个篮子, 现在已经没了, 桑景英的背篓里,也空空如也。 他们两人就算没买好吃的带回来, 也不该连他们日日买的报纸和去租界一定会买的连环画都不带回来。 桑钱氏活到这么大岁数, 经历过的事情很多, 第一反应就是两人遇到抢劫了。 桑景云道:“奶奶,进屋再说吧。” 他们家今日吃猪肉,很简单的做法,就是将猪肉切片, 倒进去一点酱油, 放蒸架上蒸熟。 除此之外, 还有三碗青菜豆腐,和一大盘凉拌海带。 桑景云用蒸肉的汤拌饭,一边吃一边说了路上遇到的事情:“奶奶, 我们回来的路上,遇到了一群孩子,他们抢走了我的篮子,和阿英背篓里的东西。” 桑景云说得轻描淡写,她不想桑钱氏他们担心。 “那些孩子真是乱来!”桑钱氏皱眉抱怨。 桑景云道:“他们活不下去,就这样了。” 桑钱氏听到这话,沉默下来。 他们家的情况若是再糟糕一些,指不定四个孩子,也会流落街头。 她只能叮嘱桑景云和桑景英往后小心一些。 桑景云认真点头。 她一直都知道,这个世界不安全,因而平日里非常小心。 他们走的这段路沿途住了很多农户,还算安全,今天的事情就是一场意外,但又算不得意外。 在乱世,被抢其实很正常,死人也很正常。 桑景云之前每天很早出门,就曾看到收尸队的人,捡走尸体掩埋。 此外,在上海县城,时常能看到路边躺着流浪汉,有抽大烟家破人亡的,也有失去劳动能力,以乞讨为生的。 小乞丐缠着人不放,非要让人给点钱或给点食物的事情,也比比皆是,还有人会上来就磕头。 上辈子桑景云曾在短视频网站,看到有人拍国外某些国家糟糕的现状,而此时的民国,就是这样的。 只是她之前自顾不暇,所以会下意识不去关注这些事情。 毕竟她帮不上什么,她甚至不敢给那些孩子钱,因为一旦给了,所有人都会冲上来要钱。 他们国家,在九十年代,也就是她年幼的时候,还是存在许多乱象的,桑景云记得自己上辈子小时候,飞车党抢包,小孩拦路讨饭这样的事情,就时有发生。 但跟此时比,那时真的太安全了。 桑景云打算明日,就去县城买点辣椒,做点辣椒水,再买把小刀带身上。 像今天这样,只是遇到一群孩子还好,若是遇到成年人,总得有点反抗能力。 当然,若非情况实在糟糕,还是不要反抗为好,遇上有人抢劫,扔出去几个银元掉头逃跑,这才是正确选择。 至于闭门不出彻底躲开这一切,这并不现实。 她不可能一直不出门,这年头也没有绝对安全的地方,洪永祥之前就提醒他们在租界也要小心。 不久前,在租界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出过一个喝醉的外国人,掳走一个貌美女郎的事情。 当然,相比于开始败落的上海县城,租界的治安还是要好很多,有钱人居住的区域有专门的人巡逻,治安更是有保障。 第二日,桑景云照旧去县城。 昨日丢的米花糕她并不放在心上,连环画和杂志也可以下周去买,就是昨日的《新小说报》,也不知道还能不能买到。 到县城后,桑景雄去了糕点铺,桑景英去了学校,桑景云和桑钱氏,则去交针线活。 陆盈帮兰心衣帽店做针线活,一天下来挣的钱不到一角,有时只能挣四五个铜元。 但桑景云并没有劝她不要做,只让她少做点,然后将她赚到的钱,全都给她当私房。 陆盈现在不用做家务,她又不识字,若什么都不做,也很无聊。 交针线活的地方离卖报纸的地方不远,桑钱氏日日来县城,还习惯了跟兰心衣帽店的人聊几句家常,桑景云就独自去买报纸。 昨天桑景云刚被抢,桑钱氏有点不放心,但想到大白天的,在县城还算安全,也就没拦着。 桑景云问了卖报纸的人,得知昨日的《新小说报》已经卖完,只能买了三份今日的《新小说报》,又买了一份《申报》。 买完,桑景云一抬头,就看到不远处,有个黑瘦少年正探头探脑。 这人的衣服破破烂烂的,不,那都不能说是衣服,就是一些布条,还湿答答的。 桑景英已经很瘦了,而他比桑景英还瘦,脸上更是有淤青和伤痕,还有因为肚子里长蛔虫,而生出的白斑。 这就是个小乞丐,但他拎着个崭新的篮子。 桑景云看到这个少年手上拎着的篮子,眼睛微微眯起。 那是她的篮子。 正这么想着,桑景云对上那个少年的目光。 那个少年朝着桑景云讨好地笑。 桑景云不明所以,这人难不成想把书还给她? 江来见桑景云孤身一人,看着也好说话,拎着手上的书上前,就问:“小姐,你要买书吗?” 上海有很多孤儿。 跟着江来混的孩子,要么是孤儿,要么是有爹娘跟没爹娘一个样的。 他们有些是父母意外去世了,有些是被父母赶出了家门,也有的,是在家里实在待不下去,只能跑出来。 一个半年前加入他们的女孩,就是父亲总打她还不给她饭吃,她受不住,从家里跑出来的。 她觉得在外面讨饭流浪,过得比在家里还好。 他们大多是男孩,少部分是女孩,女孩少,是因为女孩的父母去世后,她们大概率会被亲人卖给别人做童养媳,或者干脆卖去勾栏院,而不会出来流浪。 总之,他们这些孩子没人照看,只能自己去寻活路。 他们会在县城要饭,会去抢饭店的泔水,也会去偷附近农民的庄稼。 近来红薯成熟,他们就时常去挖红薯,挖出来之后用红薯叶子把泥擦掉,直接就开始啃。 昨日,他们在县城没要到什么东西,晚上又没偷到番薯,因而今日,一大早就被饿醒了。 醒了以后,江来跳进河里洗了个澡,把衣服也搓洗干净,然后就在微凉的秋天,穿着湿衣服到了县城。 其他孩子要饭去了,他则一路观察,寻找手上的书的买家。 江来没有认出桑景云。 昨晚上他们抢桑景云的时候,天已经暗下来了,桑景云当时还戴着一个草帽,穿着也跟今天不一样。 他盯上桑景云,是因为桑景云买了报纸,还有就是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心软,即便卖不掉书,他卖卖惨,说不定也能要到一个铜元。 听到江来的话,桑景云意识到江来没有认出自己。 这也正常,昨天他们动作很快,若不是江来腰上的葫芦和手上的篮子她都认识,她也认不出江来。 “怎么卖?”桑景云问。 “心好的小姐,你看着给。”江来道。 桑景云又问:“你这书是哪里来的?” “这书是我捡到的……小姐,我爹娘都没了,下面还有一堆弟弟妹妹张嘴要吃饭,小姐你行行好,买了这书吧,我想买点米煮粥吃。”江来开始卖惨,还捋起袖子,给桑景云看自己胳膊上的各种伤口。 桑景云指了指不远处的兰心衣帽店:“你等我片刻,我去跟我奶奶拿钱。” 江来点点头,远远看着桑景云进到店里。 他做好了随时逃跑的准备,见桑景云单独从衣帽店出来,才松了一口气。 桑景云当然不是去拿钱的,她只是跟桑钱氏说自己有事,让桑钱氏在衣帽店等自己一会儿。 她不想让桑钱氏看到江来,若是看到了,桑钱氏肯定会为她出头,去打江来。 重新来到江来面前,桑景云道:“我拿到钱了,你要买米是吗?我认识米店的人,可以便宜点买到米,要不要我去买?” 江来年纪不大,但已经独自生活很多年。 一开始,他是跟着一些大孩子混的,后来那些大孩子,大部分死了,小部分活下来的被帮派吸收,成为那些帮派的打手,不知不觉,他就成了一群孩子里最大的。 墨染民国 第58节 他很会看人脸色,能感觉出来桑景云对自己没有恶意,再加上他们去米店买米会遭嫌弃,也就一口答应:“好心的小姐,那你买点米,用米跟我换书吧,我们要最差的米,只要能填饱肚子就行,给点米糠也可以……” 江来个子比桑景云还要矮一点,他跟在桑景云身后,点头哈腰不停说话,但在桑景云来到米店附近后,又躲到了角落里,只远远看着。 桑景云也不介意,她拿出五毛钱,买了五十斤混着米糠的碎米,因为没东西装米,还花一角钱买了一个布袋子将之装起。 五十斤的东西对她来说很重,桑景云艰难拎着,往江来那边走。 江来忙不迭上来,打开袋子看,瞧见是一袋米,立刻给桑景云跪下磕了个头,好话不停往外冒:“小姐你一定得天佑,福寿安康到永远,祝你财似江水滚滚来,事业如竹节节高……” 这些话,是这年头的乞丐常说的。 桑景云并没有因为江来的讨好,而展露笑脸,她认真看着江来:“我有话跟你说。” 江来道:“小姐你有啥事儿,尽管吩咐。” 桑景云道:“你手上的书,是昨天你们从我手上抢去的,现在我用粮食把它们换回来,是看你们可怜,不代表你们做的是对的。你们碰到的也就是我,若是换成别人,说不定已经把你们打死。” 江来愣了愣,随即笑道:“小姐你是个大善人,小姐你将来一定能找个好夫君,三年抱两幸福安康。” 桑景云挺无奈的,严厉道:“偷抢东西是不对的,别人把你们打死了,你们也无处申冤。” 桑景云不知道这些小孩,以前有没有抢过别人的东西。 昨天,这些孩子抢了他们的东西,得了甜头后,说不定以后会继续抢,她说起抢东西的严重后果,是想让他们以后别干这事儿。 但仔细想想,这件事又是拦不住的。 有了温饱的人,才能知廉耻。 快饿死的人,只会想尽办法去找吃的,才不管那办法是不是违法犯罪。 桑景云突然想到了上辈子她住的小区的流浪猫。 当时他们小区,有人会喂流浪猫,就算没人喂,这些流浪猫也能从垃圾箱里翻找到吃的。 但这个时代没有好心人,也没什么人会扔食物,这些孩子的日子,怕是过得连现代的流浪猫都不如。 想让这些孩子不去偷不去抢,至少要保证他们能吃饱,但这很难。 但他们中间稍微大点的还好,能去血汗工厂当童工,那些小的,怕是连工厂都不要。 桑景云有种无力感。 她知道这些孩子不是她的责任。 但她是个在和平年代成长起来的正常人。 她上辈子,就连看到流浪猫流浪狗,都会心生同情,现在看到活生生的人活得连猫狗都不如,哪能没感觉? 桑景云拎起那个本属于自己的篮子,留下了那五十斤米:“你把米带回去熬粥吧。” “谢谢小姐。”江来抓起那袋米跑了,桑景云远远瞧见,从旁边巷子里钻出两个大概五六岁,光着上半身,四肢很瘦只有肚子凸出的孩子,跟在了江来身后。 桑景云也不知道自己做得是对是错,只能说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有些人喂流浪猫流浪狗,她就喂流浪人吧。 然后,拎着篮子回去的桑景云,被桑钱氏骂了一顿。 桑钱氏觉得桑景云太过好心:“阿云,你这么好说话,人家以后说不定就会黏上你,整日跟你要吃的。” 这一点,桑景云在给粮食之前,也想到了。 “奶奶,就当是做善事,以前爷爷,不也是会给育婴堂捐款?”桑景云道。 上海的商人赚钱之后,一般都会做点善事,毕竟有个好名声,对做生意是有利的。 只是这些善事,不过杯水车薪,管不了所有人。 桑钱氏嘟哝:“他做了许多好事,也没得个善报。” 虽然这么嘟哝,但桑钱氏到底没有再说什么。 桑景云却有些走神。 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改善棚户区孩子的生活? 桑景云直面了这个时代底层百姓生活,心情复杂之下,早已将昨日遇到张庄茂的事情忘个精光。 她甚至都没有跟桑钱氏提起。 张庄茂此刻,却还在因为桑景云难受痛苦。 他昨天跟母亲大吵一架,也就没能按时回租界。 一直到今天早上,两眼红肿的他,才往租界赶去。 在离电车有些距离的地方,他被一个老乞丐拦住了。 这老乞丐手里拿着用两根竹片做的,相互撞击后会发出声音的“敲板”,一边有节奏地敲击,一边念叨着吉祥话跟他要钱。 换作以前,张庄茂说不定愿意给一个铜元,但今天他赶时间,心情也不好,一挥手就将人赶开:“滚远点!” 这样的事情那老乞丐经历得多了,他怕挨打,躲到一边去。 张庄茂快步上了电车,想到在桑景云眼里,自己一家都是忘恩负义的混账,心里又是羞愧,又是愤怒。 也不知道上海县城的人,都是怎么想他们的。 他们背地里,是不是都在骂他们张家? 他怎么会有这样的父母? 张庄茂赶到学校的时候,他的同学已经开始上课。 他没有去教室,而是去了宿舍躺着。 那些学费昂贵的学校,学生都是一人一个房间的,但张庄茂读的学校,是四人一间。 张庄茂也不知道自己在床上躺了多久,突然听到脚步声,同时,一些声音飘过来。 “那张四爷真不是个东西。” “这种人面兽心的家伙,最恶心了。” “这张四爷太不要脸了!” …… 张庄茂从床上跳起来,朝着自己的同学就是一拳。 这些人太过分了!竟然背着他骂他爹! 张庄茂的同学还没反应过来,就挨了一拳头,一时不慎,手上端着的碗也摔了,里面的午饭撒了一地。 他愣过之后,开始还手,跟张庄茂对打起来。 旁边的同学下意识去拦,结果张庄茂一点不客气,又给了那人一拳头。 最终,混战开始,几人身上都是撒了的饭菜,还有人被碎瓷片划伤。 张庄茂是最惨的,他还满脸愤怒,哭个不停,以至于老师以为他被欺负了。 等最后弄明白情况,老师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张庄茂的同学嘴里说的张四爷,是近来大火的武侠小说《双面魔君》里的坏人。 《双面魔君》里,带武林高手灭了孟佑全家的那个人姓张,排行第四,江湖人称他为张四爷。 因云景在写书时,常用“张四爷”指代此人,因而读者提起他时,同样如此称呼。 “老师,我根本不知道张庄茂的父亲也被人称为张四爷。” “老师,即便张庄茂以为我们诋毁他父亲,也该先跟我们核实,再谈其他,怎么能上来就打人?” “老师,我们冤枉!” …… 张庄茂得知真相,尴尬无比,他的老师也很无奈。 这次的事情,错全在张庄茂,但因为是互殴,张庄茂受伤还不轻,老师没让张庄茂赔偿医药费,只让他赔偿同学们其他的经济损失。 张庄茂赔了钱,愈发懊恼。 他的同学,以后也不知道会怎么看他! 他会不会被排挤? 学校里的人,会不会议论他? 张庄茂在学校里,并没有受到明面上的排挤,但他的同学对他,确实不如以前亲近。 被他打的那几人,可是以往跟他关系最好的,那日上午张庄茂没来上课,他们还非常担心。 哪能想到,张庄茂听他们说话后,都不求证一下,竟然上来就打? 他们都远离了张庄茂。 至于学校里的人议论他……这事儿确实有。 毕竟,《双面魔君》太火了! 这书刚开始连载时,很多人只觉得标点有意思,倒也没有对这本书过于喜爱。 毕竟当时,这书只有一个开头。 但如今,剧情已经走过许多,喜欢孟佑的人,也就越来越多。 他们学校,有人将这个故事从报纸上抄下来,精心收藏,也有人将上面一些句子摘抄下来,时时诵读。 “生命可贵,但若没有自由,人与猪圈里的猪,又有何区别?” “受伤只会让我更强。” “我可以接受失败,但不能接受放弃。” “有时一个人是否成功,不在于他的天赋,而在于坚持。” “水滴尚能石穿,我为何不行?” …… 读书很辛苦,但看看孟佑,他们似乎也并不辛苦? 人们喜欢孟佑,自然也就讨厌书里的张四爷, 墨染民国 第59节 张庄茂跟人打架的事情全校同学都知道,张庄茂的父亲也被人叫做“张四爷”的事情,大家自然也知道了。 知道后,这些人少不得议论几句。 他们并没有因为这个,就对张庄茂区别对待,但张庄茂总觉得所有人都在议论自己,心情愈发差。 张庄茂觉得日子难过,谭峥泓却不同。 近来,他学国文的热情高涨,整个人也积极许多。 孟佑想要还天下武林一个太平,他也想还这个世界一个太平! 虽然他还未想好要如何做! 这日吃过午饭,谭峥泓的国文老师准时到来。 “张老师,今日的《新小说报》,你可有看?” “还未。”张先生道。 “你快看看!这书实在好看!”谭峥泓道。 他以前最爱的书,是《基督山伯爵》,现在却成了《双面魔君》。 都是主角遭遇磨难后,变强大,想方设法报仇的故事,但因为孟佑是中国人,他更喜欢孟佑。 这书里的一些片段,他看得热泪盈眶。 张先生接过今日的报纸看起来,看着看着,突然道:“这虽然是一部武侠小说,但作者的思想,跟常人不同。” 书里写的是一个弱肉强食的武侠世界,但主角却是个另类,他觉得杀人要偿命,他的目光总会落在弱者身上。 张先生还能从孟佑身上,看到作者骨子里的叛逆,作者似乎在呐喊,想要冲破什么。 这很显然,是作者在通过小说,传播自己的思想。 里面还有许多隐喻。 魔教的毒药,显然就是鸦片,而所谓的西域魔教,或许指代西方列强。 至于中原武林…… 如今军阀林立,各地小战乱就不曾停过,这不就是中原武林各门派之间,争斗不休? 今日上午,张先生去见了一个朋友。 他朋友离开家乡,千里迢迢来上海,就是因为有两个军阀在他的家乡交战。 其中一个军阀占据了他家乡所在的城池,抢劫拉壮丁就算了,他们还抓城里那些他们觉得不听话的百姓,从城头扔下去,看着城外的流民和乞丐抢夺那些人身上的东西,并以此取乐。 他的好友有个同族,母亲去世后,想送母亲出城安葬,结果那些士兵抓了他,说要送他跟母亲团圆,然后就将他扔下城墙…… 现实里,人命如草芥。 小说里,魔教的魔头,也不把人命当回事,有抓人试验各种毒药的,也有喜欢杀人取乐的。 也不知道孟佑会做些什么。 张先生收回思绪,开始教导谭峥泓国文。 谭峥泓学得很认真。 他希望有一天,他见到自己崇拜的云景时,能跟云景好好交流,而不是云景说点什么,他全然听不懂。 也不知道云景是个怎么样的人。 被谭峥泓惦记的桑景云正在写《双面魔君》。 写这部书时,她会加入一些大白话的名言。 她也不记得出处,但只要合适,她就会写上几句。 这种能激励人的言论,是现代人看腻了的,对此时的人来说却很新鲜。 毕竟从前那些激励人的话,都是“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或者“君子以自强不息”这样的,都不是大白话。 桑景云不知道别人如何,她自己低落时,很愿意看些鸡汤激励自己,如今便也加上了。 喜欢的人还挺多,她注意到,桑学文就喜欢念这些句子。 桑景云继续写着,浑然忘我。 同一时间,棚户区,江来和他手底下的那些孩子,正用瓦罐煮粥。 柴火是他们偷来的,而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正用木棍不停搅拌着罐子里的粥。 若是桑景云瞧见,或许会觉得这粥跟现代的猪食差不多,但此时,这些孩子都垂涎欲滴。 还有孩子偷摸抓了一把没煮的粮食,塞进嘴里干嚼。 江来本想阻拦,想了想到底没拦着:“粥快好了,你们跟着我唱我昨儿个教你们的东西,唱完了再吃。” 这些孩子一边咽口水,一边唱起来:“善人老爷行行好,财源广进无灾祸……” 这是一长串的吉祥话,等他们唱过一遍,江来开始分粥。 他们也不嫌烫,都吃得狼吞虎咽,还把碗舔得干干净净,比刚洗过的还干净。 桑景云如今身体好了许多,精力也好了许多。 她写书的速度,便也快了许多。 剧情是上午就想好的,陆续写完四千字后,桑景云停了笔。 她打开自己昨日购买的杂志看起来。 其中一本杂志上刊登的,大多是纯理论的东西,非常严肃。 这些东西对桑景云来说很难读,一句话她要反复读好几遍才能理解。 她读了一页后,就放下书,打算等明天再看。 她翻开另一本杂志,发现上面有很多进步人士写的文章,有人骂这个骂那个,有人提出各种大胆的想法和观点。 她看得依然很慢,看了几页后,再次放下。 深吸一口气,桑景云拿出纸笔,打算写个几千字的小故事,就叫《大头菜的一生》。 “我是在初秋遇到大头菜的,他因营养不良,身形瘦小,只脑袋特别大,便被人称呼为大头菜。他是个没有爹娘的孩子,终日在县城游荡,以乞讨为生……” 桑景云没去过棚户区,那里很危险,她不敢去。 但隔着一条河,她多少看到了一些东西,大概知道那里的孩子,过的是怎么样的生活。 她打算写一个很可怜的,叫大头菜的孩子,投稿到《新小说报》,若是《新小说报》不登,就投别的地方。 她希望能有人注意到那些孩子,到时,若是有不缺钱的人给善堂捐钱,也是可以帮几个人的。 第42章 《大头菜的一生》 桑景云上辈子看过很多书, 那些当消遣看的书里的人物,她常常看过就忘。 但有些人物,她永远不会忘记。 比如祥林嫂。 她在上学时, 认真学过《祝福》,还按照老师教的, 在课本上做笔记:“祥林嫂是一个典型的旧中国劳动妇女……” 但当时还年少的她,其实没有太多感触。 后来长大了, 重新读这篇文章,她才看到了里面隐藏的东西。 她仿照着, 想写一个流落街头的孤儿。 “大头菜总是满嘴吉祥话, 瞧见好脾气的人, 就露出一副笑脸迎上去,缠着人家不放, 定要等人家舍他点什么, 他才愿意走。某日我急着出门,被他缠上, 给了他一枚铜元后, 他隔上两日, 便来找我一回。到他找我的日子,我早上出门,必能看到他拿着个破碗过来,对着我唱各种吉祥话……”桑景云慢慢写着。 大头菜不是一个好孩子。 小说里的“我”给了他一枚铜元后, 他就时不时来跟“我”要钱, 哪怕看到了“我”的不耐烦, 也依旧会来找“我”。 “我”还见过他偷东西,被人抓住了打,后来旁人看不过去, 出言劝阻,那人才放过他。 大头菜有一回遇到洋人,那洋人对着他叽里咕噜说了一些取笑话,往地上扔一个包子,让他去捡来吃,他竟喜笑颜开,不住磕头。 可惜有人觉得他丢了国人的脸,抢了他手上的包子扔进河里,大头菜瞧见,嚎啕大哭,恨不得跳进河里去捞包子。 又有一回,有个纨绔让大头菜跟另一个小乞丐打架,说是赢了的,给半只烧鸡,大头菜就将那个孩子的脸咬得鲜血淋漓,他一嘴的血,笑着给那个纨绔磕头,说吉祥话,吃烧鸡的时候,像极了野兽。 大头菜还是个没有骨气的人,他的膝盖是软的,见个人就跪。 …… 书里的“我”后来搬到租界去,就很少看到大头菜了,只听说大头菜时常在自己曾经住过的地方徘徊,还跟人打听过自己。 许久之后,“我”无意中得知,大头菜在一个冬天被饿死了,死的时候,他肚子很大,有人好奇去剖开来,发现里面都是土。 大头菜的一生,很短。 还有闲人告诉“我”,说大头菜有个在别人家做童养媳的妹妹,那个小姑娘是个馋嘴的,她那小相公吃豆子掉下一颗,落在地上的尿里,她都能捡起来吃掉,后来偷吃掺了老鼠药的米,被药死了。 闲人还说那家人倒霉,白花了许多粮食去养这个童养媳,最后啥也没捞着。 桑景云写着写着,眼泪不自觉就落了下来。 阿兰是童养媳,跟她说过一些自己小时候的事情。 阿兰婆家也不富裕,粮食都紧着自家人吃,阿兰就总是饿,恶狠了,她可不止捡地上的豆子吃,她还去挖别人种在地里的豆子吃,被人发现后,狠狠挨了一顿打。 “阿云,你怎么了?”桑钱氏的声音响起。 桑景云抬起头,就看到桑钱氏担忧地看着自己,桑学文也一脸着急。 桑景云道:“也没什么,就是写的东西有点惨。” 她写《双面魔君》时,孟佑再惨,她也不曾哭过。 因为这是她杜撰出来的人物。 但大头菜和他的妹妹这样的孩子,在这时代,是真实存在的。 就像阿兰的曾经,若是她将之写出来,那就是一部血淋淋的苦难史。 这部短篇小说大概两千字,桑景云不知不觉就写完,期间都没感觉到时间的流逝。 墨染民国 第60节 她还写得特别快,穿越来这个世界之后,她手写了很多字,但从未写得这般快。 桑景云知道自己这是进入了心流状态。 她写得很痛快,但停笔后,她感觉到了迟来的疲惫和各种情绪。 她的手不自觉有点抖,肩膀也很疼,心跳更是非常快。 “爹,你给我泡个红糖水。”桑景云对桑学文开口。 桑学文刚做好晚饭,家里有热水,很快就给桑景云泡了一碗红糖水,桑景云慢慢喝完,这才好了点,桑景英他们,也回来了。 晚饭后,桑景云将自己白天写的东西,检查了一番。 《双面魔君》的稿件,有很多地方要修改,错字很多,一些地方的用词也不对。 但《大头菜的一生》这篇小说,桑景云发现自己写得很完美,完全不需要修改。 这篇小说,其实有些太过白话,但白话就白话吧,她觉得这样是最好的。 桑景云这天有点累到了,第二天就没去县城,托桑钱氏买了三份报纸回来。 但星期三那天,她照旧去县城。 她以往会刻意忽视县城的乞丐,但这次,她多关注了一些,也就发现,这县城的乞丐真的很多。 深吸一口气,桑景云照旧去做自己的事情。 接下来几天,桑景云的日子过得与往常没区别,就是总忍不住去看县城的那些小乞丐。 其实对这些孩子来说,夏天还好,最难过的是冬天。 上海的冬天不如北方冷,但温度也会降到零下,完全可以冻死人。 如今公历已经进入十一月,他们却还衣不蔽体,桑景云都替他们冷。 只是她现在手上虽然有点钱,但绝不够照顾这么多孩子的。 桑家人自己过冬用的棉衣、棉被柴火等准备一下,就要花掉她许多钱。 时间眨眼,又到了周末。 桑景云照旧带着誊抄好的稿件,准备去租界。 她这次带着的,除了三万字《双面魔君》的稿件外,还有《大头菜的一生》这篇短篇小说。 路上,桑钱氏反复叮嘱:“景云,景英,你们这次不要在租界多待,办完事快些回来……” 他们回来的那条路两边,不是田地就是民房,白天会有农民在地里劳作,总体来讲是安全的。 桑景云答应下来,但她知道自己今日,没法很早回家。 她上周可是跟费中绪说了,要请费中绪吃饭。 不过吃完饭马上回来,倒也不会很晚。 桑景云和桑景英,照旧先去了洪掌柜那里,拿洪玥这一个星期画好的画稿。 将画稿拿到手后,桑景云对桑景英道:“阿英,我们今日先去看阿兰奶奶,然后再去租界,这样等下回来后,便能直接回家。” 桑景英答应下来。 早上卖的各类吃食很多。 阿兰的牙不好,更喜欢吃软和点的东西,桑景云就在附近找了个卖早点的铺子,付过钱,交了碗筷的押金后,端走一碗馄饨,并十个小笼包。 阿兰必定是吃过早饭的,但馄饨主要就是汤汤水水,阿兰哪怕吃饱了,也能再吃一碗。 至于小笼包,留着下午吃也是可以的。 阿兰果然很高兴,一个劲儿地说自己最爱吃馄饨,还拿出四个手链给桑景云,说是她专门找人做的,他们四个孩子,一人一串。 这手链是用红绳编的,每根红绳上,都穿着一个桃核。 这些桃核一个被做成小篮子模样,一个被做成祥云如意模样,一个被做成葫芦模样,还有一个竟是铜钱模样。 这时的人,认为桃树能辟邪,因而很多孩子,都会戴桃核雕刻的小玩意儿。 像桑景云桑景英这么大年纪,普遍已经不戴,但这是阿兰的一片心意,桑景云还是笑着收了,又把那个铜钱模样的,戴在自己手上。 她爱钱。 桑景云和桑景英到租界后,照旧先去找洪永祥,然后才去南城书局。 他们到南城书局的时候,刚好中午。 桑景云已经从洪永祥那里得知费中绪爱吃粤菜,就在费中绪常去的粤菜馆请客,点了两荤两素一个汤,花费六毛,又花一毛钱买了一斤绍兴黄酒。 上周,费中绪刚知晓桑景云身份时,莫名不自在,但一周过去,他这点不自在已经消失,甚至生出些别样的想法来。 因此,今日他特地打扮过自己,吃饭时话也很多,时不时询问桑景云一些问题。 桑景云话却不多,今日见面后,她能感觉到费中绪对自己有好感。 但她暂时没有恋爱的想法,既如此,就不能太过热情,给人错误感觉。 桑景云不是坚定的独身主义者,她上辈子一直没结婚,只是因为没遇到合适的人。 如今穿成一个十六岁的小姑娘,近几年她肯定不会去恋爱结婚。 虽然在这个时代,十几岁结婚的比比皆是,但十几岁的小姑娘,身体都没发育好! 她要恋爱结婚,怎么也要等二十岁以后。 一顿饭吃了快一个小时,到最后,就剩了点素菜和汤。 吃过饭,桑景云就跟洪永祥和费中绪告辞,告辞前,她还送了两人一人一包安吉白茶,这是她让桑钱氏帮忙买来的,据说桑元善以前,就时常给人送茶叶。 目送桑景云离开,费中绪看着洪永祥叹气:“洪兄,我是不是没机会了?” 洪永祥道:“桑姑娘年纪小,兴许是没看出来你的想法。” “别安慰我,她就是对我没心思。既如此,那便算了,免得以后难相处。”费中绪道。 他很喜欢桑景云,但到底只是见过几面,以及看过桑景云的作品,没到非桑景云不娶的程度。 既然桑景云对他没意思,他自然不会死缠烂打,这样以后还能当个朋友。 洪永祥正思考要如何安慰费中绪,费中绪突然道:“对了,她给了你新的稿件,你快将《双面魔君》的稿件拿出来,我要看!” 中午这家粤菜馆人不多,费中绪又跟老板相熟,两人就没离开粤菜馆,让店员收走碗碟后,一边喝茶一边看桑景云留下的稿件。 《双面魔君》这部小说,费中绪是极为喜爱的,他迫不及待想要知道后续剧情。 洪永祥跟费中绪差不多,两人就一起看起来。 桑景云写的小说,跟时下小说不同,里面会有许多勾着人,让人迫不及待往下看的点。 洪永祥和费中绪满怀期待看完这三万字的更新后,愈发期待后面的内容。 费中绪道:“桑小姐看不上我是应该的,看她写的小说,就知道她是个极有想法的人,思想也与众不同,不像时下许多女子,将嫁人视为人生目标。” 洪永祥也感叹:“也不知道桑家是怎么养出她的。不过按照我爹的说法,她从小就跟着桑元善打理桑家的铺子,桑元善是把她当男孩儿养的。” 两人聊了几句,洪永祥就将《大头菜的一生》这部短篇小说拿出来:“她这次还多写了一部短篇小说,也不知道是如何的。” 洪永祥以前看过的短篇小说,多讲述奇闻轶事。 他以为桑景云写的短篇小说,也是这般的。 但他没想到,他刚打开这部小说,就受到冲击。 桑景云用的文字非常直白,还开篇就是“我”,他也就跟着桑景云的文字,认识了“大头菜”,见证了大头菜的一生。 看完,他心里分外难受。 桑景云是怎么写出这样的作品来的?她真的遇到了这么一个孩子? 费中绪的感觉跟洪永祥差不多。 他看着看着,眼眶都酸了。 他一直觉得自己的人生不太顺,他母亲早亡,继母对他不好,父亲也无视他。 但此刻,他突然意识到,在他眼里不太顺的人生,已经是某些人拼尽全力,也得不到的。 “洪兄,上海县城果真有这样的孩子?” 洪永祥道:“全国上下,哪里没有这样的孩子?” 费中绪一时无言,哪怕是租界,也有要饭的小乞丐。 喝了一口茶,费中绪突然道:“我去跟《新小说报》的主编说道说道,让他尽快刊登这篇小说,你也可以去写个相关报道,宣扬一下此事,说不定会有人愿意捐款,照顾一下这些孤儿。” “是该如此。”洪永祥开口。 两人聊完,费中绪拿着稿件,直奔《新小说报》编辑部。 《新小说报》的主编黄培成,近来意气风发。 他们报社的报纸,现在日销一万三千张,跟之前相比,销量翻了快一倍! 放眼全国,日销过万的报纸才多少?他们《新小说报》,也算崭露头角了! 现在黄培成就担心一件事,担心云景突然不写了。 他已经打定主意,这周费中绪来交稿时,一定要跟费中绪好好谈谈,设法从费中绪口中,问出云景的身份。 “明日的报纸开始印了吗?”黄培成问手底下的人。 “快开始了,正在校对。”《新小说报》的一个编辑开口。 《双面魔君》加标点后,民众接受良好。 黄培成就决定,从明天开始,《新小说报》上所有的故事,都加标点。 他们《新小说报》,就要与众不同! 正说着话,黄培成看到费中绪从外面进来。 他眼睛一亮,连忙迎上去:“费兄,你可来了!” 说完,他立刻吩咐自己手底下的人去泡茶:“用我办公室,书柜最顶上的那罐茶叶来泡!费先生,那茶叶是我刚得来的,你一定要尝尝。” 他拉着费中绪入座,唯恐费中绪像以前一样,放下手上的稿件,拿了稿费就走。 费中绪顺势坐下,对黄培成道:“黄主编,今日我正好有事找你。” 墨染民国 第61节 “费兄你尽管说,若是有我能帮上忙的地方,我一定帮!”黄主编一副愿意为费中绪两肋插刀的模样。 费中绪道:“黄主编,云景写了一部新小说,希望能尽快刊登。” 黄主编眼睛亮了,随即又有些担心:“他怎么写了新小说?可还有时间写《双面魔君》?《双面魔君》这个故事越写越好,我正准备给他涨稿费……” “黄主编放心,他的新小说是个短篇,已经写完。” 黄培成松了一口气。 《双面魔君》写得极好,他是希望云景能将之长长久久写下去的。 “黄主编先看看这部作品吧。”费中绪将《大头菜的一生》这部短篇小说,放到黄培成手上。 黄培成低头看起来。 他原本心情十分激动,但等看完这部小说,心情却变为惆怅。 “云景先生这部小说,写得非常好。”黄培成想说点别的夸一夸,但他觉得这部小说,不需要他用各种辞藻去赞美。 “我也如此觉得,我认识的《上海日报》的记者,已经准备去访查上海县城的孤儿,写一写相关报道,黄主编若是觉得这小说不错,可以尽快刊登。”费中绪道。 黄培成本就已经打算尽快刊登,听费中绪提到《上海日报》,更是毫不犹豫地做决定:“我把它刊登在明日的报纸上!” 之前被《上海日报》抢了先。 这次,他要先把这小说刊登出来。 在这部小说已经刊登的情况下,《上海日报》再刊登相关采访稿,就像是跟在他的屁股后面做事。 只是明日的报纸已经排版完成,要改很麻烦,突然撤掉其中一些内容,也不太合适。 黄培成一咬牙,最后道:“明日是《新小说报》第一次全面使用标点,到时我们报社,多赠一张报纸给读者,这赠送的报纸上,除刊登这部短篇小说外,再刊登一部分《双面魔君》的内容,并且,这张报纸上,不印广告!” 他印这张报纸,就要个好名声,不要其他! 黄培成立刻吩咐人去做事,而印刷房的印刷工得知此事,很是无奈。 他们加了人手,分成两班来印刷报纸,任务总算轻松了一些。 结果,现在又要多印一张报纸? “辛苦大家了!等下我给每人五角的辛苦费!”黄培成开口。 那些印刷工这下满意了,都卖力苦干起来! 吩咐好,黄培成回去找费中绪。 然而费中绪已经不在了。 “费编辑呢?”黄培成问手底下的人。 “费编辑说他赶着回去上班,匆匆走了。” 黄培成又问:“他都没带走云景上周的稿费,走什么走?对了《双面魔君》的稿件呢?我要审稿。” 他想看《双面魔君》的后续内容。 《新小说报》的一个编辑道:“费编辑说,他等下再来交稿件拿稿费。” 黄培成不明所以,都来了,怎么不把稿件给他? 不过费中绪等下再来一趟是好事,他刚才,竟是忘了打听云景的信息。 费中绪急着走,并非为了上班。 南城书局的编辑都有各自的工作,完成工作后,完全可以早些下班,而他的工作早已完成。 他急着回去,是因为他很早以前,就跟同事说好,在拿到云景的稿件后,要先给他们看。 他的顶头上司都等着看《双面魔君》,他肯定要等上司看过,再将稿件给黄培成。 于是,黄培成忙了一天,一直到晚上,才看到《双面魔君》的新稿件。 上周云景上交的稿件差不多三万字,按理是六十元的稿费,但黄培成给了费中绪一张一百元的庄票:“云景先生的作品写得极好,我们编辑部经过商讨,一致决定将他的稿费增加到千字三元,剩下的十元,是《大头菜的一生》的稿费。” “我替她谢谢黄主编。”费中绪想到几次见桑景云,桑景云都穿着同一套旧衣服,很为她稿费增加这事高兴。 小姑娘拿了稿费,应该能添几件新衣服。 黄培成又道:“费兄,我这边还有个不情之请。” 费中绪开口:“黄主编你请说。” 黄培成满脸堆笑:“费兄,能否将云景先生的联系方式给我?” 费中绪:“……”那必然是不行的。 费中绪杂七杂八说了许多,大概意思就是云景先生不想暴露身份,所以暂时不能给联系方式。 哪怕黄培成说他一定会保密,费中绪也坚决不说, 黄培成见费中绪这样,愈发觉得云景的身份不简单。 他莫非得罪人被通缉了? 黄培成要不到联系方式,就只能问起别的,比如云景是否能保证更新。 对此,费中绪打了包票:“黄主编你放心,她一定能保证更新。” 黄主编这才放下心来。 另一边,桑景云和桑景云吃过午饭,就急急忙忙往家里赶。 他们回家挺早,桑景云甚至有时间拿出纸笔,写一点《双面魔君》。 桑景云写小说的时候,桑景英又一次翻开《大头菜的一生》。 家里娱乐少,因而桑景云每日写的东西,桑景英和桑景雄都会第一时间抢着看。 这篇小说,桑景英早就看过,但现在,他又看了第二次,只觉得心里沉甸甸的。 “姐,等我将来有钱了,就建个善堂,收留一些孩子。”桑景英道。 “好。”桑景云支持桑景英。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正是靠着无数先辈无私的付出,才有了她上辈子过过的,安稳美好的生活。 她若是有能力,也想做些事情,让这个国家变好一些。 第二天是周一。 桑景云前一天去了租界,走的路有点多,这天也就选择了休息。 主要也是她想多写点《双面魔君》,多挣钱。 因为没去县城,桑景云也就没有早早看到《新小说报》,不知道今天的《新小说报》,发生了很大变化。 它不仅所有内容,都用了标点,还多了一张标明“赠品”的报纸。 这张报纸上,刊登了《大头菜的一生》。 桑景云还不知道这件事的时候,谭峥泓已经知道了。 现如今,他早上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看《新小说报》。 醒后,急匆匆下楼的谭峥泓,在拿到《新小说报》后,就忍不住惊讶:“今天的报纸怎么这么厚?” 下人道:“小少爷,今天这报纸多了一张,据说是赠品,来送报纸的人还说,上面刊登了云景先生的新小说。” 报纸上有云景先生的新小说?谭峥泓欣喜万分,立刻去翻。 他很快翻到了那张赠品,同时也看到了新小说的名字。 这个名字,谭峥泓并不感兴趣,他都不知道大头菜是什么。 但作者那里,确实写着“云景”。 抱着对云景先生的信任,谭峥泓看了下去。 一开始他不解云景先生为什么要写一个小乞丐,看着看着,却不知为何,越来越悲伤。 等看到大头菜死了的时候,谭峥泓泪流满面:“怎么能这样,怎么就死了?那些人竟然还剖开他的肚子,怎么能这样……” 谭峥泓一边抹眼泪一边继续看,又被大头菜的妹妹的经历伤到。 谭峥泓泪流满面,只知道不停念叨:“怎么能这样!” 大头菜竟然就这么死了,实在太过凄惨。 谭大盛回国后,一直忙着办厂的事情。 他好不容易忙完,赶回来看儿子,就见自己那个比自己还高上不少的儿子,哭得像个三岁孩子。 谭大盛大惊失色:“小泓,你怎么了?谁欺负你了?” 谭峥泓道:“爹,没人欺负我,我就是看了个小说……这小说太惨了。” 谭大盛顿时无语。 谭峥泓这时又看向自己爹:“爹,你给我点钱吧。” 谭大盛问:“你要多少?” 谭峥泓道:“先给我两千,我要去上海县城,帮助那里的孩子,我还要给大头菜修个坟。” 谭大盛道:“我去给你拿钱,对了大头菜是谁?” 第43章 初见 江浙一带, 管芥菜疙瘩叫大头菜。 大头菜有点像萝卜,一般用来腌咸菜,是上海县城百姓常吃的咸菜之一。 本地人看到桑景云写的这部小说, 就会想到市场上售卖的,一个个腌制好的大头菜, 或者种在地里的芥菜疙瘩。 但谭大盛和谭峥泓不是本地人,也就不知道大头菜是什么。 谭大盛听儿子说要给大头菜修坟, 更是不明所以。 谭峥泓道:“大头菜是我看的文章里的一个人。” 墨染民国 第62节 他说着,就把手上的报纸递给自己父亲。 谭大盛看到报纸, 眉头就是一皱。 他小时候家里很穷, 没机会读书, 虽然后来靠着一股子拼劲,不仅学会了认字, 还学会了英文, 但对阅读文章,依旧很排斥。 不过他喜欢听人说书, 当然要用他听得懂的话来说。 谭大盛不想看, 但现在儿子已经把报纸递到自己面前, 他一个当爹的,总不能完全不看。 谭大盛接过报纸,然后发现这篇文章特别好读,跟他以前看的那些完全不同。 他以前看某部有名的小说时, 连开篇的那首诗都看不懂, 这小说, 他却顺畅地读了下去。 读完之后,谭大盛的眼眶不免酸涩。 谭大盛家里很穷,而且他小小年纪, 就没了父母。 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他只能在十三四岁的年纪,就去南洋当劳工。 当年他岁数不大,就时常被一起干活的成年劳工欺负。 倒也不是打骂,就是分饭的时候,给他分很少的饭菜,然后让他干各种杂活,比如帮他们洗衣服。 他没办法反抗,只能讨好他们。 他挨过饿,吃过苦,要不是后来遇到老丈人,被老丈人收留,成了老丈人店里的伙计,他现在指不定已经饿死了。 谭大盛看这篇文章,看得感同身受。 见自己儿子眼睛红肿,他心里也欣慰。 在南洋,有很多有钱人,他们中的一些,是没有人性的。 抓一群人帮他们种鸦片,把那些人当奴隶拼命压榨……这种事情屡见不鲜。 谭大盛险些也变成这样的人。 某日他回到家,见自己六岁的儿子收留了一个因为生病没有干好活,以至于被打得遍体鳞伤的劳工,才猛然醒悟。 曾经,他也是被迫害的人。 他有钱之后,难道也要去迫害别人? 他在南洋有好几个农场,还有好几个橡胶园,手底下有许多工人。 这些年,他手下的工人的待遇一直比别处好,他的农场,还不种鸦片。 这让他少赚了很多钱,但他觉得值得。 至于自己儿子,相比于一个没人性的孩子,他更愿意要个有人性的,善良的孩子。 “这个叫大头菜的孩子是很可怜,好好给他修个坟吧。”谭大盛道。 谭峥泓点头。 谭大盛又问:“那两千元,你打算怎么用?” 谭峥泓年纪不大,但他没少跟着谭峥泓到处走,见识广博,当下说起自己的想法。 他想在郊外买一块地,盖一些房子收留孤儿,让大孩子照顾小孩子,然后找一些活儿给那些大孩子干:“爹,这需要长期投入资金,只这两千元怕是不够,我想等孤儿院盖好后,在报纸上打广告,呼吁上海的有钱人捐钱。” 谭大盛很是赞同,又给谭峥泓提了一些意见。 谭峥泓原本激动之下,打算今日就去上海县城看看。 但因为谭大盛的到来,因为谭大盛跟他聊起那些孩子的安置,他心头过热的情绪慢慢退去,最终决定等明日再去上海县城。 谭大盛也很赞成,又让他去的时候,带上两个保镖。 谭峥泓答应下来。 谭大盛跟谭峥泓聊过,就让谭峥泓去学习。 他叫来自己手底下的人,带着他们去了他的书房。 谭大盛的书房很大,里头还有一整面墙的书,都是他买来装门面的。 进了书房,他就吩咐起来,让手底下的人安排两个人,明日暗中跟着谭峥泓:“峥泓要做什么,不用拦着,只一点,要保护好峥泓的安危,不许峥泓沾上乱七八糟的东西。” 他儿子还年轻,在外面吃点亏,受点骗,都不成问题。 人活着,总要经历一些挫折。 但他不能被人坑害,染上坏习惯。 手下人答应了。 谭大盛让他们离开,去书桌后坐下,打算安静一会儿,顺便想想他那个工厂要如何建。 刚坐下,谭大盛就发现自己的桌子有些不对劲,上面多了一叠书。 他拿过一本一看,发现上头写着《西游记》三个字。 《西游记》这书,在南洋颇有热度,他一个朋友就非常喜爱这书,甚至还因此养了不少猴子。 南洋猴子多,谭大盛被猴子抓伤过,不乐意养猴子,但《西游记》他很喜欢。 有一次看到戏台上演孙悟空的人,将一根棍子耍得虎虎生威,他还花钱买走了那根棍子。 谭大盛翻开了这书。 这竟然是本图画书! 他不知不觉,就将桌上的那套书都看完了。 他儿子年纪也不小了,怎么还看这样的书?竟然还把这书放在他的书房里…… 他书架上的书,可都是《资治通鉴》《史记》《三国志》这种,连《三国演义》都不放上去。 这书跟他的书房格格不入! 谭大盛把那些连环画放进书桌抽屉里,确保别人看不到,自己又能快速拿到。 谭大盛看《西游记》连环画的时候,谭峥泓将《大头菜的一生》这篇文章,推荐给自己的国文老师看。 张先生看过,愈发觉得这个云景先生,是个新式文人。 这篇小说非常白话,还用短短两千多字,揭露了社会的残酷,和百姓的麻木。 张先生看得很沉重,听了谭峥泓的想法后,也非常支持:“你要明年夏天才入学,这一年要做的事情,就只学习国文,空闲很多,这个孤儿院,不如你亲自去办,还能学一学钱财运用。” 张先生曾见过做慈善的人贪腐,将原本的慈善,做成了恶事。 若是谭峥泓不亲自去做,而是将之交给手下人办,可能会有很多钱,不知道进了谁的口袋。 但若是谭峥泓自己去做,情况便大不一样。 谭峥泓是富贵窝里养出来的小少爷,他不缺钱,肯定不会贪墨。 做这件事,对谭峥泓本身,也大有好处。 这不仅能让谭峥泓了解一个他以前不曾了解过的世界,还能让谭峥泓学会钱财的处理,知晓物价。 开办一个孤儿院,需要购买各种东西,需要雇佣人手,还需要处理孤儿之间的矛盾。 这能让谭峥泓学到很多东西,对谭峥泓来说,是宝贵的实践。 等谭峥泓将架子搭好,弄清楚孤儿院的各项开支,再时不时去看看,就算交给别人管,也出不了大乱子。 自己父亲和张先生的支持,让谭峥泓心情激动。 他已经打定主意,要好好帮助上海县城的大头菜们。 而这个时候,这篇文章,其他人也都看到了。 租界某个洋房里,一个衣着富贵的老太太在吃过早饭后,她儿子的几个姨太太,就一窝蜂来找她请安,对她说奉承话。 她喜欢这些年轻漂亮的姑娘围着自己转,但她们整日在这个宅子里待着,光聊天也没那么多东西好聊,她思来想去,就让这些人给她读小说。 老太太对《三国演义》这样的故事,是不喜欢的,觉得人太多,她弄不明白。 她更喜欢近来流行的,鸳鸯蝴蝶派的小说。 但最近,老太太喜欢上一个武侠故事。 这是一个姨太太推荐的,那姨太太说这部《双面魔君》与众不同,老太太就听了听。 这一听,老太太便喜欢上,每日都让人念。 负责念报纸的姨太太早就提前看过报纸,此时拿出报纸,便准备读。 “等等,”老太太突然叫停,“小蝶儿,你哭过了?可是遇到了什么事情?” 这姨太太怕老太太误会,连忙说:“老太太,我能遇到什么事儿?有你在,我就只有享福的,我是看了报纸上一篇文章,忍不住哭了一场。” “是什么文章?”老太太很好奇。 这姨太太当即就把《新小说报》今日多送了一张报纸,上面刊登了云景新写的一篇文章的事情说了。 老太太听完,非常好奇,当即让这个姨太太读一读这篇文章。 然后,屋子里的人,就都开始抹眼泪。 “这可怜孩子……”老太太心疼不已。 她们对小说不小说的没概念,只当这是云景的真实经历,因而哭过一场,老太太就道:“小蝶儿,你去账房支二十个银元,送到《新小说报》去,让他们转交云景,让他拿这钱,去给大头菜修个坟。” 老太太都这么做了,那些姨太太当然不能没表示,她们纷纷捐钱,你捐两元我捐三元的,凑了二十元,让管家一道送过去。 这样的事情,在很多地方都有发生。 于是,《新小说报》的黄培成,莫名其妙,就拿到了一笔捐款,还有很多人来问云景的身份,想知道大头菜被葬在哪里。 黄培成喜笑颜开。 他就知道,他不会做亏本生意! 虽然给所有的读者送一张报纸,让他少赚了很多钱,但也让他得到了一个好名声。 黄培成让人去统计捐款人和捐款的钱数,这些,都是要交到云景手上的。 有些人只是同情大头菜,但也有些人,觉得云景的这篇文章,振聋发聩。 几个正聚在一起,谈论新文化的推广的文人,就拿着《新小说报》,感叹个不停。 “不曾想,先开始改革,先用标点的,竟是一份小说报。” 墨染民国 第63节 “我之前曾批评这小说报,觉得它只知道刊登娱乐百姓的东西,不知道做些有意义的事情,现在想来,是我错了。” “这云景之前写的武侠小说,因用了标点,我早有耳闻,但不曾看过,现在我想去看看。” “我倒是看过他写的武侠小说,生出许多感触,他应当也是如我们这般的人!” …… 上海县城,洪兴纸号。 洪掌柜读完《大头菜的一生》,眼眶也有点湿润。 他们这些做生意的,其实都不太喜欢街头的小乞丐。 这些乞丐会小偷小摸,而且有时会聚在店门口讨钱,店家不给钱,他们就不走。 但看了这文章,他心中对这些小乞丐,却生出同情来。 他家也是有孩子的,若是家里遇到意外,孩子落到这地步…… 洪掌柜心里一酸。 读者的感受如何,桑景云并不知道。 此时,她也看到了《新小说报》。 桑景云对《新小说报》很有好感,毕竟这家报社,给了自己许多稿费,将来,应该还会继续给自己稿费。 现在见《新小说报》宁愿多送读者一张报纸,也要第一时间将《大头菜的一生》这个故事刊登出来,她更是有些感动。 她以后,一定好好写小说,也好回报《新小说报》对她的重视。 就是不知道,这部小说刊登后,能不能改变上海那些孤儿的现状。 希望有人在看到这部小说后,愿意为上海的孤儿做点什么。 想到那些孤儿,桑景云就想到了之前见过的江来。 也不知道江来他们,现在情况如何。 《新小说报》销量高,但总共也就一万多份,其中绝大多数在租界销售,一小部分在上海县城销售,还有一些,被送去邻近城市。 因而上海县城,看到这个故事的人,并不是很多。 可即便如此,这日,江来他们,也要到不少钱。 江来很是高兴,他把钱收拢到一起,道:“既然城里的人突然发善心,我们这几日,就想办法多要点钱,好去买两床旧被子,我们还要想法子去偷点稻草……” 江来会成为这些孩子的头儿,就是因为他生存经验丰富。 已经活到十几岁的他,知道冬天是最难熬的。 白天,尤其是有太阳的白天还好,晚上那是真的冷,若是赶上下雨,屋里进了水…… 江来抖了一下。 他小时候,有个对他很好的哥哥。 那人把他从江里捞起来,给他起名叫江来,教他怎么讨饭,怎么活下去。 但就是在寒冬的一个下雨天,他的这个哥哥冻死了。 当时他们抱在一起取暖,他早上醒来的时候,身边的人都硬了。 那个冬天,他也险些没有熬过去,也不知道是不是他运气好,当时有人在上海县城一些地方,放了垃圾桶。 他一到晚上,就躲在垃圾桶里,这才撑过冬天。 他们是有两床被子的,但都硬了,不保暖。 今年,他们还多了三个人,也不够盖。 最好能有两床稍微好点的被子。 至于稻草,他们晚上睡觉,身下要铺稻草,他们的衣服里面,也要塞稻草保暖,他们需要很多稻草。 这些孩子当即决定,明天白天想办法多要钱,明天晚上去偷稻草。 第二日是星期二。 桑景云昨天休息了一天,写了六千多字,今天就决定去县城一趟,买些东西。 早饭,他们吃的是麦油煎。 桑学文调了一大盆面糊,放进去盐和葱花,又往锅里刷油,将面糊均匀贴在锅上煎熟,麦油煎就做好了。 他还用昨晚上的锅巴加水,煮了一锅粥。 麦油煎配粥,全是碳水,但大家吃得很开心。 毕竟之前,他们想吃都吃不上。 吃过早饭,陆盈带着桑景丽去串门,桑景云等人则去县城。 去县城的路上,桑景云提出要买点新鲜的鱼吃。 桑钱氏答应了。 上海这里的人,海鱼和淡水鱼都吃,毕竟它离海不远,又靠着江。 不过县城卖新鲜鱼的不多,多是咸鱼,那些新鲜鱼,出售的时候也是死了的。 夏天时,桑景云对死鱼一点兴趣都无,如今天凉了,她才决定买两条吃。 他们来到县城后,桑景云和桑钱氏分开行动。 桑景云刚在干货店买完东西,就看到了江来。 江来带着一群小乞丐,围住了一个小少爷。 他们七嘴八舌说着吉祥话,跟对方要钱,而那个小少爷满脸窘迫。 小少爷个子很高,比江来高了至少三十厘米,他身后还跟了两个壮汉。 若是他想,完全可以把江来他们赶走,但他没有赶人,只是反复用生疏的北京话解释:“我已经没钱了。” 桑景云算是知道,他为什么会被缠上了,估计是之前给钱太大方。 “小少爷,你行行好吧,我弟弟病了,等着钱看病……”江来抱着一个瘦弱的,约莫三四岁的男孩给小少爷磕头。 小少爷满脸为难,面色踌躇。 这模样,看着就像是还能拿出钱的。 谭峥泓真要拿,确实还能拿出钱。 这个被围住的小少爷,是谭峥泓。 他心里惦记着事情,昨晚上就没睡好,今日不过凌晨四点,便醒了过来。 醒来后,他左右无事可做,就准备了一番,带着两个下人,乘坐第一班电车,来到上海县城。 来县城没多久,谭峥泓就遇到了一个小乞丐。 那小乞丐的模样,跟《大头菜的一生》里,大头菜的模样一般无二。 谭峥泓瞧他实在可怜,就去买了几个肉包子给他,又给他一角钱,让他藏好。 这孩子对谭峥泓千恩万谢,若不是他拦得快,还要下跪磕头。 谭峥泓心里满是同情,还有着浓浓的成就感。 能为这些孩子做点什么,他很高兴。 然后,就有第二个小乞丐找到谭峥泓要饭。 他如法炮制。 谭峥泓穿着富贵,年纪又小,本就是小乞丐讨饭的首要目标。 再加上小乞丐为了生存,大多抱团,遇到给钱大方的人,还会马上将这个消息告诉同伴。 陆陆续续,谭峥泓遇到了好几个乞丐,后来,还被一群乞丐给围上。 这些人也不一定是乞丐,在上海县城,有很多没有固定工作,没有房子,就靠偶尔打零工挣点钱过活的人,这些人外表跟乞丐没太大区别,现在他们看到从谭峥泓这里能要到钱要到吃的,就跟着过来讨要。 谭峥泓这时候,也已经发现了不对。 但这些人看起来都很可怜,他也做不到不管。 不过他也意识到了,不能直接给钱。 谭峥泓拿出一个银元,买了吃食分给这些人。 然后来跟他要钱的人更多了…… 谭家很有钱,但谭峥泓出门,一般也不会带太多钱。 今日他出门,身上除谭大盛昨天给的,两千个银元的庄票外,只带了六个银元,并一些零碎的钱。 今日,他本是打算先花两三个银元,给大头菜修个坟的,至于别的事情,以后慢慢做。 但他除了遇到有人讨饭以外,还遇到两个生了病的小乞丐。 这两个小乞丐骨瘦如柴,肚子却很大,还发着烧……谭峥泓将他们送去医馆,才知道他们得了吸血虫病,已经好不了了。 看着两个满身伤口的小乞丐,谭峥泓的心情实在沉重,他将身上的零钱,全都给了他们。 谭峥泓身上除了那两千个银元的庄票以外,已经没有别的钱,然后他被江来一行给围住了。 谭峥泓不想动那两千元的庄票,这是他盖孤儿院的启动资金。 但江来等人,看着又实在可怜。 而且他给了这些人钱,肯定还有下一波。 谭峥泓知道自己应该把江来等人赶走,但这些孩子,瞧着实在可怜。 就在谭峥泓踌躇的时候,他看到一个跟自己差不多年纪的女孩子走过来,对着他面前那群孩子里,最大的那个道:“他应该是真的没钱了,你们一直跟他要,也是要不到钱的,你们不如帮我做件事,我可以给你们一点东西。” 江来看到桑景云,立刻笑了:“好心的小姐,你要我们帮你做什么?” 桑景云道:“我要买点柴火带回家,你们去帮我搬柴火。” 他们家确实要买一些柴火带回家,但按照原本的打算,要过几天再去买。 现在桑景云提出来,是想有个名目,可以给这些孩子一点东西。 墨染民国 第64节 上次她给粮食,是怕这些孩子肚子饿了又去偷抢。 这年头的农民日子也不好过,被他们偷走红薯后,说不定就要饿肚子。 但她不敢给太多,给他们太多,会让这些孩子觉得,可以一直不劳而获,或者抢东西是对的。 最好的办法,是让他们干点事情,再给他们一点东西。 江来看了谭峥泓一眼。 其实他手底下的孩子里,已经有人从谭峥泓那里要到东西。 他也知道,谭峥泓已经给出去很多钱。 这是个烂好心的大少爷,现在一直不给钱,或许是身上真的没钱了。 而且这少爷明显是外地来的,说的话他听不太懂,身边还有两个一看就很能打的下人,他其实也怕得罪对方。 江来立刻答应了桑景云的要求。 桑景云对那个小少爷点点头,用普通话说:“我带他们去买东西。” 也是这时候,桑景云才注意到,这个小少爷长得实在好看,是她穿来这个世界后,见到的长得最帅气的男人。 现代时,有各种化妆品护肤品,人们穿的衣服版型也很好,大街上,俊男美女也就比比皆是。 但此时却不同。 如今旗袍尚未出现,男女的打扮,与清末是没太大区别的。 比如陆盈,她平日里就穿着宽宽的褂子,头发全部往后梳,露出脑门,然后在后脑上盘一个发髻。 她头发算多的,但因为发际线靠后,留这么个发型大大降低颜值。 女人都这样,不要说男人。 此时的男人喜欢留胡须,衣服宽大,还爱戴瓜皮帽,颜值更低。 这小少爷,当真是鹤立鸡群。 不过桑景云虽然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没怎么见长得好看的人,但上辈子,她见过无数帅哥。 这人对她来说,也就算不上惊艳。 她招呼了一声江来,就往卖柴火的地方走去。 江来一行连忙跟上。 上回抢了桑景云,桑景云竟然还给自己粮食,当时江来就觉得,桑景云是个好心肠的。 他还想着,以后没饭吃了,可以找桑景云,让桑景云接济一下。 不过这些天他们还有东西吃,他又没遇到桑景云,就什么都没做。 现在桑景云说要让他们帮忙干点活,然后给他们东西……他一口答应。 桑景云去了卖柴火的店铺,买了两车柴火,又让老板帮她雇了两辆车。 很快,车夫就拉着车来了。 “小姐你要拉柴火去哪里?”一个车夫问。 桑景云说了地方,这个车夫就道:“小姐,拉车去那里,要十二个铜元,或者一角钱。” 其实他们一般收十个铜元,若是有人还价,最低八个铜元也会拉。 但桑景云看着是个好说话的,他们就要的多了点,这样桑景云就算还价,也最多还到十个铜元。 桑景云同意了,她买的两车柴都是木头,非常重。 这时候的车是木头车,拉着本就非常费劲,再加上路上是泥路,那更是不知道要花多少力气,才能帮她把柴火拉到家里。 她知道收费略高,这两人应该等着她还价,但她想了想,还是决定不还价:“成,就这个价格。” 那两个车夫很高兴:“小姐,那我们去帮你搬柴火。”他们这些拉车的人,都是要帮着搬柴火的。 桑景云道:“不用你们帮忙搬,有别人帮忙,不过等到了我家,要麻烦你们帮忙把柴火搬到屋里。” 这两个车夫,自然是答应的。 桑景云就让江来带着那些小乞丐去搬柴火。 年纪小的,一次搬一根胳膊粗,大约一米长的柴火,年纪大的就多搬一点。 桑景云在旁边看着他们搬,指点着他们把柴火叠整齐,又道:“等你们搬完,我给你们一些柴火,我这里还有一包咸鱼,也给你们。” 她今天除了买新鲜的鱼,还买了五个铜元的,腌制好的三文鱼,毕竟三文鱼营养好,平常吃点挺好。 现在,这鱼可以给这些小乞丐。 这些人忙起来,桑景云这时注意到,之前那个小少爷也跟了上来,正看着这一幕若有所思。 见桑景云注意到自己,谭峥泓用自己生疏的北京话道:“小姐,你做得很对。” 他其实想学上海方言,但实在难学,再加上如今北京话用的人多,他就跟张先生学北京话。 他身边的人能听懂吴语,跟他说了桑景云和小乞丐商量的事情,他觉得桑景云这么做是对的。 可以让这些孩子知道,他们通过劳动,能换来食物。 桑景云用普通话道:“谢谢。” “不用谢,”谭峥泓又问,“小姐,我想问你一件事,你知道大头菜吗?他是一个小孩,就像他们一样。” 桑景云没想到这人会问起大头菜,点了点头开口:“我知道。” 谭峥泓非常高兴,又问:“你能帮我打听一下,他葬在哪里吗?” 桑景云满脑袋疑问。 这是她虚构出来的人! 第44章 读者 桑景云面对谭峥泓单纯的目光, 无奈开口:“我是通过《新小说报》知道他的。《大头菜的一生》是一部短篇小说,大头菜应该是杜撰出来的人。” “他是杜撰出来的?实际上没有这个人?”谭峥泓觉得不可思议。 桑景云突然就想到了曾经的自己,以前她也以为闰土是真实存在的, 然而并不是。 当然闰土有原型,就像她想写大头菜的时候, 参考了上海诸多小乞丐的经历。 桑景云看向江来等人:“就算大头菜不存在,这些小乞丐是真实存在的。” 确实如此。谭峥泓看向那些乞丐, 然后发现搬柴火的乞丐,比之前围着他的, 多了两个。 谭峥泓对桑景云道:“这两个孩子, 我曾见过的。” 这话像极了贾宝玉初见黛玉时说的话, 桑景云问:“当时你给钱了?” 谭峥泓道:“一个给了钱和肉包子,一个只给了个馒头。” 这两个孩子, 一个是他最初遇上的小乞丐之一, 他给了肉包子外,还给了几个铜元。 另一个, 是后来和其他人一起围着他讨饭的, 当时他买空了一家包子铺, 分给他一个馒头。 桑景云道:“怪不得他们围着你不放。” 谭峥泓闻言,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桑景云在听谭峥泓提到大头菜后,便知道谭峥泓是自己的读者。 她很好奇谭峥泓对自己写的小说的看法,就问了几句。 然后, 她就听到了来自谭峥泓的, 滔滔不绝地夸奖:“云景先生是一个伟大的作家!我非常喜欢他写的《双面魔君》, 这是我此生看过的,最好看的小说!我现在每天起床,第一件事就是看他写的小说……” 谭峥泓的北京话说得并不好。 但因为他时常在张先生面前夸奖《双面魔君》这部小说, 这些话说得特别顺。 桑景云还能通过他的言语、表情和神态,感受到他对云景深深的崇拜。 桑景云对他好感大增。 对自己夸夸夸的读者,谁不喜欢呢? 谭峥泓夸完,问桑景云:“你呢?你喜欢云景先生的小说吗?” “当然喜欢,他的小说,我看过不止一遍。”桑景云道。 谭峥泓当即问:“你最喜欢哪一段?” 桑景云便把自己觉得写得最满意的地方说出来。 那都是她带着强烈的情绪写的。 谭峥泓更加激动:“我也觉得这些地方,非常好看!很打动人!不过最打动人的,还是《大头菜的一生》,看完,我哭了许久。” 桑景云听完有些惊讶地看了谭峥泓一眼。 这个小少爷说话是真的直白并且朴实无华,此时别的男人,就算真的看哭了,也不会跟人说。 “我来这里,是想给大头菜修坟。知道他是虚构的人,我挺高兴的,但看到这些孩子,又觉得难受,”谭峥泓看着江来等人叹气,“我还遇到了两个患有血吸虫病的孩子,他们真的很可怜。” 桑景云听到“血吸虫病”四个字,心里一惊。 长江流域水网密布,为血吸虫的传播提供了适宜的环境,一直都有血吸虫病传播。 桑景云上辈子,就听自己奶奶,讲过五六十年代,他们到处灭钉螺的事情,还让他们这些孩子,见到钉螺就弄死。 她这人好奇心旺盛,后来就专门查了一下相关资料,这才知道,建国时,我们国家血吸虫感染者的总数多达千万。 民国时期,因为血吸虫病,还出现了灭村乃至灭镇的情况,一些乡镇,感染人数高达百分之九十。 这也就算了,此时的人根本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感染上血吸虫病的。 如今西医尚未发展起来,没有抗生素,没有各种医疗器材,药物也非常少,对很多病症,都无能为力,也不知道病因。 她之前了解了一下,发现如今西医使用的退烧药,就只有阿司匹林,这种药只能进口,价格非常昂贵,还不一定能买到。 这个年代,医疗条件太差了。 桑景云道:“江浙一带乃至上海郊区,一直都有血吸虫病存在,偶尔还会爆发,江西、安徽、湖南等地也很严重,这种病,暂时没有治疗方法。” 墨染民国 第65节 中医有一些缓解症状的方法,但已经感染的人,是没办法彻底治好的。 只是一些人身体好,家境又不错,服用一些驱虫的药物进行压制后,可以存活数十年,跟没患病的人看着没区别。 但最容易患病,身体最不好,最缺营养的底层百姓,他们在患病后往往是得不到治疗的,也没办法补充营养,一般过上数年,就会丧命。 谭峥泓见桑景云表情有些沉重,就安慰道:“你不要难过,那两个孩子,我会安排人,好好照顾他们。我有建一个孤儿院的打算,我想帮助那些像大头菜一样的孩子。” 桑景云闻言有些惊讶,仔细询问起来,很快就知道了谭峥泓的名字,和他来上海县城的目的。 谭峥泓还问起桑景云的姓名。 桑景云道:“我姓桑。” 她没说自己的全名,一来她的笔名就是名字掉个个儿,二来这时的女子,本就不会随便跟人说全名。 “原来是桑小姐,桑小姐,跟你聊天很愉快!”谭峥泓朝着桑景云笑了一下。 桑景云会说普通话,跟他一样喜欢云景先生的书,还知道他以前不知道的血吸虫病……他很喜欢跟桑景云聊天。 “跟你聊天也很愉快。”桑景云道。 桑景云刚说完,突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桑景云,你真是水性杨花,勾搭一个洪永祥不够,现在又勾搭了一个。” 桑景云转过头,就看到了张夫人。 桑景云之前被张夫人指责过,但那次张夫人指责她的话,严厉程度是比不上那个跑到洪兴纸号来说她的老秀才的。 之后张夫人还很快被气走,她也就没把这当回事。 她小时候生活在农村,村里人相互之间起口角很正常,打架也常见。 他爸跟他大伯就打过架,完了他大伯有事,他爸还是会帮忙。 一些邻居天天吵架,也还一直是邻居,两家的孩子照样一起玩。 她只当张夫人是脑子不清楚,上门找骂。 后来的张庄茂,在她看来也是一样的。 但就算她不把那两次自己占了上风的口角当回事,张夫人几次三番找麻烦,到底过了。 “张夫人,智者见智仁者见仁,干坏事的人,就总以为别人也爱干坏事……你见我跟人说几句话,就觉得我勾搭人,莫非你平日里,喜欢这么干?” “你,你胡说八道!”张夫人非常生气。 桑景云注意到,今日的张夫人非常憔悴,但她没留情:“我怎么胡说八道了?我在人来人往的地方跟人说几句话,你都觉得我是在勾搭人,你带着两个男人出门逛街,也不知道算个什么。” 张夫人身后确实跟着两个年轻男子。 她今日是来买柴火的,不想花钱雇人帮忙搬,就从张家的铺子里叫了两个人来帮忙。 至于她为什么见了桑景云就说难听话,是因为两天前,张庄茂从租界回来,就不愿意去上学了,说是学校里的同学,都排挤他看他笑话。 这个月初三,张庄茂从桑景云那里得知真相后,跟张夫人大吵一架。 张夫人难受了一星期,想着等张庄茂回来,要跟张庄茂缓和关系。 她有三个儿子,但前面两个儿子出生时,张家还未发达起来,只开了一个小铺子,当时她要在铺子里帮忙,那两个孩子都是她婆婆带的,跟她并不亲近。 只有张庄茂不同。 张庄茂出生时他们家已经很有钱,不需要她去铺子里帮忙,张庄茂也就自幼长在她身边,跟她非常亲近。 之前她丈夫在外面养女人,她大儿子二儿子压根不帮她,只一味讨好她丈夫,只有张庄茂站在她这边。 她对张庄茂非常看重,一心为张庄茂谋划,自然不想因为桑景云,跟张庄茂生了嫌隙。 张夫人准备一肚子话要跟张庄茂说,还让人准备了一大堆张庄茂爱吃的东西,结果张庄茂一回家就进屋躺着,都不愿意吃东西,还说自己在学校受了委屈,不肯再去学校。 张夫人自然恨上了桑景云。 但是桑景云牙尖嘴利,她这次又没占上便宜。 张夫人转头对谭峥泓道:“小伙子,这个女的可不是什么好东西,她整日抛头露面就算了,家里情况也不好,爹还抽大烟赌钱!” 她老远就瞧见,这个年轻人和桑景云聊得很开心。 这人看穿着打扮,明显是富贵人家出来的,家里条件大概率比洪永祥还好,她不想桑景云搭上这人。 然而谭峥泓听到张夫人机关枪一样的话,不明所以。 嗯,张夫人语速太快,他没听懂。 事实上,张夫人跟桑景云的对话,他从头到尾都没听懂,这会儿也就一脸的无辜和茫然。 谭峥泓听不懂,桑景云却能听懂。 她觉得张夫人有病。 明明是张家对桑家有亏欠,张夫人是怎么有脸一而再再而三找她麻烦的? 桑景云学着张夫人跟别人说话。 她看向出来看热闹的,卖柴火的老板,对那老板道:“这位掌柜,我爷爷是桑元善。他当年对张四爷多有提携,去世前还将手上人脉交给张四爷,就希望张四爷能照看我们一家。不想我爷爷刚去世,张四爷和张夫人就翻脸不认人,不仅不照顾我们,还几次三番找我们的麻烦。” 类似的话,之前桑景云在租界的电车站说过。 那里的人大多不认识他们,洪掌柜不想惹事,也不会主动跟人说张四爷做的事情,也就没有传开。 但这里是上海县城! 桑元善和张四爷,县城的那些掌柜不见得认识他们,但肯定听说过。 店掌柜听得恍然大悟。 张夫人却气坏了:“你这个小贱人!” “贱人你骂谁?”桑景云反应很快。 “当然是骂你!” “对,贱人骂我。”桑景云道:“你们一家忘恩负义,迟早遭报应。” 张夫人再也受不了,掩面离开。 桑景云见她走了,琢磨起搬家的事情。 之前她不想搬家,是因为那房子够宽敞,也是因为搬到县城,会有人说他们家闲话,她刚穿来时,来他们家要债的李老板这样的人,可不在少数。 这些人一般不跟他们这些孩子对上,但桑钱氏来镇上,遇到某些人后,是会被奚落几句的。 而且他们家当初,其实是被人算计,才丢了家业。 他们在乡下待着,抢了桑家产业的人并不会关注他们,但要是他们太过高调,这些人搞不好就会找他们的麻烦。 张四爷一家其实还好,虽然脑子不清楚,但不会干太过分的事情,那些管着赌场卖着大烟的人,手上却是养着大批打手的。 不如咬咬牙,搬去租界? 虽然很多事情,都要从头再来,租界的生活成本还很高,但她现在,也不是负担不起。 既然要搬家,桑景云也就不客气了。 恰好有好事的人来问她情况,她就将自己跟张家的恩怨详细说了说,帮张四爷宣传了一番。 而这时,江来他们,已经搬完柴火。 桑景云让这些孩子一人抱走一根木头,又给了江来一包咸鱼。 江来立刻给桑景云跪下了:“小姐你真是大善人!” 桑景云道:“别跪了,你们快回家去吧。” 江来他们闻言,高高兴兴地去挑柴火。 他们都选了头大的,抱着就走。 在上海,柴火并不便宜。 这时没有天然气液化气,做饭大多用柴火,整个上海地区,每天消耗的柴火的量非常惊人。 而周边的柴火,根本不够用,都要从很远的地方运来。 县城的人要买柴火,一些农户,也需要买柴火。 他们地不多,不可能在地里种树,平日里能用的柴火,就只有收了水稻留下的稻草、大豆秸秆、玉米秸秆之类。 这些东西,若是不精打细算,根本不够烧。 为了能多点柴火,他们会在收了水稻后,把水稻的根拔出来晒干当柴火烧,有时候还不得不购买一些柴火。 棚户区的人,更是缺柴火。 桑景云给江来他们的柴火是木头,一根就能烧很久,对这些孩子来说,简直就是宝贝。 他们怕被抢,急急忙忙就抱着木头回家。 到家后,江来让人生火,往瓦罐里加水、米和咸鱼煮咸鱼粥,然后把桑景云的事情跟其他人说了说,最后道:“桑小姐真是个好人。” 孩子们纷纷点头。 江来又道:“那个张四爷我是知道的,算不得大人物,即便我们得罪了他,他也不能把我们怎么样。他们一家这么坏,我们等会儿,就去桑小姐出口恶气。” “江来哥,怎么出气?”众人问。 江来道:“我编点骂人的歌,我们在县城唱一唱。” 他琢磨着,帮了桑景云之后,一定要去跟桑景云说一声,如此一来,指不定还能从桑景云那里要来一些粮食。 桑小姐的穿着打扮很普通,人却很大方。 江来一行苦思冥想,开始编歌谣:“张四爷,丧良心,忘恩义,欺恩人……” 桑景云并不知道江来他们打算做的事情。 这些小乞丐一走,桑钱氏就找过来了,然后又念叨了她一顿。 她乖乖听念叨,与那两个拉车的人一起往家里走。 路上,桑钱氏还道:“你年纪小,就容易被欺负,你买了柴火,若是叫船运回来,花费绝不会这么多,即便让人帮你拉回来,也用不了这么多钱……” 桑钱氏心知那两个拉车的人是故意多要价,骗桑景云的钱,说话时也就没有收着声音。 她是专门说给那两个帮忙拉车的人听的。 桑景云有些尴尬,也有点无奈,只能转移桑钱氏的注意力:“奶奶,我今儿个,遇到了一个外地人……” 墨染民国 第66节 桑钱氏见桑景云这样子,就知道桑景云是不想多说,只能停嘴。 因出了这事儿,桑景云有些担心那两个帮忙拉柴火的人会不高兴。 然而他们什么都没有说,到了他们家后,还殷勤地帮他们搬柴火并叠整齐,等她拿出两个银角子给他们后,他们更是一脸感激,一再道谢。 桑景云觉得他们的脾气挺好的,却不知道他们也觉得桑景云脾气好。 他们以前,甚至遇到过把东西拉到目的地后,让他们拉东西的人赖账不肯付钱的事情。 晚上,桑景云告诉家里人,说接下来可能要搬家。 陆盈和桑景丽有些舍不得,桑钱氏和桑景英怕花钱,也就桑景雄很高兴,期盼着能去租界住。 租界多好啊!他去了租界后,还不用再去糕点铺干活。 桑景英瞪了兴高采烈的桑景雄一眼,对桑景云道:“姐,我明儿个,就开始写《水浒传》的连环画。” 前段时间,他一直在看书,顺便琢磨要如何写,他觉得明天可以开始动笔。 他要赚钱! “好,对了你学做珐琅,学得怎么样了?”桑景云问桑景英。 桑景英道:“我学得很好。” 对此桑景云并不意外。 桑景英从小接受很好的教育,还跟原主一样,被桑元善带过几年。 他各方面的能力和见识,肯定超过珐琅班那些普通家庭出生的孩子。 桑景云和桑景英聊了聊,还一起商量了《水浒传》连环画的开篇要怎么写。 而租界,谭峥泓在跟谭大盛说自己今天的经历。 上午桑景云离开后,他在上海县城找了一些人聊天。 聊过,他就知道,大头菜确实是杜撰的。 但上海县城,生活着很多“大头菜”。 “爹,明日我想多带几个人,去看看上海郊区的棚户区。” “棚户区?”谭大盛不解。 谭峥泓就将自己打听到的情况说出:“许多逃荒或者逃难来上海的人,都住在那里,而他们,多靠出卖劳力过活,上海的孤儿,也大多住在那里。” “可以,你明日就去那里看看。”谭大盛道。 等谭峥泓离开,谭大盛就叫来谭峥泓的保镖,还有自己暗中安排的人,询问谭峥泓今日遇到的大致情况。 得知谭峥泓因为可怜那些乞丐,把身上除庄票以外的钱花了个精光,他哭笑不得:“那他还有钱回来?” 谭峥泓的两个保镖道:“少爷是跟我们借的钱。” 得知谭峥泓只拿自己的钱救济乞丐,没有让保镖也把钱都拿出来,谭大盛很满意。 谭大盛只简单问了问,主要想知道谭峥泓有没有吃亏,谭峥泓的保镖,就只说了这件事,桑景云,他们是提都没提。 毕竟谭峥泓和桑景云只稍稍聊了一会儿,很快就分开。 后来,谭峥泓找别人打听大头菜的事情,聊的时间更长。 第二日,桑景云没去县城。 她担心张夫人脑子不清楚,会找上门来闹事。 桑景云这担心是多余的。 张夫人现在,可没有余力找她麻烦。 昨日上午,她跟张夫人在县城起冲突后,这事儿就传开了。 桑家败落后,有人幸灾乐祸,但也有人心生同情。 因为桑元善当初拼尽全力还钱,那些跟桑家有过生意往来的人家,对桑家并没有恶感。 得知张夫人去找桑景云的麻烦,他们很是看不上。 “当初她巴结着桑家,现在桑家落魄,就去欺负人家小姑娘,实在过分。” “这种人不能深交。” “也不知张四是否知道这事。” “肯定知道,若是张四记恩,一直帮衬桑家,张夫人哪敢这么对桑家人?” “也是……” …… 当天下午,就有许多人聊起这件事。 这也就算了,这日下午,还有一些小乞丐,唱起“张四爷,丧良心”的歌谣来! 这歌谣,是江来他们唱的。 昨日中午,他们吃了一顿咸鱼粥后,就又去了县城,然后唱骂张四爷的歌谣。 江来刚唱的时候,其实有些担心,怕有人找他麻烦,来打他。 不曾想,一个衣着富贵的年轻人听到后,竟将他叫过去,给了他一角钱,还夸他唱得好! 之后,还有好几人说他唱得好,并给了他钱。 见状,江来越唱越起劲,还很疑惑——按照他了解到的情况,张四爷在县城就是一个普通商户,没什么仇人,怎么现在这么遭人恨? 他却不知道,那些听他唱歌谣的人,以为他唱的,是《双面魔君》里的张四爷。 这些人看了《双面魔君》后,都很讨厌张四爷,听人骂张四爷,自然觉得痛快。 至于给钱大方……他们既然看《双面魔君》,自然也看过《大头菜的一生》。 现在有可怜的小乞丐骂张四爷,给些钱是应该的。 而这,还只是个开始。 上海县城也是有说书先生的,还有一些读书人,会给周围人读报纸。 因而,有很多不识字的人,也听过《双面魔君》,其中就包括县城的一些孩子。 这些孩子,也跟着唱起来。 张四爷今日一出门,就听到有孩子在唱“张四爷,丧良心”什么的,脸都黑了。 第45章 赔礼 张四爷没有看小说的习惯, 从未看过《新小说报》。 他身边,虽然有看过《双面魔君》的人,但人家看归看, 不可能跑到张四爷面前说张四爷跟书里的反派重名这事儿。 实际上也没有重名,两人的真实名字是不一样的, 只是都姓张,都排行第四而已。 专门去跟张四爷说这个, 不是给自己找不自在吗?他们压根就不在张四爷面前提《双面魔君》。 张四爷不知道《双面魔君》的存在,自然觉得那个孩子嘴里的张四爷是自己。 他冷着脸走过去, 想知道乱说话的小赤佬是谁, 就见一个唇红齿白, 戴着个绣金线的瓜皮帽的十来岁孩子,正被下人领着在路上走, 看样子是要去上学。 这孩子瞧着是富贵人家出来的, 就不知道是谁家养的,家教竟然这般差! 张四爷正这么想着, 就见旁边一座宅子里, 出来个差不多年纪的孩子, 那孩子还道:“常博,你念的是什么?快教教我!” 先前那孩子就大声念:“张四爷,丧良心……” 后面出来的那个孩子闻言,连忙跟着念。 这两个孩子, 是县城一所小学的学生, 也是云景的读者。 他们最先看的, 是《西游记》连环画,后来有个孩子从自己哥哥那里知道了《双面魔君》这部小说,就把他哥哥的报纸借来, 拿到学校和同学一起看。 他们都非常喜欢孟佑,对小说里那个两面三刀的张四爷,则深恶痛绝。 因此,常博昨晚回家时,遇到有小乞丐在唱歌谣,就将之学会,反复背诵。 张四爷听到两个孩子都开始唱,怒火中烧。 尤其是,后面这个孩子,他是认得的! 那是王掌柜的大孙子,很得王掌柜喜爱,他见过几次。 王家跟他们家住得近,两家多有往来关系不错,竟也在背后说他坏话! “你们唱的是什么?”张四爷怒道,声音很响亮。 常博和王家小少爷被吓了一跳,转头看张四爷。 张四爷冷着脸道:“你们小小年纪,就不修口德,编排他人,实在没教养!你们家里人,都是怎么教你们的?” 两个孩子莫名其妙被训斥,又是害怕,又是愤怒。 而这时,王掌柜从宅子里出来。 王掌柜总看自己儿子不顺眼,但非常疼爱自己的大孙子,大孙子早上上学,都是他亲自去送。 只是小孩手脚快,他又帮孙子多拿了一件衣服,也就出来得有点晚。 刚出来,就听到张四爷在训斥自己孙子,王掌柜顿时不乐意了:“张四,你说谁没教养?” 张四爷道:“王掌柜,你孙子在跟人学脏话,你该管一管!” 王掌柜的孙子之前没唱,是刚学的,张四爷觉得王掌柜应该跟他一样,声讨那个最先唱乱七八糟的歌谣的孩子。 王掌柜觉得自己的孙子不可能说脏话,但还是问:“小宝,你刚说了什么?” 王掌柜的大孙子今年九岁,他道:“爷爷,我们唱了点东西,嗯,就是‘张四爷,丧良心,忘恩义,欺恩人’,爷爷,张四爷是个大坏蛋!” 王掌柜的这个大孙子,很喜欢《双面魔君》,他还磨着王掌柜买《新小说报》给他。 王掌柜疼孙子,孙子的这点小要求自然会满足,他不仅每天买《新小说报》,还花钱让人将《双面魔君》之前的内容抄下,给孙子收藏。 都这么折腾了,王掌柜自然也是看过《双面魔君》的,知道孙子嘴里说的“张四爷”,是小说里的人。 墨染民国 第67节 他正想解释,张四爷已经大发雷霆:“王掌柜!你就是这么教育你家孩子的!这孩子这么不懂事,将来指不定要蹲大牢!” 王掌柜听张四爷这么说,就不乐意了。 他孙子活泼可爱,张四竟然咒他孙子! “你才要蹲大牢,自己做了恶心事,还不让人说了?”王掌柜冷笑:“你占了桑家那么多便宜,还欺负桑家人,骂你几句是应该的!” 王家跟张家住得近,张四爷和桑家的往来,他也是知道的。 以前张夫人总跟人说他们跟桑家关系多好多好,结果桑家出事,他们不仅没帮忙,还低价从桑家手里买了不少产业。 要不是之后张四爷对外说他给桑家提供了住处,说他会照顾桑家人,县城早就有人说张四爷坏话了! 但按照昨日桑景云的说法,张家提供住处,桑家是要付房租的,别的照拂,更是一概没有。 眼前这张四,跟书里的张四爷一样,是个忘恩负义的。 张四爷有些心虚,声音更响亮:“你莫要胡说,我哪里欺负张家人了?” “你家夫人昨日还当众骂桑小姐,很多人都瞧见了,”王掌柜道,“听说她还曾上门跟桑家要房租,想把桑家人赶走。你之前不是说,桑元善去世后,只要你活着,就会一直照顾他的家人?你是这么照顾的?” 桑家败落后,张四一直对外说他给桑家人提供了住处,说他时常去看桑家人,还会说点桑家人的现状,让人误以为他在帮衬桑家。 为此,很多跟桑元善关系好的人,都对张四多有照拂。 不曾想张四得了好处,竟是一点都舍不得付出。 在王掌柜看来,让张四爷一直养着桑家人,确实是不合适的,尤其是桑家还有个桑学文。 但张家在乡下的宅子,给桑家人住一住又怎么了? 还有昨日,哪怕桑家小姑娘做的事情真的不妥当,张四的夫人也该私底下跟人说,哪有当众指责一个未出嫁的小姑娘水性杨花的? 更何况那小姑娘做的事情,并无不妥之处,也就是去买柴火的时候,跟人聊了几句。 若是这样都不行,那县城的女眷,都不能出门了! 张四爷之前生气,就是因为这歌谣说中了他的亏心事。 现在被王掌柜这么一说,意识到自己担心的事情当真发生,张四爷眼前一黑。 王掌柜却懒得搭理他,对大孙子道:“小宝,爷爷送你去上学。” 王家小少爷牵住爷爷的手,还道:“爷爷,张四爷就是个坏人,对吧?” 王掌柜道:“对!对!” 张四爷只觉得脸面丢尽。 他找人去打听了一下,才知道昨日上午发生的事情。 原来是他夫人给他惹事!张四爷气急败坏,转身去找张夫人的麻烦了。 他曾经对桑元善说过要把那宅子和附近的几亩地给桑家,让桑家可以活下去。 桑元善怕桑学文知道后又去乱来,就不肯收,只拜托他将来照看着一点桑家人。 上海郊区的房子不值什么钱,那房子他当年盖的时候,只花了二十个银元,但那附近的几亩水田是值钱的。 张四爷乐得桑元善不要。 他也不想照看桑家人,就怕照看了之后,桑学文会缠着他不放。 所以,桑元善去世后,他就再未去过桑家,但他没想到,他妻子会给他捅出这么大一个篓子! 张四爷觉得自己是无辜的,觉得错全在自己妻子,他回家后,也就狠狠训斥了张夫人。 张家的钱都在张四爷手上,张四爷的大儿子二儿子惦记着那些钱,也就不敢得罪张四爷,他们站在张四爷这边,与张四爷一起指责张夫人。 张庄茂更是对母亲的做法失望透顶。 张夫人一时间竟是成了全家的敌人,百口莫辩,只能哭个不停。 把怒气都发在妻子身上后,张四爷对两个儿子道:“拿上老宅和附近十亩田地的地契,我们去桑家赔罪!” 事情已经发生,他只能想办法解决。 上门赔罪就是很好的解决办法。 张四爷的两个儿子闻言,都有点心疼。 那边的田地都是上等良田,上海附近洪涝旱灾还少,那些地种上水稻好好伺候,亩产能有七八百斤。 桑家将之租出去,光是收的租金,都够一家子开销了! 当然这是基本开销,想要大鱼大肉,或是想要抽大烟,那必然是不行的。 张家如今虽比以前有钱,却也不算豪富,给出去这么多田地,分明就是在他们心上剜肉。 都怪他们母亲! 三人叫了黄包车,就往桑家所在的地方而去。 桑家。 桑景云早上起来后,就在家中写稿。 因没有手机分心,到桑学文做午饭的时候,她已经写了近四千字。 写多了手疼,再加上快吃午饭,桑景云就停了笔,收拾好自己的稿件,在院子里溜达。 他们院子里种的菜,已经长得郁郁葱葱,也生了许多虫子。 陆盈和桑景丽,原本是怕虫子的,但近来,桑景丽在外面跟小伙伴玩多了,竟然不怕了,还从自家院子抓虫子拿去送人。 桑景云只能感叹初生牛犊不怕虎。 不过小孩子,确实容易学别人,而这年头的农村人,又都是不将蛇虫鼠蚁当回事的。 这会儿,桑景丽就又在捉虫子,捉得不亦乐乎,手上拿着的竹筒里,全是相互缠绕的菜青虫。 突然,门口传来敲门声。 “谁啊?”在院子里纳鞋底的桑钱氏扬声问。 “是我,洪永祥。”洪永祥的声音响起。 桑景云立刻道:“奶奶,是洪先生,快开门。” 桑景云穿来这个世界,到现在已经两个半月。 桑学文被关在家里,也已经两个多月。 最初时,他每天都烟瘾发作,整个人人不人鬼不鬼的,但关了两个多月,现在他已经不会再发作。 当然,身体上的戒断容易,心理上的戒断却是极为困难的,所以他们依然没有放他出去。 不过现如今,他们已经不像以前一样,要先把他关起来,才能去给人开门。 桑钱氏摸出挂在脖子上的钥匙,开了门后的锁,将大门打开。 门一开,桑景云就看到了洪永祥。 “洪先生,你怎么来了?”桑景云问。 洪永祥没有进门,站在院门外对桑景云道:“我是来这边做采访的,顺便给你送稿费,你出来一下吧。” 桑景云说过不想自己父亲知道自己赚钱的数目,洪永祥就让桑景云去外面说话。 毕竟他这次给桑景云带的稿费,太多了。 桑景云来到外面,洪永祥就拿出两张庄票给桑景云,低声道:“《新小说报》那边,把你的稿费加到了千字三元,再加上《大头菜的一生》的稿费,一共给了你一百元。此外,自从《大头菜的一生》刊登出来,就有很多人给报社捐款或者寄信,到昨日下午,他们已经收到两百多元的捐款,后续应该还有一些。” 桑景云看到,自己手上的两张庄票,一张是一百元,另一张是两百元,加起来,竟然有足足有三百元! 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不过此时贫富差距大,对有钱人来说,这钱不算多。 “你不看信件,信件我就没带过来,只拿了个捐款名单过来。后续的捐款,下次再给你。”洪永祥又给了桑景云一个名单。 “谢谢洪先生。”桑景云收好东西,又跟洪永祥聊了聊,这才知道洪永祥来上海县城,是为了采访上海县城的诸多“大头菜”。 “我们主编想呼吁租界各界人士,出钱出力安置那些孤儿。我早上已经在县城了解过他们的情况,来这边除了给你送稿费,也是想了解一番棚户区的情况。”洪永祥说着,看向河对岸的棚户区。 桑景云道:“我没去过那边,但据我所知,那边应该有点乱,你要不要找几个人与你一道去?” 洪永祥笑了笑:“不用,我一个男人,出不了事情,而且等过去后,我可以找个住在那里的人带路。” 桑景云想了想,意识到洪永祥这么做,确实没有问题。 棚户区绝大多数人,都是被压榨得厉害的老百姓,不会伤人。 少数恶棍,也不敢对洪永祥这么一个健壮男子动手。 若是洪永祥再雇个向导,更不用担心。 但她不能独自去那里,运气差遇上坏人被人抓去卖了,怕是求告无门。 “那洪先生吃了吗?要不要在我家吃饭?”桑景云又问。 洪永祥这次是匆匆过来的,等下还要赶回租界,时间有点紧,因而还未吃饭:“我带了两个馒头。” “只有馒头哪里够?洪先生到我家吃个便饭吧。” 洪永祥想了想答应下来。 而这时,桑景云听到有人问:“岸上的兄台,你们可有热水?我们想买点。” 桑景云抬眼看去,见问话的一个穿着长衫的清瘦年轻人,对方站在一条船上的,离他们不远。 她又瞧了瞧,发现船上还有个熟人,正是昨日见过的谭峥泓。 这年轻人再次开口,问洪永祥:“兄台,我们来这边办事,来不及赶回县城,想买点热水,若是有吃的,那更好。” 桑景云道:“我家有水,也有吃的。” 那年轻人闻言,立刻指挥着船夫将船停靠在岸边,带着人从船上往下走。 “桑小姐!”谭峥泓这时也看到了桑景云,笑着打招呼。 谭峥泓一行,也是一大早来上海县城的。 洪永祥到达上海县城后,先在县城做了一些采访,谭峥泓一行,却是在买了一些吃食之后,直奔棚户区。 他们已经在棚户区那边逛了一圈。 墨染民国 第68节 现在是白天,棚户区的壮劳力大多不在家,里面就剩下一些老弱妇孺。 谭峥泓注意到,很多有父母的孩子,外表瞧着跟那些孤儿没区别。 他们实在太过贫困。 还有一些女人和老人,瘦得都没有人样,瞧着就是骨头架子上,蒙了一张皮。 谭峥泓不是没见过穷人,在南洋那边,也是有穷人的。 但现在瞧见,他依然同情他们。 有上次的教训,谭峥泓没有再随便给钱,因他这次出来带了四个保镖一个助手,人比较多,也没人敢围着他要钱。 他找了一些人打听棚户区的情况,打听完就给他们留点食物和铜钱,不知不觉,他特地兑换回来,让保镖背着的铜钱少了一半,早上在上海县城买的食物,也给出去大半,只剩他们中午吃的馒头。 水已经喝完,又临近中午,保镖就提议要去买点水,若是可以,再买点菜,配着馒头吃。 谭峥泓同意了,他们就坐船来到河这边。 他们知道普通农户家里,是没什么吃食的,所以直接盯上了桑家。 能住这样的房子的人家,伙食应该不差。 谭峥泓对桑景云道:“桑小姐,我们的水喝完了,想要一些热水。此外,我们带了馒头,但没有菜。你家可有鸡蛋?能不能给我们炒点鸡蛋?” “我家有鸡蛋,可以炒一些给你们。”桑景云答应下来,又问:“你们要不要到我家歇一歇?” 谭峥泓道:“那就多谢了!” 桑家地方不大,但要坐几个人还是可以的,桑景云带着他们进去,搬了几个条凳给他们,让他们坐在门口,又对谭峥泓道:“我让我爹给你们做几个菜。” 桑景云说这话的时候,这些人看到了桑学文。 米饭已经做好,桑学文正在炒菜。 已经做了两个月饭的他,做菜的动作非常熟练。 谭峥泓身边那个文人打扮的年轻人瞧见,忍不住皱眉:“你爹做饭?为何你不做,让你爹做?” “我家谁做饭,与你何干?”桑景云道。 这个年轻人闻言更加不悦:“你一个女子……” 谭峥泓打断了他的话,问:“你们在说什么?” 这个年轻人,是谭峥泓找来的助手。 他要办孤儿院,有很多事情要处理,怕自己处理不好,就跟自己的父亲要了个吴语和北京话都会说的人过来当助手。 这年轻人正琢磨要说点什么,桑景云已经开口:“他觉得该我做饭,不该我爹做。” 那年轻人闻言,对谭峥泓道:“少爷,这家人……” 谭峥泓再次打断他:“吕助理,叔叔自己愿意做饭,与你何干?” 吕助理脸色铁青。 谭峥泓也不去管他,转而问桑景云:“桑小姐,你家都有什么吃的?我们人多,得多做点。” 桑景云道:“我让我爸给你们炒一盘鸡蛋,再做一个蒜叶炒咸肉,一个炒青菜,以及一锅大头菜蛋花汤,如何?” 她说的这些,都是做起来比较快的菜,花费的时间较少。 “可以,多谢了。”谭峥泓笑道。 桑景云又指了指面前的菜地:“青菜你们自己去摘了洗,这样也能快点吃上。” “好。”谭峥泓应下,对四个保镖道:“四位大哥,我们去摘点青菜洗一洗吧。” 他没喊吕助理,他知道这人肯定不乐意去摘菜。 一上午下来,他对吕助理,已经很不满。 之前,他与棚户区百姓说话时,吕助理满脸嫌弃,还时不时捂鼻子。 他对棚户区糟糕的环境,也很不适应,但绝不会这么失礼,这人以为他是谁? 谭峥泓已经决定,等回去之后,就把吕助理退还给自己父亲。 跟着谭峥泓的四个保镖,两个是在南洋的时候就跟着他的,另外两个,是他父亲在这边找的。 这四人出生都不好,听到谭峥泓的话就去拔地里的青菜。 他们明显是种过菜的,拔的时候,专门在长得密的地方拔,还拔那些长歪的。 这是农民下意识的行为。 谭峥泓也下地拔菜,他上来就拔了一棵品相很好的青菜,拔完见别人的做法跟自己不一样,停顿片刻后,就学着那些保镖,去拔模样差的青菜。 五个人一起动手,很快就拔了一堆。 谭峥泓觉得够了,就停了手。 见桑景丽蹲在旁边,他还问:“小妹妹,你在干嘛?” 他说着,凑到桑景丽旁边看了一眼,随即往后退了几步,用闽南语对保镖道:“你们洗菜时一定要洗干净一点,菜里不能有虫子。” 谭峥泓的话,桑景云大概能听懂一些。 就算听不懂,也能看懂,谭峥泓瞧见虫子后害怕的模样,让她有些想笑。 不过她没笑,让谭峥泓去井边洗了手后,就问谭峥泓是来做什么的。 谭峥泓道:“我想知道,这里的人都是如何生活的。” 桑景云闻言,指着洪永祥道:“那你可以与洪先生认识一下,洪先生是《上海日报》的记者,专门来棚户区采访的。” “您是《上海日报》的记者?”谭峥泓惊喜地看向洪永祥:“我很喜欢看《上海日报》。” 洪永祥很高兴,与谭峥泓聊起来,然后就听谭峥泓问他:“那个闹自杀的小开后来怎么样了?” 洪永祥:“……” 得知谭峥泓一行已经去过棚户区,洪永祥问起棚户区那边的情况。 谭峥泓总算不八卦了,细说起来。 他们说话时,桑学文在做饭。 他先做了自家吃的菜。 早上桑钱氏买了三斤瘦肉,其中一斤桑学文剁碎,打上鸡蛋放在蒸架上蒸熟,剩下的两斤他原本打算晚上吃,但因为多了洪永祥这个客人,就又切了半斤肉丝,做汤炒菜的时候放一点。 除鸡蛋蒸肉末外,他还做了红烧萝卜、肉丝炒青菜、肉丝炖豆腐和大头菜肉丝汤。 做完这些,他又给谭峥泓他们做菜,这次没用新鲜肉,切了一块腌制好的五花肉。 “那碗肉末蒸蛋,能不能卖给我们?”吕助理问正在做菜的桑学文。 桑学文话很少:“不能。” “我们可以多花点钱,你知道我们少爷是谁吗?”吕助理能感觉到谭峥泓对他的态度冷漠了许多,就想买个好菜去讨好谭峥泓。 桑家总共就那么点地方,吕助理的话,桑景云自然是听到了的,她对谭峥泓道:“你带来的那个人,问我们知不知道你是谁,让我们把我们的菜让给你。” 谭峥泓闻言有些恼:“吕助理,我随便吃点就行,不挑食,你别打着我的名头挑事!” 之前他就是怕这人乱说话,才打断对方,没想到这人依旧一副大爷模样。 吕助理表情讪讪,有些不甘心,好在闭了嘴。 谭峥泓他们人多,桑学文做的菜的量也就大,炒鸡蛋时,他用了十二个鸡蛋,油也放足了。 做好后,他将菜放在桑景云前不久买回来的书桌上。 家里碗少,桑景云就只给谭峥泓他们拿了筷子,让他们夹了菜,配自己带的馒头吃。 “多谢,桑小姐,你们家可还有多余的碗碟?我想借个碗。” 只要一个碗还是有的,桑景云拿了个碗给谭峥泓。 谭峥泓接过碗,夹了一些炒鸡蛋,又夹了点咸肉炒蒜叶和炒青菜装进去,让身边的保镖给外面的船夫送去。 他们为了出行方便,特地租了一艘船。 船夫要看着船,就没过来。 等那个保镖送完菜回来,谭峥泓才动筷子。 这时,桑景云他们和洪永祥,已经吃得差不多。 很快,谭峥泓一行也吃饱喝足。 热水已经烧好,桑景云就倒了一些水给他们喝,让他们休息会儿。 谭峥泓继续跟洪永祥聊天,说起自己要盖孤儿院的事情,还说要在《上海日报》上打广告,看有没有人愿意与他一起,每月定期捐款维持孤儿院的运营。 说着说着,他又开始琢磨孤儿院的选址,觉得那孤儿院,可以盖在附近。 租界当然是好地方,但地价贵,生活成本也高,突然把这些孤儿送去,这些孤儿还会不自在。 桑景云也觉得可以将孤儿院盖在附近,虽然将来这里会沦陷,但还要很久很久,暂时不用考虑那么遥远的事情。 更何况真到了那时候,租界都是不安全的。 也是这时,又有人从外面进来。 今天来的人挺多的! 堂屋正对着大门,桑景云一抬头,就看到了张四爷,张四爷身边,还跟着他的大儿子和二儿子。 这是来找麻烦来了? 桑景云和桑钱氏对视一眼,桑钱氏就问:“张四,你来做什么?” 张四爷道:“婶子,我是来道歉的。这些日子我很忙,就让家里那口子照顾你们,没想到她不仅没有照顾你们,还给你们找了许多麻烦,实在对不住!” 张四爷满脸歉意。 桑景云觉得他有些假。 若不是他默许,张夫人绝不可能这么不给他们脸面。 不过张四爷竟然不是来找麻烦的,而是来道歉的,这有点出乎桑景云的意料。 她在县城说张四爷坏话这事儿,威力这么大的? 墨染民国 第69节 张四爷又道:“婶子,我很早就把房契地契给到我家那口子手上,让她给你们送来,不想她一直没给你们,这次我就亲自带过来了……” 张四爷的两个儿子也纷纷开口,把错全推到张夫人头上,同时让桑钱氏务必收下这些房契地契。 说得好像他们多无辜似的……桑景云有点看不起他们,转头去看桑钱氏,等桑钱氏定夺。 桑钱氏道:“房契和地契我收了,你们走吧!” 张四爷还想说点什么,桑钱氏又道:“我家有客人,就不招待你们了。” 张四爷看了一圈院子里的人,目光在洪永祥身上多停留了一会儿,然后道:“那我们就先离开,改日再来看你们。” 他要回去把这件事澄清一番,不能让人觉得他是个忘恩负义的。 张四爷他们急匆匆走了,桑钱氏把房契地契交到桑景云手上:“阿云,我们不用搬家了。” 她家老头子当年给了张四许多人脉,但不收这东西,其实是想把桑景云嫁去张家。 现在东西收下,他们与张家,就没什么瓜葛了。 如今家里情况变好,全是因为桑景云,这些田地,她打算给桑景云。 桑景云接过地契看了看,发现除了十亩良田外,这房子周围近一亩的地,也成了他们的。 她心里一动,问桑钱氏:“奶奶,我能把这地捐了吗?” 桑钱氏愣了愣。 桑景云道:“奶奶,那十亩良田,还是让原本的租户种着,我们房子旁边的这块地,捐了让他们盖孤儿院如何?” 这块地不算大,也就一亩多点,大约七八百个平方,但正好符合谭峥泓的要求。 第46章 血吸虫病 桑景云来到这个世界之后, 一直觉得这个世界底层百姓的生活,过得太辛苦。 所以,她才会写《大头菜的一生》这篇文章。 而在她写了这篇文章后, 有读者给大头菜捐款,有记者为孤儿们写采访, 也有人想要盖孤儿院。 她作为作者,也该做点什么。 不过对桑钱氏, 她却不是这么说的。 桑景云拉着桑钱氏来到院门外,低声道:“奶奶, 那个带了好几个保镖的小少爷, 想在附近盖个孤儿院, 收留一些孤儿。这孤儿院若是盖在我们家旁边,我们家必然会安全许多, 别人想打我们的主意, 也要三思而后行。” 桑钱氏原先,不明白桑景云为何要将这块地捐出去。 但现下听了桑景云的话, 她觉得极有道理。 张四今天来找他们道歉, 是为了张家的名声, 但他心里,定然是不忿的。 将来,他说不定会反过来,败坏他们家的名声。 现在他们将一块地捐出去, 给人盖孤儿院, 别的不说, 名声肯定会好很多。 最重要的是,这房子周围的地,是旱地, 里面还有一小片竹林。 在上海郊区,最贵的地是水田,旱地远没有水田值钱,至于种了竹子的地,那竹子是值钱的,但底下的地不值钱,毕竟想要开垦出来种粮食,会非常困难。 桑钱氏道:“景云,这是你的地,要如何处置,是你的事情。” 桑景云笑了笑,往里走去,对谭峥泓道:“我刚听说你们要盖孤儿院,恰好今日有人来给我赔罪,送我一块地,我便将之捐出,给你们盖孤儿院。” “哪里的地?”谭峥泓问。 桑景云道拿出地契道:“就我家旁边,大约一亩多点。” 当年张家还住在这里时,附近的这块地,是张家的菜园。 彼时,张家的长工会在外面这块地里,种上各种蔬菜,还有玉米、番薯、甘蔗等,让张家不用去买菜。 但等张家搬走,这块地就荒废了,现如今长着一些杂草,里面还混了些蔬菜,也不知道是种子飘到了这里,还是有人偷摸撒了种子,打算等菜长成再偷偷收走。 之前,桑钱氏其实打过这块地的主意,想在这里种点蔬菜,但他们家只跟张家租了房子,她不好随便动别人家的地。 “这地方不错,不用让那些孩子远离他们熟悉的地方,又能将他们与棚户区隔开,”谭峥泓道,“但你们不用捐,我花钱买就成。” 谭峥泓注意到,桑家家具很少,房子也有些旧。 这家人的日子,明显过得一般。 他不好意思让人捐地,直接买下更好。 桑景云道:“我也看过《大头菜的一生》,我想为那些孩子做点什么。” 谭峥泓对上桑景云的目光,确定这是桑景云的真实想法,当下道:“那就多谢桑小姐慷慨解囊了!” 桑景云道:“改日我们可以定个契书,我将旁边那块地,无偿捐给孤儿院。” 桑景云和谭峥泓商量好这件事后,谭峥泓和洪永祥,便决定离开桑家,前往河对岸的棚户区。 去棚户区之前,谭峥泓问桑景云:“桑小姐,我们的餐食费是多少?” 桑景云报了个公道的价格:“三角。” 因粮食产量低,现如今在上海,粮食的价格很高。 也因为粮食价格高,猪肉鸡蛋的价格都不低。 总之,恩格尔系数很高。 谭峥泓拿出三角钱给桑景云,跟桑景云告辞,和洪永祥一起,去了河对岸的棚户区。 他们乘坐船夫的船来到河对岸后,谭峥泓对吕助理道:“吕助理,你不用上岸了,在此处等我们吧。” 吕助理闻言,先是一喜,紧跟着又意识到不对,连忙叫了一声:“谭少!” 谭峥泓没搭理他,转身离开。 桑景云在谭峥泓洪永祥等人离开后,便回到家里。 桑学文和桑钱氏在洗洗刷刷,桑景云却是把自己之前收拾好放进屋里的纸笔拿出,准备写点什么。 今天看到谭峥泓,她又想起了谭峥泓之前提到的血吸虫病。 她没学过医术,不知道血吸虫病要用怎么样的药物来治疗,更不知道那种药物的制作方法,但有一点她是知道的。 血吸虫的幼虫,寄生在钉螺体内。 想了想,桑景云提笔开始写:“血吸虫之患,源自钉螺。钉螺藏血吸虫之幼虫,有钉螺处,常有血吸虫。民众常染疫于田间劳作或河泽嬉戏时……” 近来她有了钱,也就买了很多报纸看。 桑景云发现《申报》有一个副刊,叫“常识”,会刊登一些知识性的东西,之前她就在上面看到过要如何预防疫病的文章。 据说刊登后,每篇文章稿费一元。 当然,上面的文章都短,桑景云写的这篇《血吸虫病预防》,就只有两百字。 桑景云打算明日就将这文章寄出。 写完这篇文章,桑景云拿出《双面魔君》的稿件,继续往下写。 写着写着,她突然停了笔。 《申报》副刊,大概率不会刊登她有关血吸虫病的文章,毕竟这文章,是没有依据的。 不如,她在自己的小说里写一写? 就写一个武林势力擅长用蛊虫。 他们培养了大量吸食人血,寄生在人体内的蛊虫,起名为“血吸虫”,让其寄生在钉螺体内,再将钉螺放到敌对势力生活的地方。 他们敌对势力的人,不知不觉就感染上血吸虫,然后出现患血吸虫病后的诸多症状,并最终丧命。 他们甚至靠这个办法,将他们的敌对势力全都灭掉。 当然,他们的阴谋会被主角发现,主角还组织人手,灭杀钉螺。 基本情节是这个,具体写的时候,自然不能平铺直叙。 桑景云打算写那个用蛊虫的势力将主角当成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将主角绑走用来喂蛊虫。 然而主角在魔教时,曾服用许多毒药锤炼身体,这让他们的蛊虫对主角无用,甚至被主角毒死。 这些人不明白主角为何会这样,将主角带到他们的禁地里,试图研究主角,然后主角便在那里得了宝物,功力更上一层楼…… 总之,科普血吸虫的同时,剧情一定要爽。 说起来,此时的武侠小说里,还未出现过蛊虫,这又是会让读者觉得新奇的。 桑景云灵感充足,一口气写了三千字,明日后日要写的剧情,也都全部想好。 而这时,张四爷父子三个,早已赶到镇上。 到镇上后,张四爷立刻让人去酒楼订宴席,又派人去请那些原本跟桑家做生意,现在跟他做生意的人,打算好好解释一番。 张四爷邀请的人,有些已经知道张夫人在大庭广众下为难桑景云的事情,有些还不知道。 但只要有空的,都应邀而来。 那些还不知道这件事的,是压根没多想,那些知道这件事的人,则是想跟张四爷要个说法。 桑元善去世也不过两个多月,张四爷这么快就翻脸不认人,实在过分。 上海县城最好的酒楼门口,张四爷亲自迎客,每个客人到来时,都对他们说明原因:“我今日请大家来,是为了向大家赔罪。昨日我夫人慢待了桑小姐,实在不应该。” 他定了酒楼最贵的酒席,每桌十元,还另加四元点了鱼翅,又准备了上好的绍兴黄酒和洋酒待客。 席间,张四爷一句桑家的坏话都不说,只说自己有错。 那几个对张四爷不满的人见张四爷道歉这么诚恳,都不好再找张四爷的麻烦。 席间,张四爷一杯接着一杯,喝下许多酒后,还假装喝醉,大哭起来:“我对不住桑叔啊!因我有外室一事,我家那口子对我极为不满,阳奉阴违,我让她照拂桑家,她却跟我对着干,故意针对桑家……” 众人听完,都觉恍然。 他们就说,张四爷不是小气的人,也要脸面,怎么会做出在恩人刚去世不久时,就让妻子上门去讨要房租的事情。 原来是张夫人吃醋! 这些人都觉得张四爷不容易。 墨染民国 第70节 之后,张四爷又哭着回忆自己与桑元善的种种,说桑元善去世前,还记挂着桑学文。 他这番作态,让那些本想奚落他几句的人,最后骂起了桑学文这个败家子。 张四爷已经知错,还给桑家送了田地房产,怎么都比他们做得好,他们又能说什么? 酒足饭饱,张四爷的大儿子和二儿子把人送走,又回来扶张四爷。 张四爷一副醉死过去的样子,由两个儿子轮流背着,终于回到张家。 刚到家,进了书房,张四爷便睁开眼睛。 他酒气熏天,眼神却还算清明,明显没有真的喝醉。 “爹,你喝点水。” “爹,我去打水给你洗个脸。” 张四爷的两个儿子围着张四爷献殷勤。 张四爷由着他们伺候,等梳洗过,喝了点水,才道:“我有事情要交给你们去做。” “爹你尽管吩咐。”两人一起道。 张四爷道:“你们跟家里的婆娘透露点消息,就说我们家陆陆续续,其实给过桑家不少钱,只是没宣扬而已。若不是我们给了钱,桑家如今的日子,哪会那么好过?” 想了想,张四爷又道:“你们再去查一查,看桑家的钱到底是如何来的。” 张四爷的两个儿子答应下来。 张四爷又道:“你们再多跟人聊聊桑学文,聊得时候叹几口气,就说他以前跟你们借了钱,一直没还。” 张四爷是想传出些消息,让人觉得桑家也有错。 现在,人们是同情桑家的,但在得知他们给了桑家不少钱,这次又给了桑家田地后,渐渐地,就会觉得桑家贪得无厌。 桑元善确实是个好人,但他已经没了,桑学文却不是个好东西。 至于桑景云……她一个小姑娘天天在县城晃荡,早有人觉得不合适,到时自然会有闲言碎语出现。 桑家坏他名声,他也要坏了桑家名声! 张四爷的两个儿子都应下了。 张四爷心满意足,早早睡下。 另一边,洪永祥却是敲开了洪家的门。 他原本是想回租界的,但今日下午采访棚户区的人时,捡到一个差点被冻死饿死的女婴。 他抱着那个女婴在附近村子找了个刚生完孩子的女人,花两块钱让那女人帮着奶几天孩子,耽搁了时间,也就没赶上电车。 不过他家就在县城,在家里住一晚上,明日再回租界也是可以的。 “哼!你可真是出息了,过家门而不入!”洪掌柜看到洪永祥,就没个好脸色。 若非别人告诉他,说今日上午在县城看到了洪永祥,他都不知道自己儿子来了县城。 洪永祥讪笑:“爹,我饿了。” 他忙着安置那个女婴,还未吃晚饭。 洪掌柜闻言,吩咐家里的厨娘去做点吃的端过来,又问洪永祥来县城,是为了何事。 洪永祥把《大头菜的一生》刊登后,他们报社让他做采访的事情说了。 “原来如此。”洪掌柜道:“那些小孩儿,确实可怜。” 因不知道洪永祥会来,厨房没留吃的。 厨娘调了面糊,打进去鸡蛋做了点麦油煎,又往锅里加水,放进去鸡蛋和榨菜做了个汤,端给洪永祥。 这两样东西,是做起来最快的。 洪永祥一边吃迟来的晚饭,一边跟洪掌柜说起自己今天的经历,自然也提到了他在桑家吃午饭的事情。 “你看桑学文,他像你这么大的时候,都三个孩子了!” 洪永祥:“……”他爹真的是不管说什么,都能扯到结婚生子上去。 喝了口汤,洪永祥才道:“爹,桑学文变化还挺大的,今日中午,我在桑家吃的饭食,全是他做的。” “他做的?”洪掌柜被惊到。 “对,他做的。”洪永祥把中午的情况说了。 洪掌柜道:“他这样还挺好,唉,桑元善太宠爱孩子了。” 当初桑学文被人带着染上烟瘾,桑元善也知道不好,想让儿子戒,但儿子一难受,他就心疼。 想着家里也不是出不起这点钱,就纵容了桑学文。 其实光是抽大烟,不至于把桑家给抽垮,但很多人抽了大烟后,行事作风与平常不同。 有心人一怂恿,头脑发热的桑学文就去赌钱了。 要是桑元善早点狠下心把儿子关起来,桑家兴许不会败落。 洪永祥又提到张四爷。 洪掌柜笑道:“县城到处都有人在骂张四爷,他这是急了。” 洪永祥不解:“县城怎么会到处都有人骂他?” 洪掌柜笑道:“也不是骂他,我看那些人想骂的,是《双面魔君》里的张四爷。” 今日县城的乞丐,都在唱什么“张四爷”,还有人唱着这个跟他要钱。 洪永祥得知原委,哭笑不得。 租界,谭峥泓也在跟父亲说今日的经历。 他本想跟洪永祥一起去安顿那个女婴,但保镖劝他,他考虑过后,就给洪永祥留了点钱,先行离开。 他若不回租界,他父亲一定会担心。 谭峥泓将自己今日做的事情都跟父亲说了,还说有个小姐捐了一块地给他盖孤儿院。 谭大盛听完很是欣慰。 他儿子是个好孩子。 等跟儿子聊过,谭大盛照旧找来儿子的保镖了解情况。 在那几个保镖去跟谭大盛汇报时,吕助理正琢磨着,要在谭大盛面前告谭峥泓一状。 他是谭大盛安排到谭峥泓身边的人,结果谭峥泓一点都不尊重他。 谭峥泓在棚户区,遇到得病的人,也不远着点,完全不顾惜身体。 他还打算说一说谭峥泓与那位桑小姐的事情。 他准备告诉谭大盛,说有个女人勾引谭峥泓。 那桑小姐一点不在意男女大防,瞧着就不是安分的! 吕助理想说的话有很多,但谭大盛压根没有见他,甚至直接解雇了他。 自己儿子都跟他说了,不想要这个助理。 他儿子不想要的人,他自然也不要。 桑景云第二日早上,照旧和桑钱氏他们一起去县城。 路上,桑景英拿着《水浒传》,一直在琢磨《水浒传》的漫画要怎么编。 桑景云跟他讨论起来,一路上,两人商量好了前两册的写法和剧情。 而他们刚到镇上,桑景云就听到有人唱:“张四爷,丧良心……” 三人都有些惊讶。 见唱这歌谣的,是前天帮自己搬柴火的小乞丐,桑景云朝着对方招了招手。 那个小乞丐认识桑景云,他快步来到桑景云面前:“好心的小姐,我给你磕头……” 桑景云扶住了对方:“不用跪,我就是想问你几句话。” 小乞丐问:“小姐,你要问什么?” 桑景云问了那歌谣是怎么回事。 这个小乞丐语言表达能力不怎么样,说话东一句西一句的,但桑景云还是弄明白了情况。 江来为了给她出气,编了个歌谣到处唱。 她算是知道,昨天张四爷为什么要来给他们家送地契房契了。 “小姐,唱这个,别人愿意给我们钱,昨天我们要到了很多钱!”小乞丐很兴奋。 《双面魔君》是桑景云写的,桑景云自然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哭笑不得。 她捐地盖孤儿院捐对了,这块地,本就是因为这些孩子,才得到的。 只是张四爷想靠着给他们家一些东西,让别人不要唱这东西,怕是做不到。 毕竟《双面魔君》在此时的上海,真的挺火的。 在现代时,时不时有一部电视剧大火,而在电视剧火的时候,往往到处都有人在讨论这部剧。 她的《双面魔君》在这个时代,跟现代大火的电视剧没什么区别,观看的人一直在变多。 说不定有些人在听了这歌谣后,还会专门去看这部小说。 桑景云给了这个小乞丐一个铜元,然后就去了洪掌柜那里。 也是巧了,她竟然看到了洪永祥:“洪先生!我正好有事找你!” 昨天洪永祥跟她聊了没几句,谭峥泓他们就来了,所以她有些事情,没来得及跟洪永祥说。 她打算把读者捐给“大头菜”的钱捐出去。 她本想写封信跟洪永祥说一说,再把钱放在洪掌柜这里,现在遇到洪永祥,就不用写信了。 “有何事?”洪永祥问。 桑景云道:“洪先生,读者捐给大头菜的钱,我不能收。谭峥泓建孤儿院一事若是靠谱,我想把读者的捐款,全部捐给孤儿院。” 墨染民国 第71节 “这钱可有不少,你真要捐。”洪永祥道。 桑景云道:“他们是给大头菜捐钱,我如何能拿?” 桑景云把钱和捐款名单都给了洪永祥,让洪永祥到时在报纸上刊登一下此事。 “你放心,我一定将事情办好,”洪永祥笑道,“谭峥泓办孤儿院一事,我看是靠谱的。” “靠谱就好。”桑景云笑了笑。 从谭峥泓这里离开,桑景云就去了邮局。 已经不用寄信给洪永祥,但她需要寄信给《申报》副刊的编辑部投稿。 桑景云将自己那篇写血吸虫病的文章寄出。 她没在信里写地址,但留了一段话,说这是国外一个医生的研究成果,希望《申报》可以刊登,她不要稿费。 医生什么的都是她胡诌的,桑景云压根不知道现在国外有没有研究出钉螺与血吸虫病的关联。 但钉螺有害,这是确定的。 她说清血吸虫病的传染方法,说不定能救一些人,既如此,撒谎也无妨。 桑景云将信寄出后,和桑钱氏一起,又去了肉摊买肉。 此时的她并不知道,在江苏某地,血吸虫病正蔓延开。 其实住在城市里的人,是不太会感染血吸虫病的,他们身体素质好,也不怎么去被血吸虫污染的水域。 最容易患病的,还是那些农民。 谭峥泓他们昨日渴了,会想办法买热水喝,但农民渴了,喝井水都算讲究的,常常在河里舀了水就喝。 他们平日里劳作、洗澡之类,也都要下水。 这样的他们被血吸虫感染,一点都不让人惊讶。 而一旦染病,他们就没力气劳作,还会渐渐虚弱而死…… 民国时期,全国各地各种疫情非常多,但血吸虫病,依然是严重疫情之一。 得知江苏那边的情况后,上海这边的几个医生,自费前往疫区。 第47章 孤儿院动工 桑景云在寄出稿件后, 便和桑钱氏一起回了家。 而他们到家后没多久,就听到敲门声。 来敲门的是谭峥泓一行,瞧见桑景云, 谭峥泓扬起笑容:“桑小姐,早!” “早, ”桑景云问,“你是要开始盖孤儿院了?” 谭峥泓道:“肯定要过几日再盖, 我打算先筹备起来。” 谭峥泓简单跟桑景云说了一下自己的打算。 他手上有两千银元,他想先从棚户区招募一些人手, 将孤儿院盖起, 再登记棚户区的孤儿, 接他们到孤儿院生活,教他们一技之长。 “我来找桑小姐, 是想麻烦桑小姐找人帮我们准备午饭, ”谭峥泓指了指保镖手上拎着的食材,“桑小姐, 这是我准备的食材, 帮我们做一下, 再准备两道素菜,我们给两毛工钱。” 谭峥泓带了米、一只活鸡,还有一块大概两三斤重的猪肉。 他这次没带那个吕助理,身边只有四个保镖, 再加上船夫一共六个人, 这些肉食已经够吃。 虽然帮着做饭要用到木柴和油盐酱醋, 还要给他添两个素菜,但他给两角钱,这依然是划算的。 桑景云道:“你们要是不嫌弃我爹的手艺, 可以让我爹帮你们做。” 谭峥泓立刻道:“不嫌弃,你父亲的手艺很好。” 桑景云接了这活儿,谭峥泓就又与她商量起来,希望以后能在桑家搭伙吃饭。 双方最后商量好,往后谭峥泓每天出六毛钱,桑家给他准备六人份的午饭,若是加人,那就按一毛一个来算。 这价格看似有些高,但谭峥泓要求每顿两个荤菜,那每人一毛的伙食费,就是正常价格。 谭峥泓放下东西,就跟保镖一道前往棚户区。 上船后,他忍不住回头,看了桑家几眼。 他从小到大,认识的女子不算少。 而这位桑小姐,与他认识的所有女子都不同。 她明明瘦瘦小小的,但不知为何,他总觉得桑小姐很成熟。 桑景云在谭峥泓离开后,就拿着谭峥泓给的两角钱和食材,进屋去找桑学文:“爹,我给你找了个活儿!那位谭少爷让我们帮忙做饭,给两毛钱。除掉各种成本,你做个饭,至少能赚一角。” 桑学文愣住。 桑景云道:“爹,你以后也能养家了,这一角钱我给奶奶,就当我们家明日的生活费。” 桑学文认真点头,心情有些激动。 桑景云又道:“爹,我给你准备个本子,将你赚的钱都记在上面如何?” 桑学文不解,桑景云笑着解释:“他们往后还需要我们帮忙做饭,每次做饭,爹你都能赚一角钱,你帮我誊抄稿件,写三千字我也给你一角。如此一来,爹你每天都能挣两角钱。” “誊抄稿件不用给我钱。”桑学文连忙道。 帮自己女儿抄书,哪能收钱? 而且他极为喜爱《双面魔君》,每日抄这本书,背诵这本书,他对大烟都不再想念。 他愿意免费帮忙抄。 桑景云道:“爹,钱不是真的给你,我都给奶奶,以后我们家,就用你挣的钱来过日子。” 桑学文每天都会帮她誊抄三千字稿件,有时候还更多。 虽然如今他誊抄速度比以前快了许多,但也需要两三个小时,给他一角钱,是正常价格。 这么一算,桑学文每日能赚两角,已经可以养活全家。 桑景云是不会把钱给到桑学文手上的,她也不会放桑学文出门,这么干,只是为了让桑学文有点成就感。 一个人若是不被人需要,会有精神上的不满足感,容易折腾出事情。 让桑学文觉得他是被需要的,他能养家,再时不时夸夸他,洗脑一下。 长此以往,桑学文迟早会成为勤恳干活的老黄牛。 这是桑景云早就打算好的。 她拿出前几日买的账本,在上面记下桑学文赚的钱的数目,并将之放在桑元善的遗照下。 桑元善的遗照还在堂屋里摆着,他的遗照下方是桑景云穿来时家里就有的旧供桌,不过现下这桌子并不拿来放供品,倒是放着一些杂物。 桑学文盯着那账本看了好几眼,然后去杀鸡了。 桑景云觉得他今日,干劲比往日更足。 他们家院子里种了菜,但那些菜不够他们吃,种类也少,因而桑钱氏时不时,会去附近农户那里买菜。 如今气候适宜,地里的蔬菜很多,价格也便宜,花两个铜元,就能买回来一箩筐。 桑学文又是杀鸡又是洗菜,忙得不行,给谭峥泓他们做了好几个菜。 白切鸡、蒜叶炒鸡杂、红烧肉、凉拌蒿菜、油渣炒青菜,还有一个用鸡汤做的榨菜汤。 分量十足的五菜一汤,摆盘还好看。 桑学文以前是个纨绔,爱吃美食,好奇心上来了,还会去酒楼后厨观摩。 他跟阿兰关系好,桑家的厨房也时常光顾。 虽然以前没做过菜,但他对做菜有些了解,自己嘴巴又刁,桑景云觉得,他做的菜,比桑钱氏做的菜要好吃许多。 桑钱氏对做菜,一向是做熟了能吃就行,桑学文却会想尽办法把菜做得好吃。 毕竟他以前,不好吃的东西,那是不愿意吃的。 谭峥泓他们中午过来,瞧见这些菜,特别满意。 那鸡摆得整整齐齐,一看就是整只的,鸡肝鸡胗也炒了蒜叶,肉的分量更是足,桑家这是一点都没偷工减料。 以前谭峥泓出门,也曾买了鸡请人帮着做,结果端上来一盘鸡肉炖粉条,里面的鸡肉少了能有三分之一。 谭峥泓满意,桑学文也满意。 他把鸡血鸡肠鸡心都留下了,鸡汤也留了一半,晚上加入豆腐,炖了一大锅鸡血豆腐汤,味道非常鲜美。 以前的桑学文,那是一点不在乎钱财的,也从不精打细算,如今真是变了一个人。 接下来两天,谭峥泓每日都带着保镖到桑家吃午饭,同时,孤儿院也开始动工。 谭峥泓从棚户区雇用了十几个衣衫褴褛瘦骨嶙峋的人,打算先把桑景云捐的那块清理出来。 同时,他们也去政府部门,办好了契书。 周日这天,桑景云一大早起来,就听到外面传来说话声。 她开门出去,见旁边的空地上,谭峥泓雇来的人坐在一口锅边,伸长了脖子望着远处。 这些人男女都有,他们身边,还跟着几个孩子,全都翘首以盼。 瞧见桑景云,他们露出讨好的笑容:“桑小姐早。” “你们早。”桑景云也朝着他们笑了笑。 他们当即露出感动的神色。 桑景云知道他们这么早过来等着的原因——谭峥泓包一日三餐,他们这是等着是早餐。 这不,帮谭峥泓送粮食的人来了。 谭峥泓的两个保镖坐船来到这里,拎上来一袋粮食,两捆柴火。 他们用碗舀出一锅糙米,让这些人去煮米饭,又拿出几斤咸鱼让他们放在蒸架上蒸熟,当菜吃。 这些人一拥而上,开始做饭。 墨染民国 第72节 等桑景云回家吃完早饭出来,就见他们也已经做好饭,而谭峥泓的保镖正在给他们分饭。 干活多的多分一些,干活少的少分一点,但每个人面前的饭,都够他们吃撑。 有人将饭菜都吃光,也有人只吃了一部分,准备将剩下的带回去,还有人当场和孩子分着把饭吃了。 吃完,他们都不用那两个保镖吩咐,就开始干活,清除空地上的杂草和树木树根。 他们的工钱不多,谭峥泓每日只给他们一角。 但三餐管饱,还顿顿有咸鱼! 县城的普通居民,都没法吃这么好! 这些人感恩戴德,把谭峥泓当成大善人。 毕竟这样的伙食一天吃三顿,花费怕是不止一角。 这相当于他们一天能挣两角,一个月能挣六元。 县城的掌柜,一个月的薪水也只有八元,而他们往日去县城打零工,一天能挣两角已经算好的,有时一天下来,一个铜元都挣不到。 桑景云没怎么关注孤儿院的建设,最多谭峥泓中午来他们家吃饭时,跟谭峥泓聊几句,说点自己的意见。 她很忙,实在没时间。 今天,她就又要去租界。 以往周日,桑钱氏是不去县城的,但今天她跟桑景云一道出门。 她要去买菜,中午好做给谭峥泓他们吃。 昨日谭峥泓打了招呼,说今日有八个人吃饭,她还得多买一些菜。 “奶奶,今日做八个人的饭菜,成本最多五毛,我们可以挣三毛。等会儿,我给爹记两毛钱的账。”桑景云笑着对桑钱氏道。 这赚的钱,其实都在桑钱氏手上,但桑景云会在桑学文的账本上记一下。 “阿云,你爷爷应该早些把你爹给你管。”桑钱氏突然道。 桑景云闻言,哭笑不得。 到镇上后,桑钱氏背着背篓去买菜,桑景云则去了洪掌柜那里。 将洪玥的手稿与自己的手稿放在一起,桑景云正打算和桑景英一道去租界,洪掌柜突然道:“景云你等等,我还有事要与你说。” “洪爷爷,有什么事?”桑景云好奇地询问。 洪掌柜道:“景云,县城有些不好的传言,说你们家跟张家借了许多钱,所以才能日日大鱼大肉。” 洪掌柜是昨晚上从自己儿媳妇那里,得知此事的。 他儿媳妇昨晚吃晚饭时,说了些外面听来的事情。 之前张夫人找桑景云的麻烦,县城的人是同情桑家的,但见桑钱氏日日买许多肉食回去,又听说张家给了桑家很多田地,他们那点同情就没了。 还有人同情张家,觉得桑景云当初是故意跟张夫人闹起来的,就是为了破坏张四爷的名声,让张家给钱。 桑景云道:“洪掌柜,我知道了,多谢你告诉我这事儿。” 桑景云知道这事儿,跟张家脱不开关系。 本来张家给了他们赔偿,他们与张家的恩怨已经了结,没想到张家背地里,竟还搞小动作。 这事儿必须澄清,他们家的钱财的来源,也得有个说法。 桑景云没急着去见阿兰,先去找了桑钱氏。 桑钱氏还在兰心衣帽店,挺好找的。 桑景云跟桑钱氏说了几句,就离开了。 这日,桑钱氏在买猪肉时,主动跟卖肉的人搭了话。 张四爷让儿媳妇传出的流言,知道的人还很少,至少那屠户是不知道的,他好奇地询问起桑钱氏来:“桑婶子,你怎么每日买这么多肉?” “这些肉,也不全是我们家吃的。张四去我家赔罪,给了我家一些地,正巧有人要盖孤儿院,我们就将这块地捐了出去。现如今,那个孤儿院已经动工,有许多人干活,我们就帮着做些饭菜。”桑钱氏笑道。 “你们怎么舍得把地捐出去?”屠户很吃惊。 桑钱氏道:“不过一块地,也不值多少钱。” 屠户听了这话,总觉得心里不舒坦。 就算不值钱,那也是一块地,谁舍得平白捐出去? 桑钱氏又道:“我家老爷子早年,在他老家亲戚的几个铺子里存了一些钱,他怕学文把他的棺材本祸害光,就一直瞒着,我也是不久前老家那边来送钱,方才知道此事。如今我们每季都有分红拿,几个孩子也能挣钱,手头便宽裕了。” “原来如此!”屠户感叹:“桑老爷真是懂谋算!” 桑钱氏笑了笑,又与其他人说了这事儿,还懊恼桑元善去世时,因不知道此事,以至于把桑元善的葬礼,办得过分简薄。 桑钱氏说到当时那场丧事,还红了眼眶:“我那时实在没钱,唉,我哪知道,老头子他还藏了一手?” 众人纷纷劝她:“你也别伤心了,你如今的日子,不是已经越过越好?如今你有分红拿,两个孙子也能赚钱,将来只有享福的份儿。” 桑景英半工半读,桑景雄在糕点铺工作,加起来一个月有四个银元的收入。 陆盈平日里做手工活,也能补贴家用,桑钱氏还接了帮人做饭的活儿…… 再加上分红,桑家的日子,这是要好起来了! 也是巧了,就是这一日,《新小说报》登了一个不算广告的广告。 为了省版面,这用的是文言文,大概就是南洋来的商人谭峥泓,在看过《大头菜的一生》后,决定出资两千元盖孤儿院,而作者云景,将上海民众捐给大头菜的钱款,转赠给孤儿院。 下面就是捐款名单。 所有捐钱的人,都榜上有名,里面还提到,桑家为桑元善祈福,捐赠一亩半的土地,用于盖孤儿院。 张四爷让人传的,桑家跟他借钱的事儿还未传开,县城便有了新的传言:“你们可有听说桑家的事情?” “什么?” “还能是什么?桑元善在老家留了一大笔钱!” “竟有此事?” “千真万确!我就说桑家怎么突然开始还钱,原来是发了。” “你这么一说……我有个亲戚在钱庄工作,他说桑家人,曾拿着大额庄票去钱庄取钱。” “真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桑元善当真老谋深算!” “也不知道桑元善留了多少钱……听说是上万的。” …… 这消息随着报纸飞快传开,等张四爷的儿媳妇再跟人说起桑家借钱的事情,便没人信了。 这些人当面不说什么,背地里却道:“张四真要那么大方,又哪会眼睁睁看着桑元善办那么个葬礼?” “当时桑家连锡箔都买不起,烧给桑元善的元宝,只寥寥几个……” “那饭菜也差……张四真要是个舍得钱的,每桌加几毛钱,就能有个像样的席面了!” …… 这些是后来的事情。 桑钱氏跟人聊天的时候,桑景云正在前往租界的电车上看报纸。 她刚翻开《新小说报》,就看到了捐款名单。 桑景云还当洪永祥会将名单发在《上海日报》上,不想最后是《新小说报》将之登出。 怪不得比洪永祥做的采访,晚了两日上报。 桑景云有些好奇,却不知道洪永祥压根不敢在《上海日报》上登这个。 黄培成前段时间遇到他们报社的主编,将他们主编取笑了一番,说《上海日报》销量只有《新小说报》的零头。 他们主编勃然大怒。 洪永祥写有关孤儿的采访时,提到《大头菜的一生》这篇文章,然后,主编在审稿时,亲自动手将他这一段给改了。 《新小说报》读者的捐款名单,主编是绝不会同意登到《上海日报》上的,真要登了,《新小说报》那边,也会非常生气。 所以,还是让《新小说报》刊登为好。 桑景云翻阅过《新小说报》后,又开始看《申报》副刊。 她想知道,自己写的有关血吸虫病的文章,有没有登出。 自然是没有的。 桑景云暗叹一口气,但并不觉得奇怪。 毕竟她这篇文章没个来源。 《申报》编辑部。 《申报》作为最畅销的报纸之一,报社的编辑和记者非常忙。 他们每日都会收到大量稿件。 若是熟人寄的,他们会第一时间查看,有些约稿的文章,还会亲自上门去拿。 但陌生人寄的稿件,却不会第一时间看。 今日有空闲,一个编辑助理,才开始拆陌生人寄来的稿件和信件。 这些稿件,他们很少录用,他也就看得漫不经心。 突然,他的动作停下,找到副刊编辑:“汪编辑,我收到了有关血吸虫病的稿件。” 这些陌生人寄来的稿件,他一般都是直接否决的,提起这个,是因为最近江苏那边,正在闹血吸虫病。 “跟血吸虫病有关的?谁写的?”副刊编辑问。 编辑助理道:“没留名字,连地址都不曾留,还标注了不要稿费。” 副刊编辑闻言眉头微皱,若这是上海有名的医生寄来的,他肯定会刊登,但这是不知名的人寄来的。 他们副刊的文章,都有固定供稿者,总不能为了刊登这么一篇未经证实的文章,就把别人撤掉。 墨染民国 第73节 “也不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还是不刊登了。”副刊编辑道。 若是血吸虫病当真由钉螺引起,上海的名医早就写文章诉说此事了,又哪会是一个匿名的人,给他们投稿说这事儿? 副刊编辑不打算刊登这篇文章,助理编辑也就将之与其他不被录用的稿件一起放进纸箱封存。 与此同时,江苏疫区,一些医生正束手无策。 血吸虫病,现在西医已经研究出一些东西,知道是由寄生虫引起的。 但驱逐这种寄生虫的药物,现在还没有。 现如今,中医只能用南瓜子等药物,缓解病人状况,无法根治。 西医能做的事情更少,毕竟他们缺少药物。 这些人能做的,也就只是自掏腰包购买米粮,煮粥给那些骨瘦如柴失去劳动能力,快要饿死的病人吃。 他们很清楚,他们治不好血吸虫病,但也做不到抛下这里的人离开。 而且此地的人,有许多得了别的病,他们也就留下,帮那些人诊治。 因对这里的人极为同情,他们买了一些报纸,让颇为空闲的西医念给这里的人听。 其中一个西医极为喜爱《双面魔君》,带了刊登《双面魔君》的报纸,也就这个故事,完完整整地念给当地百姓听。 那些老百姓鲜少有娱乐,都听得津津有味,还有许多因感染血吸虫病长不大并挺着个大肚子的孩子,每日早早来医生门口等着,就为了让医生念故事给他们听。 谭峥泓此时,已经在孤儿院这边忙碌。 他今日带来了两个懂盖房子的人。 他记得自家盖房子是请了设计师的,之后,房子全程由设计师负责建造,因而最初时,他去找了一个设计师。 不想那个设计师张口就要一千银元的设计费。 他总共也就两千银元,哪可能给设计师一千?他当即决定不找设计师。 最后,他找了两个本地的泥瓦匠帮他盖房子。 这两人只要求每日给两毛工钱外加包吃,他觉得非常划算,欣然同意。 按照这两人的说法,在有十几个小工的情况下,用不了一个月,他们便能将孤儿院盖好。 这两人都是皮肤黝黑,老农模样的中年人。 他们到了地方,就开始往地上钉木桩,又拿出一些线,确定将来要盖的房子的墙的位置。 “小少爷,这地方适合盖房子,土地紧实,还靠河。”这两人忙了半天,中途休息时,拿出竹制的烟杆,揉了点自家种的烟叶开始抽。 谭峥泓遇上有人抽大烟,都是会避开的,这两人抽的不是大烟,也就没避开,结果险些被刺鼻的烟味呛到。 那两个泥瓦匠瞧见,咧着嘴开始笑。 “这地方肯定好。”谭峥泓说完,看了眼桑家的房子。 他想跟桑景云聊天。 可惜桑景云很少出门,桑家除了中午,还都大门紧闭,他进不去。 也不知道何时吃午饭,他想跟桑景云聊一聊《双面魔君》今日的更新。 上面有个句子他非常喜欢,他觉得桑景云应该也会喜欢。 谭峥泓等了许久,才到吃饭时间。 他跟着来叫他们吃饭的桑钱氏进了桑家,却发现桑景云不在。 问了桑家人之后,他才知道桑景云出门去租界了。 一时间,谭峥泓无比失落,即便饭菜很丰盛,也并不开心。 那两个泥瓦匠瞧见那一桌菜,却笑得合不拢嘴。 他们以为他们会跟外面的工人一起吃,结果……吃这么好? 第48章 灭钉螺 今天中午, 桑学文做的是猪蹄炖黄豆、笋干老鸭汤和几个时令蔬菜。 那猪蹄炖地无比软糯,入口即化,很快就被几个大男人吃光, 就连那汤,都被两个泥瓦匠用来拌饭, 吃了个干净。 这一刻,两个泥瓦匠很后悔, 他们当初就不该说这房子一个月能盖好,若是把日子说久一些, 他们就能多吃几顿。 想到这里, 他们又有些羞愧。 他们这些手艺人, 都讲究名声,若是别人请他们干活他们故意拖延慢慢干, 坏了名声, 以后就没人找他们干活了。 他们怎么能有这样的想法? 但猪蹄真好吃,他们这辈子, 就不曾吃过这么好吃的猪肉。 这两人从桑家离开后, 找上谭峥泓, 表示房子可以盖两层,茅房和厨房可以盖大一点,还可以加个院墙。 谭峥泓本就觉得他们一开始打算盖的房子有些简单,当即同意。 两个泥瓦匠欣喜万分, 还想让自己儿子来当小工:“我们两人的儿子, 时常跟着我们去干活, 已经能独立帮人盖平房,是有手艺的。” “那让他们也来吧。”谭峥泓不介意增加两个小工。 他从棚户区请来的这些工人都笨手笨脚的,上午时, 两个泥瓦匠安排他们去干活,他们总干不好。 因为这个,谭峥泓面对两个泥瓦匠时,有些不好意思。 两个泥瓦匠并不知道谭峥泓所想,他们对谭峥泓千恩万谢,又跟谭峥泓懂吴语的保镖说了许多事情,诸如哪里的砖质量好价格便宜之类。 谭峥泓得知此事,对这两个泥瓦匠愈发满意。 而那两个泥瓦匠,在跟那些从棚户区请来的人了解过情况后,又去找谭峥泓的保镖,说他们明日想早些来上工,再晚些走,问能不能与那些小工一起吃饭。 谭峥泓得知此事,突然意识到这两人不管是让儿子来做工,还是主动加班,都是为了他这边提供的饭食。 棚户区的人过得辛苦,普通百姓也一样。 他叹了口气,去跟那两个泥瓦匠聊天,询问他们家中情况。 这几天吴语听多了,谭峥泓已经能听懂一些,至于听不懂的,他保镖会在旁边翻译。 这两个泥瓦匠家里都有田地,自己还有手艺,但家里也吃不起三顿米饭。 这时节,他们一般早上喝粥,中午吃干饭,晚上吃点红薯垫一垫。 他们能吃三顿,都算条件不错的,有些人家一天只能吃两顿。 谭峥泓一边与泥瓦匠聊天,一边帮着干了点活。 正干着,他瞧见桑景云和桑景英一道回来。 扔下手上的活儿,谭峥泓快步过去打招呼:“桑小姐!” “谭少,你速度好快,竟然已经开始动工!”桑景云朝着谭峥泓笑了笑。 这次去租界,她又拿到九十元稿费,还将桑景英写的《水浒传》的开头托洪永祥给费中绪。 按照洪永祥的说法,因《西游记》连环画卖得极好,南城书局本就是想再出一部连环画的,桑景英的《水浒传》,大概率能过稿。 因此,桑景云心情不错。 “我想早些将孤儿院建好,”谭峥泓问,“桑小姐,你去租界做什么?” 桑景云道:“我去看望我爷爷的一个好友,顺便买些东西。” 说着,桑景云拿出篮子里的几本连环画给谭峥泓看。 谭峥泓瞧见很欣喜:“桑小姐也喜欢这部连环画?我早上已经将新出的看完,《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画得很不错!还有《双面魔君》……” 桑景云打断谭峥泓的话:“我也喜欢这两本书,谭少,我还有事,先回家了。” 她急着回家。 在她上辈子,上海到处都有公厕,商场、饭店等地也都能上厕所,但此时的上海,跟百年后的上海截然不同。 哪怕也有那么几个公厕,但公厕的环境令人作呕,反正桑景云是没勇气去公厕上厕所的。 她每次出门都会尽量少喝水,可即便如此,现在也想回家上厕所。 谭峥泓目送桑景云离开,有些失落。 他有很多话想跟桑景云说。 比如说一说云景先生。 云景先生在得知他要办孤儿院之后,将上海居民捐给大头菜的钱,全都捐赠给孤儿院。 云景先生真是个好人! 可惜他几次找《新小说报》的编辑打听,都得不到云景先生的信息,只能跟父亲要了二十块钱,匿名送去《新小说报》编辑部,捐赠给大头菜,为云景先生的善事添砖加瓦。 说起来,他原本有许多零花钱,可惜现如今全贴给了棚户区的人,竟是连捐钱都不得不跟父母要钱。 桑景云回家后,刚上完厕所,桑学文就问:“阿云,要吃蹄筋吗?” “蹄筋?”桑景云好奇。 桑学文道:“猪蹄的蹄筋最好吃,你们奶奶让屠户在剁猪蹄之前,先将蹄筋用铁钩勾出,那蹄筋我是跟猪蹄一起煮的,给你们留着。” 桑景云还是头回知道蹄筋这东西。 今天他们家买了两个猪蹄,一共有两条蹄筋,就跟桑景英、桑景丽还有陆盈一人半条。 蹄筋确实很好吃,桑学文是个会吃的。 桑学文又盛了点炖黄豆,夹上瘦肉给他们,让他们填肚子。 桑景云吃完,只觉生龙活虎,就搬了桌椅,在门口继续写《双面魔君》。 桑景英则打开《水浒传》,继续编连环画。 接下来两周,桑景云的日子过得与往常一样。 转眼,时间进入农历十一月。 十一月初一,正好是周六。 墨染民国 第74节 前几日已经过了小雪,这几天越来越冷,桑钱氏和陆盈就买了一些“绵兜”回来,准备做棉袄。 绵兜其实是用桑蚕丝做的,上海这边条件不错的人家,冬天的棉袄里,放的都是桑蚕丝,盖的被子也是蚕丝被,轻柔还保暖。 桑景云这段时间窜了点个子,之前的棉袄有些短了,桑钱氏和陆盈就打算给她做个新棉袄,旧的给桑景雄穿。 桑景英也做了新棉袄,他的旧棉袄改了改给桑钱氏穿。 桑景云捧着一个陶瓷杯子,戴了个草帽,坐在家门口慢慢喝热乎乎的红糖水。 冬天的太阳照在身上,风却因为院墙很高的缘故,吹不到身上。 这让桑景云暖洋洋的,很舒服。 就是大姨妈又来了,让她有点烦。 今日她不想写东西,明日也不打算去租界,准备到时让桑景英独自去交稿。 将杯子里的红糖水喝完,桑景云拿出报纸开始看,又看到了关于血吸虫病的报道。 很多事情,都是自己一关注,就感觉到处都是。 桑景云以前从未关注血吸虫病,听谭峥泓说了之后,这个病就总出现在她的生活中。 报纸上说江苏疫情严重,谭峥泓去棚户区走访,还又发现了几个病人。 为此,桑景云前几日又给《申报》副刊寄了一份稿件,可惜还是没有被登出。 不过,她的《双面魔君》,明日会刊登相关内容。 也不知道会不会有人注意到。 正想着这件事,桑景云听到敲门声。 现如今隔壁有人在盖房子,他们的安全有保障,桑钱氏便也不像以前那般,一定要来人说明身份,才去开门。 她几步上前打开门,桑景云就瞧见了洪永祥。 “洪先生,你怎么来了?”桑景云起身询问。 洪永祥道:“我来送东西。” 桑景云闻言,知道洪永祥大概率是来送捐款的。 因《新小说报》登出捐款名单,这段时间,陆陆续续有许多人给“大头菜”捐款。 洪永祥之前就曾替“云景先生”给谭峥泓送过一次捐款,这是又来了? 这对她来说是好事,正好可以将已经写好的稿件交给洪永祥,让洪永祥带走。 桑景云道:“洪先生,你来了那再好不过,我去将我这些日子写的稿件整理一下,你离开时可以带走。” 桑景英编写的《水浒传》已经过稿,现如今他每星期都写三册交上去,这周的三册早已写完,还让桑学文帮忙誊抄过。 她也能拿出三万字的稿件。 《新小说报》给她加了稿费,这让桑景云创作激情大增。 她现在一星期下来,至少写三万字。 桑景云整理好手稿,用报纸包好给洪永祥后,跟着洪永祥出了门。 她这才知道,《上海日报》也刊登了谭峥泓建孤儿院的事情,收到许多捐款,而洪永祥这次过来,送的是《上海日报》收到的捐款。 洪永祥还将她的稿费带了过来。 将价值九十个银元的庄票收好,桑景云和洪永祥一起走向隔壁。 那孤儿院的孩子用来居住上课的房子,已经盖得差不多,只是还未铺瓦片。 这盖房子的速度,在桑景云看来有些快,但仔细一想,又觉得这样也正常。 他们盖的并不是十几层乃至几十层高的房子,而是很普通的两层砖瓦房,谭峥泓为了帮助棚户区的人,还又从棚户区雇了几个人。 现在帮忙盖房子的人,加起来有三十来个,进度想慢都难。 如今房子还未盖好,已经是那两个泥瓦匠故意拖慢进度。 不过桑景云觉得他们拖慢进度不是坏事。 毕竟这两人拖慢进度的方法,并不是偷懒不干活,而是将地基挖得更深一些,将房子盖得更细心一些。 桑景云看过他们盖房子,那活儿干得很精细,她相信这孤儿院若是不经历战火摧残,百年后都能好好的。 跟洪永祥聊了几句后,桑景云就回了家,继续躺着。 谭峥泓瞧见桑景云出门,洗了手擦了脸打算过来搭个话,就发现桑景云已经回家了,很是懊恼。 他只能跟洪永祥聊起来。 洪永祥在孤儿院的工地这边待到下午四点,和谭峥泓一起回租界。 他们离开时,工地上的人还在干活,现在还没到吃晚饭的时间,他们都要等吃过晚饭才走。 谭峥泓的两个保镖还会留下守夜,免得晚上有人来偷砖瓦。 谭峥泓和洪永祥一起回租界,路上,忍不住询问:“洪先生,你跟桑小姐怎么认识的?我看你们关系不错。” 洪永祥道:“之前桑小姐曾在我家铺子帮人写信挣钱,我们就认识了,她家在租界有个熟人,我偶尔会帮忙捎带东西。” “原来如此。”谭峥泓看了一眼洪永祥手上,用报纸包裹的东西,他怎么觉得,这像是一些纸张? 谭峥泓不好意思多问一个小姑娘的事情,转而跟洪永祥聊起别的:“洪先生,我记得你也看《双面魔君》,今日的更新我很喜欢,你呢?” 洪永祥沉默片刻,问:“今日写到哪里了?” 谭峥泓不解地看向洪永祥,到底还是说了今天报纸上刊登的内容。 洪永祥听完道:“这一段我也喜欢,云景先生很有想法。” 他跟谭峥泓聊起来,同时努力克制,不说后面的内容。 他觉得《双面魔君》接下来的内容,可能会引起争议。 桑景云描写的蛊虫叫“血吸虫”,中了蛊虫的症状,还和现实中患有血吸虫病的人的症状一般无二。 这可能会让一些百姓被误导。 但桑景云这么写,也不能说她错了,很多小说,都是将现实中的东西,化用了写到小说里的。 洪永祥有些担心,事实上,第二天,确实有人提出这样的质疑。 “这小说里,怎么将血吸虫病写成了蛊虫?” “这其实也不算错,有些地方,就管血吸虫叫水蛊,但他写这是被人投放的,还牵扯上钉螺,是不是不太好?” “最近报纸上有好几篇跟血吸虫病有关的报道,云景是照着这病写的?” “照着写没什么,若是引起误会就不好了。” …… 有人看完后很担心。 百姓大多愚昧,一些别有用心之人随便胡诌点什么,他们就信以为真。 《双面魔君》这本书出现后,本就有一些人信了这世上有内力,到处寻访。 现在蛊虫一说出来,说不定那些人还真信了这世上有蛊虫。 不过仔细想想,信了也无妨?说不定还能让百姓注意卫生,不喝生水。 这么一想,这些人就觉得,这书这么写,好像问题也不大。 就是那些钉螺,怕是要遭殃。 只是云景写得信誓旦旦,莫非血吸虫,当真跟钉螺有关? 桑景云这日没去县城,报纸是桑钱氏带回来的。 看完报纸后,她的想法与那些人不同。 她是巴不得百姓信了她写的东西! 若是老百姓信了,多注意一些,说不定就有本该感染血吸虫的人,可以逃过一劫。 但她觉得这很难。 这只是一部小说,应该没多少人会信。 真正会相信的那些老百姓,大概率是看不到这部小说的。 十一月初四,江苏疫区。 从上海赶来支援的医生,已经在疫区待了半个月。 几个西医带来的阿司匹林,在最初两天就已用完,别的药物也很快用完,这边又没有医疗器材,他们没有用武之地,只能一边研究血吸虫这种寄生虫,一边给病人讲故事,鼓励病人坚持下去。 那个每日给病人读《双面魔君》的西医,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姓胡,毕业于上海圣约翰大学医学院。 这日早上起来,得知一个自己熟悉的病人在昨夜去世,他心情沉重,对另一个西医道:“这血吸虫病,日本也是有的,可惜没有治疗方法。” “医术在发展,近些年,西医的发展更是迅速,我相信那些被我们认为是绝症的东西,迟早能被治愈。” “确实。”胡医生有了自信。 就在这时,胡医生的小厮拿着厚厚一沓报纸从外面进来:“少爷,你要的报纸,我帮你买来了!” 这小厮买来的报纸有好几种,包括《申报》《时事报》和《新小说报》。 江苏一些大城市,是有出售上海印刷的报纸的,只是会晚上半天。 他们待着的地方比较偏,要买到却没那么容易。 但多花一些钱,总还是能买到,就是时间会晚上一两天。 胡医生是托人去购买报纸的,再让自己的小厮,隔上五天去拿一次。 见报纸送到,胡医生就想找出《双面魔君》来看。 这里是乡下,实在没什么娱乐,以至于他对《双面魔君》这本书,心心念念。 只是他才看了一点,就有人来喊他:“胡医生,赵医生请你过去,说是有重要事情要说。” 胡医生想看小说,但肯定是正事要紧,他将手上的报纸放下,对小厮道:“你将《新小说报》给方秀才送去,让他念给病人听。” 方秀才是这个村子里的一个穷秀才。 墨染民国 第75节 他早年是个意气风发的读书人,还年纪轻轻考上秀才,但在逃窜的长毛洗劫他家,杀了他父母妻儿后,他整个人便有些不正常,总是神神叨叨。 所谓长毛,是他们对太平军的称呼,太平天国被打败后,那些败兵四处逃窜,成了土匪,祸害了很多老百姓。 方秀才在家人死绝后,就卖了家中大半田地,专心在家读书,一心想要考举人,然后,大清没了。 方秀才这下是真的疯了,整日说些昏头昏脑的话,比如说什么皇上一定会回来之类。 因为他不伤人,因而村里人对他态度还算不错,有些人还喜欢听他说些乱七八糟的话,毕竟他们平日里没什么娱乐。 胡医生之前给病人读故事,少读一些还好,读多了总觉得嗓子受不了。 这也就算了,那些病人还觉得他读得不清楚,毕竟他说的吴语,跟这里的吴语有些区别。 后来,方秀才突然出现,主动提出要帮胡医生读报,胡医生就答应了。 方秀才确实读得很好,他每次读报,声音都非常大,还抑扬顿挫,充满激情。 于是最近这十来天,胡医生就将读报的工作,全权交给方秀才。 方秀才是村里少数没有感染血吸虫病的人之一。 他很邋遢,胡子很长,上面还凝结着一些粥汤,但瞧着挺有精神,状态不错。 他早已在方家的祠堂等着,见胡医生的小厮送来报纸,当即道:“报纸来了!” 他话音刚落,便有许多人围在他身边,等着他给人读报。 方秀才打开一份报纸,就读起来,胡医生那个小厮本想留下听,但想到还有一些事情要做,只能依依不舍离开。 于是,祠堂里,便只剩下方秀才和一群病人在。 方秀才也不嫌累,一口气念了许久,念着念着,在场的人都意识到不对。 有个中年人道:“方秀才,我们得这个病,不是老天爷要降罪给我们,是我们被人害了?” 又有人问:“这血吸虫,竟然跟钉螺有关?” “怪不得这病被叫做‘蛊胀’!” “方秀才,到底是谁要害我们?” 方秀才一脸严肃,沉思片刻后道:“书上说的,是不会错的,血吸虫病,肯定跟钉螺有关,就不知道是谁要害我们。” 方秀才脑子不清楚,但他是读书人,村里人还是信他的。 就算不信他,他们也信报纸。 报纸总不会骗人! 方秀才继续往下念,那些听故事的人,却按捺不住,窃窃私语起来。 “我之前还想,为何方秀才没有得病,现在想想,他这人讲究,水一定要烧开了喝,还从不下田干活,蛊虫想到他身上,都去不了。” “也是……” “也不知道是谁那么缺德,要害我们!” “说起来,之前我拉肚子,就拉过虫子……那些杀千刀的,竟然害我!” …… 这年头的农村人,几乎就没有不长蛔虫的,除了蛔虫,体内还会有别的寄生虫。 拉出虫子,是很多人都有的经历。 现在听了这故事,他们坚信自己中了蛊虫,坚信有人要害他们。 “咱们村的河里,是有很多钉螺!” “那是害人的东西?” “我们是不是要把钉螺给灭了?” …… 还有一个年纪很大的人道:“以前咱们村,钉螺是没有那么多的,这些年确实多了很多,然后我们便纷纷得病!” 方秀才将报纸念完,突然道:“我们一定要灭了钉螺!” 众人听方秀才这么说,纷纷表示要去灭钉螺。 方秀才摇头晃脑一番,说了一些大家听不懂的话,然后拿着报纸,就带着这些病人去抓钉螺:“孟佑带人灭钉螺,我亦带人灭钉螺,也不知上官看到我付出,能否给我一个官职。” 村民们没注意到方秀才说了什么,他们现在就想把那些蛊虫,都给灭了。 第49章 消息 胡医生并不知道方秀才干的事情。 他听说医生们要一起开会, 急急忙忙过去,就见所有的医生都聚在一起,正面带喜色说着什么。 带队的郑医生身边, 还坐着一个陌生人。 “郑先生,这次叫我们过来, 是有何事?”胡医生问。 郑医生四十多岁,他是上海非常有名的中医之一, 在上海坐诊时,诊费高达两个银元。 要知道, 一般医生的诊费, 不过一毛两毛。 此刻, 郑医生满脸疲惫的脸上带着笑意:“小胡,从国外传来一个消息, 血吸虫病的传播方式找到了!” “是什么?是不是水?”胡医生问。 郑医生道:“跟水有关, 此外,血吸虫病感染人类时, 有个中间宿主!” “中间宿主?”胡医生疑惑。 郑医生道:“这是刚出来的研究成果, 我好友得知此事后, 马不停蹄便来找我……血吸虫病,跟钉螺有关!” 他说完,看向身边那个胡医生不认识的人。 那人道:“最近,科学家对血吸虫病的研究得到了突破性进展, 他们发现了日本血吸虫的感染人类的方式。感染血吸虫的人和哺乳动物的粪便中含有血吸虫的虫卵, 虫卵进入水中, 可以孵化出毛蚴,而毛蚴会感染钉螺,并在钉螺体内发育成尾蚴。尾蚴通过皮肤进入人体, 便会让人感染患病。” 他们国家的血吸虫,叫日本血吸虫。 这是由日本科学家率先发现的,也就这么命名了。 “现在还没有能治疗血吸虫病的药物,但若是灭了钉螺,血吸虫病就难以传播,说不定可以得到控制,”郑医生开口,“我们要组织人手,去灭杀钉螺。” 医生们闻言,都觉得有道理,但也有些担忧:“那些百姓,会不会不愿去灭钉螺?” “他们患病后身体不好,只想坐着,都不想动弹。” “还有许多人说这是他们做了错事,老天爷降罪,早已认命。” …… 因为他们这些医生对血吸虫病束手无策的缘故,老百姓对他们并不如何信任。 他们想组织百姓灭钉螺,非常困难。 胡医生道:“我们要不要去找本地政府?让政府组织人手做此事?” 郑医生闻言苦笑:“自从这里蔓延开血吸虫病,政府的人就已经不愿过来,他们又怎么可能愿意组织民众去干灭钉螺这样的辛苦工作?” 政府部门的人得知钉螺有问题后,只会对钉螺避而远之,又怎么可能会愿意去捕杀钉螺? 胡医生道:“那只能靠我们,我们想法子去劝劝那些村民,让他们灭杀钉螺。” “村里人九成都感染了血吸虫病,他们已经在等死,劝起来怕是很难,但还是要试试。”郑医生站起身,打算去找那些村民做事。 就在这时,郑医生的学生从外面冲进来:“老师,外面出事了!” 众人一惊,郑医生问:“出什么事情了?” 这人道:“老师,那些病人突然说他们会患病,是有人在钉螺里放了蛊虫要害他们,他们都去灭蛊虫了!” 胡医生等人听闻此事,目瞪口呆。 怎么他们还什么都没做,那些人就去灭钉螺了? “他们是如何知道这件事的?”郑医生问自己的学生。 那个学生有些不好意思:“是云景先生的小说里写的。” 郑医生以前不看小说,但近来那些百姓非常喜爱《双面魔君》,他便也了解了一番。 只是,这不是一部武侠小说吗?怎么还能说动百姓去灭钉螺? 那个学生将手上的报纸拿出:“云景先生的小说里,写到了血吸虫。” 郑医生本想看一看,但在场的人很多,不能一起看,便道:“你念一念。” 那学生也乖觉,很快就选了写到血吸虫的片段念起来。 听完,那个得到消息后,第一时间找到郑医生,将消息告知郑医生的人一脸茫然:“我昨天才得知这消息,这消息就被写进了小说?” 这小说是几天前发表的,写成时间应该更早,也就是说,这个云景至少早了他好几天得到消息。 他一直以为自己是国内最先得到消息的人之一,原来不是? 他有些茫然,随即道:“我们去看看那些百姓。” 他们往外走去,很快就找到了那些在河边翻找钉螺的百姓。 这些下河的百姓,都是已经感染了血吸虫的,他们也不怕再次感染,也就下了水,然后一看到钉螺,就用石头砸死。 瞧见胡医生他们,村里一个染病后四肢细成竹竿的老人道:“郑大夫,你们来了?郑大夫,你说的是对的,我们不是遭天谴,我们是体内长虫子。” “对,你们就是感染了日本血吸虫。”郑医生的那个朋友开口。 这老人愣了愣,然后道:“日本血吸虫?原来要害我们的,是日本人!” 郑医生的朋友一脸茫然,胡医生他们也一样。 那些村民却义愤填膺:“日本人太过分,竟然害我们!” 他们原先是不知道日本这个国家的,生活在小山村,消息闭塞的他们,连自己国家的首都是北京都不知道。 但这段时间胡医生除了给他们念小说,还会念一些别的报纸,跟他们讲讲外面的事情,他们就知道日本了。 他们感染的既然是日本血吸虫,那肯定是日本人要害他们! 墨染民国 第76节 这些医生试图解释,但老百姓认死理,不那么好解释。 更何况,没必要跟一群已经快要没命的村民吵架。 他们只能道:“反正钉螺是有害的,杀钉螺是好事。” 这些老百姓,也就继续杀起钉螺来。 上海,租界。 《申报》编辑部,负责副刊的汪编辑,刚得知血吸虫病的传播,跟钉螺有关。 他们知道这消息的时候,其他报刊,肯定也已经知道。 明日,怕是有很多报纸,会刊登此事。 想到之前收到过相关投稿,但自己并未相信,他懊恼不已。 原本他们《申报》可以率先刊登这个消息,拿个头筹,现在却只能泯然众人。 最要紧的是,那位给他们投稿的,应该是个有本事有背景的人,在他们不刊登这人的文章之后,这人怕是不会再给他们投稿。 汪编辑懊恼不已。 他想了想,让助理将之前那人投稿的文章找出来,准备刊登在报纸上。 他希望这能让那人高兴一些,不要记恨他。 同时,他也打定主意,往后要多关注陌生人的投稿。 谭峥泓今日没去孤儿院那边,他父亲要带他去参加上海一个大商人的寿宴。 这寿宴办的是中式的,他进门后,就见四个八仙桌被合在一起,上面铺了很大一块桌布,桌布上面,则摆放着层层叠叠,或大或小的寿桃。 谭峥泓跟在父亲身边,和自己父亲一起,用微笑应对他人的搭话,时不时说一句:“抱歉,我们不会说吴语。” 怪累人的。 时间一长,谭峥泓就受不了了,他从自己父亲身边溜走,去了角落里,和一些文人打扮的年轻人一起玩。 也是巧了,他刚过去,就听到那些年轻人在用北京话讨论《双面魔君》。 “这书着实好看。” “我也喜欢这书。” “书里说孟佑‘扮猪吃老虎’,说得当真贴切。” 谭峥泓听到,只觉这些人都是知音。 他正想说点什么,突然有人道:“这么一本莫名其妙的小说,也不知道你们为何会喜欢。” 谭峥泓转过头去,就看到一个满脸倨傲的年轻人。 这人道:“这书的描写过于直白,没有丝毫意境,作者还只会用一些简单的文辞,毫无文采,我是一点不喜欢的。” “青菜萝卜各有所爱,你不喜欢我喜欢。”谭峥泓立刻道。 这人看了谭峥泓一眼:“云景人品有问题,你竟然还喜欢他?” “云景先生哪里人品有问题?你别胡说八道!”谭峥泓道:“我正在建孤儿院,云景先生已经陆续为孤儿院捐了五百元!” 这钱是读者捐给大头菜的,但云景先生自己拿了也无妨。 但云景先生没有拿,全捐给了孤儿院。 这人道:“现如今江苏血吸虫病爆发,死了很多人,他竟将之写在小说里,用别人的痛苦取悦读者,这不是人品有问题,又是什么?” 谭峥泓道:“云景先生写这个,也是想提醒百姓小心血吸虫病。” 谭峥泓每天早上,都会第一时间看《新小说报》。 里面写的跟血吸虫相关的内容,他早已看过。 他是个单纯的读者,其实不太去想作者的深意,当时就只觉得这一段看得很痛快。 至于云景先生将血吸虫病的症状写在书里,他并不觉得有问题。 之前云景先生,不也将抽大烟的人的症状,写在里面? 更何况,孟佑面对受害的普通人,一直都心存怜悯,还尽力帮忙,这不写得挺好? 他喜欢看孟佑当救世主。 “他真要存着这心思,为何要写血吸虫病跟钉螺有关?我看他就是故意误导百姓!”这人冷笑:“用他人病痛吸引眼球,云景人品有瑕。” 谭峥泓跟着冷笑:“云景先生背景不一般,说不定那血吸虫病,当真跟钉螺有关呢?即便没关系,这是一部小说,如何写又与你何干?这世上写鬼神的小说也不少,你怎么不说那些小说误导了百姓?” 那人道:“你就这么护着云景?简直像他的一条狗。” 谭峥泓反击:“到底是谁在到处乱叫?” 两人正争论,突然有人问:“你们在说血吸虫病和钉螺?这件事,这么快就传开了?” 谭峥泓转头,看到一个戴眼镜的矮个中年人。 他没认出这人,但那个与他争论的人朝着对方作揖:“冯先生好!冯先生,有人在报纸上乱写,误导百姓!” “乱写什么?”冯先生问。 那人抢在谭峥泓面前,说了云景在书里写血吸虫病的事情。 说完,他还挑衅地看了谭峥泓一眼。 这人说话时,已经有人跟谭峥泓说了那位冯先生的身份。 冯先生是学西医的,还开了一家医院,在上海很有地位,不能得罪。 而且冯先生很重视患者,最讨厌有人拿别人的病痛来取笑。 那些之前说喜欢《双面魔君》的人,此时都很担心,怕冯先生生气,但他们不敢为云景辩解。 谭峥泓却毫无顾忌:“冯先生,云景先生写这个,肯定有他的深意!云景先生是个好人,从他的字里行间,能看出他对百姓的怜悯。” 冯先生道:“你这么一说,我都想去看看他的书了。我莫非也是医生?消息怎么如此灵通?血吸虫病与钉螺有关这件事,我昨日才得知,他竟然知道得比我还早!” 谭峥泓愣住:“什么?” 冯先生道:“我们国内的血吸虫,被称为日本血吸虫,这种血吸虫年幼时,是寄生在钉螺体内的……” 冯先生给众人科普了一番血吸虫病:“我还想着要写几篇文章,发到报纸上,呼吁百姓灭钉螺,不想已经有人将之写到小说里。” 血吸虫病确实跟钉螺有关,至于这位云景先生将之写成蛊虫……在他们国家,某些地方的人,本就是管血吸虫病叫“蛊胀”的。 “我就知道,云景先生不会乱写!”谭峥泓闻言大喜。 倒是之前指责云景的那个人,此刻面色很不好看。 冯先生是对谭峥泓很有好感,就跟谭峥泓聊了几句,得知谭峥泓曾考上医科大学,便让谭峥泓在学成后,去他的医院工作。 谭峥泓道:“冯先生,我大学不想学医。” “为何?”冯先生问。 谭峥泓道:“在南洋,我们华人很多都学医学和艺术,毕业了就为洋人工作。这是一个好出路,但我总觉得不舒坦。” 国外一些专业,洋人是不愿意让他们学的。 学艺术倒是不受限制,学医的大门也向他们敞开。 但学了医术,好像并不能帮到这个国家。 冯先生道:“你还年轻,确实可以多想一想,再去选将来要走的路。以你的身份,也没必要学医。” 普通人学医,能拥有体面的工作,拿到很高的薪水,但谭家是豪商。 谭峥泓去做生意,多在国内开几个工厂,肯定比他当医生做的贡献更大。 两人聊天时,那个之前诋毁云景的人,早已灰溜溜离开,而那些年轻人,又聊起这部小说。 而这时,身为报社主编,消息颇为灵通的黄培成,也知道了钉螺和血吸虫病有关的事情。 得知此事,他倒抽一口冷气。 他早就觉得云景背景不一般,现在看来,果然如此! 虽然云景写的跟血吸虫病相关的内容,是几天前刊登出去的,但他早在半个多月前,就已经拿到云景的手稿。 云景写这一段的时间,怕是更早。 也就是说,上海租界那些医生刚知道的内容,云景早已知道。 他肯定大有来头! 这段时间,也有人在黄培成面前说些有的没的,说云景不该乱写。 当时黄培成有些心虚,不敢反驳,但此刻,却扬眉吐气。 云景写这个,必然是早已得到消息,他将之写到书里,应该为了让民众注意安全。 在黄培成心里,云景的身份又神秘了一些。 神秘的云景刚结束大姨妈,正疯狂写小说。 桑景云这几日,写作激情大增。 主要是,她的存款达到了五百元。 现如今,桑景云每星期都能拿九十元的稿费,刚过去的十月份,稿费到手近四百元。 再加上九月份的稿费,她个人资产高达五百元。 这还是因为她将《西游记》连环画的稿费全都给了桑钱氏,又陆续买了不少东西的缘故。 虽然已经编了个钱财的来源,但桑钱氏怕太过招摇惹人怀疑,日子也就过得跟以前差不多,钱也慢慢还着。 不过,在年底前,他们会将债务全部还完。 桑景云打算给自己定个目标,以后每月存三百元。 她拿到的稿费,必然是超过三百元的,她已经跟桑钱氏说好,每月给桑钱氏十元当家用,再留一些平日里花用,剩下的存起来。 若无意外,一个月存三百不成问题。 这样存上一段时间,她就能去租界买房了。 桑景云知晓在接下来二十年里,租界的房价会一直涨,在租界买房,总归是划算的。 墨染民国 第77节 写了大概一小时,桑景云停笔,出了院子。 以前她都是在自家院子里散步,这几天却喜欢去外面。 那孤儿院眼瞅着就要盖好,桑景云还挺喜欢的。 她喜欢去外面,桑景丽也一样。 自从张四爷送他们十亩良田,周围那些农民对他们家的态度,就更好了。 这十亩地,可都是附近的人在租种,虽然不是家家都种了他们的地,但村子里的人沾亲带故的,对他们的态度总会变好一些。 桑景云一出去,就瞧见桑景丽在跟人踢毽子。 最近帮谭峥泓他们做饭,家里又买过两次公鸡,于是,桑景丽的毽子,便又多了几个。 桑景云过得很开心,张四爷就不一样了。 张四爷在送了桑家田地后,立刻就办了酒席,给自己澄清。 他以为那之后,县城应该就没有骂他的歌谣了,然而并没有。 骂他的人更多了。 看过《双面魔君》的,都爱骂“张四爷”,没看过的,不知不觉也学了。 甚至于,那些歌谣还多了点,也不知道是谁编的。 也是这时候,张四爷才知道,这些人骂的不是他,而是书里的一个角色。 但有些事情,沾上了就讲不清。在县城,也不是所有人都看过《双面魔君》,因而很多人,以为这骂的就是张四爷。 总之,张四爷在县城的名声,那是彻底臭了。 他气得不行,试图放出谣言让桑家不好过,但桑钱氏说清楚了桑家的钱财的来源。 他都不知道,桑元善竟然还藏着这么一手,怪不得当时不要他给的田地。 桑元善去世后,桑学文就没去过烟馆赌坊了,县城的人甚至都没见过他,人们对他的恶感,已经消失得差不多。 本身桑学文祸害的就是家里人,没祸害他们。 现在桑家在县城的名声挺好的,不像他,简直人人喊打。 都怪那个云景! 张四爷很讨厌云景,今日他跟客人一起去茶楼吃东西,见说书先生在说《双面魔君》,当即变了脸色。 正好这时,隔壁桌的客人聊起来:“我昨日去我家的田地里转了一圈,让那些佃农看到钉螺就灭掉,我可不想一个不小心,染上血吸虫病。” “你信书里写的东西?” “写在书里的,应该不会有错?” “也是……能写书的人,写的总归有点道理,赶明儿,我也去跟我家佃农说一声。” …… 张四爷忍不住道:“别人写个书,你们竟信以为真,当真是一点主见也无!” 聊天的两人中的一个认识张四爷。 他不喜张四爷这态度,就道:“我倒是觉得他写得很真,很多都能映照现实。” 这么说的时候,他还看了一眼张四爷,。 张四爷被气得头昏脑涨,若不是怕丢了脸面,肯定已经跟那人打起来。 信了桑景云写的东西,打算灭钉螺的人很多。 就连那些帮谭峥泓盖孤儿院的人,都在说这件事。 毕竟谭峥泓前段时间日日来这边看工地,闲来无事就给那些跟着父母过来的棚户区的孩子讲故事,而他讲的,主要就是《双面魔君》。 桑景云散完步准备回家时,就听到在孤儿院旁边玩泥巴的孩子说:“往后我们见了钉螺,一定要弄死。” “对,我可不想大肚子。” “你们说,我们能练成内功吗?” “我觉得可以,我最近一直练,厉害了很多!” 桑景云:“……”这些孩子变厉害,应该跟他们“练功”无关。 纯粹就是吃好了! 第50章 出版 第二天, 上海有十几家报纸刊登了有关血吸虫病的报道,将血吸虫病和钉螺有关的事情,告知百姓。 一般情况下, 其实是不会有这么多报纸同时刊登医学方面的消息的,即便刊登了, 也不会有太多人关注。 中国实在太大,各种疫情太多, 这时候消息流通又慢,上海绝大多数百姓, 以前是压根不知道“血吸虫病”这种病的。 这次, 报纸纷纷刊登相关消息, 老百姓对血吸虫病的关注度增加,其实都跟《双面魔君》有关。 这本小说, 提前扩大了血吸虫病的知名度。 租界。 十来岁的报童胸前背了个很大的布口袋, 里面塞满报纸,因为太重的缘故, 他整个人微微往前倾。 他手上也拿着几份报纸, 一边挥舞一边喊:“卖报卖报!最新消息, 血吸虫病跟钉螺有关!” 一个年轻男子在路上走着,听到报童的叫喊声,就把报童叫住:“血吸虫病?血吸虫不是蛊虫吗?真的有血吸虫和钉螺?” 报童道:“先生,《申报》《上海日报》等, 都刊登了这件事, 你要买报纸吗?” 这人想了想, 花钱买了一份报纸。 他经朋友推荐,看了《新小说报》上的《双面魔君》。 里面描写的蛊虫很可怕,他看得汗毛直竖, 并庆幸现实中没有这样的蛊虫。 不想今日,好好在大街上走着,就听报童喊什么血吸虫病。 《申报》上竟然写了这东西?他要看一看。 这人翻开报纸,看到《申报》上,确实有相关报道。 里面提到,江苏疫区,每日都有很多人因为感染血吸虫而丧命,甚至已经有村落,因死亡人数过多成为“棺材村”,而在上海郊区,也发现了相关病例。 上面还说,血吸虫的传播,跟钉螺有关。 秋风吹过,这个年轻人浑身发冷,忍不住打了个寒颤:“竟然真的有血吸虫!” 随后,他担忧起来,这虫子,会不会在上海蔓延?他会不会不慎患病? 某个洋房里,那个喜欢听儿子娶回家的姨太太给自己念《双面魔君》,还给大头菜捐过钱的老太太,又把儿子那些如花似玉的姨太太们叫到身边,让她们给自己念故事。 “老太太,今儿个报纸上,有个大新闻!”一个姨太太道。 “大新闻?什么新闻?哪里又打起来了?”老太太问。 姨太太道:“不是哪里又打起来了,是跟血吸虫有关的,老太太,这世上竟然真的有血吸虫!” 前几天看到云景先生写的血吸虫,她们还讨论过,觉得这种住在人体内,吸人血的虫子很可怕。 谁能想到,这世上,竟然真有这种虫子! 老太太立刻就让那个姨太太去念报纸。 听完,老太太道:“云景先生早就在小说里写了的东西,这报纸竟还说是最新消息,他们的消息真不灵通。” 姨太太们纷纷奉承。 老太太又道:“没想到这个世界上真有血吸虫,听着就让人害怕……你们再去账房支二十个银元,给《新小说报》送过去,就说是我捐给那些患了血吸虫病的人的。” 之前她捐钱,《新小说报》将她的名字登了出来。 这让老太太很高兴,也乐意捐钱。 那些姨太太是跟着老太太走的,自然也捐了钱,还道:“最好让人拿着这钱,去把上海附近的钉螺灭了,我可不想得这个病!” 对这些不怎么出门的女人来说,血吸虫病是个新鲜东西,也是个可以拿来聊天的东西,她们已经决定,回去就跟照顾自己的女佣说一说这病,让她们往后一定要小心。 此刻,她们也在老太太身边,聊起这病。 “你们说,这血吸虫,是不是有人放了故意要害我们?” “竟然有人能操控虫子,着实可怕。” “我看报纸上说,这血吸虫叫日本血吸虫,说不定就是日本人带来的。” …… 这些人越说,越是阴谋论,等回到自己屋里,还把这件事往严重了说,吓唬自己的女佣。 可以预见,这女佣放假回家或是跟别人聊天,怕是会将这事儿,说得愈发严重。 张庄茂就读的中学。 张庄茂曾闹脾气不去上学。 但等上海县城到处都有人唱“张四爷,丧良心”,他便觉得,家里也待不下去了。 再加上张四爷恼怒之下,打了他一顿,他也就回到学校上课。 今天早上,他们班里的同学,又一次出发去买报纸。 张庄茂跟在人群后,听前面的同学聊《双面魔君》,想到这书害得自家声名狼藉,忍不住道:“这云景胡编乱造,误导他人,依我看不值得这么夸赞。” 张庄茂班上那个矮个少年不乐意了:“云景先生哪里乱写了?” “他将血吸虫病写成被人操控的蛊虫,还说这病跟钉螺有关,不是误导他人又是什么?说不定就有很多百姓会相信,费时费力去灭钉螺。此事耽搁农耕就算了,钉螺何其无辜?” 他们学校的学生都看报,因而知道江苏某地血吸虫病蔓延的事情,有些人听了张庄茂的话,还觉得有道理。 然而就在这时,他们听到了报童的吆喝:“卖报!小说写的竟是现实,血吸虫传播跟钉螺有关!” 学生们上前买报,买到报纸,看过上面的报道后,都看向张庄茂。 这哪里是云景误导百姓,他写的分明是真的! 墨染民国 第78节 张庄茂涨红了一张脸,拂袖而去。 某医院。 昨日在寿宴上,跟谭峥泓聊过的冯医生待在自己的院长办公室里,看《双面魔君》。 他正看着,有人敲了敲门后推门进来:“老冯,好久不见!” 来人是冯院长的好友,冯院长招呼他坐下,又给他倒水。 两人聊了几句后,这人突然发现冯院长面前的报纸不太对劲。 这竟然不是刊登新闻的报纸,而是一份小说报。 这人有些惊奇:“老冯,你不是向来不看这些的吗?怎么突然看起小说来?” “上面有部小说很有意思,我怀疑作者是个医生。”冯院长道。 他在听谭峥泓说过《双面魔君》后,便起了好奇心,想法子借来报纸看。 这一看,他就觉得,作者应该是个医生。 这小说写的,虽然是个与真实世界无关的武侠故事,但里面偶尔提到的一些细节,说明作者是个拥有丰富医学知识的人。 冯院长跟好友提起这本书,最后道:“我希望这本书能尽快出版,用小说来向民众宣传血吸虫病的预防。近来上海周围也出现了血吸虫病,若不预防,我担心上海郊区会爆发疫情。” 冯院长的朋友道:“我认识出版社的人,今天就让他们去《新小说报》编辑部问一问。” 而此时,上海一些有识之士,对云景的身份愈发好奇。 他们已经将圈子里的人扒拉了一个遍,怎么都想不出云景的身份。 不过云景的来历,肯定不简单。 他们之前还觉得云景乱写,结果呢?实际是云景比他们任何一个人,都更早地知道外面的消息。 被这些人念叨的桑景云,此时刚跟桑钱氏一起,从县城往家里走。 今天桑钱氏买了十斤猪肉十斤面粉,外加其他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背篓也就有点重。 桑景云已经帮着拿了许多东西,但还是怕桑钱氏累着,走到半路,就说自己累了,让桑钱氏停下歇一歇。 桑钱氏停下脚步,对桑景云道:“阿云,时间还早,你多歇会儿。” “好。”桑景云笑了笑,放下手上拎着的篮子,在路边的石头上坐下。 这时的路边,会有一些供人歇脚的石头,还会有建在路边的茅房。 那茅房,一般都是附近农民建的,就希望过往行人能在里面上厕所,留下“肥料”。 桑景云坐下后,拿出报纸,顺手翻看起来。 这一翻,她就看到《申报》副刊刊登了自己之前投稿的文章,其他版面还有详细说明江苏疫情的报道。 桑景云仔细看过,有些惊讶。 她上辈子查过血吸虫病的资料,但很多都已经记不清。 她只知道,一直到五六十年代,他们国家才开始灭钉螺。 原来更早的时候,钉螺和血吸虫病有关的事情,就已经被人熟知。 但建国时,患有血吸虫病的人依然很多……大约是这时候,全国很多地方都乱,压根没人关注底层百姓的生活的缘故。 不说别的,此时各地货币,就是完全不一样的,很多军阀,都会铸造自己的货币。 上海人平日里主要用银元、银角子和铜元,但其实也有人会用比铜元更小的铜钱,一般看分量算价值。 另外,钞票虽然不被信任,但也有人使用。 “阿云,你怎么这么高兴?”桑钱氏问桑景云。 桑景云道:“奶奶,我之前听一个老乞丐说血吸虫病跟钉螺有关,就把它写到书里了,没想到竟是真的!” 桑景云跟桑钱氏详细说了说这件事。 桑钱氏听完道:“没想到钉螺竟然能让人生病,往后我瞧见,一定把它们弄死。” 桑景云道:“奶奶,你弄死它们可以,但一定要小心,若是不小心染病就糟了。” 如今爆发疫情的地方在江苏,离上海并不远。 而且按照谭峥泓之前说的,上海这边也有得血吸虫病的人。 他们家平日里都用井水还好,那些家里没有井的人家,搞不好就会被传染上疾病。 桑景云这么想的时候,其他人也这么想。 正和洪永祥一起坐船往孤儿院赶的谭峥泓,就道:“洪先生,上海也有身患血吸虫病的人,我觉得应当组织人手,灭杀钉螺。” “确实应该如此。”洪永祥很赞同。 洪永祥和谭峥泓是在来上海县城的电车上遇到的。 得知洪永祥要找桑景云,谭峥泓就邀请洪永祥跟自己一起坐船。 谭峥泓道:“疫病最容易蔓延的地方,就是棚户区,我想法子买些粮食回来,给他们提供粮食,让他们去灭杀钉螺。” 谭峥泓曾遇到两个患有血吸虫病的小乞丐。 他当时将这两人送去了医馆,从大夫那里得知这是一种疫病,可以传染后,就在农村租了个房子,安置他们。 他打算找一些人,在上海以及周边寻找患病的人,将他们集中起来照料,再组织人手去杀钉螺。 就是这要很多钱。 他家虽然有钱,但出不了这么多,倒是粮食可以出一些。 谭家在南洋有专门种粮食的农场,他父亲还买了两艘大船,平日里,会将他们农场出产的粮食运到广州或者上海出售。 他可以跟自己父亲,讨要一些粮食。 谭峥泓说完这些,忍不住道:“洪先生,云景先生真厉害,懂的知识也多,你是不知道,昨日我遇到有人说他坏话……” 谭峥泓将昨日在寿宴遇到的事情说了说,觉得云景先生,简直就是自己的指路明灯。 洪永祥见谭峥泓一脸神往,哭笑不得。 谭峥泓怕是不知道,他嘴里的云景先生,就是住在孤儿院旁边,给孤儿院捐了钱的桑小姐。 不过他也奇怪,桑景云怎么会知道那么多东西。 他们的船到孤儿院的时候,刚好桑景云和桑钱氏走到家。 谭峥泓看到桑景云,眼睛一亮,正琢磨要说点什么,他身边的洪永祥率先开口:“桑小姐,我有事找你。” 桑景云把手上的篮子给了桑钱氏,朝着洪永祥走去:“洪先生,是有何事?” 洪永祥指了指不远处:“我们去那边谈?” 两人来到附近,洪永祥就道:“桑小姐,费中绪拿了个出版合同给我,南城书局想出版《双面魔君》。” 桑景云道:“我这书尚未完结,就要出版?” 洪永祥道:“排版印刷装订都要时间,南城书局打算先开始印刷,更何况,你如今在《新小说报》上刊登的文章,已经够出两册书。” 桑景云一想,发现确实如此。 现在一本书往往只有五六万字,她发表的内容,已经够出三册。 “版税怎么算?”桑景云问。 洪永祥拿出合同给桑景云看。 南城书局出版这本书,先给千字两元的定金,等书出版后,再给百分之十的版税。 这个价格,已经非常公道,此时很多书,千字两元已经可以买断版权,往后书籍销售收益跟作者无关。 南城书局给这么高的价格,其实也是因为误会了桑景云的身份。 桑景云答应下来,在合同上签了字,又收了洪永祥给的,她上周的九十元稿费。 桑景云道:“洪先生,你接下来可还有事?要不要去我家坐一坐?” “我还要采访谭峥泓,”洪永祥道,“他建孤儿院的事情,曾在《上海日报》上刊登,我们还送来许多捐款,因而这孤儿院的修建进度,我们报社会跟进一番。” “原来如此。”桑景云道。 桑景云又跟洪永祥聊了几句,得知洪永祥会待到傍晚和谭峥泓一起走,就道:“洪先生,我回去就将前些天写的稿件整理一下,麻烦你帮我给费先生送去。” “好。”洪永祥答应下来,突然又想到了什么,问:“对了,桑小姐,你怎么知道血吸虫的传播,跟钉螺有关?” 桑景云道:“我是以前听一个老乞丐说的,那老乞丐的家乡,很多人都因感染血吸虫而丧命,他也不知道是运气好还是别的原因,竟然没有感染……他说血吸虫跟钉螺有关,我写小说时,也就用了。” 她写这一段时候,想着如果钉螺和血吸虫的关系早已被发现,那再好不过,要是还没有被发现,那她就用这个理由。 一个小姑娘,听人说了血吸虫病后感到好奇,将之写到书里,应该很正常? 原来如此,洪永祥笑道:“桑小姐,你运气着实不错,竟然写对了。就是现在,他们愈发觉得你来历不凡了。” 桑景云笑了笑,其实她真的来历不凡。 聊到了这个,洪永祥就把谭峥泓打算做的事情说了说。 桑景云听完,对谭峥泓好感大增。 这人,是真心想要帮助底层百姓的。 桑景云跟洪永祥告辞,就回到家里,开始整理稿件。 整理过后,她又拿出纸笔,给费中绪写信。 她原先,繁体字写得不大好,但最近这两个月手写写多了,这字也就练好了一些。 桑景云先感谢了一下费中绪,然后表示《双面魔君》这本书出版时,可以改个文雅点的名字,又表示自己会给书版增加一些内容。 她在现代时出书,都会增加番外,以便让书更好卖。 这次也可以写几个。 写完给费中绪的信,桑景云又拿出纸笔,给《新小说报》写信。 她希望《新小说报》下次刊登她的小说时,加上一段,那就是她文里描写的,跟血吸虫病有关的内容,欢迎戏班子将之改成戏曲传唱。 她希望跟血吸虫有关的信息,能传播得更广一些,避免疫情蔓延。 而这时,桑钱氏收拾好东西,带着桑景丽离开。 墨染民国 第79节 今天桑钱氏买那么多东西,是因为她要回娘家。 上海这边农村,长辈忌日,会做一些菜,祭拜一番。 而今天,正好是桑钱氏母亲的忌日。 往年这天,她都会回娘家,这次自然也是要回去的。 “奶奶,路上注意安全。”桑景云把桑钱氏送出门。 桑钱氏离开后,她继续写小说,一直到桑学文做好全部准备工作开始做菜,她才停笔,然后来到灶台边,拿了个碗帮桑学文尝菜。 这不是因为她馋,实在是忙了一上午,太饿了。 谭峥泓带着人来吃饭的时候,就见桑景云已经吃上了,忍不住笑了笑。 他对桑景云先吃的行为,并不反感。 他们现在按照人头给饭钱,不提供食材,因此桑学文给他们做饭时,是将桑家的饭菜一道做了的。 他们的饭菜桑学文会给够,所以桑景云吃的,其实是桑家那份。 还有就是,桑家人很重视卫生,从不会直接拿筷子从锅里夹东西吃,都是用锅铲盛起,放在碗里吃的。 很多饭店都做不到这样,他常常看到厨子直接用锅铲铲了汤,就着锅铲尝咸淡。 为了方便谭峥泓他们吃饭,桑家把八仙桌让了出来,谭峥泓就招呼洪永祥跟他们坐一起吃。 洪永祥道:“是不是坐不下?” 谭峥泓的助理保镖再加上两个泥瓦匠,已经有八个人了。 两个泥瓦匠道:“洪先生你坐下就行,我们一直是去外面吃的,不在这里吃。” 他们说着,就用自带的海碗盛了满满一碗米饭,又夹了一些菜,端着碗离开。 他们儿子也来干活了,但只是小工,不跟他们一起吃饭。 他们想让自己儿子也吃点好的,还想往家里带点好吃的,就干脆不上桌吃,提前分一些吃的,拿了离开。 今天桑学文做的是猪肉炖油豆腐,这两人夹完菜,还让桑学文往他们的碗里多舀一勺肉汤,好拌饭吃。 他们端着碗去外面,立刻就引来那些正在吃饭的小工们的羡慕,两人的儿子更是端着碗上来,蹭一口吃的。 “少吃点,还要给你们弟弟妹妹带点。”两个泥瓦匠开口,又一次感叹这次遇到了好东家。 这日,孤儿院工地上的人,日子过得跟平常没区别,但桑家却来了个“新人”。 桑钱氏从娘家回来时,带回来一个三十来岁的妇人。 这是个跟桑钱氏有些像的女人,是桑钱氏弟弟的小女儿,一个做事非常麻利的女人,也很讨喜。 “表姑。”桑景云叫了一声。 “几个月没见,景云真是漂亮了很多,也长肉了。你之前真的太瘦了。”钱表姑笑盈盈地说道。 桑元善去世时,钱表姑曾经来他们家帮忙。 钱表姑早已出嫁,桑元善这个姑父去世,按照本地习俗她是不用来吊唁的,但是她来了。 送了一对蜡烛,然后就在他们家忙前忙后,连轴转忙了三天。 当时陆盈很多事情都不懂,全靠她在旁边指点,告诉陆盈身为儿媳妇,她都要做些什么。 到后来,桑钱氏都不好意思了,偏又给不了她什么,最后就只是让她带走了办丧事没吃完的一桶剩饭。 钱表姑是个很不错的人,桑家人都很喜欢她,不过大家还是有些好奇她为什么要跟着桑钱氏回来。 钱表姑也没隐瞒:“我想去县城找个活儿干,就跟着大姑一道过来了。” 桑钱氏娘家离他们现在住的地方,走路要两个小时,离县城,足足有三小时的路。 而钱表姑嫁得更远。 她想去县城找活儿,最好有个近点的住处,就打算在桑家堂屋打地铺凑合两天。 第51章 钱表姑 桑钱氏平日里去县城时, 时不时会遇上以前认识的人,与她说几句话。 之前张夫人为难他们的事情被传开后,陆陆续续, 还有五六拨人在兰心衣帽店等着她,给她送了些东西。 但桑家几乎没有客人上门。 桑钱氏的娘家离得有些远, 桑钱氏跟弟弟的关系还不太好,两家也就往来不多。 陆盈的娘家更是已经没人。 至于桑家本身, 桑元善没有兄弟姐妹,亲近点的堂兄弟还都已经去世。 再加上他们都在嘉兴, 离得比桑钱氏娘家更远, 因而没有大事, 相互之间不会往来。 桑家在上海县城的故人,都是桑元善以前生意场上的朋友。 人家不缺钱, 愿意免除一些债务, 但没到大老远来乡下看他们的程度。 嗯,桑元善活着时, 还是有人来的, 但桑元善已经没了。 钱表姑, 是桑景云穿越后,第一个来家里的亲戚。 “我家里的孩子年纪越来越大,眼瞅着要娶媳妇,我就琢磨着出来干点啥, 挣点钱。”钱表姑简单说明来意, 又把自己背篓里背着的各种蔬菜拿出来, 还拿出一袋约莫十来斤的糯米:“都是自家种的东西,不值什么钱,拿来给你们尝鲜的。” 桑景云有原主记忆, 对钱表姑的印象本就不错,聊了几句后,印象更好。 这个时代一些底层百姓,因为没读过书的缘故,语言表达能力不太行,做事也总做不好。 她时不时去隔壁工地逛,就注意到谭峥泓从棚户区请来的小工里,有那么几个特别“笨”,总是干不好活儿,还死犟死犟的。 泥瓦匠反复吩咐他们的事情,他们好似听不见一样,非要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干。 但钱表姑不是这样的人,瞧着挺活络。 在钱表姑跟他们打听隔壁孤儿院的情况后,桑景云更是无比确定这一点。 “表姑,你想去孤儿院工作?”桑景云问。 钱表姑道:“对!我原本是想去县城找活儿,看能不能做个帮工的,但大姑在路上的时候,跟我说起孤儿院的事情,我就想去孤儿院试试。” 桑景云道:“孤儿院快盖好了,等收留孤儿后,肯定要雇佣一些妇人去照顾孩子,虽然谭少为了帮助穷人,倾向于从棚户区雇人,但表姑你手脚若是勤快,他一定愿意留下你。” 钱表姑眼睛亮了:“等明儿个,我就去问问。” 桑景云笑起来:“表姑你可以先去帮忙干点活。” “我就是这么打算的。”钱表姑一拍大腿。 他们正说话,就听到了桑景英和桑景雄的声音。 桑钱氏是上午去娘家的,在娘家吃了顿饭,待了一会儿,就回来了。 但因路有些远,现在已经到了吃晚饭的时间。 桑学文早已将饭菜做好,见两个儿子回来,就去盛菜端饭。 荤菜就是中午做的油豆腐炖肉,素菜是炒青菜、红烧萝卜丝和海带汤。 桑家如今,一直是这样的伙食,比以前富贵时要差一些,但已经超过这个时代绝大多数家庭。 钱表姑就被惊了惊。 她上门做客,不好意思夹肉吃,就只吃油豆腐,还是桑钱氏给她夹了一块肉,她才依依不舍地吃起来。 桑景云上辈子不理解,老一辈为什么喜欢给人夹菜,来了这个时代之后,才总算明白。 这时,很多人去别人家后,是不好意思动筷子的。 吃过晚饭,桑钱氏让钱表姑去她们的房间睡觉,但钱表姑无论如何都不愿意,她将桑家灶台后的位置整理了一下,铺开用来做饭的稻草,又把自己带来的薄薄的被子放上面,打算在这里睡觉:“睡这里挺好的,我在家也是这么睡的。” 这时出门去远一些的亲戚家,若是要留宿,都是这么睡的。 他们家也确实没有多余的床。 桑钱氏最后拿了一床被子给她——她自带的被子实在太薄,不够保暖。 这天晚上,桑景云从桑钱氏那里,知道了一些钱表姑的事情。 桑钱氏曾经是家中长姐,她辛苦带大弟弟妹妹,还给弟弟娶了媳妇,结果弟媳一进门,就开始看她这个大姑姐不顺眼,想把她嫁出去。 想把她嫁出去就算了,她那个弟媳还以她年纪大了找不到好人家为理由,想让她嫁给她弟媳那个又瘦又小,娶不上媳妇儿的哥哥。 她弟弟不敢替她做主应下婚事,但也没反对,和她弟媳一起劝她。 桑钱氏当时就意识到,这个家自己再待着会讨人嫌。 她弟媳那个哥哥,力气比她还小,干不动活,人也笨,这样的人,她是无论如何都不想嫁的。 于是,她自己去找媒婆,让媒婆给自己找个合适的对象。 媒婆给她介绍了桑元善。 桑元善年纪大,但他有钱! 桑钱氏听过桑元善的条件,见了桑元善一面,二话不说就答应了这门婚事,之后也从未后悔过。 若是不嫁桑元善,她在乡下怕是连吃个肉都难,也不见得能活到这个年纪。 她们村,她从小一块长大的人,大多已经去世。她那个弟媳,还有她弟媳那个一直没娶上媳妇儿的哥哥,也都已经去世。 说回当年。 她不愿意嫁弟媳的哥哥,自己去找媒婆这件事,让她弟媳妇很不高兴,整日给她脸色看,当时她弟媳妇有孕,她弟弟把她弟媳妇当宝贝,也一个劲儿劝她。 她实在恼怒,就把她弟弟狠狠打了一顿。 后来,她弟弟弟媳得知她能嫁去县城有钱人家,是想跟她缓和关系的,但她不乐意。 之后很多年里,双方没有断绝关系不相往来,但关系一直淡淡的。 不过桑钱氏对弟弟的几个孩子还不错,他们成亲时,都随了分量不轻的礼。 当然这是对农村人来说的,对当时的桑家来说算不得什么,那年头,桑学文出去玩一回,可能就要花那么多钱。 因为她还算大方,她弟媳又在几年前没了,所以桑元善去世,桑家最困难的时候,她弟弟借了她一笔钱。 墨染民国 第80节 桑钱氏的弟媳生了两儿一女。 他们夫妻两个只喜欢儿子,对钱表姑不太好,但桑钱氏很喜欢钱表姑。 可惜,钱表姑命不太好,她出嫁五年后,她男人突然生了重病,花光积蓄也没治好,就这么死了,只给她留下一儿一女。 她夫家总共只有一亩旱地一亩水田,种出来的粮食都不够自家吃。 她男人没去世的时候,他们夫妻两个租了五亩水田来种,这样除去自家开销,还能存下一点钱。 但等家里男人没了,只她一个人,是没有余力租地种的,日子就难过起来。 早些年桑家还没有败落时,钱表姑隔段时间,就会背着蔬菜瓜果到桑家走亲戚。 她会留下那些蔬菜瓜果,再跟桑钱氏要一些旧衣服、碎布头之类。 “你表姑手巧,以前从我们绸缎铺拿走碎布后,就缝成各种东西出售,以此挣钱,养活儿女。”桑钱氏知道当初钱表姑来找他们,是想占点便宜,不过她并不介意。 毕竟钱表姑从不贪心,后来他们出事,还又给他们送来蔬菜瓜果,放下就走。 “奶奶,表姑若是能去孤儿院干活,往后就有固定收入了,日子一定会好过起来。” “对。”桑钱氏笑道。 桑景云第二天起来时,钱表姑早已将自己昨晚睡的地方收拾好,正在水井边打水。 “表姑,早。”桑景云笑着打招呼。 “早,”钱表姑也笑了,“阿云,我去隔壁了。” 这会儿天还黑漆漆的,外面很冷。 但隔壁工地上已经有不少人在。 桑景云跟着钱表姑出去,就见钱表姑拎着水进了孤儿院那已经盖好的大厨房,将水往锅里倒。 “钱大姐,多谢。”谭峥泓留下的两个保镖开口。 他们平日里用水,都是去河里打的,但若是有井水,那肯定更好。 自从跟着他们少爷看了《双面魔君》,他们就有些怕河水了。 那血吸虫病,着实可怕。 “不用谢,又不费什么事情!”钱表姑笑道:“我再去给你们提两桶过来。” 她说完,风风火火就回去拎水了。 这两个保镖则拿火柴点燃柴火,开始烧水。 钱表姑过来后,又帮他们淘洗糙米,并用另一口锅炒咸菜。 这孤儿院,将来大概率会有很多人住,因此厨房很大,里面还砌了一排六个灶台,放了六口大铁锅。 钱表姑帮着炒了一大盆咸菜,见两个保镖打算把咸鱼往粥里放,忙道:“这咸鱼放进粥里,粥的味道就没那么好了,你们不是要烧水?我帮你们处理一下,蒸着吃。” 谭峥泓不缺钱,厨房里也就备了一些调味料,姜蒜也都有,钱表姑拿了大蒜,和咸鱼摆好了一起蒸。 之前,小工们的饭食是两个保镖帮着做的。 他们以前没做过,就一直瞎做。 以至于钱表姑不过就是随便帮着做了做,他们也很满意:“这咸菜炒得真香!” “咸鱼放粥里确实不好喝,我都吃腻了。” 钱表姑往蒸咸鱼的水里扔进去半个切片的老姜,道:“刚才我进来,瞧见你们在咳嗽,等会儿喝点姜汤,对身体好,外面的人也让他们喝点,这天越来越冷了。” 两个保镖更感谢钱表姑了,还让钱表姑留下吃早饭:“我们这边还有皮蛋和油炸花生,钱大姐你在这边吃吧。” “不了,我去我大姑家吃。”钱表姑笑道,和桑景云一起往桑家走。 确定后面的人看不见了,钱表姑高兴道:“景云,我觉得我应该能去那边当个厨娘!我都问过了,那些小工包吃,一天还能拿一角,我当厨娘应该也有这个钱,住的话,孤儿院房子那么多,肯定有地方住。” 这年头女人去当厨娘、奶娘、女佣之类,都包吃住,但薪水很低,一般一个月只给两个银元。 若是每天有一角,那一个月下来,有三个银元! 她干上一年,就能给自己儿子攒够结婚的钱。 钱表姑对未来充满期盼,还道:“那谭少爷真是个好人,伙食那么好。” 上海这边水网密布,农村人平日里,也能从河里抓点鱼虾,模点螺蛳吃,多少能沾点荤腥。 但几乎没有人家,是大早上就吃咸鱼的,竟然还有皮蛋和花生…… 钱表姑嘴里的口水都冒出来了。 结果等她回到桑家,发现桑家竟然吃得更好! 桑家也喝粥,但用的米更好,每个人还有一个水煮蛋,配粥吃的咸菜里,竟然还放了肉末。 钱表姑都不敢下筷子。 她这人其实脸皮挺厚,比如以前,明知道自己爹娘跟桑钱氏关系不好,她也会选了自家地里品相好的蔬菜,厚着脸皮去桑家。 桑家收了她送去的菜,每回都会给她远超她送的蔬菜的价值的东西,她身上穿着棉袄,就是当年桑钱氏给的旧棉袄。 哪怕是桑元善去世那会儿,她到桑家帮忙,也是想给自己家里省粮食,后来桑钱氏给她一桶米饭,更是让他们家吃了几天饱饭。 现在桑家人对她这么好,她都觉得不好意思。 “表姑,多吃点。”桑景云劝她。 钱表姑长得像桑钱氏,脸盘很大,但人很瘦。 她的手上都是老茧,明明年纪比陆盈要小,看着却比陆盈老了十岁不止。 总之,瞧着挺可怜的。 钱表姑这才吃起来,那鸡蛋,她都舍不得一口吃掉,是一点一点,小心翼翼吃光的。 吃完,得知桑景云他们要去县城,钱表姑当即表示自己可以跟着一起去。 桑景云道:“表姑,你可以去隔壁问问那两个保镖大哥,看他们需不需要捎带东西。” “对。”钱表姑风风火火地去问那两个保镖。 很快,她就回来了:“他们先给了我一角钱,让我买点豆腐豆腐干什么的,给那些小工加个菜。又另给我五角钱和一个陶瓷杯,让我帮他们买一斤黄酒,一杯子的腐乳,再称点炸花生和炸蚕豆。” 桑景云估摸着,那两个保镖要这些东西,是为了晚上喝点。 不管怎么样,买就是了。 去县城的路上,钱表姑一直很兴奋,说个不停,对什么都新鲜。 桑景云见她这样,心情挺好。 钱表姑真的很认真地在生活,她身上有股子劲儿,能感染人。 桑景云觉得,自己接下来的日子,可以规划一下,换个过法。 桑景云琢磨这件事的时候,租界,费中绪刚打开洪永祥送来的信。 得知桑景云愿意为书版多写至少一万字的内容,费中绪喜出望外。 若桑景云真这么做了,他们出的书的销量,一定会很好! 费中绪拿着桑景云签好字的合同去找总编,同时道:“总编,很多人都想出云景先生的书,幸好我跟她关系不错,让她同意了签合同,经过我的死缠烂打,她还答应为我们这套书多写一万字!对了总编,到时我们还能请那位画《西游记》连环画的画师画个封面,再画几张插图。” 南城书局的总编听到费中绪的话,非常高兴:“中绪,多亏了你!” 费中绪笑眯眯的:“那总编,我有没有奖金拿?” 总编哭笑不得,拿出五个银元给费中绪:“这书你好好做,将来给你百分之一的提成。” 费中绪笑起来,又把桑景云刚写的更新拿给总编看。 总编迫不及待地翻开,越看越震惊:“云景先生不愧是心怀天下的人!” 费中绪今天早上,才拿到稿件和信,还没看过更新。 这会儿,他站在总编身边,看到了《双面魔君》这本书的最新更新,看得目瞪口呆。 书里,孟佑竟然带着一群百姓,推翻了一个武林势力!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在这本书里,体现得淋漓尽致。 不知为何,他竟然觉得这真的可行。 这简直就像是一场革命……等等,他不该想那么多。 桑景云就是个小姑娘,她这么写,应该只是为了好看。 看主角将那个武林势力的资产分给老百姓,老百姓对孟佑感恩戴德……反正他看得很开心。 总编看完后,费中绪拿着稿件和桑景云写给《新小说报》的信,去《新小说报》编辑部。 然后正好遇到其他出版社的人找到黄培成,想要出版《双面魔君》。 费中绪之前在南城书局总编面前胡诌了一番,说有其他出版社的人想要出版《双面魔君》。 这会儿,他胡诌的话成真了。 而此刻,开医院的冯院长,刚得知了一件让他吓一跳的事情。 上海附近一个村子,发现了十多个患有血吸虫病的人! 这十多人,是症状比较明显,才被看出来的,所以,实际感染人数,应该更多! 他们必须尽快采取措施,避免疫情蔓延开! 这一刻,冯院长无比感激云景。 若非云景在小说里写到这种病,让上海的百姓对此有所了解,某个村子有人患病这件事,或许压根不会引起重视。 也许要等死了很多人之后,人们才得知此事。 到那时,再想去控制疫情,就很困难。 冯院长立刻就去找了上海县城的县长,打算说动县长,采取防疫措施。 上海周边的血吸虫病,一定要控制住! 这时,桑景云、桑钱氏还有钱表姑,已经从县城回到家中,谭峥泓也来了工地。 在长袍里穿了高领毛衣的谭少爷,脚上穿着牛皮靴,头上戴了个瓜皮帽,外面还披着一件西式大衣,整个人呈现一种混搭风。 墨染民国 第81节 当然,在这个时代,他这副装扮,在很多人看来是时髦的,而且一眼就能让人知道,他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 只是这会儿,这个有钱少爷,又有些狼狈。 一群骨瘦如柴的人跪在他面前,哭哭啼啼的:“小少爷,你帮帮我们,让我们也来这里干活吧。” “小少爷,我们的日子要过不下去了。” “小少爷,我家断粮了,也没有衣服,孩子都快冻死了。” …… 桑景云觉得这一幕似曾相识。 她第一次见谭峥泓的时候,谭峥泓被一群小乞丐围着,而现在,他被一群成年人围着。 这些成年人,有些还带了自家骨瘦如柴的孩子,瞧着真的很可怜,也难怪谭峥泓觉得难办。 谭峥泓是个还没成年,放现代还在读高中,从小锦衣玉食的小少爷。 他不像这时某些有钱人,不把穷人当人,可以面无表情地跨过路边饿死的孩子,去高档咖啡厅喝咖啡。 他很心软。 “我这边已经不需要工人了,我会给你们提供热粥,你们喝过之后,就离开吧……”谭峥泓不停解释,又让自己的保镖翻译给这些人听。 但这些人想要的,可不止一碗热粥。 在谭峥泓这边做工,不仅包吃,还有工钱! 泥瓦匠的儿子、钱表姑这样家里好歹有点土地的农民都觉得这是个好工作,不要说棚户区的人了。 其实前几天,就已经有人靠着卖惨成功加入小工队伍,现在这些人过来,肯定是因为得知了前者的成功经验。 他们跪着不肯起来,还有人抱住了谭峥泓的一条腿。 “你放开我……”谭峥泓很着急,想把自己的腿抽回来。 但那人虽然瘦,抱腿的力道却很大,他抽不动。 桑景云有些无奈,对谭峥泓道:“你不是有保镖吗?为什么不用?” 谭峥泓这才回过神,对保镖道:“你们快把人拉开。” 谭大盛让谭峥泓的保镖,在谭峥泓没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不主动插手谭峥泓的事情。 所以之前谭峥泓没吩咐,他们也就什么都不做,现在谭峥泓吩咐了,他们才上前将那人拉开。 谭峥泓这时候,也意识到自己太软和,没办法让这些人听话,再次对保镖开口:“你们想办法让他们安静一点,别伤人。” 保镖们闻言面面相觑,然后掏出了枪。 这些人瞬间安静,就连桑景云,都沉默了。 这还是桑景云第一次近距离看到真家伙。 这也让她又一次清晰地认识到,她已经来到一个,跟她上辈子生活的时代截然不同的时代。 在这个时代,活下去甚至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谭峥泓对自己保镖拿出热武器这事儿,反而很平静。 他身上其实也有。 想到自己之前的狼狈都被桑景云看到,他不好意思地看了桑景云一眼,然后再次对那些人道:“我不想伤人,我知道你们日子过得不好,可以让你们喝一碗热粥再走,但我们这里不招人。” 说完,意识到这些人可能听不懂,他又让保镖重复了一遍。 面对热武器,这些人终于安静了,再不敢有异动。 第52章 学英文 一群衣衫褴褛, 蓬头垢面的人在孤儿院的工地上缩成一团,眼里的恐惧如潮水般蔓延。 有孩子被吓到想哭,当母亲的还用手紧紧捂住他的嘴。 桑景云瞧见, 连忙上前制止:“你松手,孩子会喘不过气。” 这个当母亲的立刻松开自己脏兮兮没什么肉, 还缺了几个指甲的手,惶恐地看着桑景云。 他们之前的行为有些讨人厌, 但他们如今的模样,又实在可怜。 桑景云心里叹气, 看向谭峥泓:“谭少, 你不是说要给他们喝热粥吗?让我表姑去做吧。” “好。”谭峥泓答应下来。 钱表姑之前跟谭峥泓的保镖说说笑笑的, 这会儿却有些被吓到,万分庆幸人家早上给的钱, 自己一点没贪, 全给换成了东西。 她背着一背篓的东西,战战兢兢地跟着谭峥泓的保镖进了厨房, 心跳依旧快得过分。 “钱大姐, 麻烦你了。”早上跟钱表姑打过交道的保镖开口。 钱表姑这才松了口气:“不麻烦不麻烦, 我马上就做,这粥是稠一点,还是稀一点?” 保镖道:“我家少爷心好,粥煮稠一点, 再炒点咸菜。” 钱表姑应了一声。 早上她拎了不少水过来, 水缸里有水, 就先把粥煮上。 放进去一大块木柴后,就不用看着火了,她又从旁边坛子里挖出咸菜, 切细之后准备炒。 切着切着,她的心平静下来。 那小少爷被人抱着腿,崭新的衣服脏了都一点不生气,着实是个心好的。 虽然保镖掏了枪,但从头到尾没伤人,还打算做浓稠的粥给人喝,她不需要害怕。 钱表姑这么一想,心就定下了,瞧见自己买回来的东西里有豆腐干,她还拿了一些,切吧切吧跟咸菜一起炒。 在他们农村,咸菜里放点豆腐干,就算是一个不错的菜了,比光有咸菜要好。 钱表姑做饭的时候,谭峥泓沮丧地看着桑景云:“桑小姐,又让你看笑话了,不好意思。” “这不是笑话,谭少,我看到的是你的善良,你是一个好人。”桑景云给谭峥泓发了一张好人卡。 没接触过后世文化的谭峥泓自然不会不高兴,他笑起来,眼睛亮晶晶的。 桑景云道:“谭少,我昨天听洪先生说,你打算组织人手灭钉螺?不如就让他们去做。” “对!”谭峥泓点头赞同。 组织人去灭钉螺这件事,他原本打算定个章程再去做,现在既然赶上了,那让这些人帮着做也是可以的。 桑景云道:“我去跟他们说一说钉螺的情况。” “好。”谭峥泓开口。 桑景云来到外面,就开始跟这些向谭峥泓卖惨的人,诉说血吸虫病的情况,又告诉他们,这种病依靠钉螺传播,他们若是愿意去抓钉螺,可以把钉螺带回来换粮食,又叮嘱他们:“你们抓钉螺的时候,不要直接用手抓,可以用筷子抓,以免染病。” 怕这些人不懂防范,桑景云还把病症往严重了说,渲染钉螺的恐怖之处,并以此吓唬他们。 这些人果然被吓到。 桑景云道:“你们不愿去抓,也是可以的,若是愿意去抓,等下喝了粥就留在这里,我们会分发工具。” 谭峥泓一直在旁边听着,听到这话问:“分发工具?筷子吗?” 桑景云道:“除了筷子,还需要给他们装钉螺的工具。” “木桶?我让人去买。” “木桶不能给,他们肯定会提桶跑路,我记得县城有从安吉那边运来的毛竹出售,毛竹个头很大,可以锯出竹筒,穿上一根线让他们拎着去抓钉螺。”桑景云道。 这年头没有塑料桶,而木桶制作复杂,价格并不便宜。 真要发木桶,这些人肯定拿着木桶就跑。 竹筒就不怎么值钱了,更何况钉螺个头小,他们抓一竹筒,也没那么容易。 “你还可以告诉他们,若是有人发现钉螺泛滥的地方,告诉你之后,可以来你这里做工。” “桑小姐,孤儿院即将盖好,即便让他们来做工,也做不了几天。”谭峥泓有些为难。 桑景云道:“谭少,你有没有想过组建一个建筑队?现在有很多人往租界跑,那里缺盖房子的人,你组建了建筑队后,可以帮人盖房子挣钱。” 谭峥泓之前没想过这个,现在回头一想,似乎真的可以。 桑景云又道;“你若是怕他们手艺不够,可以先带着他们给河对岸棚户区的人修房子,练一练手艺,你还可以建一个砖厂,烧制砖头,再建一个水泥厂,烧制水泥……” 建筑行业,是最能吸纳劳动力的。 想要帮助这个时代那些活不下去的穷人,只靠施舍给钱远远不够,最好的办法,是给他们一个工作。 谭峥泓听完,有些不好意思:“我没那么多钱。” “那就慢慢来,”桑景云笑道,“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你不可能帮到所有人,能帮多少算多少,我相信总有那么一天,这个国家的人,都能吃饱穿暖。” 谭峥泓点头赞同,又忍不住道:“桑小姐,你懂得真多!” 不仅懂得多,桑小姐也真敢说。 上来就是办水泥厂,开砖厂。 不过仔细想想,若是他有钱,桑小姐提的事情,也不是不能做。 不然等他回去,就找父亲要钱? 年少的谭峥泓,又一次想到了啃老。 两人说完话,钱表姑的粥也做好了。 那些来求工作的人,都得了一碗粥,上面还有一勺咸菜炒豆腐干。 桑景云也知道,谭峥泓这么干之后,可能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来找他,但谭峥泓有保镖,总是能控制局面的,大不了把人吓走。 至于灭钉螺。 据桑景云所知,上辈子全国上下灭钉螺,是持续了很多年,才终于让血吸虫病灭绝的。 她上辈子生活的村子,男人要下地干活,女人就组织起来,成立“女子灭螺队”,她们不仅要灭钉螺,还要家家户户采集粪便,送去做检验。 此时是民国,政府没能力组织全部民众去灭钉螺,而谭峥泓虽然有点钱,能做的也很有限,不可能将钉螺全部灭掉。 墨染民国 第82节 但他们做了,把钉螺有害的事情宣传出去,那么往后人们看到钉螺,肯定会想法子弄死。 这比什么都不做,总是要好的。 这些来要工作的人,有些人喝过粥便离开了,但也有人留了下来,等着谭峥泓下午给他们发工具。 留下的人,多是女人、孩子、老人和残疾人,棚户区的男人还是能找到一些体力活干的,老弱妇孺的生活,却是真的艰难。 而这时,到了午饭时间,钱表姑已经帮着保镖做好小工们的午饭。 他们中午吃糙米饭,蒸咸鱼,还有钱表姑刚做好的青菜炖豆腐。 桑景云见状,问谭峥泓:“谭少,你要不要请个厨娘?现在给小工们做饭,将来可以给孤儿院的孩子做饭。” “确实需要。”谭峥泓说完,看向不远处正帮着保镖分菜的钱表姑。 桑景云推荐起来:“我表姑厨艺不算好,但做的也能吃,可以让她去。” 谭峥泓一口答应:“好,这工钱的话,跟泥瓦匠一样,一天两角?” 桑景云有些无奈,给他解释:“谭少,在上海县城,请一个厨娘,若是包吃住,一个月一般给两到三个银元。” 她巴不得谭峥泓多给钱表姑一些钱,但这个孤儿院是要长久开下去的,工钱之类,应该有个规章制度,不能随便开过高的工资。 谭峥泓愣了愣,随即笑起来:“那就一个月三个银元。” “多谢谭少。”桑景云笑道。 跟谭峥泓谈妥钱表姑的工作后,桑景云立刻就将这个好消息告知了钱表姑。 钱表姑感激万分,对着谭峥泓连连道谢:“谭少爷,你真是个好人!” 又被发了一张好人卡的谭峥泓挺高兴的。 今天中午,桑学文做的荤菜是萝卜排骨汤和红烧狮子头。 接连被夸奖的谭峥泓心情很好,就着狮子头一口气吃了两碗饭。 钱表姑跟桑家人一起吃,分到一个狮子头的她很不好意思,又连连夸赞:“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肉丸子。” 前几个月一直不怎么开口的桑学文听到夸奖,低声道:“我还会做其他口味的肉丸子。江北人过年时,都会做很多肉丸子留着慢慢吃,我知道好几种做法。” 钱表姑又忙不迭夸奖起来,然后道:“表哥,赶明儿你教教我做菜,我要去孤儿院当厨娘,得学几个菜。” 桑学文答应下来。 钱表姑又跟桑钱氏道谢,说自己今儿个晚上,就不在桑家吃饭了,在孤儿院那边吃。 “表姑,你还是与我们一道吃吧。”桑景云开口,孤儿院那边的伙食不算差,但绝对比不上他们家。 钱表姑道:“哪能一直在你们家吃饭?不过我还得在这里住几天。现下那边的房子,结了顶的就只有厨房,由两位保镖住着,我先在这里住几天,等房子全都盖好,再搬过去。” 钱表姑已经打定主意,桑家人也就没有再劝。 钱表姑吃过饭,就兴冲冲去了隔壁,桑景云则是拿出纸笔,开始写《双面魔君》。 不过她一时间什么都没有写出来。 今天去县城,她看到很多人在讨论血吸虫病。 谭峥泓还很认真地在办孤儿院。 这一切让她意识到,她做的事情,写的东西,是有用的。 桑景云刚穿来这个世界时,面临吃不饱穿不暖的糟糕情况。 当时她没空思考太多,只想赚点钱,吃好一点。 而现在,她已经不缺钱。 她无意中做的一些事情,还改变了某些人的命运。 她是不是,可以做得更多一些。 哪怕只能帮到少部分人,那也是好的。 桑景云看了看自己已经长了不少肉的手,打算改一改自己接下来的日常。 之前那两个多月,她坚持去县城,是为了锻炼身体。 这是有用的。 她这具身体的原主从小体弱,但本身没有什么大问题,一开始身体不好,可能是年纪太小免疫力差,后来身体不好,则是因为挑食外加不爱运动。 这三个月,她坚持运动,努力补充营养,如今的身体称不上强壮,但比以前要好很多,其实不再每天去县城,也是可以的。 对现在的她来说,相比于有氧运动,或许更应该做点力量训练。 她力气小,也做不了太多,每天拎着半桶水走上一圈,就够她累的。 接下来她的运动,不如就改成写小说之余,拎着水桶在院子里走两圈。 如果这样,那她可以省下许多时间。 她可以设法去了解这个世界,学一些知识,再做点有意义的事情。 做了决定后,桑景云深吸一口气,写了一千字稿件。 然后她从自家井里打了一桶水,拎着去隔壁孤儿院。 谭峥泓是规划了要在孤儿院打一口井的,但负责打井的人最近没空,要过几天才来,他们这几天用水也就不那么方便。 “桑小姐,你怎么拎水过来了?我们要用水,可以自己去挑。”谭峥泓道。 钱表姑也连忙出来:“景云,你身体不好,哪能拎这么多水?” 桑景云笑起来:“我身体没事,我拎这水,是想锻炼一下,让我的力气大一点。” 钱表姑不理解,桑景云又不干农活,既如此,练力气做什么? 谭峥泓倒是可以理解:“练力气确实不错,桑小姐想不想学一些防身的本事?” 桑景云道:“我现在力气太小,学不了,等以后吧!谭少,我倒是有别的想学,你是不是懂英文?我想学英文。” 她上辈子学过几招防身术,知道要如何打人要害并以此逃命,至于再“高深”一点的,如今她细胳膊细腿,也学不明白。 倒是英文,在这时用得上。 桑景云跟谭峥泓聊过几次,知道谭峥泓是从南洋过来的。 南洋很早就成为殖民地,在南洋生活的华人,只是做普通劳工的还好,那些走到顶端的人,都要跟洋人打交道,得会说英文。 她上辈子学了很多年英语,大学时也考过了英语四级,有一定基础。 但她毕业后从事的,并非跟英语相关的行业,因而早年学过的英语,已经忘了大半,口语更是糟糕。 桑景云想重新把英语学起来。 这个时候,在上海有很多外国人,懂英语对她有利。 “我英文很好,不过学英文会比较辛苦,桑小姐你确定要学?”谭峥泓问。 桑景云道:“我确定要学,谭少你有空的时候教教我就行,我慢慢学,不着急。” 她让谭峥泓教她,也是为了给自己懂英文这事儿过个明路。 跟谭峥泓学些口语,自己再背一背单词,她应该就能跟人进行日常交流。 “那我去准备一些书,明天就教你。”谭峥泓兴奋地开口。 “多谢。”桑景云把水倒进孤儿院厨房的水缸里,这才回家。 这天下午,隔壁一直很热闹。 谭峥泓让保镖买回来很多毛竹,锯成竹筒分给那些愿意去抓钉螺的人,又让人买回来很多柴火,打算等收集到钉螺,就全部用火烧死。 至于桑景云,她写了三千字,拎了三趟水。 然后,等第二天早上起来,她的胳膊就疼得不行。 她这身体,是真的缺少锻炼。 “姐,你不去县城?”桑景英有些不舍。 他很喜欢跟他姐一起走路,他们路上可以聊天,说《水浒传》的写法。 “我以后就不去了。”桑景云笑道。 “好吧。”桑景英叹气。 桑景云见他一副郁闷模样,有些好笑:“你叹什么气?快去上学吧。” 桑景英这才跟着桑钱氏出门。 去县城的人里少了个桑景云,但多了一个钱表姑。 粮食和咸菜咸鱼,是谭峥泓之前统一采购的,还剩不少,不需要再买。 但天天吃这些会腻,那两个保镖就又给了钱表姑两角钱,让她花一角钱买点豆腐给小工们加菜,再花一角钱买点肉,改善他们三个晚上的伙食。 他们晚上,可是不能去桑家吃饭的。 桑钱氏他们很快离开,桑景云则点了油灯,在灶台旁边写小说。 这会儿天还没亮,屋里很黑,也有点冷。 而在灶台边,会暖和一些。 桑景云觉得冷,河对岸棚户区的人,更觉得冷。 江来抱着一个比他小的乞丐,整个人哆嗦个不停,不想从被窝里起来。 上个月,他们这些小乞丐交了好运。 先是从一个好心的小姐那里,弄到一袋米,之后,他们要钱也比以往容易很多。 但他们要到的钱再多,也没多少,这些钱,还都被江来花钱买了棉花。 再加上捡来的,从死人身上剥下来的旧衣服,江来想尽办法,总算给手底下的小乞丐,一人做了一件棉袄。 桑景云之前给他米的时候,买的用来装米的袋子,也被他拆开,加上别的布料,缝成被子。 但这并不够。 晚上,他们还是冷得瑟瑟发抖,每个人鼻子底下,都留着两管鼻涕。 江来见天亮了,道:“该起来了,我们去县城找吃的去。” 墨染民国 第83节 “哥,外面好冷,我不想起来。”江来怀里的小乞丐道。 “不起来也冷!起来动一动暖和了。”江来钻爬起来,然后被冻得“啊啊”乱叫。 其他孩子瞧见,一个个跟着起来,只一个孩子没有动。 江来凑过去瞅了一眼,开口:“小草快死了。” “哥,那怎么办?”众人问江来。 他们的小伙伴就要死了。 但他们真要说多么伤心,也没有。 毕竟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有同伴死,而且他们周围,时常有人死。 江来想了想:“我们把他扔河对岸工地上去?听说那里主事的人很好心,说不定愿意带她去看病,我们还可以去要一碗粥喝,昨天就有人在那边讨到粥了。” 他们并不知道谭峥泓在建的是孤儿院。 但他们昨晚上得知,那边有人送粥给别人吃。 之前他们在县城骂张四爷,能多要到钱,但现在已经要不到了。 如今他们在县城讨一天饭,也不一定能要到一碗热粥。 “好!江哥,听说去那里干活的人,吃得很好,可惜我们太小了。”队伍来年纪仅次于江来的人开口。 他们商量好后,江来就背起小草,又拿了一床被子盖在小草身上,然后领着一群孩子,往孤儿院那边走。 桑景云在写了两千多字后,桑钱氏他们回来了。 估摸着谭峥泓应该也到了,桑景云往外走去,果然看到谭峥泓已经在了。 看到桑景云,谭峥泓拿出一本厚厚的字典,又拿出一个笔记本:“这是英汉字典,有中文意思的,送给你了!不过这字典你暂时用不上,今天我先教你二十六个字母里的八个。” 谭峥泓说完,拿出一张写了二十六个英文字母的纸,放在桑景云面前:“你跟着我念。” 谭峥泓年纪不大,从未教过别人东西。 他对教人学英文这事儿充满兴趣,认真念英文给桑景云听。 桑景云对英文字母,早已滚瓜烂熟。 谭峥泓今天只打算教她八个字母,这进度对她来说有点慢。 桑景云跟着谭峥泓念了八个字母后,见谭峥泓又要回过头去念“a”,就道:“后面的你也教一教我吧。” 谭峥泓闻言,就把后面的字母也念了念,让桑景云跟着自己学。 等全部念完一遍,谭峥泓道:“我再带你念两遍,然后我们专心学前面八个字母。” 谭峥泓说完,又带着桑景云念了两遍,然后准备把前面八个字母,每个让桑景云读个几十遍,牢牢记住。 然而就在这时,桑景云道:“这些字母,我已经记住了。” 谭峥泓满脸不敢置信:“你记住了?” 第53章 爱情小说 谭峥泓不曾教人学英文, 但他父亲曾请来专门的老师,教他母亲英文。 他母亲的学习进度,他都看在眼里, 非常缓慢。 若是桑景云花一天时间,学会二十六个字母, 他不会觉得奇怪,但他念了几遍桑景云就学会, 这在他看来,着实有些惊人。 “我背给你听?”桑景云笑了笑, 把字母表背了一遍, 自然是分毫不差的。 “你是个天才!”谭峥泓敬佩地看着桑景云。 桑景云又笑了:“我倒也不是天才, 是我爷爷教过几句,有点基础。只是我爷爷口音重, 我一直担心他说的英文不标准, 就不敢开口。” 自从上海有了租界,上海的商人, 便热衷于学洋文。 有人学法语, 也有人学英语, 因英语用的人多,学英语的人更多一些。 桑元善早年是个野心勃勃的商人,也学过一阵英文,会说几句。 但他一直在上海县城做生意, 跟洋人打交道的机会不多, 因而没有坚持学下去。 原主确实跟桑元善学过英文, 但只在说说笑笑的时候学了几句“哈喽ok”,连字母表都没背过。 除了英文,她还跟桑元善学过“切口”。 所谓切口, 是某些行业内的人,自己人相互之间交流说的暗语。 桑景云学的切口,把“一”说作“郁结”,“二”说作“虐基”,是由吴语演化而来。 不过如今已经没多少人用了,她会说的也有限。 谭峥泓听到桑景云的话,道:“你不用怕说话有口音,只管说就行,那些洋人,生活的地方不同,说的英文也有差别,就像我们都说北京话,你说的北京话,跟我说的北京话不太一样,这并无关系。” 那确实,他们说的“北京话”,是有点区别的。 桑景云说的是标准普通话,嗯,兴许带点她自己感觉不出来的口音,而谭峥泓说的话,挺有东北味儿。 桑景云道:“那我以后,就大胆开口。” 桑景云翻了翻自己手上的字典。 民国的英汉字典,跟现代的当然不能比,看厚度,明显只收录了部分单词,而标注的意思,用的是文言文,有些桑景云甚至不太理解。 她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学识不太够。 不过现在的她还年轻,可以慢慢学。 “你既然有基础,明日我带一套英文课本过来,你可以跟着学。”谭峥泓道。 两人正说话,突然瞧见一群眼熟的小乞丐朝着他们走来。 江来这时也瞧见了他们,他眼睛一亮,冲过来就跪下了:“好心的少爷,好心的小姐,你们行行好……” 桑景云第一时间,就注意到他背着的孩子脸色不对:“你背上的孩子怎么了?” 江来把小草放在地上,不好意思地笑笑:“她要死了。” 桑景云闻言,心头一跳:“怎么回事?” “小草昨天跟人讨饭的时候,被人踢了一脚,回家就开始肚子疼,疼了一晚上。”江来说这个的时候,就是在陈述事实,声音很平静,都没什么悲伤。 他身边的孩子也差不多,见他们看过去,还下意识露出讨好的笑容。 桑景云一时间都不知道该作何感想。 他们会这样,大概率不是因为冷血,而是他们见多了死亡,已经麻木。 桑景云突然想到,上辈子去博物馆看过的一张照片。 照片里,一群收尸队的人在收尸,而旁边,围着一群表情木然的人,在看热闹。 这种情形,其实莫名地让人起鸡皮疙瘩。 谭峥泓已经上前去检查那个孩子的情况,表情很难看,手也有点抖。 桑景云问他:“情况怎么样?” 谭峥泓放下自己掰开这个孩子的眼皮的手:“她,她已经死了。” 桑景云忍不住抖了抖。 她不是没见过死人。 她穿越前,爷爷奶奶都已经去世,他们的丧事,她是全程参加的。 两位老人都是寿终正寝,所以面对他们的尸体,她没什么感觉。 这辈子,她在路上见过倒在路边的人,不知道是不是死了,但因为没走近,也没什么感觉。 但这个孩子就躺在她面前,瘦瘦小小的,已经没有了生息。 江来摸了摸小草的脸,然后对着谭峥泓和桑景云一脸歉意:“对不住,对不住,我不知道她已经死了,我马上把她背走。” 他怕谭峥泓不高兴,急忙把小草背起来。 他身边一个瞧着还很小的孩子着急了,去拉他的手:“粥,粥。” “你们在这里待着,我先把小草送走。”江来给队伍里年纪仅次于他的人使了个眼色。 这人领着那些孩子,就开始给桑景云他们唱吉祥话,想讨一口粥吃。 谭峥泓神色还不太对劲,但已经回过神,对保镖道:“你们去问问,他要把那个孩子带去哪里。” 谭峥泓的保镖去问了,桑景云这才知道,江来是要把人送去专门处理尸体的地方,让他们统一掩埋。 “我让保镖帮你送,你留下喝粥吧。”谭峥泓有些无力地开口。 这个死去的孩子,让他想到了大头菜。 保镖跟江来说了这话,江来连连道谢,然后开始扒小草身上的衣服。 谭峥泓被惊了惊:“你干什么?” 桑景云倒是猜出了他这么做的原因:“他们衣服少,这是想把衣服留下。” 谭峥泓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江来熟练地扒走死去孩子的衣服,只给她留了一条破破烂烂的小短裤。 桑景云也因此,看到了孩子身上层层叠叠的伤,和清晰可见的肋骨。 那肚子上,也不知道是一点脂肪也没有的缘故,还是受了伤肚子肿胀,肚脐都是凸出的。 孩子的尸体被送走,谭峥泓对这些孩子道:“你们喝了粥之后,在这边帮忙干点活儿吧,等下可以与我们一起吃午饭。” 他这个孤儿院,就是为了这些孩子盖的,哪怕没盖好,也能留下他们吃饭。 江来他们又麻溜地跪下磕头,嘴里依旧唱着吉祥话。 桑景云都觉得这些吉祥话听着让人浑身发冷。 幸好江来他们并没有说太多,很快就去喝粥了。 因为昨日有人带走了抓钉螺的工具,今日或许会来交差的缘故,钱表姑提前煮了粥。 墨染民国 第84节 现如今,厨房里正好有热粥。 钱表姑就让这些孩子进去,给他们一人盛了一碗。 这粥很烫,冒着热气,结果他们好像感觉不到一样,拼命往嘴里喝,好似喝得慢了,就会喝不上一样。 仔细想想,他们往日里,确实得抢着吃。 桑景云心情复杂,江来他们倒是没想这么多,只觉得他们遇上的这两个年轻的少爷小姐,心肠实在太好。 江来头一个喝完粥,钱表姑瞧见,问他还要不要。 在江来说要之后,钱表姑又给他盛了一碗,再往他的碗里放进去一些用油炒的咸菜。 江来觉得,这是他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咸菜! 他吃着吃着,突然有人道:“小草要是没死就好了,也能喝上粥。” 又有人道:“早知道,昨天我们就该来这边……” 想到小草是因为昨天被人踹了一脚死的,江来沉默了。 其他孩子也没有了声音,还有人落下泪,滴在粥碗里。 今天,已经有人带着钉螺来交差。 他们带来的也不全是钉螺,别的螺也混在里面。 谭峥泓安排了一个保镖去收验这些东西,保镖不算挑剔,只要大部分是钉螺,就给一碗浓稠的,上面盖了一勺咸菜的粥。 不过也有非常过分,全都拿螺蛳凑数的……保镖默默地掏出枪,那人也就忙不迭跑了。 在现代,有些人肆无忌惮地胡搅蛮缠,那是因为别人不会因此对他们动手。 但在这个时代,他们不敢。 因为这时,杀人很常见。 桑景云见江来他们都已经喝过粥,就回了桑家。 她自认是一个理性的人,能平静地看待一些事情,但此时此刻,还是觉得胸口有些闷。 她见到的这一切,只是冰山一角。 这个时代,生活艰辛的人,绝不止这些。 她其实很渺小。 不过,既然来了这个时代,总要做点什么。 桑景云深吸一口气,拿出纸笔,开始写新书。 她现在心情不太好,不想写《双面魔君》,不如写点别的。 之前看了那本《新中国》之后,桑景云就一直想写一写,真正的新中国。 她想把自己上辈子生活过的世界,写下来。 桑景云动笔想写,但想了一会儿,又没有写。 她写的《双面魔君》,其实有一些犯忌讳的地方,但这毕竟是个武侠小说,也就能糊弄过去。 要是真把自己未来的世界写下来,少不得要牵扯到国家制度之类,那容易犯忌讳。 这书,还是得等一段时间,换个笔名再写。 桑景云深吸一口气,最后在桌上写下一首自己小时候念过的童谣,就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读书郎》。 “小嘛小儿朗,背着那书包上学堂……” 那些孩子,张口闭口全是吉祥话,听的人心里发寒,还是唱唱这种吧! 桑景云觉得自己写的《双面魔君》没什么问题,却不知道这时,因为血吸虫病的缘故,读她的小说的人,越来越多。 《申报》编辑部,一个记者就动笔写道:“幸有《双面魔君》一书,让百姓知晓血吸虫之病症及危害,并发现上海郊区数十位血吸虫病患者……” 他洋洋洒洒写了很多,将《双面魔君》这部小说夸了又夸。 而这么做的,不只是他。 《上海日报》的主编,就让洪永祥去写一篇报道,夸奖《双面魔君》这本书。 “总编,这书是在《新小说报》连载的……”洪永祥提醒自家主编。 之前他们主编,为了不给《新小说报》打广告,都不许他提《双面魔君》这部小说。 《上海日报》主编道:“我跟黄培成有仇,但对云景先生,我是敬佩的。我刚得到消息,若非云景先生,上海的疫情或许没那么快发现!而疫情若是不能及时发现,蔓延开去,也不知道要死多少人。看在上海百姓的面上,我要摒弃前嫌。” 也行……洪永祥按照自家主编的要求,开始写报道。 同时,他也有点担忧。 桑景云只是个小姑娘,一下子名气这么大,也不知道对她来说,是好是坏。 《新小说报》编辑部,黄培成却是笑开了花。 最近,他们报纸的销量,又增加许多! 就是来打听云景的人,也多了。 然而,就连他,都不知道云景是谁! 黄培成原本是想找人跟踪费中绪,弄清楚云景身份的,但想到云景能提前知道国外的研究成果,便不敢干这件事。 云景能那么早知道消息,说不定跟某些搞情报的人有关系,还是敬而远之为好。 关注《双面魔君》这部小说的人越来越多之后,上海关于血吸虫病的传言,便也越来越多。 “你们知道吗?日本人在我们国家放了蛊虫,不小心沾染上的人,会被吸干血!” “我也听说了,想想就可怕。” “听说那些虫子,被他们藏在钉螺里,也不知道钉螺是什么样子的,跟螺蛳有没有区别。” “钉螺据说是细长的,我儿子的学校,老师不知道从哪里找来钉螺,还让他们认。” …… 上海这边,因为血吸虫病闹翻天的时候,北方,还没几个人看过这本书。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看到这本书的人,越来越多。 北京大学的几个教授,就聚在一起看这本书。 “这书的标点用得不错!” “上海果然走在全国前列,他们的报纸,竟然已经开始刊登标点。” “我等定要加快推行标点的速度。” …… 聊了许久标点,其中一人道:“这书挺好看,我看了,总觉得作者像是借用武侠背景,在揭露什么。” “我亦有这种感觉,这作者的思想,颇为先进。” “只是,他有这样的思想,为何偏要去写小说?他该写几篇正经文章!”又有人开口。 这些年,小说很流行,除武侠小说外,还有一些描写情爱的小说,很受百姓欢迎。 但他不喜欢这些小说。 他更喜欢那些严肃一些的文章。 另一人道:“他写《武侠小说》,应当是为了更好地传播。” “写成小说,便能更好传播?” “自然可以!听说这份报纸,在上海销量已经过万,酒楼茶馆等地,都有说书先生给人说此书。” “但普通百姓,怕是看不出什么,也就只当个故事。” 这也确实。 这些人最后道:“也不知道这书何时会出,我想买一本收藏,也可给家里孩子阅读。” 其他人纷纷点头,他们也想购买收藏。 《双面魔君》的书,南城书局已经开始排版印刷了。 只是封面还未设计好,插图也未画好。 不过先将里面的字印出来也无妨! 如今的书局印书,一般都印的不多,很多书都只印几百一千。 但《双面魔君》这本书,南城书局总编考虑过后,拍板决定,要印两万本。 这书如今非常火,在上海江苏浙江等地,应该就能卖出一万本,剩下的一万本,可以销往其他省份。 就是如此一来,前期成本会比较大。 幸好,他们靠着《西游记》连环画,大赚一笔。 如今,《西游记》连环画,就已销往其他省份,因为打着上海孩童都会看的书的旗号,卖得很好。 总编都后悔一开始印少了! 外面的事情,桑景云并不知道。 江来等人留下后,她中途去看过几次。 因孤儿院还未盖好,谭峥泓晚上不打算留下他们,但他让人去买了一些棉花,又从棚户区找了一些妇人帮忙,把这些孩子的棉袄加厚了一些。 桑景云去看的时候,还看到从棚户区找来的那些人,偷偷往自己身上藏棉花。 谭峥泓也瞧见了,但没说什么,这些女人,她们身上的衣服,有些里面塞的都不是棉花,而是稻草。 桑景云找了个时间,教江来他们唱《读书郎》。 江来学得挺快,没多久就会唱了,别的孩子却学得很慢。 江来道:“小姐,我多教教他们,他们就会唱了。” 他不知道桑景云为什么要教他们唱这个,但人家给他们吃了饱饭,他愿意唱。 “好。”桑景云应下,看了看江来身边的那些孩子。 墨染民国 第85节 这些孩子整日忍饥挨饿,全都营养不良。 江来跟桑景英一样的年纪,但比桑景英矮一个头。 队伍里跟桑景雄一个年纪的,瞧着最多六七岁。 连饭都吃不饱,让他们学东西,确实挺难的。 这时,谭峥泓出夸奖道:“桑小姐,这儿歌写得真好,朗朗上口还能劝学,是你写的?” 桑景云道:“不是我写的,是别人写的,只是我也不知道是谁写的。” “这最后一句,我觉得写得真不错,读书之后,可以不受欺负不做牛和羊,”谭峥泓道,“我觉得国家强大,必须兴教育。” 桑景云也觉得如此。 只是这实在是个漫长的过程。 桑景云上辈子的爷爷奶奶,此时都还未出生,但他们是一辈子不识字,不会说普通话的。 就连他上辈子的父母,也只读到小学毕业,在年轻时不会说普通话。 不过她那时的父母非常上进,因而后来把普通话都学了,桑景云穿越时,她那个母亲甚至已经学会用翻译软件,跟国外客户交流。 普及教育,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迟早会成功。 桑景云跟谭峥泓聊了几句,就打算回去写《双面魔君》。 她想快点将这本书完结。 但谭峥泓想跟桑景云多聊几句,也就跟桑景云说起自己的偶像云景先生:“桑小姐,你知道吗?现在租界有很多人在找云景先生!” “这是否夸张了?”桑景云忍不住笑了笑,她不过是写了一部小说,应该不至于受到过多关注? “没有夸张,云景先生的小说,写得太好了!” 谭峥泓又当着桑景云的面,把云景夸奖了一番,然后将自己国文老师关于云景的诸多推测,全都说了。 最后,他还道:“云景先生最新发表的内容,你应该也看到了,我老师说,他写的就是一场革命,跟欧洲近些年盛行的财富均分思想一致。” 桑景云听到谭峥泓的话,被惊了惊。 她写书时,头脑一热,确实夹带了私货。 但她以为在披了一层武侠壳后,关注到的人应该不多。 不想谭峥泓直接说了出来。 桑景云对这个时代,是抱着警惕心的。 她上辈子看过许多资料,知道在这个时代,有很多文人死在屠刀下。 为此,她不敢写自己一直想写的未来世界。 但她没想到,她写的《武侠小说》,竟然引起这么大的关注! 不,也可能是她多虑了。 谭峥泓与时下普通人不一样,他说话会有些夸张。 他还非常喜欢《双面魔君》这本书,因此,可能会夸大其词。 桑景云觉得,自己写的不过是一篇武侠小说,即便读者多一些,应该也不至于引起各方关注。 她带着忧心躺下,然后第二日,就听到从县城回来的桑钱氏道:“景云,今日我去县城,听到许多人在说你写的小说。” 桑景云笑了笑:“能多些人喜欢是好事!” “确实。”桑钱氏道,将帮桑景云买的报纸递给桑景云。 最上面的报纸是《申报》,桑景云随便翻了翻,就看到这报纸上,有一篇报道专门夸奖《双面魔君》这本书。 其他报纸,也是如此。 之前就有过,但这次瞧见,桑景云心里,还是有些忐忑。 她有心为这个世界做点什么,但自己的安全,也是要保证的。 她下本书,还是写一部保险一点的小说为好。 桑景云是打算《双面魔君》完结后,立刻连载新小说的。 她想去租界买房,此时的钱,还不太够。 更何况,她本身也喜爱写小说。 只是第二本要写什么,得思考一番。 桑景云想过之后,最终决定写一部爱情小说。 此时,鸳鸯蝴蝶派的小说很受欢迎,她写一部爱情小说,读者不会少。 简简单单谈个恋爱的小说,应该不会引来过多关注? 第54章 《真假千金》 桑景云不太会写单纯的爱情故事。 只写两个人各种牵扯, 相识相恋,她是写不动的。 作为一个网文作者,她喜欢写有一定冲突的小说。 思考过后, 她打算写真假千金。 这个题材,在后世已经被无数网文作者写过, 但在这个时代,非常新颖。 桑家原本是做丝绸生意的, 桑景云对丝绸生意有所了解,书里真假千金的“豪门”父亲, 她决定写成做丝绸生意的商人。 上海有一个做丝绸生意的豪商, 姓金, 家中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 某日, 他去乡下收租, 遇到有人追捕一个十五六岁的瘦弱少女,那少女为逃脱追捕, 不惜跳入冰冷的河水。 金老板心生怜悯, 让人将这个少女从水中捞出, 这才发现这个少女跟他夫人长得极像。 他一番询问,才知道这少女叫金小花,她的父母是郊区一普通农户,父母重男轻女, 对她非常不好, 现如今, 更是要将她卖给一个傻子为妻,她不同意,才会逃命。 村里人都觉得金小花有错, 不该忤逆父母。 他们甚至觉得,那傻子是个不错的归宿。 寻常人家生了傻子,一般不会将他养大,给傻子娶媳妇,那更是绝无可能。 毕竟这都要钱。 那家人能给傻子娶妻,是因为他们家有十几亩水田外加七八亩旱地,当家的还会做木工,是村里的富户。 金小花的父母家里只有两亩薄田,连饭都吃不饱,金小花嫁给那个傻子后,再不用担心饿肚子,这如何不是一桩好姻缘? 他们七嘴八舌指责金小花,但金小花就是不同意嫁人,拿着一根棍子,就要跟那些人拼命。 金老板觉得金小花面善,但也觉得这小姑娘主意太大,不好相与。 而就在这时,金老板注意到,金小花的母亲在看到自己后,眼神躲闪,似乎有些害怕。 这也就算了,他还发现,金小花的母亲,很像自己养在家中的女儿。 金老板在生意场上混迹多年,很会看人,他瞬间意识到不对。 他妻子怀着女儿,即将临盆时,正好赶上他岳父去世。 当时他不在家中,他妻子就带着下人,独自去奔丧,结果走到半路突然发动,在一个农户家里生下女儿。 那农户,就在这个村。 他之前从未怀疑小女儿的身份,此时却疑窦丛生。 金老板做事果断,当即让下人抓住那个面露心虚的妇人,诈了对方几句。 那妇人果然露出马脚,金老板这才知道,原来自己夫人当年生下的女儿,被人调换了! 他夫人当年在一个农户家生产,而这个妇人,是那个农户的妹妹。 这个妇人连生三个女儿,这让夫家对她很不满,以至于她生完孩子后,竟没人照顾。 她饿得不行,出去找吃的,然后就听公婆和自己的丈夫商量,要把她刚生下的小女儿扔河里淹死。 这妇人舍不得让女儿去死,就抱着女儿,跌跌撞撞回了娘家。 她到娘家时,金夫人刚生产完。 金夫人去奔丧,身边跟了两个抬轿子的家丁,还有一个婆子,一个丫鬟,加起来四个人。 但那两个家丁不敢进产房,那个婆子去帮她洗脏衣服去了,而那个丫鬟见她睡了,也去外面做饭,屋里只剩下她一个人。 金夫人生产时待的房子,正好是这妇人以前在娘家住的房子,当然她出嫁后,这里成了她兄长的子女的住处。 但她偶尔回娘家,也会在这里凑合一晚上。 这妇人抱着女儿进屋,就见金夫人在熟睡,旁边还有个刚出生,用大人衣服包裹的小女婴。 刚出生的孩子,长得都差不多,她也不知道哪来的胆子,就将两个婴儿调换了。 后来,她丈夫找来,她就抱着金夫人生下的女儿回了家。 她丈夫一家,最终没有溺死这个女婴,但对这个女婴很不好。 妇人知道这个女婴不是自己的女儿,对她也不好。 在妇人又生了个儿子后,他们一家对这个被起名叫金小花的女儿,就更差了。 金小花从小就要做各种活儿,还要被弟弟欺负,她一直忍着,想着等她长大,像大姐二姐一样嫁出去,有了自己的家,日子应该能好过起来。 不曾想,为了供她弟弟读书,她父母竟要把她嫁给一个傻子。 那个傻子,还是个会打人的! 金小花崩溃了,她豁出去想要反抗,结果竟得知,自己本该是大户人家的小姐。 她所有的苦难,都是为别人受的! 金小花跟着金老板回了家,而她的故事,也由此展开。 桑景云打算写的这本小说的主角,就是金小花。 墨染民国 第86节 当然,她回到亲生父母家中后,会改名为金月季。 金月季在农村长大,她皮肤黝黑,举止粗鲁,方方面面都比不上一直养在金家的假千金金芍药。 她满怀期待来到金家,结果被金芍药比到泥地里。 金老板一家呢? 金老板不喜欢金月季的桀骜不驯,因为金芍药很受比金家更有钱的俞家夫人的喜爱,有望嫁进俞家,就决定留下金芍药联姻。 金夫人跟金芍药感情很深,也愿意让金芍药留下,反倒是对金月季,她因不知道要如何与金月季相处,总是在不经意间,伤害到金月季。 至于金家的两个儿子,金大哥早已成亲生子接手一部分生意,对两个妹妹一视同仁都不太在意。而金二哥,他跟金芍药关系好,金芍药一哭,他就觉得金芍药受了委屈,甚至会因此训斥金月季。 金月季若是愿意服软,或许日子会好过一些,但她就像是一只刺猬,不愿意服软。 毕竟,金芍药每次光鲜地出现在她面前,享受家人的疼爱,这场面对她来说,都是刺向她的利剑。 桑景云想写的,是金月季面临逆境,永不放弃,最终走出属于自己的灿烂人生的故事。 想到这里,她把自己的思维拉了回来。 这是个爱情故事,男主就是跟金芍药青梅竹马,金芍药一心想嫁的俞少爷。 俞少爷和金芍药的青梅竹马,是金芍药单方面认为的。 金芍药接受的是传统教育,整日在家绣花做女工,但俞少爷从小接受新式教育,两人相处的时间其实很少。 俞少爷还觉得他跟金芍药,没有共同语言。 比如,俞少爷想让金芍药学认字,但金芍药觉得女子不需要学认字,不愿意学。 又比如,俞少爷得知某位女先生开了私塾,心中万分敬佩,一回家却听到金芍药在母亲面前,嘲笑那位女先生,说对方嫁不出去。 俞夫人喜欢贤惠本分的金芍药,但俞少爷不喜欢她。 反倒是金月季,在俞少爷看来,是与众不同的。 金月季会反抗父母,她在拥有学习机会之后,更是如饥似渴地学习…… 在一开始的时候,金月季还渴求父母的爱,但后来,她坚信人生过得如何,全看自己。 桑景云理顺剧情后,就放松下来。 这个故事对她来说不难写,就算写了一些女性独立相关的内容,但写这些,是不会犯当权者的忌讳的。 桑景云在想好新小说要如何写之后,就在纸上做了点设定。 之后,她没有急着写《双面魔君》,而是拿出纸笔,开始给洪玥写信。 桑景云给《双面魔君》的出书版,起名为《无名诀》。 她本想起个诗意一点的名字,但并未找到合适的。 《无名诀》是孟佑修炼的内功的名字,拿来做书名虽不出彩,但也不会出错。 至于《双面魔君》,这名字确实吸引眼球,但到底带个“魔”字,这时的一些人不喜欢。 桑景云这次给洪玥写信,是因为桑钱氏今天回来,告诉了她一件事,说是洪玥在给《双面魔君》的出书版画插图。 桑景云打算跟洪玥说一说自己的想法。 洪玥画的画,跟时下的人画的画不太一样,但跟她上辈子见过的,却也有很大区别。 她希望洪玥画插图时,能将孟佑画得帅气一些。 桑景云写了一些自己的想法,还简单画了几个人物草图。 她不擅长画画,画得没有洪玥好,但可以画个轮廓,给洪玥做参考。 她还可以用草图和文字,将她想象中的,孟佑用的武器描绘出来。 桑景云写了好几页信纸,让桑钱氏明天将之拿给洪掌柜。 接下来几日,桑景云的生活并无多大变化。 她每天早上起来后,先写两千字,然后去隔壁跟着谭峥泓学英文,顺便看一看孤儿院的情况。 期间,她还会做点简单的力量训练,练一练自己的力气。 等中午吃过饭,她会继续写《双面魔君》,写完四千字后,再写一点新书。 这本新书,桑景云起名叫《真假千金》。 她想过《换子记》之类的名字,最后还是决定起个俗气点的名字。 她觉得这个时代的普通读者,在看到《真假千金》这个名字的时候,应该会好奇,然后看一看。 而他们只要看了……从未看过这类题材的人,在看到开头金老板认出真女儿之后,一定会好奇后续。 而只要他们好奇后续,他们就会看下去,他们看下去,报纸的销量就稳了。 时间眨眼过去一周。 而这个时候,上海地区的人,基本上都已经知道血吸虫病的存在。 上海的医生,也都开始研究血吸虫。 他们看了国外科学家研究出来的东西,知道钉螺是人类跟血吸虫的中间宿主,但现如今,还不能确定这中间宿主,是不是只有钉螺。 此外,血吸虫的防治,也需要进一步研究。 研究的同时,他们自然没有忘记宣传血吸虫病的危害,也没忘记要号召百姓消灭钉螺。 于是,一些传言在民间越传越玄乎,桑景云就听到附近百姓在说什么钉螺都是日本人送来的,里面有蛊虫之类,还有人说钉螺里有妖怪,总之,钉螺已经被妖魔化。 桑景云是不喜欢流言的,流言这东西,常常会害人。 但这个流言,她巴不得它能流传得广一些。 而这个时候,桑景云的《双面魔君》终于完结。 阳历12月9日,农历是十一月十五,星期六。 距离桑景云穿越到这个世界,已经三个半月。 桑景云在现代时,总觉得时间过得很快,有时一个不经意,几个月就过去了。 但来到这个世界后,大约是遇到的事情太多,她觉得这三个半月,堪称漫长。 桑景云写完《双面魔君》的结局,有一种怅然的感觉。 她写过很多书,现在已经不太会对一本书产生深厚感情,但《双面魔君》这本书,是她一个字一个字,手写写出来的,对她来说,还是有些不一样。 不过接下来,她就要跟孟佑告别,开始描绘金月季的人生了。 《真假千金》这本书,桑景云陆陆续续,写了一万字,字数还有点少,但开篇已经写好,金月季的性格,也已经刻画得很清楚。 她打算明天去一趟租界,将《双面魔君》的结局和《真假千金》的开头都给洪永祥,再拜托洪永祥,将之交到费中绪手上。 将写完的稿件交给桑学文,让桑学文帮忙誊抄,桑景云就出了门。 刚离开自家院子,凛冽的寒风就朝她迎面冲来,桑景云的脸被吹得生疼,整个人忍不住抖了抖。 这天越来越冷,因这几天下了雨的缘故,还是冷到骨头缝里的湿冷。 穿越前,桑景云是不觉得上海的冬天冷的。 她在家会开地暖或者空调,出门有羽绒服,即便不想穿笨重的羽绒服,也能贴几个暖宝宝御寒。 但这个时代是真的冷。 这让她回忆起她上辈子读小学时的情况。 那时,最冷的日子,老师为了防止感冒传染,竟然开教室窗户,于是教室内外一样的温度,她跟同学们手都冻麻了,写不了字。 现在也是如此冷。 桑景云现如今,都是在灶台边写小说的,这样会暖和一些。 她来到隔壁孤儿院,就见院子里有人在挖井,而江来他们,正在旁边看热闹。 最初几天,江来他们是不住孤儿院的,但等其中一栋屋的屋顶和门窗都盖好,谭峥泓就让他们搬到孤儿院住。 若是其他人让江来他们换地方住,江来他们肯定不愿意,还会心生防备。 但谭峥泓和桑景云在江来眼里,是善良还好欺负的人,他二话不说,就答应下来。 这地方多好啊!墙砌得那么厚,门窗那么密实,住在里面肯定一点风都吹不着。 这谭少爷,竟然还免费给他们喝粥! 江来从未见过这样的冤大头,他带着手底下的小乞丐,喜滋滋地住下。 钱表姑也搬去孤儿院,住进了厨房。 孤儿院的厨房很大,晚上做过饭后,还能留下余温,睡在里面要说多么舒服,那肯定是没有的,但对钱表姑来说,已经非常好。 甚至比她以前那个四面漏风的家要好很多。 桑景云是第一次看到有人挖井,好奇地看了一会儿,就见谭峥泓从外面进来。 谭峥泓穿着貂皮大衣,约莫是觉得热了,大衣的扣子没有扣上。 “桑小姐。”看到桑景云,谭峥泓立刻朝着桑景云跑过去。 这么冷的天,他坚持每天来孤儿院这边,就是为了能教桑景云英文。 “谭少。”桑景云笑着跟谭峥泓打招呼。 挖井这件事,他们两个都是不懂的,也就没有多看,而是进了屋。 桑景云跟着谭峥泓,开始读谭峥泓找来的英文课本上的文章。 等学会一篇,她就小声在旁边背诵,至于谭峥泓,他拿出账本,开始算接下来要买的东西。 谭峥泓决定建孤儿院后,就捐出两千银元,再加上其他人的捐款大概一千银元,合在一起,在钱庄开了一个孤儿院的账户。 建孤儿院所用的建筑材料,谭峥泓都是从这个账户拿钱买的,但从棚户区雇佣小工、给小工提供伙食、请人灭钉螺、给江来他们做衣服等零零碎碎的支出,都是他自掏腰包,没花孤儿院账户里的钱。 他自己的钱,怎么拿来发善心都行,孤儿院的钱,却不能乱花。 不过,孤儿院想要运行下去,不可能一直让他垫钱,谭峥泓已经说动了几个商人,等孤儿院筹备工作全部完成后,他们会算出孤儿院所需开销,然后每月固定捐钱,维持孤儿院的运行。 这是以后的事情,现在,谭峥泓正在算给孤儿院的孩子准备床铺等,需要多少钱。 “床可以买木头让人打,打最简单的就行,有了床铺,还需要购买草席、铺盖、碗筷……” 墨染民国 第87节 谭峥泓埋头苦算。 桑景云凑过去看了眼,觉得他算得有点慢,就道:“我帮你算?” 谭峥泓一愣。 桑景云道:“我算东西,应该比你快。” 桑景云出生在九十年代初,她小时候,学校会教珠算。 她上辈子就会用算盘,这辈子的原主,算盘更是用得熟练。 此外,桑景云的口算、心算和列竖式计算,也学得很好。 反倒是谭峥泓,他自幼上的,都是洋人的学校,虽然也学了算数,但算账很慢。 桑景云拿过谭峥泓写的账本和算盘,就开始拨算盘:“草席每条35个铜元,购入80条共计2800个铜元……” 从草席到做床铺的木料,从做衣服的布料到布鞋,还有粮食等等,桑景云一样样算,很快便算出大概需要多少钱。 谭峥泓看着桑景云飞快地拨算盘,忍不住道:“桑小姐,你的算盘,拨得跟我爹一样快。” 他爹他外公都会用算盘,但他以前忙着在西式学堂读书,不曾学过。 “我爷爷教的,”桑景云笑了笑,又道,“孤儿院的开销,当真不少。” 谭峥泓点点头:“这个孤儿院,我打算先收容八十个孩子,往后看情况增加一些。” “确实该慢慢来。”桑景云跟谭峥泓聊了聊,见谭峥泓已经写好孤儿院的章程,也就放下心来。 这孤儿院占地不过一亩多点,并不大,能收容的孤儿有限。 他们是不可能帮到上海所有的孤儿的,只能帮到一小部分。 但能帮到人就好。 聊过之后,桑景云拿出英文课本,将自己之前学的课文背给谭峥泓听,又让谭峥泓教后面的课文。 谭峥泓有一个怀表。 他是八点道孤儿院的,学到十点,两人就去见了江来他们,教这些孩子认识阿拉伯数字,让他们学十以内的加减法。 江来年纪大,脑子也灵活,以前还会算一算开销,因而一教就会,但别的孩子,尤其是那几个年纪小的,掰着手指头怎么都算不明白。 桑景云也不恼,一点点慢慢教。 她也不要求这些孩子学得多好,只希望他们能学点东西,脑子灵活一些。 学到中午,这些孩子就跟小工们一起吃饭。 他们一般早晚喝粥,中午吃米饭,菜很简单,比如今天中午的菜,就是海带豆腐汤。 很普通的菜,但江来他们吃得很高兴,还对着谭峥泓唱歌,祝谭峥泓财源滚滚。 这让谭峥泓去桑家吃大鱼大肉的时候,有些不好意思。 不过他也知道,他不可能供孤儿院的孩子吃肉,这年头,普通农民一年下来,都是吃不上几次肉的。 吃过饭,桑景云跟谭峥泓说了自己明天要去租界,不能跟他学英文的事情。 谭峥泓闻言有些失落,随即道:“既如此,那我明日就不过来了,我家中也有一些事情要处理。” 他天天往租界跑,很久没有去学国文,他的国文老师,已经差人找过他几次。 不过他觉得他现如今,已经可以不学国文。 近来他在孤儿院这边待着,时常跟桑景云和那些孤儿交流,不仅北京话越说越好,就连吴语,也能听懂很多。 他欠缺的,是阅读文言文的能力,但他将来不学文,这方面有所欠缺,关系不大。 这日下午,桑景云写了一点《双面魔君》的番外。 这番外是专门给出书版写的,她打算下周再给洪永祥。 第二天是周日。 一大早,桑景云就跟着大部队出了门。 真的是大部队,这次去县城的,除了她以外,还有桑景英、桑景雄、桑钱氏、钱表姑和一个保镖。 一行人来到县城后,就分头行动。 桑景云和桑景英先去洪掌柜那里拿了洪玥画好的稿件,又拿着昨日桑学文做的黄豆炖猪肉去看了阿兰奶奶,然后一起坐电车去租界。 桑景云已经连着几周没来找洪永祥,但开门的大爷一看到她就认出来,然后扬声喊“洪永祥”。 洪永祥出来,瞧见桑景云很高兴:“我就知道,你们该到了。” “洪先生,《双面魔君》我已写完,结尾在这里,除《双面魔君》外,我新书的开头,这次也带了来,还有我弟弟编写的《水浒传》和阿玥画的画……”桑景云一样样拿给洪永祥。 东西真的很多,洪永祥将那些纸张拿好,听桑景云说她写了新书,好奇地问:“你新书叫什么?写了什么?” 桑景云道:“我写的新书叫《真假千金》,写的是情情爱爱的东西。” 她这书,若是放现代,其实是非常普通的,看多了网文的读者,甚至可能懒得点开。 但在这个时代,应该会受女读者的喜爱? 第55章 包办婚姻 洪永祥听桑景云说她的新书, 写的是情情爱爱的东西,有些失望。 《双面魔君》这书,给了他太多惊喜, 以至于他对桑景云的新书,有过高的期待。 但仔细想想, 桑景云不过是一个十多岁的小姑娘,她能写出《双面魔君》, 应该是阴差阳错,之后写不出同样的作品很正常。 现如今, 她写一部描写情爱的小说, 并不奇怪。 更何况, 上海卖得最好的小说,本就是鸳鸯蝴蝶派的小说。 “写一部这样的小说也挺好, 如今的人都喜欢看。”洪永祥笑着鼓励桑景云。 现如今, 中国识字的女子加起来都没多少,桑景云一个十六岁的小姑娘, 能写出一部小说, 就已经超越世间绝大多数人。 桑景云也笑了笑。 确实, 普通人更喜欢看的,还是通俗文学。 民国时期,最出名,书卖得最好的作家是张恨水。老舍先生就曾说过:“在国内, 张恨水是唯一一个男女老少都知道的作家。” 桑景云并未在租界多留, 跟洪永祥聊过之后, 便离开租界,回了上海县城。 洪永祥目送桑景云离开,想到自己今日的工作都已完成, 就将那些稿件用篮子装了,去找费中绪。 只是,等他来到南城书局,却得知费中绪不在。 昨晚是费中绪值班,他今天不用上班。 洪永祥得知此事,绕路前往费中绪住处。 费中绪昨日后半夜才回家,惊叹肯定会睡得晚一些,但此刻,应该已经醒来。 也是巧了,洪永祥刚到费中绪家门口,便遇到出来买吃食的费中绪。 “你来送稿件?”费中绪看到洪永祥,眼睛一亮。 洪永祥道:“对,我来送稿件,《双面魔君》已经完结,桑小姐还给了我新书开头。” 费中绪闻言很是高兴:“走,我们去买些吃食,然后回我家中,一起看书。” 《双面魔君》竟然已经完结,他现下,迫不及待想知道这个故事的结尾。 洪永祥还未吃午饭,对费中绪的提议欣然应允。 两人一起去买了几个包子,就来到洪永祥家中。 他们先看《双面魔君》。 《双面魔君》的结尾,是张四爷率领的“正道”和魔教高手,展开了一场大战。 双方两败俱伤之时,孟佑带人来了个渔翁得利。 自此,天下太平。 洪永祥感叹:“这个结局,当真出人意料。” 费中绪也道:“若非知道你不会骗我,我很难相信这部小说,是一个十多岁的女子所写。孟佑心怀苍生,跟时下某些只知为自己牟利的掌权者截然不同。” “确实如此。”洪永祥道。 很少有小说,会关注底层百姓的困苦,别的武侠小说,写的都是高手间的打打杀杀。 但孟佑的心愿,竟是要管控整个武林,以免武林人士欺压百姓,让百姓可以幸福生活。 这眼界,不像是来自一个年轻女子的。 两人沉思许久,回味由这部小说带来的震撼。 费中绪道:“最初,我骗《新小说报》主编,说这书是一位进步人士所写时,他并不全然相信,但如今,他已经深信不疑,等这个结尾出来,外面的人,应该也都会这么认为。” 洪永祥也觉得如此。 费中绪又道:“怪不得桑小姐拒绝我,我到不了她这境界,对了,桑小姐的新书是什么?” 洪永祥道:“她说新书是写情爱的。” “她为何不继续写武侠小说?现如今,她刚积攒了一批看武侠小说的读者,若不将这些读者维持住,着实可惜。” 洪永祥也觉得可惜,但还是道:“鸳鸯蝴蝶派的小说,比武侠小说更受人欢迎。” 费中绪道:“确实,但写情爱的小说,我不爱看。快意恩仇,才是男子该看的。” 说话间,两人翻开《真假千金》的稿件。 看了没多久,费中绪就道:“洪永祥,这叫写情爱的小说?!” 洪永祥也深吸一口气。 桑景云为何会觉得,这是一部写情爱的小说? 这书开篇,写的是金老板去乡下,但很快,金小花便出场。 他们立刻就意识到,故事的主角是金小花。 墨染民国 第88节 而金小花的言行,着实惊人! 虽然从清末开始,就有很多人呼吁要解放女性,但进展并不顺利。 比如裹脚,哪怕早已禁止裹脚,一些偏远地区,依然有人给女子裹脚,因为他们觉得,不裹脚的女子,会嫁不出去。 上海算好的,但也只有年轻女子没有受这份罪,那些年纪大一些的女性,都是裹脚的,洪永祥的大嫂,就是一双小脚。 都说要放脚,但裹脚多年的成年女性,脚骨早已折断变形,即便不再缠着脚,变形的脚也回不到正常形态。 如今的西医医院,有专门的放足手术,可以将变形的脚骨与肉分离开,再把变形的脚骨拉直,拼凑出正常的脚掌模样。 但这并不能一次将全部脚趾恢复,因此需要进行多次手术,才能让脚恢复,因为现如今医疗水平有限,抗生素尚未被研发出来,这样的手术还有很大危险,接受手术的人若是不幸感染,可能会失去生命。 因此,做这个手术的人,寥寥无几。 当然,刚开始裹脚的女性,或者还长成的女性要好一些,有望在放脚后恢复正常。 裹脚都屡禁不止,包办婚姻更是盛行。 此时很多夫妻,成亲前从未见面。 如果他们是普通农民,非常穷,所求不过饱腹,倒也能凑合着过一辈子。 但若是一个人有精神追求,那么逼迫他跟一个从未见过的人结婚,他大概率会觉得痛苦。 洪永祥不想结婚,有一部分原因,便是看到同学婚姻不幸。 他同学不想盲婚哑嫁,但父母再三逼迫,外加媒人说女方识字,便同意了。 婚后,他才发现女方不识字,完全没办法交流。 他痛苦异常,干脆离家北上。 他很痛苦,那嫁给他的女子,难道就能幸福? 这女子嫁人后不被丈夫待见,丈夫的爹娘自然也不喜欢她,她过的,又是怎么样的日子? 这样的婚姻,就是在害人。 而他身边,有很多人在婚前,从未见过另一半。 有些人婚后过得还算不错,但也有很多人,婚后压根过不到一起。 那些男人能娶二房三房,女人呢? 她们是无力反抗的。 对女子来说,嫁人确实是第二次投胎,偏偏,这投胎还不是她们能选的! 这世间,多少当父母的,将女儿推入火炕? 但没人觉得不对,他们觉得婚姻,就该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洪永祥不这样觉得。 他觉得在男女年幼时就定下婚约的行为,是封建糟粕。 他觉得人应该自己选择相伴一生的人,而不是任由父母来选。 但他这样的想法,不符合时下主流。 这时的人,都觉得父母生养了儿女,儿女便要听父母的话。 即便当父母的打杀了儿女,也不会有人觉得不对。 此刻,洪永祥看这本《真假千金》,感受到了共鸣。 金小花说:“你们让我嫁人,我便要嫁?我难道只是个物件,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她又说:“你们生养我,便要吸我的血,吃我的肉?那我宁愿你们不曾生养我!” 她还说:“你们说我不配为人子,你们就配当父母?我从小到大,不曾少干一点活,我不欠你们!” …… 金小花的一生,过得非常艰难,她不被养父母喜爱,每日都有做不完的活儿,时不时还要挨打。 她已经不想活,所以发出了震撼人心的呐喊。 洪永祥能理解她的想法。 她养父母不过给她一口饭吃,养她还不如养家里的鸡鸭来得精心,却将她当牲畜使唤,把她当成可以拿来换钱的物件。 这一切,在洪永祥看来是错的。 但周围人呢? 村里人都觉得,金小花的父母没有溺死她,已经是天大的恩惠。 他们觉得,傻子对金小花来说,是个好归宿。 就连金老板,在知道金小花是自己的女儿,知道金小花受了很多苦以后,也依然觉得金小花离经叛道,被乡下人养坏了,需要好好教养。 洪永祥读着读着,只觉毛骨悚然。 金小花,仿佛身处牢笼之中,而她的呐喊,并不能让她冲破这牢笼。 这个主角,又是不一样的。 洪永祥长叹一口气,最后道:“也不知道后面她会如何写。我希望金小花,不,金月季能冲破这一切。” 一万字很少,写到金小花回金家,改名为金月季,就戛然而止。 费中绪道:“我刚追完《双面魔君》,又要开始追《真假千金》。都说天下无不是的父母,这世间的父母,怎么就无不是了?我爹自从娶了我后娘,对我来说便跟死了无异,我后娘更是看我如眼中钉肉中刺,整日做些恶心事栽赃我,我与她对峙,还会被我爹扣个不孝的帽子。我的婚事,也得由他们做主,我在家实在待不下去。” 两人心中叹气,有些想喝酒,但手边什么都没有。 洪永祥道:“我先回去,你将这稿件,送去《新小说报》吧。” 费中绪点了点头。 等洪永祥离开,他收拾好东西,就前往南城书局,打算等自家总编看过云景写的小说,就将之送去《新小说报》。 《新小说报》编辑部,黄培成正与友人一道喝茶。 黄培成的友人一边喝,一边骂女儿不孝,说他不该送女儿去读书,他女儿读着读着,把脑子都学坏了。 “我千挑万选给她选的好夫婿,她竟然不愿意嫁,只因那男子长得丑一点,年纪大一点……长相能当饭吃?”黄培成的友人很不解。 黄培成并未说话,那友人便又喋喋不休起来。 黄培成听腻了,就花了些功夫,将人送走。 人一走,黄培成的小舅子就凑过来打听情况。 黄培成道:“他自个儿想攀上人家,上赶着把女儿送人做续弦,还非要美化一番!” 黄培成小舅子道:“换我是他女儿,我也不乐意,谁乐意嫁个又老又丑的?也没见他娶姨娘的时候,挑长得丑的。” 黄培成笑了笑,不再说话。 若他是那个小姑娘,肯定会嫁,毕竟长得好看,确实不能当饭吃。 等嫁了人,他就在那个老男人面前说自己亲爹坏话,让那个老男人别跟自己爹合作,摆自己爹一道。 之后,他可以用那个老男人钱开报社,结交人脉…… 不过这些不能在小舅子面前说,黄培成就只说,自己干不出来这种卖女儿的事情。 两人说话间,费中绪来了。 黄培成的小舅子瞧见费中绪,喜出望外。 他今日一直在《新小说报》编辑部待着,就是为了能第一时间看到云景先生的更新。 黄培成瞧见费中绪,立刻让自己小舅子去泡茶,又热情招呼起来,询问这次的稿件的情况。 “《双面魔君》已经完结,我这次送来了它的结尾。”费中绪道。 黄培成闻言一惊:“这就写完了?云景先生可有写新书?” 他一直都有看稿件,早已意识到这书快要结尾。 但他没想到这么快。 等这书完结,《新小说报》的销量会不会下降? 费中绪道:“是写完了,云景先生还让我带来了新书稿件。” 得知有新书,黄培成喜出望外:“云景先生当真勤劳,他新书写的是什么?” 费中绪道:“是一部写情爱的小说。” 黄培成非常高兴:“写情爱的小说好!这是读者最为喜爱的。” 他知晓读者喜好,现如今最畅销的,就是鸳鸯蝴蝶派的小说。 若是云景先生写一部这样的小说,一定受人欢迎。 相比于已经完结的《双面魔君》,黄培成更重视云景的新小说。 将两份稿件拿到手后,他将《双面魔君》的稿件给了自己小舅子,自己翻开《真假千金》这部小说。 看了一点之后,黄培成发出跟费中绪一样的质疑:“这是写情爱的小说?” 这书开篇,就在反对包办婚姻,短短一万字,他已经看到了新旧思想的碰撞,也不知道后面会写什么。 他就说,云景这样的新式文人,不可能写个普通的情爱小说。 费中绪看到黄培成的表情,忍不住笑起来。 而此时,桑景云和桑景英,正走在回家路上。 桑景英问桑景云:“姐,你觉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不对的?” 桑景云斩钉截铁:“这当然是不对的。” 包办婚姻造成了很多悲剧。 可惜,这样的事情屡见不鲜。 在她上辈子,都21世纪了,依然有很多人被父母逼着,开始了一段不幸福的婚姻,现如今,新人被强逼着在一起的情况,更是常见。 比如张恨水,他在十八岁那年,被母亲叫回家结婚。 他不愿意娶一个没见过面的女子,要求见那女子一面,看过后,他非常满意,答应了结婚,但新婚之夜出现在洞房里的女子,却压根不是他见过的女子。 墨染民国 第89节 他被骗婚了。 面对这样的事情,男人还好一些,他们往后可以再娶别的女人,女人呢? 很多女孩子,忐忑地离开家,进入一个全然陌生的家庭,还不得丈夫喜爱,该多痛苦? 这一切,是不对的。 但想要改变这一切,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只有女子接受教育,不受那么多条条框框的束缚,得到跟男子一样的权利,她们才有能力反抗包办婚姻。 一个女人,如果她可以养活自己,那她哪怕婚姻不顺,也能开始新的人生。 如今的社会,存在很多问题,但桑景云相信,在有识之士的努力下,一切都会往好的方向发展。 第56章 剧情 桑景云回到家后, 拿出纸笔,继续写《真假千金》。 这本书跟《双面魔君》不同,《双面魔君》用的是架空世界, 背景设定全都是她瞎编的,但这本书, 她用的是时下的背景。 写作过程中,也就需要写到现如今上海的一些情况。 比如金老板如何设宴款待宾客, 家里人的衣服料子是什么,会用到怎么样的摆件之类。 桑景云拥有原主记忆, 但原主年纪小, 见过的世面有限, 还有一些东西即便见过,也叫不出名字。 因此, 遇到不会写的, 她只能询问桑学文。 桑学文是在富贵窝里长大的,有他做资料库, 桑景云也就将金家的豪富刻画得入木三分。 桑学文一边誊抄桑景云昨天写的内容, 一边回答桑景云的问题。 回答着回答着, 他忍不住开口:“阿云,你写的这个金老板实在过分,月季多好的女孩儿,他竟然嫌弃, 简直不可理喻。” “爹, 这世上, 并不是人人都爱子女。金老板满心满眼都是利益,因而就算是亲生女儿,也要称斤两算价值。”桑景云道。 金老板嫌弃金月季, 是因为金月季举止粗鲁还不听话,他觉得金月季嫁不进富贵人家,不能给他带来利益。 他喜欢金芍药,则是因为包括俞太太在内,有很多富家太太喜欢金芍药的端庄贤惠。 他觉得金芍药肯定能嫁去富贵人家,能给他带来好处。 金夫人对两个女儿的态度,则取决于金老板。 毕竟这个时代,并没有给她独立的机会,她依附金老板而生。 桑学文沉默了一会儿,突然道:“景云,我想你爷爷了。” 桑学文说完,潸然泪下。 桑景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看着他哭,看着他越哭越厉害,看着他不停地跟桑元善道歉。 可惜,桑元善已经死了,听不到这些。 桑学文在家号啕大哭时,租界,谭大盛正跟自己儿子聊天。 谭大盛来上海,是为了盖工厂。 如今都在说工业兴国,他也想为中国的崛起,贡献自己的一份力。 但盖工厂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谭大盛为了能买到国外的设备到处找关系,前段时间,就出了一趟远门。 现在他终于回家,儿子也在,父子两个,就好好聊了聊。 谭峥泓不可避免,说起自己的偶像云景先生,又提到血吸虫病。 谭大盛听完哈哈大笑:“老百姓都觉得血吸虫病是日本人带来的?不错!当真不错!” 谭峥泓笑道:“我也觉得不错。” 此时,日本对中国的野心,已经暴露无遗。 去年,日本向中国递交的《二十一条》,里面有诸多不合理要求。 这件事激起了全国各界人士的愤怒,国内掀起了大规模反日浪潮,青年学生更是通过罢课、游行来表达抗议。 就连上海的商人,都组织起来抵制日货。 但广大农民对这些是不了解的,他们一直在为生计奔波,没空关心国家大事,连《二十一条》是什么都不清楚。 可现在,因为血吸虫病,他们也开始厌恶日本。 这是好事儿! 谭峥泓又说起孤儿院的情况,还提到了桑景云:“爹,桑小姐学英文的速度,真的非常快,我觉得要不了一年,她便能将英文学会,可以与人交流,她还会打算盘,算账的速度跟你不相上下,她的普通话也说得很流利……” 谭大盛笑眯眯地听谭峥泓说,还应和了几句,夸奖桑景云。 这让谭峥泓说得更起劲,在他嘴里,桑景云近乎完美。 谭大盛听得极为认真,而等谭峥泓离开,他立刻就将谭峥泓的保镖叫来,询问桑景云的情况。 谭大盛是个人精。 看到儿子提起桑景云时的神态,他立刻就意识到,自己儿子情窦初开。 这件事,他儿子自个儿,怕是都还没意识到。 谭大盛并不介意自己儿子与女子恋爱,即便自己儿子被骗钱骗感情,在他看来也没什么。 吃一堑长一智,正好可以让他儿子成长起来。 但他还是需要了解桑景云的来历。 骗钱骗感情可以,但他绝对不允许别有用心的人,伤到他儿子的身体,或者借由他儿子,做伤害谭家的事情。 谭峥泓的保镖,立刻就将桑景云的情况告知谭大盛,又问:“老爷,可要我们盯着点桑姑娘?” 谭大盛道:“不用,你们只需保护好少爷安全,听少爷吩咐办事,不用做别的。” 他从保镖那里,知道了桑景云的家庭情况,以及谭峥泓和桑景云的相识过程。 这姑娘很聪明,也很有能力,他很欣赏。 最重要的是,桑景云家世清白,不可能是故意接近谭峥泓的间谍。 既如此,顺其自然就行。 若桑景云当真如他儿子所说,能在一年内学会英文,还会算账,那让他儿子娶了桑景云也是可以的。 这样的女子,会成为他儿子的助力。 相比于一个嫁妆丰厚的儿媳妇,谭大盛更想要一个聪明能干的儿媳妇。 当然现在说这些有些早,如今他儿子,都还没开窍。 桑景云并不知道谭峥泓的父亲已经在关注自己。 她也没有注意到谭峥泓对自己的喜爱。 毕竟谭峥泓张口闭口“云景先生”,对“云景先生”的热乎劲儿,远超对她的。 谭峥泓办孤儿院,都是因为“云景先生”! 接下来这一周,孤儿院开始添置各种东西,同时木工也进了场,帮着做家具。 谭峥泓不可避免地忙起来,一船船地往孤儿院运东西,就连教桑景云英文的时间,都被一再压缩。 桑景云也不在意,她每天都有背单词,照着这进度下去,一年内将曾经学过的英语捡回来,应该不成问题。 这日,又是周六。 一星期过去,桑景云已经写完《双面魔君》共计一万两千字的番外。 这番外,写了孟佑回到名剑山庄,将《无名诀》公开的事情,也写了没有武林人士兴风作浪后,百姓平安幸福的生活,以及数百年后,后人对孟佑的评价。 除此之外,《真假千金》她写了两万字。 刚进入金家的金月季什么都不懂,闹出不少笑话,时常被人取笑。 她不在乎被人取笑的事情,毕竟她以前过得实在太惨。 但她不能接受自己的家人,对金芍药比对她更亲近。 她想接近家里人,但总做不好,金芍药,却本就属于这个家。 金月季有一种自己跟这个家格格不入的孤寂感。 桑景云相信,这种感觉,这个年代那些已经成亲的女子,应该都有过。 如今都是大家庭。 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突然嫁进一个陌生的家族,她心情如何? 想到这里,桑景云又一次觉得,此时的人结婚太早。 她上辈子十几岁的时候,不是在学习,就是在偷摸看小说,从未想过结婚的事情,这个时代的人呢?很多女性还不到二十,就已经拥有不止一个孩子。 桑景云回过神,继续写金月季。 金月季是一个野蛮生长的女孩子,还很聪明,所以她有很多想法。 比如她会质疑,为什么男人能做的事情,女人不能做? 她养父母最小的儿子,她曾经的弟弟靠着大姐二姐的彩礼,读完了小学。 金月季一直接送他,她对那所小学充满向往,疯了一样想要去上学。 她以为她到了金家,就能去上学,但金父金母觉得女人抛头露面是伤风败俗,坚决不同意。 金月季跟家人发生了一场激烈争吵,就在这时,她第一次见到俞少爷。 当时,她瘦瘦小小,头发枯黄,皮肤黝黑,金芍药鲜亮的旧衣服穿在她身上一点都不合适,好像她是偷穿了小姐衣服的乡下丫头。 但俞少爷很欣赏她对知识的追求。 俞少爷帮她说话,让金老板送她去上学,还说金家应该把金芍药和金月季都送去女子学校读书。 金老板嘴上答应,心里却是不愿意的,等俞少爷一走,就不再提这件事。 但金月季坚持要去,还威胁父母,说是不让她去,她就将金芍药的身份说出去。 墨染民国 第90节 金老板在找回金月季后,为了不跌金芍药的“身价”,并未公开金月季和金芍药真实身份,对外只说金月季是金夫人娘家亲戚,父母双亡后,被他们收养。 金月季以此威胁金老板,金老板只能同意金月季去读书,金月季都去了,总不能不让金芍药去,金芍药便也得到了读书的机会。 但金芍药不愿意去。 她打从心底觉得女人不用学认字,只要会做家务,能打理好家里就行。 相比于读书,她更愿意将时间花在陪俞太太身上。 金芍药原本是敌视金月季的,还做了许多事情来争宠,让金老板夫妇愈发看不上金月季。 但见金月季为了读书闹事,她便觉得金月季不足为惧。 毕竟,不管是金老板夫妇,还是俞太太这样的贵妇,都不喜欢金月季这样不听话的女子。 这个故事,桑景云写得很顺畅。 她一直觉得这个时代的女子的处境太过糟糕,而这本小说,就是她对这个时代的控诉。 她写得很畅快,也就不知道桑景英在看完她写的内容后,心情有多么复杂。 故事很好看,但金月季为了读书威胁父母,在内心跟父母划清界限,她的种种行为,堪称离经叛道。 偏偏,这样的金月季又是鲜活的,是讨人喜欢的。 桑景英仔细琢磨,发现相比于金芍药,他更喜欢金月季。 “阿英,你把你编写的《水浒传》的稿件整理好,明日我们一起去租界。”桑景云开口。 现如今,桑景英靠着写《水浒传》,每周都能拿到五元左右的稿费。 这可以让他活得很滋润,但那些钱,他一分没花,全给了桑钱氏。 桑景云做不到这一点,现代人思想,和这时的人的思想,总归是不一样的。 “姐,我已经准备好了。”桑景英开口。 第二日,两人照旧一起去租界,然后在上海县城遇到了江来。 江来穿着暖和的棉袄棉裤,领着几个小弟,正追赶一个陌生的小乞丐。 他们很快便将人抓住,按在地上。 江来伸手捏了捏那个被抓的小乞丐的脸,冷哼一声:“小子,我是要带你去过好日子,你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说完,他又对自己的小弟道:“你们把他捆起来,等会儿带回去!” 桑景云:“……”谭峥泓只是让江来把县城的小乞丐带回去而已,江来怎么搞成了黑恶势力到处抓人? 第57章 《双面魔君》登完 桑景云看到江来的时候, 江来也看到了桑景云和桑景英。 他满脸堆笑,小跑着过来:“桑小姐,早啊!” “早。”桑景云朝着江来笑了笑, 又问他:“刚才是怎么回事?” 江来干笑了一声:“桑小姐,我也不想的, 只是这些人不知道你跟谭少爷的好,不愿意跟我走。” 江来一边夸奖桑景云和谭峥泓, 一边说了来龙去脉。 事情很简单,那些小乞丐并不相信有个地方, 会免费供他们吃喝。 他们一直颠沛流离, 对周围的一切抱有很强烈的警惕心, 江来说要带他们去过好日子,他们完全不信, 甚至觉得江来是要把他们抓去卖了吃了, 或者抢走他们身上御寒的衣物。 他们这些乞丐之间,也是有竞争的, 有些乞丐团伙会仗着自己这边人多势众, 去抢别的乞丐的东西。 江来对他们来软的没用, 只能对他们来硬的,带着手下直接抓人。 “桑小姐,孤儿院多好啊,等他们去了, 肯定就不想跑了!”江来笑眯眯的, 他现在就想在孤儿院待一辈子。 待在孤儿院里, 不用为明天吃什么发愁,不用挨冻,这过的简直是神仙日子! “那你们继续努力。”桑景云道。 “小的遵命!小的一定把上海的小乞丐, 都抓回去!”江来朝着桑景云鞠躬,一副谄媚模样,但等回过头,就扬起下巴,对着自己的小弟开口:“小的们,我们先把这人送到船上,然后继续去抓人!” 江来这模样,像极了桑景云上辈子看过的抗日剧里,那些对着日本人点头哈腰,转头就对国人耀武扬威的汉奸走狗。 等等,不能这样比,真要这样比,那她成什么了? 桑景云目送江来嚷嚷着一些话走远,仔细一琢磨,突然发现江来说的一些话,是从《西游记》连环画,还有她给江来他们讲的故事里学来的。 说起这事,前几天,她还看到江来爬到河边的一棵老桑树上,拿着一根竹竿装孙悟空。 桑景云没去管江来他们,和桑景英一起前往租界。 而江来,他们一群人拉扯着那个小乞丐,就把人送到谭峥泓雇来的船上。 这艘船上有个煤炉,上面热着粥,瞧见有小乞丐被送来,船夫立刻就用大碗盛了一碗粥,又往里头舀上一勺咸菜,一勺花生,端给那个惶恐的小乞丐。 这个被抓的小乞丐很害怕,但看到热乎乎的粥,却还是忍不住咽口水。 他们都是活一天算一天的,长期的饥饿还让他们在面对食物时,忍不了一点。 他抢过粥就喝,随着热粥下肚,心里也没那么害怕了。 船夫这时道:“我们少爷是个好心人,怕你们被冻死饿死,就盖了个孤儿院给你们住,你们看江来他们,现在是不是过得很好?跟着我们过去,你将来也能过好日子。” 普通人家的孩子,是不会随便相信陌生人的,但这个孩子平日里日子过得太难,又自觉没什么能被骗走的东西,也就信了。 船夫见状,又抓了一把花生给他。 到快中午时,江来一行已经抓了八个孩子到船上。 他自个儿也上了船,对着船夫笑:“叔,我的好叔叔,你摇快一点,我们快要饿死了。” 说完,江来还给自己手底下的小弟使了个眼色,他那些小弟,就开始对着船夫说各种好听话儿。 船夫笑眯眯的,加快了撑船的速度。 他也要赶着回去吃饭。 他吃的,比这些孩子吃的还好,谭少爷他们在桑家吃饭时,会让人给他送一份饭菜。 他每次都是就着素菜和肉汤把米饭吃完,荤菜晚上带回去,这样全家都能尝一口,家里吵吵嚷嚷的事情都少了。 船在孤儿院门口停下,江来领着那些小乞丐进去,就见穿着貂皮大衣的谭峥泓等在院子里。 江来下意识想要跪,又记起谭峥泓不让他们跪,就道:“谭少爷,我们带回来八个小乞丐。” “很好,你们先吃饭,吃饱了带他们去洗个澡。”谭峥泓道。 钱表姑已经做好午饭,孩子们就排队等她盛饭。 钱表姑会在看过孩子的个子后帮着盛一定量的饭,再在上面盖上一大勺青菜豆腐。 之前谭峥泓是让这些孩子自己去盛饭的,结果这些孩子拼命多盛,把碗里的饭压得紧紧的,之后要么留出一些藏在身上,要么全都塞进肚子吃到肚子鼓起动都动不了,闹出不少事情。 谭峥泓意识到不能这样,就让钱表姑帮着盛饭,免得这些孩子不知节制把自己的胃撑坏。 江来他们熟练去拿饭吃饭,被他抓来的小乞丐跟着他们,也都拿到了一碗饭。 虽然之前都已经喝过粥,但这会儿他们依旧能吃下,全都狼吞虎咽。 等他们吃完,又被领到谭峥泓专门建的浴室里洗澡,洗完,每个人还都发到了一套干净的里衣,和一套干净的棉衣。 他们晕晕乎乎地穿好新衣服,又被剃了光头。 江来他们,也都是光头。 这是桑景云提议的,这些孩子,几乎人人长虱子,若是不把他们的头发剃光,孤儿院里可能会到处都是虱子。 谭峥泓给这些孩子一人一块布,让他们用来裹脑袋御寒,然后道:“你们先歇一歇,顺便把自己的脏衣服洗了,赶明儿,我找个大夫来给你们看看。” 谭峥泓已经找大夫给江来他们看过。 江来他们的健康状况不容乐观,还有人被冻掉了手指头或者脚指头,但问题不算大,能活下来。 也不知道这些新来的孩子情况如何。 谭峥泓没有扔掉这些孩子的旧衣服,但让他们一定要把衣服洗干净。 这些孩子正打算去河边洗,钱表姑就拿了几个木盆给他们,还在木盆里放了些热水,又拿了块肥皂,教他们洗衣服。 这些孩子的手把手浸在温水里,看着原本的干净水随着对衣服的揉搓,慢慢变成泥水,突然就落了泪,一起哭起来。 钱表姑知道他们为什么会哭:“不哭了,以后安心在这里住着。” 这些孩子哭得更大声了。 这些被抓来的小乞丐,就这么在孤儿院住下。 孤儿院没有足够的床,因而到了晚上,他们没有床睡。 但谭峥泓买来许多稻草,在地上铺了厚厚的一层。 他们躺在干燥的稻草上,有暖和的被子盖,住的房子,更是和地主老爷的房子那样,一点不透风。 今天发生的这一切,对他们来说,简直就像是做梦一样,他们甚至不敢睡觉,就怕一觉醒来,什么都没了。 没过两天,这些孩子就开始跟在江来后面,去抓县城其他的小乞丐。 他们的脸上和手上都长着冻疮,非常非常瘦,但都笑得很开心。 就是免不了有些坏习惯,比如在身上藏饭团,以至于晚上引来老鼠之类。 桑景云最近除了写小说,没有别的事情,也就时不时来孤儿院看几眼,顺便跟事情已经没有那么多的谭峥泓学英文。 这天,桑景云早起写了两千字,估算着时间来到隔壁,就看到钱表姑怀里抱着一个小婴儿。 桑景云有些惊讶:“这孩子哪里来的?” 钱表姑一脸无奈:“昨晚上有人扔在门口的,要不是我听到声音出去,这孩子在外面冻一晚上,指不定就冻死了。” 说完,钱表姑又道:“这是个女娃娃,瞧着刚出生,应该是附近的人家生了以后不想要才扔的。我捡到她的时候,她身上就一件破衣服,被放在垫了稻草的破篮子里,脸都冻青了,也不知道是谁这么狠心。” 桑景云摸了摸眼睛都睁不开,头上还有污渍的女婴,心情复杂。 这个时代,孤儿很多。 一来老百姓没有避孕手段,怀了就生,二来……普通老百姓稍微遇上点事情,就可能家破人亡。 墨染民国 第91节 比如钱表姑的丈夫,他是得肠痈死的,也就是现代的阑尾炎。 放现代一个小手术能解决的病,在这个时代会死人。 他死后,钱表姑过得很艰辛,而若是钱表姑再出点事,她的两个孩子,就会成为孤儿。 谭峥泓心知自己养不了太多孤儿,因而并未宣传这个孤儿院,可即便如此,依然有河对岸棚户区的人,将孩子扔在孤儿院门口。 现在,竟然连刚出生的婴儿都被扔了过来。 就在这时,谭峥泓从外面进来。 桑景云瞧见他,就道:“又有孩子被扔在孤儿院门口了。” “孩子情况如何?”谭峥泓问。 桑景云指了指钱表姑怀里的襁褓:“我刚过来,不太清楚。” 谭峥泓看着那襁褓,都愣了,随即蹲在地上,抱着脑袋发愁:“我的天,怎么还来个小婴儿?这要怎么养?” 他之前跟张庄茂一起,捡到过一个小女婴,出了钱一直养在别人家里。 不想现在,又冒出来一个小婴儿。 最关键的,是这种事情有一就有二,若是周围人都往他们孤儿院扔孩子,那他根本养不起。 桑景云见他一副郁闷模样,开口:“这事儿得想个办法,不能让人老把孩子往孤儿院扔。” 谭峥泓也不从地上起来,仰头看桑景云:“桑小姐,你有办法吗?我想不出法子。” 谭峥泓很清楚,如果孤儿院的孩子吃得很差穿得很差,往孤儿院扔孩子的父母,应该会少一些。 但包括江来在内的小乞丐,身体亏空都很严重,他若是不给他们吃饱饭,他们可能没机会长大。 他也可以狠心不收那些被父母扔过来的孩子,但那些孩子的模样瞧着跟小乞丐没区别,一副饿狠了的样子。 而且大冬天的,他不让人留下,这些孩子饿死了怎么办? 桑景云道:“谭少,你家在南洋有农场是吗?” “对!”谭峥泓点头。 桑景云道:“你让人宣扬出去,就说孤儿院的孩子,等养大一点,都是要去南洋你的农场里给你干活的,往后就回不来了。如此一来,被父母扔到孤儿院的孩子,应该会少很多。” 某些扔孩子的父母,是存着让孤儿院白白帮他们养孩子的心思的,若是知道孩子来了孤儿院后,往后再也见不着,肯定就不扔了。 若是明知道往后再也见不着孩子,依然把孩子扔过来,那就说明他们是当真不要这孩子了,孤儿院收了也无妨。 就说钱表姑怀里的这个女婴,若是孤儿院不收她,她只有死路一条。 这年头,被遗弃的女婴真的很多。 想到这里,桑景云又道:“谭少,你还可以找些活儿给孤儿院的孩子做,让他们多多少少挣点钱,贴补孤儿院的开销。” 谭峥泓听完,终于从地上站起:“桑小姐,把他们送去南洋确实可行!南洋那边一直缺人,只是他们愿意吗?” 桑景云道:“你就先这么说,往后等他们长大了,愿意去的就去,不愿意去南洋的,就让他们自谋生路。” 也对!谭峥泓出去安排这件事了。 而他一说,江来立刻道:“谭少,你对我们有大恩,我们愿意去你老家种地!” 江来有种天上掉馅饼的感觉。 谭峥泓竟然要把他们养大! 至于去南洋工作……他对南洋没概念,但既然谭峥泓是从南洋来的,那么南洋就是谭峥泓老家。 在江来的理解里,那就是谭峥泓把他们养大后,他们要给谭峥泓当长工,做佃农。 这完全没问题! 他以前,都不觉得自己能长大! 至于做佃农当长工,这确实很辛苦,但地主老爷人好的话,日子还是好过的。 谭峥泓一看就是个好人,他愿意给谭峥泓当一辈子长工。 一辈子啊……他以前都不敢想那么远! 谭峥泓听了江来的话,开口:“你们去了以后 ,也不见得就是种地,若是你们能学会认字,还可以做管事。” 保镖把谭峥泓话翻译成吴语,江来听完立刻道:“谭少,我一定好好学,将来做个管事!” 谭峥泓已经能听懂一些吴语,笑道:“对,江来你做个管事。” 跟孤儿们聊过,谭峥泓就让保镖把这件事宣扬出去,顺便雇个奶娘回来。 钱表姑已经给那个女婴喂了点米汤,但只喝米汤,孩子是长不大的,得有奶娘才行,奶娘还得吃好点。 既然孤儿院有了奶娘,之前那个被寄养在别人家的女婴,也可以带回来…… 想到又要增加一笔开销,谭峥泓头都大了。 幸好他有个爹! 今儿个晚上,他就去跟他爹要钱。 孤儿院渐渐走上正轨,而这时,《新小说报》连载的《双面魔君》,终于迎来完结。 《双面魔君》在《新小说报》地位特殊,一直都有单独的一张报纸来刊登。 黄培成之前很是发愁,若是云景在写完《双面魔君》之后,没有新作品问世,那这多印的一张报纸,会不好处理。 他手上有一些别的书,但那些书论质量,是比不上《双面魔君》的。 幸好,云景写了新书! 《真假千金》这本书,黄培成手上已经有五万字稿件。 他很看好这个故事,觉得这个故事,会比《双面魔君》更受欢迎。 《双面魔君》是一部武侠小说,并非所有人都喜欢看,但《真假千金》不同。 这部小说的背景就是这个时代的上海,云景不仅写得很真实,人物之间冲突还多。 虽然主角的一些行为,可能会被老学究说,但只要看了开头,读者肯定想知道金月季后来的遭遇。 他就特别期待后续,看这部小说,他感觉自己的情绪,全都被调动起来。 金芍药给金月季挖坑的时候,金老板看不起金月季的时候,金夫人对金月季表达她敷衍的关心的时候,金家下人不把金月季当回事的时候,他甚至恨不得冲进书里,打这些人一顿! 他一个男人,竟然共情金月季,简直不可思议。 云景写得太好了,不仅背景真实,里面的人物也都被她写活。 这还只是从故事层面去评价这本书,若是往深了看,云景分明就是借着金月季,在写女性受到的压迫,在反对包办婚姻。 里面还有一些他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想不明白就不想了。 黄培成让报社的人,将报纸送去各地。 仓库里的这些报纸,会在明天早上,送到读者手上。 这上面有一千字《双面魔君》的结尾,外加三千字《真假千金》的开头。 第二天起床后,黄培成并未去报社,而是前往附近的一个茶馆。 那茶馆的说书先生,每天都会第一时间给人念《双面魔君》,今天,应该也会念《真假千金》。 他想知道,在茶馆喝茶的人,会如何看待《真假千金》这个故事。 第58章 新书刊登 现在已经入冬, 上海的天亮得也就比较晚。 但习惯早起的人,依然会早早起来。 凌晨四点多,上海就有很多人离开家, 出去喝早茶。 黄包车车夫、码头工人、家境普通的老人,他们会聚集在价格便宜的茶水铺, 而那些家境好,手里有些余钱的人, 则会去收费贵的茶楼。 黄培成去的茶馆,收费就不便宜。 他进去后, 就瞧见好几个眼熟的人, 他们有开酒楼的, 有在银行工作的,也有颇有名气的老中医。 此时, 那老中医就在跟周围人聊养生:“如今入了冬, 早上就不宜喝绿茶,应喝红茶, 最好喝姜茶……” 正说着, 一个留着长须, 瞧着约莫四五十岁的中年男子,领着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男子从外面进来。 正聊得起劲的老中医不再说话,正襟危坐看向那中年男子:“李先生来了!” 其他人闻言,也都看向那中年男人, 同时小声议论起来:“那《双面魔君》, 我听着已经快要讲完, 着实有些舍不得。” “应当不会那么快完结,即便孟佑已经将仇人一网打尽,也可写他行走江湖, 除暴安良!” “还可写他娶妻生子,将名剑山庄发扬光大!” “也是,还有许多东西能写。” …… 这些人低声议论,都不想这本书完结。 但当那个姓李的说书先生上了台,却告知众人一个噩耗:“诸位客官,今日,我要给大家讲《双面魔君》最后的内容。” 立刻就有人问:“李先生,《双面魔君》登完了?” “对,登完了。”李先生拿着《新小说报》开口。 众人失望不已:“怎么就不写下去了?” “莫不是报社稿费没给够?” “这消息让我心里空落落的。” …… 《双面魔君》的结尾,让人看得热血沸腾。 孟佑神功盖世,无人能敌,还已经得到诸多小势力的投诚,直接碾压了正魔双方诸多高手。 墨染民国 第92节 就这么完结确实很好,但也让人不舍。 李先生这时又道:“不过,诸位不用伤心,云景先生写了新书,等我念完《双面魔君》,便给大家念新书。” 得知有新书,众人很是高兴,期待不已。 李先生这时,拿出报纸开始念《双面魔君》的结尾。 他念的时候抑扬顿挫,有时还停顿一下,吊听众胃口。 他念书时,茶楼很安静,他念完后,各种声音才猛然爆发,大家都议论起来。 李先生趁此机会,喝了一盏茶。 等茶馆里的声音渐渐消失,李先生这时道:“接下来,我便为大家讲云景先生的新书,这书名为《真假千金》。” 茶楼里的听众闻言,好奇万分。 他们知道真假美猴王,这真假千金又是什么? 而这时,李先生已经开始读《真假千金》这个故事。 他一读,众人便都安静下来,认真地听。 三千字不算长,即便李先生读得很慢,偶尔还停顿一下,也在半小时后读完。 他刚读完时,酒楼里一点声音都没有,过了一会儿,才有人问:“读完了?” “读完了,我要歇歇了。”李先生又开始喝茶。 为了让大家都能听清,他念书的声音很响亮,念久了嗓子会不舒服。 听到李先生这话,来喝茶的人,都不再压着声音,议论起来。 “那农妇太过狠毒,竟然调换别人的女儿!” “她还虐待真千金!” “这小姑娘着实可怜,自幼被打骂就算了,还被逼着嫁给一个傻子。” …… 普通读者看小说时,不会想太多,就只简单看个故事。 就像很多人在看《双面魔君》的时候,只觉得这个故事很好看,从没想过他表达了什么新思想一样。 现在他们听《真假千金》,也是这样的。 大部分人只觉得真千金可怜:“幸好金老板把她认了出来,等回到家,她的日子就好过了!” “一定要把那个鸠占鹊巢的假千金赶走!” “一定要好好教训这个换孩子的毒妇!” …… 当然,也有极少数人,想到了别的。 那老中医就叹气:“农村女子当真不容易,我以前去农村义诊,就看到有产妇怕弄脏被褥,在柴房生产,若生了女儿,被夫家嫌弃,还连月子都坐不好。” 这书里调换孩子妇人确实可恨,但她也可怜。 那金夫人生完孩子有一群人伺候,她呢?因怕夫家害死自己的女儿,竟是忍着各种不适,大老远回娘家。 书里没多写,但以他对农村的了解,这女子的娘家人瞧见她,肯定不会欢迎,只会嫌弃。 即便她丈夫没来找她,她娘家人,也会把她连带着孩子一起送回去。 她应该也是知道这一点,才会铤而走险,换了孩子。 又有人跟金老板有共鸣:“这真千金的脾性不好,在乡下都被养坏了。” 但不管怎么样,这些普通读者,对后续剧情充满期待。 黄培成见他们喜欢,便松了一口气。 他报纸的销量,看来不会跌! 此时已经六点,天慢慢亮了。 租界的大街上,报童拿着报纸,已经在吆喝:“卖报卖报!《新小说报》刊登了《双面魔君》的结局,快来买啊快来看!” 有人闻言,驻足买了一份报纸。 他先看的,自然是《双面魔君》,而他刚看完,就注意到紧随其后的,云景的新书《真假千金》。 这人下意识,就看下去。 《真假千金》这部书,跟《双面魔君》一样,非常容易看进去,而一看进去,就对后续好奇万分。 “这云景写的小说,着实抓人。”这人忍不住感叹。 很多书,要看上许久,才觉得好看,云景的书,却总是一上来,便让人迫不及待想知道后续。 也不知道这真千金,接下来命运如何。 普通读者只觉得好看,但也有一些读者,想法与众不同。 某个文人早上起来后,裹上厚厚的棉袄,哆嗦着离开自己租住的亭子间,来到外面。 他顶着寒风找了一家早餐店,要了一碗咸豆浆,两个咸菜包子,吃完后总算暖和了一些,就去买了一份《新小说报》。 他对小说兴趣不大,原本是不看小说报的,会看这份报纸,是因为《双面魔君》这部小说。 近来,他反复看这部小说,越看,越喜欢孟佑。 如今这世道,军阀割据,百姓苦不堪言,像极了书里的武侠世界。 若有人能带领百姓,推翻军阀…… 不说这些,书里孟佑的思想,也让他惊叹。 他特地拿了个本子,抄下孟佑的一些想法,越抄越觉得作者不简单。 就在昨日,他特地给自己的老友写了一封信,或者说一篇文章。 那篇文章,写得就是他从《双面魔君》里,看出来的革命新道路。 今天报纸上,《双面魔君》只有一千字,他很快看完,有些不舍。 他很想跟云景商讨一番,可惜云景的身份没人知道,《新小说报》那边,更是守口如瓶。 这人继续往下看,然后就看到了《真假千金》。 云景先生竟然写了新书,也不知道他打算在新书里写什么! 看着看着,这人恍然大悟。 这书的主角金小花,分明就是在反抗封建社会对女性的压迫! 那些劝金小花的村里人,乃至金老板,他们都觉得自己是对的,可实际上,他们就是一座座封建大山。 众人都以为是对的东西,它不一定是对的! 让女性做主角,确实更能揭露社会的残酷,云景这次的题材,选得非常好。 谭峥泓,也已经看到《真假千金》这个故事。 他早上五点半准时醒来,下楼时,《新小说报》已经摆在餐桌上。 他打开看了一会儿,热腾腾的早餐就被端了上来。 今天吃的是肉骨茶和炒面,谭大盛很喜欢肉骨茶,但谭峥泓兴趣不大。 他专门挑里面的肉吃,顺便看《新小说报》。 看着看着,他就忘了吃东西。 《双面魔君》的完结让他有些难受,但《真假千金》这本书,第一时间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虽然只有短短三千字,但已经让他抓心挠肝一般,想知道后续。 吃过早饭,匆匆赶到孤儿院的谭峥泓,在看到桑景云的一瞬间,就问:“桑小姐,云景先生写新书了,你看了吗?” “我奶奶还没回来。”桑景云没有正面回答。 谭峥泓知道桑钱氏每次去县城,都会买几份《新小说报》回来,听桑景云这么说,便觉得桑景云一定没看过。 他拿出一份《新小说报》给桑景云看,同时滔滔不绝地夸奖起云景的这部新小说。 “这书题材新颖,写得也好,开篇就很吸引人,小花她太惨了,我希望她以后,可以生活幸福。”谭峥泓道。 “她会的。”桑景云笑了笑。 她写的书,主角前期再惨,以后也一定能过得很好。 见谭峥泓这么喜欢这部小说,桑景云心情不错。 这部小说,读者应该不会少。 说起来,她第一次接触真假千金相关的作品,是上辈子年少时看的一部韩剧,叫《蓝色生死恋》。 这部剧在当年,收视率非常高,虽然她不是很喜欢,但她的一些同学很喜欢。 这个题材,真的是经久不衰。 桑景云拿着谭峥泓带来的《新小说报》,去给孤儿院的孩子念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里的金月季,会通过读书改变命运,她在意识到父母不爱自己之后,还接受了这一切,放弃讨好父母,专注自身。 孤儿院的孩子都是没有父母,或者被父母放弃的,他们应该学习金月季,努力掌控自己的人生。 第59章 翻译 孤儿院现在, 一共有三十八个孩子,其中五个是被遗弃的女婴。 为了照顾这五个女婴,谭峥泓花钱雇了两个奶娘, 还买了两只奶羊。 刚出生的女婴只让奶娘喂,其中两个稍微大点的, 就喝煮过的羊奶。 至于另外那三十三个孩子,有二十五个, 是跟江来一样,早早在外流浪的孤儿, 剩下的八个, 都是被父母扔在孤儿院门口的。 被父母扔在门口的孩子, 原本还要多一点,最初时, 就连几个在孤儿院当过小工的人, 都把自家孩子扔在孤儿院门口,让谭峥泓哭笑不得。 墨染民国 第93节 毕竟这些孩子当初曾跟着父母在孤儿院这边吃喝, 他是认识的。 不过, 在谭峥泓传出会把这些孩子送去南洋的消息后, 有些父母就将孩子接走了。 剩下的这八个孩子,五个是女孩,这些女孩没什么大毛病,只是其中一个孩子脸上有胎记, 又有一个孩子是兔唇。 那三个男孩, 却都有不小的问题。 一个是跛子, 一个聋哑,还有一个先天脊柱侧弯。 桑景云给他们念完故事,让江来教他们算算数, 自己则是拿着英文课本,去跟谭峥泓学英文。 现如今,农历已经进入腊月,今天是腊月初三。 阳历则已经走到12月底,很快,他们就会迎来1917年,也就是民国六年。 桑景云不是学历史的,虽然她知道很多历史事件,但绝大多数事情事件,她已经记不清具体时间。 1917年发生的事情里,她唯一有印象的,是俄国十月革命。 那对现在的她来说非常遥远。 桑景云又跟着谭峥泓学了一篇英语课文,并默默背诵。 她上辈子不爱开口说英文,是因为觉得自己说的英文 ,跟录音里不太一样。 这辈子倒是好多了,这也跟谭峥泓有关,谭峥泓非常擅长夸人。 “桑小姐,你的英文说得真好!” “你学东西也太快了,英文还一点口音都没有!” “你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人!” …… 桑景云其实不太喜欢英语,她知道学会英文后,对她有好处,应该学。 但真开始学了,她不可避免会觉得无聊,想要放弃。 但谭峥泓太会夸人了! 桑景云知道夸奖别人可以让人有动力改变自己,之前,她就会刻意夸奖桑学文。 但她那么做,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并没有多少真心,谭峥泓的夸奖,却真心实意。 见谭峥泓那么崇拜自己,那么崇拜云景先生,她默默增加了学英文的时间,对开口这事儿,也不再排斥。 学了一会儿英文,眼瞅着快到中午,桑景云就跟谭峥泓告辞,准备回家。 离开前,她又听到谭峥泓在夸江来:“江来,你算数学得特别快,一点不像以前没读过书的。我相信你以后,一定能成为一个非常厉害的人。” 江来能听懂一些北京话,就算听不懂,他也能从谭峥泓的神情,看出谭峥泓在夸奖自己。 他是一个小乞丐。 以前哪有人夸他?从来都只有人骂他嫌弃他。 江来眼睛亮晶晶的,打定主意要好好学算数,以后给谭峥泓当账房。 他跟谭峥泓身边的保镖打听过,账房先生一个月至少能拿六元的薪水,有些还能拿十几元! 若他能当上账房先生,以后说不定还能娶个老婆,生几个孩子。 这是他以前想都不敢想的生活。 《真假千金》这本书,今天只刊登了三千字。 虽然有很多读者喜欢,但仅止于此。 毕竟三千字真的很少,剧情还未展开。 不过,他们是愿意为这个故事,继续购买《新小说报》的。 此后三天,《新小说报》的销量并未下降。 黄培成这下,彻底放了心。 而讨论《真假千金》这部小说的人,也越来越多。 阳历12月30日这天,桑景英一大早,就来到学校。 昨天下了雪,今天特别冷,路也不好走,学校的同学,都是穿着木屐上学的。 桑景英也穿了木屐。 来到教室后,他将脚上套着的木屐取下,穿着棉鞋往教室走。 他脚上的棉鞋是桑景云买了送他的,橡胶底的鞋不仅穿着暖和舒服,还不像布鞋那样容易坏。 他不仅有棉鞋,还有新做的棉衣,虽然最外面的长袍是用便宜的布料做的,还很旧,但他一点都不会冻着。 几个月过去,桑景英长高了一些,还胖了一些。 他在学校里吃得很简单,连荤菜都不买,但早上和晚上在家时吃得很好,心情也好,也就长了肉。 “景英,你总算来了!”桑景英的几个同学见到桑景英,立刻围上来,冲着桑景英笑。 桑景英看到他们,就知道他们想要什么。 他取出一份报纸给他们:“今天的《新小说报》,快拿去看吧!” “景英你真大气!” “多谢桑哥!桑哥发大财!” “幸亏有你啊景英!” 这些人一边说,一边凑到一起读报。 他们很喜欢《新小说报》上的故事,但他们的家境普遍不好,每天拿出几个铜元买报纸,对他们来说压力有点大。 幸好有桑景英每天带报纸给他们看。 桑景英笑了笑,又拿出《水浒传》看起来。 报纸只有一份,不是每个同学都能第一时间看到。一个没能挤进去看《真假千金》最新内容的学生,瞧见桑景英又开始看《水浒传》,忍不住问:“景英,你怎么天天看这书?这书就这么好看?” 桑景英道:“是很好看。” 这个同学闻言感叹:“你真厉害,这样的书也能看完。” 他们这些人,很多只读了初小,大部头还没有标点的《水浒传》,也就看不下去。 他之前跟桑景英借来看过一点,就记得开篇是朝中在商量事情,然后好像是有个官员出去办事,遇到一只老虎。 具体如何他已经记不清,反正不像《真假千金》那样容易看懂。 都已经看不太懂,他自然不想再看下去。 “这本书写得很好,非常好。”桑景英道。 他知道自己姐姐写的小说很好看,但要论对文字的运用,是绝对比不上《水浒传》的。 他姐就不止一次说,《水浒传》和《西游记》的作者的文学功底非常强,是他们拍马都比不上的。 他在看书的过程中,还发现作者的人生阅历,远超他的想象。 比如,作者对杀人场景的描写,就格外真实,跟《新小说报》上某些武侠小说的描写截然不同。 桑景英怀疑这部小说的作者真的杀过人,至少见过很多杀人场面。 不过他看这部小说,主要还是为了赚钱。 如今他姐赚得很多,但他身为家中长子,赚钱应该是他的责任! “故事肯定是好的,我也听人讲过一些,但实在看不动,还是《真假千金》更好看,”这个同学叹气,“我的国文不够好。” 桑景英笑起来:“我也更喜欢《真假千金》。” 这可是他姐写的小说! 两人说话时,第一批人已经将《真假千金》今天刊登的内容看完。 于是,第二批人开始看。 而第一批人,则聚在一起聊天。 “金老板夫妇还有金芍药,他们实在可恶!” “月季真可怜,好不容易回家,还要被人怠慢。” “月季也真厉害,很多女子,遇到不公只会垂泪,她却会努力争取。” …… 还有人道:“我父母在我年幼时,就给我和表妹订了婚,但我只把我表妹当妹妹,不想跟她成亲。我真的很想退婚,但那样会毁了我表妹的一辈子……唉!” 桑景英闻言道:“事已至此,你只能好好对你表妹,女子在这世间,活得比男子要艰难许多。” 这人点头:“我知道,她到底是我表妹,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我不会辜负她,就是有些难受。若我有了孩子,我一定不会像我父母一样,完全无视孩子的意愿。” “以后一定会越来越好。”桑景英道。 这人重重点头。 桑景英转而说起别的:“明天是周日,后天是元旦,接下来我们有两天假,真是想想就开心!” 桑景英那个同学眼睛一亮:“对,有两天假!我攒了点钱,想去租界看看,你们有要一起去的吗?” “我不去,我攒着钱,想买一套《双面魔君》。” “我去!” “我没钱,就不去了……” …… 桑景英也不去。 他是会去租界的,但他跟自己的姐姐一起去,不跟同学一起去。 桑景英的学校里,大家在看报,张庄茂的学校里也一样。 张庄茂是厌恶云景的,也不喜欢《双面魔君》。 但《真假千金》这本书,他在听人说了些剧情后,就特别想看,而等看了之后,更是非常喜欢。 墨染民国 第94节 他在金月季身上,看到了自己。 他的母亲,全然不顾他的想法;他的父亲,眼里只有利益;他的两个兄长,对他不闻不问。 他和金月季一样,不被家人重视。 张庄茂从金月季身上,除了看到自己以外,还看到了桑景云。 桑景云一点不给他脸面,他原本是很生气的,但看了这小说,想想桑景云的处境,便气不起来了。 他们都是可怜人。 桑景云并不知道张庄茂把自己当成了可怜人。 她正在看桑钱氏切年糕。 这年糕是桑钱氏从附近一个打年糕卖的农家买的。 他们这里的人,若是家里宽裕,入了冬,是定要买点年糕回家,放水里泡着,慢慢吃的。 桑景云上辈子,从小就不爱吃年糕,尤其不喜欢奶奶做的年糕粥,但她奶奶特别喜欢吃年糕。 年幼的她不理解,现在倒是能理解了。 年糕是糯米做的,特别管饱,还是细粮,这样的食物,那些平日里吃不饱的人,哪能不喜欢? 对他们来说,水煮年糕已经是绝顶美味。 就像她刚穿来那会儿,每天只能喝粥,那时如果有年糕给她吃,她肯定喜欢。 桑钱氏将年糕切成小块,说是中午要给谭峥泓他们,做一盘糖炒年糕。 将年糕用猪油煎一煎,再将白糖熬化,将年糕放进去拌一下,最后撒上芝麻,这样做出来的糖炒年糕,很多人都爱吃。 谭峥泓口味偏甜,爱吃甜食,应该会喜欢。 至于其他人……这样高热量的食物,没人会拒绝。 “明儿个早上,我们还可以吃年糕粥。”桑钱氏又道。 桑景云连忙道:“奶奶,别做年糕粥,做青菜年糕吧。” 她不爱吃年糕粥,若是青菜和年糕一起煮,倒是喜欢的。 桑钱氏答应下来,她就是想吃年糕,怎么煮的倒是无所谓。 两人说完话,桑景云看着时间差不多了,又拿着英文课本去隔壁。 桑钱氏瞧见这一幕,有些担忧,然后回头瞪了桑学文一眼。 在桑钱氏看来,自己的孙女儿,已经到了找婆家的年纪。 因此,她看到桑景云身边出现年轻男子,就会忍不住多想一想。 张庄茂那家伙,她是看不上的,洪永祥倒是不错,谭峥泓那就更好了。 桑钱氏能看出来,谭峥泓喜欢自己孙女儿。 若桑家没有败落,这会儿她孙女完全可以挑拣一番。 然而桑家已经败落,纵然谭峥泓喜欢她孙女儿,两人也不太可能在一起。 都怪桑学文! “娘……”桑学文不明所以。 桑钱氏懒得理他,什么都没说。 她一直惦记着桑景云的婚事,但她能看出来,桑景云自个儿,是没想过这件事的。 既如此,她也没必要多说什么。 她大字不识一个,什么都不懂,若去给自己的孙女儿拿主意,搞不好会害了自己的孙女儿。 桑景云来到隔壁孤儿院,就见孤儿院的孩子,正被江来带着,一起唱《读书郎》。 虽然孤儿院已经开始收留孤儿,但床铺之类,很多东西还没准备好,因此这些孤儿暂时处在散养状态。 谭峥泓打算等过了年,再请个认字的人回来,教他们国文和算数,再找点手工活给他们做,为孤儿院创收的同时,也让他们学会一些技能,有个谋生本事。 因为他们现在没有老师,学东西也就学得很杂,大部分时候,都是一群人在屋里玩儿。 等唱完歌,江来笑着跟桑景云打招呼:“桑小姐早!” “你也早。”桑景云朝着他点头,然后就见江来殷勤地搬了一个凳子给她。 桑景云跟江来聊了聊,问他最近过得如何。 江来滔滔不绝地说起来,说自己过得很好,说自己从未过过这样的好日子:“桑小姐,你看外面下了雪,往年这时候,我冷得不行,却还要去县城讨饭,不然就要饿肚子……我做梦都想不到,我还能有现在这样的好日子过。” 桑景云道:“你以后的日子一定会更好。” 她虽然这么说,但想到今后这个国家会出现的战乱,又忍不住在心里叹气。 去南洋,对这些孩子来说,或许真的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桑景云拿出纸笔,又教了江来一些算数,也就是这时,谭峥泓从外面进来。 “冻死了冻死了,这外面也太冷了,我这辈子,还没有挨过这样的冻。”谭峥泓刚进屋就开始跺脚。 桑景云道:“你觉得冷,怎么手里还拿个雪球?” 谭峥泓有些不好意思:“桑小姐,我还是头一次看到下雪!” 今天早上起来,发现外头下了雪,天知道他多么兴奋。 他以前只在书里看过雪景,现在终于在现实里看到了。 原来雪是这样的! 这次的雪下得不大,地面上都没有什么积雪,只屋顶上,树木上覆盖了薄薄一层。 谭峥泓也就没办法堆大雪人,只堆了几个小雪人玩儿。 一边玩,他一边跟桑景云说话:“桑小姐,《真假千金》真好看,我整天惦记着这本书,特别想一次看完,你说云景先生他怎么这么厉害?我觉得书里的人,都被他写活了!” “桑小姐,我觉得金月季真的是个很好的姑娘。” “桑小姐,我想把这本书翻译成英文!” 桑景云已经习惯谭峥泓整天在自己面前夸云景。 她很喜欢听这些,听得很认真,但一般不搭话。 在陌生人面前夸云景,她是完全没有心理障碍的,但在熟悉的人面前夸,她没那么厚的脸皮。 但在谭峥泓说要把《真假千金》翻译成英文后,桑景云立刻就开口了:“你说什么?” 谭峥泓道:“我想把《真假千金》翻译成英文!桑小姐,我觉得我们国家的小说,比国外的小说更好看,我想让那些外国人,也看一看我们国家的小说。” 谭峥泓以前在南洋读中学时,看了学校图书馆很多书。 其中就有他非常喜欢的《基督山伯爵》《三个火枪手》等,《傲慢与偏见》之类,他也很喜欢。 但也有一些书,他看得莫名其妙。 比如有些书,写的就是出轨之类,他不知道为什么会那么受推崇。 当然,他会有这样的感觉,或许是因为他的鉴赏能力不够。 总之,在看了《双面魔君》后,他就有些兴奋,觉得他们国家的小说,比国外的更好看。 为此,他特地将《双面魔君》寄去南洋,给自己以前的同学看。 他还想把《双面魔君》翻译成英文,给自己以前的洋人同学看。 但《双面魔君》是一部武侠小说,里面有各种功法,还有蛊虫之类,这些东西在英语里,都没有对应的单词,他不知道要如何翻译,只能放弃。 这部《真假千金》却不同。 这写的是现如今的上海,翻译起来并不难,他觉得他可以尝试一下。 他看了很多洋人的小说,现在想让洋人,也看他们的小说! “凭什么只有我们看他们的小说?他们也可以看我们的小说!”谭峥泓道:“我这样做,还能让自己的英文学得更好。” “这是一个好主意。”桑景云道。 她不知道自己的小说,外国人会不会喜欢。 但谭峥泓愿意翻译,她求之不得。 作为一个作者,她肯定希望自己的作品,能被更多的人看到。 “桑小姐,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支持我!”谭峥泓很高兴:“我明日就去《新小说报》编辑部,让他们帮我问一问云景先生,看云景先生,愿不愿意将作品给我翻译。我以前从未翻译过作品,不见得能把这本书翻译好,但我可以请人帮我润色一番……” 谭峥泓早已想好要如何翻译这本书,他打算自己翻译好后,再请个洋人润色一下,然后拿去国外出版。 当然在那之前,要先得到云景先生的同意。 正好明天桑景云有事要去租界,他也就不来孤儿院了,干脆去一趟《新小说报》编辑部。 谭峥泓是真的很喜欢《真假千金》这本书,他喜欢孟佑,但更喜欢金月季。 他希望能有更多的人,看到这个故事。 桑景云道:“我相信云景先生一定会同意,应该还会很感激你。” 谭峥泓闻言笑起来,又道:“我要好好练一练翻译,以后说不定还能翻译别的东西!国外很多资料,在国内是没有的,我若是将那些资料翻译成中文,肯定能对国内的发展有助益。” “谭少,这是利国利民的事情,你若是做好了,一定会有很多人感激你,等我学好英文,我也要做翻译。”桑景云道。 现如今,他们国家跟国外的差距,非常大。 比如,世界上第一条地铁在1863年建成,而中国的第一条地铁,晚了一百年才建成。 若是他们能多翻译一些国外的资料,对国内的发展,确实是有很大益处的。 聊过之后,桑景云开始学英文。 谭峥泓却是拿出他放在孤儿院的《新小说报》,开始翻译《真假千金》。 见谭峥泓这么认真,桑景云对这部小说,也愈发重视。 曾经,这个世界上,只有他们国家能生产丝绸。 但后来,各种技术被窃取,其他国家,便也能生产丝绸。 墨染民国 第95节 桑家会破产,其实有一部分原因,是日本丝绸产量越来越高,以至于他们国家的丝绸产业,遭到一定程度的打击。 第60章 神秘身份 桑景云对丝绸这一块, 所知不多。 但她曾听桑元善说,日本如今的蚕丝产量,已经超过中国。 此时国内生产技术落后, 而且基本靠手工,日本却已经开始使用机器降低成本, 因此日本丝绸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很强。 丝绸一直很受西方人欢迎,现如今, 他们国家就依靠丝绸出口,换取大量外汇, 并从国外购入钢铁等, 武装自己。 而他们国家在做这些的时候, 日本应该也在做这些。 上辈子,桑景云还听家里长辈说起别的一些事情。 据说, 抗日战争开始后, 日本曾将他们国家大批品种复杂,质量不好的蚕种卖到中国, 又将中国的好蚕种掠夺到日本, 并大肆破坏江浙一带的育种工厂以及桑园。 当时, 他们村村民辛辛苦苦养出的蚕茧,价格还由日本人规定。 日本,是在蓄意破坏他们国家各种能挣外汇,或者能生产战略物资的产业。 这些事情, 她了解一番后, 可以在小说里提一提, 让那些有识之士提前警醒。 桑景云只是一个普通人,能知道的信息不多,但桑元善一直做丝绸生意, 有很多生意伙伴,她上门去问,应该能问到一些事情。 桑景云学到中午,就回了桑家。 桑学文正在做菜。 如今天冷,菜容易凉,桑学文就偏爱做炖菜。 今天他就做了香菇炖鸡,里面还放了笋干,又有一个萝卜排骨汤。 这两道菜做好,他就让桑钱氏去隔壁喊人吃饭,同时开始炒青菜。 青菜提前炒好会冷,他现在都不会提前做。 这段日子,泥瓦匠已经不在孤儿院干活,但孤儿院多了两个木工,所以吃饭的人依旧很多。 但他们家已经不会坐不下,那两个木工给孤儿院做了些桌椅后,先将之搬到桑家这边用着,如今他们家堂屋里,摆满桌椅。 最后一个上桌的菜,是糖炒年糕。 桑学文舍得用猪油,这年糕被煎得金黄,外皮焦脆,上面裹了糖浆和芝麻,一口下去,浓浓的满足感。 谭峥泓果然很喜欢,夸赞个不停。 桑景云也很喜欢,一口气吃了好几块,连米饭都没吃。 吃过饭,谭峥泓匆匆离开。 他现在要忙的,不止忙孤儿院的事情。 他采纳桑景云的意见,在那两个泥瓦匠建造好孤儿院后,组建了一个建筑队。 这段时间,他每天都让自己父亲安排给他的助理,带着建筑队的人,帮棚户区的百姓修房子。 棚户区的房子,大多是住在那里的人,自己找些木头茅草盖起来的,漏风又漏雨。 夏天还好,即便漏雨,也不会要人命。 但冬天漏雨,是会冻死人的。 于是,谭峥泓让泥瓦匠帮着把那些人的房子修一修,又在棚户区旁边盖了几间平房。 若是寒冬腊月有人房子坏了,可以到平房这边过冬。 今天下午,他打算过去看看成果,毕竟接下来两天,他都会待在租界。 谭峥泓这天在棚户区待到下午三点多,然后坐船往县城赶,又坐电车去租界。 等他回家时,天已经漆黑一片。 不过租界这边通了电,有很多灯光,他家的灯就亮着。 谭峥泓一进门,就瞧见自己父亲在餐桌前坐着喝茶。 谭大盛瞧见谭峥泓就笑起来:“吃了没?” “还没!爹,我快饿死了。”谭峥泓坐在谭大盛对面。 家里的佣人早已准备好饭菜,见他坐下立刻端上来。 谭大盛也刚回来,还没吃,就跟谭峥泓一起吃。 “还是家里的东西好吃。”谭大盛一边吃,一边询问谭峥泓孤儿院那边的情况,得知谭峥泓又没钱了,他还大手一挥,给了谭峥泓一百元。 谭峥泓道:“爸,我明儿个要去做一件事,兴许要花不少钱。” “什么事?”谭大盛问。 谭峥泓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爹,我想把云景先生的新书翻译成英文,这应当是要花钱从云景先生手上买版权的。” “新书?他之前的书写完了?”谭大盛问。 谭大盛看过《双面魔君》,还挺喜欢这书,但后来他很忙,也就不看了,想着等完结再看。 谭峥泓道:“对,他已经写完《双面魔君》,还写了新书。” “这两天我有空,正好可以看一看《双面魔君》,至于你要翻译他的新书这事儿,我找人陪你去问问,钱我来出。”谭大盛大手一挥。 谭大盛想为国家做点什么,但他其实还有别的想法。 他想做官。 之前他就曾联系清政府的人,想要以提供物资的方式,要一个官职做。 然而事情还没谈妥,清政府就没了。 这几年,他又联系了现在的政府。 他确实是来上海盖工厂的,但也会借着买设备,帮政府从国外买一些别的东西,偷偷运回来。 如今这事儿已经办成,他可以歇一歇。 “爹你真好,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爹!”谭峥泓立刻道。 谭大盛哈哈大笑,积攒的疲惫一扫而空,又给了儿子一百块钱。 等吃过饭,从谭大盛那里得到巨款的谭峥泓不仅给谭大盛端了洗脚水,还拿来《新小说报》,念上面故事给谭大盛听。 谭大盛自然不会拒绝,认真听谭峥泓念《双面魔君》。 不过,等时间来到八点,他就将谭峥泓赶走,让谭峥泓去洗漱睡觉。 至于他自己,则拿着谭峥泓整理好的报纸,靠在床上,慢慢地看。 谭大盛一直都是不爱看书的,但这本书给他的感觉,与寻常的书不一样。 他看这书,看得停不下来。 谭大盛已经许久没看这本书,攒下很多报纸,他看得又慢,不知不觉,就看到了后半夜。 他知道自己该睡了,但孟佑设了个局针对张四爷,眼瞅着就要成功。 不看完他睡不着。 谭大盛一直到看完整本书,才觉心满意足。 然后他就看到《真假千金》这个名字。 这是他儿子打算翻译的书,他再看点? 了解一下再睡。 谭大盛就这么继续看了下去,一直到所有的内容都看完,没得看了,才将报纸放下。 所以,金月季后面怎么样了? 谭大盛心里抓心挠肝一般难受,这天晚上做梦,竟然梦到谭峥泓被人换走,以至于早上起来时,发现自己身上被吓出了冷汗。 不过等醒过来,他就知道梦里的事情不存在。 谭峥泓长得像他,当初还是在自己家里生的,不可能被人换走。 他看了这书,还挺喜欢金月季这姑娘,他儿子就需要一个这么厉害的媳妇儿,不然将来会被人欺负。 谭大盛昨天很晚才睡,但早上依旧准时醒来,总共就睡了三四个小时。 因为没睡好,他有些头昏脑胀,好在今天没什么事情,他白天能睡觉。 下了楼,谭大盛就见自己儿子神采奕奕,已经在吃早饭。 他们家规矩少,吃饭并非一定要等人齐了才能吃。 “爹,今天的馄饨很好吃。”谭峥泓一边说,一边让佣人去下馄饨。 早饭是馄饨和生煎包,谭峥泓胃口好,吃了一碗馄饨外加十个生煎包,一边吃,还一边看报。 谭大盛问:“你有没有多买几份《新小说报》?” 谭峥泓道:“有,我每天都买五份,有的收藏有的送人,这份改天要带去孤儿院。” 谭大盛当即让人拿一份过来,看今天刊登的《真假千金》的内容。 谭峥泓有些惊讶:“爹,你不是连《双面魔君》都没看完?” 谭大盛轻咳一声:“昨天看完了。” 谭峥泓:“……”所以他爹昨天熬夜看小说? 谭峥泓很想马上就去《新小说报》编辑部,但这个时间,《新小说报》编辑部应该没人。 更何况,他爹说要找人陪他去,那人现在还没过来。 谭峥泓又翻译了一点《真假千金》,一直到快九点,他爹找的人来到他们家,他才和那人一起坐上黄包车,前往《新小说报》编辑部。 太平天国盘踞在江浙一带的时候,就有很多江浙富豪逃到租界生活,现如今,租界人口已经非常多,远比上海县城繁华。 这里来来往往,到处都是黄包车。 谭峥泓到了地方,就对车夫道:“赵叔,你在这里等我一会儿。” 墨染民国 第96节 “好嘞,小少爷。”赵叔开口。 他是在南洋的时候,就跟着谭大盛的老人,虽然年纪有些大了,但身手一点都不比谭峥泓身边的保镖差。 平日里,他都在谭家的宅子里歇着,偶尔才拉一拉谭峥泓。 谭峥泓告别赵叔,就跟谭大盛帮他找的人,一起走进《新小说报》编辑部。 黄培成一眼就看到了谭峥泓。 谭峥泓的穿着打扮不简单,就他这一身行头,有钱都不一定能买到。 黄培成并不是一个热情的人,遇到有钱人除外。 他笑着迎上去:“两位来我们报社有何事?” 谭峥泓道:“你好,我想找报社主编谈点事情。” “我就是报社主编,我叫黄培成。”黄培成自我介绍了一番。 “你好,黄主编,我叫谭峥泓。”谭峥泓也做了自我介绍,随即说了自己的来意:“黄主编你好,我是云景的读者,非常喜欢《双面魔君》和《真假千金》,我这次过来,是想购买《真假千金》的英文版权,我想将之翻译成英文出版。” 黄培成一开始听谭峥泓说他是云景的读者时,以为谭峥泓来找自己,跟其他人一样,是想要认识云景。 但他对云景的身份,一无所知。 黄培成正琢磨要怎么在说不出云景信息的情况下,跟谭峥泓搞好关系,就听到谭峥泓说他想要翻译云景的小说。 黄培成瞬间愣住。 现如今,国内懂英文的人比以前多了很多,从国外留学回来的人也不少。 这些人里,有很多会在业余的时候,从事翻译工作,将国外的资料翻译成中文。 也有人会将国外的小说翻译成中文,但非常少,而这样的翻译小说,售价非常昂贵。 黄培成怎么都想不到,竟然会有人想要将他们国家一本在报纸上连载的小说,翻译成英文出版! 外国人会喜欢他们国家的小说吗? 不,关键不是这个。 有人要把他们报纸上的小说翻译成英文,这可是天大的好事! 黄培成很惊喜,但也不敢随意答应:“谭先生,这件事我要问一问云景先生。” “这是应该的,我等着云景先生的消息。”谭峥泓道。 事情商量得很顺利,黄培成有心跟谭峥泓搞好关系,还问谭峥泓,要不要看《真假千金》还未刊登的内容。 这个故事,报纸上总共也就刊登了两万字,而他手上,还有四万字的存稿。 这些内容,他们报社的人都看过,他的朋友,以及一些非常喜欢云景的小说,专门找上门来,给他们报社捐了钱的人,也都看过。 昨日,一个一直在他们报社刊登广告的商人,就在他们报社,把后续内容给看完了。 谭峥泓很惊讶:“我可以提前看后续内容?” “自然可以,不过只有一部分。”黄培成道。 能提前看一部分,已经非常好! 谭峥泓当即表示自己想看。 黄培成也不耽搁,很快便将费中绪送来的手稿给了谭峥泓:“谭先生,这是云景先生的手写稿,不能带出我们报社,你只能在我们报社看。” “没问题!”谭峥泓一口答应,认真看起来。 而他带来的那个人,则跟黄培成商讨起购买英文出版权的各种章程。 商量好章程后,再跟云景说这件事,会正式一些。 谭峥泓到达《新小说报》编辑部的时候,桑景云和桑景英,已经将稿件给到洪永祥手上。 一并给洪永祥的,还有桑学文卤的猪蹄和蹄髈。 桑景云和桑景英每个周末到租界送稿件时,都会把洪玥的画稿带上,跟洪家也算是相互帮助。 但他们确实麻烦了洪永祥很多。 洪永祥是男子,送衣服鞋子这些不合适,桑景云就让桑学文做些吃的,她带到租界给洪永祥加餐。 这年头肉食不便宜,这也算是一份不错的礼品。 “多谢!桑叔卤的猪蹄真香!”洪永祥笑道,他最近手头紧,已经有几天没吃肉,这猪蹄对他来说,确实是好东西。 “我爹可是有秘方的。”桑景云也笑起来。 桑学文以前做纨绔时,会跟一些大厨打听他们的菜的做法。 这些大厨不一定愿意把秘方倾囊相授,但会给桑学文一个还算不错的方子,桑学文做的菜,口味也就不差。 桑景云给过稿件后,就打算去南城书局。 她要买新出的《西游记》连环画。 这部连环画桑景丽很喜欢,孤儿院的孩子也很喜欢,她每次来租界都会买。 “我与你们一起去吧。”洪永祥道。 三人就一起去了南城书局。 桑景云和桑景英在书局前面的书店买书,洪永祥则去找费中绪。 费中绪看到洪永祥,很是高兴,立刻伸手要稿件。 洪永祥将稿件给他后,他先把洪玥的画稿放一边,然后就拿着《真假千金》的稿件,去找南城书局的总编,和总编一起看更新。 洪永祥见状笑了笑,他在费中绪的座位上坐下,拿了费中绪桌上的书看。 放在费中绪桌上的,是南城书局印刷的《双面魔君》的第一册。 当然,书版叫《无名诀》。 《无名诀》这套书,不算标点差不多三十万字,南城书局分成五册来印刷。 这五册,每册都有不一样的封面,里面还有一些插画。 这都是洪玥画的,画里的人物非常帅气,让人忍不住想要多看几眼。 这书的内容和排版,也很讨人喜欢,更让人惊喜的,是这套书在印刷时,加入了全部标点。 洪永祥早已看过这书,翻开后,却还是不知不觉看下去。 “这书不错吧?”费中绪的声音响起。 洪永祥回过神:“是不错。” “这书一套五本,我们卖一个银元,是不是很划算?”费中绪又道。 这价格并不便宜,但如今市面上的书都很贵。 这套书用的纸张很好,还加入许多插图,一套卖一个银元,相当于一本书两角,是正常价格。 洪永祥叹气:“我想买一套收藏,得攒攒钱。” 费中绪笑起来:“我送你一套!” 洪永祥谢过费中绪,然后将桑景云交代的事情说了:“桑小姐让你跟《新小说报》那边说一声,若是有人想要翻译《真假千金》这部小说,可以同意。” “有人要翻译这部小说?”费中绪有些震惊。 现如今,也有一些他们国家的书被翻译成英文,但数量很少。 《真假千金》才写了这么几个字,竟然就有人要翻译? “要翻译这部小说的,是开孤儿院的那位谭少。”洪永祥道。 费中绪早已从洪永祥那里知道谭峥泓这个人,得知是他,也就不觉得奇怪。 有钱人家的小少爷就是任性! “我中午去《新小说报》那边转一圈,跟他们说一说这件事。”费中绪道。 洪永祥答应下来。 《新小说报》编辑部,谭峥泓拿着《真假千金》的手稿,有些恍惚。 云景先生的字跟他想象的不太一样,有些过于规整。 但这也说明云景先生是个细致的人。 而这几万字尚未刊登的小说,质量非常高。 里面有各种冲突,金月季还得到了俞少爷的看重。 谭峥泓越看,越喜欢金月季。 金月季在意识到父母不爱自己之后,并没有一味去祈求父母的爱,她会在心里想,你们怎么对我,那我也怎么对你们。 她一开始对父母充满期盼,后来却开始询问自己用的每一样东西的价格,打定主意以后要还回去。 总之,她的想法跟这个时代格格不入。 不过谭峥泓自幼接受西式教育,又接受了很多新思想,倒是能理解。 他有些恍惚,是因为他看到了俞少爷和金月季的互动。 他心里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谭峥泓看完后,正打算回家,谭大盛找来那人就道:“谭少,我们请黄主编吃顿饭?” 对,应该请黄主编吃顿饭!谭峥泓一口答应。 见谭峥泓同意,那人就去找了黄培成,说了要请黄培成吃饭的事情。 黄培成已经弄清楚谭峥泓的身份,知道谭峥泓是从南洋来的富商的儿子。 若谭峥泓真的把《真假千金》翻译成英文,那对他们报社,是有很大好处的。 黄培成欣然应允,正准备和谭峥泓他们一起离开,就瞧见了费中绪。 他当即表示自己还有些事情,让谭峥泓他们先过去,自己过会儿再去。 谭峥泓他们并无异议,先行离开,而黄培成笑着走向费中绪:“费编辑!可算是把你给盼来了!” 黄培成把费中绪带到自己办公室,照旧是一手给稿件,一手给稿费。 墨染民国 第97节 紧跟着,费中绪开口:“黄主编,云景先生让我跟你说一声,若是有人要翻译《真假千金》这本书,你可以同意。” 黄培成闻言一惊:“云景先生怎么知道有人想要翻译这本书?” 费中绪听到黄培成的话,就知道谭峥泓肯定已经找过黄培成。 之前跟他擦肩而过的少年,多半就是谭峥泓。 费中绪道:“她就是知道。黄主编,想要翻译这本书的人,就是刚才出去的那个少年吧?” 黄培成被惊得说不出话。 这件事刚发生,云景就已经知道,他们报社里,莫非有云景的耳目? 之前云景提前知道血吸虫病和钉螺的关系,黄培成就怀疑云景认识一些做间谍的人,现在,他怀疑自己报社里,或者报社附近,有云景的人。 他的一举一动,莫非都在云景的关注之下? 他以后行事,一定要小心,不能再打着云景的旗号,跟别人要好处。 黄培成心情复杂地去找谭峥泓他们,跟谭峥泓说了云景答应让谭峥泓翻译他的小说的事情。 谭峥泓喜出望外。 黄培成见状问:“谭先生,你跟云景先生,是不是认识?”他不笨,自然知道云景消息灵通还有个可能,那就是他认识谭峥泓。 谭峥泓道:“不认识,我要是认识云景先生就好了,我非常敬仰他。” 黄培成还是不太相信,又试探了谭峥泓一番,结果发现谭峥泓来上海没多久,认识的上海这边的文人,就只有他的国文老师张先生。 那位张先生黄培成是知道的,对方一直很活跃,参加了很多活动,肯定没时间像云景先生一样,一天写四千多字。 所以,谭峥泓应当是不认识云景的。 他报社里的人,到底谁有问题? 因为工作量增加,近来报社很多员工,都不得不加班。 但此刻,黄培成突然不敢再让他们加班。 桑景云并不知道,在某些人眼里,云景先生更神秘了。 此刻,她跟桑景英一起,遇到了桑景英的同学。 第61章 心意 桑景云和桑景英在南城书局买过书后, 就去了一家茶楼喝茶。 上回来茶楼时,桑景英舍不得花钱,这次却笑道:“姐, 今日我请客吧!” 他现如今靠着编写《水浒传》,每月至少有二十个银元的收入, 学校还会给他发两个银元。 他自觉应该养家糊口,因此每月会给桑钱氏二十个银元, 可即便如此,也还剩下几个银元可以花用。 现如今, 他的存款更是已达十元。 十枚银元对谭峥泓这样的有钱人来说是小钱, 但对桑景英来说已经很多, 他那些同学,到了月底常常连十个铜元都拿不出。 “好, ”桑景云笑着答应。 两人进茶楼后, 照旧要了茶水点心,可惜这会儿, 说书先生正在讲的, 并不是桑景云写的两本书, 而是另一本书。 这书听着也不错,桑景云听了一会儿,在说书先生歇息的时候,问旁边一个穿着长袍马褂, 捧着一个暖手炉的老人:“老先生, 这茶楼可有讲云景先生的书?我想听他的新书。” 那老人道:“你若要听《真假千金》, 得早些来,近来说书先生,都在早上念这书。下午似乎也有, 不过是他徒弟念,不如他念得好。” “原来如此,多谢老先生。” “不用谢,这书我也喜欢,每天早上都会来听,”老先生笑了笑,“那金家人当真气人,月季这姑娘,没有父母缘。” 大多数普通人,听故事那便是单纯听个故事,不会想太多,这老先生就是如此。 桑景云跟对方聊了几句,见他一个老大爷都喜欢这本书,放下心来。 她和桑景英一起吃了点东西,便往外走去,而他们刚出门,就遇上了桑景英的几个同学。 这几人都是十五六岁的年纪,瞧着很瘦很结实,在跟桑景英打过招呼后,其中一个额头上长了不少痘痘的人问:“景英,这是你姐?” 桑景英满脸自豪:“对,这是我姐。” 他现如今最崇拜的人,就是自己姐姐。 他姐写的小说,有那么多人喜欢,多厉害! 桑景英的同学不知道桑景云是云景,对桑景云自然没有崇拜之情。 但瞧见差不多年纪的漂亮女生,他们都有点不好意思,一个劲儿偷看桑景云,还你挤我,我挤你挤在一起。 挤了一会儿,那个额头长痘痘的人才再次开口,问桑景云和桑景英要不要跟他们一起玩。 “我们要回去了,”桑景英意识到了什么,站在桑景云面前,挡住他们的视线,“你们自己玩就行。” 这些人闻言很失落,一步三回头地离开。 回去的路上,桑景云关心了一下桑景英的学习生活。 桑景英在学校里过得挺好,一来他成绩好,二来他天天带报纸去学校,同学们看了他买的报纸,对他的态度自然很好。 现如今,他在班级里是领头人物。 “景英,如今这世道不安定,我们也就需要提前想一想未来。你也考虑一下,自己将来的路要如何走,”桑景云对桑景英道,“我们家现在不缺钱,你自己的收入,也可供自己去读好学校。” 桑景英道:“姐,我早已想过,我将来想做生意。我对做学问兴趣不大,倒是对赚钱很感兴趣,这约莫是家学渊源。” 桑景英想过要去别的学校读书,先读中学,再读大学。 他还特地了解了一番大学都教什么。 大学有文学院、法学院、自然科学院、医学院、农学院等。 他虽然在编写连环画并以此赚钱,但对文学兴趣不大,至于如今很热门的学医或者学法律,他也并无多大兴趣。 他出生在商人家庭,自幼耳濡目染,学的都是如何赚钱。 再加上有那么一段时间,他过得极为贫苦,他未来最想做的事情,是赚钱。 “姐,你以前说,我将来可以开珐琅厂,我觉得此事确实可行,不止珐琅厂,别的工厂我也能试着开。”桑景英眼睛很亮:“我们老师讲过肥皂的制作方法,姐你知道吗?有一口锅,有足够的原材料,就能生产出肥皂!我攒一些本钱,先开个小作坊,往后可以把生意慢慢做起来。” 桑景英的想法是对的,在桑景云上辈子,八十年代,有很多人都是从小作坊开始,慢慢把生意做大。 但此时,他们国家什么都缺,想开个小作坊没那么容易。 生意做大后,还可能直接被人抢走成果。 这年头那些开工厂的人,若没些来历,那便要做好日日被勒索的打算。 但其他行业同样很难。 两人回到县城,先去看阿兰奶奶。 阿兰奶奶瞧见他们很高兴,却没让他们进厨房说话,反而带着两人去了外头。 桑景云立刻就意识到,阿兰有话要跟他们说。 果不其然,到了外面,阿兰奶奶就道:“景云,我听说个事儿,洪家的小姑娘,在跟我们主家的大少爷议亲。” “阿兰奶奶,此事有问题?”桑景云问。 “倒也没什么大问题,我家大少爷人不错,只是我瞧着,大少爷是极不满这门婚事的。”阿兰奶奶开口。 阿兰工作的这户人家姓钱,钱家挺有钱,家风也不错。 钱家大少爷今年十八岁,已经不再读书,而是跟着父亲和祖父做生意。 现如今上海这边的商人,多是让长子继承家业,下面的儿子则督促他们读书,当然若是长子极有读书天分,那也可以专心学业。 很显然,钱大少在读书上,并无太大天分。 但他擅长交际,在打理生意上很有一手。 在上海县城,能继承家业的钱大少很抢手,原本轮不到洪玥。 只是钱大少之前的未婚妻生病死了,这事儿对钱大少多少有点影响,上海县城跟他适龄的女子,又大多已经定亲,钱家也就看上了洪玥。 但这位钱少爷,并不愿意按照父母的意愿娶洪玥,为这事儿,钱家已经吵过几次。 阿兰奶奶说完这个事情,又想到了什么:“我不该跟你们说这事儿,这种事情都是当父母的做主,即便你们知道了,又能如何?若是去跟洪家人说,说不定还要遭埋怨。” 桑景云活了许多年,知道阿兰说的是对的。 钱家处处都好,钱少爷本身也没什么原则性问题。 若是她跟洪家说了这件事,以至于洪玥和钱少爷的事情没成,将来洪玥另外嫁人日子过得不好,洪家就该埋怨她了。 她说了之后,如果婚事还是成了,他们更是会觉得她在挑拨。 “即便遭埋怨,也该说一声。”桑景英道。 桑景云看了桑景英一眼,对阿兰道:“阿兰奶奶,你放心,我不会多做什么,我就只跟洪玥的二叔说一声。” “这是个好主意!”阿兰觉得这个提议很好,又说了些钱家的事情。 钱大少最初,其实对这门婚事,并不反对。 但他跟着母亲去见了洪玥一回,便不肯了。 桑景云听说这事,想到了洪玥的模样。 洪玥胖乎乎的,脸上还有婴儿肥,瞧着有些孩子气。 这位钱大少见了洪玥后,若是一见钟情非洪玥不娶,那他绝对是癖好特殊的变态。 他对洪玥没兴趣,这才是正常情况。 这种事情,还真不好处理,只能跟洪永祥说一声。 从阿兰这里离开后,桑景云和桑景英去了洪掌柜那里,把洪玥的稿费和新出的《西游记》连环画给洪掌柜。 “麻烦你们了。”洪掌柜笑着道谢。 桑景云问:“洪掌柜,我的新书你看了吗?” 洪掌柜笑道:“看了,写得极好!” 墨染民国 第98节 桑景云跟洪掌柜聊了聊自己的新书,说起金月季的养父母强迫金月季嫁给一个傻子这事儿。 洪掌柜道:“这家人太狠毒,竟然把女儿往火坑里推!不过这样的人家也少,大多数人家,都会仔细打听过,给家里的女孩儿选个好归宿。” 桑景云听完笑了笑,跟洪掌柜告辞,到底没把钱家的事情告诉洪掌柜。 即便她说了,洪掌柜应该也不会当回事。 “景英,我写一封信,你明日把它拿去租界,给洪先生吧。”桑景云道。 她到底是个外人,而且钱大少本身没问题,也就不好插手太多。 她只能将这件事写下来,告知洪永祥。 这世间许多事情,都没有对错,实在是不好处理。 桑景英答应下来。 明天是元旦,今天晚上跨年。 若是在后世,今天肯定有很多人要过了晚上十二点再睡,不过现如今,大家都不在意这个。 之前的圣诞节,上海县城就完全没有过节氛围,即便谭峥泓,都没提起。 桑景云回到家,就开始写《真假千金》。 而桑钱氏,则在旁边指挥桑学文腌猪头。 今日,桑钱氏买了一个猪头回家,打算腌制起来,过年时拿来祭拜用。 “你拿了盐,用力揉这个猪头,把盐揉进去,这样猪头才不会坏,”桑钱氏给桑学文传授经验,“今天这是第一遍,过两天,等腌制出水,还要把水倒掉,再腌制一遍。” “奶奶,这样腌的猪头,会不会很咸?”桑景云问。 桑钱氏道:“不咸放不住,就要咸一点。” 也是,这年头跟后世不一样。 聊起过年,桑景云就顺道问了些过年相关的事情——她写书要用。 桑钱氏和桑学文说了一些事情,说着说着,桑钱氏突然感叹:“一眨眼都年底了,过了年,阿云就十八了。” 桑景云听到这话有些无奈。 上海这边,说年龄都说虚岁。 她不太喜欢虚岁这个算法,喜欢用实际年龄。 她这身体的原主农历五月的生日,今年刚满十六,但在桑钱氏他们嘴里,她已经十七岁。 二十多天后,她还会变成十八岁。 而在这个时代,人们会觉得虚岁十八的姑娘,年纪已经不小,即便不嫁人,也该定亲。 桑钱氏就再次开口:“阿云,你娘这个年纪,已经嫁到我们家了。” 所以,桑学文和陆盈,真的结婚太早了,桑景云觉得原主小时候身体不好,就是因为陆盈生孩子的时候,年纪太小。 她正想着陆盈,就听陆盈问:“阿云,你跟那位谭少走得近,他会来我们家提亲吗?” 桑景云一惊,随即道:“娘,你说什么呢?他怎么会来我们家提亲?” “可是,可是……”陆盈有些纠结。 她女儿日日去隔壁孤儿院,跟谭峥泓走得很近。 在孤儿院干活的泥瓦匠和木匠,都以为他们已经订婚。 钱表姑也私底下跟他们说过一次这事儿。 桑景云看陆盈表情,又看了一眼桑钱氏,意识到自己最近这段时间的行为,有些不符合这个时代。 在现代,她跟谭峥泓都是读高中的年纪,高中教室里,学生有男有女一起上课,没人会觉得这样不好。 但这个时代不是这样的。 这从现如今除女子大学以外的大学,只招男生就能看出来。 桑景云记得民国中后期,清华北大这样的学校,都是招女学生的,但这时还没有。 此时的男女之间,很注意距离,虽然也有特立独行的,但绝大多数情况,都很 “娘,我只是找谭少学英文,我们没关系。”桑景云道。 陆盈不说话了,桑钱氏道:“阿云,你年纪不小了,以后还是要注意点,免得外人误会。” “奶奶,我知道了。”桑景云开口。 她对现如今的社会环境,是真的不喜欢。 但大环境如此,改变需要很长时间,需要一场彻底的革命。 只是,她以后,难道不能再跟谭峥泓学英文? 这不行,她不想半途而废。 她总不能因为别人可能会说闲话,就放弃学一门本事。 大不了,她往后注意一点,跟谭峥泓学习时,让孤儿院的孩子也在旁边学。 想到这里,桑景云有些庆幸。 谭峥泓接受的是西式教育,应该不会想太多。 心情有些复杂,桑景云也就将这想法,写到了小说里。 书里的俞少爷是学医的,他觉得女性不应该太早结婚,应该在身体发育好之后结婚。 他在遇到有女子肚子受伤,因为医生是男人不愿意让医生缝合伤口,最终流血而死的情况之后,更是不解——贞洁难道比生命更重要? 最重要的是,只是给医生缝合伤口,这怎么就算失了贞洁? 这些,全都是应该改掉的陋习! 桑景云写这本《真假千金》,写了女性在这个时代会面临的种种事情,同时,也写了许多现代思想。 她已经有预感,等刊登出来的内容越来越多,她一定会挨骂。 挨骂就挨骂吧,在这个时代,就没有哪个文人没有被骂过,都是你骂我我骂你,大家骂来骂去。 租界,谭峥泓在请黄培成吃过午饭后,看到了云景刚送来的稿件。 他看得心满意足,到家后,便对自己父亲说了自己的猜测:“爹,我今日,似乎看到云景先生了。” 那位黄主编,在看到一个年轻男子后,就让他们先行离开。 之后,他不仅同意了让他翻译小说的事情,还给他看了最新的稿件。 谭峥泓觉得那个年轻人,应该就是云景。 可惜他当时没怎么看清对方的模样,也没打个招呼。 不过仔细想想,云景先生应该是不想别人去打扰他的,那么现在这样也很好。 他只要默默支持云景先生就行了! “然后呢?”谭大盛问谭峥泓。 “然后?”谭峥泓面露疑惑,又抓住自己的头发,一副纠结模样。 “你这是想去认识云景?你要是想认识他,我给你想想办法。”谭大盛道。 谭峥泓却摇了摇头:“爹,我不准备打扰云景先生,我纠结的是另一件事。” “什么事?”谭大盛问。 谭峥泓道:“爹,我喜欢桑小姐!” 谭大盛一愣。 谭峥泓见谭大盛发呆,立刻道:“爹,你可不能去找桑小姐的麻烦,也不能让别人去找桑小姐。” “你把我当什么人了?我还能去找一个小姑娘的麻烦?”谭大盛无语。 谭峥泓道:“爹,我就知道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爹,跟我那些同学的爹不一样。” 谭峥泓拿出自己的几个同学举例,有父母不顾他们意见,给他们定亲的,也有他们喜欢上某个姑娘后,父母去找那个姑娘的麻烦的。 而他在诉说他那些同学的父母太过分的同时,不忘夸谭大盛,说谭大盛多好多好。 谭大盛哭笑不得,问:“你怎么发现自己喜欢上人家的?” 谭峥泓道:“今天,我一口气看了七八万字的《真假千金》。” 书里,俞少爷喜欢上了金月季。 他也很喜欢金月季,他非常理解俞少爷喜欢金月季这事儿。 只是看着看着,他不可避免地想到桑景云。 他也不傻,很快就意识到,自己喜欢桑景云。 “桑小姐跟寻常女孩不一样,她很善良,也很聪明。”谭峥泓又开始跟谭大盛说桑景云。 以前他只简单说了一些桑景云的事情,这次却把桑景云让他弄个建筑队的事情,还有桑景云给他的孤儿院出各种主意的事情全都说了。 谭大盛听着,对桑景云愈发欣赏。 这姑娘想法很多,还聪明大胆。 这姑娘跟他儿子的相识是意外,从她以前给那些小乞丐送粮食,送木柴的情况来看,她也确实善良。 但她也不缺手段。 她捐地给孤儿院,多半是为了找人给他们撑腰。 张家虽然将十亩良田给了他们,但事后想点办法,比如花钱雇人去他们家闹点事,或者让佃农给他们找点麻烦,有的是法子将房子和地要回去。 但这位桑小姐将自家房子旁边的地捐出,拿来盖孤儿院,却让张家不好再找他们的麻烦,他们一家的名声也能好很多。 之后,她又让自己父亲给孤儿院的人做饭,给他们家增加了一份收入。 至于她主动找谭峥泓学英语…… 谭大盛觉得,这姑娘这么做,应该是意识到嫁给他儿子有好处,主动接近。 他并不介意这一点,他当年就是意识到和妻子在一起能改变自己的人生,才会追求自己的妻子。 墨染民国 第99节 也只有他这样善于抓住机会的人,才能把生意做大。 不过,他厌恶那些没有底线的人。比如有些人借着妻子发家,等有钱后,却抛妻弃子,这样的行为他就很唾弃。 这分明就是忘恩负义。 但这种事情,往往是男人在做。 女人嫁了人,生了孩子后,便一心为孩子了,几乎不可能抛夫弃子。 嗯,也有满心满眼只有感情的女人会被莫名其妙的男人骗走,但那桑小姐显然不是这样的人。 这位桑小姐是真的很聪明,接近他儿子时找的借口是学英语,如此一来,即便将来不能跟他儿子在一起,也学了一门技能。 说起来,他当年接近他妻子,找的理由就是让他妻子教他认字。 那会儿,他妻子认字也不多,为了教他,还认真学了许久。 谭大盛没把自己对桑景云的猜测告诉谭峥泓。 那本身,也只是猜测。 他听谭峥泓说完,就道:“峥泓,我比你还小的时候,就已经独自前往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艰难求生。我一直觉得,人这一辈子的路,要自己去走,不能靠父母拉着推着。你喜欢桑小姐,我不会干涉。” 谭峥泓心情雀跃,跳起来抱了谭大盛一下:“爹,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爹!” 谭大盛轻咳一声,他这个儿子,嘴甜这一点,特别像他妻子。 “爹,那你说我该怎么办?”谭峥泓又问。 谭大盛道:“你既然喜欢人家,就该有所表示,不能让人心里没底,这样吧,你找个时间,带着礼物去桑家拜访,看看他们的态度,顺便问问你那位桑小姐的想法。” 谭大盛提出这样的意见,是基于现如今国内的社会情况。 虽然一些年轻人嚷嚷着要自由恋爱,但大环境并非如此。 他儿子教桑小姐英文,两人相处时间挺长,这在外人看来,已经走得有些过于近了,若他们没点反应,那简直就是玩弄女性感情。 “这会不会太快了?”谭峥泓有点不好意思。 谭大盛道:“你们认识也有些时间,而且据我所知,桑小姐年纪不小。你若犹犹豫豫,说不定他们家,会把她许配给别人。” 谭峥泓想到桑景云会跟别人定亲,顿时急了:“爹,我明日就去买礼物,后日就去拜访!” 他之前没多想,现在却想到了洪永祥。 洪永祥尚未成亲,他总去桑家找桑小姐说话,莫非也喜欢桑小姐? 据他所知,很多人家在女孩十来岁的时候就会给她订婚,晚一点的,在十六七岁的时候,也会给她订下婚事。 他不能再拖延! 谭峥泓打算明日去买些礼品,后日就去问问桑小姐的想法。 桑小姐应该是不讨厌他的? 那些未婚小姐,都是不主动跟他说话的,桑小姐却主动找他,与他说了很多话…… 谭峥泓翻来覆去,一晚上没睡好。 第二天一大早起来,他就想去买礼品,但时间实在太早。 等到八点,他才和赵叔一起出门。 赵叔依然拉着黄包车,但谭峥泓没坐在上面。 这车,他打算拿来拉礼品。 谭峥泓买了两瓶酒,一只火腿,又买了一支进口钢笔,一些护肤品。 此时国内很多人,都用毛笔写字,但桑景云不爱用毛笔,平日里要么用铅笔,要么用蘸水钢笔。 他买的进口钢笔是可以储水的,比蘸水钢笔好用,他相信桑景云会喜欢。 买完礼品,谭峥泓准备回家。 今日是元旦,新年的第一天,他想陪一陪自己的父亲。 然而就在这时,他看到了桑景英。 桑景英平日里都在上学,他是遇不到的,但他在孤儿院那边待久了,见过对方一次。 他知道桑景云和桑景英偶尔会来租界,没想到能遇上! 不过这次只有桑景英,桑景云不在。 谭峥泓跟上去,同时在心里琢磨接下来要说的话。 然而还不等他琢磨明白,就看到桑景英来到《上海日报》编辑部门口。 桑景英是来找洪永祥的? 谭峥泓见状,连忙上前:“桑景英!好巧!” “谭少,好巧。”桑景英看到谭峥泓笑了笑。 他对谭峥泓印象很好,他们那一片,就没有对谭峥泓印象不好的。 “你怎么来这里了?是来找洪先生的?”谭峥泓问。 “对,我来找洪先生。”桑景英道。 “是有什么事情?” “我要给他一封信。”桑景英拿出一封信。 谭峥泓看到信封上写着“洪先生亲启”的字样,是桑景云的字。 桑景云给洪永祥写了信,让桑景英来送? 桑小姐该不会喜欢洪永祥吧? 谭大盛觉得桑景云对自己儿子有好感,所以才会跟自己儿子学英文,但谭峥泓不这么觉得。 桑景云学英文时非常认真,是真心学英文的。 桑景云还会教他一些东西,他有时甚至觉得,桑景云把他当晚辈。 所以,桑景云会不会跟洪永祥订婚? 谭峥泓站在桑景英身边等洪永祥。 洪永祥出来看到他们两人有些奇怪:“你们怎么来了?” “洪先生,我带了封信给你。信已经送到,我这就走了!”桑景英把手上的信给了洪永祥,转身离开。 洪玥这事儿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就不说了,让洪永祥自己看信。 而谭峥泓见桑景英走了,连忙追上去:“桑景英,等等我。” “谭少,你有事?”桑景英问。 谭峥泓道:“我要去孤儿院,我们一起走吧。” 他说完,就去赵叔的黄包车上拿礼品。 桑景英见谭峥泓拿的东西挺多,甚至还有一个火腿,就想帮着拿,但被谭峥泓拒绝了。 他给桑家送礼,哪能让桑景英帮着拿? “谭少,你拿这么多东西去孤儿院做什么?”桑景英问。 谭峥泓抱着火腿,轻咳一声:“这些是我自己要用……” 桑景英听他这么说,以为他是自己要吃,便不再多问。 谭峥泓这次没带保镖。 不过他不打算去棚户区,孤儿院那边还有他的两个保镖在,倒也不会有危险。 两人到上海县城时,已经十一点。 桑景英本打算走回家去,但谭峥泓坚持要租船:“我带的东西多,拿不动。” 桑景英看了一眼谭峥泓抱着的火腿和拎着的酒,还有其他杂七杂八的东西,答应下来。 两人坐船一起往孤儿院走,路上,谭峥泓找了几个话题跟桑景英聊,桑景英都兴致缺缺。 最后,谭峥泓就聊起云景先生。 这一聊,两人惺惺相惜,相见恨晚。 谭峥泓有心交好桑景英,还道:“桑景英,我已经跟《新小说报》谈妥,准备用千字两元的价格,购买《真假千金》的英文版权,因为这个原因,《新小说报》允许我提前看这部小说的更新,你以后要不要与我一起去《新小说报》编辑部看更新?” 桑景英道:“我要上学,怕是没时间。” “我们可以周末去,你姐肯定也想看,我们可以一起去!” 桑景英:“……”不,他们不想看。 第62章 告白 谭峥泓的行动力很强。 他看了《大头菜的一生》想要帮助上海县城的小乞丐, 就直接来到上海县城。 他想开孤儿院,就立刻开了一家。 昨天意识到自己的感情后,他也很快决定, 要跟桑景云说清楚。 今天,见桑景英帮桑景云给洪永祥送信, 怕被洪永祥抢先,他更是毫不犹豫, 跟着桑景英来了这边。 但真到了地方,他不免“近乡情怯”。 所以, 他去桑家拜访, 该说些什么? 谭峥泓心中忐忑不安, 话也就非常多:“桑景英,《真假千金》后面非常好看, 你想知道剧情吗?” 桑景英道:“谭少, 我喜欢自己看。”《真假千金》后面的剧情,他应该比谭峥泓更早知道。 “也好……桑景英, 你别叫我谭少了, 叫我谭峥泓吧。”谭峥泓又道。 桑景英觉得谭峥泓对他的态度, 有些过于热情。 墨染民国 第100节 但他之前没跟谭峥泓相处过,就只当谭峥泓一直是这样的。 也是,他周围人,都说谭峥泓人很好。 昨日, 桑钱氏和陆盈跟桑景云提起谭峥泓的时候, 桑景英不在旁边, 他平日里又都在上学,也就对谭峥泓跟桑景云的相处一无所知,对谭峥泓的印象, 只停留在开孤儿院的好心人上面。 桑景英有心跟谭峥泓交好,问起孤儿院的事情。 谭峥泓这段时间,一心扑在孤儿院上,对孤儿院的情况非常了解,也就滔滔不绝地说起来。 桑景英听得很认真,而这时,船到了孤儿院门口。 江来和一群孩子正在孤儿院门口玩,看到谭峥泓,立刻冲上来:“谭少!” “谭少好。” “谭少发大财!” …… 这些人七嘴八舌地说着,全都带着笑。 谭峥泓看到他们,心情放松不少,他拿出两角钱给船夫,让船夫在这边等他一段时间,然后抱着火腿小心翼翼地走到河埠上。 “谭少,我帮你拿东西。”江来立刻道。 “不用不用,我自己拿就行。”谭峥泓开口,深吸一口气,看向桑家大门。 所以等下见了桑家人,他该说点什么? “谭峥泓,你去我家吃午饭吧。”桑景英笑着邀请谭峥泓。 谭峥泓感激地看了桑景英一眼,跟着桑景英往桑家走。 之前,为避免桑学文跑出去,桑家一直大门紧闭,但近来已经不会这样。 大门虚掩着,桑景英推开门,就见自己父亲和桑景云都坐在堂屋门口的桌边,写着什么。 他姐肯定在写小说,他爹应该是在帮忙誊抄。 桑景英看到两人的时候,桑景云也看到了桑景英和桑景英身后的谭峥泓。 她很自然地收起自己正在写的稿件,把桑学文面前写的也收了:“谭少怎么来了?爹,你给谭少泡杯茶吧。” 桑学文闻言,立刻掀开锅盖,去舀锅里烧开了温着的水泡茶。 “我……”谭峥泓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而桑景英这时开口:“姐,我跟谭少还没吃午饭,家里有吃的吗?” “当然有。”桑景云道。 今天谭峥泓不在孤儿院这边,但孤儿院这里有他留下的保镖,木工也继续干着,那些人,中午依旧来他们家吃饭。 桑学文中午做荤菜时,会特地多做一些留着晚上吃,米饭也管够,因而现在都有剩的。 桑学文端了一杯茶给谭峥泓,立刻就去准备饭菜。 桑景云却好奇地看向谭峥泓。 谭峥泓这个时间点来孤儿院,还抱着个火腿,是来做什么的? 嗯,谭峥泓抱着的,应该是火腿?这东西是用纸包着的,她看不真切。 谭峥泓看了桑学文一眼,又看向桑景云:“桑小姐,我有话想跟你说。” 正常来讲,他想要娶桑景云,应该跟桑学文谈。 不,都不该是他跟桑学文谈,应该是他父亲跟桑学文谈。 但他觉得他若是真的这么干,桑景云会不高兴。 在桑家,做主的似乎也不是桑学文,而是桑景云。 既如此,谭峥泓便打算先问问桑景云的想法。 他抱着火腿的胳膊紧了紧,又道:“我们去外面说。” 桑家地方太小,在这里说话,所有人都会听见。 “好。”桑景云答应下来,跟着谭峥泓来到外面。 今天阳光很好,也没什么风,虽然气温不高,但体感上不怎么冷。 桑景云看着依旧抱着火腿,拎着一堆东西,似乎有些紧张的谭峥泓,问:“谭少,你要说什么?” 谭峥泓换了个抱火腿的姿势,支支吾吾的:“我,我……” 桑景云注意到,谭峥泓脸有点红,眼神躲闪。 若放在之前,她不会多想,但此时此刻,她突然就想到了昨日桑钱氏和陆盈专门跟她提过的事情。 谭峥泓莫不是喜欢她? 桑景云正这么想,就听谭峥泓道:“桑小姐,我喜欢你,你愿意嫁给我吗?” 说完,谭峥泓涨红了一张脸,却又专注地看着桑景云。 这是桑景云两辈子第一次被人当面表白,以前也有男人对她有好感,但很少有这么直接的。 他们多是跟费中绪一样的暗示,而她会不着痕迹地拒绝。 不对,谭峥泓这都不只是表白,他直接就求婚了。 桑景云看着面前青春年少的谭峥泓,想了想开口:“谭少,我暂时不想结婚,我至少要等二十二岁,才会考虑结婚的事情。” 桑景云知道谭峥泓喜欢自己这件事,自己要负一定责任。 她知道这个时代跟现代不一样,但她从小在现代长大,也就不会跟男人说句话就脸红害羞,更不会避着男人走。 当然,她并不觉得自己有错。 女性想要改变现状,必须大大方方走出去,大大方方跟人交流,真要连跟男人单独说句话都不行,那还谈什么争取权利,谈什么解放? 她没错,但谭峥泓以前应该很少接触同龄女性,现在他们相处多了,谭峥泓不可避免会对她有好感。 十七八岁,本来就是荷尔蒙爆发的年纪。 也因此,桑景云没说重话,而是委婉拒绝。 她以为谭峥泓会失望,不想谭峥泓道:“我其实也是这么想的!” 桑景云一愣。 谭峥泓又道:“桑小姐,我还要读大学,那就要四年,等四年后,我也二十二了!桑小姐你不想早早结婚的话,那非常好。” 他以前考虑过结婚的事情,当时就想着,肯定要大学毕业才结婚。 不过他现在这么说,也是不想被彻底拒绝。 这么想着,谭峥泓又看了桑景云一眼。 桑景云对谭峥泓这话,有些不知道要怎么接,最后道:“那我们现在说这件事,有些太早了。” “对,有些早了,桑小姐,我们以后还是像往常那样相处。”谭峥泓朝着桑景云笑了笑,被委婉拒绝的难受,这时已经彻底消失。 他能感觉到,桑景云说不想早结婚是真的。 既如此,就说明桑景云不会跟洪永祥在一起。 他还年轻,等桑景云二十二岁,他也只有二十三岁,洪永祥却不同。 再等五六年,洪永祥的年纪就太大了。 而他继续像现在这样跟桑景云相处,桑景云一定会慢慢喜欢上他。 桑景云得承认,谭峥泓这话,是符合她心意的。 她把谭峥泓当朋友,不想因为谭峥泓表白的事情,就跟谭峥泓不相往来。 但拒绝了别人还跟人做朋友,似乎有点渣。 谭峥泓又道:“桑小姐,我要说的都已说完,我们回去吃饭吧。” 确实该去吃饭,桑景云和谭峥泓往回走。 她之前,是没考虑过跟谭峥泓恋爱这件事的,毕竟谭峥泓的年纪,对她来说有些小。 但现在被谭峥泓告白,她却不可避免地想了想这件事。 其实,她若是要找对象,确实会找谭峥泓这样的。 毕竟谭峥泓长得帅,人也聪明,家里还有钱,个人条件很优越。 最重要的是,谭峥泓性格很好。 谭峥泓明显是从小被父母宠爱着长大,不缺爱的,他热情开朗,没有性格缺陷。 桑景云看小说时,会觉得那些偏执冷酷的男主很有意思,但真要选另一半,她更愿意选一个好相处,能给她提供情绪价值的男人,而不是需要她去哄,需要她提供情绪价值的男人。 此外,谭峥泓很善良,这也是一个很大的优点。 人都是会变的,她不能保证自己的另一半会一辈子喜欢自己。 上辈子,她父母就因为感情不和离婚,她身边的亲戚朋友,也不乏离婚的。 有些自私的男人在离婚后,不仅对前妻绝情,对前妻的子女也绝情。 但谭峥泓这样,对不相干的小乞丐都能心生同情,愿意花时间帮助他们的人,即便将来变心了出轨了,也做不出过分的事情,大概率会对她充满愧疚,会给她很多补偿。 而且谭峥泓最多出轨,只要他没有像桑学文这样被人算计吸毒坏了脑子,那家暴这样的事情,他是干不出来的。 桑景云想了很多。 她这人自幼独自生活,因而有些过于理性,喜欢在事前思考利益得失。 但考虑这些,应该没必要? 少年人的感情不稳定,搞不好过上几个月,谭峥泓就不喜欢她了。 她初中高中时喜欢的男生,现在连名字都记不起来。 而且谭峥泓喜欢她又如何?谭峥泓的父母不见得同意。 谭家那么有钱,他们家呢?虽然她现在赚了点,但这钱跟谭家根本不能比。 两人刚进家门,就见桑学文在盛饭。 瞧见他们,桑学文道:“中午的饭已经冷了,我就炒了一下。” 墨染民国 第101节 桑景云瞅了一眼,发现桑学文用他们家腌制的青菜和鸡蛋炒了米饭,又将中午的荤菜热了一下,饭菜挺丰盛。 “谢谢桑叔!”谭峥泓终于将火腿和别的东西放下。 他坐在桌边,开始吃青菜蛋炒饭,吃了两口后,还夸桑学文做得好吃。 桑学文盯着谭峥泓看了好几眼。 谭峥泓今天带着一堆东西来他们家,还拎着两瓶酒,他差点以为谭峥泓是来提亲的。 见谭峥泓把桑景云叫出去,他更是担心,就怕这臭小子对自己的女儿做点什么。 结果这两人没事人一样回来了……莫非他想错了? 谭峥泓吃了一海碗的蛋炒饭,吃完才想起自己辛苦带回来的礼品,对桑学文道:“桑叔,有人给我爹送了几个火腿,我家吃不完,我就拿了一个过来,给你们尝尝,这两瓶酒也是别人送我爹的,据说很好喝,你也尝尝。” “这不行……” “桑叔,这是新年礼物!更何况我家用不完,放着会坏。桑叔你就别客气了。” 桑景英听谭峥泓这么说,看了谭峥泓好几眼。 他记得今天刚见面时,有个黄包车夫帮谭峥泓拉着这些东西。 这不像是有人送他爹的,倒像是他刚买的。 谭峥泓又看向桑景云:“桑小姐,今天是公历一月一日,新的一年到来了!你这段时间学英文很努力,我作为你的老师,也给你准备了礼物。” 他说完,就拿出那支钢笔和一些护肤品:“桑小姐,新年快乐!” “这些东西太贵重了,我不能收。”桑景云道。 “要收的要收的,这对我来说不算什么。”谭峥泓朝着桑景云笑了笑,突然一溜烟跑了。 桑钱氏拿起火腿追上去,就见谭峥泓已经上了船,还在催船夫:“快点,我们快点走。” 船夫不明所以,但谭峥泓不像是干了坏事要逃命,他就用竹竿一撑,把船撑到了河中间。 桑钱氏目送这船远去,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她最终只能抱着火腿回去,然后问桑景云:“景云,谭少是怎么回事?” 桑景云想了想,决定实话实说。 看谭峥泓的样子,将来大概率还会来找她。 要是她不说清楚,她家里人或许会觉得谭峥泓在玩弄她的感情。 谭峥泓只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让对方背负恶名并不好。 “奶奶,他刚才说他想娶我。” 桑钱氏又惊又喜:“然后呢?” 桑钱氏对谭峥泓是很满意的,若是孙女儿能嫁给谭峥泓,她会非常高兴。 桑景云道:“我跟他说,我要等满了二十二岁,再考虑成亲的事情。” 桑钱氏愣住:“哪有这么晚成亲的?” 桑景云道:“奶奶你成亲不就很晚?我想在家里多待几年。” 桑钱氏心情复杂,又问:“那他怎么说?” 桑景云道:“他说他要读大学,也要等二十二岁才成亲。” 说完,桑景云觉得有谭峥泓这么个人在也挺不错。 在他们家日子过好了之后,桑钱氏就开始操心她的婚事。 她一直在想要如何拒绝,现在有个谭峥泓,他们应该就不会想着再给她介绍别人。 桑钱氏一脸纠结:“阿云,就算你想晚点成亲,也可以早点把亲事定下……” “奶奶,不着急。”桑景云道。 桑景云主意很大,桑钱氏到底没再说什么,只是瞪了桑学文一眼。 她觉得她孙女儿不想早早嫁人,肯定是惦记着这个家,至于为什么惦记这个家,还不是因为桑学文太没用? 而桑景英,这会儿已经傻了:“谭峥泓竟然想娶我姐?!” 他把谭峥泓当兄弟,谭峥泓想当他姐夫? 桑景英之前觉得谭峥泓挺好的,这会儿却嫌弃起来,觉得谭峥泓配不上自己姐姐。 他姐姐可是云景!是谭峥泓崇拜的云景! 桑景英有满肚子的话想说,可惜家里人并不想听。 桑钱氏还道:“景英,你去给你妹妹念书去,别在这里待着。” 桑景英道:“我不走!” 桑钱氏想了想道:“随你。” 她等晚上,再问问桑景云的想法,现在没必要说太多。 桑景云见状,拿出谭峥泓送的钢笔研究了一番,吸饱墨水后继续写《真假千金》。 虽然在拒绝了别人的情况下,收别人的礼物不太好,但她确实需要一支用起来更方便的钢笔。 大不了以后想办法还礼。 桑钱氏见自己孙女儿一副平静模样,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算了,她孙女儿比她聪明,还是让她孙女儿自己拿主意。 桑家人心情复杂,谭峥泓却是高高兴兴地回了租界。 谭大盛今日在家,见儿子喜滋滋地从外面进来,问:“你的桑小姐答应要嫁给你了?” 他已经知道谭峥泓拿着礼品去桑家的事情了。 谭峥泓道:“没有,桑小姐不想那么早结婚,她说要等二十二岁以后再结婚。” 谭大盛闻言一愣,他还以为桑景云会紧紧抓着自己儿子,想法子尽快嫁进来,竟然不是? 说要二十二岁再结婚,这相当于拒绝。 “到底怎么回事?”谭大盛问。 谭峥泓道:“桑小姐想先读书,爹,我本身也是要读大学的,晚点结婚挺好的。” 谭大盛道:“随你。”他话这么说,却已经在琢磨要想法子见一见桑景云。 他对这个小姑娘,越来越好奇。 谭峥泓的告白并没有对桑景云产生多大影响。 洪家,洪玥却因为自己的婚事,心情不太好。 钱大少见过洪玥,洪玥自然也是见过钱大少的,那次,本就是让他们相看一下。 洪玥还记得钱大少看到自己后,眼里的失望。 她知道自己长得不好看,她脸挺大的,还有点胖,不久前,就有亲戚家的小男孩喊她“胖姑娘”。 现在钱大少不喜欢她,她还要嫁给钱大少吗? 如果是以前,洪玥会听自己母亲的话,想办法讨好钱大少,抓紧这门婚事。 毕竟这门婚事很好。 但现在她自己能赚钱,她不愿意再去讨好别人。 然而她不愿意没什么用,他们家的人,都很喜欢钱大少,她爷爷也一再告诉她,这是一门好亲事。 洪玥拿出报纸,把《真假千金》重新看了一遍,又默念了几遍金月季说的话,和金月季心里的想法。 她有点羡慕金月季。 但她做不到像金月季这样,一来她家里人对她挺好,她不可能不管他们的意见。 二来,她没有勇气去走一条不确定的道路。 桑景云这天晚上,跟桑钱氏聊了聊。 她说女性十几岁的时候,身子骨还没发育好,生孩子对母亲和孩子都不好。 她又说谭峥泓想娶她,或许只是谭峥泓的个人想法,谭家不见得会同意。 “奶奶,若是我一口答应,而他父母不同意,那会非常尴尬,不如再等等。” 桑钱氏听完,觉得很有道理:“确实该等等。” 桑景云笑了笑,不再把心神花在这件事上。 现如今他们国家乱成这样,总纠结感情上的事情,没什么意思。 第二天早上,桑景云写完两千字,正准备去隔壁,就听到敲门声,随即,谭峥泓的声音响起:“桑小姐,我来教你英语!” 谭峥泓今天来早了。 而他主动来找桑景云,是怕桑景云因为他昨天的告白,刻意躲着他。 他经过一晚上的思索,已经想好接下来要如何做。 昨日桑小姐虽然拒绝了他,但看得出来,对他并不讨厌。 既如此,他完全可以继续追求桑小姐,争取在桑小姐二十二岁时,成为桑小姐的结婚对象。 桑景云把自己正在写的稿件放好,就见谭峥泓推开院门进来。 他拿着几本书,拎着一个食盒,见了她就笑起来:“桑小姐,我给你带了一些我家乡的点心,这些点心刚蒸熟的时候最好吃,我就带了生的,你可以让桑叔帮你蒸一下。” 他说着,将食盒放在桌上,拿出里面的点心。 这些点心,都是虾饺之类广式早茶常吃的,一个个非常精巧,看着就知道味道不会差。 这东西坚决不收也没什么意思,桑景云道:“我这就让我爹蒸一下,谭少你也吃一点。” 《真假千金》这本书,她可以把英文版权免费给谭峥泓,就当是感谢谭峥泓教她英文,以及送她各种东西。 这年头请个老师教英文真的很贵,谭峥泓给她的英文学习资料也不便宜。 墨染民国 第102节 第63章 《无名诀》开始出售 谭峥泓见桑景云对待自己的态度一如既往, 心情大好。 他把食盒拿给桑学文,又拿出怀表:“我家厨娘说了,水开后蒸十五分钟, 这些东西就能吃,桑叔, 我帮你看时间。” 桑学文看了谭峥泓一眼,开始烧水。 谭峥泓又来到桑景云面前, 笑眯眯地问她英文学习进度。 桑景云看了谭峥泓一眼,拿出自己学英语用的本子, 问谭峥泓上面标注的一个单词要怎么念。 等学会这个单词, 她又让谭峥泓用这个单词写个常见的句子, 方便她理解。 她会把这个句子背下来,将来跟人交流时, 直接运用。 桑景云上辈子学英文是为了考试, 如今学英文,却是为了能跟说英语的人交流。 两人正学着, 陆盈带着桑景丽从外面回来。 桑景丽脸蛋红扑扑的, 脸上满是笑容, 明显在外面玩得很开心。 这段时间,隔壁孤儿院里住了很多孩子,但桑景丽并不跟他们玩,依旧跟附近农户的孩子一起玩。 这也是桑景云要求的。 桑景云同情那些孤儿, 但她不得不承认, 这些在外面流浪了很久的孩子, 是存在一些问题的。 比如他们中很多人,已经习惯小偷小摸。 桑景丽有很多玩具,口袋里还有零食, 她跟附近农户的孩子一起玩,那些孩子并不会上来抢夺,而是乖乖等着,等桑景丽分给他们。 孤儿院的孩子却不同,他们大概率会把桑景丽的玩具和零食偷光抢光。 正好点心已经蒸好,桑景云就把桑景丽叫过来,让桑景丽跟他们一起吃。 “姐,这点心真好吃!”桑景丽吃了一口,特别惊喜。 桑景云摸了摸她的小脑袋:“喜欢你就多吃点。” 桑景丽乖乖点头。 桑景云自己也吃了点,然后对着谭峥泓道谢,又道:“我们去孤儿院吧。” 谭峥泓点点头,和桑景云去隔壁,还问:“桑小姐,你喜欢吃什么?我明儿个再给你带。” 桑景云道:“我不挑食,但你不用天天给我带吃的,” “我想给你带,”谭峥泓道,“给你带吃的,我会很开心。” 桑景云见他满脸真挚,忍不住笑起来:“你这样的,容易被人骗钱。” 谭峥泓却不这么觉得:“怎么会?我很聪明!” 桑景云没感觉出来。 谭峥泓到了孤儿院这边,就开始处理各种杂事,顺便让自己的保镖给孤儿院的孩子读最新的《西游记》连环画。 他在孤儿院这边放了整套的连环画和报纸,虽然这些孩子看不懂,但放着这些,能激励他们去学认字。 至于为什么不是他去读,他不会吴语,孩子们听不懂他读的东西。 保镖认字不多,只能读读连环画,《真假千金》这个故事,是桑景云给这些孩子读。 她花了二十分钟读完今天的更新,又给他们讲了一些道理:“金月季想读书,是因为读书能改变命运,你们若是识字,将来就能当掌柜,若是不识字,就只能去拉黄包车,卖苦力,等没了力气,便也没了收入。” 对这些小乞丐来说,能拉黄包车都是好的。 但很显然,当掌柜更好。 这本书里写的生活,是他们以前完全不了解,从未见过的,他们也想过那样的生活,对读书,便也充满期待。 桑景云跟他们说了一会儿话,就回去复习自己的英文。 学着学着,谭峥泓突然道:“等过了年,就会有先生来孤儿院教书。可惜一个先生,最多教几十个学生,不然,孤儿院附近的孩子,也能让他们来读书,学认字。” 谭峥泓这段时间每天生活在乡下,对周围农民和佃户的生活,便也有了些了解。 他们的生活比棚户区的人要好一些,但没有好太多,他们的孩子,也都没有机会读书。 桑景云道:“你可以让孤儿院那些较为聪明的孩子在学了认字后,去教附近的孩子读书,这样还能帮他们巩固学到的知识。” 现阶段要做到让每个人都受教育,并受到公平教育,是不可能的。 按照桑景云的想法,实在不适合读书的那些孩子,干脆教他们手艺,适合读书的孩子,再好好培养。 现代的孩子,除了语文和数学外,还要学很多别的课程,这个时代却不同,这些孩子只需要学语文和数学。 既如此,老师教一上午,已经足够。 下午可以让适合读书的孩子去教别的孩子读书,那些不适合读书的孩子,就学手艺或者做点能挣钱的手工活。 “确实可行!”谭峥泓道。 桑景云闻言,又说了说自己的另一个想法:“那些孩子做手工、学手艺或者帮忙上课,都可以给他们记工分。他们在孤儿院,可以用工分换食物或者别的东西,等他们长大,他们剩余的工分,还可以兑换成钱给他们。” 这其实就是个奖励机制,可以让这些孩子,有努力的动力。 至于为什么不给钱……给钱容易让孤儿院出现贪腐行为,而且钱给到这些孩子手上后,他们之中或许会出现争抢、偷盗这样的行为。 “桑小姐,你太聪明了!你怎么知道这么多!”谭峥泓眼睛放光,满脸崇拜。 桑景云还挺受用。 桑景云和谭峥泓商量孤儿院事项的时候,洪永祥回到县城,来到洪家纸铺。 洪掌柜看到二儿子,立刻念叨起来:“永祥,你看阿玥都要定亲了,你什么时候成亲?你也别太挑,早些娶个媳妇儿,生几个孩子才是正事!等你成亲,我也算完成任务了。” “阿玥要定亲了?定的谁?”洪永祥问。 他从桑景云写的信里,已经知道大概情况。 但不能让自己父亲知道桑景云告密的事情,以免自己父亲迁怒桑景云。 洪掌柜道:“是钱家的大少爷,钱大少是个有出息的,阿玥嫁给他,这辈子就不用愁了。” 洪永祥问:“钱大少和阿玥相处过吗?相处得可好?” 钱大少不喜欢洪玥这件事,洪掌柜并非一无所知。 他避而不谈,说起别的:“钱家太太和老太太,都很喜欢阿玥。” 洪永祥追问:“钱大少呢?” 洪掌柜道:“他还小,又知道什么?阿玥这么聪明,他迟早喜欢上阿玥。” 洪永祥听到这话有些无奈:“爹,你让阿玥和钱大少多相处几次,免得阿玥嫁过去后,与钱大少处不好。” “哪有没成亲就相处的?你就知道瞎折腾!你有空关心阿玥的婚事,不如想想你自己!” 洪永祥被自己父亲一顿训斥。 也是巧了,今日家里佣人忙,洪永祥的大嫂亲自来送饭。 听到洪永祥的话,她脸色难看,话里话外讽刺洪永祥,说洪永祥是嫉妒他们,见不得他们好。 洪家还未分家。 因洪掌柜对洪永祥很好,洪大嫂对这个小叔子一直有敌意,就怕洪掌柜分洪永祥一大笔财产。 洪永祥不敢再提这件事,转而说起别的:“爹,大嫂,我这次过来,其实是为了阿玥的事情,等《西游记》连环画画完,那边还有一部《水浒传》的连环画要她画。” 这是好事儿!洪掌柜很高兴。 洪大嫂却道:“这《水浒传》,能不能让阿旭画?阿旭已经学了许久画画,先生一直夸他画得好。” 洪永祥说人家想让洪玥画,但洪大嫂还是把洪永祥带回家,拿出洪旭这段时间画的画给洪永祥看,大力推销洪旭。 洪永祥看着洪大嫂拿出来的那些画,很是无奈。 那先生教洪旭画的,是水墨画。 洪旭学得还行,将那些猫儿鸟儿画得很好,但连环画的插图,要的不是这样的画。 “你看,阿旭画的,比阿玥画的好多了。”洪大嫂道。 女儿能挣钱,她是开心的,这几个月,她都不让洪玥做别的,只让她专心画画。 但洪玥已经挣了许多钱,足够做嫁妆,这赚钱的路子,她便想给儿子。 洪永祥道:“大嫂,书局要的不是这样的画,洪旭画的这些画不好印刷。” 洪永祥给洪大嫂解释了一番,洪大嫂只能放弃自己的打算,同时看洪永祥愈发不顺眼。 洪永祥也不好跟洪大嫂计较,只能当听不懂她说的那些别有意味的话。 他去见了洪玥,询问洪玥对婚事的看法。 洪玥道:“小叔,我若是不嫁人,又该如何?” 洪永祥闻言叹气。 洪玥若不想嫁人,怕是只能离家出走。 但对她来说,离家出走可能会遇到更糟糕的情况。 洪永祥只能道:“你一定要坚持画画,有点事情做,便不会整日惦记后宅的事情,以至于心情抑郁。” “小叔,我会的!”洪玥一脸认真。 洪永祥又道:“我等会儿去见钱大少,给他送一套《西游记》连环画,再送他一套新出版的《无名诀》,他若喜欢看,你就告诉他那插图都是你画的,到时他一定会喜欢你。” “谢谢小叔。”洪玥听说这事儿,喜上眉梢。 当天下午,洪永祥就去钱家拜访,见了钱大少。 钱大少不喜欢洪玥,对洪永祥这个记者倒是很热情。 认识个记者,对他们这些生意人来说不是坏事。 他将来若要在报纸上打广告,说不定就可以走洪永祥的路子。 洪永祥笑着跟钱大少聊了几句,送了钱大少两套书。 钱大少是识字的,但他不爱读书,更不爱看书。 墨染民国 第103节 《双面魔君》很火,但他从未看过,对《西游记》也没什么兴趣。 洪永祥送的书,他觉得全无用处,只是他为人圆滑,倒也不会失礼,也就说了些好听话。 洪永祥能看出钱大少的想法,也就没说洪玥画画的事情。 对一些新式文人来说,女子会画画能挣钱,是很大的加分项。 但对那些思想封建的人来说,女子做这些事情,反而让他们不满。 洪永祥离开后,钱大少随意翻了翻手上的那些书。 他对看书一点兴趣都无,连听书都不喜欢,因而翻过后,就让人将之放进书房,再不去管它。 洪永祥手上这一整套的《无名诀》,是费中绪送的。 在《双面魔君》尚未写完时,南城书局就已经开始加班加点,排版印刷《无名诀》。 如今,印刷还在继续,但成品也已经有了一批。 南城书局,打算在明天,也就是公历1月3日,农历十二月初十这日,在上海出售第一批书。 后续印刷装订的书,再送去其他城市出售。 其实都不用他们送,自会有书商从他们这里购买书籍,送去其他城市售卖。 洪永祥回到租界,就去了南城主角。 他到达时,费中绪嘴里叼了一根烟,正在忙碌。 洪永祥问:“你何时忙完?我请你吃饭。” 费中绪道:“快好了,你先等我片刻。” 洪永祥在旁边等待,费中绪则喋喋不休说着《无名诀》的出版事宜:“现在我们书局正乱着,不停印刷,不停装订,为此多雇了许多人。我昨日,还去《新小说报》那边,让他们帮忙打广告……” 洪永祥等他忙完,便与他一道去吃饭,还破天荒喝了不少酒。 但他没说洪玥的婚事,这种事情拿出来说,总归不太好。 他只让费中绪再送他一套书。 费中绪答应下来,同样喝了许多酒。 但他并不愁苦,反而兴致昂扬。 《无名诀》这本书开始售卖后,他能拿提成。 提成应该不会少! 第二日,便是《无名诀》开始售卖的日子。 南城书局的编辑,平日里上班都晚,要八点才到书局,但这日,不过早上六点,就齐聚书局。 书局人手不够,因而今日,他们这些编辑,都要负责卖书。 这书在上海极受欢迎,今日的《新小说报》上,还刊登了广告,来买书的人一定很多! 第64章 增加的内容 谭峥泓一大早起来, 就去了厨房,问自家厨娘:“王婶,牛肉丸做好了吗?” 厨娘笑着开口:“少爷, 已经做好了。” “那就好,等会儿给我装一些, 我要送人。” 厨娘笑着答应,同时将今日的早餐端出来, 给谭峥泓吃。 谭峥泓在吃饭时,顺手打开《新小说报》。 虽然已经在编辑部看过《真假千金》的后续内容, 但他不介意再看一遍。 谭峥泓一边吃一边看, 等报纸翻到最后一页, 突然看到《真假千金》结尾处有个广告。 《双面魔君》改名为《无名诀》出版,今日开始出售! 这广告还说, 书里增加了一些报纸上没有的内容。 谭峥泓知道《双面魔君》会出版, 但他不知道今天就能买到书。 三两口吃完早餐,谭峥泓就往外跑去。 他要去买书! 谭峥泓到达南城书局时, 天刚亮。 但南城书局, 已经有许多人在。 有些是跟谭峥泓一样, 看了报纸知道《无名诀》今天发售,因而匆匆赶来的。 也有一些,是早就知道这件事的。 在报纸上打广告要钱,南城书局之前并未在报纸上打广告。 但他们书局门口, 早两日就已挂出告示, 讲明会在今日出售《无名诀》的事情。 因此, 现下还早,但书局门口,已经排起长队。 谭峥泓急着买到书好赶去县城, 就想着要不要让前面的人帮忙买。 但这样对后面排队的人,是有些不厚道的。 正想着,谭峥泓就听到有人开口:“大家排好队,今日《无名诀》这书,每人限购两套。” 谭峥泓盯着这人看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 限购一事,是他没想到的,值得庆幸的是,他出门时,带了两个保镖。 谭峥泓乖乖排在队伍最后,又给两个保镖每人两个银元,让他们一人买两套。 这样加上他自己的,便有了六套书,可以拿来送给桑景云桑景英他们。 赶明儿,他还可以让家里佣人过来,多排几次队,多买几套书。 他之前给自己在南洋的同学寄了报纸,这次干脆给自己曾经的中学,捐几套书。 他要支持云景先生! 这么想着,谭峥泓又看向那个正在维持秩序的人。 那人正是费中绪。 他昨晚喝了酒,今天又起太早,就有点没精神。 为此,他主动来外面吹冷风。 感觉到有人盯着自己看,他便望过去,然后就瞧见一个十七八岁,个子挺高的年轻人。 费中绪对这人有点印象,他记得这人曾来南城书局买《西游记》连环画,出手非常大方。 这是老熟人,费中绪朝着对方笑了笑。 谭峥泓对上费中绪的笑容,心情无比激动。 他瞧见费中绪后,便记起费中绪是他去《新小说报》编辑部那日瞧见的人,毕竟对方今日穿着的衣服,与数日前一模一样。 谭峥泓清楚记得,黄主编在接待过这个人后,就说可以将《真假千金》的英文版权卖给他。 这人能帮云景先生做主,他或许就是云景先生! 谭峥泓想上去打招呼,但云景先生一直在隐藏身份,他贸然拆穿,可能会让对方不悦。 压下心中的兴奋之情,他乖乖排队,同时一直盯着费中绪看。 费中绪被谭峥泓看得浑身不自在,他身上应该没有不妥之处?为何这人一直盯着他? 此时,排在谭峥泓面前的人正在说话:“没想到《双面魔君》这书,竟然这么快就出了!” “我也没想到,它不久前刚在报纸上刊登完,我还以为出书要等几个月。” “南城书局,怕是很早就已经开始印刷此书。” “据我所知,有很多书局想要出这套书,也不知道云景先生为何会让南城书局出这书。” “云景先生应该跟南城书局有交情。他编写的《西游记》连环画,就在南城书局出售。” “云景先生跟南城书局的关系肯定很好,不然也不会为出书版多写一些内容。” …… 谭峥泓听完他们的谈话,又看了看不远处的费中绪,有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感觉。 云景先生在南城书局工作,所以才会给南城书局这么多机会! 今天的云景先生看着有些没精神,他是不是熬夜写书了? 谭峥泓其实不能确定费中绪是云景先生,可就算费中绪不是,他跟云景先生,应该也是有关系的。 见一个报童在来回转悠,吆喝着卖报,谭峥泓便把人叫住:“你帮我排个队,我给你两个铜元。” 这个小报童刚开始卖报,他不太会吆喝,就卖得很少,这会儿抱着报纸,在寒风里瑟瑟发抖。 听到谭峥泓的话,他连连点头,非常高兴。 两个铜元已经够他吃两顿饱饭! 谭峥泓让这个报童帮忙排队,自己则去了附近一家早餐店,要了一碗热豆浆,又要了两笼小笼包。 他端着豆浆和包子回去,对费中绪道:“这位先生,你是南城书局的编辑吧?我们见过几次!你们这么早就开始忙活,辛苦了,吃点热乎的!” 他说着,就将豆浆和一笼包子给了费中绪。 费中绪不明所以。 谭峥泓却已经回到自己的位置上,把剩下那笼小笼包给报童:“这包子给你,你吃完后,帮我把碗和蒸笼还回去。” 小报童惊喜万分,飞快地吃起来。 费中绪见小报童已经开吃,便也吃起来。 他今日起床后,还什么都没吃,确实有些饿了。 包子和豆浆下肚,费中绪浑身暖和,心情也好了许多。 墨染民国 第104节 而这时,终于轮到谭峥泓进铺子。 来买书的,都是读书人或者大户人家的下人,很守规矩,因而队伍挪动的速度很快。 谭峥泓进去后,就说自己要买两套书。 南城书局的编辑先给他拿书,又用绳子将书捆起,方便他拎着:“买回去后,若是发现这书有问题,可以来书局调换。” “好!”谭峥泓点点头,拎着书出去。 费中绪见他出来,笑着跟他打招呼,又从怀里掏出几张书签给他:“谢谢你的包子和豆浆,送你几张书签。” 谭峥泓看了眼,发现那几张书签上印了一个古装少年,外加几句《双面魔君》里的话。 费中绪道:“这是我自个儿印的《无名诀》的书签,一般人没有。” 这是他晚上值班室闲着没事印的,平日里自己就拿这个做书签。 这个小伙子喜欢《双面魔君》,应该也会喜欢这个书签。 谭峥泓自然是喜欢这书签的。 想到面前的人可能是云景先生,他更是兴奋:“谢谢先生!我很喜欢!” “你喜欢就好。”费中绪笑起来。 谭峥泓宝贝地将书签放进怀里,又问:“先生,你叫什么?你在南城书局工作?” 费中绪道:“我叫费中绪,是南城书局的编辑。” “费先生,我叫谭峥泓,”谭峥泓笑起来,“我今日还有事,改日再来拜访您!” 费中绪是个喜欢交朋友的,他以为谭峥泓跟他一样,笑着答应。 谭峥泓从南城书局离开,叫了黄包车直奔电车站,又匆匆往上海县城赶。 他今天,本是打算像昨天一样,早早去孤儿院的,但因为买书耽搁了一段时间,以至于到孤儿院的时候,比平日里要晚一些。 好在不是特别晚。 谭峥泓见钱表姑在门口择菜,就问:“钱婶子,桑小姐在哪里?” 钱表姑能听懂谭峥泓说的简单的话,指了指孤儿院:“在里面。” 谭峥泓闻言,高兴地往里冲:“桑小姐,你看我给你带了什么过来!” “什么?”桑景云问。 谭峥泓拿出两套《无名诀》给桑景云:“桑小姐,这两套书送给你!” 桑景云知道《无名诀》早就在印刷了,但她没想到,这么快就会出版。 在现代时,要出一本书,可是非常慢的。 不过这个时代出书不需要审核,不需要书号,确实会快很多。 按照桑景云跟南城书局签的合同,南城书局要给她五套样书。 没想到样书尚未拿到,她先拿到了谭峥泓送她的书。 桑景云没看过这书,接过看起来,然后便有些惊喜。 民国初年,书籍的装订工艺远不如后世,因而很多书是有些粗糙的。 但这套书用的纸张质量很好,封面材质也很好,里面的插画更是精美。 桑景云相信,这套书会很有收藏价值。 “桑小姐,这书结尾,有新增内容!”谭峥泓道:“我在电车上已经看过,你也可以看一看。” 新增内容大概有一万多字。 里面有天下太平后,对百姓幸福生活的描写,也有后世人对孟佑的评价。 谭峥泓不知道别人看到这些如何想,反正他特别喜欢,在电车上时,来回看了好几次。 桑景云道:“我等会儿再看,我们先学英语。” 听桑景云这么说,谭峥泓敬佩万分。 桑小姐真是一个热爱学习的人!竟然能忍着不看小说先学习! 谭峥泓教桑景云学英语,等桑景云学过一阵打算休息时,他才道:“桑小姐,我今天在南城书局看到了一个人,他可能是云景先生。” 桑景云有些惊讶。 谭峥泓看着桑景云惊讶的样子,对桑景云道:“桑小姐,我并不能确定那人是云景先生,这只是我的猜测,我也只与你说。” 他将自己之前见到费中绪的事情,和他对费中绪的猜测说了。 不过他没说出费中绪的名字和身份,只说自己今天在南城书局瞧见了对方。 云景先生既然想要隐瞒身份,那他肯定不能到处宣扬。 他相信桑小姐不会乱说,但桑小姐与家人说了之后,她的家人可能会告诉别人,那就不太好了。 谭峥泓和桑景云聊天时,有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无名诀》开始出售的事情。 租界,那个住在亭子间里的文人,刚得到一笔稿费。 他去当铺买了一床旧被子后,本打算买些酒肉犒劳自己,结果在报纸上看到了《无名诀》出版的事情。 他咬咬牙买了一套,翻到最后去看。 这一看,他惊叹连连。 看故事的人,或许只看个故事,但他却在这新增的内容里,看到了太多东西。 土地为集体所有,每个人均分! 光这一点,就让人心生向往。 他觉得云景的书,便如那地里的红薯。 远远看去,只有一片郁郁葱葱的红薯叶,地下却藏着无数能让人躲过饥饿的红薯。 云景先生,应该是胸有竹林,然后在书里,写了一些竹叶给读者看。 仔细看过两遍后,他来到邮局,花钱将书寄给自己的中学老师。 他是在家乡读完中学后,才来上海讨生活的。 他曾经的老师,一直在探索救国之道,他想把这本书,给他的老师看一看。 买完书寄出后,他身上只剩下几个铜元,想了想,他往南城书局走去。 之前买书时,他注意到南城书局在招人。 他可以去应聘! 第65章 口诛笔伐 租界一处洋房里, 爱听故事的老太太又开始听儿子的姨太太念书。 老太太很喜欢《双面魔君》这本书,但她更喜欢的,是云景新写的《真假千金》。 这本书在报纸上刊登的第一天, 老太太就被吸引住,然后每天都让人给她念, 还要念两遍。 她很喜欢金月季,还觉得金月季非常可怜, 每次听完故事,都要骂一骂金月季的养父母和亲生父母。 老太太喜欢这本书, 那些姨太太也喜欢。 她们跟金月季一样是女性, 对金月季经历, 能感同身受。 金月季被带到金家后,跟金家格格不入, 以至于连下人都能欺负她……她们何尝不是如此? 她们来这个家做姨太太, 确实不愁吃穿,但私底下, 却也受了许多委屈。 现如今, 《真假千金》这个故事, 已经连载到金月季想去读书,跟家人吵架的事情上。 金老板觉得,女人相夫教子就可以,没必要读书, 就算真去读了, 也比不上男人。 他觉得让女人办事, 就是办不成的。 但金月季不这么觉得:“女人办事,怎么就办不成了?我在乡下,见多了女人学东西一学就会, 反倒是一些男人,什么都学不会!” 此时上海周边农村,重男轻女严重,家家户户都想要生男孩,但因为男女都不受教育,反而显不出男人的“聪明”。 负责养蚕缫丝的是女人,负责缝补做衣服的是女人,负责做饭带孩子的也是女人。 很多女人家里家外一把手,那些男人呢?他们中很多人,除了体力活什么都不会。 金月季从不觉得自己比男人差,她觉得自己吃亏就吃亏在身为女人,在体力上天生弱于男子,还要负责生育。 在农村,体力确实很重要。 但有钱的人家,他们不干体力活! 金老板是不下地的,他只需要管理好金家的生意。 而做这样的工作,女人不见得就比男人差。 来到金家以后,金母给金月季讲了很多规矩,让金月季一一遵守。 金月季觉得这些规矩,都是男人用来控制女人的。 他们让女人裹脚,如此一来,女人便行动不便。 他们不让女人受教育,如此一来,女人便只能“头发长见识短”。 他们说女人没有见识的时候,他们让女人出去长见识了吗? 他们自己“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女人呢?他们要求女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包括金芍药在内的那些大家小姐,都觉得金月季什么都不懂,但金月季却觉得,她们眼里只有后院的一亩三分地,也没比她好到哪里去。 今日给老太太读书的那位姨太太,读到这些的时候,心头发颤。 她识字,但她家里,一直不赞成她读书。 她的父母,把她不学无术的哥哥当宝贝,而她自幼学什么都快,却被父母送给一个比她大了二十岁的男人当姨太太。 就因为她是女人。 墨染民国 第105节 老太太也听得入了迷。 她是裹小脚的。 因为裹了脚,早年有一回遇到战乱,她差点逃不掉,幸好她儿子孝顺,跑回来找她,背着她逃出去。 因为这小脚,她受了多少罪? 为什么她们就要裹小脚? 《真假千金》里,金月季也说:“男人既然喜欢小脚,他们为什么不自己裹?” 老太太沉默听完,正打算让那姨太太再念一遍,就听那姨太太说:“老太太,今日这故事后面,有一个广告,说是《双面魔君》改名为《无名诀》,在南城书局出售,每套书五本,有新增内容,售价一个银元。” 老太太回过神,叫来一个佣人,让她去账上支十个银元,买十套书回来。 老太太还道:“这云景先生是个好人,知道我们女人的苦。我总是要买几本书,支持一下他的,等书买回来,给你们老爷寄一套,我那些孙子孙女,也都一人给一套,剩下的两套,就放我这里,改明儿我们再读一遍。” 姨太太们闻言,纷纷奉承。 与此同时,某所女子中学,也有人在传阅《新小说报》。 《双面魔君》这个故事很火,有很多人看,但其实也有很多人,并未看过这本书。 《新小说报》并非只在上海售卖,在杭州、苏州等地也有出售,但销量也不过一万多份,其中一些人,还一次买两份报纸。 此时上海总人口约莫有两百万,而这本书的读者,哪怕算上那些听书的,也最多几万人。 这所女子中学的学生,在《双面魔君》连载期间看了这书的,就寥寥无几。 但最近,她们之中,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购买《新小说报》。 《真假千金》这个故事,她们非常喜欢。 她们接受的都是新式教育,本就是接纳新思想的,现在看这本书,感触特别深。 “金老板说的这些话,我家亲戚也在说,他们都觉得我父亲不该把我送到学校读书。” “我父亲的想法,甚至跟金老板一样,我能来学校读书,是因为我未婚夫跟我父亲说,若是不把我送到学校读书,他就退婚。” “我有个出国留学的机会,我之前一直在考虑要不要去,现在我一定要去。” …… 她们在看完今日更新后,同样看到了后面的广告。 “云景先生上一本书,我并未看过,现在倒是可以买来看一看。” “确实,云景先生写的书,应该不会差。” “虽然我不爱看打打杀杀的书,但支持一下云景先生也无妨。” …… 这所女子中学,距离南城书局并不远。 于是,当天中午,便有人来到南城书局,买了书回去。 她抽空看了一些,看着看着,便不自觉入了迷。 原来武侠小说,也这么好看! 很多人都觉得,女子不爱看武侠小说,她便也这么认为了,现在想想,这何尝不是一种偏见? 《双面魔君》这本书,到底是在《新小说报》上连载过的。 一个银元一套的价格,也并不便宜。 因此,南城书局虽然觉得今天应该会有很多人来买小说,但也觉得,能卖掉两三千本,已经非常不错。 但让他们没想到的是,才到中午,他们准备的五千套数,就已全部售出。 这还是因为他们限购! 南城书局一个负责卖书的编辑,累得直不起腰:“买书的人,怎么如此多?” 卖书看似简单,但他们需要帮客人将书包好,用绳子扎起,需要不少时间。 收钱时,他们也要花时间验明真假。 因此这一上午,他们没有一刻空闲。 费中绪道:“很多人买了这书,是要拿去送人。” 这书之前在报纸上连载,想要收集齐全部内容送人有些麻烦。 现在印了书,送人就方便许多。 即便不送人,也能放在家里收藏,那些不缺钱的人,自然舍得花钱买。 南城书局的总编道:“我们现在已经无书可卖,你们去外面挂个牌子,然后去后面装订新书。” 费中绪闻言,拿了块牌子挂在外面,然后去了后面印刷房忙碌起来。 总编还分了个助手给他,是今日刚招的读书人。 费中绪跟这人聊了聊,得知对方叫姚同丰,安徽人,是半年前来上海讨生活的。 上海很多工作,都要有介绍人和介绍信,姚同丰没门路,找不到正规工作,也就过得不太好。 他依靠帮人抄书为生,偶尔也会投稿,但迄今为止,他投稿数十篇,也就不久前被刊登了一篇。 现如今,他住在一个亭子间里。 费中绪住的是马棚楼,不算正经房子,但他那房子休整过,还通了电,住宿环境比亭子间好太多。 他有些同情这人,便道:“我们南城书局,接下来一段时间都会很忙,你若是做得好,可以一直在这里做。” 桑景云写书的速度是真的快,他估摸着,等《无名诀》印刷得差不多,也就可以开始印刷《真假千金》了。 他们书局还有别的业务,《西游记》连环画就还没出完,即便出完了,后续还有《水浒传》连环画。 招人是必须的! 姚同丰感激万分,做事愈发努力。 接下来几天,南城书局一直很忙。 费中绪从早忙到晚,回家倒头就睡,竟是瘦了一些。 而他对姚同丰,也越来越满意,这人很聪明,手脚很快,帮了他大忙! 《无名诀》这套书,不过短短四天,就售出一万套! 在现代,这销量算不得什么,但在这个时代,却堪称惊人。 不过在卖出一万套后,再来买书的人就少了。 与此同时,上海的一些报纸上,开始出现批评云景的文章。 这些文章批评的,倒不是《无名诀》,而是云景现如今,正在报纸上刊登的《真假千金》。 一些旧文人觉得云景居心叵测,纷纷写文骂云景。 他们说什么的都有,什么“男主外女主内,古之常道也”,什么“其言惑众,欲乱人心,坏我伦常”,什么“乾坤既定,阴阳有分”,总之,都在骂云景不遵古道,妄议旧制。 他们觉得,女子就该贤良淑德,孝顺更是中华文化的根本,云景写的书,太过离经叛道。 金月季觉得女人受压迫,她怎么就不想想,女人一直靠男人养? 若非有男人挣钱,那些夫人小姐,她们哪来的钱买这个买那个? 而且男人在打仗,在从事各种危险的工作,女人又干了什么? 总之,报纸上说什么的都有。 桑景云对此早有预料,也就没当回事,专心创作。 她没有去跟那些人吵架,吵架太消耗精力和情绪,她若是把时间放在跟那些人吵架上面,就没时间写《真假千金》后续内容,没时间学英文了。 还是提升自己更重要。 这个时代,也是有点好处的。 那些人骂得再厉害,只要她不买刊登了那些人的文章的报纸,就看不到他们骂人的话。 那些人甚至连她是谁都不知道! 桑景云心情平静,谭峥泓却不同。 他的偶像被人骂了,他非常愤怒。 说起来,桑景云会知道自己被人骂,也是因为谭峥泓。 她现在除了买《新小说报》,就只买《上海日报》,这两份报纸上,是没有骂她的文章的。 要不是谭峥泓念叨,她都不知道这件事。 “那些人太过分了!金月季说得明明很对!他们就是被戳中痛处,才到处狂吠!”今天,谭峥泓就又念叨个不停。 桑景云闻言道:“谭少,我很喜欢《真假千金》这本书,有人骂云景先生,我跟你一样生气,但我不想聊这件事。聊这些,只会让我越来越愤怒,但并不能帮助到云景先生。我们聊一些能真正帮助他人的,有意义的事情好吧。” 她不想再听谭峥泓告诉她,别人都是怎么骂她的。 谭峥泓愣了一下,随即道:“桑小姐,你是对的,我单纯抱怨一点用都没有,并不能帮到云景先生!我决定了,我明日要花钱让人写反驳的文章,把那些骂云景先生的人骂一顿!” 第66章 争吵 桑景云见谭峥泓一副义愤填膺的模样, 有些无奈。 不过少年人,确实很容易被激怒。 她知道谭峥泓跟那些人吵架,只会让那些人更加生气, 骂她骂得更严重,但她没有阻止, 反而很支持。 闹大了之后,才会有越来越多的人, 意识到女性千百年来所受到的压迫。 她希望那一座座压在女性头上的大山,可以被推翻。 今天是周六, 桑景云跟谭峥泓说了一声, 说自己明天有事, 不学英文了。 谭峥泓问:“桑小姐是要去租界?我家就在租界,桑小姐, 明日我们一起逛租界?” 桑景云道:“怕是不行, 我办完事就要回家。” 墨染民国 第106节 “桑小姐要办的是什么事情?”谭峥泓看了桑景云一眼,忍不住问:“跟洪先生有关?” 谭峥泓这段时间没再表白, 但他每天都会带点吃的给桑景云, 追求的姿态很明显。 桑景云可以确定, 谭峥泓是真心喜欢自己的。 而此刻,她从谭峥泓的言语里,听出了醋味。 桑景云道:“我是去租界拿钱的,也会去洪先生那里一趟。洪掌柜每周都会让我捎带东西给他, 他有时也会帮我把钱带回来。” 桑景云说得很含糊, 但谭峥泓听完, “恍然大悟”。 都说桑家已经被桑学文败光,但他们一家的日子,其实过得还不错。 谭峥泓觉得, 他们应该是有进项的。 桑景云说她每周去租界拿钱,那么可能是桑家在租界有产业。 如此一来,桑景云和桑景英每周过去巡视一下,算算账,拿点钱,倒也不奇怪。 而洪永祥来找桑景云,可能是那边有点什么事情。 这么一想,谭峥泓心里也就舒坦了。 人家要去盘账,他确实不能跟着……谭峥泓打算明日去一趟南城书局,见一见那位可能是云景先生的人,再找人帮自己写几篇文章,骂那些在报纸上骂云景先生的人。 这天晚上,桑景英和桑景雄照旧一起回家。 他们家今天的伙食依旧不错,是红烧肉,还有几个蔬菜。 桑景雄一到家就急着去盛饭,然后往碗里夹了一大块肥瘦相间的肉,大口吃起来。 他在点心铺,虽然能吃点点心的边角料,但伙食并不好,再加上一路回家运动量很大,到家时,都已饥肠辘辘。 吃完饭,桑景雄问桑景云:“姐,我能不能不去点心铺干活?” 他打从一开始,就不想去点心铺干活,但当时有桑景英压制他,再加上那会儿家里吃得不好,他就觉得去点心铺也不错。 毕竟桑景英,也是要去当工人的。 但近来家里伙食变好,收入也越来越多,他就不想再去点心铺,想去读书。 这件事他跟桑景英提过,桑景英不同意,他只能找桑景云。 “不行。”桑景云拒绝。 桑景雄一脸郁闷,却也无可奈何。 在家里的日子越过越好之后,他就想闹一闹,逼桑景云送他去上学。 然后,他看到了《真假千金》。 桑景云每日写完后,他和桑景英都会第一时间看。 他很喜欢《双面魔君》,见县城那么多人说这书好,心里不免自豪——云景是他姐! 但《真假千金》这本书,却让他看得心里发慌。 里面金月季的想法,着实有些惊人! 金月季并不把两个哥哥当亲人,一心脱离金家,他姐会不会也这样想? 要是他姐跑了,那他怎么办? 到时候,他搞不好就真的要养家了! 桑景雄现在在桑景云面前特别乖。 不得罪桑景云,他多少能沾点好处,要是得罪了,桑景云说不定会跟他断绝关系,再把他写进书里,写成大坏蛋。 桑景雄转过头,对桑学文道:“爹,再过几天就是我生日,我早上要吃长寿面,一根面条就是一碗的那种。” 他们这里没有吃长寿面的习俗,这是他从《真假千金》里看来的。 金芍药其实比金月季要大一天,但她一直以来,过的都是金月季的生日。 两人生日那天,家里人都顾着金芍药,却忽视了金月季。 俞少爷被母亲逼着来送贺礼,瞧见金月季躲在角落里,就带着金月季出去吃了一碗长寿面。 这一段在报纸上还未刊登,但他们一家早已看过。 自桑元善去世后,桑学文在家的地位就很低,桑景雄现在,便总对桑学文提各种要求。 桑学文答应下来。 对这事儿,桑景云倒是没反对,毕竟桑学文自己愿意。 而且桑景雄过生日要吃一碗长寿面,不算过分要求。 吃过晚饭,桑景云就帮桑景英看他白天编写的《水浒传》的内容。 看完,桑景云道:“阿英,你越写越好了,这内容,已经无需修改。” 桑景英很高兴,嘴角都压不下去。 想了想,他又问桑景云:“姐,你说《水浒传》编写完后,我该写什么?我想多赚一些钱。” 桑景云思索片刻,道:“阿英,你有没有想过,去写一个小乞丐经历的种种?你可以跟隔壁的江来聊聊,询问他曾经的经历,然后将之写出来,再让洪玥画成连环画。这样一部连环画,是很有意义的,可以将这个时代的,展现给后世人看。” 不管是编写《西游记》连环画,还是编写《水浒传》连环画,都是在别人的故事上进行再创作,终究不是自己的东西。 桑景云希望桑景英可以编写一部《三毛流浪记》这样的作品。 她上辈子看过《三毛流浪记》,曾经为三毛流了不少眼泪。 她是真的希望,能有人关注到这些孩子。 桑景英道:“姐,这是个好主意!” 桑景英每天早出晚归,跟隔壁那些孤儿相处不多。 此时,他却打定主意,以后要找时间去跟那些孩子好好聊一聊。 桑家这天晚上,过得跟平常没什么区别。 而第二天一大早,桑景云就跟桑景英一起,去了县城。 也是巧了,他们刚到县城,就听到有人在说云景。 那人还是个老熟人,正是桑景云当初在洪兴纸号帮人代写书信时,上门来骂她的李秀才。 此刻,李秀才拿着一支烟枪,正在茶馆门口大骂云景,说云景妖言惑众,写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自古以来,都是男耕女织,男主外女主内。那云景之书,让女子不安于室,应当禁止!” 他身边,还有人听得连连点头。 桑景英瞧见这一幕,便有些生气,想要上去争论,但被桑景云拦住了:“跟这种人生气,不值当。” 这些人,迟早被整个社会淘汰。 不管有没有她,时代的车轮都在滚滚向前,女性的地位,也会一步步提高。 他们现在恼怒,却也只是徒劳。 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那边有好几个男人,桑景英上去争论,挨打了怎么办? 桑景英最终没上去跟人争论,租界,谭峥泓在遇到同样的事情后,却上去争辩起来。 谭峥泓今日,早早出了门,跟谭大盛一起去喝早茶。 那茶楼里,正好有说书先生在讲《真假千金》。 谭大盛听了,并不觉得这个故事有问题,他很清楚,女性确实受到了压迫。 不说别的,就说做生意,男人出去做生意,处处都方便,女人却不同。 女人自己开个铺子,卖卖东西也就罢了,若想走出去,把生意做大,比男人要难千万倍。 还会有很多人想要占她们的便宜。 而茶楼里的人,少数跟谭大盛一样想,绝大多数,却什么都不想,专心听故事。 突然,有个穿长衫的六十多岁的男人站起身,开始骂说书先生,骂云景。 “云景以歪理迷惑众人,长此以往,家不成家,国不成国,必将天下大乱!”这人还说了许多,说大清之所以会灭亡,就是因为有妖妇祸国,牝鸡司晨。 谭峥泓抓起一把瓜子朝着对方扔去,那瓜子全砸在对方脸上。 这老头即将出口的话被卡在嗓子里,怒视谭峥泓。 谭峥泓很想像对方一样有文采地骂回去,但他国文水平不好,不知道要说什么,只能威胁对方:“再让我听到你骂云景先生,我就揍你!” 说完,谭峥泓又对其他人道:“诸位,我们都有母亲,女子生育,那都是要在鬼门关走一趟的,她们生了我们,我们该知道她们的辛苦,依我看,打压女性,那是不孝!” “你胡说八道!”老头怒道,这人的意思,是他不孝?简直岂有此理! 谭峥泓朝着这个老头挥舞自己并不大的拳头,他身边的两个保镖,也在他的示意下站起身,眯着眼睛看那个老头。 老头怕谭峥泓真的动手,不敢争辩,灰溜溜离开。 一直到离开茶楼,他才又骂起来,一边骂,还一边回头看,唯恐有人追出来。 谭峥泓等人走了,对谭大盛道:“爹,我要找人给我写点反驳他们的话,然后全部背下来,这样一来,我跟他们吵架,就能不落下风。” “好主意。”谭大盛道。 谭峥泓眼巴巴地看着谭大盛:“爹,我又没钱了,你给我十块钱吧。” 谭大盛:“……” 第67章 听戏 谭大盛让自己身边负责背钱的保镖给谭峥泓十个银元, 一脸嫌弃地打发走这个动不动跟自己要钱的儿子。 不过等人走了,他脸上的嫌弃便消失无踪。 他对谭峥泓,其实是非常满意的。 来上海后, 谭峥泓的花销其实很少,也就最近建孤儿院, 零零碎碎花了三千大洋。 这钱看似很多,但跟别人一比, 就算不得什么了。 他身边那些上海富豪的儿子,有人看上了一个花魁, 一年下来, 就在对方身上砸了几千银元。 墨染民国 第107节 有人养了几十条狼狗, 那些狗,每天都要吃进去几十斤牛肉。 还有人娶了好几房姨太太, 那些姨太太相互攀比, 天天跟他要钱,他就给这些姨太太定了月费, 每人每月两百, 一个月就要花掉一千多。 这些人平日里出去吃饭应酬, 开销也很大。 他儿子呢?除了买书以及时不时给穷人撒点钱外,几乎没有开销。 若不是他帮忙添置,他儿子都想不起来要买新衣服。 别家孩子闹着要买汽车,他儿子也没提过。 就连追求人家小姑娘送吃食, 他儿子都天天从自家厨房带。 谭峥泓并不知道自己父亲觉得自己花钱很省。 他拿着十个银元往南城书局走, 心中有些不好意思。 一直花他爹的钱, 似乎不太好。 但他组建的建筑队现在不止不能赚钱,还花钱。前几天,他们就跟他申请, 说要买一些砖块帮棚户区的人修房子,以至于将他的存款花了个精光。 谭峥泓去南城书局前,先去一家炒货店,买了五斤瓜子,五斤花生,瞧见有糖炒栗子卖,又买了两斤糖炒栗子。 他想给南城书局的编辑带点吃的,带别的他们不好分,干脆带这些。 今日风大,天还阴沉沉的,仿佛随时要下雨,大街上的人,也就比往日要少。 谭峥泓到南城书局后,发现南城书局的人,同样很少。 他进门后,就对在卖书的人道:“我来找费中绪。” 谭峥泓一手拿着一个纸袋子,里面装满花生瓜子,长得又俊秀,瞧着就不是坏人。 那卖书的人笑道:“他在里面,你进去就成。” 谭峥泓这次过来就带了一个保镖,他和保镖一起进去,就瞧见费中绪坐在桌边喝茶。 “费先生!”谭峥泓飞快地来到费中绪身边,把瓜子花生和糖炒栗子放在费中绪桌上:“我给你带了点吃的。” 费中绪瞧见谭峥泓很高兴,跟谭峥泓聊起来。 谭峥泓怀疑对方是云景先生,但因为只是怀疑,也就没有多提,只说自己想买十套《无名诀》。 “我记得你已经买过,怎么又买这么多?”费中绪问。 谭峥泓道:“我要捐给我以前就读的学校。” “原来如此!”费中绪让姚同丰拿来十套书。 谭峥泓又跟费中绪聊起别的,说如今在报纸上骂云景先生的人,实在太过分。 “那些人确实过分!”费中绪道,他身为男子,以前没怎么关注过女子的处境。 看了《真假千金》,回忆从前种种,才意识到,女性确实一直被压迫。 他有个堂姐,嫁的男人不仅抽大烟,还喜欢打人。 他堂姐受不了逃回娘家,结果被娘家爹妈又送回去,最后竟被打得没了命,真的是要多可怜,便有多可怜。 桑小姐能写出这样的小说,想来也是受过委屈的。 费中绪对桑景云有好感,也就心疼万分。 谭峥泓道:“可惜我国文不好,不会写文章,不然我一定痛骂他们一顿!” 费中绪道:“我也不擅长写文章,不过我的助理编辑会写,他正准备写文章帮云景先生说话。” 说完,他把姚同丰叫过来。 姚同丰确实会写文章,写得还很快,今日书局有空闲,他已经写了几百字。 谭峥泓接过那几百字,看了之后惊为天人:“这位先生,你写得真好!你愿意帮我写几篇文章吗?我给你钱!” 姚同丰听到谭峥泓的话,只当谭峥泓要他捉笔代写文章。 他现在虽然有工作,但还未拿到薪水,若不是南城书局最近日日加班,因而管一日三餐,他的日子怕是要过不下去。 既然囊中羞涩,那帮人代写文章也无妨! “好,你要写什么?” 谭峥泓指着姚同丰已经写了几百字的文章道:“就写这样,帮云景先生骂那些人的文章!” 姚同丰一直都有看云景的小说,还很同情女子。 他母亲因为没缠足,时常被人嘲笑。 他父亲去世后,他母亲出门打理家业,更是受了不知道多少委屈。 姚同丰本就有很多想法要写,现在当着谭峥泓的面,就洋洋洒洒写起来。 他在南城书局上班,工作时间本不该做别的事情,但谭峥泓拿了不少吃食过来,又跟总编商谈,要购买一百套小学教材,总编也就对姚同丰干的事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姚同丰花一上午,写了三篇文章,合计三千字,又按照谭峥泓的话,帮着写了一些骂人,不,辩驳他人的话。 “写得好!我要拿去投稿!”谭峥泓很兴奋,又问姚同丰:“你笔名叫什么?” 姚同丰不明白谭峥泓为何问自己笔名,但还是答了:“我笔名叫淮江。” “这笔名不错。”谭峥泓拿出五枚银元给姚同丰,拿着稿件离开。 姚同丰很是惊喜。 他在南城书局当助理编辑,一个月的薪水是六元,要多做几个月,才能加薪水。 现在不过一上午,就赚到五个银元,对他来说是喜事一桩。 至于这是帮别人写的,不能署名,那也没什么关系。 这不过就是几篇与人对骂的文章,并不精妙,即便不用他的名字,也没妨碍。 姚同丰抓了一把花生吃起来。 这刚炒好的花生,就是香! 他们家每次过年,都会买一些瓜子花生,用来待客,他很爱吃。 只是今年,他怕是不能回去,毕竟来回路费不便宜。 姚同丰以为谭峥泓花钱让自己写文章的意思,是那些文章,往后便成了谭峥泓的。 然而并非如此。 谭峥泓找了辆黄包车,直接来到某个刊登了骂云景的文章的报社,拿出一篇姚同丰的文章给他们,让他们改日必须刊登。 这报社一口答应。 有些人办报社,存着伟大想法,想要开启民智。 但也有一些人,办报社是为了挣钱。 这家报社便是如此。 他们为了增加报纸销量,时常在报纸上刊登一些有争议的内容。 现在,不管是反对云景的人的文章,还是支持云景的人的文章,他们一视同仁,全都刊登。 谭峥泓得到肯定答复很高兴,同时留下了南城书局的地址,和姚同丰的笔名,让报社将稿费给姚同丰寄过去。 接着,他又去了另一家报社…… 连走三家报社,把三篇文章都投出去,谭峥泓才心满意足回到家中。 他先将姚同丰写的骂人的话背了背,又开始翻译《真假千金》。 谭峥泓已经打定主意,自己翻译完后,要找人修改一番,翻译的时候也就不想太多,只求意思表达完整。 他这么翻译,翻译的速度还挺快,差不多每天都能将报纸上刊登的内容翻译完。 谭峥泓忙碌时,桑景云已经送完稿件,坐上回县城的电车。 在电车上,她听到有人聊起最近的新戏。 “最近那些戏院都在演的《孟佑战毒虫》你们看了吗?” “看了,还挺有意思。” “听说那毒虫,是真的存在的!” “竟然真有这样的毒虫?” …… 桑景云听完,好奇地询问起来,这才知道,已经有人用《双面魔君》里有关血吸虫病的片段,编写了戏文。 编写戏文一事,其实是她提议的,但她没想到会这么快。 找时间,他们一家可以去看一看戏文。 上海这边的戏剧是越剧,桑景云上辈子年幼时,跟着奶奶去看过。 她不爱看戏,对她来说,电视剧比戏曲要好看太多。 不过现如今娱乐少,那看看也无妨。 “听说那些戏班,还要去乡下唱这出戏,让人知道那血吸虫病都是什么病。”又有人道。 桑景云闻言道:“这可真是个好消息,能帮到许多人。” “确实!”那人点头,又说了些自己听来的事情。 原来,这部戏这么快传开,跟医院有关,上海好几家医院都捐了钱,让戏班子唱这出戏。 这戏文编得又颇有意思,便很快传开。 等从电车上下来,桑景英道:“姐,我想去听这出戏!” “我去打听打听,下个周末,我们可以一起去看。”桑景云笑道。 也是巧了,还不等桑景云打听,就得知他们家附近,有戏班子要来唱这出戏。 说这件事的,是钱表姑:“阿云,今儿个下午隔壁村要唱戏,你要不要去看?听说唱的是新戏,叫《孟佑战毒虫》非常好看。” 钱表姑不识字,并不知道桑景云是云景。 她提这事儿,单纯就是分享自己从别处得知的好消息。 墨染民国 第108节 陆盈闻言道:“我也听说了,这村里很多人都会去看。” 桑景云注意到,陆盈的眼睛亮晶晶的,瞧着非常期待。 她当即提议:“今儿个下午,我们一起去听戏吧!” 陆盈听到这话,又纠结起来:“阿云,我走不动路。” 隔壁村说远不远,说近不近,大概有七八里路,也就是三四公里。 这年头的普通人都走惯了路,像钱表姑,她一口气跑个来回不成问题。 但陆盈裹了小脚,她走不动。 桑景云道:“娘,我们可以雇艘船。”她现在不缺雇船的钱。 陆盈眼里满是惊喜。 上海县城和周边水网密布,船也很多。 桑钱氏很快就雇了一艘船,全家一起去看戏。 也不能算全家,桑景雄和桑学文不去。 桑景雄在糕点铺工作,桑学文则被桑钱氏关在家里。 桑学文这段时间长了很多肉,如今的他,已经不像最初时那样,光看外表,就让人确定他是瘾君子。 他也早已没有了戒断反应。 但桑景云以前在桑钱氏面前念叨了很多戒毒相关的事情,说那些抽大烟的人很容易复吸,桑钱氏也就很防备,不愿意把桑学文放出去。 桑景云对此并不反对。 去隔壁村看戏,还是一家人一起去看,这并不会让桑学文复吸。 但桑学文之前败光家产,还气死桑元善,也该受点教训。 他们一家,坐船去了隔壁村。 此时的人娱乐很少,现在是年底村民们又没有什么工作,戏台附近,也就人山人海。 桑景云他们根本挤不进去,而在离戏台远的地方听,大概率听不清。 好在他们有钱。 这个戏班子到乡下唱戏,是那些医院花钱请的,不需要老百姓出钱。 这戏班子为了多赚钱,就想了法子,在戏台下面圈出一块地,想进圈子里听戏的,要出两个铜元。 大部分老百姓都舍不得这钱,桑景云却是舍得的,她花了钱,一家子人,便都来到圈子里。 他们坐下后没多久,就有人粉墨登场,开始唱戏。 《双面魔君》里的片段被修改过,戏里的孟佑成了一个大夫,他来到一个村子,发现有恶人在村里投放毒虫,残害百姓,并以帮忙治病为由敛财。 他拆穿那些恶人,灭了毒虫,百姓的生活终于好起来。 当然戏文不会这么简单,里面还出现了很多别的人物,比如被恶人逼迫的美人之类。 这是一个英雄救美,斩奸除恶的故事,虽说俗套,但老百姓很喜欢。 “这个孟大夫,跟以前戏文里的钦差大人一样!” “听说那毒虫真的存在,我们一定要小心!” “我说之前怎么有人抓钉螺,原来里面有毒虫!” …… 人们议论纷纷,对戏文里说的事情,深信不疑。 桑景云听到这些,心情很好。 上辈子上海周边,也是爆发了严重的血吸虫病疫情的,希望这次能得到遏制。 也不知道现如今,江苏那边如何了。 江苏疫区,也有戏班子在唱这出戏。 而那些前往疫区的医生,正准备坐船回上海。 今日是腊月十四,再过半个月,就是除夕。 他们已经出来许久,该回去过年了! “听说《双面魔君》的书已经出版,等我回去,一定要买一套。” “我也要买一套!” “我要买两套,给我朋友寄一套。” …… 之前,他们心情一直很沉重,此刻,心情却好了一些。 虽然血吸虫病依然治不好,但有了预防方法,总能好上一些。 而且,现如今上海,已经有很多人在研究此病,迟早有一天,这病能被彻底消灭! 第68章 先生 《孟佑战毒虫》这场戏, 戏班子连着演了三次。 桑景云看完一次就没兴趣了,但陆盈、桑钱氏、桑景英、桑景丽还有跟来的钱表姑,都看得津津有味, 不愿离开。 桑景云只能陪着他们看,同时观察周围的百姓。 现在是冬天, 这些百姓穿上了破旧的棉袄。 大人皮肤黝黑,手上都有皲裂, 孩子们的脸则被吹得通红,手上长了冻疮。 桑景云还注意到, 几乎所有的孩子, 鼻子下面都挂着鼻涕。 他们缩着脖子和手, 在寒风里冻得瑟瑟发抖,但因为有免费的戏文看, 一个个面上带笑, 一副很开心的模样。 看完三场后,桑景云坚决要回家。 在寒风里坐着看戏, 真的很冷, 她觉得再冻下去, 她会生病。 “花了两个铜元买的位置,还有一场没看呢……”钱表姑心疼地念叨。 桑景云问:“表姑,你不冷?” 钱表姑道:“现在有厚实的棉衣穿,比以前好多了。” 行吧……桑景云去看陆盈。 陆盈白嫩的脸被吹得泛红, 脸上却带着笑, 还在哼唱戏文。 连着听了三次后, 她竟是能唱出许多戏文来。 桑景云觉得陆盈,应该挺聪明的。 “娘,等过了年, 谭少会请个先生教孤儿院的孩子读书,到时你带着景丽一起去听课吧。” “什么?”陆盈有些茫然,桑景云就又说了一遍。 陆盈不解:“让景丽去就行了,我去做什么?” 桑景云道:“孤儿院很多孩子,以前都是乞丐,习惯了与人争抢,习惯了打架,景丽与他们一道上课,说不定会受欺负,你跟着一起,能护着景丽,景丽要是上课没学会,你还能教一教她。” 孤儿院的孩子之间,确实很容易打架,桑景云就劝过好几次架。 但这些孩子,应该是没胆子打桑景丽的。 桑景云这么说,是想让陆盈跟桑景丽一起去读书,学认字。 直接让陆盈去学,她肯定会推脱,还会忐忑不安,但让她去陪桑景丽,她大概率不会反对。 果然,陆盈答应了:“那好吧……” 桑景云见状笑了笑。 在这年头的人看来,三十多岁的人,年纪已经不小了,但在她看来,三十多岁还很年轻。 在她上辈子,人均寿命一直在变长,科学家预测,未来很多人都能活到一百岁。 三十多岁,人生才过了三分之一,还有五六十年可以活,真的很年轻。 陆盈现在开始学习并不晚,她好好保养活久一点,能亲眼看着这个国家,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跟陆盈说完,桑景云又看向钱表姑:“表姑,你家的两个孩子,你也可以让他们来孤儿院这边读书。” 钱表姑纠结:“那家里的地和房子怎么办?” 桑景云道:“你可以将之租出去。” 钱表姑的两个孩子都比她小,正是该读书的年纪。 这段时间,桑景云给孤儿院的孩子们读《真假千金》,钱表姑也是听了的。 她知道读书有很多好处,但没想过送自己的孩子去读书这事儿。 毕竟读书很费钱。 若是谭峥泓给孤儿院的孩子请了先生,或许真的可以让她的孩子来这边读书? 她也不要求他们读多好,能认字就行。 桑景云又道:“表姑,孤儿院的孩子逐渐增多,你让你的儿女在孤儿院帮着带孩子,以此换取在孤儿院吃住,应当是可行的。” 钱表姑闻言,惊喜万分。 若她两个孩子在孤儿院吃住,能省去她一大笔开销! 想到这里,钱表姑道:“阿云,你表弟表妹都会干针线活,还能让他们帮孤儿院的孩子做衣服做鞋子!” 她曾经靠做针线活挣钱,她的儿女便也跟着她学了这手艺。 让他们绣花他们是不会的,但做衣服做鞋子不成问题。 桑景云道:“等明儿个谭少回来了,你可以问问谭少,还可以让表弟表妹教孤儿院的人做针线活。” 墨染民国 第109节 “好。”钱表姑笑着答应下来,眼里充满希望。 这日一回家,桑景云就跟桑学文要热水喝。 她用热水泡了红糖,喝下一杯后,才觉得舒坦。 陆盈桑景丽等人,也都喝了红糖水,他们还小声念叨,说是等下次再有戏班子来这边唱戏,还要去听。 桑景云跟他们不一样,她已经决定,下次再有戏班子来,一定不去。 露天听戏,着实不怎么舒服。 第二天是周一,农历十二月十五。 谭峥泓今天给桑景云带了糖炒栗子——他昨天吃了,非常好吃! 栗子已经冷了,口感不如刚炒好的,皮也难剥,但真的很好吃。 桑景云一边吃,一边跟谭峥泓说了想让陆盈桑景丽和孤儿院的孩子一起听课的事情。 谭峥泓道:“没问题!雇先生给孤儿院孩子讲课这件事,是我个人掏腰包的,不花其他人给孤儿院的捐款,我能做主。” “多谢。”桑景云道。 “桑小姐,你不用给我道谢,也不用一直叫我谭少,你可以直呼我的名字。”谭峥泓道。 桑景云想了想,答应下来。 谭峥泓这时又问:“桑小姐,你叫什么名字?能告诉我吗?” 他知道桑家的情况,但不知道桑景云的名字。 主要是这时的人,不怎么提女子的名字,再往前几十年,就连询问女子闺名,都是不礼貌的。 桑景云道:“我叫桑景云。” “景云?”谭峥泓觉得这名字有点熟悉。 桑景云道:“就是云景倒过来。” 谭峥泓惊讶极了:“桑小姐,你的名字真好听!” 桑景云见谭峥泓完全没多想,笑道:“我也觉得我这名字很好听。” 两人说话时,南城书局,姚同丰看着书局订购的报纸,有些茫然。 南城书局订购了十份报纸,放在书局里给编辑们看,让编辑们了解外面的形势。 其中有一份报纸,之前刊登了指责云景,以及为云景说话的文章。 今日,报纸一到手,姚同丰就翻出这份报纸,想看上面的内容。 结果他刚把报纸拿到手,就在上面看到了自己写的文章,署名还是自己的笔名。 昨天那个小少爷买了他的文章之后,帮他去投稿了? 他正惊讶,有人从外面进来,问:“谁是淮江?我来送稿费了。” 姚同丰就这么,又拿到了一个银元的稿费。 这稿费,还不是他手上这份报纸发的,而是另一份报纸发的! 姚同丰找了一个报童,翻看对方手上的报纸,才知道自己昨天写的三篇文章,都被刊登出来。 署名是他的,看情况,稿费也是他的。 姚同丰震惊万分。 那位姓谭的小少爷,简直是个大善人! 花钱让他写了文章后,竟然还帮他投稿,并且将稿费给他! 要知道,他以前写了文章到处投稿,报社都是不要的! 现在他有文章见报,以后再投稿会简单很多,谭少真的帮了他大忙! 费中绪也很震惊。 谭少爷真是好人。 他之前因为这位小少爷对自己的态度过于热情,有些怀疑对方居心不良,现在却觉得自己这怀疑实在没道理。 人家小少爷,就是单纯人好。 南城书局的人将谭峥泓夸了夸,然后聚在一起,看云景最新写的《真假千金》。 姚同丰瞧见这一幕,又傻了。 费中绪竟然能拿出云景先生的手稿,他跟云景先生,到底是什么关系? 姚同丰这一天过得很精彩,而他下班时,又遇到了谭峥泓。 谭峥泓看到姚同丰就道:“姚先生,我想再请你帮我写几篇文章!” 姚同丰问:“还是帮云景先生说话的文章?” 谭峥泓点头:“对!” 姚同丰道:“谭少,我马上帮你写,不过你不用给我钱。”他既然能拿稿费,哪还能再拿谭峥泓的钱? 谭峥泓正好手上没什么钱,听到姚同丰的话,很是惊喜:“姚先生,你真是个好人!” 姚同丰:“……”这小少爷也太单纯了,要是他心黑一点,能把小少爷的钱全骗走! 姚同丰把谭峥泓带去自己租住的亭子间。 他的房子很小,因此,带谭峥泓进去时,他有些不好意思,怕谭峥泓嫌弃。 不想谭峥泓一点不嫌弃,反而道:“姚先生,你的房子收拾得真干净。” 他前段时间,见多了棚户区那些又脏又狭小的房子。 姚同丰住的这间房子虽然很小,但很整洁,比棚户区的房子好了不知道多少。 姚同丰见谭峥泓脸上没有丝毫异样,对谭峥泓又亲近了几分,他拿了纸笔写文章的同时,还拿出自己以前的手稿给谭峥泓看。 姚同丰写的文章,有些是阐述新思想的,也有一些是评价如今的教育的,剩下的一些,则是散文杂文。 其中很多文章,谭峥泓都没兴趣,但也有一些文章他很感兴趣,深以为然。 他想了想,突然问:“姚先生,你愿意去教孤儿院的孩子读书吗?” 第69章 《真假千金》后续剧情 这段时间, 孤儿院那边杂事很多。 虽然已经收留了许多孤儿,但木工还未将家具全部做完,各种章程, 也在慢慢梳理。 因此,谭峥泓没急着给孤儿院的孩子请先生。 他打算等过了年, 再请个先生去教导孤儿院那些孩子。 现如今,上海的读书人很多, 想要请个先生不难。 但很多读书人自视甚高,也有一些读书人的思想, 谭峥泓不喜欢。 他觉得姚同丰很好, 也就直接问了。 等姚同丰去了他的孤儿院当老师, 他还能跟着姚同丰学国文。 他现在的国文老师张先生,是一个国文造诣非常高的人, 以至于谭峥泓觉得, 让对方教自己,是杀鸡用牛刀。 让姚同丰这样的人来教自己, 反而更合适。 “我办了一个孤儿院, 收留了一些孩子, 想请个老师教他们识字算数,姚先生,你愿意去吗?你每天给他们上半天课就行,薪水是一个月八元, 包吃住。” “你办了孤儿院?”姚同丰问。 谭峥泓把自己看了《大头菜的一生》后, 开办孤儿院的事情说了:“我也是摸着石头过河, 做得并不好,但我想,如果我能帮助到一些人, 总归是一件好事。” 若是别人跟姚同丰说,他办孤儿院是为了帮助别人,姚同丰不会相信。 现如今的上海,有很多人一边攫取不义之财,一边做慈善赚名声。 之前,他就得知过一件骇人听闻的事情。有个医生对外说免费帮人治病,收治了大量病人,结果拿病人试药,以至于很多病人没了命。 但谭峥泓说这话,他信。 姚同丰对自己在南城书局的工作还算满意。 但他作为助理编辑,每天要干的事情都很杂,工作时间基本用来校对排版。 这么忙一天下来,他已经没什么精力看书学习。 他来上海,并不是想找个工作,就此在上海扎根生活,而是想要学习新思想,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 相比之下,在孤儿院每天教半天书,比在南城书局当助理编辑,要好太多。 姚同丰问:“若是包吃住,我可否年前就搬去孤儿院居住?” 别看他租住的,只是这么一个小小的,逼仄的亭子间,每月租金却也要两枚银元,房东还已经与他说过,明年租金要涨到三元。 “自然可以。”谭峥泓一口答应。 今天已经有些晚了,姚同丰的亭子间里没有通电,就点了蜡烛。 他看看自己正在写的文章,又看了看对面的谭峥泓,答应下来:“我愿意去孤儿院教书。” “这太好了!”谭峥泓非常高兴。 姚同丰答应了要去孤儿院教书,但要过些天再去。 这段时间南城书局很忙,他得在南城书局再干一段时间。 其实南城书局,本就只打算招个临时工。 之前是费中绪欣赏他,才想留下他,现在他要走,也不会有人挽留。 等两人说定,姚同丰也写好了一篇文章。 谭峥泓见时间不早,收起文章,便匆匆离开。 接下来几日,报纸上关于女性解放的争论,越来越多。 墨染民国 第110节 到后来,很多人已经不提《真假千金》这本书了,单纯争论女性解放问题。 这些争论,桑景云没怎么看。 她精力有限,不可能什么都顾上,现如今,她只想把《真假千金》这本书写好,顺便把英文学好。 为了学好英文,桑景云特地将谭峥泓翻译的《真假千金》抄录下来,每日认真阅读,遇到不认识的单词,再去问谭峥泓。 此刻,她就瞧见一个不认识的单词:“谭峥泓,这个单词是什么意思?” 谭峥泓看了一眼,轻咳一声,有些不好意思:“这单词我写错了!” 他连忙将单词订正,如此一来,桑景云也就认识这个单词了。 桑景云跟着谭峥泓,学了两小时英文。 学完出门,她就见孤儿院的院子里,江来正带着几个孩子唱戏。 唱的正是《孟佑大战毒虫》。 之前戏班子在隔壁村唱戏,江来也带着一部分小乞丐去看了。 这几天,他还“千里迢迢”,去了另外几处地方,看这出戏。 然后他就在孤儿院里演起来,竟然还演得一模一样。 可惜,跟他搭戏的人演得并不好,江来有时候,不得不自己分饰两角。 江来已经瞧见谭峥泓和桑景云,但他一直到演完这一场戏,才停下跟两人打招呼。 桑景云见状道:“江来,你演得很好,很有天赋。” 她觉得江来有唱戏的天赋。 江来闻言很高兴。 若非他已经打定主意要去南洋当账房先生,说不定会去唱戏。 以前当乞丐时,他是没时间听戏的,现在去听了戏,他才意识到,自己喜欢唱戏。 桑景云在孤儿院待到中午,中午回家吃过饭,就开始写《真假千金》。 这本书里,她写了很多丝绸相关内容,她本以为自己要去别处打听,才能问到资料,结果桑钱氏和桑学文耳濡目染之下,竟也知道很多事情,告诉她的那些事情,已经够她写小说。 江南的丝绸行业一直很发达,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因为丝绸、瓷器、茶叶贸易,每年都有无数白银,从其他国家流入他们国家。 而养蚕缫丝的工作,都是女性在干。 也是因为这样,在此时的长三角地区,女性的地位比别处要高一些。 很多农村家庭,甚至是女性当家做主。 可是,这些女性,依然会偏向儿子,依然想要儿子。 金月季自幼学养蚕,她有一手人人夸赞的养蚕本事,缫丝之类的工作,她也都会。 但她在家,就是不受重视。 等“认祖归宗”,她还受到了更多压迫。 她在农村时,与村里男人说话,卷起裤腿去地里干活,并不会有人说什么。 但回到金家后,她跟俞少爷说几句话,朝着俞少爷笑一笑,都成了她在勾引俞少爷,以至于全家一起讨伐她。 她心里有逆反心理,这些人越是说她,她越是要跟俞少爷交往。 同时,她如饥似渴,学习各种知识。 而在这个时候,金家的丝绸生意出了问题,金老板和金大哥的错误决定,让金家亏了一大笔钱,金二哥是个纨绔,更是什么都做不了。 金家开始衰败。 金老板无可奈何,就打算把金芍药嫁给俞少爷,让俞家帮助金家。 俞家同意了,但俞少爷不同意。 俞少爷已经意识到,他喜欢上了金月季。 但俞少爷的父母不喜欢金月季,他们喜欢温顺的金芍药。 最后,双方竟是商量出一个神奇的法子。 金家把金芍药嫁给俞少爷做大房,再把金家的“亲戚”,也就是金月季嫁给俞少爷做姨太太。 金月季自然不能接受这一点。 此时,她回到金家已经两年,还靠着自己的努力,学完了小学的语文和数学。 得知父母要把她送给俞少爷当姨太太,她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就离开家,前往江苏女子蚕业学校。 这所学校,是1903年在上海创办的,一开始叫上海女子桑蚕学院。 几年前,学校搬到江苏,同时改了名字。 这所学校每年都招收小学毕业的女子,传授蚕种培育、制丝改进等各种知识。 金月季一直想考这所学校。 现在还不到学校招生的日子,但她提前来到学校,找到学校老师,表达了自己想要就读的想法。 老师一开始拒绝了她,让她通过正规途径入学,但她锲而不舍,祈求老师给她一个机会。 老师被她打动,给了她一个机会,然后发现她拥有丰富的养蚕知识,最终破格录取了她。 而另一边,同样不愿意接受父母安排的俞少爷在发现金月季失踪后,怒而离家,去了国外留学。 婚事自然没成,金家就此败落,随着时间的推移,就连俞家的生意,都变差了…… 桑景云在写这一段的时候,将桑家破产时遭遇到的一些事情写进去。 写金月季学习养蚕相关知识时,则将国外的人偷取他们国家的蚕种和养蚕技术,甚至蓄意破坏他们国家丝绸产业的情况写入。 这些事情不好写,桑景云也就写得有些慢。 磨蹭一下午,也才写了两千字。 写完,桑景云有些无奈。 她只想写个单纯的恋爱故事,但写着写着,这个故事又不再单纯。 不过她很喜欢这个故事。 考虑过后,桑景云把稿件拿出来,把前面那所现实中确实存在的学校改掉,并打算将她上辈子听来的,日本人在抗日战争时期做的一些破坏我国丝绸产业的事情写进去。 比如日本人成立公司,统一收购江浙一带的蚕茧之类。 她写的是小说,可以编! 不过写的时候,也要小心一些,免得被人找麻烦,比如可以写成是某个日商的个人行为。 至于再往后…… 金月季会成为蚕业学校的老师,带着学生研究出制作丝绸的新机器,而俞少爷留学归来,会成为大学教授。 他们再相遇时,已经没有人可以阻拦,他们将携手并进,一起为了这个国家而努力。 这本书大概二十几万字,桑景云已经写了十多万。 最多再过一个月,她就能将这本书写完。 所以,要开始考虑新书了。 桑景云放下笔,开始琢磨新书。 琢磨了一会儿之后,她便放弃了。 《真假千金》这本书还没写完,现在就想新书,有些太早了,最重要的是,她没有这个精力。 每天学英文写书,已经将她的精力都消耗光。 这会儿,她更愿意想一想即将到来的过年。 这是她来到这个时代后,第一次过年。 第70章 小年 桑景云上辈子年幼时, 非常期待过年,毕竟过年时能吃好东西,能穿新衣服。 但后来她有钱了, 平日里都不缺吃喝,过年对她来说, 也就没什么期待感了。 嗯,还是有期待感的, 她父母觉得愧对她,因而每次过年, 都会给她大红包。 不过红包虽厚, 年味却是没有的, 年夜饭都是去饭店吃,吃完就散伙。 这个时代却不同。 还没过年, 桑钱氏就让桑学文腌制了一堆东西, 之前桑学文腌制的猪头,更是已经被她挂起来晾晒。 除猪头外, 他们家屋檐下还挂了咸肉、酱肉、酱鸭和咸鱼, 桑景云每次路过, 都能闻到腌制食品散发出的香味。 “景云,明年是腊月廿三,按照你爷爷老家的习俗,要吃糯米饭, 你想吃甜的还是咸的?”桑钱氏问桑景云。 桑元善老家有廿三这天吃糯米饭的习俗, 一般都是吃甜的糯米饭, 比如南瓜糯米饭、蜜枣糯米饭之类。 但桑学文不爱吃甜的,桑钱氏以前就会将糯米和排骨用酱油拌匀,放在蒸笼上蒸熟, 给他吃咸糯米饭。 桑景云翻了翻原主记忆,笑道:“奶奶,我爱吃咸的。” 原主其实都不爱吃,她不爱动,消化能力不太好,吃了糯米饭胃会不舒服,就不爱吃。 但桑景云很能吃。 不过甜的糯米饭她不太喜欢,至于咸糯米饭,那就是嘉兴肉粽的味道,吃着还不错。 “那就两样都做。”桑钱氏道,她本来只打算做甜的,但桑景云既然想吃咸的,那就咸的也做一些。 第二天一大早,桑景云就看到桑钱氏拿出钱表姑送的糯米,放进去猪肉,用酱油搅拌均匀。 提前“腌制”一会儿,中午蒸糯米饭的时候,肉和米饭才能入味。 至于甜糯米饭,因为家里人之前吃南瓜吃太多,已经不想再吃,桑钱氏就做了蜜枣糯米饭。 这两样糯米饭,桑钱氏都做了很多,今天中午,谭峥泓他们吃的主食,就是糯米饭,咸的甜的自己选。